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统编年卷之四
第七世祖
婆须蜜尊者北天竺国人也。
襄王乙酉十五年。
第七世祖婆須蜜尊者嗣宗統(四十七年)。
丙戌十六年。
祖住世传法。
丁亥十七年。
戊子十八年。
己丑十九年。
庚寅二十年。
辛卯二十一年。
壬辰二十二年。
癸巳二十三年。
甲午二十四年。
乙未二十五年。
丙申二十六年。
丁酉二十七年。
戊戌二十八年。
己亥二十九年。
庚子三十年。
辛丑三十一年。
壬寅三十二年。
頃王(諱壬臣襄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甄心動懼曰頃)。
顷王癸卯元年。
甲辰二年。
乙巳三年。
丙午四年。
丁未五年。
戊申六年。
匡王(諱班頃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貞心大度曰匡)。
匡王己酉元年。
庚戌二年。
辛亥三年。
壬子四年。
癸丑五年。
甲寅六年。
定王(諱瑜匡王弟在位二十一年按諡法安民法古曰定)。
定王乙卯元年。
丙辰二年。
丁巳三年。
道教聖人老子生於楚(九月十四日。生于楚國陳郡苦縣賴鄉曲仁里。父姓韓。名乾。字元畢。母曰精敷。孕八十年。而生于李樹下。因以為姓。名耳。字伯陽。身長四尺六寸。願凸眉麤。反唇騫鼻。髆尖胯闊。聃耳髼頭。諡曰聃)。
祥符荫曰。三教之道。用处不同。孔氏之教。伦理道德。无过不及。遵而行之。时中圣人也。老子之教。清净无为。澹泊守玄。遵而行之。清修善人也。达秉彝之原。尽心性之量。则非佛道孰从哉。三代而后。人根不一。儒释而外。自应有老子之教。介于二者之间。収摄流品。昔吴尚书令阚泽对孙权曰。若将孔老之教。比校佛法。远之远矣。所以然者。孔老设教。法天制用。不敢违天。如来说法。诸天奉行。不敢违佛。以此言之。实非比对明矣。老子生于周定王三年。佛灭於穆王五十三年。相去三百四十五年。
定王戊午四年。
己未五年。
庚申六年。
辛酉七年。
壬戌八年。
癸亥九年。
甲子十年。
乙丑十一年。
丙寅十二年。
丁卯十三年。
戊辰十四年。
己巳十五年。
庚午十六年。
辛未十七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九年者誤)。
祖住世传法。
祖付佛陀难提正法 入慈心三昧示寂。
祖行化至迦摩罗国。广兴佛事。于法座前。有智者自称我名佛陀难提。今与师论义。祖曰。仁者。论即不义。义即不论。若拟论义。终非义论。难提知师义胜。心即钦服曰。我愿求道。沾甘露味。祖遂与剃度。而授具戒。复告之曰。如来正法眼藏。我今付汝。汝当护持。乃说偈曰。心同虗空界。示等虗空法。证得虗空时。无是无非法。即入慈心三昧。时梵王帝释。及诸天众。俱来作礼。而说偈言。贤劫众圣祖。而当第七位。尊者哀念我。请为宣佛地。祖从三昧起。示众曰。我所得法。而非有故。若识佛地。离有无故。语已。还入三昧。示涅槃相。难提即于本座。起七宝塔。以供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