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何衡阳达性论
颜延之
前得所论。深见弘虑。崇致人道黜远生类。物有明征事不愆义。维情辅教。足使异门扫轨。况在蕲同岂忘所附。徒恐琴瑟专一更失阐谐。故略广数条取尽后报。足下云。同体二仪共成三才者。是必合德之称。非遭人之目。然总庶类同号众生。亦含识之名。岂上哲之谥。然则议三才者无取于氓隷。言众生者亦何滥于圣智。虽情在序别自不患乱伦。若能两借方教俱举。达义节彼离文采此。共实则可使倍宫自和析符复合。何讵怏怏执吕以毁律。且大德曰生有万之所同同于所万。岂得生之可异。不异之生宜其为众。但众品之中愚慧群差。人则役物以为养。物则见役以养人。虽始或因顺终至裁残。庶端萌起情嗜不禁。生害繁惨天理欝灭。皇圣哀其若此而不能顿夺所滞。故设候物之教。谨顺时之经。将以开仁育识反渐息泰耳。与道为心者。或不剂此而止。又知大制生死同之荣落。类诸区有诚亦宜然。然神理存没傥异于枯荄变谢。就同草木便当烟尽。而复云三后升遐精灵在天。若精灵必在。果异于草木。则受形之论。无乃更资来说。将由三后粹善报在生天耶。欲毁后生反立升遐。当毁更立。固知非力所除。若徒有精灵。尚无体状。未知在天当何凭以立。吾怯于庭断。故务求依放。而进退思索未获所安。凡气数之内无不感对。施报之道必然之符。言其必符何猜有望。故遗惠者无要。存功者有期。期存未善去惠。乃至人有贤否则意有公私。不可见物或期报因谓树德皆要且经世恒谈贵施者勿忆士子服义犹惠而不有。况在闻道要。更不得虚心而动必怀嗜事尽惮权耶。曾不能引之上济每驱之下沦。虽深诮挍责。亦已厚言不伐。足下婴城素坚难为飞书。而吾自居忧患情理无托。近辱褒告。欲其布意裁往释。虑不或值。颜延之白。
前次收到您的论述,深感您宏阔的思虑。推崇人道,疏远其他生灵,此事有明确的理据,行事也不违背道义。以情理辅助教化,足以让不同见解者收敛行迹,何况我们本在寻求共识,岂会忘记依附正理?只是担心过于偏执一端,反而失去调和的机会,所以简略地多谈几点,以期充分回应您后续的见解。
您说:“人与天地同为一体,共同构成天、地、人三才。”这必定是就合于道德的整体而言,并非单指普通人的名目。然而,统括众多物类,都称作“众生”,这也是对有情识之物的通称,岂能专指圣贤智者?既然如此,讨论“三才”时本不涉及平民,而言说“众生”时,又何至于混淆圣智呢?虽然情理上存在次序与分别,但本不至于扰乱了伦常。若能同时借助双方的教义,并举通达的义理,节制那过于疏离文教的看法,采纳此中共同的实质,便可使不同的音调自然和谐,分离的符节重新契合。何必郁郁不乐,固执于一个音律而诋毁整个乐理呢?
况且,大德曰“生”,这是万物所共同的本质;既然同具此“生”的本质,怎能认为“生”本身有差异?无差异的“生”,正应成为“众”的根基。只是众生之中,愚昧与智慧确有群体差别。人则驱使万物以资养自身,物则被人驱使以供养人类。虽然起初或许顺应自然,终究难免裁制残害。各种事端萌生,情欲嗜好难以禁绝,生存的伤害繁多惨痛,天理因而郁结湮灭。伟大的圣人哀悯如此境况,却不能骤然强行改变众生执滞的习性,因此设立随顺物候的教化,制定谨慎遵循时节的规范,旨在开启仁德、化育有情,使渐趋偏颇的风气返回安泰罢了。那些以大道为心的人,或许不会仅仅局限于此而止步。
您又知道,天地的大法则下,生死如同荣枯,类比于各类有限的存在,确实也应当如此。然而,神妙之理的存续与湮灭,或许不同于枯草凋零的变化代谢。如果完全等同于草木,便该如烟消散。但您却又提及“三代圣君升遐,精灵永驻天上”。如果精灵必然存在,果真不同于草木,那么关于形神受生的理论,岂不是更需要借助其他学说来阐明?难道是因为三代圣君纯粹至善,所以果报在于往生天界吗?想要否定来世转生,反而确立升遐永在,要否定一个又建立另一个,本就知道不是单凭人力所能消除的见解。如果只是空洞的“精灵”,尚无具体形态,不知在天上又凭借什么得以成立?我怯于在庭院中断然裁决,所以务求依循仿效,然而反复思索,仍未获得安心。
大凡气运命数之内,无不有感有应。施予与回报的法则,是必然的规律。既然说是必然的规律,何必猜测它是否实现?所以,施予恩惠者本无索求,但积存功德者自有其果报之期。期待果报尚未完善,便去除惠施之行,这恐怕不是至善。人确有贤能与否之分,意念也有公私之别。不能因为见到某些事物或许期待回报,就断言所有立德修行皆是为了求取。况且世间常理,贵在施予而不挂怀。士人信服道义,尚且惠施而不视为己有,何况听闻大道要旨之人,岂不更应虚心而行,却必定心怀贪嗜,事事畏惧权衡得失吗?竟不能引导向上超升,每每驱使其向下沉沦。虽然您已深切地讥讽、校核、责备,这也已是言辞恳切而不自夸了。
足下坚守城池素来坚固,难以用书信轻易打动。而我自从身处忧患,情理无所寄托。近日承蒙您褒扬告知,希望我抒陈己见。裁度以往所述,解释疑虑,或许未能完全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