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生善滅惡門(凡六位)
谱曰。听法。护法。请法。令六道凡夫生出世善。作法取相无生三忏。令三障重罪皆得灭除。故为入佛法之初门。
聽法雜眾(阿阿。南洲 阿彌。四王天 彌彌 阿陀。皆忉利天彌陀。夜摩天 陀陀。兜率天 那佛。聲聞心 謨佛。支佛心 阿佛。事度心 彌佛。體空觀陀佛。次第觀 佛佛。圓頓觀)
谱曰。有间地狱。畜生。饿鬼。修罗。恶人。并得承佛僧力。听闻正法。生其世出世间善根。正听法时。对治见思。令不现起。故那那等不行。若生世间有漏善根。即感人天乐报。如阿阿至陀陀等。若生出世无漏善根。即解三乘四教。如那佛至佛佛等。
護法八部(阿阿。初果 阿彌。見地 彌彌。薄地 阿陀。初住彌陀。七住 陀陀。十住 那佛 謨佛。皆圓五品阿佛。圓十信 彌佛。上品中生 陀佛。上品上生 佛佛。圓十住)
譜曰。八部者。一天。二龍。三夜叉。四乾闥婆。五阿脩羅。六迦樓羅。七緊那羅。八摩睺羅伽。(梵語提婆此翻為天。雖通指三界諸天。而護法者。唯欲界六天為多。以其近在散地故也。梵語那伽。此翻為龍。畜生趣攝。梵語夜叉。此翻勇健。亦翻暴惡。鬼趣所攝。梵語乾闥婆。此翻香陰。亦翻尋香行。乃是天帝樂神。亦鬼趣攝。梵語阿脩羅。此翻無端正。亦翻非天。雖有四種。自為一趣。梵語迦樓羅。此翻金翅鳥。亦畜生趣所攝。梵語緊那羅。亦云真陀羅。此翻疑神。新翻歌神。亦鬼趣攝。梵語摩睺羅伽。此翻大腹行。大蟒神。亦畜生攝。)祇是天。阿脩羅。鬼。畜。四趣攝耳。以其並有業報神通福力。故若遇善知識。發淨信心。便能護持正法也。既護正法。能伏見思現行。故那那等不行。阿阿。則創悟生滅四諦。故成初果阿彌。則創觀生即無生。故成見地。彌彌。則重慮無生。故成薄地。阿陀。則次第門中。創見真諦。故為初住。彌陀。則純善定力。能別苦輪。故為七住。陀陀。則諸禪三昧。能達界內種種法門。故為十住。那佛。謨佛。則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為圓五品位。阿佛。則麤垢任運先落。故為圓信。彌佛。陀佛。則以戒定功德。迴向如來大願海中。故生淨土。佛佛。則開佛知見。為佛之所護念。故成圓十住也。
請法梵王(阿阿。三果 阿彌。離欲 彌彌。已辦地 阿陀。五住彌陀。十住 陀陀。十行 那佛。謨佛。圓五品 阿佛。圓十信 彌佛。上品上生陀佛。圓十住 佛佛。實報淨土)
谱曰。欲界六天。未离散地。故五欲习强。而威神不远。二禅以上。已离觉观。故德位虽贵。而号令不行。唯初禅大梵天王。劫初成时。最先受生。余诸天人并呼为父。故三界中其权独重。虽以具大我慢。圣者不生其中。实则诸佛道成。彼必首为请主。既已请转法轮。即便能伏烦恼。故那那等不行。阿阿。则创见四谛。先断欲尘。故成三果。阿弥。则初悟即空。久离欲染。成离欲地。弥弥。则重虑即空。断余残使。成已办地。阿陀。则无量门中。还齐三果。故为五住。弥陀。则功行稍进。界内理明。故为十住。陀陀。则三昧门中。起诸幻化。故为十行。那佛。谟佛。则具缚凡夫。能知秘藏。故登五品。阿佛。则麤垢先落。能净六根。故成圆信。弥佛。则慈心具戒。随佛往生。陀佛。则定慧圆明。顿开佛眼。佛佛。则以修显性。入无障碍法界也。
作法懺(那那。上品惡 那謨。中品惡 謨謨。下品惡 阿阿。南洲阿彌。鐵輪王 彌彌 阿陀。皆四王天 彌陀。忉利天 陀陀。夜摩天 那佛。兜率天謨佛。取相懺 阿佛。無生懺 彌佛。業清淨戒 陀佛。餘清淨戒 佛佛。念清淨戒)
谱曰。大小七众。犯诸轻戒。以殷净心。不敢覆藏。向他清净师友发露悔除。名作法忏。一往但能除灭小罪。不能除灭根本重罪也。 那那等三。烦恼习强。悔已复犯。遂成三品十恶。 阿阿。则罪灭福生。不失人道。 阿弥则加以善力。堪作人王。 弥弥。阿陀。则十善稍增能为护世。 弥陀。则十善倍胜。忉利可生。 陀陀。则资以定力。夜摩可往。 那佛。则欲觐补处得上四天。 谟佛。则深觉过患进修取相。 阿佛。则欲拔罪本。直观无生。 弥佛。则忏力精纯。初登大乘净戒。 陀佛。则摄心妙忏。能净无量律仪。 佛佛。则顿发无漏真明。永不忘失正念。
取相懺(阿阿。別相念 阿彌。總相念 彌彌。性地 阿陀。六心彌陀。八心 陀陀。十心 那佛。願升內院 謨佛。求生淨土 阿佛。業清淨戒彌佛。餘清淨戒 陀佛。覺清淨戒 佛佛。無上道戒)
譜曰。七眾若犯根本大戒。依小乘律。不通懺悔全依大乘教法。立壇結界。淨治三業。晝夜六時。勤修五悔。哀求諸佛菩薩冥顯加被。祈復淨戒。故名為取相懺。能滅根本重罪。但未即滅七逆罪耳。(七逆者。一出佛身血。二弒父。三弒母。四弒和尚。五弒阿闍黎。六破羯磨轉法輪僧。七弒三乘聖人。須更修無生懺。)既結壇儀。不起惑業。故那那等不行。既滅重罪。隨功行之淺深漸登觀行。阿阿。則初修四種念處。阿彌。則念處慧力稍深。彌彌。則接彼相似空性法流。阿陀等三。則仰信中道。漸能伏見思惑。那佛等二。則或求親覲補處或圖永侍慈尊。阿佛。則根本堅明。彌佛。則律儀成就。陀佛。則定其得發。佛佛。則圓滿戒度。
無生懺(那那。聲聞心 那謨。聲聞心 謨謨。辟支心 阿阿。事度心阿彌。性地 彌彌。八人地 阿陀。初發心住 彌陀。七住 陀陀。十住 那佛。求生淨土謨佛。圓五品 阿佛。圓十信 彌佛。上品上生 陀佛。方便淨土 佛佛。圓住)
谱曰。不论轻罪。重罪。十恶。七逆。先用作法取相而导其流。随即观罪性空以塞其源。所谓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名无生忏也。设无清净师友可向作法。又无如意助缘可立坛仪。则应秉质直心。立决定志先向十方三宝。悔除所犯。誓不更造。次于阿兰若处。如理思惟。观罪无生。此即所谓宁可缺于前前。不可缺于后后。勤而行之。亦必灭罪证理也。然所观无生。通乎四教。或因缘生灭。无实我法。故名无生。或因缘即空。如幻如梦。故名无生。或因缘即假。虚妄有生。而中道之体双非空有。故名无生或因缘即中。深达罪相即是实相。不可思议。故名无生。今那那等三。见思垢重。智慧狭劣。故虽观无生。仍趣偏径。阿阿。则生灭门中创发大愿。成事度心。阿弥。则观生无生得相似解。故成性地。弥弥。则纯观无生。发真不远。为八人地。阿陀。则次第门中。创见真谛。故为初住。弥陀。则十善已纯。能出三界故为七住。陀陀。则三昧力胜。通诸法门。故为十住。那佛。则志在带业横超。故为求生净土。谟佛。则具缚能知秘藏。故为圆五品位。阿佛。则麤垢已除。故登圆十信位。弥佛。则具戒见佛。故得上品上生。陀佛。则定慧相资。舍分段而获意生。佛佛。则性修不二。开佛眼而登圆住。
第六生善灭恶门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