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毘昙心论界品第一
顶礼前最胜, 离恼安教尊,
所说悉具足, 罗汉见真谛。
顶礼最尊贵的老师, 远离烦恼、安住教法的圣者, 他所说的一切都圆满具足, 阿罗汉们亲眼见到了真理。
顶礼者,起善心转爱果,举体敬礼也。前者,先也。何者为先?谓最胜也,示供养处故。最胜有何义?伏诸烦恼故名最胜。如偈所说:忧波伽当知,如我等诸佛,悉已离诸漏,是故名最胜。离恼者,烦恼诸缠烧其身心。世尊旷劫悉安众生,炽然永尽故名离恼。安乐说故,当知离恼,是故次说安教。安者谓安隐也,教谓言说,教有所安故曰安教。略说自安安他,离恼者自安也,安教者安他也。不颠倒故,故知安教,是故次说所说悉具足。说者,言说也,即是安教。具足者,辩正深妙显现决断,说不颠倒到真实义,不违二谛故曰具足。是故礼彼,名供养法。阿罗汉者,到究竟处法相满足,是故次说阿罗汉。真实福田,应彼供养,故名阿罗汉,此一向说无学。说无学已,次说学见真实。真实者,四圣谛不颠倒,谓已学八忍八智,见彼真谛,故名见真实。虽住见道未周四谛,必当见故,亦名见真实。问:何故敬礼?答:
“顶礼”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心里生起善念,然后身体恭恭敬敬地礼拜。用行动来感恩。
“前”呢,就是“最前面”的意思。什么是最前面的?就是最殊胜、最了不起的。因为我们要供养、尊敬最殊胜的人。
“最胜”是什么意思呢?最胜是指可以降伏一切烦恼。就像一首诗说的:“阿弥陀佛,你们要知道,我们这些佛,已经完全消除了所有烦恼,所以叫作最胜。”
“离恼”呢?烦恼就像火一样,会烧坏人的身心。世尊在无数劫以来,一直让众生安心,把烦恼的火彻底熄灭,所以叫作“离恼”。
因为佛说的教法是让人获得安宁快乐的,所以接下来要讲“安教”。安就是安心、安稳。教就是说话、教导。这个教导是让人得到安定的,所以叫作“安教”。
简单说,就是让自己安宁、也让别人安宁。“离恼”是自己安稳,“安教”是让别人安稳。
因为佛的教导正确、不颠倒、不错误,所以知道这是安教的道理。所以接着讲“所说悉具足”。说的就是言语教导,也就是那个安心的教导。
“具足”是什么意思?就是辨法正确、深刻微妙、清楚明白、决定不疑惑,说话不说颠倒话,直达真实的意义,不违背世俗和真理两方面的道理,这就叫“具足”。
所以,我们跪拜这样的佛,叫作“供养法”。
“阿罗汉”呢?就是达到了最高境界,对一切佛法都圆满具足。所以接下来要讲“阿罗汉”。
阿罗汉是真正的福田,值得大家去供养,所以叫作“阿罗汉”。这特指已经学成、不再需要学的圣人。
说完“无学”,接着讲“学见真实”。“真实”就是四种神圣真理、不颠倒。就是说已经学了八种忍耐和八种智慧,亲眼见到这些真理,所以叫作“学见真实”。
虽然还在见道的路上,还没有完全看透全部的真理,但将来一定能看透,所以也可以叫“学见真实”。
问:那到底为什么要礼拜、要致敬呢? 答:
牟尼尊悉知, 法聚二种相,
亦为他显现, 我今说少分。
世尊完全明白, 法的分类有两种形式, 也为别人清楚展现, 我今天只讲一小部分。
牟尼者,身口意满,故曰牟尼。悉者,凡一切智所说修多罗、毘尼、阿毘昙,流布至今。知者,知见,觉义也。法者,持也,持自性,故名法。法有积聚,故名法聚。彼善法善法聚,不善无记法亦如是。二者,数名。相者,相貌也。问:云何二相?答:自相及共相。自相者不共,即此非余,如碍相是色,如是比。共相者共,此及余,如色无常,如是比。问:若碍相是色自相者亦是共相,观四阴故是自相,观十种色故是共相。如是自相即共相观故,二种自相共相则为不成。答:一自故。碍者,是色相故。名色自相,众色差别,故说十种。汝言观故自相共相不成者,不然。何以故?不坏故。如父子、如果种、如苦集谛、如听制,若观自相则非共相,若观共相则非自相。如一人亦名父亦名子,以父故名子、以子故名父,若观父则不观子、若观子则不观父。若言不成者,不然。何以故?已成故。是为父子义成。若善若恶、正见邪见,于中广说,起无间业。若无父义,亦无无父邪见及有父正见,此若无者净秽亦无,净秽无者解脱亦无。若无无间业者亦无因果,因果无者一切法亦无,莫言非过。是故父子义成,不可已成更成。若已成更成此则无穷,是故自相共相义成。问:佛所知法一切当说耶?答:不也。问:何所说?答:亦为他显现,我今说少分。显现者,开示义也。他者,受化人也。若义饶益随顺梵行,如《申恕林契经》说,于彼为他说法中,我今说少分。如来所知深广无量,如舍利弗等尚不能尽说,况复余人。问:世尊说何法?答:有漏无漏,如是一切。
牟尼的意思是,身体、语言、心意都达到圆满,所以叫牟尼。悉的意思是,所有佛的智慧所讲的佛经、戒律、论典等,都流传到了今天。知就是明白、认识、觉悟的意思。法的意思是,像一个人拿着东西一样,保持自己的特性,所以叫法。法积累在一起,就叫做法聚。好的法和好的法聚在一起,不好也不坏的法也是这样。二是数字的称呼。相是相貌、样子的意思。问:什么叫两种相?答:就是自己的相和共同的相。自己的相是只有自己才有,不是别的法;比如阻挡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相,其他情况也这样。共同的相是大家共有,比如物质和物质都无常,其他情况也这样。问:如果说阻挡是物质自己的相,那它也是共同的相。因为观察受、想、行、识四个阴的时候是自己的相,观察十种物质的时候又是共同的相。这样自己的相和共同的相观察起来互相混淆,那两种相的划分就不成立了。答:不是的,因为本质是一样的。阻挡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相。为了显示各种物质的差别,所以说了十种。你说从观察的角度来看,自相和共相的划分不成立,这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划分不会被破坏。比如父亲和儿子的关系,比如果子和它的种子,比如苦和集这类真理,比如听命令和遵守规定。如果只观察自己的相,就不是共同的相;只观察共同的相,就不是自己的相。就像一个人,可以叫父亲,也可以叫儿子。因为他有儿子,所以叫他父亲;因为他有父亲,所以叫他儿子。如果只从父亲的角度看,就不从儿子的角度看;如果只从儿子的角度看,就不从父亲的角度看。你说这样不成立,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早就已经成立了。这就是父亲和儿子的意义成立了。如果这种关系正确或错误,正见或邪见,从这里面广泛讲说,就会产生五无间罪这样的大恶业。如果没有父亲这个意义,也就不会有否定父亲这样的邪见和肯定父亲这样的正见;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了,清净和污秽也就没有了;清净和污秽都没有了,解脱也就没有了。如果没有五无间罪这样的业,也就没有因果;因果都没有了,一切事物也就没有了,可千万不要说这没有过失。所以父亲和儿子的意义是成立的,不能因为已经成立就再要求证明。如果已经成立还要再证明,那就永远没完没了了。所以自相和共相的意义是这样成立的。问:佛所知道的一切法,都应该讲出来吗?答:不是的。问:那讲哪些呢?答:为别人开示,我现在讲很少一部分。开示,就是揭示、解释的意思。别人,就是接受教化的人。如果某种意义对人有益,并且符合清净的修行,比如像《申恕林经》里说的:在对别人讲的一切法中,我现在只讲很少一部分。如来所知道的道理,深广无边,像舍利弗这样的大弟子都讲不完,更何况其他人呢。问:世尊讲的是什么法?答:就是有烦恼和无烦恼的,一切法都是这样。
一切有漏行, 离我乐常净,
不见有漏故, 计我等妄受。
所有被欲望污染的存在,都没有一个不变的“我”,也没有真正的快乐、恒久、纯净。因为看不透这些污染,人们才错误地把这些幻象当作“我”,从而白白承受痛苦。
此诸有漏行,不自在故离我,三苦成故离乐,缘力故离常,烦恼处故离净。问:何等是有漏行?答:诸烦恼所生五阴。问:若有漏行离我乐常净者,云何众生而于中受?答:不见有漏故,计我等妄受。众生于有漏行不知相已,便受我乐常净,作业所覆故不知非我,威仪所覆故不知是苦,相似相续覆故不知非常,薄皮覆故不知不净。如是不知故,受我乐常净。问:何相为有漏行?答:
这些会产生烦恼的行为,因为它不听从我们自己的指挥,所以没有真正的"我";因为它有苦苦、坏苦、行苦这三重痛苦,所以没有真正的快乐;因为它靠各种条件才能存在,所以不能永恒不变;因为它总被烦恼控制,所以并不清净。问:什么是有漏行?答:就是由各种烦恼所产生的身心活动(色、受、想、行、识这五类)。问:如果有漏行没有"我"、没有快乐、不能永恒、也不清净,那为什么众生还会在里面觉得快乐、以为有个"我"呢?答:因为他们看不到这是有漏行,所以错误地以为有"我",胡乱地追求快乐、永恒和清净。众生不了解有漏行的真实情况,于是就把它当作"我"、快乐、永恒和清净。这是因为:他们被自己的行为所蒙蔽,不知道其实没有"我";被生活做事的表面样子所蒙蔽,不知道其实是苦;被表面上看起来连续不变的假象所蒙蔽,不知道其实不是永恒的;被一层
若增诸烦恼, 是圣说有漏,
以彼漏名故, 惠者说烦恼。
如果增加了各种烦恼,圣者就说这是有漏法。 因为用了“漏”这个名称,智者就把烦恼称为“漏”。
若依若缘增长身见等诸烦恼,如使品说,彼诸行从漏生故、生漏故、漏处故,是说有漏法。无漏缘不增长。软中上者不然,增依故非不增,增依不增缘。问:何故?答:
如果是依靠某些条件,让“身见”这类烦恼不断增长(就像“使品”里说的那样),那么,这些行为要么是从烦恼(漏)中产生的,要么是产生烦恼的源头,要么是烦恼聚集的地方。这都是有烦恼的“有漏法”。那些跟烦恼没有关系的事物是不会让烦恼增长的。有人可能会说,烦恼还有“轻、中、重”不同的程度,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因为生长烦恼的根源(依)会持续推动,不会停歇。能增长烦恼的,就是后面的“依”;不能增长的,才是“不增缘”。问:为什么会这样呢?答:
以彼漏名故, 惠者说烦恼。
因为那个“漏”的名字,智慧的人说它是烦恼。
烦恼者说名漏,一切入处常漏故、心漏连注故,是故增烦恼诸行当知是有漏。问:彼更有名耶?答:
烦恼之所以被称为“漏”,是因为它像漏洞一样,所有的感官接触都会不断流出烦恼,而且心中的烦恼会像水流一样接连不断地涌出。所以要知道,那些会增长烦恼的各种行为,都是有烦恼渗漏的。问:它还有其他名称吗?答:
亦名为烦恼, 受阴及与诤,
烦受诤起故, 是诸贤圣说。
它也叫烦恼、受阴和诤。因为烦恼、感受和争执都是由它引起的,所以圣贤们这样说。
即此有漏行,名为烦恼、受阴、诤。何以故?烦受诤起故,是诸圣贤说。身见等诸烦恼,恼众生,故名烦恼;受自身,故名受;扰乱心,故名诤。诤有三种:烦恼诤、阴诤、鬪诤。烦恼诤者,百八烦恼。阴诤者,死。鬪诤者,各各相违。当知此中说烦恼诤。身见等诸烦恼生,诸有漏行从烦恼生,故说烦恼。从受生,故说受阴。从诤生,故说诤。已说受阴相,阴相今当说。
这些有漏的行为,也叫烦恼、受阴、诤。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是烦恼、受、诤生出来的,所以圣贤们这样说。身见等种种烦恼,恼乱众生,所以叫烦恼;领受自身,所以叫受阴;扰乱内心,所以叫诤。诤有三种:烦恼诤、阴诤、斗诤。烦恼诤就是一百零八种烦恼,阴诤就是死亡,斗诤就是各各互相违逆。要知道这里说的是烦恼诤。身见等种种烦恼,生出各种有漏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从烦恼生出来,所以叫烦恼;从受生出来,所以叫受阴;从诤生出来,所以叫诤。已经说了受阴的相状,阴的相状现在应当说。
若行离烦恼, 亦解脱诸漏,
此及前受阴, 是阴圣所说。
如果修行脱离了烦恼,也解脱了一切漏,这些以及前面说的受阴,就是圣者所说的阴。
若行离身见等诸烦恼及诸漏故,当知是无漏行。此诸无漏行及前说受阴,是名为阴相。阴、受阴差别者,转不转合是阴,转者是受阴。问:何者是?答:
如果修行离开了自我执着这些烦恼,也摆脱了一切漏,就该知道这是无漏的行为。这些无漏的行为,加上前面说的受阴,就叫做阴的相状。阴和受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转,一个是不转,合起来就是阴。转的就是受阴。有人问:那什么是转呢?回答是:
所谓色受阴, 想行及与识,
是五阴次第, 麁细随顺说。
所谓色、受、想、行、识这五阴,是按从粗到细的顺序依次来说的。
是五阴谓色阴、受想行识阴。云何色阴?一切诸色过去未来现在,如是广说。彼起已灭是说过去,未起未灭是说未来,已起未灭是说现在。在自身名为内,在他身及非众生数名为外。复次内外义,如入处说。麁者名有对,细者名无对。若言不成,是则不然,观故。观故不成者,不然,若观麁则非细。染污名恶色,不染污名好色。过去未来名为远,现在名为近。远义四种,如行品说。彼一切一向略说色阴,此名略,非事略。如色阴,受想行识亦如是。于中差别者,自身受名为内,他身受名为外。内缘外缘,方便力起、境界力起。麁者五识身,细者意地。染污不染污界地亦如是,乃至识阴亦如是。行是行阴,外者众生、非众生数当知。问:色乃至识有何相?答:碍相是色相,随觉是受相,顺知是想相,造作是行相,分别是识相。彼过去色虽不碍,曾碍故;当来色虽未碍,当碍故。极微一一虽不碍,众微集则碍。无作虽不碍,以作色是碍,故彼亦碍。如树动影亦动。如色阴过去未来,余四阴亦如是。问:何故前说色阴乃至识阴?答:是五阴次第麁细随顺说。彼五阴中色阴最麁,五识依故、六识境界故,是故前说。受阴虽非色,行麁故如色说,如我首足等痛,受随转,如是乃至识阴最细,是故后说。复次从不可知本际已来,男为女色、女为男色,染着处故,是故前说。乐受贪故起色欲,想颠倒故起乐受贪,烦恼故起想颠倒,依意故起烦恼。复次二种色观故,入佛法中为甘露门,谓不净观及安般念。彼不净观者观造色,安般念者观四大,是故前观色阴。观色已见受过,见受过已想不颠倒,想不颠倒已烦恼不行,烦恼不行已心则堪忍,此则顺说五阴。今当逆说。净秽之生以心为本,故前观识阴,观识已烦恼薄,烦恼薄已起法想,起法想已则贪受不生,贪受不生故观察色,是故先说色阴乃至识阴。问:云何分别说色阴?答:
十种谓色入, 及无作假色,
是分别色阴, 牟尼之所说。
十种谓色入者,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无作假色者,如业品说。是诸色一一说色阴。
所名为识阴, 此即是意入,
于十八界中, 亦复说七种。
谓识阴即是意入,十八界中说七心界。
余则有三阴, 无作三无为,
是则说法入, 亦复说法界。
余三阴者,受阴、想阴、行阴。无作三无为者,虚空、数灭、非数灭。此七法说法,入亦说法界。问:以何等故受、想别立阴,余心法立一行阴?答:
轮转于生死, 当知二诤根,
是故别受想, 建立二种阴。
二事故众生轮转生死,谓乐受贪及颠倒想。乐受贪故行爱,倒想计着故行见。二诤根者,习欲爱贪欲缚从受生,见欲缚从想生。受修诸禅,想修无色。复次心法或根或非根,根法是受,非根法是想,是故随义说。问:五阴一切是行,何故说一行阴?答:
五阴虽是行, 而一受行名,
有为法多故, 说行阴非余。
以行阴中有相应不相应等有为行多,相应者思愿等,不相应者谓得等。问:一切悉是行阴,何故契经说一思为行阴非余?答:胜故、增上故、前故。作相是行相,彼思是作性。若有余阴,悉入五阴中,今当如实说。
广说诸法阴, 其数有八万,
戒等及余阴, 悉是五阴摄。
八万法阴皆色阴摄,以佛说语性故。有说名性者行阴摄。余戒等五阴,彼戒阴色阴摄,定、惠、解脱、解脱知见阴皆行阴摄。若有余阴名,悉入五阴中。问:齐何当言法阴?答:
法阴谓经论, 如是一一说,
及诸对治行, 悉名法阴数。
有说一一经论名为法阴,如是经论数有六千。复有说一一阴处是法阴处。又说阴处界处等为法阴数。如是说者,谓众生有八万行。是故世尊随彼所行,为说对治,悉是法阴数。问:前说十种谓色入,亦无作假色,是名色阴。何等为入?答:
所谓眼耳鼻, 舌身及与意,
色声香味触, 余则说法入。
彼眼入者,眼識所依、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亦如是。差別者,隨識所依。意入者,是心、意、識。名、義、業、世、施設,彼名等所作差別應當知。名者,名為心、名為意、名為識。義者,集起是心義、思量是意義、別知是識義。業者,遠知是心、前知是意、續生是識。世者,過去世是意、當來世是心、現在世是識。施設者,界施設心、入施設意、陰施設識。復次貪恚癡等分別則無量境界。定心名不亂,此相違染污心名為亂。懈怠相應心名為下,精進相應心名為舉。少習淨心及染污心名為少,多習淨心名為多。少根易得少對治少隨轉諸染污心名為小,此相違善心名為大。於彼得修習修不修習,如是染污心名不修,此相違善心名為修。自性解脫及在解脫,於彼染污心名不解脫,此相違善心名解脫。或有心自性解脫非在解脫,或有心在解脫非自性解脫,或有心自性解脫亦在解脫,或有心非自性解脫亦非在解脫。自性解脫非在解脫者,是學無漏心。在解脫非自性解脫者,是無學有漏心。自性解脫亦在解脫者,是無學無漏心。非自性解脫亦非在解脫者,是學有漏心及凡夫心。色入者三種,謂色、處、俱。色者,青黃赤白,如是廣說。處者,身作色。俱者,如造畫等。聲入者三種,謂因受四大聲、因不受四大聲、因俱聲。因受四大者,謂咽喉脣舌因緣發聲。因不受四大者,謂風鈴樹等因緣發聲。因俱聲者,謂擊鼓吹貝因緣發聲。彼聲一一有二種,謂可意、不可意。香入者三種,謂好香、惡香、非好惡香。味入者六種,謂辛、酸、甜、苦、醎、淡。問:若嘗味時,別味者為舌識先覺、為身識耶?答:若先覺冷暖,則先身識後舌識。若先別辛等味者,則先舌識後身識。觸入者十一種,謂四大及七種造色。七種造色,謂澁、滑、輕、重、冷暖、飢、渴。澁者麁強,滑者細軟,輕者不可稱,重者淳厚,冷者求暖,飢者欲食,渴者欲飲。問:何大增故澁滑乃至飢渴?答:或有說無偏增者,彼業報先得澁四大果乃至飢渴。復有說,水火增故滑、地風增故澁、地水增故重、風火增故輕、水風增故冷、風增故飢、火增故渴。問:幾觸能起身識?答:有說從澁至渴一一能起。又說五觸能起四大與澁,如是乃至飢渴。復有說者,十一種起身識等,是身識境界,故無過。有二種自相,事自相及入處自相。事自相者,等境界。入處自相者,自相境界故。此十一種,二種欲界繫,飢及渴非色界繫。九種欲界色界繫,色界衣雖不可稱,餘亦可稱亦可積聚。雖無冷暖之患,而有長養調適。飢渴者,或說依果,以飲食能斷故。阿毘曇者說,報色不可斷已更續。罽賓者說,飢渴是善不善報障,故不可知,食消已還復可知。是故富者飢渴是善報,貧者飢渴是不善報。法入者,四種無作色,如業品說。心法,如行品說。心不相應行,如雜品說。無為,此品後當說。內入中眼入境界麁故前說,外入中色入自性麁故前說。苦樂所入門故說入處。又殺義是入處義,心心法於此中滅。問:入處、觸入處何差別?答:觸入處即是入處。或入處非觸入處,外入是也。若內入處非分者,是入處,非觸入處(緣差不起觸者名非分也)。觸所住故,名觸入處。觸空者唯是入處。觸所入門故如窓牖(天竺為窓牖為風入)。
觸所住故如聖住。亦應說受入處觸長養心心法觸所持來、觸所轉故,觸力故現在前,是故說觸入(聖住者,中國名聖住,邊地地名,彌離車住也)。問:云何一身具十二入?答:
虽于一身中, 所作事各异,
依缘自性故, 十二种分别。
于一身中具十二入,但事各异。若事是眼入,此事乃至非法入;若事是法入,此事乃至非眼入。问:何等为眼入事乃至法入事?答:眼以见色为事,色以眼所行为事,如是乃至法入。譬如一室十二人止,事业各异,彼亦如是。又依缘差别说十二,谓六识身有六依六缘。又自性分别说十二,若眼自性乃至非法自性,若法自性乃至非眼自性。问:十入处及法入少分是色,何故独说一入处为色入?答:
虽有众多色, 但说一色入,
当知一色入, 三眼境界故。
于彼入中,三眼境界者名为色入,肉眼、天眼、圣惠眼。以色麁故说二十种,所谓青、黄、赤、白、长、短、正、不正、方、圆、高、下、烟、云、尘、雾、光、影、明、暗。彼长等八事,三种分别,余悉无记。问:一切十二入尽是法性,何故但说一法入?答:
彼一切诸法, 虽尽是法入,
法中众多故, 一法入非余。
彼一切虽尽是法入,但一入中众多法故,谓色法无色法、相应不相应法、有为无为法,是故但说一法入。复次三有为相,彼法相不相违,彼入法入中,是故但说一法入。又一切诸法以名显现,彼名入法入中。法者真实相,谓空解脱门。以前法觉法故,是空入法入中。身见能自觉者,不然,颠倒转故。法者第一义,谓寂灭涅槃,是法入法入中。问:世尊说契经无量入,何故但说十二入?答:
彼十一切入, 八入二四入,
及五解脱入, 皆悉十二摄。
十一切入中,前八入及八勝處,是無貪善根性,悉入法入中。若取眷屬,則五陰性悉入意入法入中。十一切入中,後二入及四無色入,是四陰性悉入意入法入中。二入者,謂無想眾生入及非想眾生入。無想眾生入十入性,除香、味入。說四無色則已說非想入。五解脫入是慧性,眷屬是五陰性,悉入三入中:聲入、意入、法入(五解脫入者,一者佛說即得解脫,二者聞已思惟得,三者因自誦經得,四者因為他說法得,五者因緣得也)。問:所說十八界,為種有十八、名有十八?答:
界种说十七, 或说为十二,
境界依者依, 分别十八种。
十八界,或十七种、或十二种,若取意界则失六识、若取六识则失意界。譬如别取树则失林、若取林则失树,指卷等譬亦如是,若取意界则失六识、若取六识则失意界。问:若然者,云何说十八界?答:
境界依者依, 分别十八种。
三事故说十八界,依故、依者故、境界故。依谓六依,眼界乃至意界。依者谓六识界,眼识界乃至意识界。境界谓六外界。若言阿罗汉最后心不生后识非意界者,此则不然,以余缘故后识不续,如地无种。复次因触故立十八界,眼触三因缘生,谓眼、色、识,如是乃至意。器故、食故、食者故。器谓眼界,食谓色界,食者谓眼识界。问:应说二十一界,二眼二耳二鼻为六、舌界身界七、心界、六外界。答:
二眼说一界, 以二一自故,
耳鼻亦如是, 二共说一界,
为令身端严, 彼皆不一一。
虽有二眼而说一界,以一自故、共一四大造故、一自见故。非一自有二根,一识所依故。二眼眼识依亦不应二根,一识依一入处故、一入境界亦俱受一入境界故。二眼共取一色,以一眼见色则不明了,二眼见色则明了。二耳二鼻成一界,亦如眼说。为庄严身故生二眼二耳二鼻,以一眼者人不爱敬故,是故眼等生二、身舌生一。如佛世尊虽说种种界,悉入十八界中,今当次第说。
若有诸余界, 世尊契经说,
各随其自性, 悉入十八界。
若世尊说余界悉入十八界中,以三事故,依故、依者故、缘故。如世尊说:憍尸迦!世有种种界,谓诸见,以界名说,彼悉入法界中。若彼说六十二界,如《多界经》说及余契经。以界名说者,各随其义入十八界中。问:界、入、阴何差别?答:
界说一切法, 彼即十二入,
除三无为法, 余则说五阴。
一切法说十八界,以不离依故、依者故、缘故,彼一切法即说十二入。七心界为意入,此即义差别。除三无为,余法说五阴,积聚势故。问:若一切法说界,界即是入,除三无为说阴。何故世尊三种说?答:
牟尼观众生, 欲解根不同,
性行愚差别, 故说阴界入。
众生三种欲解,广、略、中。广者为说界,中者为说入,略者为说阴。软中上根亦如是,恃性憍逸为说界,性义是界义,恃财憍逸为说入。输门义是入义,恃命憍逸为说阴,以阴死法故,始行者为说界,少行者为说入。已行者为说阴,愚于色心为说界,愚于色为说入,愚于心法为说阴。问:阴、入、界有何义?答:
聚积是阴义, 输门义说入,
种性义说界, 是三种差别。
十一种无量色等,总说色阴,如库藏、如军众。譬如四种军其类各别,名为军众。色亦如是,虽有十一,同一色相,名为色阴。如阿毘昙说,善观色阴者,一极微摄一界一入一阴少分。不善观者言,一极微摄一界一入一阴。如色阴,受想行识阴亦如是。输门义说入者,通苦乐故。种性义说界者,如一山中多有诸性,金性银性等。如是一身中种种性各异,故说十八界。问:以何等故说十八界、十二入、五阴不增不减?答:
境界依者依, 度量法所应,
是故界入阴, 不增亦不减。
界度量所应者六依,六依者六缘,彼依若增则非依,以无依者故,若减则依者无所依故。如是一切入,亦以依缘为量。阴者何故染着色?乐受着故。何故乐受着?想颠倒故。何故想颠倒?烦恼相应故。烦恼依意,意即依意。如所说意缘法生意识,离是依更无余依故。已说界入阴自性及因缘,今当广说界。
界中一可见, 又说一切界,
无记谓八种, 余则善不善。
界中一可见者,十八界中色界可见可视,在此在彼,是故可见。复次示人心行,是故可见。复次自现故,谓眼所行。当知十七不可见,无行相故。又说一切界皆可见,慧眼境界故。如所说偈:彼一切诸法,慧者见无我。如阿毘昙说,学见迹,见四真谛迹故。是故十八界一切皆可见。无记谓八种者,八界无记,谓五情、香、味、触,无爱不爱果可记,故说无记。余十界可记,善及不善故,谓色、声、法、七心界。善身动是善色,不善身动是不善色,余色无记。如是声口动净心七识界是善,无惭无愧相应心是不善,余则无记法界。若心相应如心说,若不相应如杂品说。善有四种,自性、相应、共起、第一义。自性善者,惭、愧及三善根。相应者,即彼相应心心法。共起者,即彼所起身口业及心不相应行。第一义者,谓涅槃。是为四种善。自性不善者,无惭、无愧、三不善根。相应者,即彼相应心心法。共起者,即彼所起身口业及心不相应行。第一义者,轮转危崄。俱相违者是无记。问:一切法十二入,即是世尊所记,何故说无记?答:不以一向不说故名无记,善者记为善、不善者记为不善、不记善不善故说无记。若因果时则记,因果异则无记。或有不说名无记。如记论契经说。
一切皆当死, 是论一向记,
一切死复生, 是名分别论,
若问生殊胜, 是名诘问论,
众生五阴异, 是名止记论。
一向记论者,若有问:一切众生悉当死耶?应一向答:一切众生皆悉当死。分别论者,若有问:一切皆当死、死复生耶?应分别答:有烦恼者死而复生,无烦恼者死已不生。诘问记论者,若有问:人生殊胜不?应反问:汝方何趣故问。若言:方天趣。应答言:劣。若言:方恶趣。应答言:胜。止记论者,若有问:阴与众生为异为同耶?应当止。何以故?以不应故。譬如有问石女儿善恭敬不?石女无儿,何得答言恭敬不恭敬?如是有阴而无众生,何得有同异耶?以不应故不答。阿毘昙者说,一向记论者,若有问:如来,无所着、等正觉耶?善说教法耶?世尊弟子善向耶?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耶?善分别苦集灭道耶?应一向答:义饶益故。分别论者,若言:为我说法。应问言:法有众多,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欲说何法?若言:为我说过去法。应问:过去法亦多,或色阴、或受想行识阴。为说何者?若言:色阴。应问:色阴亦多,或善、不善、无记。为说何者?若言:善色。应问:善色有七种,不杀生乃至不绮语。为说何者?若言:不杀。应问:不杀有三种,不贪、不恚、不痴。为说何者?若言:不贪。应问言:不贪有二种,作及无作。为说何者?如是等论,名为分别记论。诘问论者,若有问法,应反诘:法有众多。汝问何者?不为分别若过去未来现在乃至作无作。若软心者为分别说,若谄曲者则还反问,令彼自答,是名诘问论。止记论者,若有问言:世有边耶世无边耶?如是等如虚空花鬘不可记言香与不香,是名止记论。已说记无记,十二有对今当说。
十二界有对, 一界说少分,
十界七有对, 一少分亦然,
说境界有对, 障碍及与缘。
眼耳鼻舌身界及七心界,此十二界说有对。法界中少分亦说有对,谓心法。又十色界说有对,七心界及法界少分亦说有对。问:此中说何等有对?答:
说境界有对, 障碍及与缘。
三种有对:境界有对、障碍有对、缘有对。境界有对者,如施设经所说,眼与色对乃至意与法对。已说意界,当知已说七心界法界少分。是故当知十二界一界少分是有对,五外界法界少分是无对。如彼经等说,若观陆则不观水,如是广说。障碍有对者,谓各各相对、各各处障碍。若彼有一则无第二住,极微聚故、障碍故、可分故、据处所故。当知八无对,此中应广说。缘有对者,心心法于境界转,应如是言:若法境界有对,彼法障碍有对耶?应作四句:或境界有对非障碍有对者,七心界及心相应法界。或障碍有对非境界有对者,五外界。或境界亦障碍有对者,五内界。或非境界亦非障碍有对者,法入所摄色、无为、心不相应行。若法境界有对,彼缘有对耶?谓缘有对是境界有对。或境界有对非缘有对,谓五内界。
有漏有十五, 余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十五界一向有漏:五内界、五外界、五识界,漏所生故、生漏故、漏处故。漏于中起,故说有漏,如前有怖畏;与漏俱故说有漏,如杂毒食。余二者,意界、法界、意识界,此三界二种,或有漏、或无漏。若漏所生是有漏,相违则无漏。三三有者,意界、法界、意识界,三有中可得:欲有、色有、无色有。无漏者是不系,虽三界身中得,非自性得故。欲界中有四者,香界、味界及此境界识。非色无色界,离揣食欲故。三入是揣食性,彼亦应无触者,此则不然。触入性有二种,或是揣食性、或非非揣食者。在色界彼无揣食性,以身微妙故。香味一向揣食性,是故彼无,境界无故,彼识亦无。问:彼无香味亦无彼识者,鼻界舌界亦应无。答:具诸根故,诸根展转相持故。十一在二有者,欲有、色有。五内界、色声触界及此境界识,此十一非无色界,离色性故。
有觉有观五, 三行三余无,
有缘当知七, 法入说少分。
有覺有觀五者,五識界有覺有觀,麁故,乃至梵世非上地。三行三者,三界三種:意界、意識界、心相應法界。欲界及初禪有覺有觀,禪中間無覺有觀,上地及一切不相應法無覺無觀。問:有覺有觀地法有四種:或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非有覺有觀非無覺有觀非無覺無觀。云何有覺有觀?答曰:欲界及初禪,除覺觀,諸餘心心法。云何無覺有觀?答曰:覺。云何無覺無觀?答:色心不相應行。云何非有覺有觀非無覺有觀非無覺無觀?答曰:觀餘無者,謂餘非有覺非有觀,無緣故。有緣當知七法入說少分者,七心界說有緣,有此緣故,故曰有緣。如人有子,謂之有子。法界少分有緣者心法,少分無緣者非心法,謂眼識及相應法緣色乃至身識及相應法。觸緣意識及相應法一切法緣(謂以一切法為境界耳,非攀緣義,上眼身識亦同此)。
九不受余二, 为无为共一,
一向是有为, 当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九界不受受名。若色现在根数及不离根,若此断坏破裂逼迫,心心法受于彼止住故。异则不受,谓九界不受。七心界声界法界无断坏故,余二者,五内界现在是受,起断等知故;过去未来是不受,心心法不住故。色香味触,若现在及不离根是受。如心心法根中止住,彼中亦尔,不离根故。为无为共一者,一法界有为无为,于中三种:常故无为,余法无常故有为,是故为无为共一。一向是有为当知十七界者,十七界无常故、一向有为生灭故、三有为相所成故、有因故、堕阴故、堕世故、软中上故,与上相违是无为。
有罪及有报, 染污及隐没,
修习则有十, 一界中有见,
亦说有心法, 一界是见性。
七心界色声法界二种:或有罪,或无罪。秽污是有罪,不秽污是无罪。如有罪如无罪,如是秽污隐没亦如是。五识界色界声界,若善不善是有报,若无记是无报。意界意识界法界,若不善善有漏是有报,若无记无漏是无报。问:以何等故不善善有漏是有报、无记无漏是无报?答:譬如外种三事和合生,有种坚实,溉之以水、覆以草土,自性众具力故牙叶得生。有种虽坚实,不以水溉、不草土覆,众缘不具故牙叶不生。有种不实,虽溉以水、覆以草土,自性不实故牙叶不生。如外种三事差别,如是内缘起亦三事差别。如初种,如是不善善有漏法坚固,溉以爱水、覆以余结,以自性众缘力故有牙得生。如第二种,如是无漏法坚固,无爱水溉及余结覆,因缘不具故有牙不生。如第三种,如是无记法,虽溉以爱水、覆以余结,自性不实有牙不生。修习则有十者,七心界色声界善者修,不善,无记者不修。法界善有为修,不善、无记及数灭不修。问:以何等故不善无记及数灭是不修?答:为爱果故修,不善无记无爱果故不修,数灭性是果不相续生故不修。当知八界无罪无报无染污无隐没不修。一界中有见者,法界中有八种见:身见等五见、世俗等见、学见、无学见。见者,观视故、决定故、坚受故、缘深入故。如阴夜见色,秽污慧见法亦如是。如晴夜见色,世俗等见亦如是。如阴昼见色,学见亦如是。如晴昼见色,无学见亦如是。亦说有心法者,即此法界有心法,谓受相等。有此心法,故说有心法。当知十七界及一界少分非心法。一界是见性者,一界是见性,谓眼界能视故。当知十六界及一界少分非见。问:云何见?为眼见、为眼识见、为眼识相应慧见、为和合见?彼何所疑?一切有过。若言眼见者,余识俱时何故不见?何故不俱得一切境界?若言眼识见者,识相非见相,无眼者亦应见。若言眼识相应慧见者,复以耳识相应慧闻耶?若言和合见者,此则不定,或时眼识二十二法、或二十一、或十二。答:
自分眼见色, 非彼眼识见,
非慧非和合, 不见障色故。
自分眼見色,是故餘識俱時則不見。以餘識俱空,眼現在前非自分故,以是因故不俱得一切境界。自分諸根不俱識住根,故名自分。無有二識俱行,無第二次第緣故。問:若眼離識不見色者,是則識見非眼見,眼復何用?答:識成彼則成彼,非分則因非分故。如受不離想、想不離受。彼亦如是,若眼識見者,誰復識耶?若慧見者,誰復知耶?若和合見者,此等諸法事業各異其義,有間則無和合。若和合見者,則應有二決定自法。是義不然。若復眼識見者,應見障色,以無對故。慧及和合亦復如是。以眼識無對不識障色謂不見者,不然,應分別故。分別者應言:何故眼識不識障色?應說眼一境界轉故,是故眼識不識障色。眼有對,有對故不見障色,是故眼識不識,識應有二自性。若識若見,餘亦如是。又復眼識見者,何故不識?已知眼識不識障色,復應知眼一境界轉故。當復說礙,有對依故不識障色者,不然,有無對依故,眼識二種依:眼及次第滅意。若有對依故不見障色者,無對依故應見障色。異說有過。眼是不共依、意是共依,不見障色者,不然,依者於色等相非分,亦非眼是色故眼識是色,亦非眼無緣故無緣,亦非眼不相應故不相應,如是等皆有過。復次意亦是不共依,若依意眼識生,未曾依彼餘識生,心一一相續轉故,是故意亦是不共依。見識無間,識即見者,不然,四種不壞故。世尊說見、聞、覺、識四種不壞。若識即見者,唯聞、覺、識三種,見即識,故不如是。是故當知眼見。識用分別建立四種者,不然,不見障色,先已說過。識見有間名義各異,眼光照名為見,心隨分別名為識。若復言眼見彼應稱眼量者,彼自生過,識無限量故。識無限量,世尊所說,如世尊說眼有見。而謂識見者,不然。如言意識法,復有餘法於中識耶?若言即意識法者,當知眼亦如是。如所說:梵志!眼是門,為見色故。此見之異名。汝於所說妄解,心心法無方處而言出入者,不然。即彼契經說:意是門,為識法故。更無異法於中識法,是故眼中即見(從眼識非見至此凡七章,初詰問辯,非餘六章辯析釋識等,非見物異人異敘其所執,終則檢實罰違以成己義)。
极微数有十, 九界四大造,
二界说少分, 内界说十二,
此即是根性, 一界中有根。
极微数有十者,十色界是极微聚,有分故、覆障故、大碍故、据处所故。当知八界非极微聚。九界四大造者,除触界,余九色界四大造,四大所生故、四大因故。四大与此诸界五因生:生因、依因、建立因、养因、长因。二界说少分者,二界当分别,触界、法界,或四大造、或非四大造。触界中四大性非四大造,七种造色四大造。法界中身业口业四大造,余法界非四大造。七心界非四大造。十一种四大,眼入所依乃至法入所依,非意入。造色亦十一种,眼入乃至法入,非意入。或有说:眼入所依四大生眼入,余亦如是。复有说者:眼入所依四大生三入,眼入、身入、触入,如是乃至舌入所依。是中差别者,说自根身入所依生二入,身入、触入,色声香味入所依亦如是,触入所依唯生触入。彼又作是说:一切四大生色声,一切欲界色不离香味,法入所依亦如是。眼入所依生七入:眼入、身入及五境界。如是乃至舌入所依身入所依生六入,除眼等四根,法入所依亦如是。色入所依生五入,乃至触入所依亦如是。复有说者:眼入所依生十一入,乃至法入所依亦如是。于此四大因缘分别异相,四大起异相造色应作四句:有同相四大起异相造色,有异相四大起同相造色,有异相四大起异相造色,有同相四大起同相造色。云何同相四大起异相造色?谓触相四大起十一种造色。云何异相四大起同相造色?谓坚湿暖动相四大起触相造色。云何异相四大起异相造色?谓坚湿暖动相四大起十一种造色。云何同相四大起同相造色?谓触相四大起触相造色。问:四大造色何差别?答:四大是因,造色是果。坚湿暖动相是四大,若色因四大而无四大相,彼是造色。复次不可见者四大,可见不可见者造色。如是等说。内界说十二者,内五色及七心界,此十二是内界。当知六界是外。问:法故说内、人故说内耶?若法故说内者,一切法无自;若人故说内者,法无有人。答:法故说内,但非一切法,心心法所依故说内。彼意界亦依亦依者,彼五色界是依非依者,心法虽是依者而非依,余非依亦非依者。此即是根性者,即此十二说根。一界中有根者,法界中十一法是根,余者非根。当知五界及一界少分非根。
分余分十七, 一界说有分,
十七界堕世, 一少分三业。
分余分十七者,除法界,余界说有分及余有分。彼眼界有分者,三种世分别故:过去已见色、现在今见色、未来当见色。余有分者四种:过去不见色已灭、现在不见色而灭,未来世二种,谓不生法及生法。生法者不见色当灭,余色界亦如是。七心界若未来不生法,彼余有分;余者是有分。一界说有分者,法界一向是有分,非余有分,以一切法界意识境界故。若言余界亦应非余有分者,此则不然,彼不以意识故立有分、余有分,谓眼见色是有分、不见色是余有分,谓色眼所见是有分、所不见是余有分。差别者,若眼是一有分,余一切亦有分;若一余有分,余一切亦余有分。色若见者是有分非余,耳鼻舌身声香味触亦如是。第一义如眼说,俗数如色说。问:颇共有法或有分或余有分耶?答:有。十色入或余有分,彼生等相是有分,法界摄故。若不生法,意是余有分,彼相应共有法是有分,法界摄故。问:有分、余有分有何义?答:有分时说有分,眼界有二种:有业及无业分。彼有业分为无业分所分,故说有分;彼无业分亦为有业分所分,亦说有分,二分俱得有分相。问:何等分数名分?答:无业分为有业分所分,故说余有分。何以故?得有业分力故。如人有子,彼亦如是。十七界堕世者,十七界堕三世事,故说三世:或过去、或未来、或现在。若起已灭是过去,若未起是未来,已起未灭是现在。复次若未作是说未来,若作是说现在,若作已灭是说过去。一界当分别者,法界若有为,堕三世;若无为,则不堕三世。业者,三界有业,谓色声法。色界身作是业,谓余色界非业;声界口作是业,余声非业;法界身口业及思是业,余法界非业。业相,业品当广说。
非学非无学, 当知十五界,
彼悉修道断, 余界俱三种,
于彼三界中, 说持戒犯戒。
非学非无学当知十五界者,十色界、五识界,是非学非无学,有漏故。即此诸界,修道断智对治故。余界俱三种者,余三界:意界、法界、意识界,俱三种,或学、或无学、或非学非无学,或见断、或修断、或无断。学相应意是学,谓苦法忍乃至金刚三昧相应意是学。无学相应意是无学,谓尽智、无生智及无学等见相应意是无学。非学非无学相应意是非学非无学,谓善染污无记。善有三种:方便得、离欲得、生得。染污有二种:不善及隐没无记。无记有四种:威仪、工巧、报生、变化。如意界,意识界亦如是。法界或学或无学或非学非无学,谓学身口业受想行阴是学,此即无学,法界所摄有漏身口业受想行阴及无为是非学非无学。学无学义,业品当广说。此三界忍对治是见断,智对治是修断,智无漏是无断。见断修断义,使品当广说。于彼三界中说持戒犯戒者,谓色界善身作是持戒,不善身作是犯戒。声界是口作,法界唯无作。持戒犯戒相,业品当广说。
十七说有上, 一界说二种,
果有果十七, 一三觉所说。
十七说有上者,除法界,彼十七界有上,有为故。一界说二种者,法界或有上或无上,有为法界及虚空、非数灭是有上;数灭,善故常故说无上。果有果十七者,除法界,余十七界是果有果,以有为法性劣展转相因生故。一三觉所说者,法界有三种:或果非有果、或果有果、或非果非有果。果非有果者数灭,果有果者有为法界,非果非有果者虚空、非数灭。
三界三种缘, 一依亦复然,
五一或分别, 余缘唯说一。
三界三种缘者,眼耳意识界三种缘:善、不善、无记。一依亦复然者,意识界所依亦三种:善、不善、无记。五一者,五识依一种。或分别者,谓俱起五根及次第灭意。若取俱起依则一无记,以五根唯无记故;若取次第灭意则三种,以意界善、不善、无记故。复次眼识依分次第缘分应作四句:或依分非次第缘分、或次第缘分非依分、或依分亦次第缘分、或非依分非次第缘分。依分非次第缘分者,眼识俱起眼根。次第缘分非依分者,彼次第灭心法。依分亦次第缘分者,次第灭意。非依分非次第缘分者,除上尔所事。乃至身识依亦如是。问:意识依是次第缘耶?答曰:如是,意识依是次第缘。颇次第缘非意识依耶?答:意识依相应心法。问:若眼识以意界为依者,何故名眼识不名意识耶?答:眼是不共依故,如种牙、如鼓声。眼是眼识不共依,意是共依,以六识身展转次第缘生故。余缘唯说一者,鼻识、舌识、身识唯缘无记,以香、味、触一向无记故。意界即六识身,离是无余故不说。法界若心相应如心说。
若眼随生见, 耳界随生闻,
三界随生觉, 意界随生识。
若眼随生名为见,耳随生名为闻,三事随生名为觉,意随生名为识。彼三界以方便得离欲得修得神通性四支五支定果,是故彼随生各别建立。余三随生无彼相分故,共建立一。问:觉有何义?答:
境界唯无记, 觉心于中转,
随生三种识, 是则名为觉。
香、味、触一向无记,无记故说觉,是故随生三识名为觉。
二境不近受, 远近境界一,
余一向近受, 依及境界等。
二境不近受者,眼識、耳識不近受境界,如逼眼色不見故。耳亦如是逼則不聞,雖深在內而遠聞外聲。若言遠亦不見聞者,此則不論。意識者遠近境界悉受,除自己及相應共有,餘一切法悉受。餘一向近受者,鼻、舌、身識近受,境界依緣無間故。依及境界等者,謂鼻舌識、身識,此三識依取等境界。鼻根香微均而生識,舌身根微亦如是(謂根塵合處乃生著)。
二界说不定, 一界境亦然,
五界依或俱, 一界依说远。
二界说不定者,眼识、耳识,依、缘俱不定。眼识界,或依大而缘小,如见毛端;或依小而缘大如见山;或依缘等,如见蒱桃果。耳识亦如是。一界境亦然者,意识境界不定,境界或大或小,一切法境界故、依无形故、大小不可说故。离意界六识无别体故不说,心法如心说。五界依或俱者,五识身或与依俱。俱者,谓五根。远者,次第灭意。一界依说远者,意识界依说远,谓彼次第灭意。
十一界有二, 六三一四种,
事及长养报, 刹那与依种。
十一界有二者,五内界、声界、五识界,二种。六三者,色、香、味、触、意界、意识界,此六界三种。一四种者,法界四种。问:云何种说二三四?答:事及长养报,刹那与依种。彼眼界二种:报及长养。彼报生者,善、不善业报果。三恶道是不善业果,人天是善业果。眼及众具,梵行正受所长养故,是长养无别依性故不说。依刹那事亦尔。如眼,耳鼻舌身界亦如是。声界亦二种:长养及依。问:何故声非报?答:现在方便生故。声者现在方便生,报者前业所起。声者随欲生,报非随欲生。复次声声有间,报报无间。若声是报者,应如色一切时不断;而声有断,是故非报。五识界报及依。色香味触界三种:报、依、长养。意界三种:报、依、刹那。刹那者,苦法忍俱生意界。意识界亦如是。法界四种:报、刹那、依、事。彼报者,善不善业报果。刹那者,苦法忍眷属。依者,除苦法忍眷属,余善有为法界;除报,余不隐没无记有为法界染污法界。无为法界唯有事。
生身眼色界, 自地及他地,
若彼眼识生, 自他地亦然。
生欲界,欲界身、欲界眼、欲界色,欲界眼识生。如是生初禅地,初禅地身、初禅地眼、初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是名自地。他地者,生欲界,初禅地眼见欲界色,彼欲界身、初禅地眼、欲界色,初禅地眼识生。见初禅者,彼欲界身、初禅地眼色,初禅地眼识生。生欲界,二禅地眼见欲界色,彼欲界身、二禅地眼、欲界色,初禅地眼识生。见初禅地者,彼欲界身、二禅地眼、初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二禅者,彼欲界身、二禅地眼色,初禅地眼识生。生欲界,三禅地眼见欲界色,彼欲界身、三禅地眼、见欲界色,初禅地眼识生。见初禅者,彼欲界身、三禅地眼、初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二禅者,彼欲界身、三禅地眼、二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三禅者,彼欲界身、三禅地眼色,初禅地眼识生。生欲界,四禅地眼见欲界色,彼欲界身、四禅地眼、见欲界色,初禅地眼识生。见初禅者,彼欲界身、四禅地眼、初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二禅者,彼欲界身、四禅地眼、二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三禅者,彼欲界身、四禅地眼、三禅地色,初禅地眼识生。见四禅者,彼欲界身、四禅地眼色,初禅地眼识生。如说生欲界,乃至生第四禅亦如是。有差别者,谓下地眼不见上地色,生上地下地眼不现在前。
耳界如前说, 鼻舌界自地,
身触即地说, 意识则众多。
耳界如前說者,如前說眼識,耳識亦如是。鼻界說自地者,生欲界,欲界身、欲界鼻、欲界香,欲界鼻識生。舌界亦如是。身觸即地說者,身識有差別故。生欲界,欲界身、欲界觸,欲界身識生。初禪亦如是。生二禪,二禪身觸初禪地身識生,以覺自地觸故,非他地生。第三第四禪亦如是。意識則眾多者,或自地意、自地法、自地意識生,或他地。彼自地者,生欲界,欲界意、欲界法,欲界意識生。乃至生有想無想處亦如是。他地者,生欲界正受時,欲界善心次第初禪正受,起彼欲界意。初禪地意識生法,或三界繫或不繫。初禪次第欲界善心現在前,彼初禪意欲界意識生法,或三界繫或不繫。初禪次第二禪正受,彼初禪意二禪意識生法,或三界繫或不繫。如是第二禪初禪、初禪第二禪、初禪第三禪、第三禪初禪,乃至有想無想處,逆順次第超越應廣說。有差別者,此正受為意界,彼正受為意識。若禪為意識者法,或三界繫或不繫。若無色為意識者,彼法自地上地及不繫。又復正受淨初禪次第欲界初禪果變化心現在前,彼初禪意欲界意識生,法者欲界化。即彼欲界初禪果次第淨初禪現在前,彼欲界意初禪意識生法,或三界繫(或不繫乃至)。第四禪亦如是。生者,彼欲界沒生初禪地,彼欲界意初禪地意識生法,或色無色界繫或不繫。初禪地沒生欲界,彼初禪地意欲界意識生法,或三界繫或不繫。乃至有想無想處亦如是。彼沒者是意受,生者是意識,但彼法自地上地及不繫。
若彼得眼界, 或彼所依识,
二俱得不得, 亦色及与舍。
若彼得眼界者,或眼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识界,谓无色界没,生第二第三第四禅,生欲界渐得眼根。或彼所依识者,或眼识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界,谓上三禅地没生欲界及初禅,若即住彼眼识现在前。二俱得者,或眼及眼识界俱得,谓无色界没生欲界及初禅。俱不可得者,非眼界不成就得成就亦非眼识界不成就得成就,谓生欲界不失眼根,及梵天上若命终生梵天及欲界,第二第三第四禅没生第二第三第四禅,无色界没生无色界。亦色者,若色界不成就得成就,彼即眼界不成就得成就。或眼界非色界者,生欲界渐得眼界。若色界不成就得成就,彼眼识界耶?应作四句。色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识界者,无色界没生上三禅中。眼识界不成就得成就非色者,即彼三禅没生欲界及初禅,若即住彼眼识现在前,色界不成就得成就。亦眼识界者,无色界没生欲界及初禅。非色界亦非眼识界者,除上尔所事。及与舍者,如说得,舍亦如是广说。
色界二识识, 乃至触亦然,
诸余十三界, 一向意识缘。
色界二识识者,谓色界二识识:眼识及意识,眼识界自相、意识界自相及共相。乃至触亦然者,声界二识识:耳识及意识,耳识界自相、意识界自相及共相。乃至触界二识识:身识及意识,身识自相、意识自相及共相。以五识身自相境界故、不思惟故、现在境界故、一念故。诸余十三界一向意识缘者,五色根、七心界及法界,此十三界一向意识,识自相及共相。此意识二种:坏缘及不坏缘。不坏缘者,即此十三界缘。坏缘者,十三与五境界一一合缘,乃至十八界总缘。
思惟识三种, 是意欲有中,
色无色分别, 一种谓余界。
思惟识三种是意欲有中者,欲界意识有三种思惟:自性思惟、随忆思惟、分别思惟。彼自性思惟者,谓觉也。随忆思惟者,意地念也。分别思惟者,意地不定慧也。此三思惟,欲界意识思惟也。色无色分别者,色无色界意识或三种,谓初禅地不定、入定者二、不定者三。三禅意识不定者二,除自性思惟。若定者一,随忆思惟。有说:无色界无不定者,彼惟一种,随忆思惟。若说有不定者,定者一,不定者二。一种谓余界者,五识身说余,唯有自性思惟,不利故。问:如是分别法相已。云何摄法?为自性、为他性?答:自性。何以故?
诸法离他性, 各自住己性,
故说一切法, 自性之所摄。
诸法离他性者,眼界离十七界,异性故。余界亦如是。不应说若离性是摄,以异相故。故说自性之所摄,非他性。各自住己性者,一切性各住自相,此性非他相故。应说若住者是摄,非余故。说一切法自性之所摄义,谓自性自性不空,非余自色色不空。又复说相持义是摄,如契经说:如楼,观中心众材所依,为楼观之最。如所说:如𫄧持衣,如户枢持扇,如斧持薪。或说方便摄,如所说:此五根,慧为首。谓摄故。或说和合摄,谓四摄事能摄众生。或说随顺摄,如所说:等见、等至、等方便是慧身。或摄取故名摄,谓和上以财法摄。此等世俗言说,非究竟摄。自性自性摄者,是究竟第一义三段摄。此中说者是自性摄,如是自性摄不舍第一义故。已说自性摄,眼界摄一界一入一阴,不摄十七界十一入五阴。复次右眼摄右眼,左眼摄左眼。眼二种:长养及报,长养摄长养,报摄报。报复二种:善业报、不善业报,善业摄善业报,不善业报摄不善业报。不善业报三种,谓三恶趣,畜生摄畜生,饿鬼、地狱亦如是。善业报二种,谓人天,人摄人,天摄天。过去摄过去,未来现在乃至刹那摄刹那。
界中说一界, 阴入亦复然,
如是阴入界, 则摄一切法。
一界者法界,一入者意入,一陰者色陰也(界品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