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教法适合哪些根机的人。
教法是因众生根机而显现,离开了根机就没有教法可言。上面讲的那些道理非常深奥,没有说明适合什么样根器的人。如果说能教化的一方,那就是佛的十身圆满音声。现在直接说被教化的对象,总共有十类:前五种是指不适合的人,后五种是指适合的人。
前面不适合的,第一,没有信心的人不适合。这类人听到后会毁谤,因此堕入恶道。第二,违背真理的人不适合。他们只是借着这部经来追求名利,不是清净的说法,而是积聚邪善。后面经文说:忘掉了觉悟的心,修各种善行,这都是魔业。第三,偏离实际的人不适合。这类人只按字面意思理解经文,超越常情的最高真理进不去心里。论中说:随声音取意义,有五种过失。上面这三种都是凡夫愚人,所以下文说:这部经不会落到其他众生手里。第四,心胸狭隘的人不适合。这就是所有的二乘人。出现品说:一切二乘人不会问这部经,何况是受持。所以虽然他们在场,却像聋子瞎子一样。第五,执着权巧的人不适合。这就是三乘共教的各位菩萨等,他们跟着自己的宗派去修行,按照次第修行和阶位,不相信圆融具足的法门。所以下面经文说:假如有菩萨无量亿劫修行六度,却未听闻此经。或者听了也不信不解,不须要见,不能进入,不能叫真实菩萨。因此。
後面五個層面來說明佛陀說法的目的:
第一,直接針對的對象,是指能夠接受圓滿一乘佛法的人。所以《出現品》說這部經不是為其他眾生說的,這句話概括了前面的五類對象;只為那些修行不思議法門的菩薩說的,這才是直接針對的對象。意思是說,一個修行就能統攝一切修行,圓滿融通所有的修行層次和境界,這就是深奧的不思議;又能通達一切教法,這就是廣大的不思議。所以經文說這不是其他境界的人能夠知道的,只有修普賢行的人才能契入等等。
第二,間接針對的對象,是指當下雖然還沒有真正領悟契入,但是能夠相信、嚮往、種下成佛種子的人,就像《出現品》中所說的金剛不壞的種子一樣。所以地獄中的天子能夠頓超十地,像大海一樣廣大,劫火也不能障礙他。因為還沒有真正悟入,所以稱為間接對象。
第三,引導的對象,是指之前修權教法的菩薩不能接受圓融的佛法,所以在十地修行中設立不同的位置來顯示殊勝,借用他們所修的三乘法門次第名稱。他們認為這和他們所修的法門相同,後來經過不斷薰習,才相信並契入圓融的法門,因為離開這種圓滿的佛法就沒有歸宿了,權教修行的最終境界也沒有實際結果。
第四,權巧的對象,是指聲聞緣覺二乘人,他們既沒有聽聞,更何況是受持呢?所以諸佛菩薩權巧示現聲聞弟子,有的在法會中裝作耳聾眼盲,顯示他們與大法無緣;或是在修行道路上啟發他們覺悟,知道他們可以回小向大。
第五,長遠的對象,是指一切凡夫、外道、斷善根的眾生,他們都有佛性,現在雖然不相信,將來必定能夠契入。所以《出現品》說:如來的智慧就像大藥王樹一樣,只有兩個地方不能生長利益,就是二乘人墮入涅槃深坑和毀壞善根的人,以及那些沉溺在邪見和貪愛之水中的非器眾生,但如來對這些眾生也從未厭棄捨離。前面三種非器眾生是沉溺邪見,第四種非器是墮入深坑,所以都要排除在外。現在第四和第五說明佛陀沒有厭棄捨離,所以示現引導他們,薰習他們使其種下善根。該品又說明即使不相信、毀謗佛法的人也能種下善根,因為毀謗雖然會墮入惡道,但由於聽聞佛法,終究會醒悟。又說:太陽也為盲人帶來利益。又如大海潛流的比喻,說明眾生無不具有如來智慧。又像破開微塵顯出經卷的比喻,如果除去妄想,都能見到佛的智慧。這都說明眾生都有自性本具的佛性,這正是佛陀說法的對象,何況法性本來圓融,感應互相交徹,沒有一法不包括在說法範圍之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