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一
钱塘沙门释 智圆 述
为七苦之本者以有生故乃有诸苦老子尚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吾若无身复有何患但彼徒知厌生而无出苦之要。
生命的出现是各种痛苦的根源,正因为有了这个生命体,才会产生种种苦难。连老子都说过:"我最大的忧患,就在于拥有这个身体。如果我没有这个身体,还会有什么忧患呢?"不过老子虽然明白厌弃生命的道理,却没能找到真正超越痛苦的方法。
简出一苦者谓老苦也。
只说出一种苦,就是老苦。
六苦生亦是本者即经云三界受身已去也此约生徧三界以明根本义也。
六种苦产生的根源也是如此,经文中所说的"三界受身已去",这是从众生遍及三界受生的角度,来说明根本的义理。
经观于初生者以入胎即是无常苦空等故云已见过患。
经文说观察初生的情况,因为入胎本身就是无常、痛苦、空幻的缘故,所以说已经认识到其中的过患。
往复有六者一入舍二见问三女答四再问五重答六心喜供养。
来回对话共有六个环节:一、进屋;二、见面问候;三、女子回答;四、再次提问;五、重新解答;六、心生欢喜供养。
女譬生果者谓受生之果是菩萨所观境也。
女子比喻众生受生的果报,这是菩萨观照的对境。
令生爱染者凡夫之类孰不贪生而畏死也。
凡夫俗子,有谁不贪恋生命、畏惧死亡呢?
观生初起者即托胎之始。
观察生命最初生起,就是指投胎开始的时刻。
有多荣华者且据富贵之人贪生最重故偏举之。
那些享有荣华富贵的人,特别贪恋生命,把活着看得最重,所以特意拿他们来举例说明。
菩萨检责者谓推寻受生有何乐事。
菩萨反复思考:推究轮回转世到底有什么值得贪恋的。
生果对智者谓人天富贵乐果惑动观智如宾对主境如宾智如主也。
产生福报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就像人天富贵快乐的果报会迷惑动摇观照的智慧,如同宾客面对主人——外境如同宾客,智慧才是主人。
经主人闻已等者一往贪着故云心喜知生由善故云我福故令汝来造善求生故云烧香等。
经主人听完后一时贪恋执着,所以说心中欢喜;知道这是由善业所致,所以说我有福德;为了让你们来修善法求往生,所以说烧香等等。
往复有六者一见问二女答三再问四重答五主駈六女责次第如经。
来回对话共有六个环节:第一是世尊提问,第二是女子回答,第三是世尊追问,第四是女子再次作答,第五是天魔驱赶女子,第六是女子斥责天魔。具体顺序按照经文记载依次展开。
艾白者言其色似艾也。
颜色像艾草一样白。
精殷重厌者只是贪生恶死之心耳。
对生命贪恋执着,对死亡厌恶抗拒,这就是人们最深重的执着。
金心已还者谓金刚心已前有生死故是知妙觉极果离二生死还其所止即是离果入因此乃旧义若约今义六根净位已离分段初住分断变易诸教可知又若且约一往次第则此明生灭慧乃藏菩萨也金心即三十四心也。
金刚心之前的境界还存在生死轮回,由此可知妙觉的终极果位已经超越两种生死,回归到本来的归宿。这就是脱离果位而进入因位,这是传统的解释。
如果按照现在的理解:达到六根清净的阶位时,就已经脱离分段生死;初住位时开始断除变易生死,这些在不同教法中都有明确说明。
若是按照渐次修行的顺序来看,这里所说的生灭智慧,是指藏教菩萨的修行境界。所谓金刚心,即指三十四心断结的修行过程。
菩萨庆者已破生死而证涅槃故有法喜。
菩萨感到欢喜,是因为已经破除生死束缚而证得涅槃境界,所以心中充满法喜。
凡夫乏善者之无漏善故使贪爱人天乐果而招感生死故经云愿汝二人常住我家也。
凡夫因为缺乏无漏善根,所以贪恋人天福报的快乐果报,由此招感生死轮回,因此经上说:"愿你们二人常住在我的家中"。
生境检让凡心者谓生死已为圣智所駈汝凡夫心何缘贪着秖由生死之境本来虗妄是贤圣所诃凡夫妄着以境望心义同检让如客检问主人事由而自退让也又让秖是责左传曰使䓕让黄杜注曰责其不会。
生死境界其实是在斥责凡夫的心——生死已经被圣者的智慧所驱除,你们凡夫的心为何还要贪恋执着呢?只因为生死的境界本来就是虚妄的,是圣贤所呵斥的,而凡夫却妄自执着。用境界来对照心念,道理就如同斥责退让:好比客人质问主人事情缘由,主人便自行退让。这里的“让”其实就是责备的意思,《左传》记载“使薳让黄”,杜预注释说:这是责备他没有前来会盟。
凡心应境者生死之果虽为贤圣诃弃而凡夫贪着合菩萨厌者生天合功德老病死合黑暗老病是死之前相故合凡夫中但云贪受生死二法。
凡夫的心攀附外境,这是生死的苦果。虽然被贤者和圣人所呵斥厌弃,但凡夫却贪婪执着。菩萨所厌弃的,却符合升天的条件;功德所对应的,却是老病死与黑暗——因为老病是死亡的前兆。所以在凡夫境界中,只说他们贪恋承受着生死这两种法。
初欲修般若等者若约一往次第者此既明生灭四谛则是三藏菩萨修无常观若据经意不独藏教以四教中俱有浅行故三藏即初僧祇通教干慧性地别十信圆名字观行此等诸位既行浅惑在则皆有退失观慧求人天果者。
最初想要修习智慧等修行的人,如果按照通常的修行次第来说,这里所阐明的是生灭四谛的道理,这属于三藏教菩萨修习的无常观。但根据经文的本意,并不局限于藏教,因为四教之中都存在着浅层次的修行。三藏教相当于最初的僧祇位,通教包含乾慧地和性地,别教有十信位,圆教则有名字位和观行位。这些修行阶位既然处于浅层修行阶段,烦恼尚未断尽,就都可能出现退失观想智慧、转而追求人天福报的情况。
深行呵责者约圆即六根已上呵观行名字在别则十住已上呵十信通则八人见地已上呵前二地藏则二祇已去自知作佛终不贪求妄果故能呵于初祇然且就一往则是通断惑位呵藏菩萨。
对于修行境界高深者进行呵责,这是针对圆教中六根清净以上的修行者,呵责那些停留在观行位和名字位的修行人。在别教中,是指十住位以上的菩萨呵责十信位的修行者;通教则指八人地、见地以上的圣者呵责前二地的修行人。藏教中是指第二阿僧祇劫以后的菩萨,因已确信自己必将成佛,自然不会贪求虚妄的果报,所以能够呵责尚在第一阿僧祇劫的修行者。这种呵责本质上是通教断除惑业的圣者,对藏教菩萨所作的警示。
修道舍之者洗净喻修道也谓欲依生除断老死名为净洗断老死已并生俱舍名还弃舍。
通过修行来舍弃,就像清洗一样,修行就是想要依靠消除生来断除老死,这叫做洗净。断除了老死之后,连同生一起都舍弃,这就叫做彻底抛弃。
经赧然奴盏反说文𧹞面惭赤也。
经赧然,就是脸上因惭愧而发红的样子。
以此化生者以戒善化众生也。
用戒律和善法来教化众生。
深智令舍者四教三乘悉称深智以对斥人天为愚浅故据经合文且约菩萨以为深智。
深刻智慧使人舍弃执着的道理,四教三乘都可称为深智,因为这是为了驳斥人天乘法的浅陋。依照经文原义,这里暂且以菩萨的智慧作为深智的代表。
经设受八万下至十岁据劫增减之极也。
经文中所说能够接受八万四千法门,乃至仅能接受十个字的教法,这是根据众生在劫数增减中的不同根器而设定的。
假名我者即见慢我也非自在真我故曰假名。
这个假名所说的“我”,其实是指那种执着于自我、傲慢自大的“我”,并不是真正自在的本性真我,所以称为假名。
相续常者横计连持之寿相续不断以之为常。
生命现象看似连续不断,人们就执着地认为这种相续是恒常不变的。
脚跌徒结反差跌也。
脚跌就是徒然结下颠倒错乱的见解。
經是名菩薩住大乘(至)生苦者既云住大涅槃故知前判生滅慧為藏教是一往耳下諸苦例然此乃別圓菩薩脩此慧也別存次第故觀圓為助道故觀雖通二教正意在圓。
经中所说的“菩萨住于大乘”(直至)“生苦”这段经文,既然提到安住于大涅槃的境界,便可知道先前将生灭智慧判属藏教的说法只是权宜之论。下文所述诸苦也应如此理解。这其实是别教与圆教菩萨修习的智慧:别教保留次第观法而观察,圆教为成就助道而观察。虽然这种观法通于二教,但根本要义在于圆教。
经即便禽获者禽提也左传曰狼瞫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故古经禽字皆单作后人加手者非。
经文中说“即便禽获”,这里的“禽”是擒拿的意思。《左传》记载:“狼瞫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所以古代经文中的“禽”字都是单独使用,后人加上提手旁是不对的。
经背偻者力矩反通俗文云曲脊谓伛偻。
经文说脊背弯曲的人,力矩反。《通俗文》中说:脊柱弯曲的人叫做驼背。
经滓无复味滓淄士反。
经文中的渣滓不再有味道
经瓌玮上公回反下音伟瓌美盛也玮大也文选鹪赋曰形瓌足玮字皆从王。
经文中的字词瑰玮,瑰是美好的意思,玮是宏大的意思,就像《文选》中《鹪鹩赋》所说的“形瑰足玮”,这两个字都从玉旁。
身心安下标云解有二而疏但释一义以次释安隐非病但为病作因此义易见故疏不别。
身心安隐这一条目下说:解脱有两种含义,但注疏只解释了其中一种。接下来解释安隐并非疾病本身,而是作为疾病的因由。由于这层含义比较容易理解,所以注疏就没有另外单独解释。
大庾小庾者暹记云梁武时人父坚子信信为侯景所虏为奴十年后还梁故云后得相见等今捡北史周书列传云庾信字子山南阳新野人幼而俊迈聪敏绝伦愽览群书尤善春秋左传身长八尺腰带十围容止頺壮有兼人者父肩吾为梁太子中庶子掌官记东海徐摛为左卫率摛子陵及信竝为修撰学士父子东宫出入禁闱恩礼莫与比隆既文竝绮艶故世号为徐庾体焉当时后进竞相摸范每有一文朝下莫不传写累迁通直散骑常侍聘于东魏文章辞令盛为邺下所称还为东宫领直领建康令侯景作乱梁简文帝命信率宫中文武千余人营于朱雀航及景至信以众先退台城陷后信奔于江陵据此传文则无为奴之事未知暹师所据或恐肩吾传中有说未暇寻捡今疏主引用者谓日中相庆即身心安隐也过夜既死验相庆时已是病也以四相迁流死必由病故故知安隐即病若约次义谓安隐非病由安隐故以为病缘如世人安隐时饮食等不节因而致病。
大庾小庾的记载,根据暹师的笔记说:是梁武帝时代的人。父亲名叫坚,儿子名叫信。庾信被侯景俘虏,当了十年奴仆,后来回到梁朝,所以说后来得以相见等等。现在查考《北史》《周书》的列传记载:庾信字子山,南阳新野人,从小才智出众,聪明绝顶,博览群书,尤其精通《春秋左氏传》。他身高八尺,腰宽十围,仪容举止伟岸雄壮,有过人之处。父亲庾肩吾担任梁朝太子中庶子,掌管东宫文书。东海的徐摛任左卫率,徐摛的儿子徐陵和庾信一同担任修撰学士。父子同在东宫任职,出入宫廷禁地,恩宠礼遇无人能及。他们的文章都华丽优美,所以世人称为“徐庾体”。当时后辈文人争相模仿,每有一篇文章早上传出,没有不争相传抄的。庾信屡次升迁至通直散骑常侍,出使东魏,他的文章和言谈风度,深受邺城人士称赞。回国后担任东宫领直、建康令。侯景作乱时,梁简文帝命令庾信率领宫中文武千余人,在朱雀航扎营。等到侯景军队到来,庾信率部众先行撤退。台城陷落后,庾信逃往江陵。根据这段传记文字,并没有记载他当过奴隶的事,不知道暹师是根据什么资料。或许庾肩吾的传记中有相关记载,只是没有时间仔细查考。现在疏主引用这个典故,是要说明:正午时分互相庆贺,就是指身心安稳。过了夜晚死亡,验证互相庆贺的时候已经是生病了。因为生老病死四相不断变迁,死亡必然经由疾病而来,所以知道安稳之时其实就是病时。如果按照另一种解释:安稳本身不是病,但由于安稳的缘故,反而成为生病的因缘,就像世人安稳的时候,饮食等方面不加节制,因而导致生病。
经破坏浮囊等者止观病患境释云病故毁戒如破浮囊破禅定如撤桥梁起邪倒心惜𦡊血臭身破清净法身名忘失正念。
经中说到破坏浮囊等比喻,《止观》在解释病患这一修行境界时说:因为疾病而毁坏戒律,就像戳破了渡河的皮囊;破坏禅定功夫,如同拆毁了渡河的桥梁;生起邪见颠倒的心念,爱惜这个脓血污秽的臭皮囊,却破坏了清净法身,这就叫做忘失了正念。
撤除列反除也去也。
撤除就是清除、去除的意思。
例如责灭者捡责生灭也。
所谓“责灭”,就是检视追究生灭的道理。
为当下正示捡责。
现在正式指出并查验问难。
如云火未灭时是灭者未灭是生云何是灭例如气未绝犹是生非死也若云火灭已时是灭者既灭无火那云火灭例如气绝已不觉苦故进退难定复引四柱偈例难定义。
就像说火还没有熄灭时,这个“灭”指的是尚未熄灭的状态,既然没有熄灭就还是生,怎么能说是灭呢?好比气息没有断绝,仍然是生而不是死。如果说火已经熄灭时才是灭,可是既然火已经不存在了,又怎么能说是火灭呢?就像气息断绝后,已经感受不到痛苦了。这样从两个角度推敲都难以确定其定义。再用四柱偈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难以确定的道理。
将绝未绝者生死交际须臾之间尚有觉知指此名为死苦如火将灭未灭之际须臾即灭故云火灭也今明下破古。
在生命即将结束却还未完全结束的时刻,生死交界的那一刹那,人仍然保有知觉,这就叫做死苦。好比火焰将熄未熄之际,瞬息之间就会完全熄灭,所以说像火灭一般。现在说明下文对古说的破除。
是应菩萨者既云佛为菩萨则是权应所为非实行菩萨也。
这些被称为应身菩萨的,既然说是佛为了度化众生而示现菩萨身份,那就是佛陀以权巧方便显现的形象,并非真正修行的菩萨。
此不会经者以经云菩萨修行大般涅槃正明实行因人也。
这部经要说明的是,菩萨修行大涅槃法门,正是阐明真实修行的实践者。
此正是死者别教等觉后心入金刚定破一品微细无明正是最后变易生死故摄论师谓之无后有生死也汝所定位既未免生死何故经云唯除菩萨故云何故被除破后解可知是故三解悉不契会经文以他人但得历别不见圆意故使二三其说悉皆反经。
这正是死者别教等觉后心,入金刚定破除一品微细无明,正是最后的变易生死,所以摄论师称之为"无后有生死"。你所认定的果位既然未能免除生死,为何经中说"唯除菩萨"?因此要追问为何将其排除。破除后执的解释便可明了。所以三种解释都不能契合经文真义,因为他人只见到分别相而未能领会圆融之意,致使两三种说法都违背了经典本意。
被除者下今师正解。
能够被消除的,是错误的认识。
生死非生死亦非涅槃者生死即涅槃故云非生死涅槃即生死故亦非涅槃以生死涅槃无异无二故此即中边相即理事一如如是观察孰是生死唯除菩萨意指斯人即名字已上等觉已还圆解无殊竝在所除之例。
生死并不是生死,也不是涅槃。因为生死本身就是涅槃,所以说不是生死;涅槃也离不开生死,所以说也不是涅槃。生死与涅槃没有差异,没有分别,这就是中道与边见相即不二,真理与事相融为一体的境界。这样去观察,哪里还有生死可得?只有菩萨不在此限。这里所说的"唯除菩萨",是指从初发心建立正知见开始,一直到等觉位之前的修行者,虽然他们都具有圆满的见解,但也都属于需要超越的范畴。
生死尚不能下结况生死是迁谢之事名字等人既达生死即是涅槃是知生死尚不能迁名字等位生死之法何能迁谢分证涅槃非死法耶以圆人虽凡圣事殊而始终理一故也。
生死尚且不能束缚我们,更何况生死只是不断变化的现象呢?那些已经明白生死就是涅槃的人,既然能通达这个道理,就知道生死根本不能动摇他们。那些名相、地位等生死现象,又怎能改变已经体证涅槃的人呢?要知道,分证涅槃的境界可不是会消亡的法门啊!因为圆教修行者虽然凡夫与圣者的事相不同,但从始至终所证的真理却是始终如一的。
如此下结显文旨。
这样接下来总结并显明文章的宗旨。
故被除者乃四即人理即在迷非修行人究竟极果亦非修行经云修行大涅槃经正指四即。
所以这里说的破除对象,是指"四种即佛"中处于"理即佛"层次的人——他们虽然本具佛性但尚在迷妄中,既非实修佛道之人,也非达到最终果位者。经文所说"修习大涅槃经",正是特指这四种即佛的修行次第。
坚义不成下云云祇由金刚体性坚利故以二义互难经文即经云金刚暴雨悉坏艸木乃至唯不能坏金刚真宝也。
坚固的含义不能成立,下文提到……这正是因为金刚体性既坚固又锐利,所以用这两种特性相互诘难。经文里说:猛烈的金刚暴雨能摧毁一切草木,却唯独不能损坏真正的金刚宝石。
死伤下答释。
生死与涅槃的解答阐释。
當知金剛(至)所死者是知金剛喻同而全碎有別既云金剛寶雨豈非碎散耶又云唯不能壞金剛豈非碎不壞全耶故以碎者喻死全喻四即涅槃艸木等物喻理即眾生謂九法界也磐大石也峙住也謂金剛磐固峙住不同碎散也。
要知道这个金刚(到)所死的是明白金刚比喻虽然相同,但完整和破碎是有区别的。既然说金刚宝雨,难道不是指破碎散落吗?又说唯独不能损坏金刚,难道不是说破碎的不算,完整的才算吗?所以用破碎的比喻死亡,完整的比喻四种阶位的涅槃。草木等物体比喻众生本具的佛性真理,指的是九法界众生。磐是大石,峙是矗立,意思是金刚如同磐石般坚固矗立,与破碎散落的完全不同。
十句伤痛者以世人保常者多故佛更以十句伤痛而譬悟之。
世人大多执着于永恒不变,因此佛陀又用十句令人感伤的话语来比喻开示,帮助他们领悟。
痛其苦最重者伤痛死苦于诸苦中最为深重故云险难处也。
死亡的痛苦在种种苦难中最为深重,所以说是最危险的难关。
乏善法者无五戒十善之法则当往三涂如远行阙粮饿死非久。
没有善法的人,就像远行缺粮一样,很快就会饿死在半路上。
其路无穷者茫茫苦趣知向何方。
这条路没有尽头,茫茫苦海不知该去向哪里。
常无休息者孤魂随业而走不得暂停岂同世人昼行夜息茫茫黑暗不别方隅故云无前无后。
孤魂随着业力不断流转,片刻不得停歇,哪里像世间人白天活动夜晚休息?它们沉沦在茫茫黑暗之中,分不清方向,所以说既没有前方也没有后方。
内昏者内唯痴暗无智慧明又诸根灭坏故曰内昏六识无用故云而外不照。
内心昏昧是因为内心只有愚痴黑暗,没有智慧的光明,再加上各种感官功能都已衰败,所以称为内心昏昧;六种意识失去作用,因此说对外界不能观照。
众路地塞者慈亲孝子不能往见故云路塞。
孝子慈亲因道路阻塞,无法前往探望。
必有来处者死报乘业而来也。
死亡报应是随着业力而来的。
当时恍惚者当平声谓当乎一念命尽之时无所省觉也。
正当一念命终的时候,心神恍惚,完全失去了觉知。
贤圣不能制者贤圣虽神而不能遮止他人令不死也又贤圣之人皆归磨灭自亦不能遮止其死故死期忽到无得脱者。
圣贤无法阻止死亡这件事,意思是圣贤虽然神通广大,却不能阻止他人不死。再说圣贤本身也都会归于消亡,连自己也无法阻挡死亡的来临。所以死亡突然降临时,谁也逃脱不了。
非是形害者虽全首领而气命已绝亲友见者谁不愁毒。
这并不是身体受到伤害致死,虽然头颅完好无损,但生命的气息已经断绝。亲友们看到这样的情形,有谁不会悲痛万分呢?
更非下若为兽噉支体狼藉即丑恶之色今虽发肤无毁形体完全而覩之者谁不怖畏。
更何况,如果尸体被野兽啃噬,肢体散乱,那就是丑陋可怕的景象。现在虽然毛发皮肤没有毁坏,形体完整,但看到它的人,谁不会感到恐惧呢?
即此阴身之后者谓现阴已谢中阴已成反见现阴残躯也。
这个肉身死亡之后,是指现在的生命形态已经消散,中间状态的生命形态已经形成,这时反而能看见先前肉身的残余躯体。
而不测好恶者神识昏迷知往何趣。
神志昏沉不清,连好坏都分辨不了,更不知道自己会往哪里去。
若依下疏主据佛伤叹之文皆约中阴以为死苦如云去处悬远等此则不取将绝未绝及受地狱苦是知将绝未绝犹属现阴地狱自属后身设不依经请凭前说二义双取死苦弥明然此十句伤叹多据生平堕情造业之人内无观慧故至舍寿为业所引不得自由故云于险难处无有资粮等圭峰偈云作有义事是醒悟心作无义事是狂乱心狂乱随情念临终被业牵醒悟不由情临终能转业又云当知欲验临终受生自在不自在但验寻常行心于尘境上自由不自由也况复一家明十界起心宜须简择何界因熟受报无疑寄语后贤深宜自励。
如果依照下面疏主的解释,根据佛陀哀伤叹息的经文,都是针对中阴阶段所说的死亡之苦。比如经文提到"去往之处遥远险阻"等内容,这里指的不是生命将尽未尽之时,也不是指遭受地狱之苦。由此可知将尽未尽之时仍属于现世五阴,地狱之苦则属于来世之身。假设不依据经文,而采用前人的说法,将两种含义同时采纳,那么对死亡之苦的说明就会更加明晰。
不过这十句哀叹之辞,大多是根据那些平生放纵情欲、造作恶业之人而言。他们内心没有观照智慧,所以到临终时被业力牵引,不得自在。因此经文说:"在险难之处没有资粮"等。圭峰宗密禅师的偈颂说:"做有意义的善事是清醒觉悟之心,做无意义的恶事是狂乱迷惑之心。狂乱者随情欲妄念,临终时被业力牵引;清醒者不随情欲,临终时能转变业力。"又说:"要知道想验证临终时能否自在往生,只需检验平时在尘境中起心动念时是否自在。"
更何况我们天台宗明确开示十法界的起心动念,应当仔细甄别。哪种法界的因缘成熟,就会毫无疑问地承受相应的果报。在此寄语后来的贤
因中说果者乐受是因坏苦是果以所受之乐终归坏灭是故坏苦以乐受为体委如前记。
在因地上说果报:乐的感受是因,坏苦就是果。因为所享受的快乐终究会消失败坏,所以说坏苦是以乐受为本质。详细道理如前文所记。
今亦下恩爱即乐受别离是坏苦今指恩爱即是坏苦故云若离贪爱何忧何畏也。
现在这里说到恩爱就是乐受,别离是坏苦,现在指出恩爱本身就是坏苦,所以说如果能够远离贪爱,还有什么可忧愁、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舍所爱身者即经云所谓命终也。
放下所珍爱的身体,就是经中所说的生命终结。
顶生是应者谓法身大士应化为王也。
顶生是应身,指的是法身大士应化示现为转轮王。
应重则轻者故能手擎也。
该重的时候反而轻,所以才能用手举起来。
䰒尾者䰒音蒙髦莫高反刘孝标梁时人名峻字孝标见任昉诸子流离生平旧交莫有収恤乃广朱公绝交论彼论云近世有乐安任昉海内髦杰早绾银黄夙昭民誉。
蒙尾的“蒙”读音为蒙,“髦”读音为莫高反。刘孝标是梁朝人,名峻,字孝标。他见任昉的子女们流离失所,生前的故交旧友无人收养抚恤,便写下《广朱公绝交论》。该论中说:近代有乐安人任昉,乃是海内杰出之士,早年便身佩银印黄绶,素来在民间享有美誉。
经受斋者韩康伯云洗心曰斋礼有散斋致斋。
接受斋戒的人韩康伯说:清洗内心叫做斋戒。礼制中有散斋和致斋两种形式。
魏王下春秋后语云齐威王二十四年与魏王会田于郊魏王问曰王有宝乎威王曰无有魏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十枚照车前后各二十乘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眄子黔夫者各守一隅则使楚赵燕不敢輙前吾臣有种首者备贼盗则道不舍遗以此为宝将以照千里岂直十二乘哉魏王大惭不悦而去。
魏王在《春秋后语》中记载:齐威王二十四年,与魏王在郊外会猎。魏王问道:"您可有珍宝?"威王答:"没有。"魏王说:"我虽是小国君主,尚存十枚径寸明珠,光辉能照亮二十乘车的行列。您身为万乘大国之主,怎会没有珍宝?"威王从容应答:"我眼中的珍宝与您不同。我有臣子檀子、黔夫,分别镇守边疆,就令楚、赵、燕三国不敢来犯;又有臣子种首主持治安,可使路不拾遗。这些贤才才是我的珍宝,他们的光芒能照耀千里疆土,岂止区区十二乘车马的光辉?"魏王闻言满面羞惭,怏怏离去。
衣带中者言其小也。
衣服带子里的意思,就是说它很小。
释论下劬嫔即悉达三妃中一以佛若在家当作金轮王故有宝女十二游经云瞿夷晋言明女以其生时室内皆明因以立字。
二文下举法显传及释论为问。
接下来根据这段经文的意思,用现代白话进行翻译:
“在这两段文字下面,引用《法显传》和《释论》的内容来提问。”
此各下答释时重生子故宝女生子时或不重则宝女不生例如元魏时凡是后妃忧惧有子故道武曰昔汉武将立其子先杀其母不令妇人后干国政吾故远同汉武此亦时代妇人不重有子之例也。
这里回答说,时代不同,人们对生孩子的重视程度也不同。比如宝女生孩子的时候,如果当时社会不重视子嗣,宝女就不会生育。就像北魏时期,凡是后妃都害怕生下孩子。所以道武帝说:“当年汉武帝要立太子时,先杀掉太子的母亲,不让妇人日后干预朝政。我现在正是效仿汉武帝的做法。”这也是一个时代妇人不重视生孩子的例子。
经劫贝正言迦波罗译云树华名也如柳絮。
经过很多劫,正确说法是迦波罗,翻译过来是树花的名字,就像柳絮一样。
经筞谋者筞智谋也筹也。
经书中的“谋”指的是智慧和谋略,也就是筹划、考虑的意思。
经营从者苍颉篇营卫也部也。
经营就是管理统率的意思。
生即是苦者此境生时即是苦也。
活着本身就是苦,因为生命存在的当下就是苦。
三受中有乐受者三受即五阴中受阴故对今五阴皆苦为难。
在三种感受中,快乐感受属于五蕴中的感受蕴,因此针对当前五蕴皆苦的说法提出诘问。
四番问答者但约经文显有四番。
经文中明显有四段问答。
分为二者祇初问二答于答章中因答作难复有三番是故不应大分四章也。
这段经文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提问,接着是回答。在回答的部分,因为回应而引出诘问,又展开为三个回合的讨论。因此,整体结构不应划分为四章。
言子章者谓总科如母别分如子。
总纲如同母亲,细目如同子女。
仰非者五盛阴中有于乐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然以下破上故曰仰非前后例尔。
如果有人说五盛阴中存在乐的感受,为什么这里却完全只说是苦呢?所以回答"不然",以下文破除上文观点,因此称为"仰非"。前后文例证都是如此。
初第一下束五难文而成三意以迦叶难辞虽五意不出三而随便发言无复次第故今疏主交互取文配属三意讲者当提此三意次第消经不可越次以乱听者。
首先在第一部分,将五处诘问文字归纳为三个核心要点。由于迦叶的诘问虽然包含五个方面,但根本要义不出三点,且经文为随缘应答并无严格次序,因此疏文作者采取交叉引证的方式,将经文内容分别对应这三个要点。讲经者应当把握这三个要点的内在逻辑来解读经文,不可打乱顺序以免影响听法者的理解。
乐缘者妙好六尘助发乐受故以六尘为缘缘以外助为义故乐体者自己正受乐时也体以主质为义故乐因者以修善因得安乐果因以牵果为义故以因缘体三不离五阴既俱有乐何言纯苦。
快乐的外缘是指美妙的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能够引发快乐的感受。所谓"缘",是指外在的助缘。快乐的本体,是指自己正在体验快乐时的感受。所谓"体",是指主体的实质。快乐的因,是指通过修行善业而获得安乐的果报。所谓"因",是指能够招感果报的力量。因、缘、体这三者都离不开五蕴(色、受、想、行、识)。既然五蕴中都包含快乐,为什么还要说人生纯粹是苦呢?
初据下释第一难。
开头先根据下面的解释回答第一个疑问。
今具下释第四难五难。
现在详细解释第四个疑问和第五个疑问。
玄解者玄通也解音解释之解谓佛但作于下苦中横生乐想一答则前迦叶所难乐缘乐体乐因悉是横生故知如来一答而通释迦叶五难玄亦作悬如前记。
玄解就是玄通的意思,解字读音为解释的解,意思是佛陀指出众生在痛苦之中凭空产生了快乐的错觉。这一回答就贯通了之前迦叶尊者所质疑的:所谓快乐的缘由、快乐的本质、快乐的起因,其实都是凭空产生的执念。由此可知,如来这一个回答就通透地解释了迦叶尊者提出的五个难题。玄字也可作悬字理解,如前文注释所述。
不复相违者昔随众生且指轻苦为乐故云谬情所计也所言轻苦者即乐受中坏苦也祗由苦轻故人不觉其实是苦故今昔两说未甞乖违。
不再互相矛盾的原因:过去随顺众生的认知,暂且将轻微的苦说成是乐,所以说是凡夫错误认知所计度的。所谓轻微的苦,其实就是乐受中包含的坏苦。正因为苦的程度轻微,人们察觉不到它本质是苦,所以现在和过去的两种说法从来不曾违背。
千罚者罚折伏也然案五刑为刑出金赎罪为罚今但以鞭杖折辱为罚。
对于“千罚”这个词,“罚”指的是通过惩戒来使人折服改过。按照古代法律,五种肉刑称为“刑”,缴纳钱财赎罪称为“罚”。但这里所说的“罚”,特指用鞭打杖责的方式进行惩戒折辱。
我实下明不答谬领义。
这里说明不回答而错误领会其义。
下是轻苦者我正言乐受是坏苦其苦既轻凡夫不觉故言下苦横生乐想而汝谬领而下谓苦是三涂重苦所难既非故我不答也。
那些轻微的苦,我之所以说是乐,因为乐的感受本质上是坏苦。这种苦既然轻微,凡夫难以察觉,所以说这是"下等苦"。世人却错误地生起乐的执着,而你又误解了"下"字,把它当作苦。这其实不是三恶道那种深重苦难所能比拟的,所以我没有回答你。
竝亦下明不答倒难意且受乐由心妄计岂有受于下乐而生苦想耶必无是理故不须答然若据圣智修观其实于妄乐中皆作苦想然今迦叶据凡夫妄计为难故不得以此例之。
同时下面说明不回答错误提问的用意:感受快乐是由心念虚妄分别产生的,哪有在感受快乐时反而生起痛苦想法的呢?这绝无可能,所以不必回答。但若依据圣者的智慧来修习观照,实际上在虚妄的快乐中都能视作痛苦。不过现在迦叶是站在凡夫虚妄分别的立场提问,所以不能用圣者的境界来类比。
正答下明答据事难意也。
正答之后,接着阐明回答的依据,是以事实来质询其含义。
如人应刑下举现事明之刑谓五刑古则墨劓剕宫大辟今则笞杖徒流死今云应刑且据死刑为言也或谓下叙古此是下今破据经文是领解非立难也何者若是立难佛应答难既但述成验是领解。
就像有人将要受刑,下面举现实事例来说明。刑指的是五刑,古代是墨、劓、剕、宫、大辟,现在是笞、杖、徒、流、死。这里说"应刑"是暂且针对死刑而言。有人说下面叙述的是古代刑罚,但这段文字实际是用现代事例来破除执见。根据经文内容,这是领解而非立难。为什么呢?如果是立难,佛陀应当回答难题;既然只是阐述成就验证,就证明这是领解。
点三受者谓点示苦受中有苦苦等文中先出小乘今此下次释今教。
这里要解释的是三种感受的要点,指的是点明苦受中包含苦苦等含义。文中先列出小乘的观点,接下来这部分开始解释本经的教义。
今此极教者谓今经究竟之谈不同小教。
这部经典是最终的教法,也就是现在这部经所讲的究竟真理,不同于小乘的教义。
乐缘既谢者以乐正谢时还是苦境逼心故苦受中有坏苦义行苦可知。
快乐的外缘已经消退,因为快乐的时光消逝时,又会回到苦境逼迫内心的状态,所以苦的感受中包含着"坏苦"的含义,而"行苦"的道理由此可知。
余二下释乐舍二受先明他解他谓经云余二受者所谓行苦坏苦意谓经既上句但云余二受而下列二苦秖应乐受有坏苦舍受有行苦故云各一苦。
其余两种感受下面解释快乐和舍弃这两种感受,先说明他人的理解。他们认为经文说"其余两种感受"指的是所谓的行为之苦和败坏之苦,意思是经文上一句只说"其余两种感受",而下面列出两种苦,应当是指快乐感受具有败坏之苦,舍弃感受具有行为之苦,所以说每种感受各对应一种苦。
今解下今师释也。
现在来解释下面这段文字,这是当代大师的阐释。
前既复点者举前为例前即苦受且小乘单点则一苦点一受今此既以三苦点苦受则知各以二苦复点二受故责云云何单用至点舍受然苦受既具三苦应云具点后二是复复重也文云前既复点者一往言复应云具也。
前面已经提到重复指出的例子,是举前面的情况作为范例。前面说的是苦受,小乘只是单独指出一种苦来对应一种感受。现在这里既然用三种苦来对应苦受,就知道应该分别用两种苦来重复对应另外两种感受,所以质问说:为什么只单独用苦来对应舍受呢?既然苦受本身就具备三种苦,应该说具备了全部对应。后面说的“复”是重复、重叠的意思。经文说“前既复点”,这是暂且说重复,实际上应该说具备全部对应。
故知下正明复点二受义一受具二苦是总标。
所以要知道下面正式说明的,是再次点出“二受”的含义:一种感受包含两种苦,这是总的概括。
乐受下列名乐举体下辨义。
感受到快乐时,这就叫做乐;从根本上讲,这就是它的含义。
舍必离坏者谓分离败坏也舍受既是不苦不乐岂非离坏苦乐耶无乐唯苦皆是。
舍弃必然伴随着分离和败坏,说的是分离和败坏啊。舍受既然是既不苦也不乐,难道不正是远离了苦与乐的败坏吗?没有快乐只有痛苦,都是如此。
随情妄计者经文既云苦乐之性不相舍离则知理性一如谓苦谓乐自由情执是故随顺物情言乐言苦故云皆是妄计。
经文里说苦和乐的体性原本不相分离,由此可知它们的本质是同一如如的。之所以有苦和乐的分别,完全是因为众生主观的执着。所以这些苦乐的说法,都是随顺众生情感需要的虚妄分别。
梁三藏名真谛西印度人以梁武大清二年至建康至陈泰建飜传不绝故或云陈真谛也。
梁朝有位三藏法师名叫真谛,他是西印度人。梁武帝大清二年时,他来到建康。后来到陈朝泰建年间,他依然持续不断地翻译佛经、传播佛法,所以也有人称他为"陈真谛"。
云云者前迦叶五难是诤论相更饰其辞者谓装饰文辞以广前难。
前面迦叶菩萨提出的五个难题,是争论的表现;所谓"更饰其辞",是指用修饰过的文辞来扩充之前的诘难。
佛果生因者生因即是缘因属福德。
佛果的生起之因,这个生因就是缘因,属于福德。
长养是了因者了因即智慧以智导福令至菩提故云长养。
长养指的是了因,了因就是智慧。用智慧来引导福报,让它达到觉悟的境界,所以称为长养。
不得有生因古师谓金刚论云福不趣菩提故不取生因也。
不能有生因。古代祖师根据《金刚论》说:福德不能直接趋向觉悟,所以不取生因。
今谓下若以智导福福即法界共为佛因岂同古义缘既不定者一等世间之物能为苦乐二缘苦乐由情岂关外物是故妄乐何甞非苦。
现在说,如果用智慧来引导福报,福报就与法界融为一体,共同成为成佛的因缘。这怎能与古义相同呢?缘既然是不确定的——同样的世间事物,既能成为苦的缘,也能成为乐的缘。苦乐其实源于内心,与外在事物并无必然关联。所以虚妄的快乐又何尝不是痛苦呢?
后出下即释经乃至仓谷也乃至即略却前缘中金银等物。
后来出现的下文就是解释经文里说的“乃至仓谷”这个说法。“乃至”这个词其实是省略了前面说的金银等贵重物品。
为之失命者老子云货与命孰多故知世人因财丧命其类众矣。
老子说:钱财和生命哪个更重要?由此可知,世间有多少人为了财物而丢掉性命。
经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为乐因也。
经文能够了知痛苦与快乐的根源,菩萨明白痛苦的本质并无真实痛苦,这正是通向安乐的根本。
圣行品中
是阴因缘者习因为因报因为缘又烦恼为因结业为缘习报惑业和合名集以招阴果故云集因能得阴果十使谓五利五钝。
这说的是“阴”的因缘关系:习气是因,业报是缘;又可以说烦恼是因,造业是缘。习气与业报、迷惑与业行相互和合,就叫做“集”。因为能招感五阴的果报,所以说“集”就是获得五阴果报的原因。所谓十使,就是指五种锐利的烦恼和五种迟钝的烦恼。
系地之惑者贪于诸惑之中牵生最重故如经云佛告比丘应当断除一法则得阿那含果一法者贪是如下经文九章广明贪爱过患。
贪欲在各种烦恼中,牵动众生轮回的力量最为深重,所以佛经中说:世尊对比丘们开示,应当断除一种烦恼,就能证得阿那含果位。这一种烦恼就是贪欲。正如下文九章详细阐明的那样,贪爱会带来无穷过患。
华严下由业惑本无故苦谛无以果由因感故因本无则果无住故知正明于集言苦谛者相带而来结业即解脱故云无业烦恼即菩提故云无烦恼苦道即法身故云无所住。
华严经下面说到,由于业力和迷惑本来就不存在,所以苦谛也不存在;因为果报是由因缘感召而来的,如果因根本不存在,那么果也就没有立足之处。由此可知,这里主要是说明集谛的道理。说到苦谛,是随着因缘连带而来的。结业的本质就是解脱,所以说没有业;烦恼的本质就是觉悟,所以说没有烦恼;苦的本质就是法身,所以说没有立足之处。
无明下无明即烦恼也以由烦恼润业招苦则知烦恼为业苦根本无明既绝业苦咸倾以无明体性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有故无明体即是法性故无所行法性徧在一切处故云平等行世间此乃无明不行而法性行也。
无明之下所说的无明就是烦恼。因为烦恼会滋养业力,招致痛苦,由此可知烦恼是业力和痛苦的根本。如果无明彻底断除,业力和痛苦就会全部消失。因为无明的本质本来并不存在,只是由于妄想和因缘和合才产生的,所以无明的本质就是法性。因此并没有什么可执着的修行方法。法性遍布一切地方,所以说是在世间平等修行。这就是无明不起作用而法性在起作用啊。
又十下更开三道以为十二故云又也今明集谛即当过去二支及现在三支也其识等七亦相带而来比前易见以不生不灭斥生灭者以圆斥藏也故知前文判四谛为生灭慧者一往而论。
再者,从十因缘中又展开为十二因缘,所以说“又”。这里说明集谛,就对应过去世的无明、行二支,以及现在世的识、名色、六入三支。其余的识等七支也连带而来,比前面更容易理解。用不生不灭的道理来破除生灭的见解,这是以圆教的立场来破斥藏教的执著。由此可知,前文将四谛判为生灭的智慧,是暂且从某一角度而言的。
是集非谛者以小乘界内因缘灭已但证真空而此真空全是无明界外之集非中道谛理也。
这个集不是真正的真理,因为小乘修行者证得因缘灭尽后,只体悟到真空境界。但这种真空完全属于无明的范畴,属于生死轮回的集谛,并非中道实相的真理。
集因于果已起者谓于现在五阴果上复起爱惑集因故下句释云即是五阴成办于爱也此谓于现在阴果成办未来集因此如十二缘中于五果后起三支因而爱当其首岂非五阴成办于爱耶。
在现在这个由过去业力形成的五蕴身心上,又生起了贪爱烦恼的集因。所以下文解释说:就是五蕴助长了贪爱的滋生。这是指借助现在的五蕴果报,培育了未来轮回的集因。正如十二因缘中,在识、名色、六入、触、受这五支果报之后,接着生起爱、取、有三支集因,而爱支正是首当其冲——这不正是五蕴助长贪爱的明证吗?
还爱此有牒经也是爱阴身者释经义谓有即阴果此乃现在爱集还招未来阴果如现在三支因感未来二支果也此则果上起惑复爱于果故云还也。
还是执着于这个生命现象,这是对五蕴身心的贪爱。解释经文的含义:所谓“有”就是指五蕴构成的果报体。这正是由于现在的贪爱聚集,还会招感未来的五蕴果报。就像现在世的“无明、行、识”三支因缘,会感召未来世“名色、六入”两支果报。这就是在果报上又生起迷惑,再次贪着果报本身,所以称为“还”。
皆先业果者谓先世业因所感之果也。
这些都是过去世所造业因感召的果报。
以习因故生爱者以生爱为习果也此中明报习果义则依论家也谓鸽身及多婬俱是报果婬由贪起贪是习果向云感此苦果即报果也是则今生烦恼起名习因成业名报因后生起烦恼名习果行婬是报果皆如前记。
因为过去的习性产生贪爱,就是以生起贪爱作为习气的果报。这里说明的是业报与习气的果报含义,是依据论师的观点。所谓鸽子身和多淫欲,都是业报的果。淫欲由贪念引起,贪念就是习气的果报。前面说到感召这样的苦果,就是指业报的果。这样看来,今生烦恼生起称为习气的因,形成业力称为业报的因;来世生起烦恼称为习气的果,行淫欲就是业报的果。这些都如同前面记载的。
次苦下释第三受如文北远释此三爱云爱能起业名业因缘爱爱生诸结名烦恼因缘爱爱能招苦名苦因缘爱此亦一途于义无失。
接着解释第三类“受”,按照经文原文理解即可。北方慧远法师解释这三种“爱”时说:爱能引发造作,称为业因缘爱;爱能产生种种烦恼,称为烦恼因缘爱;爱能招致苦果,称为苦因缘爱。这也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方式,在义理上是说得通的。
圣对凡简者圣即断惑菩萨亦似以衍简藏凡愚之求唯爱生死菩萨之求唯爱涅槃。
圣人与凡夫的区别在于:圣人是指断除烦恼的菩萨,他们看似用大乘教法来简别小藏。凡夫愚人的追求只贪恋生死轮回,而菩萨的追求则唯求涅槃境界。
对二乘简者然则二乘圣人亦爱涅槃比六凡名善望菩萨则非以二乘自度菩萨利他故须约大小以简优劣。
对于二乘圣人的评判:虽然二乘圣人也向往涅槃,比起六道凡夫可称善法,但若与菩萨相比则显不足。因为二乘只求自我解脱,菩萨则广利众生,所以必须根据修行境界的高低来区分优劣。
名集不名谛者但合集业惑以招苦果故名集内无智慧不能谛了烦恼过患故非谛菩萨反是。
这个叫做“集”而不叫做“谛”的原因,只是因为它汇集了业力和迷惑,从而招致痛苦的果报,所以称为“集”;这其中并没有真正的智慧,所以不能如实透彻地了知烦恼的过失与祸患,因此不能称为“谛”。菩萨则与此相反。
取其下释义可见。
从这里开始解释才能明白。
若例下例以今判四谛文释二谛义也。
如果按照下面的例子,用现在的标准来判定四谛的经文,解释二谛的含义。
俗亦非谛者此据凡夫生死俗也。
世俗的道理也不是究竟真理,这是针对凡夫在生死轮回中所认知的世俗见解而言的。
若望(至)名諦此約菩薩出假俗及地住雙照二邊之俗也故經云為度眾生所以受生也此約隨智則俗受諦名。
如果从菩萨出离假名世俗以及登地住位双照真俗二边的角度来看,世俗谛也可称为"谛"。所以经中说:"为了度化众生,所以才受生。"这是随顺智慧,在世俗中接受"谛"这个名称。
(达到)
若复下此明随情但称俗不名谛也以未得圣智故随情俗既非谛则随情之真例应非谛此约以智望情全夺说之故二竝非谛若约全与则随情之二俱有谛名问经约谛非谛简何故但云凡夫名集菩萨非集而不言二乘耶答应云二乘亦集非集已断见思得名非集无明全在故得是集。
如果再从下面来说,这是说明随着凡情只能称为世俗,不能叫做真理。因为还没有获得圣人的智慧,所以随着凡情所说的世俗既然不是真理,那么随着凡情所说的真谛按理也应该不是真理。这是从用智慧对照凡情的角度,完全否定的说法,所以二者都不是真理。如果从完全肯定的角度来说,那么随着凡情所说的两种都可以有真理的名称。
有人问:经文根据是真理或不是真理来区分,为什么只说凡夫叫做集谛而菩萨不叫做集谛,却不提二乘呢?
回答应该是:二乘也是集谛又不是集谛。他们已经断除了见惑和思惑,所以可以说不是集谛;但是无明烦恼完全存在,所以仍然可以称为集谛。
引四经者即业为因缘等四各随一经所明。
引用这四部经文,说的是“业作为因缘”等四种道理,每种都是根据相应经典的内容来阐述的。
而有触对者俱舍云触为何义颂云触六三和生谓眼识相应触乃至意识相应触触体虽一据识分六三和者释触义也谓根境识三和合所生能有触对致令外触炽然流转。
能够接触外境的原因,《俱舍论》解释说:什么是触?颂文说:触有六种,由三者和合产生。指的是与眼识相应的触,乃至与意识相应的触。触的本体虽然相同,但根据对应的六识可分为六类。所谓"三和",是解释触的形成原理——当根、境、识三者会和时,就会产生触的作用。这种作用能使众生与外界产生接触,导致外在的触尘不断引发内心执取,形成生死流转。
此识心下释上六识取尘为集因义也由此识心取尘牵生来果。
这个识心解释了上面说的六识执着外境是烦恼聚集的原因,正因为这个识心执着外境,才牵引出未来的果报。
如四下引证如俱舍疏云如经言识随色住识随受住识随想住识随行住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名四识住故知五盛阴果由于过去识心住此四阴中故成五也是故六触是集因也。
正如《俱舍论疏》中所引证的:就像佛经里说的“识依附于色而存在,识依附于受而存在,识依附于想而存在,识依附于行而存在”——这四种是所依附的对象,识是能依附的主体,所以称为四识住。由此可知,五盛阴的果报,正是由于过去世的识心住在这四阴之中,所以才形成了五阴。因此,六触就是苦果集聚的根本原因。
经为五阴作因缘者应以此句贯上憍慢等三俱为五阴果为集因也。
经文说“为五阴作因缘”,应当用这句话来统摄前面提到的骄慢等三种烦恼,它们都是五阴的果报,而烦恼的集聚正是五阴生起的根源。
断正未断习者习即无明所谓无为缘习也。
还没有断除习气的人,习气就是无明,也就是由无为法产生的习气。
非缘觉所侵者由无明未破故犹系在变易狱中。
这不是缘觉能够达到的境界,因为他们还未彻底破除无明,仍然被困在变易生死的牢狱之中。
经患下而死者痢疾也。
因患痢疾而死。
经瘜肉方言作𦞜同思力反说文奇肉也三苍恶肉也。
经文中的“瘜肉”,方言写作“𦞜”,读音同“思力反”。《说文解字》解释为异常的肉,《三苍》中称其为恶肉。
经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十二明身子昔六十劫行菩萨道有婆罗门乞眼得已践之身子因是退大取小退大已后轮回生死故云拔根本也准缨络经上卷明净目天子法财王子舍利弗等欲入七住值恶知识退入凡夫梵网疏云法才王子六心中退即十住第六心也准义是借别名通位即性地内凡位退故梵网疏云十住云性地也既犹是凡故此亦是为凡作譬远疏判此一文为败圣者未为雅当第三科简者标也苦集下叙来意。
世尊提到舍利弗失去无上根本,如同《大智度论》第十二卷所说:舍利弗往昔六十劫修菩萨道时,遇婆罗门乞求眼睛,得到后竟用脚践踏。舍利弗因此退失菩提心,转取小乘。退失大乘心后,便轮转于生死之中,所以说"拔除根本"。
依据《璎珞经》上卷记载,净目天子、法财王子与舍利弗等人,本将证入第七住位,因遭遇恶知识而退堕凡夫。《梵网经疏》说法才王子于六住心中退转,即十住位的第六心。按经义理解,这是借别教名相说明通教位次——即性地内凡位仍有退转可能,故《梵网经疏》说"十住位即是性地"。既然尚属凡夫位,此处也正是为凡夫作譬喻。
若将这段文字判为"败坏圣者"之说,实非妥当之论。第三科简中,
苦是世间果集是世间因四谛中间者于生灭苦集之后灭道之前而料简者是结前起后也。
苦是世间的果,集是世间的因。所谓“四谛中间”,是指在生灭、苦集之后,灭道之前进行的辨析,这是为了总结前文并开启后文。
有作即生灭忘生死者用无生慧忘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有造作就是生灭,能忘却生死的人,运用无生智慧超越先前的生灭之苦。苦与烦恼的聚集,当下就转化为无生无灭的真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后生灭道灭即成无生道灭言涅槃者道是涅槃因灭是涅槃果。
忘记涅槃境界的人,是以无生智慧化解了对生灭现象的执着。当生灭之道彻底寂灭时,便成就了无生无灭的究竟境界。这里所说的涅槃,道是指通向涅槃的因行,灭是指证得涅槃的果德。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生灭四谛为境但由观解不同故致四种差别故于此料简则三番皆显。
第三四节所说的无生、无量、无作三种法门,都是以生灭四谛为修行境界。只是由于观察理解的侧重点不同,才形成了四种差别。通过这样的分析比较,三种法门的深意就都显现出来了。
若见有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明集灭道中皆先举生灭次达生灭即无生如文。
如果看到有生灭的现象产生,既然理解了苦的本质,就能通达生灭即是无生的真理。说明集、灭、道这三谛时,都是先指出生灭的现象,进而通达生灭的本质就是无生。正如经文所示。
灭本不然者然犹生也。
从根本上说,一切法本来就没有生起。
明二边无生者世间即有边出世即空边。
世间就是执着有,出世间就是执着空。
其意无量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生无量无作此之四种徧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今经皆会圆常咸归秘藏今且约横略言四种而已其竖约五时增减等未暇释之。
它的含义非常深广,是指在生灭四谛的教法中,能够通达无生、无量、无作这四种真理。这四种教法贯穿于佛陀说法的五个时期,根据众生的根机和时机,内容有增有减,或详或略,各不相同。一直到现在这部《涅槃经》,所有教法都汇归圆满常住之理,全部融入秘密法藏之中。现在暂且从横向的角度,简单说明这四种教法而已。至于纵向按五个时期增减变化等方面,暂时没有时间详细解释。
若欲下解苦无苦等指经也解苦无苦已是无生后之二番义在有实。
若要解释苦的真相,苦本身并非真实的苦,这是引用经文中的说法。所谓“苦并非真实的苦”,其实是指苦的本质是空无自性的,没有真实的生起。后面两重解释,则着重说明在现象之中存在着真实的理体。
次第实者由次第修前三番至于十向方修无作无作即实也。
按照次第修行来说,是通过依次修习前面三个阶段,直到十回向位,才真正修习无作妙行。这无作妙行就是真实的境界。
不次者始从凡心即观一实。
从凡夫心开始,直接观照真实不虚的实相。
自有两本者谓南北二本也旧本即北新定即南以谢公严观据集谛文既开凡夫二乘有异苦谛安得混同故依集谛以定苦文例分二异而疏文语隐难见应于集谛中下改则为既于有异下加以例苦谛中五字读之自显但知而已不须改疏。
有两种版本是指南北两种版本。旧本是北本,新定本是南本。由于谢公在阐述集谛部分时,已经区分了凡夫与声闻缘觉的差异,那么苦谛部分怎能混为一谈?所以应当依照集谛的体例来修订苦谛部分的文字。按照这个原则分为两个不同部分,但原注疏文字隐晦难懂,应该在集谛部分下方修改:在“有异”二字后面加上“例苦谛中”五个字,这样读起来自然就明白了。只需理解这个道理即可,不必改动原注疏文字。
而与夺之者与之则二乘有谛夺之而无真实。
给予时认为二乘的真理存在,剥夺时则明白这些并非真实不虚。
唯二乘(至)真偽之異者以凡夫不能脩道證滅故不論之唯三乘聖人俱能脩證但二乘則偽菩薩則真然藏通菩薩攝屬二乘菩薩之名兼乎圓別。
只有声闻和缘觉二乘(存在)真实与虚假的差别,因为凡夫不能修行正道证得寂灭,所以不讨论他们。唯有三乘圣人都能修行证果,但二乘是虚假的,菩萨才是真实的。不过藏教和通教的菩萨归属于二乘,菩萨这个名称也同时包含了圆教和别教的菩萨。
不能观灭谛非谛者藏通两教皆谓偏空以为谛理而全是无明别惑尚受变易生死故非实谛两教不达故云不能等。
不能理解灭谛并非真实谛理的人,藏教和通教都认为偏空就是真理,而这完全是无明烦恼,还要承受变易生死,所以不是真实的谛理。这两教未能通达这个道理,所以说他们不能理解。
菩萨能知者别教则观灭非灭从空出假次第入实圆人则体边即中真实无异故真实之言在乎二教但有断离两事者灰身是断灭智是离。
菩萨能够明白的是:在别教中,观察寂灭并非真正的寂灭,而是从空性中显现假有,逐步证入实相;圆教修行人则体认到现象即是中道,真实本性并无差别。所以说“真实”这个词适用于两种教法,但其中存在断除与超脱两种修行:断除的是对肉身的执着,超脱的是对认知的局限。
智德等事下云云者如经所明四德等事即是智断具足也烦恼则不断而断故云烦恼断财名为常智慧则不发而发故云诸佛菩萨求因缘故名净由惑断故得寂灭乐智断既具不受诸有生死故自在称我如下经文故注云云。
关于智慧和断除烦恼等事情,经中说到:就像经文所阐明的四种功德等事,就是智慧与断惑都圆满具足。烦恼表面上没有刻意去断,但实际上已经断除,所以说“烦恼断尽就叫做永恒”。智慧表面上没有刻意去生起,但实际上自然显现,所以说“诸佛菩萨寻求因缘,所以叫做清净”。由于烦恼断尽的缘故,获得寂静安乐的境界。智慧与断惑既然都已具足,就不再承受各种生死轮回,所以能够自在无碍,称之为“真我”。具体内容详见下文经文的阐述,因此注释中说“如此等等”。
断惑之者无二乘灰断也。
断除烦恼的人,并非像声闻、缘觉二乘那样断除。
初用者由见灭谛能断惑发智以能断能发是灭谛用也。
开始修行的阶段,是通过体悟灭除烦恼的真理来断除迷惑、生起智慧。之所以能够断惑发智,正是因为把握了灭谛的妙用。
或谓五德者取名寂灭自为一句也。
有人认为五德的说法,是把"寂灭"单独作为一句来解释。
今且作四德者以寂灭秖是明乐德义故四德明智断如向记。
现在暂且用四德来解释,因为寂灭正是说明乐德的含义,所以四德分别对应智慧与断惑,如同之前注解所述。
毕竟寂灭者色声乃至不苦不乐凡十三相悉是事境而此事即理咸空假中一法所印故云不取相貌圆融三谛超出偏理名毕竟灭故指此灭是约体论。
所谓究竟寂灭,是指色、声乃至不苦不乐等十三种表象,都是具体现象的境界。而这些现象本身即是真理,全都具备空、假、中三谛的实相。因为不被任何事物的表象所束缚,圆融贯通三种真理,超越片面的认知,所以称为究竟寂灭。这里所说的寂灭,是从本体层面来论述的。
物即常无常等者常即细物无常即麤物乃至解即细非解即麤皆应理事大小对辨。
事物既是恒常又是无常等等:恒常指的是精微的事物本质,无常指的是粗显的事物现象。乃至理解就是精微,不理解就是粗显,都应当根据道理和事相、深奥与浅显来对应辨析。
经暗中喻无明也以住前菩萨无明全在故。
经文中的黑暗比喻无明烦恼,因为尚未证得果位的菩萨心中还完全存在着无明。
终是一道者无常即常常即无常一体无异随缘异说而分大小理事之异也。
始终是一条道路:无常即是常,常即是无常,本是一体没有差别,只是随着因缘不同而分别说大说小、说理说事的差别而已。
合譬中经凡十七门相从为七初常无常约涅槃生死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生是正物是依三苦乐等约因果初苦乐是生死涅槃之果下恼非恼业非业是生死涅槃之因四实非实等约理行实非实是真俗谛理乘非乘是一乘三乘之行五知无知等约境智知无知是凡圣智陀骠等是真俗境六见非见约色心七道非道等约解行道即行也。
这段经文通过十七个方面的对比,归纳为七个层次:
第一层"常与无常",是从涅槃与生死的关系来说的; 第二层"生与非生、物与非物",是就正报(生命主体)与依报(生存环境)而言——"生"指正报,"物"指依报; 第三层"苦与乐"等,是从因果角度分析:开头的苦乐是生死与涅槃的果报,后面的烦恼与非烦恼、业与非业则是生死与涅槃的成因; 第四层"真实与不真实"等,是就理体与修行而言——真实与否关乎真俗二谛之理,乘与非乘关乎一乘三乘之行; 第五层"知与无知"等,是从境界与智慧来说——知与无知是凡圣智慧的差别,陀骠等概念则属于真俗境界的范畴; 第六层"见与不见",是就色法(物质)与心
装严璎珞者谓真实谛是所严法身功德是能严定慧如璎珞严身也。
用真实真理来庄严,就如同用璎珞装饰身体——法身的功德是能作庄严的主体,禅定与智慧则如同璎珞般庄严着法身。
旧云下与河西名异义同主即真实依谓庄严。
旧说“下”与“河西”名称不同而含义相通,“主”指真实本体,“依”指庄严相用。
即非真下既非真俗则显中道此门既然前后例尔故知一十七门皆约相即以显中道故向疏云终是一道也。
既然不是真实也不是世俗,这就显出了中道。这个法门如此,前后所有法门也都是同样的道理。由此可知,全部十七个法门都是通过相即不二的道理来彰显中道。所以之前的注疏中说:终究都是同一中道。
经何故错谬者以昔不说八正道为错谬也。
经文为什么会有错误呢?因为过去没有讲说八正道,这就是错误所在。
叹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者不知道品名异体同因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你若不提出这样的问题,就不知道这些法门虽然名称不同,本质却是相同的。正因你这一问,才能破除未来众生心中的疑惑纠缠,所以我要赞叹你。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莫非能治同契灭理故云会齐。
各种经法虽然教法不同,但最终都通向同一个真理。这十四部经典都是觉悟之道,只是根据众生根机不同而分别讲述,本质上都是对治烦恼的方法,共同证悟寂灭的真理,所以说它们殊途同归。
六譬下一良毉中明水药喻道体一随治分多二饮水中明水名喻道体一随欲分多三金师明道体一随根分多四然火成上第一随治五一识成上第三随根六一色成上第二随欲于此先知至文易见。
六个譬喻中:第一是良医以水和药作比喻,说明真理本体只有一个,随应病症却分为多种;第二是饮水中说明水名作比喻,真理本体只有一个,随应心愿却分为多种;第三是金匠作比喻,真理本体只有一个,随应根机却分为多种;第四是燃火譬喻承接上文第一点"随病症不同";第五是一识譬喻承接上文第三点"随根机不同";第六是一色譬喻承接上文第二点"随心愿不同"。读到原文时自然就容易明白。
良毉可见者良医譬佛识病譬观机合药喻说法六尘是药所禁以六尘毒食能发烦恼病故。
高明的医生能够诊断病情,这好比佛陀能洞察众生的根机;调配药物如同宣说佛法,而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就是治病的药材。之所以要戒除六尘,是因为沉迷六尘如同服食毒药,会引发贪嗔痴等烦恼疾病。
水喻道品或言郁持者音迟相承为郁持者徒得反此与应法师同彼云梵语郁特迦此水之一名也。
用水来比喻修行的方法,有人读作"持"字,发音迟缓。相传承的说法是读作"持"字,发音为徒得反,这与应法师的说法相同。他说这是梵语"特迦"的译音,是水的另一种名称。
𦀟利蓝者𦀟埤苍所加反。
《埤苍》中记载,“𦀟利蓝”的“𦀟”字读音为“所加反”。
经然不离金者如昔十四经所说皆不离此无作八正之金。
经文所说的不离开金,就像过去十四部经典所讲的,都没有离开这个无作八正的真金。
信法两行者从他闻法名信自思得解名法。
通过听闻佛法而修行的人叫做信行,通过自己思考领悟而修行的人叫做法行。
数人云下彼谓前十五心从无始时来未得法眼未曾见故名见道。
有些人这样解释:他们认为前面十五个心念,从无始以来从未获得法眼,未曾真正见到真理,所以称为见道。
而十六心是思惟道者谓第十五心道类智忍时已见道谛故故十六心是重见谛故知重见则是修道譬如下平水喻五停心是有漏心故有利钝如舡迟疾。
在思维修行的道路上,第十六心代表着重新体证真理——因为第十五心(道类智忍)时已初次见证真谛,所以第十六心是更深刻的再次体证。这种反复体证正属于修行阶段,就像水面行舟的比喻:五停心观虽是有漏的修心方法,却因修行者根器利钝不同而产生快慢差异,如同船只航行速度各异。
得风下喻入见道无漏观力如舡俱疾。
得到风力后,就像船进入顺流一样迅速,比喻修行者进入见道时,依靠无漏观照的力量,能够快速前进。
经复说三种见慧智者北远云如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求名见与疑俱未得决断故不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余无漏慧亦见亦智慧义则通。
经中又说到三种见解和智慧的区别:北方远法师这样解释——比如小乘佛教中的见道位有八种忍,这些属于见解而非智慧。因为此时还在推求观察的阶段,称为“见”;由于仍与疑惑共存,未能真正决断,所以不能称为“智”。至于尽智和无生智,则属于智慧而非见解,因为这时已能对境界作出决断,所以称为“智”;此时渴求真理的心已经止息,不再具有推求的性质,因此不称为“见”。其余的无漏慧则兼具见解与智慧两种特性,因为“慧”的含义本就贯通二者。
经身证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证经三正念处者不为信毁所动名正慧心能缘名念平等之理不增不减谓之为处言三者一不一心听法不以为忧二听者一心不以为喜三常行舍心。
通过身体证悟的人,在那含果与罗汉果位中获得灭尽定的修行者,称为身证。经中说的三种正念处:不被赞美诋毁动摇称为正慧,心能专注观察称为念,平等之理不增不减称为处。所谓三种是:一不因听法者分心而忧虑,二不因听法者专注而欢喜,三始终保持平静舍离的心。
经譬如一色者六根所对悉名为色眼所对是可见有对色耳鼻等四所对是不可见有对色意根法尘是不可见无对色虽有三种而同是色故云一法今随六根更立异名谓声香等。
经文中所说的“一色”,是指六根所对应的对象都统称为“色”。眼睛所对应的是可见且有质碍的色,耳、鼻等其他四根所对应的是不可见但有质碍的色,意根与法尘所对应的是既不可见也无质碍的色。虽然分为这三种,但本质上都是“色”,所以说是“一法”。现在根据六根的不同,又分别设立了不同的名称,叫做声、香等等。
经略意根所对者以法尘但少分属色少分属心故且不言。
经中简略提及意识所对应的对象,是因为法尘一部分属于物质范畴,一部分属于精神范畴,所以暂且不作详细说明。
經以義故(至)道分者昔隨物忻樂故使道品之名其類非一合會入同歸莫非一無作八正道也施開廢會其旨可知。
经是根据意义来说的。(“至道分”)是指:过去随顺众生的喜好,所以设立的各种道品名称虽然不同,但最终都汇归同一真理,无非就是无作八正道。通过施设、开显、废权、会实的教法,其中的深意自然明了。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尘沙佛法故云无量无量喻有作无生者有作即生灭也。
每一个真理都具备像尘沙一样数不清的佛法,所以称为无量无量。用比喻来说明有作和无生:有作就是指生灭的现象。
四谛下四句初二句定次若尽下二句难。
苦与集是世间的真相,灭与道是出世的途径。
就四人判中上者四人即二乘菩萨也。
在四种判教中,最上等的四种人指的是声闻、缘觉二乘与菩萨。
应指四种四谛等者有作无生是中即二乘所观无量无作是上即菩萨佛所观。
应当指出四种四谛等内容:有作和无生属于中等,这是声闻缘觉二乘所修观的境界;无量和无作属于上等,这是菩萨与佛陀所修观的境界。
应以何身应说何法者身现十界像说四教法各随宜乐应赴无差。
应当以什么样的身份、说什么样的法门呢?根据众生的根机,显现十法界相应的身形,宣说藏通别圆四类教法。每一种示现和说法,都精准对应众生的需求与喜好,没有丝毫偏差。
一一解脱等者四教解脱于当教中各有四门门门四悉所离惑业见见品品一一差殊故云复有无量等。
每种解脱法门都对应着四教体系中的解脱概念。在各自教法框架内,各设四种入门途径,每种途径又包含四种教化众生的方法。这些法门所要破除的迷惑业障、错误知见,以及需要明辨的各类法义,每一品类都有细微差别。因此经文中说"还存在无量无边的差别法门"。
名同称异者四谛名同而有无量无生四种异称。
名称相同而称谓不同,就像四谛这个名称虽然相同,却有着无量、无生等四种不同的说法。
六道阴下文中明十界阴束为四类谓一六道二二乘三菩萨四佛前二约以恶覆善后二约以善覆恶葢人天即三途葢无漏即三善。
六道众生的阴暗面,在下文说明十法界的阴暗面归纳为四类:一是六道众生,二是声闻缘觉二乘,三是菩萨,四是佛。前两类是以恶遮蔽善,后两类是以善遮蔽恶。其实人间天界就包含着三恶道的本质,无漏的善法也蕴含着三善法的根基。
葢等德者四德约内证四等约外化故知等德秖是自他而此自他二乘无分已上二类皆约以恶覆善以释葢义六道则生死恶覆无漏善二乘则沉空恶覆大乘善菩萨下以慈悲善覆二边恶佛阴下以真应善覆机理不徧之恶故此二类悉约以善覆恶以释葢义又应展转以前前善为后后恶寻文可见。
所谓等德,四德是从内在证悟来说,四等是从外在教化来说,由此可知等德就是自利利他的统一。而这种自利利他的境界,声闻缘觉二乘是没有份的。以上两类解释,都是从"以恶覆善"的角度来说明"盖"的含义:六道众生是被生死轮回的恶覆盖了无漏的善,二乘圣者是被沉空滞寂的恶覆盖了大乘的善。菩萨以下,是以慈悲的善覆盖了执着空有二边的恶;佛陀的真身应化,是以真实与应现的善覆盖了机缘与真理不能周遍的恶。所以这两类解释,都是从"以善覆恶"的角度来说明"盖"的含义。还应当辗转推究:前面的善会变成后面的恶,顺着文义去理解就能明白。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则真俗俱照化他则拔苦与乐。
菩萨修行时兼顾真俗二谛,自己修行时能同时观照真理与世俗,度化众生时既能拔除痛苦又能给予安乐。
佛阴双非者事理互融咸皆中道然诸文所明十界后之四圣分别不同或以两教二乘为声闻缘觉界三教菩萨为菩萨界或以菩萨收于圆教因人其佛法界或指地住分果或克取妙觉或通收三教果头今此文明十界者定以藏为声闻通为缘觉别属菩萨圆唯佛界则名字已上皆佛界也此乃依经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乃至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以配四教也疏文前后所明十界多用此意。
佛性与佛果并非对立,而是事相与理体相互融通,全部符合中道。然而各种经文在说明十法界时,对后四圣界的划分有所不同:有的以藏通二教的二乘为声闻、缘觉界,以别教菩萨为菩萨界;有的将圆教因地菩萨归入菩萨界,而佛法界或指初住至十地的分证果位,或专指妙觉究竟果位,或统摄三教终极果位。此处经文界定十法界时,明确以藏教对应声闻界,通教对应缘觉界,别教归属菩萨界,圆教独属佛界——这意味着从名字即佛位以上皆归佛界。这是依据经文"下智观得声闻菩提,乃至上上智观得佛菩提"的次第来配合四教判摄。注疏前后所述十法界多采用此理趣。
眼根入施等者眼根不著于色名舍防贪色之非名戒于违顺尘不起爱恚名忍所覩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应名进不为尘所动名禅了尘性空名慧余十一入亦如是也别教菩萨义也。
眼睛接触事物时能够布施的意思是:眼睛不执着于色彩形象,这就叫做放下;防止贪恋色彩的过错,这就叫做持戒;面对顺心或违逆的境界不生起爱憎情绪,这就叫做忍辱;所见的一切现象,每一个念头都与各种修行方法相应,这就叫做精进;不被外界现象动摇内心,这就叫做禅定;彻见一切现象本性空寂,这就叫做智慧。其余十一种感官认知的运作也都是如此。这是专门针对修行菩萨道之人的解释。
诸佛下是圆义。
诸佛的教法体现圆满究竟的义理。
佛眼者虽五眼具足而从胜受名如众流入海失本名字四眼入佛眼无复本名但称佛眼。
佛眼虽然具备五种眼的功能,但它是从最殊胜的角度来命名的。就像众多河流汇入大海,就失去了原本的名字一样,当另外四种眼融入佛眼时,也就不再保留原来的名称,只统称为佛眼。
入普门门者唯圆通入实相得普门名何者六凡尚不通出三界何况普耶二乘虽通化城亦复非普菩萨次第通亦非普义唯圆教观根尘即无相理能徧十法界三千性相三谛一时圆通圆通中道双照二谛独称普门故云入一切法等。
进入普门之门,唯有圆融通达才能契入实相,因此称为"普门"。为什么呢?六道凡夫尚且不能通达出离三界,更谈不上普遍圆融;二乘行者虽通达到化城,也算不上普遍;菩萨次第修证的通达,也不具备普遍的意义。唯有圆教的观法,能当下体认根尘即是无相真理,能够遍及十法界的三千性相,三谛同时圆满通达。这种圆融通达的中道,能双照真俗二谛,独称为"普门",所以说"入一切法平等"。
法界感应者众生理具故感诸佛理显故应生佛性等彼彼互融故观凡心无非果智故云会入萨婆若海也。
法界之所以能相互感应,是因为众生本具真理,所以能感召诸佛;而真理显现,所以诸佛回应。众生与佛的本性平等无二,彼此融通无碍。当我们观察凡夫的心念,发现无不是佛果智慧的体现,所以说最终汇入一切种智的广大海洋。
诸经下引证圆义如央掘经云眼为寂静门等是知三谛圆融名为寂静六根互具故名平等。
各部经书下面引用证据来阐明圆融的义理,就像《央掘经》说的:“眼睛是通向寂静的门户”等等。由此可知,真理的三个方面圆满融通,就叫做寂静;六种感官功能相互具备,所以称为平等。
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证入空故乐化他入假故苦。
进入又快乐又痛苦这一法门:自己证悟空性所以快乐,教化众生进入假相所以痛苦。
即能见色闻声等者此约六根互用问初心云何答名字观行虽无互用之事而得互用之理。
虽然现在还不能真正用眼睛听声音、用耳朵看东西,但通过修习名字位和观行位的功夫,虽然尚未证得六根互用的实际能力,却已经能够领悟六根互用的道理了。
坏善坏定者四趣坏人天善欲界人天坏色定色天坏无色定无色天坏灭受想定。
破坏善业破坏禅定的情况有四种:堕入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四道会破坏人天的善果;欲界的众生会破坏色界定境;色界天的众生会破坏无色界定境;无色界天的众生则会破坏灭尽受想的最高禅定境界。
二乘下断见思惑是坏因不受后有是坏果。
声闻和缘觉二乘人,在下面断除了见思烦恼,这是破除轮回的原因;不再承受来世的生死,这是破除轮回的结果。
菩萨下初坏生死有入涅槃无次坏涅槃无入生死有故双坏有无也。
菩萨先破除生死的存在,进入涅槃的虚无;接着破除涅槃的虚无,回归生死的存在。如此便同时超越了有无两种执着。
坏上诸坏者上诸坏即九界也今达九界即佛界故云坏上诸坏即是以佛界坏九界也皆空假中故云坏为法界等。
所谓的"坏上诸坏",其中的"上诸坏"指的是九法界。如今通达九法界即是佛界,所以说"坏上诸坏",也就是以佛界来超越九法界。因为这一切都具备空、假、中三谛的实相,所以说这种超越就是法界的平等显现。
二乘色坏苦者破二十五有苦因苦果故云坏苦。
声闻缘觉二乘所说的色坏苦,是指破除二十五种生命形态的苦因和苦果,所以称为坏苦。
坏双是者初坏六凡是俗次坏二乘是真。
所谓“坏双是”,首先破除的是六凡境界,这是针对世俗的破除;其次破除的是二乘境界,这是针对真理的破除。
坏双非者以不思议即边而中破离边中名坏双非。
破除两种极端偏见,是因为不可思议的真理就在现象中体现中道,这种打破脱离现象与中道对立的做法,就叫作破除两种极端偏见。
初觉无漏下云云者二果除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九品觉无漏罗汉支佛除三界思尽觉无漏也受佛法是上求受众生是下化。
最初证得无漏智慧时,经文中这样解释:二果圣人断除了欲界六品烦恼而体悟无漏境界,三果圣人断除欲界九品烦恼而证得无漏智慧,阿罗汉和辟支佛则彻底断尽三界思惑方圆满无漏境界。领受佛法真谛是向上求道,度化众生是向下济世。
即觉不觉下或以此对一体三宝谓佛名觉法名不觉僧名和合即是双非今谓不尔例上下文应对三谛即觉是真不觉是俗双非是中。
觉与不觉这对概念,有人用它来对应一体三宝:佛代表觉悟,法代表不觉悟,僧代表和合,也就是既非觉也非不觉。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按照上下文的例子,应当对应三谛:觉对应真谛,不觉对应俗谛,双非则对应中道谛。
不取二边者别人离边求中也取即不取等及下行中即作不作等对三谛可知。
不执着于两边极端的人,要离开边见去寻求中道。所谓"取就是不取"这类说法,以及下文提到的"作就是不作"等等,对照真谛、俗谛、中道三谛的道理就可以明白。
非边非中者二边即中故非边中即二边故非中。
既不偏向任何一边,也不执守中间——因为两边当下就是中道,所以不能说是边;中道当下就体现在两边之中,所以也不能说是中。
是无等等色者谓无等之位互相齐等故云无等等十地论云无等者谓佛比余众生彼非等故重言等者此彼法身等故别教菩萨谓真如妙理至果方显由是灭事取理慕果行因故云菩萨之爱爱即忻慕之心也。
这种“无等等色”的意思是说:在至高无上的佛位中,一切法都互相平等,所以称为“无等等”。《十地论》解释说:“无等”指的是佛陀超越一切众生,没有任何众生能与之平等;再说“等”字,是因为佛的法身与真理完全相应。别教菩萨认为真如的微妙真理,要到成佛的果位才能完全显现。因此他们通过舍弃现象界的事物、执着真理,向往佛果而修行成佛的因行,所以说“菩萨的爱”,这个爱就是向往仰慕的心。
是色解脱等者即阴见性名五解脱名字已上位位咸然。
从色解脱等说法来看,就是通过五阴体见佛性,称为五种解脱。从这些名相安立的层面开始,每个修行阶位都是如此体现真如之理。
凡夫六道亦得有灭者虽暂灭四趣生人天中而复起恶升而更沉名差已还生或恐六字悮应云凡夫外道即得禅用世智断下八地惑故云亦得有灭禅失惑起如郁头蓝子大树仙人等名差已还生若尔前后诸文皆云六道此何秖在人天耶答起惑堕恶自摄余趣此为约灭惑义便故须就外道释之后人不晓因例诸文改外为六。
凡夫和外道修行者也能暂时断除烦恼——他们虽然能短暂脱离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这四道,转生到人道或天界,但由于又会生起恶念,上升后反而堕落得更深,这就叫作"看似脱离轮回实则再度轮回"。或许原文中的"六"字有误,应该是指"凡夫外道"。因为他们能用世俗智慧断除三界八地的烦恼,所以说"也能有断灭"。但禅定功夫退失后烦恼再生,就像须跋陀罗仙人和大树仙人那样,表面脱离轮回实则再度轮回。如果是这样,前后经文都提到"六道",这里为何只说人天两道呢?答案是:当烦恼再生堕入恶道时,自然就包含其他道了。此处为了突出断惑的义理,需要针对外道来说明。后世学者不明白这个道理,就把所有经文中的"外道"都改成了"六道"。
灰断不起者不能出假也。
不能从虚幻假相中超越出来。
灭一切灭者二乘虽灭见思而未灭尘沙菩萨灭尘沙而未灭无明故前诸灭悉犹是惑今达无明即法性徧灭诸惑也若定约其位即在初住三惑俱破名一破一切破若约住前不无此解达惑法界何所不收麤垢自落岂是次第人之多僻诤计云云请委看止观破法遍文自晓进否。
灭除一切灭除的对象:二乘虽然灭除了见思惑,但尚未灭除尘沙惑;菩萨灭除尘沙惑却未灭除无明惑。因此前面所说的各种灭除,都还是针对惑业。如今通达无明即是法性,便能普遍灭除所有惑业。如果严格按修行位次来说,就是在初住位时三惑同时破除,称为"一破一切破"。若就初住位之前的修行而言,并非没有这种体悟——通达惑业即是法界,还有什么不能含摄的呢?粗重污垢自然脱落,这哪里是次第修行者那些偏执的争论计较所能企及的。请详细参阅《止观》中"破法遍"章节,自然明白其中的深浅得失。
无离无至者无二边可离无中道可至以中边事理体不二故。
没有离开也没有到达,因为既没有两边可以离开,也没有中道可以到达,这是由于中间与两边、事相与理体本质上是不分离的。
何以下征释上义诸法即二边事佛道即中道理。
为什么用下面这些解释来说明上面的道理呢?一切现象都包含对立的两面,而佛道正是超越对立的根本真理。
故动下约四教列出四句次第对教显今佛界是非动非不动修道品也藏教破见明空名动见通教即见是空名不动别教次第故两亦圆教即中故双非故四念处云秖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假是别三十七品因缘心中非空非假即圆三十七品故知若了一心统收四教一心无外权实体同。
所以接下来按照四教列出四句,依次对应教法来显明佛境界是非动非不动,正是修习道品的要义。藏教破除见解显明空性称为"动见",通教当下体认见解即是空性称为"不动",别教次第修持故说"两亦",圆教契入中道故说"双非"。因此《四念处》指出:就在这一刹那心,即是因缘所生法。因缘心具足生灭,便是三藏的三十七道品;因缘心体悟空性,便是通教的三十七道品;因缘心观照假名,便是别教的三十七道品;因缘心契入非空非假的中道,便是圆教的三十七道品。由此可知,若能彻悟一心,便统摄四教,一心之外更无别法,权实二教本体无别。
是为下总结以四谛一一皆约十界故故称无量能如是知始称上智。
这就是下面的总结:因为四圣谛中的每一个都涉及十法界的范畴,所以才称为无量。能够这样理解,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智慧。
第三结四无量等者此即前文大分三科中第二明二谛慧也。
第三段总结四无量心等内容,这是前面将经文大分为三科中的第二科,说明真俗二谛的智慧。
为二无量者合苦集道为世谛以灭为真谛。
将苦、集、道三谛合并为世俗真理,将灭谛作为究竟真理,以此涵盖两种无量的境界。
三法印者大论云大乘经用一实相印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不二不异故小乘三法印生死二印初无常印次无我印谓初观无常便生猒离故用初印既猒离已存着能观故有第二印涅槃一印谓寂灭也推求能观至不可得一切法无所依止故用寂灭印俱舍云声闻经法相弱故须三法印治破爱观无常治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灭又无常等三是能趣行涅槃寂灭是所趣果又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无常为初印无我为后印此即合四为三也而言印者从喻立称如世符印可以取信也文诠此等知是佛经反斯义者定属魔外刘凞释名云印者信也所以封物为验也亦言因也封物因相付也许慎说文曰执政所持信也知第一义者即实相印也而此实相体具诸法遍摄一切又复随机立种种名故云无量无边。
三法印在《大智度论》中说:大乘经典用一个实相印——生死就是涅槃,涅槃就是生死,二者没有分别、没有差异。小乘则用三法印:生死用两个印,第一是无常印,第二是无我印。意思是先观察无常,就会产生厌离之心,所以用第一印;产生厌离之后,又执着于能观察的心,所以有第二印。涅槃用一个印,就是寂灭印。推求能观察的心到不可得的地步,一切法都没有依靠之处,所以用寂灭印。
《俱舍论》说:声闻经的法相较弱,所以需要用三法印对治——用观无常破除贪爱,用观无我破除邪见。如果进入苦法忍的真实明悟,就能同时证得寂灭。另外,无常等三印是能趋向涅槃的修行方法,涅槃寂灭是所趋向的果位。《地持经》菩提分品说:一切行为无常,一切行为是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用两个印印证生死,一个印印证涅槃——生死以无常为初印,无我为后印,这就是把四法合为三法。
所谓“印”,是从比喻建立的名称,就像世间的符印可以作为凭证。文字阐述这些道理,就知道是佛经;反过来讲的,必定属于魔道外道。刘熙《释名》说:印是信的意思,用来封缄物品作为验证。也可以说是“因”,封缄物品凭借相状交付。许慎《说文解字》说:是执政者所持的信物。
了知第一义谛的就是实相印。这个实相的本体具备一切法,普遍含摄所有,又根据众生根机设立种种名称,所以说无量无边。
十六谛者即四谛各有四行也苦下四行谓无常苦空无我观阴缘生念念生灭故无常为无常所逼故苦一相异相不可得故空我我所不可得故无我集下有四谓集因缘生有漏和合能招苦果故名为集观于六因能生苦果故名为因观于四缘能生苦果故名为缘还受后有苦故名为生灭下四行者谓尽灭妙离一切苦尽故名为尽诸烦恼灭故名为灭一切第一故名为妙超过生死故名为离道下四行者谓道正迹乘能至涅槃故名为道非颠倒法故名为正圣人行处故名为迹运至三脱故名为乘新经论名与此稍别旧云空新云不净旧云尽新云净旧名正新云如旧云迹新云行旧云乘新云出余名竝同大意可见。
十六种观察方法,就是四圣谛各自包含四种修行实践。苦谛下的四种修行是:观察身心现象因缘和合、念念生灭,所以是"无常";被无常逼迫所以是"苦";没有固定不变的特性所以是"空";找不到真实自我所以是"无我"。
集谛下的四种修行:烦恼聚集能招感苦果称为"集";观察六种原因能产生苦果称为"因";观察四种条件能产生苦果称为"缘";还会继续承受轮回之苦称为"生"。
灭谛下的四种修行:一切痛苦彻底止息称为"尽";所有烦恼彻底熄灭称为"灭";达到最圆满境界称为"妙";超越生死轮回称为"离"。
道谛下的四种修行:通往涅槃的道路称为"道";不颠倒的正确方法称为"正";圣者实践的途径称为"迹";运载至三种解脱称为"乘"。
新译的经论名称与此稍有不同:旧译"空"新译作"不净",旧译"尽"新译作"净",旧译"正"新译作"如",旧译"迹"新译作"行",旧译"乘"新译作"出"。其余名称都相同,主要意义可以清楚理解。
唯无我一种等者在凡入圣俱观无我故云通于真俗以圣属真谛凡属俗谛也。
只有“无我”这一种道理,在凡人修行进入圣者境界时,都是通过观修无我实现的,所以说它贯通于真谛和俗谛两个层面——因为圣者属于真谛的范畴,而凡人属于俗谛的范畴。
余皆世谛者余十五行但在凡位观之故皆俗谛不通于真世谛即俗谛也。
其余十五行都只是世间层面的道理,因为在凡夫境界中观察,所以都属于世俗真理,不能通达真实真理。世间真理就是世俗真理。
而皆下论师会通今经也。
而下面这些论师们都在解释如何将这部经典融会贯通。
相从言是真者者即牒经文也以经云知一切行无常等是第一义故第一义即真谛也。
经文中说“知道一切行为都是无常等等,这才是第一义”,这里就是在引用经文。因为第一义就是真谛。
以无下正释其义只由无常等观于凡位中能除四倒断苦离集令得见真虽是世谛相从名真故经云是第一义。
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解释,正是因为通过观察无常等现象,在凡夫阶段能够破除四种颠倒妄想,断除痛苦、脱离烦恼的根源,使众生得以见证真理。虽然这仍属于世俗真理的范畴,但由于它指向真理的方向,所以经文中称其为"第一义谛"。
依净下今师引证也净名所说无常尚是上智所观不生不灭之实相况小乘真耶而又无常既是小乘三法印非真是何。
根据净名经所说,无常尚且是上等智慧所观照的不生不灭实相,何况小乘所证的真理呢?既然无常属于小乘三法印,怎能说是究竟真理?
第二明二谛慧者依今判经则是七种二谛并初总约随情等共有八文而古师凡释二谛皆分六种又复二家立名不同。
其次说明二谛智慧:按照现今的判教标准,可分为七种二谛体系,加上最初总体依据随顺众生情识的部分,共计八类论述。而古德解释二谛时普遍分为六种体系,且存在两种不同宗派在立名上各有差异。
空有指大品者谓大品所谈不出空有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空是真谛有是俗谛。
《大品经》所说的空有,是指这部经所讲的道理都不脱离空和有两个方面。比如“色就是空,空就是色”这样的道理——空代表究竟的真理,有代表世俗的真理。
指阿毗昙者彼论所明有此二种虗俗实真。
这部论典中所阐述的有这两种情况:虚假的是俗谛,真实的是真谛。
世流布者谓随凡夫情亦有二谛应与今师明随情二谛义同既约凡夫故亦名随事。
世间流传的说法,是指随顺凡夫情识所建立的二谛观,应当与当今法师所阐明“随情二谛”的义理相同。既然是针对凡夫境界而说,所以也称为“随事二谛”。
指成论者以彼论所谈盛明三假此之三名即三假也三假是俗三假破处即名为真。
那些主张《成实论》的人认为,这部论典详细阐述了三种假名。这里所说的三个名称,就是指这三种假名。三种假名属于世俗的层面,而当这三种假名被破除的地方,就称之为真理。
言因生者即因成假三假名义如前记。
说到“因生”就是指因成假,关于三种假名的含义,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意同名异者今云凡圣即前空有谓凡夫唯有圣人证空。
凡夫和圣人所指的意思是一样的,只是名称不同。这里说的凡夫与圣人,就是前面提到的“空”与“有”——凡夫只执着于“有”,而圣人则证悟了“空”。
三空有者即前世流布也于凡夫边自具空有而是解心则非证得故前云世流布也。
三种关于空与有的观点,是世间普遍流传的说法。对于凡夫而言,他们自身就具备对空与有的认知,但这种认知只是源于思维理解,并非真正证悟的境界,所以前面称之为世间流传的见解。
四假实下相续是假是俗相续破是实是真相待属俗事相待破名真理因生是俗故踈因生破是真故亲意同名异义在于此。
四种假名与实相的论述中:相续存在是假名、是世俗谛;破除相续执着是实相、是真谛。相对概念属于俗事层面;破除相对执着名为真理。因缘生起是世俗,故而粗疏;破除因缘生起是真实,故而精微。虽然名称相同,但含义的差别就在这里。
旧释下释真俗义以经云世谛即俗谛异名第一义谛乃真谛殊称故他人次第释出四名。
旧注下面解释真谛和俗谛的含义,因为经中说“世谛”就是俗谛的别称,“第一义谛”则是真谛的不同名称,所以他人依次解释出这四种名称。
第一义是无过者谓真谛至极更无过上故称第一圣人无权智者以无俗谛可照故既二智不具安称圣人权智全无如何化物。
第一真理是至高无上的,因为真谛已经达到极致,再没有比它更高的境界,所以称为第一。圣人并非没有权变智慧,而是因为根本没有俗谛需要去观照。既然两种智慧都不具备,怎么能称为圣人呢?如果完全没有权变智慧,又该如何度化众生呢?
今言下今师明真俗二种在凡在圣俱有谛名但分随情智之别故云还是审实引净名者合四为二则三俗一真既四不虗诳验二俱审实。
现在说到当下老师阐明真俗二种境界,不论凡夫圣者都具有谛的名称,只是区分随顺情识与智慧的不同,所以说还是真实不虚。引用《维摩经》来印证,将四种合并为两种,就是三种俗谛一种真谛。既然四种都不虚妄,验证二者都是真实不虚。
有随下随情则凡心所解随智则圣人所证。
凡夫的心只能理解表面的意思,圣者则以智慧证悟实相。
随情智者世情多想束为世谛圣智多知束为真谛此即随情智判二谛。
世俗之人的想法和认识,构成了世间的道理;圣者的智慧与认知,构成了真理的层面。这就是根据众生的认知水平和圣者的智慧,来区分两种真理。
故随下总结俱有谛义不同他人局判真俗分属凡圣。
所以接下来总结时指出,这些教义都具备真理的内涵,不同于其他人片面地将真谛俗谛硬性划分给凡夫与圣者。
喻如下谓有谓无色元一体谓转不转日本无殊以喻真俗名殊审实义一故云一谛二谛其义亦尔。
就像说存在和不存在,本质原是同一体;说转变和不转变,太阳本身并无不同。用这个比喻来说明,真谛和俗谛只是名称不同,仔细探究实质意义是一样的。所以说一谛、二谛,它们的根本道理也是如此。
旧解下出二谛体夫二谛之体也不一不异不一故二谛宛然不异故体唯一实故他师定执一异其义俱非抑又二谛之名通乎大小小无中道事须分判故使开善立中为体亦为所破。
旧解释中提出二谛的本质,这二谛的本质既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因为不是同一,所以二谛分明存在;因为不是差异,所以本质唯是真实一体。因此其他学派固执地执着于同一或差异,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再者,二谛的名称通用于大乘和小乘,但小乘没有中道的概念,所以必须加以区分辨别。因此开善寺的法师确立中道作为二谛的本质,同时也作为所要破除的对象。
龙光寺名即生法师也本青园寺后改龙光。
龙光寺原名就是生法师所在的寺院,原本叫青园寺,后来改为龙光寺。
体亦俱通者谓有二体也。
本体也是普遍相通的,就是说有两种本体。
缘假下初二句立缘假者谓缘生虗假也。
因缘假有这开头两句所说的“缘假”,指的是因缘和合所生的虚妄假相。
虽有下融会初二句总标相即而实相即者相平声俗虽下正示相即初二句明即俗而真次二句明即真而俗问龙光虽分二体既自相即岂非得不一不异义乎答秖由云体有二故致被今破如下文。
虽然下面要融合会通前两句总体说明相互含容的关系,而实际上这种相互含容要读作平声。世俗层面虽然下面正式展示相互含容:前两句阐明世俗中蕴含着真谛,后两句阐明真谛中包含着世俗。有人问:龙光法师虽然区分了两种体性,既然它们互相含容,难道不是正好体现了非一非异的道理吗?回答:正是由于他主张存在两种体性,所以才受到现在的批驳,具体如下文所述。
又言下约互为体用。
再者,下文说明三者互为根本、互相作用。
从俗取真者因观俗虗妄而契会真理前约由真起俗故真体俗用此约因俗会真故俗体真用。
从世俗现象中领悟真理的人,是因为观察到世间万物的虚幻不实,从而契入真实之理。前面是从真理显现为世俗的角度,说明真理是本体、世俗是作用;这里则是从通过世俗现象体悟真理的角度,说明世俗是载体、真理是根本。
义皆下历破三家初破龙光。
这些道理都是依次破除三家的观点,首先破除龙光法师的见解。
不得有相即者汝既云二谛各体则真俗互无岂得云虽有二体而实相即耶自云异体又云相即此乃二三其言矛盾自义。
如果你认为真谛和俗谛各有独立本体,那么真理与现象就彼此隔绝,又怎能说"虽有两个本体却相互融通"呢?你既主张不同本体,又强调相互融通,这样的说法反复矛盾,与你自己的理论相冲突。
若其下破旧师可见若其下破开善。
如果接下来是破除旧有见解的部分,那就能看出接下来是要破除开善的见解。
取相下约惑障谛以破取相即见思无知即尘沙。
执着于事物的表象,接下来是说明烦恼障碍真理,以此来破除对表象的执着——这种执着就是见惑和思惑;而无明愚痴,就是尘沙惑。
谁复障中者二惑障二谛名教并明今既谈中以何为障若约三谛则无明障中本释二谛体而翻用三谛明义义不相关事同水火故云二谛之智不见中等若了今家七种二谛则无诸师偏据之失。
什么是障碍中道呢?二种惑障遮蔽真俗二谛,各种经教都已明确说明。如今既然要阐释中道,该以什么为障碍呢?若从三谛的角度来说,无明烦恼障蔽中道。原本解释二谛体性却转而采用三谛阐明义理,义理之间缺乏关联,犹如水火不相容。所以说二谛的智慧不能照见中道真义等。若能通达天台宗所说的七种二谛体系,自然就能避免诸家师说偏执一端的过失。
若二下显理无一异初破定计。
如果执着于两种分别,就显现出真理既非同一也非差异的道理。首先破除固执的见解。
仁王下引二经明互融初仁王明即一而异以显不一次引大品今经明即异而一以显不异。
《仁王经》后面引用两部经来说明相互融通的道理:首先《仁王经》阐明“看似同一实则差别”来显示不执著于单一;接着引用《大品般若经》和本经,说明“看似差别实则同一”来显示不执著于差异。
二谛开合非一者即真俗自有单复等异共有七种如下释经故云在后当说。
真谛与俗谛的开合关系并非单一固定,真俗二谛本身就有单独成立与复合呈现等不同形态,总共可分为七种类型。这部分内容将在后文解释经义时具体说明,因此说"在后面会详细讲述"。
便成断常者定有定异堕常见定无定一堕断见二谛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断俗即真故不常又一即异故不断异即一故不常既无定执故非虗妄。
如果执着固定不变,就会陷入两种极端:执着绝对存在和绝对差异,就会堕入常见;执着绝对空无和绝对同一,就会堕入断见。真谛与俗谛是相互融通的——真谛即是俗谛,所以不断灭;俗谛即是真谛,所以不恒常。又如同一与差异的关系:同一包含差异,所以不断灭;差异归于同一,所以不恒常。既然没有固定的执着,自然就不会陷入虚妄。
真在俗中者亦应云俗在真中等。
真理就在世俗之中,同样也可以说世俗就在真理之中。
唯有一体者事即理故故云世谛即第一义。
世间现象的本质就是真理本身,所以说世间真理就是最根本的真理。
凡有八种下初一通下七别世即凡心所解出世即圣智所证下七皆然故云通也二下藏教俗则有名真则无名。
凡夫有八种认识境界,第一种是共通于凡圣的普遍认知,后七种则是各有特点的具体认知。"世间"指凡夫心识所能理解的境界,"出世间"指圣者智慧所证悟的真理。后七种认知也都是如此划分,所以说这是共通的原则。第二种属于藏教的认知层次:在世俗层面有名相概念存在,在真理层面则超越名相分别。
三下通教幻有不实即空则实四下别接通但中则定俗则不定以随两真转故五下圆接通实相名法俗名不法六下别教地前无常故烧登地见常故不烧七下圆接别教道有苦圆中无苦八下圆教真俗不二故称和合于此预知使义无壅至下消文则同指掌。
从三个方面来说,通教认为现象如幻影般不真实,而体悟空性才是真实。从第四个方面来说,别教与通教衔接时,中道是确定的,而世俗现象是不确定的,因为会随着两种真理而转变。第五个方面,圆教与通教衔接时,实相被称为法,世俗现象被称为非法。第六个方面,别教在登地之前认为事物是无常的,所以会被烦恼烧灼,登地之后见到恒常之理,就不会被烧灼。第七个方面,圆教与别教衔接时,别教认为修行之道有苦,而圆教的中道观则没有苦。第八个方面,圆教认为真理与世俗是不二的,所以称为和合。预先了解这些要点,就能使义理畅通无阻,等到下面解释经文时,就会像看手掌一样清晰明了。
他亦六种者六名如前疏列。
他也有六种,六种名称如前文疏中列举。
随顺下理体唯一情计有一如日唯一醉醒见殊若见此旨则下八重岂分二体故二当用此意以释经文。
真正实相的道理只有一个,但众生因执着分别而妄见差异。好比太阳始终如一,醉酒与清醒的人所见却不同。若能明白这个道理,便知下文八重法义本是一体,何必强分二体?所以第二重应当依此深意来解释经文。
七种一统者除初世出世故唯七种。
七种统一的说法,除去最初世间与出世间的分别,所以只有七种。
随缘说异者意云但是一种二谛随缘异说而有七名。
随顺因缘而有不同说法,意思是说本来只有一种二谛真理,随着因缘变化而有七种不同的名称。
今明下章安引义今明智者等者指法华玄义也。
现在说明下面章安引用经义,现在说明智者等人,指的是《法华玄义》。
若依下荆溪会同。
如果按照后来荆溪大师的会通解释。
名相稍别等者彼文明七种者一藏教二谛谓实有为俗实有灭为真二通教二谛谓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此二种名单俗单真二谛三别接通二谛谓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不空共为真四圆接通二谛谓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为真此二种名含中入真二谛亦名单俗复真二谛五别教二谛谓幻有幻有即空共为俗不空不有为真六圆接别二谛谓幻有幻有即空共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为真此二种名含真入俗二谛亦名复俗单真二谛七圆教二谛谓幻有幻有即空共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为真此一种名不思议真俗二谛已上皆是法华玄文名相也当逐一比对自晓义同是故四正三接合有七种。
关于各种名相稍有差异的情况,比如《法华玄义》中明确列出七种二谛:第一是藏教的二谛,指以实际存在的有为俗谛,以实际存在的灭除为真谛;第二是通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为俗谛,以虚幻的有即是空为真谛。这两种称为单一俗谛、单一真谛的二谛。第三是别教接引通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为俗谛,以虚幻的有即空而又不空共同为真谛;第四是圆教接引通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为俗谛,以虚幻的有即空而又不空、一切法皆归趣于空与不空为真谛。这两种称为含摄中道入真谛的二谛,也叫做单一俗谛、复合真谛的二谛。第五是别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和虚幻的有即空共同为俗谛,以不空不有为真谛;第六是圆教接引别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和虚幻的有即空共同为俗谛,以不有不空、一切法皆归趣于不有不空为真谛。这两种称为含摄真谛入俗谛的二谛,也叫做复合俗谛、单一真谛的二谛。第七是圆教的二谛,指以虚幻的有和虚幻的有即空共同为俗谛,以一切法皆归趣于有、趣于空、趣于不有不空为真谛。这一种称为不可思议真俗二谛。以上都是《法华玄义》中的名相,应当
夫论接者有始无终有终无始故也不通三藏者何也三祇百劫来入别教但在十信圆在五品是故但成后教初心从初至后有始有终虽从藏来仍同当教故不论接又虽接通若从干慧性地来者亦不名接义同三藏初后心故故四念处云通有三种一者因果俱通即通教是二者因通而果非通即被接者是三者通别通圆即别圆用于通教而为方便便成别圆因果人也是故菩萨据位虽同干慧性地观慧犹劣是故亦复不受接名然通别二教三根受接约位可知。
说到“接引”这个概念,有的法门有开始没有终结,有的有终结却没有开始。之所以说它不贯通三藏教法,是因为菩萨历经三阿僧祇劫、百劫修持后进入别教,但在十信位时圆教已在五品弟子位中。因此只成就后续教法的初发心阶段,从开始到终结都有始有终。虽然从藏教而来,仍然与当下教法相同,所以不讨论接引。
再者,虽然涉及接引,如果是从乾慧地、性地来的修行者,也不能称为接引。这个道理与三藏教法初后心相同,所以《四念处》中说通教有三种:一是因果都属通教,即通教本身;二是因位属通教而果位不属于通教,即被接引的情况;三是通别通圆,即别教和圆教运用通教作为方便法门,从而成就别圆因果的修行人。
因此菩萨根据阶位虽然与乾慧地、性地相同,但观照智慧尚且浅薄,所以同样不能接受接引的名称。然而通教与别
就一下示各具三种随情约全与则凡夫岂但有俗亦能知真随智约全夺则二谛唯圣智所证凡心全无经云凡夫行世间不知世间相是知尚无于俗何况有真随情智约半与半夺凡夫随情虽亦有真以未证故但得俗谛圣人随智虽亦照俗以证理故俱名真谛此于凡夫夺其真而与其俗也。
就让我们来说明这三种情况:随顺凡情时姑且给予肯定,那么凡夫岂止了解世俗真理,其实也能认知真谛;随顺圣智时彻底否定,那么真俗二谛唯有圣者的智慧才能证悟,凡夫心中完全无法触及。经文说“凡夫行于世间,却不知世间真相”,由此可知他们连世俗真理尚且不能真正理解,更何况真谛呢?随顺情智时采取半肯定半否定的态度——凡夫随顺情识虽然也具备真谛的种子,但因未能实证,所以只能算掌握俗谛;圣人随顺智慧虽然也观照俗谛,但因已证悟真理,所以都称为真谛。这是对凡夫否定其真谛而肯定其俗谛的判定。
且出一师之见者即指智者。
这是智者大师一人的见解。
世情多想者谓凡夫随情解俗解真俱念想故故云多想。
世人大多执着于自己的念头,这是因为凡夫总是随着情绪来理解事物——无论是看待世俗现象还是真理实相,都离不开主观的臆想揣测,所以称之为"多想"。
圣智多知者谓圣人随智观真观俗俱智照故故云多知知秖是照此之一番既冠下七则情智之言该乎四教悉以凡位为情圣位为智。
圣人凭借智慧观照真理与现象,都能以智慧照见,所以称为多知。这个"知"就是照见的意思。这一段既然统领下面七种分类,那么"情智"的说法就涵盖了四教体系,都是以凡夫境界为情识,圣者境界为智慧。
次善下释生灭即藏教也。
其次说到"善"字下面的解释,讲的是生灭的道理,这属于藏教的教义。
即阴离阴等者经云解阴无有某甲名字此谓即阴也即于阴处不见我人名字如即五指处不见拳名离阴亦无名字者如离五指亦无拳名。
当下说“就在身心之中又离开身心”等等,经文里讲“在身心之中找不到某某的名字”,这就是指“就在身心之中”——在身心的当下,看不见“我”和“人”这些名字的存在;就像在五根手指的当下,看不见“拳头”这个名字一样。而“离开身心也没有名字”,是指就像离开了五根手指,也根本没有“拳头”这个名字。
如性知之者唯经应云如性相即达阴即离性相俱空名第一义也此既推五阴无有名字而但是生空一家所明小教奚甞无法空义今文盖是如来略举生空而已不同他宗谓二乘但得人空也若大小影夺此或可然。
能够了知如性真谛的人,只有经典所说的“如性相即”——通达五阴的当下就是超越,性相皆空,这才是第一义谛。这里推究五阴本无名字,只是阐明众生空性的道理。一家宗义所阐明的小乘教法,何尝没有法空之义?此处经文应是如来略举众生空为例,不同于其他宗派认为二乘只证得人空。若从大小乘教法相互映照的角度看,这样的理解或许更为恰当。
三复下释无生二谛即通教也。
再次说明,无生二谛就是通教的道理。
他云下引古此师立义非释今文疏主因便引之耳今文反此者经明真有名有实世有名无实与他义相反验他所立显违佛意。
他所说的是引用古师的解释,这位古师建立的义理并非解释当前经文。疏主借此机会加以引用。当前经文与此相反:经中阐明真实存在的事物具有名相也有实质,世间存在的事物只有名相而无实质,与古师所立的义理完全相反。由此验证古师建立的见解,明显违背佛陀本意。
世但下正示今经义初句可知。
世间的人们只知道普通的道理,所以现在要说明这部经的真正含义,开头这一句大家都能明白。
不生不灭等者此明真谛有名有实也谓不生不灭之名与不生不灭法体相称也法即实体也故经云有名有实。
不生不灭这一句,是说明真谛既有名称又有实质。所谓不生不灭的名称,与不生不灭的法体是完全相应的。法就是指真实的体性,所以经中说:有名有实。
不能下此明藏教折法之真也故知他云真谛有名无实者但得此意。
这里说明的是藏教通过分析诸法而证悟的真理。由此可知,有人提出“真谛有名无实”的说法,正是把握了这个真义。
能即下此明通教体法之真正是今文所辨也。
这里是在说明通教体悟诸法实相的真正含义,正是这段文字所要辨明的。
四善下明别接通二谛也。
四种善法之下,阐明分别与圆融相通的两种真理。
假名幻化者假名即十六知见经云我众生等是也经无幻化之语直是炎城毛角旋轮无实通名幻化耳此名单俗以但观分段虗幻故。
假名和幻化指的是什么呢?假名就是《十六知见经》里说的“我”、“众生”这类概念。经文里虽然没有直接用“幻化”这个词,但就像海市蜃楼、兔角龟毛、旋转的火轮一样,都是虚幻不实的,这些都可以通称为幻化。这里说的只是世俗层面的理解,因为仅仅观察到生命分段生死的虚妄幻相罢了。
真与中合者即利根者于空见不空故不空又二此见但中之不空也既名复真故云共为真谛。
真实与中道相契合,就是指根器敏锐的人能够从空性中体认到不空的真理。这不空的境界又包含两层含义:此处所见的只是中道本身的不空。既然称为回归真实,所以说二者共同构成真谛。
若单下正释经文是复真义。
如果要单独解释经文,这就是在阐明真理的含义。
不得言苦集等者以藏通当教道灭是真苦集非真故也。
不能说苦和集这些概念,因为藏教和通教所说的道与灭,实际上只是表面的苦与集,并非真正的真理。
今但指四谛者以通教道灭正是无明别惑变易生死故于别人全是苦集今既被接故四俱真以别苦集是当教偏真别教道灭即是中道故云即真中合此明无量下正示此义是别接也。
现在只指出四谛的原因,是由于通教所说的"道谛"与"灭谛"正是对应无明别惑所生的变易生死。对别教而言,这些全都是苦谛与集谛。如今既然已被接引,所以四谛都成为真实。因为别教的苦集二谛在本教中属于偏真,而别教的道灭二谛即是中道,所以说"即真中合"。这里阐明无量四谛,正是显示这个含义,属于别教接引的教法。
单俗单中者此即圆接通也别教中道在偏空外故受复真之名圆教达边即中故云单也若法华玄通教二接并称复真乃是一往细分如今文也。
单俗单中,这是圆教接通教的方式。因为别教的中道在偏空之外,所以称为“复真”;圆教则通达边际即是中道,所以称为“单”。《法华玄义》中通教二接都称作“复真”,这是粗略的划分;如今这段文字则作了更细致的区分。
此明有作无生等者通无别俗秖于生灭之俗达如幻化所以双指。
这里说明“有作”和“无生”等概念,是通用而非特指世俗现象。正是在生灭变化的世俗现象中,通达其如幻如化的本质,所以同时指出这两种境界。
指下一实者以下圆真即今通教利根所见故但指之。
这里所说的究竟真实,就是指当下圆满的真理,也就是现在通教中根器敏锐的人所能够体悟到的境界,所以只是这样指出来。
经鸣稚者具云楗稚上巨寒反下音地此云信鼓律通多种今意指钟楞严云众集撞钟也。
敲钟击鼓这件事,详细来说叫作"楗稚"。"楗"字读作巨寒切的反切音,"稚"字读作地音。这指的是传达信号的鼓。律典中记载的种类很多,这里特指钟声。《楞严经》里说"大众集会时敲响钟声"。
复俗单中者此别教二谛也。
世俗与真理两重境界,这是别教所说的二谛道理。
体法始终者始死终烧事皆灭尽对体法为便。
身体从死亡到火化的过程,一切现象都已消失,这正是为了说明"体法"的方便比喻。
析法始终者始割终坏有由破析对析法为便。
分析事物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开始时剖析,最终瓦解都有其原因,通过分析事物的本质是为了方便理解。
两始为有者二教初心俱观生死故。
两种教法开始时都认为实有存在,是因为两种教法的初学阶段都先观察生死现象的缘故。
两终皆无者二教后心俱证涅槃故而此始终俱为别俗。
两种教法的最终境界都归于空寂,因为二者在修行圆满时都能证得涅槃,所以从开始到终结都属于特殊的世俗范畴。
单指中道者离边之中故曰单中单名虽与前同而单义则别比前记可了。
单独指向中道,是远离两边的中道,所以称为单独的中。名称虽然和前面相同,但单独的含义却有区别,对照前面的解释就能明白。
指下一实者证道同圆故得指下。
当下就能证悟真实法门,因为证道的境界本来就是圆满的,所以当下就能体认。
此约复中者即圆接别也问向圆接通则单中今圆接别何云复中又与别接通复真何别答前云单中简复真故今云复中简单中故虽单复名同而取义各别寻疏可晓。
这里讨论的是“复中”,指的是圆教接引别教的情况。有人问:前面说圆教接引通教时用“单中”,现在圆教接引别教为何称为“复中”?这和别教接引通教时说的“复真”有什么区别?回答是:前面用“单中”是为了区别于“复真”,现在用“复中”是为了区别于“单中”。虽然“单中”“复中”名称相似,但取义各有不同。仔细研读注疏就能明白。
文虽不显者以经但云八苦故前既约别义显后又明圆义显准七种次第则当圆接别故云义推自成应知八苦通界内外则俗复也。
经文文字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因为经中只提到八苦的缘故。前面已经通过分别的义理来阐释,后面又用圆融的义理来阐明。按照七种次第的划分,这里应当是以圆融接引分别,所以说通过义理推演自然就能成立。要知道八苦既存在于凡夫世界,也超越凡夫世界,这说明世俗层面的苦是重复显现的。
犹是下言此番既明圆接别则犹带教道未是纯圆之相也至第八番方乃明之有本云犹是单俗者文悮。
这番既然说明圆教接引别教,就还带着教道的痕迹,不是纯粹圆教的相状。要到第八番才能完全阐明。有版本写作“还是单俗”的,是文字错误。
先譬次今者虽分二文至解释时还以二文。
先说比喻,再讲现在的内容,虽然分为两段文字,但到解释的时候,还是要将这两段文字结合起来说明。
混为一释者以法譬所明二谛撮其大旨义不出三谓真俗相即共明及真俗各明所以疏文参互牒经葢从义便。
将法义和譬喻中所阐述的真俗二谛融会贯通来解说,其核心要义可归纳为三点:一是真谛与俗谛相互含融,共同彰显真理;二是真谛与俗谛各自分别阐释真理。因此疏文交替引述经文,乃是随顺义理阐释的需要而作的灵活安排。
父母和合生子者俗谛如父真谛如母真俗不二故云和合此境发智故云生子若据经文父母生子是合譬文约父母缘生名为世谛事释易见故疏主更作附法门解释故云真俗相即等亦是托事观心意也此是共明二谛。
父母和合而生下孩子,这是用世俗的道理来比喻:父亲好比俗谛,母亲好比真谛,真谛与俗谛本是一体不二的,所以说"和合"。从这种境界中生起智慧,就称为"生子"。如果按照经文的字面意思,父母生子是结合的比喻,经文依据父母因缘和合而生,称为世谛。从事相上解释比较容易理解,所以疏主更进一步用佛法义理来解释,所以说"真谛与俗谛相互融即"等,这也是借着事相来观照真心的用意。这是在共同阐明真俗二谛的道理。
一人下明俗十二下明真一人多能者一人譬真多能譬俗一人即多能譬即真而俗三千具足故云圆俗。
一个人代表真谛,多种能力代表俗谛。一个人就具备多种能力,这好比真谛中蕴含着俗谛。三千种境界都圆满具足,所以称为圆满的俗谛。
是名下总结。
这就是下面要总结的。
一切二谛等者融前七重悉归一实如河入海失本名字。
一切二谛等道理,都是将前面七重含义融会贯通,最终归于唯一的真实境界。这就如同千万条河流汇入大海,各自失去了原本的名字。
第三明一实谛慧等者此即前四谛慧中第四无作四谛也前作两向科之意如前记然此虽明一实还是次第慧中所收始从生灭至今无作始从四谛至今一谛自浅阶深存次第故前二谛中明圆者其意亦尔须至下文直就圆融方名圆慧然别既俱是大涅槃心所修则次第圆融更相成显文虽异辙意乃同归故次第中不妨明圆圆融中自收历别又若一往以次第对别者亦有其义以别教自行化他俱学四故。
第三说明一实谛慧等内容,这属于前面四谛慧中的第四种无作四谛。先前将内容分为两个方向来解读,具体含义如前面注释所述。这里虽然说明一实谛,仍然归属于次第慧的范畴,从最初的生灭观到现在的无作观,从基础四谛到究竟一谛,都是由浅入深保持着次第顺序。前文二谛中涉及圆融教理的部分,其用意也是如此,需要到后文直接阐释圆融境界时,才真正称为圆慧。
然而别教既然都是依据大涅槃心修行,那么次第与圆融两种方式就能相互成就彰显。文字表述虽然路径不同,根本宗旨却是殊途同归。因此在次第修行中不妨说明圆融之理,圆融教法中自然包含历别修行。若暂时以次第对应别教来看,也有其深意——因为别教在自行化他过程中都需要完整修学四谛教法。
何不下问非无下答。
为什么不主动询问,并非没有解答。
束四为二者或云苦集是俗道灭是真或云三皆是俗唯灭是真具如前疏虽有异释以四对二名义俱便。
把四谛归纳为二谛,有人说苦谛和集谛属于世俗谛,灭谛和道谛属于胜义谛;也有人说前三谛都是世俗谛,只有灭谛才是胜义谛。这些不同解释在前面的注疏中都已详细说明。虽然存在不同见解,但用四谛来对应二谛,在名相和义理上都很恰当。
义少不便者以真中二谛同是灭故若以道灭总对者则道是真中之因灭是真中之果定不可云道是真灭是中也以三对四灭既含二则名之与义少有不便故佛从显易且束四为二束二为一耳。
如果从意义上看稍有不便,是因为真谛和中谛都属于灭谛。如果用道谛和灭谛来对应整体关系,那么道谛是真谛和中谛的因,灭谛是真谛和中谛的果,决不能说道谛对应真谛、灭谛对应中谛。用三谛来对应四谛时,灭谛既然包含真中二谛,那么名称与含义就稍显不便。所以佛陀为了显明易懂,暂且将四谛收束为二谛,再将二谛收束为一谛。
此间等者谓此中明一实谛慧正指佛果为能依慧实谛即所依理故云依一实谛。
这里所说的“等”字,是指此处在阐明依止唯一真实真理的智慧——这智慧正是指向佛果,作为能依的智慧;而真实真理即是所依的理体,所以说“依一实谛”。
引胜鬘者以彼灭谛即今一实。
引用《胜鬘经》是为了说明其中所说的灭谛,就是此处所指的终极真理。
言苦灭者灭苦证真故云苦灭。
说到苦灭,就是灭除痛苦、证得真理,所以称为苦灭。
地人下地论明第八阿棃耶是真常净识不立第九故显棃耶即是实谛若依摄大乘论棃耶是无没无明随眠之识九识乃名净识。
研究《地论》的学者们认为,第八阿梨耶识是真实、永恒、清净的识体,不设立第九识,所以说明梨耶识就是真理。如果依据《摄大乘论》的观点,梨耶识是潜藏无明烦恼的种子识,而第九识才称为清净识。
中假师者暹师云多是三论师今谓恐假字误应作论字。
中假师这个说法,暹师认为多半是指三论宗的法师。在我看来,恐怕"假"字有误,应当是"论"字才对。
兴皇下初备破三家次自立正义其理有归故今引用。
兴皇大师首先全面破斥了三家观点,随后建立自己的正确见解,其中的道理有明确的归趣,所以现在加以引用。
初破三家者佛果下破第一师妄惑下破地人对边下破中假师由此三家义非融即岂是今经一实谛耶初师能所不融次师真妄不融后师中边不融故此三家悉为所破。
最初破除的三家学说:在“佛果”部分批判第一位论师的错误见解,在“妄惑”部分批判地论师的偏执观点,在“对边”部分批判中假师的理论偏差。这三家学说都未能达到圆融统一的境界,岂能契合本经所阐述的究竟真理?第一位论师将能证与所证割裂对立,第二位论师将真实与虚妄截然二分,第三位论师将中道与边见相互隔离。正因如此,这三家理论都需要予以破除。
然一下立自义也。
接下来我将建立自己的见解。
故华严下法性远离者远离能所彼此相故。
所以《华严经》中说"法性远离",是指远离了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对象、以及彼此对立的概念。
非彼是此者如前三师舍能取所舍妄取真舍边取中咸名非彼是此。
前面这三种见解,就像那些修行人:舍弃了能取的心,又执着所舍的境;抛弃了虚妄,又抓着真实;远离了边见,却又执取中道——这些都叫做“否定那个、肯定这个”。
若随缘例同今家以四悉意作种种异名别说如下经约境约心等凡以七义释一实谛此即随缘故云文显一实甚自分明也。
如果按照随顺因缘的惯例,就像我们天台宗用四悉檀的深意,对同一真理作种种不同的名称分别解说。如下文经文所展现的,有时从境界上阐释,有时从心性上阐明等,总共用七种含义来解释唯一真实的真理。这正是随顺众生因缘而说的缘故,所以说经文所彰显的真理实相已经非常清晰明了了。
一约境者境即所观三谛也。
从境界来说,境界就是所观察的三种真理。
经名曰真法者计情自妄妙理常真凡圣一如自他互摄六而复即理在兹焉是故初心修观应须达妄即真他宗偏指真如既非圆义近秖人云妄念全属计情舍此二途依俙识理。
经名所说的真实法门,是告诉我们:凡夫因为执着妄想而自生虚妄,但玄妙的真理始终真实不二。凡夫与圣者本质同一,自身与他人互相含摄。六种境界相互融即,真理就在其中。因此初发心修行观法时,应当通达虚妄即是真实。其他宗派片面指认真如,并非圆融的教义;近来也有人认为妄念完全属于计度执着。舍弃这两种偏颇之见,方能依稀体认真理。
二约心者即能观观也。
从心的角度来说,就是能观察的这个观照本身。
经云无颠倒者是则二教舍生死求涅槃别教离二边观中道以至于圆起着悉名颠倒无此颠倒始曰圆修。
经文说没有颠倒见解,这是指藏教和通教舍弃生死追求涅槃,别教脱离两边观察中道,到了圆教境界,若还生起执着,这些都称为颠倒。没有这种颠倒见解,才能称作圆满修行。
亦可约言行者意谓文中已有境观人教因果唯阙于行又此约言说下又约教教即言说于义似重荆溪准下佛答既约断惑故判为言行谓三教言行悉是虗妄问虽加行义此既有言与下约教何别答教约佛言言唯自语内行外言故云言行。
也可以从言行的角度来解释。作者的意思是:经文中已经包含了境界观照、修行者、教法、因果这些内容,只缺少了修行这一项。而且这里是从言说的角度来讲,下文又是从教法的角度说,教法就是言说,在义理上似乎有些重复。荆溪大师根据下文佛陀的回答,既然是从断除烦恼的角度来说,所以就判定为言行。意思是三种教法的言行都是虚妄不实的。有人问:虽然加上了修行的含义,但这里既然有言说,与下文从教法角度说有什么区别呢?回答是:教法侧重佛陀的言教,言说则偏重自己的语言表达。内在的修行配合外在的言说,所以称作言行。
据人者谓大人所乘故曰大乘。
根据人们所说,这是有大志向的人所修行的法门,所以称为大乘。
经非佛说者前三教法魔悉能说。
其他教派的经典并非佛陀亲口宣说,前三种教法的内容,魔众也都能讲说。
因体果体者道是因义果显四德然此七科能所宛然同名实谛向云随缘异说得意无咎良在于兹。
道的本体是原因,果报显现出常乐我净四种功德。这七个科目中,能修与所修的关系清晰可见,本质上都是指向真实不虚的真理。前面说到随着不同因缘有种种解说,若能领会其中真义就不会产生误解,关键正在于此。
取教为实灭者谓昔二乘四谛之教解苦无苦故名实灭即经云昔者为无常想是可断相。
从前小乘佛教通过四谛教法修行,认为只要理解苦的本质其实并无实体的苦,就能达到真正的寂灭。这就是经中所说:过去把无常当作可以断除的相状来修行。
取理为灭实者以大乘理灭二乘之实教故云灭实即经云如来之性非苦非无常等然则小岂无理大岂无教亦互举耳。
用真理来破除对实有的执着,就是通过大乘的真理来消除二乘对实有教法的执着,所以称为"灭实"。正如经中所说:"如来的本性既不是苦也不是无常"等等。然而这并非说小乘没有真理,大乘没有教法,只是相互侧重而言罢了。
亦以下更约实谛谛实以分大小教理小教实苦其义审谛故云实谛大理审谛常住而是真实故云实谛此以谛实而分小大者以二乘未穷理实故夺其实既解苦无苦与其谛名如下问答。
再者,下面从真实之理的角度,以“真实”来区分大小乘的教理。小乘教法认为苦是真实存在,其义理确实无误,所以称为“实谛”;大乘真理确认常住不变才是真实,所以称为“实谛”。此处用“真实”来区分大小乘,是因为二乘尚未穷究真理的究竟实相,故而暂且否定其“实”;既然明了苦的本质并无实在之苦,便还予其“谛”之名,如下文问答所示。
皆是理实者此理非权故云理实。
这些都是真实不虚的道理,因为这些道理不是权宜之说,所以称为真实之理。
即为谛实者谛只是理此理审谛真实故云谛实谛名虽同而有大小教理之异故以实字上下显之。
所谓谛实,谛就是真理。这个真理经过仔细推究确凿无疑,所以称为谛实。虽然都叫做“谛”,但在大乘和小乘的教义中含义有所不同,所以用“实”字在前后来加以说明。
是苦境者苦境即逼迫之事。
这是苦的境界,苦境就是让人感到压迫痛苦的事。
苦教苦智者教诠智照悉审谛故谛含二义也。
苦的教法和觉悟苦的智慧,在教导和阐明真理时都能清晰透彻地观照一切。因为"真理"本身就包含着两重含义:
实是苦谛之理者实既是理则是境之所依教之所诠智之所照故云苦谛之理。
所谓苦谛的真理,这个“实”就是真理本身。它既是境界所依凭的根本,也是教法所阐述的宗旨,更是智慧所观照的对象,所以称为苦谛之理。
不二下释实义也以境教虽殊所依是一故云不二又云下明判句不同。
不二之下解释真实含义,因为境界与教法虽有不同,但所依据的本体是同一的,所以说“不二”。又说之下说明判断句义的不同。
除苦等者苦是事境事境虗假故非实。
消除痛苦等,痛苦是现象境界,现象境界虚幻不实,所以并非真实。
余二谓教理教既称理而说故俱得名为实谛故云亦得判实。
另外两种是指教理,既然教法是依据真理而宣说的,所以它们都可以称为真实不虚的道理,所以说也可以判定为真实。
祗用实为谛者祇以理为实谛故除境教两句前义约教能诠理故教亦得名实后约教是言说教置教存理理方是实故除两取实此并约二乘四谛也。
只把真理当作真实的含义,是因为只把真理本身看作真实。所以要排除“境界”和“教法”这两种说法。前面的解释是从教法角度而言——教法能够诠释真理,所以教法也可以称为真实;后面的解释则认为教法只是言语表述,应当搁置教法而保存真理,真理才是真正的真实。因此排除前两种说法而选取真理这个实质。这些都是根据声闻乘的苦集灭道四谛来论述的。
三种皆是实者谓如来虗空佛性之三也此三皆理故云是实。
三种都是真实存在的,指的是如来、虚空和佛性这三者。这三者都是真理,所以说它们是真实的。
后三谛亦尔等者应云如来非集非谛是实等。
后面的三种真理也是如此,应当说:如来既不是烦恼的集聚,也不是虚妄的真理,而是真实不虚的境界。
显时下释三种义虽同是理不无差别显谓出缠隐谓在缠又此三种义含六即上二明隐显位殊。
显现的时候解释这三种意义,虽然同是真理但仍有差别:所谓"显"是指脱离束缚的状态,"隐"是指尚在束缚的状态。而且这三种意义包含了"六即"的修行次第,上面所说的隐与显正是说明修行位次的不同。
是六义下一明隐显不二是即义是知隐谓四即显谓分真及以究竟又亦应云如来佛性是法虗空是喻法别喻通法别故隐显两分喻通二义同合。
这六种含义接下来要说明的是隐藏与显现的互不二性。所谓"即"的含义,就是让我们明白:隐藏指的是四种"即"的阶位,显现则指分证真实以及究竟圆满的境界。此外还应当说:如来佛性就是法,虚空就是比喻。法是特定的,喻是通用的。正因为法是特定的,所以有隐藏与显现两种分别;而比喻是通用的,两种含义都能契合。
释两章者四谛之文一一皆先举昔谛次举今教一实即云如来非苦等故云皆先释实谛至次释谛实也。
解释这两章关于四谛的内容,每一处都是先列举过去的谛义,再举出今教的实相——所谓"一实"就是说如来并非苦谛等,所以文中先阐释实相真理,再说明真理的实相本质。
经是可断相者昔教皆由断烦恼生死而得真实所以今皆非之方成今实。
经文说“可以断除的相状”,是指过去的教法都认为要通过断除烦恼生死才能证得真实,所以现在要否定这种观点,才能成就当下的真实。
經諸佛所得(至)實諦者先舉諸佛以顯二乘非實與下如來無別。
经中诸佛所证得的(究竟真理)真实谛理,此处先举诸佛境界来显明二乘圣者所证并非究竟真实,与后文如来所证境界无有差别。
更无异体者以如来等三是一实异名故也。
所谓没有不同的本体,是因为如来等三者实际上是对同一本体的不同称呼罢了。
更结是非者谓结今教如来等三异昔四谛故是谛昔非谛实也。
现在总结其中的对错:这是指现今教法中如来所说的三种真理,与过去四圣谛有所不同,所以现今的真理才是真实不虚,而过去的真理并非究竟真实。
苦对即道谛者对治于苦也。
苦谛与道谛相对,正是为了对治痛苦。
问非下释疑以由经明实理皆云是实非谛故此问之非虗非凡夫生死非实非二乘涅槃也。
有人提问说:经典中阐释真实道理时,为何都说"这是真实而非俗谛"?这是在解释疑惑。所谓"非虚",是指不同于凡夫生死轮回的虚妄;所谓"非实",是指不同于二乘圣者所证涅槃的境相。
为实者指中道妙理也中道既得称实亦应称谛以谛是审实义故是故实之与谛同出异名。
真实指的是中道的微妙真理。既然中道能够被称为真实,那也应该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具有审察真实的含义。所以真实和真理,只是同一本源的不同名称罢了。
答如所问者此顺问答也以实与谛其义既一互称无咎。
你的问题问得很好,这正是顺着你的提问来回答的。因为“实相”和“真谛”这两个概念在根本意义上是一致的,所以互相换用来说明并不会有什么问题。
二问下此问由答而生既二义俱齐经文何故简小为谛显大称实而云非谛是实耶。
接着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由前面的回答引发的。既然两种义理都说得通,为什么经文偏偏要拣选小乘教法称为"谛",而彰显大乘教法称作"实",说小乘"非谛"而大乘"是实"呢?
文云二谛若齐者谛字误应云二义答意可解是知圆理名实名谛少教夺其实名与彼谛称既简偏小所以圆理从胜名实若约义同实通谛称。
经文说“二谛若齐”中的“谛”字有误,应当写作“二义”。这样回答的意思就很明白了。由此可知,圆融的真理称为“实相”,称为“真谛”。在浅显的教法中,为了破除对“实相”的执着,就借用“谛”这个名称。既然要区分偏颇浅小的见解,所以圆融的真理就取其殊胜而称为“实相”。如果从义理相通的角度来说,“实相”也可以通称为“谛”。
二事可见者一众生欺诳二圣人断除也。
众生有欺骗蒙蔽的习气,而圣人则能彻底断除这些虚妄。
既约断惑者以经云诸佛二乘所断除故故知虗妄是惑既明断德则约行为便。
既然从断除迷惑的角度来说,因为经中提到"诸佛与二乘圣者所断除的烦恼",由此可知虚妄就是迷惑。既然阐明断除烦恼的功德,那么从修行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就更为适宜。
经一切皆入苦谛摄者天魔外道等皆虗妄故若准虗妄欺诳是集何云苦谛耶以集能招苦故从果以说。
所有一切现象都归入苦谛的范畴,这是因为天魔外道等都是虚妄不实的。如果按照“虚妄欺诳属于集谛”的标准来看,为什么这里说是苦谛呢?这是因为集谛能够招感苦果,所以从果报的角度来说就称为苦谛。
二十五六等者以一切外人所计不过二天三仙。
二十五、六这些数字,指的是所有外道修行者所信奉的,不外乎是两种天人和三种仙人的学说。
言二天者摩醯首罗天毗纽天。
所说的两位天神,是指大自在天和毗纽天。
三仙者一迦毗罗此云黄头说经有十万偈名僧佉论此云数术用二十五谛计一为宗言二十五谛者一者从冥初生觉过八万劫前冥然不知但见最初中阴初起以宿命力常忆想之名为冥谛亦云世性谓世间众生冥初而有即世间本性也亦曰自然无所从故从此生觉亦名为大即是中阴识也次从觉生我心者此我慢之我非神我也即第三谛从我心生色声香味触从五尘生五大谓四大及空尘细大麤合尘成大故云从尘生大然此大生多少不同从声生空大从声触生风大从色声触生火大从色声味触生水大五尘生地大地大藉尘多故其力最薄乃至空大藉尘少故其力最强故四轮成世界空轮最下次风次火次水次地从五大生十一根谓眼等能觉知故故名为五知根手足口大小遗根能有用故名五业根心平等根合十一根心能遍缘名平等根若五知根各用一大谓色尘成火大火大成眼根眼根还见色空尘成耳根耳根还闻声地成鼻水成舌风成身亦如是此二十四谛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为主谛能所合论即二十五至下陈如品中明之。
三位外道仙人:第一位是迦毗罗,这里称为黄头仙人。他阐述的经典有十万偈,名为《僧佉论》,这里称为数术论。这套理论以二十五个基本真理为核心,主张"一"为根本原理。
所谓二十五谛指的是: 第一是从混沌初始状态产生的觉知。在八万劫之前的混沌时期,一切浑然不知,只看见最初的中阴身开始显现。凭借宿命通的力量,持续忆念观想,这称为冥谛,也叫做世性——意指世间众生从混沌初开就已存在,这就是世间万物的本性。也称为自然,因为无从追溯其起源。
从这个混沌状态产生觉知,也称为"大",也就是中阴身的意识。 接着从觉知产生"我心"——这里指的是傲慢产生的我执,并非真正的神我,这是第三个真理。 从我心产生色、声、香、味、触五尘; 从五尘产生五大元素(地、水、火、风、空): - 从声音产生空大 - 从声音与触感产生风大 - 从颜色、声音与触感产生火大 - 从颜色、声音、味道与触感产生水大 - 五尘共同形成地大
由于地大需要借助的尘质最多,所以力量最薄弱;而空大借助的尘质最少,所以力量最强大。因此构成世界的四重结构依次是:空轮在最下,其次是风轮、火轮、水轮,最上是地轮。
从五大元素产生十一种根: 眼耳鼻舌身能感知外境,称为五知根; 手足、口、大小便道具有运作功能,称为五业根; 加上能平等遍缘的心根,共十一根。
关于五知根的构成: - 色尘形成火大,火大形成眼根,眼根反过来能看见色相 - 声尘形成空大,空大形成耳根,耳根反过来能听见声音 - 香尘形成地大,地大形成鼻根 - 味尘形成水大,水大形成舌根 - 触尘形成风大,风大形成身根 其他根也是如此运作。
这二十四个真理都属于"我所"的范畴,都依附于作为主宰真理的"神我"。能认知的主体与所认知的客体合并论述,
二者优楼僧佉此云鸺鹠以昼藏山谷以造经书夜则游行说法教化如彼鸟故计遍造但眼根火多乃至身根风多如金七十论说造论有十万偈名卫世师此云无胜以六谛为宗一陀罗骠谛此云主谛谓五大及时方神意此九为万物所依故名为主二者求那此云依谛谓色等五尘一异离合数量好丑愚智爱憎苦乐勤堕此二十一依前九法故名依谛三者羯磨谛此云作谓俯仰屈伸出入去来等故名为作四者三磨若谛此云总相谓总收万法为一大有故名总谛五者毗尸沙谛此云别相谛谓森罗万像各各不同故名别相六者摩婆夜谛谓尘成瓶不妨碍。
两者中有优楼僧佉,汉语称为鸺鹠鸟。因为白天隐藏在山谷中编写经书,夜晚则游行说法教化众生,就像这种鸟的习性一样。他们主张普遍创造的观点,认为眼根属火性居多,乃至身根属风性居多,正如《金七十论》所说。他们撰写的论典有十万偈,称为卫世师,汉语意为"无胜"。这个学派以六谛为宗旨:第一是陀罗骠谛,称为主谛,指地、水、火、风、空五大以及时间、方位、神灵、意识这九种,作为万物所依止的根本,所以称为主体;第二是求那谛,称为依谛,指色、声、香、味、触五尘,以及一异、离合、数量、好丑、愚智、爱憎、苦乐、勤惰这二十一种现象,它们都是依止前面九种根本法而存在,所以称为依谛;第三是羯磨谛,称为作谛,指俯仰、屈伸、出入、去来等动作行为,所以称为作用;第四是三磨若谛,称为总相谛,指将一切现象总括为"大有"这个根本原理,所以称为总相;第五是毗尸沙谛,称为别相谛,指世间万物森罗万象各各不同,所以称为别
三者勤沙婆此云苦行用六障四浊为法计因中亦有果亦无果亦一亦异为宗六障者方便心论云一不见谛二愚痴三受苦四命尽五性障六名言四浊谓嗔慢贪谄此三外道皆出在佛前。
这三种是勤沙婆派,也称为苦行派。他们用六种障碍和四种污浊作为修行的依据,主张在因中既存在果、也不存在果,既是同一的、又是差异的。所谓的六种障碍,根据《方便心论》所说:一是不能见真理,二是愚昧无知,三是承受苦痛,四是寿命终结,五是本性障碍,六是执着名相。四种污浊指的是嗔怒、傲慢、贪婪、谄媚。这些外道流派都出现在佛陀出世之前。
疏云二十五六等者等取第三六障四浊也。
注疏中说“二十五、二十六等等”,这个“等等”包括了第三类六种障碍和四种污浊。
为属何谛者问于佛四谛摄属于何。
这属于哪种真理呢?这是在问佛陀所说的四种真理归属于什么范畴。
又外下问外道所说教法于佛四谛之中坏佛几谛也。
再者,问的是外道所说的教法,在佛陀的四谛之中,破坏了佛陀哪几谛。
坏佛集谛者以彼不知烦恼无始而计冥初生觉故坏佛苦谛者不知此身惑业所感苦空无常而但云五大四微之所成就故。
毁坏佛陀所说的集谛真理,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烦恼本来就没有开始,却错误地认为最初从混沌中产生了意识;毁坏佛陀所说的苦谛真理,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身体是由迷惑和业力所招感的苦、空、无常的存在,却只说是由五大四微这些物质元素所构成的。
经诵一阿含等翻名如前疏阿含有四一增一明人天因东二长破邪见三中明真寂深义四杂明禅定涉师云阿含此云传传所说义至彼也正云阿笈多据形相者如瓶以众尘所成故常众缕成衣众木成车既有所成故知是常如负债者若不常者初得财已后不应索后既有索验知是常余皆可例。
经中诵说的“阿含”等翻译名称如前疏所述。阿含有四种:一是《增一阿含》,阐明人天因果;二是《长阿含》,破除邪见;三是《中阿含》,开显真如寂灭的深妙义理;四是《杂阿含》,说明禅定修习。涉法师说:“阿含”汉语意为“传”,指传承佛陀所说的义理直至后世。正式译名应为“阿笈多”。若从形相上论证:如同瓶器由众多微尘构成,衣裳由众多丝线织就,车辆由众多木材制作。既然有构成的存在,可知本质是恒常的。譬如负债关系:若债务非常住,债权人最初获得财物后,后期便不应再追索;既然后期仍有追索行为,便可验证债务关系的恒常性。其余事例皆可依此类推。
经毗纽天亦韦纽亦韦糅此云遍胜亦遍问遍净阿含云是色天俱舍云第三禅顶天净影云处在欲界之极。
这位遍胜天王,又被称为韦纽天、韦糅天,意思是“普遍殊胜”、“普遍清净”、“普遍通达”。《阿含经》说他是色界的天王,《俱舍论》记载他居于第三禅的最高天。净影寺的注疏则认为他的居处位于欲界的最顶端。
经极者求息谓疲极之人求止息也。
极度疲惫的人想要休息。
据伴类者同类是伴异类非伴。
只有同类才能成为伙伴,异类无法成为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