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修行境界
《瑜伽师地论》解说
要解释这部论典,先分六个部分来说明:一、说明造论的原因;二、彰显说论的目的;三、阐明论典的宗旨与体性;四、说明所属的经藏与乘别;五、辨析总题与别题;六、依照文本进行解释。
第一、说明造论原因,分为两部分:一、教法兴起的缘由;二、译本流传中土的过程。
教法兴起的缘由:佛陀悲悯众生在浊世苦海中轮回,希望帮助他们脱离苦海,回归寂静安乐。因此广开方便法门,竭尽生死爱河,广布慈悲舟航,引导众生抵达真理彼岸。如释论所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对一切法的中道实相无知,产生偏执,起烦恼造业,轮回六道。如来出世后,随众生根机,方便宣说种种妙法,开显中道实相,令众生明了诸法空故非有、有故非空,通达诸法非空非有,远离疑惑颠倒和偏执。随众生种姓,发起中道修行,渐次修习圆满,各随所应永灭诸障,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获得涅槃寂灭之乐。
佛灭度后百余年,大天等人出现,各部执见竞起,多执著于有见。三百年后,龙树菩萨证得极喜地,采集大乘无相空教,造《中论》等,究竟畅达真实宗旨,破除有见。圣提婆等大论师造《百论》等,弘阐大义。由此众生又执著空见。九百年间,无著菩萨出世,登初地,证得法光定,得大神通,往睹史多天请弥勒菩萨说法。弥勒应愿降临,在夜分时放大神光,集合有缘众生,于中印度阿瑜阇国,用四个月夜为无著等人宣说《十七地论》。这部论理无不穷,事无不尽,文无不释,义无不诠,疑无不遣,执无不破,行无不修,果无不证。正是为了令菩萨对诸乘的境、行、果等都能善巧修习,勤修大行,证得大菩提,广为有情常作无颠倒说法,同时也为其他乘众生令其依各自法门修自分行,得自果证。所以在佛灭度九百年间,弥勒菩萨宣说此论,中观宗五分盛行于四主,十支论典流传于五印。
二、译本流传中土:自佛法东传近八百年间,此论尚未完备。贞观年间以后,才见义理周备。据内典录记载:《菩萨地持论》一部十卷,由北凉昙无谶在姑臧翻译,即是菩萨地中的一部分。又据费长房录记载:《决定藏论》一部三卷,由后魏般若留支翻译,是决择分的初文,其余部分尚未译出。直到唐代,义理方才完备。慈恩《瑜伽纂》说:玄奘大师于贞观二十二年在北阙弘法院翻译。又据许高阳《瑜伽后序》记载: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开始翻译,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完成。慈恩与高阳所记翻译始终时间相符。
第二、彰显说论目的,主要有两种:令正法久住,利乐有情。如最胜菩萨解释此论说:造论有两种因缘,一为令如来无上法教久住世间,二为平等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又有两种因缘:一为开显佛陀隐没与未隐没的教法,决择兴隆;二为令有種姓者得三乘出离生死,无種姓者得人天善趣脱离恶道。还有两种因缘:一者对于偏说空义的不了义经,若有人执著文字,否定一切,憎背有教,为令他们悟入诸法有相,理解经文密意,舍弃无见;二者对于偏说有义的不了义经,若有人执著文字,执取一切,厌恶空教,为令他们悟入诸法无相,理解经文密意,舍弃有见。又有两种因缘:一为成就菩萨种姓,断障修善,成佛利生无有休废;二为成就二乘等性,依自乘法断自所障得自果证。还有两种因缘:一为破除外道小乘对大乘真理的颠倒执著,令生信解;二为对佛经深密意旨迷惑者,令其信受遣除疑惑故说此论。
第三、阐明论宗与论体,分两部分:一明论宗,二明论体。
明论宗:宗是尊崇、主要的意思,指所尊崇的主要法义作为宗旨体性,即以十七地为论典所尊崇的宗旨。如释论说:十七地义含摄一切文义略尽,后四分都是解释十七地中的重要文义,故不离瑜伽师地。因此本论以十七地为宗旨。有说以非空非有中道为宗,此说不妥。虽是通宗,但不是特别尊崇的主旨,无所依凭,故不取。
明论体:有两种,一者能诠,指名句文身等;二者所诠,指自性差别。如八十一卷说:经体有二,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是能依,由能诠文使义得显。此论根本既是佛经,故出体应如经说,即以十七地中所说之义及能诠文作为教体。五心等体性,论中自有阐明,影质有无具如唯识所述,此不赘言。
第四、藏乘所属,分两部分:一藏所摄,二乘所摄。
藏所摄:依此论说,藏有二种:一菩萨藏,二声闻藏。独觉教法少于声闻,从多立名称声闻藏。或说三藏:一素怛缆(经),二毗奈耶(律),三阿毗达磨(论)。或说六藏,菩萨声闻各有三藏,独觉无别戒律等故无三藏,合为九藏。此论于二藏中属菩萨藏,于三藏中对法藏摄。故最胜子说:虽通明诸乘境等,但说论者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意在令菩萨对一切法都得善巧,成就佛果,利乐无穷。故此论属菩萨藏阿毗达磨,欲令菩萨得殊胜智慧故。
乘所摄:或说一乘,如《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或说二乘:一大乘,二小乘;或说三乘:一菩萨,二独觉,三声闻,处处经论皆同此说;或说五乘:前三乘如上,第四人乘,第五天乘。不定种姓归前三乘摄。此论正属一乘所摄,三乘中属菩萨乘摄,五乘中属第一乘摄。虽也说声闻及独觉地,是为令菩萨通达,也令彼二乘趋向大觉悟故。故此论体性唯属大乘。
第五、辨析总题与别题,分两部分:一释总题,二释别题。
释总题:依梵本云“瑜伽阿遮梨耶步奢萨怛罗”。瑜伽,此云相应;阿遮梨耶,此云行者,行者即师;步奢,云地;萨怛罗,此翻为论。唐音应云“相应师地论”。译主随宜互举唐梵,故总题云《瑜伽师地论》。
言相应者:谓境、行、果、教——皆有相应之义,名曰瑜伽。故释论云:谓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并有善巧相应义故。等指教言。
境瑜伽者:有二种,一总境,二别境。总境者,释论解说:谓一切境无颠倒性、不相违性、能随顺性、趣究竟性。此四境如次与理、教、行、果有相应义,故皆得名瑜伽。问:理与境有何区别?答:心所缘故为境,智所证故名理。理深境浅,浅不违深,相应无失。
别境者:瑜伽虽通一切诸法,但诸经论随相随根种种异说。故最胜子云:或说诸法四种道理名曰瑜伽:一观待,二作用,三法尔,四证成,总摄一切正道理故。或说究竟清净真如名曰瑜伽,理中最极,一切功德共相应故。故《楞伽经》云:若观真义,除去分别,远离瑕秽,无有能取亦无所取,无解无缚,尔时在定当见瑜伽,不应疑虑。又《大义经》中说从一法增至百法皆名瑜伽法门,虽别义无违故。又《广義经》云:蕴处界等十种善巧皆曰瑜伽,摄一切境顺机宜故。如是等法一一皆具无倒等四相应义,故名瑜伽。
行瑜伽者:分二,一总行,二别行。总行者:谓一切行更相顺故、称正理故、顺正教故、趣正果故,说为瑜伽。别行者:此行瑜伽虽通诸行,然诸经论随相随根种种异说。如《瑜伽师地经》说正修诸行名曰瑜伽,总摄一切相应行故。《月灯经》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说为瑜伽,此于一切顺果行中最为胜故。《海慧经》中修三摩地名为瑜伽,住心发行此最胜故。《正行经》中说八支圣道名曰瑜伽,趣涅槃城此为胜故。《慧到彼岸经》中说般若波罗蜜多名胜瑜伽,导大乘行此殊胜故。如是等行一一皆具更相顺等四种义故,故名瑜伽。
果瑜伽者:分二,一总果,二别果。总果者:谓一切果更相顺故、合正理故、顺正教故、称正因故,名曰瑜伽。别果者:此果瑜伽虽通诸果,然诸经论随相随根种种异说。谓《分别义经》说力无畏不共佛法名曰瑜伽,能伏诸魔制诸异论胜余乘故。《殊胜经》中说佛所证无住涅槃名曰瑜伽,尽未来际无所住故。《大义经》中说如来地无分别智及以大悲名曰瑜伽,自利利他常无尽故。《辩说瑜伽师地经》中佛地功德皆名瑜伽,穷于法界无断尽故。《分别三乘功德经》中三乘果德名曰瑜伽,皆与正理等相相应故。《赞佛论》说三身三德皆是瑜伽,一切果德不相离故。
教瑜伽者:即说境行果三之教名教瑜伽,称正理故、顺正行故、引正果故,故皆名瑜伽。故依释论,境行果教四名瑜伽。有义五法名曰瑜伽:前四同前,五者利生药病相应名曰瑜伽。又有释云:教理行果及境五法名曰瑜伽,开合不同,义无异也。
所言师者:师谓法也,以法训物故人名师。然义有二:一者因位,随己所知能调益物即名为师。故释论云:三乘行者由闻思等次第修行,随分满足,展转调化诸有情故,名瑜伽师。二者道圆,令物修进故名为师。谓诸如来证瑜伽满,随其所应持此瑜伽调化一切圣弟子等,令修正行,名瑜伽师。皆依主释,依所证法名瑜伽故。
复言地者:释论四解:一境界名地,是瑜伽师所行境界,如龙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二所依名地,谓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自法故名地为地,如稼穑地;三所行名地,谓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地为地,如牛王地,是观行者之所行故;四所摄名地,谓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行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地为地。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地,如国王地。初显涅槃能摄佛智名之为地,从彼所摄为瑜伽师;后地所摄而随能摄名瑜伽师,即瑜伽师地。皆依主释。
所言论者: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故名为论。瑜伽师地是所诠,论是能诠,能诠从彼所诠立名,瑜伽师地之论,依主释也。故释论云:欲令证得瑜伽师地而说此论,故名瑜伽师地论。
二释别题:此论一部总有五分,先明第一分三乘根本境行果等名为本地。本地之中有十七地,五识身地最居其首,故云第一。
第六、依文解释:论有正宗,无初后分,为上根性兴言便说,不须序致及流通分。正宗之中文分二分:一广开圣教分,二论末三行结释劝修分。初广开中大分为五:初五十卷名本地分,次三十卷名摄决择分,次有两卷名摄释分,次有两卷名摄异门分,后十六卷名摄事分。
本地分中大分为二:一总略标释本地分名,二依标广辩十七地义。初文不同,分为五部分:一标章总问,二略答所征,三再诘地名,四依标辩列,五总结释之。此初问也。
论言“云何瑜伽师地”?此即总问一部宗要,为起说缘由。问:从来未说瑜伽师地,因何起问?答有二释:一云问者先闻《瑜伽师地经》及《月灯》等经数说修习瑜伽师地,于义未了,故为此问;二云或作论者先总受请,论体五分尽在心中,欲为学徒分别解说,自假兴问为起说因,即五问之中利乐故问。若不尔者,先无略说,何容起问。
十七地论述
演释说:第二是简要回答所问,总括来说,所谓瑜伽师地大致有十七种,这就是回答这个问题。如果要详细安立,地的种类是无量无边的,因为每一个地当中又有无穷无尽的分位差别。
问:现在这部论的整体结构总共分为五分:一是本地分,简要和详细地分别说明十七地的义理;二是摄决择分,概要地抉择十七地当中深奥隐微的要义;三是摄释分,概要地解释各种经典的仪则规范;四是摄异门分,概要地收摄经典中所有各种法相名称和义理的差别;五是摄事分,概要地收摄经、律、论三藏当中众多重要的事相和义理。既然有这样五种的差别,为什么只把本地分叫做瑜伽,后面的四分却不称为瑜伽呢?
答:这是依照最初的部分来命名的,所以并没有错失。因为一切法没有不是瑜伽师所行的境地,瑜伽师是以一切法作为所依和缘的缘故。这里为了简略起见,暂且只说十七种,按道理来说,后面的四分其实也是瑜伽。
问:前面分别的题目说“本地分中五识身第一”,下面只解释第一地的义理,为什么现在制定总标来作解释呢?
答:这是先列出题目,然后再解释。在解释的文中,先总括标举列出,然后才依照次序,按照标目分别解释。这样文字上既不违背,道理上也没有差错。
十七地是哪十七种。
演说者第三次追问地名。
论嗢拕南说:到这里就是十七地。
从五种感官认知到无余依境界
瑜伽师地论义演
解释部分分为两段长行文字,分别对应十七地的分类说明。首先将十七地归纳为九个段落,第一段关于五识地的命名:所谓眼识等五识,是依据它们所依赖的根器来命名。比如依赖眼睛产生的识称为眼识,直到第五种依赖身体产生的识称为身识,这都是根据主从关系来命名的。
有人问:根据下文论述,识的产生依赖三种条件——因缘、等无间缘和增上缘。为什么这里只根据眼等根器命名,不采用其他依据?回答:有三重原因:第一,根器与识具有不共特性(排除因缘这种共通的依赖条件);第二,根器是亲缘条件(眼等根器是五识的直接依赖,区别于较疏远的基本分别识);第三,根识同时运作(能依与所依必须同时存在,排除时间错开的等无间缘)。因此释论说:"同时存在的依缘必定是共存的,不像意识等"。所以五识用眼等根器作为特定名称,就像种子与芽必然共存的关系。
又问:识的产生必须依赖根器与境缘,如经中所说"眼与色缘和合产生眼识",为何不根据境缘命名为色识?回答:根器相对于识具备五种特性——辅助、归属、根本、依止、引发,而境缘不具备这些特性,故不以此为例。"身"字的含义:既指依赖有形根器,也指离不开所依的身体,如同身体感受般密切。"身"字还表示依止与体性,如六识身、六思身等概念。"相应"指依止识身建立的这个修行阶位,如同律典中"贼相应论"指围绕盗贼展开的论述。虽然此阶位涉及多种法相,但以五识为主故特别强调。五识身相应的心品总称为相应,因此地虽阐明诸多法义,仍以心王心所为重点。
第二意地分为两部分:释名与辨体。释名有三重含义:第一,根据六根中的意根命名(不仅第六意识,七、八识也共依意根);第二,特指第六意识(如胜子所说:实相虽有八识,随顺众生认知只说六识,将七、八识归入第六识范畴);第三,强调思量功能(六七八识虽具心意识三义,但思量义最胜故总称意地)。问:为何不称心地或识地?答:第八识侧重藏识功能,第六识侧重了别功能,故依思量义立名为意地。问:为何不称"身相应"?答:有两种解释:一说"身"指色法,意根非色法可离身存在;二说是文辞简略所致,如释论所言"身及相应皆略去"。
辨体部分:意地涵盖心王、心所、根尘、业力等一切法,如胜子所说"二地以自性、依缘、助伴、作业综合为体",因为万法不离识、依识起、以识为体,识最殊胜故总称意地。问:为何五识合立为最初一地,余识独立为第二?答:因五识同依色根、同缘色境、性质相同故合并;余识依无色根、所缘不定、根尘微细故别立。
第三有寻有伺地:"寻"指粗猛推求,"伺"指细微观察,皆属思慧范畴。依此二法建立三地:欲界与初禅心有寻伺相应名有寻有伺地;中间禅无寻唯伺名无寻唯伺地;二禅以上无寻无伺名无寻无伺地。
第四等引地:梵语"三摩呬多"译作等引,指殊胜禅定状态。此名特指有心定,因能平等引生功德,不包括无心定(前偈说"三摩地俱"可证)。问:为何等引地说四类等引包含无心定?答:无心定是等引之果故得名,实非真等引。有观点认为等引可通有心无心定,但前偈简略只说"彼俱",实际等引包含非俱情况。
非等引地指三界散心状态,以有漏五蕴为性,如释论所言"此二地总摄定与非定位一切法"。
第五有心无心地:除六种无心状态(无想定、无想果、灭尽定、睡眠、闷绝、无余依涅槃)外皆属有心地,此六位心识不起名无心地。
第六三慧地:闻所成地指依听闻教法产生的智慧及相应心所;思所成地指依思维产生的智慧体系;修所成地指依禅定修习产生的解悟智慧。此三地以三慧品类及所得果为体性,具体阶位差异后文自明。
第七三乘地:声闻地指依佛语教声修行证得小果;独觉地指乐寂静、无师自悟中果;菩萨地指求大觉、悯有情、修大行证大果。三地各含种姓、发心、修行、得果全程。
第八有余依地:"依"指八种依赖:1.五取蕴(假名安立的基础)2.七摄事(亲属关系)3.四食(生命维持)4.四识住与十二缘起(轮回基础)5.诸天魔(障碍缘)6.诸欲界(痛苦所依)7.诸定乐(适悦缘)8.阿罗汉余蕴(最后身依)。无学者仅余父母缘与最后身依,具足四种寂静:苦寂(未来苦永息)、惑寂(烦恼永断)、业寂(不造恶勤修善)、舍寂(六根恒住平等)。如来虽无实有漏依,但化现似有漏依故亦名有余依。
第九无余依地:指究竟涅槃境界。解释分释名与辨体:释名指一切有漏余依皆舍,二乘舍有漏及有为无漏,如来虽具无漏功德但无一切有漏依。辨体有两种解释:一说唯清净真如所显离言功德;二说以究竟择灭无为为本性,兼摄如来无漏功德。如来功德深妙离相不可言说,故文略不显,理实亦含摄五识地等一切清净法。
所谓瑜伽师地。
五种烦恼总括起来解释。
意识如何与五种感官相应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