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320-B读四家语录引
解君。刻是录毕。有客扣予曰。但形文字。即属言教。乌得谓之教外别传邪。予曰。非也。有言固教。而无言亦教也。乃至非有言。非无言。非非有言。非非无言。皆教也。所谓离四句绝百非。客又曰。灵龟曳尾。而其迹弥彰。四尊宿之语。不亦曳尾乎哉。予曰。非也。言四尊宿有意泯迹。非教外也。无意泯迹。亦非教外也。乃至非有意。非无意。非非有意。非非无意。具非教外也。客曰。然则孰谓为别传哉。予曰。待破下文。试与汝道。
解先生刊刻这部语录完成后,有位客人来问我:“只要是形成文字,就属于言语教法,怎么能说是教外别传呢?” 我说:“不对。有言语固然是教法,但无言也是教法。甚至非有言、非无言、非非有言、非非无言,都是教法。这就是所谓‘离四句,绝百非’。” 客人又说:“灵龟拖着尾巴爬行,痕迹反而更明显。四位尊宿的语录,不也像拖着尾巴一样留下痕迹吗?” 我说:“不对。如果说四位尊宿有意抹去痕迹,就不是教外;无意抹去痕迹,也不是教外。甚至非有意、非无意、非非有意、非非无意,也都不是教外。” 客人问:“那么什么才算是别传呢?” 我说:“等你参破下文,我再告诉你。”
万历丁未秋八一日 荆溪释正传书
万历丁未年八月一日 荆溪释正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