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毘昙心论卷第五
尊者法救造
宋天竺三藏僧伽跋摩等译
贤圣品第五
已说诸烦恼,修行今当说。
已解说各种烦恼,现应解说修行。
初则名始业, 次则已习行,
思惟已度者, 当知第三种。
初时名为初修业, 继而名为已熟习, 思维已达究竟者, 当知此为第三阶。
三种修行,谓始业、已习行、思惟已度。始业者,不净转,未曾得境界意解思惟分。已习行者,受自相念处转,未曾得决定分善根。此上当知思惟已度,以此上一乘道故。复次不净观亦三种修行,谓从足指起乃至顶,除去皮血肉意解思惟,是名始业。于此骨琐不作想生周遍大地,又观骨琐不作想,彼骨琐展转相对大风飘抟消为雪聚,是名已习行。略观骨琐还至自身,于其所缘清净寂静唯观一色,是名思惟已度。如是乃至略境界,当知善根渐增。当知一切余方便善根亦如是。已说修行,余今当说。
三种修行方法,称为初学、已修习和思维已达。初学者,观想不净,对未曾体验的境界进行思维理解。已修习者,专注于自身念处观想,但尚未获得确定的善根。在此之上应知是思维已达,因为这是更高级的一乘道。
再者,不净观也有三种修行方法:从脚趾开始直到头顶,观想去除皮、血、肉,进行思维理解,这称为初学。对骨骼不作具体想象,使其遍布大地,又观想骨骼不作具体想象,这些骨骼相互碰撞,被大风吹散化为雪堆,这称为已修习。简略观想骨骼回归自身,对所缘境保持清净寂静,仅观想单一色相,这称为思维已达。
如此直至简略的境界,应知善根逐渐增长。应知其他一切方便善根也是如此。修行方法已说明,其余内容接下来阐述。
若此烦恼怖, 远离诸贤圣,
如实正具足, 方便应善听。
若被此烦恼所怖,远离诸贤圣之人, 如实正法已具足,应善听方便法门。
若者,若种、若方便、若分别。此者,次第说示烦恼。烦恼者,热恼故。亦离一切有漏,但烦恼过如毒饭,是故说离烦恼。众恐怖本者,起种种业、种种生。远离者,数灭灭。贤圣者,正定聚,谓七人及真实凡夫。如实正具足者,谓住真实道。方便应善听者,彼方便道当一心听。方便者,一切善法方便向解脱行,施等起非唯道。三苦所逼迫,世间不能觉,欲令修定故。
所谓"若",是指种类、方法或区别。这里依次说明烦恼。烦恼之所以称为烦恼,是因为它能带来热恼。虽然能远离一切有漏,但烦恼的过患如同毒食,因此说要远离烦恼。种种恐惧的根本,是生起各种业、各种生命形态。远离指的是通过修行次第断灭。贤圣者即正定聚,指七种圣者和真实的凡夫。如实圆满具足,即安住于真实之道。应当善听修行方法,对其修行之道要专心聆听。修行方法是指一切善法都是导向解脱的途径,布施等行为也能引发解脱,并非只有禅定之道。众生被三种苦逼迫,世间人不能觉察,佛陀为了让众生修习禅定而说法。
始于自身分, 系缚心令定,
欲缚于识足, 为尽智慧怨。
从自身开始修持,约束心念使之安定, 以正念束缚意识之足,为断除无明智慧之敌。
始者,先也。自身分者,自身中一处也,若眉间鼻端及足指。系缚者,安立缘中令不散。何所安立?谓自心定力故起智慧。问:何故?答:欲缚于识足,心流转不住,故缚一缘中,一心故知真实不乱。问:何故缚一缘中?答:为尽智慧怨。智慧怨者,谓诸烦恼彼应断。虽观他身如观死尸。契经说:以彼远因故。此说近因观。又随顺一切度门故,谓观白骨身分,随顺三度门。观死尸,唯随顺一不净度门。三度门者,谓不净观、安般念、界方便观。彼贪欲者以不净观度,觉观者以安般念度,见行者以界方便观度,如师所授随乐修行。不净观、安般念,契经品广说。界方便观今当说。此以愚夫不正思惟障蔽慧眼,不观真实缘起之法,宿业烦恼种无量法,积聚五阴起积聚想。以愚惑故,于缘起所作中计我作等诸邪见缚。或时修行近善知识,得闻正法、起正思惟已,能于自身界,方便观此身种种自性、种种业、种种相,谓地等六界。彼地界为水界润故不相离,水界为地界持故不流散,火界成熟故不淤坏,风界动摇故得增长,空界空故食等入出,识界合故有所造作。又观此身从足至顶,种种不净秽恶充满。观察此色犹如猛风飘散积沙,于无色法先后相续异分观察,如是观者得空解脱门种子;于彼生死厌离不乐,得无愿解脱门种子;于生死不乐已正向涅槃,得无相解脱门种子。若于此得不作想觉已,观一切有为皆悉散坏,是名界方便满。问:如是观已复云何?答:
最初,"始"指的是开端。"自身分"指的是身体上的某一部位,如眉间、鼻尖或脚趾。"系缚"是指将心安住于某一所缘境中令不散乱。如何安住?就是依靠自心的定力生起智慧。
问:为什么要这样做?答:因为想要束缚住散乱的意识,心念流转不停,所以要将心系缚于一个所缘境中,心专一才能了知真实而不散乱。
问:为何要系缚于一个所缘境?答:为了断除智慧的障碍。智慧的障碍就是各种应当断除的烦恼。虽然观察他人身体如同观察尸体。佛经说:这是远因的观法。这里说的是近因的观法。又因为能随顺一切解脱法门,观察白骨身体部位,能随顺三种解脱法门。观察尸体,只能随顺不净观这一种解脱法门。三种解脱法门是:不净观、安那般那念、界分别观。贪欲重的人用不净观来超越,散乱心重的人用安那般那念来超越,执著邪见的人用界分别观来超越,按照师长教导随自己喜好修行。不净观和安那般那念在佛经中有详细说明。现在要讲界分别观。
这是由于愚痴之人不正确思维,遮蔽了慧眼,不能观察真实的缘起法,由于过去业力和烦恼种子产生无量法,积聚五阴而生起积聚的妄想。因为愚昧迷惑,在缘起法中执著有"我"在造作等种种邪见束缚。有时修行者亲近善知识,听闻正法后生起正思维,就能在自身作界分别观,观察此身有种种自性、种种业、种种相,即地、水、火、风、空、识六界。地界因为水界的滋润而不分离,水界因为地界的承载而不流散,火界使事物成熟而不腐败,风界使事物运动而得增长,空界使食物等能进出,识界使一切得以造作。又观察此身从脚到头充满种种不净污秽之物。观察这个色身如同狂风吹散积沙一样无常。对无色法则观察其前后相续的不同部分。这样观察能获得空解脱门的种子;对生死产生厌离不乐,能获得无愿解脱门的种子;对生死不乐后趋向涅槃,能获得无相解脱门的种子。如果对此生起无造作的觉悟,观察一切有为法都将散坏,就称为圆满的界分别观。
问:这样观察之后又如何?答:
是方便于身, 真实相决定,
诸受及自心, 法亦如是观。
此身方便观,真实相确定, 诸受与自心,法亦如是观。
彼修行者不淨觀、安般念、界方便觀一一住已,身、受、心、法各觀真實。真實者,不顛倒。相者二種:謂自相及共相。色相是身自相,四種及所造;隨覺相是受自相;識相是心自相。法念處有種種法,種種各異相,隨知是想相,為作是思相,如是比。共相後當說。問:此念處如大地建立應說一,有漏無漏分別應說二,軟中上分別應說三,即此有漏無漏分別應說六,身等有漏無漏分別應說八,九品分別應說九,身等若內若外若內外分別應說十二,九品有漏無漏分別應說十八,身等軟中上有漏無漏分別應說二十四,身等若內若外若內外若厭離若不樂若觀察分別應說三十六,身等九品有漏無漏分別應說七十二,若念念分別應說無量。何故說四念處耶?答:四倒四念四識住及陰,以四種修所治故,說四種隨修法。彼治不淨淨想顛倒故說身念處,治苦樂想顛倒故說受念處,治無常常想顛倒故說心念處,治無我我想顛倒故說法念處。如是餘種隨所應說。問:此念處云何滿?答:以二因緣滿,謂壞境界及善根增。壞境界者,以極微剎那壞境界隨其義。善根增者,謂依軟善根中依中增。是名為滿。問:何故前說身念處,後乃至法念處耶?答:起隨順故。世尊說三種隨順:起隨順、說隨順、無間等隨順。起隨順者,謂念處及禪。無色修行者,前起身念處乃至後起法念處,是故世尊前說身念處乃至法念處。當知禪無色亦如是。說隨順者,正斷、如意足、根、力、覺、道枝乘,一剎那起精進具四正斷,說易故。已生惡不善法方便令斷,乃至已生善法方便令住,如是廣說。如是正斷,以所作故說四正斷,非自性故。無間等隨順者,說真諦,修行者先入苦無間等故,是故前說,廣說如是。問:何故修行者先起身念處乃至法念處耶?答:麁故。五陰何者麁?謂四種及所造,是故先觀。受雖非色,以行麁故次說,謂手足等痛受則隨轉。雖想行陰麁非識,而與涅槃合施設法念處,故彼最細,是故先觀心後觀法。雖一切悉是法,此於法想滿故建立,是故說一法念處非餘。如界品中說法入,此中亦爾(想滿者,於聲是想,於義是名滿)。問:幾種念處?答:
那位修行者修习不净观、安般念、界方便观,一一安住后,对身、受、心、法各自观察真实。所谓真实,即不颠倒。相有两种:自相与共相。色相是身的自相,指四大种及所造色;随觉相是受的自相;识相是心的自相。法念处包含种种法,各有不同相状:随知是想相,造作是思相,类推可知。共相后文将说明。
问:此念处若依大地建立应说为一;依有漏无漏分别应说为二;依下中上品分别应说为三;就此有漏无漏各分三品应说为六;身等四念处各有漏无漏应说为八;九品分别应说为九;身等内外内外外分别应说为十二;九品各有漏无漏应说为十八;身等下中上品各有漏无漏应说为二十四;身等内外内外外若厌离若不乐若观察分别应说为三十六;身等九品各有漏无漏应说为七十二;若念念分别则无量。为何只说四念处?
答:因对治四种颠倒、四种妄念、四种识住及四阴,故说四种修法。为对治以不净为净的颠倒而说身念处;对治以苦为乐的颠倒而说受念处;对治以无常为常的颠倒而说心念处;对治以无我为我的颠倒而说法念处。其余分类依此类推。
问:如何算圆满修习念处? 答:须二种条件:境界破灭与善根增长。境界破灭指极微刹那的破灭;善根增长指依下品善根升至中品。此即为满。
问:为何先说身念处后说法念处? 答:为随顺次第。世尊说三种随顺:起修随顺、解说随顺、现观随顺。起修随顺指四念处及禅定修行者,从身念处渐次修至法念处,故世尊如此宣说。禅定与无色界定亦如是。解说随顺如四正断等法门,因解说便利故。现观随顺指现观四圣谛时,修行者先证苦谛现观,故先说之。
问:为何修行者先修身念处? 答:因粗显故。五阴中四大种及所造色最粗,故先观察。受虽非色法,但因行为粗显(如手足痛觉)故次说。想行二阴虽粗于识阴,但因与涅槃合说法念处,故心念处较细、法念处最细。虽万法皆可称法,此处特指法想圆满而立,故独说法念处。
问:念处有几种? 答:
三种说念处, 自性及与共,
亦说名为缘, 闻等慧亦然。
说念处有三种,自性以及共同, 也称为缘,听闻等智慧也是如此。
三种说念处自性及与共亦说名为缘者,三种念处,谓自性念处、共念处、缘念处。自性念处者,说不颠倒惠。何以故?如说顺身观身观者,是惠念者所作事,不忘授缘故。除自性过,故说念处。共念处者,与正慧一果法。如世尊说:比丘!善法积聚,谓四念处,是为正说。缘念处者,一切法。如所说:比丘!一切法说四念处,是为正说也。摄受具故及略缘故。共念处断烦恼非余。自性念处虽有略境界,彼具不足故,摄受具道断烦恼。缘念处虽摄众具,然境界普散故,略境界道断烦恼。问:唯此念处三种,余亦然耶?答:闻等慧亦然。余亦三种,谓闻、思、修。闻者,常于名处起,从师受契经、律、阿毘昙。思者,或思处起或离思。修者,一向离名起。如三人学浮,一始学,二半学,三善学。始学者近岸,半学者或近或离,善学者离岸。初人者譬闻慧,第二者譬思慧,第三者譬修慧。修慧能断烦恼,永离名故及正定故。谓二种无义者,不然。何故?趣修慧故。修慧者具四念处:身、受、心、法。彼法念处断烦恼非余,总境界故非余。事境界故起法念处,故亦非无义。法念处二种:坏缘、不坏缘。若慧缘色是身念处,若缘受是受念处,若缘心是心念处,若缘想行及无为是不坏缘。法念处余今当说。
关于三种念处的本质及其关联的阐述:三种念处指的是自性念处、共念处和缘念处。自性念处即是指无颠倒的智慧。为什么呢?比如正确观察身体的修行,就是智慧专注所做的事情,因为不忘所缘的缘故。为了消除自性的过失,所以称为念处。共念处是指与正慧同得一果的法。正如世尊所说:比丘们!善法的积累就是四念处,这才是正确的教导。缘念处则涵盖一切法。如经中所说:比丘们!一切法都可以归为四念处,这才是正确的教导。这是因为具备摄受的资粮和简略的所缘。共念处能断除烦恼,其他则不能。自性念处虽有简略的所缘,但因资粮不具足,必须借助完备的修行之道才能断除烦恼。缘念处虽具备众多资粮,但因所缘普遍散乱,需依靠简略所缘之道才能断除烦恼。
问:只有这三种念处吗?其他也是如此吗?答:闻慧等也是如此。其他也有三种,即闻慧、思慧和修慧。闻慧常常从名言处生起,通过师长传授经、律、论而获得。思慧有时从思惟处生起,有时则远离思惟。修慧则完全远离名言而生起。就像三个人学习游泳,一个刚开始学,一个学到一半,一个已经精通。初学的人靠近岸边,学到一半的人时近时远,精通的人则远离岸边。第一种人比喻闻慧,第二种比喻思慧,第三种比喻修慧。修慧能断除烦恼,因为它永远远离名言并且真正安定。说它没有意义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它是通向修慧的途径。修慧具备四念处:身、受、心、法。其中法念处能断除烦恼,其他则不能,因为它是总的所缘,不是其他具体事物。法念处有两种:坏缘和不坏缘。如果智慧缘于色,就是身念处;缘于受,就是受念处;缘于心,就是心念处;缘于想、行和无为法则是不坏缘的法念处。其余的现在应当说明。
入法中总观, 得法真实相,
此四是无常, 空无我非乐。
进入法门总观察, 获得真实法相状, 此四皆是无常法, 空性无我非安乐。
入法中总观得法真实相者,修行者入不坏缘法念处,修一一念处,遍观一切法自相共相已,入坏缘法念处。色受缘念处、色想缘、色行缘、色识缘,如是三四五阴缘。是法念处,成一切身、受、心、法念处,一觉总观度。此云何?此四是无常、空、无我、非乐。以无常等行总观一切有漏法,彼念念灭故无常,离常等故空,不自在故无我,实逼迫故苦。
修行者在深入法门时,通过全面观察而证得诸法实相。首先进入不破坏因缘的念处修持,逐一修习每个念处,普遍观察一切法的自相与共相后,进而进入破坏因缘的念处修持。具体包括:色与受的因缘念处、色与想的因缘、色与行的因缘、色与识的因缘,如此类推三四五蕴的因缘关系。这种法念处的修持成就了一切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的圆满,最终实现整体觉照的超越境界。为何如此?因为这四念处皆具无常、空性、无我、非乐的特性。通过无常等观行全面观察一切有漏法:诸法刹那生灭故无常,远离恒常等妄执故空,不得自在故无我,本质是逼迫故为苦。
从是名为煖, 于法觉而生,
十六行等起, 观察四圣谛。
从此名为暖,于法觉而生, 十六行等起,观察四圣谛。
从是名为煖于法觉而生者,彼修行者于坏缘法念处,次第生善根名为煖。问:几行何境界?答:十六行等起观察四圣谛。彼煖法行苦谛等十六行,彼苦圣谛四行,乃至道圣谛四行。行义,智品当广说。彼煖法生,缘三谛法念处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四,自分非不自分。缘灭谛法念处现在修,即此未来修,非初离阴观得修缘阴道,一行现在修、未来四。缘三谛增进四念处,一一念处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十六。缘灭谛增进法念处,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十六。修未增善根,修自分行曾善根。现在修,修自分,不自分行。煖法是慧自性,随转法则五阴性。煖者,生圣智火故煖,为种故说煖法。
自此称为于法觉中生起暖相者,那修习者在观察衰败因缘的法念处时,依次生起的善根名为暖相。问:具足多少修行?观照何种境界?答:以十六种观行观察四圣谛而引发。那暖相法修行苦谛等十六种观行,即苦圣谛四种观行,乃至道圣谛四种观行。关于观行的内涵,将在智慧品类中详细解说。
暖相法生起时,缘于三谛的法念处在现前修习时,未来可成就四种;每一观行现前修习时,未来可成就四种,属于自身分位而非非自身分位。缘于灭谛的法念处现前修习时,即此未来可修习,最初并非脱离五阴观察而能修习缘于五阴的道迹;每一观行现前修习时,未来可成就四种。
缘于三谛增进四念处时,每一念处现前修习,未来可成就四种;每一观行现前修习,未来可成就十六种。缘于灭谛增进的法念处,现前修习时,未来可成就四种;每一观行现前修习,未来可成就十六种。修习尚未增长的善根时,修习自身分位的观行曾为善根;现前修习时,修习自身分位,不修习非自身分位的观行。
暖相法以智慧为自性,随转的法则具五阴性质。称为暖相者,因其能生起圣智之火故名为暖,作为圣道种子故称暖相法。
是法增长已, 生顶及于忍,
得世第一法, 依于一刹那。
此法增长已,达顶位及忍位, 得世第一法,皆在一念间。
是法增长已生顶及于忍者,修行者正方便正忆念增长,得随顺善业众具故,煖法得增长,次生善根名为顶。缘四圣谛行十六行,彼顶法缘四谛,缘灭谛增进法念处,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十六。缘三谛增进四念处,一一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十六。此善根亦慧性,随转法五阴性。顶法者在煖上故曰顶,劣于忍名为下。或时世尊说信,如为波罗延说。或说慧,如为诸年少比丘说。受事于此顶退,名顶退、名顶堕。煖亦应有堕,但不说。顶堕者,以多忧恼故有。三处起大忧恼,如失大宝,谓非想非非想离欲退。离欲界欲及顶法退者,名不成就性。彼修行者于此正方便成就顶善根,增进生谛顺忍,缘四谛行十六行。初忍及增进法念处,现在修、未来四,一行现在修、未来十六。忍者于四圣谛堪忍欲乐。煖顶亦堪忍者,不然,忍不退故、违恶趣故、近圣道故,是故说谛顺忍非煖顶。问:忍增长生何善根?答:得世第一法依于一刹那,谓增上忍次第缘生凡夫所得最胜善根,名世间第一法,此亦五阴性。彼有漏故名世间,胜煖等故说第一。此亦凡夫所修最上功德,一刹那不住故、似见道故、煖顶忍相续故。有说彼慧修一切总观法念处,次第生决定分世间行善根,彼建立九品,彼软软,软中,软上名煖法;中软、中中名顶法;中上;上软;上中名忍法;上上名世间第一法。若观阴无常等善根名煖法,观三宝功德名顶法,观察圣谛名忍法,观苦圣谛次第圣道名世间第一法。彼得煖法已,若退舍、若命终舍、若度界地舍,亦起无间业断善根生恶趣中,缘此福故要得涅槃。顶法退亦如是,唯除断善根。忍则不退,有命终舍及度界地舍,不作无间业不断善根不堕恶趣,以忍大力故。如师子王群兽远避。忍力如是。一切恶心非数灭,亦如大王之所住处,人天恶行心皆柔软。问:世间第一法何缘几行?答:
此法增长已生顶及于忍者,修行者正精进正念增长,因随顺善业众具故,暖法得以增长,进而生起名为顶的善根。缘于四圣谛行十六观行,那顶法缘于四谛,缘灭谛增进法念处,现在修习、未来四种,一行现在修习、未来十六种。缘三谛增进四念处,每一现在修习、未来四种,一行现在修习、未来十六种。此善根亦属慧性,随转法为五阴所摄。顶法位于暖法之上故称为顶,次于忍法故称为下。有时世尊说信,如为波罗延所说;有时说慧,如为诸年少比丘所说。若于此顶法退失,名为顶退、亦名顶堕。暖法亦应有退堕,但经中未说。顶堕者,因多忧恼故生。三处起大忧恼,如失大珍宝,谓非想非非想处离欲退失、离欲界欲退失及顶法退失,名为不成就性。彼修行者于此正精进成就顶善根,进而生起谛顺忍,缘四谛行十六观行。初忍及增进法念处,现在修习、未来四种,一行现在修习、未来十六种。忍者对于四圣谛堪能忍可欲乐。暖法顶法虽亦堪忍,但非如此,因忍法不退转故、能违逆恶趣故、临近圣道故,故说谛顺忍非暖顶。问:忍增长生何种善根?答:得世间第一法依于一刹那,谓增上忍次第缘生凡夫所得最胜善根,名为世间第一法,此亦五阴所摄。彼有漏故称为世间,超胜暖法等故说为第一。此亦是凡夫所修最上功德,因一刹那不住故、似见道故、暖顶忍相续故。有说彼慧修习一切总观法念处,次第生起决定分世间行善根,彼建立九品:下下、下中、下上名为暖法;中下、中中名为顶法;中上;上下;上中名为忍法;上上名为世间第一法。若观五阴无常等善根名为暖法,观三宝功德名为顶法,观察圣谛名为忍法,观苦圣谛次第圣道名为世间第一法。得暖法后,若退失舍、若命终舍、若越界地舍,亦可能造无间业断善根堕恶趣中,然因此福报终将证得涅槃。顶法退失亦如是,唯除不断善根。忍法则不退转,有命终舍及越界地舍,不造无间业不断善根不堕恶趣,因忍力强大故。如师子王令群兽远避,忍力亦如是。一切恶心皆得非数灭,又如大王所居之处,人天恶行心皆调柔。问:世间第一法缘何几行?
下苦有四行, 说摄依六地,
忍法亦如是, 谓余或依七。
下等苦有四种行相,其内容涵盖六地境界,忍法也是如此,其余则可能涉及七地。
下苦有四行者,欲界苦说下。彼世间第一法所缘,无常、苦、空、无我行转非余,似见道故。有二种修行者,爱行及见行。爱行有二种:我慢行及懈怠增。见行亦二种:我及我所计着。我慢者,修无常行世间第一法。懈怠增者,修苦行。我行计著者,修非我行。我所计著者,修空行。问:几地所摄?答:谓摄依六地,未来、中间、根本四禅。非欲界,无定故;非无色界,无见道故。问:余决定分善根几地摄?答:忍法亦如是。谓忍六地摄,如世间第一法。谓余或依七者,煖顶亦六地。尊者瞿沙欲令欲界亦有。问:已说决定分次第起,圣道次第起复云何?答:
下等苦有四种修行,欲界的苦称为下等苦。世间第一法所缘的对象,是无常、苦、空、无我之行,而非其他,因其类似于见道。有两种修行者,即爱行与见行。爱行又分两种:我慢行与懈怠增。见行也分两种:我执与我所执。我慢者修无常行的世间第一法。懈怠增者修苦行。我执者修无我行。我所执者修空行。问:这些修行属于哪些地界?答:依六地所摄,即未来、中间及根本四禅。不包括欲界,因其无定;也不包括无色界,因其无见道。问:其他决定分的善根属于哪些地界?答:忍法也是如此,即忍属于六地所摄,与世间第一法相同。其他或依七地者,暖、顶也属于六地。尊者瞿沙认为欲界也应包括在内。问:已说了决定分的修行次第,圣道的次第又如何?答:
世间第一法, 次生苦法忍,
忍次生于智, 俱观于下苦。
世间第一法,接着生起苦法忍, 忍之后再产生智慧,二者共同观察下界之苦。
世间第一法次生苦法忍者,世间第一法次第生苦法忍,欲界见苦断十使对治,是则初无漏无碍道。复次世间第一法次第不作、不向、不行,舍邪业、邪趣、邪见。邪业者五无间业,邪趣者恶趣,邪见者五见。又世间第一法分苦法忍作五种定,谓地定、行定、缘定、刹那定、次第缘定。地定者,若此地世间第一法,即此地苦法忍。行定者,若此行世间第一法,即此行苦法忍。缘定者,必同缘故。刹那定者,若此刹那背,即此刹那生。次第缘定者,世间第一法次第必生苦法忍。增上忍分作三种定,除刹那及次第缘。以是故缘苦忍,后得超升离生,彼思惟欲界苦及色无色界苦,乃至色无色界行对治,是名下忍。彼复思惟欲界苦乃至欲界行对治,舍色无色界行对治,是中忍。彼一一谛观察舍还,乃至欲界苦相续修,然后复舍相续,乃至欲界苦一刹那思惟,是增上忍,然后生世间第一法。忍次生于智者,苦法忍次第生苦法智,解脱道自性。问:此忍智何缘?答:俱观于下苦。下苦是欲界苦,彼苦俱观。
世间第一法随后生起苦法忍,世间第一法依次产生苦法忍,对治欲界见苦所断十种烦恼,这便是最初无漏无碍道。再者,世间第一法依次不作、不向、不行,舍弃邪业、邪趣、邪见。邪业指五种无间业,邪趣指恶趣,邪见指五种邪见。又世间第一法将苦法忍分为五种决定,称为地定、行定、缘定、刹那定、次第缘定。地定指,若在某地修世间第一法,即在该地生苦法忍。行定指,若以某行修世间第一法,即以该行生苦法忍。缘定指,必定同缘之故。刹那定指,若此刹那背离,即此刹那生起。次第缘定指,世间第一法次第必生苦法忍。增上忍分为三种决定,除去刹那及次第缘。因此缘故,缘苦忍后能超升离生,彼思惟欲界苦及色无色界苦,乃至色无色界行对治,称为下忍。彼又思惟欲界苦乃至欲界行对治,舍弃色无色界行对治,此为中忍。彼一一谛观察舍离还灭,乃至欲界苦相续修习,然后复舍相续,乃至欲界苦一刹那思惟,是增上忍,然后生世间第一法。忍次生智者,苦法忍次第生苦法智,解脱道自性。问:此忍智何所缘?答:俱观下苦。下苦即欲界苦,彼苦俱观。
谓色无色苦, 集灭道亦然,
此法无间等, 说是十六心。
色与无色界的苦谛, 集谛灭谛道谛亦如此, 此法无间断地证悟, 称为十六种心。
谓色无色苦者,色无色界苦亦如是,苦比忍无碍道,苦比智解脱道。集灭道亦然者,集灭道谛亦以二忍为无碍道,二智为解脱道。此法无间等是说十六心者,此十六心顷为法无间等,无间等是见义。此十五心顷是见道,最后一心是修道。问:何故三谛忍及智见道摄,道谛最后心修道摄耶?答:修十六行道故。道比智相应修十六行,非见道修十六行。道比智相续故,果道所摄。谓不应者,不然,如尽智成者此则成,若此非分者无学道亦非分。略说三地:见地、修地、无学地,于此诸地建立人。如是义今当说。
所谓色无色苦,是指色界与无色界的苦也是如此,苦比忍是无碍道,苦比智是解脱道。集灭道同样如此,集灭道谛也以二忍为无碍道,二智为解脱道。此法无间等是指十六心,这十六心持续时为法无间等,无间等即是见的意义。这十五心持续时是见道,最后一心是修道。问:为何三谛的忍及智属于见道,道谛最后一心属于修道?答:因为修习十六种行道的缘故。道比智相应的修习十六种行,不是见道修习十六种行。道比智连续不断,故为果道所摄。所谓不应,并非如此,如尽智成就者则能成就,若此非其分内,无学道亦非其分。简略而言有三种地:见地、修地、无学地,在这些地中建立人。这些道理现在应当说明。
随法行利根, 此在十五意,
随信行钝见, 当知亦在中。
随法行者利根,此在十五意中, 随信行者钝见,当知亦在其中。
随法行利根此在十五意者,见道十五心人,若利根说随法行。随法行故说随法行,不从他信故。随信行钝见当知亦在中者,即此十五心人,若钝根者说随信行,信他得度故。随信行者少观察,随法行者多观察。
随法行利根者,指在见道十五心阶段的人,若是利根,则称为随法行。因其依法而行,不依赖他人信仰,故称随法行。随信行钝根者亦在此中,即同样处于十五心阶段的人,若是钝根,则称为随信行,因其依靠他人信仰而得度。随信行者观察较少,随法行者观察较多。
随信随法行, 若具烦恼缚,
乃至五种断, 当知向始果。
随信随法修行者,若仍被烦恼束缚, 乃至断除五种结使,当知此是初果向。
此随信随法行人,若具烦恼缚,若一二三四五种断,名向须陀洹果。烦恼上上等分别故立九品。彼若凡夫时未曾断一品,名具缚。若断一品名不具缚,若断五品超升离生。欲界见苦断五品断,苦法智得解脱证。乃至见道断五品断,道法智得解脱证。欲界修道断五品断,斯陀含果得解脱证。
这种跟着信心和跟着佛法修行的人,如果还完全被烦恼束缚着,或者断除了烦恼中的一品、两品、三品、四品、五品,都叫做正在走向须陀洹果的阶段。
烦恼按照程度上、中、下等的分别,建立了九个品级。
如果他在还是凡夫的时候,从来没有断除过任何一品烦恼,就叫做“具缚”,也就是完全被束缚。
如果断除了一品烦恼,就叫做“不具缚”,也就是不完全被束缚。
如果断除了五品烦恼,就能超越凡夫的状态,脱离生死轮回的束缚。
具体来说: 在欲界,通过观察苦的真相而断除了五品烦恼,就能在获得“苦法智”时得到解脱和证悟。 进一步,在见道的阶段断除了五品烦恼,就能在获得“道法智”时得到解脱和证悟。 在欲界的修行道路上断除了五品烦恼,就能证得
六断乃至八, 是向第二果,
离欲至八地, 是则第三向。
六种烦恼断除到八种, 这是向第二果位前进, 离欲达到八地境界, 这就是第三果位的方向。
六尽乃至八是向第二果者,此随信行、随法行者,若已六七八品断,此说向斯陀含果。离欲至八地是则第三向者,此随信行、随法行者,若离欲乃至无所有处尽,彼俱向阿那含果。
六种烦恼完全断除,乃至八种烦恼断除,这是朝向第二果位的人。这些随着信心修行、随着佛法修行的人,如果已经断除了六、七、八品烦恼,这说的是朝向斯陀含果位。
脱离欲望达到八地,乃至达到无所有处完全断除烦恼,这是朝向第三果位的人。这些随着信心修行、随着佛法修行的人,如果脱离欲望,乃至达到无所有处完全断除烦恼,他们都是朝向阿那含果位。
若至十六心, 是名住于果,
软见信解脱, 利见名见到。
如果修行到第十六种心识境界, 这就叫做安住在证果的状态。 那些根器较钝、通过信仰而解脱的人, 叫做信解脱; 那些根器锐利、通过智慧而见到真理的人, 叫做见到。
若至十六心是名住于果者,第十六心名道比智相应彼起,俱说住果,若须陀洹、若斯陀含、若阿那含。软见信解脱者,若软见入见道名随信行,彼住三果时名信解脱。利见名见到者,若利根入见道名随法行,彼住三果时名见到。见到信根胜信解脱,但以慧所勋故说见到。
如果修到第十六心,这就叫做安住在果位上。第十六心称为“道比智”,与它相应而生起的,都说是安住果位,无论是须陀洹果、斯陀含果还是阿那含果。
那些见解比较弱、靠信心解脱的人,如果以较弱的见解进入见道,就叫做“随信行”。当他们安住在三种果位时,就称为“信解脱”。
见解锐利的人称为“见到”。如果以利根进入见道,就叫做“随法行”。当他们安住在三种果位时,就称为“见到”。
“见到”的人,他们的信根比“信解脱”的人更殊胜,因为他们主要是靠智慧的力量来推动,所以称为“见到”。
非事诸烦恼, 谓彼一切尽,
乃至未进行, 是名须陀洹。
若见道断八十八结尽,是须陀洹果。乃至未集行,是名住须陀洹果。若方便断上上种,是名向斯陀含果。即此种乃至五品断,超升离生,道比智起,名须陀洹,非向斯陀含,以向彼果道未一念现在前故。问:断众多烦恼,何故世尊说三结尽耶?答:十使是根本:五见、疑、爱、恚、慢、无明。彼见道断六,五见及疑。彼见道断六使永尽。彼三转、三随转,彼身见是转、边见是随转,戒取是转、见取是随转,疑是转、邪见是随转。已说转,当知已说随转。是故世尊说:三结尽是须陀洹。复次此诸烦恼,或一种二种四种。已说身见,当知已说一种。已说戒取,当知已说二种。已说疑,当知已说四种。如是一切遍不一切遍、有漏缘无漏缘尽当知。此结已尽已知,乃至阿罗汉,犹有相似随转故。
未尽修道种, 受生生死七,
当知彼所说, 极满须陀洹。
彼须陀洹修道种未尽,彼极满当知七有。七生人间中阴生阴及欲界天,此总说七有,不过七故,如七叶树。问:何故说七有不增不减耶?答:如七步蛇所螫,四大力故至七步,毒力故不至八。如是业力故七生,道力故不至八。彼住增上忍时,除欲界七生,余一切生得非数灭至竟不现在前。若人间超升离生人间满七,天上者还天上满,中间圣道虽现在前,业力持故不般涅槃。问:若满七生,佛不出世,彼云何得阿罗汉果?答:有说在家得阿罗汉果,得果已不住家。又说即彼形自出家,成就不坏净故、希望具足故、见恶行过故,是故须陀洹法不堕恶趣。又佛种性中生故、智火明净故、见境界过故、止观具足故、圣道药所勋故,如王大子、如内火增人、如巧便鱼,是故须陀洹不堕恶趣。凡夫虽不堕恶趣,以少及不定故不说,住正定聚故说定,必得涅槃故说趣正觉。七有者,如前说。住者中阴,生者生阴,故说住生。更不受余生,故名住苦边。不必一切须陀洹满七有也。
若断三四种, 成就彼对治,
余二生三生, 是说名家家。
三因缘故建立家家,谓烦恼断、成就根及受生。烦恼断者,欲界修道断烦恼,三品四品断,无有五品断,名家家。若能断五品者,势力故必断六品,成斯陀含,非第六品力能障令不至果。成就根者,得彼对治无漏诸根。受生者,或更受欲界,余二生三生。若三因缘一一不具,非家家。有二种家家:若天、若人。天家家者,谓欲界天,或受二生三生,或受一天处种类身,或二或三。人家家者,谓人间身,或一天下或二或三,或一家或二或三。问:家家有何义?答:从家至家而般涅槃,故曰家家。须陀洹胜者名家家。
六品烦恼断, 见道断一切,
是说斯陀含, 谓彼未进行。
若欲界修道断上三品、中三品,及见道断一切尽,住果未进行,名斯陀含。问:斯陀含有何义?答:于此命终生欲界天,一来人间而般涅槃。
若七八品断, 成就对治根,
余则受一生, 是名一种子。
若欲界修道断七品八品,及见道断一切尽,得彼对治无漏根,欲界余一生,名一种子。三因缘一一不具,非一种子。若天一种子,受天一身而般涅槃;人间亦尔。余一生种子,故说一种子。问:何故八品断名一种子?五品断不名家家耶?答:正使六品断为家家者,犹生欲界,是故欲界业烦恼不为障碍。一种子九品尽生色界,是故欲界业烦恼极作障碍,以是故说三处众生业极作恼乱。三处后当说。一种子者是上斯陀含。
九品尽不还, 当知有多种,
或五及七八, 或复说众多。
九品盡不還者,見道斷一切,及欲界修道斷九品結盡,當知阿那含。問:有爾所煩惱斷,何故世尊說五下分結盡為阿那含耶?答:一二四五種,如是一切五下分悉攝故。可惡、卑下同義。復次二種下:界下及眾生下。界下者欲界,眾生下者凡夫,貪恚繫故。下界者難度故,身見、戒取、疑繫故。眾生下,如守門防邏故。聖人或先斷二結或三結,集斷故說五。不還欲界名阿那含。此亦多種,或五及七八或復說眾多。是說阿那含五種者,謂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般涅槃。七者,中般涅槃有三種,如契經說(中般涅槃三種者,一如小迸木火,二如小小迸熱鐵,三如迸燒鐵丸。此即契經說),四如前說。八者,五種如前說。又現法般涅槃,無色界阿那含及不定人,色界五種根建立則十五。中般涅槃上中下根,乃至上流亦如是。地建立則二十:初禪有五,乃至第四禪亦五。種性建立則三十。中般涅槃有六種,謂退法種性、思法、護法、住法、昇進法、不動法種性。如是乃至上流亦如是。處所建立則八十:梵身天五,如是乃至阿迦膩吒天。種性根建立則九十。地種性建立則百二十。地種性根建立則三百六十。種性處建立則四百八十。種性處根建立則一千四百四十。記曰:
十五有二十, 三十与八十,
九十百二十, 及三百六十,
四百八十种, 千四百四十,
如是广略说, 摄受阿那含。
根地及种性, 处所广建立,
随彼烦恼断, 今当次第说。
复次一阿那含,谓中般涅槃。根建立三,地四,种性六,处所十六,种性根十八,地种性二十四,地离欲三十六,地种性根七十二,处种性九十六,地种性离欲二百一十六,处种性根二百八十八,地种性根离欲六百四十八,处种性离欲八百六十四,处种性根离欲建立二千五百九十二。当知是中般涅槃数。乃至上流亦如是。此一切摄受万二千九百六十。记曰:
一三四与六, 十六及十八,
谓说二十四, 复说三十六,
七十有二种, 九十有六种,
二百一十六, 二百八十八,
六百四十八, 八百六十四,
又复说二千, 五百九十二。
如是阿那含,其數有五倍(即上二千五百九十二,五倍為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已說一切阿那含,五阿那含相今當說。
利根软烦恼, 住于一种业,
是中般涅槃, 分别六种性。
利根软烦恼住于一种业是中般涅槃者,此人利根及软烦恼,作中阴业增长,不作生阴业,彼于欲界没住色界中阴得无漏道,以此道舍余结而般涅槃,是名中般涅槃。度欲界难故,非欲界中阴般涅槃。若欲令般涅槃者,彼应断不善无记二种结,得若二若三沙门果,越度三界;而欲界中阴于此无能。若色界没者,上流品所摄。问:此人几种性?答:分别六种性。中般涅槃当知六种性,退法乃至不动。若说利根不应退种性者,不然,彼亦建立九品根故。
精进勤方便, 修习速进道,
是生般涅槃, 彼亦有二说。
精进勤方便修习速进道是生般涅槃者,生般涅槃人作中阴生阴业,命终受色界天中阴及生阴。彼初生起有行道,谓勤方便及速进道,疾断余结,初生便般涅槃,故说生般涅槃。彼亦有二说者,有说若初生断烦恼般涅槃者,不然,无舍寿行分故。无有舍寿行者,乃至尽寿住。此义为胜。
第三勤方便, 离于速进道,
第四不勤求, 三俱说六种。
第三勤方便离于速进道者,彼行般涅槃若差别者,不行速进道,余如前说。名者,起有行道断余烦恼而般涅槃,是行般涅槃。复次依有为缘三昧断烦恼而般涅槃,亦是行般涅槃。第四不勤求者,此无行般涅槃,亦不勤求亦不行速进道,余如前说。名者,起无行道断余烦恼而般涅槃,是无行般涅槃。复次依无为缘三昧断烦恼而般涅槃,亦是无行般涅槃。三俱说六种者,行与无行及生般涅槃,当知俱说六种性。此三种虽皆是生般涅槃,义差别故,说三无过。
超半超处处, 是名为上流,
此亦六种性, 当知进不进。
超半超处处是名为上流者,上流有二种:或先得勋禅,或不得。彼先得者,先勋修三禅而后退住初禅,初禅味相应命终生梵天中。彼亦三种:超、半超及一切处没。彼超者,生初禅乃至离第三禅欲勋修满超第四禅,彼命终生阿迦腻咤天。半超者,从梵天没或生一二三处,然后生阿迦腻咤天。一切处没者,生一一处乃至阿迦腻咤天。先不得勋者,不生净居天,生无色界,余如前说。问:此几种性?答:此亦六种性。上流亦六种性,退法乃至不动。此非初住不动种性根,谓退法种性于勋修禅退后得见到。当知进不进者,上流者当知有进不进,应作四句。当进修非不进者,谓住欲界梵天。不进非当进者,谓住阿迦腻咤天。亦进亦不进者,谓住余天。非进非不进者,无也。若向无色界者,非勋修,是故说生无色界。问:世尊说七士夫趣。彼云何建立七士夫趣?答:
谓生根烦恼, 是说有三种,
不生亦复然, 及二上流一。
一阿那含,四因缘故七种建立,所谓根建立、烦恼建立、生不生建立,及上进建立。彼生者,初利根软烦恼。第二中根中烦恼。第三软根上烦恼。如生三,不生亦三。上流者说上进,凡夫转还故非上流。无色界上流有五事胜,谓界胜、地胜、正受胜、阴减、烦恼断。虽有五事胜,不得勋修,故不建立士夫趣。
如是九烦恼, 在于上八地,
谓彼双道灭, 世尊之所说。
如是九烦恼在于上八地者,如欲界修道断烦恼有九品,从软软至上上。上八地亦如是,谓四禅、四无色,彼初见道起,以一种道断九种烦恼。问:若色无色界烦恼亦九种,彼何故不建立离欲人耶?答:一处中二生非分故。欲界有如是天、如是方、如是家,圣人二生,非色无色界圣人二生。若二生者,无生般涅槃乃至上流。谓彼双道灭世尊之所说者,此三界烦恼,当知无碍解脱道灭,无碍道能断烦恼,得解脱道、得解脱证。无碍道断烦恼,解脱道不失所作,故说双道灭。若言解脱道断烦恼者,云何?为起耶、未起耶?若起者,彼初尽智生时应有烦恼,此则非究竟。若未起者,不应未来道断烦恼耶?问:为何道断烦恼耶?答:
有垢无垢道, 俱能离八地,
住彼说身证, 谓得灭正受。
有垢无垢道俱能离八地者,有垢者世俗道,无垢者圣道。除第一有,余地离欲时,当知有漏无漏道。离第一有唯无漏,有漏于彼非分故。世俗道攀上地故,离下地烦恼如折楼虫。非想非非想处,无有上地可攀能离彼结,自地系缚故,不能离自地结。如人被缚,不能自解。彼世俗无碍道三行:若麁、若苦、若麁障。彼现故说麁,三苦成故说苦,易观故说麁障。解脱道亦三行:谓止、妙、出,一一行无碍道。下缘解脱道,上缘圣行,后当说。住彼说身证,谓得灭正受者,住八地见道修道断,一地见道断中住,得灭正受,说名身证。是故学人于第一有,一一离欲中起灭正受。彼或具结所缚得灭正受,或八品尽得。世尊以度诸正受故,说言度一切非想非非想,想知灭身作证具足住法,以涅槃与身合故说身证。灭正受,定品当广说。
金刚喻定次, 必生于尽智,
生意我生尽, 应供离诸漏。
金刚喻定次必生于尽智者,非想非非想地离欲第九无碍道,名金刚三摩提。无一不坏,故名金刚。此义择品当广说。金刚定次第必生尽智,此初二智或苦比智或集比智,谓彼尽智起已起自己行,生意我生尽。彼非想非非想处四阴缘有根本故。应供离诸漏者,彼尽智生,一切有漏尽,名为应供,应一切供养故、害一切烦恼故、更不于有田种识种子故。不动阿罗汉尽智次第无生智起,彼尽智一刹那,无生智或一刹那,若次第等见现在前一刹那,若无生智现在前则相续。时意解脱,尽智或一刹那,若次第等见现在前一刹那,若复尽智现在前则相续。问:阿罗汉几种?答:
阿罗汉六种, 随信行生五,
彼得于二智, 当知时解脱。
阿罗汉六种者,谓退法、思法、护法、住法、必升进法、不动法。若初学地不常方便不顿方便,是名退法。思法亦如是,堪能思愿。护法者,常方便不顿方便,以随护故不退。住法者,顿方便不常方便,不退亦不进。必升进者,常方便顿方便,是钝根,能得不动。不动法者,常顿方便,是利根。有说若退法者必退,乃至得必升进,必升进者必升进。彼说六种,是欲界阿罗汉。色无色界有二种,住法及不动法。有说退法不必退,若退者唯此种性非余。彼说三界悉有六种阿罗汉。随信行生五者,此六种阿罗汉中,前五种是信种性,彼成就二智,谓尽智及无学等见。彼或时退故,不说无生智。世尊以更不受生故,一切契经说更不受后有知如真。当知时解脱者,当知此是时解脱,衣食床卧具处所说法及人随顺故。善根增进,不能一切时随所欲进故,说时解脱。
不动法利根, 是不时解脱,
彼得于三智, 自解脱成就。
不動法利根是不時解脫者,若不動法,一向利根,能一切時隨所欲進修善業,不待眾具。是不時解脫彼得於三智者,彼成就三智:盡智、無生智及無學等見,是不退法。自解脫成就者,當知彼自已相似,名解脫成就。時意解脫者,待時故。時意解脫成就不動法者,不動故。不為煩惱所動故說不動,是不退義。問:何故時意解脫名為愛,非不動耶?答:彼極自護故。猶如一目,不自在故、畏退故。如借他物,彼相繫善根非分故。不動解脫有相繫善根,謂彼有餘三摩提故,是故不名愛(謂空空、無願無願、無作無作,以定捨定名相繫)。
慧解脱当知, 不得灭尽定,
若得灭尽定, 当知俱解脱。
慧解脱当知不得灭尽定者,此六种阿罗汉,不得灭尽定者说慧解脱,以慧力解脱烦恼障故名慧解脱。若得灭尽定当知俱解脱者,此六种阿罗汉得灭尽定者说俱解脱,彼慧力离烦恼障心得解脱,灭正受力离解脱障得解脱,是故名俱解脱。若复退法一切俱解脱,作四句。退法非俱解脱者,谓退法不得灭尽定。俱解脱非退法者,谓五种罗汉得灭尽定。亦退法亦俱解脱者,谓退法得灭尽定。亦非退法亦非俱解脱者,谓五种罗汉不得灭尽定。乃至不动解脱亦如是。
诸根说九种, 亦说九种人,
七种诸声闻, 缘觉及如来。
此说九种根,谓软软乃至上上。阿罗汉人亦九种,谓前五种,及二不动解脱:或因时解脱得不动,或始得不动。此七种声闻,及缘觉、如来,是名九种人。已说根建立人,若人成就根今当说。
软中最软根, 是为初种人,
乃至增上上, 第九人当知。
彼退法成就软软根,思法软中,护法软上,住法中软,升进中中。因时解脱种性不动法中上,初不动解脱上软,缘觉上中,如来上上。
谓以学种性, 得彼无学果,
或即彼种性, 或进不退转。
六种阿罗汉,或以学地如是种性得阿罗汉,即彼种性罗汉。或增益根得不退转,彼种性修习根故。彼退法有三事,后当说。不动法唯一事,即住彼般涅槃。余阿罗汉有二事。已说根本种性阿罗汉,增进根今当说。
所谓三四五, 六七次第增,
是诸退法等, 说五罗汉等。
彼退法有三事,谓退住、学法、退法根。若住彼般涅槃,若上增进根,思法有四事,谓退住学根,退即住退法根。若异者应进不退,前说彼种性不退故。住退法根,即住彼般涅槃上增进根。护法有五事,谓护法退住学根、住退法根、住思法根,即住彼般涅槃上增进根。住法六种,必升进七,随其义说。已说建立贤圣人相,建立法今当说。
谓随信行法, 若随法行法,
及与见谛道, 是尽同一相。
随信行法、随法行法及见谛道,此三种法尽同一相。差别者,随信行者钝根,随法行者利根。
于中诸根法, 是名未知根,
谓余有学法, 佛说已知根。
于中诸根法是名未知根者,彼见谛所摄根数有九法,谓意根、乐根、喜根、舍根、信等五根,是名未知根。此诸根,随信行、随法行所成就。名者,未知当知,故说未知根。问:苦法忍生观欲界五阴,后苦法智生,非于五阴已知当知耶?若言未知当知,此则不然。答:忍非智非智性,故无过。忍是见,非智性故。以智知故,非不然。谓余有学法佛说已知根者,除见道学法,余学法即此根数九法说已知根。此根信解脱、见到、身证所成就。虽道比智生观道比忍,是未知当知,以少故不说,如大海一渧、须弥一尘、虚空蚊处。
当知无学法, 是说无知根,
得果舍前道, 无碍智所说。
当知无学法是说无知根者,当知无学法即此根数九法说无知根,此根慧解脱俱解脱所成就。彼见道六地:四禅、未来、中间,非上地方便善根,非分及非广境界故。修道学法九地:此六地,及三无色五阴性。得果舍前道无碍智所说者,得果时当知舍前无漏道。得须陀洹果,舍见道得斯陀含果。若先倍欲尽,亦舍见道。若次第者,舍须陀洹果及须陀洹进向道。得阿那含果,若先欲爱尽,亦舍见道。若次第者,舍斯陀含果及斯陀含进向道。得阿罗汉果,舍阿那含果及阿那含进向道。问:世尊说随信行等七人。云何建立耶?答:
方便及诸根, 正受解脱俱,
当知贤圣七, 事则说有六。
方便及诸根正受解脱俱当知贤圣七者,五因缘故说七人,名七非事七。五因缘者,谓方便、根、正受、解脱、正受解脱。方便者,随信行、随法行。随信行者,信多故,说随信行。先种诸业信他故作,后得道已以本名说。随法行者,先自思惟兴造诸业,后得道已以本名说。根者,信解脱、见到。钝根说信解脱,利根说见到。正受者,是身证。解脱者,是慧解脱。正受解脱者,是俱解脱。事则说有六者,此诸圣人有六,见道有二,谓随信行、随法行;修道有二,谓信解脱、见到;无学道有二,谓时解脱、不时解脱。随信行人应说一,谓七人根故。应说三,谓软中上种性故。应说五,谓退法乃至必升进道故。应说十五,住苦法忍乃至道比忍。离欲者应说七十三,欲界离欲十,谓具缚乃至九品尽。初禅九,乃至无所有处。复次根种性道依建立增亦应广说。如是随信行人有十四万七千八百二十五,彼所摄受。
一三五十五, 及与七十三,
谓根种性道, 离烦恼当知,
三倍次五倍, 十五及九倍,
如是众多种, 唯说随信行。
当知余圣人,随其义亦应如是说。问:如契经说,向须陀洹等八人。此云何?答:
以有五事故, 说有八人名,
先后事各一, 中间则有三。
此四向四果說八人名,事有五。向須陀洹及阿羅漢,此名一事亦一。須陀洹及向斯陀含,此名二事一。斯陀含及向阿那含,阿那含及向阿羅漢,亦如是。彼前四人成就一地聖道,即此亦說家家及一種。向阿那含果,或一地乃至六地。阿那含果,或三地乃至六地。向阿羅漢,或三地乃至九地。阿羅漢成就九地。彼沙門果道壞地壞,應作四句。道壞非地壞者,斯陀含果。地壞非道壞者,阿羅漢果。道壞地壞者,阿那含果。道不壞地不壞者,須陀洹果(雜有漏無漏名道壞,雜依諸禪名地壞)。
已尽为解脱, 得依于一果,
不秽污第九, 灭尽应当说。
已尽为解脱得依于一果者,向道中诸解脱道得解脱得果时,法智品所断,尽得一解脱。得比智品所断,尽得二解脱,得道不坏故。故说一得果。时说五因缘,得未曾道舍曾道,顿得八智,一时修十六行,得一味解脱果。问:秽污断前已说,不秽污云何断?答:不秽污第九灭尽应当说。前已说烦恼眷属九品断,不秽污者住第九无碍顿断,非渐渐。不秽污者,世俗善及不隐没无记。五阴秽污色亦第九无碍断,以少故不说。问:何故烦恼九品断,不秽污第九无碍断耶?答:烦恼圣道相违故。圣道与烦恼相违,不秽污不相违,是故彼如是。如是道起,随所应断烦恼断,软软道起上上烦恼断,乃至上上道起软软烦恼断。如小明灭麁暗,大明灭微暗,彼亦如是。以秽污者自性断不成就,不秽污者舍烦恼过如杂毒。
已经断尽烦恼而获得解脱的人,依止于一种果位时,在修道过程中的各种解脱道上获得解脱与果证时,由法智类所断的烦恼彻底断除,即证得一种解脱。由比智类所断的烦恼彻底断除,即证得两种解脱,由于修道不会退转的缘故,因此说证得一种果位。此时应说明五种因缘:获得未曾修习的圣道、舍弃曾经修习的凡道、顿时证得八种智慧、一时修习十六种观行、获得同一味性的解脱果报。问:关于有漏烦恼的断除前面已经说明,无漏烦恼如何断除?答:无漏烦恼应在第九无间道时彻底灭尽。前面已说明烦恼及其眷属分九品渐次断除,而无漏烦恼则安住于第九无间道时顿时断除,非逐渐断除。所谓无漏烦恼,指世俗善法及不隐没无记法。五蕴中有漏色法也在第九无间道时断除,因其数量少故前文未详说。问:为何烦恼分九品渐断,无漏烦恼却在第九无间道顿断?答:因为烦恼与圣道相违逆。圣道与烦恼互相违逆,与无漏烦恼却不相违,所以如此施设。圣道生起时,相应层次的烦恼即被断除:下下品道生起时断除上上品烦恼,乃至上上品道生起时断除下下品烦恼。犹如小光明能灭除浓重黑暗,大光明能灭除微细黑暗,此理亦然。因为有漏烦恼属于自性断除而永不生起,无漏烦恼则是舍弃烦恼过患如同清除杂质毒物。
无着相似名, 彼能获不动,
信解脱种性, 升进亦增道。
无著相似之名,彼能获得不动, 信解脱种性,升进亦增道。
无着相似名彼能获不动者,非彼一切阿罗汉能得不动,唯功德名相似者得。谓必升进于彼五种中增进根者得,谓退法进至思法,如是次第尽当知。又得不动有九无碍及九解脱道,如得阿罗汉也。九无碍道八解脱道时解脱摄,第九解脱道不时解脱摄,彼一切果道所摄。彼方便道,若无漏者果道所摄,有漏者不摄。信解脱种性升进亦增道者,彼信解脱,若必升进种性,能得见到非余性,是故学地五种亦增进根。增进道者,谓炽然根。增进根者,人中增非余趣,圣道增非世俗道。学者依禅,无学者依禅及无色。须陀洹、斯陀含依未来增进根,即彼舍一地得一地。阿那含,若先依初禅及眷属超升离生及次第未得第二禅,彼增进根者舍三地果得三地果。若得第二禅非第三禅后依初禅增进根者,彼舍三地果及四地胜果道,即得三地果。如是乃至得无漏无所有处,舍三地果及舍九地胜果道,得三地果。若谓舍多道得少道应退者,不然。何以故?得胜道故?彼人意解故。问:舍道亦舍断耶?答:世俗道断者不舍。若非想非非想处烦恼一一种断,得见到时,彼非想非非想修道断舍断,及对治而不成就烦恼得,如凡夫生上地时。又复若先依初禅超升离生,后依第二禅增进根者,彼舍三地果及四地胜果道,得四地果。如是一切地应广说。若住果而增进根者,彼方便无碍及解脱道果所摄。若住胜果道增进根者,若彼方便无碍道胜果道所摄、若解脱道果所摄,一方便道一无碍道亦一解脱道。如是见道亦六种性,而无增进根,以速道故。如是决定分善根亦六种性。修行者次第增进根,唯世间第一法无增进根,以一念故。已说诸根满,谓学满非满今当说。
无著相似名彼能获不动者,非彼一切阿罗汉能得不动,唯功德名相似者得。谓必升进于彼五种中增进根者得,谓退法进至思法,如是次第尽当知。又得不动有九无碍及九解脱道,如得阿罗汉也。九无碍道八解脱道时解脱摄,第九解脱道不时解脱摄,彼一切果道所摄。彼方便道,若无漏者果道所摄,有漏者不摄。信解脱种性升进亦增道者,彼信解脱,若必升进种性,能得见到非余性,是故学地五种亦增进根。增进道者,谓炽然根。增进根者,人中增非余趣,圣道增非世俗道。学者依禅,无学者依禅及无色。须陀洹、斯陀含依未来增进根,即彼舍一地得一地。阿那含,若先依初禅及眷属超升离生及次第未得第二禅,彼增进根者舍三地果得三地果。若得第二禅非第三禅后依初禅增进根者,彼舍三地果及四地胜果道,即得三地果。如是乃至得无漏无所有处,舍三地果及舍九地胜果道,得三地果。若谓舍多道得少道应退者,不然。何以故?得胜道故?彼人意解故。问:舍道亦舍断耶?答:世俗道断者不舍。若非想非非想处烦恼一一种断,得见到时,彼非想非非想修道断舍断,及对治而不成就烦恼得,如凡夫生上地时。又复若先依初禅超升离生,后依第二禅增进根者,彼舍三地果及四地胜果道,得四地果。如是一切地应广说。若住果而增进根者,彼方便无碍及解脱道果所摄。若住胜果道增进根者,若彼方便无碍道胜果道所摄、若解脱道果所摄,一方便道一无碍道亦一解脱道。如是见道亦六种性,而无增进根,以速道故。如是决定分善根亦六种性。修行者次第增进根,唯世间第一法无增进根,以一念故。已说诸根满,谓学满非满今当说。
或有学果满, 或根或正受,
或复三俱满, 无学二亦然。
有的人修学圆满证得果位, 有的根基成熟或得正定, 还有三者同时具足的, 无学者则有两种情形。
彼学有三事满,或果满、或根满、或正受满。若信解脱阿那含不得灭尽定者,唯果满非根满,软根故;非正受满,不得灭尽定故。见到、须陀洹、斯陀含,唯根满非果满非正受满。信解脱、阿那含得灭尽定,果满及正受满非根满。见到、阿那含不得灭尽定者,果满及根满非正受满。见到得灭尽定者,三事满。无学二亦然者,一切无学果满,无二果性故。慧解脱软根者,果满非根满。利根者,果满及根满,俱非正受满。俱解脱软根者,果满及正受满非根满。利根者,三事满。问:三种满谓善观谛,云何观谛?为顿耶、为渐渐耶?答:
修行圆满有三种情况:或证果圆满、或根基圆满、或禅定圆满。若信解脱的阿那含未得灭尽定,则仅证果圆满而非根基圆满,因其根基薄弱;亦非禅定圆满,因未得灭尽定。见到、须陀洹、斯陀含,仅根基圆满而非证果圆满亦非禅定圆满。信解脱的阿那含已得灭尽定,则证果圆满及禅定圆满但非根基圆满。见到之阿那含未得灭尽定者,证果圆满及根基圆满但非禅定圆满。见到已得灭尽定者,则三种圆满具足。无学位二者亦然,一切无学证果圆满,因其无二果性。慧解脱根基薄弱者,仅证果圆满而非根基圆满;利根者则证果圆满及根基圆满,但皆非禅定圆满。俱解脱根基薄弱者,证果圆满及禅定圆满但非根基圆满;利根者则三种圆满具足。问:三种圆满谓善观四谛,如何观四谛?是顿观还是渐观?答:
建立功德恶, 渐渐见真谛,
无碍道力得, 有为无为果。
造作善业恶业,逐渐证悟真理,
无碍道力成就,有为无为果报。
建立功德恶渐渐见真谛者,于此真谛见过恶故,立苦集谛。见功德故,立灭道谛。是故非见过恶时见功德,亦非见功德时见过恶,体异故。亦非不如实见谛,名谛无间等。亦非一智总观谛,谛众多性故,是故渐渐见真谛。有说无我行顿无间等。彼如是说:无我行缘一切法,应顿无间等者,不然。何以故?颠倒众多故、自性相应共有法非境界故、谛异相故。无我等于此谛众多门,颠倒非一。无我起断众多自性惑,是故非一。无间等渐渐,无间等择品当广说。问:谛无间等得沙门果云何?为有为果耶、无为果耶?答:无碍道力得有为无为果。烦恼数灭及解脱道俱无碍道力得,是故俱说沙门果。烦恼灭是解脱果及功用果,解脱道是功用果及依果。问:此无间等有几种?答:
积累善行与觉察恶业者可渐次通达真谛。因观恶业本质而立苦集二谛,观善行功德而立灭道二谛。故察恶时不显善德,见善时不现恶相,二者体性本异。亦非模糊认知可称彻见真谛,更非以单一智慧统观诸谛——因真理具多重面向,故需次第证悟。
或有主张"无我观"可顿然证悟,声称"无我智遍观万法,理应顿悟",此说非理。何以故?众生妄执纷杂故,诸法自性、相应、共相非直观境故,四谛相状各异故。"无我"真理需从多角度破除种种颠倒妄想,须断除诸多根本烦恼,故非一时能尽。关于渐次证悟的详细抉择,将于后续篇章广说。
问:证悟真谛所得沙门果,属有为果抑或无为果?答:无碍道力兼具二果——烦恼寂灭属解脱果与修行果,解脱道属修行果与依止果,皆因无碍道力成就,故通称沙门果。
问:此证悟分几种?答:
谓三无间等, 缘事见无间,
当知有三种, 或二亦复一。
所谓三种无间等,缘于事物见无间, 当知此有三种类,或二种或仅一种。
三种无间等,谓缘无间等、事无间等、见无间等,彼慧三种无间等。缘无间等者,有缘故。事无间等者,能成事故。见无间等者,见性故。慧相应法二种无间等:缘无间等及事无间等;彼共有法唯一,事无间等。彼苦忍苦智于苦谛三种无间等,于灭谛道谛事无间等。当知集忍集智于集谛亦如是。灭忍灭智于灭谛三无间等,于苦集道谛事无间等。道忍道智于道谛三无间等,于苦集灭谛事无间等。修道随其义,当知如是。见谛无间等,以是因缘当知渐次无间等。
三种无间等,即缘无间等、事无间等、见无间等,此慧具足三种无间等。缘无间等者,因有所缘之故。事无间等者,能成办诸事之故。见无间等者,彻见本性之故。与慧相应之法具二种无间等:缘无间等及事无间等;其共有法唯一,即事无间等。苦忍与苦智对于苦谛具足三种无间等,对于灭谛与道谛则具事无间等。当知集忍与集智对于集谛亦复如是。灭忍与灭智对于灭谛具足三种无间等,对于苦集道谛则具事无间等。道忍与道智对于道谛具足三种无间等,对于苦集灭谛则具事无间等。修道随其所应之义,当知亦如此。见谛无间等,由此因缘故当知渐次无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