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义理分齐
如来接物,不无文言。既落文言,则有义理。义者,文之实也。理者,言之主也。又义者,相也。理者,体也。葢圣人之言教也,义以析之,理以统之。理虽是一,而逐机遂有浅深。义固多方,而归理则无别体。是则诸经义理既有浅深,而欲明经旨者,若不辩别,何以知其分齐所诣乎?然约法本末生起显分齐者,依起信论有五重浅深,亦不离前五教。但此则从深至浅,彼则自浅向深,故不同耳。
初唯一心为本源,即一真法界,该四法界,此圆教分齐也。
二、依一心开二门,即该二教。一者心真如门,所谓心性不生不灭,即顿教分齐也。二者心生灭门,所谓如来藏与生灭和合,名阿赖耶识,即终教分齐也。
三者、依此识明二义:一、觉义,谓心体离念等;二、不觉义,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动等。
四、依后义生三细:一、依不觉故心动,名业相;二、依动故能见,名转相;三、依见故境界妄现,名现相。
五、依最后生六麤:一、智相;二、相续相,即始教分齐;三、执取相;四、计名字相;五、起业相;六、业系苦相;三、四小教分齐;五、六人天分齐也。
若于此五中定本经分齐者,正属始教空门空理。如离相见佛,大身非大身,色相非色相等。然辞虽正演空门,而义实兼含终顿圆也。以始义初彰一一空诸所有,终义许凡有心者皆可作佛。顿义一念不生,圆义不可思议。而余一一激小,令生耻慕,与大同途。此大槩之分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