法界次第初門
十八界初門第四
內六根界 一眼界 二耳界 三鼻界四舌界 五身界 六意界
外六塵界 一色界 二聲界 三香界四味界 五觸界 六法界
六識界 一眼識界 二耳識界 三鼻識界 四舌識界 五身識界 六意識界
次十二入。而辨十八界者。以惑者迷於名色俱重故。開色為十。離名作八。合為十八界也。通名界者。以界別為義。此十八法各有別體。義無渾濫。故通受界名也。
內六根界 此具如前明。內六根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義者。欲使修觀之徒推析無謬。不滯十六知見之妄計也。
外六塵界 此具如前。外六塵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義者。意同六根。中立界名。
六識界者。若根塵相對即有識生。識以識別為義。識依於根。能識別於塵。故此六通名識也。若了識從緣生。豈計有神使知謬取也。
一眼識界 眼根若對色塵。即生眼識。眼識生時。即識色塵。故名眼識界也。
二耳識界 耳根若對聲塵。即生耳識。耳識生時。即識聲塵。故名耳識界也。
三鼻識界 鼻根若對香塵。即生鼻識。鼻識生時。即識香塵。故名鼻識界也。
四舌識界 舌根若對味塵。即生舌識。舌識生時。即識味塵。故名舌識界也。
五身識界 身根若對觸塵。即生身識。身識生時。即識觸塵。故名身識界也。
六意識界 五識生已即滅。意為意識。此意識續生。意識生時。即識法塵。若五識能生意識。即以前五識為根。後意識為意識。此意識滅次識續生。是則前意識生後意識。如是亦脫傳受根識之名。皆以能生為根。所生為識。今說所生之識。為意識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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