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上
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
夫真心寥廓。绝言象于筌蹄。冲漠希夷。亡境智于能所。非生非灭。四相之所不迁。无去无来。三际莫之能易。但以无住为性。随派分岐。逐迷悟而升沈。任因缘而起灭。虽复繁兴鼓跃。未始动于心源。静谧虚凝。未尝乖于业果。故使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不舍缘而即真凡圣致一。其犹波无异水之动故。即水以辨于波。水无异动之津故。即波以明于水。是则动静交彻。真俗双融。生死涅槃夷齐同贯。但以如来抂世。根熟易调。一禀尊言无不悬契。大师没后。异执纷纶。或趣邪途。或奔小径。遂使宅中宝藏叵济乏于孤穷。衣内明珠弗解贫于佣作。加以大乘深旨。沈贝叶而不寻。群有盲徒。驰异路而莫返。爰有大士。厥号马鸣。慨此颓纲。悼斯沦溺。将欲启深经之妙旨。再曜昏衢斥邪见之颠眸令归正趣。使还源者可即返本非遥。造广论于当时。遐益群品。既文多义邈。非浅识所闚。悲末叶之迷伦。又造斯论。可谓义丰文约。解行俱兼。中下之流。因兹悟入者矣。然则大以包含为义。乘以运载为功。起乃对境兴心。信则于缘决定。往复折征。故称为论。故云大乘起信论。余义下当别辨。将释此论。略开十门。一辨教起所因。二诸藏所摄。三显教分齐。四教所被机。五能诠教体。六所诠宗趣。七释论题目。八造论时节。九翻译年代。十随文解释。
真心的境界广大无边,言语和形象都无法捕捉它的实相。它空寂幽微,超越了认知主体与对象的对立。不生不灭,不受生、住、异、灭四种变化的影响;无去无来,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也无法动摇它。只是它以“无住”为本性,随着因缘而显现出不同的分支与形态,跟随迷悟而上升或沉沦,依凭因缘而生起或寂灭。虽然现象世界纷繁扰动、兴衰不止,却从未动摇心性的本源;虽然本体寂静虚灵、凝然不动,也从未违背业力果报的法则。因此,它能在不变的本性中随缘显现染污与清净的差别,同时又不离因缘而当下就是真实,使凡夫与圣者得以融通为一。这就像波浪没有离开水的动荡,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水来认识波;水也没有离开动荡的形态,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波来理解水。如此,动与静相互贯通,真实与世俗彼此交融,生死与涅槃平等无别,贯通为一。
只是当初如来在世时,众生根器成熟,容易调教,一旦领受世尊的教言,没有不立刻领悟契合的。然而大师涅槃之后,各种错误的见解纷然杂陈,有的走入邪路,有的奔向小道。这就好比家中虽有宝藏,却无法救济孤独贫困的人;衣服里缝着明珠,却不自知,仍为贫穷去打工。再加上大乘深奥的旨趣,沉寂在经典之中无人探求;许多如盲人般的众生,奔走于歧路不知返回。于是,有位大菩萨,名号马鸣,慨叹这衰败的纲纪,悲悯众生的沉沦,想要阐发深奥经典的微妙旨意,让智慧的光芒再次照亮昏暗的道路;驳斥错误见解的颠倒眼光,令众生回归正确的方向。使想要回归本源的人能够即刻回头,返回本心并不遥远。他当时造作了广博的论著,长远地利益了各类众生。但由于原文篇幅宏大、义理深远,不是浅薄根器者所能窥见,他悲悯后世众生的迷乱,又造作了这部论。可以说这部论义理丰富而文字简洁,理解与修行两方面都兼顾了。中下等根器的众生,依靠它而得以悟入正道。
那么,“大”是以包含一切为含义,“乘”是以运载众生为功用,“起”是面对境界生起心念,“信”是对因缘果报生起确定的信念。通过反复问答、辨析探讨,所以称为“论”。因此叫作《大乘起信论》。其余的含义将在下文分别说明。
要解释这部论,大略开为十个部分: 第一,说明本论兴起的缘由。 第二,说明它在经、律、论三藏中的归属。 第三,显示本教法的分际与范围。 第四,说明教法所对应的根器。 第五,阐明能诠释教法的语言文字之体性。 第六,说明所诠释的核心宗旨与趣向。 第七,解释论的题目。 第八,说明造论的时代。 第九,说明翻译的年代。 第十,随顺论文逐句解释。
初教起因者。略有十因。一依何智。二示何法。三云何示。四以何显。五依何本。六藉何力。七为何义。八以何缘。九由何起。十几何益。初依何智者。谓依论主洞契心源之智。随机巧妙之辩。十地论云。叹辨才有三种。一真实智。谓无漏智故。二体性成就无量义辨才故。三者果字义成就。复是滑利胜上字义成就故。解云。此初是根本智为依。二是后得智为因。三是言说教为果。是故教起内依智也。二示何法者。谓一心。二门。三大。四信。五行等法。此即是大乘之中起信之法。是所示也。三云何示者。谓以巧便开一味大乘。作法义二种。分一心法。复作二门。析一义理。复为三大。由此善巧而得开示。四以何显者。谓妙音善字譬喻宗因。方令义理明了显现。五依何本者。谓佛圣言。及正道理。定量为本。六藉何力者。谓归命三宝。承力请加。赖彼胜力。有所分别故。能造论。七为何义者。谓助佛扬化。摧邪显正。护持遗法。令久住世。报佛恩故。八以何缘者。谓缘于众生欲令离一切苦得究竟乐故。造斯论。九由何起者。谓由菩萨大悲内融愍物长迷。由此造论。法施群品。十几何益者。略有六种。一未信者。令生信故。二已信者。令得闻慧故。三已闻者。令得思慧故。四已思解者。令得修慧故。五已修行者。令证入故。六已证入者。令圆满故。略有如是十因缘故。令此教兴。更有六因。如瑜伽六十四云。欲造论者。要具六因。一欲令法义当广流布故。二欲令种种信解有情。由此因缘。随一当能入正法故。三为令失没种种义门。重开显故。四为欲略摄广散义故。五为令显甚深义故。六欲以种种美妙言辞。庄严法义生净信故。此论下八因缘等。及十住毘婆沙论。并大毘婆沙等。各有因缘。可寻彼知之。
要说明这部论典兴起的缘由,可以归纳为十个方面:一、依据什么智慧;二、开示什么法义;三、如何开示;四、用什么来显明;五、依据什么根本;六、仰仗什么力量;七、为了什么目的;八、以什么为缘起;九、由什么发起;十、能带来多少利益。
第一,“依据什么智慧”呢?是指依据论主(马鸣菩萨)彻底契入心性本源的根本智慧,以及随顺众生根机、善巧方便的辩才。《十地论》中说,赞叹辩才有三种:一是真实智慧,指无漏的智慧;二是体性成就无量义理的辩才;三是言辞音声圆满流利、殊胜超卓。解释来说,第一种是根本智慧,作为依据;第二种是后得智慧,作为因由;第三种是言说教法,作为结果。因此,教法的兴起,内在是依于智慧。
第二,“开示什么法义”呢?是指“一心、二门、三大、四信、五行”等法义。这正是大乘佛法中“起信”的法门,是所要开示的内容。
第三,“如何开示”呢?是指以善巧方便,将一味的大乘法,开演为“法”与“义”两种。进而将“一心”之法分为“二门”,将“一”义理剖析为“三大”。通过这样的善巧,得以开示法义。
第四,“用什么来显明”呢?是指运用美妙的音声、恰当的文字、贴切的譬喻,以及宗旨、因由等,才能使义理清楚明白地显现出来。
第五,“依据什么根本”呢?是指以佛陀的圣言量,以及正确的道理、确定的准则作为根本依据。
第六,“仰仗什么力量”呢?是指归命于佛、法、僧三宝,仰承其威德力,祈请加被。依靠这些殊胜的力量,才能进行分别阐述,因而能够造论。
第七,“为了什么目的”呢?是为了辅助佛陀弘扬教化,摧破邪见、显扬正法,护持佛陀遗留的教法,令其长久住于世间,以此报答佛陀的深恩。
第八,“以什么为缘起”呢?是因为缘于众生,想要让他们脱离一切痛苦,获得究竟的安乐,所以才造这部论。
第九,“由什么发起”呢?是由于菩萨的大悲心内融于心,哀悯众生长久迷昧,由此发起造论,以法布施一切众生。
第十,“能带来多少利益”呢?简要来说有六种:一、让尚未生起信心的人,能够生起信心;二、让已经生起信心的人,获得听闻的智慧;三、让已经听闻的人,获得思维的智慧;四、让已经思维理解的人,获得修行的智慧;五、让已经修行的人,能够证入实相;六、让已经证入的人,能够达到圆满。
简要来说,因为有以上这十种因缘,才使得这部教典兴起。另外还有六种因缘,如《瑜伽师地论》第六十四卷所说:想要造论的人,需要具备六种因缘:一、为了让法义能够广泛流传;二、为了让具有种种不同信解的有情众生,由此因缘,至少有一部分能够契入正法;三、为了令已经隐没的种种义理法门,重新开显出来;四、为了要简略总摄广泛散开的义理;五、为了显明甚深的义理;六、想用种种美妙的言辞来庄严法义,使人生起清净的信心。本论后面提到的八种因缘等,以及《十住毗婆沙论》、《大毗婆沙论》等,各自都有说明造论的因缘,可以查阅那些论典来了解。
二明藏摄分齐者有二。初约所诠三故。教则为三。后约所为二故。教则为二。前中为诠三学故立三藏。一修多罗藏。或云素怛蓝。或云修妬路等。并以应语梵名。难得曲耳。此翻名契经。谓契理合机故。名为契。贯穿缝缀。目以为经。佛地论云。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被机故。名素怛蓝。即诠定之教。契经即藏。持业释。二名毘奈耶藏。或云毘那耶。或云毘尼。古翻名灭。谓身语意恶。焚烧行者义同火然。戒能止灭。故称为灭或。云清凉。以能息恶炎炽相故。今翻为调伏。谓调是调和。伏是折伏。则调和控御身语意业。制伏除灭诸恶行故。调伏是行。即所诠戒行。调伏之藏。依主释。以从所诠为名故。三阿毘达磨藏。或云阿毘昙。古译为无比法。谓阿毘云无比。达磨云法。即无分别智分别法相。更无有法能比于此故。云无比法。今译为对法。谓阿毘是能对智。达磨是所对境法。谓以正智。妙尽法源。简择法相。分明指掌。如对面见。故云对法。对法是所诠之慧。即对法之藏。亦依主释。从所诠为目。又或名伏法择法数法通法大法等。并随义之名。如余说。问若此三藏于彼三学各诠一学。何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复次开示三学立素怛蓝。开示戒定名毘柰耶。开示慧学名阿毘达磨。答若依克性门。如前各诠一。若依兼正门。则如集论说。以经宽故具三。律次具二。论狭唯一。亦是本末门。谓经是本。余二次第末也。此论于彼三藏之中。对法藏摄。问如瑜伽八十一云。谓诸经典。循环研核。摩怛理迦。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摩怛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法相。准此文证。纵对法藏。亦是佛说。此论既是如来灭后菩萨所作。何得亦入达摩藏收。答有二义。一准瑜伽。是彼种类故。入彼摄。二准摩诃摩耶经。佛说马鸣善说法要。既言善说。即是如来悬印所说。故知亦得入此藏收。因此通论。如来说法有其三种。一佛自说。二加他说。三悬许说。此论即当悬许说也。二约所为二故。教即为二者。但根有利钝。法有浅深故。合三藏分为二种。故庄严论第四云。此藏由上下乘差别故。复说为声闻藏及菩萨藏。问。彼三及二云何名藏。答由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解云。是故为彼声闻钝根下乘依法执分别。施设三藏。诠示声闻理行果等。名声闻藏。为诸菩萨利根上乘依三无性二无我智。施设三藏。诠示菩萨理行位果。名菩萨藏。问经中为诸缘觉说因缘法。何故独觉不立藏名。答若依普超三昧经及入大乘论。即约三乘而立三藏。今依摄论及庄严论。约上下乘分为二藏。故不立也。问何故二教废立不同。答但彼独觉与此声闻有同有异。谓约教行少分不同。分三乘藏。约彼理果全体不殊故。合为一藏。谓同断我执同证生空。果同罗汉。故不别立。是故经论开合不同。如是此论二藏之中菩萨藏摄。
二、说明此论在经藏中的归属部分,有两个层次。首先,根据所阐释的内容有三种,教法也就分为三类;其次,根据所教化的对象有两种,教法也就分为两类。
在前一个层次中,为了阐释戒、定、慧三学,所以设立三藏: 一、修多罗藏。或称素怛蓝、修妬路等,都是顺应梵语发音的不同译名,难以一一细说。这里意译为“契经”。意思是上契合真理,下契合众生根机,所以称为“契”;像线贯穿花朵、缝合布料一样组织教义,就称为“经”。《佛地论》说:贯穿摄持所应宣说的义理以及所教化的众生,所以名为素怛蓝。这就是阐释“定”学的教法。“契经”即是“藏”,这是“持业释”(用体用关系来解释复合词)。 二、毗奈耶藏。或称毗那耶、毗尼。古译为“灭”,意思是身、口、意三业的恶行,如同烈火焚烧修行者,戒律能制止灭除这些恶行,所以称为“灭”。或译为“清凉”,因为它能息灭恶行的炽热相状。现在译为“调伏”。“调”是调和,“伏”是制伏,即调和控制身口意三业,制伏除灭各种恶行。“调伏”是修行,即所阐释的戒行。“调伏之藏”,这是“依主释”(从属关系释,即“调伏”所属的“藏”),因为它是从所阐释的内容来命名的。 三、阿毗达磨藏。或称阿毗昙。古译为“无比法”,意思是“阿毗”意为无比,“达磨”意为法,即以无分别智来分别诸法相状,再没有其他法能与此相比,所以称为“无比法”。现在译为“对法”。“阿毗”是能对观照的智慧,“达磨”是所对观照的境法。意思是以正确的智慧,彻底穷尽诸法的本源,简择分别诸法相状,清楚明白如在掌中,如同面对面看见一样,所以称为“对法”。“对法”是所阐释的“慧”学。即“对法之藏”,也是“依主释”,从所阐释的内容来命名。它又或称伏法、择法、数法、通法、大法等,都是随其含义而起的名称,如其他论典所说。
问:如果这三藏各自对应阐释戒定慧三学中的一学,为什么《杂集论》第十一卷说:“再者,开示三学而立素怛蓝(经藏),开示戒、定二学而立毗奈耶(律藏),开示慧学而立阿毗达磨(论藏)?” 答:如果依照严格对应各自性质的门类来看,如前所述,各藏主要阐释一学;如果依照兼带与主要的关系来看,则如《集论》所说。因为经藏内容宽泛,所以具备三学;律藏其次,具备戒、定二学;论藏范围较窄,只阐释慧学。这也是从本末的角度看:经藏是根本,律、论二藏是依次的枝末。 这部《大乘起信论》在那三藏之中,属于对法藏(论藏)所摄。
问:如《瑜伽师地论》第八十一卷说:“所谓诸经典,循环反复研究核实的,就是摩怛理迦(本母,论藏)。而且,一切了义的经典,都可称为摩怛理迦,指的是在这些地方,世尊亲自广泛分别诸法相状。”依据这段文字的证明,纵然是对法藏(论藏),也是佛所说的。这部论既然是如来灭度后菩萨所造,怎么能也归入达磨藏(论藏)呢? 答:有两个理由:第一,依据《瑜伽师地论》,因为此论属于彼论藏的种类,所以归入彼类所摄。第二,依据《摩诃摩耶经》,佛曾预言马鸣菩萨善于宣说法要。既然说“善说”,就是如来预先印可的言说。因此可知,此论也可以归入此藏(论藏)所摄。由此通论,如来说法有三种方式:一、佛亲自宣说;二、加持他人宣说;三、预先悬记许可(未来)宣说。这部论就属于第三种“悬许说”。
第二,根据所教化的对象有两种,教法也就分为两类:因为众生根机有利有钝,教法有浅有深,所以将三藏总合起来分为两种。因此《庄严论》第四卷说:“此藏由于有上乘、下乘的差别,所以又分为声闻藏和菩萨藏。” 问:那三藏和这二藏,为什么都称为“藏”? 答:因为能“摄持”的缘故,即摄持一切所应了知的义理。 解释:因此,为了那些声闻钝根、属于下乘的众生,依据他们对“法”的执着和分别,而施设三藏,阐释开示声闻乘的理、行、果等内容,称为“声闻藏”。为了那些菩萨利根、属于上乘的众生,依据三无性、二无我的智慧,而施设三藏,阐释开示菩萨乘的理、行、位、果等内容,称为“菩萨藏”。 问:经中也为那些缘觉(独觉)宣说因缘法,为什么独觉不单独建立藏名? 答:如果依据《普超三昧经》和《入大乘论》,就是根据三乘而建立三藏。现在依据《摄大乘论》和《庄严论》,是根据上乘、下乘分为二藏,所以不单独为独觉立藏。 问:为什么两种教判体系(三藏与二藏)在设立与合并上有不同? 答:只因为那些独觉和这里的声闻,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如果从教法、修行有少许不同的角度来看,就分为三乘藏;从他们所证的理、所得的果体性完全相同的角度来看,就合为一藏。因为他们同样断除“我执”,同样证得“生空”(人无我),果位同于阿罗汉,所以不另外建立。因此,经论中有的开为三藏,有的合为二藏,有所不同。 如此,这部《大乘起信论》在二藏之中,属于菩萨藏所摄。
第三显教分齐者。于中有二。先叙诸教。后随教辨宗。前中此方诸德立教开宗纷扰多端。难可具陈。略述十家。如华严疏中。又古代译经。西来三藏。所立教相。亦有多门。略举五家。亦如彼说。今中天竺国三藏法师地婆诃罗。唐言日照。在寺翻译。余亲问。说云。近代天竺那烂陀寺。同时有二大德论师。一曰戒贤。一曰智光。并神解超伦。声高五印。六师稽颡。异部归诚。大乘学人仰之如日月。独步天竺。各一人而已。遂所承宗异。立教互违。谓戒贤则远承弥勒无着。近踵护法难陀。依深密等经瑜伽等论。立三种教。以法相大乘为真了义。谓佛初鹿园转于四谛小乘法轮。说诸有为法从缘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由缘生无人我故。翻彼外道说有我等。然犹未说法无我理。即四阿含经等。第二时中。虽依遍计所执。而说诸法自性皆空。翻彼小乘。然于依他圆成。犹未说有。即诸部般若等。第三时中。就大乘正理。具说三性三无性等。方为尽理。即解深密经等。是故于彼因缘生法。初唯说有。即堕有边。次唯说空。即堕空边。既各堕边。俱非了义。后时具说所执性空。余二为有。契合中道。方为了义。此依解深密经判。二智光论师远承文殊龙树。近禀提婆清辩。依般若等经中观等论。亦立三教。以明无相大乘为真了义。谓佛初鹿园为诸小根说于四谛。明心境俱有。次于中时。为彼中根说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唯识道理。以根犹劣未能令入平等真空故作是说。于第三时。为上根说无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为真了义。又初则渐破外道自性等。故说因缘生法决定是有。次则渐破小乘缘生实有之执。故说依他因缘假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犹在假有而接引之。后时方就究竟大乘。说此缘生即是性空平等一相。是故即判法相大乘有所得等。为第二时非真了义也。此三教次第。如智光论师般若灯论释中。引大乘妙智经说。问此二所说。既各圣教互为矛楯。未审二说可和会以不。答此有二义。谓无会无不会。初无会者。既并圣教随缘益物。何俟须会。即是智论四悉檀中。各各为人悉檀。是故虽有相违。而不可会。亦是摄论四意趣中。众生乐欲意趣。于一法中或赞或毁。是故二说不须和会。二无不会者。通论此二所设教门。了与不了有其二门。一约摄生宽狭。言教具阙。以明了不了。二约益物渐次。显理增微。以明了不了。初中有二。先约摄生宽狭者。依解深密经。初时唯为发趣声闻乘说。第二时中唯为发趣大乘者说。此二各唯摄一类机。摄机不尽。故各非了。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说。此中摄机普该诸乘。故云普为一切乘说。摄机周尽。方为了义。二约言教具阙者。约机取教。则初时唯说小乘。第二唯说大乘。第三具说三乘。前二各互阙教不具。故非了义。后一具三乘。教满为了义。由此等义。是故第三方为了义。戒贤所立依此门判。第二门内亦二。初约益物渐次者。谓初时所说唯令众生得小乘益。益未究竟。故非了义。第二时中虽益通大小。然不能令趣寂二乘亦得大乘。是故此说亦非尽理。第三时中普皆令得大乘之益。纵入寂者亦令回向大菩提故。是故经云。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又云。若以小乘化。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是故此说方为了义。二约显理增微者。初说缘生以为实有。次说缘生以为假有。后说缘生方是性空。前二所说显理未周。会缘未尽。故非了义。后一显理至究。会缘相尽。故为了义。由此等义。是故第三方为究竟了义大乘。亦即初唯小乘。次具三乘。后唯一乘故也。智光所立依此门判。由有如此二种门故。是故圣教各依一势以明权实。互不相违。问若如所说。两宗各初唯说小乘。何故华严亦最初说。而非小乘。答此难诸德总有三释。一云。约渐悟机立三法轮有此渐次。若顿悟机。则最初亦说彼华严等。若尔。密迹力士经初时具说三乘之法。此为其渐。为其顿耶。若是渐教。应唯说小。若是顿教。应唯说大。是故难解。一云。若依显了门。则如前有此三法次第。若约秘密门。则同时皆有。若尔。则初时小显而大密。何不以大显而小密耶。又判此显密。出何圣教。理既不齐。又无圣教。故亦难依。一云。但是如来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就小结集。故唯说小。就大结集故唯说大。就通结集故说三乘。若尔。说华严时。何故声闻不闻自所闻。乃如聋盲无所见闻。是亦难解。今解此难。泛论如来圆音说法。大例有二。一为此世根定者说。二为此世根不定说。初中自有三节。一或有众生。此世小乘限性定者。唯见如来从始至终但说小乘。如小乘诸部不信大乘者是。二或有众生。此世三乘根性熟者。则唯见如来从始至终但说三乘。如密迹力士经。说佛初鹿园说法之时。无量众生得阿罗汉果。无量众生得辟支佛道。无量众生发菩提心住初地等。广如彼说。大品经中亦同此说。是故后时所说皆通三乘。如诸大乘经中说也。三或有众生。此世一乘根性熟者。则唯见如来初树王下华藏界中。依海印三昧。说无尽圆满自在法门。唯为菩萨。如华严经等说。是故诸说各据当根所得。互不相违也。二不定根者有二位。一此世小乘根不定故。堪可进入三乘位者。则初闻唯小为不了教。次唯说大亦非了教。后具说三乘方为了义。故有深密经中三时教也。二此世小乘根不定故。堪可进入一乘位者。则初闻小乘为不了教。次通三乘亦非了教。后唯说一乘方为了教。智光所立当此意也。是故由有于此世中根定不定二位别故。令此教门或有前后。或无前后也。上来总明叙会诸教竟。第二随教辨宗者。现今东流一切经论。通大小乘。宗途有四。一随相法执宗。即小乘诸部是也。二真空无相宗。即般若等经。中观等论所说是也。三唯识法相宗。即解深密等经。瑜伽等论所说是也。四如来藏缘起宗。即楞伽密严等经。起信宝性等论所说是也。此四之中。初则随事执相说。二则会事显理说。三则依理起事差别说。四则理事融通无碍说。以此宗中许如来藏随缘成阿赖耶识。此则理彻于事也。亦许依他缘起无性同如。此则事彻于理也。又此四宗。初则小乘诸师所立。二则龙树提婆所立。三是无着世亲所立。四是马鸣坚慧所立。然此四宗亦无前后时限差别。于诸经论亦有交参之处。宜可准知。今此论宗意当第四门也。
第三,说明佛教教义的分判标准。这部分分为两步:先介绍各种教判体系,再根据教义来辨别宗派。先说各种教判。中国历代高僧大德们建立教判、开创宗派,说法纷繁复杂,很难一一细说,这里简要列举十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华严经疏》。另外,古代翻译佛经的印度高僧所立的教相判释,也有很多种,这里也简要举出五家,同样可以参考那部疏。现在要特别提到的是中天竺国的三藏法师地婆诃罗,汉语叫“日照”,他在寺院翻译经典时,我曾亲自请教过他。他说:近代印度那烂陀寺,同时有两位杰出的论师,一位叫戒贤,一位叫智光。他们都智慧超群,声望遍及五印度,其他学派的论师都向他们顶礼,不同部派的学者都归附信服。大乘学人仰望他们如同日月,在印度是独一无二的,各自只有一位。然而,由于他们所传承的宗派不同,建立的教判也互相矛盾。**戒贤论师**这一系,远承弥勒、无著菩萨,近接护法、难陀论师。他们依据《解深密经》等经典和《瑜伽师地论》等论典,建立了三种教法,认为“法相大乘”才是真实、究竟的教义。具体是:1. **第一时**:佛最初在鹿野苑,转动四谛法轮,讲说小乘法。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以此来破除外道认为事物有“自性”等错误观点。又因为缘生法里没有“人我”,所以反过来破除外道所说的“有我”。但这时还没有说法“无我”的道理。这对应《四阿含经》等。2. **第二时**:佛虽然依据“遍计所执性”而说一切法自性皆空,以此破除小乘的执着,但对于“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还没有说明它们是有。这对应各类《般若经》等。3. **第三时**:佛依据大乘正理,完整地宣说了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和三无性等道理,这才是圆满的道理。这对应《解深密经》等。因此,对于因缘所生的事物:第一时只说“有”,就落入了“有”的边见;第二时只说“空”,就落入了“空”的边见。既然各自落入边见,就都不是究竟的教义。只有第三时,完整地说明了“所执性”是空,而“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是有,这才契合中道,才是究竟的教义。这是依据《解深密经》所作的判教。**智光论师**这一系,远承文殊菩萨、龙树菩萨,近禀提婆、清辩论师。他们依据《般若经》等经典和《中观论》等论典,也建立了三种教法,认为“无相大乘”才是真实、究竟的教义。具体是:1. **第一时**:佛最初在鹿野苑,为小根器的人说四谛法,阐明心境(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都是实有的。2. **第二时**:佛为中等根器的人说法相大乘,阐明外境是空、内心(识)是有的唯识道理。因为众生的根器还比较低劣,不能直接让他们契入平等真空的境地,所以才这样讲。3. **第三时**:佛为上等根器的人说无相大乘,辨明心境俱空,平等一味,这才是真实、究竟的教义。另外,第一时是逐步破除外道的“自性”等邪见,所以说因缘生法决定是“有”。第二时是逐步破除小乘认为“缘生法是实有”的执着,所以说依他因缘是“假有”。因为小乘人害怕这种彻底的“空”,所以用“假有”来接引他们。第三时才根据究竟的大乘,说明这种缘生法本身就是“性空”,是平等一相的。因此,智光论师就判定法相大乘属于第二时,不是究竟的教义。这三教的次第,在智光论师的《般若灯论释》中,引用《大乘妙智经》有说明。有人问:这两位论师的说法,既然都是依据圣教,却又互相矛盾,不知道这两种说法能不能调和统一?回答: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即“无需调和”和“并非不能调和”。**第一,无需调和**:既然都是圣教,都是随顺众生根机、利益众生的,何必一定要调和呢?这就像《大智度论》里说的“四悉檀”中的“各各为人悉檀”。所以,即使表面有矛盾,也不必强行调和。也像《摄大乘论》里说的“四意趣”中的“众生乐欲意趣”(随顺众生的喜好意愿),对于同一个法,有时赞叹,有时批评。因此,这两种说法不需要调和。**第二,并非不能调和**:总体来看这两位设立的教门,判断是否“了义”,有两个标准:一是根据度化众生的范围宽窄、教法内容是否完备;二是根据利益众生的渐次过程、显明道理的深浅程度。**(一)从度化范围宽窄、教法是否完备来看**,又分两点:1. **根据度化范围宽窄**:依照《解深密经》,第一时只为趋向声闻乘的人说,第二时只为趋向大乘的人说。这两时各自只度化一类根机,范围不广,所以都不算“了义”。第三时普遍为趋向一切乘(声闻、缘觉、菩萨)的人说,度化的根机普遍涵盖所有乘,所以说“普为一切乘说”,度化范围周全,这才是“了义”。2. **根据教法内容是否完备**:根据众生的根机来选取教法,那么第一时只说小乘,第二时只说大乘,第三时才完备地讲说三乘。前两者各自缺少其他教法,内容不完备,所以不是“了义”。后一种具备三乘教法,教法圆满,是“了义”。根据这些道理,所以第三时才是“了义”。戒贤论师的判教就是依据这个标准。**(二)从利益众生的渐次、显明道理的深浅来看**,也分两点:1. **根据利益众生的渐次**:第一时所说,只让众生得到小乘的利益,利益不究竟,所以不是“了义”。第二时所说,利益虽然通于大小乘,但不能让那些趋向寂灭的二乘(声闻、缘觉)人也得到大乘利益,所以这个说法也不圆满。第三时所说,普遍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大乘利益,即使已经证入寂灭的二乘人,也让他们回向大菩提。所以经上说:“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又说:“若以小乘化,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因此,这个说法才是“了义”。2. **根据显明道理的深浅**:第一时说缘生法是“实有”,第二时说缘生法是“假有”,第三时才说缘生法就是“性空”。前两种说法显明的道理不周全,对因缘的理解不透彻,所以不是“了义”。后一种显明的道理极其透彻,对因缘的理解完全穷尽,所以是“了义”。根据这些道理,所以第三时才是究竟的“了义大乘”。也就是说,第一时纯是小乘,第二时具备三乘,第三时唯是一乘。智光论师的判教就是依据这个标准。因为有这样两种不同的评判标准,所以圣教各自依据一种趋势来说明“权”与“实”,互相之间并不矛盾。有人问:如果像上面说的,两宗都认为第一时只说小乘,那为什么《华严经》也是佛最初说的,却不是小乘呢?回答:对于这个难题,历代高僧大致有三种解释:1. **第一种解释**:这是针对渐悟根机的人,设立三时法轮有这样的渐次。如果是顿悟根机的人,那么佛最初也对他们说《华严经》等。那么问题来了:《密迹力士经》说佛在第一时就同时讲说了三乘之法,这算是渐教呢,还是顿教?如果是渐教,应该只说小乘;如果是顿教,应该只说大乘。所以这很难解释。2. **第二种解释**:如果依据显了的方式,那么就像前面说的有三时法的次第。如果依据秘密的方式,那么三时法是同时都存在的。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这样,第一时是小乘显了而大乘秘密,为什么不能是大乘显了而小乘秘密呢?再者,这种显密判别的说法,出自哪部圣教?道理上既然不统一,又没有圣教依据,所以也难以依从。3. **第三种解释**:只是如来以圆满音声一次演说,不同类别的众生各自理解到相应的法。按照小乘的结集,就只记录小乘法;按照大乘的结集,就只记录大乘法;按照通教的结集,就记录三乘法。那么问题又来了:佛说《华严经》的时候,为什么声闻弟子听不到他们能理解的法,反而像聋子瞎子一样无所见闻呢?这也很难解释。现在我来解释这个难题:总体讨论如来以圆满音声说法,大致有两种情况:一、为此世根性确定的人说法。二、为此世根性不定的人说法。**第一种情况**,里面又分三种:1. 有些众生,此世就是小乘的限定根性,那么他们只见到如来从始至终都在说小乘。就像小乘各部派不信大乘的人所认为的那样。2. 有些众生,此世是三乘根性已经成熟,那么他们只见到如来从始至终都在说三乘。就像《密迹力士经》说的,佛最初在鹿野苑说法时,无量众生证得阿罗汉果,无量众生证得辟支佛道,无量众生发菩提心住于初地等等,经中广泛说明。《大品般若经》也这样说。所以佛后来所说的法也都通于三乘,就像诸多大乘经中所说的那样。3. 有些众生,此世是一乘根性已经成熟(能直接接受一佛乘),那么他们只见到如来最初在菩提树下,在华藏世界中,依海印三昧,演说无尽圆满自在的法门,只为菩萨而说。就像《华严经》等所说的那样。因此,各种说法都是根据当时听法者自身根机所领悟到的内容,互相之间并不矛盾。**第二种情况**,里面又分两种:1. 有些众生,此世是小乘根性但不定,能够进入三乘位。那么他们最初只听到小乘,这是不究竟的教法;接着只听到大乘,也不是究竟的教法;最后听到完备的三乘教法,才是究竟的教法。所以就有了《解深密经》中的三时教判。2. 有些众生,此世是小乘根性但不定,能够进入一乘位。那么他们最初听到小乘,是不究竟的教法;接着听到通于三乘的法,也不是究竟的教法;最后听到唯一佛乘,才是究竟的教法。智光论师的判教就是对应这个意思。因此,由于有此世众生根性“确定”和“不定”这两种情况的区别,才使得这些教门有的有前后次第,有的没有前后次第。以上总说,介绍和会通各种教判的内容完毕。**第二,根据教义来辨别宗派**:现今流传到东土的一切经论,通贯大小乘,主要的宗派途径有四个:1. **随相法执宗**:即小乘各部派。他们随着事相产生法执。2. **真空无相宗**:即《般若经》等经典,《中观论》等论典所主张的。他们会通事相以显示空理。3. **唯识法相宗**:即《解深密经》等经典,《瑜伽师地论》等论典所主张的。他们依据真理来说明事相的差别。4. **如来藏缘起宗**:即《楞伽经》、《密严经》等经典,《大乘起信论》、《宝性论》等论典所主张的。他们主张理与事融通无碍。因为这一宗认为如来藏随缘而成为阿赖耶识,这就是“理”透彻地贯彻于“事”中;也认为依他缘起的事物本性空寂与真如同在,这就是“事”透彻地贯彻于“理”中。另外,这四宗分别是:第一宗是小乘各位论师所立;第二宗是龙树、提婆菩萨所立;第三宗是无著、世亲菩萨所立;第四宗是马鸣、坚慧菩萨所立。然而这四宗在时间上并没有绝对的前后差别,在各种经论中也有相互交叉参杂的地方,应该可以知道。现在这部《大乘起信论》的宗趣,应当属于第四门。
第四教所被机。说有二重。一约权教。即五种姓中。菩萨种姓及不定性。是此所为。余三非此。以无分故。如瑜伽等说。二约实教。一切众生皆此所为。以无不皆当得菩提故。问若诸无姓亦当成佛。何得说有无姓有情。答论有二释。故佛性论及宝性论。同为谤大乘人。依无量时故作是说。非谓究竟无清净性。佛性论第二卷中。判说无佛性是不了教故也。准此当知。永无种姓非尽理说。楞伽文说可知。问如有难言。若诸众生等有佛性必当得佛。则众生虽多。要当有尽。是为大过。又若悉有性。令最后菩萨阙利他行。以无所化诸众生故。阙行成佛。不应道理。又令诸佛利他功德亦则断绝。以无所化机缘感故。如是三难。若为得通。答此所设难。并由妄见众生界故。妄起此难。故不增不减经云。大邪见者见众生界增。见众生界减。以不如实知一法界故。于众生界起增减见。问我所说义扶此经文。何者。若诸众生悉皆有性。并当解脱。则众生有减。今立有此。无性众生常在世间。故无增减。答若尔。汝于有性既起减见。即于佛界必起增见。此增减见不离汝执。当知经意明一切众生一时成佛。佛界不增众生界不减。故彼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众生法身义一名异。解云。况众生界。如虚空界。设如一鸟飞于虚空。从西向东。𨒬百千年。终不得说东近而西远。何以故。以虚空无分齐故。亦不得云总不飞行。以功不虚故。当知此中道理亦尔。非有灭度令有终尽。非无终尽。有不灭度。故众生界甚深广大。唯是如来智所知境。不可辄以狂心限量斟酌起增减见。既其无尽。是故三难无不能离。二乘回心者。若不定种姓。未入无余前即有回心。此不待言。若决定种姓。未入无余前定不回心。要入无余。方有回心。以二乘人本来不得无余依涅槃界故。佛性论第三云。二乘人有三种余。一烦恼余。谓无明住地。二业余。谓无漏业。三果报余。谓意生身变易身也。又无上依经胜鬘经宝性论等。广明无漏界中有三种不思议变易生死。谓声闻缘觉大力菩萨。若言此中二乘是不定种姓。理必不然。以未回心。有分段故。回心已去是渐悟菩萨。非二乘故。论说二乘有三种余。非菩萨故。当知定是二乘自位无余依中。大乘说彼有三种故。然彼二乘既不能知此三余故。是故化火烧分段身。入无余依。法尔皆有变易报残。而彼不知。谓为涅槃。而实但是未烧身前。期以灭智所得灭定。法华论云。方便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诸禅三昧城。过彼城已。令入大般涅槃城故。解云。以此当知。二乘无余体虽灭定。亦通方便。故云诸禅也。由彼二乘根有利钝。灭定防心。种有强弱。是故在定。极𨒬八万乃至一念。由佛根欲性智为增上缘力。又由本有佛性之力。令心还生于净土中。逢佛菩萨善友力故。修大乘道。然此利钝迟疾。诸圣教略有七位。谓八万。六万。四万。二万。一万等劫。如次以配四果及独觉人。此五如彼涅槃经说。第六位中。如楞伽云。三昧酒所醉。乃至劫不觉。酒消然后觉。得佛无上身。此亦利于前。不𨒬万劫。第七位如法华第三云。我灭度后。复有弟子。不闻是经。不知不觉菩萨所行。自于所得功德。生灭度想。当入涅槃。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是人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慧。得闻此经。唯以佛乘而得灭度。更无余乘。除诸如来方便说法也。解云。此最利根亦舍分段入涅槃已。即于佛土受变易身。受佛教化入于大乘。亦有人解此经文。是变化声闻。理定不然。若是化作。必为引摄实类众生。若彼众生受此引摄。亦学先入无余涅槃。后方回心。而汝所执无余灰断。即便误彼所引众生。是则诸佛菩萨等。于彼众生使成大怨。何名大悲方便摄化。既无此理。故知入寂回心。定非变化。此上七位并是定性二乘要入寂已方乃回心。不同不定性人未入寂前有回心故。问为一切定性二乘入寂悉皆回心。为有不回者。答一切皆回。何以得知。法华论云。授声闻记有其二种。一者如来。二者不轻菩萨。所授声闻有四种。一决定声闻。二增上慢声闻。三退菩提心声闻。四应化声闻。后二声闻以根熟故。佛为授记。谓应化声闻退已还发菩提心也。决定声闻增上慢人以根未熟。菩萨与记。方便令发菩提心也。解云。决定声闻既在所记之中。故知定有发菩提心。又既但云根未熟。不言总不熟。故知定有性。又彼论云。我不殊汝。汝等皆当作佛者。示诸众生皆有佛性也。解云。此是菩萨与记。明知定性声闻有佛性也。问何故新翻经论说有入寂定性二乘不回心耶。答新经论中。据未入寂定不回心。入寂已去彼不说故。故不相违。又教有了非了。别如佛性论辨。故不可怪。又涅槃经中。言佛性有无。皆不解我意者。明佛性法离有离无。随言执取。是不解意。非谓说有一分无性。佛性论云。是故佛性决定是有。离有离无。此之谓也。是故一切众生皆此所为。余经论皆准此释。
第四、教法所对应的根器。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说: 第一,从权宜教法的角度看,就是五种姓中,菩萨种姓和不定种姓的人,是这部论所教化的对象。其余三种不是,因为他们暂时没有契入的缘分。正如《瑜伽师地论》等所说。 第二,从究竟实教的角度看,一切众生都是这部论所教化的对象。因为没有哪个众生最终不会成就觉悟的。
有人问:如果说那些无种姓的人将来也能成佛,为什么经论中又说有无种姓的有情呢? 回答:论中有两种解释。所以《佛性论》和《宝性论》都指出,这是为了驳斥那些诽谤大乘的人,依据无量劫的时间而这样说的,并不是说他们究竟没有清净佛性。《佛性论》第二卷中,判定“说无佛性”是不了义教法。根据这一点就应当知道,说“永远没有种姓”并非究竟的说法。《楞伽经》的文字也说明了这一点。
有人问:比如有这样的诘难:如果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必定会成佛,那么众生虽然多,终究会有穷尽的时候,这是一个很大的过失。再者,如果都有佛性,就会让最后一位菩萨缺少利他的修行,因为没有可以教化的众生了。缺少利他行而能成佛,是不合理的。同时,也会使诸佛利他的功德断绝,因为没有所教化的机缘来感召。像这样三种诘难,该如何通解呢? 回答:这些所设的诘难,都是由于虚妄地执着有实在的“众生界”而产生的错误见解,才引发出这些诘难。所以《不增不减经》说:持有大邪见的人,会认为众生界有增加,或认为众生界有减少。因为不能如实地了知唯一的法界,所以对众生界产生了增减的见解。
问:我所说的道理是支持这段经文的。为什么呢?如果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将获得解脱,那么众生界就会减少。现在我主张存在这类无佛性的众生,他们永远在世间,所以众生界没有增减。 回答:如果是这样,你对有佛性的众生既然产生了“减少”的见解,那么对佛界必然会产生“增加”的见解。这种增减的见解离不开你的执着。应当知道,经文的意旨是阐明一切众生同时成佛,佛界不增,众生界不减。所以那部经说:众生就是法身,法身就是众生。众生与法身,意义相同而名称有异。 解释:何况众生界如同虚空界。假设有一只鸟在虚空中飞行,从西向东,即使飞了百千年,终究不能说东方近而西方远。为什么呢?因为虚空没有分界和边际。但也不能说它完全没有飞行,因为它的努力并非徒劳。应当知道这里的道理也是如此。并非有灭度令众生界有终尽,也并非没有终尽,而有不灭度的。所以众生界极其深奥广大,唯有如来的智慧才能了知它的境界,不能轻率地以狂乱之心去思量、揣度,生起增减的见解。既然它是无尽的,所以那三种诘难就没有不能避免的。
关于二乘人回心向大: 如果是不定种姓的人,在未入无余涅槃之前就已经回心,这就不必多说了。 如果是决定种姓的人,在未入无余涅槃之前,决定不会回心。一定要进入无余涅槃之后,才会有回心。因为二乘人本来并没有真正证得无余依涅槃界的缘故。《佛性论》第三卷说:二乘人有三种残余。一是烦恼残余,指无明住地。二是业残余,指无漏业。三是果报残余,指意生身、变易身。另外,《无上依经》、《胜鬘经》、《宝性论》等,广泛说明在无漏界中有三种不可思议的变易生死,指的是声闻、缘觉和大力菩萨。如果说这里的二乘是指不定种姓,道理上肯定不对,因为他们未回心前,还有分段生死。回心以后,就是渐悟菩萨,不再是二乘了。论中说二乘有三种残余,不是说菩萨。应当知道,这一定是指二乘自位的无余依涅槃中,大乘说他们还有这三种残余。然而那些二乘人既然不能了知这三种残余,所以佛陀以神通火焚烧了他们的分段身,令他们进入无余依涅槃。法尔自然,他们都有变易报身的残余,而他们自己不知道,以为是涅槃。其实那只是未烧身前,期望以灭尽定所得的灭定境界。《法华论》说:(这是)方便地进入涅槃城。涅槃城,指的是各种禅定三昧城。越过那座城之后,再令他们进入大般涅槃城。 解释:由此应当知道,二乘的无余涅槃,体性虽然是灭定,但也通于方便,所以说“诸禅”。由于那些二乘人根器有利有钝,灭定防护心的力量,种姓有强有弱,所以在定中时间,最长八万大劫,短至一念。由于佛陀的根、欲、性、智作为增上缘的力量,又由于本有佛性的力量,令他们的心识重新生起于净土之中,遇到佛菩萨善友力量的缘故,修习大乘道。然而这种利钝和迟疾,各种圣典大略说有七种位次。即八万劫、六万劫、四万劫、二万劫、一万劫等等,依次配属四果及独觉人。这五种如《涅槃经》所说。第六种位次,如《楞伽经》说:“被三昧酒所醉,乃至经过劫数也不觉悟。酒醒之后才觉悟,获得佛的无上之身。”这也比前面的利根,不超过一万劫。第七种位次,如《法华经》第三卷说:“我灭度后,还有弟子,没有听闻这部经,不知道、不觉悟菩萨所行。对自己所得的功德,生起已得灭度的想法,应当入涅槃。我在其他国土作佛,另有不同的名号。这些人虽然生起灭度的想法,进入涅槃,却会在那个国土求取佛的智慧,得以听闻这部经。唯以佛乘而得灭度,再没有其他乘,除了诸佛如来的方便说法。” 解释:这是最利根的,也是舍弃分段身后进入涅槃,随即在佛土受变易身,接受佛教化而进入大乘。也有人解释这段经文,说这是变化的声闻。道理上肯定不对。如果是变化的,必定是为了引导、摄受真实类别的众生。如果那些众生接受这种引导摄受,也效仿先入无余涅槃,然后才回心。而你所执着的“无余即灰身灭智”的看法,就会误导那些被引导的众生。那样的话,诸佛菩萨等,对那些众生就成了大怨家,怎么能称为大悲方便的摄受教化呢?既然没有这种道理,所以可知入寂后回心,一定不是变化身。以上七种位次,都是定性二乘一定要入寂之后才能回心。不同于不定种姓的人在未入寂前就有回心。
问:是一切定性二乘入寂后都会回心,还是有不回心的呢? 回答:一切都会回心。凭什么知道呢?《法华论》说:为声闻授记有两种。一是如来授记,二是不轻菩萨授记。所授记的声闻有四种:一、决定声闻,二、增上慢声闻,三、退菩提心声闻,四、应化声闻。后两种声闻因为根机成熟,佛为他们授记。所谓应化声闻,退失菩提心后还会重发菩提心。决定声闻和增上慢人因为根机未熟,菩萨为他们授记,是方便令他们发起菩提心。 解释:决定声闻既然在授记的范围之内,所以知道他们必定有发菩提心的时候。而且既然只说“根未熟”,不是说“总不熟”,所以知道他们一定有佛性。另外,那部论说:“我不异于你们,你们都将成佛”,这是显示一切众生都有佛性。 解释:这是菩萨授记,明确知道定性声闻有佛性。
问:为什么新译的经论中说有入寂的定性二乘不回心呢? 回答:新译经论中,是根据未入寂前决定不回心而说。入寂以后,那些经论没有讨论,所以并不矛盾。再者,教法有了义和不了义的区别,具体如《佛性论》所辨析,所以不必奇怪。另外,《涅槃经》中说,谈论佛性是有还是无,都是不了解我的真意。这是阐明佛性之法超越有和无,随言语执着,就是不了解真意。并不是说有一部分众生没有佛性。《佛性论》说:因此,佛性决定是有,但超越有和无。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一切众生都是这部论所教化的对象。其他经论都可以依据这个解释来理解。
第五能诠教体者。略作四门。一随相门。二唯识门。三归性门。四无碍门。初中有四句。一或唯以名句文为性。以声是依非正体故。唯识论云。若名句等不异声者。法词无碍。境应无别。二或唯以音声为性。名句文等声上屈曲。假立无体故。杂集论云。成所引声。谓诸圣说。三或具前二事。方为其性。维摩经云。有以音声语言文字为佛事。又十地论中说者以二事说。听者以二事闻。谓声名等也。问大乘中声表善恶。声是无记。名句文亦是无记。云何无记为圣教体。答诸佛菩萨后得智说故。俱是善也。十地论名善字等是也。四或俱非二事以为其性。以说即不说故。文字性离故。经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此之谓也。于此四句中。别取前三通小乘。具斯四说为大乘。又此四句合为一教。互有无碍。是大乘教也。二唯识门者。谓说者识现为增上缘。令闻者识文义相现。下论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摄论名为言说识。又闻者识上聚集现等。是故一切声名句等。皆是自心之所显现。下论云。唯依心现不离真如。三归性门者。此识无体唯是真如。下论云。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易。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准此而知。四无碍门者。谓于前三门。心境理事。同一缘起。混融无碍。交彻相摄。圆明自在。不相障碍。以为教体。以一心法有二门故。皆各总摄一切法故。思以准之。五教通诸法门者。谓遍于六尘一切所知境总为生解之义。悉为教体。准之。
第五,关于能诠教体的说明,简略分为四方面来谈:一、随相门;二、唯识门;三、归性门;四、无碍门。
首先,随相门中包含四种观点: 一、有的认为教体只是以名、句、文为本质,因为声音是依托,不是正体。正如《唯识论》所说:如果名句等与声音没有差别,那么法与词两种无碍境界就应该没有分别了。 二、有的认为只以音声为本质,名、句、文等只是声音上曲折变化的假立,没有实体。《杂集论》说:成就所引之声,就是指一切圣者的言说。 三、有的认为必须同时具备前两者(声音与名句文)才能成为教体。《维摩经》说:有以音声、语言、文字作为佛事的。又《十地论》中说:说者以两种事来说,听者也以两种事来听,即声音与名句等。 问:大乘教法中,声音能表达善与恶,但声音本身是无记性(非善非恶),名句文也是无记性,为什么无记性的东西能成为圣教的体性呢? 答:因为诸佛菩萨是以后得智来说法,所以这些全部是善性的。《十地论》中称其为“善字等”就是这个意思。 四、有的认为既不是声音也不是名句文才是教体,因为真正的说法等于没有说,文字的本性即是远离执着的。经中说:说法的人并无说也无示,听法的人也无闻无得,就是这个道理。
在这四种观点中,单独取前三种通于小乘,具备这四种说法才属于大乘。而且这四句可以合为一个教体,彼此互无障碍,这就是大乘的教体。
第二,唯识门:指说者的心识显现作为增上缘,使听者的心识中显现出文义的相状。下文论中说:如果离开心的念头,就没有一切境界之相。又《摄论》称之为“言说识”。再者,听者心识上聚集显现种种相,因此一切声音、名句等,都是自心所显现的。下文论说:只依心而显现,不离开真如。
第三,归性门:这心识没有自体,唯是真如。下文论说:所以一切法从本以来,远离言说相、远离名字相、远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没有变化,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所以名为真如。因为一切言说、假名都没有实体,只是随顺妄念而不可得。依此可以了知。
第四,无碍门:指在前面三门中,心与境、理与事,同属一个缘起,相互融合无碍,彼此交融含摄,圆明自在,互不障碍,以此为教体。因为一心之法有二门,各自都能总摄一切法的缘故。可以依此思惟理解。
第五,教体通于一切法门:这是指普遍以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一切所知的境界,总体作为产生理解的义理,全部可视为教体。依此为准。
第六所诠宗趣者。先总后别。总中以一心法义为宗。信行得果为趣。即具境行果三也。此中境有二种。一法二义。如下文辨。行亦二种。一行体。谓四种信心。二行用。谓五门修行。亦如下显。果亦二种。一分果。谓令得入位。二满果。谓成如来。并如下辨。宗之与趣何别老。谓当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二别显宗趣。略有五重。一教义相对。以教说为宗。用义意为趣。如下文令舍言取意等。二理事相对。举事为宗。显理为趣。如下文从生灭门入真如门等。三境行相对。以真俗境为宗。观心行为趣。四证信相对。以成信不退为宗。登地入证为趣。五因果相对。以因为宗。克果为趣。此五亦是从前起后。渐次相由。准释可知。
第六,关于本论所阐释的宗旨与归趣。先总说,后分说。
总说之中,是以“一心”的法与义为宗旨,以“起信、修行、证果”为归趣。这就包含了境、行、果三个方面。这里的“境”有两种:一是“法”,二是“义”,如下文会辨析。“行”也有两种:一是行的本体,指四种信心;二是行的作用,指五种修行法门,也如下文会阐明。“果”也有两种:一是分证之果,指令众生得以进入菩萨阶位;二是圆满之果,指成就如来佛果。这些都将在下文说明。
宗旨与归趣有什么区别呢?所谓宗旨,是指本部论典所尊崇的核心;所谓归趣,是指这个宗旨最终所要导向的目标。
第二,分别显明宗旨与归趣。大略可分为五重层次: 一、教法与义理相对:以言教宣说为宗旨,以领会义理深意为归趣。如下文所说,让人舍弃言语,把握真意等。 二、事相与理体相对:举出事相为宗旨,显明理体为归趣。如下文所说,从生灭门进入真如门等。 三、所观之境与能观之行相对:以真俗二谛的境界为宗旨,以观照心性的实践为归趣。 四、证悟与信心相对:以成就信心、永不退转为宗旨,以登入菩萨初地、契入证悟为归趣。 五、因与果相对:以修行为因的宗旨,以证得佛果为归趣。
这五重层次,也是从前到后,依次相互关联的,参照解释便可明白。
大乘起信论 第七释论题目者。大者。当体为目。包含为义。乘者就喻为称。运载为功。法喻合举。大乘所信之境。体能为义。起信即能信之心。澄净为性。心境合目故云大乘起信。此即大乘之起信。是对境拣心。非是证等也。又亦起大乘之信。则对宗别行行。非小乘信也。又大者就义。谓体相用三大莫过。乘者约用。谓即佛性三位成运。自性住佛性为所乘。引出佛性为能乘。至得果佛性为乘所至处。三义体用唯一心转。是故亦乘亦大。持业释也。又依杂集论。由与七种大性相应故名大乘。一境大性。以菩萨道缘百千等无量诸经广大教法为境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广大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广大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四精进大性。于三大劫阿僧祇耶。方便勤修无量难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不住生死及涅槃故。六证得大性。得如来法身无所畏不共法等。无量无数大功德故。七果大性。穷生死际示现一切成菩提等。建立广大诸佛事故。解云。前五约因。后二就果。瑜伽显扬亦同此说。庄严论中。六名果大。谓得法身等。七名事大。谓示成菩提等。余同此也。又有七义释大乘。如十二门论辨。起谓发起。以有本觉内熏为因。善友闻熏用大为缘。于此胜境发希有信能令心净。如水清珠。唯识论中。信别有三。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多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依梁摄论亦有三种。一信实有。自性住佛性。二信可得。引出佛性故。三信无穷功德。至得果佛性。又下文四种信心具寻辨之。何故但明信而不言余行。以是行本故。论为初机故。故下文云。自信己性。知心妄动。修远离行等。又华严云。信为道源功德母等。此中起信。据信成就处说。谓入住不退。使前信心成根不失故也。论者是集议论也。谓假立宾主。往复折征。论量正理。故名为论。是故名为大乘起信论也。
大乘起信论·第七 解释论题名称 所谓“大”,是以本体为名目,含有包容一切的意义。 所谓“乘”,是借用比喻来称呼,具有运载的功能。 将“法”与“喻”合起来说,“大乘”就是我们所信仰的境界,它的本体能够产生意义。 “起信”则是能够生起信仰的心,以澄明清净为本质。 将“境”(所信)与“心”(能信)合起来作为名称,所以叫作《大乘起信》。 这指的是对大乘生起信心,是相对于境界来辨别心,并非指证悟等境界。 也可以理解为生起对大乘的信心,这是相对于宗旨来区别修行,不是小乘的信心。
另外,“大”是从义理上说,指本体、相状、作用这三大没有能超过的。 “乘”是从作用上说,指佛性在三个阶段成就运载: 自性住佛性是被运载的对象(所乘), 引出佛性是能运载的力量(能乘), 至得果佛性是运载所要到达的地方(乘所至处)。 这三重意义的本体和作用,都唯是一心运转。 因此,既是“乘”也是“大”,这是“持业释”(用体用关系来解释复合词)。
又依据《杂集论》,由于与七种“大”的性质相应,所以称为大乘: 一、境大性:因为菩萨道以百千等无量诸经的广大教法作为所缘的境界。 二、行大性:真实修行一切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持。 三、智大性:彻底了知广大众生与诸法无我的智慧。 四、精进大性:在三大阿僧祇劫中,以善巧方便勤奋修习无量难行的修行。 五、方便善巧大性:既不执着于生死,也不执着于涅槃。 六、证得大性:证得如来法身、无所畏、不共法等无量无数大功德。 七、果大性:穷尽生死边际,示现一切成就觉悟等,建立广大的诸佛事业。 解释:前五种是就因地而言,后两种是就果地而言。《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也与此说法相同。《大乘庄严经论》中,第六项称为“果大”(证得法身等),第七项称为“事大”(示现成就觉悟等),其余相同。
又有七种意义来解释大乘,如《十二门论》中所辨析。
“起”是发起的意思。因为有本觉在内熏染作为内因,又有善知识、听闻正法等外缘的“用大”作为助缘,面对这殊胜的境界,发起稀有难得的信心,能使内心清净,犹如清水宝珠。 《唯识论》中,将“信”特别分为三种: 一、信实有:对于诸法真实的事与理,深信并认同。 二、信有德:对于佛、法、僧三宝的真实清净功德,深信并好乐。 三、信有能:对于一切世间与出世间的善法,深信其具有强大力量,能够获得、能够成就,因而生起希望。 依据《梁摄论》(即真谛译《摄大乘论》),也有三种信: 一、信实有(自性住佛性), 二、信可得(引出佛性), 三、信有无穷功德(至得果佛性)。 另外,下文还会具体辨明四种信心,届时再探讨。
为什么只说明“信”而不谈其他修行?因为信是修行的根本,本论是为初学根基的人而说。所以下文说:“相信自己本具的佛性,了知心念虚妄流动,修习远离妄念的修行”等。又如《华严经》说:“信是道的源泉、功德的母亲”等。 这里所说的“起信”,是根据信心成就的阶段来说的,指的是进入、安住于不退转地,使得先前生起的信心成为坚固善根,不再退失。
“论”是汇集议论的意思。指假设立场,如同宾主问答,反复辩驳探讨,论量正确的道理,所以称为“论”。
因此,这部论就命名为《大乘起信论》。
马鸣菩萨造马鸣之名。依诸传记。略有三释。一以此菩萨初生之时。感动诸马悲鸣不息故。立此名也。二此菩萨善能抚琴。以宣法音。诸马闻已咸悉悲鸣。故立此名。三此菩萨善能说法。能令诸马悲鸣垂泪不食七日。因此为名也。言菩萨者。依诸论解。亦有三释。一云。若具言之。应云菩提萨埵。菩提。此云大觉。即所求也。萨埵。此云有情。即所度也。从境为名耳。若从心说。即唯悲与智也。二云。菩提是所求法。萨埵是能求人。心境合明。人法双称。故云菩提萨埵。三云。萨埵名勇猛。谓有志有能。于大菩提勇猛求故。立此名也。言造者制作也。
马鸣菩萨这个名字“马鸣”,根据各种传记记载,大致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说,这位菩萨刚出生的时候,感动了许多马匹,使它们悲鸣不止,所以得了这个名字。第二种是说,这位菩萨擅长弹琴,用琴声来宣扬佛法,马儿听了之后都悲伤地鸣叫,因此得名。第三种是说,这位菩萨善于说法,能让马匹听了悲鸣流泪,七天不吃东西,所以用这个作为他的名字。
“菩萨”这个词,根据各种论典的解释,也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如果完整地说,应该是“菩提萨埵”。“菩提”,这里的意思是“大觉”,就是菩萨所追求的目标。“萨埵”,这里的意思是“有情众生”,就是菩萨所要度化的对象。这是从所面对的境界来命名的。如果从菩萨的心来说,那就是悲心和智慧。第二种说,“菩提”是所追求的法,“萨埵”是能追求的人。将心境合起来说明,人和法一并称呼,所以叫“菩提萨埵”。第三种说,“萨埵”有“勇猛”的意思,是说有志向、有能力,对于成就无上觉悟(大菩提)勇猛地追求,所以立了这个名称。
“造”就是创作、制作的意思。
第八造论时节者。诸说不同。今依摩耶经云。如来灭后六百岁已。九十六种诸外道等。邪见竞兴。毁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七百岁已有一比丘名曰龙树。善说法要。灭邪见幢。燃正法炬。以此经文为定说也。
关于这部论典的创作年代,各家说法不一。现在依据《摩耶经》的记载:如来圆寂六百年后,九十六种外道纷纷兴起邪见,企图毁坏佛法。当时有位名叫马鸣的比丘,善于宣讲佛法真义,降伏了所有外道。到了七百年后,又有一位名叫龙树的比丘,同样善于阐扬佛法要旨,摧破了邪见的旗帜,重新点燃了正法的火炬。我们就以这段经文作为确定的依据。
真谛三藏译 第九翻译年代者。译经纪云。沙门波罗末陀。此云真谛。亦云狗那罗陀。此曰亲依西印度优禅尼国人。景行澄明。器宇清肃。风神爽拔。悠然自远。群藏广部罔不措怀艺术异解。偏素谙练。历游诸国随机利见。以梁武帝泰清二年岁次戊辰。见帝于宝云殿。帝勅译经。即以太清二年。讫承圣三年岁次甲戌。于正观寺等。译金光明经。弥勒下生经。大乘起信论等。总一十一部合二十卷。此论乃是其年九月十日。与京邑英贤慧显智恺昙振慧旻等。并黄钺大将军大保萧公勃等。于衡州建兴寺所译。沙门智恺笔授。月婆首那等译语。并翻论旨玄文二十卷。属侯景作乱。乃适豫章始兴南康等。虽复栖遑。译业无辍。即泛舶西归。业风赋命。还飘广州。属广州刺史穆国公欧阳𬱟延住制止寺。请译经论。自陈永定元年岁次丙子。至讫泰建元年己丑岁。更译佛阿毘昙经论。及俱舍摄论等。总陈梁二代。勅译经论。四十四部一百四十一卷。然真谛或铺坐具跏趺水上。若乘舟而济岸。接对吏君。而坐具无污。或以荷藉水。乘而度之。如斯神异其例甚多。
真谛三藏翻译。第九部分关于翻译年代的说明。据《译经纪》记载:沙门波罗末陀,汉语称为真谛,也叫拘那罗陀,意为亲依,是西印度优禅尼国人。他品行高洁,心境澄明,气度清雅肃穆,风姿神采俊朗超拔,有悠远出尘之态。对各类经典典籍无不深研,技艺与非凡见解尤其精通熟习。曾游历各国,随缘利益众生。在梁武帝太清二年(戊辰年),于宝云殿觐见皇帝,皇帝下诏命他翻译佛经。从太清二年到承圣三年(甲戌年)期间,在正观寺等处,翻译了《金光明经》《弥勒下生经》《大乘起信论》等,共十一部,合计二十卷。这部《大乘起信论》就是在当年九月十日,与京城贤达慧显、智恺、昙振、慧旻等人,以及黄钺大将军太保萧勃等,在衡州建兴寺共同译出的。由沙门智恺执笔记录,月婆首那等人担任译语,并翻译了论旨玄文二十卷。时逢侯景之乱,便前往豫章、始兴、南康等地。虽然奔波不定,但翻译事业未曾中断。随后乘船打算西归,却因业风驱使,又飘回广州。时任广州刺史穆国公欧阳頠迎请他住制止寺,恳请翻译经论。从陈朝永定元年(丙子年)到太建元年(己丑年)期间,又翻译了《佛阿毗昙经论》及《俱舍论》《摄大乘论》等。总计在陈、梁两朝,奉诏翻译的经论共四十四部,一百四十一卷。
真谛法师曾展现诸多神异事迹:有时铺开坐具,结跏趺坐于水面上,如同乘船般渡到岸边,与官员对谈后,坐具却毫无沾湿;有时以荷叶垫在水上,乘着它渡水。类似这样的神异之事,例子很多。
第十随文解释者。此论三分。谓序正流通。释有三门。一约论主。二约论法。三约益生。初中三者。论首三颂归敬请加。即是论主起行所依。二从论曰下。为物宣说。正成论主法施之行。三末后一颂。结说回向。即是随行所起大愿。是故三分。但成论主光显佛日法施群生之行愿也。二约法三者。初因缘分。是法起所因。为序。二立义分下。正显所说为正宗。三劝修利益分。叹法胜能。为流通。由此三分令法无失。久住不坠。三约益生三者。一因缘分。举法为机。二立义分下正授解行。三劝修分。举益劝修。令佛种不断。是故三分。方成众生入法之行。上三门中。前一别辨。后二合释。是故五分皆是正宗。以俱是论主正所作故。今但依初门。先解序内三颂。为明归敬辨意分也○今释此文。略作五明。一明诸论有无。二归敬之意。三能归仪式。四所归胜相。五释文。初中。或有具敬三宝。如智论摄论等。或唯归佛宝。如地持论。或但归人法。如十地论。或直说无归。如十二门论。此并作者之意。广略无在。如龙树广论。已具归依。十二门略论。故不别辨。二敬意者。一为荷恩故。谓若无佛说。法起无由。若无其法。无所生解。若无僧传。己则不闻。由此三恩。得成慧悟。今传此法。理须念恩致敬。二请加护故。谓末代浇时传化不易。若不仰请三宝威力。无由自通。故须致敬。三为生信故。谓论主自是不足之人。率己造论。人不信受。要归三宝。示有宗承。令物生信。四敬仪故。谓如世间忠臣孝子。凡有所作。先启白君父。今此菩萨敬重三宝。过于君父。欲作此论。光晖佛日。岂不敬启。五表胜故。谓如成实论说。三宝是吉祥境界。标之在首。以显胜故。六益物故。谓如杂心说。为令众生于三宝中。发心趣求。信解观察。供养归依。是故顶礼。三能归异相者。无过三业。谓表佛天眼见其身礼。表佛天耳闻其语赞。表佛他心知意观察。又若在亦见亦闻处具三业礼。若在唯见不闻处。以身意礼。若在唯闻不见处以语意礼。若抂不可见闻处。唯意业礼。又除三业过。成三业善。表三轮因。故准此也。四显所敬胜相者。明三宝之义。广如别章。五释文者。三颂分二。初二明归敬三宝后一申其敬意○前中亦二。初归命者。显能归诚至。二尽十方下明所敬深广。
第十,随文解释的部分。这部论分为三个部分,就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解释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说:一是从论主的角度,二是从论法的角度,三是从利益众生的角度。
先从论主的角度说三点:论开头的三首偈颂,是归依礼敬、祈求加被,这就是论主造论修行所依赖的起点。第二,从“论曰”以下,是为了众生而宣说,正是成就论主以法布施的修行。第三,最后的一首偈颂,是总结宣说并回向功德,这就是随顺修行所发起的大愿。所以这三个部分,正是成就论主光大显扬佛陀教法、以法布施利益众生的行与愿。
从论法的角度说三点:最初的“因缘分”,是这部论法兴起的缘由,作为序分。第二,从“立义分”以下,正是显明所要宣说的义理,作为正宗分。第三,“劝修利益分”,赞叹这部法的殊胜功能,作为流通分。由这三分,使得法义没有错失,能够长久住世、不会湮没。
从利益众生的角度说三点:第一,“因缘分”,举出法要为机缘作准备。第二,从“立义分”以下,正式授予理解与修行的方法。第三,“劝修分”,举出利益劝勉修学,令佛法的种子相续不断。所以这三个部分,才能成就众生契入佛法的修行。
以上三个角度中,前一个是从论主单独辨明,后两个是合并解释。因此,这五分的划分都属于正宗分,因为它们都是论主正式所作的内容。现在只依据第一个角度,先解释序分内的三首偈颂,是为了阐明归敬礼敬的用意而分的部分。
现在解释这段文字,略分为五点来说明:一、说明各种论典是否有归敬偈;二、归敬的意义;三、能归敬的仪式;四、所归敬对象的殊胜相状;五、解释文义。
第一点,关于诸论有无归敬:有的具备归敬三宝,如《大智度论》《摄大乘论》等;有的只归敬佛宝,如《地持论》;有的只归敬人与法,如《十地经论》;有的直接宣说而没有归敬偈,如《十二门论》。这都是作者的意思,详略并无一定。像龙树菩萨的广论,已经具备归依,而《十二门论》是略论,所以不另外辨明。
第二点,归敬的意义:一是为了感戴恩德。就是说,如果没有佛陀说法,法的兴起就没有缘由;如果没有法,就没有能够生起理解的对象;如果没有僧众传持,自己就无从听闻。由于这三宝的恩德,才能成就智慧的悟解。如今传播这部法,理应忆念恩德、致敬三宝。二是为了祈求加被护持。就是说,末法时代人心浇薄,传播教化并不容易。如果不仰仗祈求三宝的威德神力,自己就无法通达,所以必须致敬。三是为了令人生起信心。就是说,论主自己本是不足之人,凭己意造论,人们难以信受。必须归依三宝,显示有所宗承,令众生产生信心。四是表示恭敬的仪轨。就像世间的忠臣孝子,凡是要做什么事,必先启白君主、父亲。如今这位菩萨敬重三宝,胜过世间君父,想要造这部论来光耀佛陀的教法,岂能不恭敬启白?五是表示殊胜。就像《成实论》所说,三宝是吉祥的境界,标举在论首,是为了显示殊胜的缘故。六是利益众生。就像《杂心论》所说,为了让众生在三宝中,发心趣向追求,信解观察,供养归依,所以顶礼。
第三点,能归敬的不同方式,不外乎身、语、意三业。就是说,显示佛陀以天眼见到其身礼敬,以天耳听闻其语赞叹,以他心通知晓其心意观察。又,如果在既能见又能闻的处所,就具足三业礼敬;如果在只能见不能闻的处所,就以身体和心意礼敬;如果在只能闻不能见的处所,就以语言和心意礼敬;如果在既不可见又不可闻的处所,就只以意业礼敬。再者,这是为了去除三业的过失,成就三业的善行,表示三轮清净的因,所以依此为准。
第四点,显明所归敬对象的殊胜相状:说明三宝的意义,详细内容在其他章节。
第五点,解释文义:三首偈颂分为两部分,前两首说明归敬三宝,后一首申明其归敬的用意。
前两首中又分两点:第一,“归命”是显示能归敬者的虔诚至极;第二,“尽十方”以下是说明所归敬对象的深广。
归命 前中归者。是趣向义。命谓己身性命。生灵所重。莫此为先。此明论主得不坏信。尽己所重之命。归向三宝。请加制述。故云归命。二归是敬顺义。命谓诸佛教命。此明论主敬奉如来教命传法利生。故云归命。问归命与稽首何别。答智论云。如小乘经中。毘沙门王归命释迦稽首余佛。论主将非为初重后轻。以小乘人偏贺释迦之恩故有斯也。又释。通论。皆具三业。别分。稽首属身。归命是意。三业之中。意业为重。如仙人起瞋令三国人死等。可知○二所敬中亦二。
归命 前文中的“归”,是趋向、归向的意思。“命”指自己的身家性命。生命是众生最珍重的,没有什么比它更重要。这说明论主获得了不可破坏的信心,愿意献出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归向佛、法、僧三宝,祈求三宝加持,以帮助他撰写这部论。所以说“归命”。第二种解释,“归”是敬仰顺服的意思。“命”指诸佛的教诲和命令。这说明论主恭敬地奉行如来的教诲,传承佛法,利益众生。所以说“归命”。有人问:“归命”和“稽首”有什么区别呢?回答是:据《大智度论》说,在小乘的经典里,有毘沙门王向释迦牟尼佛“归命”,而向其他佛“稽首”的记载。难道论主认为前者更重、后者更轻吗?这是因为小乘人特别感念释迦牟尼佛的恩德,所以有这样的说法。另一种解释是:从广义上说,两者都包含了身、口、意三业的行为。但分别来看,“稽首”主要属于身体的礼拜,而“归命”则侧重于内心的归顺。在三业之中,意业是最重要的。就好比仙人一旦生起嗔恨心,就能
尽十方 初尽十方者。明所敬分齐。然有二义。一云。非直归于一方三宝。乃欲尽于十方齐敬。二云。于十方内非直各归一二等刹。亦乃一一方所各尽彼方无尽世界一切三宝。何以尔者。显三宝普遍故。敬心广大故。简异小乘故。为论幖帜故。故尽十方也○二辨所敬三宝。于中三。初三句明佛宝。次三句明法宝。后一句明僧宝。
从十方世界开始。首先解释“尽十方”的含义,是说明所敬礼的范围。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不仅是归向某一方位的三宝,而是要对十方世界全都平等敬礼;第二,在十方世界中,不仅各自归向一两个佛土,而是每一个方位里,都穷尽那方位中所有无尽世界的一切三宝。为什么要这样呢?是为了显示三宝的普遍存在,表达敬心的广大,区别于小乘的局限,并作为本论的鲜明标志。所以称为“尽十方”。
其次辨别所敬的三宝。分为三部分:开头三句说明佛宝,接着三句说明法宝,最后一句说明僧宝。
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初佛宝中。作四门释。一约三业分别。最胜者标佛位也。谓过小曰胜。超因曰最。以障尽德圆果成极位故云最胜也。业者即总举诸佛三轮业用谓最胜之业。最胜即业。二释可知谓遍知意业胜。无碍身业胜。悲救语业胜者。谓结德属人。谓具上诸德之者。所谓佛也。二约二利分别者。最胜业总举。遍知等别显自利德。于中内有遍知之智。外有无碍之色。胜鬘经云。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等。亦同此也。救世等别显利他德。二利圆满之者谓佛也。三约三德分别。一者最胜业是总标。遍知显佛大智功德。二色无碍明佛大定功德。谓依定发通。现色无碍。三救世等明佛大悲功德。摄大乘论明佛受用身功德。唯说此三也。四按文解释者。此中但明报化二身。以法身入法宝摄故。最胜如初释。业谓业用。遍知有二。谓一真智遍知心真如门恒沙功德等。二俗智遍知心生灭门缘起差别等。理量齐鉴。无倒遍知。色无碍者。如来色身自在无碍。乃有多种。如华严不思议法品说。今略辨四种。一大小无碍。谓一一根皆遍法界。而亦不坏诸根之性。又亦不杂诸根之相。二互用无碍。谓诸根相作而不相碍。三理事无碍。谓现色萧然而不碍举体性空。妙理常湛而不碍业用无方。下文云。色即智说名智身等。四应机无碍。谓圆回之身。十方齐应。多机顿感。身亦不分而普现。在此而不碍彼。在彼而不碍此。坐不碍行等。思以准之。救世等者。世谓世间。有其三种。此明众生世间。是所救也。救谓能救。即如来大悲。悲亦有三种。谓缘众生法及无缘。无缘之悲。三中最胜。故云大悲。佛性论云。悲者暂救济不能真实救。大悲者能永救济。恒不舍离者。谓结德属人。可知。佛宝竟。
最殊胜的功业遍知一切、色身自在无碍、救度世间的大悲者——这是解释佛宝的第一部分,分为四个方面说明:
第一,从身、口、意三业来分别: “最胜”是标示佛的果位。超越小乘称为“胜”,超出因地修行称为“最”,因为烦恼断尽、功德圆满、果位究竟,所以称为“最胜”。 “业”是总括诸佛身口意三业的妙用,即最胜之业,或者说“最胜”就是这功业本身。 接下来的解释可以理解:“遍知”指意业殊胜,“无碍”指身业殊胜,“悲救”指语业殊胜。 最后总结这些功德归属于具足者,那就是佛。
第二,从自利利他来分别: “最胜业”是总说,“遍知”等是分别显示自利功德——内具遍知的智慧,外现无碍的色身。《胜鬘经》说:“如来色身无尽,智慧也同样无尽。”与此处含义相同。 “救世”等是分别显示利他功德。 自利利他都圆满的,就是佛。
第三,从三种功德来分别: 一、“最胜业”是总标。 二、“遍知”显示佛的大智功德。 三、“色无碍”说明佛的大定功德——依定力发起神通,显现色身无碍。 四、“救世”等说明佛的大悲功德。 《摄大乘论》说明佛受用身的功德,也只说这三种。
第四,依照经文直接解释: 这里只说明报身与化身,因为法身归入法宝部分。 “最胜”如最初解释。 “业”指业用。 “遍知”有两种:一是真智遍知心真如门中如恒河沙数的功德等;二是俗智遍知心生灭门中的缘起差别等。真理与现象同时照见,正确无谬地遍知一切。 “色无碍”:如来的色身自在无碍,有多种表现,如《华严经·不思议法品》所说。这里略说四种: 一、大小无碍——每一根身都能遍满法界,同时又不坏诸根各自的特性,也不混杂诸根的形相。 二、互用无碍——诸根可以互相作用而不相妨碍。 三、理事无碍——显现的色相清晰分明,却不碍其全体本性空寂;玄妙的理体湛然常寂,却不碍业用无穷。下文说:“色就是智,称为智身”等。 四、应机无碍——圆满回应的身体,能同时响应十方;众多众生瞬间感召,佛身也不分裂而普遍显现,在此处不碍在彼处,在彼处不碍在此处,静坐不碍行走等。可以依此推想。 “救世等”:“世”指世间,有三种,这里指众生世间,是被救度的对象。“救”是能救,即如来的大悲。悲也有三种:缘众生悲、缘法悲、无缘悲。无缘大悲是三种中最殊胜的,所以称为“大悲”。《佛性论》说:“悲是暂时救济,不能真实救度;大悲是能永久救济,恒常不舍离。” “者”是总结这些功德归属于人,可以理解。 佛宝部分结束。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 第二法宝中。泛论法宝有四种谓教理行果。于此四中。教浅理深。行分果圆。今此所归唯取深圆但归理果。是故约彼佛身以明法宝。是果法也。显身之体相。是理法也。文中三句分二。初一标。后二释。初中及者有二义。一是相违义。显此法宝与前佛宝是二事。故云及。二是合集义。非直敬于佛宝。亦乃及敬法宝。此中及言。显佛与法是非一义。彼身体相。显佛与法不相离。是非异义。体谓体大。相谓相大。以用大中辨佛受用变化二身。是故体相二大自是法身。属法宝摄。以彼用大依体相起。会用归本。故云彼身体相也。下二句释中。初法性等者。释体大也。无量功德藏。释相大也。法性者。明此真体普遍义。谓非直与前佛宝为体。亦乃通与一切法为性。即显真如遍于染净通情非情深广之义。论云。抂众生数中名为佛性抂非众生数中名为法性。言真如者。此明法性遍染净时无变异义。真者体非伪妄。如者性无改异。海者约喻释疑。疑云。真既不变。云何随于染净。既随染净。云何不变。释云。如海因风起于波浪。波虽起尽。湿性无变。无变之性不碍起浪。浪虽万动。不碍一湿。是故动静无二法准思之。又释。显此真如具德如海。华严云。譬如深大海。珍宝不可尽。于中悉显现。众生之形类。甚深因缘海。功德宝无尽。清净法身中。无像而不现。又有奇特十种相。并况真如。准释可知。次释相大中。谓此法身如来藏中。含摄蕴积无边恒沙性功德。故云藏。有义。此中亦摄教行二法。谓教含所诠之功德。行摄所成之功德。是故亦云无量功德藏也。当知此中通四法宝俱有含藏。法宝竟。
以及那佛身体相所体现的法性真如如大海般深广,其中蕴藏着无量的功德宝藏。在第二法宝部分,广泛来说法宝有四种:教法、理法、行法、果法。在这四种之中,教法较浅显,理法较深奥;行法有分别,果法最圆满。这里所归敬的,只选取深奥和圆满的部分,也就是只归敬理法与果法。因此,是依据那佛身来说明法宝,这是果法;彰显佛身的本体与相状,这是理法。
文中的三句话分为两部分:第一句是总标,后两句是解释。第一句中的“及”字有两个含义:一是“相违”义,表明这法宝与前面所说的佛宝是两件事,所以说“及”;二是“合集”义,表示不仅是敬仰佛宝,也一并敬仰法宝。这里的“及”字,显示了佛与法并非同一事物(非一义)。“彼身体相”则显示佛与法互不相离(非异义)。“体”指的是本体广大,“相”指的是相状广大。因为在“用大”中已经辨析了佛的受用身和变化身,所以这“体大”与“相大”自然属于法身,归入法宝的范畴。由于那“用大”是依据“体大”和“相大”生起的,将作用归回根本,所以说“彼身体相”。
后面两句是解释。第一句“法性真如海”,是解释“体大”。“无量功德藏”,是解释“相大”。“法性”,是说明这真实本体具有普遍的意义。意思是,它不仅作为前面佛宝的本体,也普遍作为一切法的本性。这就显示了真如遍及染污与清净、通达有情与非情,具有深广的意义。论中说:“在众生范围内,称为佛性;在非众生范围内,称为法性。”说到“真如”,这是说明法性在遍及染净时,其体性没有变异。“真”是指本体并非虚妄,“如”是指本性没有改变。“海”是借用比喻来解释疑问。有人可能会怀疑:真如既然不变,为何又能随顺染法和净法?既然随顺染净,又怎能说不变呢?解释是:就像大海因风而起波浪,波浪虽然生起又平息,但大海湿润的本性没有改变。这不变的本性不妨碍波浪生起,波浪虽然千变万化,也不妨碍大海同一的湿性。因此,动与静并非截然不同的两法,可以依此道理来思考。还有一种解释:显示这真如具足功德,如同大海。《华严经》说:“譬如深广的大海,珍宝不可穷尽,在其中都能显现众生的各种形态。甚深的因缘之海,功德珍宝无尽,在清净法身之中,没有哪一种形象不显现。”经中还用十种奇特的相状来比喻真如,可以参考解释来理解。
接下来解释“相大”。这是说,在这法身如来藏中,含藏积聚了无边如恒河沙数般的自性功德,所以称为“藏”。还有一种含义:这里也包含了教法与行法。意思是,教法含藏着所诠释的功德,行法摄集了所成就的功德。因此也说“无量功德藏”。应当知道,这里通指教、理、行、果四种法宝,都具足含藏的意义。法宝部分结束。
如实修行等 第三僧宝者。僧通凡圣。宝唯圣位。圣通大小。菩萨为胜。是故此中唯归地上大菩萨僧。谓证理起行名如实修。下文云。依法力熏习是地前行。如实修行是地上行。满足方便是地满位。此中等者。举中等取前后也。又依宝性论。就地上菩萨约正体后得说二修行。彼论云。一如实修行。了如理一味。二遍修行备知一心有恒沙法界。今此文中举正体等取后得。故云等也。依法集经。总括万行为二修行。彼经云。如实修行者。发菩提愿。不放逸修者。谓满菩提愿。复次如实修行者。谓修行布施。不放逸修者。不求报等。此中亦举初等取后。可知。归敬三宝竟○第二申敬意中。余论之首多申二意。谓利自他法久住等。今此文中略申三意。一为益众生故。二为佛种不断故。三为法久住故。即此教法久住。亦是佛种不断。如金刚般若无着论中。由善付属般若波罗蜜流行世间。为佛种不断。文中四句分三。初一举所为人。二明所成益。三成益意。
如實修行等,這第三項是僧寶。僧眾包含凡夫與聖者,但寶只指聖位。聖者又分大乘小乘,其中菩薩最為殊勝。所以這裡專指登地以上的大菩薩僧。所謂證悟真理而發起修行,稱為如實修行。下文說:依循法力熏習是登地前的修行,如實修行是登地後的修行,圓滿一切方便是十地滿位的修行。這裡說的“等”字,是舉出中間階段而包含前後。另外依據《寶性論》,就登地菩薩而言,可分為正體智與後得智兩種修行。該論說:一如實修行,徹底了悟真理一味平等;二遍一切處修行,完全了知一心之中具足無量法界。現在這一段文字是舉出正體智修行,同時包含後得智修行,所以用“等”字來表示。依照《法集經》,則總括一切修行為兩種:該經說,如實修行是指發起菩提願心;不放逸修行是指圓滿菩提願心。再者,如實修行是指實踐布施等行;不放逸修行是指不求回報等心。這裡也是舉出前者而包含後者,可以理解。歸敬三寶的部分結束。
接下來第二段說明撰述用意。其他論典開頭大多申明兩種用意,例如利益自他、令正法久住等。現在這篇文中略說三種用意:一是為利益眾生,二是為令佛種永不斷絕,三是為令正法久住世間。正法教義能久住,也就是佛種不斷的體現。如同《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無著菩薩的釋論中所說:由於善加付囑般若波羅蜜法門流傳於世間,即是令佛種不斷。文中四句話可分為三層:第一句指出所為的對象,第二句說明所要成就的利益,第三句闡明成就此利益的深意。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初中所为众生虽多三聚统收。准下文。正唯为不定聚众生故。下云。为未入正定众生修行信心等。兼为邪定作远因缘。兼为正定具增妙行。别举下文因缘分中六位众生。至彼当辨。二所成益中有二。先令得离过益。后得成行益。初中由疑故迷真失于乐也。由执故起妄种于苦也。十地论中。菩萨三种观于众生起大慈悲。一远离最上第一义乐。二具足诸苦。三于彼二颠倒。解云。真乐本有。失而不知。妄苦本空。得而不觉。于彼得失都无觉知故。令菩萨生悲造论。是故以下文立义分及显示正义。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以除疑惑令悟真乐。以对治邪执遣其二执。令离苦因。故下云。远离痴慢出邪网等。故云除疑舍邪执也。二成行者。既于真不疑。于邪不执。未知于何乘起行。谓于大乘。以是究竟根本法故。未知于此大乘起何等行。谓起信心行。以信是众行之本故。亦即翻前疑。故云信。翻前邪执故云正。是云起大乘正信也。则以下文分别发趣道相及修行信心分成此行也。三成益意者。谓令众生离过成行。使信位成满。入位不退堪成当果。故云佛种不断。下文云。信成就发心者。毕竟不退。入如来种中。正因相应等。又释。由此所说。令诸众生修行佛因常恒不绝。故云不断。华严云。下佛种子于众生田生正觉芽。是故能令佛宝不断。此之谓也。又释。由此教法流传。如前所释。亦为不断。此当劝修利益分所作也。上来归敬辨竟分竟○第二正宗之中有二。先标益起说。二说有五分下正陈所说。
为了让众生消除疑惑、舍弃错误的执着,生起对大乘佛法的正确信心,使成佛的种子相续不断。
首先说明所针对的众生。众生虽然众多,但可以归纳为三类。依据下文的说法,主要是为了“不定聚”的众生(即尚未决定修行方向者)。下文提到:“为了尚未进入正定聚的众生,修行信心等。” 同时也间接为“邪定聚”(不信佛法者)种下未来得度的远因,并为“正定聚”(已发心修行者)增添微妙的修行助缘。具体可参照下文“因缘分”中提到的六种众生,到那里再详细分辨。
其次说明本论所能成就的利益,可分为两部分:先是让众生获得远离过患的利益,后是让众生成就修行实践的利益。
在第一部分“离过益”中:由于疑惑,众生迷失了真理,失去了本有的安乐;由于错误的执着,生起虚妄,种下了苦因。《十地论》中说,菩萨观察众生有三种情况而生起大慈悲心:一、远离了最上乘、第一义谛的究竟安乐;二、具足种种痛苦;三、对上述的苦与乐产生颠倒的认识。解释来说:真实的安乐本是众生本具,却迷失而不知;虚妄的痛苦本是空无,却执为实有而感受。众生对这些得失真相完全没有觉知,所以令菩萨生起悲心,造作此论。因此,下文通过“立义分”和“显示正义”,解释如来教法的根本义理,让众生获得正确的理解而不产生谬误,以此来消除疑惑,令其觉悟本有的真乐;通过对治错误的执着,遣除“我执”与“法执”这两种执着,令其远离痛苦的根源。所以下文说:“远离愚痴、骄慢,出离邪见的罗网等。” 这就是“除疑舍邪执”的含义。
第二部分“成行益”:既然对真理不再疑惑,对邪见不再执着,但还不知道该依据哪一乘来起修?是指大乘,因为大乘是究竟的根本法。那么,对于此大乘,该生起怎样的修行呢?是指生起信心之行,因为信心是一切修行实践的根本。这也正是对治前面的“疑”——所以称为“信”;对治前面的“邪执”——所以称为“正”。因此说“起大乘正信”。下文将通过“分别发趣道相”和“修行信心分”来具体成立这种修行。
第三,说明成就这些利益的最终用意:是为了让众生远离过患、成就修行,使信心之位得以圆满,进入不退转的位次,堪能成就未来的佛果。所以说“佛种不断”。下文提到:“信心成就而发心的人,毕竟不退转,进入如来的种性中,与正因相应等。” 另一种解释是:由于此论的宣说,能让众生修行成佛之因,恒常相续不绝,所以说“不断”。《华严经》说:“将佛的种子播撒在众生的心田中,生长出正觉的芽。” 因此能使佛宝相续不断,就是这个道理。还有一种解释:通过此教法的流传,如前所解释,也是为了法脉不断。这属于“劝修利益分”所要达成的效果。
以上是“归敬辨竟分”的结束。
接下来是第二大部分“正宗分”,其中分为两层:先标明利益,发起宣说;二是“说有五分开”,正式开始陈述所要讲的内容。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前中论曰者。简论异经之辞也。有法能起等者。标益也。即显所说之义有其胜用。是故应说者。起说也。显能诠之教义要须起也。有法者。总举法义一心二门三大之法。即所说法体也。能起大乘信者。辨法功能。谓约真如门信理决定。约生灭门信业用不亡。约义大中信三宝不坏。此中信根者。谓信满入住。成根不退。根有二义。一能持义。谓自分不失。二生后义。谓胜进上求。又根信相对。影成四句。一有信无根。谓随他言信。二是根非信。谓余慧根等。三亦信亦根。谓此中所辨见理成信等。四非信非根。谓所余法。论主因见此益。是故要须起说。此论上来大乘起信。是故应说是论也。题目依此而立○第二正陈所说。于中有三。先标数。二列名。三辨相。
论中说道:有一种法门能够生起大乘的信心根本,所以应当宣说。 这里“论曰”二字,是为了区别这部论与佛经的用语。“有法能起”等句,是标明此法的利益。也就是显示所要宣说的义理具有殊胜的效用。“是故应说”,是发起宣说的意思,表明能诠的教法义理必须被阐扬出来。 “有法”,是总举法义,指一心、二门、三大这些法,也就是所说法体的本身。“能起大乘信”,是辨明此法的功能。就是说,依真如门能令信心于理决定不疑,依生灭门能令信心于业用不亡失,依义大中能令信心于三宝不坏。这里说的“信根”,是指信心圆满、安住入位,成为坚固不退的根本。根有两重含义:一是能持守,指自身分位不失;二是能生后德,指向上胜进、求取更高境界。 再者,将“根”与“信”相对来看,可影显四种情况:一是有信无根,指随他人言说而生信;二是是根非信,指其余如慧根等;三是亦信亦根,指这里所辨明的见理成就之信等;四是非信非根,指其余诸法。 论主因为见到这样的利益,所以认为必须阐说此论。这部论从开篇至此,阐明大乘起信之义,因此说“是故应说此论”。题目也是依此而立。 ○第二是正式陈述所说法义。其中分为三部分:先标数目,其次列名称,最后辨明相状。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 列名中。一言不自起制必有由。名为因缘。章别余段故称为分。
这部论的结构分为五个部分。是哪五个部分呢?第一是因缘分。在列出名称的部分中,意思是:一个说法不会凭空产生,制定必有缘由,这就叫做“因缘”。章节区别于其他段落,所以称为“分”。
二者立义分 二由致既兴。次略标纲要。令物生信。故名立义分。
接下来是立义分。前面已经说明了论述的缘由,接着要简要标出核心纲要,让众生能够生起信心,所以称为立义分。
三者解释分 三宗要既略。次宜广释令其生解。故云解释分。
接下来是第三部分:解释分。前面已经简要说明了三种核心宗旨,现在应该展开详细解释,让大家真正理解。所以叫做解释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 四释既生解。次宜依解起行。有解无行。是所不应。故有修行信心分。
**修行信心分第四** 前面已经解释了教理,接下来就应该依照所理解的道理去实际修行。如果只有理解而没有实践,那是不对的。所以设立了“修行信心分”。
五者劝修利益分 五虽示行仪。钝根懈慢。次宜举益劝修。故有劝修利益分○三依章辨相中。释五分即为五段。初中二。先标后释。
第五部分是劝修利益分 虽然前面已经说明了修行方法,但根基迟钝、容易懈怠的人,还需要进一步列举修行的益处来劝勉他们精进。所以设立了劝修利益分○在依照章节辨析内容的部分,解释这五个部分就分为五段。第一段中又分两点:先标出纲要,再作解释。
初说因缘分 释中有四。一问。
开头讲的是因缘分这一部分,解释里包含四点。第一是提问。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二答。
为什么要有这部论呢?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三难。
回答:关于因缘有八种的说法,存在三个疑问。
云何为八 四通答中有三。谓举数。辨相。总结。
什么是八种 第四个通答中包含三部分。即列举数目、辨析相状、总结归纳。
一者因缘总相 辨相中。初一是总。后七是别。所以尔者。总通兼正。别为当机。故须尔也。
**翻译:** 在辨别相状的部分,第一个是总括性的因缘相,后面七个是具体差别相。这样安排的原因是:总相兼具普遍与核心意义,差别相则针对特定根机的众生。所以需要这样区分。
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总中离一切苦者。谓令有情离三苦二死故。得究竟乐者。令得无上菩提大涅槃乐等。非求世间名利等者。有二释。一非欲令其求于后世人天利乐等故。二论主自云。我为益生。故造斯论。非为名利等。此之一门通于一切菩萨之心。非局此论。故云总相。又通此一部论为发起之由。故云因缘总相也。
为了让众生远离一切苦难,获得究竟的安乐,而不是为了追求世间的名利与恭敬。 所谓“离一切苦”,是指让众生脱离三种苦痛与两种生死。“得究竟乐”,是令众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与大涅槃的究竟安乐。“非求世间名利等”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并非为了让众生追求后世的人天福报等利益安乐;二是论主自己表明:“我为利益众生而造此论,并非为了名利等。”这一宗旨通于一切菩萨发心,不只局限于此论,所以称为“总相”。又因为这一宗旨贯穿整部论,作为发起的缘由,所以称为“因缘总相”。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别中各别发起下文。别为当机故于中初者。与下立义分及解释分。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作发起因缘。以彼文中说依一心法有二种门。各摄一切法。即是如来所说法门之根本。又生灭门中。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名曰如来。故转法轮论云。真谛名如。正觉名来。正觉真谛故。名为如来。此即所证真理名如。能证无分别智名来。诸众生未有无分别智时。是如无来也。今以如来依此心成故。名此心为如来根本之义。文中具释此义。令彼地前三贤胜解行位诸菩萨等比观相应。故云正解。即显示正义文是也。此观离倒故云不谬。即对治邪执文是也。
第二,为了解释如来的根本义理,让众生获得正确理解而不生错谬,所以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引发后文的阐述。这是为了契合当机众生的根器。其中第一部分,与下文的“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和“对治邪执”等内容相呼应,作为引发这些论述的因缘。因为那些部分说到:依于一心之法,有两种门径,各自统摄一切法。这就是如来所说法门的根本。另外,在生灭门中,本觉称为“如”,始觉称为“来”,始觉与本觉无二无别,就叫做“如来”。所以《转法轮论》说:真谛叫做“如”,正觉叫做“来”。因为正觉契合真谛,所以称为“如来”。这就是说,所证悟的真理叫做“如”,能证悟的无分别智叫做“来”。众生还没有无分别智的时候,是只有“如”而没有“来”。如今因为如来是依此心而成就的,所以称此心为“如来的根本义理”。文中详细解释了这层含义,是为了让那些尚未登地、处于三贤位胜解行地的菩萨们,能够通过比观而与真理相应,所以说“正解”。这指的就是“显示正义”部分的文字。这种观照远离颠倒,所以说“不谬”。这指的就是“对治邪执”部分的文字。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第二者。与下分别发趣道相而作因缘。以彼文中令利根者发决定心。进趣大道。堪任不退住位故。此当十信终心。自分满足。故云善根成熟。进入十住正定聚中。使前信心堪任不退故也。
第三点是为了让善根已经成熟的众生,对大乘教法能够生起坚定不移的信心。 这第二点,为下文分别说明发心趣向佛道的阶段作了铺垫。因为在下文中,要让根器锐利的众生生起决定不退的心,进而趋向大乘之道,能够安住于不退转的位次。 这里相当于十信位的最终一念,自身的修证已经圆满,所以说“善根成熟”。由此进入十住位的正定聚中,使得之前的信心能够坚固不退。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第三者。与下修行信心分中。初四种信心及四种修行文而作因缘。以彼文中令信未满者。修行信心。使满足故。此当十信住心。以信位未满故。云善根微少。令进修向满故。云修行信心也。
第四是为了让善根微薄的众生修习信心。这第三条,与后面“修行信心分”中,最初四种信心及四种修行的文字相呼应。因为那部分内容中,让信心尚未圆满的人,通过修行信心,使其得以圆满。这对应的是“十信”的修心阶段。由于信心位次尚未圆满,所以称为“善根微薄”。让他们精进修习趋向圆满,因此说“修行信心”。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自下四种机。当信位初心。何故前三人各以一门摄。此中偏有四者。以前三根胜进易退难。不假多方便助成道力故耳也。此中根劣。退易进难。赖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为下中上三人。后一策以勤修三中初者。与下修行信心分中。第四修行末文而作因缘。以彼文中。令业重惑多善根难发众生。以礼忏等方便消恶业障。障轻故。内离顽嚚痴慢。外出邪魔羂网故。云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也。此当下品也。
第五种根机,是为了展示修行方法,消除恶业障碍,善加守护自心,远离愚痴骄慢,脱离邪见罗网。 以下是针对四种根机的说明。这对应的是初入信心阶段的修行者。为什么前面三种根机各以一种法门统摄,而这里偏偏列出四种呢?因为前面三种根机较为利胜,进步容易、退转困难,不需要借助太多修行方法来辅助成就道力。而这里的根机较为钝劣,退转容易、进步困难,必须依赖多种修行方法,所以列出了四种。这四种方法中,前三种分别对应下、中、上三种根机的修行者,最后一种则是策励他们精勤修持。 其中第一种方法,与后面“修行信心分”中第四修行的末尾部分相呼应,作为其修行因缘。因为在那段文中,教导业障深重、烦恼众多、善根难以生起的众生,通过礼拜忏悔等修行方法来消除恶业障碍。障碍减轻之后,对内能远离顽固、愚昧、骄慢,对外能脱离邪魔的缠缚罗网。所以说“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也”。这对应的是下品根机。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二者。与下第五修行止观门为因缘。以彼文中。双明止观遣凡小二执故。云治心过也。下自广说。此当中品也。
第六点是为了说明修习止观,用以对治凡夫和二乘众生的心念过失。这两点与后面第五部分“修行止观门”互为因缘。因为在那部分内容中,会同时阐明止观二法,以遣除凡夫执着“有”和二乘执着“空”的两种偏执,所以说能对治心的过失。后面会有详细解说。这属于中等根机的修行者所对应的教法。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三者。与下修行信心分末。复次众生初学是法下劝生净土文而作因缘。以彼文中。举胜方便令彼观解。分得相应。众生恐后报迁遇缘成退故令往生。使不退也。此当上品。
第七点是为了显示专心忆念的方便法门,能令修行者往生佛前,必定获得不退转的信心。第三点。与后面“修行信心分”末尾的“复次众生初学是法”那一段劝生净土的经文相呼应,作为它的引子。因为在那段文字中,列举殊胜的方便法门,让修行者通过观想来理解,能够部分地与佛法相应。众生担心后世果报转变,遇到恶缘可能导致退失道心,所以劝令往生净土,使其信心永不退转。这属于上品往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第八者。与下劝修利益分而作因缘。以彼文中。举彼损益劝物修舍。即总策成前诸行也○第三难可知。
第八点,是为了开示修行利益、劝勉大众实践修行,所以有以上种种因缘而造作此论。 第八点,与后文“劝修利益分”相互呼应、作为引子。因为在那部分内容中,会列举执着的过患与修行的功德,以此劝勉众生勤修善法、舍离执着,从而总体策励、成就前面所说的各项修行。 第三点容易理解,不再赘述。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第四通中文有二。初与彼问辞。二以众生根行下夺彼疑情明须作论。于中有二。初举根缘二相以立宗。二如来在世下别释根缘。
佛经中已有这些教法,为何需要重新阐述?第四部分通释中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回应对方的疑问。其次从“以众生根行”以下,破除他们的疑惑,说明造论的必要性。这部分又分为两点:先是举出众生根器与机缘两种情形来确立宗旨;其次从“如来在世”以下,分别解释根器与机缘的具体含义。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前中。初根有同异。后缘有增微○别释中有二。初说听俱胜。经文尚无纸素之传。何况须论。二如来灭下明根缘微劣须经须论。
回答说:佛经中虽然包含这些教法,但由于众生的根器和修行不同,接受与理解的因缘也有差别。前面部分,首先说明根器有同有异,其次说明因缘有强有弱。分别解释中分为两点:第一,说法者与听法者条件都殊胜时,连经文都还没有用纸帛记载流传,哪里还需要论释呢?第二,如来灭度后,根器与因缘转为微弱,此时既需要经文,也需要论释。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前中初约胜时以明根胜。二能说人下明缘胜。于中三业可知。一音及圆音者有二。初如来一音说一切法。无不显了。故名圆音。华严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海。二如来同一切音。故云圆音。华严云。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余。以一切音即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圆音。一一语音遍穷众生界。而其音韵恒不杂乱。若音不遍。则音非圆。若由等遍失其韵曲。则是圆非音。今不坏曲而等遍。不动遍而善韵。此是如来圆音。非是心识思量境界耳○第二劣中四种。初广略二经。后广略二论。
当如来在世时,众生根器敏锐,说法者身、语、意三业殊胜,以圆满音声一次演说,不同众生皆能理解。这种情况下便不需要造论。 前文首先依殊胜时代说明根器殊胜。第二“能说人下”是说明外缘殊胜。其中三业(身、语、意)容易理解。“一音”及“圆音”有两层含义: 第一,如来以一音演说一切法,无不清晰明了,所以称为圆音。《华严经》说:“如来在一句语言中,演说无边的经典海洋。” 第二,如来能含容一切音声,所以称为圆音。《华严经》说:“一切众生的语言法,以一音演说穷尽无余。”因为一切音即是一音,所以称“一音”;一音即是一切音,所以称“圆音”。每一语音都周遍充满众生界,而音声韵律始终不乱。如果音声不能周遍,就不是圆音;如果因为平等周遍而失去音韵曲调,那就只是“圆”而非“音”。如今如来不坏音韵而平等周遍,不动周遍而善持韵律,这就是如来的圆音,并非凡夫心识思量所能测度的境界。
○第二(根器)低劣时分为四种:先是广、略两种经,后是广、略两种论。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初自力广闻经得解佛意。不须他论。故云自力。即具文义二持。
在如来圆寂之后,如果有众生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广泛听闻佛法而领悟义理——这是指最初凭借自身努力广泛听经闻法,从而理解佛的意旨。不需要借助他人的论释。所以说“自力”。这就具备了闻持经文与义理两种持守。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二亦以自力寻略经文而能解经意。故亦不须他论。此有义持无文持也。
有些众生凭借自身能力,虽听闻不多却能深刻领悟;第二类也是靠自己的力量,通过简略的经文就能理解经典真意。因此也不需要借助他人的论释。这是具备义理上的把握,而不依赖文字上的记诵。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三但依经文不能解意。因他广论得解经意。故云无自心力也。此有文持无义持故。
有些众生缺乏自主理解的能力,需要借助详尽的论述才能领悟经义。第三种情况是仅仅依靠经文本身无法理解其深意,必须通过他人详尽的解说才能明白经文的含义。所以说这是缺乏自主理解的能力。这种情况属于能记住文句却未能把握其中的义理。
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四此人不耐繁文。唯依文约义丰之论。深解佛经所说之旨。故言心乐总持而摄多义。此无文义二持。此文有二。初辨根劣。二如是此论下对此劣根明教之兴。
有些众生觉得广博的论典文句繁多,心生烦厌,反而喜欢总摄性的文字,能以简短的文句含摄丰富的义理,这样他们才能领会。第四类人就是不耐烦繁琐的经文,只愿意依靠文句简约而义理丰赡的论典,来深入理解佛经所说的宗旨。所以说他们“喜欢总持,能含摄多义”。这里并没有文持与义持两种持法。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辨别根机较劣的众生,其次从“如是此论”开始,针对这类根机说明教法兴起的因缘。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如是此论文句虽少。普摄一切大乘经论旨。故云总摄如来广大等如理智境故云深也。如量智境故云广也。深广无际故云无边也○立义分中文别有二。初结前生后。二正彰立义。此文有三。初标总开别。二寄问列名。三依名辨相。
这部论典是为了全面概括如来深广无边的教法奥义而讲述的。虽然本论文字不多,却普遍含摄了一切大乘经论的核心宗旨。所以说它“总摄如来广大”等——如理智所证的境界称为“深”,如量智所知的境界称为“广”,深广没有边际,所以说“无边”。
立义分中内容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承接前文、引出下文,其次是正式阐明所建立的义理。这段文字包含三层:第一是标出总纲、分列要点;第二是借问答列出名称;第三是依照名称辨析内涵。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名中法者。出大乘法体。谓自体故。对智故。显义故。即宗本法也。大位在因。通于染净耳。义者。辨大乘名义。谓何故此心是大乘耶。谓此心内具三大义。故名大也。有二运转故名乘也。即依宗所显差别义理。大位在果。唯取于净也。是故大乘总说有二。谓先显法体。后释义理。收义足也○辨相中二。先法后义。法中亦二。初举法总立。次何以故下开门别立。
**立义分**
大乘的教法,总的来说包含两个方面。哪两个方面呢?第一是“法”,第二是“义”。
这里所说的“法”,是指大乘法的本体。它指的是事物本自具足的真实体性,是智慧所认知的对象,并能显发深奥的义理,也就是最根本的宗旨所在。这个“法”从根本上说,侧重于众生本具的因位,是贯通染污与清净的。
而“义”,是辨析大乘这个名称的含义。意思是:为什么这个“心”能称为大乘呢?因为这个心内在具备“三大”的义理,所以称为“大”;又有能运载众生从此岸到彼岸的两种功用,所以称为“乘”。这就是依据根本宗旨所显发出来的具体差别义理。这个“义”从根本上说,侧重于修行成就的果位,是纯粹清净的。
因此,大乘的教法总说有两个方面:先显明法的本体,再解释名称的义理。这样,大乘的完整含义就都涵盖了。
接下来具体辨析相状,也分为两部分:先说法,后说义。在说“法”的部分,又分两步:首先是总体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总中三句。初众生心者。出其法体。谓如来藏心含和合不和合二门。以其在于众生位故。若在佛地。则无和合义。以始觉同本。唯是真如。即当所显义也。今就随染众生位中故。得具其二种门也。
这里所说的“法”,指的是众生的心。总括起来有三句话。第一句“众生的心”,是点明这个法的本体。说的是如来的藏心,包含了“和合”与“不和合”两个层面。因为它处在众生的阶段,所以是这样。如果到了佛的境界,就没有“和合”的意义了。因为开始的觉悟与根本觉悟完全一致,纯粹就是真如,这就是应当显现的义理。现在我们是就着随顺染污的众生阶段来说的,所以才能具备这两种层面。
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次摄一切世出世法者。辨法功能。以其此心体相无碍。染净同依。随流返流。唯转此心。是故若随染成于不觉。则摄世间法。不变之本觉及返流之始觉。摄出世间法。此犹约生灭门辨。若约真如门者。则镕融含摄染净不殊。故通摄也。下文具显。
这颗心能统摄一切世间与出世间的法理。接下来解释统摄一切世间出世法的含义,这是辨明其功能。因为这颗心的本体与现象互不妨碍,污染与清净同根同源。无论是随波逐流还是逆流回归,都只是这颗心的转变。所以,如果随顺污染成为不觉的状态,就统摄世间法;而未曾变异的本来觉悟,以及逆流回归的初始觉悟,则统摄出世间法。这还是从生灭变化的角度来辨析。如果从真如本性的角度来看,那么污染与清净便被融会包含、无有分别,因此能普遍统摄。下文会详细阐明。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三依于此心显示大乘义者。释其法名。谓依此一心宗本法上。显示大乘三大之义。故名此心以为法也○别中二。先责总立难。后开别释成。
**依据这一心性来阐明大乘的义理** 所谓“依据这一心性来阐明大乘义理”,是解释其“法”的名称。意思是依据这“一心”的根本法体上,来显明大乘的“三大”之义。所以称此“心”为“法”。 ○ 在分别解释中分为两部分:先总括提出诘问,后展开分别解释以成立义理。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前中责有二意。一云。心通染净。大乘唯净。如何此心能显大乘之义。又云。心法是一。大乘义广。如何此心能示于义。释意云。大乘虽净。相用必对染成故。今生灭门中。既具含染净。故能显也。以废染之时则无净用故。此释初意也又心法虽一。而有二门。真如门中示大乘体。生灭门中具宗三大。大乘之义莫过是三。是故依此一心得显三大之义也。立别门中。言是心真如者。总举真如门。起下文中即是一法界已下文也。言相者。即是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已下文也。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是心真如相”就是显示大乘本体的缘故。前面的责难有两个意思。第一是说:心通染污与清净,而大乘唯独是清净的,为什么这个心能显示大乘的义理呢?第二是说:心法是一个,而大乘的义理很广博,为什么这个心能显示这些义理呢?解释的意思是:大乘虽然是清净的,但其相和用必定要通过对立染污才能成立。所以在生灭门中,既然同时包含染污和清净,因此能够显示大乘。因为如果废弃了染污,也就没有清净的功用了。这是解释第一个责难。另外,心法虽然是一个,却有两个方面:在真如门中显示大乘的本体,在生灭门中完备地具备三大要义。大乘的义理没有超出这三大要义。因此,依据这一个心,就能够显示这三大要义。在建立不同方面时,说到“是心真如”,这是总举真如门,引出下文“即是一法界”以下的部分。说到“相”,就是真如的相状,引出下文“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以下的部分。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是心生灭者。随熏变动故。总举生灭门。起下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已下文也。因缘者。生灭缘由。故起下复次生灭因缘已下文也。言相者。生灭之状。故起下复次生灭相者已下文也。何故真如门中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示者。以真如是不起门。与彼所显体大无有异相。诠旨不别故。云即示也。以是不起故。唯示体也。生灭是起动门。染净既异。诠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也。自体相用者。体谓生灭门中本觉之义。是生灭之自体生灭之因故。在生灭门中亦辨体也。翻染之净相及随染之业用。并在此门中。故具论耳。是故下文释生灭门内。具显所示三大之义。意在于此。何故真如门中直云体。生灭门中乃云自体等者。以所示三大义还在能示生灭门中。显非别外。故云自也。问真如是不起门。但示于体者。生灭是起动门。应唯示于相用。答真如是不起门。不起不必由起立。由无有起故。所以唯示体。生灭是起动门。起必赖不起。起含不起。故起中具三大。余如下说。释法毕竟○义大者。起下文复次真如自体相者已下文也。此中有二。先辨大。后释乘。前中亦二。先标后释。
这颗心的生灭变化和因缘作用,能够展现大乘教法的本体、相状与功用。这里说的“心生灭”,是指心念随着外界熏染而变动不停,总括了生灭门的特点,引出后文“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等论述。“因缘”指生灭现象的缘由,引出后文“复次生灭因缘”的说明。“相”指生灭的具体表现,引出后文“复次生灭相者”的阐述。
为什么在真如门中直接用“即示”,而生灭门中却说“能示”呢?因为真如门是寂静不动的法门,它所显示的“体大”与真如本身没有差别,含义与表述完全一致,所以说“即示”。正因为它不起动,所以只显示本体。而生灭门是起动变化的法门,染污与清净截然不同,含义与表述也有分别,能显示与所显示并不等同,因此不说“即示”。
所谓“自体相用”:“体”指生灭门中本具的觉悟本性,它是生灭现象的内在根本、生灭的源头,所以在生灭门中也讨论本体。至于脱离染污的清净相状,以及随染缘而起的业用功用,都在这生灭门中体现,因此才完整论述这三方面。所以下文解释生灭门时,会详细展开所显示的三大义理,用意正在于此。
为什么真如门中只说“体”,而生灭门中却说“自体”等呢?因为所显示的三大义理,其实就在能显示的生灭门自身之中,表明并非在生灭之外另有别体,所以称为“自”。
有人问:真如是不起动之门,只显示本体;生灭是起动之门,应该只显示相状和功用才对?答:真如作为不起动之门,它的确立并不依赖于起动;正因为完全没有起动,所以只显示本体。生灭作为起动之门,它的起动必然依托于不起动的本体;起动之中含藏着不起动,因此生灭门中具备三大全体。其余道理下文还会说明。
接下来解释“法毕竟○义大”的部分,引出后文“复次真如自体相者”等论述。这里分为两步:先辨明“大”的含义,再解释“乘”的意义。前者又分两步:先标出纲领,后详细阐释。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释中三。初体者。真性深广。凡圣染净皆以为依。故受大名。随流加染而不增。返流除染而不减。又返流加净不增。随流阙净不减。良以染净之所不亏。始终之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增减也。
所谓“义”有三种含义,是哪三种呢?第一是“体大”,指一切法的真如本体平等无别,既不增加也不减少。
(注释中解释这三种含义。首先说“体大”:真如本性深邃广大,无论是凡夫还是圣人,染污还是清净,都以它为依据,所以称为“大”。众生随顺生死流转,即使增添染污,真如本体也不会增加;返归本源去除染污,真如也不会减少。同样,返归本源增添清净不会增加,随顺流转欠缺清净也不会减少。正是因为染污与清净都不能亏损它,自始至终不曾改变,所以说“平等不增不减”。)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相大者。二种如来藏中不空之义。谓不异体之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异于水。
第二个方面是“相大”,指的是如来藏具备无量的自性功德。“相大”的含义,是在两种如来藏中属于不空的那一层意义。就是说,这是与本体不相分离的相状,所以称为“性德”。就好比水的八种功德(清凉、润泽、甘美、轻软、清净、除饥渴、长养诸根、增益善根),这些功德与水本身是不分离的。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用大者。谓随染业幻自然大用。报化二身麁细之用。令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故也。下文显之。何故唯言善。不云不善者。以不善法违真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尔。诸不善法应离于真。释云。以违真故。不得离真。以违真故。非其用也○乘中二。
第三是作用广大,能产生一切世间与出世间的善因善果。所谓“作用广大”,是指随着染污业缘,如幻而现自然的大用,也就是报身与化身粗细不同的作用,使一切众生从最初成就世间善法,最终成就出世间的善果。下文会具体说明。为什么这里只说“善”,而不说“不善”呢?因为不善之法与真实相违背,是需要对治的对象,所以不属于真如的作用。那么,不善之法难道就脱离真实了吗?解释说:正因为不善之法违背真实,所以它并不能离开真实而存在;但也正因为它违背真实,所以不属于真如的功用。
关于“乘”的讨论分为两部分。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 先标果望因以解乘。
一切诸佛都是依据这个修行而成就的,所以先表明果位,再回溯因地的修行,来解释“乘”的意义。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后举因望果以成运。即始觉之智是能乘。本觉之理为所乘故。摄论云。乘大性故名为大乘。立义分竟。
一切菩萨都是凭借这个法门到达如来的境界。后面再举出修行之因对照圆满之果,来说明运转成就的过程。也就是,开始觉悟的智慧是能乘坐的车乘,本具的觉悟真理是所乘坐的车乘。所以《摄大乘论》说:乘坐广大之性,所以称为大乘。立义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