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渐第十三
渐显光明
言结习不可顿尽、无为不可顿证,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习气不能一下子除尽,无为境界不能顿时证得,就像打磨铜镜,尘垢除尽光明自然显现。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已然矣(領難理無差)。結是重惑,可謂頓盡,亦所未喻(經云:「理須頓悟,乘悟併消。事因漸除,因次第盡」)。經曰:「三箭中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為力不同故也。」
无名说:无为法本无二致,这个道理已经明确了(领会到真理本身没有差别)。但烦恼习气是深重的迷惑,要说能够顿时除尽,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佛经说:“真理需要顿时领悟,借着悟性一并消除迷惑;但习气需要逐渐消除,依照次第才能除尽”)。经中比喻说:“三支箭同中靶心,三种动物共渡河流,中靶与渡河本身没有区别,但功力却有深浅的不同,正是因为各自能力不相同的缘故啊。”
二喻,疏引《毗婆沙论》之义云:「犹如一的,若木若铁,众箭所中。一无为体,为三想所行。」又云:「于甚深十二因缘河,能尽其底,是名为佛。二乘不尔,如三兽渡河,谓象、马、兔。兔则腾掷而渡;马或尽底或不尽底;香象于一切时无不尽底。」
两个比喻,注释引用《毗婆沙论》的义理说:"就像同一个箭靶,不论是木制还是铁制,被众多箭矢射中。无为法本是一体,却被三种认知分别执取。"又说:"能彻底探明甚深十二因缘河流的底源,这才称为佛。声闻缘觉二乘做不到这点,如同三种动物渡河:大象、马和兔子。兔子是跳跃着浮水而过;马有时能触到底有时触不到底;而香象无论何时都能完全踏尽河底。"
三乘众生,俱济缘起之津、同鉴四谛之的,绝伪即真,同升无为。然则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三乘众生,都渡过了缘起之河,共同看清了四谛真理,舍弃虚假就能抵达真实,一同登上无为的境界。然而他们所乘的法门之所以不同,也是因为智慧与根器各有差异的缘故。
此法合也。缘起十二因缘,乃广四谛而说,故四谛有生灭,无生无作。无量,四种不同,故是三乘同观,故云俱济同鉴。而断惑证真,同升无为,亦各证自乘。故所乘不一,亦以智力不同故也。○下举例难尽。
这个方法正相契合。十二因缘的缘起道理,是扩展四圣谛而展开的说明,所以四谛既有生灭的现象层面,也有无生无作的本质层面,更有无量无边的境界层面。这四种不同层次的谛理,正是三乘修行者共同观照的内容,所以说都能借此渡过生死河流、照见真理明镜。在断除烦恼证得真谛的过程中,虽然同样抵达无为的境界,但各乘修行者所证得的果位仍依其本乘的教法。由此可见所乘的教法虽然不同,其实也是因为众生智慧根器有差异的缘故。○下面所举的例子难以穷尽所有情况。
夫群有虽众,然其量有涯。正使智犹身子、辩若满愿,穷才极虑,莫窥其畔。
一切事物虽然众多,但它们的范围终究有限。即便拥有舍利弗那样的智慧、富楼那那样的辩才,用尽所有才智思虑,也无法探知它们的边际。
此举有为之法难尽,以例无为不可顿穷也。言万物难多,各有涯量。直使智慧如身子、辩才如满慈,穷其才、极其虑,亦莫能窥其边。有为如此,况无为乎。《涅槃》云:「佛言:『我与弥勒等共论世谛,舍利弗等都不识知,何况出世第一义谛。』」
这里举出有为之法难以穷尽的例子,是为了说明无为法更不可能一下子彻底弄明白。意思是说万物虽然繁多,但各自都有边界限度。即便智慧如舍利弗、辩才如满慈,用尽他们的才智、穷极他们的思虑,也无法窥见有为之法的边际。有为之法尚且如此,更何况无为法呢?《涅槃经》中记载:“佛说:‘我和弥勒等人共同讨论世间真理,舍利弗等弟子尚且完全不能理解,更何况出世间最究竟的真理呢?’”
況乎虗無之數(妙也)、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耶?
更何况那虚无的奥妙、深远的境界,其中的道理没有边际,怎能想要一下子完全穷尽呢?(妙的意思)
此法合也。虗无重玄,用《老子》文「玄之又玄」,故曰重玄,皆况涅槃无为之义。言有为之数,二乘之智尚不能穷,况涅槃无为之道乎。譬如大海无涯,而操舟有里数;太虗寥廓,而翔翮有远近。三乘之人于涅槃之道,亦犹是也。
这种方法很合乎道理。虚无的境界深奥又深奥,这是借用《老子》中“玄之又玄”的说法,所以称为重玄,都是用来比喻涅槃那种无为的境界。意思是说,有为法的事物,就连二乘圣者的智慧尚且不能彻底穷尽,更何况涅槃这种无为的大道呢?就好比大海没有边际,但驾驶船只只能航行有限的距离;太虚天空辽阔无边,但飞翔的鸟儿只能到达有限的范围。三乘的修行人对于涅槃之道的体悟,也正是这样的情形。
书不云乎「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为道者,为于无为者也。为于无为而曰日损,此岂顿得之谓?要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损耳。经喻萤日,智用可知矣。
正如经书上所说:“追求学问的人,知识一天天增加;修习大道的人,执着一天天减少。”修习大道的人,就是要在无所作为中自然成就。在无所作为中修行却说要日日减损,这难道是说要立刻顿悟吗?关键在于要不断地放下再放下,直到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放下的境地。佛经用萤火虫与太阳的比喻,智慧的作用由此便可以明白了。
引《老子》「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至于无损。」以明渐断渐证之义。至于无损者,至无可损为极证耳。萤日,《放光》义云:二乘之智如萤火虫,不敢作念徧照阎浮。菩萨之智譬如日出,徧照阎浮。生盲之人,皆得利益等。
引用《老子》所说:“追求知识要每天增加,修习大道要每天减少。减少再减少,直到无可减少。”这正说明了逐渐断除烦恼、逐步证悟的道理。所谓“无可减少”,就是指达到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减除的终极证悟境界。关于萤火与太阳的比喻,《放光般若经》这样解释:声闻缘觉的智慧如同萤火虫的光明,不敢起念头普照整个世间;而菩萨的智慧犹如太阳升起,能够普遍照耀大地。就连天生失明的人,都能因此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