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义疏上
天竺三藏求那䟦陀罗 译经
支那沙门蕅益释智旭 疏义
一切佛语心品之四
○第二十九、如來自性門(魏云法身品第七)。文分為四:初、請。二、許。三、問。四、答。
二十九、关于如来自性的问答(魏译本称为第七品“法身品”)。这段经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提问;其次,应允;接着,具体发问;最后,解答。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三藐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魏云:如來、應、正徧知,惟願演說自身所證內覺知法。以何等法,名為法身?我及一切諸菩薩等,善知如來法身之相,自身及他,俱入無疑。○唐云:願為我說如來、應、正等覺自覺性,令我及諸菩薩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这时大慧菩萨对佛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究竟圆满的觉悟境界。我和其他诸位大菩萨,希望能透彻了悟如来的真实本性,从而自己觉悟,也帮助他人觉悟。(北魏译本说:如来、应供、正遍知,恳请演说您自身所证悟的内在觉知之法。究竟以什么样的法,称为法身?我和所有诸位菩萨,能够善巧了知如来法身的真实相貌,使自己与他人,都能无疑惑地证入。唐代译本说:祈愿您为我解说如来、应供、正等正觉的自证觉悟之性,让我和诸位菩萨能够获得善巧方便,自己觉悟并觉悟他人。)
△二许。
允许
佛告大慧:恣所欲问,我当为汝随所问说。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尽管随意提问,我会针对你的问题一一解答。
△三问:
三种疑问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魏云為作法耶?非作法耶?)為事耶?(二俱云果?)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魏云為能見耶?為所見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魏云為是智耶?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魏云如來法身為異耶?為不異耶?)
大慧向佛陀请教:“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造作出来的吗?还是非造作而成的呢?(北魏译本作:是有所造作的法吗?还是无造作的法呢?)是结果吗?(两种译本都提到“果”这一问。)是原因吗?是能显现的表象吗?还是所显现的对象呢?(北魏译本作:是能见者吗?还是所见者呢?)是能说法者吗?还是所宣说的法呢?是能觉悟的主体吗?还是所觉悟的境界呢?(北魏译本作:是智慧本身吗?还是智慧所觉知的对象呢?)像这些不同的表述,是指向不同的含义呢?还是本质上并无差别?(北魏译本作:如来的法身与这些是相异的吗?还是不相异呢?)
疏曰:梵语多陀阿伽陀,此翻如来。梵语阿罗诃,此翻应供。梵语三藐三佛陀,此翻等正觉,亦翻正徧知。乃十号之三也。亦表三德。三德不纵横并别,不可思议,乃名法身。今问:法身与此作不作等,辞句为异为不异?意欲如来显出法身离四句故。
智旭的注解这样说:梵语“多陀阿伽陀”,汉语翻译作“如来”。梵语“阿罗诃”,汉语翻译作“应供”。梵语“三藐三佛陀”,汉语翻译作“等正觉”,也译作“正遍知”。这是佛的十种名号中的三种。同时也表示法身、般若、解脱这三德。这三德的关系不是纵也不是横,不是并列也不是分别,是不可思议的,这才称为法身。现在的问题是:法身与这里所说的“作”或“不作”等等,在言词表达上是相同还是不同?其用意是希望如来显明法身是超越“是、非、是且非、非是非非”这四种论断的。
○四、答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三:初、总非诸句,二、别辨其义,三、结答其问。
第四部分、回答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长行文,其次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为三节:第一节、总体否定各种片面见解;第二节、分别阐明真实义理;第三节、总结回答所问。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魏云:如來、應、正徧知,法身之相。如是辭句等,非作法非不作法,非因非果。何以故?以二邊有過故。○唐云:如來、應、正等覺,非作非非作,非果非因,非相非所相,非說非所說,非覺非所覺。何以故?俱有過故。)
佛对大慧说:如来、应供、等正觉这些名号,并不是指具体的事物,也不是指某种原因。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执着于两边,都会产生过失。(北魏译本说:如来、应、正遍知,是法身的显现。这类名相,既不是造作出来的,也不是非造作;既不是因,也不是果。为什么呢?因为执着于任何一边都会有过失。唐代译本说:如来、应、正等觉,既不是造作也不是非造作,既不是果也不是因,既不是能显现的相也不是所显现的相,既不是能说的言语也不是所说的内容,既不是能觉悟的主体也不是所觉悟的对象。为什么呢?因为执着于任何一边都会有过失。)
○二、别辨其义五:初、约事因辨。二、约无我等义辨。三、约阴界入辨。四、约解脱辨。五、约智及尔𦦨辨。
(接着,经文详细展开五个方面的辨析:)
第一,从事相因缘的角度来辨析。 第二,从无我等法义的角度来辨析。 第三,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的角度来辨析。 第四,从解脱境界的角度来辨析。 第五,从智慧与涅槃的角度来辨析。
△今初
开篇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唐云: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若是無常,一切作法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魏云:不許此法。○唐云:皆不忍可。)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唐云: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石女子,非作因成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唐云:若非因非果。)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大慧!如果说如来是具体的事物,那要么是造作而成的,要么就是无常的。如果是无常的,那么一切造作的事物都应该是如来,(唐代译本说:如果如来是造作而成,那就是无常的。如果是无常的,那么一切造作形成的事物都应该是如来。)我和诸佛都不认可这种说法。(北魏译本说:不许可这种道理。唐代译本说:都不能认可。)如果说如来不是造作而成的,那就没有实体可得,一切修行方法也就落空了,就像兔子的角、石女生的儿子一样,因为根本不存在。(唐代译本说:如果不是造作而成的,那就没有实体自性。所修的一切方法,都空无实益,如同兔角、石女之子,不是因缘造作所能成就的。)大慧!如果既没有具体的事相,也没有形成的因缘,(唐代译本说:如果不是因,也不是果。)那就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这种非有非无的状态,就超出了四句的范畴。四句,是世间的言说分别。如果超越了四句,就不会陷落在四句的框架里。不陷落四句,才是智者所把握的真理。一切如来的教理和境界也是如此,有智慧的人应当明白。
疏曰:先明是作非作之过,后明非因非果之理也。能作为因,所作为果。果体名事,事名为有,有则无常;非作名无,无同兔角及石女子。如来法身岂如是哉?全性起修,故非无作;全修在性,故非所作。大乘因者,诸法实相,故因即非因;大乘果者,诸法实相,故果即非果。非因非果,故非有;而因而果,故非无;不相违,故非亦有亦无;离戏论,故非非有非无。超过四句,名之为出;以四句说之而不犯过,名为不堕。此乃如来法身句义,有智慧者所当知也。
注疏说:先要说明“造作”与“非造作”的偏颇,再阐明“非因非果”的真实道理。能造作的是因,所造作的是果。果的体性叫做事,事就叫做有,有就是无常变化;非造作叫做无,这种无就像兔角或石女之子一样虚妄不实。如来的法身难道是这样的吗?全体真性发起修行,所以并非没有造作(修德);全体修行不离真性,所以并非有所造作(性德)。大乘的因,就是一切法的真实相状,所以因即不是因;大乘的果,也是诸法实相,所以果即不是果。既非因也非果,所以不是“有”;而又有因有果,所以不是“无”;二者并不矛盾,所以不是“也有也无”;远离一切戏论分别,所以也不是“非有非无”。超越这四种论断,叫做“出”;用这四种说法来阐述而不犯过失,叫做“不堕”。这就是如来法身的真实义理,是有智慧的人应当了知的。
△二、约无我等义辨。
(接着)第二方面,根据无我等道理来辨析。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唐云:以諸法中無有我性,故說無我。)一切法有自性,(唐云:非是無有諸法自性。)無他性如牛馬。(魏云:一切諸法自身為有,他身為無,如似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唐云:譬如牛無馬性,馬無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唐云: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非諸凡愚之所能知。○魏云:愚癡凡夫不知諸法無我體相。)以妄想故。(唐云:何故不知?以分別故。)如是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魏云:無體相。)當如是知。
正如我所说一切法无我,应当明白这个道理:无我性就是无我,(唐代译本说:因为一切法中不存在我性,所以说无我。)一切法有自身的体性,(唐代译本说:并非没有诸法的自性。)但没有他物的体性,就像牛和马不同。(北魏译本说:一切诸法自身有其体性,但不会具有他身的体性,好比牛不是马,马不是牛。)大慧啊!譬如牛不具备马的体性、马不具备牛的体性,(唐代译本说:譬如牛没有马性,马没有牛性。)这其实不是绝对的有,也不是绝对的无,它们并非没有自身的体性。同样地,大慧!一切诸法并非没有自相、也并非有(凡夫所执着的)自相,但这并非没有觉悟的凡夫所能了知,(唐代译本说:并非没有自相,而是“非有即有”的深义,不是一般凡愚所能知晓。○北魏译本说:愚痴凡夫不知道诸法无我的真实体相。)因为他们被妄想分别所困。(唐代译本说:为什么不知道?因为妄加分别的缘故。)像这样,一切法本性空寂,(一切法)本来无生,(一切法)没有固定不变的体性,(北魏译本说:没有实在的体相。)应当这样去认识。
疏曰:如来常言一切法无我者,正以如来藏性不变随缘,举体成一切法,故一切法随缘不变,当体即如来藏,不可唤作实我实法,故说无我,非是无有如来藏性以为诸法之自性也。但只有此如来藏性,更无他性。譬如牛只有牛性,更无马性;马只有马性,更无牛性。约牛,则马性非有,牛性非无;约马,则牛性非有,马性非无,而彼非无自性也。一切诸法当知亦尔,非无如来藏之自相,非有我法之自相,但一切愚夫由妄想分别故,不知无我如来藏耳。如是常言一切法空,当知如来藏不空也;常言一切法无生,当知如来藏无不生也;常言一切法无自性,当知如来藏非无自性也。
注解说:如来常说一切法无我,正是因为如来藏的本性不变却能随缘显现,整体展现为一切事物,所以一切事物随缘显现却本性不变,当下就是如来藏,不能把它叫作实在的自我或实在的事物,因此说无我,并不是没有如来藏作为一切事物的本性。只有这个如来藏的本性,再没有其他本性。好比牛只有牛性,没有马性;马只有马性,没有牛性。从牛的角度看,马性不存在,牛性存在;从马的角度看,牛性不存在,马性存在,但这并不是说它们没有自己的本性。一切事物也应当这样理解,不是没有如来藏的本相,也不是有自我或事物的本相,只是一切凡夫因为妄想分别,不知道无我的如来藏罢了。同样,常说一切法空,要知道如来藏不空;常说一切法无生,要知道如来藏没有不生;常说一切法无自性,要知道如来藏并非没有自性。
△三、约阴界入辨。
三、就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来说。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魏云:如來法身亦復如是,於五陰中非一非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魏更云:以五陰是所作法故。○唐更云:五蘊諸法是所作故。)若異者,方便則空。(二譯皆無此句。)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唐云:若異者,如牛二角有異不異。)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唐云:長短不同,色相各別。)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如来与五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相异,也不是完全相同。(北魏译本说:如来的法身也是这样,与五蕴既不是同一回事,也不是截然不同。)如果如来与五蕴完全相同,那么如来就应该像五蕴一样是无常的。(北魏译本补充说:因为五蕴是造作而成的法。唐代译本补充说:因为五蕴诸法都是造作而成的。)如果如来与五蕴完全相异,那么度化众生的方便法门就落空了。(北魏和唐代的两个译本都没有这句话。)如果认为是两种东西,就应该有差异。好比牛的角,(唐代译本说:如果认为是相异的,就像牛的两只角,有差异和没有差异的情况。)因为形状相似,所以不能说完全不同;因为长短有差别,所以又不能说完全相同。一切事物也都是这个道理。大慧啊!就像牛的右角与左角不同,左角与右角也不同,这样长短不同、颜色形貌也各有差异。(唐代译本说:长短不同,颜色形貌也各有差别。)大慧啊!如来对于五蕴、十八界、十二入这些法,既不是完全相异,也不是完全相同。
疏曰:此以人、法对辨,而明非异非不异,超出四句,不堕四句也。如来者,假名人也。五阴者,色、心、法也。若谓如来与五阴定一,则五阴有为生灭,如来亦应有为生灭,固不可也。若谓如来与五阴定异,则如来必无五阴,色、心、相好、智慧皆不可得,僧祗、方便岂不唐捐?亦不可也。且如来、五阴果若二者,则应如牛二角。然牛二角亦且有异、不异,不可言其定异,况如来与五阴乎?意显五阴展转相辨,已自有异、不异,况如来与五阴可令一向异、一向不异乎?言一切法亦如是者,且如五阴同名阴,故不异;色非受等,受非想等,故有异。十八界同名界,故不异;根非尘等,尘非识等,故有异。十二入同名入,故不异;眼非耳等,色非声等,故有异也。
智旭在疏义中说:这是通过人与法相对照辨析,来阐明如来与五阴既不是绝对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超越了四句的逻辑框架,而不落入任何一边的偏执。如来,是假名安立的人。五阴,是色、心等法的聚合。如果说如来与五阴一定是相同的,那么五阴是有为生灭的,如来也就应该是有为生灭的,这当然不对。如果说如来与五阴一定是不同的,那么如来必然没有五阴,色身、心识、相好庄严、一切智慧都将无从显现,那么累劫修行的功德与善巧方便,岂不是都白费了吗?这也是不对的。况且,如来与五阴如果真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东西,那就应该像牛的两只角一样。然而即使是牛的两只角,也还有相同与不同的两面性,不能断然说它们绝对不同,何况是如来与五阴的关系呢?这里的意思是,五阴之间相互比较,本身就已经有同有异,更何况是如来与五阴,怎能强行认定它们要么完全相同,要么完全不同呢?经文说“一切法亦如是”,意思是其他一切法也都是这个道理。比如,五阴都叫作“阴”,所以有相同之处;但色阴不是受阴,受阴也不是想阴等等,所以又有差异。十八界都叫作“界”,所以有相同之处;但根不是尘,尘也不是识等等,所以又有差异。十二入都叫作“入”,所以有相同之处;但眼入不是耳入,色入也不是声入等等,所以又有差异。
△四、约解脱辨。
四、从解脱的角度来辨析。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魏云:如是依解脫故,說名如來法身之相。)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魏云:則同色相,則是無常。○唐云:色相相應,即是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魏云:則無能證所證差別,而修行者則見能證及於所證。○唐云:修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差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如此看来,如来与解脱,既不是两回事,也不是完全一回事。正因为这样,如来才被称为解脱。(北魏译本说:这样,依据解脱的缘故,才称如来的法身之相。)如果如来和解脱是两回事,那就应该由形色相貌构成。由形色相貌构成,那就应该是无常的。(北魏译本说:那就和形色相貌相同,也就是无常的。○唐代译本说:与形色相貌相应,就是无常。)如果完全是一回事,那么修行者证得相应境界时应当没有分别,而修行者却见到了分别。(北魏译本说:那就没有能证和所证的差别,而修行者却见到了能证和所证。○唐代译本说:修行者所见应该没有差别,然而却有差别。)所以说,既不是两回事,也不是完全一回事。
疏曰:如来为能证,解脱为所证。能所无性故非异,能所宛然故非不异。言修行见有差别凡有二义:一即能证所证不二而二义,二即就所证中有偏圆分满之不同。如十地证十真如及金刚般若,所谓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也。
智旭在疏义中说:如来是能够证悟的主体,解脱是所要证得的境界。能够证悟的主体与所要证得的境界,在本质上都没有独立的自性,所以不能说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但主体与境界又确实分明存在,所以也不能说它们完全没有差别。说到修行证悟所显现的差别,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能够证悟的主体和所要证得的境界,虽本为一体却又显现为二;第二,就所证得的境界本身而言,又有偏颇与圆满、部分与完整的不同。就像菩萨十地各自证得十种真如,以及金刚般若所证的究竟智慧,这正是一切贤圣都依无为法而证,但所证的深浅层次却有差别的原因。
△五、约智及尔𦦨辨。
第五,从智慧与业力角度辨析。
如是智及爾𦦨,(魏云知於可知境界。○唐云智與所知。)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
智慧与所知境界,(魏译说“知于可知境界”,唐译说“智与所知”。)既不是两样东西,也不是完全相同。大慧啊!智慧与所知境界之所以非异非不异,是因为它们既不是永恒不变也不是短暂无常,既不是能造作也不是所造作,既不是因缘造作之法也不是无因缘之法,既不是能觉知也不是所觉知,既不是能呈现的表象也不是所呈现的表象,既不是五蕴本身也不是离开五蕴的别体,既不是能言说也不是所言说,既不是同一也不是相异,既不是同时并存也不是互不并存。
疏曰:若凡若圣,诸心心所见分,皆名为智。若凡若圣,诸心心所相分,皆名尔𦦨。此则收一切法,无不尽也。同以自证为体,故非异。施设二分差别,故非不异。既本非异不异,则亦本非常与无常,作与所作,乃至本非俱与不俱。是一切法,本皆离四句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一切心识及心理活动中的能认识的部分,都称为“智”。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一切心识及心理活动中所认识的境相部分,都称为“尔焰”。这样,就统摄了一切事物,没有遗漏。它们都以自证分为共同的体性,所以不是截然不同的。但为了方便说明而设立了见分与相分的差别,所以也不是没有差异。既然从根本上说,既非不同也非相同,那么从根本上说,也就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既不是能作也不是所作,乃至从根本上说,既不是同时俱有也不是不同时俱有。这一切事物,从根本上都是超越“四句”分别的。
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唐云:以是義故,超一切量。)離一切量,則無言說。(魏云:但有其名。○唐云:唯有言說。)無言說,則無生。(魏云:若但有名,彼法不生。○唐云:唯有言說故,則無有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魏云:以不滅故,彼法則如虗空平等。○唐云:無有滅故,則如虗空。)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魏云:虗空非因非果。若法非因非果者,彼法則為不可觀察。不可觀察者,彼法過諸一切戲論。若過一切諸戲論者,名如來法身。)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唐云:如來即是正等覺體。)
既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既不是同时存在也不是不同时存在,因此完全超越一切计量标准。(唐代译本说:因为这个道理,超越一切计量。)超越一切计量,就没有言语可以描述。(北魏译本说:只剩下名称。○唐代译本说:只剩下言语表述。)没有言语可以描述,就没有生起。(北魏译本说:如果只剩下名称,那个事物就不会生起。○唐代译本说:因为只剩下言语表述,所以就没有生起。)没有生起,就没有灭去。没有灭去,就是寂静无生。(北魏译本说:因为不灭的缘故,那个事物就如同虚空一样平等。○唐代译本说:因为没有灭去,就如同虚空。)寂静无生,就是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就没有造作也没有起因。没有造作没有起因,就没有攀附外缘。没有攀附外缘,就超出了一切虚妄假相。超出了一切虚妄假相,就是如来。(北魏译本说:虚空既不是因也不是果。如果一个事物既不是因也不是果,那个事物就无法被观察思量。无法被观察思量,那个事物就超越了一切戏论分别。如果超越了一切戏论分别,就称为如来法身。)如来,就是无上正等正觉者。(唐代译本说:如来就是正等觉的本体。)
疏曰:一切诸法既离四句,则皆超一切量,但有名言,即非名言,无生无灭,犹如虗空,非果非因,心行处灭,言语道断。故曰:一切诸法无非佛法,墙壁瓦砾皆是如来清净法身也。岂可以作非作等词句辨之耶?二、别辨其义竟。
智旭在疏解中说:一切事物和道理既然超越了四种极端的论断,那么它们就都超出了所有思量分别的范围,只是有名称言说,而这名称言说本身也不是真实的,它们没有生起也没有消灭,就像虚空一样,既不是结果也不是原因,心的思虑活动在这里止息,言语的道路在这里断绝。所以说:一切事物和道理没有一样不是佛法,即便是墙壁瓦砾,也都是如来清净的法身。怎么可以用是造作、非造作这样的词句来分辨它们呢?第二部分,分别辨明其中的含义,到此结束。
△三、结答其问。
第三、总结回答他的问题。
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魏云:以過一切諸根境界故。○唐云: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大慧!这就叫做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所谓三藐三佛陀佛陀,是远离一切感官与思量的。(北魏译本说:因为超越了一切感官所及的境界。唐代译本说:永远脱离了一切感官的境界。)
疏曰:重言佛陀者,意明正徧知觉之觉体也。众生迷此觉体,举体幻成诸根境界,所谓不变随于染缘也。如来悟此诸根境界随缘不变,当体即是觉体,不可局以诸根境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根为能照,亦为所照;境为所照,亦为能照,所谓不变随于净缘也。初长文竟。
智旭的疏文解释说:这里重复提到佛陀,是为了阐明那正确、普遍、圆满的觉悟本体。众生迷失了这个觉悟本体,整个本体就虚幻地显现为各种感官和外部境界,这就是所谓的“本体不变,却随染污的因缘而显现”。如来觉悟到,这些感官和境界虽然随因缘显现,其本体却是不变的,当下就是觉悟本体本身,不能局限地只把它们看作感官和境界。因此,在这觉悟本体中,一就是多,多就是一;感官既是能观照的主体,也是被观照的对象;外境既是被观照的对象,也是能观照的主体,这就是所谓的“本体不变,却随清净的因缘而显现”。第一段长文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魏云:離諸法及根,非果亦非因。)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亦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魏云:非陰非離陰,亦不在餘處。○唐云:非蘊非不蘊,亦不離餘物。)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唐云:非有一法體,如彼分別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唐云:亦復非是無,諸法性如是。)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唐云:待有故成無,待無故成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魏云:是故不說無,亦不得說有。○唐云: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唐云:不了我無我,但著於語言。)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唐云:若能見此法,則離一切過。)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要全然脱离感官与思量的范畴, 既没有所生之事,也没有能生之因。 (北魏译本说:脱离诸法与诸根,既不是果也不是因。) 已经远离能觉知的心与所觉知的境, 也远离能取之相与所取之相。 五蕴、因缘与圆满的觉悟, 是一是异都无法见到。 也没有一个能见的“我”, 那又凭什么去分别呢? 不是造作,也不是不造作, 不是事相,也不是原因。 不是五蕴,也不在五蕴之中, 也不是其他混杂的存在。 (北魏译本说:不是五蕴,也不离五蕴,也不在其他地方。唐代译本说:不是蕴,也不是非蕴,也不离其余的事物。) 也没有那些实在的自性, 如同妄想所见到的那样。 (唐代译本说: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法体,如同分别心所见的那样。) 应当知道也并非全无, 一切法的真相本来如此。 (唐代译本说:也并非就是空无,诸法的自性就是这样的。) 因为“有”的建立才有了“无”, 因为“无”的建立才有了“有”。 (唐代译本说:相对于“有”才成立“无”,相对于“无”才成立“有”。) 如果说是“无”就不该去领受, 如果说是“有”就不该去想象。 (北魏译本说:因此不能说无,也不能说有。唐代译本说:无既不可执取,有也不应言说。) 有些人对于“我”与“非我”, 只在言说思量的圈子里打转。 (唐代译本说:不能明了“我”与“无我”,只是执着于语言概念。) 沉溺在“有”、“无”两种极端里, 既害了自己,也误导了世间。 若能解脱这一切过失, 正确地观察“我”的真实义理。 (唐代译本说:若能洞见这个法义,就能远离一切过失。) 这才叫作正确的观照, 不会毁谤伟大的导师。
疏曰:初一偈颂前总非诸句,次二偈超颂约阴等辨,次二偈追颂约无我辨,次一偈诃迷者之失,后一偈赞悟者之得也。非阴者,非与阴一也。非在阴者,非与阴异也。亦非有余杂者,当体法界。法界无外,故非有余;法界无余,故非有杂也。余对二译,可解。第二十九、如来自性门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开头的第一首偈颂,是对前面各种错误观点的总体否定;接下来的两首偈颂,是超越顺序,提前颂说关于五阴等法相的分析;再后面的两首偈颂,是追补颂说关于“无我”的辨析;之后的一首偈颂,是斥责迷惑者的过失;最后一首偈颂,则是赞叹觉悟者的所得。
所谓“非阴”,是说如来并非与五阴是一体。所谓“非在阴”,是说如来并非与五阴是分离的。所谓“亦非有余杂”,是说如来当体即是法界本身。法界之外再无他物,所以没有“余”;法界之内圆满无缺,所以没有“杂”。其余部分对照另外两种译本,就可以理解。
第二十九、如来自性门结束。
○第三十、不生不灭门二:初、正明不生不灭义,二、约外道以辨差别。初中三:初、因问略答,二、重问许宣,三、正为广答。
第三十、不生不灭门分为两部分:首先,正面阐明不生不灭的道理;其次,依据外道的见解来辨别其中的差别。第一部分又分为三小节:第一,因提问而简要回答;第二,重新提问并允诺详细解说;第三,正式展开详细解答。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唐云不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魏問云:而佛如來常說諸法不生不滅,以離建立有無法故。○唐問云:如世尊說: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當知此則墮有無見。)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请教:世尊!就像您曾经说过:经典教义的核心在于领悟不生不灭的真理。您又说过:不生不灭是如来的另一个称呼。为什么您说因为一切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所以用不生不灭作为如来的别称呢?(唐代译本说:不生不灭。这其实是指没有实有的法,为什么却说这是如来的别称?)
佛告诉大慧:我所说的“一切法不生不灭”,是指有和无这两种对立的观念都不显现。(北魏译本中问:而佛如来常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是因为离开了建立“有”和“无”的执着。唐代译本问:如世尊说:一切法不生不灭。应当知道这种说法容易落入有或无的偏见。)
疏曰:寻常修多罗中,每言诸法如幻如梦,本无生灭,则不生不灭乃诸法无性义耳。而又云是如来异名,故疑而问之也。今之略答,据二译乃是问辞,而旨各有异。魏以如来常说不生不灭本离建立有无法故,不应指为如来异名。唐以若说不生不灭为无性,仍堕无见;若说不生不灭为如来异名,仍堕有见。宋则答以不生不灭本超有无,故虽显无性而非无,虽是如来异名而非非有。
智旭在注解中说:通常的佛经里,常常讲到一切现象如同幻影、如同梦境,本来就没有真实的生起和消灭,那么“不生不灭”其实是在说明一切现象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罢了。但这部经又说“不生不灭”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所以大慧菩萨就产生了疑问而提出来。这里简略的回答,根据另外两种译本来看,其实是问题的部分,但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北魏译本的意思是:如来平常所说的“不生不灭”,本来就不建立在“有”或“无”的分别概念上,所以不应该把它直接指称为如来的另一个名字。唐代译本的意思是:如果说“不生不灭”是指没有自性,那就仍然落入了“无”的执着;如果说“不生不灭”是如来的另一个名字,那就仍然落入了“有”的执着。宋代译本则回答说:“不生不灭”原本就超越了“有”和“无”的对立,所以虽然它显示了无自性,却并非断灭的“无”;虽然它是如
△二、重问许宣。
二、再次请问并得到允许开示。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魏云此不得言一切法),一切法不生故(唐云若法不生則不可取,無有少法誰是如來)。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魏云若依餘法有此名者,世尊應為我說)。
大慧向佛陀问道:“世尊!如果说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生起,那么能够执取的事物也就无法得到了(北魏译本说:这样就不能说‘一切法’了),因为一切事物本来就不生的缘故(唐代译本说:如果事物本来不生,那就无法执取;没有一丝一毫的事物,谁又能称为如来呢)。如果只是名称中假设有事物存在,恳请您为我解说(北魏译本说:如果这个名称是依据其他事物而安立的,世尊应当为我说明)。”
疏曰:一切法既不生矣,安有一切法可取?既无法可取,何得是如来异名?若是如来异名,名下必应有义。毕竟指何法义,名为不生不灭耶?
疏文解释道:既然一切现象本来就没有真实生起,哪里还有什么现象可以执着呢?既然没有任何现象可以执着,又怎么能说这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呢?如果说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那么这个名称背后必定对应着某种真实含义。究竟指的是哪一种法义,才被称为“不生不灭”呢?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对大慧说:问得好!问得好!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领会,我这就为你详细解说。大慧向佛禀告:是的,我恭敬地接受您的教导。
二、重问许宣竟。
再次询问并得到应允。
○三、正为广答三:初、直明所说离过。二、广显如来异名。三、详辨言义差别。
三、正式详细回答分为三部分:第一、直接说明所讲法义远离过失。第二、广泛显示如来的不同名称。第三、详细辨析言语与义理的差别。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非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魏云:如來法身非是無物,亦非一切法不生不滅,亦不得言依因緣有,亦非虗妄說不生不滅。○唐云:我說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滅,亦不待緣,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魏云:我常說言:不生不滅者,名意生身、如來法身。非諸外道、聲聞、辟支佛境界,故住七地菩薩亦非境界。○唐云:我說無生,即是意生、法身別異之名。一切外道、聲聞、獨覺、七地菩薩,不了其義。)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世尊告诉大慧菩萨:我所说的如来,并不是没有自性,也不是用不生不灭来统摄一切法,也不是因为依赖条件才不生不灭,更不是没有真实含义。(北魏译本说:如来的法身并非空无一物,也不是一切法不生不灭,也不能说是依因缘而有,也不是虚妄地安立不生不灭的概念。唐代译本说:我说如来并非无法,也不是以不生不灭来统摄一切,也不依赖因缘,也并非没有实义。)大慧!我所指的那个“不生”,其实是意生身、法身、如来这些名号的实质。这个“不生”的境界,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第七住位的菩萨,都无法真正领会的。(北魏译本说:我常说:不生不灭,指的就是意生身、如来的法身。这不是诸外道、声闻、辟支佛的境界,因此住于第七地的菩萨也未能达到这个境界。唐代译本说:我所说的无生,就是意生身、法身这些不同名称的实质。一切外道、声闻、独觉以及七地菩萨,都不能明了其中的真义。)大慧!那个“不生”,就是如来的另一个名字。
疏曰:如来非无性,破其以无性为不生不灭也。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破其摄受法不可得也。亦不待缘,破其名字中别有法也。亦非无义,破其转计有名无义也。此中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句,意稍难解,今当释之。葢一切法,生本不生,灭本不灭。所谓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不可得,即是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妙真如性,即是如来法身异名。非谓果有一切诸法,而更以不生不灭摄取之也。夫无性故,言不生不灭者,因缘即空意也。意生身名不生不灭者,即假意也。法身名不生不灭者,即中意也。意生身虽有三相,乃相似三观所成,未证中故,束之为假。法身虽具三德,乃分证圆融之体,体不二故,束之为中。一切外道,未知即空,安知假中。声闻缘觉,及通教七地菩萨,虽知于空,未见不空,故亦非其境界也。言七住者,约最钝根,须至八地,方能受接故也。
疏义说:如来并非没有自性,这是破除那种把“无性”等同于不生不灭的错误见解。也不是说用“不生不灭”这个概念能统摄一切法,这是破除那种认为有一个实在的“摄受法”可得的思想。同时,它也不依赖因缘条件而存在,这是破除那种认为在名称概念之外另有一个独立实体的看法。它也不是没有真实义理的,这是破除那种转而认为只有空名、没有实义的错误观点。
这其中“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一句,意思稍微难理解一些,现在应当解释一下。一切法,其生起本来就没有真正的生,其灭去本来也没有真正的灭。所说的在真实恒常的自性中,去寻求来去、迷悟、生死等相,是完全不可得的,这就是本然的如来藏、微妙真实的真如本性。这微妙真实的真如本性,就是如来法身的另一个名称。并不是说真的有一个个具体的事物存在,然后再用一个“不生不灭”的概念去把它们统摄起来。
那因为“无自性”的缘故,而说“不生不灭”的,这是从“因缘所生法,其性本空”这个角度(即空)来理解的。将“意生身”称为不生不灭的,这是从“假名施设”这个角度(即假)来理解的。将“法身”称为不生不灭的,这是从“中道实相”这个角度(即中)来理解的。意生身虽然也有三种相状,但它是由相似的三种观行所成就的,并未真正证得中道,所以归纳起来属于“假”的范畴。法身虽然具备三种功德,但它是分证而圆融的本体,其体性不二,所以归纳起来属于“中”的范畴。
一切外道,连“空”的道理尚且不知道,又怎能了解“假”和“中”的深义呢?声闻、缘觉二乘行者,以及通教中第七地的菩萨,虽然知道了“空”的道理,但还未证见“不空”的妙有,所以这也还不是他们的境界。这里说“七住”,
○二、广显如来异名三:初、举譬,二、示法,三、帖合。
接下来详细说明如来的不同名称,分为三部分:首先举出比喻,其次阐明法义,最后结合比喻与法义。
△今初
开篇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魏云譬如釋提桓因、帝釋王、不蘭陀羅,手抓身體,地浮彌,虗空無礙,如是等種種名號,名異義一○唐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二皆作體),亦非無自性(唐云亦非無體)。
大慧啊,就像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这些名号一样,世间种种事物,每一个都可能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魏译说:譬如释提桓因、帝释王、不兰陀罗,还有手、抓、身体,地、浮弥,虚空、无碍,像这样种种名号,名称不同但指的都是同一个东西○唐译说:譬如帝释,地以及虚空,乃至手和脚,随便哪一样东西,各自都有许多名称),但这并不是说,因为名称多,事物本身就有多种不同的体性(两种译本都说是“体性”),也不是说事物完全没有自己的体性(唐译说:也不是没有体性)。
疏曰:如天帝释有千名字,又如手亦名抓,身亦名体,地亦名为浮弥,虗空亦名无碍。世间一物有多名者,不可胜举。其名虽多,其体非多,亦非无体。当知如来法身亦如是也。
智旭的注解说道:就像天帝释有上千个名字,又比如手也可以叫做抓,身体也可以叫做体,大地也可以称为浮弥,虚空也可以叫做无碍。世间万物有许多不同名称的例子,多得数不清。它们的名称虽然很多,但本体并不是多个,也不是没有本体。应当明白,如来的法身也是这样啊。
△二、示法
开示法要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号。
大慧啊,你要知道,我在这娑婆世界里,有三百阿僧祗千种不同的名号。
疏曰:娑呵,亦云索诃,亦云娑婆,此翻堪忍,乃释迦如来所统三千大千世界之总名也。在世界种第十三佛刹微尘数重,有十三佛刹微尘数世界所共围绕,具如华严经中所明。其中众生忍诸烦恼,忍作诸业,忍受众苦,故名堪忍。又佛菩萨以大忍力度脱众生,故名堪忍也。阿僧祗,此翻无数。
智旭法师的注解这样说:娑呵,也叫做索訶,也叫做娑婆,翻译过来就是“堪忍”,这是释迦如来所统领的三千大千世界的总名称。它在世界种第十三层,由如同佛刹微尘那样多的重数构成,被同样如同佛刹微尘那样多的世界共同围绕,具体情形正如《华严经》中所阐明的那样。这个世界里的众生,忍受着种种烦恼,忍受着自己造作的种种业行,忍受着众多的痛苦,所以叫做“堪忍”。另一方面,佛与菩萨以广大的忍耐和力量来度化救脱众生,所以也称为“堪忍”。阿僧祗,翻译过来就是“无数”。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唐云諸凡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此云大力),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城名,佛生彼城,因名迦毗羅仙),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
愚昧的凡夫们虽然都听闻并说着我的名号,却不懂得这些不过是如来的不同称谓。(唐代译本说:所有凡愚之人,虽然听闻、虽然言说,却不知道这些都是如来的不同名号。)大慧啊,有些众生知道我是“如来”,有的知道我是“一切智者”,有的知道我是“佛陀”,有的知道我是“救世者”,有的知道我是“自覺者”,有的知道我是“導師”,有的知道我是“廣導者”,有的知道我是“一切導者”,有的知道我是“仙人”,有的知道我是“梵”,有的知道我是“毗紐”(意思是大力),有的知道我是“自在者”,有的知道我是“勝者”,有的知道我是“迦毗羅”(城名,佛陀诞生在那座城,因此得名迦毗罗仙),有的知道我是“真實邊”,有的知道我是“月”,有的知道我是“日”,有的知道我是“主”,有的知道我是“無生者”,有的知道我是“無滅者”,有的知道我是“空”,有的知道我是“如如”,有的知道我是“諦”,有的知道我是“實際”,有的知道我是“法性”,有的知道我是“涅槃”,有的知道我是“常”,有的知道我是“平等”,有的知道我是“不二”,有的知道我是“無相”,有的知道我是“解脫”,有的知道我是“道”,有的知道我是“意生”。
疏曰:此略举三十三名,以例其余也。魏有四十六名,唐有五十名,并可例思,不烦广解。
智旭在疏文中说:这里简略列举了三十三个名称,用来概括其余的名相。北魏时期的译本有四十六个名称,唐代的译本则有五十个名称,都可以依照同样的思路去理解,不需要再逐一详细解释了。
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唐云於此及餘諸世界中有能知我如水中月不入不出),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唐云但諸凡愚心沒二邊不能解了)。
大慧啊!这无量无边、千百种名号既不增加也不减少,无论在此世界还是其他世界,众生都能了知我如同水中月影,既不显现也不隐没(唐代译本说:在此世界及其他一切世界中,有众生能了知我如水中月,不显现也不隐没)。而那些愚痴凡夫因为陷于两种极端见解,所以不能真正认识我(唐代译本说:只是凡夫们心念沉溺于两种极端,不能究竟明了)。
疏曰:不增不减者,一切名字性即一名字性,故不增;一名字性即一切名字性,故不减也。法身住毕竟空,譬如满月,随诸众生心水清净,则现其影。此所现影,不离如来法身,故不出;不离众生心水,故不入。不出不入,即是非有非无。彼诸愚夫,或计心外有佛,或计佛无体相,故不能知法身不生不灭义也。
智旭解释说:所谓不增不减,是因为一切事物的名称本质都源自同一个名称本质,所以没有增加;同一个名称本质又能体现一切事物的名称本质,所以没有减少。法身安住于绝对的空性之中,好比圆满的月亮,随着众生心念的澄澈清净,月影便自然显现。这显现的月影,既没有离开如来的法身,所以无所谓出;也没有离开众生的心念之水,所以无所谓入。不出不入,正是既不执着于存在、也不执着于虚无的状态。那些未能明理的凡夫,有的执着地认为心外另有佛陀存在,有的又执着地认为佛陀没有具体的体相,所以他们无法真正理解法身不生不灭的深意。
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魏云:而不善解名字句義,取差別相,不能自知,執著名字,故虛妄分別不生不滅,名為無法。○唐云:而不善解名字句義,執著言教,昧於實真,謂無生無滅是無體性。)
然而他们都恭敬地供养我,却没能真正理解言语背后的含义,不分辨名称的实质,不明白自心通达的道理,反而执着于种种经文语句的表面文字,将不生不灭的真谛错误地理解为空无所有。
(北魏译本说:却不善于理解名相、文句的真实义趣,只取差别表象,不能自知自觉,执着于名相文字,因此虚妄分别不生不灭的真理,误认为是空无之法。○唐代译本说:不善于领会名相、文句的深义,拘泥于言语教条,不明真实本体,认为无生无灭就是没有实体自性。)
疏曰:然悉恭敬供养于我者,释成虽闻虽说也。而不善解者等,释成不知是如来异名也。不分别名者,不能了别名所诠义也。不解自通者,不知法身人人本具,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也。二、示法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经文说“他们全都恭敬供养我”,这是在说明虽然听到了佛的说法、也讲说佛法。“但不能正确理解”等句,则是解释他们不知道这只是如来的不同名号。“不善于分别名相”,是指不能清楚辨别名称所指的真实含义。“不明白自性本来通达”,是指不知道法身是每个人本来具足的,心、佛、众生三者本质上没有差别。以上是第二部分——开示法义的结束。
△三帖合
三帖合
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魏云:以不能決定名號真實,隨順名字音聲取法,亦復如是。○唐云:以信言教,昧於真實,於一切法,如言取義。)
不明白如来名号的各种差别,比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等,不能通达这些名号本自相通的道理,不能会归到究竟的实义,对于一切法,只是随着言说就产生执着。(魏译本说:因为不能确定名号的真实含义,只是随顺名字音声去理解法义,也是这样。○唐译本说:由于迷信言教,不明白真实义,对于一切法,只是依照言语去理解其含义。)
疏曰:若知本有法身与佛平等,则言言见谛,字字归宗,乃为会归终极,所谓决定名号之真实义也。由其不知一切名号,唯以诠显法身为所归极,故闻不生不灭,便作无性计着,如闻不兰陀罗,便谓非帝释耳。二、广显如来异名竟。
智旭在疏文中说:如果能够了知众生本具的法身与佛平等无二,那么每一句话都能体现真理,每一个字都指向究竟宗旨,这才是真正回归终极实相,也就是所谓“决定名号”的真实含义。由于人们不知道一切名相称号,都只是为了诠释和彰显法身而设立的最终归向,所以一听到“不生不灭”的说法,就错误地执着于虚无断灭之见,就像听到“不兰陀罗”这个名称,便误以为它不是帝释天的称号一样。以上是第二部分——广泛开显如来各种不同名称的内容。
○三、详辨言义差别五:初、破痴计。二、显善说。三、劝依义。四、诫随说计着。五、劝亲近多闻。
三、详细辨别言语与义理的差别(分五部分):第一、破除愚痴妄见。第二、彰显正确说法。第三、劝人依义不依语。第四、告诫勿随言语而执着。第五、劝人亲近多闻善知识。
△今初
开篇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魏云:以義無體相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唐云: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謂言即義,無別義體。)大慧!彼惡燒智,(魏云:彼愚癡人。○唐云:彼人愚癡。)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二俱云: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大慧!那些愚昧之人这样认为:道理和言语表达是一回事,言语所说的就是道理本身。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们说因为道理没有具体的形相。(魏译说:因为他们认为道理没有实体形相。)他们认为除了言语表达之外,再没有别的道理存在,一切都只是停留在言语上。(唐译说:这种人不能了知言语声音的本质,以为言语就是道理本身,没有独立于言语的道理实体。)大慧!这种错误见解烧毁了智慧,(魏译说:那些愚痴的人。○唐译说:这种人愚痴。)他们不懂得言语表达的本质,不懂得言语有生有灭,而道理本身却是不生不灭的。大慧!一切言语表达都局限在文字符号之中,而道理则不受这种局限,因为它超越了存在与不存在的分别,所以既没有感受生起,也没有具体的形相。(两种译本都说:因为离开了有和无的分别,所以没有生起也没有实体。)
疏云:言说音声,乍生乍灭,耳识可得而闻,意识可得而缘,故痴人计以为有。法身实义,非有非无,不生不灭,不堕分别妄识境界,故痴人计以为无。不知无生则无所不生,无体则无所不体也。
智旭的注疏说:言语和声音,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耳朵能听见,意识能攀缘,所以愚昧的人就执着地认为这是真实存在的。法身的真实意义,既不是有也不是无,既不生也不灭,不落入分别妄想的意识境界,所以愚昧的人就执着地认为这是虚无的。他们不明白,正因为没有生起,所以没有什么是不能生起的;正因为没有固定的实体,所以没有什么是不能体现的。
○二、显善说,又二:初、明说即不说,二、明无说而说。
二、显明善巧说法,又分两部分:初、阐明说法即是不说法,二、阐明虽无说法而能说法。
△今初
开篇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唐云唯除不墮於文字者。○魏云如來說法依自聲說,不見諸字是有無故,不著名字。)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魏云若人執著名字說者,彼人不名善說法者。○唐云若人說法墮文字者,是虗誑說。)法離文字故。(唐云諸法自性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
大慧,如来所说的教法并不依附于文字,因为文字的有无本质上是不可得的。除非是对那些不执着于文字的人,(唐代译本说:唯有不堕于文字的人除外。○魏译本说:如来说法是依自己的音声而说,不见任何文字有实在的有无,所以不执着于名相。)大慧,如果有人说如来所说是依附文字的法门,那就是虚妄的说法,(魏译本说:如果有人执着于名字言说来宣说,那人就不能称为善说法者。○唐代译本说:若有人说教法依附于文字,那是虚妄不实的言论。)因为一切法原本就超越文字。(唐代译本说:一切法的自性本就远离文字。)所以,大慧,我们一切诸佛和诸位菩萨,不曾说过一个字,也不曾回答过一个字。为什么呢?因为诸法实相本就超越文字。
疏曰:契会法身,则语言道断,心行处灭。如人饮水,冷煖自知,故不堕文字。又文字亦即法身,体举所成。法身外之文字非有,即法身之文字非无。所以终日说而无说,名为不堕文字之妙说也。世人不达实义,强构篇章,种种杜撰,庄饰文词,皆是虗诳妄说。不知诸法离文字故,不知诸佛菩萨所说所答,依自证法及本住法,非有一字可增减故。是故三世如来,一切菩萨,皆是述而不作者也。今之竞为险句,以图出格者,可谓不知而作之者矣。哀哉!
智旭的疏义说:真正体悟到法身实相时,言语的路径就断绝了,心思意念的活动也止息了。就像人喝水一样,冷暖只有自己知道,所以不会陷入文字的表面。同时,文字本身也就是法身的体现,是法身整体所显现出来的。在法身之外并没有独立存在的文字,而当下显现为文字的这个相状也并非虚无。因此,终日言说却如同没有言说,这才叫做不陷于文字局限的微妙说法。世间人不明白真实的义理,勉强构造篇章,种种自己臆想出来的东西,用华丽的文辞来修饰,都是虚妄不实的言说。他们不知道一切事物本质是超越文字的,也不知道诸佛菩萨的言教与应答,都是依据自己亲证的境界和本来常住的法性,没有一个字可以随意增加或减少。所以,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如来,所有菩萨,都是阐述古来的真理而不是自己凭空创造。如今那些争相写出艰险怪异的句子,以求与众不同的人,可以说就是不懂却偏要创作的人了。可悲啊!
△二、明无说而说。
其次,阐明无说而说。
非不饒益義說。(唐云非不隨義而分別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魏云法輪斷滅。)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唐云應不著文字隨宜而說。)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唐云我及諸佛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而為開演,令知諸法自心所見無外境界,捨二分別轉心意識,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这并非没有益处的说法。(唐代译本说:并非不根据义理来分别解说。)言语解说,是由于众生妄想的缘故。大慧!如果不对一切法进行解说,教法就会毁坏。(北魏译本说:法轮就会断灭。)教法毁坏,就不会有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如果没有这些圣者,那么是谁在说法?又是为谁说法?因此,大慧!菩萨大士们不要执着于言语文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善巧方便,广泛演说经法。(唐代译本说:应当不执着于文字,根据时机适宜而说法。)因为众生的希求、烦恼各不相同,所以我和诸佛为了那些有种种不同见解的众生而宣说各种法门,目的是让他们脱离心、意、意识的分别执着,并不是为了让他们直接证得自觉圣智的境界。(唐代译本说:我和诸佛都随着众生不同的烦恼、理解与欲求,而为他们开示演说,让他们了知一切法都是自心所显现,并没有外在的独立境界,从而舍弃能取与所取的分别,转化心、意、识,并不是为了直接建立圣者自证的境界。)
疏曰:法离文字,本无可说。而众生妄想分别,各各希望乐欲不同,见爱烦恼受病亦别。若不以四悉檀随宜为说,何由令其舍二分别,转识成智耶?若已得自觉圣智处者,何劳更为说法?又自觉圣智处,本自成立,何须以言说成立也?此无说之说,方为上顺佛意,下随群机。临济所谓我宗无语句,亦无一法与人,此之谓也。不同今人杜撰穿凿,强构词章,以炫新异也。二、显善说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佛法超越文字,本来没有什么可以言说的。但众生因为妄想分别,各自的喜好和愿望不同,见解、爱着、烦恼、所受的执着毛病也各有差别。如果不用四种方便教法(四悉檀)随顺众生的根机来解说,怎么能让他们舍弃两种分别心,将虚妄的识转变为真实的智慧呢?如果已经证得自觉圣智境界的人,哪里还需要再为他们说法呢?再说,自觉圣智的境界,本来自己就圆满具足,哪里需要用言语来建立呢?这种“不说之说”,才称得上是上能顺应佛陀的本意,下能随顺众生的根机。临济禅师所说的“我宗没有言语语句,也没有一法可以给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与现今一些人凭空捏造、牵强附会,硬是构造辞藻文章,来炫耀新奇玄异,是完全不同的。第二点,阐明善巧说法的道理,到此结束。
△三、劝依义。
第三、劝人依循真实义理。
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
大慧,在一切法中认识到本无所有,觉悟到一切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界,远离两种妄想;诸位大菩萨依据真实义理,不执着于文字。
疏曰:于一切法等三句,依魏唐二译,皆属上文。为令众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现,心外无有,离于能所二妄分别,故说诸法。今既在此,则二十二字应作一句读之。谓诸菩萨既知一切法皆无所有,唯是自心所现,离二妄想,则能依义不依文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关于“于一切法等”这三句,根据北魏和唐代的两个译本,都属于前文的内容。这是为了让众生明白,一切事物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心之外并无独立存在的事物,从而远离能知与所知这两种虚妄的分别,所以才宣说一切法。现在既然把这几句放在这里,那么这二十二个字就应该当作一个完整的句子来理解。意思是说,诸位菩萨既然了知一切事物都无实体可得,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并已远离了两种妄想分别,那么他们就能做到依从真实的义理,而不执着于文字表面了。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唐云依文字者墮於惡見,執著自宗而起言說,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詞章句既自損壞亦壞於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如果有人只是执着于文字表面,就会破坏第一义谛,既不能让自己觉悟,也不能帮助他人觉悟,反而会陷入错误的见解中,不断地向大众传播这些见解。这样的人不能真正理解一切法门、一切修行境界、一切事物表象,也不懂得如何正确地运用文句章法。
(唐代译本说:依赖文字的人会堕入错误见解,固执自己的宗派观点而发表言论,不能透彻了知一切法相,既损害自己又损害他人,无法让人内心获得真正的领悟。)
疏曰:此先明依文之失也。诸佛菩萨以义定名,故万无一失。末世钝根以名定义,则万无一得。故云自坏第一义,亦不知法相地位及章句也。
疏文说:这里首先说明拘泥文字理解的过失。诸佛菩萨是根据实义来确定名称,所以绝不会有差错。末法时代根器愚钝的人,却根据名称来定义实义,那就绝不可能正确理解。所以说这是自己破坏了最究竟的真理,也不懂得事物表象的层次境界以及经文的章节句读。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唐云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辭句義悉皆通達。)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唐云若能令他安住大乘,則得一切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唐云若得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則能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唐云則得勝妙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唐云菩薩生勝妙處,欲令眾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隨其所宜演真實法。)如是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唐云真實法者,無異無別,不來不去,一切戲論悉皆息滅。)
如果能透彻理解一切法门、一切修行阶位、一切事物表象,融会贯通经文章句并完全掌握其中真义,(唐代译本说:如果能善巧了知一切事物的相状,对文辞章句和义理都能通达无碍。)这样的人就能以真正不执着表象的安乐来自在修行,并以平等无别的大乘法门来教化众生。大慧啊!能接受并护持大乘法的人,就能得到诸佛、菩萨、缘觉、声闻的摄受护持。(唐代译本说:如果能让他人安住于大乘法中,就能获得一切诸佛、声闻、缘觉及所有菩萨的摄受护持。)能得到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摄受护持的人,就能摄受护持一切众生。(唐代译本说:如果能得到诸佛、声闻、缘觉及所有菩萨的摄受护持,就能摄受护持一切众生。)能摄受护持一切众生的人,就是在护持正法。能护持正法的人,就能使佛法的传承不断绝。佛法传承不断绝,就能了知并证得殊胜的悟入之处。(唐代译本说:就能获得殊胜微妙的境界。)了知并证得殊胜悟入之处的菩萨摩诃萨,常常能应化示现、建立大乘法教,以十种自在神力化现各种色身形象,透彻了知众生的不同形态、心愿、烦恼等种种相状,并依据实相来说法。(唐代译本说:菩萨生于殊胜微妙之处,为了让众生安住于大乘法中,以十种自在神力化现各种色身形象,随顺众生根机宣说真实法义。)这样的真实法义没有差异分别。所谓如实的境界,就是没有来去生灭之相,一切虚妄分别都止息了,这就叫做如实。(唐代译本说:真实法义,没有差异分别,不来不去,一切戏论妄念全都止息灭尽。)
疏曰:此正明依义之得也。一切法者,权实法也。一切地者,权实位也。一切相者,化仪化法,五时通别,乃至转接同会,借兼但对,带纯种种诸相状也。通达章句者,以义定名也。具足性义者,因语显义也。自娱乐者,自觉也。建立众生者,觉他也。大乘是诸佛圣人之所护念,故唐译云得所摄受。一切诸佛圣人,皆从大乘而出,故今经云摄受诸佛等也。殊胜入处,即自觉圣智境界。十自在力,即是处非处等十智力也。余皆可知。三劝依义竟。
智旭的注解中说:这里正是说明依据义理而获得的境界。一切法,指的是方便法门与究竟真理的法门。一切地,指的是修行的各个阶位。一切相,指的是教化众生的方式与教法内容,包括五个时期的通教与别教,乃至教法的转换、衔接、共通、会合,借用、兼带、但化、对治、附带、纯粹等等种种表现形态。通晓章节文句,是通过义理来确定名称。具足本性的义理,是借助语言来显明义理。自得其乐,是指自我觉悟。建立众生,是指觉悟他人。大乘是诸佛圣人所护持忆念的,所以唐代译本说“得到所摄受”。一切诸佛圣人,都从大乘中产生,所以本经说“摄受诸佛”等等。殊胜的悟入之处,就是自觉圣智的境界。十种自在之力,就是处非处智力等十种智慧力量。其余部分都可以依此类推。第三次劝勉依从义理的内容到此结束。
△四诫随说计着。
四、告诫不要对随意的说法产生执着。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唐云不應如言執著於義。)真實者,離文字故。(魏云以一切法無文字故。)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唐云小兒觀指不觀於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唐云愚癡凡夫亦復如是,隨言說指而生執著,乃至盡命終不能捨文字之指取第一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唐云有人不解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則復狂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魏云要須次第乃至炊熟方得成食。)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方便修,莫隨言說如視指端。(魏更有云執著名字言得義者,如彼癡人不知舂炊噉文字穀不得義食。)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與)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大慧啊!那些真心求法的善男子、善女人,不应该听了别人怎么说,就跟着去执着文字表面的意思。(唐代译本说:不应因为别人这样说了,就执着于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因为真正的实相,是超越语言文字的。(北魏译本说:因为一切事物的真实本质,是无法用文字完全表达的。)大慧!这就好比有人为了给愚昧的人指东西,伸出了手指,那愚昧的人却只盯着手指看,不去看真正要指的东西。(唐代译本说:就像小孩子只看手指,不看所指的物体。)同样的,那些愚昧的人,听了别人用语言描述(就像那根手指),就执着于那些话语,始终不肯放下,最终也得不到超越言语的、最究竟的第一义实相。(唐代译本说:愚痴的凡夫也是这样,跟着言语的指引而产生执着,甚至到生命结束都不能舍弃文字这个“手指”,去获取第一义谛。)大慧!再比如,婴儿应该吃煮熟的饭食,不能吃生的,如果吃了生的就会让他发狂生病,(唐代译本说:有的人不懂食物需要经过烹煮等恰当处理才能吃,如果吃了生的,就会导致狂乱。)这是因为不懂得按部就班、用恰当的方法把食物做熟的缘故。(北魏译本说:必须经过淘洗、炊煮等一系列步骤,才能做成可吃的食物。)大慧!修行“不生不灭”的道理也是如此,如果不运用恰当的方法去修习,就不是善巧的修行。所以,应当善于运用恰当的方法来修习,不要只是跟着文字言说跑,就像那个只盯着手指头看的人一样。(北魏译本还补充说:执着于名字、以为从言说就能得到真义的人,就像那个愚蠢的人,不知道要舂米、煮饭,却去啃咬文字的谷壳,得不到真正的法食。)因此,大慧!对于真实的义理,应当用善巧的方法去修习。真实的义理,是微妙寂静的,这才是通向涅槃的根本。而言语说法,(与)虚妄的念头相结合。这些虚妄的念头,正是聚集生死轮回的原因。
疏曰:言说如指,义如所指之物。若但观指,决不得物。若执言说,终不得义。此为依文解义者言也。不生不灭法身,名为性德。全性起修,以修显性,方证涅槃。譬如生谷,须舂且炊,方可资身养命。痴人闻说法身不生不灭,执性废修,如食生谷,狂乱成病。此为虗妄承当者言也。然此虗妄承当,亦是执着宗门现成语句,亦犹之乎视指端耳。是故若教若宗,一切言说与妄想合,皆能招感生死苦也。
智旭解释道:文字语言就像手指,真正的含义就像手指所指的东西。如果只盯着手指看,肯定得不到所指的东西。如果执着于文字语言,终究无法领悟真实含义。这是针对那些只从字面理解意思的人说的。
不生不灭的法身,称为本具的德性。从完整的本性发起修行,通过修行来显发本性,才能证得涅槃。就像生的谷物,必须经过舂捣和炊煮,才能用来滋养身体、维持生命。愚痴的人听说法身不生不灭,就执着于本性而废弃修行,好比吃生米,会导致狂乱生病。这是针对那些虚妄地以为自己已经领悟的人说的。
然而这种虚妄的承当,也是执着于禅宗现成的语句,也就像是只盯着手指尖看罢了。因此,无论是教门还是宗门,一切文字语言如果与妄想结合,都能招感生死的痛苦。
△五、劝亲近多闻。
亲近博学多闻的智者。
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唐云惡見。)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魏云是名多聞有義方便。○唐云是則名曰於義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大慧!真理实相的真义,要从广学多闻的人那里获得。大慧!所谓多闻,是指善于体悟真理的实质,而不是擅长言辞辩论。善于把握真理的人,既不盲从一切外道的经论邪说,(唐代译本说是指错误见解。)自己不去追随,也不让他人追随,这才可称为具足大德的多闻者。(北魏译本说这叫做具有通达义理的善巧多闻。○唐代译本说这称为对真理实义的多闻。)因此,想要探求真理实义的人,应当亲近这样善于把握真理的多闻者。相反,那些只执着于言辞辩论的人,就应当远离。
疏曰:善于义者,则知文字非有非无,必善言说。若但善言说,则是口耳糟粕,何甞得义?所以内外邪正不能辨,偏圆权实不能分,纵令学富五车,不可依也。初正明不生不灭义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道:真正理解佛法深意的人,就会明白文字本身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虚无,但必须善于运用语言来表达。如果只是擅长言辞,那不过是口耳相传的皮毛,哪里真正领会了其中的真义呢?因此,对内与外、邪说与正法不能辨别,对偏颇与圆满、权宜与实相不能区分,纵然学识看起来渊博,也是不足为凭的。以上是第一部分,正式阐明“不生不灭”真义的内容结束。
○二、约外道以辨差别二:初、难问,二、答释。
二、就外道来辨别差别分二:初、责难提问,二、解答阐释。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魏云:外道亦說諸因不生不滅。○唐云: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魏云:外道亦說依諸因緣生諸眾生。○唐云:外道亦說作者因緣生於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唐云:俱是因緣,但名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外道說言:)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二云:諸法。)不生不滅,(若)有(若)無(皆)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魏云:外道分別諸大,如來亦爾分別諸大。○唐云:世尊分別雖稍變異,一切無非外道已說。)是故我言:無有奇特。唯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魏云:若不同者,如來應說有所異相。若有異相,當知不同外道所說。○唐云:若有不同,願佛為演。有何所以,佛說為勝。)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唐云:若無別異,外道即佛,以其亦說不生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承蒙佛的威神之力,向佛禀告说:世尊!世尊所开示的“不生不灭”,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外道,也认为根本的“因”是不生不灭的。(北魏译本说:外道也说各种“因”是不生不灭的。唐代译本说:外道也说造作者是不生不灭的。)世尊您也说:虚空、非择灭(非由智慧抉择而得的寂灭)以及涅槃的境界,都是不生不灭的。世尊!外道说,有一个“因”生起了世间万物。(北魏译本说:外道也说依靠各种因缘生起众生。唐代译本说:外道也说造作者的因缘生出了世间。)世尊您也说:由于无明、爱欲、业力、妄想等作为缘,生起了世间万象。他们所说的“因”和我们所说的“缘”,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唐代译本说:都是因缘,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外物生成的因缘道理也是如此。这样看来,世尊的学说与外道的理论,似乎没有差别。(外道说:)比如微尘、胜妙天、大自在天、众生主(神我)等等,这九种本体,都是不生不灭的。世尊您也说:一切事物的本性(另两种译本说:一切法。)是不生不灭的,(无论说它)存在(还是)不存在,(都)不可得。外道也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不会坏灭,其自性是不生不灭的。四大永远是四大,即使它们流转于六道之中,也不会舍弃自己的本性。世尊您所说的道理,也和这类似。(北魏译本说:外道分析四大元素,如来也分析四大元素。唐代译本说:世尊的分析虽然稍有不同,但一切说法无非是外道已经说过的。)因此我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奇特。只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您的教法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奇特之处,能胜过其他外道。(北魏译本说:如果有所不同,如来应当说出有所差异的地方。如果有差异,就应当知道与外道所说不同。唐代译本说:如果有不同,愿佛为我们开演。究竟有什么理由,能说佛的教法更为殊胜。)如果完全没有差别的话,那么一切外道也都应该是佛了,因为他们也讲不生不灭的道理。(唐代译本说:如果没有差别,外道就是佛,因为他们也说不生不灭。)可是世尊您却说:一个世界里,有多位佛同时出现,这是不可能有的事。照刚才所说的道理推论,一个世界里,应该有多位佛同时出现才对,因为大家的教法没有差别啊。
疏曰:此正执文难义,欲令世尊以义定文也。若但依文解义,则外道说作者诸因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三无为法不生不灭;外道说作者因缘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因缘生诸世间;外道说外物因缘,世尊亦假说泥、瓶、种、芽等外物因缘;外道说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法性不生不灭;外道说四大自性不坏,世尊亦有时分别四大自性。是则全无差别,外道亦可名佛矣,不几一世界中有多佛乎?言九物者:一、时,二、方,三、虗空,四、微尘,五、四大种,六、大梵,七、胜妙,八、自在,九、众生主也。
注解中说:这是在执着经文质疑其含义,想让世尊根据义理来确定经文的意义。如果只是依照文字表面来理解义理,那么外道主张的造作者等种种因缘不生不灭,世尊也说三种无为法不生不灭;外道主张由造作者因缘产生世间一切,世尊也说无明、爱欲、业力等因缘产生世间一切;外道讲外在事物的因缘,世尊也借用泥土、陶瓶、种子、幼芽等外在事物的因缘来比喻;外道说有九种事物不生不灭,世尊也说一切法的本性不生不灭;外道说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本质不会坏灭,世尊有时也会分析四大元素的本质。这样一来就完全没有差别了,外道岂不是也可以称为佛了吗?这样不就几乎成了一个世界里有许多佛了吗?这里说的九种事物指的是:一、时间,二、空间,三、虚空,四、极微粒子,五、四大元素,六、大梵天,七、殊胜微妙者,八、自在天,九、众生之主。
○二、答释二:初、长文,二、偈颂。
**二、回答与解释(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长行文(散文体)** **第二部分:偈颂(诗句体)**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魏云:諸外道說有實有體性,不生不變相。○唐云:外道所說有實性相,不生不變。)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唐云: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唐云: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唐云:見不見故,取不取故,是故我說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唐云:若覺唯是自心所見,性於自性,分別不生,世間所作,悉皆永息。)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唐云:分別者,是凡愚事,非賢聖耳。)不實妄想,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唐云:妄心分別,不實境界,如乾闥婆城,幻所作人。)大慧!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唐云譬如小兒見乾闥婆城及以幻人商賈出入,迷心分別言有實事)。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唐云凡愚所見生與不生、有為無為悉亦如是。如幻人生,如幻人滅,幻人其實不生不滅。諸法亦爾,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唐云凡夫虗妄起生滅見非諸聖人)。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唐云言虗妄者不如法性起顛倒見),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唐云顛倒見者執法有性不見寂滅),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唐云不能遠離虗妄分別)。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唐云若無有相則無分別,不生不滅則是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唐云見如實處),離先妄想心心數法(唐云捨離分別心心所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佛陀对大慧菩萨说: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和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同。为什么呢?那些外道认为,事物有固定不变的真实体性,得到了所谓“不生不灭、永恒不变”的相状。(魏译本说:诸外道说有真实存在的体性,是不生不灭的相。唐译本说:外道所说的有实在的体性相貌,是不生不灭的。)我的说法不是这样,不会堕入“有”或“无”的极端见解。大慧!我的教法,是超越“有”和“无”的,是超越“生”和“灭”的。(唐译本说:我所说的法,不是有也不是无,是离于生也离于灭的。)
既不是“有自性”,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就像各种幻象和梦境显现一样,所以不能说“什么都没有”。为什么说不是“有自性”呢?因为一切色相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可以被我们抓取和执持。(唐译本说:为什么不是“无”?因为如幻如梦的色相,有种种显现可见。为什么不是“有”?因为色相的所谓自性,并非真实存在。)它有时显现有时不显现,有时能被感知有时不能,因此,一切事物的本性,既不是“有自性”,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唐译本说:因为见与不见、取与不取的缘故,所以我说一切法,非有非无。)
只要觉悟到一切都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妄想分别就不会生起,内心就能得到安稳快乐,世间的种种纷扰也就永远止息了。(唐译本说:如果觉悟到一切只是自心所见的影像,对于事物自性的分别就不会生起,世间的一切造作,就都会永远止息。)愚昧无知的凡夫,才会随着妄想分别去行事,这不是圣贤者的境界。(唐译本说:分别执着,是凡夫愚人的事,不是圣贤所为。)这些不真实的妄想分别,就像海市蜃楼,和幻术变化出来的人一样。(唐译本说:妄心分别出的不真实境界,如同海市蜃楼和幻术所变的人。)
大慧!就像海市蜃楼和幻化出来的人,里面有种种众生,商贾来来往往。愚昧的人妄想分别,以为真的有人出入,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出的人、入的人,那只是他们的妄想罢了。(唐译本说:譬如小孩看见海市蜃城和幻化的人、商贾出入,以迷乱的心去分别,说那是真实的事情。)同样道理,大慧,愚痴的凡夫生起关于“不生不灭”的迷惑见解,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没有真实的“有为法”或“无为法”。就像幻化的人生起,其实并没有真实的生和灭,因为其本性既非实有也非虚无,了不可得。一切法也都是这样,是离于生灭的。(唐译本说:凡夫所见到的生与不生、有为与无为,也都是如此。如同幻化的人生起,如同幻化的人灭去,幻化的人其实不生不灭。一切法也是这样,离于生灭。)
愚痴的凡夫堕入不真实的见解,生起关于生灭的妄想分别,这不是圣贤的境界。(唐译本说:凡夫虚妄地生起生灭的见解,不是圣人所为。)所谓“不真实”,就是不像事物的真实本性那样。关于事物自性的妄想,也和真实本性不同。如果不同,(唐译本说:说虚妄,是指不如实知法性,生起颠倒的见解。)妄想的人就会执着一切事物有实在的自性,从而不能见到寂静的本体。(唐译本说:颠倒的见解,就是执着法有实性,不能见到寂灭。)不能见到寂静本体的人,终究无法远离妄想。(唐译本说:不能远离虚妄分别。)
因此,大慧,不执着于事物表象的见解,胜过执着于表象的见解。执着于表象,是导致生死轮回的原因,所以不殊胜。大慧,不执着于表象,就能使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这就是涅槃。(唐译本说:如果没有对相的执着,就没有分别,不生不灭就是涅槃。)大慧,所谓涅槃,就是如实地见到真理,(唐译本说:见到真实的境地。)远离先前妄想分别的心和心所法,(唐译本说:舍离分别的心和心所法。)证得如来自觉的圣智,我说这就是涅槃。
疏曰:外道所说不生不灭,妄计心外有法,故执之则有,核之则无。世尊所说不生不灭,了知唯心所现。生即无生,故非有;灭亦无灭,故非无。譬如幻梦有种种现,故非无;无实外色,故非有。又现则非无,不现非有;摄则非无,不摄非有。譬如干城化人,生非实生,灭非实灭。生灭、有为既皆不实,则不生不灭名为无法,又岂别有实哉?言妄想亦不异,若异者,不达法性而起颠倒妄想。妄想无性,如依水起波,故不异;性水不动,妄想波动,故若异也。只此妄想颠倒,于性空寂静体中执有性自性故,所以终不见寂静耳。言无相见胜者,无生灭相见,无不生灭相见,无二边相见,无中道相见,所以一切分别妄想不起。妄想不起,则一切法本来不生不灭,名为涅槃。了此本来常寂灭相者,名为自觉圣智,岂同外道所计九物不生灭耶?
智旭的疏义解释道: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是错误地认为心外有独立的事物存在,所以他们执着时觉得有,仔细推究则空无所有。世尊所说的不生不灭,是彻底了知一切皆是自心所显现。生即是无生,所以不是实有;灭也是无灭,所以不是断无。好比幻术梦境,虽有种种景象显现,所以不能说无;但没有真实外在的色相,所以不能说有。再者,显现时并非绝对无,不显现时并非实有;能含摄时并非无,不能含摄时并非有。如同海市蜃楼与变化出来的人,生不是真实的生,灭也不是真实的灭。生灭、有为法既然都不真实,那么所谓不生不灭也只是名为“无法”,又哪里另外有一个实体的东西存在呢?
说妄想与此并无不同,如果认为不同,那就是不了解法性而起了颠倒妄想。妄想本身没有自性,如同依水而起波浪,所以说“不异”;法性之水本不动摇,妄想却如波浪起伏,所以说“若异”。正是这妄想颠倒,在本来空寂寂静的法体中,执着有实在的自性,所以终究不能见到寂静的本体。
说“无相见为殊胜”,是指没有生灭相的见解,没有不生不灭相的见解,没有二边对立的见解,也没有中道相的见解,因此一切分别妄想都不生起。妄想不生起,那么一切法本来就是不生不灭,这就叫做涅槃。能明了这本来常寂灭相的人,就称为自觉圣智,哪里和外道所虚妄计度的九种事物不生不灭相同呢?
○二、偈颂二:初、正颂前义,二、重申问答。
二、偈颂分为两部分:首先,以偈颂正面颂扬前文义理;其次,重新以问答形式深入阐述。
△今初
开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魏云:為遮生諸法,建立無生法。○唐云:為除有生執,成立無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魏云:亦不得言無。○唐云:亦非是無法。)犍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魏云:諸法無因有。○唐云:雖有而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魏云:諸法空無相,云何為我說?○唐云:空無生無性,云何為我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二云:離諸和合緣,智慧不能見。)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魏云:以空本不生,是故說無體。)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魏云:見物不可得。○唐云:雖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魏云:非外道所見,和合不可得。)夢幻及垂髮,野馬犍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唐云:無因而妄現,世事皆如是。)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唐云:無生義若存,法眼恒不滅。)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唐云:我說無因論,外道咸驚怖。)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破除那些主张事物实有的理论,确立“无生”的真理。 (魏译本说:为了遮除诸法实有的观点,建立无生法的见解。○唐译本说:为消除对“有生”的执着,成立“无生”的义理。) 我所说的这个法门,愚昧的人不能理解。 一切事物本无生起,没有固定自性,也非一无所有。 (魏译本说:也不能说它完全不存在。○唐译本说:也并非断灭的空无。) 就像幻术、梦境,看似有形象却没有真实成因。 (魏译本说:诸法看似有,实则无因可得。○唐译本说:虽有显现却无生因。) 既然本无生起、没有自性,为何还要说“空”呢? (魏译本说:诸法空寂无相,为何还要对我解说?○唐译本说:空、无生、无自性,为何还要为我宣说?) 因为离开了各种因缘和合,能觉知的体性便不显现。 (两种译本说:离开一切和合的因缘,智慧便不能见到。) 所以“空”本无生,我说一切法没有自性。 (魏译本说:因为空性本不生起,所以说它没有实体。) 看似一一事物和合显现,虽有相现却非实有。 (魏译本说:观察事物了不可得。○唐译本说:虽显现而非实有。) 分析开来并无实在的和合,不像外道所执著的那样。 (魏译本说:并非外道所见,和合之相不可得。) 梦境、幻术、眼花所见、阳炎、幻影, 世间种种现象,都是无因而暂时显现。 (唐译本说:无因而虚妄显现,世间万事都是如此。) 驳倒主张“有因实生”的论点,阐明“无生”的深义。 若能畅达无生的真理,正法传承就永不断绝。 (唐译本说:无生之义若能住世,法眼便永远不灭。) 大力弘扬无因无生的正论,令诸外道心生敬畏。 (唐译本说:我宣说无因之论,外道都震惊恐惧。)
疏曰:佛说无生,为破执有生耳,非建立不生宗也。而愚夫不知,妄以不生作无性解。岂知所谓一切法不生者,非直无性而已。无性亦无所有,不得偏言是无。譬如干城幻梦,虽现似有,实无他因也。次更征云:我何因而说诸法不生空无性耶?以其因缘和合,虗妄有生。若离诸和合缘,则智慧观察,决不能见。是则空本不生,故说无体性耳。须知正和合而现时,当体非有。不同外道分析和合之后,方云不可得也。试观梦幻及垂发等,无因妄现。则凡世间诸事,莫不皆然。所以折伏外道邪因缘论,申畅正法生即无生之义。此无生义,是正法流,是正法眼。故外道闻必惊怖,如狮子吼,百兽脑裂也。
智旭在疏文中说:佛陀讲“无生”,是为了破除人们对“有生”的执着,并不是要建立一个“不生”的宗派。而愚昧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错误地把“不生”理解为没有自性。他们哪里知道,所谓“一切法不生”,并不是说没有自性那么简单。就连“无自性”本身也是不存在的,不能片面地说一切就是“无”。就好比乾闼婆城和海市蜃楼,或者梦境,虽然看起来好像存在,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真实的、外在的原因。
接着进一步探究:我(佛陀)是依据什么而说一切事物现象都是“不生”、是“空”、是“无自性”的呢?正是因为它们是由各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虚假地显现出“生”的样子。如果离开了这些和合的因缘,那么用智慧去观察,就根本找不到一个实在的“生”。这就是说,本性是空寂的,本来就没有“生”,所以才说它们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自性。
必须明白,正是在因缘和合、现象显现的当下,其本身就不是真实存在的。这不同于外道,他们是把和合的现象分析拆解之后,才说找不到实体。试着观察梦境、幻觉,或者眼前晃动的毛发光影,它们都是没有真实原因而虚妄显现的。世间所有的事物现象,没有不是这样的。
因此,佛陀说无生的道理,是为了折服、降伏外道那些错误的因缘学说,从而阐明、弘扬正法中“生就是无生”的真义。这个“无生”的义理,是正法的传承,是正法的精髓。所以外道听了必定会惊恐畏惧,就如同狮子
○二、重申问答四:初、问,二、答,三、再问,四、再答。
**第二段、再次通过问答阐明要义(共分四部分)**
一、提出问题 二、给予解答 三、进一步追问 四、再次解答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唐作復)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当时,大慧用偈语问道:这一切是什么?又是因何而生?在哪里聚合作用,从而形成无因之论?
疏曰:此承上文梦幻垂发等无因相现而疑问也。故曰:此事云何?何所因而有梦幻等事?复以何故而见梦幻等生?此一一和合,毕竟于何处和合,而佛乃作无因论耶?
智旭的注疏说:这是承接上文关于梦境、幻象、垂发等无因而显现的现象所产生的疑问。所以经文问:这些现象是怎么回事?是什么原因导致梦境、幻象等事情发生?又因为什么缘故,人们会见到梦境、幻象等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组合起来,究竟是在何处组合,而佛陀却提出无因的说法呢?
△二答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当时,世尊又用偈颂回答:观察世间一切造作的现象,并非没有原因而存在,也并非有固定不变的原因;那些执着生灭理论的人,他们的见解从此便会消融。
疏曰:此明佛破外道邪因,说无因论。乃由观察三界诸有为法,自心所现,故非无因;心外无法,故非有因。心生则当处法生,其生也无来处;心灭则随处法灭,其灭也无去处。故令彼生灭论者,所见和合之相,从是得永灭也。
疏文说:这里阐明佛陀破除外道的错误因缘说,宣说无因论。这是通过观察三界一切有为法,都是自心所显现,所以不是无因;心外没有独立存在的事物,所以也不是有因。心念生起,当下就有现象生起,这种生起并没有来处;心念息灭,现象也随之息灭,这种息灭也没有去处。因此让那些执着生灭理论的人,所看到的事物聚合的表象,从此得以永远息灭。
△三、再问:
三、再次提问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唐云為無故不生)?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唐云為待於眾緣)?名不應無義(唐云為有名無義)?唯為分別說(唐云願為我宣說)。
这时,大慧以偈语提问说: 什么是无生呢? 是因为事物没有自性,所以称为无生吗? (唐代译本说:是因为不存在所以不生吗?) 还是说,需要观察各种因缘条件, 才有一个叫做“无生”的法呢? (唐代译本说:是因为要等待众缘具足吗?) 如果只有一个名称而没有实际含义, (唐代译本说:是有名无义吗?) 恳请您为我分别解说清楚。 (唐代译本说:愿为我宣说。)
疏曰:此以三意难无生之名也。一者无性故不生耶?则如龟毛兔角,故不可也。二者顾待诸缘而不生耶?则如焦芽败种,亦不可也。三者名为无生实无义耶?则成虗诳戏论,尤不可也。得此三难,而如来无生妙旨乃可申畅矣。
智旭的注解写道:这是从三个角度来质疑“无生”这个名称是否成立。第一,是因为事物没有自性所以叫“不生”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好比乌龟的毛、兔子的角,根本不存在,所以这种说法不能成立。第二,是因为需要等待各种条件都不具备所以叫“不生”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好比烧焦的种子、腐烂的芽苗,已经失去了生长的可能,这种说法也不能成立。第三,是仅仅取个“无生”的名字,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含义吗?如果是这样,那就成了空洞虚妄、没有意义的戏论,这更不可以成立。通过这三个角度的辨析,如来所开示的“无生”这一精妙深奥的宗旨,才能真正得以清晰地阐明。
△四再答
四问四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唐云非無法不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唐云亦非以待緣非有物而名),名亦非無義。
这时,世尊又用偈语回答:并非没有自性就不会生起,也不是要观待各种因缘,并非有一个实在的自性可以安立名称,但名称也并非完全没有意义。
(唐译本说:并非没有事物就不会生起)
(唐译本说:也不是要等待因缘,并非有一个实在的事物可以安立名称)
疏曰:此先总拂其所问之非也。
智旭的注解写道:这里先总的指出他提问的不当之处。
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
所有外道修行者、声闻和缘觉,乃至修行至第七地的菩萨,都未能真正通达这种境界,这就称为“无生”的真实相状。
疏曰:此显中道法身,乃名无生。故外道着有,三乘证空,皆非其境界也。
智旭的疏义说:这里显示的是中道法身,才叫作无生。所以,外道执着于有,三乘(声闻、缘觉、菩萨)只证得空,都不是这个境界。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唐云無有能作者。)唯有微心住,(魏云說建立唯心。○唐云唯心所建立。)想所想俱離,(唐云能所分別離。)其身隨變,(魏云轉身依正相。○唐云如是轉所依。)我說是無生。無外性無性,(魏云外非實無實。○唐云外物有非有。)亦無心攝受,(唐云其心無所取。)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唐云空無性等句,其義皆如是。)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远离一切因缘条件,也脱离所有具体事物,(唐代译本说:没有能造作的主体。)唯有微细心识安住,(北魏译本说:讲的是建立唯心之理。○唐代译本说:由心识所建立。)能想象的心和所想的对象都要放下,(唐代译本说:能分别和所分别都要脱离。)身心随着觉悟而转化,(北魏译本说:转变身心所依的正报与依报之相。○唐代译本说:这样转化所依止的。)我说这就是无生。外境没有实在的自性,也没有非自性,(北魏译本说:外境非实有也非无实。○唐代译本说:外物存在也不存在。)内心也没有任何抓取,(唐代译本说:心不执取任何事物。)断除所有错误见解,我说这就是无生。像这样没有自性的道理,空性等概念也应当这样去理解。(唐代译本说:空、无自性等句子,它们的含义都是如此。)并非因为空无才说空,而是因为无生才说空。
疏曰:此正明唯心乃无生实义也。既云唯心,则远离心外因缘,亦离作者之事,亦无能所分别,亦能证得转依,亦不摄取心外有性无性诸见,故名无生,亦名无性,亦名为空。无生故空,此空非断空真空,即是中道第一义谛。无生故无性,此无性非断无无性,即是一切法之实性。乃申明非无性无生之旨也。
智旭在疏义中说:这里正是阐明“唯心”才是无生无灭的真实义理。既然说一切唯心所现,那就远离了心外存在因缘的见解,也离开了有造作者的观念,更没有能认识与所认识的对立分别。这样就能证得转舍染污、转得清净的“转依”,也不会执取心外事物有自性或无自性的种种偏见。因此称为“无生”,也称为“无自性”,也称为“空”。因为无生所以是空——但这个空不是断灭的空,也不是与有对立的空,它就是中道第一义谛。因为无生所以无自性——但这个无自性不是断灭的无,也不是否定一切的无自性,而正是一切法的真实本性。这是在进一步说明:并非没有本性、没有生起的断灭之见。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唐云:因緣共集會,是故有生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唐云:分散於因緣,生滅則無有。)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魏云:離因緣無法,離和合無得,外道妄分別,而見有一異。)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唐云:有無不生法,俱非亦復然,唯除眾緣會,於中見起滅。)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鏁,離彼因緣鏁,生義不可得。(唐云:隨俗假言說,因緣遞鉤鎻,若離因緣鎻,生義不可得。)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鏁,凡愚不能了。(唐云:我說唯鉤鎻,生無故不生,離諸外道過,非凡愚所了。)
因缘条件聚合,便有了生起与消亡。(唐代译本说:因缘共同聚集,所以有生灭。)离开了种种因缘条件,并没有另外的生灭存在。(唐代译本说:因缘分散了,生灭也就没有了。)舍离了因缘条件,更没有其他独立的本体。如果说事物是一体还是各异,那是外道的错误见解。(北魏译本说:离开因缘就没有事物,离开和合就没有所得,外道虚妄分别,才看见有一有异。)有和无的本性本不生起,既不是有也不是无,除了因缘条件的变化流转,这一切都不可得。(唐代译本说:有和无都不生起事物,非有非无也同样如此,唯有在众缘和合时,从中看见生起与消亡。)只是世间存在着种种现象,像钩锁一样互相连接流转,离开了那因缘的钩锁,生的意义就无从获得。(唐代译本说:随顺世俗假立言说,因缘像钩锁一样递相连结,如果离开了因缘的锁链,生的意义就不可得。)生起本身没有自性,所以不会真实生起,这便远离了外道的过失,我只说因缘如钩锁相连的道理,凡夫愚者不能明了。(唐代译本说:我只说如钩锁相连,生本无性所以不生,这远离了外道的过失,不是凡愚所能了知。)
疏曰:此明迷于中道佛性,举体妄成十二因缘。若知十二因缘生即无生,则见中道佛性也。由此唯心十二因缘虗妄和合,故于无生灭中见有生灭。若知因缘性空,不妄集会,则生灭当体寂灭。譬如目瞖既尽,空华自亡。是故除此唯心因缘之外,更无有异性可得。若妄计有一性及异性者,皆是外道邪分别耳。是故亦非有性生一切法,亦非无性生一切法,亦非非有非无性生一切法,但是唯心十二因缘转变见有生灭。除此数之转变,则生灭悉皆不可得矣。然此十二数之转变,不过随俗假说。以其唯心起惑,唯心造业,唯心感苦。不了苦即唯心,复起诸惑,故说展转互为钩鏁。离彼唯心惑业苦鏁,安有生义可得?既是唯心钩鏁,心外无法,故生即无性,缘起不起,离诸外道断常有无等过。而三界凡夫、二乘愚昧,皆悉不能了也。
智旭的疏解说道:这里说明众生因迷失中道佛性,而全体虚妄形成了十二因缘的流转。若能了知十二因缘的生起本质即是无生,便能现见中道佛性。由于这唯心的十二因缘是虚妄和合而成,所以在本来无生无灭中,众生却见到有生有灭。如果明白因缘本性空寂,并非真实聚集而成,那么生灭当下就是寂灭。好比眼睛的翳障除尽,空中幻现的花影自然消失。因此,除了这唯心的因缘之外,并没有另一个独立的自性可得。如果虚妄地执着有一个自性或者别异的性质,那都是外道的邪见分别。所以说,并非有一个实性生出一切法,也并非没有自性而生一切法,更不是非有非无的自性生出一切法,一切只是唯心所现的十二因缘转变,让我们看到生灭的现象。离开这些因缘次第的转变,生灭就完全不可得了。然而这十二因缘的转变,不过是随顺世俗的假名安立。因为众生是唯心起惑、唯心造业、唯心感苦。不明白苦也是唯心所现,就又生起种种迷惑,所以说这些环节辗转互相钩锁相连。离开了那唯心的惑、业、苦的锁链,哪里还有一个真实的“生”可得呢?既然是唯心的钩锁,心外并无别法,所以“生”本无自性,缘起即是不起,远离一切外道断、常、有、无等过失。但三界凡夫与二乘行者愚昧,都不能完全明了这一点。
若离缘钩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鏁义。
如果离开了因缘钩锁的关联,还存在独立的生起本性,那就会落入无因生起的错误观点,破坏了缘起钩锁的真实含义。
疏曰:此破外道所计邪因,即是无因也。若离唯心缘起钩鏁,别计有微尘、自在等为生性者,是则异因生于异果。一切诸法不从正因缘生,反为无因论而坏钩鏁义矣。
疏文说:这里破除外道所执着的错误因缘观,也就是无因论。如果脱离了一切法都是心识缘起、相互关联如锁链的道理,另外执着有极微尘、自在天等作为万物的本源,那就等于认为不同的原因能生出不同的结果。一切现象都不是从正确的因缘关系产生,反而成了无因论,破坏了缘起如锁链相互关联的深义。
如灯显众像,钩鏁现若然,是则离钩鏁,别更有诸性。
如同灯光能显现各种影像,钩锁也能展现类似的现象,但若因此认为离开钩锁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独立的特性,那就错了。
疏曰:此破外道转计也。外道计云:一切诸法虽各有性,亦待钩鏁方显,譬如暗室中物须灯乃照。此仍不坏钩鏁义也。佛故牒云:此则离于因缘钩鏁,别更有诸法性,譬如灯外别有物矣。下乃破之。
智旭的注疏说:这是在破除外道进一步错误推论的见解。外道主张说:一切事物虽然各自有其特性,但也需要依赖条件才能显现,就像暗室中的物品必须要有灯才能照亮。这仍然没有脱离他们“依赖条件”的根本观点。佛陀因此驳斥道:如果照这样说,那就是在因缘条件之外,另外还有一个独立的事物本性存在了,好比说灯之外还另外有一个与灯无关的物品了。下面接着就进行破除。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鉤鏁,慧無所分別。(魏云:生法本無體,自性如虗空。離鉤鏁求法,愚人無所知。○唐云: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虗空。離鉤鏁求法,愚夫所分別。)
没有自性也就没有生起,如同虚空的本性。若是离开钩锁的束缚,智慧就不会产生分别。(魏译说:生起的法本无实体,自性如同虚空。离开钩锁去求法,愚昧的人无法知晓。○唐译说:没有生起就没有自性,体性如同虚空。离开钩锁去求法,是愚夫所分别的。)
疏曰:此正显因缘钩鏁之外,别无有法以破妄计也。现见世间诸法,不藉因缘则不能生。既本无性而无有生,则其自性犹如虗空,云何可说先有诸法性耶?是故离因缘钩鏁而求法者,乃愚昧无知而妄分别,非智慧者所分别也。此上皆申明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之旨也。
智旭法师的注疏说:这里正是要说明,除了因缘相互关联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以此来破除错误的执着。我们清楚看到,世间一切事物,如果没有因缘条件就不会产生。既然事物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也就没有真实的“生”,那么它们的自性就如同虚空一样,怎么可以说在因缘和合之前,就有一个预先存在的“法性”呢?所以,脱离因缘的关联去寻求一个独立的法,这是愚昧无知而产生的虚妄分别,不是有智慧的人会去分别的。以上内容都是在进一步阐明,也不能认为各种因缘本身是完全没有自性的而这样去命名它。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鏁者,一切離鉤鏁,從是得三昧。(唐云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鈎鎖,若能如是解,此人心得定。)
还有另一种无生,是贤圣所证得的境界,这种从生灭中体悟无生的智慧,就是无生法忍。如果世间众生,能够观察到现象如钩锁般连环相续的本质,从而彻底脱离这种钩锁般的缠缚,便能由此证入正定三昧。
(唐代译本说:一切世间现象,无不像钩锁一样连环相系;若能这样透彻理解,此人的心就能得定。)
疏曰:此下乃申明名亦非无义之旨也。十二缘生本自无生,此无生之理乃性德法身也。观察钩鏁,知其生即无生,安住忍可而入三昧,名为无生法忍。此乃以修显性,证得意生及分满法身,方是名下之实义也。
智旭的注疏说:接下来要阐明名称也并非没有真实含义的道理。十二因缘的本质本来就是无生的,这个无生的真理就是本性具足的法身。通过观察因缘链条环环相扣,了知生起本身就是无生,安住于此并深信不疑,从而进入正定,这就叫作无生法忍。这是通过修行来显发本性,证得意生身以及部分乃至圆满的法身,才是名称背后所指向的真实意义。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鏁,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
愚痴贪爱等种种业力,是内在的束缚;钻木取火、陶土制轮、种子生芽等比喻,是外在的牵引。
疏曰:痴即发业,无明能引支也。爱即润生,无明能生支也。诸业即行及取有支也。等者,等取识、名色、六入、触、受所引五支,并生老死所生二支也。以执受故,名之为内俗谛中之实法也。钻燧因缘而生于火,火无自性;泥团轮等因缘而生于器,器无自性;种子水土等缘而生于芽,芽无自性。以不执受,名之为外俗谛中之假说也。三界依正,唯此内外假实因缘所生,生即无生,以四性推简,不可得故。如此观察,则钩鎻性离,能证无生忍也。
智旭的注疏说:愚痴就是引发业力的原因,也就是无明能够牵引轮回的环节。贪爱就是滋养生命的因素,也就是无明能够产生轮回的环节。各种业力就是行为以及执取、存在的环节。文中用“等”字,是包括了识、名色、六入、触、受这五个被牵引的环节,以及生、老死这两个被产生的环节。因为人们执着并认为这些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称它们为内在的、世俗认知中的实有事物。就像钻木取火需要各种条件才能生出火,火本身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泥团依靠陶轮等条件才能做成器皿,器皿本身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种子依靠水土等条件才能长出芽,芽本身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因为人们并不执着认定这些是真实内在的,所以称它们为外在的、世俗认知中的假名安立。三界中的众生与环境,都只是由这些内在、外在、假名、实有的事物因缘和合而生起的,而这些生起本质上就是无生,因为用四种推究分析的方法去观察,都找不到它们真实存在的自性。这样去观察体悟,就能脱离像锁链般连环相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鎻義,是則不成就。(唐云:若云有他法,而從因緣生,離於鈎鎻義,此則非教理。)
如果认为事物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却说是从因缘和合而生,这就违背了因果关联的深义,这样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唐代译本说:如果说存在其他独立之法,却声称它从因缘生起,这就脱离了因果钩锁相续的道理,不符合佛陀的教义。)
疏曰:若所引所生果自有性,何藉能引能生?若器芽等果自有性,何藉泥团种子?又设有胜性自在等能生内外诸法,亦何藉内外因缘?是故离钩鎻义,则教理不成就也。
智旭的注解说道:如果被牵引、被产生的结果本身就有独立不变的实体,那还依赖什么能牵引、能产生的因缘呢?就像陶器和芽苗这些结果如果本来就有自己的固定实体,那何必需要泥坯和种子呢?再说,就算假设有一个超越的实体、自在天之类能产生内外一切事物,那又何必依赖内外各种因缘条件呢?因此,如果离开了因果链条相互关联的道理,那么佛陀的教法和义理就无从建立了。
若生無自性,彼誰為鈎鏁(唐云生法若非有,彼誰為因緣)?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如果事物生起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又是谁在牵引束缚呢?(唐代译本说:如果生起的现象并非实有,那又是谁在制造因缘呢?)正是因为事物之间辗转相生,才应当明白因缘的道理。
疏曰:外道不计实有便计断无,前已破其计有他性,今更破其计无自性也。惑、业、苦三展转相生,故名十二因缘钩鏁,岂无唯心之自性哉?
智旭在注解中说道:外道要么不承认事物真实存在,要么就彻底否定一切存在。前面已经驳斥了他们执著事物有独立自性的观点,现在进一步破除他们否定事物本有自性的错误见解。迷惑、造业、受苦这三者互相牵连、循环不息,所以称为十二因缘的连环钩锁,这难道不是说明一切现象都有其唯心的本有自性吗?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魏云:離鎖更無法,是故說無體。唐云:但緣無有法,故說無自性。)
坚固湿润温暖运动这些现象,凡夫愚昧由此生出妄想,离开这些现象没有别的东西,这就说明它们没有真实自性。(北魏译本说:离开这些现象更没有别的法,所以说没有实体。唐代译本说:只因为这些现象没有实在的法,所以说没有自性。)
疏曰:此更破凡愚妄计四大为能生也。凡愚妄想分别,谓坚是地性、湿是水性、煖是火性、动是风性,不知苟离十二因缘钩鏁,岂复有地水火风可得?故说四大无自体性,皆唯心耳,何能生诸法哉?
疏文说:这里进一步破除凡夫愚人的错误认知,他们以为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是能够生成万物的根本。凡夫愚人通过虚妄的分别心去理解,认为坚硬就是地的特性,湿润就是水的特性,温暖就是火的特性,流动就是风的特性,却不知道,如果离开了十二因缘这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哪里还有什么地、水、火、风可以单独得到呢?所以说,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并没有独立、实在的自体本性,一切都是心识的显现罢了,它们怎么可能独立地生出世间一切事物呢?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唐云其論無差別),以病差別故,為說種種治(唐云方藥種種殊)。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唐云演說諸法門)。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唐云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
如同医生治疗各种疾病,并没有不同的理论(唐代译本说:其理论没有差别),因为病症各不相同,所以开出种种治疗方法(唐代译本说:药方药物各有不同)。我为那些众生,破除摧毁种种烦恼,了知他们根器的优劣差异,为他们宣说度脱的法门(唐代译本说:演说种种法门)。并非烦恼根器有差异,而存在种种不同的法,我只宣说一乘之法,这才是大乘(唐代译本说:唯有一大乘,清凉八支道)。
疏曰:此释疑也。疑曰:若以所证法身名无生者,二乘七住非其境界,何故平日又说三乘诸教耶?释曰:譬如医论,唯以除病复元为要,而病有差别,则方药暂殊。如来亦尔,唯为一大事因缘出世说法,而根有优劣,故权说三乘。若至烦恼破时,究竟唯一大乘八正道耳。圆八正道,收一切佛法皆尽,即无生法身之体相也。第三十、不生不灭门竟。
这是解释疑问的部分。有人问:如果以所证得的法身称为无生,那么声闻、缘觉二乘以及七住菩萨都未能达到这个境界,为什么平日佛陀又说三乘种种教法呢?解答说:譬如医书论述,只以消除疾病、恢复健康为根本目的,但病症各有不同,所以方药暂时有所区别。如来也是如此,只是为了这唯一的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演说正法,而众生根器有优劣差异,所以权宜施设三乘教法。等到烦恼彻底破除之时,究竟而言只有唯一的大乘八正道罢了。圆满的八正道,统摄一切佛法无不穷尽,这就是无生法身的体性与相状。第三十门、不生不灭门结束。
○第三十一、辨無常門(魏云無常品第八)。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第三十一、辨别无常的法门(魏译本称第八品为无常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提问,二、回答。
△今初
开篇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向佛禀告:世尊!所有外道都生起无常的虚妄见解,世尊也说一切行为无常是生灭之法。这个道理究竟如何?是邪见还是正见?无常又有多少种类?
疏曰:前以不生不灭与外道辨异,今更以无常与外道辨异也。无常之名似同,无常之义有异,云何为邪?云何为正?若邪若正,凡有几种,皆不可不辨也。
智旭的注解说:前面用不生不灭的道理来区分佛教与外道的不同,现在再用无常的道理来辨析佛教与外道的差异。无常这个名称看起来相似,但无常的含义却有区别。那么,什么是错误的见解?什么是正确的见解?不论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总共有几种类型,这些都不能不加以辨别。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二:初、示外计,二、示佛法。初又三:初、标,二、释,三、结斥。
第二、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长行文,其次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指出外道的见解,再是指明佛法。指出外道见解的部分又分为三:首先是标举,其次是解释,最后是总结驳斥。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唐云始起即捨),是名無常(唐更云生已不生,無常性故)。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唐云色之轉變),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唐云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唐云猶如乳酪前後變異雖不可見,然在法中壞一切法)。有說:性無常(唐云物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唐云有說物無物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唐云有說不生無常,徧住一切諸法之中)。
佛告诉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关于“无常”的说法,这些都不是我所讲的佛法。是哪七种呢?他们有的说:事物形成后就舍弃了(唐代译本说:生起即舍),这就叫作无常(唐代译本还说:产生后不再生起,因为具有无常的特性)。有的说:形状样貌毁坏,这就叫作无常。有的说:物质本身就是无常。有的说:物质在变化过程中(唐代译本说:色的转变),这就叫作无常。事物连续不断地自行消散败坏(唐代译本说:一切事物相续不断,能使其自然变化而归于消亡),就像从牛奶变成乳酪,在转变的中间过程虽然看不见,但无常性却毁坏了一切事物的本性,使其转变(唐代译本说:犹如乳酪前后变化虽然不可见,但在事物运行过程中,它却毁坏着一切法)。有的说:本性就是无常(唐代译本说:事物是无常的)。有的说:有本性与无本性都是无常(唐代译本说:有说事物与非事物都是无常)。有的说:一切事物本不生出,这就是无常,并且这种无常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唐代译本说:有说“不生”就是无常,它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
疏曰:据佛法中,无常名为不相应行,是假非实。以有为法生已必灭,故名无常。言其无物能常住耳,非别有一物名之为无常也。外道七种无常,情计虽别,总认无常以为有法,故云非我法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按照佛法教义,“无常”被归入“不相应行”的范畴,它是一种假立的概念,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因为一切有造作、有生灭的现象,产生之后必定会消亡,所以称之为“无常”。这是说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永恒不变、常住不坏,并不是说在事物之外,另有一个叫做“无常”的独立东西存在。外道所提出的七种无常见解,他们的妄想分别和执着虽然各有不同,但总体上都是把“无常”当作一个实际存在的事物来认识,所以(佛说这些见解)并非我(佛陀)所说的正法。
○二释为七而不次第:初释第六性无性无常,二释第七不生无常,三释第五性无常,四释第一作已而舍无常,五释第二形处坏无常,六释第三即色是无常,七释第四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
接下来解释七种无常,但不按原来次序: 第一解释第六种“性无性无常”, 第二解释第七种“不生无常”, 第三解释第五种“性无常”, 第四解释第一种“作已而舍无常”, 第五解释第二种“形处坏无常”, 第六解释第三种“即色是无常”, 第七解释第四种“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
△今初
开篇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唐云物無物無常者,謂能造所造其相滅壞,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大慧!所谓“事物存在与否都是无常变化”的道理,指的是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以及它们所构成的现象,其各自的形态都会败坏消散;而四大元素本身的真实自性,其实是不可得、本不产生的。(唐代译本说:“物与无物皆是无常”,指的是能造的四大与所造的现象,其形相终归灭坏,而四大种的自性本来就没有生起过。)
疏曰:外道妄计四大为能造,种种诸物为所造。能造所造,皆有坏灭。而先天无形之四大自性,则本来不生。以不生故,名之为常。以坏灭故,名为无常。不知心外无四大自性,不知心外无能造所造也。
疏义说:外道错误地认为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是能创造万物的主体,而世间种种事物是被创造出来的对象。他们认为能创造的主体和被创造的对象,最终都会毁坏消亡。而那个先于一切有形之物、无形无相的四大自性,则是本来就没有生起的。因为本来就没有生起,所以称之为“常”;因为会毁坏消亡,所以称之为“无常”。他们不明白,在心识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四大自性存在,也不明白在心识之外根本不存在什么能造的主体和所造的对象。
△二、释第七不生无常。
二、解释第七种“不生无常”的含义。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唐云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如是一切皆無有起),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唐云乃至分析至於微塵亦無所見,以不起故說名無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这种不生无常的见解认为: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一切关于存在或不存在的现象都不会生起(唐代译本说:所谓恒常与无常、存在与不存在等法,这一切都没有生起),即使分析到极微小的尘埃也看不见实质,这才是不生的真义而非实有生灭(唐代译本说:即使分析到微尘也看不见任何实质,因为不起生灭所以称为无生),这就叫做不生无常的真相。如果不能领悟这一点,就会堕入一切外道所主张的“实有生灭的无常”错误见解中。
疏曰:外道计不生无常入一切法,故佛破云:非可谓常与无常、有无等法,皆有不生无常徧入其中也。若以一切诸法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是不生义非生,遂计此名为不生无常相者,则分析时方有无常相生,正堕生无常义,何名不生无常耶?夫常与无常、有无等法,并是自心现量,非生非不生,非常非无常,又何容妄计有不生无常耶?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外道认为有一种“不生”的无常性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所以佛陀驳斥说:不能认为常与无常、有与无等种种现象中,都存在着一个普遍贯穿其中的“不生”的无常性。如果以为将一切事物分析到极细微的微尘,发现它不可见、没有生起的实质,就认为这叫作“不生”的无常相,那么恰恰是在分析的过程中,才产生了这个无常相的概念,这正好落入了“生起无常”的见解中,怎么能称为“不生”的无常呢?其实,常与无常、有与无等一切对立概念,都是自心所显现的认知境界,既不是生起,也不是不生起;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又哪里容得下虚妄地执着一个“不生”的无常性呢?
△三、释第五性无常。
第三,解释第五种无常性。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唐云: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唐云: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若無無常,壞一切法,法終不滅,成於無有。)如杖瓦石,破壞諸物。(唐云:如杖槌瓦石,能壞於物,而自不壞,此亦如是。)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唐云: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無有能作所作差別,云此是無常,此是所作。)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唐云: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無因性。(唐云:不見有因,能令諸法成於無故。)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唐云:諸法壞滅,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非因不相似事生。(唐云: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唐云: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果?)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唐云: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應同所作。)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唐但云:自是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唐云: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是常。)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唐云:若無常性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唐云:與過去色同時已壞。)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唐云:現在俱壞。)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唐云: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唐云: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大慧!所谓“事物本性是无常的”这种说法,其实是自心的妄想分别,并非真正的“常”或“无常”之性。(唐代译本说:认为有某种事物是无常的,指的是在既非恒常也非无常之处,自己生出分别。)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无常”这个特性本身不会坏灭。大慧!这种观点,是把一切事物(有性)和空无(无性)都归结为“无常”这回事。除了这个“无常”,就没有其他东西能使一切事物的有性或无性(存在或不存在)发生变化了。(唐代译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他们建立的“无常”自身不灭坏,却能坏灭其他一切法。如果没有这个“无常”来坏灭一切法,那么一切法就永远不会灭失,不会变成空无。)就像棍棒、瓦块、石头,能破坏其他东西。(唐代译本说:像棍槌、瓦石,能破坏物体,而自身不被破坏,这个“无常”的道理也是如此。)我们现前看到各种事物各不相同,就认为这是“无常”这回事(在起作用)。并非(真的存在)能造作者与所造作的事物之间的差别,然后说“这是无常,这是它所造作的事物”。(唐代译本说:大慧!现前所见,所谓“无常”与一切法之间,并没有能造作者与所造作物的差别,不能说“这是无常,这是它所造作的”。)如果造作者与所造作的事物没有差别,那么一切事物的本性都应该是恒常的了。(唐代译本说:因为没有差别,所以能造作者与所造作物,应该都是恒常的。)(这样)就找不到(事物坏灭的)原因了。(唐代译本说:看不到有什么原因,能使诸法变成空无。)大慧!一切事物的有性或无性(存在或不存在)是有原因的,但这并非凡夫愚者所能了知。(唐代译本说:诸法的坏灭,确实是有原因的,只是非凡夫愚者所能明了。)不同的原因,不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唐代译本说:不同的原因,不应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不同的原因能生不同的结果),那么一切事物的本性就全都是无常的,(但)这是(与“原因不同结果也应不同”的)道理不相符的。能造作者与所造作物本无差别,但我们却都看到它们有差别。(唐代译本说:如果(不同的原因能生不同的结果),那么一切不同的法,应该都能互相产生。那个法、这个法,能生者、所生者,应该没有区别。但现前可见它们有区别,为什么不同的原因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呢?)如果说“无常”是一种实有的本性,那就堕入了“能造作的原因”这个性质与相状之中。(唐代译本说:如果“无常性”是一种实有的法,就应该和它所造作的事物一样。)如果堕入其中,那么一切事物的本性就不能彻底穷尽(其真实相)。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能造作的原因”这个相状所堕入(产生)的,那么“无常”自身也应该是无常的。(唐代译本只说:它自身就是无常的。)既然“无常”本身是无常的,那么一切被它(作用)的事物本应是无常的,却反而应该是恒常的了。(唐代译本说:因为“无常”自身是无常的,所以被它无常化的法,倒都应该是恒常的了。)如果“无常”能进入一切事物的本性之中,那么它就应该堕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中。(唐代译本说:如果“无常性”存在于诸法之中,就应该和诸法一样堕于三世。)过去的色法(物质现象)已经与坏灭同时(而过去了)。(唐代译本说:与过去的色法同时已经坏灭。)未来的色法尚未产生,(所以也谈不上生起),现在的色法则与坏灭之相同时并存。(唐代译本说:与现在的(色法)一同坏灭。)色法,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积累组合的差别显现。四大元素以及它们所造作的色法,其自性本不坏灭。因为(四大与所造色)既非完全相异也非完全相同,所以一切外道都认为一切四大(元素)是不会坏灭的。(唐代译本说:一切外道计度地水火风四大种的体性不坏。色法,就是四大种的差别相状,是四大种所造作的色。因为(四大与所造色)既非相异也非不异,所以其自性也是不坏灭的。)一切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之中,四大及所造色,在我们所能认知的范围内,确实有生有灭。可是,离开了四大和所造色,一切外道还能在什么地方去思惟、去建立一个“无常”的独立本性呢?四大(本身)并不从其他东西生起,其自性相状本不坏灭的缘故。(唐代译本说:三界之中,能造的四大与所造的色法,无不是生、住、灭的相状。哪里还另外有一个“无常”的独立本性,能生出事物而自身不灭呢?)
疏曰:外道计有一物,名曰无常。譬如杖槌瓦石,自恒不坏,而能坏一切物。若非有此无常,何故诸法有已终灭?故佛破云:若果有一无常,能坏一切法者,必须分明指出此是能坏之无常,此是所坏之事。今现见各各不异,不可指出。既其不异,则能作所作,皆应是常矣。何甞因彼无常,而令诸法坏耶?葢若约喻,则以杖石为能坏,诸物为所坏,能所并可指陈。若约法,则以无常为能坏,杖石亦属所坏,能所不可指出故也。次更告云:诸法灭坏,实亦有因。所谓心生法生,心灭法灭。但非凡愚所知耳。若妄计无常为因,能令诸法灭坏为果,则是异因能生异果。若异因能生异果者,则一切不相似事,悉皆无常。能作所作,应无别异。而现见世间,豆不生瓜,瓜不生豆,人不生鸟,鸟不生人。云何无常异因,能生诸法灭坏之异果耶?又若计无常性是有法者,便同所作,若堕所作,便非究竟常住之性,应亦无常,何名无常自性不坏耶?又彼计能无常者自常,故令诸法无常,今能无常者自既无常,不将令所无常法反成常耶?葢彼既不能灭坏诸法,则诸法无能有坏者矣。又若谓有无常性徧入一切法者,应同诸法堕于三世,彼过去色已灭,则过去无常亦灭,未来色不生,则未来无常亦不生,现在色刹那变坏,则现在无常亦刹那变坏,又何名无常自性不坏耶?夫外道所计四大自性不坏者,以色即是四大积聚差别,而能造所造非异非不异,故妄计云自性不坏耳。然试谛观三有之中,一切能造四大及所造色,无不皆是生灭之相,离此能造所造之外,岂更别有无常之性,如四大之不生,令物生灭而自不灭耶?
智旭的疏义解释道:外道认为存在一种叫做“无常”的东西。就好比棍棒、石头、瓦片这些东西,它们自身永远不坏,却能破坏一切事物。如果没有这个“无常”,为什么一切事物最终都会消失呢?所以佛陀驳斥说:如果真的有一个“无常”,能破坏一切法,那就必须能清楚指出,这个是能破坏的“无常”,那个是被破坏的事物。但现在我们看到,能破坏的和被破坏的并没有差别,无法明确指出来。既然没有差别,那么能作用的和所作用的,都应该算是常恒不变的了。何曾是因为那个“无常”,才让诸法坏灭的呢?如果用比喻来说,可以用棍棒石头作为能破坏的东西,其他物品作为被破坏的东西,能破坏的和被破坏的都可以指出来。但如果从法理上讲,是把“无常”当作能破坏的,那么棍棒石头也属于被破坏的范围,这样能破坏的和被破坏的就无法明确指出了。
佛陀接着又告诉他们:诸法的灭坏,其实也是有原因的。这就是所谓的“心念生起,万法就生起;心念息灭,万法就息灭”。只是这不是凡夫愚痴之人所能理解的罢了。如果错误地认为“无常”是因,能让诸法灭坏是果,那就是不同的因能生出不同的果。如果不同的因能生出不同的果,那么一切不相似的事情,就都应该变成无常。能作用的和所作用的,就应该没有区别了。但现前看到的世间,豆子不会长出瓜,瓜不会长出豆子,人不会生出鸟,鸟也不会生出人。为什么“无常”这个不同的因,却能生出诸法灭坏这个不同的果呢?
再者,如果认为无常的本性是一种实在的“法”,那就和它所造作出来的事物一样了。如果堕入了“所作”的范畴,那就不是究竟常住的本性了,也应该变成无常的,又怎么能说无常的自性是不坏的呢?还有,他们认为那个“能无常”的东西自身是常恒的,所以能让诸法无常。现在这个“能无常”的东西自身既然也是无常的,那岂不是会让那些“所无常”的法反过来变成常恒的吗?因为它既然不能灭坏诸法,那么诸法也就没有能被坏灭的了。
另外,如果说有一个无常的本性普遍渗入一切法中,那它就应该和诸法一样,堕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中。过去的色法已经灭了,那么过去的无常也应该灭了;未来的色法还没有生起,那么未来的无常也应该没有生起;现在的色法刹那之间就在变化坏灭,那么现在的无常也应该刹那之间变化坏灭,这又怎么能说无常的自性是不坏的呢?
那些外道所认为的地、水、火、风四大自性不坏,是因为他们把色法看作是四大积聚组合产生的差别相,而能造的四大和所造的色法,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所以错误地认为自性是不坏的。然而,如果仔细审视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之中,一切能造的四大和所造的色法,没有一样不是生灭变化的相状。离开这能造和所造之外,哪里还另外有一个“无常”的本性,像四大那样自身不生不灭,却能让事物生灭呢?
△四、释第一作已而舍无常。
第四、解释第一种“完成便舍弃的无常”。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唐云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唐云非自相造,以無異故),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唐云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是無常(唐云當知非是始造無常)。
离开最初造作就谈无常的说法,并非地水火风四大之外另有其他实体。四大各自有不同的形态(唐代译本说:认为最初造作完成后立即舍弃就是无常的观点,并非指四大之间互相造作,因为四大各有区别),由于各自保持独立特性,所以不能得出它们互相转化的结论。那些没有差别的事物(唐代译本说:并非自相造作,因为没有差异的缘故),这些现象不会再次被造作。两种造作方式都不成立(唐代译本说:也不是共同造作,因为彼此分离的缘故),应当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无常(唐代译本说:应当明白这并非最初造作意义上的无常)。
疏曰:据唐译标名中云:始造即舍,是名无常;生已不生,无常性故。意谓有无常性能生诸物,但一生已,不复更生,故名无常。今以三意研之:汝所谓始造者,为互造耶?或自造耶?或共造耶?若云互造,则地造水等,水造火等之谓也。其性各别,何能互造?若云自造,则地还造地,水还造水等是也。既无差别,便无能、所,何能自造?若云更相共造,则地、水共造于地,或地、水共造于水等是也。犯前二过:一者、各别,二者、无差。各别亦不可作方便,无差亦不可作方便。既无方便,何能共造?是则既无造者,何有始造即舍之无常耶?
智旭在注解中说:根据唐代翻译的《楞伽经》中标注的名称提到:“事物刚产生就随即坏灭,这叫做无常;一旦生起之后就不再持续产生,因为无常是它的本性。”意思是认为有一个“无常”的本性能够生出各种事物,但这个本性一旦生出事物,就不再继续生出了,所以称为无常。现在我从三个角度来推究这个问题:你所说的“始造”(最初产生),是指互相造作呢?还是自己造作自己?或者是共同造作?如果说是互相造作,那就是指地造出水,水造出火等等说法。它们的性质各不相同,怎么能互相造作呢?如果说是自己造作自己,那就是地还造出地,水还造出水等等。既然没有差别,就没有能造作的和所造作的对象,怎么能自己造作自己呢?如果说是彼此共同造作,那就是地和水共同造出地,或者地和水共同造出水等等。这又犯了前面两种错误:一是性质各别,二是没有差别。性质各别就不可能成为造作的条件,没有差别也不可能成为造作的条件。既然没有造作的条件,又怎么能共同造作呢?这样一来,既然没有造作者,哪里还有“刚产生就随即坏灭”的无常呢?
△五、释第二形处坏无常。
五、解释第二种:形态败坏的无常现象。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唐云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其所造壞,但形狀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唐云其義云何,謂分析色乃至微塵,但滅形狀長短等見。)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唐云不滅能造所造色體,此見墮在數論之中。)
那个形状毁坏的所谓无常,是指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以及它们组成的物质本身并不毁坏,而是最终也不毁坏。(唐代译本说:形状毁坏的无常,这并不是指能造的四大和所造的色法本身毁坏,只是形状毁坏。)大慧啊!所谓“最终”,是指分析色法直到极微尘那样细小,去观察毁坏的情形,四大和所造色法的形状样貌显现差异,长短等形相其实并不可得。(唐代译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分析色法直到微尘,只是消除了对形状、长短等等的执着见解。)并不是四大本身毁坏,四大是不坏的,只是形状毁坏的假相显现,这种见解堕入了数论的错误之中。(唐代译本说:并没有消灭能造的四大和所造的色法实体,这种见解堕在数论之中。)
疏曰:正教之中虽顺凡情,权说青黄赤白名实色,长短方圆名假色,其实皆是唯识相分,识外总无假实色也。彼既能造所造是实,是故不坏名之为常。长短方圆形处是假,是故变坏名为无常。何异数论所计冥谛是常,二十三法转变是无常耶?
智旭在疏义中解释道:在佛教教法中,虽然为了顺应凡夫的认识习惯,会暂且将青、黄、赤、白等颜色称为实在的色法,将长、短、方、圆等形状称为假立的色法,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唯识所现的相分,在意识之外,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假色或实色。外道认为能造作的根本因和所造作的万物是实在的,所以主张它们永恒不坏,称之为“常”;而长、短、方、圆等形状和方位是假立的,所以会变化坏灭,称之为“无常”。这种观点,与数论派所认为的“冥谛”(自性)是常,而由其转变产生的二十三种现象是无常的说法,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六、释第三即色是无常。
第六、解释第三点:所谓“色”就是无常。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唐云:謂此即是形狀無常,非大種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唐云:若大種性亦無常者,則無世事。)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唐云:無世事者,當知則墮盧迦耶見。)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唐云:以見一切法自相生,唯有言說故。)
《楞伽经义疏》白话翻译:
所谓“色就是无常”,指的是物质现象本身就是无常的,这种无常是指形态位置的变化无常,并非指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本身无常。如果认为四大元素也是无常的,那就无法用世俗语言来描述了。当否定世俗语言的真实性时,就会堕入世俗邪见。这种见解认为一切事物的本质只是语言概念,看不到事物自相的真实生起。
(唐代译本说:这是指形态的无常,不是四大本质的无常。) (唐代译本说:如果四大本质也无常,世间事物就无法安立。) (唐代译本说:世间事物无法安立时,就知道已堕入世俗邪见。) (唐代译本说:因为看到一切法自相生起时,只是言说概念而已。)
疏曰:色即是无常,以因心成体,随心生灭故。此佛法中因缘正义也。而彼外道乃谓但是形处无常,非四大无常。若四大无常者,则非俗数言说。若无俗数言说性者,则堕断见世论,以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故。殊不知但有言说,无自相生,乃是佛法正义。而彼反以为世论,岂不哀哉!
智旭的注解说道:一切物质现象的本质就是无常,因为它们都是依靠心识的作用而形成其存在状态,随着心念的生起和消失而变化。这是佛法中关于因缘法则的正确见解。
然而那些外道却认为,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是无常的,构成物质的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本身并非无常。他们主张,如果连这四大元素也是无常的,那就违背了世间常识的认知逻辑;如果否定了世间言说所建立的规律,就会陷入断灭论的错误见解中,因为他们只看到一切事物都只是概念言说的产物,却看不到事物自身的真实相状是如何生起的。
他们完全不明白:一切事物只是概念言说的假立,并没有独立自生的真实体性——这恰恰是佛法的根本正见。而那些外道反而把这真理当作错误的世俗理论,岂不是非常可悲吗?
△七、释第四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
第七、解释第四种颜色的转变过程,这就是所说的无常。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唐云謂色體變非諸大種)。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唐云譬如以金作莊嚴具,嚴具有變而金無改)。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唐云此亦如是)。
变化无常的意思,是指事物形貌的差异显现出来,并非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本身改变了(按唐代译本解释:这是指事物形体的变化,并非构成它的基本元素发生了变化)。就好比用金子制作成各种饰品,是饰品的形态在变化,金子的本性并没有坏失,只是饰品这个具体物件会损坏(按唐代译本解释:譬如用金子做成饰品,饰品的形态有变化,但金子本身并无改变)。其他事物本性的变化道理,也都是这样(按唐代译本解释:这里所说的道理也是如此)。
疏曰:前标章中已有乳酪转变之释,今更加以金庄严具之释。若不执心外有法,正可譬显随缘不变妙理,而彼妄计有无常性,于中令彼转变,不知四大已自无性,何况更有无常性耶?二、释竟。
智旭的注解说:前面分章说明时已经用牛奶变成奶酪的比喻来解释过,现在再用黄金制成各种装饰品的比喻来进一步说明。如果不执着于认为心识之外存在独立的事物,这个比喻正好能说明事物虽随因缘变化而本质不变的道理。但那些错误见解的人执着于存在“无常”的实体,认为事物在其中发生转变,却不知道地、水、火、风这四大本身就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更何况还存在一个独立的“无常性”呢?第二部分解释完毕。
△三、结斥。
三、总结并驳斥。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唐云虗妄分別見無常性。)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魏云火不燒諸大,自體不燒,以彼諸大自體差別故。大慧,諸外道說:若火能燒諸大者,則諸大斷滅,是故不燒。○唐云彼作是說:火不能〔生〕諸火自相,但各分散。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世尊说道:像这样种种外道,都是基于对无常的妄想执着。(唐代译本说:这是虚妄分别,执着于无常性。)当火焚烧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时,它们各自的自体其实不会被烧毁。如果说四大元素的自体形态会被破坏,那么由四大所构成的一切物质现象就应该断绝了。(北魏译本说:火并不烧毁四大,因为四大自体不被烧,是由于它们自体各有差别的缘故。大慧,诸外道这样说:如果火能烧毁四大,那么四大就会断灭,所以说火不烧。○唐代译本说:他们这样认为:火并不能烧毁四大各自的自相,只是让它们分散开来。如果火真能烧毁,那么能造的四大和所造的物质,就都应该断灭了。)
疏曰:外道不达心外无法,故起种种无常妄想,而终不知无常正义也。彼作是说:火烧诸大时,火为能烧,是能无常;诸大是所烧,是所无常。而火之自相不烧,则无常性常;诸大之自相亦不烧,则诸大亦性常。设使各各自相相坏者,则能造、所造应断。而今现见能造、所造不断,岂非诸大与无常性并皆常耶?葢殊不知四大皆唯心现,由心不断,所以妄见能造、所造不断耳。心外岂有能造、所造哉?心外岂有能无常、所无常哉?初示外计竟。
智旭解释道:其他学派不明白一切现象都不离自心,所以产生各种关于无常的错误观念,最终也没能真正理解无常的真实含义。他们这样认为:当火焚烧地、水、火、风这些基本元素时,火是能烧的主体,所以能烧的主体是无常的;被烧的四大元素是客体,所以客体也是无常的。但火自身的本质并不烧,那么无常的本性反而是恒常的;四大元素自身的本质也不被烧,那么四大元素的本性也是恒常的。假如各种事物的自性真的会相互毁坏,那么能造作的主体和所造作的客体就应该断灭。可是现在明明看到能造作和所造作的现象连续不断,这难道不正说明四大元素和无常的本性都是永恒的吗?他们根本不知道,四大元素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因为心识的相续不断,所以才虚妄地看到能造作和所造作的现象似乎连续不断。心外哪里真有能造作的主体和所造作的客体呢?心外又哪里真有能无常的主体和所无常的客体呢?以上是第一部分,说明了其他学派的错误见解。
△二、示佛法
佛法开示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魏云:我說大及諸塵非常非無常。○唐云:我說諸法非常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魏云:我不說外境界有故。○唐云:不取外法故。)唯說三有微心。(魏云:我說三界但是自心。○唐云:三界唯心故。)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魏云:不說種種相是有,是故說言不生不滅,唯是四大因緣和合,非大及塵是實有法。○唐云:不說諸相故,大種性處,種種差別,不生不滅故,非能造所造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唐云:能取所取二種體性,一切皆從分別起故。)知二種妄想。(唐云:如實而知二取性故。)離外性、無性二覺種見,自心現量。(唐云:了達唯是自心現故,離外有無二種見故。)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唐云:離有無見,則不分別能所造故。)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唐云:大慧!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唯是自心,非常非無常,不能了達,墮於外道二邊惡見。)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唐云:一切外道,不能解了此三種法,依自分別而起言說,著無常性。)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唐云:此三種法,所有語言分別境界,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大慧!我所说的法,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魏译说:我说大种及诸微尘非常非无常。唐译说:我说诸法非常非无常。)为什么呢?因为外物的性质本无定论。(魏译说:我不说外境界是实有的。唐译说:不执取外法的缘故。)我只说三界一切现象都是细微心识的显现。(魏译说:我说三界只是自心所现。唐译说:因为三界唯心的缘故。)我不认为种种表象有真实的生起与灭失,也不认为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聚合与差别,以及四大和它们所造作的色法是实有的。(魏译说:不说种种相是实有,因此说是不生不灭,只是四大因缘和合,并非大种及微尘是实有的法。唐译说:不说诸相实有,大种自性处所,虽有种种差别,但(其性)本不生灭,因此(说)非能造(的四大)与所造(的色法)实有。)一切妄想的根源,不外乎两种事:能执着的心与所执着的对象。(唐译说:能取与所取这两种事物的体性,一切都从分别心而生起。)要了知这两种都是妄想。(唐译说:如实地了知能取所取二种自性(虚妄)的缘故。)从而远离“外境实有”和“一切皆无”这两种错误见解,了知一切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唐译说:因为了达一切唯是自心所现,所以能远离外境实有和一切虚无这两种见解。)所谓妄想,是由思虑、造作的行为而产生的,并非没有造作行为就能产生;要远离“心性实有”或“心性虚无”这类妄想分别。(唐译说:远离了有、无两种见解,就不会分别能造(的四大)与所造(的色法)了。)世间法、出世间法、乃至出世间最上乘的一切法,都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如果不能觉悟这一切都是自心所现的影像,就会堕入“常”与“无常”两种边见的错误知见中,相续不断。(唐译说:大慧!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最上乘的一切法,都只是自心所现,非常非无常。如果不能了达此理,就会堕入外道的两种边见恶见。)一切外道,不能觉悟这都是自己的妄想分别,这些凡夫的见解没有真实依据。(唐译说:一切外道不能理解这三种法(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只是依自己的分别心而生起言说,执着无常之性。)所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是从言说妄想中产生的,这不是凡夫愚痴者所能觉悟的。(唐译说:这三种法所涉及的语言分别境界,不是诸凡夫愚者所能了知的。)
疏曰:四大诸法皆唯心现,本无生、灭,亦无能、所,非有、非无,非常、无常。世法既尔,出世法亦然,出世间上上法亦然。一一皆唯心现,非常、无常。外道不觉,故起种种无常妄想耳。若了悟自心现量,则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法本来平等,唯是一心。于一心中约迷、悟、浅、深假分别说,有三种法,所谓无差而差,差而无差。岂凡愚所能觉哉?初长文竟。
智旭的疏解说道:地、水、火、风等一切现象都是自心所显现,本来没有生起,也没有灭去,也没有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对象,既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既不是恒常不变,也不是无常变迁。世间的一切法是这样,出世间的法也是这样,乃至最上乘的出世间上上法也是这样。每一个现象都是自心所显现,既非恒常,也非无常。外道不能觉悟这个道理,因此生起种种关于无常的错误见解。如果能够透彻了悟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的范畴,那么世间法、出世间法以及出世间上上法,本来就是平等无二的,都只是一心。在这一心中,根据众生迷惑、觉悟的程度深浅,暂时假立分别而说有三种法,这就是所谓没有差别而显现差别,虽有差别却又没有差别。这哪里是凡夫愚人能够轻易觉悟的呢?第一段长文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唐云始造即便捨,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唐云諸法無壞滅,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唐云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要远离“最初创造”的观念, 以及形状、处所的变化差异, 认为自性与色相是无常的, 这些都是外道愚昧的妄想((唐代译本说:认为事物一被创造出来就会立刻舍弃,形状有转变,色相等事物是无常的,这是外道的虚妄分别。))。
一切事物的本性并无坏灭, 地、水、火、风等“四大”的本性恒常安住, 外道却抱着无常的错误见解, 沉溺在种种邪见之中((唐代译本说:诸法并无坏灭,诸大的自性常住,外道以种种邪见,这样来说无常。))。
那些外道等人, (其实)并不懂得真正的生与灭, 认为“四大”的本性是恒常的, 这又怎么能说是无常的见解呢?((唐代译本说:那些外道众人,都说(诸法)不生不灭,认为诸大的自性是常住的,那么(在他们看来)谁又是无常的法呢?))
疏曰:初二偈重颂外道七种无常,后一偈总破无常义不成也。
疏文说:开头的两偈是重新概括外道七种无常观点,最后一偈是总体驳斥无常的道理不能成立。
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唐云: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二種從心現,無有我我所。)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魏云:三界上下法,我說皆是心,離於諸心法,更無有可得。○唐云:梵天等諸佛,我說唯是心,若離於心者,一切不可得。)
一切现象都是心的显现,能执取和所执取这两种心识活动在流转,其实并没有真实的“我”和“我所”。(唐代译本说:能执取的对象和所执取的对象,一切只是心识的显现,这两种都从心识中产生,并没有真实的“我”和“我所”。)从梵天到世间万物,如同树根与枝条般遍布一切,我所说的法义,都只是这心识的显现。(北魏译本说:三界一切法,我说都是心识的显现,离开了种种心识活动,再没有其他可得。唐代译本说:从梵天到诸佛,我说都只是心识的显现,如果离开了心识,一切法都不可得。)
疏曰:此二偈重颂佛法非常、无常意也。后一偈若据今文,先二句叙外计,后二句正破执。谓外道妄计梵天能生一切,犹如树根;三界皆从梵天所生,如彼枝条之普周徧。佛眼观之,毫无实义,但是彼心虗妄分别而已。第三十一、辨无常门竟。
注解说:这两首偈颂再次强调了佛法中“非常”与“无常”的深意。后面那首偈颂,根据现在的经文来看,前两句是叙述外道的错误见解,后两句则是直接破除他们的执着。意思是说,外道错误地认为大梵天能创造一切,就像树根一样;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都是从梵天所生,就像那遍布各处的树枝。用佛的智慧眼光来看,这种说法毫无真实的道理,只不过是外道们内心虚妄的分别想象罢了。第三十一部分,辨析“无常”的章节到此结束。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义疏上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义疏下
○第三十二、滅正受門(魏云入道品第九,唐云現證品第四)。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第三十二、灭除禅定执着之门(魏译称“入道品第九”,唐译称“现证品第四”)。经文分为三部分:第一、请问。第二、应允宣说。第三、正式解说。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魏云入滅盡定次第相,唐云入滅次第相續相。)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魏云若得善知入滅盡定次第之相巧方便者,不墮聲聞、辟支佛三昧三摩跋提滅盡定樂,不墮聲聞、辟支佛、外道迷惑之法。○唐云善知此已,於滅盡三昧樂心無所惑,不墮二乘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这时大慧菩萨又对佛陀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进入灭尽定的次第与相续过程。(魏译说“入灭尽定次第之相”,唐译说“入灭次第相续相”。)如果能透彻理解灭尽定的次第与相续之相,我和其他菩萨就永远不会错误地舍弃灭尽定的安乐法门,也不会堕入一切声闻、缘觉和外道的愚昧迷惑之中。(魏译说:若能善巧了知入灭尽定的次第之相,就不会堕入声闻、辟支佛的三昧三摩跋提(定境)与灭尽定之乐,也不会堕入声闻、辟支佛及外道的迷惑法门。○唐译说:善知此义后,对灭尽三昧的乐受心中不再迷惑,不堕于二乘及诸外道的错乱见解中。)
疏曰:灭尽定亦名灭受想定。若于九次第定之中,则是最后定也。能令恒行染污心心所灭,唯有第八识及第七识一分不染污心心所在,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不受一切世间诸受,故名正受。三乘圣人已断下四地思惑,已伏无所有处思惑,依于有顶非非想处游观无漏,由暂止息作意为先,乃能入此。然灭尽之名则同,而大小乘方便永异。小乘入已止息劳虑,大乘入已能现威仪,则其次第相续之相亦必不同,所以特问之也。
智旭的《楞伽經義疏》解释道:灭尽定,也叫灭受想定。在九种依次深入的禅定里,这是最高、最后的一种定。它能暂时止息那些持续不断、带有染污性质的“心”与“心所”活动,这时,只有第八识和第七识中那部分清净无染的“心”与“心所”还在作用,使身体保持安稳调和的状态,所以也称为“定”。因为在这种定境中,不再感受世间的一切苦乐感受,所以也称作“正受”。
修行达到声闻、缘觉、菩萨这三乘境界的圣者,已经断除了欲界到四禅(下四地)的思惑烦恼,也降伏了“无所有处”的思惑,他们依托于“非想非非想处”(有顶天)的境界,运用无漏的智慧进行观照。通过暂时止息心念造作(作意)作为前导,才能进入这个灭尽定。
不过,虽然都叫“灭尽定”,但大乘和小乘进入此定的方法、目的和境界是根本不同的。小乘行者进入此定
△二许宣。
答应宣说。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
佛告诉大慧: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体会,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
○三、正说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二:初、对凡外明三乘灭定差别;二、对二乘明菩萨灭定方便。初又二:初、正明差别;二、明说差别意。
三、正式讲述分为两部分:第一是长行散文;第二是偈颂。第一部分又分为两段:第一是对凡夫和外道说明声闻、缘觉、菩萨三者在禅定境界上的差别;第二是对声闻、缘觉二乘说明菩萨修习禅定的善巧方法。第一段又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正式说明差别;第二是说明讲述这种差别的用意。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唐云七地菩薩念念恒入離一切法自性相故非諸二乘)。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唐云二乘有作墮能所取,不得諸法無差別相,了善不善自相共相,入於滅定,是故不能念念恒入)。
佛告诉大慧:修行到第六地的菩萨以及声闻、缘觉圣者,能进入灭尽定中安住。而达到第七地的菩萨,在每一个念头中都能安住于正定,并且超越一切事物自性形相的执着,这种定境不是声闻、缘觉所能达到的(唐代译本说:七地菩萨在每一念中都恒常进入远离一切法自性相的状态,因此不是声闻、缘觉二乘所能及的)。那些声闻与缘觉,还落在有造作、有分别的认知中,执着于能取与所取的对立相,然后进入灭尽定,所以第七地菩萨的境界不是这种有念可执的正定。第七地菩萨证得一切法平等无差别的实相,不是分别获得种种差别形相与性质;他能透彻觉知一切法善与不善的性相而安住正定,因此第七地没有那种执着善相的念虑正定<note>唐代译本说:二乘修行者仍有造作,陷在能取与所取的执着中,不能证得诸法无差别的实相,只是了知善与不善的自相与共相,然后进入灭尽定,所以不能念念恒常安住于无分别的正定</
疏曰:此约三乘共十地,以辨灭定之差别也。六、离欲地三乘初能入灭尽定,以其已断下界惑故。七地菩萨能观法空,故能念念恒入。七地二乘但得生空,不得法空,犹堕有作,有能、所取,觉一切法有善、不善,厌离有漏,游观无漏,乃入灭定,不达诸法无差别相。所以第七识中我执虽灭,法执犹存,未能念念恒入也。此约菩萨根利,进同别、圆;二乘根钝,退同藏教言之。
疏文说:这里依据三乘共同修证的十地境界,来辨明灭尽定的差别。第六、离欲地时,三乘修行者初次能入灭尽定,因为已经断除下界烦恼的缘故。七地菩萨能够观照诸法空性,所以能念念恒常入定。七地中的声闻、缘觉二乘修行者,只证得众生空性,未证法空,仍堕于有所造作之中,存在能取与所取的分别,觉知一切法有善与不善的差别,厌离有漏境界,游观无漏境界,方才进入灭定,未能通达诸法无差别的实相。因此,第七识中的自我执着虽已灭除,但对法的执着仍然存在,不能念念恒常入定。这是就菩萨根器利锐,向上进展可与别教、圆教境界相通;二乘根器钝拙,向下退同藏教境界而言的。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唐云分別想滅。)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唐云始從初地乃至六地,觀察三界一切唯是心、意、意識自分別起,離我、我所,不見外法種種諸相。○魏云不墮外法種種諸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唐云凡愚不知由無始來過惡熏習,於自心內變作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著。)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唐云八地菩薩所得三昧,同諸聲聞、緣覺涅槃,以諸佛力所加持故,於三昧門不入涅槃。)
大慧啊!八地菩萨以及声闻、缘觉修行者,他们的心、意、意识里的妄想分别都熄灭了。(唐代译本说:分别想灭了。)从初地到七地的菩萨大士们,观察三界中的心、意、意识种种活动,远离“我”和“我所有”的执着,依靠对自我妄想的修行,却仍然堕在外在事物种种表象之中。(唐代译本说:从初地直到六地,观察三界一切只是心、意、意识自己的分别所生起,远离我和我所有,但还未完全舍离外在事物的种种表象。○魏译本说:不堕于外法的种种表象。)凡夫愚痴之人有两种对自心所摄取和能摄取对象的趋向,由于无知无觉,被无始以来的罪过、恶行、虚妄不实的习气所熏染。(唐代译本说:凡夫愚人因为不知道这是由无始以来的过恶习气熏染,在自心内变出能取和所取的表象,从而产生执着。)大慧啊!八地菩萨大士们,虽然达到了声闻、缘觉那样的涅槃境界。但菩萨们,被诸佛的正定觉悟所护持,因此安住于三昧法门的喜乐中,并不进入究竟涅槃。(唐代译本说:八地菩萨所证得的三昧,与声闻、缘觉的涅槃相同,但因为受到诸佛威力的加持,所以在三昧门中不进入涅槃。)
疏曰:此明三乘之人修至八地,则三界妄想相灭。葢由始从初地乃至六地,通观三界唯心,离我、我所,不见不堕外种种相。所以声闻则正使断尽,止于七地,逮入涅槃,亦同八地;缘觉则兼侵习气,阶于八地;菩萨则所得三昧同于三乘,但由佛力加持,不同二乘入灭也。若夫愚夫,则于自心之中变作能摄、所摄二种妄相无知执着,乃无始过恶虗伪习气所熏,彼等自不觉耳。三乘之人始从初地即能觉知观察,故至八地妄想相灭也。
智旭在注解中说:这里说明三乘修行者修到第八地时,三界的妄想分别现象就会熄灭。这是因为从初地到六地期间,已经透彻观察到三界都是心所显现,脱离了自我和属于我的执着,不再看见、也不会陷入外在种种表象。所以声闻乘修行者将主要烦恼断尽后,停留在第七地,随即进入涅槃境界,这与第八地的境界有相通之处;缘觉乘修行者则进一步消除习气残余,达到第八地的阶位;菩萨乘修行者虽然所证得的禅定境界与三乘有相似之处,但由于佛陀愿力的加持护念,不会像声闻、缘觉二乘那样进入寂灭状态。
至于尚未觉悟的凡夫,则在自心之中分别出能摄取的主体和被摄取的客体两种虚妄现象,由于无始以来的错误认知和虚妄习气长期熏染,对这些现象产生无明的执着,而他们自己却无法觉察。三乘修行者从初地开始就能觉察并观照这个真相,所以到第八地时,妄想分别的现象就彻底熄灭了。
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唐更有云令其究竟不入涅槃),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唐云著三昧樂,是故於中生涅槃想)。
如果不这样坚持修持,就无法圆满成就如来的境界。若是舍弃一切度化众生的事业,佛法的传承就会断绝。诸佛世尊为了开示如来不可思议的无量功德(唐代译本补充说:使他们最终不至于进入小乘的涅槃),而声闻、缘觉因为被禅定境界中的安乐所牵引,就认为自己已经证得了涅槃(唐代译本说:贪著禅定之乐,所以在其中生起涅槃的念头)。
疏曰:此释成菩萨受加之意也。华严明八地受加,正是别圆接通之旨。以十地中,初之三地寄同世间,四地寄初果,五地寄声闻,六地寄缘觉,七地寄菩萨,名为三乘。八地以上,正显一乘。一乘即别圆二教,不与二乘共也。初正明差别竟。
疏义说:这一段是解释菩萨为何接受加持的意义。《华严经》说明八地菩萨接受加持,正体现了别教、圆教接引通教修行者的宗旨。因为菩萨十地之中,最初三地寄托于世间修行阶段,四地寄托于初果圣者,五地寄托于声闻乘,六地寄托于缘觉乘,七地寄托于菩萨乘,这些都称为三乘修行。八地以上,才真正显示一乘法门。这一乘法门即别教与圆教所诠,是不与声闻、缘觉二乘共通的。以上是第一部分,正式说明差别之义。
△二、明说差别意。
二、说明说法的差别用意。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魏云遠離我我所取相之法,觀察我空法空,觀察同相異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魏云善解四無礙巧方便義自在次第入於諸地菩提分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唐云我恐諸菩薩不善了知自相共相,不知諸地相續次第,墮於外道諸惡見中,故如是說)。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唐云諸地次第三界往來,一切皆是自心所見),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唐云而諸凡愚不能了知,以不知故,我及諸佛為如是說)。
大慧!我将修行次第划分为七个阶段(七地),教导菩萨善巧修习心、意、意识的种种现象,善巧修习断除对“我”和“我所”的执着,体悟人无我、法无我,了知生灭、自相与共相的真相(北魏译本说:远离执着“我”和“我所”的取相之法,观察我空与法空,观察相同与差异的相状);善巧掌握四种无碍辩才,以坚定的智慧力与禅定法门,依照次第循序渐进地契入三十七道品等修行法要(北魏译本说:善解四种无碍的巧妙方便义,自在而依次第进入各地,修习觉悟的要素法门)。我之所以建立这循序渐进的修行阶位,是唯恐大菩萨们不能透彻了知事物的自相与共相,不善于在第七地的修行,从而误入外道的歧途(唐代译本说:我担心诸菩萨不能善巧了知自相与共相,不知晓诸地相续的次第,堕入外道的各种邪恶见解中,所以才这样宣说)。大慧!实际上,一切法本无生灭,唯有自心所显现的境界;所谓诸地的修行次第、相续历程,以及三界中的种种活动(唐代译本说:诸地的次第、三界的往来,一切都是自心所见),愚痴凡夫不能觉知。愚痴凡夫不能觉知的,正是我和诸佛所说的修行阶位次第,以及三界种种活动的真相(唐代译本说:而诸凡愚不能了知,因为不能了知的缘故,我和诸佛才为此而这样宣说)。
疏曰:分部者,分别演说,明其分位及部类也。若不于唯心法门之中,假立三乘诸地次第,何由令彼返邪归正?然虽说地次第,及说三界往来诸行,究竟不出一心,岂于心外有生灭哉?初对凡外明三乘灭定差别竟。
智旭在疏解中说:所谓“分部”,是指分别解说,阐明其修行阶位和分类体系。若不在这唯心法门的框架内,暂且设立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各个修行阶位和顺序,又怎能引导众生舍弃邪见、回归正道呢?然而,虽然宣说了这些修行阶位,也讲了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中生死轮回的种种现象,但归根结底都不离这一心,难道在心之外,还另有一个真实的生灭世界存在吗?以上是第一部分,针对凡夫和外道,阐明三乘在修行灭尽定上的差别,到此结束。
○二、对二乘明菩萨灭定方便二:初、约修显次第,二、约性显平等。初中二:初、明二乘之失,二、明菩萨之得。
○二、针对二乘修行者阐明菩萨入灭尽定的善巧方法,分为两部分:首先依据修行次第来显明,其次依据法性平等来显明。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先说明二乘修行者的偏失,再说明菩萨的殊胜证得。
△今初
开篇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唐云聲聞緣覺至於菩薩第八地中,為三昧樂之所昏醉,未能善了唯心所見,自共相習經覆其心,著二無我生涅槃覺,非寂滅慧)。
另外,大慧!声闻和缘觉修行到菩萨第八地时,被禅定境界的安乐所陶醉,不能透彻了知一切境界都是自心所显现,被自我与共相的习气所遮蔽,落入人无我和法无我的执着见解中,生起对涅槃的虚妄分别,这并非真正的寂灭智慧觉悟。(唐代译本说:声闻、缘觉到了菩萨第八地时,被禅定之乐所昏醉,未能善巧明了唯心所现的境界,自我与共相的习气覆盖其心,执着于二无我而生起涅槃之想,这不是寂灭的智慧。)
疏曰:二乘断见思尽,泯智灰身,亦至菩萨第八地中。由彼但见于空,不见不空,但破界内法执,未破界外法执,故犹为习气所障,着二无我,遂于化城生安隐想,生已度想,不知诸法本来常寂灭也。
智旭大师解释道:声闻和缘觉这两种修行者,虽然已经断除了见惑和思惑,息灭了分别心识的作用,其境界也达到了菩萨修行的第八地。但由于他们只看到了空性的一面,没有见到不空(即妙有)的一面,只破除了对三界内事物的执着,还未破除对三界外更高深法理的执着,所以仍然被微细的习气所障碍。他们执着于“人无我”和“法无我”这两种空性的概念,于是就在化城(比喻小乘的涅槃境界)中生起了安稳的想法,认为自己已经到达了究竟的彼岸。他们并不知道,一切事物的本性,本来就是恒常寂静、本来寂灭的。
○二、明菩萨之得三:初、正明,二、立喻,三、法合。
二、说明菩萨所得境界分三部分:首先直接阐明,其次设立比喻,最后以法义配合。
△今初
开篇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唐云即便憶念本願大悲具足修行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唐云然非不起佛法正因隨智慧行),得如來自覺地。
大慧啊!真正的菩萨,虽然体验到灭尽烦恼的禅定之乐,却因为本初的悲愿与深切怜悯,以大悲心为根本动力。他们了知并思维那十种无穷无尽的广大境界(唐代译本说:随即忆念起自己本初的誓愿与大悲心,从而圆满修持十种无尽法门),不会执着于一个“涅槃”的念头。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心中根本不会生起关于涅槃的虚妄分别。他们已经远离了对能取与所取的执着妄想,彻底觉悟了万法唯是自心所显现的真相,一切虚妄分别自然不生。因此,他们不会堕入心、意、意识,以及对外在事物自性形相的执着妄想之中。他们并非不发起佛法的正确因行(唐代译本说:然而并非不生起佛法的正因,而是随顺智慧而行),而是随顺真实智慧而修行,从而证得如来圆满自觉的圣境。
疏曰:此明菩萨由忆大悲本愿,故不于空取证,能见不空中道,起佛法正因,得如来极果也。
疏文说:这里说明菩萨由于忆念起自己发下的大悲根本誓愿,所以不会在空寂的境界中停留取证,而能够见到不落空有的中道实相。由此发起佛法的正因,最终证得如来的究竟果位。
△二、立喻
用比喻来说明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已思惟,為正為邪?(唐云:覺已思惟,向之所見,為是真實,為是虗妄?)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唐云:覆自念言,非實非妄。如是但是見聞覺知,曾所更事,分別習氣,離有無念,意識夢中之所現耳。○魏云:不離有無意識熏習,於夢中見。)
就像有人在梦中,设法渡河,还没渡过就醒来了。醒来后思考:刚才的经历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唐代译本说:醒来后思考,刚才所见的景象,是真实的,还是虚妄的?)既不是真实,也不是虚妄。其余那些无始以来由见、闻、觉、知,因为种种念头习气,种种形象境界,落入有或无的分别念想中,都是心、意、意识在梦中显现的景象。(唐代译本说:又自己思量,不是真实也不是虚妄。这些不过是过去见闻觉知曾经经历的事,由分别习气所生,离开了有与无的念头,只是意识在梦中所显现的罢了。○北魏译本说:不离有与无的意识熏习,而在梦中见到。)
疏曰:迷于心性,妄见二种生死,喻之以梦。梦中河海,以喻三界生死;梦中彼岸,以喻二乘涅槃;未度而觉,以喻菩萨不证涅槃能见心性也。此彼两岸既皆是梦,故非实虗非,非邪非正。以既觉则非实,在梦则非虗;了之则非邪,执之则非正。故梦是独头意识境界,生死、涅槃是妄想分别境界也。
智旭解释说:众生因为迷失了本心自性,错误地执着于两种生死(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这可以用梦境来比喻。梦里的江河大海,比喻的是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生死轮回;梦里看到的对岸,比喻的是声闻、缘觉二乘所追求的涅槃境界;还没渡过河就自己醒来,比喻的是菩萨不急于证入涅槃,而能当下体认到本心自性。既然梦里的此岸和彼岸都是梦境,那么它们就既不是绝对的真实,也不是绝对的虚幻;既不是真正的邪见,也不是究竟的正见。因为一旦醒来,就知道梦并非真实;但还在梦中时,它又并非虚幻。能够明了其本质,就不是邪见;如果执着于梦境,那也就不是正见了。所以说,梦境是意识独自活动所产生的境界,而生死的轮回与涅槃的追求,也都是妄想分别所显现的境界。
△三法合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魏云見分別心),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唐云始從初地而至七地,乃至增進入於第八,得無分別,見一切法皆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唐云離能所取,見心心所廣大力用,勤修佛法,未證令證)。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唐云離心意意識妄分別想,獲無生忍,此是菩薩所得涅槃,非滅壞也)。
大慧!这样的菩萨大修行者,在第八菩萨地时,观察到妄想的生起(北魏译本说:观察到分别心),从初地逐步提升到第七地,认识到一切事物都如幻影般不真实(唐代译本说:从初地直到七地,进而增进到第八地,获得无分别的智慧,见到一切法都如幻影等),通过修行方法超越了能执着和所执着的心念妄想活动后,运用成就佛道的善巧方法,使尚未证得的得以证得(唐代译本说:脱离能取和所取的执着,认识到心及心所的广大作用,精勤修习佛法,使未证悟的得以证悟)。大慧!这是菩萨达到涅槃的善巧途径而非断灭,远离心、意、意识的虚妄分别,证得无生法忍(唐代译本说:远离心、意、意识的虚妄分别想,获得无生法忍,这是菩萨所证得的涅槃境界,并非断灭坏失)。
疏曰:初地转进至第七地,合梦渡水喻也。八地见妄想生,合觉喻也。见一切法如幻等,合非实非虗喻也。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合觉后事也。二乘取空,故成灭坏。菩萨观空而见不空,故方便不坏,转识成智,得于中道无生法忍。初约修显次第竟。
智旭法师的注解写道:从初地修行进展到第七地,就好比梦中渡河的比喻。到达第八地时,能看清妄想的生起,这好比觉醒的比喻。见到一切现象都如幻化一般,这好比既非真实也非虚幻的比喻。以佛法的善巧方便,帮助尚未证悟的人得以证悟,这好比觉醒后继续行事的比喻。声闻、缘觉二乘执着于空,因此落入断灭。菩萨观空却能见到不空,所以善巧方便不会坏失,将识转化为智慧,证得中道无生法忍。以上是第一部分,依据修行次第显明义理到此结束。
△二、约性显平等。
二、从本性彰显平等。
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唐云第一義中無有次第亦無相續,遠離一切境界分別,此則名為寂滅之法)。
大慧!在究竟真理中并没有先后顺序和连续不断的相状,所说的是一切妄念执着都止息的境界。(唐代译本说:究竟真理中没有先后次序,也没有相续不断,远离一切对境界的分别执着,这就称为寂灭的法。)
疏曰:本元真如,寂灭一心,名为第一义谛。生佛平等,迷悟无差。譬如演若本头,元无得失。由分别故,狂怖妄走。由忽悟故,名为狂歇。由有狂走狂歇,方论次第相续。而本头上,何有次第相续之可论哉。然于境界分别未离,须藉次第相续之说,方便令离。否则长夜在梦,何时能觉。故知全修在性,全性起修,乃合此经之宗致耳。初长文竟。
智旭的注解说道:原本真实的如如不动状态,是寂静涅槃的一心,这叫做第一义谛。众生与佛平等,迷惑与觉悟没有差别。就像演若达多的头,本来就没有失去或得到。因为起了分别心,才疯狂恐惧、胡乱奔跑。因为忽然觉悟,才叫做狂心停歇。正因为有狂跑和狂歇的现象,才能讨论修行的次第和相续过程。但在本来的头上,哪里有什么次第、相续可以讨论呢?然而,对于境界的分别如果还没有脱离,就需要借助次第、相续的说法,作为善巧方便来帮助人们脱离。否则就像长夜一直处在梦中,什么时候才能醒来呢?所以要知道,全部的修行都基于本性,全部的本性都通过修行显现,这才符合这部经的根本宗旨。第一段长文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唐云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唐云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唐云七地是有心,八地無影像,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便以偈颂说道:
心的境界本无所有, 这安住的状态乃至佛地, 过去、未来以及现在, 三世一切佛都如此宣说。
(唐译本说:种种安住境界及佛地,都是唯心所现,并无实有的影像。)
(唐译本说:这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佛所宣说的道理。)
心的境界中,第七地, 以及无所有的第八地, 这两地称为安住地, 佛地则名为最殊胜。
(唐译本说:第七地尚存有心识活动,第八地则无有影像执着,这两地名为安住地,其余境界则是我所证得的。)
疏曰:初一偈总明声闻、缘觉、菩萨、佛地总是唯心,心外别无所有。此三世佛之正说也。次一偈于唯心分别地相。谓第七地前从假入空,犹存空之心量,故与二乘是同。至第八地从空入假,能见不空,不存空之影像,故显菩萨独胜。此第七、第八二地,一住于空,一住不空,犹未最胜。唯有佛地正证中道,乃我所自得也。而此诸地并是唯心。
疏文说:第一个偈颂总体说明声闻、缘觉、菩萨、佛地都是唯心所现,心外没有其他事物。这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的正确说法。第二个偈颂则在唯心的基础上,区分不同修行阶段的境界相状。说的是在第七地之前,修行者是从假有进入空性,心中还存有空性的概念分别,所以和二乘的境界有相同之处。到了第八地,从空性进入假有,能够见到不空的妙有,心中不再存有空性的影像,所以显示出菩萨的殊胜。这第七、第八两地,一个执着于空,一个执着于不空,还不是最殊胜的境界。只有佛地真正证得了中道,才是我所自证自得的究竟境界。而这些所有修行阶段,都是唯心所现。
自覺智及淨,(唐云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唐云摩醯最勝處,色究竟莊嚴。)照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周輪化三有。(唐云譬如大火聚,光燄熾然發,化現於三有,悅意而清涼。)
自觉的智慧与清净境界,(唐代译本说:自证及清净。)这就是我证得的境地,自在无碍的最高境界,清净美妙的庄严所在。(唐代译本说:摩醯最胜处,色究竟庄严。)它照耀如同炽盛的火焰,光明遍及一切处,炽烈的光芒却不损伤眼目,周遍运转教化三界众生。(唐代译本说:譬如大火聚,光焰炽然发,化现于三有,悦意而清凉。)
疏曰:此明证佛地者,能于色究竟天示现世间最高大身,化度三有,光明炽盛而不坏目,令人悦意清凉,不同魔及龙火等光也。
疏文解释:这里说明证得佛果的人,能够在色究竟天示现世间最高大的身形,教化度脱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一切众生,所放光明极为炽盛却不会刺伤眼睛,使人感到愉悦、心意清凉,这与魔众、龙神或世间火焰等光芒完全不同。
化現在三有(唐云或有現變化),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唐云於彼說諸乘),皆是如來地。
化现在三界轮回中(唐代译本说:或有显现变化之身),或有预先示现化身,于彼处演说诸乘教法(唐代译本说:于彼处宣说种种法门),皆是如来境界所摄。
疏曰:此明或只今现在化,或过去先时化,所说诸乘,皆是为实施权。若开权显实,则皆是如来地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这里说明无论是现在示现教化,还是过去曾经教化,佛陀所说的一切教法,都是为真实义理而施设的权宜方便。若能领悟权宜背后的真实,那么一切教法最终都归于如来的境界。
十地则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
十地即是初地,初地即是八地,九地即是七地,七地亦是八地。二地即是三地,四地即是五地,三地即是六地,无所有处何来次第?
疏曰:此明于佛地中权施诸地,其性本融,故一地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地。本于无次第中假说次第,所以次第即无次第也。第三十二灭正受门竟。
疏文说:这里说明在佛的境界中,为了方便而施设种种修行阶位,它们的本质本来圆融无碍,所以一个阶位就包含一切阶位,一切阶位也融归一个阶位。原本在没有次第分别之中,假借言辞来说这次第,因此所说的次第其实就是没有次第。第三十二“灭尽正受”这一部分至此结束。
○第三十三、常無常門(魏云問如來常無常品第十。○唐云如來常無常品第五)。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第三十三、常与无常(北魏译本称:问如来常无常品第十。○唐代译本称:如来常无常品第五)。文字分为两部分:一、提问,二、回答。
△今初
开篇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
那时,大慧菩萨又向佛请示: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恒常不变,还是无常变化?
疏曰:前虽屡明非常、无常,皆约法性辨之,未辨修德。今因上文云佛地名最胜,故问佛地三德为常?为无常也?常则不应佛所独得,无常则不应最胜。
智旭的注解中说:前面虽然多次说明“非常”和“无常”的道理,但都是围绕“法性”本身来辨别的,还没有辨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现在因为上文提到“佛地”名为最殊胜,所以(此处)问:佛地所具有的三种功德是常?还是无常呢?如果是常,那就不应该只有佛才能证得;如果是无常,那就不应该称为最殊胜。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四:初、正明非常非无常,二、约喻显非常,三、约智显常,四、结显非常非无常。初又三:初、双遮,二、双破,三、双结。
第二、回答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长文,其次是偈颂。长文部分又分为四层:第一、直接说明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第二、通过比喻显示不是恒常;第三、通过智慧显示恒常;第四、总结说明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第一层又分三点:第一、同时否定两边;第二、同时破除两边;第三、同时总结两边。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
佛告诉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恒常的,也不是无常的,因为说恒常或说无常,这两种看法都有过失。
○二、双破,又二:初、破常,二、破无常。
二、双重破除,又分两部分:一、破除恒常,二、破除无常。
△今初
开篇
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唐云若如來常者有能作過,一切外道說能作常。)
如果认为是恒常不变的,就会产生“有造作主宰”的过失。所谓“常”,是指一切外道所说的“能造作者本身没有造作行为”,因此如来的“常”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如果认为是“恒常”或“造作的常”,就存在过失。(唐代译本说:如果认为如来是恒常的,就有“有能造作者”的过失,一切外道都认为“能造作者是恒常的”。)
疏曰:外道计自在微尘神我等为能作者,真实常住。唯识破云:若能作者,即便非常,有动转故。今但明如来常,非同自在神我等常,以自在神我等皆是外道妄计,无实义而有过故。
智旭在疏义中说:外道修行者认为大自在天、极微尘粒、神我等是创造万物的主宰,是真实永恒的存在。唯识学说破斥这种观点说:如果这些真是造物主,那反而证明它们不是恒常的,因为只要有造作活动就必然有变动生灭。这里经文只是阐明如来的真常境界,与外道所执着的自在天、神我等的所谓“常”完全不同。因为自在天、神我等都是外道虚妄计度的产物,不仅没有真实义理,而且存在诸多谬误过失。
△二、破无常。
破除对无常的执着。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唐云若無常者有所作過,同於諸蘊為相所相,畢竟斷滅而成無有,然佛如來實非斷滅。)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缾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唐云一切所作如瓶衣等皆是無常,是則如來有無常過,所修福智悉空無益。)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唐云又諸作法應是如來,無異因故。)
如果如来是无常的,就会犯下造作无常的过失,五蕴所呈现的表象没有自性,五蕴坏灭时就应当断灭,但如来并不会断灭。(唐代译本说:如果无常的话就有造作的过失,等同于诸蕴作为能显现的相和所显现的相,终究断灭而成为空无,然而佛如来实际上并非断灭。)大慧!一切造作出来的事物都是无常的,就像瓶罐衣服等一切都是无常的过失,如果这样,一切智慧以及种种修行方便就都没有意义了。(唐代译本说:一切造作的事物如瓶罐衣服等既然都是无常,那么如来也就有无常的过失,所修的福德智慧全都空无利益。)因为都是造作的缘故,一切造作出来的事物就都应该是如来,没有不同的原因体性。(唐代译本说:又,一切造作法都应该是如来,因为没有不同的因。)
疏曰:若如来是所作,应同五阴,终归坏灭,而如来不灭,故非无常。又若所作,应如瓶衣,所修福智悉空无益,而福智不空,故非无常。又若所作,则一切所作皆应名佛,而实不名佛,故佛非无常也。二、双破竟。
智旭的疏解这样说:如果如来是造作而成的,那就应当和色受想行识这五蕴一样,终究会归于败坏消亡;可是如来是不生不灭的,所以不能说如来是生灭无常的。再者,如果如来是造作而成的,那就应该像瓶子、衣服一样,所修的福德智慧都落空,没有真实的利益;然而所修的福德智慧并不会落空,所以不能说如来是无常的。还有,如果如来是造作而成的,那么一切造作的东西都应该可以称为佛,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所以佛不是无常的。以上第二点,从两方面破除对如来是无常的执着,到这里就结束了。
△三、双结。
双结
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
因此,大慧,如来既不是恒常不变,也不是断灭无常。
初正明非常非无常竟。
一开始,真正阐明“不是恒常,也不是不恒常”的道理,到这里就讲完了。
△二、约喻显非常。
二、借比喻说明无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唐云:如來非常。若是常者,應如虗空,不待因成。)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唐云:何以故?離常無常、若一若異、俱不俱等諸過失故。)是故如來非常。
再者,大慧!如来并非像虚空那样是恒常的。如果说如来像虚空一样恒常,那么自觉圣智所具备的种种功德就失去意义了。(唐代译本说:如来不是恒常的。如果是恒常的,应该像虚空一样,不需要依靠因缘条件而成立。)大慧!就好比虚空本身,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它超越了恒常与无常、同一与差异、同时具备与不具、以及恒常无常等种种过失,所以无法用言语来定义。(唐代译本说:为什么呢?因为它远离了恒常与无常、是同一还是差异、同时具备还是不具等等各种过失。)因此,如来不是恒常的。
疏曰:虗空无修德,如来虽是诸法如义,而因修德所显,故与虗空不同。又虗空已离常无常等四句过失,况如来而可以常无常等四句说耶?
智旭的注解说:虚空本身并没有通过修行获得的功德,如来虽然是一切事物真实本性的体现,却是通过修行功德才显现出来的,所以和虚空不同。再者,虚空已经超越了“是常”、“是无常”等四种偏执见解的错误,何况是如来,又怎么能用“是常”、“是无常”这类偏执的见解来谈论呢?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唐云如來非常。若是常者,則是不生,同於兔馬魚蛇等角)。
再有,大慧!如果如来是“无生而永恒”的,那就像兔子、马等的角一样。因为“无生而永恒”这个说法本身没有实际意义;由于“无生而永恒”这种观点存在过失,所以如来并非恒常不变。(唐代译本说:如来并非恒常。如果是恒常的,那就意味着没有生起,等同于兔子、马、鱼、蛇等的角一样虚妄。)
疏曰:世所谓常,不过谓如虗空,谓本不生,乃至谓如自在、神我、微尘、四大、时方胜性而已。如来岂同此戏论常哉?二、约喻显非常竟。
疏文说:世间人所说的“常”,不过是说像虚空一样,说本来不生不灭,甚至说像自在天、神我、微尘、地水火风四大、时间空间或者胜性(数论派认为的最高实体)等等罢了。如来所说的“常”,难道会同这些戏论一样的“常”吗?第二部分,通过比喻来显示(如来所说的真常)并非世间这种“常”,到这里就讲完了。
△三、约智显常。
从智慧彰显永恒。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唐云以別義故亦得言常。何以故?謂以現智證常法故,證智是常,如來亦常)。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唐云諸佛如來所證法性、法住、法位,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易);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唐云在於一切二乘、外道所得法中,非是空無),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唐云然非凡愚之所能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唐云夫如來者以清淨慧內證法性而得其名,非以心、意、意識蘊、界、處法妄習得名)。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
再者,大慧!还有其他的道理可以知道如来是恒常的。为什么呢?因为通过不间断修行所证得的智慧是恒常的,所以如来也是恒常的(唐代译本说:从另一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恒常的。为什么呢?因为是以现证的智慧体证那恒常的真理,这证得的智慧是恒常的,如来因此也是恒常的)。大慧!无论如来出现在世间,还是不出现于世间,诸法真实、确定的体性始终安住不变(唐代译本说:诸佛如来所证悟的法性、法住、法位,无论如来是否出世,都是恒常存在、不会改变的)。声闻、缘觉以及诸佛如来,都在这不间断的安住之中,这种安住并非空无所有(唐代译本说:它存在于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所能了知的法之中,并不是空无的),但这也不是愚昧凡夫所能觉察和了知的(唐代译本说:然而,这绝不是凡夫愚痴之人所能知道的)。大慧!如来所证得的智慧,是由清净智慧熏习而成,并非由心、意、意识,以及那些五蕴、十八界、十二入处等虚妄习气所熏习而成(唐代译本说:所谓如来,是以清净的智慧向内证悟法性而得此名称,并非依靠心、意、意识,以及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等虚妄习气而得名)。大慧!三界一切存在都是由不真实的妄想所产生,而如来并非从这不真实的虚妄妄想中生出。
疏曰:无间所得智,谓无间三昧中所发无漏证智也。二空所显真如,徧一切法,故无间住,而非空无。但外道凡夫及二乘愚昧,故日用不知耳。如来所得智者,果上圆满四智也。般若者,因中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也。三有依正,从妄分别而生,所以无常。如来依正,皆是大圆镜智所现,所以称性常住也。
疏文说:无间所得智,指的是在无间三昧中发起的无漏证悟智慧。人空、法空所显的真如,遍及一切事物,所以能无间安住,并非空无所有。只是外道、凡夫以及二乘行者愚昧,所以在日常中不能了知罢了。如来所得智,是果位上圆满的四种智慧。般若,是因地中的妙观察智与平等性智。三界中的依报与正报,都是从虚妄分别而生,因此是无常的。如来的依报与正报,都是大圆镜智所显现,所以能随顺本性而恒常安住。
△四、结显非常非无常。
四、最终说明既非恒常也非无常。
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唐云:若有於二,有常無常。如來無二,證一切法無生相故,是故非常亦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唐云:乃至少有言說分別生,即有常無常過。是故應除二分別覺,勿令少在。)
大慧!因为人们用二元对立的观念去看待,才会产生“常”与“无常”的分别,其实这两者并非对立不可融通的。所谓不二,是指一切法本质寂静,并无对立二元的生起之相,所以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唐代译本说:如果存有二元对立之见,就会产生常与无常的分别。如来超越二元,亲证一切法无生之相,因此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大慧!只要还有丝毫言语分别心生起,就会落入常或无常的过失中。若能息灭分别的妄觉,就能远离凡夫对常与无常的执着。那真正寂静的智慧,是永远脱离常、无常,以及非常非无常等概念熏染的。(唐代译本说:乃至于只要还有一点言说分别生起,就会产生常与无常的过失。因此应当彻底清除二元分别的妄觉,不让它残留丝毫。)
疏曰:若达唯心,则色心不二,能所不二,性修不二,乃至说默亦不二矣,何有常无常哉?初长文竟。
智旭大师在疏义中说道:如果能够通达万法唯心的道理,那么物质与精神本无对立,能认识的主体与所认识的对象本无对立,本性具足与修行证悟本无对立,甚至言语宣说与静默无言也本无对立,哪里还有所谓“常”与“无常”的固定分别呢?以上是第一段长文的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魏云:離於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若見如是佛,彼不墮惡道。若說常無常,諸功德虗妄。無智者分別,遮說常無常。○唐云:遠離常無常,而現常無常。恒如是觀物,不生於惡見。若常無常者,所集皆無益。為除分別覺,不說常無常。)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唐云:乃至有所立,一切皆錯亂。若見唯自心,是則無違諍。○魏云:所有立法者,皆有諸過失。若能見唯心,彼不墮諸過。)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如果认为事物具有实在的意义, 就会陷入“恒常”或“无常”的偏见。 若能不起分别的认知, 就能永远超越常与无常的对立。
(北魏译本说:超越常与无常,既非恒常也非无常。若能这样认识佛,就不会堕入恶道。如果执着于常或无常,所修的一切功德都将虚妄不实。愚昧者进行分别,才排斥或执取常与无常。唐代译本说:远离常与无常的边见,却能显现常与无常的作用。恒常这样观察事物,就不会产生邪见。如果陷入常或无常的执着,所积累的修行都无益处。为了消除分别的认知,所以不执着说常或无常。)
一旦建立了自己的宗派见解, 就会产生各种纷杂的义理分歧。 平等地观照一切只是自心的显现, 就会发现一切言说都不可得。
(唐代译本说:乃至只要有所建立,一切都会陷入错乱。若能见到一切唯是自心,就不会有争论。北魏译本说:凡是建立法义的人,都会有过失。如果能见到唯是自心,就不会堕入各种过失。)
疏曰:准魏唐二译,皆先以一偈正显宗旨,后二偈皆前二句明失,后二句明得也。第三十三常无常门竟。
(疏文说:)根据北魏和唐朝的两种译本,都是先用一首偈颂来正面阐明本经的核心宗旨,后面两首偈颂则都是前两句说明错谬的见解,后两句说明正确的证悟。第三十三“常与无常”这一部分讲解完毕。
○第三十四、陰界入生滅門(魏云佛性品第十一,唐云剎那品第六)。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第三十四、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生灭门(魏译本称佛性品第十一,唐译本称刹那品第六)。经文分为三部分:一、请问。二、允诺宣说。三、正式解说。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唐云不求盡苦,不證涅槃)。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向佛禀告:世尊!恳请世尊再为我解说五蕴、十八界、十二入的生灭道理。这些现象中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我”,那么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呢?凡夫因为执着于生灭现象,不能觉察苦的止息,所以不认识涅槃的境界。(唐代译本说:不追求断尽苦恼,不证得涅槃。)
疏曰:阿含诸经但说阴界入刹那生灭,无我我所,不说如来藏。举体随缘,故问谁生谁灭也。又生灭若总无体,云何依之长溺苦流,不证涅槃彼岸耶?
智旭在疏义中说:早期的阿含类经典,只讲到五蕴、十八界、十二处都是刹那生灭的,其中没有真实的我及我所有,但并没有说明如来藏的道理。因为一切现象全体都随着因缘而变化,所以会问: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呢?再者,如果生灭现象完全没有本体,又为什么众生会依赖它而长久沉溺在生死苦海中,不能证得涅槃的彼岸呢?
△二许宣。
答应宣说。
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说:很好!仔细听!我来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接受教诲。
○三、正说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三:初、总指藏性随缘。二、别示迷悟得失。三、广劝胜进修学。
○三、正说分两部分:首先是长行文,其次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三段:第一、总指如来藏性随缘显现;第二、分别开示迷悟的得失;第三、广泛劝勉精进修学。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
佛告诉大慧尊者: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能够普遍生起、造就一切六道众生。就像演戏的艺人,变化出种种角色形象,而本身并没有“我”和“我所”的执着。
疏曰:善、不善者,徧指十界染、净法也。藏性非善,亦非不善。随迷染缘,则为不善之因;随悟净缘,则为善因。由善、不善,徧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非丑装丑,非生装生,非旦装旦,非外装外也。然正装丑时,元非是丑,乃至正装外时,元非是外,所以离我、我所。以要言之,不变随缘,故变现诸趣;随缘不变,故离我、我所。所以前文名为无我如来之藏也。岂同外道所计神我及冥谛哉?
智旭在疏义中解释道:善与不善,是普遍指十法界中的染污与清净法。如来藏本性既不是善,也不是不善。随着迷惑染污的缘起,就成为不善的根源;随着觉悟清净的缘起,就成为善的根源。由于善与不善,普遍造作一切六道众生的生命形态。好比演戏的艺人,不是丑角却扮成丑角,不是生角却扮成生角,不是旦角却扮成旦角,不是外角却扮成外角。然而当他正在扮演丑角时,原本并不是丑角;乃至正在扮演外角时,原本也不是外角,因此能远离自我和属于自我的执着。总而言之,本性不变而随顺缘起,所以能显现各种生命形态;随顺缘起而本性不变,所以能远离自我和属于自我的执着。因此前文称之为“无我如来藏”。这哪里与外道所执着的灵魂主宰及冥然本体相同呢?
○二、别示迷悟得失二:初、示迷者之失,二、示悟者之得。初又二:初、约凡外示,二、约二乘示。
二、分别说明迷与悟的得失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迷者的过失,其次说明悟者的获得。第一部分又分为两方面:先就凡夫与外道来说明,再就二乘来说明。
△今初
开篇
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唐云以不覺故,三緣和合,而有果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唐云外道不知,執為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唐云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生於七識無明住地。)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唐云譬如大海而有波浪,其體相續,恒住不斷,本性清淨,離無常過,離於我論。)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唐云其餘七識,意意識等,念念生滅,妄想為因,境相為緣,和合而生。不了色等自心所現,計著名相,起苦樂受,名相纏縛,既從貪生,復生於貪。)
因为不能觉察这些,三种条件聚合,借助方便而生起。(唐代译本说:由于不能觉察,三种条件聚合,于是有结果产生。)外道不能觉察,执着地认为有造作者。(唐代译本说:外道不了解,执着为造作者。)被无始以来虚妄不实的恶劣习气所熏染,称为识藏,产生无明住地,与七识共存。(唐代译本说:无始以来虚妄不实的恶劣习气所熏染,称为藏识,从七识产生无明住地。)如同大海的波浪之身,长久生起不断,远离无常的过失,远离关于自我的错误见解,自性没有染污,终究是清净的。(唐代译本说:譬如大海而有波浪,其本体相续,恒常安住不断,本性清净,远离无常的过失,远离关于自我的错误见解。)其余的各种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每一念都有七识。因为不真实的妄想,执着各种境界,种种形态处所,执着于名称和表象,不能觉察自心所显现的色相,不能觉察苦乐,不能到达解脱,被名称和表象等各种束缚缠绕,从贪欲生起,又再生起贪欲。(唐代译本说:其余七识,意、意识等,每一念都在生灭,以妄想为因,以境界相为缘,和合而产生。不能明了色相等等是自心所显现,执着于名称和表象,生起苦乐的感受,被名称和表象所束缚,既从贪欲生起,又再生起贪欲。)
疏曰:如来藏心,所谓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也。不觉彼故,三缘和合而有果生,所谓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计著作者,所谓外道执之为神我也。恶习所熏,名为识藏。所谓生灭与不生灭和合,名为阿赖耶识也。生于七识无明住地者,由第八识中具有我法二执种子所生现行,与第六第七二识相应。若六七二识相应之俱生法执,名为根本无明住地烦恼。若六七二识相应之俱生我执,名为欲爱住地、色爱性地、无色爱住地烦恼。若第六识相应之分别我法二执,名为见一切住地烦恼。又第六识界内分别法执,名为见惑。若界外分别法执,亦名无明也。自性无垢者,虽未转依,性是无覆无记也。不觉苦乐者,起苦乐受而不知其因缘,故终不至解脱也。余可知。
智旭的注解中说:如来藏心,就是本性觉悟、微妙光明,本有觉性、光明微妙。由于不能觉知这个真相,三种条件聚合就产生了果报,这就是虚妄地把觉知当作光明。觉性不是能被照见的对象,因为有了“能照”才设立了“所照”。这个“所照”既然虚妄地建立,就产生了你虚妄的“能照”功能。那些执着有一个创造主宰的观点,就是外道把它当作灵魂或主宰的“神我”。被恶劣习气所熏染,就叫做“识藏”。也就是生灭的现象与不生灭的本性混合在一起,称为阿赖耶识。七识从无明这个根本处产生,是由于第八识中存有“自我”和“事物”两种执着的种子,这些种子显现为具体活动,与第六识、第七识相关联。如果与第六、第七识相关联的、与生俱来的对“事物”的执着,就叫做根本无明烦恼。如果与第六、第七识相关联的、与生俱来的对“自我”的执着,就叫做欲界、色界、无色界的贪爱烦恼。如果与第六识相关联的、后天思维分别产生的对“自我”和“事物”的执着,就叫做一切错误的见解烦恼。另外,第六识在生死轮回范围内的分别法执,叫做见惑。如果在生死轮回范围之外的分别法执,也称为无明。自性本来没有污垢,意思是虽然还没有转变依赖的识体,但其本性是纯净中性的。不觉知苦乐,意思是生起苦和乐的感受却不知道它们的根源,所以终究不能达到解脱。其余的部分可以类推理解。
△二、约二乘示。
第二,针对二乘人的开示。
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唐云若因及所緣諸取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唐云不相續生自慧分別苦樂受者),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善真諦解脫(唐云或得滅定,或得四禪,或復善入諸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唐云便妄生於得解脫想,而實未轉如來藏中藏識之名),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唐云若無藏識,七識則滅。何以故?因彼及所緣而得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唐云然非一切外道二乘諸修行者所知境界,以彼唯了人無我性,於蘊界處取於自相及共相故)。
如果因为执着和攀缘,那些感受的根源就会熄灭(唐代译本说:如果执着的原因和所攀缘的对象都熄灭),就不会再接连不断地产生其他由自心妄想所生的,不知道苦乐的感受(唐代译本说:不再相续生起由自我智慧分别所产生的苦乐感受),从而进入灭除感受与思想的定境,或者证入第四禅,或者善于通达真谛而得到解脱(唐代译本说:或者证得灭尽定,或者证得四禅,或者又善于证入诸谛而得到解脱)。修行者便以为自己已经得到解脱,但实际上并没有脱离、也没有转变,这仍然叫做如来藏中的藏识(唐代译本说:于是就虚妄地生起已经得到解脱的想法,而实际上并未转变如来藏中藏识的名称),前七识依然流转不息。为什么呢?因为那些识还是以执着和攀缘为因而生起的(唐代译本说:如果没有藏识,七识就灭了。为什么呢?因为七识是依藏识(因)和所缘境(缘)才得以生起的)。这不是声闻、缘觉修行者所能了知的境界,因为他们不能觉悟到无我,仍然执着于自我和事物的自相与共相,从而产生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唐代译本说:然而这不是一切外道和二乘修行者所能了知的境界,因为他们只证悟了人无我,对于蕴、界、处仍然执着于自相和共相)。
疏曰:此明外道、二乘修得四禅已上,出离忧、苦、喜、乐诸受,或入灭定,或见真谛,遂妄生解脱想,不知未舍藏识之名,未断第七识中俱生法执。纵令二乘觉人无我,犹未觉法无我,犹取蕴等自共相故,所以不能通达如来藏性之境界也。初示迷者之失竟。
疏文说:这里说明外道和二乘修行者证得四禅以上境界后,脱离了忧愁、痛苦、欢喜、快乐等各种感受,有的进入灭尽定,有的证见真谛,于是错误地生起解脱的念头,却不知道尚未舍弃藏识的名称,没有断除第七识中与生俱来的法执着。纵然二乘修行者觉悟到人无我,却还未觉悟法无我,仍然执着于五蕴等事物的自相与共相,因此不能通达如来藏性的境界。第一部分开示迷误者的过失到此结束。
△二、示悟者之得
开悟者的境界
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地次第相續轉進(唐云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諸法無我,隨地次第而漸轉滅),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菩薩住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唐云不為外道惡見所動,住不動地得於十種三昧樂門)。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唐云為三昧力諸佛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及本願力,不住實際及三昧樂),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唐云獲自證智不與二乘諸外道共),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唐云得十聖種性道及意生智身離於諸行)。
见到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之理,就能逐步消除修行阶位中的连续流转(唐译本说:若能彻见如来藏、五法、自性、诸法无我,随各地境界次第而渐渐转灭烦恼),其他外道的邪见便不能动摇其心,这就称为菩萨安住于不动地,获得十三种三昧正道法门之乐(唐译本说:不被外道恶见所动摇,住于不动地,证得十种三昧乐门)。依三昧正觉之力所护持,观察不可思议的佛法境界,由本愿力故不贪著三昧门之乐及实际寂灭(唐译本说:为三昧力及诸佛所护持,观察不可思议的佛法及依本愿力,不滞住于实际境界及三昧乐受),趋向自觉圣智之究竟趣向,不与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之道共(唐译本说:获得自证圣智,不与二乘及诸外道所共),证得十种贤圣种性道,以及意生智身远离三昧定境之执(唐译本说:成就十圣种性道及意生智身,超离一切有为造作)。
疏曰:由诸众生迷如来藏,举体而为生灭八识,着相计名妄想分别,对治彼故说有正智及与真如,建立三性染净差别,显彼所执若我若法皆不可得。若见如来藏心从迷得悟,则地地转进,种种对治施设法门自转灭矣。由进八地得见中道,不为二边所动,故亦名不动地。从此登圣种性十地智身,不唯离有为行,亦且离三昧行矣。前文所谓十地则为初,初地则为八,此之谓也。二、别示迷悟得失竟。
智旭解释说:因为众生迷失了本有的如来藏,整个心识就变成了生灭变化的八识,执着于事物的表象、计较名称概念、产生妄想分别。为了对治这些执着,才设立了“正智”和“真如”这两个概念,建立了三自性来区分染污和清净,以此说明众生所执着的“自我”和“外境”其实都是不存在的。如果能够认识到如来藏心是从迷失中觉悟而得,那么每一修行阶位都会逐步转化提升,各种为对治执着而设立的法门也就会自然转化、息灭了。因为修行到第八地时,就能见到中道实相,不再被“有”和“空”两边所动摇,所以这一地也称为“不动地”。从此进入圣者种性,登上十地的智慧境界,不仅脱离了有为造作,连禅定三昧的执着也超越了。这就是前面经文所说的“十地可视为初地,初地可视为八地”的真正含义。第二部分:分别说明迷失与觉悟的得失,到此结束。
△三、广劝胜进修学。
第三部分,广泛劝导修行者精进提升、深入学习。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唐云若無如來藏名藏識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唐云是故一切諸修行者,離見內境住現法樂,而不捨於勇猛精進)。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唐云此如來藏藏識本性清淨,客塵所染而為不淨,一切二乘及諸外道,臆度起見不能現證),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唐云如來於此分明現見,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唐云我為勝鬘夫人及於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藏名藏識,與七識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唐云為勝鬘夫人說佛境界,非是外道二乘境界。大慧!此如來藏藏識是佛境界,與汝等比淨智菩薩隨順義者所行之處,非是一切執著文字外道二乘所行之處)。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唐云當勤觀察),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因此大慧!菩萨中的大菩萨们,若想求得殊胜的进步,就应当净化如来藏以及识藏的名称。大慧!如果没有识藏这个名称所说的如来藏(唐代译本说:如果没有如来藏这个名称所说的藏识),那就没有生灭的现象了。大慧!然而一切凡夫和圣者都有生灭,修行的人自己觉悟到圣者的境界,安住于现前法乐的体验中,同时不放弃各种修行方法(唐代译本说:所以一切修行者,远离对内在境界的执着,安住于现前法乐,同时不放弃勇猛精进)。大慧!这个如来藏、识藏,是一切声闻、缘觉凭自己心思推想所认识的,虽然它的自性是清净的,但因为被外来的烦恼尘垢所覆盖,所以他们仍然看见不净(唐代译本说:这个如来藏藏识本性清净,被客尘烦恼所染污而显得不净,一切二乘圣者及各种外道,凭猜测生起见解,不能直接现前证得),这不是如来所见的境界。大慧!如来对于现前的境界,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看自己手掌中的阿摩勒果一样(唐代译本说:如来对此分明现前看见,如同观察掌中的庵摩勒果)。大慧!我对于这个道理,曾运用神通力量加以确立,让胜鬘夫人以及智慧锐利、功德圆满的诸位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以及识藏的名称,说明其与七种识同时生起,而声闻乘的人却对此产生执着,并为他们开示人无我和法无我的道理(唐代译本说:我为胜鬘夫人以及具有深妙清净智慧的菩萨,说如来藏名为藏识,与七识一同生起,令诸声闻见到法无我)。所以胜鬘夫人承借佛陀的威德神力,演说如来的境界,这不是声闻、缘觉以及外道所能达到的境界,如来藏、识藏的深义,唯有佛陀以及其他智慧锐利、能依义理解的菩萨们,才是其智慧所能了知的境界(唐代译本说:为胜鬘夫人演说佛境界,这不是外道和二乘的境界。大慧!这个如来藏藏识是佛的境界,是像你们这样具有清净智慧、能随顺真义的菩萨们所修行证入之处,不是一切执着文字的外道和二乘修行者所能行持之处)。因此,你以及其他大菩萨们,对于如来藏、识藏应当勤奋修学(唐代译本说:应当勤奋观察),不要仅仅停留在听闻和觉知的层面就感到满足。
疏曰:如来藏举体而为识藏,由我执故名阿赖耶,由法执故名为异熟,故其名未净也。凡夫则有分段生灭,圣人则有变易生灭,虽得现法乐住,证无分别法空真如,而异熟未空,犹须不舍方便,况但闻觉可作知足想乎?闻觉者,圆闻圆解,胜于二乘外道之不闻,或虽闻不解也。初长文竟。
智旭的疏义解释说:如来藏的整体显现为识藏,由于对自我的执着所以称为阿赖耶识,由于对事物的执着所以称为异熟识,因此它的名称尚未清净。凡夫则有分段生死的变化,圣人则有变易生死的变化,即使已经证得现法乐住,体证到无分别的法空真如,但异熟识尚未空尽,仍然需要不放弃修行方法,更何况只是听闻理解就自以为满足了呢?所谓闻觉,是指圆满的听闻与理解,胜过二乘和外道的没有听闻,或者虽然听闻却不能理解。第一段长文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者則遠離。(唐云執著二種生,了知則遠離。)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唐云無始習所熏,如像現於心。)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唐云若能如實觀,境相悉無有。)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想,唐作心。)
当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便以偈颂说道: 那极其深奥的如来藏,与七种识同时存在。 由于两种执着而产生,有智慧的人就能远离。 (唐代译本说:执着于两种生起,若能了知便能远离。) 就像镜中影像显现于心,这是无始以来习气熏染所致。 (唐代译本说:无始以来的习气所熏染,如同影像显现在心中。) 若能如实地去观察,会发现一切事物其实都无实体可得。 (唐代译本说:如果能够如实地观察,那么一切境界相状都是没有的。) 就像愚人看人指月,只盯着手指而不看月亮, 执着于名字言说的人,同样看不见真实的法义。 心如同那表演的艺人,意识就像配合演出的乐师, 前五识好比是伴舞的同伴,而妄想就是观看演出的观众。 (“想”,在唐代译本中作“心”。)
疏曰:前二偈颂如来藏为迷悟及染净依,次一偈颂诫但闻不修胜进,后一偈譬显八识差别相也。第八受熏持种,能变根身器界故,如工伎儿。第七妄执我法,熏成染法种子故,如和伎者。五识缘现存境,起惑造业,故为伴侣。第六妄现分别,起诸计执,故为观伎众也。第三十四阴界入生灭门竟。
疏文说:前面两首偈颂讲如来藏是迷悟与染净的依止,接着一首偈颂告诫只听闻而不实修精进,最后一首偈颂用譬喻显示八识的差别相状。第八识接受熏习、执持种子,能够变现根身与器世界,所以比喻为表演的艺人。第七识虚妄执着自我与法相,熏成染污法种子,所以比喻为配合演出的助手。前五识攀缘现前存在的境界,生起烦恼、造作业行,所以比喻为演出的伙伴。第六识虚妄现起分别,生起种种计度执着,所以比喻为观看演出的群众。第三十四阴界入生灭门结束。
△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識無我門(魏云五法門品第十二)。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北魏译本称第十二品为五法门品)。
第三十五、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这一法门。经文分为三部分:首先是请问,其次是应允宣说,最后是正式解说。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唐云善知此已漸修諸地具諸佛法至於如來自證之位)。
这时大慧菩萨恭敬地对佛陀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详细解说五法、三自性、八识、二种无我的究竟分别之相。我与诸位大菩萨们,在修证的一切阶位中次第相续,通过辨别这些法门而契入一切佛法。所谓契入一切佛法,乃至最终达到如来自觉圣智的境界。(唐代译本说:善巧了达这些法义后,逐步修证诸地,具足一切佛法,直至如来自证圣位。)
疏曰:五法、自性、识、二无我,前文已明之矣。但未说其究竟差别之相,故重问之。
智旭在疏解中说:关于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这几个核心教义,前面已经说明过了。但还没有详细解说它们之间根本的差别和具体表现,所以这里再次提出来询问。
△二许宣。
答应宣说。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陀告诉大慧尊者:认真听!仔细听!好好思考领悟。大慧尊者回应佛陀说:是的,我恭敬地接受教导。
○三、正说二:初、正明其相,二、明五法摄一切法。初中二:初、略明迷悟通依,二、广显迷悟差别。
三、正式说明分为两部分:第一,阐明五法的具体表现;第二,说明五法统摄一切法。第一部分中又分两点:第一,简要说明迷与悟都依托五法而生;第二,详细显示迷与悟的差别。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唐云分別),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唐云觀察此法),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唐云得現法樂甚深三昧)。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聖賢(唐云凡愚不了五法、自性、諸識無我,於心所現見有外物而起分別,非諸聖人)。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关于五法、三自性、八识、两种无我的分别与归向,指的是:名称与事物的表象、虚妄的分别心、正确的智慧以及真如实际。如果修行的人能够如实修习观察这些法义,便能进入如来所证的自觉圣智境界,远离断见、常见、有见、无见等错误见解,让现前的法乐与正定显现在当下。大慧啊!凡夫因为不能觉知这五法、自性、诸识与二无我的道理,将自心所显现的误认为外在实有的性质,从而生起虚妄的分别,这不是圣贤的认知。
疏曰:五法、自性、识、二无我,一切皆是名相,一切皆是妄想,一切皆是正智,一切皆是如如。故能观察,则离断常等见,证于自觉,现法乐住。若不觉了,则妄见心外有物,而为凡愚虗妄分别也。
智旭在《楞伽经义疏》中解释道: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这些教理概念,本质上都是名称和相状,也都是心念的分别造作;同时,它们又都可以成为正确的智慧,最终归于如如不动的真实境界。所以,如果能够如理观察,就能远离“断灭”或“永恒”这类偏执见解,证入自觉自悟的境界,安住于现前的法乐之中。如果未能觉悟,就会错误地以为心外实有事物存在,从而陷入凡夫愚痴的虚妄分别之中。
○二、广显迷悟差别二:初、疑问,二、答释。
二、详细说明迷与悟的差别(分为两部分):首先提出疑问,其次进行解答阐释。
△今初
开篇
大慧白佛言: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唐云云何不了而起分別。)
大慧尊者向佛陀问道:为什么愚昧的凡夫会生起虚妄的念头,而圣贤们却不会?(唐代的译经说:为什么不能明白真相而生起分别心。)
○二、答释五:初、明迷名起过。二、释因迷有相。三、释分别妄想。四、释正智了悟。五、释所悟如如。
二、解答阐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说明因迷惑名相而生起的过失。第二,解释因迷惑而产生的事物表象。第三,解释分别与妄想。第四,解释通过正智达到的明了觉悟。第五,解释所觉悟的真如实相。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唐云凡愚不知名是假立,心隨流動。)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唐云見種種相,計我我所,染著於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恚癡所生業積集。(唐云覆障聖智,起貪瞋癡,造作諸業。)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唐云如蠶作繭,妄想自纏,墮於諸趣生死大海,如汲水輪,循環不絕。)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唐云不知諸法如幻如燄,如水中月,自心所見,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唐云謂從自在時節微塵勝性而生,隨名相流。)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愚昧的人执着于世间约定俗成的名称和概念,心思随着这些念头流转散乱。(唐代译本说:凡夫愚人不知道名称只是假立的,心念随波逐流。)心念流散之后,对种种事物产生形貌的分别,陷入“我”和“我所”的执着,并贪求、执着于美好的色相。(唐代译本说:看见种种相状,就计较“我”和“我所”,染着于色相。)一旦执着,就被无知所蒙蔽障碍,因而产生染污执着。有了染污执着后,由贪、嗔、痴所引发的业力就不断累积。(唐代译本说:蒙蔽障碍了圣者的智慧,生起贪、嗔、痴,造作各种业。)业力累积之后,妄想就像蚕丝一样自己缠绕自己,如同春蚕作茧自缚,沉溺在生死轮回的大海之中,流转于各道如同无边的旷野,又像打水的轮子循环不息。(唐代译本说:如同春蚕作茧,用妄想自我缠缚,堕入各种趣道的生死大海,像汲水的轮子,循环不绝。)因为愚痴的缘故,不能了知一切法如幻影、如阳焰、如水月,其本性是远离“我”和“我所”的,却生起一切不真实的妄想,离开了能执取的对象和所执取的对象,以及生、住、灭等现象,其实都是从自心的妄想生起的。(唐代译本说:不知道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是自心所显现的,由虚妄分别而生起,远离能取和所取,以及生、住、灭。)并非是从自在天、时节、微尘或胜妙等外在因缘所生,愚痴的凡夫,只是随著名相概念流转罢了。(唐代译本说:认为是从自在天、时节、微尘或胜性等而生,随著名相流转。)
疏曰:诸法无性,但有假名。一切凡愚,皆随假名,妄生计着,起惑造业,流转生死。不知皆是唯心所现,非从自在时节等生也。
智旭在疏义中解释道:一切事物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只是人们为了方便而假立的名相。所有凡夫和愚痴众生,都随着这些假立的名相,虚妄地产生分别和执着,由此引发迷惑、造作种种业行,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不息。他们不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并非从所谓的大自在天、时间等外在条件中产生。
△二、释因迷有相。
解释因迷惑而生起事物表象的道理。
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大慧啊!所谓现象,就是眼识所感知的称为色,耳、鼻、舌、身、意以及意识所感知的称为声、香、味、触、法,这些就叫做现象。
疏曰:心外无相,但随八识所照相分,名为六尘。假如以心缘心,则所缘心亦成法尘。故六尘相摄,一切法无不尽也。
疏文说:心之外并没有独立存在的相,只是随着八识所映照的相分,就称之为六尘。假如以心去攀缘心,那么被攀缘的心也就成了法尘。所以说,六尘的范畴已经含摄了一切法,没有遗漏。
△三、释分别妄想。
**第三部分:解释分别妄想**
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唐云分別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謂以象馬車步男女等名而顯其相,此事如是決定不異,是名分別。)
大慧!那些分别妄想,是通过建立种种名称来呈现各种事物表象,就像用象、马、车、步、男、女等名称来指认事物一样,这就是所谓的妄想。(唐代译本说:所谓分别,就是设立众多名称来显示事物的相状,也就是用象、马、车、步、男、女等名称来表现它们各自的相,这些事物与名称的对应关系是确定不变的,这就称为分别。)
疏曰:妄想为能分别,名相为所分别。由分别故乃有名相,由名相故乃有分别,互为缘起者也。是故能所皆依他起,中间所执我法实不可得,乃名为徧计也。
智旭法师的注解这样说:我们的妄想心是能够进行分别的主体,各种名称概念则是被分别的对象。因为有了分别作用才会产生名相概念,反过来又因为有了名相概念才会产生分别活动,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所以说,能分别的心和所分别的相都是依赖其他条件而生起的,在这过程中所执着认为的“自我”和“事物”其实都是不可得的,这种虚妄的执着状态就叫做“遍计所执”。
△四、释正智了悟。
四、解释真正的智慧领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唐云謂觀名相互為其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大慧!真正的觉悟智慧,是能够认识到一切名称与表象都不可执着,它们就像匆匆来去的过客(唐代译本说:观察名称与表象相互为客,没有固定自性)。由此,各种心识活动既不生起、也不断灭、也不永恒,自然就不会落入一切外道、声闻、缘觉的见解误区之中。
疏曰:因名有相,因相有名,名无得相之功,相无当名之实,故云犹如过客,言其无有实我实法也。了此我法本空,则妄识不起,无性缘生故不断,缘生无性故不常,超过外道二乘之地,故名正智也。
疏文解释说:因为名称才有了事物的表象,因为表象才有了对应的名称。名称并不能真正捕捉到表象的本质,表象也无法完全符合名称所指的含义,所以说它们就像匆匆经过的旅客一样,意思是说其中并没有真实不变的“自我”或实在的“事物”。明白了这个“自我”和“事物”本来就是空性的道理,那么虚妄的分别心就不会生起。正因为一切现象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而是依靠因缘和合而生起,所以不能说它断灭;也正因为一切因缘所生的现象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也不能说它恒常。能够超越外道和声闻、缘觉二乘的见解,达到这样的认识,就叫做“正智”。
○五、释所悟如如二:初、正明所悟,二、明能悟益。
第五、解释所觉悟的真如境界分两部分:一是阐明所觉悟的内容,二是说明能觉悟带来的益处。
△今初
开篇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唐云以其正智觀察名相非有非無,遠離損益二邊惡見,名相及識本來不起,我說此法名為如如。)
再有,大慧啊!大菩萨们用这真正的智慧,既不刻意建立名称和表象,也不是完全否定名称和表象;他们舍弃了“执着有”和“执着无”这两种极端的见解,既不执着建立,也不堕入诽谤。他们明白名称和表象本就是不生起的,这就叫做“如如”。(唐代译本说:用真正的智慧去观察,名称和表象既不是实在的有,也不是绝对的无,远离了“增益”(执着为有)和“损减”(执着为无)这两种错误的边见。名称、表象以及能认知的识,从根本上就不生起,我所说的这个法就叫做“如如”。)
疏曰:立名相,则堕有边名建立增益过。不立名相,则堕无边名诽谤损减过。而名相之体,本不生起,本非有无,常如其性,强名为如如也。
解释说:如果执意建立名称和概念,就会落入"有"的极端,造成错误地增添和夸大。如果完全否定名称和概念,又会落入"无"的极端,造成错误地毁谤和减损。而名称与概念的本质,原本就不曾生起,本来无所谓存在或不存在,始终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勉强称之为"如如"(真实不二的境界)。
△二、明能悟益。
第二,说明能悟的益处。
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唐云住如如已得無照現境昇歡喜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唐云知一切法猶如幻等),自覺法趣相(唐云證自聖智所行之法),離諸妄想見性異相(唐云離臆度見),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大慧!大菩萨安住于真如境界时,由于证得了无所有之境界,便能登入菩萨初地——欢喜地。(唐代译本说:安住真如后,得以不执着于所现境界,升入欢喜地。)登入欢喜地之后,便永远超离一切外道邪见及恶道轮回,真正安住于出世间的圣道。对一切法的表象体认已然成熟,能如实了知所有事物都如幻化一般(唐代译本说:了知一切法如同幻化等。),亲自证悟圣智所行的境界(唐代译本说:证得自内圣智所行之法。),远离种种虚妄分别的见解(唐代译本说:脱离主观臆测的见解。),由此逐步修行,直至第十地法云地。在这过程中,凭借禅定之力,自在神通得以显发开展。最终证得如来果位后,便能以种种变化光明普照、示现世间,如同水中月影般无碍地教化成熟众生,圆满具足十大无尽愿行,针对怀着各种见解的众生分别施设说法。而法身本身却远离意识造作,这就是菩萨证入真如所获得的境界。
疏曰:初地创证真如,远离能取所取二种相故,名为无照现境。从此有进无退,数数修习,得成如来自利究竟,利他不息。具如经论广明。皆由入如如之所得,可不善修唯心识观,以阶真如实观乎?初正明其相竟。
疏文说:初地菩萨初次证得真如,因为远离了能取和所取这两种分别相,所以称为无照现境。从此以后只有进步没有退转,通过反复不断地修习,最终成就如来自身功德圆满的境界,同时利他的事业永不停息。这些道理在佛经和论典中都有详细说明。这一切成就都是由于契入如如境界而获得的,我们怎能不认真修习唯心识观,以此作为阶梯,迈向真如实观呢?第一部分——正式说明其相状的内容到此结束。
○二、明五法摄一切法二:初、问,二、答。
二、说明五法包含一切法,分两部分:先提问,再回答。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二譯皆無宗字)?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陀请教说:世尊!为什么世尊说三种自性可以归入五法之中?它们是各自有独立的体性吗?(另外两种译本都没有“宗”这个字。)
疏曰:若论佛意,秪一名字,已收五法、三性、八识、二无我尽,故但约五法答,即为徧答所问。大慧恐人依文失旨,所以重问之耳。
智旭在疏文中说:如果要探究佛陀的深意,仅仅“名字”这一个概念,就已经把“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这些全部包含在内了。所以,佛陀之前只围绕“五法”来回答大慧菩萨的问题,其实就已经全面解答了所有的提问。大慧菩萨是担心后人只拘泥于文字而错失佛法真义,所以才再次追问罢了。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二:初、正明摄入,二、重释法义。初又三:初、总标摄入,二、别示摄入,三、结成摄入。
第二、回答部分分为二:首先是长行文,其次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为二:第一是正式说明摄受与契入,第二是重新阐释法义。第一部分又分为三:第一是总体标举摄受与契入,第二是分别显示摄受与契入,第三是总结成立摄受与契入。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
佛告诉大慧:三种自性以及八识、二种无我,全都包含在五法之中。
疏曰:佛法之妙,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摄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一入一切,故五法为法界。明五法摄一切法,一切法悉入五法,三自性为法界等,无不尔也。
智旭的注解说:佛法的精妙之处,在于“一”就是“一切”,“一切”就是“一”,“一”能含摄“一切”,“一切”也能含摄“一”,“一切”能融入“一”,“一”也能融入“一切”。因此,五法(名、相、分别、正智、如如)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法界。明白了五法能含摄一切法,一切法也都归入五法之中;同样的道理,三自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也是一个完整的法界,所有道理都是如此相通的。
○二、别示摄入二:初、明摄入三法。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
(二)分别说明统摄融入二部分:初、阐明统摄融入三种法。二、阐明统摄融入八识及二种无我。
△今初
开篇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唐云:是妄計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唐云:以依彼分別心心所法,俱時而起,如日與光,是緣起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大慧啊!那些名称和事物的表象,都是我们虚妄分别的本性。(唐代译本说:这就是虚妄计度的本性。)大慧啊!如果依据那种虚妄分别,产生了心以及各种心所法,名称和事物就同时生起,就像太阳和阳光同时存在,呈现出种种不同的相状,各自被分别认知和执持,这就叫做缘起自性。(唐代译本说:因为依据那种分别,心与心所法同时生起,如同太阳与光,这就是缘起性。)大慧啊!那无分别的智慧以及如如不动的真实法性,是究竟不坏、不可破坏的,所以叫做圆成自性。
疏曰:名相本空,则妄想自性入五法也。依彼名相而起妄想,依彼妄想而持名相,如日与光俱时而起,则缘起自性入五法也。正智如如不可坏故,则圆成性入五法也。
智旭在疏文中说:名相概念本无实性,这就是把妄想自性归入五法之中。依据这些名相概念产生虚妄分别,又依据这些虚妄分别执持名相概念,就像太阳和光芒同时出现,这就是把缘起自性归入五法之中。正确的智慧与真如之理不可破坏,这就是把圆成实性归入五法之中。
△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
第二,说明八识与两种无我的关系。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唐云於自心所現生執著時,有八種分別起。此差別相,皆是不實,唯妄計性。若能捨離二種我執,二無我智即得生長。)
再者,大慧!由自心所显现的虚妄分别有八种,指的是藏识、末那识、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这五识。这些分别所呈现的相状,都是不真实的虚妄之相。若能断除对“自我”与“我所”的两种执着,便能生起“人无我”与“法无我”的智慧。(唐代译本说:对自心所显现的境界产生执着时,便有八种分别生起。这些差别的相状,皆非真实,只是虚妄计度的性质。若能舍弃、远离两种我执,二无我的智慧即得以生长。)
疏曰:虗妄假名,本唯心现。由分别故,则有八种分别相起。此名此相,皆唯妄想。离二我执,名为正智。二空所显,名为如如。则八识、二无我入五法也。二、别示摄入竟。
智旭大师解释说:一切虚假不实的名相,根本都是心识所显现的。由于我们起了分别心,于是就有了八种分别的相状生起。这些名和相,都只是妄想而已。若能远离对“人我”和“法我”的两种执着,就叫做“正智”。由这两种空性所显现的真理,就叫做“如如”。这样,八识、二无我的道理,也就都包含在“五法”之中了。以上是第二部分,分别说明如何摄归与融通的内容。
△三、结成摄入。
三、总结归纳。
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疏曰:一切佛法皆入五法,况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耶?例亦得云一切佛法皆入三性,皆入八识、二无我也。初正明摄入竟。
智旭的注疏说:一切佛法都可以归纳到五法之中,更何况三自性、八识、二无我呢?照此推论也可以说,一切佛法都可以归纳到三自性之中,也都可以归纳到八识、二无我之中。以上是第一部分,正式说明佛法体系的相互含摄关系。
△二、重释法义。
二、重新阐释佛法的含义。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唐云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瓶等,即此非餘(唐云依彼諸相立瓶等名,此如是此不異),是說為名。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唐云心心所法是名分別)。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想(唐云彼名彼相畢竟無有,但是妄心展轉分別,如是觀察乃至覺滅),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唐云真實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是如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昔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唐云如其實相開示演說)。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唐云若能於此隨順悟解,離斷離常,不生分別,入自證處,出於外道二乘境界),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唐云普皆攝盡)。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唐云汝應以自智善巧通達,亦勸他人令其通達,通達此已,心則決定不隨他轉)。
再者,大慧!所说的五法,是指:事物的表象、名称、妄想、如如、正智。大慧!什么是“事物的表象”呢?就是那些显现出来的处所、形状、颜色、形象等等(唐代译本说:指所看见的颜色等事物各有不同的形状状态),这就叫做事物的表象。如果根据那样的表象,给它安立“瓶子”等等的名称,这个名称就专指这个事物,而不是别的(唐代译本说:依据那些表象,建立瓶子等名称,这个名称就是指这个事物,没有不同),这就叫做名称。通过设立种种名称,来显示各种事物的表象,并由此产生对瓶子等等事物的种种心念、想法,这就叫做妄想(唐代译本说:心及心所的活动就叫做分别)。要知道,那些名称和表象,从根本上说是不可得的,自始至终没有真实的觉知对象,在一切事物中找不到它们辗转相生的实性,从而远离不真实的妄想(唐代译本说:那些名称和表象终究是没有的,只是妄心在辗转分别。这样观察,直到妄觉息灭),这就叫做如如。真实、确定、究竟的根本自性是不可得的,那个(不可得的、离妄的)状态就是如如的境界(唐代译本说:真实、决定、究竟的根本自性是能够证得的,这就是如如的境界)。我和诸佛都随顺这个境界而证入,过去为众生如实地演说、开示、显示(唐代译本说:依照其真实相状来开示演说)。能够随顺这个境界而悟入正觉,不落入“断灭”或“永恒”的边见,妄想不再生起,随顺自觉圣者的境界,这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了知的境界(唐代译本说:如果能对此随顺理解,远离断见和常见,不生分别,就能证入自证境界,超出外道和二乘的境地),这就叫做正智。大慧!这就是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两种无我,一切佛法的道理都包含在其中了(唐代译本说:普遍全都摄尽)。所以,大慧!你应当用自己的智慧善巧方便去学习,也要教导他人,不要随从他人的邪见(唐代译本说:你应当以自己的智慧善巧通达,也劝导他人令其通达。通达了这些道理,内心就会坚定,不再随从其他见解而转变)。
疏曰:此中重释,意显三界所有种种境界无非是相,依相所立;无非是名,设名显相。心、心所法无非妄想,离此相名妄想思觉,则一切法无非如如。证此如如,即究竟根本智;开示、演说此如如,即究竟后得智;随顺、悟入,即分证根本智及后得智也。初长文竟。
疏文说:这里重新解释,意在说明三界所有种种境界无非是事物的表象,依着这些表象而建立;无非是名称概念,假立名称来显示表象。心以及各种心理活动无非是虚妄分别,若能离开这些表象、名称和虚妄的思虑分别,那么一切法无不是真如实际。证得这个真如实际,就是究竟的根本智慧;开示、演说这个真如实际,就是究竟的后得智慧;随顺修习、逐步悟入,就是分证的根本智慧及后得智慧。前面长行部分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唐云普攝於大乘)。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種相(唐云名相及分別二種自性攝),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五法、三自性,以及八种识, 两种无我义,全都统摄在大乘之中。 名、相与虚妄分别,都摄在两种自性里; 正智和真如,就是圆成实的相。
(唐代译本说:普遍统摄于大乘。) (唐代译本说:名、相及分别,都摄在两种自性中。)
疏曰:一往且以名相摄分别性,妄想摄缘起性,正智、如如摄成自性,则亦以八识摄分别及缘起性,二无我摄成自性也。若细料简,具如唯识论所明。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识无我门竟。
疏文说:大致上可以先用名称和相状来涵盖分别性,用妄想心来涵盖缘起性,用正智和真如(如如)来涵盖成就的自性;这样也可以用八识来涵盖分别性和缘起性,用两种无我来涵盖成就的自性。如果要仔细分析辨别,具体内容正如《唯识论》中所阐明的那样。第三十五门——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这一章节到此结束。
○第三十六恒河沙門(魏云恒河沙品第十三)。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第三十六 恒河沙品(魏译本作恒河沙品第十三)。 经文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提问,第二是回答。
△今初
开篇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复更有余义?唯愿如来哀愍解说。
这时大慧菩萨又对佛陀说:“世尊!就像您所说的那样,过去诸佛多如恒河沙数,未来和现在的诸佛也是如此。请问世尊,您这样说只是依照世俗言说而讲,还是另有深意?恳请如来慈悲为我们解说。”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初中二:初、答莫如说受,二、答更有余义。
二、回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长行文,第二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两部分:第一是回答“不要仅依照言说而接受”,第二是回答“还有更深的意义”。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唐云三世諸佛非如恒沙。何以故?如來最勝,超諸世間,無與等者,非喻所及,唯以少分為其喻耳。)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唐云我以凡愚諸外道等,心恒執著常與無常,惡見增長生死輪迴。)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唐云令其厭離,發勝希望,言佛易成,易可逢值。若言難遇,如優曇華,彼便退怯,不勤精進,是故我說如恒河沙。)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如是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唐云如來則有已、現、當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唐云如是譬喻,非說自法。)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唐云自法者,內證聖智所行境界,世間無等,過諸譬喻,一切凡夫不能信受。大慧!真實如來,超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於中而立譬喻。)
佛陀告诉大慧:不要像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认为三世诸佛的数量多如恒河沙。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超越世间一切,不是任何比喻能形容的。(唐代译本说:三世诸佛并非如恒河沙那么多。为什么呢?如来最为殊胜,超越一切世间,没有能与他相等的,不是比喻所能及,只能用少许比喻来勉强说明。)因为凡夫愚痴常执着恒常,外道又生起虚妄想法,助长错误的见解,导致在生死中无尽轮回。(唐代译本说:我因为凡夫及各种外道等,心中常执着于常与无常,使错误见解增长,在生死中轮回。)为了让众生厌离生死轮回的苦趣,精勤修行、向上进步,所以才对他们说:诸佛容易见到,不像优昙钵花那样难得一见,是为了让他们不放弃修行求法的努力。(唐代译本说:令他们厌离生死,发起殊胜的向往,说佛容易成就,容易遇到。如果说佛难遇,像优昙花一样,他们就会退缩懈怠,不努力精进,所以我才说如恒河沙那么多。)但有时观察那些接受教化的众生,又这样说:佛难以遇到,就像优昙钵花。优昙钵花,没有人过去见过、现在见到、将来能见。而如来,世间众生都能见到。(唐代译本说:如来则有已见、现见、当见。)这不是根据如来自身所证悟的真理而说的,如果说如来出世像优昙钵花那样稀有。(唐代译本说:这样的比喻,并非宣说如来自身所证之法。)大慧!如来自身所证悟的真理,超越世间的想象,那些凡夫愚痴是不能相信的。自觉圣智的境界,没有可以用来比喻的。真实的如来,超越心、意、意识所能认知的表象,是无法用比喻来说明的。(唐代译本说:自法,是内证圣智所行的境界,世间没有能相等的,超越一切比喻,一切凡夫不能相信接受。大慧!真实如来,超越心、意、意识所能见的表象,不可在这其中建立比喻。)
疏曰:约机则有易见难见之不同,约理则无多少数量之可论。为凡外难得见佛,恐其绝望而不求见,故云如恒河沙令知欣厌。为受化常得见佛,恐其习见而不殷切,故云如优昙华令知渴仰。然化身无数既非恒沙优昙可譬,法身平等亦非恒沙优昙可譬也。
智旭的注解说:从众生根机来说,确实有容易见到和难以见到的分别;但从真理本身来说,并没有多少数量的差别可以讨论。对于凡夫和外道,他们很难见到佛,担心他们会因此绝望而放弃求见,所以用“如恒河沙”来比喻,让他们知道应当欣求佛法、厌离凡俗。对于那些经常接受教化的众生,他们常常能见到佛,担心他们会因为习以为常而不够恳切,所以用“如优昙花”来比喻,让他们知道应当渴仰珍惜。然而,佛的化身无数,既不是恒河沙或优昙花所能完全比喻的;法身平等无二,也同样不是恒河沙或优昙花所能完全比喻的。
△二、答更有余义。
接着回答还有其他深义。
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魚鼈輸收魔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唐云如來聖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為其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大慧!但我用恒河沙的比喻来说明如来,并没有错失之处。大慧!譬如恒河的沙,任凭一切鱼鳖、输收魔罗、狮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会想着“他们在恼乱我”而生起分别念想;因为沙的自性本来清净,没有种种污垢。如来、应供、等正觉,以自觉圣智如同恒河,其广大力用与神通自在犹如河沙(唐代译本说:如来的圣智如同那恒河,其力用、神通自在即如同河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种种恼乱,如来不会因此忆念而生起分别妄想,如来始终寂静,没有执着的念想。因为如来依本来的誓愿,要以三昧安乐度化众生,所以不会感到恼乱,这就像恒河沙一样没有差别,并且如来已断尽贪欲与嗔恚的缘故。
疏曰:初以无分别爱憎义,譬如恒河沙也。输收魔罗,此翻杀子鱼。
智旭的注解说道:一开始,因为对事物没有分别的爱憎之心,这个道理就像恒河里的沙一样多。输收魔罗,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杀子鱼。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魏云以不離地而得更有四大火身故。○唐云火所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恒沙不壞。
好比恒河沙是大地本来的性质,当劫数终结、大火燃烧时,虽然烧尽一切地面,但大地本身并未舍弃其本性,因为它与火共同存在。其余愚昧之人以为大地被烧毁了,其实大地并未烧毁,只是以火为显现的因缘。(北魏译本说:因为大地并未消失,而能再次产生包含火在内的四大元素之身。唐代译本说:因为火是它的因缘。)正是如此,大慧!如来的法身就像恒河沙一样,是永不毁坏的。
疏曰:二以法身性不坏义,譬如恒河沙也。因有地为所烧,乃有火为能烧,能所无性,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故不坏也。大涅槃云:譬如猛火不能烧薪,火出木尽,名为薪灭。木之与地,同是坚相,同能出火。观相元妄,有烧不烧;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妙觉明心,非地非火,亦地亦火,云何可说能所烧耶?
疏文说:第二点,以法身的本性不可毁坏的道理,好比恒河的沙子。因为有地作为被燃烧的对象,才有火作为能燃烧的主体,但能燃烧的主体和被燃烧的对象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它们都是如来藏微妙真实的真如本性,所以是不可毁坏的。《大涅槃经》说:譬如猛烈的火并不能真正烧毁柴薪,当火从木头中生起、木头燃尽时,才叫做薪灭。木头和大地,同样具有坚硬的相状,同样能生出火。观察这些相状,原本就是虚妄的,所以才有被烧与不被烧的分别;观察其本性,原本就是真实的,唯有微妙的觉悟光明。这微妙的觉悟明心,既不是地也不是火,又可以是地也可以是火,怎么能固定地说哪个是能烧、哪个是被烧呢?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唐云大會)。
大慧啊!就像恒河的沙子多到没有边际,如来的光明也是这样,无边无际,为了让众生都能成熟觉悟,这光明普遍照耀着一切诸佛和所有的大众(唐代译本中称作“大会”)。
疏曰:三、以光明无限量义,譬如恒河沙也。
疏文说:第三,用光明没有限量这个含义,来比喻就像恒沙一样。
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唐云譬如恒沙住沙自性,不更改變而作餘物。如來亦爾,於世間中不生不滅,諸有生因悉已斷故)。
大慧!就像恒河的沙粒,想要从中找出不同于沙的东西,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同样道理,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没有所谓的从生到死、从有到无的变化,因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因缘已经彻底断除了。(唐代译本说:譬如恒河的沙,安住于沙自身的特性,不会改变而成为其他东西。如来也是如此,在世间既没有产生也不会消灭,所有能导致产生的因缘都已经断除了。)
疏曰:四、以断德无变易义,譬如恒河沙也。
疏文说:第四,以断除烦恼的功德永恒不变的特性,就像恒河的沙子一样。
大慧!譬如恒沙增減不可得知(唐云取不知滅,投不見增)。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唐云以方便智成熟眾生無減無增),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唐云如來法身無有身故,以有身故而有滅壞,法身無身故無滅壞)。
大慧!好比恒河的沙粒,无论增加或减少都无法察觉(唐代译本说:取走不见减少,投入不见增多)。同样地,大慧!如来的智慧成熟众生,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唐代译本说:以方便智慧成熟众生,无减无增),因为它不是有形体的法。有形体的法会有坏灭,而如来的法身并非形体之法(唐代译本说:如来的法身没有形体,因为有形体才会有灭坏,法身没有形体所以没有灭坏)。
疏曰:五、以智身无增减义,譬如恒河沙也。
智旭大师解释说:第五点,以智慧法身没有增减的道理,就像恒河中的沙子一样。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故。(唐云譬如恒沙雖苦壓治,欲求酥油終不可得。如來亦爾,雖為眾生眾苦所壓,乃至蠢動未盡涅槃,欲令捨離於法界中深心願樂,亦不可得。何以故?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就像用恒河沙压榨,也得不到一滴油。同样地,一切承受极大痛苦的众生逼迫着如来,乃至众生尚未证得涅槃,如来也绝不会舍弃他在法界中的三昧愿力与悲心,这是因为如来具有大悲的缘故。(唐代译本说:譬如恒河沙,虽然用尽方法压榨,想要得到酥油,终究不可能。如来也是这样,虽然被众生的种种苦难所压迫,乃至一切众生尚未完全进入涅槃,要想让如来舍弃在法界中深切的愿力与悲心,也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来已经圆满具足了大悲心。)
疏曰:六以大悲无压舍义,譬如恒河沙也。
疏文解释道:第六种含义是以无尽的慈悲心舍弃执着,就像恒河里的沙粒一样不计其数。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魏云終不逆流。)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魏云隨順涅槃而非逆流。○唐云莫不隨順涅槃之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魏云隨順流者非是去義。○唐云如來說法不隨於趣。)去是壞義故。(魏云若佛如來有去義者,諸佛如來應無常滅。○唐云去是壞義。)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魏云世間本際尚不可知,不可知者我云何依而說去義。)大慧!去者斷義,(唐云趣義是斷。)而愚夫不知。
大慧啊!就像恒河的沙子随着水流而动,并不是没有水在推动。(魏译本说:终究不会逆流而上。)同样地,大慧!如来所说的一切教法,都是顺着涅槃的方向流动的,(魏译本说:随顺涅槃而不是逆流。○唐译本说:无不随顺着涅槃之流。)所以才用恒河沙来做比喻。如来不会随着种种生灭变迁而流转,(魏译本说:随顺流的意思不是指有去往。○唐译本说:如来说法不随顺于趣向。)因为“去”就意味着坏灭。(魏译本说:如果佛如来有“去”的意思,那么诸佛如来就应该有无常和灭失了。○唐译本说:去就是坏灭的意思。)大慧!生死的开端根本无法知晓,既然无法知晓,又怎么能说有一个“去”呢?(魏译本说:世间本初的边际尚且不可知,对于不可知的东西,我凭什么依据来说它有“去”的意义呢。)大慧!“去”其实是断灭的意思,(唐译本说:趣向的意义就是断灭。)只是愚昧的人不能明白。
疏曰:七、以说法顺涅槃义,譬如恒河沙也。若逆涅槃则有去坏,如沙离水是去坏义。既顺不逆,安有去坏?以生死本际即涅槃本际,无可去、无可断故。
智旭在疏义中解释道:第七点,因为说法符合涅槃的深义,就像恒河中的沙一样。如果违背涅槃,就会有离去和毁坏的现象,如同沙离开水就是离去毁坏的含义。既然符合而不违背,哪里还会有离去和毁坏呢?因为生死的根本边际就是涅槃的根本边际,没有可以离去的东西,也没有可以断除的对象。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魏云:云何如來而得解脫,復令眾生得於解脫。○唐云:云何眾生在生死中而得解脫。)佛告大慧:無始虗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唐云:了知外境自心所現分別轉依。)解脫不滅。(唐云:名為解脫,非壞滅也。)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唐云:是故不得言無邊際。)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唐云:無邊際者,但是分別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𦦨,一切諸法,悉皆寂靜。(唐云:離分別心,無別眾生,以智觀察內外諸法,知與所知,悉皆寂滅。)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唐云:一切諸法,唯是自心分別所見,不了知故,分別心起,了心則滅。)
大慧向佛陀问道:“世尊!如果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源无法被了知,那么解脱的境界又怎么能被了知呢?”(北魏译本说:为何如来自己获得解脱,又能让众生获得解脱。○唐代译本说:为何众生能在生死轮回中获得解脱。)
佛陀告诉大慧:“当那无始以来由虚妄分别和错误习气所形成、基于自心显现而误以为有外在事物存在的执着念头,(唐代译本说:了知外境是自心所显现,从而转变分别执着。)得以息灭时,就称为解脱,并不是有一个东西被消灭了。(唐代译本说:这就叫做解脱,并不是有什么东西被破坏消灭了。)所以说(解脱的境界)广大无边,但并非什么都没有。(唐代译本说:因此不能说解脱是空无边际。)‘无边’这些说法,只是针对众生的执着分别心所施设的不同名称罢了。(唐代译本说:所谓无边际,只是分别心的另一种说法。)当修行者如实观察内身与外境,远离种种执着分别时,就会发现并没有一个独立于自心之外的众生可得,能观察的智慧与所观察的对象,一切事物,都归于寂静。(唐代译本说:远离了分别心,也就没有另外的众生可得;用智慧观察内外一切事物,能知的心和所知的境,全都寂灭了。)正是因为不能认识一切事物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幻象,执着分别才会产生;如果能认识清楚,执着分别就息灭了。”(唐代译本说:一切事物,只是自心分别所看到的景象;因为不能彻底明了这一点,分别心就生起了;彻底明了自心,分别心就息灭了。)
疏曰:此重释生死本际不可知之疑也。疑意谓不可知者则无边际,既无边际安能越度而得解脱?佛答意者,由迷妄故说无边际,若离妄想分别则本无众生可得,证二转依名为解脱,非以灭坏为生死边际也。但悟唯心则生死本际即是涅槃本际,故恒顺涅槃流而非去坏断耳。初长文竟。
智旭在注释中说:这是再次解释生死根源不可知的疑问。疑问的意思是:既然不可知,那就没有边际;既然没有边际,怎能跨越而获得解脱呢?佛陀回答的深意是:因为迷惑妄想才说没有边际,如果离开妄想分别,那么本来就没有众生可得;证得两种转依(转烦恼为菩提、转生死为涅槃)就称为解脱,并非以消灭毁坏作为生死的边际。只要觉悟到一切都是心所显现,那么生死的根源就是涅槃的根源,所以是始终顺应涅槃之流,而不是去破坏断除什么。第一段长文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观察诸导师,犹如恒河沙,不坏亦不去,亦复不究竟,是则为平等。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一切过,随流而性常,是则佛正觉。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观察诸位导师, 多如恒河沙数, 既不毁坏也不离去, 也不执着于究竟, 这就是真正的平等。
观察一切如来, 也如恒沙般无量, 全然远离所有过失, 虽随缘流转而本性恒常, 这就是佛的无上正觉。
疏曰:不坏不去,颂第七义。不究竟,颂第六义,谓终不先自取灭度也。平等者,欢其了达生死、涅槃无二际也。悉离一切过,总颂初、三、五义。随流,重颂第七义。性常,颂第二、第四义也。第三十六恒河沙门竟。
智旭在疏文中说:所谓“不坏不去”,是呼应颂文中的第七个含义。“不究竟”,是呼应第六个含义,意思是终究不会先于众生而自己证取灭度。“平等”一词,是赞叹他透彻了悟生死与涅槃本无二致的境界。“悉离一切过”,是总括呼应第一、第三、第五个含义。“随流”,是再次呼应第七个含义。“性常”,则是呼应第二和第四个含义。第三十六段关于恒河沙数譬喻的解说到此结束。
○第三十七、諸法剎那門(魏云剎那品第十四)。文分為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辨剎那義,二、辨六度相。初又二:初、問,二、答。
第三十七、诸法刹那门(魏译称刹那品第十四)。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是长行文,第二是偈颂。长行文中又分两段:第一是说明刹那的含义,第二是说明六度的体相。第一段再分两层:先是提问,后是回答。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唐云何等諸法名有剎那)?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一切事物都在瞬间生灭的道理。世尊!为什么说一切事物都具有刹那生灭的特性呢?(唐代译本说:哪些事物被称为具有刹那生灭的性质呢?)
疏曰:一切诸法设皆刹那必坏,则出世无为涅槃,为有刹那、为无刹那?故问之也。
智旭法师的疏解说道:如果一切事物现象都是瞬间生灭、必定坏灭的,那么超越世间的、无造作的涅槃境界,它是有瞬间生灭的呢,还是没有瞬间生灭?所以提出了这个问题。
○二、答二:初、总标一切法,二、别示坏不坏。
二、回答分两部分:首先,总体说明一切法的本质;其次,分别说明会坏灭与不会坏灭的道理。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
佛对大慧说:仔细听好!认真思量,我来为你解说。佛告诉大慧:所谓一切法,指的是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罪业法、无罪业法,有烦恼法、无烦恼法,可感受的、不可感受的。
疏曰:能为此世、他世顺益,名为善法,通于有漏、无漏。能为此世、他世违损,名不善法,唯是有漏。于善、不善无可记别,名无记法。又分为二:若染污昏昧,能障圣道,名有覆无记;若清净无垢,不障圣道,名无覆无记。此二亦唯有漏也。色、心诸法,有生、住、异、灭四相可得,名有为法;虗空、择灭、非择灭等,无生、住、异、灭四相可得,名无为法。三界因果,名世间法;四圣法界,若因若果,名出世法。损恼自他,名有罪法;不损自他,名无罪法。招感生死,名有漏法;不招生死,名无漏法。有能有所,名有受法;达无能所,名无受法。此中有为、有漏、有受诸法,则有刹那;若无为、无漏及有为、无漏不受诸受,名为正受,则非刹那性也。
注解中说:能够对现世、来世带来顺利和益处的,称为善法,包括有烦恼和没有烦恼的情况。能够对现世、来世造成阻碍和损害的,称为不善法,只存在于有烦恼的状态。那些无法明确判定为善或不善的,称为无记法。无记法又分为两类:如果是染污、昏昧,能障碍圣道的,称为有覆无记;如果是清净、无染,不障碍圣道的,称为无覆无记。这两种也仅存在于有烦恼的状态。
物质和精神等一切现象,有产生、持续、变化、消亡这四种状态可以观察到的,称为有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等,没有这四种状态可以观察到的,称为无为法。三界内的因果现象,称为世间法;四种圣者境界中的因和果,称为出世间法。损害困扰自己和他人,称为有罪法;不损害自己和他人,称为无罪法。招引和感受生死轮回,称为有烦恼法;不招引生死轮回,称为无烦恼法。存在能感受的主体和所感受的对象,称为有感受法;通达没有能所分别,称为无感受法。
这其中,有为、有烦恼、有感受的种种现象,具有刹那生灭的性质;至于无为、无烦恼,以及有为但无烦恼、不执着于种种感受而达到正确安住的境界,则不属于刹那生灭的性质。
△二、别示坏不坏。
二、分別說明可壞與不可壞。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唐云:舉要言之,五取蘊法,以心意意識習氣為因,而得增長,凡愚於此而生分別,謂善不善。)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無漏。(唐云:聖人現證三昧樂住,是則名為善無漏法。)
大慧!简略来说,心、意、意识以及习气,是构成五种感受积聚的原因;正是这些心、意、意识的习气,滋长了凡夫愚痴之人关于善与不善的虚妄分别。(唐代译本说:概括而言,五种执取积聚的法,是以心、意、意识的习气为因,而得以增长,凡夫愚痴之人对此产生分别,认为是善或不善。)大慧!修习禅定的安乐,在禅定中正确安住,于现前境界中安乐而住,这就称为圣贤的善的、无漏的境界。(唐代译本说:圣人现前证得禅定安乐而住,这就称为善的无漏法。)
疏曰:五阴色心皆由八识熏习增长,是有为法。故有善不善等分别,皆属有漏。若圣人所证出世三昧,是善无漏,非刹那也。
智旭在疏义中解释道: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无论是物质现象还是精神活动,都是由于八识的熏染与累积而形成的,这些都归属于“有为法”。因此,世间才会产生善与不善等各种分别,这些都属于有烦恼、有缺漏的范畴。而圣人所证悟的、超越世间的禅定境界,则是善的、无烦恼缺漏的,并非短暂生灭的刹那现象。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唐云善不善相展轉差別相續不斷),不壞身生亦生亦滅(唐云無異體生生已即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唐云不了於境自心所現次第滅時別識生起),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唐云意識與彼五識共俱取於種種差別形相剎那不住,我說此等名剎那法)。
大慧!所谓善与不善,指的是八种识。哪八种呢?就是如来藏、藏识、意根、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这五识,并非外道所说的那样。大慧!五识本身,与意根、意识共同呈现出善或不善的状态,它们相互影响、变化、延续,如同水流般相续不断(唐代译本说:善与不善的状态辗转交替、差别变化,相续不断),虽不破坏其整体存在,却也在生起的同时就趋向消亡(唐代译本说:没有不同的实体,生起后随即就灭去),不能觉察这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前念次第灭去时,后面的识又接着生起(唐代译本说:不能了知外境是自心所现,当前识念次第灭去时,别的识念就生起),摄取各种形象差别的感知,由意识统摄,五识与意识同时相应而生,在极短的瞬间都不停住,这就叫做刹那(唐代译本说:意识与那五识共同摄取种种差别形象,刹那瞬间都不停住,我说这些就叫做刹那法)。
疏曰:第八虽是无覆无记,而能徧受善、不善熏,又为善、不善法之根本依;第七虽是有覆无记,而为善、不善法之染污依;第六通于三性,而为善、不善法之分别依;第八第七无不起时,前五若起,必与第六同起,助成第六善、不善业。故云善、不善者,谓八识也。五识或时造善,或造不善,初无一定,故有展转变坏差别。从生至生,从劫至劫,初无停止,故云相续流注不断。此前五识,若约俗谛不坏相说,各有内二分体,转成外二分用,初无有异。此识体、用,譬如水流灯𦦨,无暂时住,故云亦生亦灭。不知色等五尘即是识体,所现相分乃以见分而取着之,故虽无间即灭,灭已还生。或眼识才灭,耳识随生等;或前念眼识才灭,后念眼识随生等,皆所谓次第灭,余识生也。同时,意识必与五识共俱,乃于五尘形相差别妄生摄受。而能摄之见分与所摄之相分,无非刹那不住之相,是故名刹那也。
智旭解释说:第八识虽然是清净无记性,却能普遍接受善与不善行为的熏染,又是善法、不善法产生的根本基础;第七识虽然被烦恼覆盖却仍属无记性,是善法、不善法受染污的根源;第六识兼具善、恶、无记三种性质,是善法、不善法产生分别作用的依靠。第八识和第七识没有停止活动的时候,前五识若生起作用,必定与第六识同时生起,协助第六识完成善或不善的行为。所以说善与不善,指的是八识的整体作用。前五识有时造作善业,有时造作不善业,原本没有固定倾向,因此会产生互相影响转变的差别。从这一生到下一生,从这一劫到下一劫,始终没有停息,所以说相续流转从不断绝。这前五识,如果依照世俗真理不否定现象存在的角度来说,各自都有内在的能知主体,转变成外在的认识作用,本质上没有不同。这种识的主体与作用,就像水流与灯焰,没有片刻停留,所以说既生起也灭去。人们不知道色、声等五种外境其实就是识体所显现的相状,反而以能认识的作用去执着这些相状,所以虽然相续生灭没有间断,灭去后又会再生。有时眼识刚灭,耳识随即生起;有时前一刻的眼识刚灭,后一刻的眼识随即生起,这都是所谓“前识灭去,后识生起”的现象。同时,意识必定与前五识共同作用,于是对五尘的形态差别产生虚妄的执取。而能执取的认识作用与所执取的外境相状,无不是刹那生灭不住的景象,因此称为刹那生灭。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唐云如來藏名藏識,所與意等諸習氣俱是剎那法),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唐云此非凡愚剎那論者之所能知),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唐云彼不能知一切諸法有是剎那非剎那故),以斷見壞無為法(唐云彼計無為同諸法壞墮於斷見)。
大慧啊!所谓“刹那”,指的是藏识。如来藏与意识共同生起的识及其习气,都是刹那生灭的。(唐代译本说:如来藏名为藏识,它与意识等种种习气同时存在,都是刹那生灭的法。)然而,无漏的习气并非刹那生灭,这不是凡夫愚人所能了知的。因为他们执着于“一切皆刹那”的见解,(唐代译本说:这不是那些主张刹那论的凡夫愚人所能知晓的。)所以不能觉悟一切法中,既有刹那生灭的,也有非刹那生灭的。(唐代译本说:他们不能了知一切法里,有属于刹那的,也有不属于刹那的。)他们用这种断灭的见解,毁坏了无为法的真实义。(唐代译本说:他们认为无为法和一切有为法一样会坏灭,从而堕入了断灭的见解。)
疏曰:藏识海常住,何以识藏名刹那耶?以受有漏习气熏故,所以举体成生灭也。若以无漏智熏,令成出世无漏习气,证二空所显真如无为法性,则当体即是不生不灭,岂凡愚所能觉哉?
疏文解释说:藏识的本体如大海般恒常不变,为什么被称为“识藏”时却说是刹那生灭的呢?这是因为受到有漏习气的熏染,使得全体显现出生灭相。如果用无漏智慧来熏修,使它转变成出世间无漏的习气,证得人空与法空所显现的真如无为法性,那么它当下就是不生不灭的,这哪里是凡夫愚人所能觉察的呢?
大慧!七識不流轉(唐云五識身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唐云有生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唐云四種習氣之所迷覆),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唐云而諸凡愚分別熏心,不能了知,起剎那見)。
大慧啊!前七种识不会流转(唐代译本说:前五识本身并不流转),它们不感受痛苦与快乐,也不是证得涅槃的根本原因。大慧啊!如来藏则不同,它能感受苦乐,并且与产生苦乐的原因同时存在,有生起也有灭去(唐代译本说:有生有灭)。它被四种住地烦恼以及无明住地烦恼所迷醉(唐代译本说:被四种习气所迷惑覆盖),凡夫愚昧不能觉察这刹那生灭的真相,因为妄想的习气熏染了他们的心(唐代译本说:而凡夫们被分别的习气熏染了心,不能明了知晓,生起了刹那生灭的见解)。
疏曰:此重释刹那者名识藏之由也。夫藏识常住前七生灭,则应以前七名刹那,藏识名非刹那。何谓刹那者名识藏耶?以前七现行从种子生,生已即灭,无暂时住,无容从此转至余方,故不流转。既非流转,则苦乐亦念念灭,故不能生觉受。既不受世间苦乐,故非出世涅槃之因。此显前七无体性故,犹如波浪以水为体,别无自体可得故也。如来藏者,举体为总报主,故虽但与舍受相应,而由彼故方受苦乐。又能受熏持种令不失故,故与因俱。又藏识所持诸法种子恒转如瀑流故,故若生若灭非断亦非常也。凡夫则四住及无明所醉愚法,声闻则无明住地所醉,不能了知生灭无性,故有分段生死刹那及变易生死刹那,其实皆妄想耳。
智旭法师的注疏解释道:这里再次说明为什么把“刹那”称作“识藏”的原因。本来,藏识是恒常存在的,而前七识则是生灭变化的,照理应该以前七识为“刹那”,以藏识为“非刹那”。为什么却说“刹那”指的是识藏呢?这是因为前七识的现行活动是从种子产生的,生起后立即就灭了,没有片刻的停留,也不可能从这里转移到其他地方,所以它们并不流转。既然不流转,那么苦乐的感受也是念念生灭的,因此不能产生持续的觉知和感受。既然不感受世间的苦乐,所以它们也不是证得出世间涅槃的直接原因。这显示了前七识没有独立的自体,就像波浪以水为体,并没有离开水而单独存在的波浪自体一样。
至于如来藏,它全体作为一切果报的总根源,所以虽然它只与“舍受”(不苦不乐的感受)相应,但正是因为它,众生才能感受到苦乐。同时,它又能接受熏习、执持种子而不令其丧失,所以它与一切因缘法同时存在。再者,藏识所执持的一切法种子,如同瀑布的水流一样恒常迁转不息,所以它既有生灭的现象,又不是断灭,也不是恒常不变。
凡夫被四种住地烦恼和无明所迷惑,执着于虚妄的法;声闻则被无明住地所迷惑,不能透彻了知生灭法本无自性。因此,就有了分段生死的刹那生灭和变易生死的刹那生灭。其实,这些全都是虚妄的分别和执着罢了。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唐云若得證法)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唐云不解於我祕密之說),於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再有,大慧!就像黄金、金刚石、佛舍利,获得了奇异的性质,终究不会损毁。大慧!如果证悟的智慧(无间)(唐代译本说:如果证悟了法)有刹那生灭的话,那么圣人就应该不是圣人了,但圣人从来不曾失去圣人的境界,如同黄金、金刚石即使经历无数劫的时间,其重量也不会减少。为什么凡夫愚人不能善于理解我隐密深奥的教法(唐代译本说:不能理解我秘密的言说),而对内外一切事物,都生起它们是刹那生灭的念头呢?
疏曰:此借世间现见不坏之法,以譬出世无漏法体,非刹那也。得无间者,以无间三昧断惑,亲证真如,无有能证所证之二相也。初辨刹那义竟。
智旭的疏解说道:这里借用世间人们能看见的、不坏灭的事物作比喻,来说明出世间无漏法的本体,并不是刹那生灭的。所谓“得无间”,是指通过无间三昧断除烦恼,亲身证悟真如,没有能证和所证的对立分别。以上是第一部分,辨明“刹那”含义的内容到此结束。
○二、辨六度相二:初、问,二、答。
二、辨别六度的真实面貌,分为两部分:首先提出问题,其次给予解答。
△今初
开篇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唐云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大慧菩萨再次向佛禀告:“世尊!正如世尊所说:修习六种波罗蜜达到圆满,便能证得无上正觉。请问是哪六种波罗蜜,又怎样才算是圆满呢?”
疏曰:成正觉已,证得如金刚等,非刹那性,而必由于六度满足。六度秪是福慧二严,乃约修德言之,所谓有为无漏法也。为是刹那?为非刹那?若是刹那,云何因之而成正觉?若非刹那,云何有六?云何分别满足与不满足?问意所关在此,不可不知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成就无上正觉之后,证得的境界如同金刚一般坚固,并非刹那生灭的性质,但必定要通过六度修行圆满才能达到。六度其实就是福慧两种庄严,这是从修行功德的角度来说的,也就是所谓的有为无漏法。那么,这六度修行是刹那生灭的呢?还是非刹那性的呢?如果是刹那生灭的,怎么能依靠它成就无上正觉?如果不是刹那性的,又怎么会分为六种?又怎么区分圆满与不圆满呢?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不可不明白。
○二、答二:初、标,二、释。
二、回答分两部分:首先是点明主旨,其次是详细解释。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
疏曰:世间六度有为有漏,是刹那法。出世六度有为无漏,望世间非刹那,望上上是刹那。以但度分段,不度变易故也。出世间上上六度,亦可名有为无漏,亦可名无为无漏。全性起修可称有为,全修在性可称无为,真非刹那法也。
智旭解释说:世间所修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属于有造作、有烦恼染污的行为,是短暂生灭的现象。而出世间的六度虽然仍有造作,但已清净无染,相对于世间法来说不是短暂生灭的,但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境界而言,它仍是短暂生灭的。因为这种修行只能度脱分段生死,还不能度脱更微细的变易生死。
至于出世间的上上六度,既可以称为有造作而无染污的修行,也可以称为无造作、无染污的修行。从真如本性全体发起修行的角度,可称为有造作;从修行完全融归本性的角度,可称为无造作。这已契入真实不虚、永不迁变的境界。
△二、释。
其次,解释其含义。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唐云:謂諸凡愚著我、我所,執取二邊,求諸有身,貪色等境。如是修行檀波羅蜜,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成就神通,生於梵世。)
大慧!世间人所修的波罗蜜,是受“我”和“我所”的观念所支配,执着于两边,为了投生到各种不同的生命形态,贪求色、声、香、味、触的享乐,而去修习布施波罗蜜,以求满足。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也是如此。这是凡夫的神通境界,以及投生梵天的因。(唐代译本说:指的是凡夫愚人执着于“我”和“我所”,执取两边,追求各种生命形态,贪着色等境界。这样去修行布施波罗蜜,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成就的只是神通,生于梵天世界。)
疏曰:波罗蜜,此翻度无极,亦翻到彼岸。凡愚妄计梵世等未来殊胜果报为彼岸,故修施等六法为能度能到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唐云執著涅槃,希求自樂,如是修習諸波羅蜜)。
大慧!所谓出世间的波罗蜜,是指声闻、缘觉因为陷入对涅槃的执着追求,所以修行六波罗蜜时,只贪求那种修行带来的快乐、以及自己证入涅槃的快乐(唐译说:他们执着于涅槃,希求自我安乐,这样去修习各种波罗蜜)。
疏曰:二乘妄计偏真为彼岸,故修六度为能到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声闻、缘觉二乘错误地把片面理解的空性当作究竟的彼岸,因此他们修习六度,认为这是能够到达彼岸的方法。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唐云謂菩薩於自心二法,了知唯是分別所現,不起妄想,不生執著,不取色相),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唐云為欲利樂一切眾生而常修行檀波羅蜜)。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唐云於諸境界不起分別是則修行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唐云即於不起分別之時,忍知能取所取自性,是則名為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唐云隨順實解不生分別),是毗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唐云不生分別不起外道涅槃之見),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唐云以智觀察心無分別不墮二邊,轉淨所依而不壞滅,獲於聖智內證境界),是般若波羅蜜。
超越世俗的至上波罗蜜,是指觉悟到自心所现的种种妄想分别都是自心摄取的两种境界,因此不生起妄想,对六道轮回的种种境遇不生贪着,对自心所现的色相也不去计较执着(唐代译本说:菩萨对于自心的两种境界,明白知道只是分别心所显现的,因此不起妄想,不生执着,不贪取色相)。为了安乐一切众生,而生起布施波罗蜜,运用最上乘的善巧方便(唐代译本说:为了利益安乐一切众生而恒常修行布施波罗蜜)。就在面对外缘时妄想不生、持守清净戒律,这就是持戒波罗蜜(唐代译本说:对一切境界不起分别,这就是修行持戒波罗蜜)。就在那妄想不生起时,安忍了知能取与所取的真实本性,这就是忍辱波罗蜜(唐代译本说:就在不起分别的当下,安忍了知能取与所取的自性,这就称为忍辱波罗蜜)。从初夜到后夜精进勤修善巧方便,随顺真理修行方便,使妄想不生(唐代译本说:随顺真实的见解不生分别),这就是精进波罗蜜。妄想全部寂灭,却不堕入声闻乘的涅槃境界而贪着其果(唐代译本说:不生分别,不起外道那种对涅槃的执着见解),这就是禅定波罗蜜。了知自心妄想本无自性,以智慧观察而不堕于有无二边,使先前的身心转得殊胜且不可破坏,证得自觉圣者的境界(唐代译本说:以智慧观察自心无有分别,不堕于二边,转化清净所依的身心而不坏灭,获得圣智内证的境界),这就是智慧波罗蜜。
疏曰:不生妄想,不生执着,不取色相,此超凡夫见也。为安乐一切众生,此超二乘见也。起上上方便,于一布施门中顿圆六度,于戒忍等应知亦然。一度一切度,一切度一度,称性起修,修全在性,此超权菩萨见也。所以名为满足,所以非刹那也。诸法刹那门中初长文竟。
智旭在注解中说:不产生虚妄的念头,不产生固执的念头,不执着于物质的外在形象,这就超越了凡夫的见解。为了让一切众生得到安稳快乐,这就超越了声闻、缘觉二乘的见解。运用最殊胜、最善巧的修行方法,在布施这一种修行法门中,当下圆满包含了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种修行,对于持戒、忍辱等其他法门也应当这样理解。一种修行圆满就是一切修行都圆满,一切修行圆满也就在一种修行中圆满,依着真如本性来修行,修行完全不离真如本性,这就超越了权教菩萨的见解。正因为如此,才称之为究竟圆满,所以不是短暂生灭的。关于一切事物都是刹那生灭的这一部分,开头长行文的解释到此结束。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唐云愚分別有為,空無常剎那)。如河燈種子,而作剎那想(唐云分別剎那義,如河燈種子)。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唐云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剎那義)。物生則有滅(唐云生無間即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唐云諸趣分別起)。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唐云未能了色來,中間何所住)?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唐云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以從彼生故,不如實因生(唐云若緣彼心起,其因則虗妄)。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唐云因妄體不成,云何剎那滅)?
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空、无常、刹那这些概念,都是凡夫妄自分别而产生的。(唐代译本说:凡夫分别有为法,认为有空的、无常的、刹那的。) 就像河流、灯火、种子一样,人们却对它们产生刹那生灭的执着。(唐代译本说:人们分别刹那的含义,就像看待河流、灯火、种子那样。) 若能止息刹那间的烦恼妄动,达到寂静、远离造作的境界,明白一切法本就不生,这才是我所说的刹那真义。(唐代译本说:一切法本就不生,寂静而无造作,一切事相本性皆离,这就是我所阐明的刹那义。) 事物一生起就随即坏灭,(唐代译本说:生起后没有间隔就灭去。) 这个道理不为愚昧的人解说;那看似没有间隔的相续之性,其实是妄想习气熏染所致。(唐代译本说:是各种趣向的分别所生起。) 无明是它的根源,心识就从那里产生;乃至在色法尚未生起之前,中间又有什么分别呢?(唐代译本说:未能明了色法从何而来,中间又住在何处?) 相续的念头前灭后生,后面的心识跟着前念而生。(唐代译本说:前念无间相续灭去,而后有别的心念生起。) 心不执着于色相的时候,是缘着什么而生起的呢?因为它是从前念而生,所以并非真实的原因所生。(唐代译本说:如果缘着前念而生起后心,这个因就是虚妄的。) 既然因体虚妄不得成立,又怎么能知道刹那在坏灭呢?(唐代译本说:虚妄的因体不能成立,又如何谈刹那的灭去呢?)
疏曰:此颂迷如来藏而有刹那,刹那本无性也。谓由愚夫妄想分别诸有为法,其体本空,本自无常,故名刹那。如河之流,如灯之𦦨,如种子之生芽,念念转变,遂于其中作刹那想。若知刹那寂静不生,则一切法咸皆性离。故我所以说刹那者,正显生即无生义耳。夫一切物初生即灭,无暂时住。愚夫不知,妄见无间相续,乃诸趣分别所熏,皆有无明,不了为因,更无他因。无明取着色境,假说心生。未有色时,心何所有?色之与心,念念灭时,念念续生。倘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耶?若缘彼色而生于心,则其因虗妄不实,其体不成。既无有成,云何有坏?故知刹那无性,但是愚妄想也。
疏文说:这首偈颂说明众生因迷失如来藏而产生刹那生灭的认知,而刹那本身并没有真实不变的本性。这是由于凡夫用虚妄的分别心去认识一切有为的现象,这些现象的体性本来就是空寂的,本来就是无常的,所以称为“刹那”。就像河水的流动,灯焰的闪烁,种子生出嫩芽,每一个念头都在转变,人们就在这变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刹那”的认知。如果能够了知刹那本身是寂静不生的,那么一切现象就都显露出远离自性的真实面貌。所以我之所以要解说“刹那”的道理,正是为了阐明“生起当下就是无生”的深意。
一切事物刚刚生起就随即坏灭,没有片刻的停留。凡夫不明白这个真相,错误地看到事物似乎不间断地相续存在,这其实是各种生命形态中分别习气所熏染的结果,都以无明——不能如实了知——为根本原因,并没有其他原因。无明执着于色相境界,假立说有心念产生。在色相尚未显现时,心又在哪里呢?色相与心念,在每一念灭去的同时,又有新的一念生起。倘若心不执着于色相时,它又攀缘什么而生起呢?如果心是攀缘那个色相而生起的,那么这个生起的因就是虚妄不真实的,它的本体就不能成立。既然没有真实的成立,又怎么会有真实的坏灭呢?所以应当知道,刹那并没有真实的自性,这只是凡夫的虚妄分别罢了。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唐云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剎那?)
修行者在正定中领受,如金刚般坚固的佛舍利,如光音天宫殿般庄严,是世间不坏的真实境界。安住于正法所证得的,是如来智慧圆满具足,比丘所获的平等觉悟,为何还会见到刹那生灭的现象呢?(唐代译本说:如来圆满的智慧,以及比丘所证得的诸法本性常住不灭,为何还会见到刹那生灭呢?)
疏曰:此颂无漏习气,非刹那也。光音宫殿火灾不到,故云不坏。然水灾风灾皆能坏之,今特借世事为片喻耳。金刚亦然。如来所证指法空真如,比丘所得指我空真如,真如云何见刹那耶?
这段解释中说:这偈颂讲的无漏习气,不是刹那生灭的。光音天的宫殿连火灾都影响不到,所以说它“不坏”。但水灾和风灾还是能毁坏它,这里只是借世间的事物作个简略的比喻罢了。金刚也是如此。如来所证悟的,指的是法空真如;比丘所证得的,指的是我空真如。真如本身,又怎么会有刹那生灭的现象呢?
犍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唐云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魏云無四大見色,四大何所為?唐云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音声幻化等种种现象,本无刹那生灭(唐代译本说:如海市蜃楼、幻术所现的色相等,为何说它们不是刹那生灭的呢?)。对于这些不真实的色相,人们却看作真实存在(北魏译本说:既然没有地水火风四大可见的色相,四大还能造作什么呢?唐代译本说:地水火风这些基本元素并无真实体性,怎么能说它们能造作万物呢?)。
疏曰:此总显诸法无性,刹那即非刹那也。谓如干城幻色既已生灭,即非生灭,则一切四大造色亦皆生灭,即非生灭矣。何故独视若真实耶?第三十七、诸法刹那门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这里总体说明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所谓“刹那”实际上也并非真正的刹那。就像海市蜃楼和幻化出来的景象,虽然看似有生有灭,但本质上并无真实的生灭,那么一切由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所构成的事物,也都是看似有生灭,实际上并无真实的生灭。为什么偏偏把它们看作是实在的呢?第三十七章、关于一切事物皆刹那生灭的道理,到此结束。
○第三十八、釋眾疑門(魏云化品第十五,唐云變化品第七)。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第三十八、解释疑问门(魏译称“化品第十五”,唐译称“变化品第七”)。文字分为三部分:首先,请问。其次,允许宣说。第三,正式解说。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唐云:如來何故授阿羅漢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唐云: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眾生得成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唐云:又何故說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唐云: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化佛、化作佛事(唐云:又言佛事皆是化作)?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唐云:又言諸識剎那變壞)?金剛力士常隨待衛(唐云:又言金剛神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唐云: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現魔、魔業(唐云:又現有魔及以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唐云:又有餘報,謂旃遮婆羅門女、孫陀利外道女,及空鉢而還等事?世尊既有如是業障,云何得成一切種智?既已成於一切種智,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这时,大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世尊曾预言阿罗汉将来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这与菩萨们没有差别(唐译本说:如来为什么给阿罗汉授记无上正等正觉)?一切众生本来就没有涅槃的法性,那谁又能成就佛道(唐译本说:为什么又说没有涅槃法,众生却能成佛道)?从成佛到进入涅槃,在这整个期间,佛没有说过一个字,也没有回答过任何问题(唐译本说:又为什么说从成佛到涅槃,在这中间没有说过一个字)?因为如来常在禅定中,既没有思虑,也没有观察(唐译本说:又说如来常在定中,没有觉也没有观)?化佛所做的种种佛事(唐译本说:又说一切佛事都是化现所作)?为什么又说识是刹那生灭、辗转坏灭的现象(唐译本说:又说诸识刹那变化坏灭)?金刚力士常随身边侍卫(唐译本说:又说金刚神常随侍卫)?为什么不说明生死的最初边际(唐译本说:又说过去不可知,却还说有涅槃)?又有魔众显现、魔业(唐译本说:又显现有魔及魔业)、恶业果报?像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的诽谤,以及托空钵而回等事,这些恶业障碍的显现,为什么如来已证得一切种智却没有远离这些过失(唐译本说:还有余报,比如旃遮婆罗门女、孙陀利外道女,以及空钵而回等事?世尊既然有这样的业障,怎么能成就一切种智?既然已经成就一切种智,为什么没有远离这些过失)?
疏曰:凡有十疑,或即此经所说,或是他经所说,但按唐译读之,段落自分明也。魔者,佛坐道场时,魔军来扰也。魔业者,佛在王宫时,具受五欲乐十年也。旃遮摩纳,即婆罗门女,木鱼系腹,谤佛与之交通。孙陀利女,即外道杀女,埋佛住处,谤佛杀其女也。空钵而出,是刹梨那村事。等者,等取金鎗、马麦、头痛、背痛诸事也。
智旭的注解说:关于佛陀是否真正圆满觉悟,历来有十种疑问。这些疑问有的出自本经,有的出自其他经典,只要按照唐代的译本去读,段落层次自然就清楚了。所谓“魔”,是指佛陀当年在菩提树下即将成道时,魔军前来扰乱干扰。“魔业”则指佛陀身为太子时,在宫中享受了十年的五欲快乐。“旃遮摩纳”,就是那位婆罗门女子,她将木盆绑在肚子上,诽谤佛陀与她有不正当关系。“孙陀利女”,则是外道杀害一名女子后,将尸体埋在佛陀的住处附近,诬陷佛陀杀了她。“空钵而出”,指的是在剎梨那村托钵乞食却空钵而回的事。“等”这个字,还包括了金枪刺足、食用马麦、头痛、背痛等其他事例。
△二许宣。
答应宣说。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诉大慧: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体会,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恭敬地接受您的教导。
○三、正说二:初、长文。二、偈颂。
三、正式讲解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长行散文,第二部分是偈颂。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唐云我為無餘涅槃界故,密勸令彼修菩薩行。)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唐云又變化佛與化聲聞而授記莂,非法性佛授聲聞記,是祕密說。)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唐云見人無我,意識捨離,是時初斷。)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唐云藏識習滅,法障解脫,方得永淨。)
佛陀告诉大慧菩萨:我宣说这些教法,是为了引导众生证入无余涅槃的境界,也是为了勉励那些修行菩萨道的人精进不懈。(唐代译本说:我是为了无余涅槃界的缘故,秘密地劝化他们修习菩萨行。)这些以及在其他世界中修习菩萨行的人,如果贪恋声闻乘的涅槃境界,为了让他们舍弃声闻乘,进而趋向大乘,所以有化现的佛为声闻弟子授记。但这并非法身佛所为。(唐代译本说:再者,是变化佛为化现的声闻弟子授记,并非法性佛为真实的声闻弟子授记,这是一种秘密的说法。)大慧!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说为声闻授记与为菩萨授记没有本质差别。大慧!所谓没有差别,是指声闻、缘觉与诸佛如来,在断除烦恼障、获得解脱的本质上是一样的,但这并非指断除智慧障碍。大慧!智慧障碍的断除,在于证悟“法无我”的殊胜清净境界。而烦恼障碍的断除,在于先通过修习,断除“人我”的执着,使第七识的染污作用止息。(唐代译本说:证见人无我,意识随之舍弃对自我的执着,这是烦恼障最初断除之时。)只有对事物表象的执着也得到解脱,第八识中的烦恼习气彻底断除,才能达到究竟的清净。(唐代译本说:藏识中的习气灭尽,对事物表象的执着得以解脱,方能获得永恒的清净。)
疏曰:此答第一记阿罗汉得成菩提之疑也。未经法华开显,但是二酥密记,故云是秘密说。化佛授彼化声闻记,令实行声闻回心向大,以实行声闻未能见法佛故。若至法华会上,三根机熟,则授记即法佛矣。次辨断烦恼障二乘与菩萨同,未断智障与菩萨异,要断智障方实成佛,即兼释第二无性成佛之疑也。
智旭的注解写道:这是回应第一个关于阿罗汉能否成就觉悟的疑问。在《法华经》开显真实义理之前,这只是《般若经》《方等经》中隐含的授记,所以说是秘密的宣说。化身佛授予那些化现的声闻弟子授记,是为了让真实的声闻修行者回心转向大乘,因为真实的声闻修行者还未能亲见法身佛的缘故。如果到了《法华经》的法会上,三种根机的众生因缘成熟,那么授记就是由法身佛亲自进行了。接下来辨析:在断除烦恼障这一点上,二乘修行者与菩萨是相同的;在尚未断除所知障这一点上,他们与菩萨是有差别的。必须断除所知障,才能真正成佛——这同时也解释了第二个关于“无佛性者能否成佛”的疑问。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唐云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非異前佛。後更有說,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依据原本存在的真理;前后并无本质差异,这是源于无尽的本初誓愿。(唐代译本说:我依据原本存在的真理作此深奥开示,并非与过去诸佛所说不同,也不会在未来另有新说,因为一切教法早已具足于这些文字之中。)
疏曰:此答第三不说一字之疑也。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这是回应第三个关于“不说一字”的疑问。
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唐云如來正智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說法。)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如来无需思考、无需观察而演说佛法。这是因为如来自在运用正智,心念从不虚妄,所以无需思考、无需观察。(唐代译本说:如来的正智没有虚妄的念头,不需要经过思虑然后才说法。)四种住地烦恼——无明住地的习气已经断除,因此两种烦恼(烦恼障与所知障)都已断尽。脱离了两种生死(分段生死与变异生死),觉悟了人无我、法无我,并且断除了二种障碍。
疏曰:此答第四常定、第五化佛之疑也。
这段疏文是回答关于第四个问题“常定”和第五个问题“化佛”的疑惑。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唐云意及意識、眼識等七習氣為因,是剎那性,離無漏善,非流轉法。)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唐云如來藏者,生死流轉及是涅槃苦樂之因,凡愚不知,妄著於空。)
大慧!心、意、意识、眼识等七种习气,在刹那之间形成的原因,是因为远离了清净无漏的善法,所以才会不断轮回流转。(唐代译本说:意及意识、眼识等七种习气是刹那生灭的原因,若脱离无漏的善法,就会成为流转生死的法。)大慧!如来藏,是轮回涅槃、苦乐产生的根源,但那些执着于空见、思想混乱的愚痴凡夫,却不能觉悟这一点。(唐代译本说:如来藏,是生死流转以及涅槃苦乐的根源,凡夫愚痴不能了知,反而虚妄地执着于空见。)
疏曰:此答第六刹那之疑也。七识无体,全以如来藏性为体。举体随缘,故说刹那。了达随缘不变,则为善无漏品。此如来藏,不惟凡夫不觉,即二乘空乱意慧,亦所不觉也。二乘以生空慧,但见于空,犹有变易生死,真常流注。所谓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故名为乱意也。
疏文说:这是回答第六个关于刹那生灭的疑问。第七识没有独立的自体,完全以如来藏的本性为体。全体随顺因缘而显现,所以说它是刹那生灭的。若能了悟这随缘显现的自体其实从未改变,就能成就善的、无漏的功德。这个如来藏,不但凡夫不能觉知,就连二乘圣者那种偏于空寂、未能圆融的智慧,也同样不能觉知。二乘圣者凭借证悟“人我空”的智慧,只见到空寂的一面,仍然有微细的变易生死,真常的本性还在迁流不断。这好比湍急的流水,远远望去仿佛平静不动,因为水流太急反而看不出它在流动,但并非没有流动,所以称这种智慧为“乱意”。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唐云二乘外道所不能知),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唐云在現法樂成就智忍),非金剛力士所護。
大慧!那些有金刚力士随行护卫的,是化现的佛身,并非真正的如来。大慧!真正的如来,超越一切感官思量的范畴,一切凡夫、声闻、缘觉以及外道的思量方式都已寂灭(唐代译本说:这是声闻、缘觉二乘和外道所不能了知的),因为他安住于现前的法乐,证得了无间断的法智忍(唐代译本说:在现前法乐中成就了智慧安忍),所以不需要金刚力士来护卫。
疏曰:此答第七常随侍卫之疑也。
智旭大师在注解中说:这是回答第七个疑问,关于为何常随侍奉护卫的问题。
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唐云非即是佛亦非非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唐云譬如陶師眾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眾相具足而演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一切化身佛并非由业力所生。化身佛,既不是真佛本身,又离不开真佛的本质(唐代译本说:并非就是真佛,也并非不是佛),而是如同陶匠借助轮盘等工具制作器物一样,随顺众生所能理解的形相而演说教法(唐代译本说:譬如陶匠调和各种材料才能制成器物,化身佛也是如此,具足种种形相而宣说佛法),并非从自身证悟的境地直接宣说自觉圣智的境界。
疏曰:此超答第九现魔魔业及恶业果报之疑也。
疏文说:这是超越性地回答第九个疑问——关于显现的魔障、魔的行为以及恶业果报的问题。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唐云見六識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唐云自心分別是其本際故不可得),自妄想慧滅故解脫(唐云離此分別即得解脫)。
再者,大慧啊!那些没有智慧的凡夫,看到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识的作用停息了(唐代译本说:看见六识灭去),就生起“一切断灭”的错误见解;又因为不能觉察那含藏一切种子的根本识(第八识)是持续不断的,所以又生起“永恒不变”的错误见解。由于他们被自己的虚妄分别心所困(唐代译本说:自心的分别就是这轮回的根源,而这根源本身也是不可得的),所以无法了知生死轮回的根本边际。只有当这种由自心妄想产生的分别智慧息灭时,才能真正获得解脱(唐代译本说:远离这种分别,就能得到解脱)。
疏曰:此追答第八施设本际之疑也。见六识灭,则悮认无想天以为涅槃。见第七中一分我执伏断,则悮认灭尽定及二乘涅槃以为究竟,而不知其毕竟还起,非断灭也。闻有第八藏识,则起常见,而不知其受熏持种,恒转如流。望前名果,望后名因,似常似一,非一非常也。妄想无性,安有本际?达其无性,则得解脱。故云:前际不可知,而说有般涅槃。
智旭的疏解说道:这是进一步回答前面第八个问题中关于最初根源的疑问。看到前六识暂时不起作用,就错误地把无想天的境界当作涅槃。看到第七识中的一部分自我执着被降伏或暂时断除,就错误地把灭尽定以及声闻、缘觉所证的涅槃当作究竟,却不知道这些境界终究还会再次生起,并非真正的断灭。听说有第八藏识存在,就又生起永恒不变的执着,却不知道它接受熏习、执持种子,像流水一样恒常转变。相对于前面的七识,它显现为结果;相对于未来的生起,它又是原因。看起来好像恒常、好像是一个整体,其实既非一个整体,也非恒常不变。一切虚妄分别本来就没有真实不变的自性,哪里存在一个最初的根源呢?通达了它无自性的真相,就能获得解脱。所以说:过去的开端无法了知,但依然说存在趋向涅槃的智慧。
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疏曰:此结答第十不离诸过之疑也。初长文竟。
解释中说:这是对第十个疑问——关于不离各种过失的疑问——的总结性回答。前面长篇的问答到这里就结束了。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唐云無有佛涅槃)。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為諸無間智(唐云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唐云依此密意說)。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唐云演說如是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唐云唯此更非餘,故彼無涅槃)。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唐云藏意亦在中)。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唐云見意眼識等無常故說斷),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唐云迷意識起常邪智謂涅槃)。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就用偈颂说道:
三乘其实也并非实有的乘载,如来的境界不会磨灭消亡。一切佛所授记的,都是教导远离种种过失与恶业,为了成就无间断的智慧,以及无余的涅槃境界。但为了引导、激励那些根器尚浅的众生,所以才用隐晦、覆藏的方式来说法。诸佛所生起的智慧,就是通过分别、言说的方式来开示道法;种种乘载并非实有的乘载,那些(执着于乘载的)境界也并非真正的涅槃。
对于欲、色、有以及见这四种烦恼住地,意识是它们的生起之处,藏识(阿赖耶识)是意识的所依之处。意识以及眼识等等,因为它们是断灭、无常的,所以佛说它们会断灭;但有的人却把(意识等的)断灭当作涅槃来理解,因此佛又为他们开示常住不灭的真性。
疏曰:此偈但颂第一、第八两意,而余疑可并释也。初三偈颂第一意,后二偈颂第八意。识宅者,第八识为前七窟宅也。意所住者,第七识为第六亲依也。前七念念生灭,说为无常,纵令暂灭,仍非涅槃,以藏识中流注种子未永断故。转舍藏识,成圆镜智,则证本住法,不说一字,心常在定,非刹那法,不假侍卫,能作种种化事,永离诸过,乃至诱彼三乘阐提,毕竟亦当同证入矣。第三十八、释众疑门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这段偈颂只阐述了第一和第八两个要点,而其余的疑问也能一并得到解答。前面三句偈颂讲的是第一层意思,后面两句偈颂讲的是第八层意思。所说的“识宅”,指的是第八识是前七识的藏身之处。而“意所住”,是指第七识是第六识最直接的依靠。前七识每一念都在生起又灭去,所以说是无常的;即使它们暂时停息,也还不是真正的涅槃,因为藏识中那些像细流一样持续涌动的种子还没有被永远断除。只有转化舍弃了藏识,成就了如明镜般清澈的智慧,才能证悟到本来常住不动的真理。那时,无需言说一字,心念恒常安住于禅定,不再受刹那生灭的束缚,也不需要依靠他人的护持,却能自然地示现种种度化众生的行为,永远脱离一切过失。甚至对于那些被引导的三乘学人乃至暂时不信佛法的人,最终也必定会一同证入这个境界。第三十八章,解答大众疑惑的部分到此结束。
○第三十九、斷食肉門(魏云遮食肉品第十六。○唐云斷食肉品第八)。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第三十九、断除吃肉这一章(北魏译本称为“遮食肉品第十六”,唐代译本称为“断食肉品第八”。)。文字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弟子请问;其次,是如来应允宣说;最后,是正式讲说。
△今初
开篇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蔥,飲食為云何(唐云為食為不可)?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惟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这时,大慧菩萨用偈颂问道:那些发愿求佛道的菩萨们,对于酒肉以及葱蒜这些饮食,应当如何看待呢(唐代译本说:这些是可以吃还是不可以吃)?恳请无上尊贵的佛陀,慈悲为我们解说。愚痴凡夫所贪恋的,这些污秽不净、名声不佳之物,连虎狼都嗜好吞食,修行人怎么可以食用呢?食用会带来种种过失,不食用则是积福修善,恳请佛陀为我们开示,食用与不食用的罪业与福德。大慧菩萨说完偈颂后,又向佛禀白:恳请世尊!为我们说明食肉与不食肉的功德和过患。我和诸位菩萨在现在与未来,将为那些因种种欲望而食肉的众生分别解说佛法,让那些众生产生慈悲之心。得到慈悲心之后,他们各自在所处的修行境界中清净明了,迅速证得究竟的无上菩提。声闻、缘觉在各自证悟的境地安住止息后,也能快速成就无上菩提。那些持邪恶见解的外道们,执着于断见、常见等颠倒错误的观念,尚且制定戒律禁止食肉,何况是如来——世间救护者、正法成就者,难道还会食肉吗?
疏曰:食肉无慈,世间轻贱,非修道者所宜。若断食肉,自他安隐,长养慈悲。又为楞伽山乃夜叉所居,虽闻正法,未断食肉。若不断肉,不入正修行路。故特申请问,以为真操实践要门。犹大佛顶经修行三渐次之义也。
智旭在疏义中说:吃肉的人缺乏慈悲心,会被世间人所轻视,这不是修行佛法的人应该做的。如果能断除吃肉的习惯,自己和他人都会得到安宁,并且能够培养慈悲心。另外,因为楞伽山是夜叉居住的地方,他们虽然听闻正法,但还没有断除吃肉。如果不断肉,就不能真正进入修行的正道。所以经文里特别提出申请和询问,把这当作真实修行实践的重要法门。这和大佛顶经中修行的三个渐次阶段的意义是相通的。
△二许宣。
答应宣说。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对大慧说:好极了!好极了!你要仔细听,认真听,好好思考领悟,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地接受您的教诲。
○三、正说二:初、长文。二、偈颂。
三、正式讲解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长行散文,第二部分是偈颂。
△今初
开篇
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一);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二);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四);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五);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六);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七);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唐云見其形色則已生於貪滋味心,菩薩慈念眾生猶如己身,云何見之而作食想),不應食肉(八);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九);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十);多惡夢故,不應食肉(十一);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十二);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十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十四);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十五)。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佛告诉大慧菩萨:“有数不清的理由不应吃肉,但我现在为你简要说明。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因缘辗转都曾互为六亲眷属,想到这份亲情就不应吃肉(一);驴、骡、骆驼、狐狸、狗、牛、马、人、兽等肉,屠夫混杂贩卖,所以不应吃肉(二);肉类由不净的气味滋养生长,所以不应吃肉(三);众生闻到肉味都会心生恐怖,就像屠夫和猎户等人,狗见了都会憎恶惊惧、成群狂吠,所以不应吃肉(四);吃肉会让修行者生不起慈悲心,所以不应吃肉(五);这是愚昧凡夫贪嗜的臭秽不净之物,没有好名声,所以不应吃肉(六);吃肉会使各种咒术修行不能成就,所以不应吃肉(七);因为杀生的人看见动物形体就产生贪着、深陷滋味(唐朝译本说:看见肉的形状色泽就已经生起贪求滋味的心,菩萨慈悲护念众生如同自身,怎会看到众生而想食用呢),所以不应吃肉(八);吃肉的人会被诸天舍弃,所以不应吃肉(九);吃肉会让口气臭秽,所以不应吃肉(十);吃肉会多做恶梦,所以不应吃肉(十一);在空旷山林中,虎狼会闻到肉香而来,所以不应吃肉(十二);吃肉会让人饮食没有节制,所以不应吃肉(十三);吃肉会让修行者不生起厌离世间的心,所以不应吃肉(十四);我曾经说过,凡是饮食都应看作吃自己孩子的肉、看作服药治病,所以不应吃肉(十五)。如果说允许吃肉,那是绝对没有道理的。”
疏曰:旃陀罗,此翻屠者。谭婆,此翻猎师。余食尚作子肉药想,不许贪嗜,况众生肉而许食耶?余可知。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旃陀罗,翻译过来就是屠夫。谭婆,翻译过来就是猎人。对于其他食物尚且要当作是子女的肉做成的药来想,不允许贪恋嗜好,更何况是众生的肉,怎么会允许食用呢?其余可以类推。
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唐云名師子生),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疏曰:此更引昔覆辙以为殷鉴也。
疏文说:这里进一步引用过去错误的教训,作为深刻的警示。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纲,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再者,大慧啊!世间那些杀害生命的人,为了钱财利益而宰杀、贩卖众生。那些愚昧无知、吃肉的人们,用金钱当作罗网来搜捕各种肉食。那些杀生的人,无论是用财物诱惑还是用钩网捕捉,杀害空中、水中、陆上的种种生灵,用各种方式屠宰贩卖以谋求利益。大慧!从来没有不经过教唆、不被人索求、不被人惦记而自然出现的鱼肉,正因为这个道理,所以不应该吃肉。
疏曰:虽不自杀,亦不教杀,但令以钱买现成肉,彼人为钱,方乃卖肉,是仍买者使之杀也。设无人买,彼将安卖?故买现成肉者,仍是教求想所致耳。
智旭法师在疏义中解释说:虽然自己没有亲手杀生,也没有教唆他人去杀,但用钱去买现成做好的肉,卖肉的人为了赚钱,才会去宰杀动物。这其实还是因为有人买肉,才导致了杀生的行为。假如没有人去买,他们又怎么会去卖呢?所以,购买现成肉食的人,仍然是出于贪求肉食的念头,间接促成了杀业。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疏曰:有时遮五种者,谓见杀、闻杀、疑杀、非自死、非鸟残,皆不得食也。或制十种者,谓人、蛇、象、马、龙、狐、猪、狗、狮子、猕猴,十不净肉不得食也。此皆不得已之权渐法门,故于今经一切悉断,方为实义也。
疏文说:有时禁止五种肉食的情况,指的是看见宰杀的、听说为宰杀的、怀疑是宰杀的、不是自然死亡的、不是鸟兽吃剩的,这些肉都不能吃。有时规定十种肉不得食用,指的是人肉、蛇肉、象肉、马肉、龙肉、狐狸肉、猪肉、狗肉、狮子肉、猕猴肉,这十种不净的肉都不能吃。这些都是不得已而设立的权宜渐修之法,所以在现在这部经中一切肉食都要彻底断除,才是究竟真实的教义。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唐云:我之所有諸聖弟子尚不食於凡夫段食,況食血肉不淨之食?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尚唯法食,豈況如來?大慧!如來法身非雜食身。)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大慧啊!就连如来、应供、等正觉尚且没有任何需要进食的欲望,更何况是去吃鱼肉呢?(唐代译本说:我所有的那些圣贤弟子们尚且不食用凡夫所吃的分段食物,何况是食用血肉这样不清净的食物?大慧!声闻、缘觉以及诸位菩萨尚且只以佛法为食,何况是如来呢?大慧!如来的法身并非需要杂食滋养的身体。)也不会教导人去做以大悲心为前提的事情,因为看待一切众生都如同自己的独子一般,所以不允许他们去吃自己孩子的肉。
疏曰:得法喜禅悦食者,尚不资于段食,何况食血肉秽味耶?大悲前行,犹言大悲为首也。初长文竟。
智旭在疏解中说:那些已经通过修行获得佛法喜悦和禅定滋养的人,尚且不需要依赖日常的饮食来维持生命,更何况去食用污秽的血肉腥味呢?所谓“大悲前行”,意思就是以大慈悲心作为修行的首要根本。以上是第一段长文的解释。
△二、偈颂。
接下来,是偈颂部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一切肉与葱,及诸韭䔉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当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偈颂说道: 众生都曾互为眷属,身躯污秽不净混杂, 从不净之中生长,气味听闻都令人惊畏。 一切肉类与葱类,以及韭菜蒜类等物, 种种令人放逸的酒,修行者应当常远离。
疏曰:因制食肉,并制五辛及酒也。五辛者,一蔥、二韭、三䔉等取、四薤、五興渠也。(薤亦名蕎子,江右等處多有之。叢席妄言可用,大悞大悞。○興渠,此方所無。)放者放恣,逸者越逸。飲種種酒,能令心志放恣,越逸禮法也。又觀心釋者,一念放逸,即名飲三毒酒。
注解说:因此要禁止吃肉,同时也要禁止五辛和酒。五辛指的是:一是葱、二是韭菜、三是蒜等(包括类似之物)、四是薤、五是兴渠。(薤也叫荞子,在江右等地有很多。有人错误地认为在寺院里可以用它,这是很大的误解。○兴渠,我们这里没有。)“放”是指放纵,“逸”是指逾越规矩。喝各种各样的酒,会让人的心志放纵,逾越礼法。还有一种从观照心性的角度来解释的说法:一念之间放纵自己,就可以称为饮下了贪、嗔、痴三毒之酒。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智慧也常常远离麻油,以及那些有孔洞的床铺,因为那些微小的虫子在里面,会感到极大的恐惧。
疏曰:西土麻油,先淹令出虫,然后压之,故不可食。
疏文说:西域的麻油,是先把芝麻浸泡到生出虫子,然后再压榨取油,所以不能食用。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唐云邪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
饮食会滋长放纵,放纵会引发各种妄念(唐代译本称为邪觉),妄念又催生贪欲,因此不应贪着饮食。由于饮食产生贪欲,贪欲使心智迷乱沉醉,迷醉助长爱欲执着,从而沉沦生死不得解脱。
疏曰:此显饮食为生死增上胜缘,故不宜贪嗜也。
注解说:这里说明饮食是助长生死轮回的重要条件,所以不应该过分贪求。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为了利益杀害众生,用钱财换取各种肉类,这两种行为都是恶业,死后会堕入号叫地狱。如果没有教导、妄想和贪求,就不会有所谓的三净肉,这些肉并非无缘无故产生,所以不应该食用。
疏曰:人知杀者之恶,而不知买者之恶也。我若不买,彼何用杀?虽云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实则因我买肉,有以教之、想之、求之,岂无因而有哉?
智旭在注解中说:人们都知道杀生者的罪过,却不知道买肉者的罪过。如果我不去买肉,他们又何必去杀生呢?虽然可以说自己没有亲眼看见宰杀,没有亲耳听见宰杀,也没有怀疑这是为自己而杀,但实际上,正是因为我去买肉,才在无形中教导、暗示、促使他们去杀生,这难道是没有原因就发生的吗?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诃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及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徧于是中生。
那些修行的人,因为这样的行为而完全背离正道,十方诸佛世尊,都会一致地斥责他们。他们互相吞食,死后堕入虎狼之类的恶道,身体污秽臭恶,令人厌弃,所投生的地方常常充满愚痴。多世转生为屠夫、猎人、捕鸟者之流,或生于食肉种族,以及罗刹、猫狸等众生之中,处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疏曰:此显食肉之恶报也。陀夷尼,魏作罗刹女。
疏中说:这里揭示吃肉的恶报。陀夷尼,在魏译本中写作罗刹女。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及此楞如经,我悉制断肉。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如經,我悉制斷肉。 (这是佛陀制断肉食的教诫,大意是:如同调伏狂象的缰绳、如同遮蔽烈日的大云,如同降伏央掘利魔罗的威德,以及在此《楞伽经》中,我(佛陀)完全制立断除肉食的戒律。修持此教诫可以培养慈悲心、远离杀生业缘,成就清净梵行)
疏曰:缚象二译皆作象腋,亦经名也。大云经央掘经大涅槃经及此经中悉断食肉,更无权听之说。
智旭在疏义中说:缚象和另一种译本都把这里翻译成"象腋",这也是经文的名称。在《大云经》《央掘经》《大涅槃经》以及这部《楞伽经》中,都明确禁止吃肉,更没有暂时允许开戒的说法。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訶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唐云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
诸佛与菩萨,以及声闻圣者所共同呵责的,是那些食肉之后毫无惭愧之心的人,这样的人将生生世世沉溺在愚痴黑暗之中。佛先前已经开示过,无论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还是内心怀疑是为自己而杀的众生,都应断除一切肉食。而那些被妄想所蒙蔽、不能自觉了知的人,才会投生到有食肉习气的地方去。(唐代译本说:因为恶习气的缘故,愚痴的人产生虚妄的分别。)
疏曰:初制三种净肉,即已断一切肉,以除见闻疑外,更无不杀之肉可得故也。而妄想分别,谓果有净肉可食,何其愚哉!
疏义说:最初制定三种净肉的规定时,就已经是彻底断绝一切肉食了,因为除了不见、不闻、不疑为我所杀的肉之外,再没有其他不涉及杀害的肉可得。然而人们以妄想分别之心,认为真有所谓的“净肉”可以食用,这是多么愚昧啊!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韭䔉,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
如同贪欲的过患,会障碍圣者的解脱,酒、肉、葱、韭、蒜这些,也都成为圣道的障碍。未来世的众生,对于食肉一事愚昧痴迷,宣称这样是清净无罪的,说佛陀允许我们食用。
疏曰:一切众生皆依婬欲受生,皆依饮食存活,故贪欲及酒肉等皆能障圣道解脱也。若谓净肉可食,乃末世愚痴说耳,岂佛教所听耶?
智旭在疏文中解释道:一切众生都是因为情欲而获得生命,也都是依靠饮食才能存活,所以贪欲以及酒肉等都会障碍圣道的修行与解脱。如果说清净的肉可以食用,那是末法时代愚昧无知的说法,哪里是佛教所允许的呢?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唐云淨食尚如藥,猶如子肉想),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慧,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唐云若於酒肉等,一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吃饭要像吃药一样想,也像吃自己孩子的肉(唐代译本说:清净饮食尚且当作服药,犹如吃自己孩子的肉那样想),懂得知足生起厌离心,修行托钵乞食。安住慈悲心的人,我说他们常怀厌离,即便虎狼这些恶兽,也能始终同游共处。如果吃众生血肉,众生都会恐惧,所以修行人,怀着慈悲心不吃肉。吃肉就没有慈悲智慧,永远背离真正的解脱,也违背圣者的表率,因此不应该吃肉。能投生修行者家族,以及各种修行圣地,生在智慧富贵之家,这都是因为不吃肉(唐代译本说:如果对酒肉等物,一切都不食用,必定投生贤圣之中,财富丰足具大智慧)。
疏曰:此结显食之过患,不食之功德也。婆罗门亦云梵志,佛尝自云:我真沙门,真婆罗门。故生梵志种,即是生佛种也。智慧即般若德,豪贵丰财即解脱德,佛种即法身德。能不食肉,则圆证三德。秘藏功德为何如哉?上来正宗分竟。
智旭在疏义中说:这里总结显示了吃肉的过患,以及不吃肉的功德。婆罗门也称为梵志,佛陀曾经自己说:我是真正的沙门,真正的婆罗门。所以,能生起梵志的种子,就是生起佛的种子。智慧就是般若的功德,豪贵丰财就是解脱的功德,佛种就是法身的功德。能够不吃肉,就能圆满证得这三种功德。这秘密宝藏的功德是多么殊胜啊?以上是正宗分的内容。
○三、流通分,宋译不传。
**三、流通分** 宋代译本中没有流传下来。
陀羅尼品(魏云第十七,唐云第九)。
《楞伽经义疏》 明·智旭 疏义
**陀罗尼品**(魏译称第十七品,唐译称第九品)
總品第十八(魏)。偈頌品第十(唐)。
总品第十八(魏译本)。偈颂品第十(唐译本)。
疏曰:陀罗尼品是呪护流通,总偈颂品是重说前义流通也。按二经中皆有赞叹极乐及授记龙树之文,今且依唐译录出。
疏文说:陀罗尼品是用咒语护持流通这部经,总偈颂品是重新宣说前面要义来流通。查考两种译本中都有赞叹极乐世界以及为龙树菩萨授记的文字,现在姑且依据唐代译本摘录出来。
十方诸刹土,众生菩萨中,所有法报佛,化身及变化,皆从无量寿,极乐界中出。
十方一切佛国净土,众生与菩萨之中,所有法身佛、报身佛、化身佛以及种种神通变化,都是从无量寿佛的极乐世界中显现而来。
大慧汝应知,善逝涅槃后,未来世当有,持于我法者。南天竺国中,大名德比丘,厥号为龙树,能破有无宗。世间中显我,无上大乘法,得初欢喜地,往生安乐国。
大慧,你应当知道,在如来圆寂之后,未来世间会出现一位奉持我教法的人。在南天竺国中,将有一位名望德行崇高的比丘,他的名号是龙树,能够破除执着“有”或“无”的片面见解。他在世间弘扬我无上大乘法,证得初地欢喜境界,之后往生安乐国土。
疏曰,龙树为禅宗台宗之祖,佛已先授往生记矣。净土法门,一切佛祖之所归极,至圆至顿。即凡心而见佛心,舍此岂别有向上事哉。愿有智者,深信坚愿,以导万行。同观阿弥陀佛,满菩提愿。
智旭在疏义中阐明:龙树菩萨作为禅宗与天台宗的祖师,佛陀早已预先为他授记往生了。净土法门,乃是一切诸佛、祖师所共同归向的终极法门,最为圆满、最为顿超。正是通过我们当下的凡夫之心,便能体认本具的佛心;除此之外,哪里还有什么更殊胜、更向上的修行呢?祈愿有智慧的人们,能够生起深切的信心,确立坚固的愿力,以此引导一切修行。愿大家共同观想阿弥陀佛,圆满成就无上觉悟的大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