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不婬
男女身体交合叫做淫。
解释一下:在家人持五戒,只禁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出家人持十戒,则完全断绝一切性欲。
除了自己的妻子和小妾,去侵犯其他女性,这就叫做邪淫。 在家修行的人要守五戒,这是通往人道和天道的正路。所以佛陀只禁止不合礼法的邪淫行为。 出家人要守十戒,这是走向涅槃的清净因缘,也是渡过苦海的救生浮囊。 浮囊一旦毁坏,人就会沉没在痛苦的河流里。 所以《涅槃经》里说: 有一个罗刹鬼,跟着一个渡海的人,一直向他讨要那个救生浮囊。 渡海的人回答说:我宁可舍弃性命,这浮囊也不能给你。 罗刹鬼又说:你不肯全部给我,那就分一半给我吧。 那个人也不肯给。 就这样反复讨要,最后罗刹鬼甚至只乞求像微尘那么小的一点点。 那个人也还是不肯给。 菩萨持守戒律,也是这样。 烦恼就像那个要破戒的罗刹鬼,它会劝诱菩萨,让他先犯重的戒律,只守护那些轻的。 菩萨不会听从。 甚至劝菩萨犯轻的戒律,菩萨也不会听从。 为什么呢? 因为菩萨对于重的戒律和轻的戒律,都同样敬重、坚守,没有差别。 更何况是那些急切想要解脱生死轮回的声闻修行者,怎么可以轻视、毁坏戒律呢?
只要冒犯了世间任何男女,都算是破戒。
干,就是犯戒的意思,也是互相侵犯的意思。这是淫欲的另一种说法。世间,指的是众生居住的世界。男女,指的是四种姓的男女,甚至包括鬼神、畜生的男女。在这些众生的阴道、肛门和口这三处,进行不干净的性行为,都会得到不可悔改的罪过。所以说,这些都叫做破戒。如果沙弥被他人强行侵犯,自己心里感到快乐,就犯了不可悔改的罪。心里不感到快乐,罪过还可以忏悔。什么是感到快乐呢?就像饿了得到食物,渴了得到水喝一样。什么是不感到快乐呢?就像烧红的铁烙进身体,像刀刺入身体一样。佛经上说,如果犯了这条戒律,就不是沙弥了。
《楞严经》记载,有位叫宝莲香的比丘尼,私下做了淫欲之事。她还自认为,淫欲既不是杀生也不是偷盗,不会有什么罪报。结果她的身体立刻冒出大火,活着就掉进了地狱。
活活被吞进地狱。说的是人不用等到死后灵魂掉进去,活着的时候地面裂开,直接掉进阿鼻地狱。这个比丘尼说完这话,先是她的女性部位起了大火,然后全身上下每一处关节都猛烈燃烧,掉进了无间地狱。无间就是阿鼻的意思,说的是犯了罪的人掉进这个地狱里,不停被火烧被水煮,没有一丝一毫休息享乐的时候。
虽然地狱种类很多,但总归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炎热地狱,有八个,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地底下,无间地狱就在最深处。这八个地狱每个都有十六个小地狱围在旁边。第二类是寒冷地狱,也有八个,在铁围山的底下,罪人在里面受寒冷的痛苦。第三类是边缘地狱,大概有三种:有的在山间,有的在水边,有的在荒野里。这类地狱里罪人可能要同时承受冷热两种痛苦,就像泰山府君、僧护和亿耳看到的那样。
这些地狱的名字、样子,以及罪人所受的报应、痛苦差别的具体情况,在专门的佛经里都有详细说明。
世人为欲望丢了性命、毁了家庭,才出家当和尚,怎么还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国王、大臣、百姓,都叫世间人。周幽王因为女色丢了国家,晋献公因为女色毁了家族。淫荡的女人骑在脖子上,天庙里自焚身亡,这些都是因为淫欲造成的。从古到今,被迷惑的人不止一个,受害的人多得说不完。
就像《八师经》里说的,佛陀告诉修行人说:奸淫别人妻子的,要么被丈夫或者旁边的人知道,当场就会遭殃——刀棍加身,手脚分离,灾祸还会连累家人亲族;要么被官府抓住关进监狱,严刑拷打,自己承担罪过,死了还要下地狱,躺在铁床上,或者抱着铜柱子,狱卒烧火来烧他的身体。在地狱里受完罪,还要投胎做畜生。就算能再做人,家里也会淫乱不堪,远离佛陀、违反佛法,不亲近圣贤,心里常常恐惧,危险多而平安少。
佛又用偈语说:淫欲是不洁净的行为,会让人迷惑、失去正道。身体消瘦、魂魄惊怕,不仅伤命还会短命夭折。受罪的人愚痴又荒淫,死后还要堕入恶道。我正因为害怕这些,所以离开家庭,喜欢住在山间树林里。出家做了僧人,怎么还能再犯呢?
也就是说,知道世俗五欲的过患,所以舍弃它们而出家,就像已经扔掉的鼻涕唾液,难道还会再捡起来吃吗?所以《大智度论》说:进入修道之路、有惭愧心的人,端着钵盂度化众生,怎么能放纵欲望、沉没在五尘之中呢?既然已经舍弃了五欲的快乐,放弃它不再回头,怎么还想再得到它?就像傻子自己吃自己吐出来的口水一样。
生存和死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欲望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