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論略註
位體第三
位,猶安也,亦立也。因有名覈體,寄懷無所,故無名答以位之。發明聖人非出生入死而稱有餘無餘,蓋法身隨緣隱顯以答之。
無名曰(據難以答):有餘無餘者,葢是涅槃之外稱、應物之假名耳。
由前難云「涅槃乃神道之妙稱、返本之真名」,故今答意直以應物之假名以破之。即此一言,盡祛其迷。
而存稱謂者封名、志器象者耽形。名也,極於題目;形也,盡於方圓。方圓有所不寫、題目有所不傳,焉可以名於無名而形於無形者哉?
此破難者妄執之情也。稱謂名也,形乃相也。然名相乃依他緣起,為徧計所執。若封名志相,蓋徧計之執未忘,故名不能超題目之虗稱、形不能出方圓之假象。若了依他性假,則徧計體空,而圓成實性離名離相,則形有所不能顯、名有所不能傳,是為超情離見、非常情之境。無形無名之道,安可以形名求之哉?涅槃無名之義,於是乎顯矣。
難序云「有餘無餘者,信是權寂致(立也)教之本意,亦是如來隱顯之誠跡也(上縱下奪)。」但未是玄寂絕言之幽致,又非至人環中之妙術(道也)耳(言但是聖人應化隱顯之跡,非返一絕跡之道也)。子獨不聞正觀之說歟?維摩詰言:「我觀如來,無始無終,六入已過、三界已出,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不可以識識、不可以智知,無言無說、心行處滅。以此觀者,乃名正觀。以他觀者,非見佛也。」
此正示如來法身真如實際,超三世、離根量、出三界,徧一切處而無方所,不屬有無分別,非思議之境,豈可以有餘無餘假名稱謂可盡其量哉?
《放光》云:「佛如虗空,無去無來,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引證上義以顯自性涅槃也。經云:「佛真法身,猶若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故云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然則聖人之在天下也,寂莫虗無,無執無競,導而弗先、感而後應。
此承上經義以明無住涅槃也。以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故云之在天下。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故云寂寞虗無。競,諍也。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故云無執無競。此言真身也。導而弗先等,言應身隨緣也。寂然不動,故導不能先。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故云感而後應。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像,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此釋鏡像喻),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
此正喻顯無住義也。谷、鏡,喻法身虗明湛寂之體。臨照、呼聲,喻感應之機。像喻現身,響喻說法。不知所以來,不住有餘也;不識所以往,不住無餘也。其猶月映于江,隨方各應,而本體湛然,故云動而逾寂。風吹萬竅,羣響並作,而谷體愈虗,故云隱而彌彰。此所以出有入無,幽冥莫測,變化無常,以此名為無住涅槃也。
其為稱也(有餘無餘之名),因應而作,顯迹為生、息迹為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
此釋有無之稱,乃應物之假名耳,故云因應而作。但顯化為生,生名有餘;緣息為滅,滅名無餘。
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無名之道,於何不名?
有無乃應物之跡,無名為本,是則名出於無名。從本垂迹,何所不名哉?但不可執跡以昧其本耳。
是以至人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言聖人安住無名法身之體,而應用無方,無剎不現,豈天人所能哉?由其超出人天,故能天能人耳。
其為治(化也)也,故應而不為、因而不施(作也)。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此言即實之權,故其用廣大也。治為教化眾生,以待感而應,故不強為。因機說法,待扣而說,故但因之而無施作,以作則有心也。以無心而施,故大地齊扣,一時普應,故莫之大。以不為而應,故十方徧感,一身普應,故莫之廣。此所為其用廣大也。
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此言即權之實,以顯體微也。小成,語出《莊子》「道隱於小成」。彼言大道在人,而所成者自小耳。此言小成,謂返一絕跡也。謂以無為而為,故大而絕跡;無心而作,故廣而無名。由即權以顯實,故不可以有無之名求之耳。
經曰:「菩提之道,不可圖度,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故謂之道。」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
此引證用廣體微之義也。經乃《太子本起瑞應經》。謂菩提之道,其體微妙,非言思境,故不可圖度。其用廣大,故極上極下而不可測,然雖包天地,而細人無間,故極廣大而盡精微。以此而推,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之跡而得之者,明矣。
而惑者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榜玄道而語聖心者乎?
此解惑責迷也。由上言極槃之道體用微妙,不可以有無得之,故此責其惑者不達。覩其神變即謂之有,見滅度即謂之無,故說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殊不知有無之境,乃妄想之域,豈足標示涅槃之妙道而語聖心者乎?其實法身體中有無雙絕。
意謂至人寂怕無兆、隱顯同源,存不為有、亡不為無。
此示法身極證,將解惑者之迷也。謂法身寂滅無為,不墮諸數,故寂怕無兆。隱顯同源,真應不二,故雖生而不生,故存不為有;雖滅而不滅,故亡不為無。
何則(徵釋上二義)?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以知存不為有。
此引證存不為有也。佛言者,乃義引《般若》、《涅槃經》語。言無生不生者,謂無一眾生之類而不示生也。無形不形者,謂無一類之形而不受也。不唯人天六道,乃至異類鬼神,總之四生一十二類,無處不入也。此乃法身普應,其體湛然不動,故雖生而不生、雖形而不形,所以存不為有也。
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以知亡不為無。
此引證亡不為無也。經乃普《華嚴經》,即安住長者成就法門名不滅度,所得三昧名無盡佛性,唐釋名佛種無盡。三昧,此云正思,亦云正受。無盡者,以佛性無盡,故入此三昧,見三世佛亦無盡。以此圓宗三世互現,故義引盡見過去滅度諸佛。《楞伽》云:「無有佛涅槃,亦無涅槃佛。」故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以此故知亡不為無。
亡不為無,雖無而有;存不為有,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故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故所謂非無。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絕言象之徑。斷矣。
此躡前以明雙非,以顯無住。由是而知涅槃之道,實超有無之境、絕言象之路,斷然明矣。又何以生死去來,有無稱謂而擬議哉?○上通答有無以破其惑,下別破勞患以祛生滅之見。
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
此敘計責迷也。由上發揮涅槃超情離見,逈出言象有無之外。而名家妄以厭患生死,而以滅身絕智為無餘。故責之曰:若子之所云聖人云云者,豈不乖違於法身神極之理,傷於涅槃之玄妙旨趣者乎?○下引經極成。
經曰:「法身無象,應物而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此引經證聖人身心本無,勞患何有也。晉《華嚴》三十二略云:「清淨法身,非有非無,隨眾生所應,悉能示現。」此證無身而現身,無身可厭也。般若無知下,義引般若無心而照,證無智可勞也。下明不但身心兩忘,抑且身心雙寂。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猶谷神,豈有心於彼此、情係於動靜者乎?
此明無心應物,以釋無智可勞也。萬機頓赴,如月照萬川,有何撓其神?千難殊對,如一雨普潤,又何于其慮?《華嚴》云:「假使無量阿僧祇眾生,一一各具阿僧祇口,一一口具阿僧祇舌,一一舌出阿僧祇問難。而菩薩以一言演說,盡答無餘。」今言千難,猶小小耳。以無心而動,故若行雲。虗而常寂,故止若谷神。谷神,語出《老子》,謂虗而能應也。聖人如此,豈有心於彼此、精係於動靜者乎?此無心而應,有何智可勞乎?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象於去來。去來不以象,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此明非形現形,故無身可患也。言既無心勤靜,則無身生滅,有何去來?由其身心兩亡,故能隨緣普應,故無器不形、無感不應。如此,又何有身可厭患乎?
然則心生於有心、象出於有象。
此言聖人無心生心、無相現相也。謂聖人本自無心,以眾生心為心;聖本無相,因眾生願見,故應之以相。是以身心如幻,患累何生?下釋無患。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燋;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動。紜紜自彼,於我何為。
言聖人無我故無患,雖流金爍石而不燋,無心故日應眾緣而不動。以紜紜自彼,於我何為,又何患乎?
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益不可盈、損不可虧,寧復痾癘中逵、壽極雙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
此示無患之所以,將斥小乘之見也。以無心而應,故智周而不勞;以無身而現,故形云而無患。經云:「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故益不可盈。「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故損不可虧。聖人之身心如此。下斥小見,豈有痾癘中達。此痛背之事,《阿含經》說。如來向拘尸羅城,中路背痛。令弟子四疊僧伽黎,樹下休息等。如來雙樹入滅,故云壽極天棺,乃佛之葬儀。焚燎,乃火化等。此乃小乘見應化佛有生死去來之跡,而不知法身常住,豈可以此為無餘涅槃哉?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迹,秉執規矩而擬大方,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豈謂採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虗壤者哉?
此結責迷情也。如上所談至人身心如此之妙,而惑者不知,以生滅見聞之境、求隨應之跡,而擬議法身。其猶執規矩方圓而擬度太虗,將欲以智與形可以勞患聖人,即以生死捨有入無名為涅槃。如此之小見,豈是超視聽之表、得法身之理哉?玄根,意指法身。虗壤,意指寂光。此非尋常見聞可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