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品
释题中初略释一切世间者谓九界三种世间依凭佛界四人得益也。
解释题目时首先简要说明“一切世间”,指的是九法界和三种世间,它们都依靠佛的境界而存在,四种众生因此获得利益。
凭有下广释文具四悉皆以今昔相对以昔教制不依人今经依人故须相对以成四义凭自即昔教凭他即今经。
依靠有下文的详细解释,经文中具备四悉檀的义理,都是通过现在与过去的对比来展现。过去的教法限制人们不依赖他人,而现在的经典教导要依靠他人,所以必须通过对比来成就这四种意义。依靠自己就是过去的教法,依靠他人就是现在的经典。
若唯下显昔非若凭下明今是问昔令依法依义等本名四依何云不名为依答但得名四依不得名四依人以今云四者悉约人故。
如果只是说明过去不正确,如果依据现在来阐明正确。问:过去让依循佛法、依循义理等,原本称为四依,为什么说不能称为依?答:只能称为四依,不能称为四依之人。因为现在说的"四"都是就人而言的。
兼得法者昔简无法之人故令不依今人有法故得依凭。
同时获得法门的人,过去因为要区分没有法性的人,所以让他们不要依附;现在的人既然具备了法性,就可以依凭了。
利益义强者即赴他乐欲是世界益。
为了让他人获得快乐而满足他们的愿望,这就是给世界带来利益。
直论下明昔若得下明今人若得法此人可依依人即依法故人必有法得法即是理善发生故属为人人杂真伪者鹿苑初兴外道犹盛傥令依人恐亲贼住故须依四谛真法以简外道伪人所说既邪不以形亲所说苟正不以形疎。
接下来要说明的是:如果过去能够(依止善知识),现在的人如果能得到正法,这样的人就值得依从。依从这样的人就等于依从正法,因为真正具德的人必然拥有正法。获得正法就是契入真理,能引发善根生长,所以重点在于依止的"人"。
但人群中混杂着真伪:当年佛陀在鹿野苑初转法轮时,外道势力仍然强盛。倘若只强调依从"人",恐怕会让人亲近那些心术不正之徒。因此必须依靠四圣谛这样的真实法理来辨别——外道伪善之人所说的都是邪见,不能因为表面亲近就信受;所说若是正法,也不因外表疏远而排斥。
法混大小者昔已施小今方说大大虽会少而小教犹存故真空涅槃之名大小淆混新学初机无以甄别故令依大人简小法人既大乘则所说非小。
佛法中大小乘教法混杂的情况:过去已经施设了小乘教法,现在才宣说大乘教法。大乘教法虽然已经融会了部分小乘内容,但小乘教法仍然存在。因此"真空""涅槃"这些名称在大小乘中混淆使用,初学佛法的修行者难以辨别区分。所以要依止大乘修行者来简别小乘教法。既然修学的是大乘佛法,那么所宣说的就不是小乘教法。
今依下对昔显今昔不依人是简邪人今令依人是依正人故此正人必有正法依凭取解以破邪小即对治义。
现在根据下文对比过去,显明现在与过去的区别:过去不依止善知识是为了辨别邪见之人,现在要求依止善知识是为了依止正见之人。这样的正见之人必定具有正法,依此获得理解来破除邪见与小乘,这就是对治的意义。
法亦不徧者既舍人依法非但人处无法亦是法不该人故云不徧且法是真空空本一致故无二别若舍人求法何异舍此虗空以求彼空。
如果只执着于法而不依靠人,那么不仅在人这方面找不到法的存在,连法本身也无法涵盖人的全部,所以说它不普遍。况且法指的是绝对的真空,而空的本质本来就是统一的,所以没有彼此的区别。如果放弃对人性的体察而去追求法,这和舍弃眼前的虚空去寻求另一个虚空有什么不同呢?
人即秉法者人处有法妙理统收既无取舍有入理益。
人就是承载佛法的人,在人的存在中蕴含着精妙的真理,这些真理统摄一切。既然没有取舍的分别,就能真正领悟真理,获得实际的益处。
是用下总结。
三德指归
四果非正人者以大斥小故云非正。
四种果位并非究竟的修行人,这是用大乘的立场批判小乘,所以说他们并非真正的修行人。
不得(至)之像者既在滅後若作佛形便濫佛出。
无法见到如来真容的情况既然发生在佛圆寂之后,如果画作佛的形象,就会与佛在世时的样貌混淆。
余像难者者若言作四果像化道易行则应作余九界像化道难行也若言难行何故首楞严三昧经中明菩萨住楞严三昧现种种身化众生耶。
如果认为化作四种果位的形象来教化众生较为容易,那么化作其他九法界的形象来教化众生就显得困难了。倘若质疑为何要选择困难的方式,请问为何《首楞严三昧经》中明确记载:菩萨安住于楞严三昧时,能显现种种身形来度化众生呢?
通論(至)四果者通論則現十界身無方利物別存則示四果像滅後弘通。
通论四果:从整体来说,是示现十法界的身相,没有固定方式地利益众生;从具体来说,是示现四种果位的形象,在佛陀灭度后弘扬佛法。
自有下虽许通论悉作而顺前问且以四依对如来四果各成四句共成八句约数虽八其实有七以四果不能为四依则是无四果为四依句也前四句中初句则是妙觉现八相也此亦本迹俱高次句即本是极果示为因人此亦本高迹下也如文殊本是古佛而于释迦灭后结集宣通一性宗义即其人也三句即分真菩萨示为八相此如观音应以佛身得度即现佛身此亦本下迹高也四句即是依其实证而言次位也此如马鸣龙树皆号菩萨也望前本迹俱高应是本迹俱下此第四句又为下对四果句中初句则须两向取之次对四果明四句者前第四句于此成初即同前四中如来为如来句也次句如迦叶。
前面说到虽然可以普遍讨论,但为了顺承前面的问题,暂且以四种依止与如来的四种果位相互对应,各自形成四组判断,总共构成八组句式。从数量上看虽有八组,实际上只有七种情况,因为四种果位不能作为四种依止,这就缺少了"以四果为四依"这一组。
在前四组判断中: 第一组是指妙觉如来示现八相成道,这是本门与迹门都至高无上的情形。 第二组是指本来已达终极果位,却示现为修行阶位的圣者,这是本门高深而迹门示现较低的情形。比如文殊菩萨本是古佛,却在释迦牟尼佛灭度后参与结集经典、弘扬一佛乘教义,就是这样的人物。 第三组是指分证真如的菩萨示现八相成道,如同观世音菩萨"应以佛身得度者,即现佛身而为说法",这是本门较低而迹门示现崇高的情形。 第四组是依据实际证境而言的次第果位,比如马鸣菩萨、龙树菩萨都被尊称为菩萨。若与前面本迹俱高的情形相对应,这组本应属于本迹俱下,但此处第四组又与后面针对四果的判释形成对应。
接下来针对四种果位设立的四组判断中: 第一组需要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它与前四组中的"如来为如来"这组性质相同。 第二组如同
阿难法华开显已是分真灭后弘通还称小圣则此句正是今品意也四句即如灭后小乘师也既小乘不能现大故无第三四果为四依句若据现文的唯六句若以四依为四依句两向取之则有七句总举则八问若言四果不能为四依像者且天魔尚为毱多变为佛形岂罗汉神通不能变身为菩萨耶答虽能变胜身不能说大法今品正依有法之人故云不能耳。
阿难啊,《法华经》已经开权显实,这属于分证真实的境界。但在佛陀圆寂后弘传佛法时,仍被称为小乘圣者,这句话正体现了本品的主旨。四句推理论证就如同佛陀灭度后的小乘法师——既然小乘行者不能示现大乘境界,自然就没有第三、四果作为四依的说法。若依据现存经文,明确只有六种句式;若将四依单独作为四依句,从两个角度理解则可衍生七句;总体概括则形成八句。
有人问:如果说四果圣人不能作为四依的化现,那天魔尚能为毱多尊者变化佛形,难道罗汉的神通力还不能变化菩萨身相吗?回答是:虽然能变化殊胜身相,却不能宣说大乘妙法。本品正是依据具足正法之人而立论,所以说他们不能胜任啊。
今取一途者则取化道易行故然若晓此文各开四句方识付法藏传二十四祖俱是四依大士而说其人或小或大即是四依为四依四依为四果二句所收或是如来为四依则具三句乃至此方古德果是小乘而弘大法者其例亦尔。
现在我们选用一种修持方法,是考虑到教化众生的道路比较容易实践。如果能够理解这段经文,就能分别展开四种层次的认知,这样就能明白《付法藏传》中记载的二十四位祖师,其实都是具备四种教化德行的大菩萨。这些人中有些显现小乘相,有些显现大乘相,都属于四种教化德行的范畴。若以四种教化德行对应四种果位,可以分为两类:有些是如来示现为四种教化德行,这就同时具足三种境界;乃至中国历代的高僧中,也有证得小乘果位却弘扬大乘佛法的例子,这样的情况也是同样的道理。
今從(至)四依者涅槃即所證之理四依即能證之人雖所證理同而能證位別即理而事故云從涅槃開出四依。
如今说到(至)四依——涅槃是指所证悟的真理,四依则指能证悟真理的人。虽然所证悟的真理相同,但能证悟者的修行阶位各有差别。正是基于真理而展现事相差别,所以说从涅槃开显出四依。
合則(至)是佛者四依位殊一理無異皆稱即佛佛即涅槃故云合則還是佛此乃即事而理也。
合起来就是(达到)所谓佛,虽然四种依止的位次不同,但真理没有差别,都可以称为当下成佛,佛就是涅槃,所以说合起来还是佛,这就是在事相中体现真理啊。
是佛下多为四依三字盖昧者妄添未治本云合则还是如来亦无为四依三宇荆溪但改如来为佛耳问何下初令阿含昔教后令即是今品答中初出世即道树初成。
这里是佛,下面分为四依,这三个字大概是理解不清的人胡乱添加的,没有考证过原本说的是“合则还是如来”,也没有“为四依三字”的说法。荆溪只是把“如来”改成了“佛”而已。
有人问:为什么下面先说初令阿含昔教,后说令即是今品?回答是:初出世就是指在菩提树下初次成道的时候。
今人钝者正于灭后人根不如佛世故制依人言今人者灭后四依化世是今品所谈故曰今人。
如今的人们根器比较迟钝,这是因为佛陀入灭之后,众生的根基不如佛陀在世时那样利索。因此佛陀制定教法,要求我们依止善知识的言教。这里所说的“今人”,就是指佛灭后依靠四位传法者教化世间的众生,这正是本品所要讨论的内容,所以称为“今人”。
文云下显今亦令依法非独依人法性是法如来是人。
经文下面说明,现在也要让我们依循真理本身,而不是仅仅依循某个人。真理法性是根本,如来只是觉悟真理的人。
三十心前者即十信位也以未破见思故是弟子。
在三十心之前的阶段,就是十信位。因为还没有破除见惑和思惑,所以还是弟子的层次。
是师位者以三十心中断二惑故即初依也。
这位修行者达到师位,是因为他在三十心中断除了两种迷惑,这就是初依的境界。
皆师位者谓四依皆是师位。
这些导师都是教导众生的老师。
成论下约十住十行而以四番分师弟位。
《成实论》接下来依据十住、十行的修证次第,用四种方式划分师徒的修行阶位。
六心已前者六住已前断思未尽故是弟子。
六住位之前的修行者,由于尚未完全断除思惑,所以仍属于弟子位。
七位下即七住断思尽故得是师位。
七住位以下,是指修行到第七住位时,思惑已断尽,因此证得可以为人师表的阶位。
十二心即第二行。
十二种心就是第二种修行。
道种终心者出假位极故也此成论师四番定初依位极至十行即以十回向去配后三依。
道种性最终阶段的修行,是因为已到达出离假相的究竟境地。这是成实论师所立的四种修行次第:最初依止位达到究竟时直至十行位,便以十回向以上的境界配属后面三种依止位。
初有烦恼等者即中论师消会经文以经说初依具烦恼性故彼谓初住方破一品存者尚多故云有也由具惑多故则无究竟涅槃。
最初有烦恼的说法,是中论师解释经文的观点。因为经文说初地菩萨仍然具有烦恼的本性,所以他们认为初住位才破除一品烦恼,残留的烦恼还很多,所以说“有烦恼”。由于烦恼还很多,所以这时还没有达到究竟的涅槃境界。
后有下涅槃究竟在不久故云有微细无明唯一品故云无。
后面还有微细的无明,只剩下一品,所以说“无”;但涅槃的究竟境界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证得,所以说“有”。
初后下以四十位皆有上地无明皆已分显中理。
最初到最后,在四十个修行阶位中,每个阶段都有更高层次的细微无明障碍,而这些障碍都已部分显现了中道实相的真谛。
他人下以于初地立二依故。
他人之所以在初地设立两种依止,是因为他们尚未证得真实智慧。
中论下彼以初住破无明即是圆义若以初住配初依位则未全当。
《中论》的下文说,以初住位破除无明就是圆教之义。但如果将初住位与初依位相配,则并不完全对应。
成论下若三十心中立初依者其义可然以初依具烦恼故但论师第四义初依极齐十行二依即十向十向仍具无明岂是二依须知经明二依已破别惑故云于中立依即是斥其于三十心中立二依有过耳别教二依定在初地圆在初住彼云十向故乖二教。
《成实论》中说如果在三十心中建立初依位,这个道理还说得通,因为初依位还带着烦恼。但论师提出的第四种观点认为初依位最高只到十行位,二依位就到十回向位。十回向位仍然存在无明烦恼,这怎么能算是二依位呢?必须知道经文说明二依位时,已经破除分别产生的烦恼,所以说在这当中建立依位,正是批评他们在三十心中建立二依位的错误。别教的二依位必定在初地,圆教则在初住。他们说十回向位是二依,这与两种教法的义理都是相违背的。
今约下今师判位。
现在依照下文中本师的判位方法。
地上(至)三依者者即初地至六地為二依七至九為三依十為四依。
地上(到)第三依,指的是从初地到六地是第二依,七地到九地是第三依,十地是第四依。
就圆下示圆位通别。
接着说明圆满的修行阶位有通用和特殊两种。
四十心共作者十信为初十住为二行向为三地等为四。
四十种修行心可分为四个阶段:十信是第一阶段,十住是第二阶段,十行十回向是第三阶段,十地等位是第四阶段。
别者下以圆破惑位长故此配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因为用圆教智慧破除烦恼的过程较为漫长,所以将这个阶段对应到特定的修行位次。
余皆例尔者即行向地各各分对三依皆例十住但初依一位定在十信以经云有人出世具烦恼性是名第一其位则定。
其余都可以类推,就是说十行、十回向、十地各自分别对应三种依止,都可以参照十住位的划分方式。只有初依的位置确定在十信位,因为经上说:“有人出现在世间,虽然还具有烦恼本性,这就称为第一依止。”这个位置是确定的。
初依唯弟子者以别惑全在故。
初地菩萨只算是弟子,因为还有细微的烦恼执着没有断尽。
后依唯师者居分真之顶故。
后来依止唯师的人,安住于分证真实的最高境界。
亦师亦弟子者望下称师望上称弟子。
既是老师也是学生,对下面的人就是老师,对上面的人就是学生。
不令他缘者不令魔外凡小扰乱己行也此如毱多降魔龙树破外则是于有法处能护也。
不让他缘干扰,就是不让魔道、外道、凡夫和小乘人扰乱自己的修行。这就像优波毱多降伏魔障、龙树菩萨破除外道那样,都是在修行过程中能够守护正法的体现。
于无下此如摩腾入汉僧会来吴则是于无法处建立也又有小无大处建立大乘益他中由前自无扰故令他增上由自兴显故使他见闻由自住持故他依止。
在无法可传的地方建立佛法,这就像当年摩腾尊者来到汉地、康僧会来到吴地一样,就是在原本没有佛法的地方建立起来。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在只有小乘佛法的地方建立大乘佛法。利益众生这件事,关键在于自己先要内心清净无扰,这样才能帮助他人提升;自己先要彰显正道,才能让他人见闻正法;自己先要安住正法,才能成为他人依靠的根基。
不得(至)惱事者通惑已斷則無界內現行之事別惑被伏事亦不起但有別惑性在名具煩惱性問別惑事者何等是耶答理即凡夫不了自心徧處起著名別惑事今別圓內凡達了諸法無非佛性名伏別惑不起妄執名事不起。
不会遇到烦恼的事情,是因为普通的迷惑已经断除,所以没有三界之内的烦恼现行;而深层的迷惑虽然被降伏,烦恼的事相也不会生起,但深层迷惑的体性依然存在,这就叫做“具备烦恼的体性”。有人问:深层迷惑的事相具体指什么呢?回答是:从真理层面说的凡夫,因为不能明了自心,处处生起执着,这就叫深层迷惑的事相。现在别教和圆教的内凡位修行者,能够通达了知一切法无不是佛性,这叫做降伏了深层迷惑,不再生起虚妄执着,就称为“烦恼事相不起”。
(注:这里的“至”是“遇到、遭受”的意思。)
初地(至)六地者以教道所談則初地名見道二至六名脩道七至十名無學道故二依位齊脩道也。
初地到六地,按照教法的次第来说:初地称为见道,二地到六地称为修道,七地到十地称为无学道。所以第二类依据修行阶位统摄于修道阶段。
准通下二依既约通判则知初依位在性地所以但约三教判者以经明二依已去皆破惑故三藏菩萨烦恼全在故不约之又三藏教理俱权别教教权理实通教通别通圆故释四依唯后三教。
根据通教来判断下两种依位,可知初依位处于性地阶段。所以只采用三教来判定的原因,在于经文阐明从二依位开始都需要破除迷惑。三藏教的菩萨烦恼完全存在,因此不列入考量。再者三藏教教理皆属权宜,别教教法权宜而理体真实,通教则贯通别圆二教。因而阐释四种依位时,只采用后三种教法。
见地下见地与初果齐薄地已断欲思六品故得薄名。
见地修行与初果境界相当,薄地则是指已经断除了六品欲界烦恼,所以称为"薄"。
若准下如金光明帝王经说圆人有一生超登十地之义故欲界身在尚有虎根之难例知通教亦有一生至第六离欲第七已办地者故有未离欲界肉身之人。
按照《金光明帝王经》所说,圆教修行者有一生超登十地的境界,因此即便还处在欲界肉身阶段,仍可能面临如猛虎伤身般的劫难。同理可知,通教修行者也有一生证得第六离欲地、第七已办地的情形,所以也会有尚未脱离欲界的肉身凡夫成就圣果。
注云云者意在于此然文中𰿣略应云见地至离欲地是二依若第七地属第三依也。
注中这样说的用意在于此,但文中省略了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为:从见地到离欲地是第二依,而第七地属于第三依。
是八九地者应云七八九地文略七字圆云八住亦是略举。
这里说的是八地、九地,其实应该包括七地、八地、九地,文中省略了“七”字。智圆解释说,这里举出八住也只是略举为例。
准小下以三依人外现阿那含像故且准小乘判位则阿那含此云不还即不还生欲界也。
根据小乘的标准,此人外表显现出阿那含的修行境界。依照小乘教法的修行次第来判断,阿那含译为"不还",意指不再返回欲界受生。
准大下且约通教七地正是三依则思惑究尽与罗汉齐故不还三界。
依照通常的教义理解,七地菩萨的境界正对应三种依止,此时思惑彻底断尽,与阿罗汉境界齐平,因此不再轮回于三界之中。
云云者若约别圆则不还变易然此三依既约大小以解名义则前二后一例亦应尔如初果逆流在小可解别圆则逆变易之流也。
所谓“云云”,如果从别教和圆教的角度来说,就是指不再退转于变易生死。而这里所说的三种依,既然是根据大小乘来阐释名称含义,那么前两种依和最后一种依的解读方式也应当遵循这个原则。比如初果“逆流”的概念,在小乘中容易理解——是逆生死之流;但在别教和圆教中,则是指逆变易生死之流。
第四下约通是八地别圆即十地十住。
从通教来看,这相当于八地;从别教和圆教来看,则相当于十地十住。
注云云者如前约分真四十位各作三依以对住前为初依等。
注文所说的内容,正如前面根据分证真实的四十个阶位,各自建立三种依止,对应十住之前作为初依止等等。
戒慧二学者经从若有人至正法戒学也从佛至文义慧学也。
如果有人能够持守戒律,这是戒学的修行;从佛陀教导中领悟经文义理,这是慧学的修行。
化他者即经云转为他人已去说八大觉是生善教令悔忏是破恶。
为了帮助他人,经文中说,将八大觉悟的道理转述给别人,这是培养善根的教导;让人忏悔改过,这是破除恶业的方法。
总而下即指经文善知去二句是约权实总结谓自行化他悉有权实也。
总的来说,经文用“善知”这两句话,是从权与实两个角度来总结的,说明无论是自己修行还是教化他人,都包含权巧方便和究竟实相。
遗教经者问马鸣遗教经论判为大乘而天台智者于法华玄中判属小乘云何会通答是㭊法六度故云大非谈常辨性故云小以初教三乘同名小故。
《遗教经》有人问:马鸣菩萨在《遗教经论》中判定这部经属于大乘,但天台宗的智者大师在《法华玄义》中却判定为小乘,这该如何理解呢?回答是:这部经虽然阐释了六度修行法门,所以称为大乘;但其中没有讨论佛性常住、辨明真如本性的内容,所以称为小乘。因为初期教法中的声闻、缘觉、菩萨三乘,都统称为小乘。
以凡简圣者即初二句以圣简凡即次二句以因简果即后二句。
用凡夫来对照圣人,就是开头两句;用圣人来对照凡夫,就是接着的两句;用修行的因位来对照圆满的果位,就是最后两句。
而定下释三番简意谓前二番显初依是内凡非分圣后一番显初依是菩萨因人非佛果人有本于是凡字上多初字文悮也。
在解释这三段简别文意时,前两段是为了说明初依菩萨属于内凡位,尚未证得圣果;后一段则是表明初依菩萨仍属修行阶位的因行人,并非已成佛果。原文在"凡"字前多出的"初"字,应是传抄笔误。
用共地释之者佛以通教位释此乃名通义圆也疏解八人有二义初谓八人即是八忍故云是断道即前十五心也。
用共同的基础来解释:佛陀通过通教的位置来解释这个道理,这叫做名称相通而义理圆满。注疏对"八人"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认为八人就是八种忍,所以说这是断除烦恼的道路,也就是前面说的十五心。
又从下从第十佛地逆数向前即八人地正当第八别惑等者即初住破无明显中道也若约名通义圆则是八人见地也。
从第十佛地向回倒数到第八人地,正好对应破除分别烦恼的阶段,也就是初住位破除无明、显现中道的境界。如果从名相通达、义理圆融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八人见地的境界。
修道下即分证涅槃由住前修道而得。
通过修行正道就能逐步证得涅槃境界,这是通过安住于见道位之前的修行而获得的。
心纯是法者以无功用道自然流入故无非法。
内心纯粹只有佛法,因为达到了无需刻意造作的境界,自然与佛法相融,所以没有不是佛法的存在。
旧云下古人二释初约三界即欲界定为第一色定为第二无色为第三次约四忍即以伏顺合为第一无生第二寂灭第三。
古人对此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依据三界来划分,将欲界定作为第一阶,色界定作为第二阶,无色界定作为第三阶;第二种是依据四种忍法来划分,将伏忍与顺忍合并为第一阶,无生忍作为第二阶,寂灭忍作为第三阶。
以前简后者以前初依简后二依则阿那正是第二。
从前简单后来复杂,从前初学阶段简要,后来两个阶段就深入了,这阿那含正是第二果位。
以后简前等者第二即四依第三即三依。
以后文简略前文等,是指第二为四依,第三为三依。
准小下引小乘例释如阿育王经以身子为第二世尊等。
根据小乘佛教的例证来解释,就像《阿育王经》中把舍利弗尊者称为第二世尊那样。
此人者正指第二依人然依疏主所释义已尽善今以管见聊助一释应知经文正明二依则以本位为第一故三依去本依当第二四依当第三也。
这个人,指的是第二类依靠的人。然而依据疏主所做的解释,义理已经非常完善了。现在以我个人浅见,略作一点补充解释。应当知道经文里明确说明了两类依靠,那么本位就是第一类,所以第三类依靠离开本位依靠应当算作第二类,第四类依靠应当算作第三类。
古来下重引二家河西之意即是果上从因受称故第四依从三依升进而得故使第四且名第三下二例尔观师乃合四成三曲消经语。
自古以来,河西两位法师的观点是指:果位上的称呼其实是从修因阶段承袭而来的。所以第四依是从前三依层层升华而证得的,因此第四依暂且借用第三依的名称来表述,下面两种依止也是同样的道理。观法师则把四种依止合并为三种,通过巧妙的方式解读经文的本义。
凡圣两人者凡即初依圣即二依。
凡夫和圣人这两种人,凡夫指的是初依,圣人指的是二依。
依增下即观师引所凭之文。
根据增下就是观法师引用的依据文字。
同是功用者此二同破欲思未尽但名功用三依已离欲界且名无功。
这两者同样属于功用阶段,它们共同破除欲界思惑却未能完全除尽,所以称为“功用”。第三阶段已经脱离欲界束缚,因此称作“无功”。
亦不应等者正破观师既于初依已破通惑尚齐罗汉岂得依增一将二依作实行初果等释耶。
也不应该这样理解,这是直接驳斥某些观行师的见解。既然在初依位时已经破除通惑,修行境界尚且与阿罗汉齐平,怎能依据《增一阿含经》的说法,将二依位解释为实证初果等圣位呢?
经客尘等者僧宗云三界外惑为旧三界内惑为客不藏下藏平声。
经上说“客尘”等,僧宗解释说:三界之外的烦恼称为“旧”,三界之内的烦恼称为“客”。“不藏”的“藏”字读平声。
经云真实舍利即是法身则知应身肉骨名虗伪舍利也。
经上说:真正的舍利就是法身,由此可知,应化身的肉身骨骼被称为虚假的舍利。
骨肉下明昔施权覆实今法下明今开权显实。
从前用权宜之法掩盖真实,如今用佛法开显真实。
经云我者即是邪我云无我者即是中道不思议空无二边之我。
经文说:执着于“我”就是错误的自我观念,而所说的“无我”其实是指中道——那种超越二元对立、不可思议的空性境界,既不执着于有我也不执着于无我。
经不久成菩提者即指究竟菩提耳。
经文说“不久就能成就觉悟”,这指的是最终极的觉悟。
初文下释证相中点出罗汉名含三义。
开头这段解释修行证果的境界时,特别点明罗汉这个名称包含三层含义。
果丧即无生义余如文。
因果断尽就是无生的真谛,其余文义依此类推。
不教菩萨降者自能体达魔界佛界一如无二故。
不教导菩萨去降伏魔众,是因为他们自己能够体悟到魔界与佛界原本一如、没有分别的道理。
经我今不依等者意谓如佛昔说魔尚能为佛像岂况四依是故我今依法即得何用依此四人。
经文中说“我今不依等者”,意思是:正如佛陀过去所说,连魔尚且能化现佛像,更何况这四种依止?因此我现在只要依循正法便能证得,何必还要依赖这四个人呢?
经面部圆满者部应作辅后人妄改为部也左传曰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先儒解云辅谓颊辅车谓牙车周易云咸其辅颊舌孔颕达曰辅颊俱为口旁之肉大论三十二云方颊车相是也。
经书的面部圆满,这个“部”应该写作“辅”,是后人错误地改成了“部”。《左传》说:“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先儒解释说:“辅指的是脸颊,车指的是牙床。”《周易》说:“感应在他的脸颊和舌头上。”孔颖达说:“辅和颊都是嘴巴旁边的肉。”《大论》第三十二卷说“方颊车相”就是指这个。
经汝当检挍者令依小乘法义捡校也如来昔为美音说四谛彼悟初果如来去后魔来惑乱化作佛身告言长者我向为汝说法不尽于四谛外更有一种神我谛在长者推寻都无是理遂往白佛佛即教之若魔作佛汝当捡验知已降伏。
你要按照小乘的教法来检验校对。如来曾经为美音长者讲解四谛法门,他当时就证得了初果。如来离开之后,魔王前来迷惑扰乱,变化成佛的形象对他说:“长者,我之前为你讲法并未说尽,在四谛之外还有一种神我真理。”长者反复推究,发现根本没有这个道理,就去禀告佛陀。佛陀当即教导他:若是魔幻化成佛的形象,你应当仔细检验,确认之后就能降伏他。
崔师罗新云具史罗。
[崔師羅新云具史羅] (这是佛教咒语,大意是:美妙音声或悦耳之音。修持此咒可以获得言语清净、音声美妙、辩才无碍的功德)
一然问者然犹许可也。
一然提问:然是表示认可的意思。
智照下令依今教用实智圆信。
根据智慧的光明指示,依照佛陀的教法运用真实的智慧圆满信受。
于佛下以佛况魔权实二教俱佛所说尚须简权信实况复余人魔魔外等。
佛尚且用佛来比喻魔,权教与实教都是佛所说的法,尚且需要辨别权教、坚信实教,更何况是其他人、魔道和外道呢?
偷狗者偷谓盗贼狗谓狗犬世此二物皆好乘暗私入人舍。
偷狗贼,偷就是盗贼,狗就是犬只。这两样东西都喜欢趁着黑暗偷偷潜入别人家里。
五尸者未见文相传死狗死虵死人死猪死狐也。
五种尸体指的是:死狗、死蛇、死人、死猪、死狐狸。(这是根据口传记载,原文中并未明确说明)
五處謂頭及兩手兩足也若付法藏傳及阿育王經皆云三屍繫項不云五繫也故彼經第五云毱多說法魔王化作天女作天妓樂惑亂人心未得道者心皆惑著乃至無有一人得道毱多入定觀察魔便以華鬘着毱多項上尊者即觀知魔所作尊者作是念魔數壞我說法佛何不降觀佛本意欲使毱多而調伏之毱多即以三種死屍一者死虵二者死狗三者死人以此三種化作華鬘即往魔所魔即申頭受鬘多以三屍結於魔項魔見三屍着項而作是言豈應捉是死屍著我項頸耶尊者言如比丘不應著華鬘而汝著之亦知汝不應以死屍繫項而我繫之乃至魔自力不解乃詣梵王求解梵王答言十力世尊弟子所作我力微弱終不能解魔乃歸依毱多毱多語言先當與汝作要然當為解從今日後至于法盡更不聽女惱亂比丘魔曰當受尊教乃至令魔現作佛身魔言我本曾現佛形誑首羅長者彼時所作今為汝作(云云)與付法藏大同。
五个部位指的是头和双手双脚。如果按照《付法藏传》和《阿育王经》的记载,都说是用三种尸体系在脖子上,没有提到五处束缚。所以该经第五卷记载:毱多尊者讲说佛法时,魔王变化成天女演奏天界音乐迷惑众人,尚未证道的人都心神迷乱,甚至没有一人能够悟道。毱多进入禅定观察,发现是魔王所为,便想:"魔王屡次破坏我说法,佛陀为何不降伏他?"观照佛陀本意是要让毱多自己去调伏魔王。毱多就用三种尸体——死蛇、死狗、死人——变成花环,来到魔王住处。魔王伸头接受花环时,毱多将三具尸体系在魔王颈上。魔王看见尸体挂在脖子上说:"怎么能拿这些尸体挂在我脖子上呢?"尊者回答:"就像比丘不应该佩戴花环,你却给他戴上;我也知道你不该被尸体系颈,却偏要给你系上。"魔王用尽神力也解不开,只好去求梵王解救。梵王说:"这是十力世尊弟子所为,我能力微薄,实在解不开。"魔王只得皈依毱多。毱多告诫:"先要与你立下约定,才为你解开。从今直到佛法住世期间,不许再派女子扰乱比丘。"魔王承诺:"定当遵从教诲。"后来毱多让魔王显现佛身,魔王说:"我曾幻化佛形欺骗首罗长者,当时所作所为,现在为您重现。"(详细记载与《付法藏传》大体相同)
五不净谓种子不净等如释列众记文。
五种不净是指从受胎的种子就不清净等,具体内容在注释中依次列出并详细说明。
五门即苦等四及寂灭也。
五种修行方法就是苦等四种以及寂灭。
经若能如是等者谓佛令依四真谛法检校于魔自近涅槃何必依人。
如果能这样去做,佛说应当依照四真谛的法门来辨别魔障,自然就能接近涅槃境界,何必非要依赖他人呢。
言大般涅槃者且执昔日真空名为大耳。
说到大般涅槃,那只是执着于过去所说的真空境界,才称之为“大”罢了。
经未必可信者恐魔现作四人故。
经文不一定可以完全相信,怕的是魔幻化显现成四种人来扰乱。
虽天而肉者虽有天眼彻山壁障而不彻心性之理何殊凡夫肉眼以俱不彻理故。
虽然拥有天眼能看穿山石障碍,却看不透心性的真理,这与凡夫的肉眼有什么区别呢?因为两者同样都没能通达真理。
虽肉而佛者学大乘者虽是肉眼既达妙理故即肉眼而是佛眼达魔即佛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如是观者魔无能为。
虽然长着肉眼却具备佛的智慧,是因为修学大乘佛法的人虽然仍用肉眼观察,但已经通达精妙真理,所以这双肉眼其实就是佛眼。能够体悟到魔界即是佛界的真谛,明白所有现象都是虚妄不实的,能这样观照的人,魔众便无法对他造成障碍。
注云云者声闻已得慧眼但见偏空不见中道故与天肉二眼同不彻理经文从初且举天肉佛教声闻中释譬皆依昔教不应滥用圆义。
注文说“云云”的意思,是指声闻修行者虽然已经获得了慧眼,但只能见到片面的空性,还看不见中道实相。因此他们的境界与天眼、肉眼一样,都不能彻底通达真理。经文中从一开始暂且举出天眼、肉眼为例,佛在教导声闻众时所用的比喻都是依据早期的教法,不应当随意混用圆教的义理。
勇徤譬佛性者文剩性字只应云譬佛所谓佛具无畏称曰勇徤十力摧邪说为威猛。
用勇猛刚健来比喻佛性,文中多了一个“性”字,应该直接说“比喻佛”。所谓佛具备无所畏惧的特质,所以称为勇猛刚健;以十种智慧力量摧破邪见,这就是威猛。
念处如弓者下乘修行道品念处最初其犹将射必先执弓应以弯时喻正勤五善根生喻如箭发又根深难拔亦如箭也运通化物如矟刾人疏阙长钩应喻四辨。
用弓箭来比喻修行方法:最初阶段的修行如同射箭前要先拿起弓,这时对应的是正精进;当五善根生起时,就像箭离弦而出;善根深厚难以动摇,也如同射出的箭般坚定;运用神通教化众生,如同长矛刺向目标。注疏中未提及的长钩,应当对应四种无碍辩才。
教戒者持戒严防岂怖毁犯。
修行持戒的人要严格守护戒律,时刻警惕畏惧违犯戒律。
视他者即经云视人天也无漏三昧轻弱邪外。
看待人天众生时,无漏的禅定功夫浅薄微弱,容易落入邪见外道。
教慧者真慧观察是名勇徤。
教导智慧的人,以真实的智慧去观察,这就叫做勇猛精进。
经种种器杖者杖经典释文直亮反左传曰杖戈而先。
经文中所说“种种器杖”的“杖”,根据经典注释文献解释,读音为直亮反。《左传》里记载“执持戈矛作为先锋”正是这个用法。
大呼者呼虗故反恐他也招彼曰呼(平聲)。
大声喊叫就是呼唤虚无,所以反过来是害怕他人,招引对方叫做呼。
五谛下于谛阴界入之外皆计神我故也。
在五种世俗真理之下,除了五蕴、十八界、十二入这些范畴之外,人们都会执着于存在一个永恒不变的"神我"。
经不生忧怖者如美音之检察毱多之五系也。
经文说“不产生忧虑恐惧”,就像美音菩萨考察毱多尊者的五种束缚那样。
经下从他习者下同怯弱者依附他人习持弓等也。
经文中说“从他习者”,就是指那些胆怯软弱的人,他们依附于他人,学习射箭等技艺。
内乘下解第二段释不降经文也。
内在修行者接下来解释第二段关于不降伏的经文。
外凭佛力者即指已曾供养去经文也。
借助佛陀的力量,就是指曾经供养过去诸佛这件事。
经如彼药力者依经修观一切唯心不畏众魔如药消毒。
经文就像那药物的效力一样,依照经义修行观照,明白万法皆由心造,自然不畏惧一切魔扰,如同良药能消除毒素。
经憋恶者脾灭反方言憋恶也郭璞云急性也。
经中说“憋恶”这个词,读音是“脾灭”的反切,方言里称急性子为憋恶。郭璞注释说:这是形容性情急躁的意思。
经或以眼视等者僧护经说有四种毒龙谓视嘘声触今略举二。
经文中所说“或用眼睛看”等,出自《僧护经》的记载:有四种毒龙,指的是用眼睛看、用气息吹、用声音吼、用身体接触。这里只简要列举了其中两种。
声闻受化者如今经及楞严中阿难为魔所罥也经以师子虎豹等以喻声闻。
声闻接受教化的例子,就像这部经和《楞严经》中阿难被魔障所困一样。经文中用狮子、虎豹等猛兽来比喻声闻。
丧命下失小乘善根即受化也此据初心以说问向以龙喻魔师子等喻声闻今降魔中以呪力调伏亦及师子等应是降声闻耶答小受魔化已是魔属故大乘呪力皆令柔善。
丧失性命是指失去小乘善根,也就是接受教化的过程。这是根据初发心的情况来说的。
有人问:先前用龙比喻魔,用狮子等比喻声闻弟子,现在降伏魔众的部分中,通过咒力调伏时也涉及狮子等,这应该是指降伏声闻弟子吗?
回答是:小乘修行者一旦受到魔的教化,就已经属于魔的范畴了。因此大乘的咒力能够使他们都变得柔和善良。
还本乃至发心者非但还复小善亦发大心。
回归本源乃至发心修行,不仅是要恢复微小的善根,更要发起广大的菩提心。
经怖畏魔事者断见爱取菩提是怖烦恼魔故下经云于诸烦恼而生怖畏也舍生死求涅槃是怖阴死两魔由怖此三故怖天魔。
经文说“怖畏魔事”,是指要断除执着于常见和断见的错误知见,以及贪爱执取所谓觉悟境界的心。这是因为要远离烦恼魔的干扰,所以后文经中说“对种种烦恼心生畏惧”。舍弃生死轮回去追求涅槃境界,这是对五阴魔和死魔的畏惧。由于对这三种魔的警惕,自然就会警惕天魔的扰乱。
经乃生怖畏者大机发也怖无为深坑乐实相平地经而作障碍者不执小谤大也。
经文之所以让某些人生起恐惧,是因为他们的大乘根器开始显发——恐惧无为法如同深渊,却喜爱实相这般平坦大地;经文之所以成为障碍,是因为有些人执着小乘法而诽谤大乘。
出时下是时即灭后非时即佛世。
佛在世时说法是恰逢其时,佛圆寂后说法则不合时宜。
饱德下禀法开悟德着道成如丰如饱当此之世岂假四依无医譬上佛灭无药譬上法衰。
德行圆满,自然通达法理,觉悟成就。如同粮食充足、身心饱满,在这样的时代,哪里还需要依赖四种依止?没有医生比喻佛陀已灭度,没有药物比喻正法已衰微。
正像末者正像各千年末法一万年义如前记。
正法时期一千年,像法时期也是一千年,末法时期则长达一万年。具体含义在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经纯善众生即四依也。
纯粹善良的众生就是四种依靠。
经说不同下诸经异说不出此五。
各种经典的说法不同,但所有经典的差异说法都不超出这五种。
一云下次第列出盖由下和会也。
接下来依次说明,这是因为要调和统一不同的见解。
机缘浓厚者则见正像奢远机缘淡薄者则见正像短促若据大爱道尼经说度女人出家灭五百年正法制行八敬复得千年。
机缘深厚的人,会觉得正法时代漫长悠远;机缘浅薄的人,则会感到正法时光短暂急促。依照《大爱道尼经》所说:允许女性出家虽使正法传承减少五百年,但奉行八敬法后,仍能延续千年正法。
优波下育王经亦云毱多念曰我今虽见法身不覩如来色身相好有一比丘尼年百二十合得知之今当往问于是令人先报云尊者欲来尼乃入定观之知问佛在时事从定出已满钵盛油置于户后尊者入房推门不觉倾油数滴既问讯请坐已问佛在日教化有情何如今日尼曰岂不闻有六群耶答曰斯为麤暴之人何足言说尼曰彼虽麤暴佛在数入此房不曾倾油一滴明知今日罗汉不及六群毱多闻言深生慙耻尼安慰曰何用伤感世尊初日入灭二日不如三日已后转复卑劣况于今日百有余年去圣时遥何足可怪。
优波毱多尊者也曾思忖:我现在虽然见到了法身,却没能亲眼目睹如来色身的相好庄严。有一位一百二十岁的老比丘尼应当知晓此事,应当前去请教。于是派人提前通报说尊者将要来访。比丘尼当即入定观察,知道他要询问佛陀在世时的事迹。出定后,她将满钵油汁置于门后。尊者推门入室时,不慎洒落数滴油珠。问讯礼毕,尊者请教:"佛陀在世时教化众生,与今日相比如何?"比丘尼反问:"岂不知当年有六群比丘?"尊者答:"那些粗鲁放肆之人,何必提起?"比丘尼开示:"他们虽看似粗狂,但佛陀在世时,这些人进出此房从未洒落半滴油。可见今日的罗汉,尚不及当年的六群比丘。"优波毱多闻言深感惭愧。比丘尼宽慰道:"何必伤感?世尊涅槃后首日,修行便不如在世时;第二日更不如首日;三日之后每况愈下,何况如今已过百余年?距离圣者时代愈远,道风渐衰也是自然。"
毱多不能融會者僧祇律後序云佛泥洹後大迦葉集律藏為大師宗次阿難次未田地次舍那婆私皆具持八萬法藏次優波毱多世尊記無相佛而不具持八萬法藏於是遂有五部名生初曇摩掘多別為一部次彌沙塞次迦葉維次薩婆多於是五部竝立紛然競起各以自義為是時阿育王言我今何以測其是非於是問僧佛法斷事云何皆言法應從多王言若爾者當行籌知何眾多於是行籌取本眾籌者甚多以眾多故名摩訶僧祇摩訶僧祇者大眾也此以根本僧祇對前四部而為五也若準大集經說更有婆麤富羅部是則起計不同自分五部并根本僧祇乃成六部此乃佛滅百年也今云百一十六年乃據大天乖諍分為二部也謂向雖分五部並是聖人理和猶同一說戒後對大天乖諍事興分為二部即人法皆分向之六部悉名上座部(即窟內結集門人故取迦葉上座之號)大天所計名大眾部(大天是窟外結集之後裔故立大眾之名)。
毱多未能融会贯通的情况,在《僧祇律》后序中记载:佛涅槃后,大迦叶首先结集律藏成为宗师传承,接着是阿难,然后是未田地,再是舍那婆私,这些祖师都能完整掌握八万法藏。到了优波毱多时,虽然世尊曾授记他为"无相佛",但他已不能完整持守八万法藏,于是便产生了五部分裂。最初是昙摩掘多自成一部,接着是弥沙塞部,然后是迦叶维部,再是萨婆多部,这样五部并立,纷争四起,各部都认为自己的教义最正确。
当时阿育王说:"我现在该如何判断他们的对错呢?"于是询问僧众:"佛法判定事务的依据是什么?"众僧都回答应当遵从多数人的意见。国王便说:"既然如此,就通过投票来确认哪个派系人数最多吧。"经过投票,原本的派系获得了绝大多数票数,因为这个派系人数最多,所以称为"摩诃僧祇"——摩诃僧祇就是大众的意思。这是以根本的大众部对应前面分出的四部,合为五部。
若依据《大集经》的说法,还有婆麤富罗部,这就出现了不同的分派说法。自分五部加上根本僧祇部,实际形成了六部。这都是佛灭百年内发生的事。现在说一百一十六年,是根据大天引发争论后分为二部的时间而言。就是说虽然先前已分为五部,但都是圣者之间的和谐共处,仍然共同举行说戒仪式。后来因为大天引发的争论事端,才分为二部,这时人和法都彻底分裂。原先的六部都称为上座部(指在石窟内结集的传承门人,所以取迦叶上座的名号),而大天的主张则称为大众部(大天是窟外结集体系的后裔,所以立大众部的名称)。
王作大会即阿育王也。
阿育王举办盛大法会。
浇醨者醨薄酒也。
淡薄的酒就是味道不浓的酒。
当知下迦叶阿难各二十年此二亲覩佛化行法似佛故令法兴。
要知道迦叶和阿难各自辅持佛法二十年,这两位尊者都曾亲眼见证佛陀教化众生的方式,他们弘扬佛法的风范与佛陀相似,所以能让正法兴盛流传。
其年六十者以佛住世五十年故。
佛住世五十年时,他已经六十岁了。
四十年秉教者则年百二十也。
他四十年来秉持教法,如今已有一百二十岁了。
过此下此据经云然后隐没之言是不见始终人也迦叶长子者所有经法悉付迦叶利根智慧不同余人。
过了这段经文所说的“然后隐没”的话,是指那些看不见开始和结束的人。至于迦叶尊者作为首座弟子,佛陀将所有的经法都托付给他,是因为他具有锐利的根器和智慧,与其他人不同。
佛觉三昧者祇是佛加觉力如佛故名佛觉三昧由得此三昧故自能闻大论云阿难集法日自云佛初转法轮我尔时不见如是展转闻。
获得了佛觉悟三昧的人,正是因为得到佛陀加持的觉悟力量,如同佛陀一般,所以称为佛觉悟三昧。由于证得这种三昧的缘故,自然能够听闻大法。正如《大论》中记载:阿难尊者结集经典时曾说,佛陀初次转法轮之时,我未能亲见现场,这些教法都是通过辗转听闻而得知的。
经纯食粟米者譬小乘人唯赞罗汉第一。
经文里说“纯食粟米”,这是比喻小乘修行人,他们只称赞阿罗汉是最了不起的。
經若是福人(至)不聞者明大乘人始從華嚴終至今經皆不聞無常苦等名也。
经中说到有福德的人(至)不曾听闻,是说明大乘修行者从最初《华严经》到最终这部经典,都未曾听闻无常、苦等名相。
粳粮譬常者以世人常食故。
粳米比喻常住的道理,是因为世人日常都以它为食。
石蜜譬我者石蜜之性遇煖即软遇冷即坚坚软自在故以譬我。
石蜜比喻真我,是因为石蜜的特性遇热就变软,遇冷就变硬,这种刚柔自在的状态,正好用来比喻真我的自在无碍。
以求有心者即下经云为利养等五种过也又小机舍生死求涅槃离文字求解脱悉名求有。
追求有所得的人,就像经文中所说的,为了利养等五种过失。还有小根器的人,舍弃生死追求涅槃,离开文字寻求解脱,这些都叫做追求有所得。
车载下即下经合云持是经典送至彼方也车即世间之车不约所表故属事解。
用车子运送就是指经中所说的“持这部经典送到那个地方”。车子就是指世间的车辆,这里不涉及象征意义,所以是从具体事实的角度来解释。
方便智晓者谓曲巧晓喻令悟大乘。
善巧方便的智慧,就是懂得用各种巧妙的方法开导众生,让他们领悟大乘真义。
大行训之者以一心三观而训诲之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用殊胜的修行来教导众生:通过一心三观的修行方法来教化你们,你们所实践的正是菩萨道。
为利是地狱有者以法易财是地狱因谄求虗誉故属鬼因恃解凌他我慢自得是修罗因欲他依止是好群聚属畜生因将此妙典贸换余经若小若外非解脱业徒成辩聪故是外道业也前四云有外道云业者望果名有就因称业为有造业故得互明寄语后贤深宜自省弘通斯典作何有业能离四趣及以外道方逮佛因或起向心唯当自讼又此五过即九界因四趣如文应知外业含彼五界以余经之语通诸教故若易戒善之经即人天因若易小乘三藏即二乘因若易方便大乘即菩萨因佛乘斥之咸名外道问既有五过何故经云无量菩萨耶答理即菩萨耳其犹通谓一切众生为佛子也。
为了利益而这样做的人会堕入地狱,用佛法交换财物是地狱的业因;用谄媚心追求虚名属于饿鬼的业因;倚仗见解欺凌他人,我慢自得是修罗的业因;想要他人依附,喜好群聚属于畜生的业因;若将这部微妙经典用来交换其他经教,无论是小乘还是外道典籍,这并非解脱之业,徒然增长辩才聪明,所以是外道业。前面四种说有外道业,是着眼于果报称为"有",就因位而言称为"业"。因为造作这些业因会互相显发,以此告诫后世贤人,应当深刻自我反省:弘扬流通这部经典,究竟造作何种业因?要能远离四恶趣及外道,才能达到佛果。或者应当生起向道之心,唯有自我检讨。再者,这五种过失即是九法界的业因,四恶趣如经文所说应当明白。外道业包含那五法界,因为用其他经教的言语通于诸教:如果交换戒善之经,即是人天业因;如果交换小乘三藏,即是二乘业因;如果交换方便大乘,即是菩萨业因。从佛乘的角度呵斥这些,都称为外道。问:既然有这五种过失,为什么经文说有无量菩萨?答:这是指理即菩萨,就如同普遍称一切众生为佛子。
王至深山者借前文喻来成今意。
国王来到深山这个比喻,是借用前文的譬喻来阐明现在的深意。
地即等者地是所依故譬理人能行地故譬行。
大地即是平等的含义:因为大地是万物依存之处,所以比喻真理本体;因为人能在大地上行走,所以比喻修行实践。
余八十下凡两解初解不约正法延促但取正法将尽余有八十年也次解先定延促。
还有八十年的意思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不涉及正法时期的延长或缩短,只是说正法即将终结时还剩下八十年。第二种解释是先确定延长期限。
言一千五百者此据经说不同或云千年正法或云五百年正法也。
这里说的一千五百年,是根据佛经中不同的说法:有的经典说正法住世一千年,有的则说是五百年。
未灭八十者若一千若五百但取未灭余人十年在。
那些寿命未满八十岁的人,不论是还剩一千年还是五百年,都只计算他们尚未消耗的寿命,其余人则按十年计算。
分擘玄毫者玄谓黑色毫谓秋毫盖喻深经妙义如黑色之隐奥秋毫之微细难以分别也。
剖析精微深奥的义理,就像分辨深黑色中的细微毛发——玄妙经义如同深黑色般隐晦难明,又似秋日毫毛般纤细难辨。
指南者博物志云黄帝战蚩尤于𣵠鹿之野尤作百里雾使兵士迷方失所有智人造指南车于上作木人手常指南古今注云周公所作使越常氏载之以归扶南也今以四依宣扬经义破迷指悟如彼车也宇宙者纂要云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或谓天地为宇宙今谓分擘宣扬舒之则充满法界卷之则莫知所有有无唯心开演在此。
正如《博物志》记载,黄帝在涿鹿之野与蚩尤作战时,蚩尤施放百里迷雾令军士迷失方向。有位智者制造了指南车,车上立着木人手臂始终指向南方。《古今注》说这是周公所造,让越常氏载着它回到扶南。如今用四依之道来弘扬经义,破除迷障指引觉悟,就如同那指南车一般。
关于"宇宙",《纂要》解释说:四方上下称为"宇",往古来今称为"宙"。也有人将天地称作宇宙。这里则指剖析弘扬经义时,展开来可以充满法界,收拢时又不知其所在。无论显现或隐没都在于心,而开示演说的关键就在此处。
[怡-台+藂]应作[恉-匕+苗]说文才冬反虑也从心𮏥声又音囟或作悰者亦悮当斯大任唯是四依尊妙之人耳。
担当如此重任,只有证得四依果位的尊贵圣者才能做到。
戒毁是命浊者由破杀戒受短命报又末法寿促之时人不持戒。
持戒被破坏是导致寿命短促的原因,因为毁犯了不杀生的戒律,就会遭受短命的果报。再加上末法时代众生寿命本就短暂,人们更不认真持守戒律了。
五种法师者合受持为一但成五种。
五种法师,是把受持合为一种,总共成为五种。
四河中大者恒沙长八万四千由旬阔处四十里狭处十里方一肘直下至泥得一万斛沙其沙细如面若就行者谓闻而不谤等是所行之行也。
四条大河中最大的是恒河,沙粒长达八万四千由旬,宽阔处有四十里,狭窄处十里,每粒沙方圆周正如一肘,垂直堆积直到河底能容纳一万斛。这些沙粒细如面粉。如果从修行角度来说,是指听闻佛法而不毁谤等,这些就是实际修持的德行。
四恒(至)則難者依今師判位三恒猶是初依四恒方是二依二依即初住位始破無明從凡入聖故云從惑取解故下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只由從惑生解故難所以四恒但加一分五恒亦是二依而二住已上已證中道復入上位故是從解取解非無上惑以有真解故名從解此乃無功用道自然流入故加八分勝前七倍比前為易。
四种恒常(到达)之所以困难,是因为依照当代宗师的判位标准:三种恒常仍属初依位,四种恒常才进入二依位。二依即是初住位,此时开始破除无明,从凡夫步入圣者境界,所以说这是从迷惑中生起正解。因此后文经中说:初发心与究竟成佛本质上没有区别,但这两种心念中前者的生起尤为困难——正因它要从迷惑中产生觉悟。所以四种恒常只是增加了一分功德,五种恒常也仍属二依位。但到二住位以上时,已证得中道实相,又进入更高阶位,这时便是从觉悟中生起更深层的觉悟,不再受根本迷惑的束缚。因具足真实觉悟,故称“从解”。这已是无功用行的境界,如清泉自然流淌,所以增加八分功德胜过前位
六恒等者应先问云五恒既加四恒七倍何故六恒但加五恒四倍乃至八恒但加七恒二倍既并从取解岂前胜而后劣耶故答云更深细为难此谓显理既深其惑转细解义则难故倍前数少。
关于六恒等问题,应当先提出疑问:五恒既然比四恒增加了七倍,为何六恒只比五恒增加四倍,乃至八恒只比七恒增加二倍?既然都是依据理解程度来设定,难道是因为前面的境界高超而后面的境界低劣吗?因此回答说:这是因为对真理的体悟越深入细微,领悟就越困难。这意味着所显真理愈加深邃时,众生的困惑反而变得更为微细,理解法义也就越发艰难,所以增加的倍数就比前面少了。
如仕下喻上难易。
如同身处下位者要理解上位者的境界,这是很困难的事。
太尉者齐軄仪云太尉司徒司空皆古官也应劭云自上安下曰尉鱼豢曰太尉掌武事古者兵狱官皆以尉为名尉罻也言兵狱罗罻姧非又应劭云徒众也司徒主人众也空穴也同空主土古者穴居主穿土为穴以居人也隋唐之世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太尉这个官职,在《齐职仪》中记载:太尉、司徒、司空都是古代就有的官职。应劭解释说:“从上安定下民叫作‘尉’。”鱼豢说:“太尉掌管军事。古时候,兵事和刑狱的官员都用‘尉’作名称。‘尉’就是‘罻’(罗网)的意思,说的是兵事和刑狱就像罗网一样,用来捕捉奸恶之人。”应劭又解释说:“‘徒’是众人的意思,司徒就是主管民众的官。‘空’是洞穴的意思,司空主管土地,因为古时候的人住在洞穴里,司空负责挖土造穴给人居住。”到了隋唐时期,都把太尉、司徒、司空称为三公。
丞相者管子曰黄帝得六相而天下治神明至尧得舜殷汤得仲虺伊尹高宗得傅说周有周公邵公秦悼王置丞相分甘茂樗里疾为之秦庄公以吕不韦为之二世以李斯赵高为之汉高祖以箫何为之后拜曹参代为丞相后汉以三公主丞相务建安中复置丞相宋又置相国齐以丞相赠官梁又置大冢宰隋曰内史又曰纳言亦以他官参掌机密或知政事或平章军国重事竝是宰相也汉书百官公卿表曰相国或相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掌亟天子助理万机今谓太尉之官历軄可至故易丞相之任简自帝心故难以喻合法大旨可知。
丞相这个官职,据管子记载:黄帝设立六相而天下大治,达到神明境界。尧帝得到舜,殷汤得到仲虺、伊尹,高宗得到傅说,周朝有周公、邵公。秦悼王设置丞相,分别任命甘茂、樗里疾担任。秦庄公任命吕不韦为相,秦二世任用李斯、赵高为丞相。汉高祖以萧何为丞相,后来曹参接替相位。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主管丞相事务,建安年间重新设置丞相。宋朝又设相国,齐朝将丞相作为赠封的荣誉官职。梁朝设大冢宰,隋朝称为内史,又称纳言,也有其他官员参与掌管机要事务,或处理政务,或商讨军国大事,这些都是宰相的职责。《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相国或丞相,应劭解释说:“丞是承奉的意思,相是辅佐的意思”,职责是承奉天子、协助处理万千政务。现今太尉这个官职,按资历可以升任,而丞相的任命简拔取决于皇帝心意,所以难以用常理比拟。这个道理与佛法大旨相通,可以由此领悟。
此犹难解者旧师虽以难易消文而未定判其位故云难若以今明四依位判此亦易明。
这段经文之所以难以理解,是因为过去的法师虽然用难易来解释文句,但并没有明确判定其修行阶位,所以说是难点。如果按照现在所说的四依菩萨的阶位来判定,这就容易明白了。
四依云云者仙慧于初依前立弟子位如前释题判位中明。
四种依止等说法,是指仙慧法师在初依位之前设立弟子阶位,如同前文解释经题时判别阶位部分所说明的那样。
开善下二家皆用四种性判位则习种十住性种十行道种十向圣种十地。
开善寺以下两家都采用四种性来判定修行位次:习种性对应十住位,性种性对应十行位,道种性对应十向位,圣种性对应十地位。
九恒但是前三是地前贤位故属初依。
九种恒常仅仅是前面的三种,因为这是地前贤位,所以属于初依。
若全下今师征难二家也文中有进退两难皆先牒彼义次今难他既以九恒俱在初依且经举十六分是数之极故成一斤此之一斤为喻极果为喻因法汝若进取极果喻一斤者则应地前已是究竟以彼九恒俱初依故既已究竟后之三依复显何法应云至二三四依文逸二字若称至一斤牒彼义也谓退取初依似解以喻一斤也以二家皆用地前配初依故。
如果全部按照下面的说法,现在师者提出诘问来辩难两家的观点。文中有进退两方面的诘难,都是先引述对方的义理,再提出诘问。对方既然认为九种恒常功德都存在于初依位,而且经中举出十六分是数量的极致,所以合成一斤——这一斤是用来比喻终极果位,还是比喻因地的修行?你们若进一层取终极果位来比喻一斤,那就意味着初地之前已经是究竟圆满的境界了,因为按照你们的观点,九种恒常功德都在初依位。既然已经究竟圆满,后面的三依位还要彰显什么法义呢?应该说这是到了第二、三、四依时文字遗漏了两个字。如果退一步取初依位的相似证悟来比喻一斤,这是引述对方的观点。因为两家都用初地之前来配当初依位的缘故。
此乃下今难。
这是现在提出的疑问。
何关佛法者且经云不谤是法等正指果德涅槃以为是法既一斤唯是初依所解则何关果佛法耶。
这与佛法有什么关系呢?经上说“不谤是法”,正是特指果德的涅槃境界为“是法”。既然完全只是初地菩萨所理解的境界,又怎么能关联到究竟果位的佛法呢?
今明下今师释义乃取一斤正喻果法故四依所得分证阶差则以九恒具收四位。
如今解释这段经文时,当代导师阐释义理,是取一斤之数恰当地比喻佛果境界。因此四位依止圣者所证得的分证阶位虽有差别,却都以九种恒河沙数功德统摄这四种阶位。
一分八分为二依者定位既尔若解其义还依旧释谓从惑取解等也但旧师不明其位故向疏主斥云犹难耳故知旧释义不全非若仙慧等三义位全失文云下经既显云具足岂非十六分全此以十地等觉已至极果之边一生即入故名具足故今判位方了经旨。
经文分为八分,再分为两种依据:既然定位如此,若要理解其中含义,仍需依照传统解释,即从迷惑中获取领悟等。但古时法师未能明确其修行阶位,所以疏主批评道:“这仍然难以理解。”由此可知,古释在义理上并不完整。至于仙慧等三种义理,则完全偏离了修行阶位。
经文明白写道:“具足”难道不是指完整的十六分吗?这是以十地、等觉已达究竟果位的边际,一生便能证入,所以称为“具足”。因此现在判定修行阶位,方能透彻领会经文真义。
凞连已前者则是理即及名字入也问名字位人岂有谤耶答观行未成或遇事起谤。
在习气尚未断除之前,这是处于理即和名字即的阶段。有人问:处于名字即的人难道也会诽谤佛法吗?回答是:当观行功夫尚未成就时,若遇到逆缘仍可能生起诽谤之心。
其独拒逆下合云三恶也恐是文略。
他独自抗拒正道,向下堕落就会落入三恶道,恐怕是经文此处有所省略。
不信下即总结谓初一恶是不信佛故言灭快二恶是不信僧故舍戒三恶是不信法故拒大乘。
不相信就立即总结:第一种恶行是因为不相信佛,所以说要赶快消除;第二种恶行是因为不相信僧团,所以舍弃戒律;第三种恶行是因为不相信佛法,所以排斥大乘教义。
谤相者此三显然可以览别故云相也。
诽谤的表现是:这三种情况清晰分明,可以清楚辨别,所以称为相。
经木头幡者喻无用也。
经上说木头做的幡,比喻没有用处的东西。
互举一边者经明自行云具足无量功德乃能信是大乘此举已生善增长也经明化他乃云其人闻已过去恶业除灭此举已生恶灭也既已生善增长必未生令生既已生恶除灭必未生恶不生各举一条故云互举又自行亦灭恶而且明生善化他亦生善且明灭恶亦是互举。
经文在说明自我修行时,说"具足无量功德才能相信这个大乘法门",这是指已经生起的善念在增长;经文在说明教化他人时,则说"这人听闻佛法后,过去造作的恶业得以消除",这是指已经生起的恶念在消灭。既然已生起的善念在增长,必定能让未生的善念生起;既然已生起的恶念在消除,必定能让未生的恶念不生。这两处各自举出一方面的例证,所以说是相互对应地举例。再者,自我修行也包含消除恶念,而且着重说明生起善念;教化他人也包含生起善念,同时着重说明消除恶念,这也是相互对应的举例方式。
经讐郄正应作隟丘逆反舋也。
经中“讐郄正”应当写作“隟”,读音为丘逆反,意思是嫌隙、争端。
作无戒譬者即经云未得受沙弥十戒也沙弥云息慈谓息恶行慈故也十戒名相如观经疏。
用没有受戒来打比方,就像经上说的:还没有得到沙弥十戒。沙弥的意思是“息慈”,就是止息恶行、施行慈悲的意思。十戒的具体名相记载在《观经疏》中。
始自凡夫发心者即以无戒譬名字观行发圆心人也。
凡夫刚开始发心修行时,就像没有受戒的人一样,这是指那些仅听闻佛法名相、通过观察修持发起圆满觉悟心的人。
阶十住者此乃名别义圆十地即圆十住三十心即当六根故十住之言正指六根似位。
达到十住境界,这其实是名称不同而道理相通——十地就是圆满的十住,三十心正对应六根清净的修行。所以经中所说的"十住",实质上指的是六根清净的相似证悟阶段。
虽未下假名五品虽麤垢未落而落在不久故云位阶十住即是二即因中说相似果也。
虽然还未达到十住位,但假名安立的五品弟子位中,粗重的烦恼虽未完全断除,距离断除也已不远。所以说"位阶十住",这正是"二即"的深意——在修行因位中,已能显现与果位相似的功德。
上恶下三报以生望生一往是横三障约次第前后一往是竖则近菩提者初住菩提也。
对上面作恶、对下面作恶、对平辈作恶,这三种业报是从生命对生命的角度来看,初步可以说是横向的三种障碍;若按照前后次第来说,初步可以说是纵向的。那么“近菩提”指的是初住位的菩提境界。
鉴诫下引信者善果既深则知谤者恶报亦重劝福诫罪鉴照在兹。
看到信奉佛法的人获得殊胜善果,就该明白诽谤正法者必遭深重恶报。这既是劝勉修福,也是警醒断罪——因果报应的明镜正映照在此处。
云何识田者云何识知四人是良福田相也。
怎样才能识别出具备四种品质的人是殊胜的福田呢?
以重夺轻者身命尚舍而况财物。
为了保住更重要的而舍弃次要的,连生命都可以放弃,更何况是身外之物的钱财呢?
皆应供养者以礼拜是身业供养故故与昔日律制相违。
所有人都应该恭敬供养,因为礼拜就是用身体行为来表达供养,所以这和过去戒律的规定有所不同。
经稊稗上音啼下蒲界反艸之似谷者。
经文中的“稊稗”(上字音啼,下字音蒲界反),是指像谷物一样的杂草。
二结者经持戒至是说是结尊不礼少虽持禁戒礼少则犯不应吉。
持戒修道却自以为功德,这就是一种束缚。世尊不礼拜此经,是因为稍有轻慢之心便已违背法义,不应视为吉祥。
经世尊下结持不礼破。
世尊随后总结并破除对持戒的执着。
或言下若作三结则以初句兼结僧不礼俗故成三也。
如果从下面的文句中归纳为三个要点,那么第一句就同时包含了僧人不向在家人行礼这一项,所以总共成为三点。
经如是所证下即请答也。
经中所说的这些证悟境界,接下来就是请问和回答的部分了。
文少意广者但云为菩萨是文少则是许菩萨以持礼破以尊礼少以僧礼俗是意广也。
文字虽然简短,但含义深远。只说"为菩萨"三字是文辞简略,却已认可菩萨能以持戒破除执碍——既包含以尊贵之礼对待卑微者,也涵盖以僧家之礼接引世俗众人,这正是其意蕴广博之处。
三三之疑者即定难结各三成九也。
三与三的疑问,是指定难与结惑各分三种,共成九类。
拨乱反正者拨除五浊之乱反复五清之正故云浊不浊也。
拨除纷乱的五浊,回归清净的五清,所以说浊而不浊。
未得机便者机缘未熟也。
机缘还未成熟。
如此破戒等者谓四依和光不举破戒则同其事业亦名破人也既是大权安得不礼。
这些破戒之人,指的是四种依止的菩萨为度化众生而随顺世间,不彰显破戒之相,甚至与他们共同行事,这也被称为"破人"。既然是具备大威德的权现示现,又怎能不向他们礼敬呢?
若年下例成二义。
若按年资低者作例,可形成两种含义。
又大小乘者小乘不许持礼破等执小以难大也。
小乘佛法不认同通过持守戒律、礼拜等方式来破除执着,他们以小乘的立场来质疑大乘的修行方法。
故须下以持毁事消前二段以大小义消纠譬文也经储君者直于反备也蔡邕劝学云副君也。
所以需要用持守和毁犯的事相来消除前两段经文,用大乘小乘的义理来消除譬喻文的纠葛。经中说的“储君”,读音是“直于反”,意思是备位。蔡邕在《劝学篇》中说这是指副君。
经篡居又患反说文逆而夺取曰篡。
经篡的“篡”字,又读作“患”的反切音。《说文解字》解释为:用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夺取叫做“篡”。
如童子者即指婆罗门受募譬也。
这童子,指的是那位被雇用的婆罗门。
守逻郎佐反切韵游兵也。
巡逻的士兵。
作威作福者塞持戒路是作威开放逸门是作福。
倚仗权势作威的人,阻塞了持戒的道路;凭恃福报作福的人,开启了放逸的门户。
素贵等者谓婆罗门清素高贵也四分律云取白牛角盛四大海水及种子以王置金辇上使诸小王轝婆罗门以水灌顶白表众色之本右角吉祥相海水表润泽种子表生长如是作时若是四轮王各有轮宝现故名灌顶王纵非轮王亦如白盖在空如无忧王等今云瓶盛四海水者即如华严第三十九云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灌太子顶也。
那些素来尊贵的人,指的是婆罗门清净素朴、地位崇高。《四分律》记载:取白牛的角,盛满四大海的水和种子,将国王安置在金车上,让诸位小王抬着。婆罗门用水灌顶,白色象征一切颜色的根本,右角代表吉祥的征兆,海水象征滋润恩泽,种子代表生长繁衍。当这样进行时,如果是四位转轮王,各自就会有轮宝显现,所以称为灌顶王。即便不是转轮王,也如同白色华盖悬在空中,就像无忧王等人一样。现在说用宝瓶盛满四大海水,就如同《华严经》第三十九卷所说:取四大海的水,放在金瓶内,为太子灌顶。
如此下此方帝王传禅宝位皆升坛受禅书授玺𥿈玺斯是反玉印也秦始皇得楚之良玉琢之为玺李斯篆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汉魏已降历代相传谓之国宝。
从此以后,这地方的帝王传承禅让宝位时,都要登上高坛接受禅让文书,授予玉玺印绶。玺字读作斯,就是指玉制印章。秦始皇得到楚国的美玉,命人雕琢成玉玺,李斯在玺上篆刻文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从汉朝、曹魏以来,历代帝王相传,都称这件玉玺为镇国之宝。
分半国者谓共知僧事也。
共同管理僧团事务。
鸟回下十律八法诤事法云鬪诤事云何以二毗尼灭随以何住处有鬪诤相言比丘是事付闼赖咤比丘应受此事如法如毗尼如佛教灭若闼赖咤能如法如毗尼如佛教灭者是事名灭若是闼赖咤不能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断是事者应舍付僧僧又不能断者尔时应僧中立二鸟回鸠罗应羯磨此人令断是事等准望此方则是僧正僧都之軄也此方僧正始于伪秦僧䂮为之僧都始于元魏文帝勑昙曜为之正者政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也都者统摄僧伦使遵法度也。
鸟儿回旋的律法中有十条关于调解纷争的规定。当僧团住处发生争执时,该怎么做呢?要用两种毗尼法则来平息。具体来说:若某处出现争吵迹象,比丘们应当把这件事托付给达赖吒比丘处理。达赖吒需要依照正法、依照戒律、依照佛陀教诲来化解矛盾。如果达赖吒能依法依律依教化解,这件事就算圆满解决;若是达赖吒无法妥善处理,就应当将此事移交僧团。倘若僧团仍不能解决,这时就要在僧团中推选两位善解纷争的智者,通过羯磨仪式授权他们处理此事。参照我们中土的情况,这就相当于僧正、僧都的职责。我国僧正一职始于后秦的僧䂮法师,僧都则始于元魏文帝敕封昙曜法师担任。所谓“正”,即匡正之意——既要端正自己,也要教化他人,方能推行佛法政令;所谓“都”,即统理之意——统摄僧众纲纪,使众人遵循法度。
破戒者为主者即经云与旃陀罗共住等。
经文上说:与屠夫、刽子手这些人同住共处。
弱冠者古玩反礼云男子二十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释名云弱冠者言虽成人而冠体尚弱也今以二十表权实二智长发覆首如大慈被物。
二十岁的年轻人(古时称为"弱冠",据《礼记》记载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取字,象征步入成年。《释名》解释说"弱冠"是指虽已成人但体格尚弱)。这里用二十岁来比喻权实二种智慧已然成熟,长发披覆头顶如同大慈大悲遍覆众生。
是不见机者佛九恒已前始行之者未能鉴机专守己道不解施权故嫌。
这是那些看不清机缘的人,在佛陀示现的漫长时间里,刚开始修行的人还不能洞察众生的根器,只是固守自己的修行方法,不懂得运用权巧方便,所以才产生嫌弃之心。
任汝开化者既破戒之众本具佛性任彼四依为其开晓。
任凭你教化的这些破戒之人,原本都具备佛性,就让那些真正的修行人(四依)去开导启发他们。
摄来大化也者此解即持归家也谓摄彼戒众归大乘家以开化之。
摄受广大教化,就是解释持戒回归本源的意思,这是将那些持戒的众生摄受回归大乘根本,以此开启教化他们。
经躃脾伇反倒也。
经文错乱颠倒。
依律下将修妙观必先忏净故依律制随犯何罪用七种治如前长寿品疏今云苦切等言通该前七。
按照戒律准备修习殊妙观行前,必须先行忏悔清净,因此依照戒律规定,无论违犯何种罪过,都应当采用七种对治方法,如同先前《长寿品》注疏中所说。此处所说的"苦切"等用语,是统摄前述七种方法的概括表述。
佛海死尸者此据犯重为言。
那些沉沦在业力大海中失去觉性的众生,这是针对犯下重戒的人而言。
前大下通前束成三根也。
前面说的内容贯通起来,归结为三种根基。
破戒乱常者破戒之僧为众主如乱常之贼为国君善机失益犹万民扰乱旃陀篡位乱帝王之常道故曰乱常。
破戒乱常的人,就是破戒的僧人做了大众的导师,就像扰乱纲常的盗贼当了国君。善根机缘失去利益,犹如万民遭受扰乱;旃陀罗篡夺王位,扰乱帝王的常道,所以称为乱常。
经法不应者法式不应也。
经法不应当遵循的,是那些不符合正法的规范。
经经理者经营整理也实相忏悔之方者即令观心实相我心本空罪福无主犯无犯相即是以解药令醒前依律治罚是事忏生重忧悔故如服毒今示实相是理忏心悟本空故如服解故知今经无别事仪只以大乘理观对前小乘治罚以为事理二忏不同诸经别施方法扶律谈常开小即大意在兹矣。
经和理,是指经营整理的意思。实相忏悔的方法,就是让我们观照心的真实相貌:我们的心本来空寂,罪业与福报都没有实在的主宰,犯戒其实并无真实的犯戒相。这就是用解药使人清醒。之前依照戒律进行惩治,属于事相上的忏悔,容易让人产生沉重的忧虑悔恨,好比服下了毒药。现在开示实相真理,属于理体上的忏悔,让心觉悟到本来空寂,如同服下了解药。由此可知,这部经典没有另外设立事相仪轨,只是用大乘的理观来对照前面小乘的惩治方法,以此显示事忏与理忏的不同。其他经典分别施设方法,是为了扶持戒律而谈常住佛性,开显小乘即是大乘的深意,其宗旨就在于此了。
废小乘等者内观了达持犯一如名之为废外之治罚一不可亏。
舍弃小乘修行的人,对内能观照通达持戒与犯戒本质如一,这就称为"废";对外的规范惩戒则一点都不能缺失。
经不失婆罗法者先同后异反常合道岂乖净行。
经书不违背清净的修行法则,开始时看似相同,后来才显差异。打破常规却契合真理,哪会背离纯净的修行呢?
但合二者合同同纠也。
两者应当合并,共同纠正。
以方(至)家法者方便是權家法是實捨實用權名捨家法。
用方便法门(达到)根本教法:方便法是权宜之计,根本教法是究竟实相,舍弃实相采用权宜之法就称为舍弃根本教法。
释论下准论即有羞无差哑羊真实今云破戒即是无羞杂僧应是哑羊如释通序中记。
根据释论的观点,依照论典所说:有惭愧心的人没有差别,如同哑羊般沉默的真实含义。现在说破戒就是没有羞耻心,混杂在僧团中的人应当算是哑羊——正如解释经典通序部分时记载的那样。
经尔时菩萨者始行人也。
当时,这位菩萨是刚刚开始修行的人。
若見(至)比丘者即四依行權之人也以始行之實持禮四依之權破故云即往至禮拜等。
如果见到比丘,指的是那些依照四种修行法门、善用权巧方便的人。因为初修真实法门的人,要以恭敬心礼拜这些善用权巧的四依行者,破除旧习,所以说"立即前往礼拜"等等。
经什物者三苍什十也聚也杂也物即器也疏列八不净名字未显今依善生优婆塞戒经具列之一畜田宅二种殖根栽三贮聚稻粟居盐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养群畜六畜金银钱宝七畜象牙诸宝大床绵褥氍氀八畜一切铜铁釜镬畜此八种乖出家道能污净戒故云污道等。
经文中所说的“什物”,按照《三苍》的解释,“什”就是十的意思,也有聚集、杂多的含义。“物”就是指器具。注疏中列出了八种不净物,但名称没有具体说明。现在依据《善生优婆塞戒经》详细列出:第一是购置田产房屋,第二是种植庄稼果蔬,第三是囤积粮食、食盐谋取利润,第四是蓄养奴仆婢女,第五是饲养各种家畜,第六是积存金银钱财,第七是收藏象牙珍宝、大型床具、丝绸被褥和毛织地毯,第八是置办所有铜铁锅具。蓄积这八种物品违背出家修道的原则,会玷污清净的戒律,所以称为污秽修行之道等等。
經爾時菩薩(至)是人亦即始行禮四依。
这时菩萨(到达)此人也就是初学修行者礼拜四种依止。
经受畜下又显四依同彼事业受畜无罪故疏云是亦无罪故知佛明无罪双关二人一明始行实持礼四依权毁无罪二明四依受八不净亦无罪。
经文接着说,又显示四种依止与那些行为相同,接受蓄积并没有罪过。所以注疏说:这也是没有罪过的。由此可知,佛陀阐明没有罪过是双关两种人:一是说明初学佛法的人确实持戒,但礼敬四种依止的权巧示现而毁犯戒律并没有罪过;二是说明四种依止接受八种不净物也没有罪过。
释无罪意者经文但释四依受畜无罪耳。
解释无罪的含义:经文只是说明四种依止情况下,接受蓄养是没有罪过的。
持受毁供等者文悮应云毁受持供即是四依权毁受始行持成人供养无罪也。
如果经文说的是"持受毁供"等字,这里文字可能有误,应该理解为"毁受持供"。意思是指:作为四依菩萨,为了权宜方便可以批评初学行者所受持的法门,但仍接受他人供养,这样做没有过失。
经云赞护法之人如赞童子以喻显法岂非权毁是所供耶。
世尊在经中赞叹护持正法的人,就如同赞叹纯真的孩童。这是用比喻来彰显护法的功德,难道不正是通过权巧的方式破除执着,来成就真实的供养吗?
经以无憍慢者菩萨权施本无犯罪示同忏悔耳。
经文说:没有骄傲自满的人。菩萨为了度化众生而权巧施设,本来没有真正犯错,只是示现出忏悔的样子罢了。
经第二天者如三十二天奉帝释也。
经文第二天如同三十二天侍奉帝释天。
只应是一问者据现文只是问缓答既有二则知问中云为具在不则当问失不失。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原本应该只有一个问题,但根据现在看到的文字,只是问得比较宽泛。既然回答分为两种,就可以知道问题中问的是“是否具备”,否则就应该问“是否失去”。
數師(至)污戒者薩婆多云寧可一時發一切戒不可一時犯一切戒且如婬戒女人身上發得二十一戒(大小便道及口各歷七毒)男子身上得十四戒餘法界中男女亦爾今或貪心犯一女一道但名污一淫戒比丘自餘諸婬戒體光潔無行可違稱本受體如懺初篇還得清淨不言更受由有本戒故云戒體常在等。
数师(至于)破戒者,萨婆多论说:宁可一时舍弃所有戒律,不可一时犯尽所有戒律。譬如淫戒,在女人身上可细分出二十一种戒(包括大小便道及口部各涉及七种烦恼),男子身上则有十四种戒,其他法界众生亦复如是。若因贪欲侵犯一名女子一道,仅称为玷污一条淫戒。该比丘其余淫戒本体仍光洁无染,因无实际行为违犯,原本受持的戒体犹存。如同忏悔初篇罪过后仍得清净,并非重新受戒,正是因根本戒体始终存在,故说戒体恒常不灭。
下文下引迦叶品二十一番诤论文也。
下面这段是引用《迦叶品》里第二十一段关于争论的论述。
经隄塘尔雅云隄谓之梁汉书云无隄之舆韦昭云积土为封限也。
经中提到的“隄”,《尔雅》解释说:“隄就是梁。”《汉书》记载:“没有隄的车舆。”韦昭注释说:“堆积土石形成界限。”
穿决音穴说文下流也周易藩决不羸王弼徐邈等皆音穴。
冲破阻碍,疏通水道。《说文解字》解释为“向下流通”。《周易》中“藩决不羸”一句,王弼、徐邈等学者都将“决”注音为“穴”。
淋漏漉水下也。
污水渗漏往下流淌。
得中道本者中道即理乘也其犹纲维戒即事戒如彼网目提纲目正故云自圆。
把握中道根本的人,中道就是真理的法门,好比是渔网的总纲;戒律则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如同渔网的网眼。提起总纲网眼自然端正,所以说自然圆满。
今明下今师正释也总斥二解故云不尔。
现在要说明的是,今师正式的解释。他全面反驳了两种见解,所以说“不对”。
经徧下若知徧举自见二师解义之失。
如果能够了解他们普遍引述自己见解时两位法师解释经义的失误。
若具下正示今义若通论乘戒一切善法一切观行皆通论乘戒人天亦得名乘中道亦得名戒故若别判者三归五戒十善八齐出家律仪乃至定共能防身口遮恶道果得人天报名之为戒若闻经生解若观智推寻四谛十二缘无生理智能破惑运出三界名之为乘经明急乘缓戒葢从别判。
如果从普遍意义上讨论"乘"与"戒",那么一切善法、一切观修实践,都可以统称为乘与戒。即便是人天善法也可称为乘,中道实相也可称为戒。但若加以区分:三皈依、五戒、十善、八关斋戒、出家律仪乃至禅定功夫,这些能规范身口行为、遮止恶道果报、获得人天福报的,就称为"戒";而通过听闻经典生起正见,或运用观慧推究四圣谛、十二因缘,证得无生妙理,以智慧破除烦恼、超脱三界的,就称为"乘"。经中所说"重乘轻戒"的教法,正是基于这样的区分标准。
声闻菩萨者声闻且约三藏菩萨的指圆人今经对论率多此例。
声闻和菩萨这两种修行者,声闻暂且根据三藏教法而言,菩萨则专指圆教根器之人。这部经中相互对举讨论的案例,大多采用这样的体例。
且声闻四句者一戒乘俱急戒急受人天报乘急见佛闻生灭法悟道陈如五人即其事也二戒缓乘急戒缓堕三涂乘急得圣果诸小乘经列龙鬼众即其人也三戒急乘缓戒急得人天身乘缓不得值佛设值佛亦不闻经悟道如佛出着乐诸天及舍卫六亿即其类也四乘戒俱缓戒缓堕恶道乘缓不见佛流转生死未有边际菩萨四句例亦可见俱以圆顿为乘值佛悟大为异耳应知乘戒是因值佛是果今经即菩萨四句中偏举第二句以斥第三句人也且约四依权现破戒故云戒缓耳故知此句比初句为劣对三四名胜且乘缓戒急之人虽得生天果报若尽终沦恶道如郁头蓝弗虽生非想卒作飞狸故云于乘缓者乃名为缓此斥第三句也乘急戒缓者虽堕三涂终悟圣道如调达本得𤏙法造逆堕狱出得人身则成支佛故云于戒缓者不名为缓此赞第一句也此明四依权示毁戒故此比量寄语初心俱急为上故大师云幸在人天受乐何须苦入三涂。
声闻修行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持戒与修行都精进,持戒精进能得人天福报,修行精进能见佛听闻生灭法而悟道,像陈如等五位比丘就是这样的事例。第二种是持戒松懈而修行精进,持戒松懈会堕落三恶道,但修行精进仍能证得圣果,诸小乘经中记载的龙鬼众就属于这类人。第三种是持戒精进而修行懈怠,持戒精进能得人天身,但修行懈怠导致无缘见佛,即使遇到佛世也因不闻经法不能悟道,如同佛出世时沉湎享乐的诸天及舍卫城六亿居民就是这类典型。第四种是持戒与修行都懈怠,持戒懈怠堕恶道,修行懈怠不见佛,如此流转生死永无出期。
菩萨四种情况可类比推知,区别在于都以圆顿法门为修行,值遇佛世即悟大乘真理。须知修行是因,值佛是果。本经特别举出菩萨四种情况中的第二类(持戒松懈而修行精进),用以批判第三类人(持戒精进而修行懈怠)。这里所说的“戒缓”实指菩萨为度化众生权宜示现破戒相。由此可知,第二类情况虽比第一类稍逊,但较第三、四类仍属优胜。
至于那些修行懈怠却持戒精进者,虽得生天享受果报,待福报耗尽终将堕入恶道,犹如头蓝弗虽生非想天,最终却转生为飞狐,故经云“于乘缓者乃名为缓”,这正是批判第三类人。而那些修行精进却持戒松懈者,虽暂堕三恶道,终究能悟圣道,如调达虽现生得神通却造逆罪堕地狱,罪报尽后得人身即成辟支佛,故经云“于戒缓者不名为缓”,这是赞叹第一类人。此处阐明菩萨为度生权现毁戒,这种比较是为
经云于此大乘至奉戒者此约通义理亦名戒又有因缘故犯亦名持例如末利祇陀唯酒唯戒故云是名奉戒。
经中说:对于这部大乘经典,能够奉持戒律的人,这是从普遍的道理来讲,也可以称为持戒。但有些特殊因缘下违犯戒律,也算作持持戒,比如末利夫人和祇陀太子,他们虽然饮酒却仍算持戒,所以说这就叫做奉持戒律。
经结云不名为缓者则是乘戒俱急且约示同前云戒缓耳。
经文最后说“不名为缓”,就是指修行和持戒都精进不懈,这里只是根据前面示现的情况说持戒看似宽松罢了。
如别记者则指法华净名二疏及止观中具约四教五时各为四句广在彼文此不细释。
如果像其他注释中那样说明的话,那是指《法华经疏》和《维摩经疏》,以及在《止观》中详细依据四教五时各自分为四句来解释,这些内容在那些文献中已有详细阐述,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经有四种人者四依示毁则内熟外生四依持戒则内外俱熟假名比丘外熟内生恶比丘内外俱生。
经中说到四种人:作为修行榜样的四依菩萨,示现毁戒是为了内心成熟而外显生疏;持戒精严的四依菩萨,则是内心和外相都已成熟。虚有其名的比丘,是外在看似成熟而内心尚未成熟;恶行比丘,则是内心和外相都未成熟。
经耘除者耘除艸也或作芸者非艸名耳。
经文里说的“耘除”,就是锄草的意思。有时写作“芸”字是不对的,那指的是另一种草的名称了。
使平等施者经云不问是田非田也。
布施要平等对待,经上说:不要分别这是肥沃的田地还是贫瘠的田地。
与此相违者此云是名圣众福田应为人天供养岂非简却破戒非田既有去有取则不平等故云相违故简真伪者欲依于真故须简伪。
与此相反的,这里说的是名为圣众福田,应当受人天供养,这难道不是要排除破戒的非福田吗?既然有去除有选取,就会不平等,所以说这是相违的。之所以要辨别真伪,是因为要依止真实的,所以必须排除虚假的。
又此下诫福田则令出家众忖己德行无滥受于信施俾离犯而成持诫施主则令在家众运心普广内不起于爱恶使无罪而有福请观二诫主对有殊且俗易生嫌苟用今文则弥增其累僧多起过若依梵行则更益无慙以例诸经意不出此比有以简田之文二菓之喻诫僧言教以示俗徒意欲重我轻他岂知彼此陷没毗尼秘密不许俗闻深可思量无宜自负故南山云事起非法言成讹滥反生不善何名引接。
接下来这段内容是对福田的告诫:让出家僧众反思自己的德行,不要随意接受信众的布施,从而避免犯戒而保持戒行;对施主的告诫则是让在家信众以平等广大的心量布施,内心不生起爱憎分别,这样才能没有罪过而获得福报。请看这两条告诫虽然对象不同,但世俗人容易产生嫌隙,如果生搬硬套经文,反而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僧人容易产生过失,如果按照梵行标准要求,更会让他们不知惭愧。以此类推各部经典,主旨都不外乎这个道理。近来有人用挑选良田的经文、两种果实的比喻这些告诫僧人的教导来警示在家信众,本意是想突显自己、贬低他人,岂知这样反而让双方都陷入过失。《毗尼藏》的密意本不该让在家人听闻,这个道理值得深思,不应该自以为是。所以南山律师说:事情既然不合规矩,言辞又错误泛滥,反而引发不善的业果,
譬于持犯者镇头是甘菓譬持戒迦罗是毒菓譬犯戒。
用持戒和犯戒来比喻:镇头是甜美的果子,比喻持守戒律;迦罗是剧毒的果子,比喻违犯戒律。
凡愚执事者即不闲教法不别是非众主也。
普通人执着于事物表象,是因为不明白佛法教义,不能分辨是非对错。
经诣市喻众生分僧于檀越之家也。
经文用去集市比喻众生在施主家里分享僧人的供养。
衒者说文行且卖也。
炫耀的意思,就是一边行走一边叫卖。
立清净行者则是观涅槃以行道也故使一止一作常冥三德名真持戒。
保持清净修行的人,正是通过观察涅槃境界来实践佛法。所以能让每一个止息、每一个作为,都始终契合法身、般若、解脱这三种功德,这才叫做真正的持戒。
诈狡执事者前女人不别甘毒悉皆拾取故喻凡愚众主今卖者明识妙杂欺诈买人故喻姧狡众主内虽精别持犯为利养故以破戒僧外诳檀那。
狡猾的施主面对前来布施的女子,不分辨供养清净与否,一概收受——这比喻凡夫俗子的施主。如今卖酒之人明知酒中掺杂劣质之物,仍欺骗买酒人,正是比喻奸诈之徒。这些人内心虽能辨别戒律持犯,却为谋取利养,故意收留破戒僧众,对外欺瞒施主。
毁者不别者外形与持戒无异也。
那些诋毁的人分辨不出,因为从外表看,他们和持戒的人没有什么不同。
不别者买者牒经也。
买者和卖者没有区别,这是对经文的概括。
非但别伪因等者由破戒因招恶道报天眼之通岂但别知现在破戒亦悬见未来受报本给施礼拜持戒之人今既破戒故不应礼施此别伪因也本为礼施敬田未来堕恶则属悲田因中见果故应不礼施故云复能见果也。
不仅能够辨别虚假的因缘——由于破戒的因会招致恶道果报,天眼通不仅能识别当下的破戒行为,还能预见未来承受的报应。原本应当布施礼拜持戒之人,现在既然破戒,就不该再对其礼敬供养。这是辨别虚假因缘的深意。原本为礼敬供养种下福德之田,若预见其未来堕入恶道则转为慈悲之田。因位中已见果相,故不应继续礼敬布施,所以说"更能预见果报"。
次第有异者阿含以依了义当第二今居第四。
(经文)排列顺序有差异的原因在于:阿含经将"依据究竟了义的经典"排在第二位,现在这里则放在第四位。
梁武(至)為定者意謂此經是終窮之說故依今經次第為定。
梁武帝最终确定顺序,是因为他认为这部经是最终的教法,所以依据现在这部经的次序来排定。
诸法下迦叶既是举昔为难故知次第须依阿含。
一切法门之下,迦叶尊者既然是以往昔教法作为问难的依据,由此可知修学次第必须遵循阿含经的教导。
或言下既指今文为译人之误则亦准阿含为定也或言下意指昔教对邪名了望今大教还是未了是故迦叶以昔第二居乎第四则是以了不了总判前三已上四说第三符顺诸师第四似依梁武皆是人情非不一途故无所破。
有人说,既然这里指出现在的经文是翻译者的错误,那也应该按照《阿含经》来定论。也有人说,这里的意思是过去的教法针对邪见算是明了,但对照现在的大教法还是不够透彻。所以迦叶将过去第二位的教法放在第四位,这是用明了与不明了来总体评判前三种说法。以上四种解释中,第三种符合各位法师的观点,第四种似乎依据梁武帝的说法,都是各人见解不同,并非没有道理,所以不必批驳。
今且下今迦叶既是叙昔是故且依阿含然圣教难知或别有意故不应云出经者悮等也文中云常与大皆在昔教非对今经以今迦叶正举昔故。
现在暂且说“今”,迦叶菩萨这里是在叙述过去的教法,所以暂且依据《阿含经》的教义。然而圣人的教法难以完全理解,或许另有深意,因此不应说是经典编纂者的错误。文中提到的“常”与“大”这两个概念,都是属于过去教法的范畴,并非针对现在这部《涅槃经》。因为此刻迦叶菩萨正是在引用过去的教法来做对比说明。
昔人无常者佛教初兴真化未洽魔外杂乱作四果像邪人滥正故无常准故云昔人无常苟令依人恐染邪法故不可依。
从前人们认为修行者也会变化消亡,这是因为佛教刚开始兴盛时,真正的教化尚未普及,魔王外道混杂扰乱,伪装成证得四果的圣人模样。邪见之人假冒正道,所以要以"无常"作为准则,所以说从前人们以无常为准。如果随便依从他人,恐怕会沾染邪法,所以不能盲目依从。
法常者法谓苦空无常无我寂灭三印生死一印涅槃依此法门必出三界其或形服似邪而能说斯正法必须依法如萨遮尼干经尼干为王说佛相好等岂非大权外现邪人而扬正法斯则人无常定法有常定故可依法故法常之言不可滥作今经常住之解迦叶举昔疏主释成岂可章安乖文背义下云小大其例亦然。
所谓法常,是指苦、空、无常、无我、寂灭这三大印证生死的法印,以及涅槃这一法印。依照这样的法门修行,必定能超出三界。即使有人外表看似邪道,却能宣说这样的正法,就必须依据正法来判断。就像《萨遮尼乾经》中,尼乾子为国王讲述佛陀的相好庄严等,这难道不是大权示现,外表显现为邪道之人,却弘扬正法的例子吗?这说明人没有固定不变的形态,但法却有恒常不变的准则,所以可以依法为依据。因此“法常”这个说法不能随意滥用。如今这部经所说的常住之义,是迦叶尊者举出过去的例证,疏主加以解释成立。岂能说章安大师违背经文、背离义理?下文所说的大小乘例证,道理也是如此。
法有下此正依阿含生起也虽正法可依而藏教三乘俱名正法自调自度名不了义故不可依六度大乘志求作佛名为了义是故须依。
佛法有浅深之分,这里正是依据《阿含经》的教法而展开论述。虽然这些正法可以作为依循的准则,但藏教中的声闻、缘觉、菩萨三乘都称为正法,其中只注重自我调伏、自我解脱的教法属于不彻底的教义,因此不可完全依循。而实践六度的大乘法门,立志追求成佛之道,属于究竟彻底的教义,所以应当依循。
语若下三乘之法悉是言教若著名相是一非诸烦恼从生安能会道故须得义妄言不生惑着。
如果执着于三乘教法的言说文字,拘泥于名相概念,认定只有一种真理而排斥其他,这样只会滋生烦恼,怎能领悟真道?所以要领会其中真义,让虚妄的分别心停息,不再产生困惑执着。
识着下识是有漏暗情智是无漏明解故妄情解义未免惑着依义修观观察无漏方契真源是故依智正请会通者昔令不依于人今令依止四人今昔相违而皆佛说未知其意故请会通。
执着于下等认知就是有漏的染污妄情,智慧才是无漏的明彻觉悟。若以虚妄心识理解义理,难免产生迷惑执着;唯有依循义理修持观照,通过观察无漏境界,才能契入真实本源。因此应当依止智慧发起正问以求会通:昔日教示不可依止世人,现今却让依止四位圣人,今昔教法看似相违却同是佛语,不知其中深意故而请求开示会通。
先别下别会则但会昔教初依总会则通该昔教四义。
从前分别理解时,只领会旧时教法的初步依据;现在总体融会时,则贯通涵盖旧时教法的四种深义。
人法不异者即经云依法者即是如来也法即所说之教如来是能说之人能所事殊心性理等若人若法唯心所变故使人法当体即心咸空假中融通无碍故经云即是法性等也。
人和法本质上没有差别,就像经中所说:所谓的法,指的就是如来。法是指佛陀所说的教义,如来是宣说教法的人。虽然能说之人与所说之教在事相上不同,但心性与真理是相通的。无论是人还是法,都是自心所显现的,所以人和法当下就是心,都具备空、假、中三谛,相互融通无碍。因此经中说:这就是法性等等。
以法下谓以正法简邪人也。
用正法来辨别和排除那些持有邪见的人。
结还下此指阿含第四依是依智不依识智还解法故是结法故知后三悉简初法依了是大乘之法依义是法下之义故四依虽殊大意在法。
归结到下面,这是指《阿含经》中第四种依止——依智慧不依意识。智慧能够理解真理,所以归结为真理。由此可知,后三种依止都是为了辨别最初的法依。这了义之法是大乘法门,依止的义理是佛法根本义。四种依止虽然各有不同,但根本要义都在于真理本身。
以人下今经以依大乘四人故能简去小乘之法。
按照大乘佛法四种修行人的标准,现在这部经能够排除小乘的教法。
结还下即经结云是故如来常住不变也意云虽明人法不异事须依人是灭后正意也。
所以经文最后总结说:因此如来是恒常不变、永不消亡的。这段话的意思是:虽然说明了人与法原本一体无别,但为了契合佛陀涅槃后的根本要义,仍需要依托如来的常住来彰显真理。
昔人下昔二乘之人已被今破所说小法任运亦除以昔望今则昔之人法悉不可依。
从前那些小乘修行人,已经被现在的大乘教法破除,他们所说的小乘法门自然也就被舍弃了。用从前的眼光看现在,那么从前的人与法都不值得依循。
今人下令依四人故云今人既存人本传法故云今法须取以今望昔则今之人法悉可依也。
现在的人之所以要依照这四位前辈,是因为他们还保留着人的根本来传承佛法,所以现在的佛法必须采纳。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那么现在的人与法都可以依循了。
但今下显今一如简昔异体。
但现在我们要说明的是,如今这三德完全是一体的,以此来区分过去认为它们各自独立的观点。
昔人下解上昔人既破等也。
从前的人解释上面的内容,是因为前人已经破除了一些错误见解。
若不下不悟须斥。
如果不加以指正,就不能让人觉悟。
若了下既悟妙理大小无殊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故云不除此法。
如果明了之后就能觉悟到精妙的真理,无论大乘小乘都没有差别,你们所修行的,正是菩萨之道,所以说不用舍弃这些法门。
明昔不依等者问昔但依小法简邪人经云不知不见是法性者不应依止则是简小乘之人岂是昔义耶答跨节明义约佛意说故于昔日便欲依大乘顿法简去偏人机宜未堪且简邪人依小法耳。
说明“过去不依照”等问题:有人问,过去只依照小乘法来辨别邪见之人,经中说“不知不见此法性者不应依止”,这明明是在辨别小乘之人,难道这是过去的本意吗?回答:这是跨越常规的明义,是依照佛陀的深意而说。所以在过去世尊本欲依大乘法门直接辨别偏执之人,但因众生根机尚未成熟,只得先辨别邪见之人,让他们暂且依止小乘法。
经即名如来者初依名相似如来后三依名分真如来。
这部经中所说的“如来”,在初依阶段指的是相似于如来,后三依阶段指的是分证真实的如来。
外凡者即名字观行位人。
处于凡夫阶段的人,就是停留在理解概念和修行表面功夫的层次。
就今教会者名虽用昔义顺今经。
这部经典虽然沿用了过去的名称,但其中的教义完全契合当下这部经的宗旨。
妙有之法者一念十界摄尽四教故观言教唯见理具名妙有也。
微妙真实的法门,在于当下一念心便能具足十法界境界,统摄藏通别圆四教义理。因此修观时透过经教文字,唯见到诸法本具的真理,这就称为妙有。
昔教下出昔所依之义是今所废也。
过去教法所依据的道理,是现在需要舍弃的。
解脱具等者入无余时灰身灭智故。
解脱具备平等的人,在进入无余涅槃时,身与智慧都寂灭了。
解脱不满者身智在时始得有余未入无余故云不满。
解脱不圆满的原因在于,当肉身与智慧尚存时,所证得的仍属于有余涅槃的境界,尚未真正进入无余涅槃的究竟圆满,所以称为不圆满。
有二解者应以次解为正则经云诸论已指邪教如佛所说乃是权经。
有两种解释,应当以第二种解释为准,正如经中所说:各种论著已经指出那些偏离正法的教导,而佛陀所说的才是契合众生的权宜之教。
生凡夫过者佛说权经凡夫不了生于取着顺文邪命也如昔许食三种净肉故使凡夫贪求无猒。
凡夫的过失在于:佛陀为方便说法而讲述的经文,凡夫不能真正理解,反而产生执着,顺着文字表面追求邪命。就像过去允许食用三种净肉,导致凡夫贪求无厌。
不得下今经已废前教故不得依此修行也又可诸论是权论。
不能依据这些论著来修行,因为现在的经典已经取代了先前的教法。再者,诸部论典属于权宜之教。
如佛下是权经律亦名经则是昔说三藏悉不可依乱正者谬云佛许畜不净乃至不受而噉等以乱正教也。
就像佛陀所说是为了随顺众生的权宜之计,经和律虽然都称为"经",其实都是过去所说的三藏教法,都不能完全依循。那些扰乱正法的人错误地说:佛陀允许僧人积蓄不净之物,甚至可以不接受供养而直接进食等等,用这些邪说来混乱正法教化。
经真知即名字已去了达法身悉名真知。
通过经文的文字概念便能通达法身,这都称为真正的智慧。
经方便之身即应化身也当知应化即法二身竝常若言三科摄者则是无常。
佛经中示现的方便之身,指的就是应化身。应当明白:应化身与法身本是一体,两者都是永恒常在的。如果硬要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三类范畴来归类它,反而会错认它是无常的。
两缘来望者一乘本同声闻疑怪故成不了菩萨知解故名了义法体无殊机缘见异。
两种角度来看待:一乘教法本质是相同的,声闻众因心生疑惑而觉得奇特,所以成了不了义;菩萨能够正确理解和领悟,所以称为了义。佛法本体没有差别,只是众生的根机和因缘不同,所以看到的也不同。
经随其自心者谓达本还源心外无境即入秘藏故云无碍大智。
通过认识自己的本心,就能回归源头,明白心之外没有别的境界,这就是进入了秘密宝藏,所以说这是自在无碍的大智慧。
辩宗者辩上五双宗本也。
这里说的“辩宗”,就是辨明上面所讲的五对根本宗旨。
经小大二文俱云方便者应以体内体外分之。
经文不论篇幅大小,凡提到"方便"之处,都应当从"体内方便"和"体外方便"来区分理解。
人谓但三者自古人即分此文也。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只存在这三种。
此初下文中先点示文节次正释。
接下来先说明文章的段落结构,然后正式解释。
次此后等者据此只明第二依耳但以因便明不依人致成共释。
接下来这段内容,是根据经文只说明了第二种依据。不过借着这个机会,也说明了不依从世俗见解的原因,从而形成了大家共同认可的解释。
语势相仍者仍因也只因上文云而亦可见故随语势便云若有说言不可见者如是之人所不应依故云仍明不依人。
这段话的意思是顺着前面的话继续说。只是因为上文提到“也可以看出”,所以顺着这个语气就说:如果有人声称“如来是不可见的”,这样的人我们不应该依从。所以说接着阐明不依从这样的人。
即是依法者以圆融无碍法义无别故于依义文下即明依法。
根据圆融无碍的法义没有分别的道理,因此在解释经文的含义之后,随即说明要依照佛法修行。
经云如来常者名为依法等是也。
经文上说:如来之所以称为常住,是因为他完全依循真理而存在。
是故下由法与义同故使第二段经用第一依但有不依人一边义耳。
因此,由于法与义的相通,使得第二段经文采用了第一依,只是侧重了不依人的这一方面含义。
已上示文节竟此即下正释现文也。
以上是说明章节的划分,接下来开始正式解释经文内容。
后具等者此显分经须作初两共释也以下结文具结二依故第二段经结云是故依法不依人第三段结云是故依义不依语是故今师依古分文总为三段而四依义足。
后面详细说明的部分,这是显示划分经文应当分为前两段共同解释。因为以下总结部分具备两种依据:第二段经文的总结说“所以要依循真理,不盲从个人”;第三段的总结说“所以要依循实义,不执着文字”。因此当今的法师依照古德划分经文,总体分为三段,而四依的义理已经完整包含其中。
经质直者三德之总名故下云质直名为常住也以三德圆融无邪伪故名为质直光明等三即三德之别称光明即般若不羸即法身如来即解脱。
经文中所说的“质直”,其实是法身、般若、解脱三德的总称。所以下文提到:“质直就是常住的含义”。因为三德圆满融通,没有偏邪虚伪,所以称为“质直”。而“光明”等三种称呼,正是三德各自的名称:“光明”代表般若智慧,“不羸”象征法身本体,“如来”则体现解脱功德。
经说言不可见者说小灰断也。
经文中所说的“不可见”,是指小乘所断除的见解。
经以微妙语者绮饰文词演说灰断意令他信。
经文用精妙的语言,以优美的文辞来演说,目的是为了断除众生的执着,使他们生起信心。
經隨宜方便(至)執著者既體權識實不執權謗實故云不生執著。
经中根据众生的根机和因缘,采用善巧的方法引导,(达到)执着的人既然体悟到权宜教法的本质,认识到真实义理,就不会执着权教、诽谤实教,所以说不会产生执着。
经以不了如是义者不了即权而实无常即常取着小乘毁谤大教故使果在地狱借使证小乘果乃是随无为坑亦名堕狱故净名云供养汝者堕三恶道。
经文指出:不能理解这个道理的人,就不能明白方便法门即是真理,无常即是常理。他们执着于小乘法门,诽谤大乘教法,因此导致果报在地狱。即便证得小乘果位,也只是落入无为的深坑,这也叫做堕落地狱。所以《维摩诘经》说:供养你的人反而会堕入三恶道。
四缘者即经若诸弟子无有檀越去是也。
四种条件就是指经文中提到的“如果弟子们没有施主供养”这样的情况。
解者下凡有三释而第三释雅符经旨以经文列上三缘然后听畜故云我听弟子受畜等而结云要常当净施笃信檀越。
解释部分下面共有三种解释,其中第三种解释最符合经文的本意。因为经文先列出以上三种因缘,然后才允许蓄养,所以说"我允许弟子接受蓄养"等等,最后总结说"必须时常保持清净布施,虔诚信仰的施主"。
皆须二缘者如无檀越供给虽许受畜要须净施时饥建立其事亦然故云皆须二缘也。
所有这些情况都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就像如果没有施主供养,虽然允许接受和积蓄物品,但必须通过清净的布施方式来建立这个因缘。饥饿时建立戒律制度也是如此。所以说,所有情况都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言净施者萨婆多论云先求知法白衣语之若不知者告令解之至彼所云比丘之法不得畜钱宝金银谷米等今以檀越为净施主后得财宝尽施檀越。
说到清净布施这件事,《萨婆多论》中这样解释:比丘应当先找到懂得佛法的在家居士,如果对方不了解,就要耐心讲解清楚。到了布施的时候,要明确告知:"依照比丘戒律,出家人不能积蓄钱财、珍宝、金银、粮食等物品。现在请您作为我的清净施主,日后我得到的财物,都将通过您来如法处置。"
经说轻为重等者无二缘则不许是说轻为重有四缘则听畜是说重为轻以不许为重听畜为轻故使经文翻倒其语。
经文说把轻戒说成重戒等情况,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允许;这里说轻戒为重戒是具备四种因缘才允许持守,这是把重戒说成轻戒。因为不允许的情况视为严格,允许持守的情况视为宽松,所以让经文的表述形成前后对应的翻转。
障内外者肉见内天见外。
身体上的障碍是内在的,天象的障碍是外在的。
凡圣之殊者分证圣人得中道慧眼也二乘空慧亦名为肉。
凡夫与圣人的区别在于:分证圣位的圣人获得了中道智慧之眼,而二乘修行者的空性智慧仍属于肉眼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