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喻似喻品第四
所说三相因。 已善成宗法。 次余二种相 由喻能显示。
诸因明论中说因方便唯诠宗法。如说所作性故。知属于声。所余二相彼未详故。今以喻显。
有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一切喻中说 同法。及余。二。
一切者。次所說。((七四)五四)且同法者。如說聲無常。勤發性故。若勤發者見彼無常。猶如瓶等。又異法者。若是其常見非勤發。此中亦是由能立門說成所立。具此二喻。決定顯示因宗不離。
遮非又重遮。 故无相亦成。
前者同法所說遮非。後者異法重說遮彼。是故不許常法。亦得成異法喻。/((七六)五六)若第一同法說因為宗所隨。第二異法何不亦說因無宗不有。乃作宗無因非有耶。以如是說能顯彼因同品定有異品則無。倒說則非。如說瓶喻。因是隨宗。亦得說宗是隨因耶。此不得說。不遍同品因則所立不隨故。/復次。
合等。转非说。 应非作成常。 无常故所作。 又不遍。不乐。
若異法如同說諸非作彼是其常者。則應以非作故成不許常。若同法如異說諸無常彼是所作者。此復應以無常故成其所作。皆非所說。復於不遍法勤勇所發因中有如是過。謂電等非勤發應是常。或無常應是勤發。此皆成不樂說。/((七八)五九)為要具二喻言方為能立。或但隨一。以是因故。應說二類。若不爾者。
说一。或不说。 应能成立共。 不遍.及相违。 故说喻当二。
若唯說同法者。所立無處或亦有因。則成共不定。若唯說異法者。所立同類或是無因。則成不共不定。若俱不說二者。同品或無。異類或有。則成相違。((七九)六〇)是故決定遮止相違不定。喻當說二。((八〇)六一)若此一分已成者。隨說一言亦為能立。如聲。分別二義故。或隨一義准說二故。不必具說。/((八一)六二)又於義比量中唯見此理。因於所比决定已轉。餘同類中念此是有。於彼無處念此是無。由是能生決定。故說。
如自所决定. 欲他决定生. 说宗法.相应. 所立.诸余离。
如是於顯宗法性義中說因言.顯與所比不相離性義中說喻言.即顯所比義中說宗言。唯此諸分能比.更無其餘.故審察等及與合結此皆遣離。/((八三)六四)是則喻言應非餘分.說因義故.亦可如合畧而不說耶。((八四)六五)此亦不爾.
虽喻于因法 不当言有异. 然显未说故. 非如类.无义。
因有三相.因言唯顯宗法性.顯所餘義更應說喻。/((八五)六六)如是難云.
成因相应义 故说二喻者. 喻应为异分.
若因言唯說宗法性者.二喻成所餘義.不可為異分耶。/((八六)六七)此亦不爾.
异则同世间。
是则应如世间方便.喻言与因都无所涉。
是等于喻言 唯显示同法。
世间方便唯能显示所作性等与喻同法。
不说成所立.
谓能立者为因.此等方便则无其说。
此复唯相类。
此復如說.如瓶所作故無常.是喻方便通因多義故.唯說類同所立。/((八九)七二)如是以異法喻得成能立耶。異法亦非.彼亦不能顯示能立因性。何以故.此復.
但为遣相类 有异法方便. 相合说异品。
若如世间方便说见常而非作.以非作及常合一处说。此虽倒遣同法.仍与因异唯有类同。即说相类.不亦可有能立用耶。不尔.
若以遮遣说. 与所立因法 或差别相似. 说喻应无穷。
((九一)七〇)如說瓶所作故無常.聲亦如彼。遮遣如空.此唯類同。瓶是無常.復當說所類故.則成無窮.或聲成為無喻。又如前說如瓶無常所立差別而相類者.亦應遣衣等而說所作性。又非所立一切相皆具足.惟以無常為宗故.於相類中說一切義.亦為非理。/((九二)七三)又若唯宗法性為因故喻是異分者.
因既唯宗法. 不定应成因。
此即似因亦应得成。
说二喻亦过.
若谓但有同法或异可有不定.并说同异则无失者.此亦不尔.
九句有二故。
九种宗法中初三后三各最后因.虽说二喻.亦是不定故。上说喻讫。
因.宗.俱不成. 异品彼不遣. 倒合有二类. 无合.皆为似。
此中同法因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犹如极微。又所立不成者.如业。两俱不成者.如瓶。异法喻中不遣者.譬若无常.见有质碍.如业.如极微.如虚空。此中说同法喻如虚空等.对不许常法空者是有法不成.此不别说。又倒合者.同法中言若是无常见是勤发犹如瓶等.异法中言若非勤发见其是常犹如空等。两喻有不说合者.唯说因与所立俱有.或复俱无.如说勤发而无常如瓶.或常而非勤发如空。说似喻讫。/复次颂言.
无因等.及合. 颠倒等.非喻。 彼合不相属. 及不说彼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