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旁引喻
复次:
再者: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
父亲和儿子不是同一个东西,他们俩也不是完全分离的,也不是同时存在的,十二因缘的各个部分也是这样。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离而有,复非同时。如父子不成,十二缘起当知亦尔。
父亲不是儿子,儿子也不是父亲,他们不是分开存在的,但也不是同时存在的。就像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不能成立一样,十二缘起也应当这样理解。
复次:
再者: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
梦里出现的快乐和痛苦,那个境界其实也不真实存在,就像缘起法一样,它所依赖的条件也是空的。
如梦境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乐,亦无彼所依境。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悉皆非有。
就像在梦里,其实并没有因为梦里的境界而产生的痛苦或快乐,梦里那些境界本身也是不存在的。同样道理,一切因为因缘条件而产生的事物,以及它们所依赖的那些条件,其实也都是没有真实存在的。
「父子即、离与同时,非有有支亦如是;梦境及彼生苦乐,喻缘及法悉非有。」
父亲和儿子,是分开还是同时存在? 没有“有”这个环节,也是这样。 梦境里产生的苦与乐, 就像缘起和现象,其实都不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