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戒
沙弥。此云勤䇿。亦云息慈。乃初入道之名。自年七岁至十三岁。名驱乌沙弥自十四至十九岁。名应法沙弥。应法复有二。未受十戒者。名形同沙弥。已受十戒者。名法同沙弥。年二十已上。未受戒者。名名字沙弥。七十已上不许进具者。名老沙弥。十戒者。
沙弥,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勤加鞭策”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息灭恶念、心怀慈悲”。这是刚入佛门修行者的称呼。
从七岁到十三岁,叫做“驱乌沙弥”,意思是能帮忙驱赶乌鸦。 从十四岁到十九岁,叫做“应法沙弥”,意思是到了可以依循佛法的年龄。 “应法沙弥”又分两种: 还没受十戒的,叫“形同沙弥”,意思是外表像沙弥。 已经受了十戒的,叫“法同沙弥”,意思是真正具备了沙弥的戒法身份。 年龄二十岁以上,还没受戒的,叫“名字沙弥”,意思是只有沙弥这个名号。 年龄七十岁以上,按规定不能再受具足戒的,叫“老沙弥”。
(注释:十戒,是指沙弥必须遵守的十条基本戒律。)
- 一盡形壽不殺生上至羅漢.師僧.父母。下至蜎飛蝡動但有命者。不得故殺。或自殺.或教他.或見殺隨喜。皆犯殺罪。誤傷者不犯。
- 二盡形壽不盜金銀重物。下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乃至偷稅冐渡等。皆犯盜罪。
- 三盡形壽不婬凡犯世間一切男女。乃至畜生。悉名破戒。
- 四盡形壽不妄語妄語有四。一妄言。見言不見。不見言見。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二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眩人心目等。三惡口謂麤惡罵詈等。四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挑唆起諍等。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證入人罪。發宣人短。皆妄語也。若自言證聖。得上人法。則其罪極重。或為救他。方便權語。不犯。
- 五盡形壽不飲酒一切酒俱不許飲。乃至不得甞酒.不得嗅酒.不得以酒飲人。若用以冶病者。不犯。
- 六盡形壽不着華鬘及香油塗身華鬘者。西域貫華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香油塗身者。西域貴人用香末令青衣塗身。又以花浸油塗身。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出家之士。披壞色衣。豈可為此。
- 七盡形壽不歌舞倡伎及往觀聽歌者。口出聲音。舞者。身為戲舞。倡伎者。琴瑟簫管之類不得自作。亦不得觀聽他作。至如圍棋六愽樗蒲骰擲之類。悉所不應。
- 八盡形壽不坐高廣大床佛制繩床。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乃至雕刻漆彩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 九盡形壽不非時食非時者。曰已過中。非僧食之時也。經云。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僧宜學佛。斷六趣因。故食不過午。今人體弱.或病多不能持。必須自知慚愧。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幾可耳。
- 十盡形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梵語生像。華言金銀。華梵並彰。故曰生像。金銀寶物者。七寶之類。昔佛世時。僧不手捉。多勅淨人掌之。今不能然。必須自知慚愧。不營求。不厚畜。庶幾可耳。
沙弥十二有可犯。一不分别衣。二离衣宿。三触火。四足食食。五害生种。六青章上弃不净。七輙上高树。八触宝。九食残宿食。十坏地。十一不受食。十二损生苗。请僧福田经。沙弥应知五德。一发心出家。怀佩圣道故。二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永割亲爱。无适莫故。四委弃身命。遵崇道故。五志求大乘。为度人故。
沙弥有十二条可以犯的戒律: 第一,不按规定整理衣物。 第二,离开衣物过夜。 第三,随意触碰火。 第四,吃饱了还继续吃。 第五,伤害活的种子。 第六,在草地上丢弃不干净的东西。 第七,擅自爬上高大的树木。 第八,触摸宝物。 第九,吃隔夜剩下的食物。 第十,破坏土地。 第十一,不接受别人供养的食物。 第十二,损害生长的禾苗。
《请僧福田经》里说,沙弥应该知道五种品德: 第一,要发心出家,因为心中怀有追求圣道的志向。 第二,要剃除头发、改变外貌,穿上符合佛法的衣服。 第三,要永远割舍对亲人的眷恋,做到没有偏爱和厌恶。 第四,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一心遵从和尊崇佛法。 第五,要立志追求大乘佛法,为的是救度众生。
僧祇律。应为说十数。一者。一切众生皆依饮食。二者。名与色。三者。痒痛想。四者。四谛。五者。五阴。六者。六入。七者。七觉支。八者。八圣道。九者。九众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数释相。对治显正。并广如行事钞说。
《僧祇律》里提到,应该为大众讲解这十种法数:
第一,一切众生都依赖饮食而活。
第二,名与色。
第三,痛痒的感觉与念头。
第四,四圣谛。
第五,五蕴。
第六,六入。
第七,七觉支。
第八,八正道。
第九,九类众生的居处。
第十,十遍处。
这些法数的具体列法、解释、如何对治烦恼、彰显正法,都详细记载在《行事钞》里。
沙弥犯前四重者。俱突吉罗罪。灭摈。起恶见三谏不舍。亦灭摈。余有所犯。俱突吉罗忏悔。
沙弥如果犯了前面四种最重的戒律,就犯了突吉罗罪,要被驱逐出僧团。如果产生了错误的见解,经过三次劝告还不改正,也要被驱逐。犯了其他过失,都算突吉罗罪,可以通过忏悔来清净。
沙弥尼戒同沙弥结罪亦同。今不赘列。
沙弥尼的戒律和沙弥是一样的,犯了戒该怎么处罚也一样。这里就不再重复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