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四
灵峰蕅益沙门智旭述
二明染净熏习四。初总标熏习义。二释熏习染法。三释熏习净法。四结判断与不断。今初。
首先说明染污与清净的相互熏习作用,分为四个部分:一、总体说明熏习的含义;二、解释染污法的熏习;三、解释清净法的熏习;四、总结断定染净熏习是相续不断的。现在是第一部分。
复次以四种法熏习力故。染净法起。无有断绝。一净法。谓真如。二染因。谓无明。三妄心谓业识。四妄境。谓六尘 一净法谓真如者。举凡无漏种子现行。及心心所所依理性。并名真如。盖理性固即真如。而无漏种现。顺真如故。亦即名真如也。二染因谓无明者。唯指不共无明。谓恒行不共。即第七识相应之法痴。独行不共。即第六识相应之迷理无明。或是分别。或是俱生。通为一切染法所依。故名为染因也。三妄心谓业识者。通指八识心体。及彼相应心所之体。依之能起见相二分。以有动转。故名业也。四妄境谓六尘者。通指心心所之相分。总不出于六尘。即是所缘缘也。
再有,因为四种法的熏染力量持续作用,污染和清净的现象不断生起,从未断绝。这四种法是:第一是清净法,指的是真如;第二是污染根源,指的是无明;第三是虚妄心识,指的是业识;第四是虚妄境界,指的是六尘。
第一,所谓清净法指的是真如,举凡一切无漏种子的显现作用,以及心与心所所依据的理性本体,都统称为真如。因为理性本体本来就是真如,而无漏种子及其显现,由于顺应真如的缘故,也就称为真如。
第二,所谓污染根源指的是无明,这里专指不共无明。其中恒常运行的不共无明,就是与第七识相应的根本愚痴;单独生起的不共无明,就是与第六识相应的迷执道理的愚痴。这些无明,无论是属于分别而起,还是与生俱来,都通通成为一切污染现象所依赖的根源,所以称为污染根源。
第三,所谓虚妄心识指的是业识,泛指八个识的心体,以及那些与识相应的各种心所的体性。依靠它们能够生起能见的“见分”和所见的“相分”两种功能。因为它们有活动转变的作用,所以称为“业”。
第四,所谓虚妄境界指的是六尘,泛指心与心所所缘取的“相分”。这些相分总不外乎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也就是心识生起时所依赖的“所缘缘”。
熏习义者。如世衣服。非臭非香。随以物熏。则有彼气 衣服非臭非香。喻随缘不变之性。本自非染非净也。以臭物熏。则有臭气。喻不变之性。随于染缘。有染相也。以香物熏。则有香气。喻不变之性。随于净缘。有净用也。
熏习的道理,就像世间的衣服,本来既不臭也不香,随着用不同东西熏染,就会染上那种气味。衣服非臭非香,比喻随缘而不变的真如本性,本来既不是染污也不是清净。用臭东西熏,就会有臭气,比喻那不变的体性,随着染污的因缘,就会显现染污的表相。用香东西熏,就会有香气,比喻那不变的体性,随着清净的因缘,就会生起清净的功用。
真如净法。性非是染。无明熏故。则有染相性德真如。虽非染净。以无染故。且名净法。譬如未熏之衣。意指无覆无记识而言之。本是全体真如。故即名真如也。无明熏故有染相者。从所熏染种。起染法现行。具如前文所明三相六相等也。
真如这种清净的本性,本身并不是染污的。但由于无明的熏染,才显现出染污的表象。自性本具的真如,虽然超越染污与清净的分别,但因为没有任何染污,所以暂且称之为清净的法性。就好比还没有被熏染过的衣服,这里指的是没有被遮蔽、没有善恶记别的第八识——它本来就是真如的全体显现,所以就直接称为真如。所谓“无明熏染所以有染污表象”,是指从被熏染的染污种子中,生起染污法的现行活动,具体就像前文已经说明的“三相”、“六相”等内容一样。
无明染相。实无净业。真如熏故。说有净用无明染相。通指无明所起心心所等。亦是真如举体所成。性非染净。特以既受染熏。譬如臭衣。故无净业也。真如熏故者。是以修德无漏净法而熏习之。如以香熏彼臭衣也。说有净用者。譬如因除臭气。方显香之用也。夫有染相。必有染用。而染用流转生死。过失深重。故不言之。夫有净用。必有净相。而净相冥合净体。非世所测。故不言之。初总标熏习义竟。
无明带来的染污相状,实际上并不具备清净的功能。由于真如的熏染力量,才说它有清净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无明染相”,泛指无明所引发的一切心识及心理活动现象。这些现象本质上也是真如全体所显现,其本性既非染污也非清净。但因为已经受到染污习气的熏染,就像沾染了臭味的衣服,所以不具备清净的功能。
“真如熏故”的意思,是用修行所成就的无漏清净法来熏习它,好比用香气熏染那件臭衣。“说有净用”则是说,正因为除去了臭味,才显发出香气的作用。
既然有染污的相状,就必然有染污的作用。而染污的作用会导致生死轮回,过失极为深重,所以这里不展开讨论。同样,有清净的作用,就必然有清净的相状。但清净的相状与清净的本体完全契合,不是世间所能测度的,因此也不作详述。
以上是第一部分:总说熏习的含义。
二释熏习染法二。初正明熏义。二释义差别。今初。
二、解释熏习染法的部分,分为两方面。首先说明熏习的意义,其次解释熏习的差别。现在先讲第一点。
云何熏习染法不断。所谓依真如故。而起无明。为诸染因。然此无明。即熏真如。既熏习已。生妄念心。此妄念心。复熏无明。以熏习故。不觉真法。以不觉故。妄境相现。以妄念心熏习力故。生于种种差别执着。造种种业。受身心等众苦果报 众生无始已来。法尔有八种识。此八种识及诸心所。真故相无别。其体即一法界。亦名真如。真如为迷悟依。由无始来从未悟故。第七识起迷理无明不如实知真法本一。故云依真如故而起无明。为诸染因也。若谓先有真如。方起无明。由有无明。方有阿赖耶识。由有阿赖耶识。方有前七转识。则众生有始。何异冥初生觉之外道耶。然此无明即熏真如者。谓一念无明现行。即熏于藏识中。成无明种。藏识体即真如。譬如动水之时。即动湿性。故云熏真如耳。此约识与真如非异言之。然水虽动。湿性不改乃是随缘不变之体依于此义。唯识复言不熏真如。是约识与真如非一言之。正可互显妙理。无违妨也。既熏习已生妄念心者。依生灭门。俗故相有别。则有八识及诸心所。体用四分。种现差别不同。然此差别。悉皆无性。由无明故。不达无性。生第六识相应之差别法执。名为妄念心也。此妄念心复熏无明者。第八识中。既本有无明种子。令第七识。念念起于迷理无明现行。而此第六识之法执妄念现行。熏于第八本识。自成妄念种子。又能助彼无明种子势力。故即名为熏无明也。以熏习故不觉真法者。从于法痴。更起我痴等也。以不觉故妄境相现者。由我痴故。乃现三界分段生死六尘境也。以妄念心熏习力故。生于种种差别执著者。即界内界外见思诸惑也。造种种业者。有漏善恶不动业。无漏偏真等业也。受身心等众苦果报者。分段变易二种生死也。然虽惑业苦三。循环不息。究其根原。止由无明迷真法界。而无明无体。不离真如本觉之性。如人眠梦。梦中受于无量轮回。俄然睡醒。空无所得。若无醒时之心。安有梦心。若非研此梦心。何处别觅醒时之心也哉。
为什么染污法会持续不断地熏染呢?这是因为依靠真如,才生起了无明,成为一切染污的根源。然而这无明,反过来又会熏染真如。熏染之后,就产生了虚妄分别的心。这虚妄分别的心,又会再去熏染无明。因为这种相互熏染的缘故,就无法觉知真实的法性。因为不觉知的缘故,虚妄的境界和相状就显现出来。又因为这虚妄分别心的熏染力量,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执着,造作了种种业行,从而遭受身心等众多痛苦的果报。
众生从无始以来,法尔自然就具有八种识。这八种识以及各种心所,从真谛的角度看,它们的相状没有差别,其本体就是唯一的法界,也叫做真如。真如是迷惑与觉悟所依止的。由于从无始以来从未觉悟,第七识生起了迷于真理的无明,不能如实了知真实的法性本来是一。所以说“依靠真如,才生起了无明,成为一切染污的根源”。如果认为先有真如,然后才生起无明;因为有了无明,才有阿赖耶识;因为有了阿赖耶识,才有前七转识,那么众生就有了开始,这与主张世界最初从冥然无知的状态中生出觉知的外道见解有什么不同呢?
然而,这里说“此无明即熏真如”,是指一念无明现行活动时,就熏染到藏识之中,形成无明的种子。藏识的本体就是真如,好比搅动水的时候,就是在搅动水的湿性,所以说“熏真如”。这是从识与真如并非截然不同的角度来说的。然而,水虽然被搅动,但湿性并未改变,这正是随缘而不变的本体。依据这个道理,唯识学又说“不熏真如”,这是从识与真如并非完全相同的角度来说的。两种说法正好可以互相显发深妙的道理,并无矛盾。
“既熏习已,生妄念心”,是依据生灭门,从俗谛角度看,相状是有差别的,于是就有了八识和各种心所,它们的体、用以及四分结构,种子与现行的差别各不相同。然而这些差别,本质上都是没有自性的。由于无明的缘故,不能通达无自性的道理,于是在第六识中生起了与之相应的差别法执,这就叫做“妄念心”。
“此妄念心,复熏无明”,是指第八识中,既然本来就有无明的种子,使得第七识念念生起迷于真理的无明现行活动。而这第六识的法执妄念现行,熏染到第八根本识中,自身形成了妄念的种子,同时又能增强那些无明种子的势力,所以就叫做“熏无明”。
“以熏习故,不觉真法”,是指从对法性的痴迷(法痴),又进一步生起对自我的痴迷(我痴)等。“以不觉故,妄境相现”,是指由于我痴的缘故,便显现出三界分段生死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境界。
“以妄念心熏习力故,生於种种差别执着”,就是指三界之内和三界之外的种种见惑和思惑。“造种种业”,是指有漏的善业、恶业、不动业,以及无漏的偏向于空寂(偏真)的业等。“受身心等众苦果报”,是指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两种果报。
然而,虽然惑(烦恼)、业(行为)、苦(果报)三者循环不息,但追究其根本源头,只是由于无明迷失了真实的法界。而无明本身并没有实体,它离不开真如本觉的自性。就像人睡着了做梦,在梦中经历无量轮回,忽然醒来,发现梦中一切都空无所得。如果没有醒时的心,哪里会有梦中的心呢?如果不研究这梦中的心,又到哪里去寻找醒时的心呢?
二释义差别
两种含义的区别
妄境熏义。有二种别。一增长分别熏。二增长执取熏 妄境本唯心现。由不了故。还熏于心。一增长分别熏。即助界内界外见惑。二增长执取熏。唯助界内思惑。若助界内见思。令诸凡夫不出生死。若助界外见惑。令二乘人速求涅槃。
虚假境界的熏染作用,有两种差别:一是增长分别的熏染,二是增长执取的熏染。虚假境界原本只是心识所显现,由于不能如实了知的缘故,反过来又熏染心识。第一种增长分别的熏染,就是助长三界内和三界外的见惑(错误见解);第二种增长执取的熏染,只助长三界内的思惑(烦恼习气)。如果助长三界内的见惑和思惑,就会使一切凡夫不能出离生死轮回;如果助长三界外的见惑,就会使二乘修行人急于追求涅槃境界。
妄心熏义。亦二种别。一增长根本业识熏。令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受生灭苦。二增长分别事识熏。令诸凡夫受业系苦 界外见思。增长业识。受变易生死。名之为生灭苦。界内见思。增长事识。受分段生死。名之为业系苦。
妄心熏习的意义,也有两种差别。一是增长根本业识的熏习,使阿罗汉、辟支佛及一切菩萨承受生灭变化的苦;二是增长分别事识的熏习,使一切凡夫承受业力系缚的苦。(超出三界之外的见惑与思惑,增长业识,承受变易生死,这称为生灭苦。三界之内的见惑与思惑,增长事识,承受分段生死,这称为业系苦。)
无明熏义。亦二种别。一根本熏。成就业识义。二见爱熏。成就分别事识义 法痴名根本熏。我痴名见爱熏也。二释熏习染法竟。
无明熏染的涵义,也有两种差别:一是根本熏,成就业识的涵义;二是见爱熏,成就分别事识的涵义。 (对法的愚痴称为根本熏,对自我的愚痴称为见爱熏。) 以上是第二部分,解释熏习染法至此完毕。
三释熏习净法二。初正明熏义。二释义差别今初。
三、解释熏习清净法义,分两部分。首先阐明熏习的含义,其次解释其中的差别。这是第一部分。
云何熏习净法不断。谓以真如熏于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令妄念心厌生死苦。求涅槃乐。以此妄心厌求因缘。复熏真如。以熏习故。则自信已身有真如法。本性清净。知一切境界。唯心妄动。毕竟无有。以能如是如实知故。修远离法。起于种种诸随顺行。无所分别。无所取着。经于无量阿僧祇劫。惯习力故。无明则灭。无明灭故。心相不起。心不起故。境界相灭。如是一切染因染缘。及以染果心相都灭。名得涅槃。成就种种自在业用 真如。指本识中无漏种子。及佛菩萨果中胜用。此二并顺真如法性。故皆名真如也。种子内熏为因。诸佛菩萨外熏为缘。只此内因外缘。并不离于众生现前介尔之心。以此心性。实无外故。以无始无漏种子。不离现前心性故。以十方诸佛菩萨。皆证众生心性。不在众生心性外故。言熏于无明者。一是诸佛菩萨外熏。熏第六识及前五识。令其见色。闻声。嗅香。读诵。身蒙光照。或手摩头。或衣覆体。意识领受。以此现行熏成种子。二是无漏种子内熏。令其信受。不疑不谤也。令妄念心厌生死苦求涅槃乐者。即是起于有漏闻思修慧也。以此妄心厌求因缘复熏真如者。谓有漏闻思修慧。内则增长无漏种子势力。外则感扣诸佛菩萨慈悲也。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等者。信成就发心也。以能如是如实知故等者。解行发心也。无所分别等者。证发心也。无明灭故心相不起等者。证佛根本智也。成就种种差别业用者。证佛后得智也。
**如何通过熏习使清净法持续不断?**
这是指用真如来熏习无明。借助这种熏习的因缘力量,能让虚妄分别的心念对生死轮回的痛苦产生厌离,并追求涅槃的安乐。又凭借这种虚妄心念厌离生死、追求涅槃的因缘,反过来熏习真如。由于这种熏习的力量,修行者便能确信自己身中本具真如之法,其本性是清净的,并了知一切外在境界,都只是自心妄动所产生的幻象,毕竟并非真实存在。
因为能够这样如实地了知,便开始修习远离虚妄的法门,生起种种与之相应的修行,内心不再有分别,也不再有执着。经过无量无数劫的熏习与串习,无明便逐渐息灭。无明息灭了,虚妄的心念便不再生起;心念不起,外境的幻象也就随之息灭。这样,一切染污的因、染污的缘,以及染污的果报——种种虚妄的心相,全都寂灭,这就叫做证得涅槃,成就了种种自在无碍的功德与妙用。
<note>这里所说的“真如”,指的是众生本识(阿赖耶识)中本具的无漏种子,以及诸佛菩萨果位上的殊胜功德妙用。这两者都随顺真如的法性,所以都称为“真如”。无漏种子在内心起熏习作用,这是内在的因;诸佛菩萨从外部给予加持教化,这是外在的缘。而这内在的因与外在的缘,都没有离开众生当下这一念微细的心。因为此心的本性,实在没有内外之别。无始以来就存在的无漏种子,从未离开过众生当下的心性;而十方诸佛菩萨,也都证得了众生本具的心性,并不在众生心性之外。
所谓“熏于无明”,包含两方面:一是诸佛菩萨的外在熏习,熏习众生的第六意识及眼、耳、鼻、舌、身前五识,让众生得以见到佛的色相、听到说法、嗅到妙香、读诵经典、身体蒙受佛光照射,或被佛手摩顶、或披佛所赐袈裟,由意识领受这些境界,从而将这些现行的熏习转化为种子。二是无漏种子的内在熏习,让众生对佛法产生信心、接受教法,不起怀疑,不生诽谤。
“令妄念心厌生死苦求涅槃乐”,就是指生起了有漏的闻慧、思慧和修慧。“以此妄心厌求因缘复熏真如”,是说这些有漏的闻思修慧,对内能增长无漏种子的力量,对外能感召诸佛菩萨的慈悲加持。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等”,指的是进入“信成就发心”的阶段。“以能如是如实知故等”,指的是进入“解行发心”的阶段。“无所分别等”,指的是进入“证发心”的阶段。“无明灭故心相不起等”,指的是证得佛的根本智。“成就种种差别业用者”,指的是证得佛的后得智。</note>
二释义差别二。初释妄熏义别。二释真熏义别。今初。
二、解释含义的差别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解释妄念熏习的含义差别,其次是解释真如熏习的含义差别。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妄心熏义有二种。一分别。事识熏。令一切凡夫二乘厌生死苦。随已堪能。趣无上道。二意熏。令诸菩萨发心勇猛。速疾趣入无住涅槃一分别事识熏者。谓或秉三乘共教。不知七八两识。但以第六意识修生空观。破见思惑而取涅槃。或秉大乘渐教。虽知七八两识。但以见思重故。畏生死故。先依第六识修生空观。次第乃修法空观等。故云随已堪能。然此外凡内凡菩萨。固是趣向菩提。即彼二乘。亦必从权入实。故总云趣无上道也。二意熏者谓或是渐教菩萨。入净心地。转第七识。令与平等性智相应。任运流入大涅槃海。或是顿教菩萨。从初便观动心即不生灭。即得入真如门。所谓能观一切妄念无相。则为证得如来智慧。虽此能观之心。仍是第六意识。而即以根本无明为所观境。故名为意熏也。
妄心熏习的意义有两种。一是分别事识熏习。使一切凡夫和二乘行者厌离生死痛苦,依据各自的能力,趋向无上佛道。二是意熏习。使诸位菩萨发心勇猛,迅速证入无住涅槃。
所谓分别事识熏习,是指有些人依据三乘共通的教法,不了解第七识和第八识,只用第六意识修习人我空观,破除见思烦恼而取证涅槃。有些人依据大乘渐教,虽然知道第七、八两识,但因为见思烦恼深重,畏惧生死,先依第六意识修习人我空观,然后依次修习法空观等。所以说依据各自的能力。然而这些外凡、内凡位的菩萨,固然是趋向觉悟,即便是那些二乘行者,也必定会从权宜教法进入真实教法,所以总称为趋向无上佛道。
所谓意熏习,是指或是渐教菩萨,进入清净心地,转化第七识,使其与平等性智相应,自然流入大涅槃海。或是顿教菩萨,从一开始就观照当下动心即是不生不灭,当下就能契入真如之门。所谓能够观照一切妄念没有实相,就是证得如来智慧。虽然这能观照的心,仍然是第六意识,但直接以根本无明作为所观照的对象,所以称为意熏习。
二释真熏义别三。初标。二释。三结判。今初。
二、解释真如熏习的含义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标出纲要,第二是详细解释,第三是总结判断。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真心熏義。亦二種別。一體熏。二用熏 只此心性真如之體。佛與眾生。平等無二。雖本無二而一一佛。一一眾生。乃至一一微塵。各全攬真如為體。非是真如少分。雖一一佛。一一眾生。乃至一一微塵。並是真如全體。然非有多真如。此乃不可思議一心法門。譬如千燈共照。互遍互含。無雜無障礙也。故約佛言。則一切眾生。並是佛心內之眾生。以佛心竪窮橫遍更無外故。約眾生言。則一切諸佛。並是眾生心內之佛。以眾生心竪窮橫遍。更無外故。約我只今現在介爾心言。則一切佛。一切眾生。並是我心內之佛生。以現前介爾之心。竪窮橫遍。更無外故。是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所以阿賴耶中本具無漏種子。即我心真如之體。內因欲發。名為體熏。諸佛菩薩果上慈悲大用。即我心真如之用。外緣資助。名為用熏也(凡內外字。皆隨情說。並不在心外也)。
真心熏习的含义,也有两种区别:一是体熏,二是用熏。 这个心性真如的本体,佛和众生是平等无二的。虽然本来无二,但每一尊佛、每一个众生,乃至每一粒微尘,都全体具足真如为本体,并非只拥有真如的一小部分。虽然每一尊佛、每一个众生,乃至每一粒微尘,都是真如的全体显现,但并不是说有很多个真如。这是不可思议的一心法门。好比千盏灯共同照耀,光芒互相遍及、互相含摄,没有杂乱,也没有障碍。 所以从佛的角度说,一切众生都是佛心内的众生,因为佛心竖贯三世、横遍十方,再没有内外之分。从众生的角度说,一切诸佛都是众生心内的佛,因为众生心同样竖贯三世、横遍十方,再没有内外之分。就我当下这一念微小的心来说,一切佛、一切众生也都是我心内的佛与众生,因为现前这微小的一念心,也是竖贯三世、横遍十方,再没有内外之分的。这就叫做心、佛、众生三者没有差别。 因此,阿赖耶识中本来具足的无漏种子,就是我心真如的本体,作为内在的因缘即将发动,称为体熏。诸佛菩萨在果位上展现的慈悲大用,就是我心真如的妙用,作为外在的助缘加以资助,称为用熏。(这里所说的内外,都是随顺世俗情见而说的,其实都不在心之外。)
二释二。初释体熏。二释用熏。初中二。初正释。二释疑。今初。
(第二层:解释熏习作用,分两部分。先解释本体熏习,再解释作用熏习。解释本体熏习中,又分两部分。先是正式解释,再解释疑问。现在是第一部分:正式解释。)
体熏者。所谓真如从无始来。具足一切无量无漏。亦具难思胜境界用。常无间断熏众生心。以此力故。令诸众生厌生死苦。求涅槃乐。自信己身有真实法。发心修行 真如者。体大也无量无漏者。相大也。胜境界用者。用大也。众生之心。全揽真如体大为体。故本具此相大用大也。如人迷方。方仍不动。如水成氷。氷之湿性如故。则融相润用亦复本具。即此名为阿赖耶中无漏种子。譬如氷中融润之性。不离于氷。而与氷违。所以无漏道起。则舍赖耶及异熟名也。
体熏的意思是说:真如从无始以来,就完全具备一切无量无漏的功德,也具备不可思议的殊胜境界和作用,一直不间断地熏习众生的心。凭借这种力量,能让众生厌离生死轮回的痛苦,追求涅槃的安乐,相信自己本具真实不虚的佛法,从而发心修行。
这里说的真如,就是体大;无量无漏,就是相大;胜境界用,就是用大。众生的心,完全是以真如的体大为根本体性,所以本来也就具备这相大和用大。就像有人迷失了方向,但方向本身并没有移动;又好比水结成了冰,但冰的湿润本性依然如故,那么融化流动的相状和滋润万物的作用,也同样是本来具足的。这就叫做阿赖耶识中的无漏种子。好比冰中融化、滋润的性质,虽然离不开冰,但又与冰的凝固状态相违。所以,当无漏的圣道生起时,就会舍去阿赖耶识和异熟识这些名称了。
二释疑二。初疑问。二答释。今初。
二、解释疑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提出疑问,第二部分是解答疑问。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问。若一切众生。同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而有信不信者。从初发意乃至涅槃。前后不同。无量差别。如是一切。悉应齐等 问意有二。一者同有真如。则不应有信不信。二者等皆熏习。则应一时发意。一时修行。乃至一时涅槃。不应复有前后。尤不应有退与不退。三乘一乘。若渐若顿。无量差别也。
问:如果一切众生都具有同样的真如,也都受到同等的熏习,为什么会有信与不信的差别?从最初发心修行直到证得涅槃,前后不同,有无量差异。照理说,这一切都应当完全平等才对。
这个问题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既然大家都有同样的真如,就不应该有信与不信的分别;第二,既然都受到同等的熏习,那就应该同时发心、同时修行,乃至同时证得涅槃,不应该再有先后次序,更不应该有退转与不退转、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或一乘、渐修与顿悟等无量差别。
二答释二。初直约无明烦恼厚薄释。二更约因缘互相成辨释。今初。
两种解答解释。第一,直接根据无明烦恼的深浅来解释。第二,进一步根据因缘互相成就、互相显发来解释。现在是第一种。
答。虽一切众生。等有真如。然无始来。无明厚薄。自性差别。过恒河沙。我见爱等。缠缚烦恼。亦复如是。唯如来智之所能知。故令信等前后差别 无明厚。则信心难生。无明薄。则信心易发。烦恼厚。则难断。烦恼薄。则易除。而无明烦恼。又各有界外界内之不同。故唯如来能尽知也。
回答:虽然一切众生都同样具有真如本性,但从无始以来,众生无明的深浅厚薄、各自本性的差别,如同恒河沙数一般无量无边。对自我的执着、贪爱等缠绕束缚人的烦恼,也是如此。这些只有如来的智慧才能完全了知,所以使得众生的信心、修行等前后出现种种差别。无明深重的,信心就难以生起;无明浅薄的,信心就容易发起。烦恼厚重的,就难以断除;烦恼轻微的,就容易清除。而且无明与烦恼,又各自有界外(菩萨以上)与界内(凡夫)的不同。所以只有如来才能彻底知晓这一切。
二更约因缘互相成辨释
二更释因缘互成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事乃成辨。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或虽有知而不施功。欲令出火。焚烧木者。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真如体熏因力。若不遇佛诸菩萨等善知识缘。或虽遇缘。而不修胜行。不生智慧不断烦恼。能得涅槃。无有是处 木中火性。譬赖耶中无漏种也若无人知。譬不遇善知识缘也。不施功譬不修胜行也。出火。譬生智慧也。烧木。譬断烦恼。坏和合识也。法合可知。
再者,诸佛所说的法门,都是具备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的。只有因缘都具足时,事情才能成就。好比木头里本有能生火的性质,这是产生火的根本原因;但如果没有人知道这个道理,或者虽然知道却不去实际钻取,想凭空让火苗冒出来、烧着木头,那是不可能的。众生也是如此:虽然都有真如本体的内在熏习力量作为根本原因,但如果没有遇到佛、菩萨等善知识作为外缘,或者虽然遇到了外缘,自己却不努力修行殊胜的实践,不开启智慧、不断除烦恼,想要证得涅槃,那也是不可能的。
(木头里的火性,比喻阿赖耶识中含藏的无漏种子;没有人知道,比喻没有遇到善知识的缘;不去实际钻取,比喻不修习殊胜的修行;生出火苗,比喻智慧生起;烧着木头,比喻断除烦恼、破除和合识的虚妄结构。其余部分的比喻对应关系,可以依此类推。)
又复虽有善知识缘。倘内无真实习因力。亦必不能厌生死苦。求涅槃乐 此如极湿之木。不能即钻出火也。瑜伽依此。权立五性差别。以其无明烦恼尤厚。覆无漏种。虽有而竟似无故也。
再者,虽然能够遇到善知识的引导,但如果内心没有真实修行的因缘力量,也必定不能厌离生死的痛苦,追求涅槃的安乐。这就像极度潮湿的木头,无法立刻钻出火来一样。瑜伽宗根据这个道理,暂时设立了五种根性的差别,正是因为这类众生无明烦恼特别深厚,覆盖了本有的无漏种子,使得种子虽然存在,却仿佛没有一般。
要因缘具足。乃能如是。云何具足。谓自相续中。有熏习力。诸佛菩萨。慈悲摄护乃能厌生死苦。信有涅槃。种诸善根。修习成熟。以是复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令修胜行。乃至成佛。入于涅槃 自相续中。谓全揽真如以为阿赖耶识。此识无始展转传来。依之建立假名众生。虽念念灭。即念念生。恒转如流。故名自相续也。有熏习力者。一无始本住种性熏。二积劫闻所成种熏。此二皆名为内因也。诸佛菩萨慈悲摄护者。一平等缘摄护。二差别缘摄护。此二皆名为外缘也。须知必要差别摄护。及闻所成种熏。方能展转增其胜因胜缘。以至成佛入大涅槃耳。初释体熏竟。
要具备足够的因缘条件,才能实现这样的转变。怎样才算具足呢?指的是在众生自身生命相续的过程中,存在熏习的力量;同时诸佛菩萨以慈悲心加以摄受护持,这样才能使人生起对生死痛苦的厌离,相信有涅槃的境界。由此种植种种善根,通过修习使之成熟,因此又能值遇诸佛菩萨的教化,开示教导、给予利益欢喜,令其修习殊胜的修行,直至最终成佛,进入涅槃境界。
所谓“自相续中”,是指完全依托真如而显现为阿赖耶识。这个识从无始以来辗转传递而来,依止它而建立起假名安立的众生。虽然每一念都在灭去,但即此灭处又有新念生起,恒常流转如同河水,所以称为“自相续”。
“有熏习力”包括两种:一是无始以来本自具足的种性熏习,二是多劫以来听闻正法所形成的种子熏习。这两者都称为内在因缘。
“诸佛菩萨慈悲摄护”也包括两种:一是平等普遍的缘所摄护,二是针对众生根机差别而施设的缘所摄护。这两者都称为外在助缘。
要知道,必须依靠差别摄护的助缘,以及听闻正法所形成的种子熏习,才能辗转增上殊胜的因与缘,直至成佛、证入大涅槃。
以上是第一部分解释“体熏”的完毕。
二释用熏二。初略标。二各释。今初。
二、解释作用熏习分两部分。初略标纲要。二分别解释。现在开始初部分。
用熏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一差别缘。二平等缘 真如无二。亦无不二。以无二故。一切生佛。唯一真如。以无不二故。一一生。一一佛。各皆全体真如。以无二故。即无能熏所熏。以无不二故。得论能熏所熏。又设唯无二。固无能熏所熏。设唯无不二。亦无能熏所熏。以生与佛一向二故。生不能感。佛不能应。今由不二而二。乃得论用熏也。又由无二即无不二。所以有差别缘。由无不二即是无二。所以有平等缘。又由有差别缘。故佛不能度无缘者。有平等缘。故佛度生终不休息也。
用熏习,指的是众生借助外在条件的力量。这包含无穷的深意,简要来说可分为两种:一是差别缘,二是平等缘。
真如本身没有“二”的分别,也没有“不是二”的分别。正因为没有“二”的分别,一切众生和诸佛,唯一的本体就是真如。正因为没有“不是二”的分别,所以每一个众生、每一位佛,各自都完全具足真如全体。由于没有“二”的分别,就谈不上能熏习和所熏习的主体;由于没有“不是二”的分别,才能讨论能熏习与所熏习。
再者,假设只有“没有二”这一面,固然没有能熏所熏;假设只有“没有不是二”这一面,也同样没有能熏所熏。因为如果众生与佛完全是分离的“二”,那么众生无法感召,佛也无法应化。如今,正由于真如既“不是二”而又显现为“二”,才能够讨论作用上的熏习。
同时,正因为“没有二”就是“没有不是二”,所以存在差别缘;正因为“没有不是二”就是“没有二”,所以存在平等缘。也正由于有差别缘,所以佛不能度化没有缘分的众生;由于有平等缘,所以佛度化众生的愿行永远不会停息。
二各释二。初释差别缘。二释平等缘。今初。
首先解释两种因缘。第一解释差别因缘。第二解释平等因缘。现在开始第一点。
差别缘者。谓诸众生从初发心乃至成佛。蒙佛菩萨等诸善知识。随所应化而为现身。或为父母。或为妻子。或为眷属。或为仆使。或为知友。或作冤家。或复示现天等形。或以四摄。或以六度。乃至一切菩萨提行缘。以大悲柔软心。广大福智藏。熏所应化一切众生。令其见闻。乃至忆念如来等形。增长善根。此缘有二。一近缘。速得菩提故。二远缘。久远方得故。此二差别。复各二种。一增行缘。二入道缘 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即是无漏种现体熏。内因为能感也。随所应化而为现身。即是果上真如用熏。外缘为能应也。或为父母。乃至天王等形。令其见也。或以四摄乃至菩提行缘。令其见且闻也。或作冤家者。如提婆达多等。余皆可知。四摄。谓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六度。谓施。戒忍进禅慧。菩提行。谓四种三昧。三十七道品等。无量行门。大悲柔软心者。同体大悲。视诸众生。犹如自己。无粗犷也。广大福智藏者。圆极修德。等真法性。恒作利益。无穷尽也。熏所应化令其见闻者。即是感应道交也。乃至忆念如来等形增长善根者。不唯见闻应化事法。能为增上胜缘。即如来及菩萨等所有形像。令人忆念瞻礼。并属真如用熏。良以三身宛然。四德无减故也。速得菩提。名近缘。久远方得。名远缘。可见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并赖善知识缘也。从初发心。即赖此缘增行入道。乃至成佛。亦赖此缘增行入道。可见若欲增行入道。并赖善知识缘也。福德缘因。名增行缘。智慧了因。名入道缘。
差别缘指的是,所有众生从最初发心修行直到成就佛果,都会蒙受佛菩萨等善知识的教化。这些善知识根据众生各自的需要而显现不同的身份:有时化现为父母,有时化现为妻子,有时化现为眷属,有时化现为仆从,有时化现为知心朋友,有时甚至显现为冤家对头,或者示现为天人等形象。他们或者运用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这四种摄受众生的方法,或者实践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种修行途径,乃至一切通向觉悟的修行因缘。凭借大悲柔软的胸怀和广大无边的福德智慧宝藏,他们熏染所应教化的所有众生,使众生能够亲眼见到、亲耳听闻,乃至心中忆念佛菩萨等形象,从而增长善根。
这种缘分为两种:一是近缘,能使人快速证得觉悟;二是远缘,需要经过长久修行才能证得。这两种缘又各自分为两类:一是增长修行的助缘,二是契入正道的因缘。
从最初发心到最终成佛,这代表无漏种子现行熏习的内在力量,是能够感召教化的内在原因。随顺众生需要而化现不同身份,则是佛果位上真如作用的显现,是能够应机教化的外在条件。化现为父母乃至天王等形象,是为了让众生亲眼得见;运用四摄法乃至种种觉悟修行法门,是为了让众生既见且闻。至于化现为冤家,就像提婆达多那样的示现,其余都可依此类推。四摄法指的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六度指的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觉悟修行则包括四种三昧、三十七道品等无量修行法门。
所谓大悲柔软心,是指与众生同体的大悲心,看待众生如同自己,没有丝毫粗暴刚强。所谓广大福智藏,是指圆满到极致的修行功德,与真如法性平等无二,恒常利益众生,永无穷尽。熏染所应教化的众生令其见闻,就是感应道交的体现。乃至通过忆念如来等形象增长善根,这说明不仅亲眼见到、亲耳听闻这些应化事迹能成为殊胜的增上缘,就连如来及菩萨等所有形像,让人忆念瞻仰礼拜,也都属于真如作用的熏染。这确实是因为佛的三身宛然存在,四种功德从未减损的缘故。
快速证得觉悟称为近缘,长久修行方得称为远缘。由此可见,从最初发心直到成就佛果,都要依靠善知识这个外缘。从最初发心开始,就要依靠这个缘来增长修行、契入正道;乃至成就佛果,同样要依靠这个缘来增长修行、契入正道。可见如果想要增长修行、契入正道,都必须依赖善知识这个外缘。福德作为助缘,称为增长修行的助缘;智慧作为明了正因,称为契入正道的因缘。
二释平等缘
平等缘释义
平等緣者。謂一切諸佛及諸菩薩。以平等智慧。平等志願。普欲拔濟一切眾生。任運相續。常無斷絕。以此智願熏眾生故。令其憶念諸佛菩薩。或見或聞而作利益(令其)入淨三昧。隨所斷障。得無礙眼。於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現見無量諸佛及諸菩薩 平等智慧。即了達一切生佛唯一真如之智慧也。有此平等智慧。則必有平等志願。所謂無作四弘誓也。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所以任運無斷。熏眾生也。淨三昧。即是真如三昧。隨所斷障等者。如初地斷異生性障。能見百世界中諸佛菩薩。二地斷邪行障。能見千世界中諸佛菩薩。乃至地地轉增。具如華嚴十地品中所明也。二釋真熏義別中。初標。二釋竟。
平等缘指的是:所有佛和菩萨,都以平等的智慧、平等的愿力,普遍想要救度一切众生。这种力量自然相续,永不间断。用这样的智慧愿力熏染众生,使他们忆念佛菩萨,或亲眼见到、或听闻名号而获得利益,从而进入清净禅定。随着所断除的障碍不同,获得无障碍的慧眼,在每一念中,于一切世界平等见到无量佛菩萨。
三结判
三种束缚
此体用熏复有二别。一未相应二已相应。未相应者。谓凡夫二乘。初行菩萨。以依意意识熏。唯依信力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修行。未与真如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未与真如用相应故 凡夫。谓三乘外凡。二乘。谓有学无学。初行菩萨。谓内凡也。二乘不知有第七识。唯依第六修生空观。名为依意识熏。菩萨已知有第七识。虽依第六修法空观。即名依意及意识熏。然第七识。未能转与平等性智相应。第六识。未能转与法空无漏妙观察智相应。虽得生空妙观察智。未是大乘根本无分别智。以其未证法空所显真如体故。既未证体。何能起后得无分别智。而成真如自在业用也哉。
这种体用熏习又有两种差别。一是尚未相应,二是已经相应。尚未相应是指:凡夫、二乘以及初发心修行的菩萨,他们依靠末那识和意识来熏习,只是凭借信心力量修行,还没有获得无分别心的修行功夫,因此未能与真如的本体相应;也未能获得自在无碍的业用修行,因此未能与真如的妙用相应。(凡夫,指三乘教法中尚未入圣位的外凡阶段。二乘,指声闻乘的有学位与无学位。初行菩萨,指已入内凡位的修行者。二乘修行者不知道第七末那识的存在,只依靠第六意识修习人我空观,这叫做“依意识熏”。菩萨已经知道有第七识,虽然仍依靠第六意识修习法我空观,但可称为“依意及意识熏”。然而第七识尚未转依,未能与平等性智相应;第六识也尚未转依,未能与证法空的无漏妙观察智相应。虽然可能获得人我空的妙观察智,但这并非大乘根本的无分别智,因为他们尚未证得法空所显现的真如本体。既然未能证得体性,又如何能生起后得无分别智,成就真如自在无碍的业用呢?)
已相应者。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一切如来自体相应故。得自在业。与一切如来智用相应故。唯依法力。任运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法身菩萨。谓渐教初欢喜地。顿教初发心住也。所证真如。即是一切如来自体。无二体故。既已分证其体。即必分同其用。故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也。此后并是无功用道。故云任运修行等。三释熏习净法竟。
已经相应的人,指的是证得法身的菩萨。他们获得了无分别心,与一切如来的本体相应;获得了自在的业用,与一切如来的智慧妙用相应。只依靠法性的力量,自然而然地修行,以清净的功德熏习真如,消除无明。
(法身菩萨,在渐教中指初地(欢喜地),在顿教中指初发心住。他们所证的真如,就是一切如来的本体,因为本体没有两个。既然已经部分证得了这个本体,就必然部分地具有相同的妙用。所以《华严经》说:在初发心的时候,便已成就正觉,以清净微妙的法身,安然地应化一切。从此以后,都是无造作、无功用的修行,所以说“任运修行”等等。以上是第三部分,解释熏习清净法的内容完毕。)
四结判断与不断
四结与不断
复次染熏习。从无始来不断。成佛乃断。净熏习。尽于未来。毕竟无断以真如法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用熏习起故无有断 染至成佛乃断。所谓无明无始而有终也。净则毕竟无断。所谓始觉有始而无终也。染净皆依真如本觉。所谓本觉无始而无终也。譬如依方故迷。迷与方皆无始。依迷有悟。悟与方皆无终。方外别无迷悟。迷悟之外亦别无方。以不变之方。必随迷悟两缘。故真如即生灭。以迷悟两缘。终不能令方改。故生灭即真如。然迷则违方而举足咸非。悟则顺方而去来如意。故须返迷归悟也。问。唯识论云。佛果更无能熏所熏。今云用熏习起故无有断。如何会通。答。今言妄心灭法身显。即唯识佛无能熏所熏义也。唯识论言。所化有情为尽期故。穷未来际。四智心品无断无尽。即今用熏习无断义也。思之。初正释生灭因缘相竟。
再说染污的熏习,从无始以来一直不断,要到成佛时才会断除。清净的熏习,则尽未来际都不会断绝,因为真如法性的熏习力量,能使妄心息灭,法身显现,由作用熏习生起的缘故,所以永不间断。 染污的熏习要到成佛才断,这就是所谓的无明没有开始却有终结。清净的熏习则毕竟不会断绝,这就是所谓的始觉有开始却没有终结。染污与清净都依于真如本觉,这就是所谓的本觉既无开始也无终结。好比因为方位而迷失,迷失与方位都没有开始;依迷失而有觉悟,觉悟与方位都没有终结。方位之外并没有另外的迷失或觉悟,迷失与觉悟之外也没有另外的方位。因为不变的方位,必定随着迷失与觉悟两种因缘而显现,所以说真如即是生灭;因为迷失与觉悟两种因缘,终究不能令方位改变,所以说生灭即是真如。然而迷失时违背方位,一举一动都不对;觉悟时随顺方位,来来去去都如意。所以必须从迷失返回觉悟。 有人问:唯识论中说,佛果位上再没有能熏与所熏。现在这里说“由作用熏习生起所以没有断绝”,这该如何融会贯通呢? 回答:这里说妄心息灭、法身显现,就是唯识论中佛果没有能熏所熏的意思。唯识论说:因为所度化的众生没有穷尽,所以直至未来边际,四智心品永不间断、没有穷尽。这就是此处所说作用熏习不断绝的意思。请仔细思惟。 以上是第一部分,正式解释生灭因缘相的内容结束。
二显示大乘体相用者。由前立义分云。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故。今释此心生灭因缘相既毕。故须显示此心大乘体相用也。文为二。初显示体相。二显示用。初中二。初正显示。二释疑。今初。
二是要说明大乘的体、相、用。因为前面“立义分”说过:这心念生灭的因缘相状,能够显示大乘的体、相、用的缘故。现在解释这心念生灭的因缘相状已经完毕,所以需要显示这心所含大乘的体、相、用。文字分为两部分:先是显示体与相,后是显示用。第一部分中又分二:先是正式显示,后是解释疑问。现在是第一部分。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常恒究竟 此先示大乘体也。一切凡夫。即六凡法界。并声闻等。则成十法界也。一一凡夫。乃至一一诸佛。无不各具真如全体。而亦无二真如。在迷不减。在悟不增。前际无始。后际无终。故云常恒究竟也。
再者,真如自身的体相是怎样的呢?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乃至诸佛,真如在他们之中都没有丝毫增减。它并非在过去生起,也不会在未来灭去,而是永恒究竟的。 这里先揭示大乘的体性。所谓一切凡夫,即指六凡法界;加上声闻等,便构成十法界。每一位凡夫,乃至每一位诸佛,无不各自具足真如的全体,而真如本身也没有两个。在迷执中它不减少,在觉悟中它不增加。过去没有开端,未来没有终结,所以说它是永恒究竟的。
从无始来。本性具足一切功德。谓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如实了知义。本性清净义。常乐我净义。寂静不变自在义。如是等过恒沙义。非同非异不思议佛法。无有断绝。依此义故。名如来藏。亦名法身 此示大乘自体相也。一切众生心。既本具真如体。即本具真如相。非俟成佛而后有之。故名真如自体相也。非同非异者。约翻染差别。故非同。约唯一真如。故非异也。依真如体。本具如此真实德相。故约凡夫日用不知。但名为如来藏。约诸佛出障圆明。转名为法身也。初正显示竟。
从无始以来,本性就完全具备一切功德。指的是大智慧光明的含义、遍照一切法界的含义、如实透彻了知的含义、本性清净的含义、常乐我净的含义、寂静不变自在的含义。像这样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含义,这些不可思议的佛法,既不是完全相同的,也不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永远不会断绝。依据这个含义,所以称为“如来藏”,也叫做“法身”。
(这里是在显示大乘法的自体相貌。一切众生的心,既然本来就具备真如的本体,也就本来就具备真如的相貌。并不是要等到成佛以后才有的,所以叫做真如自体相。“非同非异”的意思是:从翻转染污、显现差别的角度说,所以不是完全相同;从唯一真如本体的角度说,所以也不是截然不同。依据真如本体,本来具备这样真实的德性和相貌,所以对于凡夫日常运用而不知道的情况,就只叫做“如来藏”;对于诸佛出离障碍、圆满明了的境界,就转称为“法身”了。第一部分正式显示完毕。)
二释疑
消除疑惑
问。上说真如离一切相。云何今说具足一切诸功德相 上说真如离一切相。即指真如门中所说义也。
问:前面说真如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为什么现在又说它具备一切功德的表现呢?前面所说的真如远离一切事物的表象,是指真如这一门中所讲的道理。
答。虽实具有一切功德。然无差别相。彼一切法。皆同一味。一真。离分别相。无二性故 同一味者。同无漏味也。同一真者。如如及如如智。即是一真法界也。离分别相者。非诸凡夫二乘权位菩萨所能测识也。无二性故者。唯是圆成实性所摄也。
回答:虽然真实具备一切功德,但并没有差别相。这一切法,都同样是无漏的滋味,同样是真实不虚的,远离分别的相状,因为不存在两种不同的本性。
(所谓“同一味”,是指同样都是无漏的滋味。所谓“同一真”,是指如如之理与如如之智,就是真实不二的法界。所谓“离分别相”,是说这不是凡夫、声闻缘觉二乘以及未达究竟的权位菩萨所能测度认识的。所谓“无二性故”,是说这完全属于圆满真实的体性所包含。)
以依業識等生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此云何立。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分別。以不覺故。分別心起。見有境界。名為無明(然而)心性本淨。無明不起(是故)即於真如。立大智慧光明義(也)若心生見境。則有不見之相(然而)心性無見。則無不見(是故)即於真如。立遍照法界義(也)若心有動。則非真了知。非本性清淨。非常樂我淨。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由是具起過於恒沙虛妄雜染(然而)以心性無動故(是故)即立真實了知義。乃至過於恒沙清淨功德相義(也)若心有起。見有餘境可分別求。則於內法有所不足(然而)以無邊功德。即一心自性。不見有餘法而可更求。是故滿足過於恒沙非異非一不可思議之法。無有斷絕(由其本具如此德相)故說真如名如來藏(由其證此本具德相)亦復名為如來法身 因該果海。名如來藏。亦可名為理即法身。果徹因源。名為法身。亦可名為究竟如來藏也。初顯示體相竟。
因为依靠业识等生灭现象,才建立了那些一切差别的相状。这是如何建立的呢?因为一切法,从根本上说都是心所显现,实际上并无分别。由于不能觉悟的缘故,分别心才生起,见到了似乎存在的境界,这就叫做无明。(然而)心的本性原本清净,无明并不会真正生起。(所以)就在真如之中,建立了大智慧光明的含义。(如果心产生了看见境界的念头,那就有了“看不见”的对立相状;然而心的本性并无“能见”,也就没有“所不见”。)所以就在真如之中,建立了普遍照耀整个法界的含义。(如果心有了动摇,那就不是真正的了知,不是本性清净,不是常、乐、我、净,不是寂静,而是变化无常,不得自在。由此便生起了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虚妄杂染。)然而因为心的本性没有动摇,(所以)就建立了真实了知的含义,乃至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清净功德的相状含义。(如果心有所生起,觉得还有别的境界可以去分别追求,那就说明对内在本有的法有所欠缺。)然而因为这无边的功德,就是一心本自具有的性质,不见得还有别的什么法可以再去追求。所以这圆满具足、超过恒河沙数、既非不同也非同一、不可思议的法,是永远不会断绝的。(由于它本来具备这样的功德相状,)所以说真如叫做如来藏。(由于证悟了这本自具备的功德相状,)也可以叫做如来法身。因地的修行包含了果地的深广境界,所以名为如来藏,也可以称为“理即法身”。果地的成就完全通达了因地的本源,所以名为法身,也可以称为“究竟如来藏”。第一部分,显示真如的体和相,到此结束。
二显示用三。初正明用即真如。二广明随机见别。三结示真如妙用。今初。
二、显明作用分三部分。一、正说明作用即是真如。二、广明随众生根机所见不同。三、总结显示真如的微妙作用。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复次真如用者。谓一切诸佛在因地时。发大慈悲。修行诸度四摄等行。观物同已。普皆救脱。尽未来际。不限劫数。如实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众生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灭无始无明。证本法身。任运起于不思议业。种种自在差别作用。周遍法界。与真如等。而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一切如来。唯是法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作用 一切诸佛在因地时者。即与我等同为凡夫时也。由信自心有真如法。便能发大慈悲四弘誓愿。修行六度四摄等行。普救众生。尽一切劫。即是修行观门如实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众生之相。即是修行止门。止观二门。修必并运。后修信中。是约自行之功。故先明止。今文为显化他之用。故先明观也。又此中观物同已。即般若中发广大心。普皆救脱。即般若中发第一心。了知自他平等。即般若中发爱摄心。亦名常心。而亦不取众生之相。即般若中不颠倒心。只此四心念念相应。名为大方便智。故能证体而起用也。然此自在差别作用。在凡夫人所见。则名世谛。以其有分别故。在圣人心中所见。即唯第一义谛。以其无分别故。故曰。所言二谛。其实是一。譬如醉人。妄见屋转。谓有转屋及不转屋。其实醉人所见转屋。即是醒人所见不转之屋。无二屋也。
再者,真如的作用是什么呢?说的是所有如来在修行成佛之前,发下宏大的慈悲心,实践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种修行法门,以及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这四种接引众生的方法。他们看待一切众生如同自己,普遍地救度解脱他们,这种愿力直到无尽的未来也不会停止,没有时间的限制。他们真切地明了自身与他人本质上是平等的,但也不会执着于“众生”这个表象。凭借着这样广大的、善巧的智慧,他们消除了无始以来的根本迷惑,证得了本有的法身。于是,自然而然地生起了不可思议的功德事业,展现出种种自由自在、千差万别的妙用,这种妙用遍及整个法界,与真如本体完全相应、平等无二,然而又找不到一个实在的“作用”的表象可以抓住。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如来,根本就是法身,是究竟的真理,并没有世俗认知中那种有分别、有局限的作用相可得。
(这里说“一切诸佛在因地时”,就是指如来和我们一样,当初也是凡夫的时候。由于深信自心本具真如之法,便能发起广大的慈悲心和“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四种宏大的誓愿。实践六度、四摄等修行,普遍救度众生,直到一切劫数穷尽,这就是修行“观”的法门——真切地了知自他平等。而“也不取众生之相”,这就是修行“止”的法门。止和观这两种法门,修行时必定要同时运用。在后面解释“修信”的部分,是侧重于自我修行的功夫,所以先说明“止”。现在这段文字是为了显示教化众生的作用,所以先说明“观”。再者,这里的“观物同己”,就是《般若经》中所说的发“广大心”;“普皆救脱”,就是发“第一心”;“了知自他平等”,就是发“爱摄心”(也叫“常心”);“而亦不取众生之相”,就是发“不颠倒心”。就这四种心念念相续、与之相应,就称为“大方便智”,所以能够证得体性而生起妙用。然而,这种自在的、千差万别的作用,在凡夫的认知里,就叫做“世俗谛”,因为他们是用分别心去看的。在圣人的心境中所见,就只是“第一义谛”,因为他们是以无分别心去观的。所以说,所谓的两种真理(世俗谛和第一义谛),其实是一回事。好比喝醉的人,眼花觉得房子在转,说有转动的房子和不转的房子。其实醉汉所见转动的房子,就是醒着的人所见不转动的那个房子,并不是有两栋不同的房子。)
二广明随机见别二。初约所依识以判二身。二约机所见以判粗细。今初。
二、详细说明随众生根机所见不同分两部分。初、依据所依的识来判定二身。二、依据众生所见不同来判定粗细。现在讲第一部分。
但随众生见闻等故。而有种种作用不同。此用有二。一依分别事识。谓凡夫二乘心所见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转识影现。见从外来。取色分限。然佛化身。无有限量 应有问曰。如来既无世谛境界作用。云何众生见佛各各差别。乃至去来坐卧。示生涅槃等事。非世谛耶。故今释曰。但随众生见闻等也。转识影现者。八识现行转时。于见分上。现佛身影为相分也。即彼凡夫二乘心之所见。并由共相识转。所以现此影像。原不从心外来。但彼凡夫二乘。不知有藏识故。不知众生心内诸佛所现之身。能与诸佛心内众生而作本质。不知诸佛心内众生所见佛身。即托众生心内诸佛所现之身而自变为影像。故云见从外来。取色分限也。然彼虽妄计外来。其实原不在外。彼虽妄取分限。其实化身原无限量。以此化身。即真如用。则便即报即法。非离真如体相。得有真如用故。所以应持不见其顶。目连不穷其声。乃至合土。范金。刻木。画纸。所有佛像。咸悉三身宛然。四德无减。不可谬随凡夫生盲。二乘眇目。谓非真佛。自堕曲见中也。
只是随着众生所见所闻等不同,因而显现出种种不同的作用。这种作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分别事识,也就是凡夫与二乘修行者所见到的情况,称之为化身。这些人不知道这是转识所现的影像,误以为所见是从外而来,执着于色相有分别、有限度。然而佛的化身,其实是没有限量的。 可能有人会问:如来既然没有世俗意义上的境界和作用,为什么众生看到的佛却各有差别,甚至显现出往来、坐卧、示现降生、示现涅槃等种种事相,这些难道不是世俗谛吗?所以这里解释说:这只是随着众生的见闻等不同而显现的。“转识影现”是指,当第八识现行运转时,在见分上显现出佛的身影作为相分。那些凡夫和二乘修行者所见到的,都是由于共相识的运转,才现出这样的影像,本来就不是从心外来的。但因为凡夫和二乘不知道有藏识,所以不知道众生心内诸佛所现的身,能够作为诸佛心内众生所见佛身的本质;也不知道诸佛心内众生所见的佛身,其实是依托众生心内诸佛所现的身,而自己变出的影像。所以说他们误以为是从外而来,执着于色相有分别、有限度。 然而,他们虽然错误地认为是外来的,其实本来就不在外面;他们虽然错误地执着于有限度,其实化身原本没有限量。因为这化身就是真如的妙用,当下就是报身、就是法身,并不是离开真如的体相,另外有一个真如的用。所以,目犍连尊者无法穷尽佛的音声,应持菩萨看不见佛的顶相,乃至用泥土塑造、用金属铸造、用木头雕刻、用纸笔描绘的所有佛像,都完整具足三身,圆满具足四德。我们切不可错误地跟随凡夫——如同天生盲人,或二乘——如同视力残缺者那样,认为这些不是真佛,自己堕入偏颇的见解之中。
二依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心。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受用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具无量功德庄严。随所应见。无量无边。无际无断。非于心外如是而见 即彼菩萨所见佛身。亦必由眼识见。意识观察。但由知有藏识。全揽真如为体。本与如来非一非异。故随所见。即知是托自心中佛之身以为本质。还于自心变影而缘。本质不在我心性外。影像不在能缘心外。故名依业识也。初发心。即顿教初发心住。以其分证真如。能见佛受用身。此受用身。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色。随一一色。亦复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相。随一一相。亦复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好。所住依果。即是实报无障碍土。亦复称法性故。所以具无量功德庄严也。然此亦是托佛自受用身及土以为本质。自变相分为亲所缘。是故名为他受用身及土。是故各随菩萨心之分量。初地见百世界。二地见千世界等。种种不同。乃至菩萨究竟地。见之方尽。并名他受用身土也。譬如灯光。虽光光相入。而互为能照。互为所照。重重无尽。仍各无杂故也。思之思之。勿谓有本有影。便非具分唯识。非即事事无碍法界也。问。发心住前菩萨。所见云何。答。若在渐教。即同凡夫二乘所见。若在顿教。能同初住所见。但未能任运恒见耳。
二是依据业识。说的是诸位菩萨从最初发心,一直到菩萨最终果地,心中所见的佛身,称为受用身。这个身体具有无量的色相,每一种色相又具有无量的形貌,每一种形貌又具有无量的美好。它所安住的依报国土,也同样具备无量的功德庄严。随着菩萨各自相应的境界所显现,无量无边,没有边际,没有间断。这并不是在心识之外,这样去看见的。即便是那些菩萨所见的佛身,也必定是通过眼识看见,意识来观察。但由于他们了知有藏识存在,这藏识完全以真如为体性,本来与如来既不是一也不是异。所以,无论见到什么,就知道是依托自己心中的佛身作为本质,再在自己心识中变现出影像来缘取。那作为本质的佛身并不在自己心性之外,所现的影像也不在能缘取的心识之外。因此称为依据业识。最初发心,指的是顿教中的初发心住。因为他部分证得了真如,所以能见到佛的受用身。这个受用身,与法性相称的缘故,所以有无量的色相。每一个色相,也同样与法性相称的缘故,所以有无量的形貌。每一个形貌,也同样与法性相称的缘故,所以有无量的美好。所安住的依报国土,就是实报无障碍土,也同样与法性相称的缘故,所以具备无量的功德庄严。然而,这也是依托佛自身的受用身及国土作为本质,自己在心识中变出相分作为直接缘取的对象。因此,这被称为他受用身及国土。所以,各自随着菩萨心量的不同,初地菩萨见到百个佛世界,二地菩萨见到千个佛世界等等,种种不同。一直到菩萨的最终果地,才能完全见到。这些都称为他受用身土。好比灯光,虽然光芒互相融入,但彼此互为能照、互为所照,重重无尽,却依然各自分明,互不杂乱。要仔细思惟,仔细思惟。不要认为有本质、有影像,就认为不是圆满的唯识道理,不是事事无碍的法界了。问:在发心住之前的菩萨,所见的是什么呢?答:如果在渐教中,就与凡夫、二乘所见的相同。如果在顿教中,能同初发心住所见的一样,只是还不能自然而然地恒常见到罢了。
此诸功德。皆因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无边喜乐功德相故。亦名报身 一一功德。虽皆性具。仍须称性起修。修德圆满。方获成就。虽云成就。而于性德亦无所加。但对修因。故名报果。在佛分中。即自受用报身。与法身合。无二无别。菩萨仗之为本质境。变影而见。即名他受用报身也。初约所依识以判二身竟。
这些功德,都是通过波罗蜜等无漏行为的熏习,以及不可思议的熏习所成就的。因为它们具备无边喜乐的功德相状,所以也称为报身。
每一项功德,虽然在本性中原本具足,但仍需要依照本性去修行实践。等到修行的功德圆满,才能获得成就。虽然说是成就,但对于本性的功德并没有增加什么,只是相对于修行的因,才称为果报。
在佛的境界里,这就是自受用报身,它与法身相合,没有分别。菩萨依靠它作为本质的境界,变化出影像而见到,就称为他受用报身。
第一部分,依据所依的识来判别两种身,到此结束。
二约机所见以判粗细
两种根基所见分粗细
又凡夫等所见。是其粗用。随六趣异。种种差别。无有无边功德乐相。名为化身。初行菩萨。见中品用。以深信真如。得少分见。知如来身。无去无来。无有断绝。唯心影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未能离微细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净心菩萨。见微细用。如是转胜。乃至菩萨究竟地中。见之方尽。此微细用。是受用身。以有业识。见受用身。若离业识。则无可见。一切如来。皆是法身。无有彼此差别色相互相见故 凡夫等者。等取二乘。及渐教外凡也。初行菩萨者。渐教内凡。及顿教内外凡也。净心菩萨者。顿教初发心住。渐教初欢喜地也。粗用名化身者。劣应身也。中品用者。带劣胜应身。亦名报化合身也。微细用者。他受用报身也。皆是法报所现之影。不离法报。佛岂有粗细哉。粗细并在机耳。又粗用者。大乘止观名为清净分别性。中用细用。皆名清净依他性。若离业识。则证清净真实性故。各各周遍法界。无杂无碍。更无彼此差别色相之可得也。二广明随机见别竟。
再者,凡夫等所见的,是佛身粗显的作用。随着六道众生各自不同,显现种种差别相,并不具备无边功德与安乐之相,这称为化身。初发心修行的菩萨,见到的是中品作用。因为他们深信真如,能略微见到一部分,知道如来之身无来无去、没有断绝,只是自心所现的影像,并未离开真如。但这类菩萨还未能脱离微细的分别,因为他们尚未证入法身的境界。净心菩萨见到的是微细的作用,这种境界更为殊胜,乃至菩萨修行到究竟地时,这种微细作用才能完全现前。这微细的作用,就是受用身。由于还有业识存在,所以能见到受用身;如果脱离了业识,那就没有什么可见的了。一切如来都是法身,并没有彼此差别、色相互相对待可见之相。
(所谓“凡夫等”,这个“等”字包括了二乘行者,以及渐教的外凡位修行者。“初行菩萨”,指的是渐教的内凡位,以及顿教的内凡、外凡位修行者。“净心菩萨”,是指顿教中初发心住位的菩萨,在渐教中相当于初欢喜地的菩萨。粗显的作用称为化身,也就是劣应身。中品作用,是带有劣应身成分的胜应身,也称为报化合身。微细的作用,是他受用报身。这些都是法身、报身所显现的影像,并未离开法报二身。佛身哪里有什么粗细之分呢?粗细只是众生根机所见的差别罢了。另外,粗显的作用,在《大乘止观》中称为清净分别性;中品作用和微细作用,都称为清净依他性。如果脱离了业识,那就证入了清净真实性。各各周遍法界,无有杂乱、无有障碍,更没有彼此差别、色相可得。以上第二部分,广泛说明随着众生根机不同所见有别,到此完毕。)
三结示真如妙用
三结显妙用
问。若佛法身。无有种种差别色相。云何能现种种诸色。答。以法身是色实体。故能现种种色。谓从本已来。色心无二。以色本性。即心自性。说名智身。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说名法身。依于法身。一切如来所现色身。遍一切处。无有间断。十方菩萨。随所堪任。随所愿乐。见无量受用身。无量庄严土。各各差别。不相障碍。无有断绝。此所现色身。一切众生心意识不能思量。以是真如自在甚深用故 法身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切法之实体。故即是色实体。既即是色实体。何难现种种色。况从本已来。色心无二。非俟成佛。方无二也。谓色即真如。故即非色非心。亦即能色能心。心即真如。故亦非心非色。亦即能心能色。是以色即是心。即可名为智身。则一切唯心。心即是色。即可名为法身。则一切唯色。依此非色非心而色而心之法身。是以如来所现色身。横遍竖穷。名为自受用报。菩萨托之为本质境。各见差别。名为他受用报。虽复互遍。亦无所在。是以不相障碍。无有断绝也。言随所堪任者。即所谓初地见百。二地见千等。言随所愿乐者。即所谓若以自在愿力。复过于此百倍千倍。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倍。不可数知等。此所现色身。并是真如自在甚深妙用。虽原不离众生心意识性。由其无明不觉。妄想自萦。所以不能思量也。二各释二门竟。
问:如果佛的法身没有各种差别色相,为何能显现种种色相? 答:因为法身是色相的究竟本体,所以能显现种种色相。也就是说,从根本上看,色与心本无分别——色的本性就是心的自性,称为智身;心的本性就是色的自性,称为法身。依托法身,一切如来所显现的色身遍布一切处所,没有间断。十方菩萨随各自根器能力、愿力喜好,见到无量受用身与无量庄严国土,各各不同却互不障碍,永不间断。这些所现的色身,一切众生的心意识无法思量,因为这是真如自在的甚深妙用。
法身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切法的究竟本体,所以也是色相的究竟本体。既然是色相的究竟本体,显现种种色相又有何难?何况从根本以来,色与心本是一体,并非成佛之后才无分别。色即是真如,所以既不是色也不是心,同时又能显现色与心;心即是真如,所以也不是心也不是色,同时也能显现心与色。因此色即是心,可称为智身,则一切皆是心;心即是色,可称为法身,则一切皆是色。依此非色非心、亦色亦心的法身,如来所显现的色身横遍十方、竖穷三际,称为自受用报身。菩萨以此为依托,各自见到不同的境界,称为他受用报身。虽然互相遍在,却无固定处所,因此互不障碍、永不间断。
“随所堪任”是指初地菩萨见百佛世界、二地菩萨见千佛世界等;“随所愿乐”是指若以自在愿力,所见还能超过这百倍、千倍,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倍,不可计数。这些所显现的色身,都是真如自在的甚深妙用。虽然本不离众生的心意识本性,但因众生无明不觉,妄念缠绕,所以不能思量。
(至此,二门分别解释完毕。)
三结示不离二。初正示观门。二喻显不二。初中二。初标意。二明观。今初。
**正文:**
通过三方面总结显示不离不二。首先是正确开示观修法门。其次是用比喻显明不二之理。第一大部分中又分两点:先标明要旨,再阐明观法。现在是第一点,标明要旨。
复次为令众生从心生灭门。入真如门故众生无始已来。从未悟故。真如举体而成生灭。舍生灭心。何处更有真如可观。故须即从心生灭门。观其生灭本不生灭。乃能入真如门也。
再者,为了让众生从生灭变化的心识状态,回归到真如本性,因为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未能觉悟。真如的整体显现为生灭现象,如果舍弃了生灭的心,又到哪里去找一个独立的真如去观察呢?所以必须就从这生灭变化的心识状态入手,观察它的生灭本质其实本来没有生灭,这样才能真正回归真如本性。
二明观
两种观法
令观色等皆不成就。云何不成就 此总举色等以为所观境也。等者。等余四蕴及无为法。
(色:指物质现象,如形状、颜色等;蕴:指构成身心的五类元素(色、受、想、行、识)。)
要让修行者观察到一切物质现象等都不真实成立。为什么不真实成立呢?这是总括提出物质现象等作为所观察的对象。“等”字,代表其余四种精神现象(受、想、行、识)以及不生不灭的真理。
谓分析粗色。渐至微尘。复以方分。析此微尘。是故若粗若细一切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实无所有 此先观色蕴不成就也。微尘设有方分。便可分析。决非实有。若无方分。便是非色。故知粗细诸色。皆是妄心所现相分。心外实无色也。问。析色是小乘观。云何大乘用之。答。小乘析色。但显人空。大乘析色。即显色法本空。故曰法无大小。大小在人。不龟手药之喻。可深思也。
分析粗大的物质,逐渐分解到极微小的尘埃,再用方位概念分析这些微尘。由此可见,无论粗大还是细微的一切物质现象,都只是妄心分别所产生的影像,实际上并不真实存在。
这是先观察色蕴并不真实成立的道理。微尘假如有方位可分,就可以继续分析,绝非实有;假如没有方位可分,那就不是物质现象了。因此知道一切粗细物质现象,都是妄心所显现的相分,心外确实没有真实的物质存在。
问:分析物质是小乘的观法,为何大乘也采用呢?
答:小乘分析物质,只为了显示人我空;大乘分析物质,则是为了直接显示物质现象本自空寂。所以说,法门本无大小之分,大小在于修行者的用心。如同那不皲手药方的比喻,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推求余蕴。渐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别非一次观受想行识四蕴不成就也。四运推求刹那心法。谓未生。欲生。生。生已。无暂时住。毫无实法。但有名字而已。
探究其余四蕴,逐步分析到最短暂的心念瞬间。观察这刹那生灭的心念,其相状变化不止一种。这样观察感受、想法、行为、意识这四蕴,便能明白它们并非真实存在。从四个阶段来推究刹那生灭的心法:尚未生起、将要生起、正在生起、生起之后,发现心念没有片刻停留,根本没有真实不变的法存在,只是假借名称罢了。
无为之法。亦复如是。离于法界。终不可得次观无为之法不成就也。色心念念生住异灭。名有为法。对此有为。假施设彼无为名字。有为尚不可得。无为止是十八界中法界所摄。乃第六识所缘影像。岂离色心之外。有实常法名无为哉。
无为法也是如此,离开法界终究不可得,接着观察无为法也是不成立的。色法和心念刹那生起、安住、变异、消亡,称为有为法。相对于这种有为法,才假安立了无为法的名称。有为法尚且不可得,无为法不过是十八界中法界所包含的内容,只是第六意识所攀缘的影像罢了。难道在色法和心念之外,真有一个实在恒常的法叫做无为吗?
如是十方一切诸法。应知悉然 有为无为既不成就。则十方世界。更有何法可成就耶。此则生灭无性。当体即是真如明矣。初正示观门竟。
十方世界一切现象都应该这样理解。既然有为法和无为法都不能独立存在,那么十方世界中还有什么能够真正独立存在呢?这正说明生灭现象本无自性,当下就是真如的体现。第一部分正式开示观修法门到此结束。
二喻显不二
双喻明一理
犹如迷人。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动。而实不动。若知动心即不生灭。即得入于真如之门 只此现前介尔之心。性即真如。众生于真如中妄见生灭。犹如迷人谓东为西。则真如之外无生灭也。迷人虽复谓东为西。而东仍自东。则迷人之所谓西。原即悟人之东。可譬生灭之外无真如也。谓心为动。合前谓东为西。是即真如而成生灭。心实不动。合前东仍自东。是离生灭更无真如。故苟能知动心即不生灭。譬如能知所谓之西。原即是东。即入真如门也。一心而分迷悟两门。两门究竟只此一心。但贵以知翻彼迷谓而已。迷者。即无明也。谓者。即妄想也。知者。即始觉也。本应如是了知。更无别知。故云始觉即本觉也。初显示实义竟。
就像迷路的人,把东方认作西方,实际上方向并没有改变。众生也是如此,由于无明的迷惑,误认为心在变动,而心其实从未动摇。如果明白这看似变动的心原本就是不生不灭的,便能进入真如之门。
我们当下这微小的一念心,其本性就是真如。众生却在真如之中,虚妄地看见生灭现象,好比迷路者错认东方为西方。这说明真如之外并没有真实的生灭。迷路的人虽然把东方叫作西方,但东方依然是东方,那么迷者所说的“西”,原本就是悟者所见的“东”。这可以比喻为:生灭之外,并没有另一个真如。
认为心在变动,对应前面“把东方认作西方”,这是将真如当成了生灭;而心实际不动,对应前面“东方依然是东方”,这说明离开生灭,也找不到别的真如。所以,如果能够了知这看似变动的心就是不生不灭的,好比明白所谓的“西”原本就是“东”,就进入了真如之门。
同一个心,因迷惑与觉悟而分为两门,这两门归根到底只是这一心。关键在于用觉悟的“知”,去转变那迷惑的“认为”罢了。迷惑,就是无明;认为,就是妄想;知,就是开始觉悟。本来就应该这样了知,并没有另外的知,所以说始觉就是本觉。
第一部分:显示真实义理,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