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此經分為七節,乃照依古本(賢首亦如此分),每節標四字以揭其旨(釋於上方),使讀者易於尋繹,與金剛經三十二分同例。
此經註解雖多,可宗者只有數種。唐國師賢首有略疏。明天界寺僧宗泐(名如玘)有註解。金華宋濂有文句。紫栢老人(名真可,字達觀)有論說。毛子晉刻略疏小鈔(係明季人所纂),乃採集各家,以為賢首略疏之註(訓詁極備,於理事精蘊尚少發明)。大圓居士張有譽有義句詮(纂集各說,最為詳備,提綱揭旨,於理事精蘊極有發明)。近今龍興寺僧(雯瓗)有正解。其餘所見,不足流傳,亦不列其名目。
各经注解,或详或略,不出训诂之体。阐发理蕴者罕见,惟义句诠超出诸本。是编采各帙之精言,全以发明理蕴为主。而提纲揭旨,逐节详疏,尤使观者易于得力。
此编所集各注,俱各冠以书名姓氏。其低头之总注,所以不列姓氏者,乃义句诠所集,散见于各说之中,或摘数行,或摘数句,以鄙意错综颠倒而贯串之。说不一说,书非一书,故难冠以书名姓氏,非掠美也。
上方所释,乃为各节标其要旨,析微抉奥,精义攸存,兼补注中之所不逮。
注中所集各说,凡有论说冗长者,俱系节录,观者幸弗以割截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