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一
沙门法宝撰
将释此论,五门分别。第一会初转法轮时、二学行次第、三教起因缘、四部执先后、五依文解释。
要解释这部论,分五个方面说明。第一是佛陀初次说法的时间,第二是修行与学习的次序,第三是教法兴起的缘由,第四是各部派主张的先后,第五是依照经文逐句解说。
一、会初转法轮时者,于中有四:一定成道日、二定转法轮日、三述中间事别、四会说不同。一、定成道日者,依《长阿含经》第四云「八日如来生,八日佛出家,八日成菩提,八日取灭度。」次文云「二月如来生,二月佛出家,二月成菩提,二月取涅槃。」又《灌佛经》云「佛告诸天人:『十方诸佛皆用四月八日夜半时生,皆用四月八日夜半时出家,皆用四月八日夜半时成道,皆用四月八日夜半时而般涅槃。』」诸经八日皆同,说月有异,唯二、四别,不言余月。准上二说,说虽有异,成道月日即是同也。所以得知,略有二理:一以立正异故。婆罗门国以建子立正,此方先时以建寅立正,建子四月即建寅二月,故存梵本者而言四月,依此方者即云二月,根本一也。二准《智论》及《婆沙》计,梵王请前五十七日,四月调根兼观机等总有六月,即是二月八日成道。至八月八日转法轮定,如下引文。以此故知,二月八日成道为定,去八月八日有六月故。若是四月八日,即无六月。去转法轮四月,无文证故。又释律论云「佛与五比丘,四月十六日结前安居。」安居去四月八日唯有九日,即与《法华》、《智论》、《毘婆》沙等众多经论日月相违。准此故知,二月八日成道为定。问:若尔,何故《菩萨处胎经》云「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八日转法轮,二月八日降魔,二月八日般涅槃。」答:此有二释。一《处胎经》说菩萨处胎亦转法轮,此为蜜众,非为显众也。成道之日即转法轮,义亦准此。今言为五比丘转法轮日,诸说不同,非是蜜众。二诸经中错二月为四月者,由建正不同,已如前释。错八月为二月、四月者,以迦栗底迦是八月卯星之名,二月又是建卯地之月。星、地诠别,卯名同也。若知迦栗底迦是酉地之卯翻为八月,若谓迦栗底迦是震地之卯,翻为二月、四月,由此转法轮等日有二、四、八不同,般涅槃日八、四、二月之异。详多教理,度五比丘八月为定。会涅槃日,如别章释。
一、关于佛陀初次说法的时间,分为四点说明:第一是确定成道的日期,第二是确定说法的日期,第三是叙述中间发生的事情,第四是综合各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确定成道的日期:根据《长阿含经》第四卷记载:“八日如来降生,八日佛陀出家,八日证得菩提,八日入灭。”后文又说:“二月如来降生,二月佛陀出家,二月证得菩提,二月涅槃。”另外,《灌佛经》记载:“佛陀告诉诸天人:‘十方诸佛都是在四月八日夜半降生,四月八日夜半出家,四月八日夜半成道,四月八日夜半涅槃。’”各种经典都记载为八日,但月份不同,只有二月和四月的差异,没有提到其他月份。根据以上两种说法,虽然记载不同,但成道的月份和日期其实是相同的。
之所以能确定这一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历法的差异。婆罗门国以建子月(农历十一月)为岁首,而中土以前以建寅月(农历正月)为岁首,建子四月即建寅二月,所以依据梵文经典的记载是四月,依据中土的记载则是二月,根源是一致的。二是根据《大智度论》和《毗婆沙论》的推算,梵天请佛说法之前有五十七天,加上四月调伏根性、观察机缘等,总共六个月,所以是二月八日成道。到八月八日确定说法时间,如下文所引。由此可知,二月八日成道是确定的,因为距离八月八日正好六个月。如果是四月八日成道,就不会有六个月。从成道到说法只有四个月,没有经文依据。此外,《释律论》说:“佛陀与五比丘在四月十六日开始结夏安居。”安居距离四月八日只有九天,这与《法华经》《大智度论》《毗婆沙论》等众多经论所记载的日期矛盾。因此可以确定,二月八日成道是正确的。
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菩萨处胎经》说:“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八日说法,二月八日降魔,二月八日涅槃?”
答: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处胎经》说菩萨在处胎时也说法,这是针对秘密教众,而非显教众。成道之日即说法,道理也是如此。现在讨论的是为五比丘说法的日期,各种说法不同,并非针对秘密教众。二是有些经典将二月误作四月,是由于历法岁首的不同,如前所述。将八月误作二月或四月,是因为“迦栗底迦”是八月卯星的名称,二月又是建卯月。虽然星名与月份名称不同,但“卯”字相同。如果知道“迦栗底迦”是酉地的卯星,应译为八月;如果认为“迦栗底迦”是震地的卯星,就会译为二月或四月。因此,说法日期有二月、四月、八月的不同,涅槃日期也有八月、四月、二月的差异。综合各种教理,为五比丘说法以八月为准。涅槃日期的讨论,另见其他章节。
二、定转法轮日者,诸经论中皆云「波罗奈国鹿野苑中,为五比丘转四谛法轮。」说中间事日数不同,然不指陈说法月日名者,不可凭唯。准有《婆沙》及释律论,分明指陈说法月日,应依此文。《婆沙》一百八十三云「佛于迦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度阿若憍陈那。」迦栗底迦,当此方八月也。《婆沙》一百三十六云「羯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昼夜停至,九日夜增一猎缚故。」羯、迦虽异,语是同也。故知定是八月八日。又释律论云「佛与五比丘,四月十六日结前安居,一夏中不得圣果。过夏于八月八日,憍陈那忽然见法。」此二论文极理分明,余文既不分明,不可依准,故知八月八日转法轮定。佛成道日虽有二说不同,或二月八日、或四月八日,无经论说二月、四月转法轮,故知非是三七日后。亦无文说三月、四月、五月、六月,故知非是六七、八七、五十七日后转法轮也。
二、确定转法轮日的依据:各经论中都提到“佛陀在波罗奈国鹿野苑为五比丘宣说四谛法轮”,但关于具体说法的时间记载不一,未能明确指出月份日期,不足为凭。唯有《婆沙论》及律释论明确记载了说法时间,应依此为准。《婆沙论》第一百八十三卷记载:“佛陀在迦栗底迦月白半月第八日度化阿若憍陈那。”迦栗底迦月相当于汉地的八月。《婆沙论》第一百三十六卷提到:“羯栗底迦月白半月第八日昼夜等分,从第九日起每夜增一猎缚时长。”虽“羯”“迦”用字稍异,实为同一月份。由此确知转法轮日为八月八日。另据律释论记载:“佛陀与五比丘于四月十六日开始结夏安居,整个夏季未证圣果。夏安居结束后,八月八日憍陈那忽然悟法。”这两部论典的记载极为明确,其他经文既无清晰说明,便不可依从,故确定转法轮日为八月八日。关于佛陀成道日虽有二月八日与四月八日两种说法,但无任何经论记载二月或四月转法轮之事,可知转法轮并非成道后三七日之事。亦无经文记载三月、四月、五月或六月转法轮,故可排除六七日、八七日或五十七日后说法之说。
三、述中间事别者,经律论中述从成道至转法轮中间时节,广略不同、前后有异。今且观机已前依《四分律》叙,观机已后依《婆沙》述。余文同异,次便录附。《四分律》三十一云「初夜得宿命明,中夜得死生智证明,后夜获得漏尽明。得此三明,即往菩提树下,结跏趺坐,七日不动受解脱乐。过七日已从其定起,受二贾客兄弟麨蜜,为授二归。云从此优婆塞最初也。四王奉钵用受麨蜜,第一七日也。」《因果经》于观机后说受贾人麨蜜。《四分》云「食麨蜜已即于树下,结跏趺坐七日不动,游解脱三昧。过七日已从三昧起,去彼不远有呵梨勒菓树,即于彼树神奉世尊呵梨勒菓。受已,为授二归,第二七日也。食此果已如前入定,出定入欝鞞罗村乞食,受婆罗门食已,为授二归。第三七日也。」已上三七在菩提树下。「食已更诣一离婆那树下,准前入定。从定出已,入欝鞞罗村乞食,受婆罗门妇食,为授二归。云此优婆夷之初也。」准此律文,人受三归得近事戒,神畜非也。「第四七日也。食已还诣离婆那树下,准前入定,从定起已入欝鞞罗村乞食,受婆罗门男女食,为授三归。第五七日也。」已上二七日在离婆那树下。「食已诣文麟龙宫,到已同前入定,天雨七日。乃至龙王以身绕佛,头荫佛上等。第六七日也。」《因果经》在观机后。已上六七受解脱三昧乐。又《四分》云「从定起已,诣阿输婆罗尼𤘽律树下,敷坐具,结跏趺坐。」《五分律》云「入三昧七日。」又云「受酪女人食,食已入定。」已上《五分》文。《四分》又云「作是思念言:我今已获。此法甚深,难解难知,欲寂休息。微妙最上智者能知。乃至思惟已说二颂,说二颂已默然。」已上思惟深法时,不言日数。《法华》云「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着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与律意同。准上,六七日受解脱乐,三七日思惟法,总九七日。前出定日即是后七日初,除重六日,余有五十七日,是梵王请前。与《智论》及《毘婆沙》日数同也。《智论》第八云「释迦牟尼佛得道后,五十七日宁不说法。言:『我法甚深,难解难知。一切众生缚着世法,无能解者。不如默然,入涅槃乐。』是时梵天王等请佛为诸众生初转法轮。佛时默然受请。后到波罗奈林转正法轮。」与律、《法华》意同也。《四分》又云「梵王请佛转法轮,佛许已,梵王归宫。」已上观机,律与《婆沙》等大意同也,中间少异略而不述。已上依《婆沙》一百八十二述。论云「菩萨菩提树下三十四心得阿耨菩提。以佛眼遍观一切世界,谁应最初闻我正法,我当为说。观已便知,唱连摩子应先闻我法。是时有天即白佛言:『唱连摩子昨夜命终。』」有说七日。《四分律》云「欝头蓝子命过七日。」又曰「尔时世尊亦起智见,知彼命终,便伤叹言:『彼失大利。若彼闻我所说法者,当得正解。』世尊复观,除彼谁应初闻我正法,我当为说。观已便知頞迦罗摩子。」《四分》云「阿蓝迦兰应先闻法。」「天复白佛:『命终已经七日。』」有说昨日,《四分律》中亦云昨日。「尔时世尊亦起智见,知彼命过,如前伤叹。」问:初得阿耨菩提,何故不为二人说法,而待命过不得闻法?将非如来教化失时耶?又说「彼时二人善根未熟,未堪闻法。所以者何?佛成道已,彼初一人若更经五十七日有余命者,应堪闻法。彼第二人若更有五十一日有余命者,应堪闻法。由此非佛教化失时。」准此论文,《婆沙》虽不广说梵王请前日数,而除佛成道日,至许请前五十七日,与律及《智论》等同也。又云「世尊或时留自寿行、如待苏拔达罗等。若然留他寿行,无有是处。」准此论文,无留他寿行。「世尊复观,除彼二人谁最初应闻我说法,我当为说。观已即知,憍陈那等五人应先闻法。即作是念:彼皆是我父母亲族,先来恭敬供养于我。今欲酬报,为何所在?天即白言:『今在波罗底斯国仙人鹿野苑。』尔时世尊亦起知见,知在彼处。便舍菩提树下,步涉而往。」问:佛具最胜神力,何故步涉往耶?答:敬重法故,不以神足。又佛行时足,常去地如四指量,一一足迹皆有喜旋吉祥可爱千辐轮相分明如画,身影所触,乃至七日能令有情至其处者诸根安快。「渐次行至婆罗底斯,尔时五人忽逢见佛,遂共立制:彼乔答摩,懈慢多求,狂乱失念,空无所获。而今复来,欲相呼诱。我等宜各勿与言谈、恭敬、问讯,但敷一常座,任其坐不。尔时世尊渐次近彼,威德所逼,令舍本期,不觉一时从座而起,趋走迎逆合掌归命。于中,或有改敷净座、或取佛衣、或取佛钵、或有恭水、或有洗足,俱白佛言:『唯愿就座。』佛便作念:如是痴人,自立制约须臾还破。时佛就座安祥而坐,威光奇特如妙高山。乃至世尊于是渐渐诱化,令其调伏。于日初分,为二人说法、教诫、教授,令余三人入村乞食,彼所乞食充足六人。于日后分,为三人说法、教诫、教授,令余二人入村乞食,所乞饮食充足五人,世尊性离非时食故。如是教化经于三月,有说四月,令彼五人善根熟已,于迦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如来为彼转正法轮,时憍陈那最初见法。」
三、叙述中间事件的细节:
在经律论中,对佛陀从成道到初转法轮之间的时间描述,详略不一、前后有差异。现依据《四分律》叙述观机之前的事,依据《婆沙论》叙述观机之后的事。其余经文的异同之处,随后附上。
《四分律》卷三十一记载:“初夜证得宿命明,中夜证得生死智证明,后夜证得漏尽明。获得这三明后,便前往菩提树下,结跏趺坐,七日不动,享受解脱之乐。七日后出定,接受两位商人兄弟供奉的蜜,并为他们授二归依。这是最早的优婆塞。四天王献钵,用于盛蜜,这是第一个七日。”《因果经》在观机之后提到接受商人的蜜供养。
《四分律》又载:“食蜜后仍在树下结跏趺坐,七日不动,安住解脱三昧。七日后出定,附近有一棵诃梨勒果树,树神向世尊奉献诃梨勒果。受供后,为其授二归依,这是第二个七日。食果后如前入定,出定后进入欝鞞罗村乞食,接受婆罗门的供养,并为其授二归依。这是第三个七日。”以上三个七日都在菩提树下。
“食毕又到离婆那树下,如前入定。出定后入村乞食,接受婆罗门妇女的供养,为其授二归依。这是最早的优婆夷。”根据律文,人能受三归得近事戒,天神与畜生则不能。“这是第四个七日。食毕返回离婆那树下,如前入定,出定后入村乞食,接受婆罗门男女的供养,为其授三归依。这是第五个七日。”以上两个七日在离婆那树下。
“食毕前往文麟龙宫,到后如前入定,天降大雨七日。龙王以身绕佛,以头为佛遮雨等。这是第六个七日。”《因果经》将此置于观机之后。以上六个七日享受解脱三昧之乐。
《四分律》又载:“出定后,到阿输婆罗尼𤘽律树下,敷座结跏趺坐。”《五分律》说:“入三昧七日。”又载:“接受牧女供养的乳糜,食后入定。”以上是《五分律》的记载。《四分律》又说:“佛陀思维:‘我已证悟此法。此法甚深难解,唯有智者能知。’于是说二偈,说完后默然。”这是思维深法时,未提具体日数。《法华经》载:“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维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根机钝,贪乐痴所盲,如此等类,云何可度?”与律意相同。
综上,六个七日受解脱乐,三个七日思维正法,共九个七日。前一出定日即后一七日之初,除去重复的六日,剩余五十七日,是梵天请法之前。这与《大智度论》及《毗婆沙论》的日数一致。《大智度论》卷八载:“释迦牟尼佛成道后,五十七日未曾说法,心想:‘我法甚深难解,众生耽著世法,无人能解,不如默然入涅槃。’此时梵天王等请佛为众生初转法轮。佛默然受请,后至波罗奈鹿野苑转正法轮。”与律和《法华经》意同。
《四分律》又载:“梵天请佛转法轮,佛应允后,梵天返回天宫。”以上观机部分,律与《婆沙论》等大体相同,中间细节差异略而不述。以上依据《婆沙论》卷一百八十二叙述。
论中记载:“菩萨在菩提树下三十四心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佛眼观察一切世界,谁应最先闻法。观知唱连摩子应先闻法。此时有天告知:‘唱连摩子昨夜已命终。’”一说七日前命终。《四分律》载:“欝头蓝子命终七日。”又载:“世尊起智见,知其命终,叹息:‘彼失大利。若闻我说法,必得正解。’世尊再观,除他谁应先闻法,观知頞迦罗摩子。”《四分律》载:“阿蓝迦兰应先闻法。”天又告知:“他已命终七日。”一说昨日,《四分律》亦说昨日。“世尊起智见,知其命终,如前叹息。”
问:佛陀初证菩提时,为何不立即为二人说法,致其错过闻法?岂非如来教化失时?答:“当时二人善根未熟,不堪闻法。若第一人再活五十七日,第二人再活五十一日,方可闻法。故非佛教化失时。”据此,《婆沙论》虽未详述梵天请法前的日数,但除去成道日,至受请前共五十七日,与律及《大智度论》一致。又载:“世尊或留自身寿命,如等待苏拔达罗等。但留他人寿命,则无此理。”
“世尊再观,除彼二人谁应先闻法,观知憍陈那等五人应先闻法。心想:‘他们曾是我亲属,恭敬供养我,今当报恩。’天告知:‘他们在波罗奈国鹿野苑。’世尊知其在彼处,便离菩提树下,步行前往。”问:佛具神力,为何步行?答:为敬重法故,不用神足。佛行时足离地四指,足迹现吉祥千辐轮相,身影所触,能令众生七日安适。
“渐行至波罗奈,五人忽见佛,共立约定:‘乔答摩懈怠多求,今复来诱我们。我们勿与交谈、恭敬,只设一座,任其自便。’世尊渐近,威德令他们不觉起身迎接,或敷净座、或取衣钵、或供洗足水,请佛就座。佛心想:‘痴人立约,顷刻即破。’佛安详而坐,威光如妙高山。渐渐教化调伏他们。
“上午为二人说法,令三人乞食,所得供六人;下午为三人说法,令二人乞食,供五人,因佛过午不食。如此教化三月(一说四月),待五人善根成熟,于迦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如来为其初转法轮,憍陈那最先见法。”
四、会说不同者,问:若佛成道后,经于六月转正法轮者,何故《出曜》、《方等大庄严经》云七七日,《因果》、《法华经》云三七日,《智度论》五十七日佛不说法。《方等大庄严经》二七日观、二七日经行,《因果经》观树一七日,《法华经》观树行不言日也。《四分律》六七日,《五分律》八七日,《毘婆沙》四月。复有经说半年,《十二由延经》一年耶?答:自古经律论师皆云见闻异也。意说:佛在世时,随众生机威德不同,或见多日后转法轮,或见少日后转法轮。今详不尔释。如来八相成道,示有父母、妻子、生日、出家、成道,为五比丘转法轮日,大小乘说理合皆同,如说经行、远近、观树等事,容有异也。佛神境力入定之相事难知故。问:所以得知。答:略有五例,一举时别故、二异本前后广略不同、三生等日月同故、四同本前后说有异故、五传者误故。由上五缘,说有差别,根本事同。一、举时别者,《四分律》六七日者,受解脱乐时。《法华经》三七日者,思惟法时。《出曜经》、《庄严经》七七日,《五分律》八七日等,通思惟法时。《智论》五十七日者,梵王请前。《婆沙》四月者,调五比丘根时。有经半年者,以六月故。《十二由经》一岁者,以经一夏,律及《受岁经》以夏为岁故。二、异本前后广略不同者,律前广后略,前别说受解脱乐、思惟法时,后略不说四月调机。《婆沙》前略不说梵王请前,后即广说四月调机。以此二文互证,即知日数经于六月,方始说法。三、生等日月同者,以八相成道,父母、妻子、生及出家、成道等日,说皆是同,如何为五比丘转法轮日有斯悬隔?故知根本是同,传有广略及有误耳。四、同本前后说有异故者,《婆沙》一百八十二云「佛于菩提树下三十四心得阿耨菩提,以佛眼遍观一切世界,谁应最初闻我正法。」如前引文。准此,佛成道已即观根机,中间略其受解脱乐,及思惟法、梵王请等,岂即无耶?故知诸本阙者亦是略也。若谓《婆沙》见闻不同,成道之后即观机根,因何《婆沙》次下文云「彼初一人。佛成道后,若更五十七日,有余命者应堪闻法。」此即佛成道后至观根时五十七日,与《智论》同。又《智论》第一云「尔时菩萨舍苦行处,到菩提树下,坐金刚座,降魔众已,即得阿耨菩提。时梵天王等皆诣佛所,劝请世尊初转法轮。」准此论文,即无食乳糜,即受解脱乐、思惟法时。佛成道后,即梵王请。若独《智论》见闻异故即说无者,何故第八卷云「释迦牟尼佛得道后,五十七日宁不说法。是时梵王等请。」诸文阙略,如第一卷略故,非见闻异也。五、传译误者,如宋本《药师》云「善信菩萨二十四戒。」唐、隋本菩萨四百戒。《正法华》六根各千二百功德,《妙法华》三根千二百、三根八百等。自余不同,不可和会,皆如此类。根本是一,传不同故。
四、关于不同说法的会通。有人问:如果佛成道后,经过六个月才转动正法法轮,为什么《出曜经》、《方等大庄严经》说是七七四十九天,《因果经》、《法华经》说是三七二十一天,《大智度论》说五十七天佛没有说法。《方等大庄严经》说两个七天观照、两个七天经行,《因果经》说观树一个七天,《法华经》只说观树经行没有提具体天数。《四分律》说六七四十二天,《五分律》说八七五十六天,《毗婆沙论》说四个月。还有经典说半年,《十二由延经》说一年呢?回答:自古以来的经师、律师、论师都认为这是所见所闻不同。意思是说:佛在世时,随众生根机和威德不同,有的人见到佛多日之后才转动法轮,有的人见到佛少日之后便转动法轮。现在详细推究,认为这种解释不对。如来示现八相成道,示现有父母、妻子、生日、出家、成道,为五比丘转动法轮的日子,大小乘的说法按理应该都相同。至于说经行时间长短、观树等事,或许有差异,因为佛的神通境界力和入定的相状,事情难以测知。问:凭什么知道是这样?答:大约有五种情况:第一是举出的时段不同;第二是不同版本前后记载有详略不同;第三是出生等日期相同;第四是同一版本前后说法有差异;第五是传译有误。由于以上五种因缘,说法才有差别,根本事实是相同的。
一、举出的时段不同:《四分律》说的六七四十二天,是指享受解脱之乐的时间。《法华经》说的三七二十一天,是指思惟法义的时间。《出曜经》、《庄严经》说的七七四十九天,《五分律》说的八七五十六天等,是总括思惟法义的时间。《大智度论》说的五十七天,是指梵天王请法之前的时间。《毗婆沙论》说的四个月,是指调伏五比丘根性的时间。有经典说半年的,是因为用了“六月”的说法。《十二由延经》说一岁的,是因为经过了一个夏季,律典和《受岁经》以夏为一岁。
二、不同版本前后详略不同:律藏前面详细后面简略,前面分别说了享受解脱乐、思惟法义的时间,后面简略没有说四个月调伏根机。《毗婆沙论》前面简略没有说梵王请法之前的事,后面就详细说了四个月调伏根机。用这两部文献互相印证,就知道天数经过了六个月,才开始说法。
三、出生等日期相同:因为八相成道中,父母、妻子、出生、出家、成道等日子,说法都是相同的,怎么会为五比丘转动法轮的日子有这么大的差距呢?所以知道根本事实是相同的,只是传述有详略以及有错误罢了。
四、同一版本前后说法有差异:《毗婆沙论》第一百八十二卷说:“佛在菩提树下三十四心得无上正等正觉,以佛眼遍观一切世界,谁应最初听闻我的正法。”如前文所引。根据这段,佛成道后立即观察众生根机,中间省略了享受解脱乐,以及思惟法义、梵王请法等事,难道这些事就没有吗?所以知道各种版本缺失的也是省略了。如果认为《毗婆沙论》是所见所闻不同,成道之后立即观察根机,为什么《毗婆沙论》紧接的下文说“那最初一人,佛成道后,如果再经过五十七天,还有余命的话,应该能听闻佛法。”这就是佛成道后到观察根机时经过了五十七天,与《大智度论》相同。又《大智度论》第一卷说:“那时菩萨舍弃苦行处,来到菩提树下,坐在金刚座上,降伏魔众后,即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当时梵天王等都到佛的处所,劝请世尊初次转动法轮。”根据这段论文,就没有吃乳糜,以及享受解脱乐、思惟法义的时间。佛成道后,就是梵王请法。如果唯独《大智度论》是所见所闻不同就说没有这些事,为什么第八卷说:“释迦牟尼佛得道后,五十七天难道没有说法。那时梵王等请法。”各种文献的缺略,如同第一卷简略的缘故,并不是所见所闻不同。
五、传译错误:例如宋译本《药师经》说“善信菩萨二十四戒”,唐译本、隋译本说菩萨四百戒。《正法华经》说六根各有千二百功德,《妙法莲华经》说三根千二百、三根八百等。其余不同的地方,无法调和会通,都像这类情况。根本事实是一个,只是传译不同罢了。
二、學行次第者,一切萬行以聞法近善知識為初。《涅槃》二十五云「一切眾生以聽法因緣,得近大涅槃。一切眾生以聽法故,則具信根。得信根故,樂行布施、戒、忍、精進、禪定、智慧,得須隨洹果乃至佛果。是故當知,得諸善法皆是聽法因緣力故。」又云「信心因于聽法,聽法因于信心。如是二法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又《正理》五十八云「初業地中所習行儀極為繁廣,欲通解者,當於眾生所集觀行諸論中求。以要言之,初修行者應於解脫具深意樂,觀涅槃德、背生死過。先應方便親近善友,善友能為眾行本故。具聞等力,得善友名譬如良醫。」乃至廣說。又四預流支,一親近善友、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如是等文諸經皆有,聞而不信,猶勝不聞。故《法華》云「時若法眾聞不輕言:汝當作佛。雖謗不信,墮於地獄。以是因緣,值無量佛,後遇不輕皆發大心。」就三乘法中,皆須先學小乘有教,後乃可學大乘空教。所以得知,有多文證故。一、《十輪經》第六云「善男子!若諸眾生,於聲聞乘法、獨覺乘法,未作劬勞正勤修學。如是眾生根機下劣、精進微少,若有為說微妙甚深大乘正法,說聽二人俱獲大罪,亦為違逆一切諸佛。所以者何?若諸眾生,於聲聞乘、獨覺乘法未作劬勞,乃至而聽受大乘正法。如是眾生實是愚癡,自謂聰叡。乃至如是眾生所有罪報,皆為未求聽習聲聞、獨覺乘法,先求聽習大乘正法。如是愚癡斷滅論者下劣人身尚難可得,說當能成賢聖法器。乃至如是眾生所有過失,皆由未學聲聞、獨覺乘法,先入大乘。」二、《解深密》第二云「我為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成就相續、未多修勝解、未積習福德智慧二種資糧,依生死自性定說諸法。彼聞隨分解了無常無恒等,令種善根等。」此指第一時小乘教已。「若已種善根,乃至已積習福德智慧資糧等,又依三種無自性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依相無自性性等說一切法無生滅等。」此指第二時大乘教也。又下文云「若有眾生已積習上品善根,乃至上品福德智慧二種資糧,聞我善說無生滅等法中,信是佛說,善知取捨,即能速證無上菩提。若修下品五事,聞我此說,信是佛說,得無量功德。生自見取,謂一切法皆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生自見取故,退失無量智慧。若不修五事,聞我此說,生大業障,誹謗不信。」准此經文,由聞有教修行五事,由有五事能信大乘。若不修五事即謗不信,故知亦定須先學小乘、後學大乘,由斯諸佛出世先說小乘、後說大乘。三、《大般若》四百六十五〈遍學品〉云「善現!若不遍學聲聞乘法、獨覺乘法,終不能得菩薩見道。」四、《涅槃經》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幼小未堪,且教半字,後漸長大方教滿字。」五、《菩薩戒本》云「菩薩受學菩薩戒者,若學小不學大,是犯、非染污;學大不學小,是犯亦染污。」六、《法華經》、《大智度論》、《四分律》等,皆云「眾生不堪聞大乘故,不如默然入於涅槃。因梵天王請,先說小乘。」准此等文,故知欲學大法須先學小乘法也。今詳,經說先學小乘後學大乘,略有四意:一、大乘深妙難信,即生謗故。《法華經》云「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謗法不信故,墮於三惡道。」二、生斷滅見故。《十輪經》云「若諸眾生於聲聞乘、獨覺法乘,未作劬勞正勤修學,根機未熟、根機下劣、精進微少,而便聽受微妙深甚大乘正法。如是眾生實是愚癡,自謂聰叡,陷斷滅邊,墮顛狂想,執無因論。」三、不學小乘唯學大乘。自謂學大乘者,於聲聞乘若人及法輕毀誹謗,招大苦報。故《十輪》云「或小聽受無上乘法,便於諸佛共所護持聲聞乘法、獨覺乘法,誹謗毀呰、障蔽隱沒不令流布,為求名利唱如是言:『我是大乘、是大乘黨,唯樂聽習受持大乘,不樂聲聞、獨覺乘法,亦不親近學二乘人。』如是詐稱大乘人等,由自愚癡憍慢勢力,乃至修學二乘法人誹謗毀辱令無威勢。」又云「若於三乘隨輕毀一品至一頌,不應親近或與交遊、或共住止、或同事業;若有親近或與交遊,及共住止、或同事業,俱定當墮無間地獄,乃至受大苦惱難有出期。何以故?善男子!我於過去修菩薩行,精勤求證無上智時,或為求請聲聞乘法下至一頌,乃至棄捨自身手足、血肉皮骨、頭目髓腦(餘二亦爾)。」四、若不先學有教精習善根等,即當多諸障難不能信解。問曰:若爾,何故諸大乘經,多分毀學小乘,讚學大乘是究竟行?答:《十輪經》自會釋云「是故三乘皆應修學,不應憍傲妄號大乘,謗毀聲聞、獨覺乘法。我先唯為大乘法器堅修行者說如是言,唯修大乘法能得究竟。是故今昔說不相違。」《梵網經》等皆准此會釋。若爾,豈無大乘種姓,不假積習、唯聞大乘而能信解?答:三乘種姓要因先習善根,無有法爾本性三乘差別。故《優婆塞戒經》第一云「不以性故名為菩薩。眾生有界名為欲心,心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名菩薩姓。」如是等文非唯一二。又小乘法有二:一小乘法,謂說有教苦、空、無常及緣起等。二者發小乘心,此說依其有教積習善根,方能信大;不說先發二乘心,後方學大乘。不發二乘心發大乘心者,雖學小乘,不名不定,名菩薩性。今應反難。若爾,不因遇緣積習善根方能信大,遇說而能生其信者,先佛應已度盡,何為至今猶有般涅槃性者墮三惡道?而論中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問:有立云若有法爾涅槃種姓及一乘根機等,即有異相,謂性自然於厭生死、愛樂涅槃,薄小煩惱,不行麁惡斷善根等。廣翻無性之相,此說為是為非?答:此說非也。問:所以得知?答:違理、教故。言違理者,無始已來能厭生死、愛樂涅槃,薄少煩惱、不行麁惡,漸漸熏修,並應先已般涅槃界,時無始故。因何《莊嚴論》說「一向行惡並斷善根,善因不具,名時邊無性。」今猶有也。又若有本性即有印相者,普斷善根一向行惡,與無種姓相有何別,而知是菩薩及一乘人?言違文者,《善戒經》、《瑜伽論》、《地持》等言「菩薩細性無因而得」,共許此是菩薩本性。經論之中唯有二印相:一細性印相、二具二性相。細性印相唯佛能知,如何凡夫輒說相別,具二種性有六印相,一切眾生知。凡可知相非本相,如何有相可知是本性相?又《瓔珞經》云「善財王子等,六住已前退斷善根,墮無間獄,無惡不造。」此等何相知是菩薩?又《唯識論》等,皆云《瑜伽》五十二真如所緣緣種,是菩薩本性。《瑜伽論》云「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以皆有故,就障分性。因既平等,相云何異?故知就人說相有無不同,定非本性。若言法爾無性有相可知,除〈聲聞地〉,有何文證?今時能信大乘法者,皆是先世曾種善根。故《般若》云「若於此經生一念淨信者,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種諸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唯上所明,此論彼機通其五性,一切萬行之根本故。
**二、学习修行的顺序** 一切修行都以听闻佛法、亲近善知识为开端。《涅槃经》卷二十五说:“一切众生因为听法的因缘,得以接近大涅槃。一切众生由于听法,便能具足信根。有了信根后,乐于实践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从而证得须陀洹果乃至佛果。所以应当知道,获得一切善法都是听法因缘的力量。”又说:“信心源于听法,听法又依赖于信心。这两种法互为因果,相互促进。”《正理论》卷五十八也说:“初学阶段所要学习的仪轨非常广泛,想要通晓的人,应当在众生所集结的观行诸论中求取。简而言之,初修行者应当对解脱怀有深切的意愿,观察涅槃的功德、远离生死的过患。首先应当设法亲近善友,因为善友是一切修行的根本。具备闻法等能力,才能称为善友,好比良医。”详细内容不再赘述。此外,四种预流支是:一亲近善友、二听闻正法、三如理思维、四依法修行。这类经文在各经典中都有记载。即使听了佛法而不信,也胜过完全不闻。所以《法华经》说:“当时法会大众听到不轻菩萨说:‘你将来必定成佛。’虽然有人毁谤不信,堕入地狱,却因这个因缘,后来值遇无量诸佛,最终遇到不轻菩萨,都发起了大心。”
在三乘法中,都必须先学习小乘的“有”教,然后才能学习大乘的“空”教。这一点有许多经文可以证明:
一、《十轮经》第六卷说:“善男子!如果众生对于声闻乘法、独觉乘法,未曾努力精勤修学。这样的众生根机低劣、精进微少,若有人为他们宣说微妙甚深的大乘正法,说法和听法的双方都会获大罪过,也是违逆一切诸佛。为什么呢?如果众生对于声闻乘、独觉乘法未曾努力修学,却去听受大乘正法。这样的众生实在是愚痴,却自以为聪明。乃至这些众生所有的罪报,都是因为未曾求习声闻、独觉乘法,而先求听习大乘正法。这样愚痴持断灭论的人,连得到下劣的人身尚且困难,怎能成为贤圣的法器?乃至这些众生的所有过失,都是由于未学声闻、独觉乘法,而先入大乘。”
二、《解深密经》第二卷说:“我为未种善根、未清净业障、未成就相续、未多修胜解、未积累福德智慧二种资粮的众生,依据生死自性的确定性而宣说诸法。他们听到后,根据各自的理解,了知无常、无恒等道理,从而种下善根等。”这是指第一时的小乘教法。“如果已经种下善根,乃至已经积累福德智慧资粮等,又依据三种无自性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相无自性性等说一切法无生无灭等。”这是指第二时的大乘教法。下文又说:“如果有众生已经积累上品善根,乃至上品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听到我善说的无生无灭等法中,相信是佛所说,善于取舍,就能迅速证得无上菩提。如果只修下品五事,听到我这样说,相信是佛说,也能获得无量功德。但如果生起自以为是之见,认为一切法皆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等。由于生起这种自见,就会退失无量智慧。如果不修五事,听到我这样说,就会生起大业障,诽谤不信。”根据这段经文,由于听闻“有”教而修行五事,有了五事才能相信大乘。如果不修五事就会诽谤不信,所以知道必须先学小乘、后学大乘。因此诸佛出世先讲小乘、后讲大乘。
三、《大般若经》第四百六十五卷〈遍学品〉说:“善现!如果不遍学声闻乘法、独觉乘法,终究不能证得菩萨见道。”
四、《涅槃经》说:“譬如长者只有一个孩子,年幼还不能胜任,就先教他半字,等他渐渐长大才教他满字。”
五、《菩萨戒本》说:“受学菩萨戒的菩萨,如果学小乘而不学大乘,是犯戒、但不属于染污罪;如果学大乘而不学小乘,是犯戒并且属于染污罪。”
六、《法华经》、《大智度论》、《四分律》等都说:“因为众生不堪听闻大乘,佛不如默然入于涅槃。由于梵天王的祈请,才先说小乘。”根据这些经文,可知想学大法必须先学小乘法。
现在详细分析,经中说先学小乘后学大乘,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大乘深奥微妙难以相信,容易引发诽谤。《法华经》说:“如果只赞叹佛乘,众生沉溺在苦中,会因为诽谤佛法而不信,从而堕入三恶道。” 二、容易产生断灭见。《十轮经》说:“如果众生对于声闻乘、独觉乘法,未曾努力精勤修学,根机未熟、根机低劣、精进微少,却去听受微妙甚深的大乘正法。这样的众生实在是愚痴,自以为聪明,陷入断灭的极端,堕入颠狂妄想,执持无因论。” 三、不学小乘只学大乘。那些自称学大乘的人,对于声闻乘的人和法轻蔑毁谤,会招致大苦报。所以《十轮经》说:“或者稍微听受一点无上乘法,就对诸佛共同护持的声闻乘法、独觉乘法,诽谤毁辱、障蔽隐没不让流传,为了名利而这样说:‘我是大乘、是大乘徒众,只乐意听习受持大乘,不乐意声闻、独觉乘法,也不亲近学习二乘法的人。’这样诈称大乘的人,由于自己的愚痴骄慢势力,乃至对修学二乘法的人诽谤侮辱,令他们失去威势。”又说:“如果对于三乘法随便轻毁一品乃至一颂,就不应亲近或与他交往、共住、共事;如果亲近或与他交往,以及共住、共事,双方都必定堕入无间地狱,乃至受大苦恼难以有出期。为什么呢?善男子!我过去修菩萨行,精勤求证无上智慧时,有时为了求请声闻乘法下至一颂,甚至舍弃自身的手足、血肉皮骨、头目髓脑(其余二乘法也是如此)。” 四、如果不先学习“有”教精进修习善根等,就会遇到许多障碍困难而不能信解。 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诸多大乘经中,大多批评学小乘,而赞叹学大乘才是究竟的修行? 答:《十轮经》自己解释说:“所以三乘都应该修学,不应骄慢妄自称大乘,诽谤声闻、独觉乘法。我以前只是针对大乘法器、坚定修行的人说这样的话:只有修大乘法才能得到究竟。所以过去和现在的说法并不矛盾。”《梵网经》等都依此解释。 问:难道没有大乘种姓的人,不需要积累熏习,只要听闻大乘就能信解吗? 答:三乘种姓都需要依靠先前熏习善根,并没有法尔本性的三乘差别。所以《优婆塞戒经》第一卷说:“不是因为本性就叫菩萨。众生有欲界名为欲心,心有这样的欲望,因善业因缘、发菩提心,名为菩萨种姓。”这样的经文不止一两处。 另外,小乘法有两种:一是小乘法,指宣说“有”教、苦、空、无常及缘起等。二是发小乘心,这里说的是依据“有”教积累熏习善根,才能相信大乘;并不是说先发二乘心,然后才学大乘。不发二乘心而发大乘心的人,虽然学小乘,不称为不定种姓,称为菩萨种姓。 现在应该反过来问难:如果不依靠遇到缘份积累熏习善根就能相信大乘,遇到说法就能生起信心,那么过去的佛应该早已度尽众生,为什么至今还有具备涅槃种姓的人堕入三恶道?而且论中说地狱众生也能成就三无漏根? 问:有人主张:如果有法尔涅槃种姓及一乘根机等,就应有不同的相状,比如本性自然厌离生死、爱乐涅槃,烦恼微薄,不造粗恶业、不断善根等。详细列出无种姓的相状,这种说法是对是错? 答:这种说法不对。 问:怎么知道呢? 答:因为它违背道理和教证。说它违背道理:如果无始以来就能厌离生死、爱乐涅槃,烦恼微薄、不造粗恶业,渐渐熏修,那么应该早已证入涅槃了,因为时间是无始的。为什么《庄严论》说“一向行恶并断善根,善因不具备,称为时边无种姓。”现在还有这样的人呢?另外,如果有本性就有印可的相状,那么普遍断善根、一向行恶的人,与无种姓的相状有什么区别,怎么能知道他是菩萨或一乘人呢? 说它违背教证:《善戒经》、《瑜伽师地论》、《地持论》等说“菩萨的细性是无因而得”,公认这是菩萨本性。经论中只有两种印相:一是细性印相、二是具二种性相。细性印相只有佛能知道,凡夫怎么能随便说相状差别?具二种性有六种印相,一切众生都能知道。凡是可知的相状就不是本性的相状,怎么会有可知的相状是本性的相状呢?又《璎珞经》说:“善财王子等,在六住位以前退转断善根,堕入无间地狱,无恶不造。”这些人有什么相状能知道是菩萨?又《唯识论》等都说《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二的真如所缘缘种子,是菩萨本性。《瑜伽师地论》说:“一切众生都有真如所缘缘。”因为都有,所以根据障碍来区分种姓。既然因是平等的,相状怎么会不同?所以知道是根据人来说相状的有无不同,绝不是本性决定的。如果说有法尔无种姓却有相状可知,除了〈声闻地〉,有什么经文证明? 现今能够相信大乘法的人,都是前世曾经种下善根。所以《般若经》说:“如果对此经生起一念清净信心,应当知道这个人不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那里种下善根,而是已经在无量千万佛那里种下了善根。” 综上所述,此论针对的根机通达五种姓,因为这是一切万行的根本。
三、教起因缘者,就中有五:一、一切教起缘;二、三乘教起缘;三、空有教起缘;四、三藏教起缘;五、此论教起缘。
关于教法产生的缘由,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说明:第一,一切教法产生的总因缘;第二,三乘教法产生的各自因缘;第三,空宗与有宗教法产生的因缘;第四,经、律、论三藏教法产生的因缘;第五,这部论典产生的具体因缘。
一、一切教起缘者,一切诸佛因中发愿,皆为度脱一切众生令得成佛。三无数劫行菩萨行,证大菩提,不为众生生人天中取小果故,求大菩提,行多苦行。故《法华经》云「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谓以佛之知见开示悟入一切众生。」又《般若论》发大菩提有四心,谓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广大、第一者,欲令一切众生得无余涅槃。无余涅槃者,简异小乘涅槃也。一切大乘,经意皆同。《智论》云「有三乘道及人天道,菩萨法应引导众生于大乘道中,不住大道者着二乘中,不住涅槃者着人天福乐中,作涅槃因。」《大般若经》、《法华》意亦同也。准上所引经论文意,一切菩萨行菩萨行,演说三学、三乘、三藏皆为佛乘。
一切教法兴起的缘由在于:所有诸佛在修行因位时都曾发下誓愿,都是为了救度一切众生,使他们最终成就佛果。历经三大阿僧祇劫实践菩萨道,证得无上觉悟,并非只为让众生获得人天福报或小乘果位,而是为了求得无上菩提,甘愿承受无数艰辛。所以《法华经》说:“诸佛如来唯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就是要以佛的智慧见地,开示众生、令其悟入。”又如《般若论》指出,发起无上菩提心须具四种心:广大心、第一心、恒常心、不颠倒心。所谓广大心与第一心,是指誓愿令一切众生证得无余涅槃。这里说的无余涅槃,是区别于小乘涅槃的。一切大乘经典的核心意趣都是相通的。《大智度论》说:“虽然有声闻、缘觉、菩萨三乘道以及人天善道,但菩萨应当引导众生趣入大乘道;若众生不能安住于大乘,便会堕入二乘;若不能安住于涅槃,就会执着于人天福乐,误将其当作涅槃之因。”《大般若经》与《法华经》的宗旨也是如此。根据以上所引经论的含义,一切菩萨修行菩萨道,演说戒定慧三学、三乘教法、三藏经典,最终都是为了引导众生成就佛道。
二、三乘教起缘者,就中有二:一正、二兼。正者,谓为求声闻乘者转四谛法轮,求缘觉者说十二因缘,求大乘者说六波罗蜜。兼者,说三乘法通为三乘人。诸论中说总别念住加行位中声闻乘人,亦修三义观缘起及七处善、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故《大般若.遍学品》云「三乘见道已前皆须遍学。」故知四谛、十二缘、六波罗蜜等,通为三乘说也。
二、关于三乘教法兴起的因缘,这里分两个方面:一是主要目的,二是附带作用。主要目的是:为追求声闻乘的人宣说四谛法门,为追求缘觉乘的人讲解十二因缘,为追求大乘的人教导六波罗蜜。附带作用是:这些教法虽然各有侧重,但都普遍适用于三乘修行者。各论典中提到,在总相念住、别相念住等修行阶段的声闻乘行者,也会修习三种观法来观察缘起,以及七处善巧、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内容。所以《大般若经·遍学品》说:“三乘修行者在见道位之前,都需要普遍学习。”由此可知,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等教法,都是为三乘人共同宣说的。
三、空有教起缘者,说有教为未种善根、未清净障、未成就相续、未多修胜解、未积集福德智慧资粮,说诸法有性、有生有灭是不安稳等,种善根乃至令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若已种善根乃至已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者,佛又依三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谓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又依相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说一切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又为发趣声闻乘者转四谛法轮,即是有教为声闻说。唯为发趣修大乘者,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此则唯发趣大乘者说其空教,此就显相;理实说有通为三乘,说空亦通三乘,三乘定性闻般若者皆证自乘无漏地故。
三、关于空有两类教法兴起的缘由: 佛说“有”的教法,是为那些尚未种下善根、尚未清净业障、尚未成就相续修行、尚未对佛法生起坚定信解、尚未积累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的众生,宣说一切法有自性、有生有灭、是动荡不安的等等道理,让他们由此开始种下善根,乃至逐渐积累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
如果众生已经种下善根,乃至已经积累了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佛又依据三种无自性的道理,宣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即:相无自性、生无自性、胜义无自性。又依据相无自性与胜义无自性,宣说一切法本无生灭、本来寂静、自性即是涅槃。
此外,佛为趋向声闻乘的众生转动四谛法轮,这就是“有”的教法,是专为声闻行者所说的。而唯有为趋向大乘的众生,才宣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这显示“空”的教法是专为发心大乘者而说,这是从表面相状上说的;若从道理实相上说,宣说“有”的教法普遍适用于三乘,宣说“空”的教法也普遍适用于三乘,因为三乘中定性的行者听闻般若教法,都能证得各自乘道的无漏境地。
四、三藏教起缘者,说素呾缆藏,依力等流:一为众生得增上心学论道故、二为众生种种杂说故、三令诸众生种善根故、四为未入正法令入正法故。说毘奈耶藏,依悲等流:一为众生得增上戒学论道故、二为众生说诸学处故、三为已种善根者令相续成就故、四令入正法者令受持学处故。说阿毘达磨藏,依无畏等流:一依增上慧学论道故、二分别诸法自共相故、三为已成就者令得正解脱故、四为已受持学处通达诸法真实相故。问:素呾缆中有毘奈耶等,毘奈耶中有阿毘达磨等,阿毘达磨中有素呾缆等,此则三藏无有差别。答:《婆沙》一说从胜立名。此经律论中虽一部内兼明三藏,然说就多分立藏名。二即从所明立三藏名,此谓三藏不全分部,随所明义,即依彼文立三藏别。问:何故弟子唯造对法,不造素呾缆藏及毘奈耶藏耶?答:素呾缆藏次第所显,谓素呾缆中应求次第,何故世尊此品无间宣说彼品等?此随当时机宜次第,佛为教主,佛在世时承佛神力。如此说者,亦同得名经。佛灭度后,弟子不可自造经也。毘奈耶藏缘起所显,谓毘奈耶中应求缘起。世尊依何缘起制立彼彼学处?制立学处唯在于佛,不在弟子。虽亦有别教诫学徒,然不名为毘奈耶藏。阿毘达磨应求诸法真实性相,不应求彼次第缘起,或前或后、或无缘起说,俱无过失。唯此弟子释佛所说幽隐法性故,亦得名阿毘达磨。故弟子所制得名对法,非经、律也。然有弟子释经及律,皆名为论,不名经、律。唯此弟子造论释佛三藏。
四、三藏教法兴起的缘由: 解说经藏,是依循佛陀的威德力平等流布:一为使众生修习增上心学的道理;二为众生开示种种杂说;三令众生种植善根;四让尚未进入正法者得以进入正法。 解说律藏,是依循佛陀的慈悲平等流布:一为使众生修习增上戒学的道理;二为众生宣说各种戒律规范;三为已种善根者令其善根相续成就;四令已入正法者受持戒律规范。 解说论藏,是依循佛陀的无畏平等流布:一为依止增上慧学的道理;二为分别诸法的自相与共相;三为已成就者令其获得真正解脱;四为已受持戒律者通达诸法真实相貌。
问:经藏中也有律藏等内容,律藏中也有论藏等内容,论藏中也有经藏等内容,这样看来三藏岂不是没有差别? 答:《大毗婆沙论》中一说:依其殊胜之处而立名。这些经、律、论中,虽然一部之内兼说三藏,但依其主要所说的内容多分而立藏名。 第二说:依所阐明的主旨而立三藏之名。这是说三藏不全按部分划分,而是随所阐明的义理,即依其文句内容来区分三藏的不同。
问:为什么佛弟子只造论藏,而不造经藏和律藏呢? 答:经藏是以次第连贯而显现的,就是说经藏中应当探究次第——为何世尊在此品之后紧接着宣说彼品等等。这是随顺当时众生机宜的次第安排,佛是教化之主,佛在世时弟子承佛神力而说,这样的言说也可称为经。佛灭度之后,弟子不可自己造作经藏。 律藏是以因缘起由而显现的,就是说律藏中应当探究制戒的缘起——世尊依何种因缘制定那些戒律规范。制定戒律只在佛陀,不在弟子。虽然弟子也有别别教诫学人,但不称为律藏。 论藏则应探求诸法的真实体性与相貌,不应追求次第或缘起;无论说在前、说在后,或没有特定缘起而说,都没有过失。正因弟子阐释佛所说幽深隐微的法性,所以也可称为论藏。因此弟子所造的可称为论,而非经、律。 然而有弟子解释经和律的著作,都称为论,不称为经或律。只有佛弟子造论来解释佛所说的三藏。
五、此论缘起者,世亲菩萨,健驮罗国人也。先于一切有部出家,因即受持彼部三藏。后学经部,将为当理,于有部义时怀取舍。菩萨更欲往迦湿弥罗国,研檄有部考定是非,恐彼诸师情怀忌惮,遂改本名潜往寻究。时经四载,有部三藏文义无遗,数以经部异义难破有宗。时有罗汉名塞建陀,唐言悟入,即是众贤之本师也。此阿罗汉频被诘问,怪其神异,遂入定观,知是世亲。密告之曰:「此部众中有未离欲者,恐当致害。长老!可速还本国耳。」因即归还,制此论颂,使人赍往迦湿弥罗国。时彼国王及诸僧众闻皆欢喜,严幢幡等出境而迎,摽颂于香象,前后引从,至国寻读。咸诵世亲弘我宗义。时彼悟入告众言曰:「此非专弘有部宗也。颂置传说,似为不信。如其不尔,请释即知。」于是国王及诸僧众发使往请。菩萨奉珠珍,论主受请为释本文,凡八千颂,还使寄往。果如悟入之所言也。世亲论主意无朋执,依第一时制造此论,同第一时。依第二时造《般若论》说诸法皆空,同第二时意。依第三时释《摄论》等,旨趣同其《解深密》意。依第四时述《法华论》。明二乘无灭。与前三教别。依《如来藏》、《无上依经》等诸大乘经述《佛性论》,会经中说一分决定无涅槃法,以为不了。依《涅槃经》造《涅槃论》云「《法华》前经总为一教,云以生死度众生为船。《法华经》为一教,以万行为船。《涅槃经》为一教,以无生灭为船。」依前后教述六种论,随经义别而无朋执。此论既依四谛,旨归同于初说。三乘实灭,识唯有六,心外有境。就初法轮分二十部,此论多据《婆沙》以制颂,长行中唯以理胜为宗,非偏一部,然于中间多以经量为正义也。又正理破此名《俱舍雹》,众贤论师欲定宗趣,菩萨能仁避而不对。众贤寄尽谢过,并附《俱舍雹》屈菩萨,评定云:若其无理,请便火焚。若有行当,愿为流传。论主披检将为有理,改《俱舍雹》名《顺正理》。准此,菩萨岂有偏执?故知此中理长为是,非定一宗。
五、这部论的缘起是这样的:世尊菩萨是健驮罗国人。他最初在说一切有部出家,因此学习和奉行该部的经、律、论三藏。后来他研习经部思想,认为其更为合理,于是对说一切有部的教义时常有所取舍。菩萨还想前往迦湿弥罗国,深入研究有部学说,考辨其是非对错,但又担心那里的诸位论师心怀猜忌,便改了本名,悄悄前去探求学问。
经过四年时间,有部三藏的经文和义理他已全部掌握,并多次用经部的不同观点来辩驳有部的宗义。当时有一位名叫塞建陀的罗汉(唐朝语言译为“悟入”),他就是众贤论师的根本老师。这位罗汉屡次被诘问,感到对方才智非凡,心生诧异,于是入定观察,知道了是世尊菩萨。他私下告诉菩萨:“这里的僧众中还有未断除烦恼欲望的人,恐怕会对您造成伤害。长老!您最好尽快返回本国。”菩萨因此便回去了,并创作了这部论的偈颂,派人送往迦湿弥罗国。
当时该国的国王和僧众听闻后都非常欢喜,庄严地备好幢幡等仪仗,出境迎接,将偈颂安放在香象之上,前后引导随从,回到国内随即诵读。大家都称颂世尊菩萨弘扬了我宗的教义。这时,那位悟入罗汉告诉众人:“这并非专门弘扬有部宗义啊。偈颂中安置了(经部等)传说,似乎令人难以确信。如果不信,请他来作解释便知。”于是国王和僧众派遣使者前去邀请。菩萨奉上珍宝,论主(世尊)接受请求,为偈颂作了注释,总共八千颂,让使者带回。结果果然如悟入罗汉所说。
世尊论主本意并无偏执。他依据第一时教法(阿含等)创作了这部《俱舍论》,与第一时教意相同。依据第二时教法(般若)造《般若论》,宣说一切法皆空,与第二时教意相同。依据第三时教法(深密等)注释《摄大乘论》等,宗旨意趣与《解深密经》相同。依据第四时教法(法华)撰述《法华论》,阐明声闻、缘觉二乘并非究竟寂灭。这与前面三种教法有所区别。依据《如来藏经》、《无上依经》等大乘经典撰述《佛性论》,会通经中所说有一部分众生决定不能证得涅槃的法义,认为这是不了义的说法。依据《涅槃经》造《涅槃论》,其中说:“《法华》之前的经典总归为一种教法,说是以生死度众生为船。《法华经》为一种教法,是以万种修行为船。《涅槃经》为一种教法,是以无生无灭为船。”他依据前后不同的教法,撰述了六种论著,随顺经典义理的不同而没有固定偏执。
这部《俱舍论》既然是依据苦、集、灭、道四谛而造,其宗旨归宿便与最初的教说相同。主张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所证的寂灭是真实的,识只有六种(眼、耳、鼻、舌、身、意),心识之外存在实在的境界。就最初的教法而言,分化出二十个部派,此论多依据《大毗婆沙论》来制作偈颂,但在长行(散文)解释中,只以义理优胜为宗旨,并非偏袒某一部派,不过在论述过程中,大多以经量部的观点为正确的义理。
另外,正理论师破斥此论,称其为《俱舍雹》。众贤论师想要确定本宗的旨趣,菩萨(世尊)和能仁(佛陀)都回避而不与之对辩。后来众贤临终前寄信谢罪,并附上《俱舍雹》呈送菩萨,请他评断,说:如果其中没有道理,就请用火烧掉。如果尚有可取之处,希望予以流传。论主(世尊)翻阅检视后,认为其有理,便将《俱舍雹》改名为《顺正理论》。由此看来,菩萨哪里会有偏执呢?所以应当知道,在这部论中是以义理优胜为准则,并非固定执守某一宗派。
四、部执前后者、于中有二:一述部分前后、二述执义不同。
四、各部派主张的先后顺序,这部分包含两方面:一是说明各部派分化的前后过程,二是说明各派主张的教义差异。
一、述部分前後者,佛涅槃後一百年中,眾雖有四,法唯一宗。言四眾者,一龍象眾、二邊鄙眾、三多聞眾、四大德眾。至百餘年,因其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五事者,一餘所誘、二無知、三猶豫、四他令入、五道因聲故起。言二部者,一大眾部、二上座部也)。第二百年,大眾部義更經四破分為九部。先出三部(一一說部、二說出世部、三鷄胤部也)。次出一部(名多聞部),次出一部(名說假部)。二百年滿,大眾部中有一師出,亦名大天,與彼部僧重評五義,因有乖諍,分為三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山住部也)。流出八部,兼其本宗,總為九部(一大眾部、二一說部、三說出世部、四鷄胤部、五多聞部、六說假部、七制多山部、八西山住部、九北山住部也)。二百餘年,上座部義一味和合。至三百年初,分為二部(一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本上座部,傳名雪山部)。次於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犢子部),次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賢胄部、三正量部、四密林山部)。次後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化地部),次於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至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飲光部,亦名善歲部)。至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經量部,自稱我以慶喜為師)。如是上座部,本末重破成十一部(一說一切有部、二雪山部、三犢子部、四法上部、五賢胄部、六正量部、七密林山部、八化地部、九法藏部、十飲光部、十一經量部也)。二、述執義不同者,如是諸部,本宗末宗同義異義,今應略說。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鷄胤部本宗同義者: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色無色界具六識身。五種色根肉團為體。在等引位有發語言。第八地中亦得久住。預流者有退義,阿羅漢無退義。無世間正見,無世間信根,無無記法。入正離生時可說斷一切結。諸預流者造一切惡,唯除無間。佛所說經皆是了義。無為有九,謂虛空、擇滅、非擇滅、四無色、緣起支性、聖道支性。都無中有。隨眠與心不相應,故纏與心相應。預流者亦得靜慮。四部末宗異義:有於一時二心俱起。道與煩惱容俱現前。業與與異熟有俱時轉。種即為芽。色根、大種有轉變義,心、心所法無轉變義。心遍於身,心隨依境卷舒可得。
一、关于分裂过程的先后情况:佛陀涅槃后一百年间,僧众虽有四类,教法唯属一系。所谓四类僧众,一是龙象众,二是边鄙众,三是多闻众,四是大德众。过了一百多年,因这四类僧众对大天提出的五事见解不同,分裂为两部。到第二百年时,大众部的教义又经历四次分裂,最终分为九部。先分出三部,再分出一部,接着又分出一部。第二百年结束时,大众部中又有一位大天法师出现,与该部僧众重新辩论五事教义,因观点相左,又分出三部。前后共流出八部,加上原本的大众部,总共九部。二百多年间,上座部一直保持教义统一。到第三百年初,分为两部。之后从说一切有部分出一部,又从这一部分出四部。接着从说一切有部再分出一部,随后又从此部分出一部。到第三百年末,从说一切有部又分出一部。第四百年初,从说一切有部最后分出一部。如此上座部经过根本与枝末的分裂,共形成十一部。
二、关于各派教义差异:这些部派的根本教义与分支教义,既有相同也有不同,现简要说明。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根本教义相同之处:一切如来没有染污法,如来的言语都是转法轮,佛能用一种音声演说一切法,佛陀所说无不契合真理,如来色身真实无边,诸佛寿命也无边际,色界无色界都具有六识,五种色根以物质为体,在禅定中也能发出语言,第八地菩萨能长久安住,预流果有退转可能而阿罗汉不退转,没有世间正见和世间信根,不存在无记法,证入正性离生时可说断尽一切烦恼,预流者可能造作所有恶业(除无间罪外),佛说的经典都是究竟了义,无为法有九种(即虚空、择灭、非择灭、四无色处、缘起支性、圣道支性),不存在中阴身,随眠烦恼与心不相应而现行烦恼与心相应,预流者也能获得禅定。四部后期教义不同之处:有时两个心识可以同时生起,道与烦恼可能同时显现,业与果报可以同时运作,种子就是芽体,色根四大种有转变可能而心法心所法没有转变可能,心识遍布全身,心识能随所缘境界展开或收缩。
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亦有天中修梵行者。佛慈悲等不緣有情,執有有情不得解脫。定無小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餘如常說。化地部本宗同義:過去、未來是無,現世、無為是有。於四聖諦一時現觀,見苦諦時然見諸諦。異生不行欲界貪、嗔。亦無天中住梵行者。無為有九,謂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緣起真如。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飲光部本宗同義:謂若法已斷已遍知則無,未斷未遍知即有。善惡業,果已熟則無,果未熟即有。諸有學有異熟果。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異生位中亦有聖法。執有勝義補特迦羅。餘說亦同一切有部。今詳諸部本宗同義,《宗輪論》具述差別;末宗異義多分不述,但云無量。本宗同義中,一切有部執有有情不得解脫,餘部多分指同有部。諸部中本宗同義,無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佛性論》云「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於此生疑,起不信心。」論自釋云「分別部說,凡聖眾生皆從空出,以空為佛性。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中說,一切眾生無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若永不得涅槃;二不定有無,若修即得,不修不得;三定有佛性,即三乘聖人。」撿《宗輪論》,本宗部中無分別部,亦無有執有佛性宗。詳其旨趣,分別部者是末宗異計,立佛性者是末宗異義,分別部中不誦有部所引經故。而不全信,心生疑惑。一切有部以皆共許《阿含》等經,如來性力知種種界成立無性。分別說部復以四義求有佛性,有部即以五義重破:一、種種界可得故;二、無相眾生不可得故;三、同類譬喻不可得故,以有情為同類;四、異類譬喻不同故(以無情為異類也);五現在無涅槃法不應理故。以分別說部依小乘宗,意有佛性違越契經,於小乘中未說有故。《涅槃經》云「九部經中無方等經,是故不說有佛性也。」又云「我於聲聞、緣覺經中,未說一闡提等悉有佛性。」由此慈氏菩薩於〈聲聞地〉述有部等計破分別說部,以違經故。世親菩薩依《方等經》述《佛性論》,破小乘執品、破有部等計,順大乘故。後代讀《瑜伽》者,以〈聲聞地〉破有性故,《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是不了義,《佛性論》偽惑之甚也。而不知《瑜伽》於〈菩薩地〉後〈五識相應地〉,立一切眾生悉有佛因,即是真如所緣緣種,一切眾生平等有。又與《涅槃》第一義空、佛性、一切諸佛阿耨菩提中道種子無差別也。又《涅槃》第一義空、佛性,亦名非空非不空,能與善法為種子故。有何差別也?
说一切有部根本宗旨的共同观点是:天界也有修习清净行为者。佛陀的慈悲等心不依托于众生,认为实有众生则不能解脱。绝无微小业力能从前世延续到后世。其余观点与常论相同。
化地部根本宗旨的共同观点是:过去、未来皆不存在,现在与无为法是存在的。对四圣谛能同时观见,见苦谛时即能见其他谛。凡夫不会生起欲界的贪嗔。天界也无住于清净行者。无为法有九种: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八圣道真如、缘起真如。佛陀与二乘行者同证一道、同得解脱。
饮光部根本宗旨的共同观点是:若某法已断除已遍知则不存在,未断未遍知则存在。善恶业报若已成熟则消失,未成熟则存在。有学圣者仍会受异熟果报。
经量部根本宗旨的共同观点是:认为五蕴可从前世延续到后世。凡夫位中也有圣法。主张存在胜义补特伽罗。其余观点多与说一切有部相同。
检视各部派根本宗旨,《宗轮论》详述其差异;末宗异说大多未载,仅称"无量"。在根本宗旨中,说一切有部主张实有众生故不得解脱,其他部派多与之相同。各部派根本宗旨中,均未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佛性论》记载:"佛陀为小乘行者开示有众生不具佛性,永不得涅槃。对此生疑,起不信心。"该论解释:"分别部主张凡圣众生皆从空性生,以空为佛性。若依《毗昙》等说一切有部观点,众生无本具佛性,唯有修得佛性。将众生分为三类:一决定无佛性者,永不得涅槃;二不定有无者,修则得,不修不得;三决定有佛性者,即三乘圣者。"
查考《宗轮论》,根本部派中无分别部,亦无主张佛性之宗派。细究其意,分别部属末宗异计,立佛性属末宗异说,因分别部不诵习有部所引经典而生疑。说一切有部以共许的《阿含》等经为依据,依如来性力了知众生种种根器,成立无性说。分别说部则以四论证求佛性,有部以五论证反驳:一、众生根器差异可证;二、无相众生不可得;三、同类譬喻不成立(以有情为同类);四、异类譬喻不同(以无情为异类);五、现世无涅槃法不合理。
因分别说部属小乘宗派,主张佛性说违背契经,小乘教法未载此义。《涅槃经》云:"九部经中无方等经,故不说有佛性。"又云:"我于声闻、缘觉经中,未说一阐提等皆有佛性。"由此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声闻地》中破斥分别说部,以其违经故。世亲菩萨依方等经造《佛性论》,破小乘执见及有部观点,顺应大乘。
后世研习《瑜伽》者,因《声闻地》破佛性说,认为《涅槃经》"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属不了义,《佛性论》甚为虚妄。却不知《瑜伽》在《菩萨地》后《五识相应地》中,立一切众生皆有佛因,即真如所缘缘种子,一切众生平等具足。此与《涅槃经》第一义空、佛性、诸佛无上菩提中道种子无有差别。《涅槃经》第一义空与佛性,亦称非空非不空,能为善法作种子。二者有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