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中
大宋真定府龙兴寺比丘 守千 集
疏:戒即受学净戒三业。
戒就是接受并学习清净的戒律,管好自己的身体、语言和思想这三方面的行为。
注:依瑜伽论第四十中,戒亦九门,此即第一自性门也,通受及学三业为性。
疏凡修淨戒(至)敬念無犯。
修净戒的人,要怀着恭敬心守护戒律,心中常想着不犯戒。
注:此标四义:一、从他正受,二、自净意受,三、犯已还净,四、敬念,无犯。初二是受,后二约持。
注意:这里说的是四种道理:第一,从别人那里正确接受戒律;第二,自己心里清净地遵守戒律;第三,犯了戒之后又重新变得清净;第四,怀着恭敬心记住戒律,不会犯戒。前两种说的是接受戒律,后两种说的是遵守戒律。
疏正受有犯(至)能還速出。
注:此下料拣,有其二门:一、自、他耻门,或云离恶作门;二、犯、不犯门。初中有二:初二别顾自、他;后二由前离恶五句,初段三句,后段四句,后门易为寻之。
疏即妙無量(至)勝利淨戒。
那段注解说的是:最高深、最不可思议的智慧奥义,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功德和清净戒律。
注:此即结叹,文有四义:一、妙善净戒,二、无量净戒,三、饶益净戒,四、能获大果胜利净戒。
**注:** 这部分的结尾总结感叹,在经文中有四种内容:一、极其善巧并清净的戒律;二、广大无边的清净戒律;三、对众生有利益的清净戒律;四、能获得极大好处和殊胜结果的清净戒律。
疏:在家、出家,俱修三种。
在家修行的人和出家修行的人,都要修这三种内容。
注:此一切戒标通二部,律仪七众随应受故。
这条戒,是同时适用于出家和在家两类修行人的。因为戒律中规定的七类弟子,都在各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接受并持守它。
疏一律儀戒(至)所受律儀。
维护戒律规矩(严格遵守所受的戒律规范)
注:除此七众,名为处中,不入法律仪戒中故。其不律仪,约为活命。不为活命,即入处中。合此七众,随其所受期愿,何时至尽,未来命终不舍。
疏住出家者(至)如棄草穢。
注前略明体下,辨持相。论有十义,此第一也。论云:不顾过,直约出家已,望前所舍。
疏:不希天欲,况余财位。
注:此第二义,不求未来,其余财位,亦目未来。
疏:尚厌胜果,况卑贱事。
注:此第三义,不着现在。言胜果者,即尊贵人利养恭敬。
疏:勤更修余,非戒为足。
注:此第四義,寂靜無足。此中不引寂靜之文。論云:常樂遠離,若獨靜處,若在眾中,於一切時,心專遠離,寂靜而住,不唯於是尸羅而生喜足(云云)。
疏離惡言念(至)正理言念。
注:此第五义,涤邪言思,渐令皈正。
疏聞難行事(至)念已勤修。
注:此第六義,不自輕蔑。警字傳差,論云:心無驚懼,亦不怯劣。恕字亦差,宜為念字,論云:唯作是念,彼既是人(云云)。
疏不伺他非(至)悲心攝受。
注:此第七义,性能柔和,由柔和故,自察忍他。
疏:害触无恚,勿行诃摈。
注:此第八义,堪能忍苦,无返诃责。
疏:有过悔除,誓更勿犯。
注:此第九义,五不放逸:一、前际俱行,二、后际俱行,三、中际俱行,四、先时所作,五、俱时随行。前三于彼已犯中悔,后二预防,令无所犯。前三、后二配此二句,如何后际说言已犯?答:如欲来日作煞生,虽加行心,亦名为犯。后二如何?答:具如论释。今略其意:先令已后所作无犯,名先时所作,此是初发如是之心;俱时随行,即随此后如是而行。
疏少欲喜足(至)諸邪命法。
注:此第十义,轨则净命。文有四节:由少欲故,忍、苦、寂静,并是轨则。净命如文。论前更有覆善露恶。
疏二、攝善法戒(至)所集善法。
注:此且約持及以別體,故唯說言受律儀後。此略辨體有總有別,此是總也。上箇為字,宜從謂字。論云: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後(云云)。
疏:依戒独处,起闻、思、修。
注:此下别解有其三门,此文是依三慧解也。
疏尊所敬事(至)精勤護戒。
注:此第二门,依三业解八句九义。发愿、供养是二义故,余各一句。初之二义,敬田、悲田,伦判唯身。今捡论文,初有问讯,可通身、语,或正要身。次二说赞,唯是语业。随喜是意,回向、发愿通语与意。伦判通三,是约所施通三业也。供养、情进,二通三业。
疏飲食知量(至)親依善友。
注:此第三门,依九善解,此但有四,无有前三,正念、正知、正行,及无后二,不犯能悔。寤寐。传差论云:悎寤。
疏勿顧身財(至)住十度中。
注:上文是引畏辨体中,此是后文广辨持相。捡论具有十度渐次,此中亦具初句施度,次之二句合明次四,于犯戒中、于恚害中、于懈怠中、于定味中皆不忍受,次下二句是后五度开慧为也,乃至超二。论云:又于五处如实了知:一、因,二、果,三、因果倒,四、因果无倒,五、舍善法障。配后五度,随增可悉。旧科云何折为两下?
疏:三、饶益有情戒。
注:前文略中有十一相,论云:当知此戒略有十一:一、作善助伴,二、说诸义利,三、知恩报恩,四、救诸怖畏,五、开解愁忧,六、救诸匮乏,七、如法御众,八、善随他转,九、示善令学,十、悲心诃摈,十一、示现恶趣。广亦十一下,共。是引广辨持中。
疏於諸有情(至)解他勝蔑。
注:后文广持,具广十一,今此第一作助伴也。助伴有二:一者、事业助伴;二者、救苦助伴。病者下是也。于中有三:一、救疾病苦;二、救根缺苦;三、救烦恼苦。于根缺中有其五种:一、眼;二、耳。㧑字,呼及切,说文:裂也,又手指也。今取指义。三、舌。论云:手代言者,晓以想像。是晓谕彼,只令想像,不须言也。四、意。论云:迷方路者,示以隅途。五、身。身中有二:一、阙力;二、阙支。此文不次。其愚之下,烦恼有三。论更有多解:他胜蔑者,他胜所陵,解令不忧。或为意根,有科。此下都为四摄:上为同事,下为爱语。守恩之下,至教诫、教授,是其布施,后为利行。
疏勸斷慳惡(至)盡結離苦。
注:此是第二说于义利。此中有六,悭恶为二,尽结离苦亦二义故。
疏守恩思報(至)等增非劣。
注:此第三义,知恩、报恩。初句知恩欲报,余文正报。于中六相:一、见赞,二、欢慰,三、说实,四、言笑,五、令坐,六、非劣。随先蒙恩,今翻答彼,或过,或等,无有劣先。有以此下,五、为布施,此即报恩。次二无畏:一、财,二、法。如次,可思。
疏:怖者,救护。
注:此第四义,救诸怖畏。
疏:忧者,开解。
注:此第五义,开解愁忧。
疏:常备资财,随求即与。
注:此第六义,救诸匮乏。
疏初為依御(至)教授教誡。
注:此第七义,如法御众,先依后济。后中有二:初摄受,后教之。初中有二:初依旧有无,有即便给,无即转求;后约现所得,现得同用,自无隐贵,藏隐枉费。
疏:除无利行,余随他转。
注此第八义善随他转,昔科注错。论中有二:初总明二种共住同行,此二句是;有以此下为其利行。
疏:非诃违犯,终不恼他。
注:论别有七:一、生苦乐;二、知忿心;三、依谈论,此无上三;四、无触恼,即此文是。除为治罚,终不触恼。
疏亦不輕誚(至)不自貢高。
注:此第五义顺护他短。此中有二:初不轻侮,后不现胜。下亦轻上,故二义别。
疏不極親近(至)親近於彼。
注:此第六义,亲不亲近。于中三义,如文可知。
疏不毀他愛(至)不乖先諾。
注:此第七义顺他爱憎,于中有二:先人、后物。人中又二:初顺他望他,如文可知。后顺他望自,彼人与我虽非情契,亦不成实说与令知,是恐远离欲渐化也。后二句物,先他未许不数往求,后自许他必应先期,后二顺他之所爱也。十一义中上辨八义,九赞叹相、十调伏相、十一神通相,文广如论。
疏:是名无量大功德藏。
注:此结三聚。上明所学三种戒藏,有略有广;已下是辨依戒受持。昔科宁五:
疏若諸菩薩(至)發弘願已。
注:下解菩萨依戒受学。初从他正受,后自净意受。初从正受资方便中,素疏科文以为七段:一、标举起愿,二、礼足请师,三、供佛及僧,四、起殷净意,五、谦下致敬,六、蹲跪请师,七、专念默然。此当第一,标举起愿。伦疏科为两段:方便、正受。方便有三:资远方便,资近方便。今无第三,只有二文:初远方便发愿,次乞戒,后供养念德。此当发愿。论云:若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学三种戒藏勤修学者,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弘愿已。释曰:上节标举受戒之人,不过二分,当此疏之初句;下节发愿,当此疏之二句。问:菩萨戒等,说通诸天,唯无地狱及无色天,何唯尔耶?答:此且约人,或随所应,在家品摄。问:十八梵天,岂皆受戒有五净居,不发大心定姓者故?答:伦引般若非五净居,更有十八。初禅有四:一、梵天,二、大梵天,三、梵辅天,四、梵接天。二禅亦四:一、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光音天,四、光天。三禅亦四:一、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遍净天,四、净天。四禅六天:一、福生天,二、福寿天,三、广果天,四、清净天,五自在天。六大自在天。问:何故不同?答:常说十八,随小乘也。问:禅各三品,何有四天?答:有菩萨人,非随旧业,故别为一,总天是也。其第四禅凡三,如前。其菩萨有定姓人,后之三地决定生彼,复为三天,故有六天。更检问之。问:其发愿文何不具陈?复是何相?答:于发心品已具说之,故此不言于受戒人到来受戒,决已发心,故云已也。非指文已,是指其人已发心也。即菩提心亦名为愿,但宽于愿,勿更异寻。出体会违,如前已说。
疏欲勤修學(至)如法請受。
注:此当第二、礼足请师,次乞戒。论云:当审访求同发菩萨,已发大愿,有智有力,于语表义,能授能开,于如是等功德具足胜菩萨所,先礼双是。如是请言:我今欲于善男子所,或长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萨净戒,愿须臾顷不辞劳倦,哀愍听授。释曰:上节择师,当此初二句;下节陈请,当此后句。言同法者,同其轨也。同见、同行等,并名为同。今取戒同。问:既言菩萨,何用此言?答:有十善等,亦名菩萨,非三聚故。此释三聚同法师也。智即聪慧,力即具信,瑜伽择师,慧、信二故。又彼亦择六度无蔽,依行六度,亦是有力。又即下文能开授等,便是有力。下文只言智、力二故,宜取后解。度无蔽等,在下等中。言语表义者,语所诠表,名语表义,不唯受人语表业也,乃至十发趣等,要能开故。问:谁堪为师?答:随受戒人语所诠表,量其浅深。能者,得也。伦叙、景师合云身、语二作者,非也。授者,与也。付之令行,开即开示,说之令知,亦非唯戒。羯磨之中有学处故,学法、能学并要知故。已上择师。于如是下,正陈请仪。言先礼者,请之前也,仍是人事之常仪故,才见须礼。今之作法,唯为立仪,非也。别行羯磨亦有膝轮具地之语,在此之下,方为动发。或此文中先礼之下,亦是动发。前解理胜,此处熏依,有俱时故。其此辞句大同比丘之者,必须上品发无表故,但要初念正因等起熏戒依故。有说三番各说正因,非也,但说动发之初念故。虽有三番,但为圆满助成初念,非后二番才发动故。有说论无三番之言,今谓别行羯磨有文须要三番,彼文少别。大德忆念!我如是名于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萨净戒,唯愿须臾不辞劳倦,哀愍听授。第二、第三亦如是说。问:初唯身业或语者,宁立十支?答:互立无失。不尔,病者应不得戒。又立分限在于祈愿,非熏时故。又非缺支,受时亦缺,不应缺支具三业故。次下请辞一句告师,师有三名,随体言之。善男子!名甚宽,须思。次句正乞,次二句祷,后一句劝。乞下受字只是受字,末后受字合此授字,云听我请、授我戒故。此请或在山林树下,非佛像前,未正授故。有准此理,未为戒依,非也。授时要凭,非薰依故。不同再请,要付授故。何以凭此?又准此文,此中正是动发之初熏戒所依。不尔,何缘不列后文蹲跪请师?问:设尔,何违?答:明知彼是再覆前请,意不殊前,故不别列,或合前举。问:何须再覆?答:前请未在戒坛之所,供佛等已至佛像前,临受再请方令正授。不同声闻一坛集众,随乞便授,不须再请。思之!思之!
疏時彼菩薩(至)專念長養。
注:准乞戒已,其羯磨师或教授师略教示也。别行羯磨生殷净心。次下有此文云:若诸菩萨欲授菩萨二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理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受菩萨戒。非唯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以受戒法,如应正授。若依素疏:此当七中第四、第七。若依伦判,当近方便。伦判随其所有已下,为资近方便故。前有供养,伦不为段;殷净谦下,势连于后。故只四文资方便也。今准赞意,自彼供养至殷重心,相连一意,于供养处生净心也。别行文段是尔。恐义不明,今具引之。论云:既作如是无倒请已,偏袒右肩,恭敬供养十方三世诸佛世尊,已入大地,得大智慧,得大神力诸菩萨众,现前专念彼诸功德,随其所有功德因力,生殷净心,或少净心。释曰:现前已上是素第三供佛及僧,现前已下是素第四生殷净心。此准文势,是连于上。上言功德,次言随故。又于别行羯磨之中无此随其所有因力两句。如何别段?故是相连一段之文。所言少者,非为戒依,通下品故。又境有二,可生二心。别行羯磨无此一句。次下论云:有智有力胜菩萨所,谦下恭敬,膝轮据地,或蹲、跪、坐,对佛像前作如是请:唯愿大德,或言长老,或善男子哀愍,授我菩萨净戒!释曰:此当素疏第五、第六。今观文理,勿为四段。前节但是标威仪故,令如是请,何别为段?谦下即是自卑之理。身谦屈躬,语谦藏德,意谦离慢。如是恭敬,再陈请也。昔来相传,前请在初,未见曾许立而为法。此既见许,恐将不成,遂更谦下。或双轮据地,或一蹲一跪,非立请也。此二义,量人临时便宜即设。今观文意,但云先礼双足,如是请言,不言立等别行羯磨。更有三句:偏袒右肩,膝轮据地,合掌恭敬,如是请言,别行羯磨。前、后同无蹲、跪、坐言。详此前、后,仪可同矣。或后无立三名,逆次思之。何为此个受字、授字用?何可以思之?今此赞文无此一段,或亦在前如法请摄。说其二请,只无供养。又或供养,又或供养,本要净心,无杂染间。既为一段供养净心,故不具言。何须如此?答:外求加护,内无悔故,无染间故。又次论云:如是请已,专念一境,长养净心,我今不久当得无尽无量无上大功德藏。即随思惟如是事义,默然而住。释曰:素为第七、专念默然。伦只都为资方便,当赞专念长养一句别为一段。准赞判论,以为五段,多伦一段,仍更少别。伦以供养、念德为一,殷、净属后。近方便中,赞合供养乃至殷、净都为一故。恐义不明,更列幽赞所为五段:一、标机发愿,二、择师请乞,三、供养净心,四、谦下请付,五、专念待授。配论,可知。赞前一节,谈其两段,或谈三段;后之一节但说二段,如前已解。
疏:为正开授。
注:此之一句,略举师法。开即随机解说,授即正付其戒,亦有方便及以正授。论云:尔时有智有力菩萨,于彼能行正行菩萨,以无乱心,若坐若立。释曰:坐、立二仪,随像如何,不得像立而自坐也。又量师体,如何为便?受者准此。论云:而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听,或法弟听。释曰:此惊䇿也。不言女众,或义得名,或略故也。论云:汝是菩萨不?应答言:是。发菩提愿未?应答言:已发。释曰:已上并是师方便也。此之二问:初问种姓,便名菩萨。未受戒者,必自知故,不知者非。或先验讫,故令答是。后问发愿,未发不堪。若答未发,便须令发。或不与授,故须答是,不尔即非。准此发愿,不唯受时。若只受时,不须问故。论云:自此已后,应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或法弟。欲于我所,受诸菩萨一切学处,受诸菩萨一切净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如是学处,如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具,未来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具。于是学处,于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不?答言:能受。释曰:此为正授。根本得戒,羯磨难思,相传办事,以得其名。文多不解,今略指陈。初呼其受名,次牒欲正授,后指例问答。示与三世诸菩萨者,令如是受。其具及学有差别者,受而具已,方学之也。如瑜伽文,学处境宽,具即戒体,如是于是,名别义同。又学约境,故置于字;具直指体,故云如是。具中现在,置普于十方之言。余句无者,余方不现,故偏言处,以过、未二世同不现故。学处既次,故更不言。于自受中,具、学皆言普于十方,是相均也。或相影照,更思问能。上第一番仍未增长。论云:能授菩萨,第二、第三亦如是说;能受菩萨,第二、第三亦如是答。释曰:此后二番至第三番境,戒用备增,方成无表。有所增长,无所知故,非沈种子此名也。前乞戒中,已后满前,但取初念;今此羯磨,已前成后,直至后增。次下藏本及镇府本更有六句。论云:能受菩萨作如是问,乃至第三授净戒已,能授菩萨作如是答。释曰:此文疑𠝶,检检余本。或问能者,又或已前别答了第三番,后更三问答。已前并是根本正授,授前方便。已下论文,授后请证,供养而退。论云:乃至第三授净戒已,能授菩萨不起于坐。能授菩萨对佛像前,普于十方现住诸佛及诸菩萨,恭敬供养,顶礼双足,作如是白:某名菩萨,今已于我某菩萨所,乃至三说受菩萨戒。我某菩萨,已为某名菩萨作证。唯愿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第一真圣,于现不现一切时处,一切有情,皆现觉者,于此某名受戒菩萨,亦为作证。第二、第三,亦如是说。释曰:已上即是启白请证。次下更有显德述意,今亦具叙。论云:如是受戒羯磨,毕竟从此无间,普于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现住诸佛,已入大地诸菩萨前,法尔相现。由此表示如是菩萨,已受菩萨所受净戒。尔时十方诸佛菩萨,于是菩萨法尔之相,生起忆念,故正智见转。由正智见,如实觉知某世界中,某名菩萨,某菩萨所,正受菩萨所授净戒。一切于此受戒菩萨,如子如弟,生亲善意,眷念怜愍。由佛菩萨眷念怜愍,令是菩萨希求善法,倍复增长,无有退减。当知是名受戒菩萨启白请证。次下供养而退。论云:如是已作受菩萨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萨,俱起供养,普于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顶礼双足,恭敬而退。次下更有叹胜之文,既非受法,故不繁引。上来随应略有所释,教意深远,是非勿责。
疏若無授者(至)如法自受。
注:四门之中,自净意受。此文在于四十一末,说从他受。持、犯皆讫,方始说之。疏移于此,意显持、犯并同前也。论云:又诸菩萨欲受菩萨净戒律仪,若不会遇具足功德补特伽罗,尔时应对如来像前自受菩萨净戒律仪。应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着地,或蹲,跪坐,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启十方一切如来,已入大地诸菩萨众:我今欲于十方世界佛、菩萨所誓受一切菩萨学处,誓受一切菩萨净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如是学处、如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具,未来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具;于是学处、于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学。第二、第三如是说。说已,应起。所余一切,如前应知。释曰:启白、请证等,并受前方便;发愿、乞戒等,并如前说。但对佛像,与前别也。或可乞戒在羯磨内,不须准之。余辞易之。启白、请证,师陈自说,形对不同,今义准为。乃至第三说已,应起,顶礼双足,作如是言:我某名菩萨,今已于十方世界佛菩萨所,乃至三说受菩萨戒。唯愿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第一真圣,于现不现一切时处,一切有情皆现觉者,与我某名受戒菩萨而为作证。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又缨络经自受戒文,辞句甚少,大意无别。盖为随机,法无定也。经云:佛灭度后,千里内无法师时,应于佛菩萨形像前,踞跪合掌,自誓戒,应如是受:我某甲白十方佛大地菩萨等,我受一切菩萨戒。三说。问:自受戒仪,广略明矣。为当亦有自忏仪不?下文虽指,不见仪轨,忏何篇故?答:准宝积经皇字号第九十卷有自忏法,至五无间亦许自忏。今具录,恐有学者,学者免更捡也。经文:复次舍利弗!若有菩萨犯波罗夷者,应对清净十比丘前,以质直心殷重忏悔。犯僧残者,对五净僧殷重忏悔。若为女人染心所触,及因相顾而生爱着,应对一二清净僧前殷重忏悔。舍利弗!若诸菩萨成就五无间罪,犯波罗夷,或犯僧残,犯僧,及犯余罪,菩萨应当于三十五佛前,昼夜独处,殷重忏悔。应自称云:
我某甲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 南無釋迦牟尼佛
- 南無金剛不壞智佛
- 南無寶光佛
- 南無龍尊王佛
- 南無精進軍佛
- 南無精進喜佛
- 南無寶炎佛
- 南無寶月光佛
- 南無不空見佛
- 南無寶月佛
- 南無無垢佛
- 南無離垢佛
- 南無勇施佛
- 南無清淨佛
- 南無清淨施佛
- 南無婆留那佛
- 南無水天佛
- 南無堅德佛
- 南無旃檀功德佛
- 南無光明吉祥佛
- 南無光德佛
- 南無無憂德佛
- 南無那羅延佛
- 南無功德華佛
- 南無蓮華光遊戲神通佛
- 南無財功德佛
- 南無念德佛
- 南無善名稱功德佛
- 南無帝幢王佛
- 南無善遊步功德佛
- 南無鬪戰勝佛
- 南無遊步佛
- 南無周匝莊嚴功德佛
- 南無寶蓮華遊步佛
- 南無寶蓮華善住婆羅王佛
如是等一切世界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诸世尊当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从无始生死以来所作众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随喜;若塔、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见取随喜;五无间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应堕地狱、饿鬼、畜生诸余恶趣,边地下贱及蔑戾车,如是等处所作罪障今皆忏悔。今诸佛世尊当证知我、当忆念我。我复于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于余生,曾行布施或守净戒,乃至诸众生一抟之食,或修净行所有善根,成就众生所有善根,及无上智所有善根,一切合集校计算,而皆悉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
众罪皆忏悔, 诸福尽随喜, 及诸佛功德,
愿成无上道。 未来现在佛, 于众生最胜,
无量功德海, 我今皈命礼。
如是,舍利弗!菩萨应当一心观此三十五佛而为上首,复应顶礼一切如来,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除灭此罪,尔时诸佛即现其身,谓度一切诸众生故,示现如是种种之相,而于法界亦无所动,随诸众生种种乐欲,悉令圆满,皆得解脱。上并经文,诸有后学若览此本,随学随喜,愿勿谦繁。问:瑜伽虽有菩萨三聚自受之文,未知得通七众以不?答:准墨字号占察善恶业报经上卷,具通七众,乃至式叉摩那亦自受故。经云:复次,未来之世,若在家、出家诸众生等,欲求受清净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当如上修忏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应可受。若彼众生欲习摩诃衍道,求受菩萨根本重戒,及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化众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师广解菩萨法藏先修行者,应当至心于道场内恭敬供养,仰告十方诸佛菩萨,请为师证,一心立愿,称辨戒相。先说十根本重戒,次当总举三种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出家,及出家已,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学发无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净已,其未出家者,应当剃发,被服法衣,如上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三种戒聚,则名具获波罗提木叉出家之戒,名为比丘、比丘尼。即应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德勒伽藏,受持、读诵、观察、修行。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誓愿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诫、修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殷勤供养佛、法、僧宝。若沙弥尼已十八者,亦当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法之戒,及遍学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然后名比丘尼。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相,不名得戒。准此经意,总许自受十种得戒中,有持律得故。问:如何枢要及章之中,并说出家定从他受?答:彼约不发大心者故,非三聚故。此文明约发菩提心,故不同也。又此明说三聚戒前,先受十戒及律仪上,亦有摄字,可思。
疏此後數思(至)契經本母。
注:此上辨受,此辨思、修。于中有二:初、令谛思,后、令闻法。
疏若離聰慧(至)不應從受。
注:此是受前择师之文。论中有二:初依慧、信,后依六度。初中离字,论是虽字,偷解论意,有慧无信,不应从受。此牒离字,即为两义,无慧无信,从受六度。择中论云:有悭贪者,毁净戒者,多不忍者,懒堕者,多散乱者,愚痴类者,谤菩萨藏。文在愚痴而无慧也。
疏不信毀謗(至)終不勉離。
注:此文即是受已传法,然亦是属师择弟子,故与后段相次而说。应如是判:初弟子择师、后师择弟子。后中有二:初依说法择,即此文是;后依授戒择,后一段是。言如住净戒等者,举德况罪。言言见者,恶言恶见,论中更有恶思惟也。具此言见终不勉离,如是大罪说之无益,故勿为说。
疏非唯他勸(至)起堅固受。
注:前说法择,说不堪者;此受戒择,说其堪者。先说持犯,观其意乐,堪受净戒。非唯他劝,兼内有心;唯随他意,即不堪也。余文易知。
疏:有四种他胜处法。
注:上辨受相,下明持犯先重后轻。
疏一為名利(至)自信隨他。
注:问:声如何前四为重?答:菩萨防意,赞毁心胜,故立后四。彼防身语,身重易知。语之后三,罪相轻也。问:下文复有自赞毁他,何分轻重?答:但怀嫌恨及恚恼心,在轻中也。此为名利,故入重科。
疏犯此不堪(至)非真菩薩。
注:此说犯重,犹通三品,有舍不舍,并非真行。
疏略由二緣(至)即名為捨。
注:问:断善云何不舍此戒?答:断善必舍菩萨心也。问:其上品缠,如何相状?答:如文自辨,有其三义:一者、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二者、数数现行,都无惭愧;三者、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具此三义,名为上品。若具一、二,即为中品。下品可知。非一暂行,翻上三义。非一翻初,暂行翻二。暂即不数,但行不爱。
疏若無二緣(至)非新受得。
注:斯愿广故尽形不舍,再受只令旧种增也,并比丘戒亦令不舍。表无表章第十九叶。
疏住此戒者(至)恭敬策勤。
注:下辨轻戒。四十一卷,四十三条,今文不具,下随指示。于四十三,伦判为二:摄善法戒,有三十二;饶益有情,有十一种。于摄善中,分为六度;于戒度中,见律仪戒,故不别立。且于施度,除其七种障,即为七戒。此即第一供养三宝,唯说不犯。论中翻此,仍有三相:染、非染犯,及无违犯。懒堕懈怠,是染违犯;若由失念,非染违犯;心狂乱等,而无违犯。今述无犯,赞礼信念,但无空度,即无违犯;恭敬䇿勤,翻染违犯。有抄云何牒之于下?自余悮处,更不言之。
疏:勿生大欲,厌舍名利。
注:此第二戒,无贪故施,少欲喜足。翻论但二,无非染犯,犯必是染。问:有起大欲无犯者不?答:有。论云: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即无违犯。
疏:敬侍耆德,依理酬对。
注:此第三戒,施身敬侍,迎对尊德。对即对答,伦翻三相。憍慢、恨恚,是染违犯;堕怠、忘念,非染违犯;病、狂、乱等,是无违犯。问:前三宝中,懈怠是染,云何此中名非染犯?答:三宝境胜,故有别也。
疏起,如法请。
注:此第四戒,论翻三相,大分同前:憍、慢、恨、恚、惰、怠、忘、念、病、犯、乱等。
疏:受无染施。
注:此第五戒,论翻有三,亦大同。前请居家,此来就院。
疏:舍无染法。
注:此第六戒自行法施,翻之亦三。前二大同。其第三中更加外道来求,不施无犯下,第七义。摄受暴恶,是无畏施;不令怖他,故是施。今此不引。
疏於性遮罪(至)隨應現起。
注:下是戒度,亦有其七。今合初二,性遮同别。遮与声闻有共、不共,性罪一向只说不共。其遮戒中,随护他心、掉臂、䨱头等,与声闻共;搐衣、钵等,即是不共。其性戒中,唯除出家犯于婬戒,余皆许犯七支不共。此言等者,即是共义。后之二句,是说不共,亦通性遮。若尔,性罪亦有其共,何唯不共?答:不为利他,即是共也。若尔,性遮罪亦然。答:于护他心、掉臂等中,无利他相,故有定共。约其条说,全共名共。此中论文,遮戒、不共,翻只二犯;共及性戒,只说无犯。若于遮戒开共、不共,即四十四排之自见。
疏:应住正命。
注:此第三戒,无非染犯。
疏:三业寂静。
注:此第四戒,除掉所动,乃至望他欢笑,所余为善,动身发语,心非不寂,故通三业,翻亦三相。
疏:毁厌生死,叹欣涅槃。
注:此第五戒,无非染犯。
疏:恶声称誉,自护清雪。
注:此第六戒,护恶声等,勿令有实。设有虗加,须当清雪。雪者,拭也,除也,即雪诉也。虽雪其虗,然勿嗔恨,翻亦三相。下第七戒,辛楚加行,护他忧苦。若不现行,是非染犯。无有染犯,此中不引。
疏谏谢侵犯,不酬嗔挊。
注:下是忍度,有其四种,仍文逆次:一、不酬嗔挊,二、自犯往谢,三、他谢便受。言陈谢侵犯者,自他相望,并得此名。此中摄二:第一、第三无非染犯,第二通三,更有第四不坚忿续,无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无染管御。
注:下是精进有其三种,此即第一无非染犯。
疏时量倚眠。
注:此是第二,无非染犯。
疏离爱谈说。
注:此是第三、不谈世事,翻通三相。此言爱者,论云:怀爱染心。
疏:卑下求法。
注:此下是定,亦有三种,此为第一,以卑下心求得定法,论翻三相。
疏断除五盖。
注:此是第二无非染犯。更有第三不味静虑,无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不毁二乘。
注:下是慧度有其八种,此第一也,无非染犯。
疏:善究菩萨藏,方学声闻藏。
注:此是第二,不唯学小无有染犯,准此犯戒不必染心。问:若尔,如何名罪?答:摧怀胜善亦名为罪,不能得大慧也。余有准思。
疏精閑佛法(至)一分學外。
注:此是第三业精习外,无非染犯。
疏:犹如辛味而习近之。
注:此是第四、不宝外论,无非染犯。有判慧中,已上为五约法,下三约人。
疏:法可信受,方以利乐。
注:此是第五、推佛强信。论有两节,合为一戒,无非染犯。下有第六、自赞毁他,无非染犯。此中不引。问:与重何别?答:已言不为名利恭敬。
疏闻,如理法励意往听。
注:此是第七翻,亦三相。
疏:巧依文义,敬叹法师。
注:此是第八,无非染犯。言但依文,即是有犯。
疏:乃至现通,能正引摄。
注:此是饶益有情戒相,有十一种,即前十一,但明持犯,相不异前。于中开合有少不同,故不具引,但指后一无有染犯,余在乃至翻各三相。其不同者,于助伴中开出救病,却令怖畏入愁忧中。
疏如是一切(至)皆無違犯。
注:四义不犯,通上用之。问:二地离垢,何言十地?答:此依故犯。
疏上与相违,当知有犯。
注:染不染犯,如上已指实有不犯,且依多分,言有犯也。已上科名,有犯不犯,随应思之。问:论说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其义云何?答:纂曰:论云:无余犯者,谓波罗夷无有余故,罪是极故。此声闻戒,菩萨无此无余犯罪。贤曰:纂云:无余犯者,声闻重也。伦云:其菩萨戒,舍而还受,故云无无余犯。今详纂意,约不共住治罸之罪,菩萨犯重,不同声闻,定永摈也。
疏若上纏犯(至)還出還淨。
注:应受学中,大文科出。问:准宝积经第九十卷,乃至五逆亦许自净,云何不同?答:此言现前。若无之下,贯前用之。问:如何作法?答:前已引之。
疏此依修習(至)衰損危苦。
注:此叹胜利,亦应大文。
疏為持淨戒(至)亦不悞犯。
注:此难行戒在四十二,论有三相。其中一者,受净戒已,若遭违难,乃至失命,亦无少犯。又言命终,当其失命难,亦不犯也。此三难行,初依受难,第二持难,第三恒难。于九门中,上引三门,自余六门,此不具引。
疏由此生生(至)戒成其性。
注:前三满乐虽是胜利,在一切戒。今此五利遍通九门,与菩萨戒五利无别。伦判初、二现在利益,三、四后后世,后一通二。问:第三之中,论中明言身怀已后,第五亦言现法、后法,可如所判。第四之中无死后言,何唯后世?答:言成就故,言圆满故,又乘前故。
疏為住其心(至)專精勿犯。
注:此明所作,論有三種,即三聚戒,各有一種,三句次配,謂律儀戒,令現法樂,安住其心(云云)。
疏忍即於境(至)精進審慧。
注:第四十二忍亦九门,此第一门自性忍也。旧科此下何不长分三忍体性,次配三法?
疏此有三種(至)攝無量果。
注:此一切忍亦先二门,在家、出家方分三种。此第一中论有两门:三观、五想。此是三观:一、思由前业观,二、思性是苦观,三、思劣况胜观。
疏憎背有情(至)住攝受想。
注:修此五想,除恚恼也。如文易知。何无空想?
疏自無憤勃(至)流注相續。
注:三义释名:初二身、语,自不恼,他恼不报;后一在意。言随眠者,即种子也。在意,结恨相续不断,熏习种子。今不尔故,名之为忍。
疏:故于怨害皆能忍受。
注:论中结句,五想各有,释名之后,却无文结。
疏二安受苦忍(至)況小苦哉。
注:此为略释,举为诸欲忍苦无量,况为菩提不忍苦耶?
疏若於一切(至)不生憂悒。
注:所忍苦事,有其八种:一、依止处苦,二、世法处苦,三、威仪处苦,四、摄法处苦,五、乞行处苦,六、勤劳处苦,七、利他处苦,八、所作处苦。此即第一依止四事,论名四依,此出家受具戒故。衣服、饮食、卧具、医药、什物,在于第四依中。什者,杂也。得蔽并不生忧,不敬稽留,或以轻侮,亦不悒快,或通配之。
疏:世法衰毁,乃至病死。
注:此为第二世法,有九:一、衰,二、毁,三、讥,四、苦,五、坏法坏,六、尽法尽,七、老法老,八、病法病,九、死法死。此中前四,是世八法之四法也,即违缘苦。后五爱法,离故生苦。世八法者,初二身法,法财荣润名利,遣打缚等名衰。次四口法,当善论之曰称,当恶而论曰讥,过善赞之曰誉,过恶而说曰毁。后二意法,即苦、乐二。坏法坏者,谓诸色法,性是坏法,而至坏时,名坏法坏。此依有质,尽依无质。上二依外,后三依内,如常易知。此中不说利等四者,是可欣故。
疏:住四威仪。
注:此为第三行住坐卧。
疏:为摄受法。
注:此为第四,此有七种:一供养三宝,二供养尊长,三咨受正法,四广为他说,五以大音声吟咏读诵,六独处空闲思惟观察,七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于此七处,勤劳众苦,皆能忍受。
疏毀改形皃(至)絕婬欲樂。
注此第五也。此亦有七:一、改形皃。二、着坏色。三、自兢自摄。兢即是不纵任义,摄即摄敛。论云:进止云为。于此四中,自兢摄也。进即行也,止即住也,云即住也,云即言也,为即作也。四、舍世务。此中所无。五、弃非法财。久所贮积,名非法财。六、绝婬欲。七、止嬉戏。此无第七或乐字,是绝字两用。
疏:修善利益,如法勤的。
注:此是第六,略无七八,如前已列。
疏:皆能忍受,精进匪懈。
注:此文通上八处用之。
疏求大菩提(至)勿生退轉。
注:伦科叹胜,异即变异,染即恼等。
疏:三、諦察法忍(至)善安勝解故。
注:论有八处,二种因缘:一、三宝功德处,二、真实义处,三、诸佛菩萨大神力处,四、因处,五、果处,六、应得义处,七、自于彼义得方便处,八、一切所知应行处。随其所应,由为敬故,知故,得故,故须忍苦;由因故苦,是苦果故,故须忍受;为义利故,须知行故,故须忍苦。此有初一,等取余七。二因缘者,一、长时串习故,二、证善净智故。此中串习即初因缘。净智第二。
疏於羸劣(至)臣隸等所。
注:此难行忍,论有三种,此中具云:然不次第,羸劣是初,卑贱是后。臣第二论第三云:于其种姓卑贱有情,所作增上不饶益事,堪能忍受。问:与初何别?初依身弱,后依姓下。
疏、怨、亲、中等,皆能忍受。
注:一切门忍,有其四种:怨、亲、中三等,即第四。通上三人,各有三品不饶益事,皆能忍受。论文如此。
疏眾前屏處(至)三業修習。
注:此文不次,是当第六。一切种忍有十三种,既为增义,前六后七。此无前六者何?一、为怖非爱忍,二、非愍有情忍,三、圆满忍度忍,四、出家受法忍,五、先习今安忍,六、知法远情忍。其七种者:一、不饶益忍,二、从一切忍,三、一切处忍,四、一切时忍,五、身忍,六、语忍,七、意忍。此无初二,第二即是安受苦忍。初二是总,后五别故。众前屏处是第三忍,下是时忍。四门辨时,乃至疾、不疾时,若卧、起时,三业即为七中后三。
疏於有損惱(至)由忍故與。
注:此是第七遂求忍也。论有八种:前三耐他怨害忍,一要逼忍。论云:谓诸菩萨于诸有苦来求索者,要逼能忍。第四十五菩提分品有六善巧,要字平声,即要契也,即是六种方便之一。逼谓逼迫,亦是六种方便之一。彼若有情来求索时,菩萨与彼共立要契,不得造恶,唯孝顺等方乃施与。又行楚利逼迫于彼,令不造恶,唯修善等方乃施与。如是施时,忍彼数求,名恶逼忍。或苦有情返立要契,何时何物须当与我及以逼迫,菩萨能忍,名要逼忍。二暴恶忍,三犯戒忍。后五安受苦忍,即是能忍五种勤苦:一度苦有情,二求法,三行法,四说法,五助伴。今并不引。今文是后总为二中,有情有苦,菩萨忍苦而令彼离,有情有求,菩萨忍苦而与之故,并遂所求,名遂求忍。
疏常作饒益(至)起上慚愧。
注:此文不次,是第九门清净忍也。论有十相,此但中四:一、终不返报忍,二、意亦不愤忍,三、无现恒怨忍。此无上三。四、常作饶益忍,初四句是。五、怨所速谢忍,六、怨谢速受忍。不堪忍下,是其第七。羞遇不堪忍,八、敬爱堪忍忍,九、哀愍众生忍,十、断除忍障忍。此无后三。
疏審察由忍(至)引安樂忍。
注:此是第八、二世乐也两句,一世在论后,文通自他利。前有九种,纂云:一、于善能忍,二、寒熟,三、饥渴,四、蚊虻,五、风日,六、蛇蝎,七、身劳,八、心劳,九、生老病死。前八自忍,第九愍他。
疏臨終不悔(至)讚勵慶慰。
注:此即第五士忍也。論有五相:一、當無怨歒,二、當無乖離,三、有多喜樂,四、臨終無悔,五、後生善趣。今此不次,配之易見。證無上覺,當論喜樂,下屬總文。亦見不忍所有苦果者,翻利見損。此處論文之上,不見下之四法,論總中有見勝利故自作等也。又解:此言證無上覺,當論標結。論云:謂諸菩薩先於其忍見諸勝利(云云),見勝利已,自堪能忍其見苦果。翻此標結及多喜樂,故置亦字。
疏精進即是(至)勇悍三業。
注仍四十二,此第一门,此并眷属,故三业也。
疏此略有三(至)無少怯劣。
注:此一切门亦先分二:在家、出家。文中有三:初标举喻为标;次释举难况易,我今之下至苦薄来是;后叹举劣况胜,于此下是。
疏攝善精進(至)疾證菩提。
注:初三句标,次释,后叹。世尊下,叹。释中有七:一、无动,二、坚固,三、无量,四、方便相应,五、无倒,六、恒常,七、离慢。此中有三:初二,后一。论云:坚固是殷重故,余在乃至。
疏三饒益精進(至)種種䇿勵。
注:即是饶益有情戒中之十一种。
疏如是遠離(至)無倒修習。
注:难行精进亦有三种:初二句为一,次二句为一,已后文为一。
疏能令染法(至)三慧增長。
注:此一切门亦有四种:离染、引白、三业、三慧。
疏無捨無退(至)勤勇而行。
注善士有五,两字一义而行,两字通上用之。
疏有勢有勤(至)護己利他。
注:此一切種,前六後七。且前六者:一、無間,二、殷重,三、等流,四、加行,五、無動,六、無足。此列五種,當論前六引證之文。如何引五而證六耶?答:大文相似,不一一同,或非引證,准論由六成此五也。論云:菩薩成就如是六種一切種精進,發勤精進故,所以說言有勢有勤(云云)。此即唯識被甲加行。無下、無退、無足,彼四番解,應具撿配。後七種者:一、欲俱,二、平等,三、勝進,四、勤求,五、修學,六、利他,七、善護。此文具有。猛利下,是初二,可知。三、四不次,無倦為第四,次二句為第三,護己為六,利他為七,後二不次。其遂求等,義少不引。
疏靜慮即是(至)心一境性。
注:在四十三。此自性门,举慧要定。
疏此有三種(至)所有等持。
注:此第二门,亦先分二,世出世间,再分为三,于第三中,有十一相,同前精进。
疏由依靜慮(至)造應作事。
注:遂求静虑,亦有八种,无术为总,通其二三,或通前六,论只在初,第一息灾,乃至第八,造所应作,初六各三字,后二各四字,施财与食,与论不次。
疏神通記說(至)息除眾苦。
注:二、世乐中亦有九相:初、三、三轮;四、示现恶趣,今言变现;五、能施辨才;六、能施正念;七、制无倒论;八、造诸工巧,此上四种在乃至中;九、放光息苦藏论,制字传差。
疏:亦能永除一切重障。
注:清净有十,此总言之,世间净,出世净,加行净,根本净,胜进净,三心自在,舍已还证,神变自在,离见离障,文具如论。
疏:慧即于境,如理简择。
注:亦四十三。此是慧度之第一门。
疏此有三種(至)平等將覺。
注:一切慧中亦先分二:世、出世间。然后分三:次为第一、缘胜义慧。论:于无我及真谛中将正已觉。问:今但将觉,何以不同?释曰:此说初修但举将觉,其正及己在后菩提分品之中方引捡思。
疏二、於五明(至)智資粮覺。
注:此是缘事。言三聚者:一、能引义利法聚,二、能引非义利法聚,三、能引非义利非非义利法聚。所言如者,如实知也。摄受上八圆满资粮,论有成佛及度有情。
疏三作有情(至)俱行妙慧。
注:此有十一,即是饶益有情戒者,举一等余。
疏學內明處(至)慶慰勤修。
注:二世乐慧亦有九种,五明为五依,内明慧生起,后四示愚导逸,赞怯庆修。论文总由五明为依。
疏:次修四摄事。
注:仍四十三,准前施等,亦有九门,同事中无。
疏:一者、布施,如上已说。
注论文同前,故无九也。
疏二者愛語(至)引義之語。
注:自性爱语具四义者,以为自性假即取,声即思也。
疏遠離嚬蹙(至)常為勝益。
注:一切爱语,先开为三,后略为二,与度不同。略为二者:一、随世仪语,二、顺正教语。前为三者:一、慰喻,二、庆悦,三、胜益。前慰随世,后一随教。此无略二,但有广三。慰喻即是问讯之语,庆悦即是觉彼所悦。论中有二:昌盛、善法。今文影显,上言昌盛,下言善法,文具应云见有昌盛及善法增,尚不自知觉有昌盛及善法增而申庆悦。觉即警觉,昌盛财等,善法戒等。胜益即是说佛法教。
疏於己怨仇(至)修難愛語。
注:难行有三:一者于怨,二者于痴,三者谄诳。初后二种具起三语,慰喻庆悦胜益,愚但胜益。言于真福田者,举所谄诳,于此如是恶行有情亦修爱语,故是难行。
疏欲除障蓋(至)談說決擇。
注:此一切门有其四种,两句为一,寻之易知。言先作者,先时应作,即前方便下有善士及一切种。
疏:依四净语起八圣语。
注:此遂求语,依离妄语及离离间麤恶绮语,此名四净。起见言见及闻觉知,翻四可知,是八圣语。问:何名遂求?答:彼有所问,非望虗答,故八圣语遂问所求。
疏三者利行(至)安處建立。
注:自性利行,非先爱语不能劝导。诸有劝导行利益者,悉为自性。
疏能令獲得(至)輕安解脫。
注:一切利行亦先开二:一、未成熟有情能成熟利行,二、已成熟有情令解脱利行。后文开三,今此文是:初是如法商农等业,次即舍家行乞食等,俱即离欲现得轻安后生天等利,于后利中藏本论脱。问:纂说现利,有具德者获名誉等,岂无后利?于后利中说舍家等,岂不现在人天赞等?不尔,不成二世顺益,宁殊二趣苦乐异熟?答:此随麤显。
疏習近惡友(至)邪見誹謗。
注:难行、利行,二句为一。此三种人,难劝导故。下开解言,贯此用之。植宜从植。
疏:常起八缠。
注:遂求利行,令离八缠。下言皆能开解,贯此用之。言八缠者,无惭、无愧、昏沈、睡眠、掉举、恶作,及以悭、嫉。问:何名遂求?答:求离缠者,教令离之。
疏十惡業者(至)皆能開解。
注:常起二字,却贯此上二世利行。论中有九,此言十恶,有开合也。身三语四,合其意三,以为一种,却添饮酒,故成九种。不离本数,故此言十。
疏起大悲心(至)永不退轉。
注:清净利行,论亦有十,此但后五依内清净利行:初句第一、大悲利行,三句第二、无倦利行,六句第三、谦下利行,式句第四、净实利行,末之二句即是第五、不退利行。此名依内清净利行。其前五者,名为依外清净利行:一、无罪利行,二、不转利行,三、渐次利行,四、遍行利行,五、如应利行。如是五种,令他无罪,不于邪转,从浅至深,遍利一切,如可应利,名为五也。
疏四者同事(至)諮受此事。
注:此同事中无有九门,即以前行同事行故。此文有二:初彰自同行而他随,后明自不行而返责。初中有二:初明他顺行,后辨无异辞。
疏:次供养三宝。
注四十四云:一、设利罗供养,二、制多供养,三、现前供养,四、不现前供养,五、自作供供养,六、教他供养,七、财供养,八、广大供养,九、无染供养,十、正行供养。与此不同,其义何耶?答:论后释中却明二俱,若开初二即为十二。此意前二即是就境,既不离后遂废之也。论依总别,先依二境列其二总,后别分八,其二俱供即别合故,却不列也。释中文具,遂别释之。
疏一於對現前(至)親面供養。
注设利罗者,讹云舍利,即是佛体。论云:色身并牙等,并是舍利。制多云塔窣堵波者,云高显也。
疏二、於餘三世(至)修不現前供養。
注:此依但想余界等也。
疏:三、對現前時(至)修現不現前供養。
注:现对字倒,此约对现作余佛想,故是俱供。
疏若佛滅後(至)菩提資粮。
注:昔意因辨供养功德,便明造像福果亦多。问:论意是说不现前供,其义云何?答:所对异故。对已灭佛,故作是言。约现所对制多等者,亦名现前。伦只直科,为明得果。
疏:四、于如是所,唯自供养。
注:指制多等名为如是,乃至不使奴婢等也。
疏五、若起悲心(至)令他供養。
注:自物不广施与他已,既更无有,故唯他供。
疏六或俱供(至)作此供養。
注:自施劝他乃至劝奴婢等亦为俱作。
疏七、以香華等(至)修財敬供養。
注:问:论文中无尽财言:其义云何?宁殊第八?答:即下多义。然非时长下具三义,名为广故。此言敬者,即问讯等。
疏八、即以財敬(至)修廣大供養。
注:事广、心广、长时中具有七义:一、多,二、妙,三、现前,四、不现,五、自作,六、教他,七、净心。上依伦纂叙异释,长时为一净心,并属释成之文。依此广义有其二种:一、造作广,二、回向广。若依前解,今文具三乃至超四。又解论文现、不现前一个若字合为一义,自作、教他亦复如是,却开长时、净心、回向以为七种,此文具五乃至超二。
疏九不以輕慢(至)修無染供養。
注:此中有三,此为第一。六净供养,六不越二,心净、物净,如文可知。论:具六种:一、不轻慢供养,二、不逸懈不敬供养,三、不轻贱弃掷供养,四、不散慢杂染供养,五、不矫诈虗设供养,六、非不净物以为供养。今文具四,等取余者,复不次第。或轻慢中别摄三、四,具有六种。
疏自力集財(至)而為供養。
注:此无染中之第二门,集财无染。此中有三:自集、求得、想、化为三。化中有四:身、手。声。具如文,可知。又于化中疏加想字,即假想也。论文附在随喜之中,言胜解故。
疏想瞻部州(至)普生隨喜。
注:第三门中,正辨随喜。论举无财,且依纯尔。意痴有财,但随喜也。自施喜他,此行不无。
疏雖少用功(至)精勤脩學。
注:恐有疑而不肯修此,故有此文。若言显胜,是望谁耶?
疏十若有須臾(至)正行供養。
注:初明想念修,后明造作修,后三句是。初中有二:初明心念;后辨守戒,即为下是。初中,论文有其五门:一、四无量,二、苦,四、理,三、涅槃胜利,四、六念,五、忍、信、无相。修此五观,便住律仪。不言余者,要作持故。下修作中亦有四门:一、止观,二、菩提分,三、六度,四、胜事。今唯后一,余在乃至。
疏應念此為(至)不可比喻。
注:此为叹胜。
疏修供養時(至)眾義依止。
注:论有六种增上意乐:一、是大福田,二、具大恩德,三、有情中尊,四、极难值遇,五、独一出现,六、众义依止。义者义利,此无第三。
疏於法於僧(至)隨應亦爾。
注:昔作上排,合疏引意。非依论文,是在六意乐中。六意乐前,十相之后,更有例供法、僧之文。论云:由此十相,应知是名具一切种供养如来。如供养佛,如是供养若法,若僧,随其所应,当知亦尔。科意合疏。
疏:当擭大果,说不能尽。
注:此文亦是与六意乐相连相接。论云:由是六种增上意乐,于如来所,若于如来法所、僧所,少分思惟而兴供养,尚获无量大功德果,何况其多?
疏:次应亲近善友。
注:亦四十四。供养在内,亲近是外,故是次第。
疏戒無穿缺(至)名善友相。
注:论有七问:四、问善友,三、问亲近。此答第一、善友相也。论有八相:一、住戒,二、多闻,三、修证,四、哀愍,五、无畏,六、能忍,七、无倦,八、辨了。今并具之。
疏求施利樂(至)所作不虗。
注:此答第二所作不虗:一、先欲为利,二、于此正欲,三、有力善权,四、饶益无倦,五、大悲平等。
疏威儀圓滿(至)儉稸隨捨。
注:此第三,作信依处。论有五义:一、胜妙威仪,圆满寂静威仪;三、敦肃,三业无掉;三、无矫,不为诳他;四、无嫉,忍胜随喜;五、俭约。舍此俭畜字,对论似差。俭字,力瞻切,又虗捡切,并难用故。畜积成悭,亦难用也,宜云俭约。或畜字无差,俭复连畜,以兼释文。尠储器物,宜此稸字。
疏諫舉令憶(至)可為依信。
注:此答第四为善友事。论亦五义:一、能谏举,二、能令忆,三、能教授,四、能教诫,五、能说法。今言依信,却是第三,不知何为?应云:由有此事,可为依信转成之也。
疏有病無病(至)名為親近。
注:此答亲近之第一也。论有四相,方得亲近:一、疾安敬信,二、问迎修敬,三、什物随时,四、随转自往。今此具有两句一相,末句为结。其第四相,论云:于如法义若离,随自在转。此是随转。今引次下自往之文,自往问讯,自往听息。前有七问,已答前五,更有二答。六、于法师作五种悦意相:一、宝,二、眼,三、明,四、功德,五、无罪。七、由五五处不作五种异意想:一、于坏戒,二、于坏族,三、于坏色谓丑陋等,四、于坏文,五、于坏美。此第六、七,前已曾引,故此无也。
疏次修無量(至)慈悲喜捨。
注亦四十四。三镜四行,如文可知。
疏於其十方(至)名無緣慈。
注:见假有情,名有情缘。但唯见法,名为法缘。都无分别,名无缘慈。缘如为境,名无缘慈,谈根本也。
疏於有苦者(至)餘並同前。
注:舍若随增,但说处中,今依尽理于三起也。末句是指法缘、无缘。
疏三無量中(至)後一利益。
注:此有两门,无缘等三、慈悲等四。假实虽殊,见有情同,其法亦尔。无分别智,二乘宁无?释曰:菩萨本为利他修故便立本慈,二乘不尔,起想方是。
疏:次修惭愧。
注:菩提分品有十五相:一、修惭愧,二、坚力持,三、无厌倦,四、知诸论,五、知世间,六、修四依,七、无碍,八、修资粮,九、菩提分,十、修止观,十一、善巧,十二、总持,十三、正观,十四、三等持,十五、嗢柁南。四十四中有前五门,此为第一修惭愧也。
疏若有應作(至)隨逐不捨。
注:论有二门:自性、依处。今此具有,然不次第。先辨依处,有其四种是所羞处:一、应作不随,二、随不应作,三、于覆己恶,四、可悔不舍。
疏應𮨇內身(至)修起於愧。
注:此明自性内外分二,崇善拒恶名为惭愧,由此于前四事羞耻。悔虽训慢,不是高举,但取无崇。
疏次修堅力(至)堅持自性。
注:亦有二门:自性、依处。此但自性,此有三义:制染、忍苦、勇猛为三。
疏:次观世间。
注:前越二门,心无厌倦,善知诸论,今当第五善知世间。
疏命濁有情濁(至)厭離憐愍。
注:昔科有悮,由不见文,有科为十,亦有似悮。今依伦科,论有二门:一、了知世间,二、随顺世间。于初门中,论有四门:一、有情世间,二、器世间,三、作八观,四、胜义观。今但有三,此第一也。浊为浊秽,不如先迹,下恶可厌,名之为浊。初即命根,为命浊体;不信、憍慢、无明、懈怠五法,为有情浊体;若依同时,五蕴为体,除见及前五余烦恼,为烦恼浊体;五见兼不正知,为见浊体;四尘五蕴,为劫浊体。
疏:见器成坏,修无常想。
注:此第二也。下有八观,为苦、集、灭、道,集、爱、味、过患及与出离为八,此为第三,此略不引。
疏觀自內身(至)而不堅執。
注:此第四也。作人无我,唯法假名,故是无我。法中论文是依蕴、处,今依六界。
疏年德耆尊(至)如男女想。
注下随顺世间。若依伦科者,论有四行:一、化顺物情,爱语行;二、若识、不识下,化称物机,利益行;三、化遂物心,布施行;四、化合时宜,同事行。初中有二:初别明,后总明。此是别明。于中三明,对三品人,如文可知。所言俱者,年、德二也。
疏處尊見卑(至)攝受隨順。
注:此是总中偏明居上,前有总明三品文也。
疏若識不識(至)住不安樂。
注:此下利行等,为朋友唯作利益及安乐也。今捡论文,有病无病,是在若识不识之前。
疏離十四垢業(至)攝四善友。
注:亦是利行,离染摄善。言十四者,长阿含经纂云:身口有四,煞、盗、婬、妄;恶因有四,贪、嗔、痴、怖;六损财法,躭酒愽戏,放荡迷着,伎乐恶友。言藏隐六方者,父母为东,师长为南,妻子为西,亲友为北,仆使为下,高德为上,心不憍举,住彼名藏。四恶友者,一如亲恶友,外伏内恶;二美言恶友,言顺意违;三敬顺恶友,心顺无谏;四为恶恶友,为诸恶友事。四善友者,一止非,二慈愍,三利人,四同事中二,但愍与乐别也。
疏分財平等(至)無枉毫釐。
注:此是布施,此有三义,审观已下是第三义,不亏卖价论有第四同事之文,今此不引。
疏次修四依(至)證決定故。
注:此当论中之第六门,在四十四。
疏以要言之(至)正所應學。
注:四、无碍下,要有九门。今但指一,余在乃至。此下大意辨菩提分有十五门,论且指尔。准论上、下一切所修为菩提因,并菩提分,遂言乃至便宜,犹至三十二相业、一切种妙智,在第五十究竟瑜伽建立品中。论云:云何一切种妙智?乃至当知此中若诸如来或于能引无义聚法,或于非能引有义聚法,或于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总于如是一切法中无颠倒智,是名如来一切种智;若诸如来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一切法中无颠倒智,当如是名如来妙智。即于此中若一切种智、若妙智总合为一,名一切种妙智。有科此节在菩提分,此下在于大文总辨,恐非疏意。若以此文定属此品,何有三十二相业等之文?可思。
疏以身語意(至)皆令現行。
注此下之文在四十三四摄品末,通论七品亦有九门,此在第一当自性门。论有三义:一、现行,二、最胜,三、清净。此有前二,三业现行是其第一。于最胜中复有二义:一、广大,二、无染。广大复三:一、有情无别,二、事无别,三、时无别。普是有情是第一也,于一切时是第三也,修一切种是第二也。无染复四:第一、欢喜,二、不损他,三、见功德,四、无悕望。文中悕字论是希字,等字等取不望报等。已前标文从此文势向后而标,此之释文却从布施相影显也。大意但是菩萨所学之法,除初二时皆是菩萨正所应学菩提分也者,三持文可知此意,第三说名菩提分持,辨能学十兼学行故。有将此下于能学中大文科出,初别辨诸行,后总科拣,可详次前。以要言之至王所应学,及向下文七意乐了,如是一切名所学法,及此一段举此六度,必是一段通说一切菩萨所学,并得名为菩提分也。下七意乐是意乐品连下住品,下住品初有通条已前之文可以寻之。
疏不淨觀等(至)皆如經說。
注:共二乘行不觀等,修意皆別,昔科似悞。此文却是在四十五,當第九門菩提分中,別宜作同。論云:於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而不作證,或字無差。論次下文具說二修,於與字中見其共義。論云:普於聲聞三十七種如實了知,及於大乘三十七種皆如實知,能於其身住修身觀,不於其身分別有性(云云)。如彼故是別也。雖同別修,必不作證。
疏次應修願(至)謂攝受正法。
注:自此已后约五位明,于此品中但有三门,自余随应在于诸品,既是总论非局此品。仍先愿者,五位之初初发心故。仍言次者,次前文也。又论是当第三十故。问:此资粮位何无此门?答:彼依三劫以为三品之福智故,故此非也。
疏復有三願(至)護持正法。
注:初一自利,后一利他,后一为法。
疏復有四願(至)早得成就。
注:愿自、愿他,随应通四,或唯利他。
疏復有五願(至)所有正願。
注:此愿方是菩提分品第十三门四十五末,初通二利,次一利他,三四自利,二三准四,愿字宜重。
疏五者、大願(至)皆發此願。
注:十个愿字,即为十也,如文可知。第十、愿速与初,故利。
疏如上所說(至)通所修法。
注:结上修愿,云何与下修十法合。
疏位別修者(至)亦修十力。
注:下有二十:初、十法者,供养佛下一句为一十力,当捡。
疏如是餘位(至)廣說如經。
注:此文应与次前段合。
疏然此位中(至)未已制伏。
注:分伏、分别,俱生全末,故多散修。
疏將入加行(至)先修三三摩地。
注:在四十、五十五门中第十四也。有科下文,并属加行之方便修,宜应详之。不知将作何位收摄,应说此为资粮位后,趣后之修,当胜进行,应准千劫学威仪等而以摄之。
疏諸法有二(至)修空三三摩地。
注:且依一门,依三性,辨理更多门,如了义灯。
疏此若但言(至)亦修非散。
注言三摩地,此云等持,虽亦通散,此中约定初后二门,如文可知。
疏:此位所修,准义应悉。
注:前有三文,但通前三。
疏次修四種(至)無主宰故。
注四十六:初、(嗢)柁南者,此中纂倫解云說也。倫又解云:或云總略義,或標相義,亦得名印。言二、觀無常者,論言諸行,疏約乘前諸行無常轉條無常,應思何故不云有漏?答:顯多苦也。
疏修方便已(至)印修空相。
注:此言方便,或即资粮。若于加行四位之前更有方便,应前标中合云将入加行四善根位。前方便中既直说云将入加行,故须思之。
疏修自利已(至)利他善巧。
注:第四十六功德品中,修五无量,修成功德。准是上位,如何此修?答:彼实是通,于此举之,资粮修习,得此功德。问:只说此四善,何处修此?答:且说观空,实亦观有,于所能取相当处观。此言已者,义势而以,位位而以,非四位了,更别有位。说世第一,唯有一念入见道故。
疏為饒益故(至)四種有情。
注:问:云何枢要六十二?答:此开共住、近住为二,利养、恭敬亦为二故。
疏依處受化(至)世界差別。
注:十方无量,非取有情。
疏有情在彼(至)諸法類異。
注等恶、无记三性差别。
疏即此有情(至)所調伏差別。
注:论依增数,自一至十,即五十五:一者、应调伏;二者、具、不具缚;三者、钝中利根;四者、四姓;五者、贪、嗔、慢、寻思行;六者、在家、出家,未熟、已熟,未解脱、已解脱;七者、轻毁中庸,广显智、略开智,现所调伏、当所调伏、缘所引发;八者、八部;九者、如来、二乘、菩萨所化,难易调伏、软语呵摈调伏、远近调伏;十者、地狱、傍生、琰摩王、欲界天人中,有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如是悉为菩萨所化。
疏要由善巧(至)調伏方便。
注:依所调伏,随应方便。
疏於加行位(至)已略解相。
注:初心少分真相二位。
疏從此位後(至)證十真如。
注从见道后,此标四门,下但释三。
疏十勝行者(至)皆此十勝。
注:福智料拣,如唯识论。
疏:方便善巧有十二种。
注:二种六也。
疏悲心𮨇戀(至)此六為內。
注:一句为一,末句是结前之三义,成后三义。
疏令以少善(至)此六為外。
注:二句为一,末句是结。
疏如是十二(至)二拔濟。
注:前六、后六二利,次配回向菩提,故是自利。问:既是慈心顾恋有情,云何自利?答:但说不舍,不见利相,故是自利。后六言令,皆是利他。又其前六,前三成后三,故是自利。
疏願有五種(至)二行利樂。
注:自利、利他,如次配之。发心大愿,通其二利;受生利他,所行正愿,是自利也。唯识疏判即菩提愿,后四通利他。
疏力有十種(至)二、修習。
注:一、处非处智力,二、自业智力,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四、根胜劣智力,五、种种胜解智力,六、种种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随念智力,九、生死智力,十、漏尽智力。思择诸法而修习之,并通二利。第三、后三是修习力,余之六种是思择力。
疏智證諸法(至)二、成熟有情。
注证已引安,亦即二利。
疏於前所說(至)過前增勝。
注:过,地前也。或地,地过也。
疏謂總求身(至)而隨彼欲。
注:此却是前布施品文,别引上品所修之者,下戒等准无爱染心而施与也。
疏若求為過(至)終不遂彼。
注:宁施百千与余众生,此为生过,下为无益而不施与。
疏施意若淨(至)皆不應與。
注:自无悭心,名为净意。此中有三:一、别有大利,二、魔等来求,三、痴狂来求。皆不应与,无并益故。
疏若愍食吐(至)而行布施。
注:如得弃鬼瑜伽,此名通内外施等,取其余通内外者,名为杂财。
疏一切有恩(至)應行惠捨。
注此中二事一切有恩者即父母等下,为第二。言未喻者,未晓喻也。虽已晓喻令其欢喜,求者凶恶为残害也。或是贱字,论中并无残字贱字,即云怨家、恶友、药叉、罗刹、凶暴业者。言软等妻拏者,论云:不以妻子形容软弱族姓男女施来求者令作奴婢。此中有二:一、不为自厌软品施他,二、不以上姓为下贱。此上布施在三十九一切施中。
疏寧犯性罪(至)憐愍煞之。
注:见一有情,若且存活,必造重罪。菩萨悲愍,不避自堕,遂乃煞之,此即无罪。
疏暴惡宰官(至)奪癈隨還。
注:点字,传差合作点字。此是菩萨见有宰官增上暴恶,逼恼有情,遂黜或废。黜即贬,癈即除,贬即暂,除即永。此上二句,下二句中,复有二事,合而为文。劫即盗贼,守即守护。监临主首,私取彼物,自受用者。于初劫盗,菩萨夺之,却还旧主。于后监主,菩萨与癈,不令管守。亦无有罪,生无量福。
疏無屬繫心(至)皆不應爾。
注:言无属者,是女人习婬者,求之即随,不尔不应。纵其上义,出家菩萨亦不应为。继字恐差,论是系字。问:言母色名义云何?答:少年之女后当为母,从喻为名,犹如村邑有出产也。问:出家岂无悲愍之心?答:形相别故,就利多故。
疏為拔他難(至)無量功德。
注:妄语即是八邪之语,用夺他难,然非为自离。问:两舌令不相和,麤恶、恶口、毁骂令回,杂秽、绮语即歌唱等,随宜引摄。
疏或現神通(至)令得利益。
注:此当饶益有情戒也。于中有二:且先一事,有造恶者,示现地狱,令彼见之,云与汝同,希离恶也。为彼无信菩萨故问,彼拒不答,现通令怖,由是遂信。今捡论文,上是不信令怖,下有未信,但现善通,不须怖之,故置等字。此上戒文,在第四十及四十一一切戒中。
疏若遭苦逼(至)勇悍無倦。
注:忍、进合明,上二句通,下二句别。无异想者,无变异意,在四十二一切门中。
疏能住殊勝(至)還生欲界。
注:此是定也,在四十三。初之四句,是一切中第二引发。方性二字,传者差也。论云:十力种姓。后之二句,第三难行。势相乘故,如是引也。意云:由得十力种姓等持,不舍上定,再生欲界。
疏能起勝義(至)境界無礙。
注:此是慧也,亦四十三。初之三句,当一切慧之第一也。论云:于无我性,或于真谛,将觉、正觉、已觉。今说地上略初将觉,在前排度之中已引。论次下云:悟平等性,入大总相,究达一切所知边际。当此平等遍满总也。后之四句,即三难行,势有相乘,故如是引。于胜义觉,知法无我;平等性觉,即善调伏;遍满总觉,境界无碍,并通正已。
疏於攝事中(至)二種俱非。
注:此有四句,有诸菩萨是他同事而不自现与他同事,有诸菩萨非他同事而自显现与他同事,俱同俱非准此思作。上言是非谈本实事同与不同,下言显现即约随机同不同作,故成四句。第一句者,事相虽等谦下自隐示居下位。第二句者,事实位高现同下类。第三句者,事实相等现与同作。第四句者,事实位高不度下位。初之五句是当第一,次下四句是其第二。言怖畏者,下怖上也。狗见人怖不可化之,遂现为狗而化之也。论文极宽,论云于甚深处心生怖畏,人法俱深下至狗也。所作之下四句之文是其第三,是化菩萨同位退者。后之二句是其第四,舍利下位。
疏於供養中(至)真行供養。
注:此四十四供养无量,唯无亲近供养十种,今可具足。佛即设利,等取制多,不言自他,即可通二。十方之中通现不现,具足珍财敬及以广大,或现通等,即是无染真行,可知。问:得平等字要何所用?论上无故。答:义加显供设利罗等至于十方,是上位也。
疏修無量中(至)亦名大悲。
注:此依初地得十平等,举一正用,举证真俗,显作证修,结成无量,亦名大悲。言证真时,非要同时。
疏緣微細苦(至)極清淨故。
注:具四义,故名为大也。故并无痴,以之为体。
疏修此心時(至)有堪能心。
注:下有八义:初义辨摄一切悲心;第二、证悲,意乐净故,是入初地。下有六义望诸有情:一、极亲厚心,二、极爱念心,三、欲作恩心,四、无厌倦心,五、代受苦心,六、调柔自在有堪能心。
疏聲聞已得(至)悲前行心。
注:此下翻前不名大也。言前行者,有悲俱心正拔苦也。有前行心悲前方便观其众生,大论说观百一十苦,声闻正悲不如菩萨之前方便。
疏由此熏修(至)堪忍眾苦。
注:由大悲故具摄六度,故说菩提由悲建立。
疏又於十地(至)皆十行攝。
注:随增各一,如常易知。神通作业偏入第十。
疏唯說十度(至)受用法成就。
注:准障立也。初一障字六通用之,令字两用,趣入解脱是其二故。后一障字四遍用之,施等诸善四字两用,施感富贵,戒感善趣,忍不舍生,进能增德,定令趣入,慧令解脱,方便无尽。愿即无间,力即决定,智受法乐故及熟有情。又解趣入解脱即目其慧,令者是定或定为依趣,慧能证入解脱字通。问:常说持戒感其尊贵,今何说施?答:应通有能。又贵通二:富贵、尊贵。尊贵是戒,
疏十種障者(至)未自在障。
注:前十唯修,正当此用;后十兼见,便明无失。后十障者,便明十一。二十二愚:一、异生性障:一、执着我法愚,二、恶趣杂染愚。二、邪行障:一、微细悮犯愚,二、种种业趣愚。三、暗钝障:一、欲贪愚,二、圆满闻持陀罗尼愚。四、微细烦恼现行障:一、等至爱愚,二、法爱愚。五、于下乘般涅槃障:一、纯作意背生死愚,二、纯作意向涅槃愚。六、麤相现行障:一、现观察行流转愚,二、相多现行愚。七、细相现行障:一、微细现行愚,二、纯作意求无相愚。八、无相中作加行障:一、于无相作功用愚,二、于相不自在愚。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一、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辨陀罗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一、大神通愚,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十一、佛地障: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愚,二、极微细碍愚。广如唯识。
疏十、真如者(至)利樂事故。
注:地地证一,随诠显示,亦约初满。
疏一切菩薩(至)修前諸行。
注:四十七卷分品之中说修此四,一切在家出家二分修习,故是诸位总修相也。有将此下四相七意,自广修下对持瑜伽大文分之,依论排次事实如此。然详来意,因菩提分而生之也。如五无量是功德品,不可依论排次科之,然应思思。问:与七最胜为同为异?答:彼依相状,此约修心。
疏一者善修(至)無罪修作。
注:此中四义,如文可知。
疏二者、善巧(至)應機說法。
注:除初标句。次有四句摄九方便:一者、背教除恼,二、处中令趣,三、已趣令成,四、已熟令得。初句摄四,次句是一持犯观察。又次一句是其正愿,后句摄三,为三乘故。此无第五,知于异论或获利摄。
疏三、饒益者(至)別總隨與。
注:依四摄事,或别或总。
疏四者、迴向(至)不希餘果。
注:以前三門所集三世一切善根,並向菩提,更無餘心,名為淳一微妙清淨正信無心(云云)。
疏:应以七相怜愍有情。
注:亦四十七。随法瑜伽在其增上意乐品初说此七相:一、无畏,二、如理,三、无倦,四、无求,五、无染,六、广大,七、平等。
疏非怖畏彼(至)平等無限。
注:一句一义,如文可知。其第一义,非怖彼故,而与财等。希望即是爱染心也。至爱异熟,并此所遮。遭苦不舍,其心广大。
疏:如是一切名所学法。
注:此是大文,总结所归。如何子科结上五位所修学法,皆是所学之行法也。非前法则,或是近结。虽文颇在四相修中,意乐品中更全无此。详疏头尾,如是科也。
疏三世菩薩(至)更無增減。
注:此下文更应大分,虽论是在四相之中,然此引意明一切行皆如此也。
疏諸出家者(至)真勝殊勝。
注:偏赞出家,胜在家也。文亦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