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弥勒菩萨八十行偈
弥勒菩萨八十行偈
(無著菩薩頌 唐法師義淨譯)
无著菩萨偈颂 唐朝法师义净翻译
天亲菩萨颂 魏菩提流支译
天亲菩萨所造颂文 北魏菩提流支译
明菩萨戒弟子南岳山长曾凤仪释
此经文句义次第, 世无明慧不能解。
这部经文的词句和深意层层递进,世间缺乏智慧光明的人难以真正领会。
法门句义及次第, 世间不解离明慧。
佛法的道理和修行步骤,世间人因为缺乏智慧而不能理解。
稽首于此教我等, 无边功德所生身。
我虔诚顶礼这部教导我们的经典,它来自无上功德的觉悟者之身。
大智通达教我等, 归命无量功德身。
具有大智慧的老师为我们指明道路,我诚心归依这功德无量的佛陀。
具如斯德应礼敬, 彼之足迹顶戴持。
具备这样美德的人值得敬礼,我们应该虔诚地顶礼他们的足迹。
应当敬彼如是等, 头面礼足而顶戴。
应当敬重这些圣贤,满怀虔诚地顶礼膜拜。
觉辕难驾彼能乘, 要心普利诸含识。
觉悟之道虽然难行,他却能坚定前行,发愿普度一切众生。
以能荷佛难胜事, 摄受众生利益故。
只有能承担如来家业的人,才能利益一切众生。
偈曰:
世尊用偈语说道:
(勝利益應知,於身并屬者,得未得不退,謂最勝付囑。)
要知道这最殊胜的利益:对于自身及眷属,已得的功德不会退失,未得的功德能够获得,这就是最殊胜的托付与嘱累。
巧护义应知,加彼身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
要懂得用心守护佛法,还要引导他人一起修行,不退转已得的功德,继续追求未得的智慧,这就是真正的善传法脉。
此释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二种义也。护念为摄受根已熟者,如来善巧神力加被于彼,于彼身中令其佛法成就,于彼属同行者令其教化利益,自利利他与佛无异。付嘱为哀彼根未熟者,已得不退位者令之不舍大乘,未得不退位者令于大乘更趣殊胜,以胜付嘱而相付嘱,欲其转化无穷也。
这一解释说的是善护念诸菩萨和善付嘱诸菩萨两层含义。所谓护念,是指佛陀以善巧神通加持那些修行已经成熟的菩萨,让他们在自身成就佛法,又让他们帮助同修者得到教化利益,这样自利利他的功德就和佛没有差别。所谓付嘱,是佛陀慈悲那些修行尚未成熟的菩萨:对已经达到不退转境界的,让他们不舍弃大乘佛法;对尚未达到不退转境界的,让他们在大乘道路上更加精进。用这样殊胜的托付方式交代给他们,是希望佛法的转化利益能够永远流传下去。
(於心廣最勝,至極無顛倒,利益意樂處,此乘功德滿。)
当心量达到最广博殊胜的境地,抵达毫无颠倒错谬的至高境界,以利益众生的心意作为归处,这大乘佛法的功德便圆满具足。
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满。
这法门广大殊胜永恒不变,修行者心念端正不颠倒,以利益众生的深切愿心安住,便能圆满此乘法的所有功德。
此释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至即非菩萨四种心也。若胎、卵、湿、化至若非有想非无想,尽乎三界众生矣,悉在所度之中,是广大心也;皆令入无余涅槃,尽成佛果,是第一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但是寂灭己身,无别有情,是常心也。何以故?菩萨取一切众生犹若我身,常不舍离,故名为常。若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依止身见故,我等想生,是名颠倒。无此四相,是不颠倒心也。如是四种利益意乐圆满果因,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住无所住名深心住。此菩萨乘功德圆满,量等虗空,如是降伏,如是安住,是如来所为善护念、善付嘱诸菩萨者也。
世尊所说的"所有一切众生之类"到"即非菩萨"这四句话,包含了菩萨应当具备的四种心。无论是胎生、卵生、湿生还是化生,乃至非有想非无想的众生,三界之内所有生命都包含在要度化的范围内,这是广大的慈悲心;要让所有众生都进入无余涅槃,最终成就佛果,这是最殊胜的菩提心;实际上并没有众生得到灭度,只是让自己达到寂灭境界,并没有另外的众生可得,这是永恒不变的清净心。为什么呢?菩萨把一切众生都当作自己,永远不舍弃不离弃,所以称为常心。如果还存在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种执着,是因为依附于身体而产生的见解,才会产生这些分别妄想,这就叫作颠倒妄想。没有这四种执着,才是没有颠倒的正觉心。这四种利益众生的心意和修行果报都圆满成就,应当无所执着地行布施,安住于无执着的境界就是深心安住。这位菩萨乘的功德圆满无量,如同虚空般广大,能够这样降伏妄心、这样安住真心,正是如来善于护念、善于付嘱诸位菩萨的体现。
(六度皆名施,由財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修行不住。)
六种修行法门都称为布施,包括财物布施、无畏布施和佛法布施。其中前三种布施,正是教我们修行时不要执着于回报。
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
檀波罗蜜包含六种:资生布施、无畏布施、法布施。其中前三种布施——资生、无畏、法施,就是菩萨修行的安住之处。
此释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义也。布施是檀波罗蜜,无住是般若波罗蜜。何以行?施处离相,离相处行施,名为相应行,以檀施能摄六波罗蜜故。施有三种:一者、资生施;二者、无畏施;三者、法施。此中资生施但摄布施一波罗蜜,无畏施摄持戒、忍辱二波罗蜜,法施摄精进、禅定、智慧三波罗蜜。此三种施,皆得名施,亦皆得名智。以智摄五波罗蜜,即无所住而行于布施等。诸菩萨修行,当住于此也。
这段解释的是“应无所住行于布施”的含义。布施指的是檀波罗蜜(度悭贪的修行),无住指的是般若波罗蜜(智慧解脱)。具体怎么实践呢?就是在布施时放下对表象的执着,在放下执着的同时实践布施,这就叫做与佛法相应的修行。因为布施能统摄六种波罗蜜的修行。
布施分为三种:一是财物施(资助他人生活),二是无畏施(给予他人安全感),三是法施(传授正法智慧)。其中财物施只对应布施这一种波罗蜜,无畏施包含持戒与忍辱两种波罗蜜,法施则统摄精进、禅定、智慧三种波罗蜜。这三种布施既都是布施,也都体现了智慧。用智慧统摄其他五种波罗蜜,就是“无所住而行于布施”的真义。这正是菩萨修行者应当安住的境界。
(為自身報恩,果報皆不著,為離於不起,及離為餘行。)
为自身报恩,不执着任何果报;为远离不起心行,也为舍弃其他造作。
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着,护存己不施,防求于异事。
只顾自己利益和回报的人,连善果都不放在心上。他们守护着自己的东西不肯布施,却总想着谋求别的好处。
此释布施不住于相之义也。凡人行施,多为现在自身,及报过去之恩,希望未来之果,三者而已。于此三世事中,悉皆不着。所谓不住于事者,依资生施说,谓于所施财,心无爱着。无所住者,依无畏施说,谓修戒忍时,不望报恩。不住色等者,依法施说,谓说法之人,心不希求可意诸境,凡现生果报,及他生果报,皆不着也。复以何义不住彼耶?心存于己,不起施心故。或复施已,还追悔故。为护此事,于身不着。若有希求,即为余事而行惠施,退失菩提故。为防是行,于事不着。此布施等,不应住于相也。
这是解释布施时不应执着于表象的道理。一般人行布施,大多是为了现在自身利益、报答过去恩情,或希望未来获得福报,总离不开这三种目的。而真正的布施要对过去、现在、未来都不执着。所谓"不住于事",是指物质布施时对财物没有贪恋;"无所住"是指无畏布施时,持戒忍辱不图回报;"不住色等"是指法布施时,说法之人不贪求顺心境界,无论是现世果报还是来世果报都不执着。为什么不能执着呢?若是心存自私,就生不起真正的布施心;或者布施后又后悔,就会损害功德。所以要避免对自身执着。如果怀着贪求心行善,就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布施,这样就会背离觉悟之道。因此要防止这种行为,对事物都不执着。这样的布施,才是不执着于表象的布施。
(攝伏在三輪,於相心除遣,後後諸疑惑,隨生皆悉除。)
要降伏执着于自我、他人和事物的三种分别心,就要从内心舍弃对一切表象的执着,这样后续生起的种种疑惑,都会随之逐一消除。
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
在调整心性的过程中,要放下对表象的执着,消除各种疑虑,同时也要防止固执己见的念头产生。
此释布施离相获福,复断后后疑惑也。度生而着四相,即布施而住于相,此取相之心,故当降伏。即彼布施等事中,不见施物、受者及施者,于此三轮,除着想心,但应如所教住,谓以无住为住也。此中有疑,若离施等相想,云何能成施福?不知如是布施,其福转多,量等虗空,不可思量。此即断疑之端也。向后层见叠出,所有经文,皆为除遣后后疑惑。如云莫作是念等,如云勿谓如来有所说法度生等,皆防生成心之谓也。
这段经文讲的是布施时要放下执着才能获得福报,并逐步消除后续的疑问。度化众生时若执着于自我、他人、众生、寿者这些分别相,就如同布施时还惦记着回报——这种有所求的心态正是需要消除的。真正的布施要在行动中做到三轮体空:不执着于所施之物、不受施之人、不行施之我,以此破除执念,依照佛陀教导安住于心。所谓安住,就是以无执着为本心。
或许有人会问:若放下布施的执着相,怎会积累福报呢?殊不知这样的无相布施,所获福德反而更加广大,如同虚空般无量无边。这正是破除疑惑的开端。后文层层递进的经文,都是为了消除众生接连不断的疑问。譬如"莫作是念"的告诫,又如"勿谓如来有所说法度生"的开示,都是防止人们固化概念、产生执着心的教导。
(若將為集造,妙相非勝相,三相遷異故,無此謂如來。)
如果认为如来是靠各种条件聚合而成的庄严身相,那就不算是真正的殊胜相貌。因为一切有为之相都是生灭变化的,所以不能把这种无常变化的相状当作如来本身。
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即如来。
分别世间的各种现象,执着于有所成就的境界,其实这些现象都有生、住、灭三种变化形态。若能超越这些执着,就能见到如来的真实本性。
此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之义也。如来三十二相,是由施等因缘集造,堕在有为之数,由多劫修行乃得成就。若分别有为体是如来,便见如来有其胜相;若望如来真如之性,即无此胜相。何以故?此有为体,当为生、住、异、灭四相所迁。此云三相异体者,以住、异同时故。若法身如来者,本自无生,离彼有为;本无所为,离彼成就;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本无变迁,离彼异体。谓三相异如来故,是法身无相,不应以身相见也。若于是处无三相可得,足知如来不是有为造作因缘所成。如是见已,虽为佛果而行布施,非着法施成,如是断疑故。
须菩提,这段是在解释为什么不能通过身体相貌来见如来的真实意义。如来的三十二种庄严相,是通过布施等善行因缘造就的,属于有为法的范畴,需要多劫修行才能成就。如果认为这种有为的身相就是如来本身,就是把如来看作有形象的圣相;但从如来真如法性的角度来看,其实并没有这些形象。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会被生、住、异、灭这四种变化所影响(这里说三相异体,是因为住相和异相是同时发生的)。真正的法身如来,本来就没有生灭,超越有为法;本来就不需要造作,超越一切成就;不是从前际生,也不会往后际灭;本来就不变不动,超越一切变异。正因为生住灭三相都与如来法身不同,所以法身是没有形象的,不应该用身体相貌来见如来。如果在法身中找不到任何三相的痕迹,就足以证明如来不是因缘造作的有为法。明白这个道理后,虽然为了成佛而行布施,但不会执着于布施的功德相,这样才能真正断除疑惑。
(因與果甚深,於彼惡時說,此非無利益,由三菩薩殊。)
因果的道理很深奥,即便在不好的时代宣说,也并非没有益处,因为有三种菩萨的殊胜功德。
说因果深义,于彼恶世时,不空以有实,菩萨三德备。
在末法时代讲解因果的深刻道理,这样的佛法真实不虚。具备三种功德的菩萨们,能够在这个浊恶世间弘扬正法。
(由於先佛所,奉持於戒學,并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
因为跟随过去诸佛修行,持守戒律精进修学,并且不断培植善根功德,所以被称为具足清净戒律和圆满德行的人。
修戒于过去,及种诸善根,戒具于诸佛,亦说功德满。
过去认真持戒修行,又种下种种善根,持戒圆满如同诸佛,功德也就圆满了。
此释颇有众生至种诸善根义也。无住而住,因深也。相而无相,果深也。于彼鬬诤牢固恶世之时,有能不以此为空谈而生实信者,是末代菩萨持戒、修福、具戒、具德、具慧,三德完备,故能信也。当知是人修戒,于过去承事多佛,种诸善根,其来久矣。供养诸佛有三种义:一者、给侍左右;二者、严办所须;三者、询承法要。能守护故,名曰尸罗,谓能善守六情根故。修复有三种:一、能离于十不善业故;二、能作于菩提分业故;三、能趣于第一义谛故。如是修戒而行恭敬承事,即持戒具足。如是供养而种植善根,即功德具足。次下明其具慧,能于菩提生于实相,功德圆满,其福固无量也。
世尊说:在将来争斗坚固的恶世中,能够不把这番道理当作空谈而生起真实信心的人,都是末法时代的菩萨。他们持戒修福,戒德慧三学具足,所以才能深信不疑。
要知道这样的人修持戒律,是因为过去世已经供养承事过多尊佛,种下种种善根,渊源很深。供养诸佛包含三种含义:一是随侍在佛身旁恭敬照料,二是备办所需物资庄严道场,三是请教承受佛法要义。能守护身心名为持戒,就是善于守护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不起妄念。
修持戒律有三种功德:一能远离杀盗淫妄等十恶业,二能实践三十七道品等菩提正业,三能通达诸法实相的第一义谛。这样通过修戒而行恭敬承事,就是持戒具足;这样通过供养而种植善根,就是功德具足。接下来说明具足智慧——能对无上菩提生起真实信解,功德圆满,所获福报自然不可限量。
(能斷於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為具慧,二四殊成八。)
能够断除对自我的执着和对事物的执取,这样的人就是真正有智慧的人,二和四合起来成就八种殊胜境界。
彼寿者及法,远离于取相,亦说知彼相,依八八义别。
长寿的人和真正的法,都要远离对表面的执着。要明白它们的本质,依照八十八种道理来分辨。
(別體相續起,至壽盡而住,更求於餘趣,我想有四種。)
生命由不同部分组成,随着时间延续直至寿命终结,还会追寻其他生命形态,关于自我的执着有四种表现。
差别相续体,不断至命住,复趣于异道,是我相四种。
生命看似连续变化,却总被认作恒常不变; 身心现象刹那生灭,却被当作持续存在; 生命终结重入轮回,却被视为固定自我; 这些就是四种关于"我"的错误认知。
(皆無故非有,有故不可說,是言說因故,法想有四種。)
这些说法都是因为不存在才说没有,因为存在才说不可说,这些都是言语表达的缘由,对事物的理解有四种方式。
一切空无物,实有不可说,依言词而说,是法相四种。
一切事物本质都是空的,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这种真实存在的境界无法用言语完全表达。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只能借助语言概念来解说。这就是法相的四种表现方式。
此释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及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义也。上言菩萨三德备,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所谓有智慧者,了知人无我故,无寿者四相;了知法无我故,无法非法四相。彼寿者及法八相俱离,不复取着,谁其知彼相而远离之?唯具慧者,依于八相,了知八相义别。所谓我相四种者何?中有主宰,名之为我。今观色、受、想、行、识诸蕴,各各差别,各无主宰,故无我相。安住常性,名曰众生。今诸蕴无常,相续流转,无有一法是安住性,故无众生相。脉脉不断,乃名命住。今至寿尽而住,如有经言:汝今刹那亦生、亦老、亦死。故无寿者相。诸蕴循环,受诸异趣,名曰人相。是中无人能取诸趣,譬如因质而现于像,质不至像而有像现;由前蕴故,后蕴续生,前不至后而后相续,是无人相也。此谓了知人无我性也。所谓法相四种者何?经云:无法想亦无非法想,无想亦无非想。诸译皆然,唯秦略其后二。此复云何?第一义谛,法本不生,能取所取诸法皆无,故无法想。以不生故,亦无有灭。彼法无物,而空实有,故亦无非法想。此偈所谓一切空无物也。法与非法,分别离故,不可说有,不可说无,非言所诠故,故无想。此偈所谓实有不可说也。所言无想,但显想无,非谓有法而名非想。虽第一义离一切想,而依世间言语想说,以于无言处依言相说,是不可言显者,实言说之因也。亦无非想,此偈所谓依言辞而说也。是谓了知法无我性也。寿等四相易知,法等四相难晰。彼知远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即谓之法相。并其法相而空之,即谓之非法相。有是有非,未离分别,法与非法,二者俱泯,无可言说,是谓俱空。若一向是空,破灭诸相,恐堕偏空,故依俗谛说,亦无非相。有而不有,无而不无,是中道谛也。此非法相遣法也,无相遣非也,亦无非相遣非非也。秦译但以非法相该之。
这段解释的是《金刚经》中“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以及“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的深意。前面说到菩萨具足戒定慧三德,由戒生定,由定发慧。有智慧的人因为明白“人无我”的道理,所以远离了寿者等四相;又因为明白“法无我”的道理,所以超越了法相和非法相的执着。能同时远离这八种相而不执着,是什么样的智慧才能做到?只有真正具足智慧的人,才能透过这些表象,看清它们背后的实质。
所谓我相四种:觉得有个主宰的“我”存在。但观察色、受、想、行、识五蕴,都是各自独立变化,没有一个真正的主宰,所以“无我相”。认为生命是恒常不变的,这叫“众生相”。但实际上五蕴无常,时刻流转,没有一法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无众生相”。觉得生命是连续不断的,这叫“寿者相”。但生命每一刹那都在生老病死,如佛经说“刹那即生即老即死”,所以“无寿者相”。以为有个“人”在轮回中承受果报,这叫“人相”。其实就像镜中显像,镜子本身并没有去到影像里;前蕴灭后蕴生,前蕴并不会到达后蕴,只是相续而生,所以“无人相”。这就是明白了“人无我”的道理。
所谓法相四种:经中说“无法想亦无非法想,无想亦无非想”。其他译本都有这四句,只有鸠摩罗什的译本简略了后两句。这是什么意思呢?第一义谛中,诸法本来不生,能取所取皆空,所以“无法想”。因为不生,所以也没有灭。虽然诸法空无自性,但空性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也“无非法想”。这就是偈子说的“一切空无物”。法与非法都是分别概念,不可说有也不可说无,超越语言描述,所以“无想”。这就是偈子说的“实有不可说”。所谓“无想”只是说明想相本空,并非另有个“非想”存在。虽然第一义谛离一切相,但依世间言语方便说法,在不可说处借用言说,这才是真正言说的本源。所以也“无非想”,这就是偈子说的“依言辞而说”。这就是明白了“法无我”的道理。
寿者等四相比较容易理解,法相等四相就比较难分辨。能够远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这种觉悟状态就叫“法相”;连这种法相也空掉,就叫“非法相”。若还有是非分别,就未得究竟。只有法与非法二者俱忘,超越言诠,才是真正的空性。但如果一味说空,否定一切,又可能落入偏空,所以依世俗谛说“亦无非相”。有而不执有,无而不执无,这才是中道智慧。这里用“非法相”破除法执,用“无相”破除非法执,再用“无非相”破除对“空”的执着。鸠摩罗什的译本用“非法相”统摄了这些深意。
(由彼信解力,信故生實想,不如言取故,取為正說故。)
因为依靠这样的信解力,只要真心相信就能生起真实的见解,不会只停留在言语表面去理解,而是能真正把握佛陀所说的正法真义。
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实相,闻声不正取,正说如是取。
一个人靠着真诚的信心,怀着恭敬心去体会真实的境界,听到说法不执着于表面文字,而是这样去把握真正的教义。
此释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义也。彼人持戒修福,能起深信,依彼信心,恭敬多佛,种诸善根。闻此经典,乃至一念生净信者,信心清净,能生实相。由具慧者,不如言取义,随顺第一义智,取为正说,故名为实相。为斯理故,说彼八相远离之后,便云不取于法相,亦不取于非法相。法与非法,总未离于声教,彼不以所闻声教而正取之也。不正取于法,不正取于非法,二相远离,即是实相。正说如是取,是以不取取之也。彼菩萨闻说章句,能生实相如此,何患其后有闻者,不生实信乎?
这个解释是说:我们不应该执着于佛法,也不应该执着于非佛法。有些人持守戒律、修行福德,能生起坚定的信心,依靠这样的信心,恭敬供养诸多佛陀,种下各种善根。当他们听到这部经典,哪怕只生起一念纯净的信念,这颗清净的信心就能显现真实的本性。有智慧的人不会执着于文字表面,而是顺应最高真理的智慧,将其视为正法,所以称为实相。正因为这个道理,在说完八种表象的远离之后,就说既不执着佛法表象,也不执着非佛法表象。佛法与非佛法,都还没有脱离言语教导的范畴,有智慧的人不会把自己听到的教法当作绝对真理。不执着于法,也不执着于非法,远离这两种极端,就是真实的本相。真正的理解是这样的:用不执着的方式去把握。这些菩萨听到经文的章节句子,能这样悟入实相,何必担心后来听到的人不会生起真实的信心呢?
(佛了果非比,由願智故知,為求利敬者,遮其自說故。)
佛陀的证悟境界无法比拟,这是通过他的宏愿和智慧才能了知的。为了防止那些为了谋求名利和恭敬的人自夸自赞,所以不宣说自己的境界。
佛不见果知,愿智力现见,求供养恭敬,彼人不能说。
佛并不需要通过看到结果才知道一切,他以愿力和智慧能直接明了真相。如果有人为了求得供养和恭敬才来说法,这样的人所说的道理并不真实。
此释如来悉知悉见义也。谓佛知即是见、见即是知,非如肉眼但见麤近物,至细障远处则不能知;非如比智见烟知火,不能照了诸相差别。彼具戒等人所有果报,佛一一知、佛一一见,若不言见或谓比知,若不言知或谓肉眼等见,是故知见并言。然由愿智现量而了,惟佛具广度众生大愿力故、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于诸境界朗然现觉,不但现生福果洞烛无差,即将来所感果报为人供养恭敬等无量福德一一了知。何故如来作如是说?彼具戒等欲得福德,彼人则不能说,是人自知故。诸佛如来善知彼何等人有何等行,是故彼人不能自说。得福有二:生者,能生因故;取者,熏修自体果义故。
这段解释的是如来“完全知晓、完全看见”的含义。意思是佛的知晓就是看见,看见就是知晓,不像凡夫肉眼只能看见粗近的东西,细微、被遮挡或遥远的事物就无法知晓;也不像推理认知那样见到烟才知道有火,无法照见所有细节差别。那些持戒修行之人所获得的果报,佛陀每一个都清楚知晓,每一个都分明照见。如果只说不“见”可能被误认为是推测而知,如果只说不“知”可能被误认为是肉眼所见,所以要把“知”和“见”一起说明。这都是依靠佛陀的愿力智慧直接现量觉知,唯有佛具备广度众生的大愿力、具足一切种智的大智慧,对一切境界明朗直观,不仅对现生的福报果报了如指掌,就连将来会获得的受人供养恭敬等无量福德也都一一分明。为什么如来要这样说呢?因为那些持戒修行之人虽然获得福德,但自己并不能真正说清楚——这些唯有自知。诸佛如来善知什么样的人修什么样的行,所以修行者自己反而无法完全表述。所谓“得福”有两层含义:一是“生”,指能产生福德的因;二是“取”,指持续修行积累成果的意义。
(證不住於法,為是隨順故,猶如捨其筏,是密意應知。)
真正明白佛法的人不会执着于任何教条,这正是顺应了佛法的真谛。就像渡河之后要放下竹筏一样,这个深刻的道理应当明白。
彼不住随顺,于法中证智,如人舍船栰,法中义亦然。
就像人过了河就舍弃竹筏那样,真正明白了佛法真谛的人,也不会一直抓着方法不放。
此释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义也。谓文字般若修多罗等法,非证智者所住处故,既得证已,应舍彼法,如到彼岸,应舍其筏。然欲证智,非法不可于增上证,是随顺故,应须收取,如未达岸,必凭其筏,是名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舍,故名为密。是般若法,于无相菩提相应者,尚在所舍,何况我相四种,及法相四种,与实相不相应者,其可取着而不舍乎?不悟而随顺于法者,即名识,悟而能转乎法者,即名智,转识成智,即法中义也。
真正的佛法尚且应该放下,何况那些不是真理的东西呢?就像记录佛法的经文典籍,只是帮助我们认识真理的工具,并不是觉悟者最终要停留的地方。就像渡河到了对岸,就要放下竹筏一样,真正明白真理之后,这些工具也该放下了。
但要获得真正的智慧,又离不开这些方法。就像还没到对岸时,必须依靠竹筏才能前进。这就是佛陀说法的深意——同一个竹筏,既要使用又要放下,所以说其中含有密意。
就连与无相菩提相应的般若法门,最终都要放下,更何况那些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四种执着,以及法相、非法相等四种对概念的执着?这些与真实实相根本不相应的东西,怎么能抓着不放呢?
还没有开悟时,我们被法所束缚,这叫识;开悟之后能自在运用法,这叫智。把识转变成智,正是佛法要告诉我们的真义。
(化體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非二取,所說離言詮。)
变化显现的形相并非真佛,也不是真正的说法者。真正的说法不执着能说与所听,真正的教法超越了言语的表象。
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不二取,无说离言相。
显现化现的并非真佛,也不是真正说法的人。真正的说法不执着两边,没有言语可说,超越一切言相。
此释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义也。此须菩提所解如来无得无说义。应化非法身,原不证法,亦不说法故。谓无定法可得,亦无定法可说。其义维何?以如来所说真如之法,非耳能听,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说故。是故应知非法非非法。此据真如道理而说。彼非是法,谓是法无为其性故。复非非法,由彼无自性,体是有故。二边俱离,即无可说。是无上菩提离言说相,从来无有得者。既无所得,更何说哉?此无得无说,须菩提所为解空第一也。
须菩提尊者所领悟的是:如来证悟的真理既无法获取也无法言说,既不是具体的法,也不是虚无的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佛陀随缘示现的应身本非法身真理本身,既不证得什么具体法门,也不执着于某种教法。
究其根本,真理无法用耳朵听见,所以不可执取;无法用言语表达,所以不可言说。因此才说它既非法也非非法——从真如本体的角度来看:它不能称为具体法相,因为其本质是超越造作的;但也不能说是虚无,因为其本体真实不虚。
既超越"有"也超越"无"的二元对立,自然就无法用言语描述。无上菩提本就超越言语概念,从来没有人真正获得过什么。既然本无所得,又有什么可说的呢?须菩提尊者正因为透彻理解这空性妙义,才被称为解空第一的尊者。
(自受為他說,非無益集福,福不持菩提,彼二能持故。)
自己领受佛法并为他人解说,这样做积累的福德不是没有意义的。但仅仅依靠福德本身并不能证得菩提智慧,唯有通过自修与利他这两种修行,才能真正守护菩提道果。
受持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领悟佛法并为人解说,所获得的福德不会落空。虽然福德本身不能直接成就菩提智慧,但通过这两种修行方式——自己受持和为人解说——都能引导我们走向觉悟之路。
(得自性因故,此餘者是生,唯是佛法故,能成最勝福。)
因为这样的修行能证得真实本性,其他修行只是生起善根,唯有依循佛法修行,才能成就最殊胜的福报。
于实名了因,亦为余生因,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
真实智慧能照见真理,也为未来种下善根,唯独佛法的功德,能成就最殊胜的福慧资粮。
此释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至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义也。宝满三千界持用布施,非不得福甚多,以其不趣菩提,唯成有漏之业而已。若受持此经为他人说,自利利他二者能趣菩提,肩荷佛道,福德积聚胜彼宝施者无量。曷言乎福德之胜也?一切无上菩提皆从此经发明,现证无为实体,永断生死苦因,故曰于实为了因。一切诸佛皆从此经熏修身语律仪,圆满出生报化之身,故曰亦为余生因。持说此经者,成就第一之法,成就希有之佛,世间之福孰有过于此者?然所谓佛法者,即佛法非佛法,以所觉之法唯佛能证,佛不自有,由不共性以能作第一法因,是故彼福德中此福最胜,故曰福成第一体也。
如果有人用装满三千大千世界的七种珍宝来布施,但这所谓的佛法,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佛法真义。用珍宝布满三千世界来布施,不是没有福报,福报确实很多,但因为这样的布施不能导向觉悟,只能形成有漏的善业而已。如果能够受持这部经并为他人解说,自利利他两者都能通向菩提,承担如来家业,所积累的福德远远超过用珍宝布施的人。为什么说这样的福德更殊胜呢?因为一切无上菩提都是从这部经显发彰明的,能当下证悟无为实相,永远断除生死苦根,所以说它是觉悟实相的根本因。一切诸佛都是依据这部经修持身语意业,圆满成就报身化身,所以说它也是成就佛果的出生因。受持解说这部经的人,成就的是最殊胜的法,成就的是稀有的佛果,世间还有什么福报能超过这个呢?但所谓的佛法,说是佛法又不是佛法,因为所觉悟的境界只有佛能证得,佛并不执着自以为圣,由于不共的功德能成为最殊胜法的根源,所以一切福德中以此福德最为第一,因此称为福德的究竟体性。
(不取自果故,非可取可說;解脫二障故,說妙生無諍。)
不执着于任何结果,所以没有什么可以得到或言说的;因为解脱了两种障碍,所以说妙生菩萨达到了无诤的境界。
不可取及说,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
不能执着于任何事物,也不能执着于任何说法,因为连证悟的果位都不该执着。正如智慧第一的须菩提所阐明:真正的修行要超越两种障碍——既要放下对现象的执着,也要摆脱对空性的执着。
此释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至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义也。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日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无为法亦不可取及说也。所谓不可取者,非谓无其果也。如四果人各证自果,但不自作念谓得是果,即是不取。彼于证时离取我等随眠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此不取者,即四果离四果,如依须菩提说得无诤三昧也。无诤者,谓离烦恼障及离三昧障故。由离烦恼障得罗汉果,由离三昧障得无诤行,盖人法两空矣,更何取乎?
须菩提,假如有人认为“我证得了须陀洹果位”,这就不对了。为什么这么说呢?须陀洹果这个名称,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实在的境界可得,只是假名为须陀洹果而已。真正修行的人,心无执著,安住于清净无争的境界。
一切圣贤所证悟的,都是超越言语造作的无为法,只是深浅程度不同。今天所说的佛法,本质上并非固定不变的佛法,只是暂时称为佛法而已。这个无为法既不能执着,也无法用言语完全表达。
所谓不可执着,并不是否定修证果位的存在。就像证得四种果位的人,各自都有真实的证境,但他们不会执着地想“我得到了果位”,这就是不执取。他们在证悟时,已经远离了对自我、对法相的细微烦恼,所以不会产生“我能证果”的念头。
这种不执取的态度,正是证得果位而又不执着于果位的体现。就像须菩提尊者,他证得无诤三昧——这种定境能远离烦恼障碍和禅定本身的执着。因为远离烦恼障而证得阿罗汉果,因为远离对禅定的执着而成就无诤行。既然证悟了人我空、法我空,还有什么可执取的呢?
(在然燈佛所,言不取證法,由斯證法成,非所取所說。)
我在然灯佛那里修行时,并没有执着于要证得什么佛法境界。正因为不执着于任何境界,才能真正证得佛法。真正的证悟不是靠执着追求所能得到的,也不是用语言能够完全说清楚的。
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说。
佛陀在燃灯佛那里听闻佛法时,并没有执着于所谓真理实相的见解。正是因为他明白真正的智慧不在执着取舍中,所以才能证得这种不执取的真实境界。
此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义也。然灯生时,身光如灯,以至成佛,亦名然灯。释迦如来,于彼授记成佛,然佛于然灯授记语中,不取于法,无佛想,无我想,无授记说授记想,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但以无分别实智,证无差别真理,以是真实之义,离心缘相,成其无取,离言说相,成其无说,所以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也。
这段是解释如来在然灯佛那里,对于佛法其实并没有得到什么的道理。 然灯佛出生时,身上光明如灯,后来成佛也名叫然灯。 释迦如来曾在然灯佛那里得到成佛的授记,但佛陀在然灯佛授记的时候,并不执着于法,没有佛的执着,没有我的执着,也没有授记和被授记的执着。 这说明他是以智慧证悟,而不执着任何相。 所以只是用无分别的真实智慧,证得无差别的真理。 这真实的道理,超越心念攀缘,所以不取着;超越言语表达,所以无可说。 因此,如来当年在然灯佛那里,对于佛法,实在并没有得到什么。
(智流唯識性,國土非所執,無形故勝故,非嚴許嚴性。)
智慧如流本无实体,世界万象也非真实存在。正因其无形无相,才显现出真正的庄严;正因其超越形相,才能成就最殊胜的庄严境界。
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通过修习智慧通达唯识真谛,便能如此证得清净佛土。真正的净土不在形相之上,最殊胜的庄严也非外在装饰,而是心灵的清净境界。
此释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义也。净土有二种:一、法相土,谓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谓离一切相无所见闻。庄严亦有二种:一、形相庄严,谓金地宝池等;二、第一义庄严,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唯识真实之理,显发过恒沙功德而为庄严。如是而取净土,非有形之净土,乃第一体之净土也。如是庄严,不取相而为庄严,是真庄严也。依第一义谛,无有形质可取,即非庄严;依俗谛,如是无庄严,是名庄严。若执有佛土形胜庄严,云我当成就,彼即于色等境界有住着心。为遮此见,故下承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
世尊解释道:所谓庄严佛土,其实并没有真实的庄严相可得,只是假名为庄严而已。净土有两种:一是法相土,指有具体形态可见的国土;二是法性土,指超越一切形相、无可见闻的真理境界。庄严也分两种:一是形相庄严,如黄金大地、七宝池等具象景观;二是第一义庄严,指修证无分别智慧,通达唯识实相,显现无量功德所形成的本质庄严。真正的净土并非有形之物,而是最高真理的体现。这样的庄严不执着外在形象,才是真庄严。从真理层面看,没有具体物质可得,所以说并非庄严;从世俗角度看,这种无相庄严,才称为真庄严。如果有人执着佛土的宏伟景象,想着“我要成就这样的净土”,那就是对色相境界产生了执着心。为防止这种误解,下文才接着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譬如妙高山,於受用無取,非有漏性故,亦非是因造。)
就像那巍峨的须弥山,虽承受风雨却不为所动。它本非烦恼所成,也不是因缘造作之物。
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
像高山之王不执取任何事物,承受果报时也同样不执着。因为他已彻底远离一切烦恼,以及所有人为造作的现象。
此释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义也。佛报身如须弥山王者,须弥虽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山无分别性故。报佛亦然,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如何得是无分别耶?第一义中山及色身皆无体性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以受乐报佛远离诸漏,即无有物即是非身,由此非有身说为有身,唯有清净身故自体是有,非由因造远离有为法故,是大身即法身也。
这是解释佛陀所说“非身即名大身”的含义。佛陀的报身如同须弥山王一般庄严,须弥山虽广大却不自诩为山王,因为山本身没有分别之心。报身佛也是如此,不执着自以为法王,因为已远离分别执念。何以能达到无分别境界?究其根本,山川色身皆无实在自性,因此佛陀说非身即是名为大身。由于受乐报佛已断尽一切烦恼,无形无相故称非身,正因无实体而说为有身,唯具清净本性故真如自性实在,非因缘造作且超离有为法,这般大身即是法身本身。
(為顯多差別,及以成殊勝,前後福不同,更陳其喻說。)
为了说明功德多差别,以及成就殊胜的不同境界,前后福报之所以有深浅分别,我再讲个比喻来说明。
说多义差别,亦成胜较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
佛陀反复用各种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通过层层递进的比较,让后来的福德胜过了先前的福德,以此突显教导的殊胜。
此释如恒河中所有沙数至胜前福德义也。前已说宝施之喻,今复说者,岂不重耶?前说一三千界宝施,此说无量三千界宝施,虽则总是多义、总是胜较量,然其后者即多中之多、胜中之胜,故重说也。后福何以过于前耶?前福差别不明成立之因,为于菩提无有荷持之用。今欲显其能立因相,更将别喻随事而言,故较量之喻亦复殊胜。
这段解释的是从"恒河中所有沙数"到"胜前福德"这段经文的含义。前面已经用布施珍宝的比喻说明过福德,现在又说,难道是重复吗?其实不然。前面说的是一个三千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这里说的是无量无数三千大千世界的珍宝布施。虽然都是在用比较说明福德的殊胜,但后面这个比喻更是多中之多、胜中之胜,所以需要再次说明。
为什么后面的福德超过前面呢?因为前面的福德差别没有明确说明成立的缘由,对于菩提道没有真正受持的功用。现在为了显示能够成立的因由,随着具体事相再用别的比喻来说明,所以这个比较的比喻也就更加殊胜了。
(兩成尊重故,由等流殊勝煩惱因性故,由劣亦勝故。)
由于两方面生起敬重:一是因为烦恼的根源本身具有同等的力量,二是因为看似低劣的实则是更深层的殊胜。
尊重于二处,因习证大体,彼习烦恼因,此降伏染福。
要敬重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修行证悟真如本性,二是克服烦恼的根源。烦恼往往由执着习气而生,若能降伏这些染污习气,便能获得清净福德。
此释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至是名三十二相义也。二处者,一是随说四句偈等之处,一是经典所在之处。四句偈处,一切天人皆应供养,如佛塔庙,已尊重矣。经典之处,则为有佛,若佛弟子,又尊重之至也。彼以七宝等施,施宝之地及能施者,无如是事,故谓持说胜也。又此经名金刚般若波罗蜜,即般若离般若,能与一切诸佛如来证法作胜因故。又一切诸佛所共说故,皆以修习般若为因,证会等流之性,发明大事,无说可说,故曰因习证大体也。彼七宝布施福德,是染烦恼因,以能成就烦恼事故。如积微尘以成世界,不离人天因果,是因果皆非实有,故曰非微尘非世界。然是微尘非贪等烦恼体,是世界非烦恼染因界,故名微尘世界。是世尘无记,非彼染烦恼所及,纵能获福,与微尘世界等,亦同于无记性,极为微劣。况此持经功德,能远离烦恼因,能成佛菩提,及成就三十二相,非福德中之胜福德乎?又三十二相,非是正觉之体性,故名三十二相。比于持说法门,能得大觉性,亦为是劣。此佛身相虽劣,亦是出世之福,实胜过施宝所得世间之染福。况法身因,而不超越此三十二相,能降伏染福,而持经功德,更能降伏之也。
这段解释说的是,无论在哪里宣讲这部经,哪怕只是其中的四句偈子,直到这里讲的三十二相的真实含义。有两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宣讲四句偈子的地方,二是经典所在的地方。凡是讲说四句偈的地方,一切天人都应当恭敬供养,就像对待佛塔寺庙一样,这已经是非常尊重的了。而经典所在之处,就等于有佛在世,或是佛的弟子在那里,更要给予最高的尊重。
用七宝布施的话,无论是布施的宝物还是布施的人,都比不上受持宣讲这部经的功德。这部经名叫《金刚般若波罗蜜》,讲的就是般若智慧本身超越了对般若的执着,能够成为一切诸佛如来证悟真如的最殊胜因缘。一切诸佛都共同宣说般若法门,都是通过修习般若智慧作为根本因,证悟与诸佛同等的法性,开启成佛的大事。虽然究竟而言并无一法可说,但为了众生而方便宣说。
用七宝布施所得的福德,属于有漏的福报,反而可能成为烦恼的助缘。就像积聚微尘形成世界,这种福德仍在人天善果之中,而这些因果本质上并非实有。微尘并非贪嗔烦恼的本体,世界也不是烦恼染污的根源,所以称作微尘世界。这种世间福报属于无记性(非善非恶),与烦恼不相干,纵然能得到福报,也和微尘世界一样属于无记性,力量非常微弱。
而受持这部经的功德,能够远离烦恼因缘,成就佛果菩提,乃至成就三十二相庄严,岂不是远远超过有漏的福德?再说三十二相本身,并非究竟觉悟的法身,所以只是叫作三十二相。比起受持宣讲般若法门能证得无上正觉,三十二相还是次要的。虽然佛的色身相好较为次要,但已是出世间的清净福报,确实胜过七宝布施所得的人天有漏福报。何况般若法身之因,更是超越三十二相,能降伏一切有漏福德,而受持此经的功德,又远胜于此。
(彼果勝苦故,難逢勝事故,境岸非知故,於餘不共故。)
因为这果报能对治深重苦恼,这样殊胜的机缘难以遇到,它的境界高远非凡夫能测度,更是其他法门所不具备的独特功德。
苦身胜于彼,希有及上义,彼智岸难量,亦不同余法。
身体承受的苦痛,远不如执着自我的危害更深重。这道理珍贵难得、意义超凡,佛陀的智慧深广如海不可测量,也完全不同于世间寻常的见解。
(是甚深性故,勝餘略詮故,胄族高勝故,望福福珠勝。)
这法门因为极其深奥,胜过其他简要教法,如同尊贵的血脉传承,所获福报比珍宝更殊胜。
坚实解深义,胜余修多罗,大因及清净,福中胜福德。
真正理解这部经的深刻含义,它胜过其他的经典,既能成就无上佛果,又能净化心灵,所获得的福德是各种福德中最殊胜的。
此释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至是名第一波罗蜜义也。彼舍无量身命以用布施,视乎舍资生财宝者,所得果报福德,此福胜彼福。何以故?彼舍身命,苦身心故。然是苦因,终招苦果。若以四句偈施脱离苦海,其福不尤胜乎?尔时须菩提尊重法故,遂便堕泪。此法门希有,虽有智眼亦未曾闻,复是难逢、复是胜事。云何为胜?以上义故。如经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彼智岸无人能量。云何为到?由其所知境岸唯佛,余无能知者,故曰上义。又此法门不同余法,此中有实相故。除佛法,余处无实故。故信心清净,不信余法则生实相。言实相者,唯此处有;言非实者,余处不生。能生是相,当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此法门是甚深性故,有能受持此经思量修习不起我等相者,是于可取境界无有颠倒,得人无我也。又我等相,即是非相,是于我取,无有颠倒,得法无我也。此二如其次第,明我空法空,以至空空,能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故谓真实坚固甚深之义也。佛乃印可须菩提所说。若复有人,闻说是经,始焉不惊,既焉不怖,终焉不畏,彼于无上菩提,不以其希有而惊之,不以其甚深而怖之,不以其难成而畏之,是于此经,能生净信,更无疑沮,其能生实相,而成就无量功德也必矣。此所谓坚实解深义者,后五百世,宁无是人哉,特希有耳。又此法门,胜余修多罗,佛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故。又云大因者,以第一波罗蜜,能为诸佛修证大体之因。又云清净者,以无量诸佛所共说故,族胄高胜,极其清净,彼以珍宝施者,无有如斯众德圆备,此所得福,望前福聚,不啻霄壤,故谓彼福德中之胜福德也。
如果用恒河沙那么多世的生命来布施,比起前面说的用财物布施,这样牺牲生命得来的福报确实更大。为什么呢?因为舍弃生命需要承受身心的巨大痛苦。但这种痛苦的因,终究会带来痛苦的果。如果用四句偈帮助他人脱离痛苦,这样的福报不是更殊胜吗?
当时须菩提听闻这个法门,因为对佛法生起无比敬重,感动得流下眼泪。这个法门实在太稀有,即使是有智慧的人也难得听闻,既是难遇之事,又是无上殊胜。为什么说殊胜?因为般若智慧到达的彼岸,是常人无法衡量的境界。如何才能到达?唯有佛能完全了知这种境界,所以说这是最殊胜的真理。
这个法门与其他法门不同,因为它蕴含诸法实相。除了佛法,其他地方找不到这种真实。所以只要信心清净,不迷信其他教法,就能体悟实相。所谓实相,只有在这里才能显现;其他地方的所谓实相,都不是真正的实相。能够生起这样的认识,就能成就第一稀有的功德。
这个法门极为深奥,如果有人受持此经、思维修习而不执着自我相状,说明他对所认知的境界没有颠倒见解,已经证得人无我。进一步说,所谓自我相状其实并非真实相状,这样对自我执着没有颠倒见解,就证得了法无我。这两个层次依次阐明我空、法空乃至空亦复空,能远离一切相状,就是诸佛境界,所以说这是真实坚固的甚深义理。
佛赞许须菩提的领悟。如果有人听闻此经,开始不惊讶,中间不恐惧,最后不畏惧,说明他对无上菩提不会因其稀有而惊讶,不会因其深奥而恐惧,不会因其难成而畏缩。这样的人对此经能生起清净信心,毫无疑虑,必定能体现实相,成就无量功德。这种能够坚定理解深奥义理的人,在后世五百年代中难道没有吗?只是十分稀有罢了。
这个法门胜过其他经典,佛说第一波罗蜜,实则没有第一波罗蜜的概念。之所以称为大因,是因为第一波罗蜜能成为诸佛修证的根本因缘。之所以称为清净,是因为无量诸佛共同宣说,法脉尊贵殊胜至极清净。用珍宝布施的功德,远不如受持这个法门的功德圆满,两者相比简直天差地别,所以说这是福德中最胜的福德。
(彼行堪忍時,雖苦行善故,彼德難量故,由斯名勝事。)
当一个人修行忍辱的时候,虽然过程艰苦但因为是在行善,这种功德无法衡量,所以被称为殊胜的修行。
能忍于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胜义。
能够忍耐艰苦修行的人,通过苦修积累善德,这样的福报广大无边不可估量,这才是最殊胜的真理。
(由無恚怒情,不名為苦性,有安樂大悲,行時非苦果。)
若能不起嗔恨心,烦恼便不成其为苦;怀着慈悲与安宁之心修行,所得果报自然安乐无苦。
离我及恚相,实无于苦恼,共乐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放下自我和怨恨之心,实际上痛苦烦恼并不真实存在。心中常怀慈悲,与众生同享安乐,这样的修行才能结出真正的果实。
此释忍辱波罗蜜至应生瞋恨义也。谓彼持经者行苦行时,虽同苦果,而此苦行不疲倦,以有堪忍性故,名到彼岸。彼岸有二种义:一是善性故,由诸波罗蜜皆以善为体性故;二是彼德难量故,由彼德岸曾无知者,故言非波罗蜜。此苦行胜彼舍身远矣。如我于尔时,无我、人、众生、寿者相,离于我相也;及王悔过,我心无瞋,离于恚相也。无我则无受苦者,无瞋则无恼。彼者但见共乐,不见有苦;但见慈悲,不见瞋恨。如是苦行果,由与胜法相应。虽曰忍辱到彼岸,其实般若到彼岸也。岂同恒沙身命布施所得果哉?
这是在解释忍辱波罗蜜达到不被嗔恨动摇的境界。说的是那些持诵经典的人修行苦行时,虽然同样承受苦果,但这种苦行不会让他们疲惫退缩,因为他们具备忍耐的力量,这才叫做到达彼岸。彼岸有两层含义:一是善的本质,所有波罗蜜都是以善为根本的;二是那种功德无法衡量,因为这种功德的彼岸从来没有人能完全知晓,所以说它不是普通的波罗蜜。这样的苦行远比单纯舍弃身体更为殊胜。
就像我当年被割截身体时,心中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超越了自我执着;等到国王后悔道歉时,我心里也没有丝毫嗔恨,远离了怨恨的念头。没有自我执着,就没有受苦的人;没有嗔恨,就没有烦恼。他们只看到与他人共患难,不觉得是苦;只见到慈悲心,不见嗔恨心。这样的苦行果报,是因为与殊胜的佛法相应。虽然说是忍辱到达彼岸,其实是般若智慧到达彼岸啊。这岂是恒河沙数身命布施所能比拟的果报?
(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謂是得忍邊,及此心方便。)
因为心中还有执着放不下,所以应当坚定地求取进步,这就是达到无生法忍的修行境界,以及修持这种觉悟心的正确方法。
为不舍心起,修行及坚固,为忍波罗蜜,习彼能学心。
为了培养不放弃众生的心,要持续修行并坚定信念;为了成就忍辱的修行,就要这样训练自己的心。
此释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至不应住相布施义也。佛无我人等相,自五百世以来修行坚固故,能与菩提相应。若有菩萨不离我相等苦行之时,见有苦恼便欲舍菩提之心,是故应离诸相。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如是过,故偈言生心因不舍,是故应坚求。为何等心是此心生因而遣坚固勤求?复于何处是不舍菩提心因令进求也?偈言为忍波罗蜜,习彼能学心。此谓入初地胜义之心,得忍边际行无住心,故经言发无上正等觉心。何以故?示不住生心义故。若心住色等,此必不能进求佛果,故菩萨应无所住而行布施,即是生起无住着心方便。谓得忍已虽复遭苦,而不弃舍大菩提心,故曰习彼能学心也。
回想起过去五百世修忍辱仙人的经历,世尊以此阐明不应执着于表象的布施真义。佛陀早已超越我相、人相等分别执着,因五百世来坚定修行,故能与菩提智慧相应。若菩萨修行时仍存我相执着,遭遇苦难便容易退失菩提心,所以必须超越一切表象执着。未生起究竟菩提心者常有此种过失,因而偈颂说:菩提心生起需不退转,故应精进求道。何种心境能成为生起菩提心的根基而令人精进不懈?又在何种境地能确保不退转菩提心?偈颂指明:安住忍辱波罗蜜,修习堪能之心。这正是初地菩萨证悟真理的境界,达到安忍的极致而行无住之心,故经中称"发无上正等觉心"。为何如此?为开示心不执着而生起正念的奥义。若心停滞于色相等表象,必然不能成就佛果,因此菩萨应当无所执着而行布施,这便是生起无住之心的修行方法。意指证得安忍后,纵然遭遇苦难,亦绝不舍弃广大菩提心,故称为修习堪能之心。
(應知正行者,是利生因故,於有情事相,應知徧除遣。)
要知道真正的修行,就是利益众生的根本。对于一切众生的执着相,都应该彻底放下。
修行利众生,如是因当识,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知。
修行是为了利益众生,但要明白这种善行的本质。既要认清众生和事物的真相,也要懂得不执着于这些表象。
(彼事謂名聚,最勝除其想,諸世尊無此,由真見相應。)
那些被称作名相概念的东西,最殊胜的见解是放下对它们的执着。一切佛陀都不执着名相,因为他们以真实智慧看清了事物的本来面目。
假名及阴事,如来离彼相,诸佛无彼二,以见实法故。
万事万物都有个名字,有具体的模样,但如来早已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所有真正的佛陀都不会被名相和现象所束缚,因为他们已经见到了最真实究竟的真理。
此释为利益一切众生至即非众生义也。云何为利益众生修行,复遣不住利益众生事耶?为断此疑故,经言为利益众生,应如是布施。言此正行者,是利益众生因,非取众生相事故。何者是众生事?偈言假名及阴事,如来离彼相。彼众生者,唯名字施设,唤为众生,即是假名,原无实体,故如来说一切相貌即非相貌,如是足明人无我也。又众生所依,谓由五阴所成,谛观五阴各无主宰,实无成众生事,故如来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如是足明法无我也。诸佛明彼二相不实故,无彼二相,以见于实相无相故。若见于真实,即不见有所度之人,亦不见有能度之智,一切无所住着,是真般若法也。
为了真正利益一切众生,所以才说“所谓的众生其实并非众生”这个道理。为什么既要为利益众生而修行,又要放下执着于利益众生的事相呢?为了消除这个疑问,佛经中说:为了利益众生,应当这样平等布施。这里所说的正确修行方法,是利益众生的根本原因,而不是执着于众生表象的事相。
什么是众生的事相呢?偈颂说:众生只是假名和五蕴的暂时聚合,如来已超越这些表象。所谓的众生,不过是假名安立,称之为众生而已,这只是一个名称概念,原本没有真实不变的实体。所以如来说一切相貌都不是真实相貌,这样足以说明“人无我”的道理。再说众生赖以存在的五蕴身,仔细观察色受想行识这五蕴,每一蕴都没有独立主宰性,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构成所谓“众生”的实体。因此如来说一切众生都不是真实不变的众生,这样足以说明“法无我”的道理。
诸佛明了这两种相都是不真实的,所以不再执着于这两种相,因为见到了实相无相的真谛。若是见到了真实相,就不会觉得有被度化的众生,也不会执着于自己能度化的智慧,对一切都不执着住着,这才是真正的般若智慧。
(果不住因位,是得彼果因,世尊實語故,應知有四種。)
如果果实不在因位上停留,这恰恰是获得果报的原因。世尊以真实语开示,我们应当明白有四种情况。
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
虽然果实不会停留在道路上,但道路能够成为因缘。凭借诸佛真实不虚的言语,其中智慧可分为四种。
(立要說下乘,及說大乘義,由諸授記事,皆無有差舛。)
我要讲说小乘的教法,也要讲说大乘的真义,所有关于修行次第的开示,都完全准确没有错谬。
实智及小乘,说摩诃衍法,及一切受记,以不虗说故。
真正的智慧不仅包含小乘法门,更宣说大乘菩萨道,佛陀为众生授记成佛的承诺,都是真实不虚的。
此释如来四语义也。如来言说,不离利生行施等事,即是道也。菩提妙果,虽不住于言说道中,而言说之道,能为菩提之因。以诸佛真实语言,能证离言之果故也。彼言说有四种智:彼真语者,但说真体实智,如华严境界,与大菩萨共也;实语者,如四谛因缘等法,与小乘共也;如语者,说大乘等法,与众菩萨共也;不异语者,如一切受记等语,唯诸如来乃能究尽,所谓不共法也。以此四者,不虗诳于众生。秦译加一不诳语,非四者外别有不诳语也。语本无诳,即不虗说,何虑其因果不相符耶?
这是解释如来四种话语的真实含义。如来说法从不脱离利益众生的布施等行为,这就是修行之道。菩提妙果虽然不在言语道中停留,但言说之道能够成为菩提的因由。因为诸佛的真实语言,能够证得超越言语的果报。
如来的言说包含四种智慧:真语是直接讲述真理实相的智慧,就像《华严经》描述的境界,是与大菩萨共享的;实语是讲解四谛、因缘等法理,是与小乘修行者共享的;如语是演说大乘教法,是与诸位菩萨共享的;不异语是诸如授记等话语,唯有诸佛才能究竟圆满,这就是不共法。
通过这四种言语方式,如来从不欺诳众生。秦译本增加的不诳语,并非在这四种之外另有不诳语。如来的言语本来就没有虚妄,既然不说虚假的话,何必担心因果不相符合呢?
(不得彼順故,是非實非妄。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
不能顺着常理理解它,既不是真实也不是虚妄。如果有人执着于文字表面,佛陀才为这些人宣说这个道理。
随顺彼实智,说不实不虗,如闻声取证,对治如是说。
随着真实智慧去理解,就能明白:佛法所说的既不是实实在在的,也不是完全虚无的。就像听到声音就去求证一样,佛陀用这样的方式来对治众生的执着。
此释此法无实无虗义也。顺彼实智第一义,说一切法本性无生,无生即无有,故无实。既无生,岂有灭?故无虗。上言我是真实语者,今又说无实无虗,一说两兼,理难成信。由此答云:如言而执者,对彼故宣说。如依声教得证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又闻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达言空而法实故。为破此二执故,说无实者,以所说法不能得彼证法,所以对治言中有菩提之说也。又说无虗者,以此所说法随顺彼证法,证果是实,所以对治言中无菩提之说也。惟其无实无虗故,一切应无所住。
世尊在这里解释"佛法既非真实也非虚妄"的道理。依照那最高智慧的第一义谛来说,一切法的本性本来没有生起,既然没有生起就等于不存在,所以说不是真实的。既然本来没有生起,又哪里会有消灭呢?所以说也不是虚妄的。前面说"我是说真话的人",现在又说"既非真实也非虚妄",一种说法包含两方面,道理上难以让人确信。因此世尊回答说:这是针对执着言语的人所作的教导。比如有人依靠声音教诲证得菩提,就以为言语中含有菩提。又有人听说言语中没有菩提,就认为根本不存在菩提,这都是不明白言语只是空相而佛法实相存在的缘故。为了破除这两种执着,所以说"非真实"——因为言语本身并不能让人证得菩提,这是为了对治"言语中有菩提"的错误观点。又说"非虚妄"——因为这些言语能够引导人证得菩提,证果是真实不虚的,这是为了对治"言语中无菩提"的错误观点。正因为佛法既非真实也非虚妄,所以对一切都应该不执着。
(當時諸處有,於真性不獲,由無知有住,智無住得真。)
那时人们处处寻找真理却找不到,因为被无知蒙蔽而执着,真正的智慧在于放下执着才能见到真理。
时及处实有,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
真正明白佛法的人,不会执着于时间和处所的真实存在;那些固守表象的人,反而无法领悟真理的本质。缺乏智慧的人总是被现象所困,而有智慧的人才能通达实相。
(無智由如闇,當闇智若明,能對及所治,得失現前故。)
没有智慧就如同处在黑暗之中,当智慧之光破除愚痴的黑暗时,能对治的智慧与被对治的烦恼,它们各自的得失就会清楚地显现出来。
暗如愚无智,明者如有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是。
愚昧的人就像没有智慧,明白的人就像拥有智慧,面对烦恼和克服烦恼的方法,得到解脱的道理就是这样。
此释心住于法而行布施至见种种色义也。一切时者,谓过现未来。一切处者,谓三界众生实有真如法。真如有得不得者,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异耳。无般若之智而住于法,心不清净,如暗中无所见,虽有解脱之时,虽有涅槃之处,冥然罔觉,故不得真如也。有般若之智而不住于法,心得清净,如有目者,当夜尽日出,见种种色,时时解脱,处处涅槃,洞然无碍,故得真如也。明与暗对,是对法也。以有智治无智,是对治也。明生则暗灭,智生则愚灭。由其有目,显得能对。如夜分已尽,显所治暗法尽故。如日光明照,显能治法现前故。得失现前,奈何不习般若智乎?
这段是解释"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到"见种种色"的含义。"一切时"指的是过去、现在、未来所有时刻;"一切处"说的是三界众生本具的真如实相。真如之所以有得与不得的区别,在于心是否执着于现象。
缺乏般若智慧而执着外相,心就不清净,好比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虽然客观上存在解脱的时机和涅槃的境界,却因蒙昧而不能觉察,所以不得真如。
具有般若智慧而不执着外相,心就清净,如同明眼人待到黎明破晓时,能清晰看见万物万象。时时刻刻都在解脱,处处都是涅槃,通达无碍,所以能证得真如。
光明与黑暗相对,这是相对法。以智慧对治愚痴,这是对治法。光明升起黑暗就消失,智慧生起愚痴就消退。因为有眼睛这个能对治的主体,当长夜褪尽,所要对治的黑暗便彻底消散;如同太阳升起光明普照,能对治的光明就全然显现。得失之理如此分明,怎能不修习般若智慧呢?
(由如是正行,獲如是福量,於法正行者,業用今當說。)
按照这样的正确修行,获得如此多的福报,对于正确修持佛法的人,现在我就来说明其中的作用和道理。
于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复成就何业?如是说修行。
修行应该用什么方法?能得到什么样的福报?最终能成就怎样的事业?这就是我们要说的修行之道。
(於文有三種,受持讀演說,義得由從他,及己聞思故。)
佛经的修学有三种方式:受持、读诵、为人演说。理解佛法义理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听闻他人讲解,二是自己深入思维。
名字三种法,受持闻广说,修从他及内,得闻是修智。
世尊有三种教法:听闻接受、广泛解说、如实践行。无论是向他人学习还是自我修持,能听闻这些教法就是开启智慧的开始。
(此謂熟內己餘成他有情)。
这就是通过自我修行成熟后,再去帮助其他众生觉悟。
此为自湻熟,余者化众生。
这是自己修行成就,再用各种方式帮助众生觉悟。
此释能于此经受持读诵至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义也。持经功德较量殊胜,是修何等行耶?是得何等福德耶?复成就何等事业耶?修持说行,是为正行。证真如果,是大福德。成就威力殊胜,是大事业。如是修行,皆自闻经始也。名字有三种:曰受持,曰读诵,曰演说。欲受持其义,广为人说,先须读诵其文。是读诵者,闻慧也。受持者,思慧也。从他闻法,内自思惟,兼此二者,是得修行智也。此闻思修智,不为耽玩文字故,为自湻熟般若性智故。以其有余化导众生,常以所闻广为人说,俾人人皆能成就最上第一之果,是为无量无边功德也。
这个解释是要说明,能够对这部经信受持守、读诵修行,最终成就无量无边功德的深刻含义。持诵此经的功德如此殊胜,那到底是修什么样的行持?能得到怎样的福德?又能成就怎样的事业呢?修持和宣说般若法门,就是正确的修行;证得真如实际,就是大福德;成就殊胜威力,就是大事业。这样的修行,都是从听闻此经开始的。
具体修行分为三种:一是信受持守,二是读诵记忆,三是为人解说。想要真正理解经义并为人解说,首先要熟读背诵经文。读诵是培养闻慧,受持是培养思慧。从别人那里听闻佛法,再自己深入思考,将闻思结合,就能产生修行的智慧。这种闻思修的智慧,不是为了玩弄文字,而是为了让自己的般若智慧得以成熟。用这样的智慧去教化引导众生,常常把听闻到的佛法广泛为人解说,使每个人都能成就最上乘、最第一的果位,这就是无量无边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