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无品第二十二
答曰:过去未来无。汝虽说有法中生心,是先已答,无法亦能生心。又汝说色相色数色可相者,是事不然,过去未来不应是色,无恼坏故,亦不可说无常相也,但佛随众生妄想分别故说其名。又汝言智生智者,因与果作因缘已灭,如种与牙作因已灭,佛亦说是事生故是事生。又汝言实而有益佛则说者,佛说是事本现在时,不言犹有,若说过去灭尽则知无有。又汝言观无我者,以众生于去来法计有我故,佛如是说。又汝言是正见者,以此身起业,此业与果作因已灭,复后还自受,故说有果。于佛法中若有若无皆方便说,为示罪福业因缘故,非第一义。如以因缘说有众生,去来亦尔。依过去意者是方便依,不如人依壁等,亦明心生不依于神,因先心故后心得生。业力亦尔,佛知是业虽灭,而能与果作因,不言定知如字在纸。罪业亦尔,以此身造业,是业虽灭果报不失。又汝言不应有诸无漏根者,若学人得无漏根已得在现在,虽过去灭、未来未至,以成就故不得言无。又汝言圣人不应记未来者,圣智力尔,虽未有法而能玄记,如过去法虽已灭尽,念力能知。又汝言不应念五尘者,是凡夫人痴故妄念先取定相,后虽灭尽犹生忆念,忆法应尔,非如兔角等。十八意行亦复如是,现在取色,虽灭过去亦随忆念。又汝言不应自称我得禅定者,是定得在现在忆念力故自言我得。又汝言不应得观内心内受者,有二种心,一念念生灭、二次第相续,用现在心观相续心,非今犹在。又汝言不应修习四正勤者,防未来世恶法因缘,亦起未来善法因缘。又汝言则无佛者,佛寂灭相,虽现于世不摄有无,况灭度耶。众生归命,亦如世人祠祀父母。又汝言亦不应有修戒久近者,不以时故戒有差别。所以者何?时法无实,但以诸法和合生灭故名有时。是故汝所说因是皆不然。
回答说:过去和未来并不实际存在。你虽然说从实有的事物中生起心念,但这问题先前已经回答过——即使没有实有事物,心念也能生起。你又提到的色相、色数、色可相这些说法,其实并不正确。过去和未来不应该属于色法,因为它们没有恼坏的性质,也不能说是无常的表象。这只是佛陀随顺众生虚妄分别而安立的名称。
你说智慧产生智慧,这好比因与果建立因缘关系后因就灭了,就像种子为芽提供因缘后自身就消失,佛陀也说过"因此事生故而彼事生"。你提到若真实有益佛陀就会说,但佛陀说某事时是指它本来现前的状态,并非说它依然存在。如果说过去已灭尽,就知道它不存在了。
你说观无我,是因为众生对过去未来的法执着有"我",所以佛陀这样开示。你所说的正见,是指这个身体造业,此业为果报提供因缘后消失,后来仍要自己承受,所以说有果报。在佛法中,无论说存在或不存在都是方便说法,为了显示罪福业缘的道理,并非究竟义理。就像因缘和合而说有众生,过去未来也是如此。
依过去意识是方便说,不像人依靠墙壁那样实在。这也说明心识生起不依赖神我,因为前心为缘后心得以生起。业力也是如此,佛陀知道业虽灭去,仍能给果报提供因缘,但不像纸上写字那样固定不变。罪业也是这样,这个身体造的业虽然消失,果报却不会丧失。
你说不应有无漏根,但修行人获得无漏根时它存在于当下,虽然过去已灭、未来未至,但因为成就的缘故不能说不存在。你说圣人不应记别未来,但圣智本身具足这种能力,即使事物未现前也能玄妙地记别,如同过去法虽已灭尽,念力仍能了知。
你说不应忆念五尘,但凡夫因愚痴先执着固定相状,后来虽消失仍产生忆念,忆念的运作就是如此,不同于兔角等完全不存在的事物。十八意行也是这样,当下缘取色尘,即使成为过去也能随念忆起。
你说不应自称得禅定,但定境现前时,依忆念力自然能说自己证得。你说不应观内心内受,其实心有两种:一是念念生灭的心,二是相续不断的心,是用当下心观照相续心,并非观照尚存的心念。
你说不应修四正勤,但这是为了防护未来恶法的因缘,也是培育未来善法的因缘。你说这样就没有佛,但佛本具寂灭相,虽然示现世间却不落有无,何况灭度之后?众生归命佛法,如同世人祭祀父母。
你说不应有持戒时间长短的差别,但戒体并非因时间而有差异。为什么呢?因为时间本身并非实有,只是诸法和合生灭而假名为时间。所以你提出的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