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五
灵峰蕅益沙门智旭述
二对治邪执二。初总标二见。二别释二见。今初。
破除错误执着。第一部分:总体说明两种错误见解。第二部分:分别解释两种错误见解。现在是第一部分。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莫不皆依我见而起。若离我见。则无邪执。我见有二种。一人我见。二法我见 若达前所显示一心二门实义。决不起于二种我见。以真如举体而成生灭。则真如决非实人实法。以生灭当体即是真如。则生灭决非实人实法。故楞伽云。当依无我如来之藏也。然佛所说法。若为对治凡夫。则专破人我执。若为对治二乘。则专破法我执。由对治人我执。方便建立蕴界处法。非实法也。二乘依此。遂起法执。由对治法我执。如实说为唯识所现。依八种识。假名为人。非实人也。凡夫依此。仍起人执。故云。一切外道所有诸见。皆从佛法流出也。一切邪执。谓凡夫所有边见。邪见及二取等。并依人我见生。二乘所执色。不相应。及无为等。并依法我见生。
对治邪执这部分。所有的错误执着,没有不是依靠自我执着而产生的。如果能够脱离自我执着,就不会有错误的执着。自我执着分为两种:一是对“人”的执着,二是对“法”的执着。如果能够真正明白前面所阐释的“一心二门”的真实义理,就绝对不会生起这两种自我执着。因为真如的全体显现而形成了生灭现象,所以真如本身绝不是实在的“人”或实在的“法”;而生灭现象当下其本质就是真如,所以生灭现象也绝不是实在的“人”或实在的“法”。因此《楞伽经》说:“应当依止那无我的如来藏。”然而,佛陀所说的教法,如果是针对凡夫进行对治,就专门破除对“人”的执着;如果是针对声闻、缘觉二乘人进行对治,就专门破除对“法”的执着。为了对治对“人”的执着,佛陀便权巧方便地建立了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等法相,这些并非实有的法。二乘人依据这些法相,于是生起了对“法”的执着。为了对治对“法”的执着,佛陀如实地说明万法只是心识所显现的,依据八种识的功能作用,假名安立为“人”,这并非实有的人。凡夫依据这个道理,却仍然生起对“人”的执着。所以说:“一切外道的种种见解,都是从佛法中流出的。”这里所说的一切错误执着,是指凡夫所持有的各种边见、邪见以及能取、所取等执着,都是依于对“人”的执着而产生的。二乘人所执着的色法、心不相应行法以及无为法等,都是依于对“法”的执着而产生的。
二别释二见二。初释人我见。二释法我见。初中二。初正除我见。二例破余见。今初。
二、分别解释两种执着。一、解释人我执着。二、解释法我执着。在第一部分中又分二:一、直接破除自我执着;二、类推破除其他执着。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 人我见。亦名我执。依我痴故。而起我见。依我见故。而起我爱我慢。依爱我故。而计我所。依计我我所故。顺之则贪。违之则瞋。具起无量诸烦恼法。故人我见。唯依凡夫说有。若证小乘须陀洹果。则便永断此邪执矣。况大乘乎。
关于“人我见”这一概念,是针对凡夫而说的,共有五种表现。 “人我见”也叫作“我执”。由于无明愚痴(我痴),便生起了对自我的错误认知(我见);因为这种错误认知,又产生了贪爱(我爱)与傲慢(我慢);由于贪爱自我,就会执着于“我所”(属于我的事物);一旦执着于自我和我所有,遇到顺境就生贪,遇到逆境就生嗔,从而引发无量的烦恼。 所以说,“人我见”是专门针对凡夫而言的。如果证得小乘的须陀洹果位,就已经永远断除了这种邪执,更何况是大乘修行者呢?
一者如经中说。如来法身。究竟寂灭。犹如虚空。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则执如来性。同于虚空。常恒遍有 此即执有神我遍十方界。体常周遍。量同虚空之外道也。原是谬解法身之义。成此外道。然执有神我。便非寂灭法身。
经文中说,如来的法身彻底寂静,就像虚空一样。普通人听到这个说法,不能理解其中的真义,就以为如来的本性等同于虚空,是永恒、普遍存在的。 这其实是执着于有一个“神我”遍布十方世界,认为它体性常在、周遍一切,其广大如同虚空——这正是外道的见解。 他们原本是错误地理解了法身的含义,才形成了这种外道观点。然而,一旦执着有一个“神我”,就已经偏离了寂静的法身。
为除彼执。明虚空相。唯是分别。实不可得。有见。有对。待于诸色。以心分别。说名虚空。色既唯是妄心分别。当知虚空亦无有体 彼执我同虚空。是常是有。今先明所同之空。非常非有。则能同之我。亦必非常非有也。有见者。以心分别。说名虚空。是所缘相。故非常也。有对者。待于诸色。于无色处。名之为空。是对待法。故非有也。又色尚唯是妄心分别。无有实体。虚空无色。又岂有实体哉。空既无体。则所计同空之我。亦无体矣。
为破除那种执着,说明虚空的表象,只是我们分别心产生的,实际上并不可得。所谓虚空,是因为有可见、有对待,相对于种种色法,由心分别而假立名字。既然色法也只是妄心分别的产物,应当知道虚空同样没有实体。那种认为自我如同虚空、是恒常存在的执着,现在先说明所比拟的虚空既非恒常也非实有,那么能比拟的自我,也必然不是恒常实有的。所谓“有见”,是指由心分别而假立虚空的名字,这是心所缘取的相状,所以不是恒常的。所谓“有对”,是指相对于种种色法,在没有色法的地方称之为空,这是对待而有的法,所以不是实有的。再者,色法尚且只是妄心分别,没有真实体性,虚空连色法都没有,又怎么会有真实体性呢?虚空既然没有体性,那么所执着的与虚空相同的自我,也就没有体性了。
一切境相。唯是妄心之所分别。若离妄心。即境界相灭。唯真如心。无所不遍。此是如来自性如虚空义。非谓如空是常是有 一切境相。即若色若空也。境界相灭。即空色俱无也。空色俱无。岂可妄谓如来同于虚空。是常是有。名之为人我乎。
一切外在现象,都只是虚妄心念的分别所生。如果离开虚妄心念,那么境界现象就会消失。唯有真如心性,能够遍及一切。这是如来自性如同虚空的意义,并不是说如来像虚空一样是恒常存在的事物。 所谓一切境相,就是指无论是物质现象还是空无境界。境界相灭,就是物质与空无都消失的状态。物质与空无都已消失,怎能错误地认为如来等同于虚空,是恒常存在的实体,并称之为“人我”呢?
二者如经中说。一切世法。皆毕竟空。乃至涅槃真如法。亦毕竟空。本性如是。离一切相。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即执涅槃真如法。唯空无物 此即计断灭空之外道也。执此唯空无物境界以为涅槃真如。故灭色归空。得四空定。谓我已证涅槃真如。由其人我见在。所以穷空不归。便入轮转。
第二种情况,正如经中所说:世间一切现象,本质上都是彻底空寂的,甚至连涅槃真如这样的究竟法,本质上也是彻底空寂的,其本性就是如此,超越一切表象。然而,凡夫愚痴之人听了这个道理,不能正确理解其中的真义,便执着地认为涅槃真如法只是空无所有、什么都没有——这就是落入“断灭空”见解的外道。他们把这种“只是空无所有”的境界当作涅槃真如,因此通过泯灭物质现象、归于空无,修得四空定,就自以为已经证得了涅槃真如。由于他们内心的自我执着依然存在,所以即便将空性推究到极致也无法真正回归本性,最终仍会落入生死轮回之中。
为除彼执。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若知真空不空非但空。则尚不取小乘空证。况取四空以为我所证乎。
为了破除这种执着,要明白真如法身,其本体并非空无所有,而是圆满具足无量自性功德的缘故。如果了知真空是不空、并非仅仅空寂的道理,那么连小乘所证的偏空尚且不会执取,更何况把四无色定的境界当作自己所证得的究竟境界呢?
三者如经中说。如来藏具足一切诸性功德。不增不减。凡愚闻已。不解其义。则执如来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此即常见外道。计我为能有。计五蕴色心为我所有。不可除灭也。
第三点,就像经中所说的:如来藏具备一切各种性相的功德,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凡夫愚痴的人听到后,不理解其中的真义,就会执着于如来藏具有色法、心法等自相的差别——这就是常见外道。他们把“我”当作能拥有者,把五蕴的色、心当作“我”所拥有的东西,认为这些是永恒不灭的。
為除此執。明以真如本無染法差別(雖依業識等差別相)立有無邊功德相(而皆同一味一真。離分別相)非是染相 若知真如非是染相。豈應攬此色心以為我所有乎。
为了破除这种执着,要明白真如本身并没有染污法的差别(虽然依据业识等显现出差别相状)而建立起无边功德相(但这些功德都归于同一真味、同一真如,远离一切分别之相)并非染污之相 如果知道真如不是染污之相,又怎能将色身和心识执着为“我所有”呢?
四者如经中说。一切世间诸杂染法。皆依如来藏起。一切法不异真如。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则谓如来藏具有一切世间染法 此亦常见外道。计一切染法即我。不可复灭也。乃至魔王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亦是此见所摄。
第四种情况,就像经中所说的:“一切世间种种染污法,都是依如来藏而生起的,一切法并没有离开真如。”凡夫愚痴的人听了这话,不能理解其中的真实含义,就认为如来藏自身包含了一切世间染污法。这也是常见外道的见解,他们认定一切染污法就是我,认为这些染污法不可能再被灭除。甚至魔王之所以要留住烦恼尘劳,唯恐它们完全消失,也是属于这种见解的范围。
為除此執。明如來藏。從本具有過恒沙數清淨功德。不異真如(若夫)過恒沙數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本無自性。從無始來。未曾暫與如來藏相應。若如來藏。染法相應。而令證會息妄染者。無有是處 染法依無明有。譬如迷方謂東為西。此之迷謂。從來不與定方相應也。如來藏既本無染。則人我執。便是染法。不能證會如來藏明矣。
为了破除这种执着,要明白如来藏从根本上是具有超越恒河沙数那么多的清净功德,与真如没有差别。(至于)像恒河沙数那么多的烦恼染污法,只是虚妄的存在,本来没有真实自性,从无始以来,从来不曾与如来藏有过丝毫相应。如果认为如来藏与染污法相应,却又能让人通过证悟来止息虚妄染污,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染污法依托无明而存在,就像迷路的人把东方误认为西方,这种错误的认知,从来不曾与正确的方向相应过。如来藏既然本来没有染污,那么人我执着本身就是染污法,自然也就无法证悟如来藏了。
五者如经中说。依如来藏。有生死。得涅槃。凡愚闻之。不知其义。则谓依如来藏。生死有始。以见始故。复谓涅槃有其终尽 此别计如来藏为心外实法。如冥谛。胜性。虚空。大自在天等。而以有生死得涅槃者。名之为人我也。
第五种情况,就像经中所说:依靠如来藏,才有生死轮回,才能证得涅槃。凡夫愚痴之人听了,不明白其中的真实含义,就以为依靠如来藏,生死是有开始的;既然认为有开始,又进一步认为涅槃也有终结的时候。这是错误地将如来藏当作心外实有的法,就像外道所执着的冥谛、胜性、虚空、大自在天等一样,而把有生死、得涅槃的主体,称为“人我”的执着。
为除此执。明如来藏。无有初际。无明依之。生死无始。若言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是外道经中说。非是佛教。以如来藏无有后际。证此永断生死种子 如来藏无始无终。生死依之。无始有终。涅槃依之。有始无终。藏性如方。生死如迷。涅槃如觉。方外别无迷觉。则知人空。迷觉之外亦别无方。则知法空。又藏性如湿。生死如氷。涅槃如水。湿外别无氷水。何处有受生死证涅槃之人。氷水之外亦无湿性。何处有起生死成涅槃之法耶。初正除我见竟。
为了破除这种执着,需要明白如来藏没有最初的起点,无明依附着它,生死轮回也就没有开始。如果说三界之外还有众生开始生起,那是外道经典中的说法,不是佛教的教义。因为如来藏没有最终的终点,证悟这一点就能永远断除生死的种子。
如来藏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生死依托它而存在,没有开始却有终结;涅槃依托它而存在,有开始却没有终结。如来藏的本性如同方位,生死如同迷失方向,涅槃如同觉悟方向。方位之外并没有另外的迷失与觉悟,由此可知人我空性;迷失与觉悟之外也没有另外的方位,由此可知法我空性。
再者,如来藏的本性如同湿性,生死如同冰块,涅槃如同流水。湿性之外并没有另外的冰块与流水,哪里会有承受生死、证得涅槃的人呢?冰块与流水之外也没有湿性,哪里会有生起生死、成就涅槃的法呢?破除自我执着的第一部分到此结束。
二例破余见
破除其余妄见
依人我见。四种见生。是故于此安立彼四彼四。谓边见。邪见。戒取。见取也。由不了无我如来藏义。虚妄计有人我可得。然后依之计断计常。名为边见。依之拨无善恶因果。名为邪见。依之苦行以求解脱。名为戒取。依之求生梵天空处等。名为见取。是故除此人我见已。彼四种见。皆悉不能自安立也。初释人我见竟。
因为执着于自我的观念,会产生四种错误见解。所以在这里要说明那四种见解,指的是:极端见解、邪谬见解、戒律执着、见解执着。由于不明白“无我”和如来藏的真实含义,错误地认为有一个实在的自我可得,然后依据这个观念,产生“一切断灭”或“永恒不变”的想法,这就叫做极端见解;依据这个观念,否定善恶因果的道理,就叫做邪谬见解;依据这个观念,以为通过苦行就能获得解脱,就叫做戒律执着;依据这个观念,追求生到梵天、空无边处等境界,就叫做见解执着。因此,只要消除了这种自我执着,那四种错误见解就都无法成立了。第一部分解释“自我执着”到此结束。
二释法我见二。初明起执之由。二明对治之法今初。
二、解释对法的执着 二部分。先说明产生执着的缘由。再说明对治的方法 现在先讲第一部分。
法我见者。以二乘钝根。世尊但为说人无我。彼人便于五蕴生灭。毕竟执着。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凡夫妄计五蕴为我我所。流转生死。由其往昔曾种二乘善根。佛逗彼机。为说五蕴生灭本无人我。原不曾说五蕴是实法也。彼自毕竟执着。不达五蕴本空。所以怖畏生死。妄取涅槃。违于大乘平等法门。岂如来说法之本意哉。
法我执这种见解,是因为声闻、缘觉二乘根器较为迟钝,世尊当时只为他们讲解“人无我”的道理。这些人听了以后,就对色、受、想、行、识这五蕴的生灭现象,产生了彻底的执着。他们因为恐惧生死轮回,便错误地追求一种偏执的涅槃境界。
二明对治之法二。初正明。二释疑。今初。
二、说明对治方法分为两部分。初、正式说明。二、解答疑问。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为除此执。明五蕴法。本性不生。不生故。亦无有灭。不灭故。本来涅槃。若究竟离分别执着。则知一切染法净法皆相待立。是故当知。一切诸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皆是不可说相 五蕴本性不生者。譬如目有赤眚。妄见灯光五色重叠。实无五色生也。物必有生。然后有灭。既本不生。更何可灭。故云。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可复灭。所谓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即生灭是真如体也。若究竟离分别执著者。谓能观一切妄念无相。则为证得如来智慧。从名字证得。乃至究竟证得也。则知一切染法净法皆相待立者。染。谓无明妄念。净。谓无漏真如。依真有妄。依妄显真。所以觉与不觉。并属生灭门摄。既相待立。便非实有。便知生灭即不生灭。入真如门。从名字知。乃至究竟知也。言一切诸法者。即是染法。净法。色法。心法。智法。识法。无法。有法。以要言之。五位百法。百界千如种种法也。从本已来非色非心等者。以法法本来皆即真如。非俟成佛。方融为真如也。且如色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心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乃至有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以要言之。于诸染净法中随拈一尘。皆是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毕竟不可说相也。唯其一切俱非。便能一切俱即。便显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之真如矣。
为了破除这种执着,要明白五蕴的本性本来就没有生起。既然没有生起,也就没有所谓的灭去。没有灭去,所以本来就是涅槃。如果能够彻底远离分别和执着,就会知道一切染污的法与清净的法都是相对而成立的。因此应当明白,一切诸法,从根本以来,既不是色,也不是心;既不是智慧,也不是识;既不是无,也不是有。终究都是不可言说的相状。
(所谓“五蕴本性不生”,就好比眼睛有红色的翳障,错误地看见灯光有五色重叠,实际上并没有五色生起。事物必定先有生,然后才有灭。既然本来就没有生起,又哪里谈得上灭去呢?所以说,一切众生当下就是涅槃相,不可能再被灭除了。这就是所谓的“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也就是生灭法本身就是真如的本体。所谓“若究竟离分别执着”,是说能够观照一切妄念都没有实在的相状,这就是证得了如来的智慧。从名义上初步证得,一直到彻底究竟地证得。所谓“则知一切染法净法皆相待立”,染,指的是无明妄念;净,指的是无漏的真如。依于真才有妄,依于妄才显出真。所以觉与不觉,都属于生灭门的范畴。既然是相对而成立的,就不是真实存在。由此便知道生灭就是不生灭,从而进入真如门。从名义上了知,一直到究竟了知。所说的“一切诸法”,就是指染法、净法、色法、心法、智法、识法、无法、有法。总而言之,就是五位百法、百界千如等种种法。所谓“从本已来非色非心等”,是因为每一法本来都是真如,并不是要等到成佛,才融会为真如。就像色法就是真如,所以它根本就是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终究是不可言说的相状。心法就是真如,所以它根本就是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终究是不可言说的相状。乃至有法就是真如,所以它根本就是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终究是不可言说的相状。总而言之,在一切染净法中,随便拈取一微尘,都是根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无、非有,终究是不可言说的相状。正因为一切都可以否定,所以才能一切都可以肯定。这就彰显了那远离肯定与否定、既是肯定又是否定的真如了。)
二释疑
消除疑惑
而有言说示教之者。皆是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语引导众生。令舍文字。入于真实。若随言执义。增妄分别。不生实智。不得涅槃 疑曰。既云皆是不可说相。云何复说真如生灭门等诸言教耶。释意可知。嗟乎。后世随言执义。闻说真如受熏。便执真如定当受熏。闻说真如不受熏。便执真如定不受熏。甚至分河饮水。可谓增妄分别。不生实智甚矣。然岂马鸣护法之正旨哉。二对治邪执竟。
而用言语来教导示现的,都是如来的善巧方便。借着言语引导众生,让他们舍弃文字相,契入真实境界。如果随着言语执着义理,增添虚妄分别,就不能生起真实的智慧,不能证得涅槃。
有人质疑说:既然说都是不可言说的实相,为什么还要说真如生灭门等种种言教呢?解释的意思可以明白。可叹啊!后世的人随着言语执着义理,听到说真如受熏习,就执着真如一定受熏习;听到说真如不受熏习,就执着真如一定不受熏习。甚至分河饮水、各执一边,可以说是大大增添了虚妄分别,不能生起真实的智慧。但这哪里是马鸣菩萨、护法菩萨的真正意旨呢?第二部分——对治邪见执着到此结束。
三分别修行正道相者。若知生灭即是真如。则生佛平等。无修不修。若知真如举体生灭。则迷悟天渊。正须于无修不修之中。炽然熏修。而此熏修。即是无修。非以不修为无修也。以不修即是逆修。非同修即无修之顺修故。然利根者。闻此一心二门妙义。自能不生退屈。不怀上慢。如人饮水。冷煖自知。何劳更为分别。今为中下根人。未能随文入证。歇即菩提。故为悬示从因至果正修行路也。文为二。初总标。二各释。今初。
三种分别修行正道的表现是这样的。
如果明白生灭本身就是真如,那么众生与佛就是平等的,也就没有什么修不修的问题。
如果明白真如整体表现为生灭,那么迷与悟的差别就像天与地一样悬殊,这时恰恰需要在看似无修不修的状态中,积极努力地熏习修行。
而这种熏修,其实就是无修,并不是把不修当作无修。
因为不修其实是违背修行的,和那种“修即无修”的顺乎本性的修行是不同的。
不过,根器敏锐的人,听到这一心二门的微妙道理,自然能够不生退却畏缩之心,也不怀傲慢自满之意。就像人喝水一样,冷暖只有自己知道,哪里还需要别人再多做解释呢?
现在是为了中等和下等根器的人,他们还不能随着经文文字就契入证悟,不能当下停歇妄念就是觉悟,所以预先为他们指明从因到果的正确修行道路。
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说明,其次是分别解释。现在是第一部分。
分别修行正道相者。谓一切如来得道正因。一切菩萨发心修习。令现前故。略说发心有三种相。一信成就发心。二解行发心。三证发心 一切如来得道正因。即所谓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也。因正。则果自正。故须发心修习。令其现前。但略明三种发心因相。不必详辨果相。以如来果相。前于显示大乘体相用中。已略明故。
辨别修行正确道路的表现,是指一切如来成就佛道的根本正因,也是一切菩萨发起心念、实践修行,使其显现在前的途径。简要说来,发起心念有三种表现:一是信心圆满而发心,二是理解实践而发心,三是亲证体悟而发心。
一切如来成就佛道的根本正因,就是十方如来共同遵循、超越生死的一条微妙庄严之路。因正确了,果自然就正确。所以必须发起心念、修习实践,使其显现在前。这里只是简略阐明三种发心的因相,不必详细辨别果相,因为如来果相在前面显示大乘的体、相、用时,已经简要说明过了。
二各释三。初释信成就发心。二释解行发心。三释证发心。初中二。初征起。二解释。今初。
首先,分三部分来解释。第一,解释信心成就后的发心。第二,解释理解与修行中的发心。第三,解释证悟后的发心。在第一部分中,又分为两点:第一是提出问题,第二是具体解释。现在开始第一点。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位。修何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信心圆满而发起菩提心的人,是依据什么修行阶位,修习哪些行持,才能达到信心圆满,能够发起菩提心呢?
二解释二。初释信成就。二释发心。初又二。初正释成就。二兼释未成。今初。
第一段先解释“信成就”,第二段解释“发心”。其中“信成就”部分又分为两小节:第一小节正面解释“成就”的含义,第二小节附带说明“未成就”的情况。现在先讲第一小节。
当知是人。依不定聚。以法熏习善根力故。深信业果。行十善道。厌生死苦。求无上觉。值遇诸佛及诸菩萨。承事供养。修行诸行。经十千劫。信乃成就。从是已后。或以诸佛菩萨教力。或以大悲。或因正法将欲坏灭。以护法故而能发心。既发心已。入正定聚。毕竟不退。住佛种性。胜因相应 依不定聚者。明其所依位也。深信业果乃至修行诸行。明其所修行也。经十千劫已下。明其得信成就。堪能发心也。既发心已已下。明发心之利益也。言不定聚者。统论众生。有三种类。一邪定聚。谓未种出世善根。不信出世正法。二正定聚。谓发心已上。永不退转。三不定聚。谓已种出世善根。信出世法。然于三乘法中。未有决定趣向也。若小教中。证须陀洹。便名入正定聚。今大教中。不取此义也。以法熏习善根力者。即是本有新熏二种内因体熏。及差别平等二种外缘用熏也。深信业果者。总明善根所依也。行十善道者。世间善根力也。厌生死苦者。出世善根力也。求无上觉者。出世上上善根力也。此三善根。前不具后。后必具前。必须具三善根。方得信成就也。由三善根以为胜因。又值诸佛菩萨以为胜缘。承事供养。修行诸行。因缘具足。方是大乘初心所修行也。经十千劫者。意明从初信心。二念心。三精进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护法心。八回向心。九戒心。十愿心。具足修行十心成就。故云十千劫也。束此从前所修诸行以为其因。复藉诸佛菩萨教力为缘。或藉大悲悯众生苦为缘。或以护持正法久住为缘。乃能三心圆发也。入正定聚者。法身理相应也。毕竟不退者。不堕凡夫二乘地也。住佛种性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也。胜因相应者。不生不灭为本修因。即是一切如来得道正因也。
应当知道这样的人。依于不定聚。由于佛法的熏习和善根力量的缘故。深信业力果报。修行十种善道。厌恶生死轮回的痛苦。追求无上觉悟。遇到诸佛及诸位菩萨。承事供养。修行各种法门。经过一万劫。信心才能成就。从此以后。或者凭借诸佛菩萨的教化力量。或者出于大悲心。或者因为正法将要衰灭。为了护持佛法的缘故而能够发起菩提心。发起菩提心之后。进入正定聚。毕竟不再退转。安住于佛的种性。与殊胜的因行相应。
所谓“依不定聚”。是说明他所依止的阶位。“深信业果乃至修行诸行”。是说明他所修持的内容。“经十千劫以下”。是说明他获得信心成就。能够发起菩提心。“既发心已以下”。是说明发起菩提心的利益。所说的“不定聚”。总体而言众生有三种类型:一是邪定聚。指没有种下出世间善根。不信出世间正法;二是正定聚。指发起菩提心以上。永远不退转;三是不定聚。指已经种下出世间善根。相信出世间法。然而对于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法门。还没有决定趣向。如果在小乘教法中。证得须陀洹果。就称为入正定聚。现在大乘教法中。不采取这个含义。
“以法熏习善根力”。就是本有熏习和新熏熏习两种内在因体的熏习。以及差别熏习和平等熏习两种外在缘用的熏习。“深信业果”。是总体说明善根所依止的基础。“行十善道”。是世间善根的力量。“厌生死苦”。是出世间善根的力量。“求无上觉”。是出世间最上善根的力量。这三种善根。前面的不一定具备后面的。后面的必定具备前面的。必须具足三种善根。才能获得信心成就。由这三种善根作为殊胜的内因。又遇到诸佛菩萨作为殊胜的外缘。承事供养。修行各种法门。因缘具足。才是大乘初发心菩萨所应修持的内容。
“经十千劫”。意思是说明从最初的信心。第二念心。第三精进心。第四慧心。第五定心。第六不退心。第七护法心。第八回向心。第九戒心。第十愿心。具足修持这十种心达到成就。所以说一万劫。总结此前所修的各种法门作为其因。再借助诸佛菩萨的教化力量为缘。或者借助大悲心怜悯众生苦为缘。或者以护持正法久住为缘。才能圆满发起三种心。
“入正定聚”。是与法身理体相应。“毕竟不退”。是不堕落于凡夫和二乘的境地。“住佛种性”。是初发心时。便已成就正觉。“胜因相应”。是以不生不灭作为根本修行的因。这就是一切如来得道的真正正因。
二兼释未成
双释未成
或有众生。久远已来。善根微少。烦恼深厚。覆其心故。虽值诸佛及诸菩萨。承事供养。唯种人天受生种子。或种二乘菩提种子。或有推求大菩提道。然根不定。或进或退 此明善根微少。烦恼深厚之人。虽遇胜缘。不能发大乘心也。善根自有三乘一乘之不同。烦恼又有界内界外之差别。一一善根。对彼一一烦恼。各作四句料简。或善根多。烦恼薄。或善根多。烦恼厚。或善根少。烦恼薄。或善根少。烦恼厚。万别千差。不可一概。皆是不定聚摄。
有些众生,长久以来善根微弱稀少,烦恼深重厚重,遮蔽了他们的心性。虽然遇到诸佛及诸位菩萨,也承侍供养,却只种下人天善道的种子,或种下声闻、缘觉二乘的种子。也有人寻求大乘觉悟之道,但根器不定,有时前进,有时退转。
这里说明的是善根微弱、烦恼深重的人,虽然遇到殊胜的助缘,却不能发起大乘心。善根本身有三乘、一乘的不同,烦恼又有界内、界外的差别。每一种善根,对应每一种烦恼,都可以用四种情况来分析:有的善根多,烦恼薄;有的善根多,烦恼厚;有的善根少,烦恼薄;有的善根少,烦恼厚。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这些都属于不定聚所摄。
或有值佛及诸菩萨。供养承事。修行诸行。未得满足十千大劫。中间遇缘而发于心。遇何等缘。所谓或见佛形相。或供养众僧。或二乘所教。或见他发心。此等发心。皆悉未定。若遇恶缘。或时退堕二乘地故 值佛菩萨。修行诸行。可谓有因有缘矣。特以未满十千大劫。十心未圆。故虽遇缘发心。未能即入正定聚也。若使十千劫满。则见相供僧等缘。并可发心入正定聚。勿谓此缘非好缘也。但由积因力弱。故与大悲护法二种发心不同。故遇好缘。则能发心。设遇恶缘。或能退堕二乘地也。初释信成就竟。
有些人虽然遇到佛和诸位菩萨,能够供养侍奉,修行各种法门,但还没有修满一万个大劫的时间,中途遇到某些因缘才发起菩提心。遇到什么样的因缘呢?比如看到佛的形相庄严,或者供养僧众,或者受到声闻、缘觉二乘的教导,或者看到别人发心修行。像这样发心的人,信心都还不坚定。如果遇到不好的因缘,有时候就会退失信心,堕落到声闻、缘觉二乘的境界中去。
遇到佛菩萨并修行各种法门,可以说是有因有缘了。只是因为还没有修满一万大劫,十种信心尚未圆满,所以虽然遇到外缘发起菩提心,还不能立刻进入必定成佛的正定聚。假如修满一万大劫,那么见到佛相、供养僧众等因缘,都可以让人发心进入正定聚,不能说这些因缘不是好因缘。只是由于积累的善根力量还薄弱,所以和大悲心、护持正法这两种坚固发心不同。因此遇到好因缘就能发心,如果遇到不好的因缘,就可能退堕到二乘境地。以上是第一部分,解释信心成就的内容。
二释发心三。初释所发之心。二释发心之行。三释发心之益。初中二。初正释。二释疑。今初。
二、解释发心分为三部分:初解释所发的心,二解释发心的行持,三解释发心的利益。第一部分中又分二:初正释其义,二释除疑惑。现在开始初正释。
复次信成就发心。略说有三。一发正直心。如理正念真如法故。二发深重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发大悲心。愿拔一切众生苦故真如乃是一切行本。不念真如而集诸善。善无由集。纵有种种善行。并成有漏有为。不念真如而拔众苦。苦无由拔。纵令缘念众生。秖足起爱起见。故须首发正直心也。真如本具无边功德。理须显发。故顺真如。发深重心。真如即是众生心性。悯物迷此。故顺真如。发大悲心也。正直心。即正因理心发。成法身德。深重心。即了因慧心发。成般若德。大悲心。即缘因善心发。成解脱德。三心圆发。不纵横。不并别。不可思议。故曰。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也。
另外,关于信心成就而发起菩提心,可以简要分为三种:一是发起正直心,因为能够如实地正确忆念真如法的缘故;二是发起深重心,因为乐于修集一切善行的缘故;三是发起大悲心,因为发愿拔除一切众生苦难的缘故。
真如乃是一切修行的根本。不忆念真如而修集种种善行,善法便无从积聚;纵然有种种善行,也都成为有漏有为的业。不忆念真如而想要拔除众生苦难,苦难便无从拔除;纵然心念系于众生,也只会引发贪爱与邪见。因此必须首先发起正直心。
真如本来具足无边功德,从道理上必须显发出来,因此随顺真如而发起深重心。真如即是众生的心性,怜悯众生迷失于此,因此随顺真如而发起大悲心。
正直心,是从正因理体之心发起,成就法身功德;深重心,是从了因智慧之心发起,成就般若功德;大悲心,是从缘因善心发起,成就解脱功德。这三种心圆满发起,不纵不横,不并立不分别,不可思议。所以说:“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微妙的法身,湛然映现、应化于一切之中。
二释疑
消除疑惑
问。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皆同一法界。无有二相。据理但应正念真如。何假复修一切善行。救一切众生。答。不然。如摩尼宝。本性明洁。在鑛秽中。假使有人。勤加忆念。而不作方便。不施功力。欲求清净。终不可得。真如之法。亦复如是。体虽明洁。具足功德。而被无边客尘所染。假使有人。勤加忆念。而不作方便。不修诸行。欲求清净。终无得理。是故要当集一切善行。救一切众生。离彼无边客尘垢染。显现真法 先引喻。后法合。文并易知。初释所发之心竟。
问:一切众生,一切诸法,都同属一个法界,没有两种相状。按理说,只应当保持正念、忆念真如,为什么还需要再修习一切善行、救度一切众生呢?
答:并非如此。就像摩尼宝珠,本性明净光洁,但若埋在矿石污秽之中,假使有人只是勤加忆念它的明净,却不采取实际行动,不花费功夫去清洗,想要得到清净的宝珠,终究是不可能的。真如之法也是这样,其本体虽然明净光洁,具足一切功德,却被无边的客尘烦恼所污染。假使有人只是勤加忆念真如,却不运用善巧方法,不修习种种善行,想要证得清净真如,终究没有可能的道理。因此,必须要广集一切善行,救度一切众生,从而远离那无边的客尘垢染,让真实的法体得以显现。
(先举比喻,再以法理配合,文字都容易理解。第一部分解释所发心行至此结束。)
二释发心之行。
解释发心修行的内容。
彼方便行。略有四種。一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本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又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善行。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真如離於生死涅槃相故。此行隨順(真如)以為根本。是名行根本方便 此即以所發正直心而為方便行也。不住生死是奢摩他觀。不住涅槃。是毘鉢舍那觀。止觀一心中修。乃順真如法性。故名行根本方便。
修行方法,大致有四种。一是修行根本的方法,就是观察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实在的生起,远离虚妄的见解,不陷在生死轮回里。又观察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业力果报不会消失,因此生起广大的慈悲心,修习种种善行,引导教化众生,也不贪着涅槃境界。因为真如本性是超越生死和涅槃这两种对立的表象的。这种修行是随顺(真如本性)作为根本的,所以叫做修行根本的方法。这就是用所发起的那颗正直心,来作为修行的途径。不陷在生死里,是止的观照;不贪着涅槃,是观的观照。止和观在一心之中同时修习,才能随顺真如的本性,所以叫做修行根本的方法。
二能止息方便。所謂慚愧及以悔過。此能止息一切惡法。令不增長。以真如(本)離一切過失相故。隨順真如。止息諸惡。是名能止息方便。三增長善根方便。謂於三寶所。起愛敬心。尊重供養。頂禮稱讚。隨喜勸請。正信增長。乃至志求無上菩提。為佛法僧威力所護。業障清淨。善根不退。以真如(本)離一切障。具一切功德故。隨順真如。修行善業。是名生長善根方便 此二即以所發深重心而為方便行也。欲長善根。先須息惡。故於一深重心。分此二種方便。皆為隨順真如性故。文並可知。
第二是止息恶行的修行方法。就是心怀惭愧和忏悔过错。这能止息一切恶法,不让它继续增长。因为真如(本来)远离一切过失的相状。随顺真如的本性,止息种种恶行,就叫做能止息方便的修行方法。第三是增长善根的修行方法。就是在佛、法、僧三宝的地方,生起爱护尊敬的心,尊重供养,顶礼赞叹,随喜功德,劝请说法。使正确的信心不断增长,乃至立志追求无上正等正觉。被佛法僧的威德神力所护持,业障得以清净,善根不会退失。因为真如(本来)远离一切障碍,具足一切功德。随顺真如的本性,修行善业,就叫做生长善根方便的修行方法。这两种方法,都是以所发起的那份深重信心作为方便修行的实践。想要增长善根,必须先止息恶行。所以从一种深重信心,分出这两种修行方便。都是为了随顺真如本性的缘故。文字含义都可以明白了。
四大愿平等方便。谓发誓愿。尽未来际。平等救护一切众生。令其安住无余涅槃。以知一切法。本性无二故。彼此平等故。究竟寂灭故。随顺真如此三种相。发大誓愿。是名大愿平等方便 此即以所发大悲心而为方便行也。无余涅槃者。小乘则指灰身泯智言之。今指二死永亡言之。知一切法本性无二。则于众生不起上中下想。知一切法彼此平等。则于众生不起怨亲等想。知一切法究竟寂灭。则于众生不起用小化想。皆亦随顺真如性故。此四方便。并是称性起修。全修显性。未发心前。由此方便而得发心。既发心后。由此方便而阶极果。故名一切如来得道正因也。二释发心之行竟。
四大愿平等方便。说的是发下誓愿,尽未来际,平等救护一切众生,让他们安住在无余涅槃。因为知道一切法的本性没有差别,彼此平等,究竟寂灭。随顺真如的这三种相状,发起大誓愿,这就叫作大愿平等方便。
这就是以所发起的大悲心作为方便修行。无余涅槃,在小乘是指色身灭尽、心识泯灭而言;这里是指两种生死永远断除而言。知道一切法本性没有差别,就不会对众生产生上、中、下的分别想。知道一切法彼此平等,就不会对众生产生怨敌、亲友等的分别想。知道一切法究竟寂灭,就不会对众生起用小乘法度化的想法。这些都是随顺真如自性的缘故。
这四种方便,都是契合本性而发起修行,全体修行显现本性。在未发心之前,凭借这些方便而得以发起菩提心;既发心之后,凭借这些方便而逐步证得究竟佛果。所以称为一切如来得道的真正因缘。第二部分解释发心修行到此结束。
三释发心之益三。初约实明能。二约权简过。三以实破权。今初。
第三部分,说明发菩提心的益处,分三点来讲。第一点,是从真实修行的角度,说明发心能带来的好处。第二点,是从权巧方便的角度,来辨析可能出现的偏差和过失。第三点,是用真实的道理,来破除对权巧方便的执着。现在先讲第一点。
菩薩如是發心之時。則得少分見佛法身。能隨願力。現八種事。謂從兜率天宮來下(一)入胎(二)住胎(三)出胎(四)出家(五)成佛(六)轉法輪(七)般涅槃(八)即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義也。分破無明。分證真如。故云少分見佛法身。既見法身。便能八相成道。所謂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八相開合出沒不同。並是隨機所見。不必約此以判佛之權實。以所證法身。非有權實數量可思議故。
菩萨这样发心的时候,就能略微见到佛的法身。能够随顺愿力,显现八种事迹。就是从兜率天宫降生人间(第一)、入胎(第二)、住胎(第三)、出胎(第四)、出家(第五)、成佛(第六)、转法轮(第七)、进入涅槃(第八)。这就是《华严经》所说“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的意思。因为破除了一部分无明,证得了一部分真如,所以说是略微见到佛的法身。既然见到了法身,就能示现八相成道。这就是所谓的清净妙法身,澄澈地应现一切。八相的开合隐现有种种不同,都是随众生根机所显现的景象。不必依据这些来判定佛是权巧还是真实,因为所证的法身,并没有权实、数量等可以用思虑议论来分别的缘故。
二约权简过
权教简过
然犹未得名为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除断故。或由恶业。受于微苦。愿力所持。非久被系 此约渐教所明初发心住。仅断界内见惑。与小乘初果齐。所以或犹有微苦也。然初果便为生死海而作边际。极迟不过七生。永出苦轮。况发心菩萨。菩提愿力所持。岂久被业系哉。问。玩文中然犹二字。即指八相成道之人。何得别作渐教释之。答。发心名同。权实迥异。前明八相。意指入正定聚者。今明微苦。意指或时退堕二乘地者故也。
然而还不能称为法身。因为过去无量世以来有漏的业力尚未除断。有时因为恶业,承受微小的苦报,但由于愿力所支持,不会长久被束缚。 (这是根据渐教所说明的初发心住境界,仅断除三界内的见惑,与小乘初果相当。所以有时仍然有微小的苦报。但初果已为生死大海划定边际,最迟不过七次受生,永远脱离苦轮。何况发心菩萨有菩提愿力支持,怎会长久被业力束缚呢?有人问:玩味文中“然犹”二字,即指八相成道之人,为何另作渐教解释?答:发心名称相同,权实教法迥异。前文说明八相,意指已入正定聚者;此处说明微苦,意指或有时退堕二乘境地者。)
有经中说。信成就发心菩萨。或有退堕恶趣中者。此为初学心多懈怠。不入正位。以此语之。令增勇猛。非如实说 此明虽渐教中初发心住。已断见惑。与初果齐。亦无退堕恶趣之事。不过权说以策初学耳。或复退堕二乘地中。则容有之也。问。有经中说。舍利弗往昔已曾证六住心。由婆罗门乞眼因缘。退失大心。仍复流转五趣。此云何通。答。复有经说。舍利弗等大弟子。并是法身深位大士。示作声闻。引物归化。则示堕正为警策初学。何足疑也。二约权简过竟。
有些经典中说,发心修行的菩萨,有时会退转堕落恶道中。这是因为初学的人心性懈怠,没有真正进入正位。用这样的话来激励他们,让他们更加勇猛精进,并不是如实之语。这里说明,即使在渐教中,初发心住位的菩萨已经断除见惑,与初果圣人相当,也不会有退堕恶道的事。不过是权巧的说法,用来鞭策初学罢了。至于退堕到二乘的境界中,那倒是有可能的。
问:有些经典记载,舍利弗在过去世已经证到第六住心,因为遇到婆罗门乞眼的因缘,退失了大乘心,仍然流转于五道之中。这该怎么理解呢?
答:另外也有经典说,舍利弗等大弟子,其实都是法身深位的大菩萨,示现作声闻的样子,引导众生归向教化。那么示现退堕正是为了警策初学,有什么值得疑惑的呢?
(第二部分:约权教简别过失已毕。)
三以实破权
以真实破除权宜
又此菩萨。一发心后。自利利他。修诸苦行。心无怯弱。尚不畏堕二乘之地。况于恶道。若闻无量阿僧祇劫。勤修种种难行苦行。方始得佛。不惊不怖。何况有起二乘之心。及堕恶趣。以决定信一切诸法。从本已来。性涅槃故此正明顿教初发心人。即已住正定聚。毕竟不退也。盖不唯初发心住。有此胜力。但得决定实信。知一切法本性涅槃。亦不同权教发心。或堕二乘矣。初释信成就发心竟。
再者,这类菩萨一旦发起求觉悟的心,便既能利益自己,也能利益他人,修持种种艰苦的修行,心中毫无畏惧退缩。他们尚且不担心会退落到声闻、缘觉这两种小乘的境地,更何况是堕入恶道呢?即使听到要经过无量无数劫的时间,勤修种种难以实践的苦行,才能成就佛果,他们也不会惊慌恐惧,更不会生起追求小乘的心念,或堕落恶道。这是因为他们以坚定的信心,明白一切事物从根本以来,其本性就是圆寂的。
这里正是要说明,在顿教中,初发心的人就已经安住于必定成就的正定聚中,绝对不会退转。实际上,不仅仅是在初发心住的阶段才有这种殊胜力量,只要获得了坚定真实的信心,了知一切法本性即是圆寂,也就不同于权教(方便教法)的发心者那样,可能退堕到小乘的境地了。以上是第一部分,解释“信成就发心”的内容结束。
二释解行发心者。夫论称性圆修。则即信即解即行即证。故云。初阿字中。即具一切诸字功德。纵分四十二位。譬如入海而论浅深。浅深皆海。岂有无解行证而可名信。岂令解行与证定居信后。特以实位难测。寄权易明。故次信而辨解行也。文为二。初明位。二明行。今初。
第二,解释修行发心的阶段。
要说按照本性圆满修行,那就是信仰、理解、修行、证悟同时具备。所以说,最初一个“阿”字里,就包含了所有字的功德。即使分成四十二个修行位次,也就像进入大海讨论深浅一样,无论深浅都是大海。怎么可能没有理解、修行和证悟,却可以称为信仰呢?又怎么能让理解、修行和证悟,一定排在信仰之后呢?
只是因为真实的修行境界难以测度,借助权宜的说法更容易明白,所以在解释了信仰之后,接着说明理解和修行。
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是说明修行位次,第二是说明修行实践。现在是第一部分。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初无数劫将欲满故。于真如中得深解故。修一切行皆无着故约圆融论。秖点信成就中四方便行而为六度。谓此中随顺法性。即行根本方便。此中离悭贪相。离五欲境等。即能止息方便。此中修行施戒等。即生长善根方便。此中六波罗蜜。必为度脱众生。即大愿平等方便也。今一往姑约渐次论之。故云转胜耳。初无数劫将欲满者。资粮成就。将入加行位也。于真如中得深解者。二观为方便道。得入中道第一义观也。修一切行皆无著者。谓回事向理。乃至回因向果。不着三有。不着二乘也。
通过修行实践而发起觉悟之心的人。应当知道这比之前更殊胜。这是因为第一个漫长修行阶段即将圆满,对真如有了深刻的理解,修行一切法门都不再执着。从圆融的角度来说,这只是将信心成就阶段的四种辅助修行,具体展现为六种度化众生的方法:这里所说的随顺事物真实本性,就是修行根本的辅助方法;这里所说的远离吝啬贪欲的心态、远离对五种感官享受的执着等,就是能够止息恶行的辅助方法;这里所说的修行布施、持戒等,就是增长善根的辅助方法;这里所说的六种度化众生的方法,必定是为了救度众生脱离苦海,这就是宏大誓愿、平等救度的辅助方法。现在暂且按照循序渐进的次第来解说,所以说更为殊胜。第一个漫长阶段即将圆满,是指修行资粮已经具备,即将进入加功用行的阶段。对真如有了深刻的理解,是指通过两种观照作为辅助途径,得以契入中道最究竟的真理观照。修行一切法门都不再执着,是指将一切事相修行回向真理,乃至将一切修行因行回向佛果,既不执着于轮回中的三种存在状态,也不执着于声闻、缘觉二乘的境界。
二明行
修行实践
此菩萨知法性离悭贪相。是清净施度。随顺修行檀那波罗蜜。知法性离五欲境。无破戒相。是清净戒度。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知法性无有苦恼。离瞋害相。是清净忍度。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知法性离身心相。无有懈怠。是清净进度。随顺修行毘梨耶波罗蜜。知法性无动无乱。是清净禅度。随顺修行禅那波罗蜜。知法性离诸痴暗。是清净慧度。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知法性离悭贪等。是解。随顺修行檀那等。是行也。梵语檀那。此翻布施。尸罗。此翻戒。羼提。此翻忍。毘利耶。此翻精进。禅那。此翻静虑。亦翻思惟修。般若。此翻慧。亦翻智。修六度相。具如华严十回向品所明。或是分真解行。或是相似解行。分真则唯约实。相似则双约权实。当以圆融行布二义思之。二释解行发心竟。
这位菩萨了知一切法的本性远离吝啬贪着的状态,这就是清净的布施度,因而随顺修习布施波罗蜜。了知一切法的本性不染着五欲境界,没有毁犯戒律的状态,这就是清净的持戒度,因而随顺修习持戒波罗蜜。了知一切法的本性本无苦痛烦恼,远离嗔恚伤害的状态,这就是清净的忍辱度,因而随顺修习忍辱波罗蜜。了知一切法的本性超离身心表象,没有懈怠放逸,这就是清净的精进度,因而随顺修习精进波罗蜜。了知一切法的本性本无动摇、没有散乱,这就是清净的禅定度,因而随顺修习禅定波罗蜜。了知一切法的本性远离一切愚痴黑暗,这就是清净的智慧度,因而随顺修习智慧波罗蜜。
了知一切法的本性远离吝啬贪着等状态,这是解悟;随顺修习布施等法门,这是实践。梵语“檀那”,汉语译为“布施”;“尸罗”译为“戒”;“羼提”译为“忍”;“毘利耶”译为“精进”;“禅那”译为“静虑”,也译作“思惟修”;“般若”译为“慧”,也译作“智”。修习六度的具体相状,都如《华严经·十回向品》中所阐明。这或是分证真如境界中的解与行,或是相似证悟境界中的解与行。分证真如则纯粹就真实境界而言,相似证悟则同时兼就权巧与真实两方面而言,应当以圆融无碍与次第行持两种角度去体会。
第二、解释解行发心这一部分完毕。
三释证发心二。初明分证。二明满证。初中二。初明所证。二明心相。初又二。初明证体。二明起用。今初。
三、解释证得发心分两部分。首先是说明分证,其次是说明满证。第一部分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明所证的内容,再说明心的状态。说明所证内容又分两部分:先说明证悟的本体,再说明生起的妙用。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实证中。无境界相。此菩萨以无分别智。证离言说真如法身故 净心地者。约权即初欢喜地。约实即初发心住也。究竟地者。即十地后心。亦名等觉地也。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者。转第六为妙观察智。转第七为平等性智。众生所有第六第七。必有所缘境界。所以依之。假说所说为境界也。而实证中无境界相者。以真如无相可取。正智不取于相。挟带真如体相为所缘缘。非是变带真如相状为所缘缘故也。此菩萨以无分别智者。明其有见分也。证离言说真如法身者。明其无相分也。正与护法唯识吻合。思之思之。问。若依实说。初发心住即名净心地者。前发心中。但云少分见佛法身。今云证离言说真如法身。文旨硕异。云何会通。答。前为兼明权实。故但云少分见。今则权证同实故也。又约所证真如。则无分剂。若约能证之智。仍有分满不同。虽有分满。皆是无分别智。如初夜月。与望夜月。光相不异也。
证发心这件事,是从清净心地开始,一直到菩萨修行的最高阶段——究竟地。它所证悟的是什么样的境界呢?就是真如。因为要借助我们转变后的认识(转识)来说明,所以姑且称之为“境界”,但实际上在真实的证悟体验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境界”相状可得。这是因为,这些菩萨是运用无分别的智慧,去证悟那超越言语表达的真如法身。
这里说的“净心地”,如果按照权宜的说法,就是指初地(欢喜地);如果按照究竟的实义来说,就是指初发心住。“究竟地”,则是指十地之后的阶段,也叫等觉地。
所谓“以依转识说为境界”,意思是:当第六识转变为妙观察智,第七识转变为平等性智时,众生的第六识和第七识原本必定有它们所攀缘的对象(境界),所以我们就依托这个道理,暂且把所证悟的称为“境界”。而“而实证中无境界相”是说,因为真如本身没有固定的相状可以执取,真正的智慧(正智)也不去执取任何相状。这种智慧是直接体认、契入真如的本体与相状,把它作为认知的所缘条件,而不是在意识中另外变造出一个真如的相状来作为攀缘的对象。
文中说“此菩萨以无分别智”,是为了说明在证悟中是有“能见”的功能(见分)的。说“证离言说真如法身”,是为了说明在证悟中是没有“所见”的相状(相分)的。这正好与护法菩萨的唯识学说是吻合的,值得仔细思考。
有人问:如果按照究竟的实义来说,初发心住就可以称为净心地,那么前面解释“发心”的部分,只说“少分见佛法身”,这里却说“证离言说真如法身”,文字和主旨似乎有很大差异,这该如何融会贯通呢?
回答是:前面是同时兼顾了权宜和究竟两种说法,所以只说“少分见”。而这里,是说明权宜的证悟和究竟的证悟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另外,从所证悟的真如本身来说,它是完整一体、没有分别和限量的;但如果从能证悟的智慧来说,则仍有部分证悟与圆满证悟的不同。虽然有这样的不同,但它们都属于无分别智。就好比初夜的月亮和十五满月的月亮,它们的光
二明起用
作用阐明
能于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众生而作利益。不求听受美妙音词。或为怯弱众生故。示大精进。超无量劫。速成正觉。或为懈怠众生故。经于无量阿僧祇劫。久修苦行。方始成佛。如是示现无数方便。皆为饶益一切众生。而实菩萨种性诸根发心作证。皆悉同等。无超过法。决定皆经三无数劫。成正觉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示所修行种种差别 未证法身已前。纵令下化众生。皆是上求佛道。以自利利他种种方便皆为证会真如体故。已证法身之后。纵令上求佛道。皆为下化众生。则如今文所明也。种性同等者。具足本有闻熏二种子也。诸根同等者。六处殊胜无差别也。发心同等者。同发三心也。作证同等者。同证真如也。未发心前。容有善根深浅。烦恼厚薄。诸根利钝。方便勤惰之不同。既发心后。入同生性。无功用道。决无差别。但由众生根欲性异。故示现有差别耳。言三无数劫者。时无实法。唯依妄想建立。且如俗传。黄粱一梦。便同四十余年。世上千年。山中不过七日。又如经中。仙人执善财手。便历微尘数劫。赞佛五十小劫。大众谓如半日。是知非约凡情所计年月日时。以谈劫量也。良由无始无明。虽无实体。而返迷归悟。似有阶差。纵令演若歇狂。本头如故。而喘息亦必久久方安。狂风顿息。大海安澜。而微波亦必久久方定。太阳一出。昏雾顿收。而润湿亦必渐渐方除。阿伽一服。万病顿祛。而精力亦必渐渐方复。久客到家。行程顿息。而家庭事务。亦必次第料理。圣王登极。大业顿定。而政治礼乐。亦必次第敷陈。故于真如无时劫中。依生灭门而立三无数劫。谓初发心住。至十回向。名初无数劫。初欢喜地。至七远行地。名二无数劫。八不动地。至等觉位。名三无数劫。至于较量劫量。则或约所承事佛以明分剂。或约天衣拂石以明久远。事非一概。又就三无数劫论行相者。或云伏惑未断。或云断正扶习。或云次第除惑。或云因该果海。皆是悉檀随机利益。岂可定执。今云皆悉同等。乃约因该果海者以论三祇。祛彼谓三僧祇一念能越之大慢魔见耳。须知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故前文云。若闻无量阿僧祇劫。勤修种种难行苦行。方始得佛。不惊不怖。以决定信一切诸法。从本已来。性涅槃故。岂执三祇为渐。一念为顿耶。言根欲性异者。过去所成名根。或有利。或有钝。现在所欣名欲。或喜速。或喜迟。未来种子名性。或已熟。或未熟也。初明所证竟。
能在刹那间,遍至十方一切世界,供养诸佛,请佛转法轮,只为利益众生,不求听闻美妙言辞。或为怯弱众生,示现大精进,超越无量劫,速成正觉;或为懈怠众生,经无量阿僧祇劫,久修苦行,方始成佛。如此示现无数方便,皆为饶益一切众生。而实菩萨的种性、诸根、发心、作证,皆悉同等,并无超越之法,决定皆经三无数劫,方成正觉。只因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器欲乐习性各异,故示现修行种种差别。
未证法身之前,纵令下化众生,皆是上求佛道,以自利利他种种方便,皆为证会真如本体。已证法身之后,纵令上求佛道,皆为下化众生,则如现今经文所明。
“种性同等”者,指具足本有与闻熏两种种子。“诸根同等”者,指六处殊胜无差别。“发心同等”者,指同发三心。“作证同等”者,指同证真如。未发心前,容有善根深浅、烦恼厚薄、诸根利钝、方便勤惰之不同;既发心后,入同生性、无功用道,决无差别。但由众生根、欲、性各异,故示现有差别耳。
所言“三无数劫”者,时间本非实有之法,唯依妄想建立。譬如俗传黄粱一梦,便同四十余年;世上千年,山中不过七日。又如经中,仙人执善财手,便历微尘数劫;赞佛五十小劫,大众谓如半日。可知并非依凡情所计年月日时,以谈劫量。实因无始无明,虽无实体,而返迷归悟,似有阶差。纵令演若达多歇止狂走,本头原在,而喘息亦必久久方安;狂风顿息,大海安澜,而微波亦必久久方定;太阳一出,昏雾顿收,而润湿亦必渐渐方除;阿伽陀药一服,万病顿祛,而精力亦必渐渐方复;久客归家,行程顿息,而家庭事务,亦必次第料理;圣王登极,大业顿定,而政治礼乐,亦必次第敷陈。故于真如无时劫中,依生灭门而立三无数劫:谓初发心住至十回向,名初无数劫;初欢喜地至七远行地,名二无数劫;八不动地至等觉位,名三无数劫。至于较量劫量,则或约所承事佛以明分剂,或约天衣拂石以明久远,事非一概。
又就三无数劫论行相者,或说伏惑未断,或说断正扶习,或说次第除惑,或说因该果海,皆是四悉檀随众生根机利益,岂可定执?今言“皆悉同等”,乃约“因该果海”者以论三祇,祛除彼谓三僧祇一念能越之大慢魔见耳。须知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故前文云:“若闻无量阿僧祇劫,勤修种种难行苦行,方始得佛,不惊不怖,以决定信一切诸法,从本已来,性涅槃故。”岂可执三祇为渐、一念为顿耶?
所言“根欲性异”者,过去所成名为“根”,或利或钝;现在所欣名为“欲”,或喜速或喜迟;未来种子名为“性”,或已熟或未熟也。
二明心相
心的本质
此证发心中。有三种心。一真心。无有分别故。二方便心。任运利他故。三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真心者。六七二识相应之根本智也。无有分别者。念念证真也。方便心者。六七二识相应之后得智也。任运利他者。念念起用。令前五识同成化用也。业识心者。第八异熟识也。微细起灭者。无明种子犹未尽故。以智内熏。令其渐灭。智种分起。惑种分灭。正所谓不思议变易生死之相也。此中真心。即是前正直心。此方便心。即前深重大悲两心。此业识心。即前三心之根本依。前明信成就发心。单约能发。故三心皆是妙观察智之功。今明证中所有心相。义兼能所。故与前有开合详略之不同也。初明分证竟。
在说明证悟阶段的发心中,包含三种心相:一是真心,因为不再有分别;二是方便心,因为能自然利他;三是业识心,因为仍有细微的生灭波动。 真心,是与第六识、第七识相应的根本智慧。“无有分别”是指每一念都契证实相。方便心,是与第六识、第七识相应的后得智慧。“任运利他”是指每一念都起妙用,带动前五识共同成就度化众生的作用。业识心,指的是第八异熟识。“微细起灭”是因为无明种子还未完全断尽。依靠智慧从内熏习,使其逐渐消减;智慧的种子一分分生起,烦恼的种子一分分息灭,这正是所谓不可思议的变易生死之相。 这里的真心,就是前面所说的正直心;这里的方便心,就是前面所说的深心与大悲心;这里的业识心,则是前面三种心的根本所依。前面说明信成就发心时,只从能发动的角度来讲,所以三心都是妙观察智的作用。这里说明证悟中所呈现的心相,含义兼含能证与所证,因此和前面的开合详略有所不同。 第一段说明分证阶位到此结束。
二明满证二。初依权示相。二依实释疑。今初。
二、说明圆满证得分为两部分。初、依据权教显示证相。二、依据实教解释疑问。现在是初部分。
又此菩萨。福德智慧二种庄严悉圆满已。于色究竟。得一切世间最尊胜身。以一念相应慧。顿拔无明根。具一切种智。任运而有不思议业。于十方无量世界普化众生 福德智慧所依。即真如体。二种庄严圆满。即真如相。体相圆显。大用现前。故能示成正觉也。又智慧所证。即真如体。体遍法界。智慧圆满。即真如相。相遍法界。福德圆满。即真如用。用遍法界。体遍法界。则法身周遍法界。相遍法界。则报身周遍法界。用遍法界。则化身周遍法界。故曰。一人成佛时。法界皆为一佛之依正。虽无障碍。亦仍无杂。以真如性常同常别。不思议故。是则无明永尽。成种智时。无所不在。亦无所在。今言于色究竟得最胜身。何耶。盖诸佛自受用身。冥同法性。等觉已下。所不能见。净心地上菩萨。托此自受用身本质。变为他受用身影相。则见踞莲华台。诸佛围绕。随所堪任。随所愿乐。见各差别。皆无断绝。乃至等觉。方能尽其分量。故前文云见之方尽也。若未登净心地。则华台报佛。非彼境界。故于色究竟天。示成菩提。此即梵网经所明千华上佛。为接界内利根。令见界外佛故。至于博地凡夫。虽有具有一乘三乘若顿若渐无量种性。而未得四禅。未离欲系。则色究竟身。亦非彼境。故又示从兜率。下阎浮提。坐菩提树。成等正觉。此即梵网经所明千百亿释迦。为化界内钝根。及虽利根。未离欲系者故。然此色天大化。阎浮小化。并是真如用大。并即真如体相。所以华严经中。即此摩耶夫人所生之佛。便具十身相海。非可拟去化身。别寻法报也。当知初发心住。既能示现阎浮八相。亦必能示色究竟身。今究竟位。既能示现色究竟身。亦必示现阎浮八相。但前明发心位浅。姑寄阎浮。今明究竟位深。姑寄四禅耳。一念相应慧者。既指无始不觉。为藏识中无明种子。由藏识中无明种子未尽。所以不与别境中慧相应。今由旷劫无漏熏修。灭彼无始无明种子至都尽位。则第八净识。忽与慧所相应。名为大圆镜智。从此一相应后。永得相应。故曰顿拔无明根。具一切种智也。只此大圆镜智。与前平等性智。妙观察智。并与果后成所作智俗故相有别。不坏相故。说四说八。真故相无别。唯是如如智。此如如智。无法不知。无法不见。故名一切种智。亦名佛之知见。亦复名佛眼也。问。既云无所不在。则初二三禅。亦可成佛。何必定在色究竟天。答。此有二义。一者华严明第十地菩萨。位寄四禅。即于此处示成佛故。二者将成佛时。所入金刚喻定。必依舍俱禅故。
再者,这位菩萨,福德与智慧两种庄严都已圆满具足,在色究竟天,证得一切世间最为尊贵殊胜的身相。凭借一念间与真如相应的智慧,顿时拔除了无明的根本,具足了一切种智。从此自然任运地展现出不可思议的功德事业,在十方无量世界普遍教化众生。
福德与智慧所依存的根本,就是真如的本体。两种庄严的圆满,就是真如的相状。本体与相状都圆满显现,宏大的妙用便当下现前,所以能够示现成就无上正觉。再者,智慧所证悟的,就是真如的本体。本体遍满一切法界,智慧的圆满,就是真如的相状。相状遍满一切法界,福德的圆满,就是真如的妙用。妙用遍满一切法界。本体遍满法界,就是法身周遍法界;相状遍满法界,就是报身周遍法界;妙用遍满法界,就是化身周遍法界。所以说,一人成佛之时,整个法界都成为这一尊佛的依报(环境)与正报(自身)。虽然彼此圆融无碍,但也依然互不混杂,因为真如的本性既是恒常相同又是恒常差别,这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当无明永远断尽,成就一切种智时,是无所不在,也无所在处的。那么现在说“在色究竟天证得最胜身”,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诸佛的自受用身,与法性冥然契合,是等觉菩萨以下所不能见到的。登上了净心地(初地以上)的菩萨,依托这自受用身的本质,变现为他受用身的影像相状,于是见到佛安坐在莲花台上,诸佛围绕,随着他们各自能够承受的程度,以及各自的愿求喜好,所见的景象各有差别,但都能持续不断地见到,直到等觉菩萨,才能完全见到其全部境界。所以前文说“见到才能穷尽”。如果还没有登上净心地,那么莲花台上的报身佛,就不是他们的境界所能见到的。因此,便在色究竟天示现成就菩提。这就是《梵网经》中所说的“千华上佛”,是为了接引三界之内利根的众生,让他们能见到三界之外的佛的缘故。至于普通的凡夫,虽然具足一乘、三乘、或顿或渐的无量种性,但还没有证得四禅,没有脱离欲界的系缚,那么色究竟天的佛身,也不是他们所能见到的境界。因此,佛又示现从兜率天降生,来到阎浮提(人间),坐在菩提树下,成就无上正觉。这就是《梵网经》中所说的“千百亿释迦”,是为了教化三界之内钝根的众生,以及虽然是利根但尚未脱离欲界系缚的众生的缘故。然而,无论是色究竟天的大化现,还是阎浮提的小化现,都是真如妙用广大的体现,也都即是真如的本体与相状。所以《华严经》中,就是这位摩耶夫人所生的佛,便具足了十种佛身的相状大海,不可以揣测说这是化身,另外再去寻找法身和报身。应当知道,在初发心住(初住位)的菩萨,既然能够示现阎浮提的八相成道,也必定能够示现色究竟天的佛身。现在究竟佛位,既然能够示现色究竟天的佛身,也必定能示现阎浮提的八相成道。只是前面说明发心位尚浅,姑且寄托在阎浮提来表述;现在说明究竟位已深,姑且寄托在四禅天(色究竟天)来表述罢了。
所谓“一念相应慧”,既然是指无始以来的不觉,作为藏识中的无明种子,由于藏识中的无明种子没有断尽,所以不能与别境心所中的慧心所相应。如今,经过旷劫以来无漏功德的熏习修持,灭除那无始无明种子到了完全断尽的地位,那么第八净识,忽然与慧心所相应,就称为“大圆镜智”。从这一次相应之后,永远都能相应,所以说“顿时拔除了无明的根本,具足了一切种智”。就是这大圆镜智,与之前的平等性智、妙观察智,以及在成佛果位后起的成所作智,从事相(俗谛)的角度看,相状各有差别,因为不坏灭种种相的缘故,所以说有四智或八识。从真谛的角度看,相状没有差别,唯是如如之智。这如如之智,没有法不知晓,没有法不见到,所以称为“一切种智”,也称为“佛之知见”,也叫做“佛眼”。
有人问:既然说无所不在,那么初禅、二禅、三禅天,也可以成佛,为什么一定要在色究竟天呢?回答:这有两个原因。第一,《华严经》阐明第十地菩萨,其果位寄托在四禅天,就是在此处示现成佛的缘故。第二,即将成佛时,所入的金刚喻定,必须依止于与“舍”心所俱生的禅定的缘故。
二依实释疑二。初释一切种智疑。二释任运利生疑。今初。
接下来依据真实义理来解释疑问。分为两部分:先解释关于一切种智的疑问,再解释关于自然利益众生的疑问。这是第一部分。
問。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無有齊限。難知難解。若無明斷。永無心相。云何能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答。一切妄境。從本已來。理實唯一心為性。一切眾生。執著妄境。不能得知一切諸法第一義性。諸佛如來。無有執著。則能現見諸法實性。而有大智。顯照一切染淨差別。以無量無邊善巧方便。隨其所應。利樂眾生。是故(唯其)妄念心滅(乃能)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 現見諸法實性者。根本智證真也。顯照染淨差別者。後得智照俗也。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如眼除膜。見空見色。非果有先後也。餘並可知。
问:虚空没有边际,所以世界也没有边际;世界没有边际,所以众生也没有边际;众生没有边际,所以心念行为的差别同样没有边际。这样的境界,没有固定的界限,难以知晓、难以理解。如果无明断除了,永远不再生起虚妄的心念相状,又怎么能了知一切种类,成就一切种智呢?
答:一切虚妄的境界,从根本上说,其真实体性其实唯是一心。一切众生因为执着虚妄的境界,所以不能了知一切事物究竟真实的体性。诸佛如来没有执着,就能直接现前照见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并且具有广大智慧,能清楚照见一切染污与清净的差别,运用无量无边的善巧方便,随顺众生的根机,给予利益和安乐。因此,唯有虚妄的念头心识息灭,才能了知一切种类,成就一切种智。
(“现见诸法实性”,是指根本智慧证悟真理。“显照染净差别”,是指后得智慧观照现象。了知现象是基于证悟真理,所以称为后得。就像眼睛除去翳膜后,既能看见虚空也能看见万物,并非果位上真有先后次序。其余的道理可以类推。)
二释任运利生疑
随缘利众之疑
问。若诸佛有无边方便。能于十方任运利益诸众生者。何故众生不常见佛。或覩神变。或闻说法。答。如来实有如是方便。但要待众生其心清净。乃为现身。如镜有垢。色像不现。垢除则现。众生亦尔。心未离垢。法身不现。离垢则现 文亦可知。问。但离心垢便见法身。何须念佛观佛称名礼拜等。答。佛是先证我心性者。念之。观之。称之。礼之。皆是除心垢之妙方便也。三解释分竟。
问:如果诸佛具有无边的善巧方法,能在十方世界自然地利益众生,为什么众生不能经常见到佛,或者目睹神通变化,或者听闻说法呢? 答:如来确实有这样的善巧方法,但需要等待众生的心变得清净,才会显现身形。就像镜子蒙上污垢,影像就不会显现;污垢清除后,影像就显现了。众生也是如此,心如果还没有脱离污垢,法身就不会显现;脱离污垢后,法身就会显现。这段文字的意思也很清楚。 问:只要脱离心的污垢就能见到法身,为什么还需要念佛、观佛、称名、礼拜等方法呢? 答:佛是先证悟我们心性的人。念佛、观佛、称名、礼拜,这些都是清除心中污垢的巧妙方法。 第三部分“解释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