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直解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此論之題目。乃一論之綱宗也。言大乘起信者。為欲發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云大也。乘者。謂此一心有運載義。以諸佛乘此而證菩提涅槃。菩薩乘此廣修萬行。下化眾生。上求佛果。眾生乘此而輪轉生死。以此一心。是一切聖凡迷悟因果之總相故。故下文云。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今者欲令眾生諦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謬。意要發起大乘正信。故云大乘起信。然能信者是人。大乘即所信之法。義兼人法。以法為機設故。此論之作。以佛入滅六百年中。小乘之人。不信唯心。心外取法。多起諍論。外道邪執。破壞正法。故論主興悲。特造此論。故下因緣云。為欲除疑捨邪執故。以疑與信反。今信此心。則疑自除矣。此論葢宗楞伽思益等百部大乘經所造。發明唯心唯識之旨。統歸一心。為性相二宗之綱要。深窮迷悟之根源。指示修行之犍要。所謂總攝如來所說深廣之義。實大教之綱宗。禪門之的旨也。論者。決擇是非。發明正理。揀非經律。故以論明。賢首本疏精詳。但科段少隔。前已刪繁從略。謂之疏略。然其中文義。少有不馴。故今仍遵本疏正義。順為直解。以便初學。非敢妄有臆說。觀者幸無以人廢言。取信於心。是所望也。
这部论的题目,是一部论著的纲领宗旨。所谓"大乘起信",是为了启发大众对大乘佛法的正确信心。"大乘"指所信仰的教法本体,这教法就是众生本具的心性。此心统摄世间出世间一切法,具备体、相、用三大要义,所以称为"大"。"乘"指此心具有运载功能:诸佛乘此心证得菩提涅槃,菩萨乘此心广修六度万行,下化众生上求佛果,凡夫乘此心轮转生死。因此一心总摄圣凡、迷悟、因果等一切现象,后文所说"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正是此意。
现今为使众生真实信解此心即是大乘,树立正确知见,故说"大乘起信"。能信的是人,所信的是大乘法,题目兼含人法二义,因教法本为众生而设。此论造于佛灭后六百年,当时小乘行者不达唯心真理,心外求法引发诤论,外道邪见更破坏正法,论主悲悯故撰此论。如后文因缘分所言"为除疑舍邪执",疑与信相对,确信此心则疑惑自消。
本论依据《楞伽》《思益》等百部大乘经,阐发唯心唯识奥义,统归一心真如,是性相二宗纲要,穷究迷悟根源,开示修行关键,总摄如来深广教法,实为圣教纲宗、禅门旨归。"论"的作用是辨明正理,不同于经律体裁。贤首大师原注虽精详但科判稍繁,前人已作删简称为《疏略》,今择取原疏正义直解,便于初学,不敢妄自发挥,望读者不以人废言,以心印可信受为要。
馬鳴菩薩造
马鸣菩萨著
此造論人也。馬鳴者。以此菩薩初生之時。感羣馬悲鳴。故以為名。及說法時。諸馬聞之。亦皆悲鳴。疏引摩訶摩耶經云。如來滅後六百歲已。諸外道等。邪見競興。毀滅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馬鳴。善說法要。降伏一切諸外道輩。
撰写这部论著的人是马鸣菩萨。之所以称为马鸣,是因为这位菩萨降生时,引得群马悲鸣,因此得名。到他讲说佛法时,众马听闻,也都发出悲鸣之声。注释中引用《摩诃摩耶经》说:如来灭度后六百年,各种外道兴起邪见,企图摧毁佛法。有一位名叫马鸣的比丘,善于阐释佛法精要,降伏了一切外道。
真諦三藏譯
真谛三藏翻译
此譯人名也。論有二譯。一西印土優禪尼國沙門波羅末陀。此云真諦。梁元帝承聖三年。於衡州建興寺。譯成一卷。二十四紙。一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此云喜學。大周則天時。於東都佛授記寺。譯成兩卷。亦二十四紙。今行前譯。
这里记载的是翻译者的情况。这部论有两种译本。第一次是西印度优禅尼国的僧人波罗末陀翻译的,他中文名叫真谛。梁元帝承圣三年,在衡州的建兴寺译成一卷,共二十四页。第二次是于阗国的僧人实叉难陀翻译的,他中文名叫喜学。武则天时期,在东都的佛授记寺译成两卷,也是二十四页。现在通行的是前一种译本。
唐西京太原寺沙門 法藏 造疏
唐朝西京太原寺僧人法藏撰写的论疏
明匡山法雲寺沙門 德清 直解
庐山法云寺僧人德清 注解
將著論文先歸敬請加。
撰写论文前先恭敬祈请加持。
後正述論文。
然后正式阐述论文内容。
且初。
最初。
歸命盡十方
归命十方一切
將造斯論。先須歸命三寶。請求加被。所以然者。以造論釋經。經乃佛說。佛智甚深。非情可測。故請三寶威力加被攝受。故使論義印契佛心。且示法有所宗。以三寶是所依故。今云歸命。表能歸之心也。欲入法性。先忘我相。然命以統攝六根。今以命歸。則身心俱亡。能歸之至也。十方乃所歸之分際。意謂所著論義。乃十法界之宗。故須歸命盡十方之三寶。以心無分限。故境亦無量。意在歸十方法界帝網剎中無盡三寶也。
在撰写这部论著之前,首先应当归命三宝,祈求加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论著旨在阐释佛经,而佛经乃佛陀所说。佛陀智慧甚深,非凡情所能测度。因此恳请三宝威神之力加持摄受,使论中义理与佛心相印,并表明法有所本,以三宝为根本依止。所谓归命,即是显示能归依的至诚之心。欲契入法性,先须破除我相。而命根总摄六根,今以命归依,则身心俱泯,实为能归之极致。十方指明所归依的广大范围,意指所著论义乃十方法界之宗旨,故须归命尽十方三宝。因心量无有边际,故所归之境亦无穷尽,实为归命十方法界如帝网般重重无尽刹土中的无量三宝。
最勝業徧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最胜智慧遍知一切 色身无碍自在无拘 救度世间大悲圣者
此歸佛寶也。佛以三輪應物。今所歸三輪。皆最殊勝。意顯非應化身。乃從法垂報之身也。徧知。意業最勝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薩分知。唯佛徧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不宜。乃至法界眾生心念樂欲。無不盡知。故云徧也。色無礙自在。身業最勝也。華嚴。佛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根根圓融。周徧自在。十身歷然。無壞無雜。故云無礙。救世大悲。語業最勝也。佛以音聲輪。應機說法。一音各解。故語最勝也。世。乃眾生世間。所救之處。大悲。乃能救之心。如來唯用大悲為力故。者。指人也。
这是皈依佛宝。佛以三轮应化众生。如今所皈依的三轮,都是最为殊胜的。这表示并非应化身,而是从法身垂现的报身。遍知,是意业最为殊胜。凡夫不知,外道邪知,二乘偏知,菩萨分知,唯有佛陀遍知。以实智证悟真理,理无不透彻;以权智照见根机,机无不应宜。乃至法界众生的心念欲求,无不彻底知晓,所以称为遍知。色身无碍自在,是身业最为殊胜。《华严经》说,佛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根根圆融,周遍自在,十身分明,无坏无杂,所以称为无碍。救世大悲,是语业最为殊胜。佛以音声轮顺应根机说法,一音演说,众生各解,所以语业最为殊胜。世,指的是众生世间,所救度之处;大悲,是能救度的心。如来唯以大悲为力。者,指的是人。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其身形相貌,如法性真如之海,乃无量功德之宝库。
此歸法寶也。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彼身。指上佛身。佛以法為身故。謂從真如所流教法。即是法身常住。以此中已有如來全身故。意顯此法即佛之體相本無二故。法性真如。正指法體。謂真如法性。即法身真體。以此法身。在有情為佛性。在無情為法性。以與一切染淨諸法為體性故。以有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喻如海。遇風起諸波浪。濕性無二。故云相也。如來藏中。含攝眾德。故云功德藏。
这是皈依法宝的原因。所谓“及”,意思是不只是皈依佛,也要皈依法。那个“身”,指的是前面所说的佛身。佛以法为身,因此从真如所流出的教法,就是法身常住。因为其中已经包含了如来的全部,意在表明这法就是佛的本体,本来没有分别。法性真如,正是法的本体,意思是真如法性就是法身的真实本体。这个法身,在有情众生中就是佛性,在无情万物中就是法性,因为它是一切染净诸法的本体。因为它能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所以比喻为大海,遇到风就会起波浪,但湿性没有差别,所以说“相”。如来藏中包含了众多功德,因此称为功德藏。
如實修行等
如实修行平等
此歸僧寶也。僧通凡聖大小。今言如實修行。乃地上菩薩也。據後譯云。無邊德藏僧。勤求正覺者。則上句歎德。人能攝德。故名為藏。
这是皈依僧宝的部分。僧众包括凡夫和圣者、大乘和小乘。这里所说的如实行者,是指登地菩萨。根据后来的译本说:功德无量的僧众,精勤追求正觉的人。前一句赞叹其德行,人能够含藏功德,所以称为藏。
下述造論意。
说明撰写此论的意图。
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为使众生消除疑惑舍弃邪见
生起对大乘的正信
令佛种永不断绝
此述造論意也。法不虗設。必有所為。今有四意。一以二乘不信唯心。故顯示一心正義。令除疑惑。二以外道邪執。故對治邪執。令捨邪見。三以修行者未起正行。故分別發趣道相。令起正信以為行本。四為使信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種不斷。為此多意。所以造論。
这段文字阐述造论的目的。佛法不会凭空设立,必定有其用意。现今有四个目的:一是因为二乘人不相信万法唯心,所以要阐明一心真实的道理,使他们消除疑惑;二是因为外道持有邪见,所以要破除邪见,使他们舍弃错误见解;三是因为修行人尚未发起正确修行,所以要详细说明修道的次第,使他们生起正信作为修行的基础;四是为了使信心圆满,安住不退,能够承受佛果,所以说佛种不断。为了这些多方面的目的,所以造此论。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论说。有一种法门能够生起大乘信根。因此应当宣说。
此總標論宗本也。法者。即論所依宗本。謂一心法具二門三大義故正示所宗。摩訶衍。此云大乘。謂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即是大乘根本。有此勝益。是故須說。
这是总括标明论著宗旨的根本。法,即论著所依据的根本宗旨。所谓一心法具备二门三大义理,故正显所宗。摩诃衍,此处称为大乘。意指所宗的心法,即是大乘。能够信受此心,便是大乘的根本。具有如此殊胜利益,因此必须宣说。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所说内容分为五部分。哪五部分呢?一是因缘分,二是立义分,三是解释分,四是修行信心分,五是劝修利益分。
此標作論規製。初開章門也。然分章者。使知義有所屬。故此一論大文。立有五分而為次第。法不孤起。必有因由。故首列因緣。由致既彰。必有宗本。故次立義。宗本幽深。非釋莫解。故次解釋。既解法義。非行莫階。故次修行信心。解行雖陳。純根懈退。故次勸修。此一論之大節也。凡經有三分。此因緣即序。中三分為正宗。勸修為流通。
这篇论著的结构安排,最初是分章节的。分章节的目的是让人知道内容归属。因此,这部论著整体上分为五个部分,按顺序排列。佛法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必定有其缘由,所以首先列出因缘。缘由既然明确,必定有其宗旨,所以接着阐明宗旨。宗旨深奥,不解释无法理解,因此随后进行解释。理解了佛法含义,不修行就无法进步,所以接着说明修行信心。虽然解释和修行都已陈述,但根器浅薄的人容易懈怠退缩,因此最后劝勉修行。这是这部论著的主要结构。一般来说,佛经分为三部分,这里的因缘相当于序言,中间三部分是主体,劝修则相当于流通分。
下釋因緣分。
接下来解释因缘分。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云何為八。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最初说明著作的缘由。有人问:为什么要撰写这部论著?回答是:共有八个原因。哪八个呢?第一,总体因缘。就是为了让众生远离一切痛苦,获得终极安乐,并非追求世间的名声利益和他人敬重。
此八因緣中。第一總相。與一論為發起之由也。以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壞苦行苦分段生死之苦。二乘菩薩。尚有變易生死之微苦。今開示此心。令依之而修。則證得菩提覺法樂。涅槃寂滅樂。但為眾生離苦得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在这八种缘由中,第一是总体状况,作为一部论著的开端。因为凡夫和外道迷失了本心,导致承受苦苦、坏苦、行苦以及分段生死的痛苦。声闻、缘觉二乘和菩萨仍存有变易生死的细微痛苦。现在开示这本心,让人们依此修行,从而证得菩提觉悟的法乐与涅槃寂灭的安乐。此举只为令众生离苦得乐,并非追求世间的名利恭敬。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其次,为了阐释如来根本教义,使众生正确理解而不生谬误。
此與立義分。及解釋分中。顯示正義。對治邪執。作發起因緣也。以眾生無有正解。多起邪見。以不達如來根本義故。今立義分中一心二門三大之義。乃如來之根本。今廣解釋。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也。
这与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对治邪执的内容,成为发起的因缘。因为众生没有正确理解,多生邪见,由于不通达如来根本义的缘故。现在立义分中一心二门三大之义,正是如来的根本。如今广泛解释,是为了使众生获得正确理解而不致谬误。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第三,为使善根成熟的众生,能对大乘法生起坚定不退的信心。
此即下分別發趣道相因緣也。以彼文云。令利根者。發決定信。進趣大道。堪任住於不退信故。此當十信滿心。故云成熟。入十住正定聚。故云不退。
这就是下面详细说明修行道路因由的部分。因为这段文字说,要使根器锐利的修行者,生起坚定的信心,趋向大乘正道,能够安住于不退转的信念。这相当于十信位功德圆满的阶段,所以称为成熟。进入十住位的正定聚,因此称为不退转。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第四,为了让善根微少的众生修习信心。
此即下修行信心分。謂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四種心。修五種行。漸得善根成熟。以信未滿。故云微少。令進向滿。故云修行信心也。
这就是接下来要讲的修行信心部分。为了让善根尚浅的众生发起四种心,修习五种行,逐渐使善根成熟。由于信心尚未圆满,所以称为微少。使其趋向圆满,因此称为修行信心。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第五,为了开示方便法门,消除恶业障碍,善加护持自心,远离愚痴傲慢,脱离邪见之网。
此下為根劣易退者。賴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為下中上。後一勸修。今當下品。謂為令業重惑多者。善根難發。故說禮懺方便。消惡業障。遠離癡慢。出邪魔網故。
以下是针对根基薄弱、易退转者所设的四种修行方便法门。其中前三种对应下、中、上三种根器,最后一种为劝修法门。此处先说下品法门,专为业障深重、惑业繁多者而设。此类众生善根难以生起,故教授礼拜忏悔之法,以此消除恶业障碍,远离愚痴骄慢,脱离邪魔罗网。
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第六,为显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之心的过失。
此當中品也。下文修習止觀門中。雙明止觀。遣凡小二執。故云對治。
这是中品的内容。在下文修习止观的章节中,同时阐明止与观,破除凡夫和小乘的两种执着,所以称为对治。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第七,为了显示专心念佛的简便方法,使众生能往生佛前,必定不退转信心。
此當上品也。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勸生淨土。為劣根怯弱眾生。恐後報緣差成退。故令往生淨土。成不退也。
此为上品修行。即下文《修行信心分》末尾所述。为劝化根器低劣、心性怯弱之众生,恐其未来因缘不具足而退失道心,故令往生净土,成就永不退转。
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此即下勸修利益分。謂為懈慢眾生。舉彼損益。勸令修習。總䇿成前諸行也。
这里接着是劝勉修行利益的部分。是为懈怠放逸的众生,举出其中的得失利害,劝导他们精进修习。总结前面的种种修行法门,加以策励。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正因如此种种缘由,故而造此论典。
此總結造論因緣也。葢菩薩本意。為度眾生。故以眾生發起造論之因緣也。此八因緣。初一是總。餘七別緣。總括一論。具載下文。
这是总结造论的因缘。菩萨的本意是为了度化众生,所以以众生为缘起而造论。这八种因缘中,第一个是总因缘,其余七种是别因缘。总括整部论的要义,具体内容都记载在下文中。
問曰。脩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脩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问:经典中已有这些教法,为何需要重复宣说?答:经典中虽含此法,但因众生根机与修行程度不同,领受理解的因缘各异。如来住世时,众生根器锐利,说法者身口意三业殊胜,圆妙法音一经宣演,各类众生皆能平等领悟,自然无需赘述。
此問明所以造論之意也。問曰。如上所示一一法門。佛說契經中具有。何暇重論。答曰。以眾生根有利鈍。受教之緣不等。故有經論之殊。所謂下。釋成根機不同。受解各別。故有經論廣略之不一也。葢如來在世。眾生根利。機因勝也。親見佛身三業殊勝。親聞圓音。緣勝也。如此。則一音演說。異類齊解。此則尚不假結集之經。又何須論。
这段文字是在说明为什么要撰写论著。有人问:前面所讲的种种法门,佛经中都已经完备了,何必再作论著?回答说:因为众生的根器有敏锐和迟钝之分,接受教化的因缘也不相同,所以才有佛经与论著的区别。所谓"下"是指解释根器不同,各人领受理解有差异,因此佛经与论著就有详略之别。如来在世时,众生根器敏锐,机缘殊胜。能亲眼见到佛的三业殊胜,亲耳听闻圆满音声,因缘非常殊胜。在这种情况下,佛以一音说法,各类众生都能理解。这时连结集佛经都不需要,更何况论著呢。
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在如来灭度后,若有众生凭借自身力量广泛听闻佛法而获得理解。
此言如來滅後。根機不一。因緣各別。受解不同。於經於論。則有廣略不等也。且如來滅後。當正法之時。去佛不遠。眾生根利。有自智力。故能廣聞多經而取解者。
佛祖涅槃之后,众生根基不同,因缘各异,理解能力也有差别。因此佛经和论典的内容便有了详略之分。比如佛祖刚灭度时正值正法时期,人们离佛不远,根器锐利,凭借自身智慧就能广泛听闻众多经典并领悟其中真义。
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有些众生,虽然自己听闻的佛法不多,但能领悟很多。
此亦利根眾生。有自智力。不假多聞。或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如上二類之機。則不須論。
这类也是根器锐利的众生。他们具备自悟的智慧,无需依赖广泛听闻。有时只需听闻一句,内心便能豁然开朗;阅读一卷经书,义理便如晴空般明朗。至于前面提到的两类根机,就不用多说了。
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
有些众生缺乏自我觉悟的能力,通过广泛听闻教法而获得理解。
此乃劣機鈍根。無自智力。不能於經解甚深義。要假廣論多聞而得解者。
这是根基浅薄、悟性迟钝之人。他们缺乏自悟的智慧,无法直接从经典中领会深奥义理,必须依靠详尽的论述和广博的听闻才能理解。
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世间有些众生,觉得长篇大论的佛经太繁琐,更喜欢简短精要的经文,用少量文字包含深广义理,这样的人也能领悟佛法真谛。
此自有厭煩要略之機。故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論之因緣也。
这正是因为有厌倦繁冗、崇尚简略的根机。所以必须撰写此略论。也正是为此论而作的因缘所在。
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这部论著旨在全面概括如来广大深奥、无边无际的法义,因此应当阐述此论。
此結今造論之意也。此論始終萬一千餘言。則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妙義。盡在其中。可謂文至略而義至廣。所謂總百部大乘奧義。包括無遺。廓法界一心。如觀掌果。誠入理之玄門。修行之妙指也。學者可不盡心焉。
这便是我如今撰写这部论著的用意所在。此论全文共计一万一千余字,却已将如来广大甚深法门中无边妙义尽数囊括。可谓文字极为简略而义理极其广博,堪称总摄百部大乘经典奥义而无有遗漏,廓清法界一心真如如同观掌中果。实为契入真理的玄妙门径,修持道业的精要指南。求学之人岂能不竭尽心力参究?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已经解释了因缘分。接下来要说明立义分。大乘佛法总共有两种。哪两种呢?第一是法,第二是义。所说的法,指的是众生心。这个心包含了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法。依据这个心,才能阐明大乘佛法的义理。为什么呢?因为心的真如相,就是大乘佛法的本体;而心的生灭因缘相,则能展现大乘佛法自体、相、用的关系。
此立義分。首標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所言法者。謂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如來藏清淨真心也。然而此心。體絕聖凡。本無迷悟。自性清淨。了無妄染。離名離相。絕諸對待。唯一真源。更無二法。又何有大乘之名耶。楞伽云大乘非乘。今言大乘者。葢依眾生心而立此名也。所言總攝世出世法者。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是則迷如來藏而為識藏。乃眾生心也。以此心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而成。名阿賴耶識。而此識體原是真如。亦名本覺。本無生滅。今因無明動彼淨心而有生滅。故為業識。以此心本是真如。故攝出世四聖之法。以依業識則有生死。故攝六凡之法。故云是心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今依此心顯示大乘義者。以法界一心。具有體相用三大義故。今依此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若約真如門。則離一切相。名言雙絕。但顯其體。不顯相用。故云即示摩訶衍體。若約生滅門。則妄依真起。即顯相用。故於生滅門中。具顯體相用三大之義。是故名大。依此真妄二法有二轉依。是故名乘。故云依眾生心顯示大乘義也。此總出大乘得名之所以。先示真妄心法。通為大乘法體也。
这个部分阐明宗旨。首先标举一心的根本体性,以彰显大乘的名义。所谓法,指的是一真法界这一统摄万法的根本体性,也就是如来藏清净真心。然而此心,其体性超越圣凡差别,本无迷悟之分,自性清净,毫无虚妄染污,超越名相概念,断绝一切对立分别,唯是唯一真实本源,更无其他法门。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有大乘的名称呢?《楞伽经》说大乘并非乘。现在之所以称为大乘,是依据众生心而建立的名称。所谓统摄世间出世间法,经中说如来藏转化为三十二相入一切众生身中。这就是众生因迷失如来藏而成为识藏,也就是众生心。此心由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而成,名为阿赖耶识。这识体原本是真如,也称本觉,本无生灭。现在由于无明扰动清净心而产生生灭,所以称为业识。因为这心本是真如,所以统摄出世间的四圣法;由于依止业识就有生死,所以统摄六凡法。所以说此心统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现在依据此心显示大乘的意义,是因为法界一心具有体、相、用三大要义。依据这一心,开显出真如与生灭二门。若就真如门而言,则远离一切相状,名称概念俱绝,只显示其体性,不显现相与用。所以说这就是显示摩诃衍的体性。若就生灭门而言,则虚妄依真而起,即显现相与用。所以在生灭门中,完整显示体、相、用三大要义。因此称为大。依据这真妄二法有两种转依,因此称为乘。所以说依据众生心显示大乘的意义。这是总说大乘得名的缘由。先显示真心与妄心的法义,共同作为大乘的法体。
下示三大義。
以下揭示三大要义。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这里所说的义理可分为三种。哪三种呢?
第一是体性广大,指一切法真如平等,无增无减;
第二是相状广大,指如来藏具足无量自性功德;
第三是功用广大,能生一切世间与出世间的善妙因果。这是一切诸佛根本所依的法门,也是一切菩萨凭借此法到达如来之地的途径。
此標列義門。以顯大乘得名。為下正義之張本也。所言義者。謂名依義立。有何義故而立大乘之名耶。以有三大義。故得大名。以有二運轉義。故得乘名。此之名義。蓋因真妄二法和合而有。故云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也。若言其體。則唯一真如。平等不二。不增不減。故但言體。今依如來藏隨染淨緣。以隨淨緣。則具無量自性功德。則成出世間因果。以隨染緣。則變自性功德而為恒沙煩惱。則成世間因果。故相用方顯。以此三大。染淨之所不虧。生滅之所不變。是故名大。諸佛菩薩皆乘此心。是故名乘。一論大旨。唯釋此義。故為宗本。
这段文字标明义理门类,用以阐明大乘得名的缘由,作为下文正式论述的基础。所谓义理,是指名称依据义理而确立。有什么义理缘故而立大乘之名呢?因为有三大义理,所以称为大;有两种运转义理,所以称为乘。此名称的义理,乃是由于真如与妄念两种法相互和合而产生,所以说依众生心显示大乘义理。若论其本体,则唯有唯一真如,平等无二,不增不减,所以只谈本体。如今依据如来藏随染缘净缘的不同:若随净缘,则具足无量自性功德,成就出世间因果;若随染缘,则转变自性功德为恒河沙数烦恼,成就世间因果。因此相用才得以显现。由于这三大义理,染净不能减损,生灭不能改变,所以称为大。诸佛菩萨皆乘此心修行,所以称为乘。本论的核心要旨,唯在阐释此义理,故以此为根本宗旨。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立义分已说毕。次说解释分。
此結前生後。
这是连接前世与后世的业力。
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解释有三种。哪三种。第一是阐明正确道理。第二是纠正错误见解。第三是辨明修行路径。
此標列釋名也。顯示者。正釋大乘所依法義。對治者。既明正體。須遣異計。上釋大義。發趣者。趣進次第。正明乘義。此正宗一分。有此三段。依義解釋。
这是标列并解释名称。显示部分,正式阐明大乘所依据的法义。对治部分,既然明确了正确体性,必须遣除错误见解。前面解释了大义。发趣部分,说明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式阐明乘的含义。这是正宗分的一部分,包含这三个段落。依据义理进行解释。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显示正理的。依据一个心法有两种门。什么是两种。一是心真如门。二是心生灭门。这两种门。各自都能总摄一切法。这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两门互不分离的缘故。
此標宗本正義。以釋立義依眾生心顯示摩訶衍義。為一論之綱要也。此論宗楞伽等經所造。今一心二門。葢依經而立也。經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心一法不立。有無俱遣。生佛皆空。故云遠離覺所覺。是二悉皆離。是則真妄不立。寂滅湛然。故經中百八句。大慧約十法界名相妄想而問。故佛答云一切皆非。今云是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經所示寂滅一心也。以一心寂滅不可說示。故大慧便問諸識有幾種生住滅。是約生滅門中容有言說。故五法三自性。皆依生滅門而有也。以經云諸識略有三種相。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故今論依一心立二門者。葢依真識立真如門。依現識分別事識立生滅門。故今真如。乃一心之真如。故名相妄想一切皆非。一法不立。四句俱遣。以依二識。故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總屬名相妄想。皆生滅門收。此論立義之宗本也。前立義中云眾生心攝世間出世間法者。葢總約真妄和合之一心。以通含染淨諸法。為顯大乘依之而得名也。今云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者。以顯如來藏識藏。真妄和合。各有力用。互相含攝。以顯不思議熏變之妙也。以如來藏具有恒沙諸淨功德。今迷而為識藏。而變恒沙淨功德而為染緣。今言各總攝者。以如來藏隨淨法熏。則真有力而妄無力。故染緣即變為淨法。則總攝染緣於如來藏中。通為不思議之淨用。若隨無明染緣熏。則妄有力而真無力。故淨德即變為染緣。則攝淨德於藏識中。通為不思議之業用。是則總是一如來藏。但隨染淨熏變。以致真妄各別。互相含攝。故云以是二門不相離故也。此明如來藏不思議熏變之妙。故以此各總攝標顯。向下論文中生滅因緣染淨熏習。皆發揮此三字而已。
此乃阐明本论宗旨的核心要义。通过解释"依据众生心显示大乘佛法"的立论基础,构成全篇纲领。本论依《楞伽经》等经典造论,所立"一心二门"之说皆本于经教。
经云:寂灭之境名为一心,此心即是如来藏。此心本体空寂,不立一法,超有无对待,众生与佛皆空,故经言"远离能觉所觉,二者俱不可得"。如此则真妄双泯,湛然寂灭。《楞伽经》中大慧菩萨以十法界名相妄想设百八问,佛皆答以"一切皆非"。今言"此心真如为一法界总体法门之体",正指经中所示寂灭一心。因一心寂灭不可言说,故大慧转问诸识生住灭相——此乃就生灭门中容有言说,故五法三自性皆依生灭门而立。经云诸识有三相:真识、现识、分别事识。本论依一心立二门,即依真识立真如门,依现识与分别事识立生灭门。故今所言真如,乃是一心之真如,所以名相妄想尽皆非实,一法不立,四句俱遣。基于现识与分别事识,遂有三细六粗、五意六染等相,总属名相妄想范畴,皆归生灭门所摄。此为本论立论根本。
前文立论言"众生心含摄世间出世间法",是就真妄和合之心总体而言,通含染净诸法,以显大乘依此得名。今言"二门各摄一切法",是为显示如来藏与藏识真妄和合,各有功用互相含摄,彰显不可思议熏变之妙。如来藏本具无量清净功德,迷时转为藏识,无量净德变为染缘。所谓"各总摄"者:若如来藏随净法熏习,则真如起用而妄识无力,染缘即转为净法,此时总摄染缘于如来藏中,全体成为不可思议净用;若随无明染缘熏习,则妄识有力而真如无力,净德即转为染缘,此时摄净德于藏识中,全体成为不思议业用。究极而言唯是一如来藏,只因随染净熏变致使真妄显现差别,互相含摄,故说"此二门不相分离"。此段阐明如来藏不思议熏变之妙,故以"各总摄"标示。后文论及生灭因缘、染净熏习等义,皆是发挥此三字深意。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所谓心真如,即是超越一切差别对立的绝对法界总体特征,是通向觉悟的根本途径。其本质在于心的本性既无生起亦无熄灭。一切现象的存在差异,皆因妄想分别而生。若能超越妄念,则一切境界差别自然消融。因此万法本质,从来就超越言语表述,超越概念名相,超越思虑分别,始终平等一如,无有变化动摇,不可分割破坏。这唯一真实的心体,故称为真如。
此標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也。何以名真如耶。謂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萬法之所因依。界者。因也。總相法門體者。即一切聖凡依正因果之總相。皆依此心而為其體。然此心體本不生滅。所謂常住真心也。既云一真。元無差別之相。而今有差別者。唯依妄念而有返顯。若無妄念。則湛寂一心。了無差別境界之相矣。雖則萬法差別。法法皆真。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言思路絕。心行處滅。故一切言說名字分別。皆不可得。故皆云離也。由是染淨不能異。故云畢竟平等。四相所不遷。故無變異。不屬有為。故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更無別法。以不妄不變。故名真如。
这段文字是解释立义分中所说的"心真如"。为什么称为真如呢?因为这就是一法界的大总相法门的本体。所谓一法界,就是无二的真心,是一切现象的依据。"界"就是因的意思。"总相法门体"是指一切圣凡、正报依报、因果的总相,都以这个心为根本体性。然而这个心体本来不生不灭,就是所谓的常住真心。既然说是纯一真实,原本就没有差别的相状。而现在有差别相,只是由于妄念而产生,反衬出真心的存在。如果没有妄念,那就是湛然寂静的一心,完全没有差别境界的相状。虽然万法有差别,但每一法都是真实的。所以一切法从根本上来说,言语思维不能触及,心识活动无法到达。因此一切言说、名相、分别都不可得,所以说都是离相的。由此染净不能使它改变,所以说毕竟平等。四相不能动摇它,所以说没有变异。不属于有为法,所以说不可破坏。唯是这一心,再没有别的法。因为它不虚妄、不变异,所以称为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一切言说皆是假名,并无真实。只因妄念而生,不可执取。所谓真如,亦无相状。此乃言语之极致,借言语超越言语。真如之体无可舍弃,因一切法皆是真实;亦无可建立,因一切法皆等同真如。应知一切法不可言说、不可忆念,故称之为真如。
此釋上離緣。以顯真如絕待也。問。何以真如離名言相耶。答。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問。何以離心緣相耶。答。以隨妄念不可得故。問。若名言心緣一切皆離。如何是真如相耶。答。真如者亦無有相。以真如體離相寂滅。不可以相取故。問。既離名絕相。何以有真如之名耶。答。以真如之名。乃言說之極。此名之外。更無有可加者。故以真如之名。以遣名言之執耳。非是真如有相可名也。問。若名言既遣。而此真如之體亦可遣耶。答。此真如之體真實無妄。則無可遣。以可遣者妄耳。不可遣者真也。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無可遣也。問。若諸妄俱遣。唯立真如一法耶。答。亦無可立。謂若真外別有一法。則言可立。以一切法。皆與真如同體。無二無別。又何可立。以有如是義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此究竟離相之地也。
这段解释前面关于远离外缘的内容,是为了显示真如的绝对超越性。有人问:为什么真如要远离名称概念呢?回答:因为一切言说都是假名并无实体。又问:为什么真如要远离心识攀缘呢?回答:因为随着妄念去寻求终究不可得。再问:如果名称和心缘都要远离,那怎样才是真如的相状呢?回答:真如本来就没有相状,因为真如的本体超越相状、本来寂灭,不能用相状来把握。
有人问:既然要超越名称断绝相状,为什么还有"真如"这个名称呢?回答:"真如"这个名称,是言说的极致,在这个名称之外再没有更高可用的了。所以用"真如"这个名称,只是为了破除对名称概念的执着,并非真如有相状可以命名。又问:如果名称概念都已破除,那么这个真如本体也可以破除吗?回答:真如本体真实不虚,就没什么可破除的,能破除的只是虚妄,不能破除的才是真实。因为一切法都是真实的,所以没什么可破除的。
再问:如果把各种虚妄都破除了,是不是只建立一个真如呢?回答:也没什么可建立的。如果说真如之外另有一法,那才谈得上建立。因为一切法都与真如同体,没有分别对立,又有什么可建立的呢?由于这个道理,应当知道一切法不可言说、不可念想,所以称为真如。这就是彻底超越一切相状的境界。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问:如果这个道理成立,一切众生要怎样才能随顺并契入呢?
答:若能了知一切法虽然宣说,却没有能说之人和可说之法;虽然起念,也没有能念之人和所念之境,这就称为随顺。若能超越分别之念,就称为契入。
此問明隨順得入。以明觀智境也。問曰。言真如之體。既言思路絕。舉心即錯。動念即乖。則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得悟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可說。雖念無有可念。此是方便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云得入。
这个问题通过明慧随顺得以解决。关键在于以明慧观照智慧的境界。
问:既然说真如的本体超越思维范畴,动心即错,起念即违,那么众生如何能够随顺而证悟呢?
答:若能明白一切法虽可说实则无可说,虽可念实则无可念,这就是善巧的随顺。若能远离妄念,就称为证入。因为离念的境界,唯有实证才能相应,所以称为证入。
上明離言以明觀智境。
上面说明超越言语是为了阐明观照智慧的境界。
下依言辯德以明生信境。
接下来将依据言说的功德来阐明令人生起信心的境界。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再者,真如依据言语分别有两种含义:一是如实空,因能彻底显现真实;二是如实不空,因有自体,圆满具足无漏的性功德。
此依言辯德。以釋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也。前顯離言但示其體。故云即一法界體平等無二。今則依言辯相。故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以即體之相故。但標真如。謂顯體有空不空二義也。如實空者。謂真如實體之中。空無妄染。以妄空故。實體自顯。故云究竟顯實。如實不空言有自體者。以異妄無體。謂自體不空。非斷滅也。言具足無漏性功德者。以異恒沙有漏煩惱。故云具足等。言如實體中。雖空無妄染。而能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佛性論云。由客塵空故。與法界相離。無上法不空。與法界相隨。是則妄染雖空。而德相不空也。
这是根据语言辨析功德。用来解释立义分中“是心真如相”的部分。前面显示的是离言的境界,只展示了其本体。所以说“即一法界体平等无二”。现在则依据语言辨析相状,所以说“有二种义”。义就是相。由于这是即体之相,所以只标举真如。这是为了显示本体有空与不空两种含义。所谓如实空,是说在真如的实相本体中,空无虚妄杂染。因为虚妄空寂,实相本体自然显现。所以说究竟显实。所谓如实不空,是说有自体存在,因为不同于虚妄的无体,即自体的不空,并非断灭。说具足无漏性功德,是因为不同于恒河沙数的有漏烦恼,所以说具足等。在如实本体中,虽然空无虚妄杂染,却能具足无漏性功德。因此《佛性论》说:由于客尘空寂,所以与法界相离;无上法不空,所以与法界相随。这就是说,虚妄杂染虽空,而功德相状不空。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虗妄心念故。
所谓的空,从根本以来,与一切染污之法都不相应。就是说,它远离一切法的差别相状,因为没有虚妄心念的缘故。
此略釋空義也。謂真如實體。但依妄染本無。故說體空。若離妄染。則無空可說。謂此真體從來與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妄法差別之相。則絕境。以無虗妄心念。則絕心。心境皆絕。故言如實空耳。
这是简要解释空的含义。所谓真如本体,只是依附于虚妄染污而本不存在,所以说其体性为空。如果脱离虚妄染污,就没有空可说了。因为这个真实本体从来与一切染污法不相符合。意思是远离一切虚妄法的差别相状,就断绝了外境;由于没有虚妄的心念,就断绝了内心。外境和内心都断绝了,所以称之为如实空。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
应当明白真如的本性,既不是有相,也不是无相;既不是非有相,也不是非无相;也不是有相无相同时存在。既不是同一相,也不是差异相;既不是非同一相,也不是非差异相;也不是同一相与差异相同时存在。
此廣釋空義。以顯真如實體。本離四句絕百非也。然有無四句。乃內教學佛法不得意者所計也。一異等四句。乃外道謬計也。謂真如之體。即般若真空。若不得般若義。則妄起四計。是為四謗。今顯四句既離。百非自遣。般若實體。平等現前。故總云非。楞伽百八俱非。總不出此二四句計。
这里详细解释空的含义,以显示真如的实际本体,原本就远离四种错误论断,断除一切谬误。然而,关于"有"和"无"的四种论断,是佛教内部学习佛法却未能真正领悟的人所持的观点。关于"同一"和"差异"等的四种论断,则是外道的错误见解。所说的真如本体,就是般若智慧所证悟的真空。如果不能正确理解般若的含义,就会错误地产生四种执著,这就是四种诽谤。现在表明既然远离了四种错误论断,一切谬误自然就被排除了。般若的实际本体,平等无差别地显现出来,所以总称为"非"。《楞伽经》中的一百零八种"非",总体上都不超出这两类四种错误论断的范围。
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总的来说,由于一切众生都有虚妄之心,每一个念头都在分别执着,与真实不相应,所以称之为空。若离开虚妄之心,其实也没有所谓的空可得。
此結顯空義也。謂真如實體。非思量分別之境。故眾生種種妄想分別。皆與此體總不相應。以為遣彼妄念。故說體空。若離妄心。則空亦不立矣。又何有空之一字可說也。此則妄念既離。真亦不立。所謂究竟顯實也。
这段经文阐明空的含义。所谓真如实相本体,并非思虑分别所能触及的境界。因此众生种种妄想分别,都与这本体全然不相应。为了消除这些妄念,才说本体是空。若脱离妄心,则空本身也不存在,更谈不上用"空"字来表述了。此时妄念既已消除,真如也不复成立,这就是所谓的究竟显现真实。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所谓不空,是指法体本空,远离虚妄,这就是真心。真心恒常不变,具足清净法性,因此称为不空。它也没有形相可以执取,因为这是超越思虑的境界,只有亲证才能相应。
此明不空義也。謂此不空更非別法。即前已顯法體空無妄染。即是真心常恒不變之實體。而此體中本有恒沙淨德。向被妄染遮障不顯。今妄染既離。則本有淨法滿足。以此義故。名為不空。不是別有實法可取也。惟此不空之體。非妄念分別可到。乃是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永嘉云唯證乃知難可測也。
这里阐明的是“不空”的含义。所谓不空并非另有所指,而是指前文已揭示的法体本空、远离虚妄染着,也就是真心恒常不变的实相本体。此本体中原本具足无量清净功德,只因被妄染遮蔽未能显现。如今妄染既除,本具的清净法性自然圆满显现。因此义理,称为不空,并非另有一个实法可得。这不空本体,非妄念分别所能触及,乃是超越思虑的境界,唯有亲证方能相应。正如永嘉大师所言:唯证乃知,难以测度。
上釋心真如門竟。
上面解释了心真如门的部分到此结束。
下釋心生滅門有二大科。
接下来解释心生灭门分为两大科目。
初釋生滅心法。
首先解释生起与消失的心法。
二辯所示之義。
两种辩论所阐述的道理。
初中又二。
初中又分两种。
初染淨生滅。
最初由染污转为清净的生灭过程。
二染淨相資。
两种染净相互依存。
且初。
最初。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心的生灭现象,是依托于如来藏而存在的。因此才有生灭的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相互融合,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完全不同,这就叫做阿黎耶识。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因緣相。先明生滅心以顯一心之源也。言依如來藏者。即所立一心真如。乃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以此心體本來無染。故云自性清淨。寂滅湛然。故云不生。常住不動。故云不滅。不妄不變。故名真如。一切如來恒沙淨德性自具足。故名如來藏。以此藏性本無迷悟。了無聖凡。而為十法界一切聖凡因果所依。故云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論立此為一心真源。楞伽云。如來藏為生死因。若生若滅。故今在生滅門中。要顯此心為迷悟依。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譬如波濤依海水而有也。若據此一心真如。則了絕聖凡。故云三界唯心。則心外無一法可得。今顯聖凡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所謂不了一法界義故。不覺動念而有無明。迷此真心變為藏識。故經云識藏如來藏。故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經喻如波濤依水。正顯萬法唯識也。故論立此識為生法之本。故下三細六麤五意六染。皆依識變。即返妄歸真。亦依此識斷證。故楞伽約真如門。則一切皆非。不容有說。而可說者。葢約生滅門耳。此一論之宗依。學者須先識其源頭。故槩示於此。
这部分解释的是“立义分”中心生灭的因缘相状。首先阐明生灭心以显示一心的本源。所谓“依如来藏”,即所立的一心真如,乃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的本体。
此心体本来无染,故称自性清净;寂灭湛然,故说不生;常住不动,故说不灭;不妄不变,故名真如。一切如来恒河沙数的清净功德本自具足,故名如来藏。这藏性本无迷悟,本无圣凡,却为十法界一切圣凡因果所依,故称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因此本论立此为一心真源。
《楞伽经》说:如来藏是生死因,或生或灭。故现今在生灭门中,要显示此心为迷悟所依,所以说“依如来藏有生灭心”。譬如波涛依海水而有。若依据此一心真如,则完全断绝圣凡差别,故说“三界唯心”,即心外无一法可得。
现今显示圣凡迷悟因果,皆归生灭门所摄。所谓不明了一法界义理,故不觉心动念而有无明。迷失此真心转变为藏识,故经中说“识藏如来藏”。所以说“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经中以波涛依水为喻,正是显示万法唯识。故本论立此识为生法之本。
因此下文所说的三细六粗、五意六染,皆依此识转变。即便是返妄归真,也依此识断证。故《楞伽经》约真如门而言,则一切皆非,不容言说;而可说的,只是约生灭门而言。此乃本论所依的宗旨,学者须先认识其源头,故在此概要说明。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这个识有两种含义,能够包含一切法,产生一切法。是哪两种呢?一是觉悟的含义,二是不觉悟的含义。
此依真妄和合。釋此識有二種義。以顯迷悟因依也。二義者。即覺不覺二義也。經云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以此識稱心意意識。故名眾生。謂此識本如來藏所成。而為眾生本有之佛性。故云覺義。今被無明障蔽而不知。故云不覺義。能攝能生者。謂聖凡依正因果。依此一心建立。含攝無遺。故云攝一切法。今以隨無明流。而生三細六麤一切世間之染法。依始覺返流。則生出世四聖之淨法。是則染淨因果。皆從真妄熏變。皆此識之力用。故云能攝能生。
这是依据真实与虚妄的和合来解释。此识有两种含义,用以显示迷惑与觉悟的因由依据。这两种含义就是觉与不觉。经中说如来藏转化为三十二相,进入一切众生身中。因此识被称为心意意识,所以称为众生。意思是此识原本由如来藏所成,是众生本有的佛性,故称为觉义。如今被无明遮蔽而不自知,故称为不觉义。所谓能摄能生,是指圣凡、正报依报、因果等,都依此一心建立,包含无遗,故称为摄一切法。现在随无明流转,生出三细六粗等一切世间的染污法;依始觉返流,则生出世间四圣的清净法。如此染净因果,皆由真实与虚妄熏习变化而来,都是此识的作用力,故称为能摄能生。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所说的觉悟之义,是指心之本体远离妄念。远离妄念的状态,如同虚空般广大无边,普遍涵盖一切。法界本是一体无别,这正是如来平等不二的法身。依据此法身,称之为本觉。
此顯眾生本有不迷之佛性也。所言眾生佛性者。乃如來藏。實諸佛之法身。今雖流轉五道而為眾生。而本體湛然常住。不動周圓。未曾欠缺。但因眾生一念無明妄心遮障而不顯現。故日用而不自知。以眾生從來不曾離念故。若能離念。則本體廓然。如太虗空。無所不徧。則一切妄念差別境界。融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無對待。惟此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乃眾生之本有。故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大經云我於一切眾生身中成等正覺。葢依此平等法身。故說眾生舊來成佛。依此義也。
这显示众生本来具有不迷惑的佛性。所说的众生佛性,就是如来藏,实为诸佛的法身。现今虽流转于五道而成为众生,但其本体清净常住,不动周圆,从未欠缺。只因众生一念无明妄心遮蔽障蔽而不显现,所以日常运用而不自知。因众生从来不曾离开妄念。若能离念,则本体空寂,如太虚空,无所不遍,那么一切妄念差别境界,融成一味真心,唯法界一相,更无对立。唯有此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乃众生本有,因此依法身称之为本觉。《大经》说:我在一切众生身中成等正觉。正是依据这平等法身,所以说众生原本成佛,就是这个道理。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这是因为:本觉的含义,是相对于始觉而言的。由于始觉本质上与本觉相同。始觉的含义,是依于本觉才产生不觉,依于不觉才说有始觉。再者,能觉悟心的根源,称为究竟觉;不能觉悟心的根源,就不是究竟觉。
此覈本覺得名。以顯始覺為返流還淨之智也。由前明妄依真起。故說依黎耶有覺不覺。此迷妄之通相也。今就一覺而分本始二義。葢別顯從迷返悟。要依始覺之智為張本也。然此覺性。若約不迷。但直名覺。今因在迷中。一向不覺。特因始覺而顯。然非新生。乃是眾生之本有。故云本覺。今日方覺。故云對始覺而說也。且此始覺亦不從外來。特由本覺內熏之力而發。更無二體。故云即同本覺。是則始本不二。元一覺也。又今言始覺義者。亦非創起。葢依迷本覺之無明心中而發。一向不覺。今始覺之者。要顯實由本覺內熏之功。故云依本覺等。譬如醒人而有睡夢。從夢覺者。即本醒人。非他人也。原此覺性元無二義。今就三細六麤迷源既遠。若返流還淨。要始覺有功。本覺乃顯。然依四相。始覺滅相。漸漸覺至生相。生相既破。歸一心源。法身全顯。名究竟覺。其在中路。未至心源。皆非究竟也。故下約四相以明始覺之漸。
这个核心概念称为"本觉",用以彰显"始觉"作为返归清净之智的作用。前文已说明妄念依托真如而生,故说依阿赖耶识有觉与不觉之分,这是迷妄的普遍特征。现在针对觉性区分本始二义,正是为了特别显示从迷转悟必须依赖始觉之智作为基础。然而此觉性若不迷,直称为觉;因众生处于迷中,一向不觉,唯有依靠始觉方能显现。此觉并非新生,实乃众生本具,故称本觉;今日方得觉悟,故相对始觉而立名。且此始觉亦非外求,全凭本觉内熏之力生发,与本体无二,故说始觉即同本觉。由此始本不二,原是一觉。所谓始觉之义,亦非初起,实乃依迷本觉的无明心中显现。众生一向不觉,今始觉悟,正是本觉内熏之功,故说"依本觉"等。譬如醒者入梦,从梦觉醒者仍是原本醒人,并非他人。究极而言,觉性本无二致。但因三细六粗的迷妄根源深远,若要返妄归真,必须仰仗始觉功用,本觉方能显现。依照四相修行:始觉先破灭相,渐次觉至生相;生相既破,回归一心本源,法身全体显现,方名究竟觉。若尚在途中未达心源,皆非究竟。下文将依四相阐明始觉渐次升华的过程。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像凡夫俗子,觉察到前一个念头生起恶念,便能阻止后一个念头不使它生起。虽然这也称为觉悟,但实际上仍是不觉。
此徵釋上究竟不究竟義。以明始覺漸次也。若約返流寄位。當依三細六麤。此中正說一心生滅。尚未發明麤細之相。今因說始覺故。姑就始終生住異滅四相。以明從凡至聖。以顯返流漸漸至究竟覺。假此以顯始覺之相也。如凡夫人下。謂從觀行位。先覺滅相也。言覺滅相者。謂眾生造業之心。念念生滅。未曾暫止。今覺此一念滅處。正是引起後念造業之心令生也。故覺了前念起惡之心滅時。即就滅處止其後念之惡更不容起。故念念滅時。念念止之。止之既久。則令惡念不生。此所謂止惡防非。故雖覺惡念不容其起。但在生滅心中遏捺。未見不生滅性。故云雖覺即是不覺。若約後六麤。當覺起業相。
这段文字阐释了究竟觉与不究竟觉的含义,以说明始觉的渐进过程。如果从返流寄位的角度来说,应当依据三细六粗的次第。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一心生灭的道理,尚未详细说明粗细之相。现在因为要解释始觉,所以暂且借用始终生住异灭四相,来说明从凡夫到圣者的修行过程,以显示返流逐渐达到究竟觉的境界。这是为了显示始觉的相状。
如凡夫人以下,说的是从观行位开始,首先觉知灭相。所谓觉知灭相,是指众生造业的心念时刻生灭,从未停息。现在觉知这一念灭处,正是引发后念造业之心生起的地方。所以当觉知前念起恶之心灭时,就在灭处止住后念的恶,不让它再生起。因此每一念灭时,都及时止住。止住久了,就能使恶念不再生起。这就是所谓的止恶防非。虽然觉知恶念不让它生起,但还是在生灭心中强行压制,未能见到不生灭的本性。所以说虽然觉知,仍是不觉。如果按照后六粗来说,应当觉知起业相。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如二乘修行者的观照智慧。初发心菩萨等,觉察到念头的差异,念头本无差异之相。因舍弃了粗重的分别执着相,故称为相似觉。
此明覺異相。當三賢位也。言如二乘觀智者。謂二乘人。作生空觀。破分別我執。初發意菩薩。即依彼生空作法空觀。破分別法執。從信入住。至十向滿心。漸斷分別二障。名相似覺。為覺異相。言異相者。謂我法差別對待不忘。漸漸覺破執取之念。了不可得。故云念無異相。約六麤。當破執取計名字。故云捨麤分別執著故。以未見真如。但比觀而知。故云相似。
这里说明觉的不同表现。这属于三贤位的阶段。所谓如二乘观智,指的是二乘行者修习生空观,破除分别我执。初发心菩萨则依据生空观修习法空观,破除分别法执。从信位入住,直到十回向满心,逐渐断除分别二障,称为相似觉,即觉的差异表现。所谓异相,是指我法差别对待的念头尚未完全消除。渐渐觉察并破除执取的念头,了知这些念头实不可得,所以说念无异相。从六粗的角度,相当于破除执取计名字的阶段,因此说舍弃粗重分别执着。由于尚未亲见真如,只是通过类比观察而了知,故称为相似。
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
如同法身菩萨等。觉察念头而安住。念头本无住相。因已远离分别与粗重念相。故称为随分觉。
此明覺住相。當地上菩薩也。言法身者。謂地上菩薩。依真如法為自體。故名法身。言住相者。謂分別境界。能所對待。念念未忘。心有所著。故云住相。今地上菩薩。入真如觀。觀察自心念念分別。住無住相。則能離分別麤念。此約六麤三細。當覺智相相續。及能見能現。四種住相。此四名為俱生我法二執。分破分證。故名隨分覺。此上三相。皆非究竟。以未至心源故。
这里讲的是觉知的执着相,指的是地上菩萨的境界。所谓法身,是说地上菩萨以真如法作为自己的本体,所以称为法身。所谓住相,是说对境界有所分别,能所对立,念念不忘,心中有所执着,所以称为住相。现在地上菩萨进入真如观,观察自心念念分别,安住于无住之相,就能远离粗重的分别念。这是根据六粗三细来说的,相当于觉智相续以及能见能现四种执着相。这四种称为俱生我法二执,部分破除部分证悟,所以称为随分觉。以上三种相,都不是究竟的,因为还未到达心的本源。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当菩萨修行圆满,具足一切善巧方便,于刹那间与真理相应。最初觉悟之心生起时,并无初始之相可得。因已远离极微细的妄念,故能彻见心性。此心即常住不灭,名为究竟觉。
此明覺生相也。謂十地菩薩。真窮惑盡。悉皆究竟。故云滿足方便。言方便者。乃觀行修斷之法也。以此菩薩研真斷惑至此。以一念觀心。與無念相應。從此更無可斷矣。此總顯究竟覺心。下明究竟之所以。言相應者。但覺一念無明動心初起之時。自心體中了無初起之相。本自寂滅無生。故云心無初相。是則無念真心。遠離最初微細動念。故得見心性。既無生相變異。唯一心源。故云心即常住。至此始本合一。名究竟覺也。
这阐明觉悟生起的相状。十地菩萨真理穷尽、迷惑断除,完全到达究竟境地,因此称为圆满方便。所谓方便,就是观察修行断惑的方法。此菩萨钻研真理断除迷惑到达此地步,以一念观照之心,与无念相应,从此再无可断除的了。这里总体显示究竟觉悟之心,下面说明究竟的原因。所谓相应,只在觉知最初一念无明妄动生起时,自心本体中完全没有初起的相状,本来寂灭无生,所以说心无初相。这样无念真心,远离最初微细动念,因此能见心性。既然没有生起相状的变化,唯是一心本源,所以说心即常住。到这时始觉本觉合一,名为究竟觉。
是故脩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所以佛经上说:如果众生能够观照无念,便是趋向佛的智慧。
此證明無念為成佛之捷要也。意謂不但菩薩修斷。以至無念。名為究竟。即凡諸眾生。二六時中。苟能觀察無念者。則念念向佛智矣。成佛之要。無踰此者。故特揭示於此。
这证明无念是成佛的捷径。意思是说,不但菩萨通过修行断除妄念,达到无念境界才称为究竟,就是一切众生,若能在日常中观察无念,那么每个念头都会趋向佛智。成佛的关键,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所以特别在此指明。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另外,当心念生起时,最初的状态是无法被察觉的。而说到能察觉最初状态,就是指无念的境界。因此,一切众生都不能称为觉悟者。因为他们从无始以来,念头接连不断,从未脱离过妄念,所以称之为无始无明。
此重顯無念。以釋心有初相之疑也。恐惑者聞覺心初起之說。將謂有初相可知。故此釋云。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今言知初相者。葢知最初本無念也。以此無念為究竟覺。則知一切眾生皆不名覺。以從來未曾離念。以有此念。故說無始無明。由是觀之。一切眾生無邊生死。但依一念而繫之也。
这里着重显示无念的境界,用以解释人们对心有初始相的疑问。恐怕迷惑者听到觉心初起的说法,会以为有个最初相状可以认知,因此解释说:所谓心念生起,其实没有最初的相状可以知晓。现在所说的"知初相",其实是了知最初本就没有念头。将这个无念境界作为究竟觉悟,就知道一切众生都不能称为觉者,因为他们从来不曾脱离念头。正因为有这个念头,才说有无始无明。由此看来,一切众生无尽的生死轮回,都是被这一念所系缚的。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若能证得无念境界,便能了知心念的生起、安住、变异与消亡之相。由于无念与诸相平等不二,实际上并不存在始觉与本觉的差异。因为四相同时存在却无独立自性,本质本来平等,同归于唯一觉性。
此明究竟一心真源也。良以真源湛寂。本無生滅。然此生滅。但因妄念而有。今若得無念。則知四相同時。寂滅平等。唯一真心。更無先後。是則真覺圓明。本來不迷。又何有覺。以寂滅心中。四相同時。其體本空。故皆無自立。以當體無生。故云平等同一真覺。此言既無四相可覺。又何有始覺之異耶。此實究竟一心之旨也。
这阐明究竟一心的真实本源。真实本源清净寂灭,原本没有生灭。这生灭只因妄念而产生。如今若能不起妄念,便知四相同时寂灭平等,唯是一心,没有先后。如此则真觉圆满明彻,本来不迷,又哪里有觉?在寂灭心中,四相同时存在,其体性本空,所以都无法自立。因为当体无生,所以说平等同一真觉。既然没有四相可觉,又怎么会有始觉的差别呢?这实在是究竟一心的宗旨。
上明始覺。
上等智慧始于觉悟。
下明本覺義有二。
接下来说明本觉的含义有两层。
初明隨緣本覺。
最初阐明随顺因缘的本觉。
二明性淨本覺。
第二阐明本性清净的本来觉悟。
且初。
最初。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再者,本觉随染污而分别,产生两种相状,与此本觉不相分离。是哪两种呢?一是智慧清净相,二是不可思议业用相。
此承上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此明本覺出纏還淨有二種相也。言生二種者。以前云黎耶生一切法。以本覺內熏。起始覺之智。轉染令淨。顯此二種。故云生。用不離體。故云不相捨離。言智淨相者。由始覺智除染還淨。此出纏本覺也。不思議業相者。謂本覺轉染還淨。自然而有不思議用也。
上文说到始觉有功用,本觉才显现。因此说明本觉脱离烦恼回归清净有两种相状。所谓生两种,是因为之前说阿黎耶识生一切法,凭借本觉内熏,生起初觉智慧,转染污为清净,显现这两种相状,所以说生。作用不离开本体,所以说互不分离。智净相是说由始觉智慧去除染污回归清净,这是脱离烦恼的本觉。不思议业相是说本觉转染污为清净,自然具有不可思议的作用。
此標名。
此标名。
下釋相。
接下来解释相状。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湻淨故。
智慧清净的表现是指,依靠佛法的力量不断熏染修习,如实实践修行,圆满各种善巧方便,从而破除虚妄分别的识相,断除连续不断的妄心相,显现出真实的法身。这是因为智慧纯净无染的缘故。
此明本覺出纏智淨相也。依法力者。謂由真如。內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熏之力。發起信解。依教熏修。故云法力熏習。此地前三賢比觀相似行也。以修習力。得見真如。稱真實而修。故云如實修行。此登地修真如三昧也。滿足方便者。以至八地深證真如。破和合識內根本無明。滅三細相續微細生相。顯現法身。染緣脫盡。覺體湻淨。此全仗始覺之功也。
这阐明本觉摆脱烦恼的智慧清净相状。所谓依法力,是指依靠真如内在熏染的力量,以及所流布教法外在熏染的力量,生起信心理解,依据教法熏染修行,因此称为法力熏习。这是指登地之前三贤位通过类比观察修习相似之行。依靠修习力量,得以见真如,称为真实修行。这是登地后修习真如三昧。所谓满足方便,是指到达八地时深刻证悟真如,破除和合识内的根本无明,灭除三细相续的微细生相,显现法身,彻底脱离染污因缘,觉体纯净。这完全依靠初始觉悟的功用。
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这个道理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所有心识的现象,都是无明的作用。无明的现象,离不开觉悟的本性。它既不是可以被破坏的,也不是不能被破坏的。就像大海的水,因为风的吹动而起波浪。水的形态和风的形态相互依存,但水本身并不具有波动的本性。如果风停了,波浪就会消失,但水的湿润本性不会改变。同样,众生的自性清净心,因为无明的风吹动,心和无明都没有具体的形态,相互依存。但心本身不具有波动的本性。如果无明消失了,连续不断的妄念就会消失,但智慧的觉性不会改变。
此明相滅性不壞。以釋上滅相續心之疑也。恐疑者前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成阿黎耶識。此識生滅。即相續心也。今滅相續心。則連體俱滅。豈不淪於斷滅耶。故此釋云。生滅者。心之相也。不生滅者。心之體也。以一切生滅心相。皆是無明。以此無明依真而起。故云不離覺性。非一非異。故云非可壞非不可壞。以非一。故可壞。以無明生滅。而覺性不生滅。然可壞者無明生滅心也。如波因水有。波可滅而水不可滅。濕性不壞故。以非異。故不可壞。以無明不離覺性。其體本空。故云俱無形相。無明實性。即是覺性。是則但了無明體空。則相續心相自滅。非覺性滅。智性不壞故也。楞伽云。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藏識若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故可滅者。乃轉識生滅心相。非不生滅之心體也。
这里阐明现象的消亡并不会破坏本性,以此解释上文关于灭除相续心的疑问。恐有人疑惑:前文说"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形成阿赖耶识,此识的生灭就是相续心。如今要灭除相续心,是否会连体性一起泯灭,堕入断灭见?因此解释道:生灭是心的现象,不生灭是心的本体。一切生灭心相都是无明,这无明依托真如而起,所以说"不离觉性"。既非同一也非相异,故说"非可坏非不可坏"。
因其非同一,故可坏——无明生灭而觉性不生灭,可坏的是无明生灭心。如波浪依托水体而生,浪可息而水不灭,湿润之性永不坏失。因其非相异,故不可坏——无明本不离觉性,其体性本空,所以说"俱无形相"。无明的真实体性就是觉性,只要了悟无明体性本空,相续心相自然息灭,并非觉性泯灭,因为智慧本性永不坏失。
《楞伽经》云:"并非自真相识灭除,只是业相息灭。若自真相识灭除,藏识便灭;藏识若灭,则与外道断灭见无异。"所以能灭除的,只是转识的生灭心相,而非那不生不灭的心体。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不可思议业相者,依于智慧清净之相,能显现一切殊胜妙境。即无量功德之相,恒常不断绝,随众生根机自然相应,以种种方式显现,令众生获得利益。
此明本覺還淨。而有不思議業用也。意謂本覺在迷。而眾生依之造業。故云業力不可思議。今出纏還淨。而本有不思議神通妙用。能作勝妙境界無量功德之相。隨眾生根自然相應而現。令得利益。此正觀音大士。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得上與十方諸佛同一慈力。下與六道眾生共一悲仰。故能現三十二應。十四無畏等。一一功德。利益眾生。此不思議力。性自具足。故云依智淨相也。故唯識若破七識。則云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諸佛既爾。則眾生有能修得本智。則妙用亦然。此顯始覺之成功也。
此处阐明本觉回归清净。具有不可思议的业用。意思是说本觉虽在迷中。众生依此造作诸业。所以说业力不可思议。如今脱离缠缚回归清净。本具不可思议神通妙用。能显现殊胜境界无量功德之相。随众生根机自然相应显现。令其获得利益。这正是观世音菩萨。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便能够上与十方诸佛同具慈力。下与六道众生共怀悲仰。所以能显现三十二应身。十四无畏等。每一种功德。都能利益众生。这种不可思议之力。本性自然具足。因此称为依智净相。所以唯识宗若破第七识。便说如来现起他受用身。十地菩萨所被根机。诸佛既然如此。那么众生若能修得本智。其妙用也是如此。这显示了始觉的成就。
上明隨染本覺竟。
以上已阐明随染本觉。
下明性淨本覺。
下面说明本性清净的本觉。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虗空等。猶如淨鏡。
再者,觉悟的本体具有四种广大意义,与虚空等同,宛如明净的镜子。
此標性淨覺體。意顯不迷之本覺也。謂即指前覺體。故云復次。上由始覺所顯智淨相。意顯屬修生。此下四種顯屬本有。故云覺體相。以虗空喻其廣博包含。以淨鏡喻其圓明能現。二喻相成。故雙舉之。若依法界一心。約海印三昧。則虗空即鏡。以森羅萬象。皆現於空鏡之中。若海湛空澄。則空鏡之影像。印於海底。謂之海印。佛心普印法界。故名海印三昧。此理更著。
这一部分标明了清净觉悟的本体,旨在阐明不迷失的本有觉性。所谓"复次",即指前文所述的觉悟本体。前文通过始觉显现的智慧清净相,意在说明属于修行所生;此处四种相则明显属于本有,故称为"觉体相"。
用虚空比喻其广博包容,用明镜比喻其圆满光明能映现万物。这两个比喻相辅相成,因此并举说明。若依"法界一心"的义理,参照"海印三昧"的境界,则虚空即是明镜——因为森罗万象都显现于这空明镜中。如同大海平静、虚空澄澈时,空镜中的影像便印现于海底,称为"海印"。佛心普遍印现法界,所以名为"海印三昧"。这个道理更为显著。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什么是四。第一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物可显现。因非觉照之故。
此明性淨本覺如實體空義也。謂本有真心。乃真如實體。本自清淨。不屬迷悟。不假修為。廣博包含。寂滅離相。故云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絕諸對待。唯一真心。故云無法可現。寂滅湛然。故云非覺照義。此乃眾生本具法身。不假始覺而有者。
这阐明本性清净的本觉如实体现空性的道理。所谓本有的真心,即是真如的实际体性,原本清净,不关迷悟,不需修持,广大包容,寂灭无相。因此说远离一切心识境界之相,断绝所有相对分别,唯有独一真心。所以说无法可显现,寂灭澄澈,因此说非觉照之义。这就是众生本自具足的法身,不需依靠后天的觉悟而存在的。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第二是因熏习镜。这是指真实不虚、不空的境界,世间一切现象都在其中显现,既不向外散逸,也不向内侵入,不会消失也不会损坏,永远安住于一心中。因为一切事物本身就是真实的本质。此外,一切染污之法都无法污染它,智慧的体性始终不动摇,圆满具足无漏功德,能熏习教化一切众生。
此明性淨如實不空義也。此有二義。先明不空。次明熏習。言不空者。謂此真覺之體。如大圓鏡。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以十法界染淨依正因果。皆在此一心中分明顯現。此心本無內外。故云不出不入。緣至即現。故云不失。所現即真。故云不壞。以離生滅。故云常住一心。此心亦名常住法身。即是一切諸法真實之性。故在無情。謂之法性。在有情。謂之佛性。以眾生本具。故作內熏之因也。又一切下。明熏習義。謂此覺性。雖在眾生無明染汙之中。其體清淨。故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體不動故。以性具恒沙無漏淨德故。能與眾生作內熏之因。故令眾生覺悟無常。厭生死苦。發心修行。求出離道。實仗此自體為內熏之因。故云因熏習也。
这里阐明本性清净真实不空的道理。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先说明不空之义,再说明熏习之义。
所谓不空,是指这真实觉性的本体,如同大圆镜,一切世间境界都在其中显现。十法界的染净依正因果,都在这一心中清晰显现。此心本无内外之别,所以说不出来也不进去。因缘成熟自然显现,所以说不会遗失。所显现的就是真实,所以说不会毁坏。因为远离生灭,所以称为常住一心。此心也可称为常住法身,即是一切诸法的真实本性。因此在无情物中称为法性,在有情众生中称为佛性。由于众生本来具足,所以成为内在熏习的因缘。
接下来说明熏习之义。这觉性虽然处在众生的无明染污之中,但其本体清净,所以一切染污法都不能染污它。因为智慧本体如如不动,本性具足恒河沙数的无漏清净功德,所以能够作为众生内在熏习的因缘,使众生了悟无常,厌离生死之苦,发心修行,寻求解脱之道。这确实是依靠这个自性本体作为内在熏习的因缘,所以称为因熏习。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湻淨明故。
第三是法出离镜。指不空之法。能超脱烦恼障碍与智慧障碍。远离和合之相。因其纯粹清净光明。
此明本有覺性依法出離也。謂眾生覺性。本自具有智慧德相。但為妄想顛倒而不證得。今由始覺之功。治障離垢。斷二種礙。破和合識。顯現本有。湻淨明故。譬如磨鏡。垢淨明現。雖云雖垢。而光明本有。不是新生。但一向障蔽。今始出離耳。
这里阐明众生本具的觉性依修行而得以显现。众生的觉性原本就具备智慧与德行的特质,只因妄想颠倒而未能证得。如今通过始觉的修行功夫,消除障碍脱离污垢,断除两种阻碍,破除和合之识,使本有的纯净光明得以显现。就像打磨铜镜,污垢除尽光明自现。虽说去除污垢,但光明本是镜体固有,并非新生,只是之前一直被遮蔽,如今才得以显露。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徧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第四是缘熏习镜。即依据佛法出离的缘故,普遍映照众生的心念,使其修习善根,随顺心念而自然显现。
此明出纏本覺。即能與眾生作外緣熏習也。言法出離者。即上離障出纏之本覺也。謂此覺體。生佛等同。向為眾生本有佛性。作內熏之因。今修行者離障出纏。證得法身。即能徧照眾生之心。而起同體大悲。現種種身相。調伏眾生。作外熏之緣。以大圓鏡平等顯現。與眾生心光明互照。以眾生迷而不覺。覺智圓明。故能徧照也。
这里说明脱离烦恼束缚的本觉,能够为众生提供外在的熏习助力。所谓法出离,就是指前面提到的离障出缠的本觉。这种觉体,众生与佛本来平等无二。它一向作为众生本具的佛性,起着内在熏习的作用。如今修行者远离障碍、超脱缠缚,证得法身,就能普遍照见众生的心念,生起同体大悲之心,显现各种身相来教化调伏众生,成为外在熏习的助缘。这如同大圆镜般平等显现,与众生心光互相映照。因为众生沉迷不觉,而觉智圆满明澈,所以能够普遍照见一切。
上釋覺義。
上面解释了“觉”的含义。
下釋不覺義。
接下来解释不觉的含义。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所谓不觉的含义,是指不能如实了知真如法性本为一体的缘故。因不觉而生起妄心,遂有妄念产生。妄念本无自相,从未脱离本觉。就像迷路之人,因为执着方向反而迷失;若能放下对方位的执着,就不会迷失。众生也是如此,由于依附着本觉反而产生迷惑;若能远离对觉性的执着,就不会有不觉的存在。正因为有不觉的妄想心存在,才能了知各种名相概念,为此才解说真觉的奥义。倘若远离不觉的妄心,那么真觉的自相也就无从说起了。
此明不覺依覺而有。要顯不覺即覺也。問曰。覺性湛然。圓明寂照。何以而成不覺耶。答曰。由不稱真實而知真如法一故。忽然心起而有其念。即此一念。名為生相無明。由此無明即失本明。故云不覺。即此一念本無自相。不離本覺之體。是則全真覺之體而成不覺故。如迷人依方故迷故。眾生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之相矣。問曰。何以知其不覺即真覺耶。答曰。然不覺者。乃眾生妄想之心也。眾生雖是妄想一向不覺。若今指示即心是佛。即能知名義。以能知名識義。便是本有真覺之性。軌持生解。以此故為說眾生佛性。即是真覺。以此不覺。乃是真覺全體而成故。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此不覺即覺故。眾生但一念迴光。即同本有。能知無念。便證法身。
这说明不觉依觉而生。要显示不觉即觉。问:觉性澄澈,圆满明净寂然朗照,为何会变成不觉?答:因不契合真实之理,不明真如法性本一,忽然心动而生起念头。这一念,名为生相无明。由此无明便失本明,故称不觉。这一念本无自相,不离本觉之体,因此是全真觉之体转为不觉。如同迷路人因方位而迷,众生依觉性而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之相。问:如何知道不觉就是真觉?答:所谓不觉,实是众生妄想之心。众生虽因妄想始终不觉,但若当下指出此心即是佛,便能了知名义。因能知名识义,便是本有真觉之性,依此轨则生解。故说众生佛性即是真觉。因这不觉,实由真觉全体所成。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因这不觉即是觉,众生只需一念返照,便同本有;能知无念,即证法身。
上明根本不覺。
最初的光明源于无明本身。
下明枝末不覺二。
接下来说明枝末不觉的两种表现。
初無明不覺生三細。
最初的无明不觉产生了三种细微的烦恼。
二境界為緣長六麤。
两种境界为缘,增长六种粗相。
且初。
最初。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此外,由于不觉悟,就产生了三种相。这些相与不觉悟相互关联,无法分离。
此標無明為因生三細也。末不離本。故云相應不離。
这表示无明是产生三种细微烦恼的根源。枝末不离根本,所以说二者相应不离。
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即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
什么是三。第一是无明业相。由于不觉悟而心动,称为业。觉悟则不动,动即有苦。果不离因。
此標無明業相也。以揀本覺不思議業。故云無明業相。以依最初一念不覺心動。即此動心。名為業相。返顯覺即不動。謂覺真如。則無動念。足知不覺故心動也。動即有苦者。以無邊生死苦果。皆因此動念而生。故云果不離因故。若離動念。則二死永亡。故云若觀無念。則為向佛智。
这是指无明业相。为了区别于本觉不可思议的业用,所以称为无明业相。由于最初一念不觉而心动,这动心就叫做业相。反过来显示觉悟就是不动,意思是觉悟真如就没有动念,由此可知不觉所以心动。动就有苦,因为无边的生死苦果都是由于这动念而生,所以说果不离因。如果离开动念,那么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就永远止息,所以说若能观察无念,就是趋向佛的智慧。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第二是能见相。因为依于动所以能见。不动就无所见。第三是境界相。因为依于能见所以境界虚妄显现。离开能见就没有境界。
此標釋轉現二相也。以能見名轉相者。謂真如智照。本無能所。今既迷智體而轉為妄見。以妄有境界可見。故名為轉。此見葢依動念而有。以一念動心失彼精了。便成妄見。返顯不動則無見也。境界相者。即現相也。以無相真心。因一念妄動。則形所相而為妄見所見之境界。故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然此境界。即虗空四大之妄相。楞嚴三細云。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則先現後轉。此則先轉後現。然彼約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此單約心法生起之相。重在心。其實三細同時。本無先後也。此三細皆依無明而立。前云若無明滅則相續心滅。葢相續心依此三細而立也。以不相離。故滅則同滅。
这段文字阐释了“转相”与“现相”两种现象。所谓“转相”指能见之功能,即真如智慧观照本无主客分别,但因迷失智体而转为虚妄认知,由于虚妄境界显现被感知,故称为“转”。此认知实则依存于心动念起,一旦心念扰动丧失本明,便形成妄见。反证可知心念不动则无妄见生起。“境界相”即显现之相,本无相状的真心因一念妄动,便显现形相成为妄见所执取的境界,所以说“依能见故境界妄现”。此境界实为虚空四大构成的虚妄相状。《楞严经》所讲三细相中“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是现相在先、转相在后,此处则转相在前、现相在后。然彼经侧重山河大地生起之相,重在境相;此说专注心识生起之相,重在心法。实则三细相本无先后,皆依无明而立。前文所说“若无明灭则相续心灭”,正因相续心依此三细相建立。由于三者不可分离,故灭时亦同时寂灭。
上明無明不覺生三細。
上明无明不觉之中生出三种细微烦恼。
下明境界為緣生六麤。
接下来说明境界作为缘而产生了六种粗相。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因为有外在境界的缘故,又产生了六种现象。哪六种呢?一是认知现象,由于面对境界,内心产生分别,有了喜好与厌恶。
此標六麤。先明智相也。智即分別心也。謂先所現境界。不了唯心虗妄。創起慧數分別逆順好醜。愛與不愛故。
这是六种粗相的标志。首先说明智慧之相。智慧即是分别心。指的是先前所显现的境界,不明白是唯心所现的虚妄,初次生起慧数分别逆顺美丑,产生爱与不爱。
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两种相续的状态。
依靠智慧的作用,
产生苦乐的感受。
觉知心生起念头,
相互应和而不断绝。
此釋相續相也。謂依所分別逆順二境。可愛則生樂受。不愛則生苦受。數數起念。相續不斷。起惑潤業。引持生死。相續不斷。故名相續相。
这是在解释相续相。意思是基于所分别的顺逆两种境界,遇到可爱的就产生乐受,遇到不可爱的就产生苦受。这种念头反复生起,连续不断,引发烦恼滋润业力,牵引执持生死,相续不断,所以称为相续相。
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第三是执取相。依于心识相续不断,攀缘忆念种种境界,执着于苦乐感受,心中生起贪着。
此釋執取相也。謂先緣念境界。於苦樂等不了虗妄。深生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也。
这是解释执取相。说的是先前攀缘境界,对苦乐等不能了知虚妄,深生执着。所以下文说,就是这个相续识,依于凡夫执着转深,计度我及我所。
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第四是名字虚妄分别。依据虚妄执著,对虚幻的名相产生分别。
此釋計名字相也。謂依先執取虗妄心境。分別假名言相。云計名字相。上來四相。若配我法二執。前二法執。後二我執。又惑業苦三。上四皆惑。下二業苦。
这是解释计名字相。
意思是依据先前执取的虚妄心境,分别假立的名言相状,称为计名字相。
以上四种相,如果配合我执与法执来看,前两种属于法执,后两种属于我执。
此外,从惑、业、苦三者来看,上面四种都属于惑,下面两种则是业与苦。
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第五是起业相。因为依据名称,追求名相而执取,从而造作种种业。
此釋起業相也。謂依前所分別假名言相。尋名取著。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名起業相。
这是解释造业相。指依据之前所分别的虚假名相概念,执著于名称,发动身口行为,造作种种业行,称为造业相。
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第六是业力束缚的痛苦相状。因为随业力承受果报,不得自在的缘故。
此釋業繫苦相也。謂先所造善惡等業。受苦樂等報。輪迴三界。長縛生死。不自在故。名業繫苦。
这里解释的是业力束缚导致痛苦的相状。意思是说,先前所造的善恶等业因,会招感苦乐等果报,在三界中轮回流转,长期被生死束缚,不得自在,所以称为业力束缚之苦。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要知道无明能生起一切染污法。因为一切染污法,都是不觉悟的表现。
此結末歸本。以顯無明為生死染法之因也。然一切染法。皆依根本無明而生。根本無明。乃最初動念也。以眾生從來未曾離念。故云一切染法皆是不覺之相。意顯若了無念。則一切煩惱頓斷。故此結指最初一念為生死苦本。欲令行人見苦知因。要知離念為修行之要也。
一切烦恼最终都归于根本无明,这说明无明是导致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所有染污法都依根本无明而生起,根本无明就是最初的那一念妄动。因为众生从来未曾离开妄念,所以说一切染污法都是不觉之相。意思是若能彻悟无念境界,则一切烦恼当下断除。因此总结指出最初那一念是生死痛苦的根源,为了让修行者见到苦果就知道其原因,必须明白远离妄念才是修行的关键。
上總釋無明為染法因。
无明是一切染污之法的根本原因。
下雙辯真妄同異。
下面将分别讨论真实与虚妄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再者,觉悟与不觉悟有两种表现。是哪两种呢?一是相同之处,二是不同之处。
此辯真妄同異相也。初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今既明生滅心。要明生滅即不生滅。故此辯同異也。
这是关于辨别真实与虚妄、相同与差异的讨论。最初说依据如来藏而有生灭心,不生不灭与生灭相互和合,既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称为阿黎耶识。现在既然阐明生灭心,更要说明生灭即是不生不灭,因此这里辨别相同与差异。
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相同之处在于,如同各式瓦器,本质上都由微尘构成;同样地,无论清净的觉悟还是烦恼的无明,一切业力幻现,本质上都具有真如的同一实相。
此喻顯生滅即不生滅也。依微塵而有瓦器。喻顯染淨生滅。皆依真如也。無漏。本覺淨法。無明。染因。此二乃是真如隨緣相因。故同一真如之性也。種種業幻。謂本覺有不思議業。能作一切勝妙境界。無明業力。能生三細六麤。作一切生死苦樂等事。此真妄二法。皆是幻有。所謂生死涅槃。皆如幻夢。故云皆同真如性相。故染淨二法。皆真如相用也。
这个比喻说明生灭就是不生灭。依靠微尘而有瓦器,比喻显示出染污与清净的生灭现象,都是依于真如。无漏是本觉的清净法,无明是染污的因,这两者都是真如随缘显现的相互依存现象,所以同属真如的本性。种种业幻,是说本觉具有不可思议的作用,能显现一切殊胜微妙的境界;无明的业力,能产生三细六粗,造作一切生死苦乐等事。这真妄两种法,都是虚幻的存在,所谓生死涅槃,都如同幻梦。所以说它们都与真如的性相相同。因此染污与清净两种法,都是真如的相和用。
是故脩多羅中。依於此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因此在佛经中,依据这一真谛,指出一切众生本性常住,本自涅槃。菩提正觉不是修成的形相,不是造作的形态,毕竟无法获取,也没有色相可以得见。若有人见到色相,那只是随染污业力幻化所现,并非智慧本体的不空实性。因为智慧本体本无相状可见。
此引經證成同相義也。謂覺與不覺皆即真如。故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謂本始二覺皆即真如。故諸佛菩提非可修相。畢竟無得。前約不覺即如。故眾生舊來入涅槃。次約覺智即真。故諸佛菩提無新得也。問曰。眾生既本是佛。何故不見報化之色相耶。答曰。但約真如性德而言。以真如法體本無色相可見故也。又問言。真如法性非色相者。何故諸佛證之而有報化種種色相耶。答曰。彼諸佛色相。但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現。亦非本覺不空性中而有也。以本覺智非可見相故。
此处引用经典证明同相之义。所谓觉与不觉皆为真如。因此众生本来常住涅槃境界。所以《维摩诘经》说:一切众生即是涅槃相,无需再灭。意指本觉始觉皆同真如。故诸佛菩提非可修得之相,究竟无所得。前文从不觉即真如的角度,说众生原本已入涅槃;后文从觉智即真性的角度,言诸佛菩提并非新得。问:众生既是本来成佛,为何不见报身化身之色相?答:此仅就真如性德而言,因真如法体本无色相可见。又问:真如法性既非色相,为何诸佛证得后具足报化种种色相?答:诸佛色相只是随众生染幻心中显现,并非本觉不空性中本有。因本觉智慧非可见之相故。
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不同形态的事物,如同各式各样的陶器,彼此各不相同。同样,无漏与无明的显现,随着染污幻化的差异而变化,因为它们的本性就是染污幻化的差别。
此喻明即同而異也。言種種瓦器雖同微塵。但以隨造作緣各各不同。如是本覺無明真妄二法。雖同一真如法性。本無差別。但今隨染幻緣故。種種差別。真妄皆言隨染差別者。以諸淨功德。皆就染翻成。故單約染幻。所謂心性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此但就眾生心中轉變。故云隨染幻也。意謂差別者乃是染幻差別。非真如法性有差別也。此結歸本無差別義也。
这个比喻说明表面相同实则相异。各类瓦器虽然都由微尘构成,但随制作因缘而各有不同。同理,本觉与无明、真与妄这两种法,虽同属真如法性,本无差别,但如今随染污幻化因缘,便显现种种差异。说真妄皆随染污而有差别,是因为一切清净功德,都是通过对治染污而显现,故单从染幻角度论述。所谓心性若动,则现恒河沙数妄染之相;心性不动,则显恒河沙数清净功德之相。这只是众生心念转变所致,故称为随染幻化。意思是差别相仅是染污幻化的差别,并非真如法性本身有差别。这最终归结于本无差别的真谛。
上釋生滅心竟。
上面已经解释了生灭心的含义。
下釋生滅因緣。
接下来解释生灭的因缘。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再有,关于生灭因缘的道理。说的是众生因为依靠心、意、意识的转动而产生。这是什么意思呢?由于依赖阿赖耶识,才有无明的存在,不知不觉中生起,能见、能显现、能执取外境,产生连续不断的念头,所以称之为意。
此明一心生滅。乃真妄互為因緣。以顯阿黎耶識生一切法也。而眾生長劫相續生死不斷者。獨意之一法為過最重。以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也。依心者。經云如來藏若生若滅。今識藏即如來藏。故說依心。然此藏心本無生滅。而生滅相續者乃意。而起惑造業者意之識也。此句標定。下徵釋云此義云何。謂如何生滅相續者是意耶。答曰。以依阿棃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此生滅之源也。依心等者。謂真如一心本無生滅。但以一念妄動。熏彼心體。迷本圓明。故說無明。此無明依真而起。熏彼藏心變為藏識。此真如為因。無明為緣。生起賴耶。當業相也。是則心通真妄。然此無明業相。尚未分能所。了無對待。故雖生不生。但以無明返熏賴耶。則本有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令無相真體。變為所現之妄境。由此見相既分。能所對待。故妄見能取境界。心境和合。復起念著。相續不斷。故說此相續者乃意。非心也。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故又生起六麤之相。所以生死相續長劫而不斷者意之過也。論顯意為生滅之主。以七八二識通名為意。故下釋有五種。
这段文字阐述了一心如何产生生灭现象,其实是真如与妄念相互影响的结果,以此说明阿赖耶识能生发一切法相。众生之所以长久陷于生死轮回,主要在于"意"的作用最为关键,因为众生的存在状态是由心、意、意识所决定的。
所谓"依心",经文中说如来藏有生有灭。实际上识藏就是如来藏,所以称为依心。但这藏心本身并无生灭,而持续的生灭现象是由"意"造成的,引发迷惑造业的是意的识。
这段话先提出观点,接着追问:为什么说生灭相续的是意呢?回答是:因为依据阿赖耶识,存在无明不觉而起的现象,这就是生灭的根源。所谓"依心"等,指的是真如一心本来没有生灭,但由于一念妄动,熏染了心体,迷失了本有的圆满光明,所以称为无明。这种无明依托真如而生,熏染藏心使其变为藏识。这里真如是因,无明是缘,从而生起阿赖耶识,形成业相。
这样心就贯通了真与妄。不过这种无明业相还没有区分能所,完全不存在对立。所以虽然产生却不算真正生起。但当无明反过来熏染阿赖耶时,本有的智慧光明就变成了能见的妄见,使得无相的真体变成了所显现的妄境。由此见相分离,能所对立,妄见就能执取境界,心境结合又产生执着念头,相续不断。所以说这种相续是意的作用,不是心本身。
这是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又产生了六种粗显的相状。所以生死轮回长久不断,都是意的过错。论中明确指出意是生灭的主导,将第七识和第八识统称为意,因此下文会分五种来解释。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此顯最初生相。即名為意)。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此顯能轉真智而為妄見者亦意也)。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此顯精明識體。圓現五塵境界。所以任運恒起。持而不失。常在前者。亦意之力。取以為境。此三細也)。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此顯八識雖能圓現五塵。但現而無分別。至分別染淨取捨者。乃意為主也。此六麤之智相也)。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此正顯念念相續不斷者。指歸於意也。以一念最初無明。雖生三細。心境尚未和合。故不相應。因智識分別。取以為境。而念念攀緣。生生不斷者。名相續相。皆是意轉。故此三細二麤。皆名意也)。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上言念念相續。乃自體相續。今云住持過去等業不失。乃令他生死相續。以此意乃執取善惡染淨等法。以賴耶所藏之處以為種子。名我愛執藏。故不失壞。以作未來長劫生死之因。亦意之力也)。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此明以前所藏善惡種子為因。能感未來生死苦樂之果而不差者。亦意之力也)。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此明眾生日用念念攀緣者蓋由種子習氣內熏。發起現行。念念不斷。現前起業者。亦意之力也。下結妄源)。是故三界虗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結過歸意也。謂如來藏中。本無三界生死虛假之相。故曰唯心。於今現有三界之相者。乃意依心所作耳。若此妄意一念不生。則無六塵之相。塵相既空。則妄見亦泯。一心圓明。如此則六塵境界又何從而有耶。蓋顯生死乃意依心所作耳)。
这个心识又有五种名称。哪五种呢?第一叫做业识,指无明的力量使心在不觉中产生动摇。第二叫做转识,指依靠动摇的心产生能见的相状。第三叫做现识,指能够显现一切境界,如同明镜映现色像;现识也是如此,随着五尘对境立即显现,没有前后差别,因为一切时中自然生起,始终在前。第四叫做智识,指能够分别染净诸法。第五叫做相续识,指念头相应连续不断。它能执持过去无量世间的善恶业力,使其不失坏。又能使现在未来的苦乐果报成熟,毫不错乱。能让已经经历的事情忽然忆起,未发生的事情不觉妄加思虑。所以说三界虚妄,都是心识所造,离开心识就没有六尘境界。
此明生滅因緣最初以真如為因。以一念妄動之無明為緣。故轉彼真心而為藏識之業相也。既而妄念返熏業識。而轉成能見能現。此無明不覺生三細也。見相一立。心境對待。而妄念取為我有。分別淨穢。執之不捨。種種分別。念念相續。以取長劫生死者。此以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起六麤之相。總之皆以念念相續而為根本。故此三細二麤通名為意。故八識論通名思量。是知意乃生滅之本。故此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此特生滅相續者乃意轉。至若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謂是此意所發之識耳。故下意識別說。顯此意為根也。向云此論不立七識。今此智相相續為意。即是七識。故云。一種是思量。七識偏名意。今三細二麤通名意者。正瑜伽之作意。以念念生滅者乃作意耳。故以此意為生滅之源。
这里说明生灭的因缘,最初以真如为根本原因,以一念妄动的无明为助缘,因此将那个真心转变为藏识的业相。接着妄念反过来熏染业识,转而形成能见能现的功能,这就是无明不觉产生的三种细微相状。一旦能见与所见的相状确立,心与境便形成对立,妄念将境界执取为自我所有,区分净秽并固执不舍,产生种种分别,念念相续,由此招致长劫生死轮回。这是以无明为根本原因,以境界为助缘,生起六种粗显相状。总而言之,都是以念念相续为根本,因此这三种细微相状与两种粗显相状统称为"意"。所以《八识论》中通称为思量功能。由此可知"意"是生灭的根本,所以本论说"众生依心、意、意识而转"。这种生灭相续的现象正是"意"的运转作用。至于引发迷惑造作业力的则是意识,即这个"意"所生发的识。因此后文对意识另作说明,显示这个"意"是根本。先前说本论不另立第七识,现在将智相与相续功能称为"意",其实就是第七识。所以说"其中一种是思量,第七识专名为意"。如今将三细二粗通称为"意",正是《瑜伽师地论》所说的"作意",因为念念生灭的现象正是作意的体现,所以将这个"意"作为生灭的根源。
此義云何(徵問生滅既云是意。如何說依心生滅耶)。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謂心是法界總相之體。本來不生。了無一法。今現一切法者。皆從妄念作意而生。非心生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諸法唯心所現。以無明不了。妄生分別。其實所分別者皆自心耳。以心外無法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以所分別者皆妄相耳。真心無相。豈可得分別耶)。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若了真心無相。則三界頓空。當知現有三界之相者。特依妄心而得住持耳)。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虗妄(三界妄相。乃業幻所作。本來不實。如鏡現像。但唯眾生妄心分別而有)。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一切现象都是从心念生起,由虚妄念头而产生。一切分别认知,其实都是在分别自己的心。心无法看见自己,因为心本无具体形相可得。要知道世间一切现象,都是依靠众生的无明妄念才得以存在。所以一切现象如同镜中影像,没有实体可得,只是心的虚妄投射。因为心念生起,种种现象就随之生起;心念熄灭,种种现象也就随之消失。
從此義云何下。徵明諸法由心生滅。葢歸重一念為生法之本也。良以真心本無生滅。只因最初一念無明妄動。遂轉廣大無相真心。而為三界之妄法。是則諸法皆從心起。由妄念而生也。推一念元無自體。依真而立。則妄本即真。故諸法唯心。而妄分別者皆自心也。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但眾生不了心本無相。故妄境不空。故知眾生妄法。皆依妄心住持。於真心中了不可得。以一念之迷。則萬法齊彰。故云心生則種種法生。若了一念無生。則三界頓空。故云心滅則種種法滅。此論直指一心。但了一念無生。則頓發佛地。所謂若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矣。悲夫。眾生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生死不斷耳。
从这一义理如何展开?探究阐明诸法由心而生灭。实因重视一念为生起万法之根本。真心本无生灭,只因最初一念无明妄动,便将广大无相的真心,转变为三界的虚妄法。因此诸法皆从心起,由妄念而生。推究一念本无自体,依真如而立,则妄念根本即是真如。故诸法唯心,而妄加分别者皆源于自心。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但众生不明心本无相,故妄境不空。由此可知众生虚妄法,皆依妄心住持,于真心中全然不可得。因一念之迷,则万法齐现,故说心生则种种法生。若了达一念无生,则三界顿时空寂,故说心灭则种种法灭。此论直指一心,只要了达一念无生,则顿时证入佛地。所谓若能观无念者,则为趋向佛智。可悲啊,众生从无始以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生死不断。
上明相續意。
上明相续意。
下明意識。
接下来说明意识。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此外,所谓意识,就是这种连续不断的识。凡夫因为执着,使其作用越来越深,产生自我和属于我的观念,形成种种虚妄的执着,随着外境攀缘,分别六尘,称为意识,也叫分离识。又因为其作用是对事物进行分别,所以也称为分别事识。这种识由于见惑和爱烦恼的作用而不断增长。
此明意識即前相續識。但依凡夫取著外境。執為我我所。攀緣六塵。為我受用。故名意之識。葢以相續為根。故深執著我愛起惑造業者乃意識耳。此六麤之執取計名字二麤相也。以此識外依五根分別取境。故名分離識。又通緣內外根境種種事相。故又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等者。葢五住地無明。顯前五意。總依無明住地。此意識見愛等四住地煩惱。將以起惑造業也。
这里说明意识就是前面提到的相续识。只是凡夫执着外境,将其执取为自我和我的所有物,攀缘六尘境界,认为是为我所享用,所以称为意之识。因为以相续为根本,所以深深执着于我爱的烦恼,造作业力的就是意识。这是六种粗重执着中的执取和计名字两种粗重相状。由于这个识在外依靠五根分别执取境界,所以称为分离识。又因为它能普遍攀缘内外根境种种事相,所以又称为分别事识。这个识依止于见爱等烦恼,即五种住地无明,显示前面五种意识都是依止于无明住地。这意识中的见爱等四种住地烦恼,正是要引发迷惑造作业力的根源。
上明一心生滅因緣乃順無明流生起生死染法。
上明示一心生灭因缘是随顺无明之流而衍生出生死染污之法。
下明依一心生滅因緣即染還淨以明頓漸不同。
以下阐明依据一心生灭的因缘,即由染污返还清净,以说明顿悟与渐修的差别。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由无明熏习所生起的识,不是凡夫所能了知,也不是声闻缘觉二乘的智慧所能觉知。只有菩萨从最初发起正信之心开始观察修行,若证得法身,方能略知一二。乃至菩萨修行到最高果位,仍不能完全了知。唯有佛陀才能彻底通达。
此略明還淨。以顯緣起甚深也。謂此根本無明。業識甚深。最極微細。今欲返妄歸真。直須破此無明根本業識。方證一心之源。乃為究竟。良由此識甚深。施功不易。以非凡夫所知境界。亦非二乘智慧所覺。以二乘不知有此識故。即菩薩修行。從初正信發心觀察。歷過三賢。但以比觀。故少分知。乃至登地法身大士。但覺住相。以極十地究竟。亦不能盡知。皆屬分知。唯佛能了。故知此識甚深。豈易破哉。此言頓悟之難也。悲夫。今之參禪之士。此識行相尚且不知。即以悟道自負。豈非增上慢者哉。
此处简略阐明返归清净之法,以显示缘起之理的甚深微妙。所谓根本无明,其业力之识极为深奥,极其细微。如今想要从虚妄回归真实,必须直接破除这根本无明的业力之识,方能证得一心本源,才是究竟圆满。正因为此识甚深,修持功夫实非易事。此非凡夫所能了知的境界,也非二乘圣者的智慧所能觉察,因为二乘人根本不知有此识存在。即便是菩萨修行,从初发正信之心开始观照,历经三贤位阶,也只是通过类比观察而略知一二。乃至登地成就法身的菩萨大士,虽能觉知住相,直到十地究竟圆满,仍无法彻底了知,皆属于部分认知。唯有佛陀方能完全明了。由此可知此识之深奥,岂是轻易能破除的?此处所言正是顿悟之难。可叹啊!现今参禅之人,连此识的行相尚且不知,便以悟道自诩,岂非增上慢之人?
下釋難知所以。
接下来解释其难以理解的原因。
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此明本不染而染。故難可了知)。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此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为什么呢?因为这颗心从最初以来,本性就是清净的,却产生了无明。由于无明的污染,就有了染污的心。虽然心被染污,但它的本性始终不变。所以这个道理只有佛才能完全明白。所谓心性恒常没有妄念,就称为不变。因为不能通达一切法的真实相,心与真实不相应,突然生起妄念,就称为无明。
此徵明甚深難知之所以也。問。何故以識唯佛能知耶。答曰。以清淨心中。本來無染。因無明故。有其染心。此不染而染。難可了知也。雖有染心。而心體清淨。常恒不變。此染而不變。故難可了知也。以此甚深微細。故非三賢十聖可及。唯佛能了耳。問曰。既云有染。何以說常恒不變耶。答曰。以眾生妄想念念攀緣。而此心體恒常。本自無念。即念處無念。故說不變。此所以難可了知也。問曰。既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因何而有無明耶。答曰。以不達一法界故。心體自不相應。忽然起念。名為無明。即此忽然起處。最極微細。不可思議。所謂不思議熏故。難可了知。以從中起故。唯佛能知。所以非菩薩所知也。
这里阐明其甚深难知的原因。问:为何说唯有佛能了知识?答:因清净心本来无染,由于无明而生染心。此不染而染,实难了知。虽有染心,而心体清净恒常不变。此染而不变,故难了知。因其甚深微细,非三贤十圣所能及,唯佛能究竟。问:既说有染,为何说恒常不变?答:众生妄想念念攀缘,而此心体恒常,本自无念。即于念处无念,故说不变。此所以难可了知。问:既说此心本来自性清净,为何会有无明?答:因不悟一法界故,心体自然不相应,忽然起念,名为无明。此忽然起处极其微细,不可思议。正是不思议熏习之故,难可了知。由此而起的无明,唯佛能知,非菩萨所能知。
上略明還淨因緣。
上文简要说明了回归清净的因缘。
下詳示約位斷惑廣明還淨因緣。
以下详细说明依据修行位次断除烦恼,广泛阐明恢复清净的因缘。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此六麤執取計名字二相)。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此當第六意識見思二惑。故二乘及十信能離)。二者不斷相應染(此相續相)。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從十信至十向)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從三賢至初地)。三者分別智相應染(此智相)。依具戒地(二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從二地至七地能離)。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三細現相)。依色自在地(八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見相)。依心自在地(九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無明業相)。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染污心识有六种。哪六种呢?第一是执着相应的染污,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的修行得以远离。第二是相续不断的染污,依信相应地修习方便法门渐渐能舍,至净心地时究竟断除。第三是分别智相应的染污,依具戒地修行逐渐断离,直至无相方便地彻底断尽。第四是显现色境不相应的染污,依色自在地得以断除。第五是能见心识不相应的染污,依心自在地得以断除。第六是根本业障不相应的染污,依菩萨究竟地证入如来地时方能断尽。不明一法界真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修学开始断除,入净心地时随分证得断离,直至如来地方能究竟断尽。
此詳約位以辯離惑漸次淺深。廣明還淨因緣也。由前略示還淨。頓破最初根本無明。非三賢十聖所能。唯佛能了。故此詳示依位漸離之次第也。言信相應地者。乃從信入住。入生空觀。單破見思。即見愛煩惱。此地雖發心志斷無明。其力未充。麤垢先落。止能斷見思耳。執相應染。乃六麤執取計名字相。為見愛煩惱。屬第六識。正二乘所斷。不斷相應染。乃相續相。天台以此名界內外塵沙惑。三賢斷此。乃登初地。故從初住至初地能離。以捨分別二障故。分別智相應染。乃六麤之細分。即智相。屬俱生我執。然地上雖志破無明。以從初至七。有相觀多。但能破俱生我執耳。現色不相應染。乃現識。此在八地。已證平等真如。得色自在。故能離之。能見不相應染。乃轉識。為見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離之。根本業不相應染。乃業識。即業相。此依十地滿心。至等覺金剛道後。斷此即入如來果海。此上離染還淨之漸次也。上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是則六染皆依無明為根。六染乃無明差別之相耳。今染心既滅。則無明亦隨滅。今云不達一法界義等者。正指忽然起念之無明。亦從信相應地觀察云云。乃至如來地究竟離也。實教斷無明約四十二分。初發信心志斷無明。義見於此。然生滅因緣。義該染淨生滅。此還淨因緣也。
这段经文详细阐述了修行位次中破除烦恼的渐进层次和恢复清净的因缘关系。前文简略说明了顿破根本无明的还净境界,唯有佛陀能究竟证得,非三贤十圣所能企及。此处则详述依修行位次逐步离垢的次第。
信相应地指从十信位进入十住位,修习人空观,仅能破除见思二惑(即见惑与爱惑)。此阶段虽发心断无明,但功力未充,只能先断粗重烦恼。执相应染属于六粗相中的执取相与计名字相,是见爱烦恼的体现,与第六意识相应,属二乘所断范围。
不断相应染即相续相,天台宗称为界内外尘沙惑,三贤位菩萨能断此惑而登初地。从初住到初地能舍离分别二障。分别智相应染是六粗相中的智相,属俱生我执,地上菩萨虽立志破除无明,但因初地至七地多住有相观,仅能破除俱生我执。
现色不相应染即现识,八地菩萨证得平等真如,获色自在故能离。能见不相应染即转识的见相,九地得心自在故能离。根本业不相应染即业识(业相),十地满心位至等觉金刚道后断此,即证入如来果海。以上是离染还净的完整次第。
文中指出六种染心皆以无明为根本,无明差别显现为六染相。当染心灭尽时,无明也随之寂灭。所谓"不达一法界义"正指最初忽然起念的无明,从信相应地开始观察修习,直至如来地究竟远离。实教中无明分四十二品渐断,初发心菩萨立志断无明的教义即体现于此。生灭因缘之理统摄染净生灭,此即还净的因缘法则。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言语与意义相应的情况是:心念与法不同,依据染污或清净的差别,能够知道所缘取的境界相状相同。言语与意义不相应的情况是:心不能觉知,恒常没有差别,不能共同了知所缘取的境界相状。
釋上六染相應不相應所緣同異也。前三染言相應者。謂心王心所各別。故云心念法異。緣所緣之境染淨不同。若心王緣染淨。而心所亦隨同之。故云知相緣相同故。名相應也。不相應者。乃即心不覺。未分王所。不與外境相應。故常無別異。故云不相應也。此中約無明熏真心成業識。生起三細。為即心不覺。未分王所。故云不相應耳。
解释上六种染法相应与不相应的所缘同异。前三种染法说相应,是指心王与心所各自不同,因此称为心念法异。所缘之境的染净性质不同。若心王缘于染净,心所也随之相同,因此称为知相缘相同,故名为相应。不相应者,即是心不觉知,尚未区分心王与心所,不与外境相应,因此恒常无别异,故称为不相应。此处指无明熏习真心形成业识,生起三细,即是心不觉知,未分心王心所,故称为不相应。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染心的含义,称为烦恼障,它能障碍真如根本智。无明的含义,称为智障,它能障碍世间自然业智。
此明染心依無明而有。其體雖同。而為礙不同也。以染心喧動。為煩惱礙。故障根本智。染相差別。故障真如平等。無明昏迷。故障世間自然業智。此如量智也。此出體。下徵其相。
这说明染污之心依无明而生。其本体虽相同,但产生的障碍却不同。染心躁动,形成烦恼障,因此障碍根本智。染心的种种差别相,障碍真如的平等性。无明令人昏昧迷惑,障碍世间自然本具的业智,即如量智。这是指出其体性,下文将探讨其相状。
此義云何。
这是什么意思。
問意云。無明細。應障理智。染心麤。應障量智。何以不然。下釋所以。
问题意思是:无明微细,应当障碍理智;染心粗重,应当障碍量智。为何不是这样?下文解释其中缘故。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由于执著染污之心,能够产生见闻觉知,虚妄执取外境,违背了诸法平等的本性。
此釋煩惱障理之所以也。能見能現。三不相應染也。妄取境界。三相應染也。謂真如平等本智。無能所相。今染心妄取境界。能所對待。覿體相違。故障理智也。
这解释烦恼障蔽真理的原因。能见能现,属于三不相应的染污。虚妄执取境界,属于三相应的染污。所谓真如平等的本有智慧,本无能所的对立。现今染心妄取境界,形成能所对立,直接与本体相违,所以障蔽理智。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一切法恒常寂静,本无生起之相。因无明遮蔽、觉性不明,虚妄地与法性相违背,故而不能随顺世间一切境界获得种种认知。
此釋無明礙障量智也。以世間諸法常寂滅相。無有起動。此唯量智能知。今無明昏迷。妄有生滅。不了諸法寂靜。妄與法乖。故正障量智。使之不能隨順世間種種知也。
这段解释无明如何障碍量智。世间一切法本具寂灭相,无有生灭动转。唯有量智能如实了知。如今无明遮蔽心智,虚妄分别生灭,不能通达诸法本寂,妄念与真理相违,故正障碍量智,使其不能随顺觉知世间种种事相。
上釋生滅因緣。
上面解释了生灭的因缘。
下釋生滅相。
接下来解释生灭的现象。
復次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麤。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另外,生灭相有两种。哪两种?一是粗显的,与心相应;二是细微的,与心不相应。其中粗中之粗是凡夫的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是菩萨的境界,细中之细是佛的境界。这两种生灭都依赖于无明熏习而产生。所谓依因依缘:依因是指不觉悟的缘故,依缘是指虚妄分别境界的缘故。如果因灭了,缘也就灭了;因灭则不相应的心灭,缘灭则相应的心灭。
此釋立義分中是心生滅相也。謂心本無相。因生滅麤細無明惑染以顯其相。言相應者。乃分別執計三麤。則有外境與心相應。又王所相應。不相應者。心境未分故。無可相應。此辯麤細之相也。下約人以明。謂執計二染乃麤中之麤。是三賢所覺。分別相續乃麤中之細。及轉現二染乃細中之麤。是地上菩薩所覺。若無明業相乃細中之細。唯佛能了。此離染之大段也。言二種生滅依無明而有者。顯此染心依因緣而生。亦依因緣而滅也。初因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今因滅則緣亦滅矣。故因滅則三細滅。緣滅則六麤滅。此相依自然之勢也。
这段解释《大乘起信论》立义分中心生灭相的内容。心本来没有形相,由于生灭的粗细无明惑染而显现其相。所谓相应,是指分别执着三种粗相时,就有外境与心相应,以及心王与心所相应。不相应则是因为心境尚未分别,所以无从相应。这是在辨析粗细之相。
接下来约修行阶位说明:执着计度二染是最粗的,是三贤位菩萨所觉悟的;分别相续是粗中的细相,转相现相二染是细中的粗相,是登地菩萨所觉悟的;至于无明业相则是细中之细,只有佛能完全了知。这是远离染污的大段落。
说两种生灭依无明而有,是显示这染污心依因缘生起,也依因缘消灭。最初因无明不觉产生三细相,又以境界为缘增长六粗相。如今因灭了,缘也就灭了。所以因灭则三细灭,缘灭则六粗灭。这是相依靠自然而然的趋势。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问:如果心识灭尽,如何相续?如果相续不断,为何说究竟灭尽?
答:所说的灭尽,只是心识现象灭尽,并非心识本体灭尽。
此問答以明妄相滅而心體不滅也。葢問者以妄心為體。故疑相滅而心亦滅耳。言若心滅者云何相續。此疑相應心若滅。則不相應染云何相續。若不相應心體不滅。則無明細染亦相續不滅。云何說究竟滅耶。意謂無明依心而有。故疑心不滅。而無明相續亦不滅也。答意但滅妄染心相。不滅心體。若心體俱滅。則墮斷滅。誰證佛果耶。
这段问答旨在说明妄相消灭而心体不灭。提问者误将妄心当作本体,所以怀疑相灭则心也随之消灭。如果说心会消灭,为何还能相续不断?此疑问认为若相应心消灭,则不相应的染污如何得以相续?若不相应的心体不灭,则无明微细染污也将持续不灭,那为何说能彻底断除?其意以为无明依心而生,故疑心若不灭,无明相续亦不得灭。答意指明只灭虚妄染污的心相,不灭心体。若心体也一并消灭,则堕入断灭,谁来证得佛果呢?
下以喻明相滅性不滅。
譬如灯火熄灭时,灯的光明相状虽灭,但其能照之性永不消亡。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如同风依靠水才显现波动之相。若水枯竭,风相便断绝,无所依托。因水未枯,风相得以持续。唯有风止息,波动之相随之消失,并非水枯竭。无明亦是如此,依托心体而活动。若心体寂灭,众生便断绝,无所依托。因体性不灭,心识得以相续。唯有愚痴灭尽,心相随之息灭,并非心之觉性灭失。
此喻明妄滅而心不滅也。水喻真心。風喻無明。動相喻波浪生滅相。法喻中。水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者。顯波有麤細。因風有大小。謂大風滅則巨浪滅。不無小風微波。正喻麤染雖滅。而細染尚續。如止巨浪而微波尚存。其義自含兩重耳。法合中。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前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言心體若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也。義顯二種生住滅中。相生住滅雖滅。而流注生住尚在故。十地菩薩依止異熟而入佛果故。以此流注為依止故。宗門名真常流注者此耳。
这个比喻说明妄念消灭而心性不灭。水比喻真心。风比喻无明。波动比喻波浪的生灭相。在法喻中,水若消灭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显示波浪有粗细之分,因风力有大小之别。所谓大风止息则巨浪消灭,但并非没有小风微浪。这正比喻粗重染污虽灭,细微染污仍在。如同止住巨浪而微波尚存,其含义自然包含两重。在法义契合中,若心体消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前文说众生依心意意识而转,所以说心体若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其义显示在两种生住灭中,相生住灭虽灭,而流注生住仍在。十地菩萨依止异熟识而证入佛果,正是以此流注为依止。宗门所谓真常流注,即是指此。
上生滅因緣相中有二大科。初染淨生滅。次染淨相資。前染淨生滅已竟。
在生灭因缘的相状中有两大要点。首先是染净的生灭现象。其次是染净相互依存的关系。前面关于染净生灭的部分已经讲完。
下明染淨相資。
以下阐明染净相互依存。
大乘起信論直解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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