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
第一解释经名:经题七字,六字是别题,一字是通题。在七种分类中,现在单从法义解释。"占察"二字是从能观的角度说的,"善恶业报"四字是从所观的角度说的。解释这能观与所观二法,又分为两部分:先略说,后广说。
首先略说:"占"是观察的意思,"察"是详细审察的意思。各有事相和理体两方面。就事相而言,依照地藏菩萨所示三种轮相,至诚投掷观察,称为"占";仔细察看是否相应,称为"察"。或是消除自己的疑惑,或是消除他人的疑惑,但只应修学此法,不可随顺世间的卜筮之法。就理体而言,依地藏菩萨所示一实境界、二种观道,如实正向,称为"占";依菩萨所示善巧深法,远离相违过失,真实思惟,称为"察"。由此自己善能进趣,也令他人善能进趣;自己远离怯弱,也令他人远离怯弱,这就是理上的占察。
"善恶"指十善十恶,依身口意而称为业。业就是思,由善恶的思,发动身口意种种造作。意业兼有惑与业,身口则唯是业。现在用第一轮相观察善恶多少,察看是否相应;再用第二轮相观察业力强弱,也须察看是否相应;又用第三轮相观察三世果报,同样要察看是否相应。具体如经文广说。自身所有善恶业报,依这三种轮相进行占察,决断疑惑。为他人占察也是如此。因此称为"占察善恶业报"。
再者,有善恶的惑,善恶的业,善恶业所感的果报。惑、业、果三者都是因缘所生。凡属因缘生法,无不即是空、假、中。现在依一实境界,了知其即空、假、中,称为"占";又依二种观道,证悟其即空、假、中,称为"察"。或依进趣方便,知其即空、假、中,启发正信,称为"占";又依善巧深法,悟其即空、假、中,永离怯弱,称为"察"。因此称为"占察善恶业报"。
略释部分结束。
接下来详细解释的话,如果按照经文顺序,本应先解释占察法门,再解释善恶业报。但若没有善恶业报的概念,又依据什么来讨论占察呢?因此根据这个道理,现在先解释善恶业报,再解释占察。
解释善恶业报又分为两部分:首先分开解释,其次综合解释。分开解释又包含三点:第一解释善恶,第二解释业,第三解释报。
解释善恶分为四点:
一、从事相上局限地解释;
二、从理体上普遍地解释;
三、归结为十法界的范畴;
四、最终结论,即空、假、中三谛圆融。
首先从事相上具体解释:本性清净调柔,能为此世他世带来利益,称为善;本性染污粗暴,能为此世他世造成损害,称为恶。杀生、偷盗、邪淫,称为身三种恶行;妄语、绮语、两舌、恶口,称为口四种恶行;贪欲、嗔恚、愚痴,称为意三种恶行。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称为身三种善行;不妄语、不绮语、不离间、不粗恶,称为口四种善行;不贪欲、不嗔恚、不愚痴,称为意三种善行。因此《四十二章经》说:这十种行为不顺圣道,称为十恶行;若能止息这些恶行,就称为十善行。另外,十善各自有止恶和行善两方面:不杀、不盗等称为止恶之善;慈悲放生、周济布施、修持清净行、说诚实语、说利益语、调解纷争、柔和劝导、常念喜舍、心怀悲悯、通达事理,称为行善之善。所以本经说:十善是一切善法的根本,能统摄一切其他善法;十恶是一切恶法的根本,能统摄一切其他恶法。从事相上具体解释完毕。
二、从理上通释
先解释恶,再解释善,最后说明互融。
**先释恶**:恶有事恶与理恶。事恶如前所述。理恶指——
外道执断见常见,破坏因果,是杀害俗谛;违背涅槃,不能证悟,是杀害真谛;
执着邪见戒禁,心外取法,是偷盗;贪爱染着及沉溺禅定,是邪淫;
实非解脱却妄称解脱,是妄语;种种戏论无真实义,是绮语;
扰乱出世法,是两舌;增长烦恼毒害,是恶口;自以为是,是贪;
斥他虚妄,是嗔;不知解脱道,是痴。
声闻缘觉永断生因,是杀害俗谛;不知佛性,是杀害中谛;
错取涅槃,是盗;证偏空真理不能舍离,是淫;未得究竟解脱却自称解脱,是妄语;
如空拳杨叶无实义,是绮语;割裂生死涅槃为一性为二,是两舌;
分别善恶有漏无漏,是恶口;执着无为,是贪;厌弃有为,是嗔;不明平等法性,是痴。
权教菩萨入空时,杀害俗谛;入假时,杀害中谛;观中时,双害二谛;
强求菩提,是盗;贪着神通法味,是淫;未证实相而妄说,是妄语;
种种言说不契实义,是绮语;分别中道边见,是两舌;
贬斥生死及二乘法,是恶口;贪恋似道法爱,是贪;舍离二边,是嗔;未彻圆中,是痴。
**次释善**:事善如前。理善指——
佛弟子离断常见,深信因果,是不杀俗谛;
通达诸法无我无性,是不杀真谛;
知一切法皆是佛法、实相、法界真如,圆融无碍,是不杀中谛;
了知心外无法可取,是不盗;无能无所,是不淫;依四悉檀如实说法,是不妄;
令众生得四益,是不绮;随顺事理,是不斗乱;言辞和悦,是不粗恶;
离似道贪爱,是不贪;不违三谛,是不嗔;通达三谛,是不痴。
**后明互融**:善恶名相本无定准。若执名定义,万无一得;以义定名,万无一失。
就事相而言,杀盗等为恶,不杀盗等为善;
就理体而言——
有漏事善事恶皆名恶,无漏事理方名善;
有漏善恶及偏真事理皆名恶,入假事理方名善;
有漏善恶、偏真及入假事理皆名恶,入中事理方名善;
但中事理仍名恶,圆中事理方名善。
因此,事杀事盗等唯名为恶;圆中事理唯名为善;
事不杀盗等乃至但中事理,可名为善亦可名为恶——
相对前者皆名善,相对后者皆名恶。
另有理恶:所谓“弑无明父,害贪爱母”,菩提本无可得却强取法喜,以空拳度化,乃至大贪大嗔大痴法门。
唯有佛具足十恶,菩萨二乘仅有少分十恶,一切众生唯能具足十善,毫无恶业。
(二、约理通释竟)
三、归属十法界的部分,又分为三点:第一,说明十法界;第二,说明四教;第三,说明六即。第一,说明十法界如下:
地狱道苦痛深重,只具备事、理、善、恶的种子,不起事、理、善、恶的现行行为,只有一分极苦。饿鬼道和畜生道也是如此。饿鬼和畜生两道也具备事、理、善、恶的种子,多数起事恶现行,少数起事善现行,未必能起理恶、理善,因为智慧力弱。阿修罗道大致与饿鬼、畜生相同,但有的能见佛闻法,能起理善。若起理善,则相应归入四圣界中。
人道有两类:若在北俱卢洲,虽具备一切种子,但只起事善,不起事恶,也不起理恶、理善。在事善中,只有旧医所讲的十善,不起三皈、五戒、八戒、具戒等善法,因为不闻佛法。若在其他三洲,则能起事、理、善、恶,因为人的智慧极为猛利。若起理善,也相应归入四圣界中。
天道分为四类:
一、地居二天(四天王天、忉利天),能起事、理、善、恶,大致与人道相同,但事善中缺少出家戒这一项。
二、空居四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不起杀、盗、邪淫三种事恶,但仍有正淫未断,也可能起后七种事恶,也能起事十善,但不起出家戒,也能起理善、理恶。若起理善,也相应归入四圣界中。
三、色界又分两类:初禅天仍有觉、观、语言,可能起口妄、意贪,梵天对释子起谄诳,不起其余事恶,能起一切理善、理恶。若起理善,也相应归入四圣界中。二禅以上已离觉、观,不起身、口事恶,但起当地的贪、痴,以及理善、理恶。若起理善,归入四圣界。
四、无色界只有四蕴,无业果身,不起身口事善、事恶,也起当地的贪、痴,多起理恶,少起理善,一切菩萨不生此处。
声闻、缘觉分为三类:
一、见道位,永断十种分别事恶,也断外道杀俗杀真等理恶,但未能断正淫及贪嗔痴任运事恶,也全起声闻、缘觉理恶。
二、离欲位,永断欲界十种事恶,未断色界、无色界任运贪痴事恶。
三、无学位又分两类:有馀依地永断三界事恶,全堕声闻、缘觉理恶;无馀依地若依权论即永入涅槃,不再有事理善恶的现行或种子;若依实论,则是出生界外方便土中,只断界内事理善恶现行及种子,仍现行声闻、缘觉理恶,或能起菩萨、佛界理善、理恶。若起菩萨、佛界善恶,相应归入菩萨、佛界。
菩萨法界分为四类:
一、三藏教所说的事六度菩萨,虽具足事理善恶种子,但弘誓力强、止观力弱,只能永断事恶现行,不能损害事恶种子,只能炽然修行事善,不能方便发起理善,在本教中不立修证地位,实则仍属人天界。
二、通教菩萨,若在乾慧、性地位,大致同三藏;若在八人、见地位发真,则永断凡外事理二恶,能起菩萨、佛界事善及理善恶。
三、别教菩萨,十信位同三藏,十住以上同通教或更胜,登地证道同圆教,永断九界事理二恶,唯起佛界事理二善及佛理恶。
四、圆教菩萨,亦名菩萨,亦名佛。五品位中,圆伏九界事理二恶,圆起佛界事善,而佛界理善、理恶尚未现起。十信位中,任运先断凡外事理二恶,也断声闻、缘觉理恶相似,起佛界理善、理恶。初住以上,圆断九界事理二恶,分证佛界理善、理恶。
佛界也分四类:
一、藏教所说果佛,只能永断六凡的事理二恶种子,圆满无漏事理二善,只能杀枝末无明父,害界内贪爱母,取一切智菩提,以真谛法喜为妻,说生生不可说法诱婴儿,不舍三界有为福慧为大贪,不取三界见思因果为大嗔,不分别三界诸法为大痴。
二、通教所说果佛,因位虽先断六凡事理二恶种子,至果满时仍与藏佛相同,但兼能说生不生不可说法诱婴儿,略胜一筹。
三、别教所说妙觉果佛,仅断十二品无明恶,仅分证圆中事理二善,仅分证大贪大嗔等恶,不得名究竟。
四、圆教所说妙觉果佛,一切事理二恶断无不尽,一切事理二善修无不满,究竟杀无明父,究竟害贪爱母,究竟取大菩提无遗,究竟会合三谛法喜无时暂舍,生生等四句皆不可说,而说四句一切实、一切不实、一切亦实亦不实、一切非实非不实,诳诱十界婴儿,不舍一切法,不取一切法,不分别一切法,是谓究竟善、究竟恶。
第一,说明十法界完毕。
第二,阐明四教。四教各自论述十法界,但浅深、通别各有不同,现在应从浅显处辨别深奥处,将通教归入别教。例如藏教,以凡夫和外道的事、理二恶为所对治,以三乘、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为能对治。凡夫外道是六法界,四谛是声闻界,十二因缘是缘觉界,六度是菩萨界,三祇因行圆满得成正觉即是佛界。究其所诠释的,只是“因缘所生法”这一句,分析诸法归于空性,断除我执,不知诸法当体即空,为教化钝根众生而施设这小乘法。若就菩萨而言,不出六凡法界;若就证真而言,唯归于偏空,将通教归入别教,判定这是声闻法。
其次阐明通教,同样以凡夫外道的事、理二恶为所对治,以共般若的无生之理观为能对治。凡夫外道是六法界,已办地是声闻界,辟支地是缘觉界,第九地是菩萨界,第十地是佛界。究其所诠释的,只是“即空”这一句,体认诸法无自性,断除界内我、法二执,不知诸法假名无量,虽为大乘初门,当教也归于偏空,将通教归入别教,判定这是缘觉法。
其次阐明别教,以九法界的事、理二恶为所对治,以不共般若的次第三观为能对治。十信位中仰信中道,用藏教的析空观及六度的事善,对治凡夫外道的事、理二恶。十住位,用通教的体空观及六度的理善,断除凡夫外道的事、理二恶。十行位,用入假观,对治声闻、缘觉的理恶,普遍通达十法界的病与药。十回向位,修习中道观,对治菩萨的理恶。十地位,断除九法界的理恶,证得佛界的理善。究其所诠释的,只是“假名”这一句,缘真谛断除九界,不知诸法当体即中。虽说证道与圆教相同,当教谈理不圆融,将通教归入别教,判定这是菩萨法。
最后阐明圆教,以十法界的事、理二恶为所对治。即以十法界的事、理二善为能对治,也可以说以十法界的理善为所对治,以十法界的理恶为能对治,还可以说十法界的善恶皆为所对治,十法界的善恶皆为能对治。为什么呢?三千法在理体上,同名为无明,能治的性外别无对治,如水结成冰。三千法果德成就,皆称为常乐,所治的性外别无对治,如冰融化还成水。虽无能治所治,而能治所治宛然存在。以一心三观,圆融对治一切事恶理恶,圆融显现一切理善理恶。从五品位开始,直至妙觉位,所断除所显现的,大略如前所述。究其所诠释的,阐明一切法皆是佛法。因缘即中道,心、佛、众生三者无差别,宣说无分别法,随佛自意而说,将通教归入别教,判定这是佛界法。第二,阐明四教完毕。
三、阐明六即佛的含义。圆教既然说众生即是佛,本性功德平等,但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容易产生傲慢,所以需要用六个修行阶段来辨别。修行虽然分为六个阶段,但本性永远平等,所以说六即常是一,可以消除退怯之心。本性虽然平等,但修行有逆有顺,所以说一即常是六,可以去除傲慢。理即阶段只有逆,究竟阶段只有顺。从名字即开始,往前看是顺,往后看是逆。另外,逆性就是顺无明,顺性就是逆无明。所以逆可以称为恶,也可以称为善;顺可以称为善,也可以称为恶。
第一、理即佛。比如举一个“善”字,就包含十法界。如果顺从无明之父,孝顺贪爱之母,不敢盗取菩提,背离法喜妻妾,不作佛法口业,不贪求事理二善,不嗔恨见思烦恼,明显造业起惑,这就是三恶道法界。乃至不杀生符合中道,不执取自心,不贪恋似爱,不说不了义法,不贪求权善,不嗔恨二边,通达三谛,这就是佛界。又如举一个“恶”字,也包含十法界。如果杀生、偷盗等十恶具足,就堕入三恶道法界。如果虽然没有事相上的恶,但有迷惑真理的恶,就堕入人天法界。虽然没有事相上的恶及迷惑真理的恶,但有迷惑世俗道理的恶,就堕入二乘法界。虽然没有事相上的恶及迷惑真理、世俗道理的恶,但有迷惑中道真理的恶,就堕入菩萨法界。虽然没有事相上的恶及迷惑三谛的恶,但具足弑无明父等恶,就堕入佛界。由此可知,善恶二名各自包含十法界,每一法界无不是即空、即假、即中。但六道凡夫如同生来眼盲,日用而不知;二乘人如独眼,妄生取舍;菩萨如隔着罗网,以为在障碍之外。所以从地狱到别教十向,终日处在理中,却不得理的功用,都称为理即佛,也称为理即十法界,也称为理即善恶。
第二、名字即佛。如果听闻圆顿妙法,能理解一切善恶只是名字,一切十法界也只是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是即空、即假、即中,从一个名字中通达一切名字,一切名字通达只是一个名字,非一非一切,而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所以称为名字即佛,也称为名字即十法界,也称为名字即善恶。
第三、观行即佛。依据所理解的义理,如理作意,审慎思惟十法界的善恶,每一法界无不是三德秘藏,所以能圆伏五住烦恼,虽然有烦恼,如同没有烦恼,虽然有肉眼,名为佛眼,这就是观行即佛,也称为观行即十法界,观行即善恶。
第四、相似即佛。由于圆观的功力,相似断除事理上的恶,生起事理上的善,如钻木取火,暖相先现,如融化坚冰,渐渐润湿,所以称为相似即佛,也称为相似即十法界,相似即善恶。
第五、分证即佛。由于圆观的功力,分破十法界善恶上的三惑,分显十法界善恶上的三德,如木出火,还烧于木,如冰成水,还融余冰,所以称为分证即佛,也称为分证即十法界,也称为分证即善恶。
第六、究竟即佛。圆道满足,惑无不破,德无不显,如火出木尽,如冰尽水澄,所以称为究竟即佛,也称为究竟即十法界,究竟即善恶。因为十法界的善恶本来具足三谛三德之理,到这时才完全显现,并非另有什么法可证可得,只是完全证得众生所迷惑的本来之理而已,所以说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三、总结归属十法界完毕。
四、归结为空、假、中三谛者。前文所述事理善恶,涵盖十法界,遍摄四教,统括六即,则无论理体或事相,无论因行或果德,能诠释的与所诠释的,本性修德与对治弊端,仅以"善恶"二字便可收摄无遗。因此若知善恶即是空、假、中,则知一切诸法无不即是空、假、中,圆融妙理随处通达。再分三点说明:一、约竖贯归结;二、约横亘归结;三、约一念心性非横非竖总结。
一、约竖贯归结:事相上的善恶及凡夫理体之恶,属六凡法界,为藏教所对治,堕于理即位的,称为世俗谛,即所谓因缘所生法。无漏事善,证得真理之善,属二乘法界,若依藏通二教能治法门判别,则为圆教理即;若依圆教收摄,则等同于圆教相似位,称为真谛,即所谓"我说即是空"。入假位的事理二善,属菩萨法界,依别教教理判别,仍属理即;若收归圆教,亦同相似位,称为世出世如幻俗谛,即所谓"亦名为假名"。入中道的事理二善及中道理体之恶,属佛法界,依圆教圆满诠释,从名字位直至究竟位的,称为第一义谛,即所谓"亦名中道义"。
二、约横亘归结:四教所诠释的十法界事理善恶,无一不是因缘生法,无一不即空、假、中。何以故?同一法性,本然具足十法界善恶诸法种子,称之为因;随迷悟染净等缘,造就十法界善恶诸法差别。既然十法界善恶皆是因缘所生,则从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句推究,决定皆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性却不碍缘起,一即一切,互摄互具,故称为假。无性而缘生,缘生即无性,诸法无非全体法性,法性之外更无他物,泯绝内外空有对待,故称为中。
三、约现前一念非横非竖总结:前约竖贯,则三谛分属十法界;次约横亘,则十界各具三谛。竖贯则为次第差别,横亘则为同时并存,然并存差别纵横之相,岂能尽显至理?今阐明:只依现前一念心辨善恶,只依一念事理善恶分十界,只依十界明四教,只依四教辨六即。一念理体本无先后,何来竖别之称?一念心体本无彼此,何有横并之名?心体绝待,强名为中,一中则一切中,不论横竖无不即中。中体离一切相,强名为空,一空则一切空,不论横竖无不即空。中体具一切法,强名为假,一假则一切假,不论横竖无不即假。
经云:众生心体从本以来不生不灭,自性清净无障无碍,犹如虚空离分别故。此显一念心即中。又云:平等普遍无所不至,圆满十方究竟一相,无二无别不变不异。此显一念心即空。又云:一切众生心、声闻心、辟支佛心、菩萨心、诸佛心,皆同不生不灭无染真如。此显一念心即假。又云:若无觉知能分别者,则无十方三世境界差别。此显一空一切空。又云:一切法皆不能自有,但依妄心分别故有。此显一假一切假。又云:当知一切诸法悉名为心,以义体不异为心所摄故。此显一中一切中。
是故若能了达现前一念心法,则能遍达善恶十界、四教六即皆非横竖;亦能遍照善恶十界、四教六即若横若竖。此理可以意会,难以言尽。最初"释善恶"章竟。
二、解释业,也分四部分:首先解释含义;其次辨析类别;第三归结为十法界;最后总结为空、假、中三谛。第一、解释含义:业称为事业,也叫所作,又称为动,或叫构造。按小乘的说法,业只在意识层面,不称为业,只有身体行动或言语发出,才称为业。按大乘的说法,一个念头刚起,就已经有业的意味。佛经说:众生在日日夜夜中,每一个念头都在造出种种五阴世间、国土世间、假名世间。就是这个意思。
二、分类说明如下:
第一类分为恶业与善业。第二类分为有漏业与无漏业。此外还可细分为四种:一、有漏业;二、无漏业;三、亦有漏亦无漏业;四、非有漏非无漏业。
一、恶业,指五逆罪、十恶业,以及吝啬、嫉妒、破戒、散乱、邪见等行为。
二、善业,指布施、持戒、禅定、智慧等善行。
有漏业指十恶业招致苦难果报,十善业招致福乐果报,四禅八定招致不动果报。无漏业是出世圣人所修的圣道,不感召三界的轮回果报,只证得清净解脱的妙果。
无漏业又分两种:一是无为无漏,即所证的真如,不称为业;二是有为无漏,即能证的福德与智慧,福德称为助道,智慧称为正道,福德与智慧皆可称为业。
四种分类如下:凡夫与外道的善、不善及不动业,称为有漏;二乘脱离生死的业,称为无漏。菩萨度化众生的业,不取涅槃,称为亦有漏;不染生死,称为亦无漏。诸佛随顺真性的妙业,不同于凡夫,称为非有漏;不同于二乘,称为非无漏。
或者,与世俗真理相应的业,称为有漏;与真谛相应的业,称为无漏。与中道真理相应的业,从双遮的角度称为非有漏非无漏,从双照的角度称为亦有漏亦无漏。
将四种归入两类:若依三界内教义,有漏仅摄有漏,无漏则摄后三种。若依三界外教义,有漏摄前三,无漏仅摄第四。若依别教接引通教的教义,有漏及双亦句总称有漏,无漏及双非句总称无漏。
再以善恶互相含摄来说:或十恶为恶,十善为善;或散乱皆为恶,禅定为善;或有漏皆恶,无漏为善;或有漏无漏皆恶,双照为善;或双照仍称为恶,双遮泯灭一切差别归于实相为善;或双遮不即诸法为恶,双照不离实相为善;或一切皆可称为恶,一切皆可称为善。如上文所述。
此外,这些善恶业总体分为四类:一、现世受报;二、来生受报;三、后世受报;四、不定受报。由于造业时心力强弱、境界高低,以及是否忏悔、是否成熟等因素不同,故形成四种差别。
分类说明完毕。
三、归属十法界的部分,也分为三点:第一,说明十法界;第二,说明四教;第三,说明六即。第一,说明十法界:不论称为善或恶,称为有漏或无漏,乃至非有漏非无漏的业行,只要在念念之间执着自我与他人,一心追求名利,损人利己,不思悔改,身口意三业完全随顺妄习,不信佛法僧三宝,毁坏种种戒律,颠倒因果,杀害尊长,这称为地狱业道,归结为上品十恶。若念念之间执着自我与他人,放纵情欲,不知惭愧,愚昧无知,结下众多怨仇,这称为畜生业道,归结为中品十恶。若念念之间执着自我与他人,吝啬贪婪,嫉妒他人,不知培植福德,只积累罪业,这称为饿鬼业道,归结为下品十恶。若念念之间心存谄媚欺诳,缺乏正直之心,外表看似仁义,内心却计较自我与他人,所作所为皆存胜负之心,这称为修罗业道,归结为下品十善。若念念之间畏惧堕入苦境,节制五欲,持守戒律,祈求来世福报,这称为人趣业道,归结为中品十善。若念念之间愿未来恒享胜乐,广修福德,制止罪业,乃至摄心入定,观色归空,这称为天趣业道,归结为上品十善。若念念之间观察三界之苦、空、无常、无我,依四念处,深信缘起,永断来世贪求,唯求寂灭无为的安乐,这称为二乘业道,归结为无漏上品十善。若念念之间缘苦集二谛生起大悲,缘道灭二谛生起大慈,深观我法二空,怜悯众生迷惑,以种种方便令其觉悟,遍及十方世界无有分别,尽未来时无有疲厌,不求回报,不图名声,不冀他人知晓,不见能度所度,这称为菩萨业道,归结为亦有漏亦无漏上品十善。若念念之间观诸法实相,即权即实,理事平等,即实即权,千如差别,寂而常照,万行兴起,照而常寂,一际无别,不作一相想,不作一切相想,却能了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微尘刹土不隔毫端,十世古今不离当下,身遍十方而无合散,智入三世而无往来,这称为佛界业道,归结为非有漏非无漏上上品十善,也称为真实中道无漏上上品十善。
二、阐明四教。六道凡夫的善恶行为,虽然各自分为上中下三品,但由于存在虚妄的自我执着,统称为有漏,都属于藏教所对治的范围。二乘的无漏十善,如果是通过分析而认识到无我,则属于藏教;如果是通过体悟而认识到无我,则属于通教。菩萨的亦漏无漏十善,如果是基于生灭四谛而生起慈悲,就属于藏教,称为有漏;如果是基于无生四谛而生起慈悲,就属于通教,称为无漏;如果是基于无量四谛而生起慈悲,就属于别教,称为亦漏无漏;如果是基于无作四谛而生起慈悲,就属于圆教。从双遮的角度来说,称为非漏无漏;从双照的角度来说,也可以称为亦漏无漏。佛界的非漏无漏上上品十善,正是圆教所属。以这种圆融的见解来统摄一切法,使得前三教乃至上品十恶,也能转化为非漏无漏的上上品善,就像一切草木都具备火的潜能,一切坚冰本质都是水一样。从义理上确定名称,则偏重于称为非漏非无漏善,也称为真中无漏妙善。如果根据名称来确立义理,那么既可以称为上上品善,也可以称为上上品恶,比如所谓的杀无明之父等。既可以称为无漏,也可以称为有漏,因为功德之海源源不断地从每一念中流出。既可以称为非漏无漏,也可以称为亦漏无漏,因为同时照见有漏与无漏,一切法都趣向有漏和无漏。
三、阐明六即概念。依据圆融实相的本性而言,一切法皆是佛法,上至佛界,下至地狱,所有业性无不显现实相。若狂妄智慧不加审察,妄称圣境反招罪过,犹如暗室触宝反致伤亡,故须通过修行辨明六即,避免重罪。虽六种阶位次第分明,但对业性实相并无增减,故称为"即"。
所谓理即业性,即是究竟圆满的业性。《楞伽经》云:如来藏是善恶之因,能普遍造作一切众生,只是迷者不自知罢了。了知此业性为名字即,观照此业性圆伏五住烦恼为观行即,粗重烦恼先落、六根清净为相似即,在此业性中开启真智为分证即,彻底穷尽此业性为究竟即。
三、归结十法界章竟。
四、归结为空、假、中三谛,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纵向归结;二是从横向归结;三是从一念心既非纵非横的角度总结。第一,从纵向归结来说,六道众生的业行依因缘所生,归结为世俗谛;二乘圣者的业行因缘性空,归结为真谛;菩萨的业行假名无量,归结为俗谛;佛界的业行深达罪福实相,归结为中谛。第二,从横向归结来说,十法界的业行无一不是因缘所生,每一法界都具足空、假、中三谛。第三,从一念心归结来说,就在当下这一念心中分辨十法界的业行,怎能称为纵向?十法界的业行不过是一念心,怎能称为横向?既不横也不纵,而横纵历历分明,统摄于法性,不可思议。无一不是法性,所以即是中谛;不横不纵,所以即是空谛;横纵分明,重重无尽,所以即是假谛。第二部分"释业"完毕。
三、解释报应,也分为四部分:初、解释含义;二、辨析类别;三、归结属于十界;四、总结,即空、假、中。初、解释含义:报是指果报,相对于因称为果,回报业力称为报,那么果就是报。另外,根据习因所感召的,称为习果;根据报因所感召的,称为报果。那么果属于了因种子,报属于缘因种子。此外,报的含义有两层:一、根据引业所感召的,称为总报;二、根据满业所感召的,称为别报。总报称为真异熟果,属于第八识;别报称为异熟生果,属于前六识。其中一部分无覆无记的,只承受苦乐,不引发业力的,应当知道总报和别报两种,都称为果报。这里回报因所感召的果报心、心所法,见分属于心,回报习因,属于了因种子,另称为果;相分属于色,回报报因,属于缘因种子,另称为报。所以《法华经》说:这样的果,这样的报。另外,见分就是这样的性,相分就是这样的相,二分所依的内自证分就是这样的体。以体成就用,用没有别的体,所以称为不纵横、不并别。
二、分类说明。十恶业所招感的地狱、饿鬼、畜生三途果报纯粹是苦,鬼道和畜生道众生偶尔有微弱的乐,阿修罗道和人道苦乐参半,天道则只有乐。再从五类感受来分别:无间地狱只有苦受和舍受中的极苦,鬼道和畜生道也是如此。有间地狱则兼有忧受,或偶尔有微弱的喜乐;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人道及欲界天都具备五种感受——因为天人与阿修罗交战时也会有忧苦,但北俱卢洲人不执着自我,所以没有忧苦受。初禅天脱离了忧根,二禅天脱离了苦根,三禅天脱离了喜根,只剩下乐受和舍受;四禅天脱离乐根后,直到有顶天都只有舍受。这五类都属于有漏感受。二乘圣者以寂灭为乐,超脱五受,因无所受而称为正受,也叫无漏受。菩萨不受二乘的正受,以化现神通作为法乐,称为亦有漏亦无漏受——示现受生死所以称有漏,不染生死过患所以称无漏。诸佛不受一切感受,因无所受而恒常安住中道法性之乐,称为非有漏非无漏受——不同于四种荣华所以非有漏,不同于四种枯寂所以非无漏。将四类归入两类,如前所述。此外,不论五受或有漏无漏的四种分别,总体可用苦乐二字判定,涵盖无遗。须知苦乐只是自心分别,实无外境存在。何以见得?阿鼻地狱极苦世人皆知,但住于不可思议解脱的菩萨以大悲心游戏三昧,代众生受苦却视为乐。如提婆达多善知识说:"此处犹如第三禅天",岂是真造逆罪者能得此境?蛆虫在粪坑中翻滚出入自以为乐,苍蝇逐臭、飞蛾扑火、狗食秽物都自以为乐。在人看来苦不堪言。人间粗劣五欲令众生沉迷,诸天视之如同粪坑;欲界天五欲渐次美妙,色界天视之却如鸩毒;梵天身相光明赫奕,无色界天厌弃如疮痈;四空定自以为精微,阿罗汉视之为愚痴;声闻三昧虽无漏无为,菩萨呵斥为焦芽败种;菩萨神通自在无碍,诸佛视若孩童游戏。故知九法界众生皆以苦为乐,所处愈低,所乐愈劣。从上界看下界,便知彼所乐实为苦。唯有佛彻底超越苦乐,证悟苦法界与乐法界同一实相,无苦无乐方名大乐。现暂随九界认知,将顺适身心称为乐报,违损身心称为苦报。此苦乐报皆由各自善恶业力所招。分类说明竟。
第三部分:十法界归属,同样分为三部分:首先阐明十法界,其次阐明四教,最后阐明六即。首先阐明十法界:
一、地狱法界的罪报,完全由上品十恶业招致,以摧残粗恶的身心为体性。重者位于大地之下,轻者处于黑暗山间,唯有痛苦,毫无快乐。
二、畜生法界的罪报,由中品十恶业招致;饿鬼法界的罪报,由下品十恶业招致。都以低劣的身心为体性,其中各有苦乐的别报。三品九类不同,是相应于满业的果报,称为异熟生。具体情况各异,难以详述。它们分布于山间、人世、水域、陆地及空中。
三、阿修罗法界,果报居于大海,受用近似天界的快乐,但常受战乱之苦。
四、人道法界,果报在四大部洲,短暂的五欲之乐伴随生老病死之苦。
五、天道法界分为三类:欲界、色界、无色界。
- 欲界六天:
1. 四天王天,因上品十善、八关斋戒或终生持不杀戒得殊胜身心,居于须弥山腰。
2. 忉利天,因上品十善、八戒或持不杀不盗戒得殊胜身心,居于须弥山顶。此二天以五欲自在为乐,战乱与五衰为苦。
3. 夜摩天(时分天),因上品十善兼修禅定或持八戒得殊胜身心,离忉利天八万由旬,空中如云而住,昼夜由花开合判定。
4. 兜率天(知足天),因上品十善兼得细住或持八戒得殊胜身心,离夜摩天十六万由旬,空中如云而住。
5. 化乐天,因上品十善兼欲界禅定得殊胜身心,离兜率天三十二万由旬,空中如云而住。
6. 他化自在天,因上品十善兼未到地定得殊胜身心,离化乐天六十四万由旬,空中如云而住。此四天以五欲辗转增胜为乐,五衰现前为苦。
- 色界十八天,分为四禅:
1. 初禅三天(梵众、梵辅、大梵),以根本初禅五支功德为因,得清净身心,离他化天一百二十八万由旬,空中如云而住,寿一大劫,离忧清净为乐,退堕为苦。
2. 二禅三天(少光、无量光、光音),以根本二禅四支功德为因,离初禅天二百五十六万由旬,寿八大劫,离苦清净为乐。
3. 三禅三天(少净、无量净、遍净),以根本三禅五支功德为因,离二禅天五百一十二万由旬,寿六十四劫,离喜妙乐为乐。
4. 四禅九天分三类:
- 凡夫三天(福生、福爱、广果),以根本四禅四支功德为因,离三禅天一千零二十四万由旬,寿五百劫,舍念清净为乐。
- 外道无想天,以无想定为因,寿五百劫,退堕为苦。
- 不还五天(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以无漏熏修四禅为因,寿千劫至万劫,永无退堕为乐,未离三界为苦。
- 无色界四天:
1. 空处天,以空定为因,寿二万劫;
2. 识处天,以识定为因,寿四万劫;
3. 无所有处天,以无所有定为因,寿六万劫;
4. 非想非非想处天,以非想非非想定为因,寿八万劫。灭色存心,仅有微细受想行识,出离色笼为乐,退堕为苦。
六、声闻法界有四向四果:
- 初果以生空无漏智种为因,顿断三界分别惑,证生空真如,择灭无为,身仍为人天有漏报。
- 二果渐断欲界六品惑,证六品择灭,身仍为人天有漏报。
- 三果断尽欲界惑,证三品择灭,身为人天或初禅有漏报。
- 四果断尽非非想处惑,证八十一品择灭,住有余涅槃,身灭入无余涅槃。权教谓永无报果,实教谓生净土受法性身。
七、缘觉法界分两类:缘觉种性百劫修因得道,或声闻初果第七生转生遇无佛世成独觉。苦乐同声闻。
八、菩萨法界依四教分别:
- 三藏菩萨未断惑,以四弘六度感殊胜人天报。
- 通教菩萨随位次同声闻果位,智增者同四果,悲增者现三界报。
- 别教菩萨初地证中道法身,居实报土,示现九界苦乐。
- 圆教菩萨初住分证法身,遍三土示现苦乐,实非苦乐。
九、佛法界依四教:
- 藏教佛为化身示现有漏报;
- 通教佛居色究竟天为化现;
- 别教妙觉坐莲华藏世界,为他受用报;
- 圆教妙觉性修圆满,法报不二,依正庄严,为最胜无上报。
(初明十界部分结束)
二、阐明四教的区别。六凡法界中由业力感召的苦乐果报,只是四教所对治的对象,并不属于四教本身的范畴。这些现象属于因缘所生法,既可被藏教的世俗谛所诠释,也可作为四教共同的观修对象。方便有余土中圣者所感的无漏苦乐果报,则是四教九种修行者所招感的,具体指藏教四果阿罗汉与缘觉、通教已证果的缘觉与菩萨、别教三贤位、圆教十信位行者所感的果报。实报无障碍土是别教十地及等觉妙觉位、圆教十住至十地等觉位圣者所感得的果报,虽然这些圣者也部分证得常寂光土,但从现象角度统称为实报土。若按修行次第或顿悟程度来区分净土秽土,这只是依据教理所作的权宜划分。常寂光土是圆教妙觉佛果所证,虽也圆满具足上品实报土的功德,但从真理角度统称为寂光土。若按分证或究竟来区分净秽,则是基于别圆二教最终果位的不同而作的分别。藏教认为六道轮回的苦果是真实存在的苦谛,灭除苦果即证得真空,但不说四圣法界有果报。通教认为六道苦乐是幻化的苦谛,悟透幻性本空即超脱生死,也不说四圣有果报。别教将六道轮回视为分段生死,三乘圣果视为变易生死,二者统称苦谛。彻底断除两种生死、证得中道实相时,所证境界称为真如涅槃,能证智慧称为四智菩提。与大圆镜智相应的心识能显现自受用身及净土,能含藏究竟无漏种子,尽未来际利益众生,这才说有圣者果报。圆教则说十法界都是法界显现,一苦即一切苦,苦性即是法界;一灭即一切灭,因此十法界果报既非纯粹业报也非离于业报。以上为第二"阐明四教"章。
三、说明六即佛。既然依据圆融实相、契合本性而谈论,那么十法界的苦乐果报,无一不是实相法界,即空、假、中。实在担心狂妄迷惑之人,执着污秽为清净,安于陋习,不求解脱。比如指着冰说是水,却不求融化,水依然是冰,怎能饮用?所以用六种意义来辨别逆顺。就像冰虽以湿性为本,却常违背湿性,坚硬凝固。在理即位也是如此,对十法界的微妙果报,不认识不知晓,误以为是苦谛,一苦即一切苦。在名字位,是顺修的开始,明白十界果报法唯是一心,比如坚冰实为水,终不弃冰另求水,这是最初认识十界果报法的名字。在观行位,依名观察,明白十界果报法一一即空、假、中,圆满降伏三惑,如手握冰,知其湿润。在相似位,深入观察十界果报法,深信即空、假、中,如冰靠近暖源,逐渐舍弃坚硬之相。在分证位,十界果报法的三谛理体,部分显现,如暖消冰,部分融化,部分可饮用。在究竟位,十界果报法的三谛妙理,无不圆满显现,如冰已尽,唯是一水,完全可饮用。所以三千果成,皆称常乐,厕所实成香殿,粪秽实成妙馔,恶声实成歌赞,毒药实成甘露,刀箭实成华缨,乃至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我若向火汤,火汤自消灭等,都是分证究竟位中的真实受用,不过是还证众生所迷果报法的理体罢了,岂需借助刻意神通之力?三、总结十界完毕。
四、归结为空、假、中三义,也分三点:第一,从纵向归结;第二,从横向归结;第三,从一念非纵非横的角度总体归结。
第一,从纵向归结:六道凡夫有漏的苦乐果报,以及有学无学的残余果报,连同同居土中新证无生法忍菩萨的生身(仍属有漏),都归于因缘所生法的世俗谛范畴。因此,阿罗汉的十八界中,只有后三界称为无漏,前十五界皆属有漏。同理,藏教佛果及十地菩萨与罗汉相同。通教声闻、缘觉入涅槃后,在方便土受变易身,以及通教菩萨、别教三十心、圆教十信心菩萨在方便土所感的变易五蕴十八界等,皆属即空的真谛范畴,故称无漏。别教登地、圆教初住菩萨舍弃分段身后,在实报土受果报身,及以悲愿力在十方世界示现于同居、方便二土中的十界身相(虽同苦乐而非真实),乃至佛的后得智应化于三土示现十法界相,皆属即假的妙俗谛范畴,故称亦漏亦无漏。圆教妙觉佛究竟证得寂光土三德秘藏的法身,及别教十地、圆教十住等分证寂光身的菩萨,皆属即中的中道第一义谛范畴,故称非漏非无漏。
第二,从横向归结:无论有漏无漏、苦乐、权实,一切十法界的依正果报,无不是因缘所生或所显,皆可称为因缘所生。既是因缘生法,则必然即空、假、中,无一色一心不具三谛。具体而言:同居土的依正果报是界内有漏有为的苦、无常、无我、不净之相,此相即空假中;方便土的依正果报是界内无漏无为的苦等性,此性即空假中;实报土的依正果报是界外无漏有为的常、乐、我、净之相,此相即空假中;寂光土的依正果报是界外无漏无为的常等性,此性即空假中。因其体真实,故名为中;离一切相,故名为空;即一切法,故名为不空。若以寂光无漏无为对比方便土无漏无为,则方便土仍属有漏有为。
第三,从一念归结:善恶业既由一念分别,十界依正果报亦不离现前一念。一念本无前后,故非纵;一念本无二体,故非横。深观一念所具十界依正,非纵非横,却能圆照纵横,了了分明,而一切纵横当下超越。何以故?十界果报唯是一念,非纵非横,一空一切空,即不思议真谛;一念具足十界果报,非横而横,一念造作十界果报,非纵而纵,一假一切假,即不思议俗谛;离一念无别十界,离十界无别一念,唯是实相法性,心佛众生三无差别,非纵非横,离名绝相,亦无离绝,即不思议中谛。
(以上第三“释报”部分结束,至此初分“释善恶业报”全部完成。)
在解释二合的部分,又分为六种:首先依据十种"如是"解释,其次依据十二因缘解释,第三依据四谛解释,第四依据二谛解释,第五依据三谛解释,第六依据一谛解释。第一依据十种"如是"解释:善与恶就是这样的本性,本性以不可改变为特征,善是以调柔良善清净为本性,不能改变为恶;恶是以粗重暴戾染污为本性,不能改变为善,十法界各有其种子本性。业就是这样的相状,通过起心动念、身体动作、言语表达而显现出来,十法界的事业,观察就能辨别。本性与相状,都依赖于色法与心法,色法与心法就是这样的体性。这善业恶业各有其力量功能,各有其构造作用,就是十法界的如是力、如是作。善恶就本性而言,就是十法界的如是因。业既然就相状而言,就是十法界的如是缘。报应指向十法界,色法与心法、依报与正报,就是这样的如是果、如是报。本性相状为根本,果报为枝末,一切皆空则所有皆空,自始至终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所以是空等。一切都是假有则所有都是假有,自始至终相状存在,观察根本就能知道枝末,观察枝末就能认识根本,所以是假等。一切皆中道则所有皆中道,自始至终道理相同,所谓真实相状真实本性,乃至真实果报真实报应,所以是中道等。语言不能一下子彰显,所以空、假、中,依次分别说明,实际上并非纵向横向并列区别。《法华经》说:只有佛与佛,才能彻底探究一切法的真实相状,所谓诸法如是相等等。此经说:想要趋向大乘的人,应当首先知道最初所行的根本之业,所谓依止于一真法界的境界,来修习信心理解。一真法界的境界,就是诸法的真实相状,所以能依据十种"如是"来解释。
二、关于十二因缘,还有四层含义:一是思议生灭因缘,二是思议不生灭因缘,三是不思议生灭因缘,四是不思议不生灭因缘。如今六凡众生的善恶业报属于思议因缘的生起相状,藏教二乘的善恶业报属于思议因缘的灭除相状。再者,六凡善恶业报本质是空,属于思议因缘的不生相状;通教三乘的善恶业报属于思议因缘的不灭相状。此外,九法界的善恶业报属于不思议因缘的生起相状,佛界的善恶业报属于不思议因缘的灭除相状。再者,十法界善恶业报无不体现空、假、中三谛,属于不思议因缘的不生不灭相状。为什么呢?善恶只是无明、爱、取这三支,业只是行、有这两支,果报只是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这七支。烦恼就是般若智慧的了因佛性,业就是解脱的缘因佛性,苦就是法身的正因佛性。十二因缘名为佛性,所以是不思议的不生不灭。
五、关于三谛,又有五种含义:一、别教融入通教的三谛,是指在通教包含别教二谛的基础上,将虚幻的"有"视为俗谛,将虚幻的"有"即空又不空视为真谛。现在将此真谛分为两谛:空是真谛,不空是中谛。二、圆教融入通教的三谛,是指在通教包含圆教二谛的基础上,虚幻的"有"是俗谛,虚幻的"有"即空又不空,一切法趋向空又不空是真谛。现在也将此真谛分为两谛:一切趋向空是真谛,一切趋向不空是中谛。三、别教三谛,是指在别教二谛的基础上,虚幻的"有"和虚幻的"有"即空都称为俗谛,不有不空是真谛。现在将俗谛分为两谛:虚幻的"有"是俗谛,虚幻的"有"即空是真谛。将真谛指为中道,不有不空是中谛。四、圆教融入别教的三谛,也是在别教包含圆教二谛的基础上,虚幻的"有"和虚幻的"有"即空都称为俗谛。现在仍分为真俗两谛,一切法趋向不有不空是真谛。现在将此圆教真谛指为圆教中谛。五、圆教三谛,是指六道凡夫的俗谛也是即空、即假、即中,具备一切法;二乘的真谛也是即空、即假、即中,具备一切法;菩萨佛的中道也是即空、即假、即中,具备一切法。三谛圆融,不可思议,即一即三,即三即一,非一非三,而又三而一。若是别教融入通教的三谛,六道凡夫的虚幻有善恶业报是俗谛,虚幻有即空是真谛,此空不空本非烦恼生死,亦非菩提涅槃,而为烦恼菩提生死涅槃作所依持,不断不常,不空不有,是中谛。若是圆教融入通教的三谛,二谛同前,此空不空具备一切法,是中谛。若是别教三谛,六道凡夫的有漏善恶业报是俗谛,四圣的无漏唯善业报是真谛,所依的真如理性,非有非空,非漏无漏,是中谛。若是圆教融入别教的三谛,二谛同前,理性具足一切诸法,与前面的中谛不同。若是圆教三谛,横竖自在,竖则六道凡夫善恶业报的俗谛也是空、假、中,二乘善恶业报的真谛也是空、假、中,菩萨佛善恶业报的中道也是空、假、中;横则十法界都是空名为真谛,此真即俗即中,十法界都是假名为俗谛,此俗即中即真,十法界都非空假名为中谛,此中即真即俗,只是非横非竖而说横竖罢了。
六、关于一谛的阐释,《大涅槃经》说:所谓二谛,其实是一,为方便而说为二。如同醉酒未吐时,看见日月旋转,于是认为有旋转的日和不旋转的日,清醒的人只见到不旋转的日,不见旋转的日。同样,十法界的善恶业报,都是因为无明之醉未吐,虚妄地见到法性随缘流转,从而另外设立随缘不变的真如。若以佛眼观察,无非是实相,实相之外,更无其他法。因此此经名为一实境界,即指十法界的善恶业报,当体唯一实谛,即是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在性真常中,寻求去来、迷悟、生死,全然无所得。但随情而说,藏教以事外偏真为一实,通教以即事而真为一实,别教以真如不动为一实,唯独圆教以法法无非中道为一实。既然不见旋转,又何必相对于旋转而说不旋转?若立不旋转,便是与旋转分为二;若作二解,便与醉人相同。因此诸谛皆不可说,因为言语道断。若通通作不可说,生生不可说,则六凡善恶业报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则二乘善恶业报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则菩萨善恶业报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则佛界善恶业报不可说。以上先解释善恶业报完毕。
关于深入解释占察法门的原因:由于善恶业报的深奥微妙之理,若非智慧难以显现,因此需要通过占察来明了。根据智慧层次,占察法门可略分为二十种差别:
一、世俗凡夫之智;
二、修五停心观与四念处的外凡位行者之智;
三、得煖、顶、忍、世第一法四加行的内凡位行者之智;
四、证得四果的阿罗汉无漏智;
五、缘觉圣者的无漏智;
六、修六度菩萨行者的缘事之智;
七、三藏教佛陀果位的一切智;
八、体悟空性的声闻圣者之智;
九、体悟空性的缘觉圣者之智;
十、体悟空性的菩萨入真实理体的方便智;
十一、体悟空性的菩萨出假观化用之智;
十二、通教佛陀果位之智;
十三、别教十信位外凡行者之智;
十四、别教十住、十行、十回向三十心内凡行者之智;
十五、别教十地菩萨的中道智;
十六、别教妙觉佛果的一切种智;
十七、圆教五品弟子位外凡行者之智;
十八、圆教十信位内凡行者之智;
十九、圆教初住至等觉位分证佛果之智;
二十、圆教妙觉佛果的究竟圆满之智。
一、世间智者,其心背离真理,沉溺于邪思妄执,无法洞察善恶报应之理,故不可轻信。因此经云:不应舍弃正法,反去追逐世间占卜吉凶之事,贪恋沉迷。若沉迷此等事,必将严重障碍圣道。二、五停四念的外凡智者,因有定力故称"停",因有智慧故称"观"。观能破除邪见,定能制伏散乱。数息观对治散乱心,不净观对治贪欲心,慈悲观对治嗔恨心,因缘观对治邪见心,念佛观对治障道罪业,故名五停心观。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此四观能观苦谛。以上四种智慧能对治四种颠倒,令四倒不起。初破四倒时尚未契入圣理,故称外凡智。此智能对治六凡恶业,但对业报因缘未能如实了知,仍需依三轮相决疑。三、内凡智者,缘四谛境界,得相似解,能降伏烦恼。譬如钻木取火,暖相先现,此是无漏智火将发之前兆,称为暖位。得色界定后,谛解分明,如登山顶四望皆见,称为顶位。若能亲近善友,闻顺法音,内心正观,具足四信(信佛、信法、信僧、信谛),即能安住顶位;反之则退失。此时若有疑惑,仍需依轮相占察。若入下忍位,正观欲界四谛及色无色界四谛;次入中忍位,专观欲界苦谛深生厌离;次入上忍位,生世第一法,则能无间发起真智,于声闻乘决定不退,不须再依轮相占察。若欲为他人占察,若无宿命通、天眼通及他心通,仍需借助轮相。四、四果无漏智者,初果以八忍八智断见惑,永不复起三恶道业报,亦不感招北俱卢洲、无想天、黄门、二根及盲聋喑哑等果报。二果三果重虑缘真,永断欲界有漏善报。四果永断三界业报,自身已无可占之事。若欲为他人占察,或依神通道眼,或借轮相决疑,皆无不可。五、缘觉无漏智,生于无佛之世,未必用此轮相,但以神通化他,仅能知三界内有限劫数中的善恶业报差别,不能知三界外及无量劫前后诸事,亦不能了达六道业报即空之理,何况即假即中?六、六度菩萨的缘事智,自发四弘誓愿已得决定,不须占察。初阿僧祇劫中未得五通,若欲化他,宜用轮相。第二阿僧祇劫后,五通自在,不须轮相,能决众疑,然仅能知六道因缘生灭之相。七、三藏佛果的一切智,本是别教地住圆教位所示现,故能遍知三界内外无量劫中一切业报因缘,不须轮相,然不说即空即假即中。八、体法声闻智,已具六通,能知六道善恶业报,亦知即空之理。九、体法缘觉智,已侵习气,略胜声闻。十、体法菩萨入真方便智,正达三界善恶业报一一即真。十一、体法菩萨出假智,善能分别六道三乘病药,决断六道一切疑网。十二、通教佛智,亦是别教地住圆教位所示现,能遍知一切善恶业报,不须轮相,且说即空之理,不说即假即中。十三、别教十信外凡智,信有果头真如实相,为求证此理而起十种信心,自无疑惑,为他人占察时随顺轮相。十四、别教三十心内凡智,十住位正修空观兼习假中,十行位正修假观兼习中道,十回向位正修中观,具足五通,自无疑悔,能决他疑,遍知十法界善恶业报,然不能了达一一即中。十五、别教十地中道智,既证实相,双照空有,寂而常照,初地一念照百世界,二地照千世界,辗转增胜不可穷尽。十六、别教妙觉智,坐华藏世界,应法界机,妙观察智横竖遍照,下地菩萨不能测其边际。十七、圆教五品智,虽为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秘密之藏,虽有肉眼名为佛眼,自无疑网不须轮相,为他人决疑时仍需使用。修习种种三昧时亦可依轮决疑,如永明大师已悟圆宗,仍作坐禅万善二选,须知拈阄之法出自《圆觉经》,与此轮相及《灌顶神策经》同属正法,非世间卜筮可比。十八、圆教十信内凡智,六根清净,自然能决大千世界疑网,鉴照十法界机宜无有错谬。十九、圆教四十一位分证智,初住妙智如新月光明已能普照,渐增如十四夜月。二十、圆教妙觉佛究竟智,如十五满月体相圆满,法界洞明无余,竖观久远如现前,横知恒沙界外一滴雨数,乃至松直棘曲、鹄白乌玄皆了本源。大圆镜智无不顿现,平等性智无不普入,妙观察智洞达因缘,成所作智一时普应。十地菩萨智比如来智,犹如一土比大千土,不可测度。今地藏大士或是圆教等觉妙觉,本迹高深难测。因与此土众生缘深,释迦佛令坚净信菩萨请说此法,使凡夫顿除疑网。又广明一实境界,详示二种观道为修行方便。善说深法慰喻群迷,真实相应无有过失,令初心行者能占察十法界善恶业报,事理圆融无不穷尽。何以如此殊胜?须知善恶业报即境妙,占察即智妙,以智观境修二观即行妙,成就三忍即位妙。信满作佛即三法妙,常住三德秘藏即感应妙。教众生忏悔观法身为能感,至心则吉所求皆遂,乃至入一行三昧见佛无数,皆感应妙。随缘现身说法即神通妙、说法妙;闻法除疑即眷属妙;渐次作佛即功德妙。迹本不二故佛赞言:此大士久已成佛,为度众生权现应化。观心十妙者:现前一念具十法界业报即境妙;以圆三慧占察即智妙;依一实境修二观即行妙;信顺了达自心无生即三忍位妙;不离自心秘藏即三法妙;境智冥合即感应妙;转境自在即神通妙;一念化他即说法妙;心心所法随转即眷属妙;从因至果即功德妙。地藏大士与释迦佛由观心故成就十妙,我等观心亦当如是。释别名竟。次释通名:梵语修多罗,或云素怛缆,含五义:一译为经,二为契,三为法本,四为线,五为善语。五义各具教行理三,如《法华玄义》所明。今就经题言:占察是教,善恶业是行,报是无记色心理体。又占为教,察为行,善恶业报为所观理。对"经"字自然具足通别二义。释名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