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经无自性相品第五
將釋此品,有其二義:一、解品名,二、釋文義。題云無自性相品者,謂無自性略有三種: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無自性言,顯三無性,故言無自性也。相即體相,或謂相狀。此三無性,如其次第,即用三性以為體相。此品廣明三無自性體相相狀,故言無自性相品(深密經云:成就第一義菩薩問品者,〔人從〕立名,譯家別故)。
要解释这一品,有两个要点:第一是解释品名,第二是阐释文义。品名称为"无自性相品",是说无自性大致有三种:一是相无自性性,二是生无自性性,三是胜义无自性性。"无自性"这个词,就是显示这三种无性,所以称为无自性。相就是体相,也可以说是相状。这三种无性,按照顺序,就是用三性作为体相。这一品广泛阐明三种无自性的体相和相状,所以称为无自性相品。
尔时,胜义生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
那时,胜义生大菩萨恭敬地对佛陀说:世尊!
释曰:自下正释文义。就释有情无性境中,上来已释三性境讫。自下第二释三无性。于此品内有其五分:一菩萨请问分,二尔时世尊下如来正说分,三尔时胜义生下领解受持分,四尔时胜义生菩萨下校量叹胜分,五尔时胜义生下依教奉行分。
释论说:以下正式开始解释经文含义。在解释有情无自性的境界部分中,前面已经解释完三性境界。接下来第二是解释三无自性。这一品包含五个部分:第一是菩萨提问部分,第二从"尔时世尊"以下是如来正式说法部分,第三从"尔时胜义生"以下是领会理解受持部分,第四从"尔时胜义生菩萨"以下是比较赞叹殊胜部分,第五从"尔时胜义生"以下是依教奉行部分。
就请问中,文别有三:初标问答者,次我曾下申所问事,后未审下依教发问。此即第一标问答者。言胜义生者,胜义即是所证之境。胜智之境名胜义生者,能证之智缘胜义生,名之为生。故摄论云:于此证会,故名为生。于此所缘胜智生故,就能所证以立其号,名胜义生。
在提问的部分,文字分为三节:首先标明提问和回答的人,其次从“我曾”以下是陈述所问的事情,最后从“未审”以下是依据教义提出问题。这里是第一节,标明提问和回答的人。所说的“胜义生”中,“胜义”是指所证悟的境界。殊胜智慧所缘的境界称为“胜义”;“生”是指能证悟的智慧缘于胜义而生起,所以称为“生”。因此《摄论》说:于此境界证得体会,所以称为“生”。因为殊胜的智慧于此所缘境生起,就能证与所证两方面来确立这个称号,名为“胜义生”。
我曾独在静处,心生如是寻思:
我曾在安静的地方独自静坐,心里这样想:
释曰:自下第二申所问事,于中有二:初陈己疑思,后举所问教。此即初也。谓昔我曾独在山林闲房静,如是寻思:世尊如何先说有性,后说无性?深密经云空闲之处生觉观心者,如前分别,译家别故。泛论寻思有其四种:一者三界有漏分别心心所法。二者寻伺,故深密云空闲之处生觉观心。三者唯寻,故集论第六云:寻思行者,缘入出息念境。俱舍论第二十二云:寻多乱心名寻行者,彼依息念能正入修,或可通说寻伺名寻思行者。四者慧数,如四寻思处处说故。今于此中第四为胜。
**译文:** 接着第二部分是说明所提问题,其中包含两方面:先陈述自己的疑惑思考,后列举所请教的内容。这里是第一部分。意思是:过去我曾独自在山林间的闲静房屋中,这样反复思考:世尊为什么先说事物有自性,后又说无自性?《深密经》提到“在空寂之处生起觉察观照之心”,这正如前面所分别解释的,是翻译家的不同表述所致。一般来说,寻思可分为四种:一是三界中有漏的分别心及其相应心所法。二是寻与伺,所以《深密经》说“空寂之处生起觉察观照之心”。三是仅指寻,因此《集论》第六卷说:寻思行者,缘取入息、出息为念境。《俱舍论》第二十二卷说:寻多扰乱心念,称为寻行者,他们依呼吸念能正确修入,或者也可通说寻与伺都称为寻思行者。四是慧的范畴,如四寻思在经论中多处所说。这里以第四种解释最为恰当。
世尊以无量门,曾说诸蕴所有自相、生相、灭相永断遍知。
世尊曾经用无数种方式,解说五蕴本身的状态、生起的现象、消失的现象,以及如何彻底断除、完全了知它们。
释曰:自下第二申所问教,于中有二:初举有性教,后世尊复说下显无性教。就前文中有十三门,摄为五段:一明蕴教、二明谛教、三明诸界、四明念住、五八圣道。此即第一辨蕴教门,于中有二:初正明蕴教,后类显三教。此即五相辨蕴圣教。无量门者,此有两释:一云蕴中所有自共相等诸门非一,故名无量。一云可见不可见有色无色等诸门非一,故名无量。所有自相即是别相,如说色是质碍,如是识是了别。生相灭相即是通相,色等皆有生灭相故。永断遍知即苦集相,永断集谛苦烦恼故,遍知苦谛生死果故。或可所有自相者,即是自相差别相,如是二相遍于生灭。永断遍知,如下领解中说。
释文:以下是第二部分,阐述所提问的教法内容,分为两个层次:首先举出有关“有性”的教法,其次从“世尊复说”开始显示“无性”的教法。在前一部分中,又分为十三个门类,归纳为五段:第一说明五蕴的教法、第二说明四谛的教法、第三说明诸界、第四说明四念住、第五说明八圣道。这里即是第一门“辨蕴教”,其中又分两部分:先正式阐明五蕴的教法,后类比显示其余三种教法。此段即是从五种相状来辨明五蕴的圣教。
所谓“无量门”,有两种解释:一说五蕴中所包含的自相、共相等各类法门众多不一,所以称为“无量”;另一说可见与不可见、有色与无色等各类法门众多不一,所以称为“无量”。其中“所有自相”即是指各法独特的相状,例如说色蕴的本质是质碍,识蕴的本质是了别。“生相灭相”则是指共通相状,因为色法等都具有生起与坏灭的相状。“永断遍知”即对应苦谛与集谛的相状——永断集谛的烦恼,遍知苦谛的生死果报。或者也可以说,“所有自相”即是指自相的差别相状,而这二种相状都贯通于生灭过程之中。关于“永断遍知”的深意,如下文领解部分将会说明。
如说诸蕴,诸处、缘起、诸食亦尔。
如同说到五蕴,六处、缘起、四种食也是如此。
释曰:此即第二类释二门,谓如蕴中所说五相,十二处教缘起诸食应知亦尔。谓处自相能见色名之为眼,眼所见故名之为色,乃至能知法故名之为意,意所知故名之为法。缘起自相智所对法,别有心所覆弊为性,名为无明,如瑜伽论五十六说,乃至渐衰顿灭名为老死。诸食自相分段而吞各为段食,乃至了别执持名为识食。生灭二相永断遍知,准上应知。问:如何胜义谛品以六相分别蕴等具说四谛,于此品中但说苦集而非灭道?解云:前品欲辨现观有差别故具说四谛,今此品中有性无性二教差别,是故此中略而不说。由得蕴故灭及依证
世尊说道:“这是第二类解释两种法门,就像在五蕴中提到的五种相状,十二处、教法、缘起、各种食也应当这样理解。所谓处的自相,能够看见色彩的叫做眼,眼所看见的所以叫做色,一直到能够认知事物所以叫做意,意所认知的所以叫做法。缘起的自相,是智慧所对应的法,另有心所覆盖遮蔽为其本性,称为无明,正如《瑜伽论》第五十六卷所说,一直到逐渐衰败、突然消亡称为老死。各种食的自相,分段吞咽的各自称为段食,一直到分别认知、执持不散的称为识食。生与灭两种相状永远断除、普遍了知,参照上面的解释应当明白。”
有人问:“为什么在胜义谛品中用六种相状分别五蕴等时,完整说明了四圣谛,而在此品中只说到苦谛和集谛,却没有提到灭谛和道谛呢?”
解答说:“前一品为了说明现观存在差别,所以完整阐述了四圣谛;而此品主要探讨有自性与无自性两种教法的区别,因此在这里就简略不提了。因为证得了五蕴的真相,灭谛及其所依的证悟也就自然成就了。”
以无量门曾说诸谛所有自相,遍知永断,作证修习。
通过无数种方法,阐释了真理的本来面目,全面了知、彻底断除、亲身证得并持续修习。
释曰:第二辨四谛教,有其五句。所有自相自有两说,准上应知,谓逼迫名、召集名集、灭尽名灭、能通名道。遍知等四别显四谛,遍知苦谛、永断集谛、作证灭谛、修习道谛。
世尊说道:“第二是辨别四谛教法,共有五层含义。关于各自的特征有两种解释,可参照前文理解,即:逼迫称为苦、聚集称为集、灭尽称为灭、能通达称为道。‘遍知’等四种作用分别彰显四谛——彻底了知苦谛、永远断除集谛、亲身证得灭谛、持续修习道谛。”
以无量门曾说诸界所有自相种种界性,非一界性永断遍知。
通过无数种方法解说各种事物的本质特征,这些千差万别的性质并非单一不变,需要彻底断除并完全了知。
释曰:第三辨诸界门所有自相,准上应知。次之二句,谓十八界展转异相名种种界,即十八界无量有情所依差别名非一界,如瑜伽论五十六说。若依八十三与上相反,如初卷记。永断遍知,准上应知。
**白话翻译:**
解释如下:第三部分说明各类存在领域的各自特性,根据上文可以理解。接下来的两句,意思是十八种感知领域相互间的差异形态叫做“种种界”,而十八种领域作为无量众生不同的依存基础叫做“非一界”,正如《瑜伽师地论》第五十六卷中所说。如果依据该论第八十三卷,则说法与上文相反,详见本疏第一卷的注释。“永断遍知”的含义,依据上文即可明白。
以无量门曾说念住所有自相,能治、所治及以修习,未生令生,生已坚住,不忘信修,增长广大。
世尊曾以无数种方式,详细说明了正念修习的各自特性:包括对治的烦恼、所用的方法,以及如何通过修行使未生起的正念得以生起,已生起的正念能够稳固保持、不忘失、持续精进,并不断增长、广大。
释曰:第四辨念住教,于中有二:初释念住,后类五门。前中五句所有自相,自有二释,准蕴应知。此四念住以慧为体,住身等境应言慧住,而言念住与念相应,住身等境故名念住。此六释中隣近释也。后四句者,一能治四倒、二未生令生、三生已坚住、四不忘倍修增长广大,如初卷说。
**解说:** 第四部分辨明四念住的教法,其中分为两段:首先是解释四念住,其次是类比其他五门教法。前段中“所有自相”等五句,有两种解释,可参照五蕴部分的解释来理解。这四念住是以智慧为本体,安住于身、受、心、法等境界上,本应说是“慧住”,但之所以称为“念住”,是因为它与正念相应,共同安住于身等境界上,所以叫做“念住”。这在六种释词方式中属于“邻近释”。后面四句说的是:一、能对治四种颠倒见解;二、使未生起的念住得以生起;三、生起后使其坚固安住;四、不忘失并加倍修习,令其增长广大。具体如本疏第一卷所述。
如说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亦复如是。
正如所说的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也都是如此。
释曰:此即第二类释五门。谓如念住有其五句,四正断门、四种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皆有五句,准上应知。
解释如下:这是第二类对五门进行的解释。就像四念住有五种表述方式一样,四正断、四种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也都有相应的五种表述,可以参照上面的例子来理解。
以无量门,曾说八支圣道,所有自相,能治所治,及以修习,未生令生,生已坚住,不忘倍修,增长广大。
通过无数种方式,曾经讲解过八支圣道,它的一切本来特性,能够对治的烦恼、所对治的对象,以及如何通过修行,让尚未生起的道支得以生起,已经生起的能够稳固安住,不会退失,进而加倍修习,使其不断增长、广大。
释曰:第五八圣道支有其五句,准上应知。此后七门即是三十七品观,义如别章。
解释:第五项八圣道支分为五个层次,参照前文即可理解。随后的七个部分,便是三十七道品的观修内容,具体义理详见其他章节说明。
世尊复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世尊又说道: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生起与消亡,原本就是清净安宁的,其本质就是圆寂。
释曰:第二、显无性教。谓依下经三时法轮,于第一时说四谛教,于第二时说无相教,第三时中说了义教,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而今此中约第二时,对第一时以为发问所依。前说有相,后说无相,此无相言违前有相,故以无相为问所依。问:若准此经,初唯说有,后但说无。无量义经前后两时皆说空有,故彼经云:善男子!我起树王,诣波罗奈鹿野园中,为阿若拘隣等五人转四谛法轮时,亦说诸法本来寂静。中间于此及以处处为诸比丘并众菩萨辨演宣说十二因缘、六波罗蜜,亦说诸法本来空寂。具说如彼。即此二经如何会释?解云:如智度论,诸佛说法有其二事:一者、秘密;二者、显示。无量义经依秘密门,今依此经是显示门,各据一边,互不相违。
解释:第二部分,阐明无自性的教法。这是根据后文提到的三时教法:第一时讲说四谛教义,第二时讲说无相教义,第三时讲说究竟了义的教义,宣说一切法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没有生灭、本来寂静、自性就是涅槃、具有无自性的特性。而这里主要是针对第二时,对比第一时来作为提问的依据。前面讲的是有相,后面讲的是无相,这个“无相”的说法与前面“有相”的说法似乎矛盾,所以就用“无相”作为提问的出发点。
问:如果按照这部经的说法,最初只讲“有”,后来只讲“无”。但《无量义经》里前后两个阶段都同时讲到“空”和“有”,所以那部经说:善男子!我从菩提树下起身,去到波罗奈的鹿野园中,为阿若憍陈如等五人转动四谛法轮时,也说到诸法本来是寂静的。在这中间,在这里以及其他各处,为各位比丘和众多菩萨分别演说宣讲十二因缘、六波罗蜜时,也说到诸法本来是空寂的。具体内容如那部经所说。那么这两部经的说法应该如何融会解释呢?
解答:正如《大智度论》所说,诸佛说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秘密说,一种是显了说。《无量义经》是依据秘密说的角度,而这部经是依据显了说的角度,各自站在一个方面来说,彼此并不矛盾。
未审世尊依何密意作如是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世尊,我不明白您是基于怎样深奥的意旨而这样宣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生起,也没有真实的消灭,本来就是寂静的,其本性就是涅槃。
釋曰:第三依教發問,於中有三:初陳己疑情、次請願解釋、後申所釋經。此即初也。謂佛先說蘊處界等十三法門皆無自性,後復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滅等。前說有性,後說無性,二教相違。未審世尊依何密意作如是說無自性等(若依密經有其五節:一一切法本來無證、二一切法本來不生、三一切法本來無滅、四一切法本來寂靜、五一切法本來自性涅槃)?
解释:第三部分是依据教义提出问题,其中包含三个层次:首先是陈述自己的疑惑,其次是请求解释,最后是说明所依据的经典。这里是第一部分。意思是说,佛陀先前讲解蕴、处、界等十三种法门时,说它们都没有独立不变的本性;后来又说到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不变的本性,没有生灭等等。前一种说法承认有某种本性,后一种说法又否定这种本性,两种教导看起来相互矛盾。不知道世尊是依据怎样深奥的用意,才这样宣说“没有独立不变的本性”等道理(如果依据深密的经典,这里包含五层含义:一是一切事物从来就没有真实体性可以证得;二是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实际产生;三是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实际消亡;四是一切事物本来就是寂静的;五是一切事物本来就是自性圆满寂灭的)?
我今请问如来斯义,唯愿如来哀愍解释。
我现在向如来请教这个道理,恳请如来慈悲为我解说。
释曰:此即第二诸愿解释。
解释:这是第二部分的各项愿求解说。
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有密意。
**白话翻译:** 世尊解说“一切现象都没有独立不变的本质、没有真实生起与消灭、原本就是清净寂灭、自身具备涅槃境界”这句话所含的深刻含义。
释曰:第三申所释教。
解释说明:第三部分是阐述所要解释的教法。
尔时,世尊告胜义生菩萨曰:
这时,世尊对胜义生菩萨说道: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赞问许说,后胜义生当知下依问正说。前中有二:初赞问有益,后勅听许说。前中有四:一辨能说者,二赞问应理,三赞问深义,四赞问有益。此即初也。
释文:接下来第二段是如来正式说法。其中包含两部分:首先是赞叹提问并允诺解答,随后从“胜义生当知”开始依据问题正式解说。前一部分又分两层:先赞叹提问的功德,再嘱咐聆听并允诺解说。赞叹提问功德的部分包含四点:第一是说明说法者身份,第二是赞叹提问合乎法理,第三是赞叹所问义理深奥,第四是赞叹提问具有利益。这里就是第一点。
善哉,善哉!胜义生!汝所寻思甚为如理。
说得好,说得好!胜义生!你所思考的,非常符合道理。
释曰:此即第二赞问应理。
这是第二层,赞叹提问合乎道理。
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乃能请问如来如是深义。
很好,很好!善男子!你现在能向如来请教这样深刻的义理。
释曰:此即第三赞问深义。此上二种文义俱善,是故重言善哉善哉。
解释如下:这是第三部分赞叹所问的深奥义理。以上两种文辞和义理都很好,所以重复称赞“善哉善哉”。
汝今为欲利益安乐无量众生,哀愍世间及诸天、人、阿素洛等,为令获得义利安乐,故发斯问。
你现在是为了要让无量的众生得到利益和安乐,怜悯这世间以及诸天、人、阿修罗等,为了让他们获得真正的利益和安乐,所以才提出这个问题。
释曰:此即第四赞问,有益准应知。
这是第四部分,赞叹提问的功德利益,按照道理应当明白。
汝应谛听,吾当为汝解释所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有密意。
你要仔细听好,我这就为你解释:为什么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没有真正的生起与消失、本来清净安宁、其本质就是圆寂境界——这其中包含的深刻含义。
释曰:此即第二勅听许说。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是世尊第二次劝请,允许我为大家讲解。
胜义生!当知我依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胜义生菩萨!你应当知道,我是依据三种无自性性的道理,以隐含的深意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
释曰:此下第二依问正说,于中有二:初长行广释,后举颂重说。前中有五:一约三无性释经诸句;二复次胜义生下,约三性观辨立三无性意;三复次胜义生下,约位辨立三无性意;四复次胜义生下,约三无性观辨一乘义;五复次胜义生下,约无性教辨取解不同。此即第一约三无性释经诸句,于中有二:初约三无性释诸经中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后胜义生当知下,约初后无性释一切法无生灭等。前中有三:初标章略说;次善男子下,问答广释;后善男子下,释已总结。前中有二:初依三无性显经密意,后依数列三无性名。此即初也。谓世尊言:一切诸法无自性者,我今具依三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一切诸法即是三性,即三性立三无性,故诸经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是故成唯识三十颂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解释如下:接下来是第二部分,依据问题正式展开说明,其中包含两方面内容:首先是长行文的详细解释,随后以偈颂形式重新阐述。长行文部分又分为五点:第一,依据三种无自性来解释经文中的各句含义;第二,从“复次胜义生”开始,依据三性观来阐明建立三种无自性的用意;第三,从“复次胜义生”开始,依据修行阶位来辨明建立三种无自性的意义;第四,从“复次胜义生”开始,依据三种无自性观来辨明一乘教义的道理;第五,从“复次胜义生”开始,依据无自性的教法来辨明众生领会的差异。这里首先是第一点,依据三种无自性解释经文各句,其中又分两部分:先依据三种无自性解释诸经中所说“一切法皆无自性”的含义;后从“胜义生当知”开始,依据最初和最终的无自性来解释一切法无生灭等道理。前一部分包含三点:先标出纲目简要说明;接着从“善男子”开始,以问答形式详细解释;最后从“善男子”开始,解释完毕后进行总结。简要说明部分又分两点:先依据三种无自性显示经文的深密意趣,后依次数列出三种无自性的名称。这里是第一点。所谓世尊说“一切诸法无自性”,我现在全面依据三种无自性来说明一切法皆无自性。一切诸法即是指三性,就着这三性建立三种无自性,所以诸经中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因此《成唯识三十颂》说:正是依据此三性,建立那三种无自性,故而佛陀以深密意趣说,一切法无自性。
所谓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
所谓“相”没有独立存在的本性、“生”没有独立存在的本性、“胜义”没有独立存在的本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数列名,谓即三种相、无自性等。
这里说的是第二点,根据数目列出名称,就是指三种相、无自性等。
善男子!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
善男子!什么叫做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呢?
释曰:此下第二问答广释,于中有二:初依法正说,后举喻重释。前法说中三种无性即分为三,此即初也。于中有五:一问、二答、三征、四释、五结。此即问也。
**解释如下:**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的问答详细解释,其中分为两个环节:首先依据法理正式说明,随后举譬喻重新阐释。前面依法说明的部分,将三种无自性分为三段,这里是第一段。这段包含五个步骤:一提问、二回答、三追问、四解释、五总结。这里就是提问的部分。
谓诸遍计所执相。
那些被普遍计度而执着的事物表象。
释曰:此即第二依问正答,谓三性中遍计所执以为自性。
世尊回答道:这是依据问题给出的正解,说的是在三种本性中,以遍计所执作为其根本性质。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第三征也。以何义故说所执相名相无性?
第三问:为什么要说执着于表象称为“表象无自性”?
此由假名安立为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
这些都是依靠概念假立出来的相状,并非事物本身真实具有的相状。
释曰:第四、依征别释。此由假名安立为相者,此释相言,谓依名言所立相故。非由自相安立为相者,释无性言。总解意云:遍计所执情有之相,以理无故,说为无性,由此即说彼所执相以为自性。故显扬云:谓所执性体相无故,名无自性性。又三无性云:如所显现,是相实无,故分别性无相为性。瑜伽七十三云:云何相无自性性?谓一切法世俗言说自性
解释:第四、依据问题分别解释。“此由假名安立为相”这句话,是解释“相”的含义,意思是依靠名言概念所建立的表象。“非由自相安立为相”这句话,是解释“无性”的含义。总体理解的意思是:遍计所执这种在情感上认为存在的表象,因为从道理上说是没有的,所以称为无自性,由此也就把那所执着的表象当作它的自性。所以《显扬圣教论》说:因为所执性的本体和表象都不存在,所以称为无自性性。另外《三无性论》也说:如同所显现的那样,其表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分别性是以无相为其自性。《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三卷说:什么是相无自性性?是指一切法在世俗言说中所建立的自性。
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
所以称为“表象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
释曰:此即第五结文,可知。
这是第五部分的总结文字,可以理解。
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
一切事物为什么说生起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呢?
释曰:自下第二释生无性,文有五段,准上可知。此即问也。
接下来是第二段,解释“生无性”的含义。文字分为五个部分,参照上文的体例就可以理解。这里是提问的部分。
谓诸依他起相。
一切依赖因缘而生起的现象。
释曰:此即第二依问正答,谓三性中依他起性以为自性。
**解说**:这是第二部分,依据问题作出正式回答,意思是说在三性之中,以依他起性作为它的根本性质。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第三征也。以何义故说依他起名生无性?
这里要解释第三个问题:为什么说依他起性被称为“生无性”?
此由依他缘力故有,非自然有。
这是依靠其他条件的力量才存在的,不是自然而然就有的。
释曰:此即第四依征别释。此由依他缘力故有者,此释生言。谓由依他缘力故有,故说为生。非自然有者,释无性也。总解意云:依他诸法依因缘故,说之为生,而非自然。自在天等邪因所生,说名无生。故显扬云:依他起性,缘力所生,非自然生,故无生。又三无性云:依他性者,由缘力生,不由自生,是故依他无生为性。依瑜伽七十三云:云何生无自性性?谓一切行众缘所生,缘力故有,非自然有。
这是第四点依据特征分别解释。“此由依他缘力故有”这句话,是解释“生”的含义。意思是说,由于依靠其他因缘的力量而存在,所以称为“生”。“非自然有”这句话,是解释“无性”的含义。总体意思是:一切依他而起的现象,因为依赖因缘条件,所以称之为“生”,而不是自然而然、本来就有的。那些认为是由大自在天等错误原因所生的说法,称之为“无生”。所以《显扬圣教论》说:依他起性,是由因缘力量所生,不是自然而生,所以是“无生”。另外《三无性论》也说:依他起性,由因缘力量生起,不是自己生自己,因此依他起性以“无生”为其本质。依据《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三卷所说:什么是“生无自性性”?是说一切有为现象都是众多因缘所生,依靠因缘力量而存在,不是自然存在的。
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
因此称之为“生无自性性”。
释曰:第五结文可知。
解释:第五部分的总结文字可以理解。
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
为什么一切事物的究竟真理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
释曰:此下第三释胜义无性,于中有二:初约依他起解胜义无性,后复有下约圆成实解胜义无性。前中有五,准上应知。此即问也。
世尊说道:“善男子,我之前在解释‘生无自性性’时,也曾说明过‘胜义无自性性’。所谓‘胜义无自性性’,是指什么呢?正是针对‘依他起相’来说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一切法的‘胜义’,本来就是远离言语、超越思虑的。既然超越了言语和思虑,那它本身就不是一种‘相’;既然不是一种‘相’,所以称之为‘无自性’。正是通过这个道理,我才说一切法都具有‘胜义无自性性’。”
谓诸法由生无自性性故,说名无自性性,即缘生法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一切事物因为生起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所以称为“无自性性”;即便是依因缘而生的现象,也叫做“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第二依问正答,文有两节:初将释,第三牒前。第二释义如前。后即缘生法等者,依第二性立第三无性,谓依他起上无圆成实,故缘生法非但说名生无自性性,亦名胜义无自性性。故显扬云:依他起性由异相故,亦得建立为胜义无性。何以故?由无胜义性故。
解释如下:第二段依据提问正式作答,文字分为两节:首先是准备解释,第三是重复前文。第二是解释含义如前所述。后面说到“缘生法等”,是依据第二性建立第三无性,意思是依他起性之上没有圆成实性,所以说缘生法不仅被称为“生无自性性”,也称为“胜义无自性性”。因此《显扬圣教论》说:依他起性由于不同的相状,也可以建立为胜义无性。为什么呢?因为不具备胜义的性质。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第三征也。何故缘生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第三问:为什么缘起法也称为胜义无自性性?
于诸法中若是清净所缘境界,我显示彼以为胜义,无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净所缘境界。
在所有事物中,若是清净心所能观照的境界,我将其揭示为胜义谛——即依他起相中本无自性之真理;而那些并非清净心所能观照的境界,则不属于此列。
释曰:第四依征别释,文有二节:初释所无清净胜义,后明依他无彼清净胜义。此释真如净智所缘,名为清净胜义。故显扬云:当知胜义即是清净之所缘性。何以故?由缘此境得心清净故。
**解说:** 第四部分是依据问题分别解释,文字分为两节:首先解释“所无清净胜义”,之后说明“依他无彼清净胜义”。这里解释的是真如——清净智慧所缘的对象,称为清净胜义。所以《显扬圣教论》说:应当知道胜义就是清净心所缘的境性。为什么呢?因为缘着这个境界,能够使心得到清净。
是故亦说,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因此,它也称作殊胜的真实。它没有自身固有的本性。
释曰:第五结文可知。
解释:第五部分的总结文字可以理解。
复有诸法圆成相,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还有一类事物具有圆满成就的本质,也称为最高真理中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本性。
释曰:此下第二约圆成实释三无性。于中有四:一标、二征、三释、四结。此即标也,谓三性中圆成实性以为自性。
接下来第二段是依据圆成实性来解释三种无自性。这部分内容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指出主旨,二是提出问题,三是解释含义,四是总结结论。这里就是指出主旨,意思是三种自性中,以圆成实性作为其根本性质。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第二征所由也。何以复说圆成实性名为胜义亦名无性?
解释:第二,要问其中的缘由。为什么又说圆成实性称为胜义,也称为无性?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亦得名为无自性性,是一切法胜义谛故,无自性性之显故。
一切事物皆无独立自性的本质称为最高真理,也可称作无自性之性,因为这是一切现象的真实本质,是无自性本质的显现。
释曰:第三、依征正释,文有二节:初、标;后、释。谓法无我性有其二义:一、名胜义;二、名无自性性。是诸法中胜义谛故,诸法无性所显理故。故显扬云:谓圆成实胜义无性,由此自性体是胜义,又是诸法无性性故。又复彼云:由此自性即是胜义,亦是无性,由无戏论我、法性故。依三无性论,与此不同。故彼云:约真实性,由真实无性故,说无性者,此真实性更无别性,还即前两性之无是真实性。真实是无相、无生故,一切有为法不出此分别、依他两性。此三性既真实无相、无生,由此理故,一切诸法同一无性。此一无性,真实是无?真实是有?真实无此分别、依他二有,真实有此分别、依他二无,故不可说无。不可说有,乃至广说。解云:通遣依他,故不同此。
**解说:** 第三部分,依据问题展开正式解释,文字分为两节:首先是概括,其次是具体解释。 所谓“法无我性”包含两层含义:第一称为“胜义”,第二称为“无自性性”。因为它是诸法中最高真理的体现,也是诸法无自性所显现的真理。所以《显扬论》说:圆成实性的胜义就是无自性,因为这一本质本身就是最高真理,同时又是诸法无自性的本质。 《显扬论》还提到:这一本质既是最高真理,也是无自性,因为它超越了关于“我”和“法”的虚妄分别。 依据《三无性论》,这里的解释有所不同。该论说:从真实性的角度,因为真实性本身无自性,所以称为“无性”——这一真实性并没有另外的独立性质,它其实就是前两种性(分别性与依他性)的“无”所构成的真实性。真实性是无相、无生的,一切有为法都不超出分别性与依他性这两性。既然这三性本质上是无相、无生的,因此一切诸法根本上是同一无性。 那么,这一“无性”究竟是真实的无,还是真实的有?其实,真实性中并没有分别性与依他性这两种“有”,但真实性中却存在分别性与依他性这两种“无”,所以既不能说它是无,也不能说它是有,详细内容不再展开。 **理解:** 这里普遍排除了对依他性的执着,因此与前面的解释角度不同。
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才称为胜义无自性性。
釋曰:此即第四,結文可知。問:若依此經,勝義無性自有二種:一依他起、二圓成實。如何三十唯識說後非前?解云:據實具有二義,故此經文及顯揚論皆作是說:依他起性無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諸論中不明前者,成唯識第九卷中護法釋云:而濫第二,故此不說。問:此經意即依三性立三無性,體即三性,何故三無性論於一真如立三無性?故三無性論第一卷云:約此三性說三無性,由三無性應知是一無性理。約分別者,由相無性說名無性。依他起者,由生無性說名無性。真實性者,由真實無性故說無性。具如彼說。解云:此有兩釋:一真諦三藏云:於一真如遣三性故,說為三種無自性性。於中圓成實性安立諦攝,三無性者皆非安立,如三性論。二大唐三藏云:如顯揚等即依三性立三無性,以此為正。所以者何?世親菩薩三十唯識作此頌言: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護法釋云:於有及無總說無性,故名密意。又顯揚論無著所造,與攝大乘等同顯一義。又瑜伽論廣引此經及三無性通有及無,故知三無性論譯家謬也。所以者何?三十唯識三無性論世親所造,如何二論有此差別?又彼世親依彌勒宗及無著等,故知同一無性者,真諦謬耳。或可今勘真諦三無性論,即無著所造顯揚論無自性品,然彼真諦譯為別本(須勘目錄及顯揚未了)。
解释:这是第四部分,结论部分可以理解。有人问:如果依据这部经典,胜义无自性本身有两种:一是依他起性,二是圆成实性。为什么《三十唯识论》说后者是胜义无性而前者不是呢?解答:实际上两种含义都具备,所以这部经文以及《显扬论》都这样说:依他起性没有胜义,因此也可以称为胜义无性。而其他论典中没有明确提到前者的原因,在《成唯识论》第九卷中护法解释说:因为容易与第二种混淆,所以这里不特别说明。
有人问:这部经典的意思是依据三性建立三无性,三无性的本体就是三性,为什么《三无性论》在一个真如上建立三无性呢?所以《三无性论》第一卷说:基于这三性来说三无性,通过三无性应该知道是一个无性的道理。针对分别性,由相无性说为无性;针对依他起性,由生无性说为无性;针对真实性,由真实无性所以说为无性。详细内容如该论所说。
解答:这里有两种解释:第一,真谛三藏说:在一个真如上遣除三性,所以说是三种无自性性。其中圆成实性属于安立谛的范畴,而三无性都属于非安立,如《三性论》所说。第二,大唐三藏说:像《显扬论》等就是依据三性建立三无性,这才是正确的。为什么呢?世尊菩萨在《三十唯识论》中作偈颂说: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护法解释说:对有和无总体说无性,所以称为密意。另外《显扬论》是无著所造,与《摄大乘论》等阐明的是同一个道理。还有《瑜伽论》广泛引用这部经典以及三无性,贯通有和无,因此知道《三无性论》是翻译者的错误。为什么呢?《三十唯识论》和《三无性论》都是世亲所造,为什么两部论典会有这样的差别?而且那位世亲依据的是弥勒的宗旨以及无著等,所以知道应该是同一个无性,真谛的说法是错误的。或者可以现在查证真谛的《三无性论》,其实就是无著所造的《显扬论》中的无自性品,但真谛把它翻译成了另一个版本(需要查证目录和《显扬论》未确定的部分)。
善男子!譬如空华相,无自性性,当知亦尔。
善男子!就好比空中幻现的花朵,其本质是空无自性的,你应当知道一切法也是如此。
释曰:自下第二举喻重释。释三无性即分为三,此即第一释相无自性性。譬如空华,由眩翳故,于虗空中似华相现,据实空中本来无华。遍计所执亦复如是,即用所执为初无性,故言相无自性性,当知亦尔。
**现代白话翻译:** 接下来是第二段,用比喻再次解释。解释三种无自性分为三部分,这是第一段,解释“相无自性性”。好比空中幻现的花朵,因为眼睛有眩翳,在虚空中仿佛有花的形象显现,但实际虚空中本来就没有花。遍计所执也是这样,就用这种所执着的幻相作为第一种无自性,所以说“相无自性性”也是如此理解。
譬如幻像生无自性性,当知亦尔;一分胜义无自性性,当知亦尔。
就像幻象的出现没有真实不变的本质,应当这样理解;部分胜义谛所揭示的无自性本质,也应当这样理解。
释曰:第二、释生无性及一分胜义无性。如阿毗达摩经说:幻等八喻显依他起。今此第二、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性性,皆用依他以为自性,故如幻像,当知亦尔。问:大般若等即用幻等喻其空义,如何此经喻依他起?解云:幻等自有二义:一、非有似有;二、无实像等。是故二经各据一义,故不相违。
解释:第二段,说明生无自性以及一部分胜义无自性。就像《阿毗达摩经》中所说:幻术等八种比喻是用来显示依他起性的。现在这第二段所说的生无自性性以及一部分胜义无自性性,都是以依他起性作为其自性,所以如同幻化的影像,应当知道也是同样的道理。有人问:大般若经等经典是用幻术等比喻来阐明空性的道理,为什么这部经却用它们来比喻依他起性呢?解答说:幻术等现象本身有两层含义:第一,并非真实存在却看似存在;第二,没有实在的影像等实体。所以两部经典各自依据其中一层含义,因此并不矛盾。
譬如虗空唯是众色,无性所显,遍一切处;一分胜义无自性性当知亦尔,法无我性之所显故,遍一切故。
就好比虚空只是由各种色彩显现,本身没有实体,却能遍布一切地方;那部分殊胜的真理——没有自性的性质,也应当这样理解,因为它是事物没有自我的性质所显现的,所以也是遍及一切的。
释曰:此即第三释一分胜义无自性。譬如虗空有其二义:一、无色所显,二、遍一切处。真如胜义无自性性当知亦尔,一、法无我性之所显故,二、遍一切法故。故佛地经十虗空喻喻净法界,此亦如是。问:对法瑜伽喻色无处说为虗空,依佛地论及成唯识五蕴无处说为虗空,如何会释?解云:瑜伽及对法等随转理门,同萨婆多、唯识等论真实理门,各据一义,故不相违。
圆测法师解释说:这是第三部分,解释一分胜义无自性性。就好比虚空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没有颜色形状可以显现;第二,它普遍存在于一切地方。真如胜义的无自性性也是这样,应当知道:第一,它是通过“法无我性”显现出来的;第二,它普遍存在于一切法之中。所以《佛地经》用十种虚空比喻来比喻清净法界,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有人问:《对法论》和《瑜伽师地论》把没有物质的地方比喻为虚空,而《佛地论》和《成唯识论》把五蕴不存在的地方说成是虚空,这该怎么融会解释呢?解答说:《瑜伽师地论》和《对法论》等是随顺世俗道理的讲法,与说一切有部的观点类似;而《唯识论》等则是依据究竟真实道理的讲法。它们各自从一个角度阐述,所以并不矛盾。
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善男子!我正是依据这三种无自性之理,以隐含的方式宣说:一切现象本质皆无自性。
释曰:此即第三释已总结。
这是第三部分解释后的总结。
胜义生!当知我依相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胜义生啊!你应当明白,我是依据“相无自性”这一深意,秘密地宣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没有真正的生起、没有真正的消亡,本来便是寂静的,其本性即是圆寂。
释曰:自下第二约初后无性释一切法无生等句。于中有二:初约相无自性性释无生等句,后善男子下约胜义无自性性释无生等句。前中有四:一标、二征、三释、四结。此即第一以理标宗,谓诸经说一切诸法无生等言,三无性中约相无性说无生等。
**白话翻译:**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从“初后无性”的角度来解释“一切法无生”等句子。这部分分为两层:先依据“相无自性性”来解释无生等句子,后面从“善男子”开始,则依据“胜义无自性性”来解释无生等句子。前面这层又分四步:一是指出主旨,二是提问,三是解释,四是总结。这里就是第一步,用道理来点明宗旨,意思是:诸经中所说的“一切诸法无生”等话语,在三种无自性当中,是依据“相无自性”来说无生等义的。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此即第二外人反征。
这是第二段,针对外人的反问进行解释。
若诸自相都无所有则无有生,若无有生则无有灭,若无生无灭则本来寂静,若本来寂静则自性涅槃,于中都无少分所有更可令其般涅槃故。
如果一切事物自身的真实样貌都不存在,那么就没有所谓的产生;如果没有产生,也就没有所谓的消亡;如果没有产生也没有消亡,那么一切本来就是清净安宁的;如果本来就是清净安宁的,那么事物的本性就是涅槃。在这其中,连一丝一毫可以再让它进入涅槃的东西都没有了。
释曰:此第三释,文有四节:一释无生、二释无灭、三释本来寂静、四释自性涅槃。如经可知,故不繁释。
这段是第三部分的解释,文字分为四节:第一解释“无生”,第二解释“无灭”,第三解释“本来寂静”,第四解释“自性涅槃”。经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所以这里不再详细解释。
是故我依相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所以我根据“相无自性”这一深意,这样说道:一切事物都没有真实的生起,也没有真实的消灭,本来就是清净安宁的,其本性就是圆寂的境界。
释曰:此即第四结文,可知。
这是第四部分的总结文字,可以理解。
善男子!我亦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善男子!我也是依据法无我性所显现的胜义无自性性,以隐含的深意说道:一切事物既没有产生也没有消亡,原本就是寂静的,自性便是涅槃。
释曰:自下第二约胜义无自性性释无生等句,于中有四:一标、二征、三释、四结。此即初也。谓圆成实实胜义谛中有其四义:一者无生、二者无灭、三本来寂静、四自性涅槃。故诸经中亦依圆成胜义无性说无生等。
**解说:** 接下来第二部分是依据“胜义无自性”来解释“无生”等四句。这部分分为四个层次:一、标出纲要;二、设问;三、解释;四、总结。这里是第一层。 所谓圆成实性的真实胜义谛中,包含四层含义:一是无生,二是无灭,三是本来寂静,四是自性涅槃。因此,诸经中也依据圆成实性的胜义无自性,来阐述无生等道理。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第二外人反征,谓外反征虽说四义,未辨其因,依何因故名无生等?
解释如下:第二段是外人的反问诘难。外人反问说:虽然你阐述了四种含义,但还没有说明其中的缘由,究竟是依据什么原因,才称之为无生等等呢?
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无为,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从“法无我性”所显现的殊胜真实义,即是无自性的本质。在一切时、一切处,诸法的真实本性始终安住于无为寂静的状态,与一切杂染烦恼都不相应。
释曰:自下第三依征正释,文别有二:初总标三因以答征诘,后举三因释无生等。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出胜义无性体有其二种:一者依他,二圆成实。今于此中取后非前。后于常常时等者,正明三因:一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故无为,二无为故无生无灭。此即安住故及无为故二因,成立无生无灭二义也。一切杂染不相应故者,以第三因成立经中本来寂静及自性涅槃二义也。以一故字含有三义,故成三因也。
释论说:接下来第三部分是根据问题正式解释,文字分为两层:先总体列出三个原因来回答追问,再举出这三个原因解释无生灭等道理。这里是第一层,包含两个段落:先说明胜义无自性的体性有两种:一是依他起性,二是圆成实性。这里取后者而非前者。后面“于常常时”等文字,正是阐明三个原因:第一,在一切时常、永恒时,诸法的真实体性本来安住,所以是无为;第二,因为无为,所以无生无灭。这里就是“安住故”和“无为故”两个原因,成立无生无灭两种道理。“一切杂染不相应故”这句,是用第三个原因来成立经文中本来寂静和自性涅槃两种道理。用一个“故”字包含了三层意思,所以构成了三个原因。
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故无为,由无为故无生无灭。
在一切时间、一切刹那,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始终安住,所以是无为的;因为无为,所以没有生起,也没有灭去。
释曰:自下第二重释三因释无生等。于中有二:初以二因释无生等,后一切杂染不相应因释成本来寂静及自性涅槃。此即初也。谓法无我胜义谛理,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故,得成无为也。由无为故,无生无灭二义得成也。
这段解释是说:接下来第二段是重新用三种原因来解释无生等道理。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用两种原因解释无生等道理,然后用一切杂染不相应因解释成本来寂静和自性涅槃。这里是第一部分。意思是:因为法无我的胜义谛真理,在一切时、永恒不变中,诸法的法性始终安住,所以成就了无为。由于无为的缘故,无生无灭这两种含义才得以成立。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一切烦恼杂染都不能与之相应,因为它本来就是寂静的,自性就是涅槃。
释曰:此即第二一切杂染不相应因成立二义:一者本来寂静、二者自性涅槃。问:经所说不生等言,如何唯依初后无性?答:泛论无性自有二种:一者大小二藏共说无性、二唯菩萨藏所说无性。言共说者,如世亲摄论第五卷说:说一切法无自性意,今当显示。自然无者,由一切法无离众缘自然有性,是名一种无自性意。自体无者,由法灭已不复更生,故无自性,此后一种无自性意。自性不坚住者,由法才生一刹那后无力能住,故无自性。如是诸无自性理与声闻共。言不共者,即彼论云如执取不有故许无自性者,此无自性不共声闻,以如愚夫所取遍计所执自性不如是有。由此意故,依大乘理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集论、杂集及性论意亦同此。虽有二说,今此经中依不共门说无性等,然不共门说无性等。依三无性,诸经不同,自有圣教依初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如广百论第十卷云:佛自决判我依遍计所执自性,于余经中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涅槃。又瑜伽论第七十四、庄严第五无性、世亲摄论第五并同此说。梁本摄论通依三种无自性性说无自性等,与此不同。自有圣教依三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初无性说无性等,瑜伽论第七十三。故彼论云:问:世尊依何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答:由依彼彼所化势力,故说三种无自性性。又云:问:世尊依何密意说一切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答:依相无自性性说如是言。自有圣教依三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初后二说无生等,如即此经及深密经。自有圣教依三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如杂集论第十二说。彼云:一切法者即三自性,谓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遍计所执自性定无自相,自相无故名相无相,相无相故名为无性。依他起自性待众缘故非自然生,无自然生、无自然生性故名生无性,生无性故说为无性。圆成实自性清净所缘故,于依他起中无遍计所执相所显自体,故胜义为自体。又无性所显故名胜义无性,胜义无性故名为无性。由此道理,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一切种性相俱无说为无性。又彼说云: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此依何密意说?如无自性,无性亦尔;如无生,无灭亦尔;无生无灭,本来寂静亦尔;如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亦尔。又即彼云:相秘密者,谓于三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梁论第六亦同杂集。所以如是诸教异者,此所遣性唯所执性,故广百论等唯约遍计所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欲显因缘生义不无,是故此经通依三无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但约初后二种无性说无生等句。然依他起虽依他起,而无自然无因生义,故杂集等具约三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三无性义具如别章。
解释:这是第二点,一切杂染不相应的原因成立两个含义:一是本来寂静,二是自性涅槃。问:经中所说的不生不灭等语句,为何只依据最初和最后的无自性来说?答:普遍讨论无自性本来有两种:一种是大小乘经典共同所说的无自性,二是唯独菩萨藏所说的无自性。所谓共同说的,如世亲《摄大乘论》第五卷所说:说一切法无自性的含义,现在应当说明。“自然无”是指,由于一切法没有离开众缘而自然存在的本性,这是一种无自性的含义。“自体无”是指,由于法灭去后不再重生,所以无自性,这是后一种无自性的含义。“自性不坚住”是指,由于法才生起一刹那之后就没有能力持续,所以无自性。这些无自性的道理是与声闻乘共同的。所谓不共同的,即该论中说:由于执着所取的事物并不真实存在,所以承认无自性,这种无自性不与声闻乘共同,因为如同愚夫所执着的那种遍计所执自性并非真实存在。依据这个意思,按照大乘的道理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集论》、《杂集论》以及《佛性论》的意思也与此相同。虽然有这两种说法,但在此经中是依据不共的门径来说无自性等。然而不共门说无自性等,是依据三种无自性,各部经典有所不同,有的圣教依据最初的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如《广百论》第十卷说:佛亲自判定,我依据遍计所执自性,在其他经中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又《瑜伽师地论》第七十四卷、《大乘庄严经论》第五卷无性释、世亲《摄大乘论》第五卷都与此说法相同。梁译《摄大乘论》则通依三种无自性性来说无自性等,与此不同。有的圣教依据三种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据最初的无自性说无自性等,见《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三卷。所以该论说:问:世尊依据什么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答:由于依据所教化众生的不同根机势力,所以说三种无自性性。又说:问:世尊依据什么密意说一切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答:依据相无自性性说这样的话。有的圣教依据三种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据最初和最后两种说无生无灭等,如本经及《解深密经》。有的圣教依据三种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如《杂集论》第十二卷所说。那里说:一切法即三自性,所谓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遍计所执自性决定没有自相,自相没有所以称为相无相,相无相所以称为无自性。依他起自性依赖众缘所以不是自然生,无自然生、无自然生性所以称为生无性,生无性所以说为无自性。圆成实自性因为是清净所缘的境界,在依他起中没有遍计所执相所显现的自体,所以以胜义为自体。又因为是无自性所显现所以称为胜义无性,胜义无性所以称为无自性。根据这个道理,所以如来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并非说一切种类性和相全都无才称为无自性。该论又说: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这是依据什么密意说的?如同无自性,无性也是如此;如同无生,无灭也是如此;无生无灭,本来寂静也是如此;如同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也是如此。又该论说:相秘密,是指对于三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梁译《摄大乘论》第六卷也与《杂集论》相同。之所以有这些教法的差异,是因为这里所要遣除的自性唯独是所执自性,所以《广百论》等只就遍计所执来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为了显示因缘生的意义并非没有,所以此经通依三种无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但只就最初和最后两种无自性来说无生无灭等语句。然而依他起虽然依他缘而起,但没有自然、无因生的意义,所以《杂集论》等完全就三性来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三种无自性的含义详细内容见其他专章。
是故我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所以,我依据“法无我性”所显现的殊胜真实——即无自性性,以隐含的深意说:一切事物现象没有真实生起,也没有真实灭失,本来便是寂然安宁的,其自性即是涅槃。
释曰:第四、结文,可知。问:如上所说诸密意言,四秘密中依何密意?解云:依杂集说有四秘密,故彼论云:一、令入秘密;二、相秘密;三、对治秘密;四、转变秘密。如是四种,于大乘中略摄如来一切所说秘密道理。令入秘密者,谓于声闻乘说色等诸法皆有自性,为令无怖畏,渐入圣教故。相秘密者,谓于三自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等。对治秘密者,谓为调伏诸过失者,如来宣说种种秘密。如为对治八种障故,说最上乘。何等为八?一者、轻佛;二者、轻法;三、懈怠;四者、少善生喜足故;五者、贪行;六者、慢行;七者、恶作;八者、不定性。为对治轻佛障故,说往昔毗婆尸佛即我身是。为对治轻法障故,说于无量恒沙佛所修行大乘,乃得生解。为对治懈怠障故,说有众生愿生安乐国,一切得往生,称念无垢月光佛名,决定当得无上菩提。为对治少善喜足障故,于施等行或时称赞,或时毁呰。为对治贪行障故,称赞佛土富乐庄严;为对治慢行障故,称赞诸佛或有增胜;为对治悔行障故,或有众生于佛菩萨起不饶益,说彼有情虽行轻毁亦得生天;为对治不定种性故,令舍声闻下劣意乐,记大声闻当得作佛。又说一乘更无第二转变秘密者,谓经所说隐密名言。如说觉不坚,善住于颠倒,极烦恼所恼,得最上菩提。此中密意于不散动起坚固胜觉。所以者何?坚有二义:一者真实,二者散动。由此散动令心刚逸,故亦名坚。善住于颠倒者,翻常、乐、我、常四倒,为无常等故名颠倒,于此不退故名善住。极烦恼所恼者,谓于长时精勤苦行,极为劳倦所逼恼故。得最上菩提者,若具如上所说三事,定速当证无上菩提。今此经中明密意者,如世尊说:以无量门曾说蕴等十三法门皆有自相,即当四中令入秘密。世尊复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即是四中相秘密也。无性世亲摄论第五约三自性说相秘密,杂集十二、庄严第六依三无性说无生等名相秘密,即彼杂集及庄严论顺此经文。
释文:第四部分是总结性文字,内容容易理解。有人问:如上文所说的种种隐含深意的言辞,在四种秘密教法中属于哪一种密意?解答是:依据《杂集论》所说有四种秘密,因此该论提到:一、引导入门的秘密;二、揭示本质的秘密;三、对治过失的秘密;四、转化含义的秘密。这四种教法,在大乘佛法中大致涵盖了如来一切言教所含的隐秘深意。引导入门的秘密,是指在声闻乘中说色法等一切现象都有独立自性,这是为了让初学者不生畏惧,逐步进入圣教。揭示本质的秘密,是指依据三种存在形态,说明一切现象都没有独立自性,既无生起也无消灭等等。对治过失的秘密,是指为了调伏具有各种过失的人,如来宣说种种隐秘教法。例如为对治八种障碍,而宣说最上乘教法。哪八种障碍呢?一、轻视佛陀;二、轻视佛法;三、懈怠;四、因微少善行便感到满足;五、贪欲习性;六、傲慢习性;七、懊悔习性;八、不坚定的心性。为对治轻视佛陀的障碍,说往昔的毗婆尸佛就是我自身。为对治轻视佛法的障碍,说在无量如恒河沙数的佛所修行大乘,才能生起理解。为对治懈怠的障碍,说若有众生发愿往生安乐国土,一切都能往生,称念无垢月光佛名号,必定能获得无上正等正觉。为对治因微少善行便满足的障碍,对于布施等修行,有时加以称赞,有时加以批评。为对治贪欲习性的障碍,称赞佛土的富足安乐与庄严;为对治傲慢习性的障碍,称赞诸佛或有更为殊胜之处;为对治懊悔习性的障碍,或有众生对佛菩萨做出损害行为,说这类众生虽然行为轻慢毁谤,也能转生天界;为对治不坚定心性的障碍,使其舍弃声闻乘的低劣心态,授记大阿罗汉将来也能成佛。又说唯一佛乘更无第二乘教,这属于转化含义的秘密,是指经文中使用的隐晦表达方式。例如说“觉性不坚固,安住于颠倒,被极烦恼所恼,证得最上菩提”。这里的密意是指对心念不散乱动摇生起坚固殊胜的觉悟。为什么呢?“坚固”有两层含义:一是真实不虚,二是散乱动摇。由于这种散乱动摇使心刚强放逸,所以也称为“坚固”。“安住于颠倒”是指将常、乐、我、净四种错误认知,转化为无常等正确认知,因此称为“颠倒”,对此坚定不移所以称为“安住”。“被极烦恼所恼”是指因长期精勤苦修,被极度疲劳所逼迫苦恼。“证得最上菩提”是说如果具备上述三种条件,必定能迅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现在这部经中所阐明的密意,例如世尊说:以无量法门曾说明五蕴等十三种法门都有独立特性,这就相当于四种秘密中的引导入门秘密。世尊又说:一切现象都没有独立自性、无生无灭等等,这就是四种秘密中揭示本质的秘密。无著菩萨和世亲菩萨在《摄大乘论》第五卷中依据三种存在形态说明揭示本质的秘密,《杂集论》第十二卷、《大乘庄严经论》第六卷依据三种无自性说无生无灭等属于揭示本质的秘密,这两部论典的见解正与本经文义相契合。
复次,胜义生!非由有情界中诸有情类别观遍计所执为自性故,亦非由彼别观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为自性故,我立三种无自性性。
再有,胜义生!我之所以建立三种无自性的道理,并非因为众生分别看待遍计所执为其实质,也不是因为他们分别看待依他起自性和圆成实自性为其实质。
释曰:自下第三约三性门立三无性意,于中有二:初反释,后然由下顺解。此即初也。观谓观待或观察义。此中意云:谓诸有情非由别观三种自性,如其次第遣三性故,立三无性。所以者何?非唯相无自性性遣遍计所执,余二亦遣所执性故。不遣依他及圆成实,立后二种无自性性,依他、圆成不可遣故。又解:此中立三意者,为除有情所执过患立三无性,非彼有情于三性中一一别执有三自性,为除彼故立三无性。但诸有情不了依他及圆成实,于二性上起增益执,由此建立三种三无性。于二说中后说为胜,顺文相故,依深密经不违此经。
这是第三部分,通过三性的角度来阐明建立三种无自性的用意,其中分为两层:先是反向解释,接着从“然由”开始是顺向解说。这里是第一层。“观”是观待或观察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并不是因为众生分别观察三种自性,并依次遣除这三性,才建立三种无自性。为什么呢?因为并非只有“相无自性性”是遣除遍计所执性,其余两种无自性也是为了遣除所执性。而建立后两种无自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并不是要遣除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因为依他起和圆成实是不能被遣除的。
另一种解释是:这里建立三种无自性的用意,是为了消除众生因执着而产生的过失,并不是说众生对三性一一分别执着为实有自性,为了对治这种执着才建立三种无自性。而是因为众生不了解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在这两种性上产生了虚妄的增益执着,因此才建立这三种无自性。在这两种解释中,后一种更为合理,因为它更符合经文文义,也符合《解深密经》的意旨,与此经不相违背。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我立三种无自性性。
然而,由于众生在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之上,额外增添了遍计所执自性,所以我建立了三种无自性性。
释曰:此下第二顺解,于中有二:先标、后释。此即标也。此意说云:于二性上遍计所执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故立相无自性性;于依他起上无自然生增益,故立生无自性性;于圆成实上无此所执性,故立胜义无自性性。非谓别观三种自性为自性故,故说三种无自性性。
解释如下:接下来是第二部分顺解,其中包含两个步骤:先标明纲要、再详细解释。这里就是标明纲要。这段文字的意思是:在两种性质上,遍计所执相并非依据其自身真实状态而建立为相,因此设立“相无自性性”;在依他起性上不存在自然产生的增益执着,因此设立“生无自性性”;在圆成实性上不存在这种所执着的虚妄性质,因此设立“胜义无自性性”。这并不是说要分别观察三种自性作为真实自性,所以才说有三种无自性性。
由遍计所执自性相故,彼诸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中随起言说。
由于执着于事物表象的缘故,那些众生对于因缘所生的现象及圆满真实的本质,随意产生种种言说议论。
释曰:此即释也。总说意云:由所执相能起言说,由言说故成三种因,由三因故起诸执着,由执着故生依他起三种杂染,流转六趣生死过失。是故此中约所执相立三无性,于中有二:初由所执相能生执着;后如如下,由执着故,生流转法。前中有二:初由所执相能起言说;后如如,由言说故,能生执着。此即初也。理、实二性皆离名言,而由遍计所执相故,于二相中有言说起。
解释如下:这就是对经文的阐释。总的来说,意思是:由于对事物表象的执着,能够引发种种言说;因为这些言说,就形成了三种原因;由这三种原因,就产生了各种执着;由于这些执着,便生起了依他而起的三种杂染,导致众生在六道中流转,承受生死轮回的过失。所以,在这里依据所执着的表象,设立了三种无自性的道理。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层:首先说明由所执着的表象能产生执着;后面“如如下”开始,说明由于执着,便产生了流转生死的现象。前一层又分为两点:先说明由所执着的表象能引发言说;接着“如如”之后,说明由言说能产生执着。这里就是第一点。从道理和真实本性上来说,两种性相都超越了言语名相,但正是因为遍计所执着的表象,人们才在这两种性相上产生了种种言说。
如如随起言说,如是如是由言说熏习心故,由言说随觉故,由言说随眠故。
真实的本性随着言语表达而显现,正因如此,由于言语在心中留下的习惯力,由于言语引起的认知作用,由于言语潜藏的执着倾向。
释曰:此即第二由言说故能生执着。于中有二:初由言说故成三种因,后由三因故能生执着。此即初也。言如如者,显所说法所说非一,故曰如如。随彼如如起诸言说,是故重言如是如是。由诸言说成三种因:一由言说熏习心故,此明三熏习中名言熏习;二由言说随觉故,此解名言随觉分别,如人天等解言说者;三由言说随眠故,此不解名言随眠分别,如牛羊等不解言说。但由随眠而起分别,此即显由起言说故成三种因。
解释:这是第二点,由于言语表达而产生执着。这部分包含两层意思:首先说明言语能形成三种根源,随后说明由这三种根源导致执着的产生。这里是第一层。所谓“如如”,是指所阐述的教法内容并非单一,所以称为“如如”。随着这些不同的教法内容生起各种言语表达,因此重复说“如是如是”。通过这些言语表达形成三种根源:一是言语表达熏染内心,这指的是三种熏染中的名称概念熏染;二是言语表达引发意识认知,这解释了对名称概念的觉知分别,例如人类或天神等能理解言语的对象;三是言语表达潜伏为习气,这指未能理解名称概念的潜在分别,例如牛羊等不能理解言语的生物。它们仅因潜藏的习气而产生分别,这就说明了言语表达的形成如何成为三种根源。
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中,执着遍计所执自性相。
在事物依因缘而生的本性以及圆满真实的本质中,执着于那些被虚妄分别所构想出来的表象。
释曰:此明由三因故能执着。于三因中,前之一因显执因缘,后之二因显增上缘。由此三因,于二性中执着遍计所执自性。
**白话翻译:**
这里说明有三种原因会导致执着。在这三种原因中,前一种原因显示了执着的直接因缘,后两种原因则显示了助长执着的增上缘。由于这三种原因,人们就会对两种本性(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产生执着,从而生起遍计所执自性。
如如执着,如是如是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执着遍计所执自性。
对于事物表象的执着,就会导致在缘起现象和真实本性上,错误地执着于虚妄分别的假象。
释曰:此下第二由执着故生流转法。于中有二:初牒前能执显流转因,后正明能执生流转果。此即初也。言如如者,显所执境。所执非一,故曰如如。随彼如如起诸执着,是故重言如如是是。由此执着,于二性中执着遍计所执自性,以此执着为流转因。
**白话翻译:**
接下来第二段说明:由于执着而产生生死流转的现象。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承接前面所说的执着心,指出它是流转的根源;再具体说明这种执着如何产生流转的果报。这里就是第一层。
文中所说的“如如”,指的是所执着的对象。这些对象并非单一,所以称为“如如”。随着这些对象不断显现,众生便产生种种执着,因此重复说“如如是是”。正是由于这种执着,众生在两种性质中,特别执着于“遍计所执自性”,并以此执着作为生死流转的根源。
由此因缘,生当来世依他起自性。
由于这样的缘由,就产生了未来世间依赖他缘而显现的种种现象。
释曰:此下第二显流转果。于中有二:初生依他起,后生三杂染。此即初也。问:依他、杂染有何差别?答:总别有异,或可宽狭不同。依他是宽,从缘生者皆依他故,三杂染中不摄长养五根等故。
(解说道:)接下来第二部分阐明生死流转的果报。这部分包含两方面:首先是产生依他起性,其次是产生三种杂染。这里是第一部分。 问:依他起性与杂染有什么差别? 答:总体与具体有区别,或者说涵盖范围不同。依他起性涵盖较广,凡是因缘所生的事物都属依他起,而三种杂染中并不包含由滋养而成长的五根等事物。
由此因缘,或为烦恼杂染所染,或为业染所染,或为生杂染所染,于生死中,长时驰骋,长时流转,无有休息。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众生要么被烦恼的污浊所沾染,要么被业力的污浊所沾染,要么被生死轮回的污浊所沾染,在生死苦海中长久地奔波,长久地流转,得不到停息。
釋曰:此下第二生三雜染,於中有二:初由三雜染流轉生死,後由三雜染流轉六趣。此即初也,謂由此執為因緣故生三雜染。三雜染者,謂或業生所緣、相應二縛所縛,故名雜深。由此雜染,分段、變易二生死中馳騁流轉無有休息(二種生死義如別章)。
现在解释:接下来第二部分说明三种杂染的产生,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由于三种杂染而在生死中流转,其次说明由于三种杂染而在六道中流转。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由于这种执着作为因缘,便产生了三种杂染。所谓三种杂染,指的是或者被业力所生起的所缘缚与相应缚这两种系缚所束缚,因此称为杂染深重。由于这种杂染,众生便在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这两种生死之中奔走流转,不得停息(关于两种生死的含义,详见其他专章说明)。
或在那落迦、或在傍生、或在饿鬼、或在天上、或在阿索洛、或在人中受诸苦恼。
或在地狱、或在畜生道、或在饿鬼道、或在天上、或在阿修罗道、或在人间遭受种种痛苦烦恼。
释曰:此即第二由三杂染流转六趣。言那落迦,依顺正理二十一云:迦是乐名,那者言无。落是与义,无乐相与名那落迦。或复落迦是救济义,那名不可,不可救济名那落迦。依大婆沙百七十二云:捺落名人,迦名为恶,恶人生处名捺落迦。依毗昙论第八卷云:不可乐故名地狱。言傍生者,毗昙论云:身横行故名畜生。顺正理云:彼趣多分身横住故。或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婆沙论云:其形傍故行亦傍,以行傍故形亦傍,故名傍生。有说:遍诸处故名傍生,谓此遍于五趣有故。言饿鬼者,毗昙论云:从他悕求故名饿鬼。顺正理云:多怀法劣,其形瘦悴,身心轻躁,故名饿鬼。婆沙论云:饥渴增故名为饿鬼。有说:被驱役故名鬼,恒为诸天处处驱役,常驰走故。所言天者,毗昙论云:光明故名天。顺正理云:天谓尊高,神用自在,众所祈告,故名为天。婆沙论云:光明增故名天,以彼自然身光恒照昼夜等故。阿素洛者,正理云:素洛名天,是自在义。阿是非义,显彼非天自在减天,名阿素洛。婆沙论云:素洛是天,彼非天故名阿素洛。复次素洛名端政,彼非端政名阿素洛。所言人者,毗昙论云:意寂静故名人。顺正理云:多思虑故名人。婆沙论云:能寂静故名人,以五趣中能寂静意无如人者。广释如彼正理婆沙,具如别章。
释论说:这是第二点,由三种杂染导致众生流转于六道。所谓“那落迦”,根据《顺正理》第二十一卷说:“迦”是快乐的意思,“那”表示没有。“落”是给予的意思,没有快乐给予就叫那落迦。或者“落迦”是救济的意思,“那”表示不可,不可救济就叫那落迦。依据《大毗婆沙论》第一百七十二卷说:“捺落”指人,“迦”指恶,恶人居住的地方叫捺落迦。依据《毗昙论》第八卷说:不可乐所以叫地狱。
所谓“傍生”,《毗昙论》说:身体横着行走所以叫畜生。《顺正理》说:那一道的众生大多身体横着住。或者那一趣中也有少部分是傍着行走的。《婆沙论》说:它们的形体傍侧,行动也傍侧;因为行动傍侧,形体也傍侧,所以叫傍生。有解释说:遍及各处所以叫傍生,就是说它遍及五道都存在。
所谓“饿鬼”,《毗昙论》说:向他人乞求所以叫饿鬼。《顺正理》说:大多心性怯劣,形体瘦弱憔悴,身心轻躁,所以叫饿鬼。《婆沙论》说:饥渴增长所以叫饿鬼。有解释说:被驱使役使所以叫鬼,恒常被诸天处处驱役,经常奔跑的缘故。
所谓“天”,《毗昙论》说:有光明所以叫天。《顺正理》说:天是指尊贵崇高,神用自在,是众生所祈求祷告的对象,所以叫天。《婆沙论》说:光明增长所以叫天,因为他们自然身光恒常照耀,昼夜都一样的缘故。
“阿素洛”,《顺正理》说:“素洛”是天,是自在的意思。“阿”是否定的意思,显示他们并非天,自在减损于天,所以叫阿素洛。《婆沙论》说:素洛是天,他们不是天所以叫阿素洛。再者,“素洛”是端正的意思,他们不端正所以叫阿素洛。
所谓“人”,《毗昙论》说:心意寂静所以叫人。《顺正理》说:多思虑所以叫人。《婆沙论》说:能寂静所以叫人,因为在五道中,能够寂静心意的没有像人这样的。详细解释如《顺正理》和《婆沙论》所说,具体内容见其他专门章节。
复次,胜义生!若诸有情从本已来,未种善根、未清净障、未成熟相续、未多修胜解、未能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再者,胜义生!如果众生从过去到现在,一直未能培植善根、未能清除业障、未能净化心性、未能深刻理解佛法真义、未能积累福德与智慧这两种修行资粮。
释曰:自下第三约位辨立三无性意,于中有二:初约五位说生无自性性;后彼虽如是下,约加行等位说后二种无自性性。夫论观门有其五位,如成唯识第九卷说。何谓悟入唯识五位?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解云:始从十信至十回向。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决择分,解云:在十回向第十终心。三通达位,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今依此经分为两段:初约五位辨生无自性性,即当唯识初资粮位及十信前种解脱分善根位也;后约加行等位辨立后二无性,即当唯识中间三位,除无学位,非所为故。此即初也,于中有三:初明说教所为;次我为彼下,对机正说;后彼闻下,辨教胜利。此即初也。然彼所为有其五位:一种善根位,谓十信前种解脱分善根位也。种解脱分善根之法,如优婆塞戒经中说。二清净位,谓即十信,谓能随分净罪业故。故深密经第二卷云:未清净罪业者,清净罪业。缘起经云:内法异生不共无明已永断故,不造罪业也。三成熟相续位,谓即十解,能令信等相续成就。故深密云:依彼成熟善根力故。四多修胜解位,谓即十行,决定胜解多现前故。五积集福智资粮位,即十回向,具足福智二资粮故。此中意说,未种善根令种善根,乃至未具资粮令得具足故,为此等故说生无性。又解:此文辨资粮位五事差别,非立五位配四十心。五事差别如前分别。
释论说:以下第三部分是根据修行阶段来说明建立三种无自性意义的,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依据五个阶段解说生无自性性;之后从“彼虽如是”开始,依据加行等阶段解说后两种无自性性。论述观行法门有五个阶段,如同《成唯识论》第九卷所说。什么是悟入唯识的五个阶段?一是资粮位,指修习大乘顺解脱分的阶段,解释:从十信位开始到十回向位。二是加行位,指修习大乘顺决择分的阶段,解释:位于十回向位第十回向的最终心。三是通达位,指诸位菩萨所安住的见道位。四是修习位,指诸位菩萨所安住的修道位。五是究竟位,指安住于无上正等正觉。现在依据这部经分为两段:首先依据五个阶段辨明生无自性性,这对应唯识最初的资粮位以及十信位之前种下顺解脱分善根的阶段;之后依据加行等阶段辨明建立后两种无自性,这对应唯识中间的三个阶段,除去无学位,因为不是此处教法所针对的对象。这是第一段,其中包含三层:首先说明宣说教法的对象;其次从“我为彼”开始,针对相应根机正式说法;最后从“彼闻”开始,辨明教法的殊胜利益。这是第一层。然而所针对的对象有五个阶段:一是种善根位,指十信位之前种下顺解脱分善根的阶段。种下顺解脱分善根的方法,如《优婆塞戒经》中所说。二是清净位,指十信位,因为能够随分清净罪业的缘故。所以《深密经》第二卷说:使未清净罪业者,清净罪业。《缘起经》说:因为内法异生的不共无明已经永远断除,所以不再造作罪业。三是成熟相续位,指十解位,能够使信心等善根相续成就。所以《深密经》说:依仗那成熟善根的力量。四是多修胜解位,指十行位,因为决定的胜解多次现前的缘故。五是积集福智资粮位,指十回向位,因为具足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这里的意思是,使未种善根者种下善根,乃至使未具足资粮者得以具足,因此为这些对象宣说生无自性。另有一种解释:这段文字是辨明资粮位中五种事的差别,并非建立五个阶段来配四十心位。五种事的差别如前文所分别。
我为彼故,依生无自性性宣说诸法。
我为了使他们理解,依据一切事物本无自性的道理,来解说种种佛法。
释曰:此即第二对机正说。谓诸有情从本已来,未悟诸法缘生道理,妄执无因自然而生。是故世尊依生无自性性,说一切法皆从因生,不由自然。
释迦牟尼佛说:这是第二段针对众生根机而进行的正式开示。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未能领悟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道理,错误地执着认为事物是无因无缘、自然而生的。因此,世尊依据“生无自性”的真理,阐明一切现象都是从因缘而生,并非自然而有。
彼闻是已,能于一切缘生行中,随分解了无常无恒是不安隐变坏法已。
当他听闻这个道理后,就能在各种因缘所生的事物中,逐步认识到它们无常、不长久,是不安稳、终将变化坏灭的。
释曰:此即第三闻教胜利。四种胜利即分为四:一解了无常利、二怖畏厌患利、三止恶修善利、四五事具足利。此即初也。谓世尊说:从无明缘行乃至老死,不从自在天等所生。由斯有情随分解了一切诸法无常无恒,是无常故即不安稳,非如涅槃离生灭故即是安住。又诸有为前灭后生渐次衰坏变坏之法,
世尊说道:从无明引发行为,一直到老死,这些都不是由大自在天等所创造的。因此,众生能够根据各自的理解,逐渐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不恒久的。正因为是无常的,所以就不安稳,不像涅槃那样脱离了生灭,才是真正的安住。而且,一切有生有灭的现象,都是前面一个消失,后面一个接着产生,逐渐衰败、变化、坏灭的存在。
于一切行,心生怖畏,深起厌患,
对世间一切行为,心中生起恐惧,深深感到厌倦。
释曰:此即第二怖畏厌患利,如文可知。
释文说:这是第二段关于怖畏与厌患利益的说明,根据经文文字可以理解。
心生怖畏,深厌患已,遮止诸恶,于诸恶法能不造作,于诸善法能勤修习。
心中产生恐惧,深刻认识到过患后,便能制止种种恶行,对于恶行不再去造作,对于善法则能精勤修行。
释曰:此即第三止恶修善利,如文可知。
**白话翻译:** 这一段是第三点,讲的是停止恶行、修习善法带来的利益,文字本身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修习善因故,未种善根能种善根,未清净障能令清净,未熟相续令成熟。由此因缘,多修胜解,亦多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通过修行善的因缘,尚未种下善根的人能够种下善根,未能清净业障的人能够令其清净,尚未成熟的心识相续能够使其成熟。由于这样的缘故,便能多多培养坚定的信解,也能广泛积累福德与智慧这两种修行资粮。
释曰:此即第四五事具足利。释五事相,准上应知。
解释如下:这就是第四种具备五种条件的利益。关于五种条件的具体含义,应当参照上文来理解。
彼虽如是种诸善根,乃至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然于生无自性性中,未能如实了知相无自性性及二种胜义无自性性。
他虽然这样种下了各种善根,乃至积累了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却对于“生”本无自性的真相,未能真正明白“相”的无自性本质,以及两种殊胜的“胜义无自性”之理。
释曰:此下第二约加行等位说后二种无自性性,于中有三:初明说教所为,次如来为彼下对机正说,后彼闻已下辨教胜利。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初明未了二种无性,后辨不了无性之性。谓诸有情闻说诸法从缘而生,不从自在天等所生,由斯解了无常等义,积集福智二资粮等,而未能了诸有为行皆如幻等非实有性,便执诸法定有实性。此多不了相无性性,或复不了如上所说二种胜义无自性性。
**白话翻译:**
接下来第二段,是依照修行阶位来说明后两种无自性。这部分分为三层:首先说明佛陀说法的目的,其次“如来为彼”以下是针对根机进行正式解说,最后“彼闻已”以下是阐明听闻此法门的殊胜利益。这里就是第一层,说明佛陀说法的目的,其中又分两点:先说明众生未能了知两种无自性,再辨明他们未能了知“无性之性”的深义。
意思是,有些众生虽然听闻了“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并非由大自在天等创造”的道理,由此理解了无常等义理,并积累福德与智慧两种资粮,但他们仍然未能透彻了知一切有为的现象都如同幻化,并非真实存在自性,于是就执着于诸法必定有其实在的本性。这多半是因为未能了知“相无自性”。或者,也有人未能了知如上所说的两种“胜义无自性”。
于一切行未能正厌,未正离欲,未正解脱,未遍解脱烦恼杂染,未遍解脱诸业杂染,未遍解脱诸生杂染。
对于一切行为活动还没有真正感到厌倦,没有真正远离欲望,没有真正获得解脱,没有完全摆脱烦恼的污染,没有完全摆脱业力的污染,没有完全摆脱生死轮回的污染。
释曰:此即第二明不了失,谓未能了相无自性业故,于一切行未能正厌等。言正厌是加行道,正离欲者是无间道,正解脱等是解脱道及胜进道。烦恼业生三种杂染,如摄大乘及唯识等。
**解深密经疏**
圆测 撰
**白话翻译:**
上面这段解释说的是第二个方面,就是讲不明白道理会有什么过失。意思是说,如果没能理解“事物的表象没有独立不变的本质”这个道理及其作用,那么对于世间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就不能真正地生起厌离心等等。
这里说的“真正生起厌离心”,指的是“加行道”这个修行阶段;“真正断除贪欲”,指的是“无间道”这个修行阶段;“真正获得解脱”等等,指的是“解脱道”以及“胜进道”这些修行阶段。
至于烦恼、业力、生死这三种染污,具体的详细解释,可以参见《摄大乘论》和《唯识论》等经典。
如来为彼更说法要,谓相无自性性及胜义无自性性。
如来为他们进一步讲解佛法的核心要义,即一切表象本无自性,以及至高真理亦无自性。
释曰:此下第二对机正说。于中有二:初正说教,后明说教之意。此即初也,谓十回向终加行位等,宜闻此教故为说之。
现在开始第二部分,针对相应根机的众生正式说法。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层:首先是正式宣说教法,然后说明宣说这些教法的用意。这里就是第一层,意思是那些修行达到第十回向位末尾、处于加行位的菩萨们,适宜听闻这部教法,所以为他们宣说。
为欲令其于一切行能正厌故,正离欲故,正解脱故,超过一切烦恼杂染故,超过一切业杂染故,超过一切生杂染故;
为了让众生能够真正厌离一切有为造作,真正断除贪欲,真正获得解脱,超越一切烦恼的染污,超越一切业力的染污,超越一切生死的染污;
释曰:此第二明说教之意。为欲令其加行等位速能成办加行等道,及令超过三种杂染,是故更说二种无性。
解释:这第二段说明讲说教法的用意。为了让修行者在加行等阶段能够迅速成就加行等道,以及帮助他们超越三种杂染,所以进一步说明二种无性的道理。
彼闻如是所说法已,于生无自性性中,能正信解相无自性性及胜义无自性性,简择思惟,如实通达。
听到这样的教导后,他就能对“生起本无自性”这一道理,真正信解“相无自性”与“胜义无自性”,通过辨别思考,如实透彻领悟。
释曰:此下第三辨教胜利,于中有二:初明加行位中所得胜利,后于依他起下辨地上二地所得胜利。此即初也。此中正明于加行位所得胜利,然加行位诸说不同。有说即属第二僧祗,极欢喜地近方便故,如未至定即属初禅。有说正在第十回向,第一僧祗未入地故。虽有两说,护法菩萨存第二解,如成唯识第九卷说,近见道故立加行名。于此位中闻后二种无性教故,作四寻思、四如实观,存能缘识、遣所取空,即是相自性性,即彼无性所显胜义,名为胜义无自性性。若广分别,如成唯识第九卷说。故今说云,于二无性简择思惟即四寻思,如实通达即四如实智也。又解:简择思惟者,四寻思位。如实通达者,初地已上通达位也。
下面第三部分,是说明学习这个教法的好处。这部分又分两块:先讲在“加行位”阶段得到的好处,后面在“依他起”部分再讲进入“初地”和“二地”后得到的好处。这里先讲第一块,也就是在加行位得到的好处。关于加行位具体是什么阶段,不同说法不一样。有的说它属于第二个“阿僧祇劫”,因为它是紧接着“极欢喜地”之前的准备阶段,就好比“未至定”属于初禅的一部分。也有的说,加行位就在“第十回向”这个阶段,因为第一个阿僧祇劫还没结束,还没正式进入初地。虽然有这两种说法,但护法菩萨是支持第二种解释的,这在《成唯识论》第九卷里有说明。因为它紧挨着“见道”位,所以叫“加行位”。在这个阶段,修行者听闻了后面两种“无自性”的教法,然后进行“四寻思”和“四如实观”的修行。这时,心里还保留着能认识事物的“识”,但已经排除了对“所取”外境的执着,认识到事物表象的自性其实是空的。这种空性,就是“相无自性性”。而那个无自性所显现的最高真理,就叫做“胜义无自性性”。如果要详细展开,可以看《成唯识论》第九卷。所以,经文这里说的“简择思惟”,指的就是“四寻思”的修行阶段。而“如实通达”,指的就是“四如实智”的智慧。还有一种解释是:“简择思惟”指的是四寻思的阶段;而“如实通达”,指的是从初地开始往上
于依他起自性,能不执着遍计所执自性相。
在面对因缘所生的事物时,能够不执着于那些由虚妄分别所构想的表象。
释曰:此下第二辨地上二位所得胜利。有六胜利即分为六:一遣所执相、二不起三因、三灭依他起、四断当苦因、五能引三道、六离三杂染。此即初也,谓地上二位闻前所说二无性故,能不执着遍计所执。
**解说:** 接下来第二点是说明修行达到初地、二地两位菩萨所获得的殊胜利益。共有六种殊胜利益,分为六部分:一是遣除对妄相的执着,二是不生起三种烦恼之因,三是灭除依他缘起的虚妄分别,四是断除未来苦果的因,五是能引发三种圣道,六是远离三种杂染。这里说的是第一种利益,意思是初地、二地两位菩萨听闻了前面所讲的两种无自性的道理后,能够不再执着于那些虚妄分别所构画出来的事物表象。
由言说不熏习智故;由言说不随觉智故;由言说离随眠智故;
因为言语不能熏染智慧,因为言语不能跟随觉悟,因为言语远离烦恼的智慧。
释曰:此即第二不起三因,谓不执故三因不成,因不成故生三种智。言三智者,一言说不熏习智、二言说不随觉智、三言说离随眠智。然此三智自有二说:一从境得名,谓后所得智缘三境生立三智名。一云从因得名,谓即二种无自性智,从三种因之所生故立三种名。
**白话翻译:**
接着解释第二点“不起三因”,意思是说由于不执着,三种原因就不成立;因为原因不成立,所以能生出三种智慧。这里说的三种智慧是:第一,不被言语概念熏染的智慧;第二,不随言语概念产生觉知的智慧;第三,脱离言语概念习气的智慧。不过,关于这三种智慧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所缘境界得名,指的是后得的智慧缘于三种境界而生,所以立了三种智慧的名称。另一种是从产生原因得名,指的是那两种无自性智慧,是从三种原因所生,所以立了三种名称。
能灭依他起相。
能消除因缘所生的假相。
释曰:此即第三灭依他起,谓不起三因成三种智,由三智故能灭依他也。
解释:这是第三部分关于消除依他起性的内容,说的是不产生三种原因就能成就三种智慧,通过这三种智慧就能消除依他起性。
于现法中,智力所持,能永断灭,当来世因。
在今生现世,以智慧之力护持身心,便能彻底断除未来轮回的因缘。
释曰:此即第四断当苦因。由前三智灭依他故,于现身中有方便智。以方便智所摄持故,彼根本智能永断除当来世因。
这是第四步:断除未来苦的根源。通过前面三种智慧消除缘起现象后,在现世中就能生起善巧的智慧。凭借这种善巧智慧的加持,那根本智慧便能彻底断除未来世的苦因。
由此因缘,于一切行能正厌患、能正离欲、能正解脱。
正因如此,才能对一切生死流转真正生起厌离之心,真正放下贪欲,真正获得解脱。
释曰:此即第五引三道,所谓加行、无间、解脱也。
**解释如下:** 这是第五处所引述的三种修行道,即加行道、无间道和解脱道。
能遍解脱,烦恼业生,三种杂染,
能彻底解脱烦恼、业力、生死这三种污染。
释曰:此即第六离三杂染,如文可知。
**解释说明:** 这是第六种远离三种杂染的方法,从经文文字就能理解。
复次,胜义生!诸声闻乘种姓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迹故,证得无上安隐涅槃;诸独觉乘种姓有情、诸如来乘种姓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迹故,证得无上安隐涅槃。
再者,胜义生啊!那些声闻乘种性的众生,也是通过这条道路、这种修行方法,证得了无上安稳的涅槃;那些独觉乘种性的众生、那些如来乘种性的众生,同样是通过这条道路、这种修行方法,证得了无上安稳的涅槃。
釋曰:此下第四約三無性辨一乘義。義於中有三:初約聖道辨一乘義,次善男子下明趣寂聲聞定不成佛,後若迴向下明迴向聲聞定得成佛。總釋意云:第一段中約三種姓,如來方便說為一乘,就實正理具有三乘,各證無餘究竟涅槃。勝鬘經意亦同此說。第二段意,定性二乘唯證二乘無餘涅槃,必無後時得成佛義,故瑜伽云:二乘所證無餘涅槃,唯有真如清淨法界。第三段意,不定種姓迴向聲聞必當成佛,是故法華方便品說為二乘種姓理實決定得成佛果。若依此說,方便說三,就實為一,故法華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法華、勝鬘各據一義,今此一部義俱有故,解深密是最了義(義如別章)。就初段中復分為三:初明三乘各證自乘無餘涅槃,次約聖道方便說一,後明理實三乘差別。此即第一,謂三乘種姓各以無性妙清淨道證無餘依妙涅槃界。然彼聖道能通義故名之為道,即彼聖道諸聖遊履亦名行迹,由此道迹離諸煩惱有漏苦身,證得常住寂滅之樂,是故說為安隱涅槃。
解释:接下来第四部分,是依据三种无自性的道理来辨明一乘的义理。这部分内容分为三段:首先依据圣道辨明一乘义理,其次从“善男子”开始说明趣向寂灭的声闻决定不能成佛,最后从“若迴向下”开始说明回向大乘的声闻决定能够成佛。总体解释意思是:在第一段中,依据三种不同根性,如来为了方便教化而说为一乘,但按照真实究竟的道理,确实存在三乘,各自证得无余的究竟涅槃。《胜鬘经》的意旨与此相同。第二段的意思是,定性声闻和缘觉二乘只证得二乘的无余涅槃,必定没有在未来成佛的可能,所以《瑜伽师地论》说:二乘所证的无余涅槃,只是真如清净的法界。第三段的意思是,不定种性的声闻若回向大乘,必定能够成佛,因此《法华经·方便品》说,二乘种性从道理上决定能够证得佛果。如果依据这里的说法,是方便说有三乘,就真实而言唯有一乘,所以《法华经》说:十方一切佛土中,只有一乘法,没有二乘也没有三乘,除非是佛陀的方便说法。《法华经》和《胜鬘经》各自依据一个方面的道理,而这部《解深密经》的义理则两者都具备,所以说《解深密经》是最了义的经典(详细道理见其他章节)。在第一段中又分为三部分:首先说明三乘各自证得自乘的无余涅槃,其次依据圣道方便说为一乘,最后阐明真实道理上三乘的差别。这里是第一部分,是说三乘种性各自以无自性的微妙清净道,证得无余依的微妙涅槃境界。然而那圣道具有能通达的作用所以称为“道”,那圣道也是诸圣者所实践履行的,所以也称为“行迹”,由于这道路和行迹能脱离一切烦恼和有漏的苦身,证得常住寂灭的安乐,因此说它是安稳涅槃。
一切声闻、独觉、菩萨,皆共此一妙清净道,皆同此究竟清净,更无第二乘。依此故,密意说言唯有一乘。
所有声闻、独觉、菩萨,都共同遵循这一微妙清净的修行道路,都同样追求这究竟的清净境界,再没有第二条不同的途径。正是基于这个道理,佛陀以隐含的深意说:只有唯一的一乘佛法。
釋曰:此即第二方便說一。言聲聞者,諸佛聖教聲為上首,從師友所聞此教聲,展轉修證永出世間小行小果,故名聲聞。言獨覺者,常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中行中果,故名獨覺。或觀待緣而悟聖果,亦名緣覺。言菩薩者,悕求大覺悲愍有情,或求菩提志願堅猛,長時修證永出世間大行大果,故名菩薩。具如瑜伽、釋論廣解。總說意云:謂彼三乘皆其此一妙無性道,即說此道名究竟淨,唯有此道更無第二,故約一道說為一乘。故深密云:唯有一清淨道更無第二,而不別說究竟清淨。故知究竟清淨即是妙清淨道也。又云:一言自有三種:一、道一故名一,二、果一故名一,三、理一故名一。今依此文有其二種:妙清淨道即是道一,究竟清淨即是果一。依此二一更無第二,故深密意說唯有一乘,而不同下第四卷中約理無別故說一乘。然一乘者唯一佛乘,故勝鬘經云:聲聞、緣覺皆入大乘。大乘即佛乘也。又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或可法身以明一乘,故法華論云:以如來法身與聲聞法身法身無異,故與授記後當分別。此即六中帶數釋也。論體性者,若受用身,四智心品所攝蘊等以為體性。若就法身,真如為體,總相出體,於一乘門教理行果以為一乘。然此一乘聖教甚多,譯者非一,意趣深遠,是故新舊競興諍論。一真諦等一類諸師,依法華等諸經及論,皆作此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涅槃經第七卷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又第二十五云:眾生佛性不一不異,諸佛平等猶如虗空,一切眾生同共有之。(此說理性。)又第二十七云: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又云:譬如有人家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蘇耶?答言:我有。酪實非蘇,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言有蘇。眾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此說行性。)又三十三云:一切眾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同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淨,是名一味。(通說理行。)又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又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又勝鬘經:聲聞、緣覺皆入大乘。又須真天子所問經云:文殊師利言:一切皆得審當作佛,卿莫疑也。所以者何?一切當得如來覺故。廣說如彼。又入楞伽第二明五乘性云:闡提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二者、憐愍一切眾生作盡願。二中從一定不成佛。具說如彼四卷。楞伽第一卷說:言雖有異,意同前本。准此等經,無姓有情亦得成佛。又梁攝論第十五云:五救濟乘為業。乃至彼云:未定根性聲聞,能安立彼為修行大乘故。釋曰:乃至若得信等五根,不名定根,以未得聖故。若得未知、欲知等三根,則名定根,以得聖故。若至頂位,不名定性,以不勉四惡道故。若至忍位,名為定性,以免四惡道故。若依小乘解,未得定根性,則轉小為大;若得定根性,則不可轉。如此聲聞無有改小為大義,云何說一乘?今依大乘解,未專修菩薩道,悉名未定根性。故一切聲聞皆有可轉小為大義,安立如此大小乘人,令修行大乘。智度論八十四云:有四種道:人、天道,並三乘道為四。菩薩法應引導眾生著大道中。若爾,任入大道者,著三乘中;若不任入涅槃者,著人、天福樂中,作涅槃因緣。又法華論云: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二者增上慢,三者退菩提,四者應化聲聞。二種聲聞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定增上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發心故。准此等文,決定無有無性有情,亦無定性聲聞獨覺必不成佛。而深密經及瑜伽等定不成者,約根未熟時分而說,非謂決定不成佛也。故寶性論第二卷云:向說一闡提常不入涅槃無涅槃性者,此義云何?為欲示現謗大乘因故,乃至依無量時故如是說。以彼實有清淨性故,不得說言彼常畢竟無清淨心。問:依瑜伽第八十云:於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趣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若如上說,決定聲聞亦得成佛。彼瑜伽文如何會釋?答:依法華第三卷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入於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大智論第九十三亦同此說。又涅槃經二十三云:聲聞獨覺八萬六萬四萬二萬一萬住處名為涅槃,無上法主聖王住處乃得名為大般涅槃。又楞伽第四頌云:
释文说:这是第二种方便说法,称为“一”。所谓“声闻”,是指诸佛的圣教以音声为首要,从师长、道友那里听闻这种教法的音声,辗转修行证悟,永远出离世间,获得小乘的修行和小乘的果位,所以称为“声闻”。所谓“独觉”,是指这类修行者常常乐于寂静,不喜欢混杂居住,修行加行圆满后,没有师长、道友的教导,自然独自觉悟,永远出离世间,获得中乘的修行和中乘的果位,所以称为“独觉”。或者因为观察待缘而觉悟圣果,也称为“缘觉”。所谓“菩萨”,是指希求大觉悟、悲悯众生,或者追求觉悟的志愿坚定勇猛,经过长时间修行证悟,永远出离世间,获得大乘的修行和大乘的果位,所以称为“菩萨”。详细解释可参见《瑜伽师地论》和相关的释论。
总括来说,意思是:那三乘(声闻、独觉、菩萨)都同归于此一微妙的无自性之道,就说这个道是究竟清净的,只有这一个道,再没有第二个,所以依据这一个道来说是一乘。因此《解深密经》说:“唯有一清净道,更无第二。”但没有另外说明“究竟清净”。所以知道“究竟清净”就是指微妙的清净道。
又说:“一”这个说法有三种含义:第一,因为“道”是一,所以称为“一”;第二,因为“果”是一,所以称为“一”;第三,因为“理”是一,所以称为“一”。现在依据这里的文字,有两种含义:微妙的清净道就是“道一”,究竟清净就是“果一”。依据这两种“一”,再没有第二个,所以《解深密经》的意思是只说有一乘,而不同于下面第四卷中依据“理”没有差别所以说一乘。然而,所谓一乘,唯一就是佛乘。所以《胜鬘经》说:“声闻、缘觉皆入大乘。”大乘就是佛乘。又《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或者也可以从法身的角度来说明一乘,所以《法华论》说:“因为如来的法身与声闻的法身,法身没有差异,所以给予授记,以后会分别说明。”这就是六种释名中的“带数释”。
讨论其体性的话,如果是受用身,是以四智心品所摄的蕴等为体性。如果就法身而言,是以真如为体性。总括地说明其体性,在一乘这个法门中,是以教、理、行、果为一乘。然而,关于这一乘的圣教非常多,翻译的人也不止一个,意趣深远,所以新旧各家竞相兴起争论。
一是真谛法师等一批论师,依据《法华经》等诸经及论,都这样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所以《涅槃经》第七卷说:“二十五有,有‘我’吗?”佛说:“善男子,所谓‘我’,就是如来藏的意义。一切众生都有佛性,这就是‘我’的意义。”又第二十五卷说:“众生的佛性不是一也不是异,诸佛平等犹如虚空,一切众生共同具有。”(这里说的是理性。)又第二十七卷说:“师子吼,就是决定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又说:“譬如有人家里有乳酪,有人问:‘你有酥油吗?’回答说:‘我有。’酪其实不是酥油,但因为通过巧妙方便将来一定能得到,所以说有酥油。众生也是这样,都有心。凡是有心的,一定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因为这个意义,我决定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这里说的是行性。)又第三十三卷说:“一切众生同样有佛性,都同一乘,同一解脱,同一因,同一果,同一甘露,一切都将得到常、乐、我、净,这叫做一味。”(这里是通说理性和行性。)又《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又说:“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又《胜鬘经》说:“声闻、缘觉皆入大乘。”又《须真天子所问经》说:“文殊师利说:‘一切众生都确实应当成佛,你不要怀疑。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众生都将得到如来的觉悟。’”详细内容如该经所说。又《入楞伽经》第二卷说明五乘种性时说:“一阐提有两种:一、焚烧一切善根的;二、怜悯一切众生发愿度尽众生的。这两种里面,第一种一定不能成佛。”详细说明见该经第四卷。《楞伽经》第一卷的说法,言辞虽有差异,意思同前面的译本相同。根据这些经典,没有种性的有情也能成佛。
又《梁摄论》第十五卷说:“五救济乘为业。”乃至那里说:“未定根性的声闻,能安立他们是为了修行大乘的缘故。”释文说:“乃至如果得到信等五根,不叫定根,因为还没有得圣道。如果得到未知、欲知等三根,就叫定根,因为已经得圣道。如果到顶位,不叫定性,因为还不能免离四恶道。如果到忍位,就叫定性,因为已经免离四恶道。如果依照小乘的解释,没有获得定根性,就可以转小乘为大乘;如果获得定根性,就不可转变。这样的声闻没有改小乘为大乘的意义,怎么能说一乘呢?现在依照大乘的解释,没有专门修菩萨道的,都叫做未定根性。所以一切声闻都有可以转小乘为大乘的意义,安立这样的大小乘人,令他们修行大乘。《大智度论》第八十四卷说:“有四种道:人道、天道,加上三乘道为四。菩萨的法则是应该引导众生安住于大乘道中。如果这样,有能力进入大道的,安住于三乘中;如果没有能力进入涅槃的,安住于人、天的福乐中,作为涅槃的因缘。”又《法华论》说:“声闻有四种:一、决定声闻,二、增上慢声闻,三、退菩提声闻,四、应化声闻。有两种声闻如来给予授记,就是应化声闻和退失菩提心后又重新发菩提心的。决定声闻和增上慢声闻这两种,因为根机尚未成熟,所以如来不给予授记。菩萨给予授记,是方便令他们发心的缘故。”根据这些文字,决定没有无种性的有情,也没有定性的声闻、独觉必定不能成佛。而《解深密经》及《瑜伽师地论》等说定不能成佛的,是依据根机未成熟时的阶段来说的,并不是说他们决定不能成佛。所以《宝性论》第二卷说:“前面说一阐提常不入涅槃、无涅槃性,这是什么意思呢?是为了显示诽谤大乘的因,乃至依据无量时劫所以这样说。因为他们实际上有清净性的缘故,不能说他们永远毕竟没有清净心。”
问:依据《瑜伽师地论》第八十卷说:“在无余依涅槃界中,远离一切发趣事业,一切功用都完全止息。”如果像上面说的,决定声闻也能成佛。那段《瑜伽师地论》的文字如何会通解释呢?
答:依据《法华经》第三卷说:“我灭度后,又有弟子没有听闻这部经,不知道、不觉悟菩萨所行的道,自己对于所得到的功德产生灭度的想法,进入涅槃。我在其他国土作佛,另有不同的名号。这个人虽然产生灭度的想法进入涅槃,但会在那个国土追求佛的智慧。”《大智度论》第九十三卷也与此说法相同。又《涅槃经》第二十三卷说:“声闻、独觉的八万、六万、四万、二万、一万住处叫做涅槃,无上法主圣王的住处才叫做大般涅槃。”又《楞伽经》第四卷的偈颂说:
譬如海浮木, 当随波浪转, 诸声闻亦尔,
相风所漂荡, 离诸随烦恼, 薰习烦恼缚,
味着三昧乐, 安住无漏界, 无有究竟趣。
亦复不退还, 得诸三昧身, 无量劫不觉。
譬如昏醉人, 酒消然后寤, 得佛无上体。
是我真法身。
就像海上的浮木, 总随着波浪起伏流转, 那些声闻弟子也是如此。
他们被表象之风所吹动漂流, 虽然脱离了种种随烦恼的纠缠, 却仍被烦恼习气所系缚, 贪著于禅定的安乐, 安住在无漏的境界里, 未能真正走向究竟的归宿。
他们也不会再退转回落, 获得了种种禅定之身, 却在无量劫中不觉不知。
好比一个昏醉的人, 要等酒意消散才会醒来, 当他们证得如来无上之体, 那才是真正的法身显现。
第二、第二亦同此意。又法華論云:實無而有增上慢人,以有世間三摩䟦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對治此故,說化城譬喻應知。又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諸禪三昧城。過彼城已,令入大般涅槃城故。准此等文,瑜伽所說無餘涅槃,即彼楞伽所說三昧樂定,離分段故名為無餘。非實無餘,有變易故。勝鬘經說無無餘,故彼經云: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餘梵行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不度彼故當有所斷,以不斷故去涅槃界遠。乃至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唯有如來得般涅槃。准此應知,八萬劫等入三昧樂假名無餘,無實身智俱滅無餘涅槃(然須陀洹等者從本為名,實是無學),是故二乘定得成佛。由此諸經實說一乘、假說二乘。二者、大唐三藏依諸經論立有五姓,無姓有情無涅槃性,定性二乘必不成佛。故善戒經第一卷云:若無菩薩性,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地持論第一卷云:非種姓人無種性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菩提。瑜伽第三十五亦同地持。又此經云:一向趣寂靜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深密解脫經第二云:成就第一義寂滅聲聞性人,一切諸佛盡力教化,不能令其坐於道場得無上菩提,我說名為寂滅聲聞。又大菩薩藏經第五卷云:正定眾生是正法器,如來說法若不說法皆得解脫。邪定眾生非正法器,若使如來為彼說法若不說法,終不堪任證於解脫。如來如實知彼有情非法器已而便棄捨。央堀摩羅經第三卷云:三聚眾生別,即是聲聞乘,大乘唯二聚,可治不可治。所言邪定者,謂彼一闡提,正定謂如來,菩薩及二乘。又善戒經第三卷云:眾生調伏有其四種:一者有聲聞性得聲聞道,二緣覺性得緣覺道,三有佛性即得佛道,四者有人天性得人天樂。是名為四。勝鬘經云:又如大地持四重擔。何等為四?一者大海,二者諸山,三者草木,四者眾生。如是攝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負四種重任,喻彼大地。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又大般若五百九十三云: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證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十輪經第九意同大般若。依菩薩地持第二卷云:人成就者,略記四種:有聲聞種性,以聲聞乘而成就之;有緣覺種性,以緣覺乘而成就之;有佛種性,以無上大乘而成就之;無種性者,則以善趣而成就之。瑜伽三十七亦同地持。又瑜伽論第二卷云:無涅槃法者,便闕三乘菩提種子。又瑜伽六十七云:住無種性人,是名畢竟無般涅槃法,乃至廣說。又五十二云: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建立不般涅槃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為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又莊嚴論第一卷云:無性有二:一、時邊無般涅槃,二、畢竟無般涅槃。時邊無般涅槃法有四: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善因少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以無因故,無般涅槃性,但求生死,不求涅槃人。又梁朝攝論第十四云:彼障因不具,一切眾生界,住二種定中,諸佛無自在。天親釋曰:眾生無涅槃性,名因不具。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般涅槃神通,亦無自在。諸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又大唐攝論云:
第二、第二种说法也是同样的意思。又《法华论》中说:实际上没有涅槃却自以为有涅槃的傲慢之人,因为拥有世间的禅定境界,便以为真实存在涅槃。为了对治这种错误见解,所以说了化城的比喻,应当明白。又说:第四种人,是为了方便引导他们进入涅槃之城。所谓涅槃城,是指各种禅定境界之城。越过那座城之后,再引导他们进入究竟的大般涅槃城。根据这些经文来看,《瑜伽师地论》所说的无余涅槃,就是《楞伽经》所说的三昧禅定之乐,因为脱离了分段生死,所以称为“无余”。但并非真正的无余涅槃,因为还有变易生死存在。《胜鬘经》说没有真正的无余涅槃,所以该经说:因此,阿罗汉、辟支佛,由于还有残余的烦恼未断尽所以还会受生,由于还有残余的清净修行未圆满所以不纯粹,由于事情未究竟所以还有应做的事,由于未能完全超越所以还有应断的烦恼,因为烦恼未断尽的缘故,离涅槃的境界还很远。……甚至说他们得到涅槃,是佛的方便说法,只有如来才真正证得大般涅槃。根据这些道理应当明白,八万劫等进入禅定之乐只是假名为无余涅槃,并非真正身心智慧都灭尽的究竟无余涅槃(然而,须陀洹等圣者是从他们最初证得的果位来称呼,实际上他们已经是无学位的圣者),所以声闻、缘觉二乘最终必定能够成佛。由此,诸多经典实际上是宣说一乘佛道,只是权且方便说有二乘。第二种观点是,大唐玄奘三藏依据诸多经论,确立有五种姓的说法,认为无种姓的有情众生不具备涅槃的本性,定性声闻、缘觉二乘必定不能成佛。所以《善戒经》第一卷说:如果没有菩萨种姓,即使发心并勤奋精进修行,终究不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又《地持论》第一卷说:不是佛种姓的人,因为没有种姓的缘故,即使发心并勤奋精进修行,必定不能究竟证得无上菩提。《瑜伽师地论》第三十五卷的说法也与《地持论》相同。又本经说:一向趋向寂灭的声闻种姓众生,即使蒙受诸佛施设种种勇猛精进的修行方法和方便教化引导,终究不能使他们坐于菩提道场,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又《深密解脱经》第二卷说:成就第一义寂灭的声闻种姓之人,一切诸佛尽力教化,也不能使他们坐于道场证得无上菩提,我说这样的人名为寂灭声闻。又《大菩萨藏经》第五卷说:正定聚的众生是真正的法器,如来无论说法或不说法,他们都能获得解脱。邪定聚的众生不是真正的法器,即使如来为他们说法或不说法,他们终究不能证得解脱。如来如实知道那些有情众生不是法器之后,便会舍弃他们。《央掘魔罗经》第三卷说:众生分为三聚(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的差别,这是声闻乘的说法;大乘则只说两聚,即可救度的与不可救度的。所说的邪定聚,就是指一阐提;正定聚则指如来、菩萨以及二乘圣者。又《善戒经》第三卷说:众生的调伏有四种:一是有声闻种姓的证得声闻道,二是有缘觉种姓的证得缘觉道,三是有佛种姓的证得佛道,四是有人天善根的获得人天安乐。这就是四种。《胜鬘经》说:又如大地能承载四种重担。哪四种呢?一是大海,二是群山,三是草木,四是众生。同样,受持正法的善男子、善女人,建立的大地能够担负起四种重任,比喻那大地。哪四种呢?就是对那些远离善知识、没有正闻、行为不如法的众生,用人天善根来成就他们;对追求声闻乘的传授声闻乘,对追求缘觉乘的传授缘觉乘,对追求大乘的传授大乘。又《大般若经》第五百九十三卷说:如果有情众生对于声闻乘的种姓是决定性的,听闻此法后,便能迅速证得自己声闻乘的无漏果位。对于独觉乘种姓决定性的,听闻此法后,便能迅速依据自己的乘道而获得出离。对于无上乘种姓决定性的,听闻此法后,便能迅速证得无上正等菩提。如果有情众生,虽然尚未证入见道正性离生位,但对于三乘的种姓是不定的,听闻此法后,都会发起无上正等觉心。《十轮经》第九卷的意思与《大般若经》相同。依据《菩萨地持论》第二卷说:人的成就,简略说有四种:有声闻种姓的,以声闻乘来成就他;有缘觉种姓的,以缘觉乘来成就他;有佛种姓的,以无上大乘来成就他;没有种姓的,则以人天善趣来成就他。《瑜伽师地论》第三十七卷的说法也与《地持论》相同。又《瑜伽师地论》第二卷说:没有涅槃法性的人,就缺少三乘菩提的种子。又《瑜伽师地论》第六十七卷说:住于无种姓的人,这名为毕竟没有大般涅槃法,乃至广说。又第五十二卷说:如果在通达真如这个所缘境的过程中,有毕竟障碍的种子,就建立为不般涅槃种姓的众生。如果不是这样,就建立为有般涅槃法种姓的众生。又《大乘庄严经论》第一卷说:无种姓有两种:一是暂时没有般涅槃,二是毕竟没有般涅槃。暂时没有般涅槃法有四种:一是一向造作恶行,二是普遍断除一切善法,三是没有解脱分的善根,四是善根因缘少而不具足。毕竟没有涅槃法的人,因为没有成佛之因的缘故,没有般涅槃的本性,只求生死轮回,不求涅槃。又梁朝真谛翻译的《摄大乘论》第十四卷说:众生因为障碍因缘不具足,一切众生界,安住于两种定聚中,诸佛于此也没有自在力。世亲菩萨解释说:众生没有涅槃本性,名为因缘不具足。诸佛对于这类众生,不能令他们证得般涅槃,神通力于此也没有自在。这是指那些贪著生死、不信乐大乘的众生。又大唐玄奘翻译的《摄大乘论》说: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阙因, 二种决定转,
诸佛无自在。
众生世界普遍存在, 他们具足业障又缺乏正因, 两种决定之力运转不息, 诸佛也无法随意改变。
世親釋論第十卷云:若諸有情界無涅槃法,名為闕因。此意說彼無涅槃因、無種姓故,諸佛於彼無有自在。又大業論亦同此意。又無性云:謂具煩惱業異熟障,故名具障;無涅槃因、無種姓故,名為闕因。諸佛於上所說有情皆無自在,令得涅槃。廣說如彼。依佛地論,有五種姓,義如常說。乃至彼云: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滅度之期。又十地論第十一云:邪定聚名無般涅槃性。准此等文,無性有情無涅槃因,定性二乘必不成佛。若爾,如何說為一乘?前所引教如何會釋?解云:如涅槃云: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又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常住,無有變易。又寶性論第一卷云:問:云何得知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答:依一切諸佛平等法性身,知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如此等文皆是真如法身佛性,此即五性皆有佛性。又涅槃云:譬如有人乃至定當得故者,如此等教皆是行性定當得故,約不定姓少分而說。又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者,釋此經文諸說不同。羅什等云:言無二者,無聲聞、緣覺;無三者,無聲聞、緣覺及大乘中偏行六度獨善菩薩。復有人云:言無二者,謂無第二即是緣覺;言無三者,謂無第三聲聞乘也。一云:此前兩解,唯因乘仍見佛乘有極果性,不故破焉。今者正判無二無三,約佛三身以顯此義。所言無二,唯有如來報佛一乘,無彼聲聞、緣覺二乘。勝鬘經云:聲聞、緣覺乘皆入大乘者,即是佛乘。法華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所言無三,唯有如來法身一乘,而無聲聞、緣覺及佛三乘。攝大乘云:菩薩未入二地生如是想,謂三乘人三行差別迷一乘理。法華經云:尚無二乘,何況有三?涅槃云:如來、聲聞、緣覺同一佛性、同一無漏。前破二皈一是破小入大,後破三皈一是泯事歸理。雖有三釋,第二為正。故法華論末云:第二方便品示現破二明一(或有本云破三明一,然諸本中多云破二明一)。又華嚴經第十、二十八、第六十等,皆云無二乘之名。又法華經第三卷云:世間無有二乘而得滅度,唯一佛乘得滅度耳。又云:唯有一佛乘,息處故說二。梁攝論云:信等五根不名定根等者,大業、大唐二本攝論皆無此言,故不可依。智度論云:若不任入涅槃者,著人天福樂中作涅槃因緣者,人天樂中自有二種:一者畢竟無涅槃性,但以人天而成就之;二者蹔時無涅槃性,人天成就作涅槃因。雖有二種,彼論且依蹔時無性一邊而說。或可彼顯菩薩悲願,欲令盡無餘涅槃,非悉一切皆入涅槃。法華論云:決定、增上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不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發心故者,菩薩與授成佛之記,為欲令彼於大乘中發信心故,此即方便非實成佛。法華經云: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餘國求佛智慧者,依正法華第四卷云:一切志在無為之想,謂當滅度,甫當往至他佛世界。又第三云:臨欲滅度,佛在前住,誨以要法發菩薩意,不在生死、不住滅度,解三界空。第四卷文意同此也。此文既云臨欲滅度,准此應知住無餘依、臨入無餘發菩提心,非是已入而能發心。釋通智度,准此應知。又涅槃云八萬劫住處等者,三藏釋云:預流等位迴心向大受變易生,行菩薩行至十信位,住於八萬六萬劫等,名為住處。真諦三藏九識章云:問:大本云:緣覺十千劫到。到何位?是何宗?答:此是客宗,意除三界。或迴心學大乘入十信,信法如如。准知真諦亦說十信為所到處。問:若爾,如何說為涅槃?答:佛依迴心向大聲聞,以火燒身示現涅槃,說為涅槃,非實涅槃。此如瑜伽論第八十云: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於無餘涅槃界而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其名尊者,於無餘依涅槃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覩,何況其餘眾生能見?此意說云:為除疑情,同法者前示現入於無餘涅槃故名涅槃,非彼實任無餘涅槃。或可諸佛菩薩化入無餘,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顯彼二果非究竟。如首楞嚴三昧經云:舍利弗!菩薩如是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而不永滅,乃至廣說。楞伽第二第四所說三昧樂門者,謂預流等迴心向大令身久住,依邊際定資有漏業受變易生,經八萬劫或六萬等至十信位,即說彼定名三昧樂,而非已住無餘涅槃名為三昧。由此理教,言八萬劫乃至十千劫住處者,即非已入無餘涅槃而沒癈趣。故瑜伽第八十云:問:回向菩提聲聞,為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為住有餘依涅槃界耶?答: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所以者何?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趣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又云:問:於無餘依涅槃界中所得轉依當言何相?答:無戲論相,又善清淨法界為相。又解深密經第四及深密解脫皆云:於無餘依涅槃界中一切諸受無餘永滅。廣說如經。是故三乘非無差別辨假實者,諸教不同。有處實說一乘假說三乘,如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又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又勝鬘云:聲聞緣覺皆入大乘。又涅槃經第二十五云:一切眾生皆歸一道,一道者謂大乘也。諸佛菩薩為眾生故分之為三等。有處實說三乘假說一乘,如即此經第二卷云: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等。又第四卷云:如世尊說: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等。又出生菩薩心經:爾時迦葉波羅門白佛言:世尊!解脫解脫有差別不?佛言:解脫於解脫無有差別,道於道無有差別,乘於乘而有差別。譬如王路,有象轝者、有馬轝者、有驢轝者等,次第行於彼路,同至一城。如是等教,誠證非一。然說一乘,意趣不同,故諸聖教種種有異。若依顯揚第二十卷,以六因釋說一乘意,故彼論云:問:何以故如來宣說一乘?答:由六因故:一、即彼諸法約無差別相故(故約所證一味真如無差別故),二、約無分別行相故(此約能證平等智說,意同此經道一,故說一乘。此上一義,攝論所無),三、眾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此依二種無我,故說一乘。此即攝論法等、無我等,合為第三),四、解脫平等故。謂差別求者,有事、虗妄、分別、煩惱、對治、所緣、法性不相違故(此當攝論解脫平等。差別求者,舉能證人。三乘不同,名差別求。有事煩惱者,即修所斷。虗妄分別煩惱者,即見所斷。能斷二惑,見、修二道,名為對治。所證解脫,名所緣法性。此意說云:能求三乘雖有差別,而見、修、所證、涅槃無差別,故名不相違也),五、善能變化主故(此即攝論依變化故,說為一乘),六、行究竟故(此同攝論究竟說一乘)。依莊嚴論,以十種義以釋一乘。其莊嚴論頌是慈氏釋,即世親共成一部(舊相傳云無著菩薩造者,謬也)。然彼論中,先以八義釋諸經中佛說一乘,後以引攝、任持二義釋諸如來說一乘意。故彼論云: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問:若爾,復有何義以彼意而說一乘?偈曰:
世亲的《释论》第十卷说:如果一切有情众生没有涅槃的法性,就叫做缺少因缘。这里的意思是,他们没有涅槃的因、没有种姓,所以诸佛对他们没有救度的自在力。另外,《大业论》也持同样的观点。还有无性论师说:具有烦恼、业和异熟果报的障碍,所以叫“具障”;没有涅槃的因、没有种姓,所以叫“缺因”。诸佛对上面所说的这些众生都没有自在力,能让他们证得涅槃。详细的论述就像那些论著里说的一样。
根据《佛地论》,有五种姓,其中的道理像平常所说的那样。乃至论中说:第五种姓没有出世间的功德因缘,所以终究没有灭度解脱的时候。另外,《十地论》第十一卷说:邪定聚就是指没有涅槃法性的人。依据这些文字来看,没有佛性的众生没有涅槃的因缘,定性二乘也必定不能成佛。
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又说“一乘”呢?前面引用的那些教义该怎么融会解释呢?
解答说:就像《涅槃经》说的:“善男子!‘我’这个字,就是如来藏的意思。”又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常住不变,没有改变。”还有《宝性论》第一卷说:“问:怎么知道一切众生都有如来藏?答:依据一切诸佛平等的法性身,就知道一切众生都有如来藏。”像这些文字,说的都是真如法身佛性,这就是五种姓都有佛性的意思。
另外,《涅槃经》说:“譬如有人……必定会得到”,像这类教义,都是指修行佛性必定会得到,是针对不定种姓的一部分而说的。
还有《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解释这段经文,各家说法不同。鸠摩罗什等人说:所谓“无二”,是没有声闻、缘觉二乘;“无三”,是没有声闻、缘觉以及大乘中偏行六度、独善其身的菩萨。又有人说:所谓“无二”,是说没有第二乘,也就是缘觉乘;所谓“无三”,是说没有第三声闻乘。还有一种说法:前面这两种解释,只涉及因乘,仍然认为佛乘有究竟的果性,所以不加以破斥。现在正确的判断是,“无二无三”是依据佛的三身来显明这个道理。所说的“无二”,只有如来报身佛这一乘,没有声闻、缘觉那二乘。《胜鬘经》说:“声闻、缘觉乘都归入大乘”,大乘就是佛乘。《法华经》说:“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所说的“无三”,只有如来法身这一乘,而没有声闻、缘觉及佛这三乘。《摄大乘论》说:菩萨还没进入二地时,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认为三乘人有三种修行差别,迷失了一乘的真理。《法华经》说:“尚且没有二乘,何况有三乘?”《涅槃经》说:“如来、声闻、缘觉同一佛性、同一无漏。”前面破斥二乘归于一是破除小乘进入大乘,后面破斥三乘归于一则是泯灭事相归于理体。虽然有这三种解释,第二种是正确的。所以《法华论》末尾说:“第二方便品显示破除二乘,显明一乘。”(有的版本说破除三乘显明一乘,但很多版本都说破除二乘显明一乘。)
另外,《华严经》第十卷、第二十八卷、第六十卷等,都说没有二乘的名称。还有《法华经》第三卷说:“世间没有二乘能够得灭度,只有佛乘才能得灭度。”又说:“唯有一佛乘,为了让大家有个歇息处,才方便说有二乘。”《梁摄论》说:“信等五根不叫定根等”,但《大业》、《大唐》两个版本的《摄论》都没有这个说法,所以不可依从。
《智度论》说:“如果不能直接进入涅槃,执着于人天福乐中作涅槃因缘的,人天乐中自有两种:一种是毕竟没有涅槃法性,只是用人天福乐来成就他;另一种是暂时没有涅槃法性,用人天福乐成就他,作为涅槃的因缘。”虽然有这两种,但那部论暂且依据暂时没有佛性这一边来说。或者也可以说,那是显示菩萨的悲愿,想让众生都进入无余涅槃,并不是说一切众生都必定入涅槃。
《法华论》说:“决定、增上这两种声闻,因为根机还没成熟,所以不给他们授记。菩萨给他们授记,是为了方便让他们发心。”菩萨给他们授成佛之记,是为了让他们对大乘生起信心,这只是方便,并非真的成佛。
《法华经》说:“这个人虽然生起灭度的想法,进入涅槃,却在其他佛国求取佛的智慧。”依据《正法华经》第四卷说:“一切志向在于无为的想法,以为应当灭度,将会前往他方佛的世界。”又第三卷说:“临要灭度时,佛出现在面前,教诲他重要的法门,让他发起菩萨心,不执着于生死,也不住于灭度,了知三界皆空。”第四卷的意思和这个相同。这段文字既然说“临欲灭度”,据此应该知道,是安住于无余依涅槃之前、即将进入无余涅槃时发菩提心,并不是已经进入无余涅槃之后还能发心。解释《智度论》的道理,也应该据此理解。
另外,《涅槃经》说“八万劫住处”等等,三藏法师解释说:预流果等圣者回心向大,受变易生,行菩萨行,到达十信位,安住在八万劫、六万劫等,叫做“住处”。真谛三藏的《九识章》说:“问:《大本涅槃经》说:缘觉一万劫到达。到达什么位次?是哪一宗的观点?答:这是客宗的观点,意思是出离三界。或者回心学大乘,进入十信位,信解法如如。”据此可知真谛也说十信位是所到达的地方。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说它是涅槃呢?答:佛依据回心向大的声闻,用火烧身示现涅槃,说这是涅槃,并不是真的涅槃。这就像《瑜伽论》第八十卷说:“他们这样增加寿命修行之后,留下有根身,另外变化出一个化身,在同修面前方便示现于无余涅槃界而涅槃。因此大家都这样想:那位尊者已经在无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了。而他用所留下的有根实身,就在这个世界的赡部洲中,随自己的意愿,远离人群而住。一切诸天尚且不能看见,何况其他众生能见到?”这里的意思是说:为了消除别人的疑惑,在同修面前示现进入无余涅槃,所以叫做涅槃,并不是他真的进入无余涅槃。或者可以说,诸佛菩萨化现进入无余涅槃,是为了引导摄受某一类众生,以及任持其他众生,显示那二乘果位不是究竟的。就像《首楞严三昧经》说:“舍利弗!菩萨像这样以辟支佛乘进入涅槃,而并非永远寂灭。”乃至详细说明。
《楞伽经》第二、第四卷所说的“三昧乐门”,是指预流果等圣者回心向大,让身体长久住世,依靠边际定,资助有漏业,受变易生,经过八万劫或六万劫等,到达十信位,就说那个定叫做“三昧乐”,而不是已经安住无余涅槃叫做三昧。根据这个道理和教证,说八万劫乃至一万劫“住处”的,并不是已经进入无余涅槃而废除了趣向。所以《瑜伽论》第八十卷说:“问:回向菩提的声闻,是在安住无余依涅槃界中能发起趣向无上正等正觉呢?还是安住有余依涅槃界中呢?答:只有在有余依涅槃界中才可能有这件事。为什么呢?因为在无余依涅槃界中,远离了一切发起趣向的事业,一切功用都止息了。”又说:“问:在无余依涅槃界中所得的转依,应当说是什么相状?答:是无戏论相,又是善清净法界为相。”另外,《解深密经》第四卷及《深密解脱经》都说:“在无余依涅槃界中,一切感受都无余地永远灭除。”详细说明如经文所说。
因此,三乘并非没有差别。辨别假说和实说,各种经典说法不同。有的地方实说一乘,假说三乘,如《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又说:“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还有《胜鬘经》说:“声闻缘觉都归入大乘。”还有《涅槃经》第二十五卷说:“一切众生都归向一道,一道就是大乘。诸佛菩萨为了众生,把它分为三等。”有的地方实说三乘,假说一乘,就像这部经第二卷说:“一切声闻、独觉、菩萨都共同依止这一个妙清净道。”又第四卷说:“如世尊说:无论是声闻乘还是大乘,唯是一乘。这是什么密意呢?”等等。还有《出生菩萨心经》:“那时迦叶婆罗门对佛说:世尊!解脱和解脱有差别吗?佛说:解脱和解脱没有差别,道和道没有差别,但乘和乘有差别。譬如国王的大路,有乘象的、有乘马的、有乘驴的等等,依次在那条路上走,都到达同一个城市。”像这样的教证,不止一个。
然而,说“一乘”的用意不同,所以各种圣教有种种差异。如果依据《显扬圣教论》第二十卷,用六种原因解释“说一乘”的用意,所以那部论说:“问:为什么如来宣说一乘?答:由六种原因:一、那些法就无差别相的缘故(这是依据所证的一味真如没有差别而说。);二、就无分别行相的缘故(这是依据能证的平等智来说,意思和这部经说的“道一”相同,所以说一乘。以上两个意思,《摄论》没有。);三、众生无我和法无我平等的缘故(这是依据两种无我,所以说一乘。这相当于《摄论》的“法等、无我等”,合为第三。);四、解脱平等的缘故。所谓差别求者,有事烦恼、虚妄分别烦恼、对治、所缘法性不相违的缘故(这相当于《摄论》的“解脱平等”。“差别求者”是举出能证的人。三乘不同,所以叫差别求。“有事烦恼”就是修所断烦恼。“虚妄分别烦恼”就是见所断烦恼。能断除这两种烦恼的见道、修道,叫做“对治”。所证的解脱,叫做“所缘法性”。这里的意思是:能求的三乘人虽然有差别,但他们见、修所证的涅槃没有差别,所以叫不相违。);五、善能变化主的缘故(这就是《摄论》说的“依变化故,说为一乘”。);六、行究竟的缘故(这和《摄论》的“究竟说一乘”相同。)。
依据《庄严论》,用十种意义来解释一乘。那部《庄严论》的颂文是弥勒菩萨解释的,世亲菩萨共同完成一部论(旧时相传是无著菩萨造的,错了。)。然而那部论中,先用八种意义解释诸经中佛说一乘的道理,后来用引摄、任持两种意义解释诸如来说一乘的用意。所以那部论说:“这样处处经中,用这八种意义,佛说一乘,而也并非没有三乘。”问:“如果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用那些用意而说一乘呢?”偈颂说:
引接诸声闻, 摄住诸菩萨, 于此二不定。
诸佛说一乘。
引导声闻众, 安住菩萨行, 此中二不定。 诸佛说一乘。
廣說如彼。後無著菩薩造攝大乘論,引莊嚴頌以明十義。後世親、無性各造釋論以釋十義。故無著菩薩攝大乘論云:論曰: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世親說云:釋曰:此中二頌辨諸佛說一乘意趣。為引攝一類者,謂為引攝不定種姓聲聞等令趣大乘。云何當令不定種姓諸聲聞等皆由大乘而般涅槃?及任持所餘者,謂為任持不定種姓諸菩薩眾令住大乘。云何當令不定種姓諸菩薩眾不捨大乘,勿聲聞乘而般涅槃?為此義故佛說一乘。由不定等句義已,說法無我解脫,乃至廣說。(已上二義,大業及無性莊嚴論亦同,梁論意別。故彼論本頌云:未定姓聲聞,及諸餘菩薩,於大乘引攝,定姓說一乘。釋曰:有諸聲聞等於大乘根姓未定,攝引令信受大乘、攝令修行大乘,乃至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有諸菩薩於大乘根姓未定,云何安立彼於大乘令不捨於大乘?乃至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有諸菩薩於大乘根性已定無退異意,為此菩薩故說一乘。解云:本論及釋佛為三人說為一乘,前二未定、第三已定,諸論皆無,故不可依也。)此中復由別意趣力,唯說一乘。何別意趣?謂法等故等。(梁論為顯論一乘意,是故說偈。前偈以了義說一乘,後偈以秘密義說一乘。)法等故者,法謂真如,諸聲聞等同所歸趣,所趣平等故說一乘。無我等故者,謂聲聞等補特伽羅我皆無有,由無我故,此是聲聞、此是菩薩,不應道理。由此無我平等意趣,故說一乘。解脫等故者,謂聲聞等於煩惱障同得解脫,故說一乘。如世尊言:解脫、解脫無有差別。(已上三義,諸論皆同。)姓不同故者,種姓差別故。以不定姓諸聲聞等亦當成佛,由此意趣故說一乘。(大業、無性意同此論。梁論云:有二乘人於自乘位根性未同,此人雖求二乘道,未得二乘,根性未定,故可轉作大乘根性。為化此人,故說一乘。若莊嚴論引入大乘故說一乘者,意同梁論。解云:此意引攝不定,即同第一引攝一類,與諸論異,故不可依也。)得二意樂故者,得二種意樂故:一、攝取平等意樂。由此攝取一切有情,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如是取已,此既成佛、彼亦成佛。由此意趣,故說一乘。(諸本大同。然梁論云:聲聞等人於一切眾生得平等意,無性莊嚴諸佛於一切眾生得自體平等意。大業唐本不云諸佛及聲聞等也。)二、法性平等意樂,謂諸聲聞法華會上蒙佛授記,得法性平等意樂,未得法身。由得如是平等意樂,作如是思惟:諸佛法性即我法性。(諸論皆同。唯莊嚴論云:聲聞得作佛意,謂諸聲聞昔行大菩提聚時,有定作佛性。彼時佛加故、勝攝故,得自知作佛意。由此人前後相續無別,故說一乘。解云:譯家不同,不可會也。)復有別義,謂彼眾中有諸菩薩與彼名同,蒙佛授記。由此法如平等意樂,故說一乘。(諸論皆同。唯莊嚴論似無此段。)言化故者,謂佛化作聲聞乘等。如世尊言: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涅槃。由此意趣,故說一乘。以聲聞乘所化有情,由見此故得般涅槃,故現此化。(諸論皆同。梁論云:復次佛化舍利弗等聲聞為其受記,欲令已定根性聲聞更練根性為菩薩,未得定根性聲聞令直修佛道,由佛道般涅槃。餘本無也。)究竟故者,唯此一乘最為究竟,過此更無餘勝乘故。聲聞乘等有餘勝乘,所謂佛乘。由此意趣,諸佛世尊宣說一乘。(諸本皆同。大業本云:此即是一乘,以究竟無有別趣故。然有差別,以聲聞乘等異於佛乘。解云:譯家不同。)
详细说明如上。后来无著菩萨造《摄大乘论》,引用《庄严经》的偈颂来阐明十个要义。后世亲、无性两位菩萨各自造了释论来解释这十个要义。所以无著菩萨在《摄大乘论》中说:论中讲:如果这功德圆满相应的诸佛法身,不与声闻、独觉乘共同,那么佛陀是以什么意趣来说一乘的呢?这里有两个偈颂:为了引导一类众生,以及维持其余众生,由于有不定的种姓,诸佛才说一乘。法无我、解脱等缘故,种姓不同,获得两种意乐与化现,究竟宣说一乘。世亲菩萨解释说:这里两个偈颂辨明诸佛说一乘的意趣。“为了引导一类”的意思,是指为了引导那些不定种姓的声闻等众生,令他们趣向大乘。应当如何让不定种姓的诸声闻等都经由大乘而进入涅槃呢?“以及维持其余”的意思,是指为了维持那些不定种姓的诸菩萨众,让他们安住于大乘。应当如何让不定种姓的诸菩萨众不舍弃大乘,不进入声闻乘的涅槃呢?为了这个缘故,佛陀宣说一乘。“由于不定等”的句义已经说明,“法无我解脱”乃至详细说明。(以上两个要义,《大业论》及《无性庄严论》也相同,《梁论》的意趣则有别。所以那部论的本颂说:未定种姓的声闻,以及其余诸菩萨,为了在大乘中引导摄受,对定种姓者说一乘。解释说:有一些声闻等,对于大乘的根性种姓尚未决定,佛陀用一乘引导摄受他们,令他们信受大乘、修行大乘,乃至佛说一乘引摄他们安住于大乘。有一些菩萨,对于大乘的根性种姓尚未决定,如何安立他们于大乘,使他们不舍弃大乘呢?乃至佛说一乘引摄他们安住于大乘。有一些菩萨,对于大乘的根性已经决定,没有退转变异之意,为了这些菩萨的缘故说一乘。理解:本论及解释认为佛为三种人说一乘,前两种未定、第三种已定,其他诸论都没有这种说法,所以不可依从。)这其中又由于别的意趣力量,只说一乘。是什么别的意趣呢?就是“法等故”等等。(《梁论》为了显示论说一乘的意趣,所以说偈。前偈是以了义说一乘,后偈是以秘密义说一乘。)“法等故”的意思,法指的是真如,诸声闻等共同归向趣入,所趣入的平等无别,所以说一乘。“无我等故”的意思,是说声闻等的补特伽罗我都是没有的,由于无我的缘故,硬说这是声闻、那是菩萨,是不合理的。由此无我平等的意趣,所以说一乘。“解脱等故”的意思,是说声闻等在烦恼障上同样获得解脱,所以说一乘。正如世尊所说:解脱、解脱没有差别。(以上三个要义,诸论都相同。)“姓不同故”的意思,是种姓有差别的缘故。因为不定种姓的诸声闻等也将会成佛,由此意趣所以说一乘。(《大业论》、《无性论》的意趣与此论相同。《梁论》说:有二乘人,在他们自乘的位次上根性尚未相同,这些人虽然求二乘道,但未得二乘,根性未定,所以可以转成大乘根性。为了度化这些人,所以说一乘。如果《庄严论》引用“为引入大乘故说一乘”的说法,意趣与《梁论》相同。理解:这个意趣引导摄受不定种姓,就等同于第一个“引导一类”,与诸论不同,所以不可依从。)“得二意乐故”的意思,是获得两种意乐的缘故:第一、摄受平等的意乐。由此摄受一切有情,认为他们就是我、我就是他们。这样摄受之后,既然我已成佛,他们也当成佛。由此意趣,所以说一乘。(诸版本大体相同。但《梁论》说:声闻等人于一切众生得平等意;《无性庄严论》说诸佛于一切众生得自体平等意。《大业论》唐本则没有提到诸佛及声闻等。)第二、法性平等的意乐,是说诸声闻在法华会上蒙佛授记,获得了法性平等的意乐,但尚未证得法身。由于获得这样的平等意乐,便这样思维:诸佛的法性就是我的法性。(诸论都相同。唯独《庄严论》说:声闻获得作佛的意乐,是说诸声闻往昔修行大菩提资粮时,有必定作佛的种性。那时由于佛的加持力、殊胜摄受力的缘故,得以自知作佛的意乐。由于这些人前后相续无别,所以说一乘。理解:翻译家的表述不同,难以会通。)又有别的含义,是说那些法会大众中有诸菩萨,与那些声闻名字相同,蒙佛授记。由于这法如平等的意趣,所以说一乘。(诸论都相同。唯独《庄严论》似乎没有这一段。)“言化故”的意思,是说佛化现为声闻乘等。正如世尊所说:我回忆往昔无量百次,依声闻乘而般涅槃。由此意趣,所以说一乘。因为声闻乘所度化的有情,由于见到这个化现而得以般涅槃,所以示现这种化现。(诸论都相同。《梁论》说:再者,佛化现舍利弗等声闻为他们授记,是想让已定根性的声闻进一步锻炼根性成为菩萨,让未得定根性的声闻直接修习佛道,经由佛道而般涅槃。其他版本没有这个说法。)“究竟故”的意思,只有这一乘最为究竟,超越这个再没有其余更殊胜的乘了。声闻乘等还有更殊胜的乘,那就是佛乘。由此意趣,诸佛世尊宣说一乘。(诸版本都相同。《大业论》本说:这就是一乘,因为究竟没有别的趣向。然而有差别,因为声闻乘等不同于佛乘。理解:翻译家的表述不同。)
非于一切有情界中,无有种种有情性、或钝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别。
并非在所有众生之中,没有种种不同的众生本性——或是愚钝根性,或是中等根性,或是锐利根性的众生差别。
釋曰:此即第三辨三乘差別。文有二節:初標非一,後約根分三。言非一者,謂於一切有情數中非無五種種性差別。言五姓者,所謂三乘、不定、無性。言無性者,謂於身中無有三乘涅槃種性。就有性中有其四種:一聲聞種性,謂於身中唯有聲聞涅槃種性;二獨覺種性;三菩薩種姓,此二種姓唯同聲聞;四不定種姓,謂於身中具有三乘涅槃種姓,而彼迴心定趣佛果,由佛菩薩大悲方便所攝受故。然彼種姓自有二種:一性種姓、二習種姓。釋此種姓,西方諸師諸說不同:一唯本非新,如護月菩薩亦名月藏,彼立唯有法爾種子而無新熏;二唯新非本,如難陀及勝軍等,彼立唯有新熏種子而無法爾;三亦本亦新,如護法菩薩具立新熏、法爾。二種子為性種姓,新所熏種為習種性。若廣分別,如成唯識第二卷。如是五姓,具如別章。或可此云非一種姓者,三乘、不定、四性非一,故言種種。約根分三者,謂諸聖者隨根利鈍有上中下,故立三乘。由此道理密意說一,非無三乘故說一乘(深密解脫意亦同此)。
解释一下:这是第三部分,说明三种修行道路的差别。文章有两段:先总说不是只有一种,再根据根器分为三种。说“不是只有一种”,意思是所有众生当中,确实存在着五种不同的本性差别。这五种本性就是:三种修行道路(声闻、缘觉、菩萨)、不定种性、无种性。“无种性”指的是,有些人自身根本没有成就三种修行道路中任何一种的觉悟本性。有本性的人里面,又分四种:第一种是声闻种性,这种人自身只有追求声闻果位的觉悟本性。第二种是独觉种性。第三种是菩萨种性。这两种的本性情况,和声闻种性类似。第四种是不定种性,这种人自身同时具备三种修行道路的觉悟本性,而且他们最终一定会转向追求佛的果位。这是因为他们受到了佛和菩萨大悲心的引导和帮助。不过,这种本性本身又分两种:一种是天生就有的本性,另一种是后天熏习形成的本性。关于如何解释这种本性,印度那边的各位大师有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天生的,没有后天的。比如护月菩萨,他就主张只有本来存在的种子,没有新熏习出来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后天的,没有天生的。比如难陀和胜军这些人,他们主张只有新熏习的种子,没有本来存在的。第三种观点认为两者都有。比如护法菩萨,他就同时设立了新熏种子和本来种子这两种。他把本来种子看作天生本性,把新熏习的种子看作后天熏习的本性。如果要详细讨论,可以看《成唯识论》第二卷。这五种本性的详细情况,在别的专门章节里有讲。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这里说“不是一种本性”,就是指三种修行道路加上不定种性,这四种本性各不相同,所以说“种种”。“根据根器分为三种”是说,这些修行者根据根器的敏锐或迟钝,有上等、中等、下等的差别,所以设立了三种修行道路。正是基于这个道理,佛才在特定情况下说只有一乘,但并不是真的没有三种道路,所以才说一乘。(《解深密经》里讲“解深密解脱”的意思也和这个相同。)
善男子!若有一向趣寂声闻种性补特伽罗,虽蒙诸佛施设种种勇猛加行方便化导,终不能令当坐道场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善男子啊!若有一类只求自我解脱、趋向寂灭的声闻种性修行者,即便蒙受诸佛以种种勇猛精进的修行方法与善巧教导来度化引导,终究无法使他们在成道之时,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释曰:此下第二明趣寂声闻定不成佛。于中有四:一标、二征、三释、四结。此即标也。谓彼趣寂是定性故,虽诸佛化,定不成佛。
接下来第二段说明追求寂灭的声闻弟子决定不能成佛。这部分包含四个层次:一是指出观点,二是提出问题,三是解释原因,四是得出结论。这里是指出观点。意思是那些追求寂灭的声闻弟子,他们的修行倾向已经固定,所以即使有诸佛来教化,他们也决定不能成就佛果。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此第二征。
这是第二重提问。
由彼本来唯有下劣种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众苦故。
由于他们原本只有低劣的禀性,所以一直缺乏慈悲心,也一直畏惧各种痛苦。
释曰:此第三释,于中有三:初总标三因,次牒前二因显二过失,后举前二失释不成佛。此即初也。谓彼定性、二乘种性皆是本来劣种性故,此即总因。一向慈悲薄弱故者,是独觉障;一向怖畏众苦故者,此是声闻障。故无上依经第一卷云:有四种障:一弃背大乘是阐提障,执着我见是外道障,厌畏疲极是声闻障,背利益他是缘觉障。故知后二是二乘障。理实二乘皆具二障,无上依经具依相显各说一障。
解释:这是第三部分的解释,其中包含三个层次:首先总体说明三种原因,其次对照前面两种原因揭示两种过失,最后举出前两种过失解释不能成佛的道理。这里是第一部分。意思是那些定性声闻、独觉两种种性,都是由于本来种性低劣的缘故,这是总体原因。“一向慈悲薄弱故”指的是独觉的障碍;“一向怖畏众苦故”指的是声闻的障碍。所以《无上依经》第一卷说:有四种障碍:一、背离大乘是阐提的障碍,二、执着自我见解是外道的障碍,三、厌弃畏惧疲劳困苦是声闻的障碍,四、背离利益他人是缘觉的障碍。由此可知后两种是二乘的障碍。按道理说,二乘其实都具备两种障碍,《无上依经》是根据各自表现明显的方面各说一种障碍。
由彼一向慈悲薄弱,是故一向弃背利益诸众生事。由彼一向怖畏众苦,是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
由于他们一直缺乏慈悲之心,因此总是背离利益众生的事业。由于他们一直畏惧种种苦难,因此总是背离发起种种修行作为。
释曰:此即第二显二过失,如经可知。
这段是说明第二类过失,经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终不说一切弃背利益众生事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当坐道场,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我从不曾说:那些完全舍弃利益众生之事、彻底放弃践行善行的人,能够安坐道场,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释曰:第二显不成佛。由二过故,终不说言得成正觉。
解释如下:第二点说明不能成佛。由于存在两种过失,所以始终不说能够证得无上正觉。
是故说彼名为一向趣寂声闻。
因此称他们为一向趣寂声闻。
释曰:第四总结,可知。
第四点总结,大家应该都能理解了。
若回向菩提声闻种性补特伽罗,我亦异门说为菩萨。
如果那些立志追求觉悟、具有声闻根性的人,我也从另一个角度称他们为菩萨。
释曰:此下第三、回向声闻定得成佛。于中有四:一、标;二、征;三、释;四、结。此即标也。谓回向声闻,即是瑜伽五种姓中不定性者,或是渐、钝二菩萨中渐悟所摄,彼定成佛。故法华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皆依此中不定者说。又庄严论第六卷云:为对治不定障故。大乘经说:诸佛授记,声闻当得作佛。及说一乘,更无第二。杂集十二亦同。
**以下是第三部分,说明回向声闻者必定能够成佛。其中包含四点:一、总标;二、设问;三、解释;四、总结。这里就是总标。** 所谓回向声闻者,就是瑜伽行派五种姓理论中属于不定种姓的人,或者属于渐悟、钝根这两类菩萨中的渐悟者所包含的,他们必定能够成佛。所以《法华经》说:你们所修行的,正是菩萨之道。这都是依据这里所说的不定种姓者而讲的。 另外,《大乘庄严经论》第六卷也说:为了对治“不定障”的缘故,大乘经典中讲:诸佛为声闻授记,说他们将来能够成佛。并且宣说唯一佛乘,没有第二乘。《杂集论》第十二卷也持相同观点。
何以故?
什么缘故呢?
释曰:此第二征。
这是第二重提问。
彼既解脱烦恼障已,若蒙诸佛等觉悟时,于所知障,其心亦可当得解脱。
当一个人已经摆脱了烦恼的束缚之后,如果能够得到诸佛如来的启发和引导,那么对于认知上的障碍,他的心也终将获得解脱。
释曰:第三广释,谓佛化导断所知障,渐次证得无住涅槃,由斯理故决定成佛。
解释如下:第三部分展开说明,是指佛陀教化引导众生断除所知障,逐步证得无住涅槃,依据这个道理,所以必定能够成佛。
由彼最初为自利益,修行加行脱烦恼障,是故如来施设彼为声闻种性。
为了自己最初的利益,通过修行努力摆脱烦恼的障碍,所以如来将他们称为声闻种性。
釋曰:此即第四結其本名。然說聲聞,諸教不同。有處說二,所謂趣寂、回向聲聞,如即此經深密解脫。有處說三,謂退菩提、寂滅聲聞及增上慢,如入楞伽第七但列其名而不解釋。或有三種,所謂變化、誓願、法性,如瑜伽論第七十三,故彼論云:復次云何立聲聞乘?謂三因緣故:一變化故、二誓願故、三法性故。變化故者,謂隨彼彼所化勢力,如來化作變化聲聞。誓願故者,謂有補特伽羅於聲聞乘已發誓願,即建立彼以為聲聞。法性故者,謂有補特伽羅本性已來慈悲薄弱,於諸苦事深生怖畏,由此二因於利他事不深愛樂,非為是事樂處生死,彼由安住此法性故立為聲聞。又覺法性故,謂於一切安立諦中多分修習怖畏行縛,由此因緣證得圓滿。如聲聞乘,獨覺亦爾,出無佛世而證正覺。與此差別即上相違,三因緣故應知菩薩。有處說四:一者決定、二增上慢、三退菩提、四者應化,如法華論列名不釋。或說四種:一者變化、二增上慢、三迴向菩提、四一向趣寂,如瑜伽八十,彼云:云何名為四種聲聞?一者變化聲聞(法華論應化,寶積論應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寶積論云我慢聲聞)、三者迴向菩提聲聞(法華退菩提,寶積作菩提)、四者一向趣寂聲聞(法華決定聲聞,寶積寂滅性)。變化聲聞者,為欲化度由彼所化諸有情故,或諸菩薩或諸如來化作聲聞(七十三但云諸如來不言菩薩也)。增上慢聲聞者,謂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及執著耶法無我智計為清淨。迴向菩提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極微劣慈悲種性,由親近如來住故,於廣大佛法中起大功德想熏修相續,雖到究竟住無漏界,而蒙諸佛覺悟引入方便開導,由此因故便發趣廣大菩提。由樂寂故,於此加行極成遲鈍,不如初始發心有佛種姓者。一向趣寂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最極微劣慈悲種姓故,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故,於生死苦極怖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究竟不能趣大菩提。或說四種,謂應聲聞、我慢聲聞、作菩提願聲聞及定滅性聲聞。如寶積論第三解云:如次即當瑜伽四種聲聞,名雖有異,義同瑜伽,故不繁述。如何諸教多少異?據實具四,如瑜伽等。而差別者,瑜伽等四攝聲聞盡。法華論說退菩薩者,便不攝本不退者,故今寶積瑜伽為勝。或可法華退菩提者舉別顯總,以迴向中是一分故,如說思數以攝行蘊。楞伽三中除變化者非實聲聞,故略不說。然七十三變化即是諸論變化聲聞,法性即是決定聲聞,誓願即當迴向聲聞。於聲聞乘已誓願後未發大願,名為誓願亦名迴向。若已發大菩提者,即是菩薩誓願所攝,不名聲聞。增上慢者即誓願攝,或可誓願法性二攝,故此不說。此經不說變化增上,義同前說。解。
**解说:** 这是第四部分,总结其根本名称。然而关于声闻的解说,各经典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说有两种,就是所谓“趣寂声闻”和“回向声闻”,例如这部《解深密经》的《深密解脱》部分。有的地方说有三种,即“退菩提声闻”、“寂灭声闻”以及“增上慢声闻”,例如《入楞伽经》第七卷只列举了名称而没有解释。或者有三种,即“变化声闻”、“誓愿声闻”和“法性声闻”,如《瑜伽师地论》第七十三卷所说,所以那部论里讲:再者,如何安立声闻乘?根据三种因缘:一是变化、二是誓愿、三是法性。“变化”的意思,是随顺所教化的众生的根机能力,如来化现出变化的声闻。“誓愿”的意思,是指有一类众生,已经对声闻乘发下了誓愿,就将他们安立为声闻。“法性”的意思,是指有一类众生,本性以来就慈悲心薄弱,对于各种苦事深深感到怖畏,由于这两个原因,对于利益众生的事业并不深深爱乐,不是为了这个事业而乐于处在生死轮回中,他们由于安住于这样的法性,所以被安立为声闻。又因为觉悟法性的缘故,就是说在一切安立的真理中,大多修习对怖畏和束缚的观行,由此因缘证得圆满。如同声闻乘,独觉乘也是这样,出现在没有佛的时代而证得正觉。与此差别相反,根据三种因缘应当了知菩萨。有的地方说有四种:一是决定声闻、二是增上慢声闻、三是退菩提声闻、四是应化声闻,如《法华论》列举名称而不解释。或者说四种:一是变化声闻、二是增上慢声闻、三是回向菩提声闻、四是一向趣寂声闻,如《瑜伽师地论》第八十卷所说,那里讲:什么叫做四种声闻?一是变化声闻(《法华论》称“应化”,《宝积经论》称“应声闻”)、二是增上慢声闻(《宝积经论》说“我慢声闻”)、三是回向菩提声闻(《法华论》说“退菩提”,《宝积经论》作“菩提”)、四是一向趣寂声闻(《法华论》说“决定声闻”,《宝积经论》说“寂灭性”)。“变化声闻”是指,为了想要度化由他们所应教化的各类有情众生的缘故,或是诸菩萨或是诸如来化现为声闻(七十三卷只说“诸如来”,没有说菩萨)。“增上慢声闻”是指,仅仅由于证得了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慧,以及执着粗浅的法无我智慧,就计度认为是清净。“回向菩提声闻”是指,从本来是最极微劣的慈悲种性,由于亲近如来住世的缘故,对于广大的佛法生起大功德的想望,熏习修持相续不断,虽然达到了究竟位,安住于无漏的境界,却蒙受诸佛的觉悟引导,以善巧方便开示教导,由于这个因缘,便发起趣向广大的觉悟。但由于乐于寂静的缘故,在实践大乘的加行上极为迟钝,不如最初发心时就有佛种姓的人。“一向趣寂声闻”是指,从本来是最极微劣的慈悲种性的缘故,一向弃舍背离利益众生事业的缘故,对于生死之苦极端怖畏的缘故,只有安住于涅槃的意愿,终究不能趣向伟大的觉悟。或者说四种,即应声闻、我慢声闻、作菩提愿声闻以及定灭性声闻。如《宝积经论》第三卷解释说:依次就相当于《瑜伽师地论》所说的四种声闻,名称虽然有所不同,意义与《瑜伽师地论》相同,所以不繁琐叙述。为什么各经典所说数目多少有差异呢?根据实义,完备地说有四种,如《瑜伽师地论》等所说。而差别在于,《瑜伽师地论》等所说的四种能涵盖所有声闻。《法华论》所说的“退菩提”者,就不能涵盖本来不退的声闻,所以现在《宝积经论》和《瑜伽师地论》的说法更为优胜。或者可以说,《法华论》的“退菩提”者是举出其中一部分来显示全体,因为这是“回向”中的一类,就像说“思”这个心所来涵盖“行蕴”。《楞伽经》的三种说法中,排除了“变化”者,因为它不是真实的声闻,所以简略不说。然而第七十三卷所说的“变化”就是诸论所说的“变化声闻”,“法性”就是“决定声闻”,“誓愿”就相当于“回向声闻”。对于声闻乘已经发下誓愿,后来尚未发大乘愿的,名为“誓愿”也称为“回向”。如果已经发下大乘觉悟誓愿的,就属于菩萨誓愿所摄,不叫声闻。“增上慢”者就包含在“誓愿”中,或者也可以说由“誓愿”和“法性”两种所摄,所以这里不说。这部经没有说到“变化”和“增上慢”,意义同前面解说的一样。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