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所被机
教乃圣人示下之言,机即九法界所被之机。然则有通有局,通则普利三根,局则不无拣别。设以局论,此经正被菩萨。以经云: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复有人得闻此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之法,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此经唯被大机。然于义求,亦兼凡小。何谓?以此经虽属大乘,若不兼利,则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恐成虗语。而经中亦谈胎、卵、湿、化十种类生,以及小乘四果名目。于结经处,且云: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以是故知兼被小也。
佛法是圣人教导世人的话语,受众就是九法界一切众生。不过,这教导有普遍适用的一面,也有特定针对的一面。普遍适用,就能利益上、中、下三种根器的众生;特定针对,就免不了有所选择和侧重。
如果从特定针对的角度来说,这部《金刚经》主要是为菩萨们讲的。因为经里说:如来是为发大乘心的人说的,是为发最上乘心的人说的。如果有人听到这部经,内心清净,生起真实的信心,就能体悟到真实的法相。要知道,这样的人成就了第一稀有难得的功德,就是承担起了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伟业。所以,从这点看,这部经是专门针对大根器、大心量的众生。
但是,如果从经文的义理来推求,它也兼带着利益凡夫和小乘行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部经虽然属于大乘法,但如果它不兼带着利益小根器的人,那么“一切法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这句话,恐怕就成了空话。而且,经中也提到了胎生、卵生、湿生、化生等十类众生,以及小乘的四种果位名称。在经文结束的地方,还说:比丘、比丘尼、男居士、女居士,以及一切世间的天神、人类、阿修罗等等,听了佛所说的法,都大为欢喜,相信、接受并遵照实行。因此可以知道,这部经也兼带着利益小根器的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