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品第九
已说契经品,杂品今当说。
已经讲完了契经品和杂品,现在该讲接下来的内容了。
已说随相应, 一一分别法,
于上众杂义, 今略说善听。
有缘亦相应, 有行或与依,
心及心数法, 是同一义说。
已经讲完了随相应法门里每一种法的分别,上面这些种种复杂的义理,现在简略地说一说,你们好好听。有缘、相应、有行、有依,心和心所法,这些说的是同一个意思。
心及心数法此名差别,一切行一缘是故说有缘,更互相应故说相应,境界行故说行,由依生故说依。
心和心所法,这些名称的差别是:一切行都有同一个所缘,所以说“有缘”;因为它们互相呼应,所以说“相应”;因为以境界为活动范围,所以说“行”;因为依靠而生起,所以说“依”。
从缘生亦因, 有因及有为,
说处有道路, 有果应当知。
从因缘所生,也叫“因”,也叫“有因”,也叫“有为”,也叫“处”,也叫“道路”,也叫“有果”,这些都应该知道。
有为法中此名差别,由依缘故说缘,生他故说因,由依因故说有因,由依造有故说有为,多方便善显现故说处,依过去未来现在道路故说道路,有转成果故说有果。
有为法里这些名称各有差别:依靠缘而生起,所以叫缘生;能产生其他事物,所以叫因;依靠因的缘故,所以说有因;依靠造作而存在,所以说有为;从很多方面善于显现,所以说处;依靠过去、未来、现在这条道路,所以说道路;有转变完成的结果,所以说有果。
有恶亦隐没, 秽污下贱黑,
善有为及习, 亦复名修学。
有恶亦隐没秽污下贱黑者,不善及隐没无记法此名差别,不可说辈中立故说有恶,烦恼所覆故说隐没,烦恼垢污故说秽污,凡鄙故说下贱,无智暗乱故说黑。善有为及习者,善有为法此名差别,慧中生故说善,行时能得功德及可行故说习及修。已说心相应行,心不相应行今当说。
无思想二定, 亦众生种类,
句身味名身, 命根与法得。
凡夫性所有, 及诸法四相,
非色不相应, 说是有为行。
无思想者,生无想天心心数法不起。二定者,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定名厌于生死解脱想,由第四禅心相续一时断。灭尽定名厌于劳务息止想,由非想非非想心相续一时断。亦众生种类者,生处已生,于此处众生依及心相似。句者,名会所说,如所行非常谓兴衰法。味者,句会事,广说如偈及契经。名者,字会说义,如说常。命根者,根及大等相续不断。得者,成就诸法不舍。凡夫性者,未取正证、离圣法,是凡夫性。所有四相者,生、住、老、无常。非色者,此一切诸法如上所说,非色非色所摄。不相应者,无缘故。说是有为行者,有为造故说有为行。问:此中几善、几不善、几无记?答:
善二三种五, 七应是无记,
二在色当知, 一在无色地。
善二者,无想定、灭尽定。三种五者,得、生、老、住、无常,善中善、不善中不善、无记中无记。七应是无记者,七无记:无想天、众生种类、句、味、名、命、凡夫性所有。问:此中几欲界系、几色界系、几无色界系?答:二在色当知,一在无色地。二在色当知者,无想定及无想天是色界。一在无色地者,灭尽定在无色界。
二界说于三, 谓余在三界,
有漏无漏五, 其余定有漏。
二界说于三者,句、味、名亦在欲界亦在色界;非无色界,离言语故。谓余在三界者;众生种类、命、得、凡夫性所有,及四相通在三界。问:此中几有漏、几无漏?答曰:有漏无漏五其余定有漏,五者:得、生、老、住、无常,在有漏中有漏、在无漏中无漏。其余定有漏者,谓余一切定有漏。问:此离圣法假名凡夫,三界中无记,此云何舍?云何断?答:
初无漏心中, 圣不成就舍,
凡夫流诸界, 离欲时灭尽。
初无漏心中圣不成就舍者,第一无漏心中得圣法时得,不成就舍。凡夫流诸界者,流诸界时,谓处所命终,此处所舍。谓处所生,彼处所得,无记故。离欲时灭尽者,谓地凡夫所有,若此地离欲,尔时得灭凡夫性。已说心不相应行,无为今当说。三无为法:数缘灭、非数缘及虚空。于中数缘灭者,解脱诸烦恼。依于数缘灭有漏法、离烦恼、解脱。数缘力智力计挍事有而无,是名数缘灭。无罣碍之相,是名曰虚空,谓不障碍色是虚空。
诸法众缘起, 亦从依与缘,
不具以不生, 此灭非是明。
一切有为法从众缘而生,无缘则不生。如眼识,依眼、依色、依空、依明、依地、依寂然,若此一切共和者便得生,若余不具便不得生。如眼时眠,一切时生,尔时是余事不具眼识,不得生。若彼眼识应当生而不生,眼生已终不复更生,离此缘故。是有未来,不复当生。彼起具差违不和,是非数缘灭。如是一切行尽当知。已说无为,因今当说。问:有为法说是因,此中云何因?为谁因?答:
前因相似增, 或俱依倚生,
二因及一缘, 一向已生说。
前因相似增者,前生法后生相似因转增,如濡善于自地濡善因,及中因上因中于中因,及上因上唯上因,行法时有住有增终不减,以是故非为濡因。或俱依倚生者,或因俱生,如相应因及共有因。二因及一缘一向已生说者,自然因已生当言因,非不生前者后因,未生者无前后。若为有者,应随时生不从因,但不尔,是故不有一切。遍因亦如是,及次第缘。问:谓此报者,为是众生数、为非众生数?答:报是众生数,报者众生数法中说,非不众生数。所以者何?众生数者不共有,非众生数共有,是故非报。问:是果法云何?答:有为解脱果,一切有为法性果,所有由因缘,故无为解脱亦应说道果。问:有缘法云何行缘?答:有缘者,共俱有缘法,是相应、是共俱一缘中行不别。问:何处行?答:行于他境界。他境界中行非自性,离自行及缘差别故。问:心心数法为有处所、为无处所?答:无处所。所以者何?普因故。普因生心心数法。因二眼生一识,若有住处者,应住一眼中一识故。若尔者,第二眼不应见色而见,是故非一眼中住。如是一切尽知。若如是者,以是故无住处。问:世尊说心解脱,云何心解脱?为过去、为未来、为现在?答:生时而解脱,道生时解脱。所以者何?道生时诸烦恼灭,是故生时解脱。问:道生时断烦恼为不?答:
道灭时灭结, 明慧之所说。
道灭时断诸烦恼,非生时。所以者何?道生时是未来,未来道者不能行事,以是故无碍道灭时断烦恼,解脱道生时解脱。问:世尊说有爱无有爱,有爱几种、无有几种?答:
有爱有五种, 无有独一相。
有爱有五种。有爱名于生不生物若爱,是名有爱。此五种,有苦断、见习灭道断及思惟断。无有独一相者,无有爱名已见断,乐于断是名无有爱。此一向思惟断。所以者何?从见爱思惟断,此是不转行相续中爱非爱见,是故思惟断。问:世尊说三界:断界、无欲界、灭界。此何相?答:
爱处余烦恼, 灭尽是三界。
爱断是无欲界,处断是灭界,余烦恼断是断界。问:十心欲界,善秽污无记色界,善秽污无记无色界。善秽污无记及无漏,此心几秽污心中可得?几善心中可得?几无记心中?答:
秽污心得十, 正觉之所说,
善心中得六, 无记即无记。
秽污心得十正觉之所说者,秽污心中得一切十心界,及地来还时三界善秽污及无记,此心一切得,退时得无漏。善心中得六者,善心中得六心,欲界善求学得及身口行。亦变化心无记、色界善变化心无记、无色界善心及无漏。无记即无记者,无记心唯无记,以劣故。问:前已说道品十法,此中几根性所有、几非根?答:
道品有六法, 当知是为根。
此中六法根性所有,信首五根及喜,余者非根所有。问:诸法为自性相应、为他性?答:
相应于诸法, 是说谓为他。
诸法他性相应不自性,非为自性于自性伴。问:若此,解脱当云何?答:
缘中解于缚, 大仙人所说。
诸烦恼于缘中愚即彼不起愚,缘中缚即于中解,不可以相应解相应。所以者何?以空故。问:若断即是解脱、为异?答:如是若解脱者即是断。问:颇断非解脱不?答:有,或断已故缚。见道及思惟,苦智已生习智未生,见苦所断烦恼断,而见习所断烦恼缚。如是思惟所断一切种,更互相缘故。问:见四真谛云何得不坏净?答:
世尊,您问为什么烦恼在特定条件下产生愚痴,而同样的条件中又能获得解脱?这不能用简单的对应关系来解释。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本性都是空的。
您问:断除烦恼就是解脱吗?还是两者不同?确实如此,真正的解脱就是彻底断除。
您又问:有没有断了烦恼却未得解脱的情况?有的。比如有人断了旧束缚,却又被新束缚所困。就像通过见道和思维修行,生起了明白苦谛的智慧但尚未生起明白集谛的智慧时,虽然断了见苦所断的烦恼,仍会被见集所断的烦恼束缚。思维修持的各种法门也是如此,因为它们彼此关联、相互影响。
您最后问:如何通过见证四圣谛获得不可破坏的清净信心?当一个人如实看见苦的本质,明白烦恼的根源,体验烦恼止息的境界,并切实修持通向解脱的道路时,就会自然生起坚定不移的清净信心。
二解于三谛, 四由见正道,
兴起清净信, 修习于二世。
认清真理三重境,通达四种正确道, 生起纯净信心力,今生来世勤修持。
二解于三谛者,观苦习灭得于法不坏净。苦智习灭相应信,是名不坏净,得是及圣戒。四由见正道兴起清净信者,见道时具得四。问:几世修?答:修习于二世。诸法修于二世:现在修行、未来者得修。问:心共行法云何?答:
关于三种真理的第二个层次:当我们观察痛苦、烦恼的根源及其止息时,就能获得对佛法坚定不移的信心。这种与苦、集、灭的智慧相应的信心,就是所谓的不坏净信,同时还能成就圣者的戒行。第四种是通过见证真理之道而生起的清净信心——在见道之时就能具足这四种成就。有人问:需要多少世修行?回答是:修行需要两世。一切修行法门都在两世中完成:当下精进修行,未来必得成就。又问:心与诸法如何共同运作?
一切心数法, 说是心共行,
此相及余法, 作亦应当知。
所有心理活动,都是与心共同作用的,这些现象以及其他一切法,它们的运作方式也应当明白。
一切心数法说是心共行者,一切心数法说心共行,心近故。此相者,此心有四相:生、住、老、无常,亦心近故。及余法者,余心数法相亦心共行。作亦应当知者,无教戒如前说。问:断法云何?答:断诸有漏法。一切有漏法断,杂恶故。问:知法云何?答:知及诸无垢,有漏及无漏,是一切知法,一切智境界故。问:远法云何?答:过去未来是说远,不办事故。问:近法云何?答:余说近。现在近,办事故。无为近,速得故。问:定法云何?答:
所有心理活动都是与心共同作用的,这些心理现象之所以称为心之伴侣,是因为它们与心紧密相连。心本身具有四种特征:生起、持续、变异、灭去,这些变化也同样与心紧密相关。其他心理现象也是与心协同运作的。关于行为规范方面,应当遵循先前所说的无教戒律。
问:什么是应当断除的法? 答:应当断除一切有漏法。所有有漏法都需要断除,因为它们夹杂着烦恼杂质。
问:什么是应当认知的法? 答:应当认知清净无染的法。包括有漏法和无漏法都是需要认知的对象,因为这些都是一切智者所通达的境界。
问:什么是遥远的法? 答:过去和未来的法称为遥远,因为它们不能产生现前作用。
问:什么是邻近的法? 答:现在的法称为邻近,因为它们能产生即时作用。无为法也是邻近的,因为可以迅速证得。
问:什么是确定的法?
无间无救业, 及诸无漏行,
慧者说是定。
不间断的恶业难以解脱,以及种种清净无漏的修行,有智慧的人说这就是真正的禅定。
五无间业是定,必至地狱故。无漏行亦是定,必至解脱果故。余不定。问:见处云何?答:见处必有漏,一切有漏法见处,五见处所故。问:若成就根,是成就几根?答:
五无间业是必定要下地狱的,所以叫定业。无漏修行也是必定能得解脱的果报,所以也叫定业。其他的业就不一定了。有人问:什么是见处呢?回答是:见处一定属于有漏的范畴,因为一切有漏法都是见处,被五种见处所包含的缘故。又问:如果一个人具备了某根,那他具体具备了哪些根呢?回答是:
说有十九根, 谓成就极多,
少成就极八, 晓了根所说。
世尊说有十九种根,能够达到最多成就的人具备全部,最少成就的人也具备八种,这就是关于诸根的教法真义。
说有十九根谓成就极多者,十九根,成就极多,如二形及具根者未离欲见谛。少成就极八晓了根所说者,成就八根,如不具身根断善根,及生无色中凡夫。问:几种更乐?答:五种。
人有十九种根本功能,其中具足最多的情况是同时拥有十九种功能,比如具有双重性别特征的人,以及那些尚未脱离欲望但已见证真理的人。具足最少的情况只有八种根本功能,比如天生缺少身体感官功能的人、善根已断的人,以及生在无色界的普通众生。问:有多少种感受体验?答:可分为五种。
增有对无明, 处中明更乐,
圣道俱有二, 能兴起成果。
有了执着就生愚痴,放下执着自然明。 平常心待人接物,圣贤之道本具足。 两种途径皆可行,精进修行得正果。
意识相应更乐,是说增更乐。五识相应更乐,是谓有对更乐。秽污更乐,是说无明更乐。无漏更乐,是说明更乐。有漏非秽污更乐,是说非明非无明更乐。问:何等道德果?为无碍道、为解脱道?答:圣道俱有二,能兴起成果。二道共得果:一者解缚,二者得解脱。此二道成果。问:无着住何心般涅槃?答:无着心中得无为涅槃,无着一切事、无所作、无为、无所求住,从报心中便般涅槃。问:几有?答:
意识相应的接触,称为增长之触。五识相应的接触,称为有对之触。染污的接触,称为无明之触。无漏的接触,称为明觉之触。有漏非染污的接触,称为非明非无明之触。问:何种道德能得果报?是通过无碍道还是解脱道?答:圣道兼具两种功能,都能成就果报。二道共同得果:一是解开束缚,二是获得解脱。这两种道都能成就果果。问:无著者以何种心境入涅槃?答:无著者于无执著心中证得无为涅槃,不执着一切事物、无所造作、无为、无所求而安住,从果报心中即入涅槃。问:存在有几种?答:
生有及死有, 根本亦复中。
生与死的存在,贯穿始终,无处不在。
生有者,始生时阴是谓生有。死有者,死时阴是谓死有。根本有者,除生有及死有,于其中间阴,是谓根本有。中有者,有所至阴是谓中有。问:说有厌、有离欲。云何厌?云何离欲?答:
生命开始时的身心状态,叫做"生有"。生命结束时的身心状态,叫做"死有"。从出生到死亡之间的整个生命过程,叫做"根本有"。死后到下一生之前的过渡状态,叫做"中有"。
有人问:经文中说要对存在产生厌倦和远离欲望。那么什么是厌倦?什么是远离欲望?
诸智在苦因, 此忍修于厌,
灭欲得无欲, 说普在四中。
诸智在苦因此忍修于厌者,若智及忍缘苦习,是说厌行厌处故。灭欲得无欲说普在四中者,四谛中智及忍说离欲,能断欲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