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标宗篇
一部之文,兼该三藏。文体正意,唯归戒律。故当标出正宗,显彰胜德。使夫学者投心有所,功不虚费。故以此篇冠于卷首。标即训指,宗即是戒。问:下列四种,何者是宗?答:若就别论,唯法为宗;下云宗体,或云法体,宗法互举,别指何疑。若约通论,四竝是宗,良由戒法总余三故。言显德者,广引教相,赞述戒功,令知本受,专勤守护。即下科云顺戒则三宝住持,辨比丘事,至文可见。自昔章记,竝以标宗科为僧体,甚失文意,如后攻之。今明此篇指示学宗,激励持奉;通贯诸篇,总发三行。是以《尼钞》题云劝学。准彼验此,方见圣心。学者临文,弥须用意;提携开诱,最所精详;必欲智眼开明,学路无壅;此而不达,余竝徒然。勉夫!注有二意。一是开章,以此篇中不别分故。二即释题,由是二门合之为目,恐人不晓,故注释之。
一部经文的文字,包含了经、律、论三藏的内容。但它的文体和核心思想,最终都归结于戒律。所以应当标出根本的宗旨,彰显戒律殊胜的功德。这是为了让学习的人心有所向,功夫不白费。因此把这一篇放在全书的最前面。
“标”就是指明,“宗”就是戒律。
问:下面列出的四种(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哪一种才是宗旨呢? 答:如果分开来看,只有“戒法”是宗旨;下文说的“宗体”,或者说“法体”,是把“宗”和“法”互相指代,分开来指哪一个,这没有疑问。如果从整体来看,这四种都是宗旨,这确实是因为“戒法”总摄了其他三种。
说到“显彰胜德”,就是广泛引用佛教的教理,赞叹叙述戒律的功德,让人知道自己当初受戒的本意,从而专心勤奋地守护戒律。就像下面分科里说的:遵循戒律,佛法僧三宝就能住持世间,辨明比丘应做的事,到原文那里就能看到。
过去的章节注解,都把“标宗”这一科当作“僧体”来解释,这很违背原文的意思,后面会加以辩驳。现在说明,这一篇是指示学习的宗旨,激励人们持守奉行;它贯通全书各篇,总括发起身、口、意三业的行为。所以《尼钞》里把这一篇的题目叫作“劝学”。参照那本书来验证这里,才能明白圣人的用心。学习的人读到这段文字,尤其需要用心体会;引导启发,这里最为精要详细;一定要让智慧之眼明亮,学习的道路没有阻碍;如果这里都弄不明白,其他部分也都是白费。努力吧!
注文有两个用意。一是开章明义,因为这一篇里没有另外分科。二是解释题目,由于是“标宗”和“显德”两个门类合起来作为篇目,怕人不明白,所以加注解释。
歎教文中。律字是法,海下並喻。今先出喻,然後合法。初三字明竪深,次句明橫廣;雖下二句,明容而不雜;騰下二句,明逸而不濫。沖亦訓深,漸漸深入,莫窮底故。通萬象者,天地萬物,皆蒙潤故。包含等者,百川所歸故。不宿屍者,性清潔故。騰岳等者,勢蕩逸故。岳喻其高,雲喻其動,喻中喻故。潮不過者,涌有時故。法合中,初合竪深。遠古諸佛、三乘聖賢,由戒資成,至于現未展轉無窮。故《戒疏》云:前聖果圓,後賢因滿;引生來業,展轉住持;眾生無盡,戒亦無竭。即戒本云:如過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世尊,皆共尊敬戒是也。二合橫廣。三義釋之。初明遍境者,十方法界依正二報,情非情類,無非戒故。二約禁業者,三業四儀,施為舉動,三千八萬,皆聖制故。三約資行者,萬行由生,眾善所住,三聖道成,率由戒檢故。合第三中。戒法弘通,九道師訓;人收七眾,趣該非畜(本宗通受五八。)攝濟不遺,故云無外。然則或違重禁,教所不容;五眾則坌污清流,必加擯罰;其餘則入道無益,永障出家;若論治擯,實通諸篇;然對死屍,須約四重;即律序云:譬如有死屍,大海不容受,為疾風所漂,棄之於岸上。諸作惡行者,猶如彼死屍,眾所不容受,以是當持戒。合第四者。謂止作持犯,隨緣興制;詮相浩博,喻若波濤。然篇聚重輕,犯緣具闕;定犯不犯,纖毫不差;眾別行相,施造有儀;如非成敗,無容濫託。如潮有信,法喻彌彰。律云海有八奇特法:一一切眾流皆往投之;二常不失潮限;三五大河皆投於海而失本名;四五大河及天雨盡歸於海,無有增減;五海水盡醎,同為一味;六不受死屍;七多出珍寶;八大形者所居。此中略舉,未必全同;如戒本序,但明二德;必欲強配,臨文自裁。
在赞叹戒律的这段文字里,“律”字指的是戒法本身,“海”字后面都是比喻。现在先解释比喻,再对应到戒法上。“初三字明竪深,次句明橫廣”:开头三个字是说明戒法在时间上的深远;下一句是说明戒法在空间上的广大。“雖下二句,明容而不雜”:“雖”字后面的两句,是说明大海能容纳百川而不混杂。“騰下二句,明逸而不濫”:“騰”字后面的两句,是说明大海波涛汹涌却不泛滥。“沖亦訓深,漸漸深入,莫窮底故”:“冲”字也解释为深,意思是渐渐深入,没有尽头。“通萬象者,天地萬物,皆蒙潤故”:说它通达万物,是因为天地万物都受到它的滋润。“包含等者,百川所歸故”:说它包含一切,是因为所有河流都归向它。“不宿屍者,性清潔故”:说不留宿尸体,是因为它本性清洁。“騰岳等者,勢蕩逸故”:说它波涛腾跃如山岳,是形容其气势奔放。“岳喻其高,雲喻其動,喻中喻故”:用山岳比喻其崇高,用云彩比喻其动态,这是比喻中的比喻。“潮不過者,涌有時故”:说潮水不过限,是因为它涨落有时。**对应到戒法上:** 第一,对应“竪深”。从远古诸佛,到声闻、缘觉、菩萨这三乘的圣贤,都是依靠戒律的资助和成就,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展转相传,没有穷尽。所以《戒疏》说:前代的圣人果位圆满,后代的贤人因行具足;引发生生世世的善业,展转住持佛法;众生没有穷尽,戒法也不会枯竭。这就像《戒本》里说的:如同过去的诸佛,以及未来的诸佛,现在的一切世尊,都共同尊敬戒律。第二,对应“橫廣”。用三个意义来解释:首先,说明它遍及一切境界:十方法界中,众生的正报和依报,无论是有情众生还是无情之物,没有不在戒法摄受之中的。其次,从禁止恶业来说:身、口、意三业,行、住、坐、卧四威仪,一切行为举动,乃至三千威仪、八万细行,都是圣人所制定的戒法。第三,从资助修行来说:一切修行法门由此生起,所有善法安住于此,声闻、缘觉、菩萨三圣道的成就,都要遵循戒律的检束。第三,对应“容而不杂”。戒法弘大通达,是九法界众生的师范和训导。人道中摄受比丘、比丘尼等七众弟子,(本宗通受五戒和八戒。)其他道也包含在内。它摄受救济,没有遗漏,所以说“无外”。然而,如果有人违犯重大的禁戒,教法所不容许;如果是出家五众(比丘、比丘尼等)违犯,就会玷污清净的戒律之流,必须加以摈斥惩罚;其余的人如果违犯,则对入道没有益处,永远障碍出家。如果讨论惩治和摈斥,其实通于戒律的各个篇章;但这里对应“死尸”的比喻,需要特别针对“四重戒”。就像律序里说的:好比有具死尸,大海不容纳它,被疾风吹漂,抛弃在岸上。那些作恶行的人,就像那具死尸,大众所不容纳,因此应当持戒。第四,对应“逸而不滥”。意思是,关于止持和作持,以及持戒和犯戒,随着因缘而兴起制定;所诠释的相状浩瀚广博,就像大海的波涛。然而,戒律篇章中罪过的轻重,犯戒因缘的具足或欠缺;判定是犯还是不犯,
劝持中,初科,明出家之人所务唯二:一须禀戒,二当学道。初中,上句标人。凡谓非一。厕预者,对下沐心,即指身口。佛法深妙,有信得入,故曰玄门。克下,示所学。克犹必也。清禁即戒法。戒防七业,故不容非。二学道中。初句标人。正道清澄,洗沐尘垢,故喻如水。慕下,明所修。慕即志念。出要即指定慧。定静慧明,不随尘欲,故无染世。上约三学,事理业惑,相对以明。乃知出家之士,义无偏学;专事昧道,未异凡流;乐道忘事,何由修证?上是对明三学。故下,合示两利,初二句正示。德益时者,外用无非,住持生善,成利他也。超尘网者,寡欲绝累,成自利也。良下,推其所以。上二句显利他之功,本由净戒;下二句明自利之德,实因定慧。法即是戒,道即定慧。
在劝人修持的部分,第一段说明出家的人主要做两件事:一是必须受持戒律,二是应当学习佛法。
第一件事中,开头一句点明人。凡是指不只一人。厕预,对应下文的沐心,指的是身体和语言。佛法深奥微妙,有信心才能进入,所以称为玄门。克下,指出所学的内容。克就是必须的意思。清禁就是戒法。戒律防止身口意七种恶业,所以不容许错误。
第二件事学习佛法中。开头一句点明人。正道清净澄澈,能洗去尘垢,所以比喻如水。慕下,说明所修的内容。慕就是心志所向。出要指的是定和慧。定能静心,慧能明理,不跟随尘世欲望,所以不被世间污染。
上面是从戒定慧三学,从事相、道理、业力、烦恼相对的角度来说明。由此可知,出家的人,道理上不应该偏学;只注重事相而昧于道理,就和普通人没有差别;喜欢道理而忘记事相,又靠什么来修行证果呢?上面是对比说明三学。
所以下面,综合说明自利利他两种利益,前两句是正式说明。德益时者,在外行事没有过失,住持正法,产生善行,成就利他。超尘网者,减少欲望,断绝牵累,成就自利。良下,推究其原因。上面两句显示利他的功德,根本来自清净戒律;下面两句说明自利的德行,实际依靠定和慧。法就是指戒,道就是指定慧。
敘不學中,初料,上二句標人。澆末是時。淺識者,無所解故。庸見者,同塵俗故。雖下,示庸淺之相。先且分定;初二句,明學寡;次二句,明行薄。又次二句,明情疎;復次二句,明志塞。局下至體之,明言論鄙俗。名參者,無實德故。緇服即黑色衣。不依律者,違聖教故。疎野者,無所拘故。真要與下真趣,竝指前三學。封猶閉也。守株喻其愚也。(《韓子》曰:宋人有耕者,見田中株,兔走觸之,折頸而死。因釋耕守株,冀復得兔。)志即是心。絕通望者,無所見也。就言論中,初二句謂無稽實。局塞也。之猶於也。首即頭也。此句躡上生下。次四句明混同流俗。事即所說之事。研下,舉積學比況。闇託,謂不達前事,冥然為之。體即解也。
在讲不学习的人这部分,开头先点明是什么样的人。末法时代就是这样的时期。
见识浅薄的人,是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懂。见解平庸的人,是因为他们和世俗混同。
“虽”字后面,是说明平庸浅薄的表现。先来分别确定一下:开头两句,说明学问少;接着两句,说明修行差。再接着两句,说明对佛法感情疏远;然后又两句,说明志向被堵塞。
“局”字到“体之”这里,是说明言论粗俗鄙陋。“名参”的意思,是说没有真实的德行。“缁服”就是黑色的衣服。不依照戒律,是因为违背了佛陀的教导。“疎野”的意思,是说没有约束。
“真要”和后面的“真趣”,都是指前面说的戒、定、慧三学。“封”就是封闭的意思。“守株”是比喻他们很愚笨。(《韩非子》里说:宋国有个耕田的人,看见田里有个树桩子,一只兔子跑过来撞在上面,折断脖子死了。于是他就放下农具守着树桩,希望再得到兔子。)
“志”就是心。“绝通望”的意思,是没有什么远见。
在言论这部分,开头两句是说没有根据、不实在。“局”就是闭塞。“之”相当于“于”。“首”就是头。这一句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接着四句是说明混同于流俗。“事”就是所说的事情。
“研”字后面,是拿博学的人来对比说明。“闇托”的意思,是不明白前面的事情,就糊里糊涂地去做。“体”就是理解的意思。
彰過中四,初明濫教。所行違制,妄謂依律,故云濫委。法司即律宗。律實不然,愚者謂是,故為彼亂。即世學者說律訓人。自貿椹衣,言遵王制;夜粥晏齋,謂是隨方。非時噉飯,妄言未必長惡;貪飲藥酒,便言有病療治;不學愚僧,傳為口實。誣聖亂法,豈復過是!來者有識,慎勿隨邪。肆下,次明專任。肆,恣也。順己情者,非制而制,曰縱。違我意者,是制便斷,名奪。事既非法,人有不從,即以威武抑而挫之。所謂持戒比丘,反遭治擯,乃至羅漢亦被打罵,即其事也。暴謂兇惡,剋即侵害。尚非下,三舉況。俗節即世禮,禮以節人故也。孔子云: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曲禮》曰:傲不可長,欲不可縱。是則儒典動必合禮,不容縱傲。安有出世道人,反成肆恣,故云也。致令下,四彰損。上句明塞學路,次句明滅法律,下二句傷歎。磐謂大石。《周易困卦》云:困于石,據于蒺蔾。(注云:石之為物,堅而不納者也。)喻上庸流濫為師首,妄行非法;則使來蒙解行不進,如困于石。若復不學,恥墮無知,如據蒺蔾,此謂進退不可之象。世途擊目,豈不昭然。羈,居宜反,馬絆也。䩛,毘必反,車束也。此二即乘駕之要物。律為住持中最,故以比焉。
开头先说胡乱教人的问题。有些人做事违反戒律规定,却瞎说自己是在按戒律行事,这就叫“滥委”——胡乱传授。法司指的是律宗。真正的戒律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但愚昧的人以为那就是戒律,结果就被他们搞乱了。这就是现在有些学者,自己讲律法教训别人。自己随便穿件深色衣服,就说这是遵照朝廷制度;晚上喝粥、很晚才吃斋饭,硬说这是随顺地方习惯;不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还胡说“未必会助长恶习”;贪喝药酒,便借口说有病要治疗。那些不学习的愚昧僧人,把这些话当成借口到处传。诬蔑圣教、扰乱正法,还有比这更过分的吗?后来有见识的人,千万要小心,别跟着这些邪见跑。
接下来讲专横独断。“肆”就是放纵。顺着自己心意的,即使戒律没规定,他也要立个规矩,这叫“纵”——放任自己。违背自己心意的,明明是戒律允许的,他偏要禁止,这叫“夺”——强行剥夺。事情既然不合正法,有人不听从,他就用威势武力去压制打击。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持戒的比丘,反而遭到整治甚至被驱逐;连阿罗汉也曾被打骂。这就是专横的表现。“暴”是凶恶,“克”是侵害。
再往下,第三点举例子对比。“俗节”就是世间的礼节,因为礼是用来节制人行为的。孔子说:不合礼的不看,不合礼的不听,不合礼的不说,不合礼的不做。《曲礼》也说:傲慢不可滋长,欲望不可放纵。可见儒家经典要求一举一动必须合乎礼节,不容许放纵傲慢。哪有出世修行的道人,反而变成放肆纵欲的呢?所以说不过去。
最后,第四点说明危害。第一句说明堵塞了求学之路,第二句说明破坏了戒律法度,后面两句是痛心的感叹。“磐”指大石头。《周易·困卦》说:困在石头堆里,靠在蒺藜上。(注释说:石头这东西,坚硬又无法进入。)这是比喻上面那些平庸之辈胡乱当师父领头,妄行非法之事;结果使得后来求学的修行人,见解和修行都无法进步,就像困在石头堆里。如果再不学习,又怕丢脸显得无知,就像靠在蒺藜上——这是进退两难的景象。世间的路途明摆在眼前,难道还不清楚吗?
“羁”,读音居宜反,是拴马的绳子。“䩛”,读音毘必反,是绑车的皮带。这两样都是驾车骑马的关键物品。戒律是佛法住世维系中最要紧的,所以用它来比喻。
举兴替中。初句语通上下,前叙浅识故替,后劝深崇必兴。次句嘱于后学。复下,显益。佛智朗然,故喻如日。法能摧展业惑,故喻如轮。苟得其人,则三宝重兴;反前覆坠,故云再也。
这段话讲的是兴衰交替的道理。
第一句话涵盖了前后两种情况:前面说的是见识浅薄就会衰落,后面劝勉要深刻尊崇佛法才能兴盛。
第二句话是叮嘱后来的学佛之人。
接下来,是说明这样做的好处。佛的智慧光明透彻,所以用太阳来比喻。佛法能够破除和摧毁业力与迷惑,所以用法轮来比喻。
如果能找到真正合适的人来弘扬佛法,那么佛、法、僧三宝就会重新兴盛起来;这和前面所说的衰落覆灭正好相反,所以说是“再次兴盛”。
正明中,初科。望下〈释相〉,故云略指。宗即是法,证题不疑。令下,示意。兴谓发心,建即立行。识体进行,成因感果,故云有托。如后结文。
这是第一部分的说明。对照后面“解释含义”的部分,所以这里只是简单提示一下。 “宗”指的就是法门,用来证明题目,这没有疑问。 “令下”是表达意思。“兴”指的是发起心愿,“建”指的是建立修行。 认识本性,努力修行,种下因缘,感召果报,所以说“有所依托”。就像后面总结部分说的那样。
領受中,初文為二,先示法體。上句明戒法有濟物之能,下句明戒體為立行之本。器即是機。大小凡聖道俗七部上中下心,皆獲得故。趣謂歸趣。體能生行,行還護體;以行望體,體為所歸。故知比丘以體為本,領受少差,畢身虛喪;一生大事,可不慎乎!而下,次明得失,初明得者。準受戒中必具五緣,方發戒品:一能受有五(一是人道,二諸根具,三身器淨,四出家相具,五得少分法。),二所對有六(一界,二僧,三數滿,四盡集,五白四法,六資緣具。),三發心乞戒,四心境相當,五事成究竟。今以善淨一句,對收一三;稱緣一句,即收第二;方克一句,即收第四五。克猶遂也。若下,次明失,初三句明緣乖不得。即反五緣。不待全差,少乖即失,故云毫微。徒虛也。將下,彰無戒之過。上一句失自利,下二句失利他。
在领受戒体这部分,开头分为两段,先说明戒法的本质。
第一句说明戒法有利益众生的作用,第二句说明戒体是修行实践的根本。
“器”指的是众生的根机。无论大乘小乘、凡夫圣人、出家在家这七类修行人,无论上中下哪种心性,都能获得戒体。
“趣”指的是归向。戒体能够生起修行,修行反过来又能护持戒体;从修行的角度看,戒体是最终的归宿。
所以要知道,比丘以戒体为根本。如果在领受时稍有差错,一生修行就都白费了。这是人生的大事,怎能不谨慎呢!
接下来,说明得戒与失戒的情况。先说得戒。
根据受戒的规矩,必须具足五个条件,才能发起戒体:
第一,能受戒的人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人道众生,二是六根健全,三是身心清净,四是具足出家相,五是已得少许佛法基础。
第二,所面对的环境要具足六个条件:一是在结界内,二是有清净僧团,三是人数足够,四是全体到场,五是依白四羯磨法,六是资具缘份具足。
第三,要发心乞求戒法。
第四,心境要相应。
第五,受戒过程要圆满达成。
现在经文里“善净”这一句,对应收摄了第一和第三个条件;“称缘”这一句,收摄了第二个条件;“方克”这一句,收摄了第四和第五个条件。“克”就是达成、成就的意思。
接下来说明失戒的情况。前面三句说明条件不具足就不能得戒。这是反过来对应那五个条件。
不一定要全部条件都缺失,只要稍有偏差就会失去戒体,所以说“毫微”之差。“徒虚”就是白白一场、没有实益的意思。
后面几句,说明没有戒体的过失。第一句是失去自利,后面两句是失去利他。
結誥中,初二句指所誥人。清身謂志樂建修。圓果即心期極證。無下一句,誡輕易。必下,教用意。專志者,有所詣也。攝慮者,無異想也。契謂心會前法,入即納法歸心。滯,礙也。故下,引證。即《涅槃》十八卷,彼云:云何念戒?菩薩思惟有戒不破不漏不壞不雜(不破即四重,不壞即餘戒;不漏不雜,即重輕方便,此依北遠疏。),雖無形色而可護持(非色);雖非觸對,善修方便,可得具足(非心);諸佛菩薩之所讚歎,是大方等大涅槃因。此證重心領納,有戒何疑。
在这段总结告诫的话里,开头两句指的是要告诫的人。“清身”说的是立志乐于建立修行。“圆果”就是内心期望达到终极的证悟。“无下”这一句,是告诫不要轻慢随意。“必下”这一句,是教导要用心。所谓“专志”,就是有所追求。所谓“摄虑”,就是没有杂念。“契”说的是内心领会前面的法义,“入”就是把法义纳入心中。“滞”,就是障碍。所以下面,引经据典来证明。这就是《涅槃经》第十八卷里说的,经上说:什么是念戒?菩萨思惟,有戒律不破、不漏、不坏、不杂。虽然戒律没有形状颜色,却可以护持;虽然不能触摸到,但善于修行方法,就可以使它圆满具足。诸佛菩萨都赞叹它,它是成就大方等大涅槃的因。这证明了以郑重之心去领受接纳,有戒律是毫无疑问的。
徵釋中,初科;上二字,徵上所受,發下開章。但下,釋意。初敘廣;且下,示要。初中,上二句據法明廣。五、八、十、具,四位不同;或約業者,七支種類也;或從制者,重輕篇聚也。軼(徒結反,又音逸。),車相交過,喻其多貌。次二句約心明廣。即上四位各有三品。若下二句,就境明廣。情及非情,不可數故。示要中。樞即門樞,亦取要義。欲達四科,先須略示。聖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有云未受名法,受已名體;今謂不然。法之為義,貫徹始終,安有受已不得名法。須知下三從初得號,是故一一皆得稱戒。或可竝以法字貫之,方顯體及行相,非餘泛善。問: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攝修始終,無缺剩故。隨成一行,四義整足;言有次第,行不前後。問:法之與體,同異云何?答:《業疏》云:體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則法為能依,體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體者,所謂納聖法於心胸,即法是所納之戒體。據此不可云異。應知言法未必是體,言體其必是法。不即不離,非同非異。問:行相何異?答:三業分之。
在解释戒律的中间部分,首先第一科:开头的“上二字”,是承接上面所讲的内容,引出下面要展开的章节。“但下”这两个字,是解释意思。首先叙述戒律的广泛性;“且下”这两个字,是提示其要点。在叙述广泛性的部分,开头两句是根据戒法本身来说明它的广泛。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这四种戒位各不相同。有的从所禁止的业行来说,指的是身口七支(杀、盗、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的种种类别;有的从制定的规则来说,指的是根据罪过的轻重而划分的不同篇目和聚落(戒律的篇章和类别)。“轶”这个字,读音是“徒结反”,又读“逸”,意思是车辆交错而过,用来比喻戒律条目繁多、相互交织的样子。接着两句是从心念的角度来说明戒律的广泛。就是说上面四种戒位,每一种又都包含上、中、下三品心念的差别。“若下”两句,是从所面对的境界来说明戒律的广泛。无论是有情众生还是无情器物,境界无量无边,不可计数,所以戒律的涉及面也非常广。在提示要点的部分。“枢”就像门的转轴,也是取其“关键、要领”的意思。想要通达下面要讲的四科(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必须先要简略地提示一下。圣人制定的教规叫做“戒法”;领纳戒法而在内心形成的防非止恶的功能,叫做“戒体”;依据这个戒体发起防护、付诸实践,叫做“戒行”;修行戒法时外在表现出来的威仪和相状,叫做“戒相”。有人说:没有受戒之前叫做“法”,受戒之后叫做“体”。现在认为这种说法不对。“法”这个字的含义,是贯穿始终的,哪有受了戒之后就不能称为“法”的道理?要知道,下面的戒体、戒行、戒相三者,都是从最初的戒法得来的名称,所以每一个都可以称为“戒”。或者也可以都用“法”字来贯穿它们,这样才能显示出戒体、戒行、戒相,并非一般的泛泛之善,而是与戒法紧密相连的特殊善法。问:为什么只设立这四科,不增加也不减少呢?答:因为这四科摄尽了修持戒律从开始到终结的全部过程,没有缺少,也没有多余。随便成就其中任何一行的修行,这四方面的含义都完整具足。语言上虽然有先后次第,但在实际修行中,这四者并没有前后割裂的次序。问:戒法和戒体,是相同还是不同呢?答:《业疏》里面说
戒法中,初文二,初标示。语犹叙也。直下,正明。法虽两通,不能委辨;但从圣论,故云直也。必,定也。轨成者,示法义也。出离道者,圣所证也;〈释相〉科为圣道本基,即同此意。要下,出从圣所以。然此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意令学者得而得之。
戒律这部分,开头这段文字分为两层意思:第一层是点明主题。
“语犹叙也”是说,这里的文字就像在叙述事情一样。
“直下,正明”意思是,接下来就直接开始正面说明了。
“法虽两通,不能委辨”是说,虽然从道理上讲有两种解释的可能,但这里不展开详细辨析。
“但从圣论,故云直也”意思是,这里只依据圣者(佛、菩萨)的教说来论述,所以说是“直”接说明。
“必,定也”就是“必定”、“一定”的意思。
“轨成者,示法义也”意思是,“轨成”这个词,是用来显示佛法的义理的。
“出离道者,圣所证也”意思是,“出离道”是指圣者所证悟的解脱之道。
“〈释相〉科为圣道本基,即同此意”是说,在《释相》
次科,初二句蹑前。今下,正示。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学,名圣道故。今虽在凡,亦名圣法,因中果号也。
接下来这一段,是承接前面内容说的。现在下面要正式说明了。所谓“已成”,是指初果以上的修行者所修习的戒、定、慧三学,因为这些属于圣者之道,所以称为圣道。现在虽然还在凡夫阶段,但所修的法也可以称为圣法,这是在修行因位中就用了果位的名称。
三中,初明立志,上二句明慕近事。背俗向道,得事解脱,在凡因故。下二句明希远果。断惑证理,即理解脱,是圣果故。累即三界结使,外谓二种涅槃。又可上约身仪异世,下据心行清升。必下,劝令早学。言必预者,不得临时故。此心者,即上近远二心。随人者,任机优劣故。乃下,示相应。初句纳法为体,次句依体起行。行必兼相,四种备焉。故下,结名。以依体起持,名随行故。
首先说明立志,开头两句说明向往亲近佛法。离开世俗追求佛法,获得事相上的解脱,这是在凡夫阶段的修行原因。后面两句说明追求长远果报。断除烦恼证得真理,就是理体上的解脱,这是圣者的果位。烦恼就是三界的束缚,解脱就是两种涅槃境界。也可以说,上面是从外在行为与世俗不同来说,下面是根据内心修行清净提升来说。
后面“必”字开始,是劝告要尽早修学。说“必须预先准备”,是因为不能等到临时才做。这里说的“此心”,就是指上面亲近佛法和追求长远果报的两种发心。“随人”的意思,是根据各人根机优劣不同。
然后“乃”字开始,说明与发心相应的修行。第一句是接受教法作为修行的根本,第二句是根据这个根本生起修行实践。修行必定包含具体表现,四种修行都完备了。所以后面总结名称。因为依据根本生起持守,所以称为“随行”。
戒体中,初科为二,初指余文。通论即宗论,非别解故;如《成实》、《婆沙》、《杂心》、《俱舍》等。所发即无作。今下,标今意。相谓心之相状。
在戒律这个部分,开头分成两块,先是指出其他相关的论述。 总体讨论就是针对本宗的理论,不是特别详细的解释; 比如《成实论》、《婆沙论》、《杂心论》、《俱舍论》这些。 所发起的戒体,就是“无作戒体”。 接下来,标明这里要讲的意思。 “相”指的是心的状态和样子。
正示中三,初二句示戒量。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也。二谛者,佛所立教也。此谓约境显戒,故云等法。以已下,正明心相。初句立誓尽一形寿,次句通包礼敬陈词身口二业;善下,明屏绝妄念;测下,明心法相应。测思者,成业之本,得戒之因;三品心中,随发何等。明慧者,反照心境,如理称教,而非倒想妄缘前境。或以四字别解者,测谓发心,思即缘境,明谓有记,慧即检察。上明用心,下明合法。由上起心,必须遍缘尘沙等境;法从境制,量亦普周;心随法生,法广心遍;心法相应,函盖相称,故云冥会。冥,暗;会,合也。法犹在境,以心对望,故云前法;下云彼法,义亦同然。以此下,明纳体,初二句蹑上冥会。于下,明法随心起。法是无情,由心缘故,还即随心;故三羯磨时,初动于境,次集于空,后入于心;法依心故,名为法体。领下,示体所在。若据当分,体是非心;不显所依,体与心异。今言在心,乃取圆意,即指藏识为所依处。此之二句,正示无作;昔人反云此是作体,安有心中但领作耶!问:若是无作,即是所发,何以前文指如通论?答:此中但言领纳在心,不明所纳是色非色。故指如彼,〈释相〉广明。问:前云正显能领心相,岂非作戒?答:此谓以作显无作耳。问:何不直示无作,而明心相者?答:能领之心,发体正要。独兹曲示,余竝无文。若乃考得法之元由,决所受之成否;苟迷此旨,余复何言。或无记妄缘,或泛尔余善;一生罔象,毕世迟疑;无戒满洲,圣言有旨。故兹提示,义不徒然。
正示这部分分三点,先看开头两句,是说明戒律的范围。“法界”指的是十法界的一切众生和他们的环境。“尘沙”是比喻数量极多。“二谛”是佛所设立的教法。这里是说,根据境界来显示戒律,所以说是“等法”。从“以”字往下,是正式说明心的状态。第一句是立誓终身持戒;第二句总体包括了礼拜、恭敬、陈述言辞这些身口二业;“善”字往下,说明要排除妄念;“测”字往下,说明心要与法相应。“测思”是造作业力的根本,也是得戒的原因;在上、中、下三品心中,随你发起哪一种。“明慧”是指返照自己的心念和境界,如理地符合教法,而不是颠倒妄想、攀缘外境。也有人把“测思明慧”四个字分开解释:“测”指发心,“思”就是缘境,“明”指有记别,“慧”就是检查觉察。上面说明了用心的方法,下面说明如何与法相合。由于上面发起了心,必须普遍地缘虑尘沙一样多的境界;戒法是根据境界制定的,范围也就普遍周遍;心随着戒法产生,戒法广大,心也就周遍;心与法相应,就像盒子与盖子相称,所以说“冥会”。“冥”是暗合,“会”是相合。法还在境界那边,用心去对照,所以叫“前法”;下文说的“彼法”,意思也一样。从“以此”往下,说明纳受戒体。开头两句是承接上面的“冥会”。“于”字往下,说明法随着心而生起。法本身是无情的,由于心去缘虑它,它也就随着心而起;所以在三番羯磨的时候,最初震动境界,其次汇集于虚空,最后入于心中;戒法依于心,所以称为“法体”。“领”字往下,指示戒体所在之处。如果只就这个部分本身来说,戒体并不是心;不显示它所依止的,戒体就和心不一样。现在说“在心”,是取圆融的含意,就是指藏识作为所依止的地方。这两句,正是显示无作戒体;从前有人反而说这是作戒体,哪有心中只领受作戒的呢!问:如果是无作戒体,就是所发的戒体,为什么前文指它如同通论?答:这里只说领纳在心,没有说明所纳受的是色法还是非色法。所以指引到那里,《释相》部分会详细说明。问:前面说“正显能领心相”,难道不是作戒吗?答:这是指用作戒来显示无作戒罢了。问:为什么不直接开示无作戒体,而要说明心相呢?答:能领纳的心,是发起戒体的关键。唯独在这里详细曲折地开示,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样的文字。如果要考察得戒的根本缘由,决断所受戒是否成就;如果迷失了这个宗旨,别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要么是无记心、妄心攀缘,要么是泛泛的其余善心;一生模糊不清,一辈子迟疑不定;没有戒律,就像河水泛滥满洲,圣人的话是有深意的。所以在这里提示,道理不是白说的。
戒行中三,初蹑前科。必下,示行相。方便有二,即教行也。教谓律藏,必依师学;行谓对治,唯在己修;由本兴心,禀教期行以为受体;今还如体而学而修。文明检察,似偏约行;然离过对治,非学不立;广修之语,理必兼含。检察即心,心即行体;准疏具三,能忆、能持、能防;一心三用,无非顺受,方成随行,此谓能察;身口威仪即所察。此二句,须明成就二持,远离两犯。而云身口,且据麁非;约准今宗,义通三业。上云检察,正示修行;下云慕圣,明其标志。克,犹定也。崇,重也。前圣,通目三乘已成道者。持下,结示名义。持心即行。后起顺前,示随行义。下引经证。文如前引,但易具足为清净耳;具足无缺,即清净故。
前面一段讲的是戒行的三种情况,这里开始具体说明修行的表现。修行的方法有两种,就是教和行。教指的是戒律经典,一定要跟老师学习;行指的是对治烦恼,这得靠自己修。因为最初发心时,就是领受教法、期望修行,以此作为持戒的根本。现在呢,就要按照这个根本去学、去修。经文里说“检察”,看起来是侧重在“行”上。但是,要远离过失、对治烦恼,不学习教法是无法建立的;所以“广修”这个词,道理上必然包含了“教”和“行”两方面。检察就是用心,心就是修行的根本。根据注疏的解释,心有三种作用:能记住戒律、能持守戒律、能防护过失。一颗心同时具备这三种作用,并且都符合当初受戒的誓愿,这样才能算是随顺戒律而修行,这就叫做“能察”——能检察的主体。而身体和语言的威仪表现,就是“所察”——被检察的对象。这两句话,必须明白是为了成就两种持戒,远离两种犯戒。这里只说“身口”,是暂且根据粗显的过失来说的;如果按照我们宗派的准绳来论,道理上是通于身、口、意三业的。上面说的“检察”,正是说明如何修行;下面说的“慕圣”,是说明修行的榜样和目标。“克”就是确定的意思。“崇”就是尊重的意思。“前圣”是总称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中已经成就道业的前辈。“持心即行”这句话,是总结说明名称和含义。持守自心就是修行。后面生起的修行能
戒相中二,初即承前。随下,正示。问:〈释相篇〉中,以戒本为相,与此异者?答:此约行明,彼就法辨。然则行必循法,法必轨行。文云动则称法,岂不明乎!
戒律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开头这部分是承接前面内容说的。接下来是正式说明。
有人问:在《释相篇》里,把戒律条文本身当作“相”,这和这里的说法不一样,是为什么呢?
回答是:这里是从修行实践的角度来说明,那里是从戒律法条本身来分辨。不过,修行必须遵循法条,法条也必须规范修行。经文里说“一举一动都要符合法度”,这道理难道还不清楚吗!
显德中,初科,初至能尽,结前文也;直引下,生后意也。初文,上三句结叹。出道本依,对下成果,即约修因以论。本依,即基址义。宗极者,法身由成故,转为果德故,众圣敬护故;即如戒本,三世诸佛皆共尊敬,圣贤称誉等。故下,示标宗意。表,首也。知下,明开悟。佩,持也。下下,明自他益。自余下,明住持益。功德下,结示无穷。生后中。直引者,更无自说,使生信故。令下,称美后学,使坚持故。或可从初至有在为结前,知自下即生后。结前同上释。就生后中,初至能尽,即叙德;直下,明引显,即题中显德二字。圣说者,下引大小经律论,或是佛说,或余人说,无非圣故;又可虽通余人,还述佛意,是则圣说唯在如来。详,审也。诸,之也。
在显扬功德这一部分,开头先总结前面的内容,从开头到“能尽”这里,是承接前文的;接着直接引述下文,是为了引出后面的意思。
开头这段,先用三句话总结赞叹。指出修行的根本依据,对应后面讲成就的果德,这是从修行因地的角度来说的。所谓“本依”,就是基础、根基的意思。“宗极”指的是:法身由此成就,进而转为果地功德,所以受到一切圣贤的尊敬护持;就像戒律的根本,三世诸佛都共同尊敬,圣贤们都称赞一样。所以后面,就指明了标举宗旨的用意。“表”是首先、开端的意思。“知”字后面,是说明开悟。“佩”是持守、奉持的意思。“下下”这里,是说明对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其余的部分,是说明住持佛法的利益。“功德”后面,是总结显示功德无穷无尽。
在引出后文的部分。“直引”的意思是,不再自己另外解说,是为了让读者生起信心。“令”字后面,是称赞后来的学人,让他们能够坚持。或者也可以这样划分:从开头到“有在”是总结前文,从“知自”以下就是引出后文。总结前文的意思和上面解释的一样。
在引出后文的这部分里,从开头到“能尽”,是叙述功德;“直”字以下,是说明引经据典来显扬,也就是题目中的“显德”二字。“圣说”指的是:下面引用的无论是大乘、小乘的经、律、论,有的是佛亲口说的,有的是其他人说的,但都没有离开圣道;也可以说,虽然也通于其他人的言说,但阐述的还是佛的意旨,这样看来,“圣说”根本上还是在于如来。“详”是仔细审察的意思。“诸”是
引证中,初科,前约违顺开章。比丘事者,通于众别。言翻种者,戒为脱苦因,受反增故。种字去呼。苦业,即恶因也。但下,叙广标略。言经论者,律在其中。一化者,始于成道,终至唱灭,中间教法,无不引之;故言一化,亦名一期。
在引用的部分里,第一段,前面是根据违反和遵守戒律来展开说明的。比丘的事情,包括大众共同的和个人特别的。说到“翻种”,意思是戒律本是脱离痛苦的因,但若受戒后反而增长烦恼,所以叫“翻种”。“种”字在这里读去声。苦业,就是指恶的因。接下来,叙述时广泛列举,标出要点。提到的“经论”,律藏也包括在里面。“一化”的意思,是从佛陀成道开始,到最终示现涅槃为止,这中间所有的教法,没有不引用的;所以称为“一化”,也叫作“一期”。
小乘經中,初科,《般泥洹經》。東晉法顯所翻本。彼因魔王請佛涅槃,佛即許之。阿難悲惱,三請世尊住壽一劫。佛說偈云:我所說諸法,即是汝等師;又云:汝等勤精進,如我在無異。今取經意,文有少異。《遺教》。文見卷首。論釋云: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故,示現人法住持相似故。等者,如諸經佛臨滅時,阿難請問四事。第二問云:佛滅度後,以誰為師?佛言:以戒為師。(初問依何而住?令依四念處住。三問經首安何語?令安如是我聞等。四問治惡性比丘,令默擯治之。)
在小乘佛经里,第一部分是《般泥洹经》。这是东晋法显翻译的版本。经里讲到,魔王来请佛入涅槃,佛就答应了。阿难很伤心难过,三次请求世尊住世一劫。佛说了一首偈子:我所说的各种法,就是你们的老师;又说:你们要勤奋精进,就像我在世时一样。这里取的是经的大意,文字稍有不同。《遗教经》。经文在卷首。论的解释说:这是为了显示波罗提木叉是修行的大师,显示人、法住持的相似之处。等等,就像许多经里,佛临灭度时,阿难请问了四件事。第二问是:佛灭度后,我们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第一问是:我们应依靠什么而住?佛说应依靠四念处而住。第三问是:经的开头应安什么话?佛说应安“如是我闻”等。第四问是如何调治恶性的比丘,佛说应用默摈(不理睬)的方法来调治。)
二中。发趣者,发谓起行,趣谓所期。万行举其大数。宗是尊义主义。万行之中,戒为尊主。所以然者,有多义故。一由资始故,二有期誓故,三有本体故,四摄境遍故,五止作统故。余行无此,故为卑为宾耳。故下,引证。《古记》云:即《善生经》,然与戒本序语意相涉。上句总彼两句,故云等也。戒以足喻,颇符发趣之义。然从权意,且指人天;须知所趣实通五乘,如前已辨。
第二点,讲的是发心和目标。发,就是开始行动;趣,就是想要达到的目的。这里用“万行”来概括所有修行法门。宗,是尊贵、主要的意思。在众多修行法门中,戒律是最尊贵、最主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好几个原因。第一,因为戒律是修行的起点。第二,因为受戒时有明确的承诺和誓言。第三,戒律本身有它完整的体系和根本原则。第四,戒律规范的范围非常全面。第五,戒律统摄了“止恶”和“行善”两个方面。其他的修行法门不具备这些特点,所以相对次要,处于辅助地位。所以,下面引用经典来证明。《古记》里说,这里指的是《善生经》,不过它的意思和戒本序文是相通的。上面那句话总括了经中的两句,所以说“等”。用“足”来比喻戒律,很符合“发趣”的含义。不过,这是从方便、权宜的角度来说,暂且指向人天善道;要知道,
三中,初舉喻。地有二義:一能生,二能持。兩引《遺教》,止得初義。上云諸善,通漏無漏及動不動。下云定慧須約聖道,唯在無漏及不動耳。又下,次引律文,雙示二義。即本律〈說戒揵度〉中文。而言經者,名通三藏,皆佛語故。(舊云:《善生經》者,檢彼無文。)先引文。即下,喻合。經云行根,即能生故。上三約喻,則初師、二足、三地。合法者,初是軌物,二即攝行,三能生功德。
这一段讲的是三个比喻。先说“地”有两个作用:一是能生长万物,二是能承载万物。前面引用的《遗教经》,只说明了第一个作用——能生长。经文里说的“诸善”,包括有漏的善、无漏的善,以及动与不动的善。后面说的“定慧”,则要限定在圣道的范畴,只指无漏的善和不动的善。
接下来,又引用了律文,同时说明了“地”的这两个作用。这段文字出自本律的〈说戒揵度〉。这里称它为“经”,是因为“经”这个名称通用于经、律、论三藏,都是佛说的话。
注释:以前有人说这段出自《善生经》,但查对后发现没有。
先引用了经文。后面接着是比喻和对应的解释。经文里说的“行根”,就是指能生长的作用。
上面提到的三个比喻,分别是:第一是老师,第二是双脚,第三是大地。对应到佛法上:老师是轨范、榜样;双脚代表具体的修行实践;大地则比喻能生长功德。
小乘論中,《成實》三喻。柱喻依持,郭喻防禦,印喻為人所信。初言道品,即是慧學。次第增深,隨有所見,故如樓觀,即三十七品。四念處(一身不淨,二受是苦,三心無常,四法無我。破四顛倒,即是念處。)、四正勤(一已生惡令斷,二未生惡不生,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增長,於正道中勤行故也。)、四如意足(一欲,二精進,三心,四思惟。所願皆得,故名如意。)、五根(一信,二精進,三念,四定,五慧。竝取能生,故名為根。)、五力(即上五根,望能壞有漏不善故名力。)、七覺分(一擇法,二精進,三喜,四除,五捨,六定,七念。無學實覺,七事能到,故名覺分。)、八正道(一見,二思惟,三語,四業,五命,六精進,七念,八定。八竝離邪為正,能通涅槃名道。)。二禪定者,顯是定學。定以防心,抑制妄動,故喻如城。即同《遺教》喻堤塘也,謂四禪四空定及餘無漏諸禪三昧。戒為郭者,郭謂外城。三入眾者,即屬戒學;謂羯磨說戒二種僧中,具戒清淨方可預故。下二句結勸。
在小乘佛教的论著里,《成实论》用了三个比喻:柱子比喻依靠支撑,城墙比喻防御保护,印章比喻被人信任。先说修行方法,这属于智慧学习的部分。修行要一步步深入,随着领悟加深,就像登上高楼观景一样,这就是三十七道品。它包括: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欲、精进、心、思惟。所愿都能实现,所以叫如意),五根(信、精进、念、定、慧。都能产生力量,所以叫根),五力(就是上面的五根,因为它们能破除有漏的烦恼和不善,所以称为力),七觉分(择法、精进、喜、除、舍、定、念。无学的真实觉悟,通过这七件事能达到,所以叫觉分),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这八项都远离邪妄,是正道,能通向涅槃,所以叫道)。第二是禅定,这属于定力学习的部分。禅定用来防护心念,抑制妄想妄动,所以比喻像城池。这和《遗教经》里比喻堤坝是一个意思,指的是四禅、四空定以及其他无漏的各种禅定三昧。戒律比喻为外城。第三是加入僧团,这属于戒律学习的部分;指的是在羯磨和说戒这两种僧团活动中,只有持戒清净的人才能参与。最后两句是总结和劝勉。
《解脱论》,第二〈分别戒品〉。指令寻之,今为略引。彼云:若人有戒。为有戒故,成就无畏;荣显亲友,圣所怜愍,是亲友依,是善庄严,是领诸行,是功德处,是供养处,是可责同学处,于诸善法不畏不退,成就一切意愿清净,虽死不忘,成伏解脱乐方便,如是无边戒功德。
《解脱论》,第二篇〈分别戒品〉。按照指示查找,现在简要引用。书中说:如果一个人持守戒律。因为持戒的缘故,能够成就无畏;得到荣耀显达,亲友敬重,圣者怜爱,是亲友的依靠,是善行的庄严,是统领各种行为的根本,是功德的所在,是供养的对象,是值得同学效仿的榜样,对于各种善法不畏惧不退缩,成就一切意愿的清净,即使死后也不会被遗忘,成为降伏烦恼、获得解脱快乐的途径,这就是戒律无边无际的功德。
《毘婆沙论》,初中。初句牒所受,下列四义。尸罗,梵言,此翻为戒。今以梵语,犹含多义,故反释之。
《毘婆沙論》开头部分。第一句是引述所接受的教义,下面列出四点含义。尸罗是梵语,这里翻译成戒律。现在用梵语来说,这个词还包含很多意思,所以反过来解释一下。
次科,初明尸羅。義含九種,故須皆以尸羅二字貫之。冷、池、纓、鏡、頭,此五從喻;夢、習、定、勢,此四從法。又第四明生定,鏡頭喻發慧,餘六當體是戒。又六中,初明體,二是所感,三即牽行,池謂滅惑,纓謂德彰,勢謂功勝。破戒熱是因中結業,三惡熱是果上受苦。纓絡者,論明世纓老少中年有好不好,戒纓則常好。如鏡者,鏡明則像現;戒淨,無我理顯。無我字,祖師加之。威勢中,初舉聖以明。如來德懾魔軍,威伏外道;若親在眾,破僧不成;強狠眾生,見即歸命。餘下,引事以證。論云:罽賓國有龍名阿利那,受性暴惡;住處近僧伽藍,數為暴害。時有五百羅漢共集,以禪定神力而不能遣;後有一人不入禪定,直彈指語言:賢善遠此處去,龍即遠去。諸羅漢問之。彼云:我不以禪定力,直以謹慎於戒;守護輕戒,猶如重禁。文中但以下,即引彼答,但束其詞耳。如頭者,頭則具納六塵,戒則總收眾善,故以喻焉。論中備對六塵,今舉初後,略其中間,故云乃至。今引足之,謂聞名身等義,嗅覺意華(即七覺支),甞出離無事寂靜三菩提味(三菩提翻正覺),覺禪定解脫等觸。苦是三界果相,故如色也。色陰等者,即餘四陰,論云:知總相別相。(總即心色。五陰則色總心別,十二入則心總色別,十八界心色俱別。)二守信者。以違本受,則為無信。三行,四器,二並從喻。
接下来这一部分,首先说明“尸罗”的含义。它包含了九种意义,所以都需要用“尸罗”这两个字来贯穿。“冷”、“池”、“缨”、“镜”、“头”,这五种是从比喻的角度来说的;“梦”、“习”、“定”、“势”,这四种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说的。另外,第四种“定”是说明能产生禅定,“镜”和“头”的比喻是说明能开发智慧,其余六种则直接体现戒律本身。在这六种中,第一种“冷”说明戒律的本体,第二种“池”是说明持戒所感召的果报,第三种“梦”就是说明戒律能牵引善行。“池”是说能灭除烦恼,“缨”是说功德彰显,“势”是说功德殊胜。“破戒热”是在因地上造作恶业,“三恶热”是在果报上承受苦果。“缨络”这个比喻,论中说世间的缨络,无论老少中年,有的好看有的不好看,但戒律这个“缨”则始终是好的。“如镜”这个比喻,是说镜子明亮,影像就显现;戒律清净,无我的道理就显现。“无我”这两个字,是祖师加上的。“威势”这一部分,首先举圣人的例子来说明。如来的德行能慑服魔军,威德能降伏外道;如果如来亲自在僧众中,破和合僧的事就不能成功;那些强横凶狠的众生,见到如来就会归顺。后面,引用事例来证明。论中说:罽宾国有一条龙,名叫阿利那,性情非常暴恶;它的住处靠近寺院,常常制造灾害。当时有五百位罗汉聚集在一起,用禅定的神通力也无法驱赶它;后来有一位僧人,没有入禅定,只是弹了一下手指说:贤善的龙,请离开这个地方吧。那条龙立刻就远远离开了。各位罗汉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不是靠禅定的力量,只是因为我对于戒律非常谨慎;守护轻的戒律,就像守护重戒一样。文中只是引用了他的回答,只是概括了他的话而已。“如头”这个比喻,是说头能接纳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感知,戒律则能总摄一切善法,所以用头来比喻。论中详细对应了六尘,现在举出最初(色)和最后(法),省略了中间的部分,所以说“乃至”。现在补充完整,就是:听闻佛法的名声、身体等意义,嗅到觉悟之意的花香(即七种觉悟的要素(七觉支)),尝到出离、无烦恼、寂静这三种觉悟的味道(“三菩提”翻译为正觉),感知到禅定、解脱等境界的接触。“苦”是三界果报的相状,所以像“色”一样。“色阴等”,就是指其余的四阴(受、想、行、识),论中说:了知总相和别相。(“总”就是心和色。五阴中,色是总相,心是别相;十二入中,心是总相,色是别相;十八界中,心和色都是别相。) 第二种“守信”。如果违背了当初所受的戒,就是没有信用。第三种“行”,第四种“器”,这两种也都是从比喻的角度来说的。
覆释中。瞿沙,《师资传》云:五十二余师之数,善能说法。彼以别义释上尸罗,故论取之。如下,举喻。行下,合法。即同戒本护戒足也。通前共为十义。
在解释中。瞿沙,《师承传》记载:他是五十二位老师中的一位,很会讲法。他用不同的意思来解释前面提到的“尸罗”,所以这部论著采纳了他的说法。下面,举一个比喻。再往下,用这个比喻来说明道理。这就和戒本里说的“守护戒律如同双脚”是一样的意思。加上前面讲的,一共是十个要点。
大乘經,《華嚴》有多譯。今引晉譯六十卷者。即第八〈明法品〉文,文有四段。彼云:菩薩摩訶薩教化眾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甚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此初段也。)復次,悉能讚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別解說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即第二段。)復次,下佛種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不惜身命護持正法,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善御大眾,心不憂悔,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即第三段。)今鈔上五句竝摘僧寶中文。初二句明別行,次句即眾行,後二句明攝眾。行必依法,故無憂悔。去來已下,即第四段總結中文。三世佛法奉順無違,則護三寶故。
大乘佛经中,《华严经》有多种译本。这里引用晋代翻译的六十卷版本。就是第八品《明法品》的文字,文字分为四段。经文中说:菩萨教化众生,让他们发起觉悟的心,因此能让佛宝不断绝。为众生开示讲解深奥微妙的佛法宝藏,因此能让法宝不断绝。自身完备地遵守和奉行戒律威仪与教法,因此能让僧宝不断绝。(这是第一段。) 其次,能够完全地赞叹一切宏大的誓愿,因此能让佛宝不断绝。能够详细地分析解说十二因缘的道理,因此能让法宝不断绝。能够实践六种和合共处的原则,因此能让僧宝不断绝。(这是第二段。) 再次,在众生的心田中播下成佛的种子,让觉悟的萌芽生长出来,因此能让佛宝不断绝。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维持正确的佛法,因此能让法宝不断绝。善于管理和引导大众,内心没有忧虑和后悔,因此能让僧宝不断绝。(这是第三段。) 现在这段摘录选取了前面五句,并且摘取了关于僧宝的文字。前两句说明了个别的修行,第三句说的是大众的修行,后两句说明了摄受、引导大众。修行必须依据佛法,所以内心没有忧虑后悔。“去来已下”这句话,就是第四段总结性文字中的内容。对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佛法,都能恭敬顺从、不违背,这就是护持三宝的缘故。
《大集》,引彼十九〈護法品〉文。初引菩薩請詞。五滓,阻史反,濁也。言五濁者,一劫濁(劫濁無別體,但四濁聚於此時,《悲華》云:從減劫人壽二萬歲時為劫濁三。),二見濁(五利使),三煩惱濁(五鈍使),四眾生濁(亦無別體,攪前利鈍果報,立此假名。),五命濁(連持色心,摧年促壽。)。如餘土者,引他為例以申請意。佛言止止!佛自知時;因緣未出,則不預制;由不即制,故云後許。
《大集经》里,引用了第十九卷〈护法品〉的经文。开头先引用了菩萨的请求之词。
“五滓”的“滓”字,读音是“阻史”的反切,意思是污浊。所说的“五浊”是指: 一、劫浊 (劫浊本身没有独立的实体,只是其他四种浊聚集在这个时期。《悲华经》说:从减劫阶段,人的寿命减到两万岁时,就进入了劫浊时期。) 二、见浊 (指五种锐利的烦恼(五利使)。) 三、烦恼浊 (指五种迟钝的烦恼(五钝使)。) 四、众生浊 (这个也没有独立的实体,是综合前面利、钝烦恼所招感的果报,而假立的一个名称。) 五、命浊 (指维系身心生命的能量被削弱,导致寿命缩短、早夭。)
“如余土者”这句话,是引用其他佛土的情况作为例子,来申明自己的请求之意。
佛说:“停下,停下!佛自己知道最恰当的时机;因缘还没有成熟,就不会预先制定规则;因为当时没有立刻制定,所以说是以后才允许。”
薩遮尼犍,即外道名,以為經題。廣如第二,今略引之。彼明佛在欝闍延城。時有大薩遮尼犍子,與八十八千萬尼犍子遊行諸國,教化眾生(此竝大權示化),次至欝闍城。時國主嚴熾王問尼犍子:如來相好莊嚴之身,以何為本?從何為始?尼揵答言:一切功德助道之行,舉要言之,以戒為本,持戒為始。續云:若不持戒等,如鈔所引。破戒墮獄。畜是別報,故云不得。又畜為下趣,而復疥癩,猶故不得。欲明毀戒尚無劣報,以勵持者必加勝功。(野干,應法師云:形色青黃如狗,群行夜鳴如狼。)
萨遮尼犍,是一个外道的名字,就用它作为经书的题目。详细内容在第二卷,这里简单提一下。经里说,佛当时在欝闍延城。那时有一位大萨遮尼犍子,和八十八千万尼犍子一起,在各个国家游走,教化众生(这些都是大菩萨权巧示现来教化众生的),后来到了欝闍城。当时国王严炽王问尼犍子:如来相貌庄严的身体,是以什么为根本?从什么开始修行?尼犍子回答说:一切功德和帮助修行的行为,概括来说,以戒律为根本,持戒为开始。后面接着说:如果不持戒等等,像《钞》里引用的那样。破戒会堕入地狱。畜生道是另外的果报,所以说“不得”。而且畜生是下等道,再加上生疥疮、长癞病,所以还是“不得”。这是为了说明,毁坏戒律连低劣的果报都得不到,以此来激励持戒的人,一定要加倍努力,获得殊胜的功德。(野干,应法师说:身形颜色青黄像狗,成群活动,夜里叫声像狼。)
《月灯经》中偈文,彼经不出,未详所以。上半偈明俗贵道贱。色谓仪貌,族即贵姓。多闻谓足学。无戒即无智;畜无此二,故举比之。下半明俗轻道重,反上二句。卑谓形陋,下即贱姓。人中尊贵,故名胜士。以色族是世俗妄法,戒智乃出世真道,故非比伦。
《月燈經》裡有段偈文,這部經現在找不到了,不清楚具體原因。
偈文的上半段說明世俗看重外表、家世,修行人卻不看重這些。 “色”指的是儀表外貌,“族”就是高貴的姓氏。 “多聞”是說學問廣博。 “無戒”就是沒有智慧;畜生沒有這兩樣,所以拿來作比較。
下半段說明世俗輕視的,修行人反而看重,和上面兩句意思相反。 “卑”是說相貌醜陋,“下”就是低賤的姓氏。 在人中最為尊貴,所以稱為“勝士”。 因為外貌和家世是世俗虛妄的標準,持戒和智慧才是出世間真正的道,所以不能相提並論。
《涅槃经》有南北二本,此引北本第十七〈梵行品〉文。今但括意,文少不等。初二句举因果索机;必下,示修证之法。若下,出其违行;我亦下,遮其受经。所以然者。经明众生佛性,如杂血乳;停搆煎煖,乃出醍醐。佛性亦尔,为烦恼杂;三学修治,渐至佛果。欲断烦恼,先须止业。止业之要,岂过戒律。今时滥染大乘,便言不拘不检,无持无犯,何善何罪。师徒传妄,作恶无穷。又云:持戒人天果报。请详佛语,宜息邪情。况《华严》圆顿上乘,《涅槃》终穷极唱;金言猛励,可不信乎!
《涅槃经》有南方和北方两种版本,这里引用的是北方版本第十七卷《梵行品》的内容。现在只概括大意,文字多少会有不同。
开头两句是举出因果来寻找适合的根器;后面“必”字以下,是说明修行证悟的方法。“若”字以下,指出违背修行的行为;“我亦”以下,是阻止他们接受经典。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经中阐明众生的佛性,就像混杂着血和奶;需要经过静置、搅拌、熬煮,才能提炼出最精纯的醍醐。佛性也是这样,被烦恼所混杂;需要通过戒、定、慧三学的修行来对治,才能逐渐达到佛果。
想要断除烦恼,首先必须停止造作恶业。而停止造业的关键,没有比戒律更重要的了。现在有些人滥学大乘,便说不必拘束、不必检点,没有持戒也没有犯戒,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师徒之间以讹传讹,作恶无穷无尽。
又有人说:持戒只是得到人天福报的果报。恳请仔细思量佛陀的话,应当平息这些邪见。更何况《华严经》是圆融顿超的上乘经典,《涅槃经》是最终极的教法;佛陀的金口玉言如此恳切严厉,难道可以不相信吗!
《华严》偈,上句示功。无上菩提者,以果彰因也。次句劝修。下半偈明圣所叹。以顺教故。故下,祖师示意。望前已引,故言重也。
《华严经》的偈颂,第一句说明修行的功德。 “无上菩提”这个词,是用果地的成就来彰显因地修行的可贵。 第二句是劝勉大家要精进修行。 偈颂的后半部分阐明这是圣人所赞叹的境界。 因为这是随顺佛陀教法的缘故。 “故”字后面,是祖师要表达的意思。 考虑到前面已经引用过相关的内容,所以这里再次强调。
大乘論,《智論》釋《般若經》,具云《大智度論》。今引第十四。文為五段,初二句舉果總勸。大利如上二經。一切下,二敘功勸。諸德根及下善法處,同前大地喻也。出家要者,同前《華嚴》文也。如下,舉世二物,喻令護惜。又下,三約無戒損失勸,上舉三喻。若下,法合。好果語通五乘,對前大利,須指佛果。若棄下,四舉無益苦行勸。文列諸外道法。袈裟語通,或即外道服,或可外道僣著袈裟;如販賣戒,外道與跋難陀袈裟相易,為戒緣起。或可通名不受佛戒之人,不專外道。人雖下,五約現報勸,初明生前報。上二句標持人。香聞下三句,即戒本中名譽樂;香喻美德外揚,為他所聞。所願一句,即利養樂。此謂戒德所感,非求而得之。持戒下,次明臨終報。準《俱舍》中,人命終時,三大次解;火大解時,令心躁悶,翻睛吐沫;水大解時,形體洪腫,筋脈爛壞。(此相必受惡報。)風大解時,瞥爾命終,不知不覺;地大堅重,不能解也。(生時由此三大,支節連持。此三既散,支節即死。故云解也。)今取最後,故舉風大;能解支節,故喻如刀。(或云風輕利故,或云楚痛如刀傷故。)心不怖者,淨業熏習,正念現前;毀戒惡露,懷憂心怖。
《大智度论》是解释《般若经》的一部大乘论著。这里引用第十四卷的内容。文章分为五段,前两句是举出果报来总体劝勉。巨大的利益就像前面两部经所说的。
“一切”以下,是第二段,叙述功德来劝勉。各种善根以及下面的善法之处,和前面大地比喻的意思相同。“出家要者”,和前面《华严经》的文句相同。
“如下”,举出世间两种物品作比喻,让人知道要珍惜爱护。
“又下”,第三段是从没有戒律就会遭受损失的角度来劝勉,上面举了三个比喻。
“若下”,是用法理来配合说明。“好果”这个词通指五乘的果报,但对应前面说的巨大利益,这里需要特指佛果。
“若弃下”,第四段是举出无益的苦行来劝勉。文中列出了各种外道修行法。“袈裟”这个词含义较广,可能指外道的衣服,也可能指外道僭越地穿着袈裟;比如贩卖戒律的事,外道和跋难陀交换袈裟,这是制定相关戒律的起因。也可能泛指所有不接受佛戒的人,不专指外道。
“人虽下”,第五段是从现世报应的角度来劝勉,首先说明生前的报应。上面两句是标明持戒的人。“香闻下”三句,就是戒律本中所说的名誉之乐;用香气比喻美好的品德向外传播,被他人听闻。“所愿”一句,就是利养之乐。这是持戒功德所感召的,不是刻意追求而得到的。
“持戒下”,接下来说明临终时的报应。根据《俱舍论》所说,人临命终时,地、水、火、风四大依次分解;火大分解时,让人心烦躁闷乱,眼睛上翻,口吐白沫;水大分解时,身体浮肿,筋脉腐烂败坏。(出现这种相状,必定要遭受恶报。)风大分解时,刹那间生命结束,没有知觉;地大坚固沉重,不会分解。(活着的时候依靠这三大,支撑连接着身体关节。这三大一旦消散,关节肢体就死亡了。所以说“解”。)这里选取最后的风大来说;因为它能分解关节,所以比喻成刀。(有的说法是因为风轻快锋利,有的说法是因为痛苦如同被刀割伤。)心中不恐惧,是因为清净善业的熏习,使正念出现在面前;而毁坏戒律的人,内心污秽,怀着忧愁和恐惧。
《地持》三十二相者,一、足下平如匳底(持戒不動,施心不移,安住實語,如須彌山。),二、足下千輻輪相(於父母所、和上師長、乃至畜生,以如法財供養供給。),三、手指纖長,四、足跟長,五、身方直(不殺不盜,於父母師長常生歡喜。),六、網縵指如白鵝王(修四攝法攝取眾生),七、手足軟(父母師長病苦時,自手洗拭捉持按摩。),八、節踝𦟛滿,九、身毛上靡(持戒間法,惠施無厭。),十、鹿王腨(專心聽法,演說正教。),十一、身圓滿如尼拘陀樹,十二、立手過膝,十三、頂有肉髻,十四、無見頂(於諸眾生不生害心,飲食知足,常樂惠施,瞻病給藥。),十五、陰藏相(見怖畏者,為作救護;見裸跣者,施與衣服,有云馬陰藏相。),十六、皮膚細軟,十七、身毛右旋(親近智者,遠離愚人,善喜問答,掃治行路。),十八、身金色,十九、常光明曜(常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香花燈明施人。),二十、七處滿(行施之時所珍之物,能捨不悋,不觀福田及非福田,肩臂脚各二,及頸為七。),二十一、柔軟聲(布施之時,心不生疑。),二十二、缺骨充滿,二十三、師子上身,二十四、臂𦟛纖(如法求財,以用布施,上身謂胸臆,有作師子臆是也。),二十五、四十齒白淨齊密(遠離兩舌、惡口、恚心),二十六、四牙相(於諸眾生修大慈悲),二十七、師子頰(有來求者,隨意給與。),二十八、味中上味(隨諸眾生所須之食,悉皆與之。),二十九、廣長舌(自修十善,兼化他人。),三十、梵音聲(不訟彼短,不謗正法。),三十一、目𥇒紺色(見諸怨憎生於喜心),三十二、白毫相(不隱他德,稱揚其善。)。然諸經論名數不同,如上且依《涅槃》具出。智者云:三十二相,因雖各各。論其真因,持戒精進。精進無戒,尚不得人天,況餘相耶!故知因者,須分通別;若論別因,如上所配。若論通因,皆由持戒;今從通意以彰戒德,故云無差別也。上三句推果本因。若下,舉劣況勝。以不持戒必墜三塗,所以不得人中賤報。
《地持经》里说的三十二种好相貌,具体是这样的:第一,脚底平坦,像箱子底一样平。注释:这是因为持守戒律不动摇,布施的心念不改变,安住在真实的言语中,像须弥山一样稳固。第二,脚底有千辐轮纹。注释:这是因为对父母、师长,乃至畜生,都用合法得来的财物去供养供给。第三,手指又细又长。第四,脚后跟很长。第五,身体方正挺直。注释:这是因为不杀生、不偷盗,对父母师长常常心生欢喜。第六,手指之间有网状的薄膜,像白鹅王的一样。注释:这是因为修行四种摄受众生的方法。第七,手脚柔软。注释:这是因为在父母师长生病痛苦时,亲手为他们清洗擦拭、扶持按摩。第八,骨节和脚踝圆满。第九,身上的汗毛都向上生长。注释:这是因为持戒、听闻佛法,布施没有厌倦。第十,小腿像鹿王一样修长。注释:这是因为专心听法,演说正确的教义。第十一,身体圆满,像尼拘陀树一样。第十二,站立时手长过膝盖。第十三,头顶有肉髻。第十四,头顶的肉髻高得看不见顶。注释:这是因为对一切众生不生伤害之心,饮食知足,常乐于布施,探视病人、供给药物。第十五,有阴藏相。注释:这是因为见到恐惧害怕的人,就为他们做救护;见到裸露赤脚的人,就布施衣服给他们。也有说是“马阴藏相”。第十六,皮肤细腻柔软。第十七,身上的汗毛向右旋转。注释:这是因为亲近有智慧的人,远离愚昧的人,善于欢喜地问答,清扫治理道路。第十八,身体呈现金色。第十九,身上常常放出光明照耀。注释:这是因为常常把衣服、饮食、卧具、医药、香花、灯明布施给别人。第二十,身上七处地方丰满。注释:这是因为布施的时候,对所珍爱的东西,能舍得而不吝啬,不分别看对方是福田还是非福田。这七处是双肩、双臂、双脚以及颈部。第二十一,声音柔软。注释:这是因为布施的时候,心里不生怀疑。第二十二,锁骨之间的凹陷处充满。第二十三,上身像狮子一样雄健。第二十四,手臂圆满而纤细。注释:这是因为如法求取财物,用来布施。上身指的是胸膛,也有说是“狮子胸”。第二十五,有四十颗牙齿,洁白、干净、整齐、紧密。注释:这是因为远离挑拨离间、恶语伤人、嗔恨之心。第二十六,有四颗牙相。注释:这是因为对一切众生修习大慈大悲。第二十七,脸颊像狮子一样饱满。注释:这是因为有来乞求的人,都随他们的意愿给予。第二十八,能尝到最上等的味道。注释:这是因为随顺众生所需要的食物,都给他们。第二十九,舌头又宽又长。注释:这是因为自己修行十种善业,同时也教化他人。第三十,声音清净如梵音。注释:这是因为不争论别人的短处,不诽谤正确的佛法。第三十一,眼睛像青莲花一样是绀青色。注释:这是因为见到那些怨恨憎恶的人,也能对他们生起欢喜心。第三十二,两眉之间有白毫相。注释:这是因为不隐藏别人的功德,称赞宣扬他们的善行。不过,各种佛经和论典里,这些相的名称和数目可能有所不同。上面是依据《涅槃经》完整列出的。智者大师说:这三十二相,各自的成因虽然不同。但要讨论其根本原因,在于持戒和精进。如果只有精进而不持戒,连人天善道的果报都得不到,何况其他的好相貌呢!所以要知道其中的原因,必须区分“通因”和“别因”。如果讨论“别因”,就像上面所配对的那样,各有各的善行。如果讨论“通因”,那都是由于持戒而来的。现在从“通因”这个角度来彰显持戒的功德,所以说没有差别。上面三句是推究果报的根本原因。“若下”几句,是举出低劣的情况来对比突显殊胜。因为不持戒必定堕落三恶道,所以连人中最卑贱的果报都得不到。
《十住婆沙》。以文廣故,指而不引,今趣撮之。彼〈讚戒品〉云:菩薩如是淨持尸羅,能攝種種功德。又云:是出家人第一所喜樂處,成就諸出家者一切大利等。〈戒報品〉云: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尸羅清淨),若未離欲,作四天下轉輪聖王;得千輻金輪,種種珍寶莊嚴其輞,琉璃為轂,周圓十五里;百種夜叉神所共持護云云。問:如上所引,為歎菩薩戒?為聲聞戒?答:須分二意。若據通論,小不兼大,大必攝小;如《涅槃》、《大集》等。若約別論,互不相攝;今所引者,借大歎小,如《華嚴》、《十住》也。
《十住婆沙》这部经,因为文字太长了,所以只提一下,不全部引用,现在只摘取其中重要的部分。
那部经的〈讚戒品〉里说:菩萨这样清净地持守戒律,就能积累各种功德。
又说:这是出家人最喜欢、最安乐的地方,能让出家人成就一切大利益等等。
〈戒报品〉里说:菩萨修行甚深的般若波罗蜜,戒律清净,如果还没有脱离欲望,就能成为统治四天下的转轮圣王;得到有千根辐条的金轮,用各种珍宝装饰轮圈,用琉璃做轮毂,轮子周围有十五里那么大;有一百种夜叉神共同守护等等。
问:上面引用的这些内容,是赞叹菩萨戒呢?还是赞叹声闻戒?
答:这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说。
如果从普遍的道理来讲,小的戒律不包含大的,但大的戒律一定包含小的;就像《涅槃经》、《大集经》等经典里说的那样。
如果从各自的特点来讲,它们互不包含;现在所引用的内容,是借用赞叹大乘戒来赞叹小乘戒,就像《华严经》、《十住经》里所做的那样。
制教中。观下诸文所叹持戒,大约有三:一者住法,二者自利利他,三者生善灭恶。用此三意寻之可知。
在戒律教导中,观察下面各段文字所赞叹的持戒行为,大致有三方面:第一是安住于佛法,第二是利益自己又利益他人,第三是增长善行、消除恶行。用这三个意思去理解,就能明白了。
《僧祇》五意。初二即住法。建立即现在。久住通未来。三五是自益。四是益他。笃,厚也。
《僧祇律》有五个要点。前两点说的是如何保持戒律。建立指的是当下。长久保持则关系到未来。第三点和第五点是利益自己。第四点是利益他人。笃,就是深厚的意思。
《四分》中,初引持戒五德。上三屬自,第四即他。又一三是生善,二四即滅惡,第五可知。勝諸怨者,即四魔怨,五陰、煩惱、死及天也。又下,引制戒十利。如來隨結一戒,皆云有十種利,今舉初利。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戒疏》云:此三明戒生眾功德。);四未信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此六生別人德,上二生善,下四滅惡。);十令正法久住(此一興建正法行)。
在《四分律》中,首先引用了持戒的五种功德。前三种属于自身利益,第四种属于利益他人。另外,第一种和第三种是增长善法,第二种和第四种是消除恶行,第五种可以推知。所谓“胜过各种怨敌”,指的是四种魔怨:五阴魔、烦恼魔、死魔以及天魔。
接下来,又引述了制定戒律的十种利益。如来每制定一条戒,都会说有十种利益,这里举出第一条利益为例。第二条是让僧众欢喜;第三条是让僧众安乐;第四条是让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第五条是让已生信心的人信心增长;第六条是让难以调伏的人变得调顺;第七条是让有惭愧心的人得到安乐;第八条是断除现在的烦恼;第九条是断除未来的烦恼;第十条是让正法长久住世。
《十诵》。彼明波离别申三问,初问过去佛法,次问未来,三问今佛,竝问几时住世。佛一一别答如文。但今总示,故云乃至等。
《十誦律》記載,優波離另外提出了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關於過去佛的教法,第二個是關於未來佛,第三個是關於現在的佛,同時還問了佛會在世上住多久。佛分別一一作了回答,內容就如經文所說。但現在這裡是總體說明,所以說“乃至”等等。
《了論》解中,初定名。有下,顯益。二中。言清淨者,離染濁故。言正直者,離邪諂故。四中。始從在家,次第引至五種住處。乃至者,略天住(欲界六天)、梵住(色無色天)、聖住(三乘學人)、無餘涅槃(三乘究竟)。五中,初約三乘第論其勝。若下,明凡夫中勝。自非負識高達之士,不肖下流,豈能奉律耶!文中其中此事,皆指毘尼。
在《了论》的解说里,第一部分是确定名称。接下来,说明它的益处。第二部分中,所说的“清净”,是指远离污染和浑浊。所说的“正直”,是指远离邪恶和谄媚。第四部分中,从在家开始,逐步引导到五种安住的境界。乃至,是简略地指天住(欲界的六层天)、梵住(色界和无色界的天)、圣住(声闻、缘觉、菩萨这三乘的修行者)、无余涅槃(三乘修行的最终果位)。第五部分中,首先根据三乘的次第来讨论其殊胜。接下来,说明在凡夫中的殊胜。如果不是见识高超、志向远大的人,而是那些不成器、甘居下流之辈,又怎么能奉持戒律呢!文中所说的这些事,都是指戒律。
《婆论》。三藏对论以彰律胜。二中,一切佛弟子者,通该七众。一切众生,且指三善道。第四缨络,即喻住持。
《婆论》。这部经论通过三藏之间的对比讨论,来彰显戒律的殊胜。其中第二点所说的“一切佛弟子”,是泛指所有七类信徒。而“一切众生”,暂且指的是天、人、阿修罗这三善道。第四点提到的“缨络”,是用来比喻佛法住世的。
《善見》五法,言相交涉。初遵稟教法,二淨僧成眾,三傳受不絕,四行業清淨,五住持久永。所以唯據五人者,能辦受戒等眾法故。所以約五千年者,論問千年已,佛法為都滅耶?答:不都滅。於千年中得三達智(通達三世);復千年中,得愛盡羅漢,無三達智;復千年中,得阿那含;復千年中,得斯陀含;復千年中,得須陀洹,學法五千歲得道;後五千年,學而不得道。萬歲後經書文字滅盡,但現剃頭有袈裟而已。
《善见律》提出了五个法则,它们相互关联、彼此作用。
第一,要遵循并接受佛陀的教导。 第二,僧团要清净,才能成为真正的僧众。 第三,佛法的传承要连续不断。 第四,修行和行为要保持清净。 第五,佛法才能长久住世。
为什么只依据五个人呢?因为至少需要五个人,才能完成像传授戒律这样的僧团集体事务。
为什么说五千年呢?有人问:一千年后,佛法就完全消失了吗? 回答是:不会完全消失。 第一个一千年里,会出现能通晓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阿罗汉。 第二个一千年里,会出现断尽烦恼的阿罗汉,但他们没有通晓三世的能力。 第三个一千年里,会出现证得阿那含果的圣人。 第四个一千年里,会出现证得斯陀含果的圣人。 第五个一千年里,会出现证得须陀洹果的圣人。在这五千年里,人们学习佛法还能证得道果。 而后的五千年,人们虽然学习佛法,但已经无法证得道果了。 一万年之后,佛经的文字会全部消失,只剩下剃了光头、穿着袈裟的出家人形象而已。
《五百问》,初叙阿难怀忧。乃至者,略阿难答云世间无师。佛言下,答有三段,竝指戒即是佛。所以然者,佛有生法二身。法身复二,一理法身,即所证理显;二事法身,即五分德圆。生身有生灭,此二法身,即是常住。故马鸣释于我灭后珍敬木叉云:示现不尽灭,法身常住世间,作究竟度故。是知佛本无身,全是积劫修成功德之聚;还以己德开示群生,故名为戒;当知此戒即是如来,故云若我在世无异此也。苟迷此旨,佛语何通?后学至此,宜切注意。初示亲临。法实不来,高座演说,有同来故。又言下,二显同体,初正示。文中敬念持护,竝同于佛。如下,喻显。饮水杀虫者,合上任运两得之意。智者勿责喻。又如下,三明面对。良以一闻净戒,体用高深,即是如来不漏果德,故云见也。
《五百问》开头讲到阿难很忧愁。乃至,是简略说阿难回答世间没有老师。佛言以下,回答分三段,都指出戒就是佛。为什么这样呢?佛有生身和法身两种身。法身又分两种,一是理法身,就是所证悟的真理显现;二是事法身,就是五分法身的功德圆满。生身有生有灭,这两种法身,却是永恒常在的。所以马鸣解释“于我灭后珍敬木叉”时说:示现没有完全灭尽,法身常住在世间,为了作究竟的度化。由此可知佛本来没有固定的身相,全是长久修行积累功德的聚合;又用自己修成的功德来开示众生,所以称为戒;应当知道这个戒就是如来,所以说“若我在世无异此也”。如果迷失这个宗旨,佛语怎么能够通达?后学的人到这里,应当切实注意。第一段显示亲身来临。法身其实没有来去,但在高座上演说,就如同亲来一样。又言以下,第二段显示同为一体,先是正面指示。文中所说敬念持护,都与佛相同。如下,用比喻来显明。饮水杀虫的比喻,符合上文任运两得的意思。有智慧的人不要苛责比喻。又如下,第三段说明面对面。实在是因为一听到清净戒法,其体用高深,就是如来无漏的果德,所以说“见”啊。
次釋祕勝,《多論》中。又云者,對前文故。初句引問。與彼頗異,彼云契經阿毘曇不以佛在初,獨律誦以佛在初。(謂廣律戒本,竝初標世尊在某處等,經中先云如是我聞,故有是問。)今云初集,未詳聖意。以下是答,初句略答。勝謂高超餘藏,祕謂不使他聞。如下,比釋,上三句明餘藏非勝祕。不擇時處人者,彼云契經中諸弟子說法,有時釋提桓因說,佛言如是,有時化佛說。律下,彰律祕勝。唯佛說者,反上擇人也。彼云一切佛說故。在僧中者,反上擇時處也。彼云若屋中有事不得即結,必當出外。(即擇處也。)若白衣邊有事,必在眾結。(此明不對二眾,即擇時也。)故勝下合有祕字。(舊記妄解,不免委曲。)又下,引二論轉證。(上是小乘經論,下是大乘論。由轉證多論,故在此引。)功德論雙證勝祕。密即祕也。彼云:毘尼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內藏。此戒律藏者亦爾。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今但取意以三句括之。《莊嚴論》單證祕義。彼是偈文;若有智慧者,能堅持禁戒;愚劣不堪任,護持如是戒。(此明白衣根鈍,力所不堪,故不令聞。)
接着解释“秘胜”这个词,出自《多论》。这里说“又云”,是为了承接前面的文字。第一句是引用提问。这和之前的说法有些不同,前面说契经和阿毗昙的诵出,开头不一定先提佛,唯独律的诵出,开头一定先提佛。注释:意思是广律和戒本,开头都先标明“世尊在某个地方”等等,而经的开头先说“如是我闻”,所以才有这个提问。这里说“初集”,不清楚圣人的具体用意。以下是回答,第一句是简要回答。“胜”指的是比其他经藏更高超,“秘”指的是不让其他人听到。下面会作比较解释,上面三句说明其他经藏不具备“胜”和“秘”的特点。“不择时处人”的意思是:前面提到,在契经中,有时是弟子说法,有时是释提桓因说法,佛说“如是”,有时是化佛说法。“律下”这几句,是阐明律的“秘”和“胜”。“唯佛说者”,是针对前面“择人”的反面说明。前面说“一切佛说”。“在僧中者”,是针对前面“择时择处”的反面说明。前面说,如果在屋子里有事,不能马上结集,必须到外面去。注释:这就是选择地点。如果在白衣身边有事,必须在僧众中结集。注释:这说明不对二众(比丘、比丘尼)之外的人,这就是选择时机。所以“故胜”下面应该有个“秘”字。注释:旧有的注解胡乱解释,免不了牵强附会。“又下”是引用两部论来进一步证明。注释:上面引的是小乘经论,下面引的是大乘论。因为是为了进一步证明《多论》,所以在这里引用。《功德论》同时证明了“胜”和“秘”。“密”就是“秘”。它说:毗尼就像国王的秘密宝藏,不是外官所能掌管的,所以叫内藏。这戒律藏也是如此,不是沙弥、清信士、清信女所能听闻见到的,所以叫律藏。这里只是取它的意思,用三句话来概括。《庄严论》单独证明了“秘”的含义。那里是偈文:如果有智慧的人,就能坚持禁戒;愚钝低劣的人,没有能力守护这样的戒。注释:这说明白衣根器愚钝,能力不够,所以不让他们听闻。
违戒中。还约者,但望二教为言。然前唯各辨,此是杂明,则不同也。
在违反戒律的情况里,说到“还约”,只是针对两种教法来说的。不过前面只是分别说明,这里是混杂着讲,所以不一样。
《十誦》五滅法中。彼因長老難提白佛,正法滅後,像法時有幾非法?今但引佛答詞。初妄稱德故;二道俗反故;三乖道行故;四惡黨盛故;五善人弱故。此五滅法,竝因毀戒。云小得心者,心即是定,如五停四念也。此謂未證謂證,惑眾駭世。今時即佛,事亦同之。第二。《業疏》云:俗人無法,但專信奉,故得生天。出家有法,為世福田;乃反毀犯,妄受信施,開諸惡門,令多眾生習學放逸,故入獄也。又《阿難七夢經》中。夢出家人轉在不淨坑中,在家白衣登頭而出。佛告阿難,當來比丘嫉妬相殺,死入地獄;白衣精進,死生天上。三。如訖栗枳王夢一大象閉在室中,唯有小窓;象於室內出得大身,猶閡小尾。表釋迦弟子,捨世業出家,如擲身出;貪著名利,如閡小尾。四。如王夢眾多獼猴,以水灌一疥癩獼猴頂,立之為王。表佛弟子立破戒人為主。五中。乃至者,略凡夫持戒賢聖學人等。《法滅盡經》云:佛告阿難:吾涅槃後,五濁惡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乃至菩薩辟支羅漢精進修德等眾,魔比丘咸共憎嫉,擯出,不令得住。(上竝《古記》所引,在文雖繁,甚資心行,故依錄之。況是今時目覩之事,知佛懸鑒,可自策勤。)
《十诵律》的五种衰败法中,那位名叫难提的长老问佛陀:正法消失之后,在像法时期会有哪些错误的现象?这里只引用佛陀的回答。第一,是因为有人虚假地夸耀自己的功德;第二,是因为出家与在家的关系颠倒错乱;第三,是因为行为违背了修行的正道;第四,是因为恶人结成团伙,势力强盛;第五,是因为善良的人力量薄弱。这五种导致佛法衰败的现象,都是因为破坏了戒律。说到“稍微得到一点定力”,这里的心就是指禅定,比如五停心观、四念处这些修行方法。这是指还没有真正证悟却说自己已经证悟,迷惑大众,惊扰世间。现在这个时代就有这样的人,事情也和那时一样。
第二,《业疏》说:在家人没有出家人的戒法,只要专心信奉佛法,就能因此往生天界。出家人有戒法,是世间的福田;却反而破坏戒律,胡乱接受信众的布施,这就打开了各种恶行的大门,让许多众生学着放纵自己,所以会堕入地狱。另外,在《阿难七梦经》中,阿难梦见出家人反而掉进了肮脏的粪坑里,而在家的白衣居士却从他们头上走了出去。佛陀告诉阿难:未来的比丘会互相嫉妒、残杀,死后会下地狱;而在家人精进修行,死后会生到天界。
第三,就像讫栗枳王梦见一头大象被关在屋子里,只有一个小窗户;大象在屋里想出去,身子大部分都出去了,却被一条小小的尾巴卡住。这表示释迦牟尼的弟子,虽然舍弃世俗事务出家了,就像把身体扔出去一样;但他们仍然贪图名声和利益,就像被小小的尾巴卡住一样。
第四,就像国王梦见很多猴子,用水浇在一只长满疥疮的猕猴头顶,立它做了猴王。这表示佛弟子们推举破戒的人作为他们的首领。
第五,“乃至”这个词,是省略了凡夫持戒者、贤圣、有学人等。《法灭尽经》说:佛陀告诉阿难:我涅槃之后,在这五浊恶世,魔道会兴盛起来。魔会伪装成出家人,破坏扰乱我的佛法。乃至那些菩萨、辟支佛、阿罗汉等精进修持德行的人众,那些魔变成的比丘都会憎恨嫉妒他们,把他们排挤驱逐出去,不让他们安住。
(以上都是《古记》中所引用的内容,文字虽然繁多,但非常有助于我们内心的修行,所以依照原文记录下来。何况这些都是我们现在亲眼见到的事情,知道佛陀早已预见到,可以借此鞭策自己精进努力。)
五怖畏者,佛告波离文也。前四妄摄眷属过,后一懈怠过。初云不修身戒心慧者,此句贯下读之;一往以分,戒属身口,慧是心观。或可心即是定,备举三学。此明自行既阙,必无利他故。三相,文中自列。溉水亦是损地。竝须净语。既迷戒相,直使作之,是为灭法。
佛告诉波离,有五种让人害怕的情况。前四种是因为错误地聚集眷属而犯的过错,最后一种是因为懈怠而犯的过错。
第一句说“不修身、戒、心、慧”,这句话要连着往下读,统领后面的内容。粗略地分一下:“戒”属于身体和言语的行为,“慧”是心的观照。或者也可以说“心”就是定力,这里把戒、定、慧三学都列举出来了。这说明如果自己的修行都欠缺,那肯定没法利益他人。
文中所说的“三相”,在文章里自己会列出来。“溉水”也是会损害土地的。这些都需要用清净的语言来说明。
既然对戒律的样相都迷惑不清,还直接让人去做,这就是在毁灭佛法。
《四分》。五种灭法,即〈增一〉文。学者深思,弥须弘护。初慢学误他,二居上作恶,三能教悭法,四所教愚钝,五彼此鬪诤。倣谓相效。持法即经,摩夷即论。
《四分律》里提到五种会让佛法衰败的情况,这些内容在《增一阿含经》里也有记载。学习佛法的人要仔细思考,更需要大力维护佛法,防止这些情况发生。
这五种情况是: 第一,自己傲慢、不好好学,还误导别人; 第二,身居高位却做坏事; 第三,能教导别人却吝啬,不肯传授佛法; 第四,所教导的人愚笨迟钝,难以领悟; 第五,彼此之间争斗吵闹。
“倣”是互相模仿、效仿的意思。 “持法”指的是佛经,“摩夷”指的是论典。
《十诵》中。佛制比丘,五夏已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辨比丘事,然后乃可学习经论。今越次而学,行既失序,入道无由;大圣呵责,终非徒尔。又彼律云:佛见诸比丘不学毘尼,遂赞叹毘尼,面前赞叹波离持律第一。后诸上座长老比丘,从波离学律也。今时才沾戒品,便乃听教参禅。为僧行仪,一无所晓。况复轻陵戒检,毁呰毘尼。贬学律为小乘,忽持戒为执相。于是荒迷尘俗,肆恣凶顽。嗜杯脔自谓通方,行婬怒言称达道。未穷圣旨,错解真乘。且戒必可轻,汝何登坛而受?律必可毁,汝何削发染衣?是则轻戒全是自轻,毁律还成自毁。妄情易习,正道难闻。拔俗超群,万中无一。请详圣训,能无从乎!
《十誦律》中记载,佛陀规定比丘,在受戒后的前五年,要专心学习戒律。只有明白了哪些是持戒、哪些是犯戒,能分辨比丘该做和不该做的事,然后才可以去学习经论。现在的人不按这个次序,跳级去学,修行既然乱了次序,也就没有门路真正进入佛道;大圣佛陀之所以呵斥责备,绝不是没有道理的。另外,那部律典里还说:佛陀看到许多比丘不学习戒律,于是就赞叹戒律的重要,并且当众赞叹优波离尊者持戒第一。后来,那些德高望重的长老比丘,都跟随优波离学习戒律。如今的人,刚刚沾到一点戒法的边,就立刻去听教理、参禅。作为一个出家人的行为规范,他们完全不懂。更何况还轻视、冒犯戒律的约束,毁谤、讥讽戒律。贬低学律是小乘,忽视持戒是执着于形式。于是就在世俗的迷乱中荒废,放纵自己,凶恶顽劣。贪爱酒肉还自以为是通融无碍,做淫怒之事还声称是通达大道。没有真正理解佛陀的教义,错误地理解真正的佛法。再说,如果戒律真的可以轻视,你为什么还要登坛受戒?如果律法真的可以毁弃,你为什么还要剃发出家、披上僧衣?所以,轻视戒律完全是在轻视自己,毁谤律法最终还是毁谤自己。虚妄的习气容易沾染,正道却难以听闻。能够超脱世俗、出类拔萃的人,一万个里面也找不到一个。请仔细思量佛陀的教诲,能不
《杂含》,出第三十卷。初四句明自不学。彼文初下有始字,谓从初不学也。见下二句,明不喜他学。我下显非,上句明佛不赞。谓纵有余善,不可称之。何下,示不赞之意。三涂幽暗,历劫莫返,故云长夜。
《杂阿含经》,出自第三十卷。开头四句说明自己不肯学习。那一段文字开头有个“始”字,意思是说从一开始就不肯学。后面两句说明不喜欢别人学习。“我”字下面显示否定,上面那句说明佛不称赞。意思是就算有其他善行,也不值得称赞。为什么这样呢?下面说明不称赞的理由。三恶道黑暗无光,经历无数劫难也无法回头,所以说“长夜”。
明衰恶中,《中含》。五衰,上四现相,下句生报。四中,上二明失利,由福薄故。三不敬者,由德尠故。四恶名者,由行秽故。耗,谓损减。
《中阿含经》里讲到五种衰败的恶相。上面四句说的是现世就能看到的报应,最后一句说的是来生的果报。这四种现世报应里,前两种说的是失去利益,这是因为福报太薄了。第三种是没人尊敬,这是因为德行不够。第四种是名声败坏,这是因为行为不检点。耗,就是减少、亏损的意思。
《涅槃》,出第五〈如来性品〉。彼明或人作如是说,故斥之耳。八不净名相,如畜宝中。如何下,是佛诃辞。以诬佛谤法,合得现报故。卷字上呼,谓曲转也。下句指广,彼云:若有说言,佛大慈故怜愍众生,皆听畜者;如是经律,悉是魔说。
《涅槃经》出自第五卷《如来性品》。那里提到有人这样主张,所以予以驳斥。八种不净物的名称和含义,在“畜宝”部分有说明。从“如何”往下,是佛陀的斥责之辞。因为诬蔑佛陀、诽谤佛法,应当得到现世报应。“卷”字读上声,意思是弯曲转变。下面一句指内容详细,那里说:如果有人声称,佛陀出于大慈悲心怜悯众生,所以允许蓄积财物;这样的经律,都是魔王的邪说。
《摩耶經》。彼因摩耶夫人問阿難法幾時滅?阿難次第明千五百年事,並從佛聞。彼云:始從結集,終至七百年龍樹出世,滅邪見幢,然正法炬。(非今正意,故鈔不引。)初二句八百歲事。奴下二句,九百歲事。不下一句,一千歲事。毀下,千一百歲事(又此年諸比丘如俗行媒嫁事)千二百歲中,比丘及尼作非梵行;若有子息,男為比丘,女為比丘尼(鈔略此年)。袈裟下,千三百歲事。(今時袈裟多從紫染,豈唯條白,法滅之驗矣。)貪下,千四百歲事。千五百歲,俱睒彌國三藏,與羅漢弟子互殺;惡魔外道,競破塔寺,殺害比丘;一切經藏,阿耨達龍王悉持入海,於是佛法滅盡。(此據拘睒彌一國為言。或有處說五千年,或正像各千年,末法萬年等;或六萬年七萬年等。並眾生業緣所見異耳。)
《摩耶经》里讲到,摩耶夫人问阿难尊者:“佛法会在什么时候消失?”阿难就按照顺序,说明了之后一千五百年里会发生的事,这些都是他从佛陀那里听来的。经中说:从第一次结集经典开始,到七百年后龙树菩萨出世,他破除了错误的见解,树立起正法的火炬。注释:这部分不是现在要讨论的重点,所以抄录时就不引用了。开头两句说的是八百年左右的事。“奴”字以下两句,是九百年左右的事。“不”字以下一句,是一千年左右的事。“毁”字以下,是一千一百年左右的事。注释:又说在这一年,有些比丘像世俗人一样做起了说媒嫁娶的事。在一千二百年左右,会有比丘和比丘尼做出不符合出家人清净戒律的行为;如果他们有了孩子,男孩会成为比丘,女孩会成为比丘尼。注释:抄录时省略了这年的具体描述。“袈裟”以下,说的是一千三百年左右的事。注释:现在很多袈裟都用紫色染料来染,哪里仅仅是条纹变白呢,这已经是佛法衰微的迹象了。“贪”字以下,是一千四百年左右的事。到了一千五百年,俱睒弥国的一位三藏法师,会和一位阿罗汉的弟子互相杀害;恶魔和外道会争相破坏佛塔寺庙,杀害比丘;所有的佛经典籍,都会被阿耨达龙王全部带入大海之中,到这时,佛法就完全消失了。注释:这是根据俱睒弥这一个国家的情况来说的。也有其他地方的说法,认为佛法会住世五千年,或者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一万年等等;还有说六万年、七万年的。这些都是因为众生的业力和因缘不同,所看到的情况也不同罢了。
《智论》,破戒文中为五,初以五喻显其恶相。罗刹,梵语,此云速疾鬼。虽下,二明形滥体乖。若下,三因中示果。又下,四自惧恶报。上二句惧现报,下句畏来报。此据智人。往往盲愚,死而无悔。如是下,五结劝。
《大智度论》在讲破戒的部分,分成五点来说明。第一,用五个比喻来显示破戒的丑恶样子。
罗刹是梵语,翻译成中文就是“速疾鬼”。
“虽下”这一段,是第二点,说明破戒的人外表好像修行人,但实际行为已经违背了戒律。
“若下”这一段,是第三点,是在说明现在的行为(因)会导致未来的恶果(果)。
“又下”这一段,是第四点,是破戒者自己害怕恶报。上面两句是害怕现世就遭报应,下面一句是害怕来世的报应。这是指那些有智慧、能明白道理的人。
但世上常常有盲目愚痴的人,到死都不后悔。
“如是下”这一段,是第五点,总结并劝诫大家。
問中,彼論前云:若於罪不罪不可得故,是時名為尸羅波羅蜜。後即問曰:若人捨惡行善,是為持戒,云何言罪不罪不可得?今鈔倒之,意使易解。答中。但引罪不可得。彼續云:罪無故,不罪亦不可得。若肉眼下二句,疑引別文,尋之未獲。彼又云:復次眾生不可得故,殺罪亦不可得;罪不可得故,戒亦不可得。何以故?以有殺罪故則有戒;若無殺罪,則亦無戒。(若體此意,方名持戒清淨。不爾,止是世福。學者聞此,豈不疑之。)
在这段问答里,那部论前面说:如果对于罪过和非罪过都认为不可得,这时候才叫做持戒波罗蜜。后面接着问:如果人舍弃恶行、奉行善行,这就是持戒,为什么又说罪过和非罪过都不可得呢?现在《钞》把顺序倒过来,是为了让人容易理解。回答的部分,只引用了“罪过不可得”。那部论后面接着说:罪过既然没有,非罪过也就不可得。至于“若肉眼”以下两句,怀疑是引用了别的经文,查找后没有找到。那部论又说:再者,因为众生不可得,所以杀生的罪过也不可得;因为罪过不可得,所以戒律也不可得。为什么呢?因为有杀生的罪过,才有戒律;如果没有杀生的罪过,也就没有戒律。(如果能体会这个道理,才称得上是持戒清净。否则,就只是世间有漏的福报罢了。学佛的人听到这个,难道不会产生疑惑吗?)
斥非中。非己所有,故云诵语。此名得实,宜须内省。今习律者,多用此语,指斥他宗;不知己学亦诵语耳。何以然耶?汝虽学律,律行安有?故知末世大小两宗,皆是学语,良可悲夫!疏字平呼。文见十四,而指十五。彼此藏经分卷有异,非是笔误。
批评别人不对,其实自己也不对。因为那些道理不是你自己真正拥有的,所以只能算是背诵别人的话。这叫做“得实”,应该要好好反省自己。现在学习戒律的人,经常用这种话去指责别的宗派;却不知道自己的学问也只是背诵别人的话罢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你虽然学了戒律,但戒律的行为你做到了多少?所以要知道,末法时期无论大乘小乘,都只是在学别人说话,实在可悲啊!“疏”这个字要读平声。这段文字在第十四卷,但指的是第十五卷的内容。这是因为不同版本的藏经分卷有差异,不是笔误。
《四分》。五过,亦出〈增一〉,即现当两损。自害者,丧失世出世善故。临终悔者,苦逼神昏,业状竞现;自知前往,必非善处;死时恐惧,于兹验矣。
《四分律》里讲了五种过失,这些在《增一阿含经》里也提到过,就是现世和来世都会受到损害。所谓“自害”,是指丧失了世间和出世间的善根。临终时后悔的人,是因为痛苦逼迫、心神昏乱,生前造作的种种业相竞相现前;自己知道死后要去的地方,肯定不是好去处;死的时候那种恐惧,从这里就能验证了。
不學滅法中,《十誦》十法。彼列五法中,以同義類,故合明之。文略二種。有比丘下,明初五法。上四句即第一法,無欲謂心不希望,但性昏愚不可教耳。又下一句即第二法,彼云:亦不能令他解了。不能下二句,即第三法。乃至者,略第四,彼云: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鬪諍相言也。不樂下,即第五。上四教授非法,下一戀著喧潰。四中,初是所教,二通能所,三四屬能教。又不隨下,即次五法。初句即第一。下略第二,彼云:不隨忍法,隨不忍法(隨情嗔怒)。不敬下,是第三法。謂見上乖儀,輒生輕傲。令後下,即第四,彼云:因上座不以法教授故。致令下,是第五。彼云:因上座命終故。上三局所教,下二通能所。好作下,即五怖畏文。彼云:一不修身戒心智,無欲鈍根。二與尼相近,捨戒還俗。三如來所說甚深修多羅等,無憐愍愛樂心。好作等如鈔。四為衣食故,捨練若入聚落。五為衣食故,多所求覓擾亂。(五皆云怖畏者,正法將滅故。鈔引第三下半。)
不学习佛法中的灭法部分,《十诵律》里讲了十种情况。这里把它们分成五类来一起说明,因为意思相近。原文省略了两种。
从“有比丘”开始,说明前五种情况。前面四句就是第一种情况,“无欲”是指心里没有追求,只是天性愚钝没法教导。接下来一句是第二种情况,律文说:也不能让别人理解佛法。“不能”后面的两句是第三种情况。“乃至”这个词,省略了第四种情况,律文说:有人说法时,不能按照佛法教导,反而争吵指责。“不乐”后面,是第五种情况。前面四种是教导方法不对,最后一种是贪恋喧闹混乱的环境。这四种里,第一种是教导的对象有问题,第二种涉及教导者和被教导者,第三、四种是教导者有问题。
从“不随”开始,是接下来的五种情况。第一句就是第一种。后面省略了第二种,律文说:不遵循忍让的法则,反而随顺不能忍让的心。(随着情绪发怒)。“不敬”后面,是第三种情况。意思是看到上面的人行为不合规矩,就产生轻视傲慢。“令后”后面,是第四种情况,律文说:因为上座不用佛法教导的缘故。“致令”后面,是第五种情况。律文说:因为上座去世的缘故。前面三种主要针对被教导者,后面两种涉及教导者和被教导者。
从“好作”开始,是五种令人担忧的情况。律文说:一、不修养身心、持戒、培养心智,没有追求,根器愚钝。二、与比丘尼过分接近,导致舍弃戒律还俗。三、对如来所说的深奥经典,没有珍惜喜爱的心。“好作”等如《行事钞》所说。四、为了衣服食物,离开安静的修行地进入村落。五、为了衣服食物,四处求索,扰乱他人。(这五种都说是令人担忧的,是因为正法将要衰灭的缘故。《行事钞》引用了第三种情况的后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