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五识身相应地中,初问答标列十七地名,后随别解释。初文虽总标列十七地而少,故寄五识地明之。于中有五:一、问,二、答,三、征,四、显,五、结。显中有二:谓颂、长行。
若依释论分为四文:初、总问答,二、更征举,三、列名,四、总结。
问起三因:初云问者先闻诸经所说,瑜伽师地其义未了,故为此问。或作论者,先总受请,欲为解说,自假兴问。又发问者有五:一、不解故问,二、疑惑故问,三、试验故问,四、轻触故问,五、为欲利乐有情故问。今是第五问也。但答十七,释第三征何等十七及解颂文。
嗢拕喃者,此云集施。拕南是施。嗢是集义,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诸学者令易受持,故名集施。
三摩地俱者,释虽解之,然犹未尽,意显等引地等体通五蕴。单言三摩地不言俱者,唯一定数,不能显得体通五蕴,故说俱言显与等引地宽狭同故,但以横通五蕴体同,不以竖通三界义同。
问:何故不言三摩呬多,非而言三摩地俱非,有何意也?
答:意显等持等引异故,但是等引皆通五蕴功德,恐谓等持亦通五蕴,故言三摩地俱。显有俱言方通五蕴,等持唯是一定数,故与等引不同,故列其名。颂与长行别也,其理虽尔,设言等持俱,亦与等引长短不同。等引乃是上二界五蕴,等持俱言体通三界诸五蕴故。虽然且就定地而显别也。如是具者,释有二义:一、近指前行,谓由如是闻等地行故,得具三乘及二灭果;二、远总指,谓由如是上来所说境行诸地故,得成三乘及二灭果故,如是言通有无余。然此十七解名出体,竝如释文。
五识地者,如前解题。
意地三义:一、六根中意,二、六识中意,三、第七摄,如次配三番释。然六识亦得名身,此第二释,犹如心受,唯名为意不与身名者,同体依聚义可身名,所依非色,故名心受。初后二解略故,不说身相应言。由此不说心地、识地。
有寻等地有三义:有评家第二师云:中间静虑,寻已离欲者,如欲界入,不净观暂折伏,贪非六行离,释论稍难。至第四卷释地名中,当广显之。第三师释初师所引文中,唯说上界三无心,不说下地无心眠。问者略解麁相,义彰可知,彼卷末自解五无心,中当具显。
等引有三义:一、等能引,二、引于等,三、等所引。若依正义,前二唯有心,后一通无心。等引、非等引总摄一切有心、无心定位所有功德,故颂言俱。俱言即显相应义故。相应三义如前已说。地体亦三义,有评家:有、无心地有五义、有实义,释各如释。如是即显五识身地,随其所应有无漏位,通以有漏、无漏、五蕴为性,以俱有依,通七八故。此论文略不取无为,望其五识无摄属故,势疎远故,意地通以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为体,第六意识能通缘故,有寻等三地皆唯以有为,通有无漏,随其上下三地所有识诸法为体,论依上下地出三地体不说无为三地故。或随所应彼地所证,亦通无为。三摩呬多地通以上二界地。有心、无心、漏及无漏、五蕴功德以为体性。论云:三摩地俱,俱即相应摄属之义。释论又云:如是二地,总摄一切有心、无心定位所有功德。
非三摩呬多地,不唯在欲,亦通上二界,唯有漏有为蕴性。释论虽言翻前易了,观彼地本,论文有漏、七作意皆是此地。论云:或不清净故名不定地,唯得世间,未永害随眠,诸心心所故,以上二界及欲界一切有漏法以为自性。
有心、无心二地。论有五番释:就实义中,无心地唯无为无余涅槃为体,有心地通以有为、无为诸法为体,不说有余涅槃为无心地体故。此依二乘,居在佛位。其无心地亦通二灭、亦通有为,菩提犹在,无有漏心,名无心故,余之四门,唯文释义。
闻思二地,若说二乘随其所应,以有漏、无漏五蕴为体。释论解云:如是三地,用三慧品心心所等及所得果,以为自性,无为非是二乘二慧观所得果,故非地体。无漏由彼二慧熏种,故为地性。若依菩萨二所成地,亦通无漏。十地经说: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闻诸法能堪能思、能持。
天亲解云:此则三慧如次配之,既于无漏相续。修慧即成闻思,闻思此念内成无漏,故为地体。修慧理通故,不得待说,取所成果为地体故,更勘彼文在第十地释。
泰法师云:八地已去,体唯取修慧,义说闻思,闻思唯有漏。又即修慧,外闻名闻,内思名思,修证名修。与闻思相似,借彼名故,说为闻思。闻慧闻思唯有漏。
景公云:八地已上,有有漏心故成闻思不尔?云何净土听法,不起无记、不善二心?于曾得法,不起加行,于未曾得闻思为先,亦有加行。无加行者谓所曾得。
灵隽师传云:西方合有两解:一、同前义;二、同后义。基法师云:今取八地已上,无漏相续菩萨利根,一修慧中能起三用,即名三慧,理亦无失,如下地喜乐二受,虽各别体,初二禅中,即便同体,四地已前,真俗二智,体虽各别,五地已后,应许同体,二乘等三慧别体,八地已上,其体乃同。
余说闻思,唯有漏者,据二乘说,声闻、独觉、菩萨三地,随其所应,各取自种,现行有漏、无漏、有为、无为随顺自集,善法为体,不定种性,所修成法,为后乘因,亦无过失。释解声闻名中,唯自乘无波罗蜜声闻名。法华经以佛道声,令一切闻即为二矣!
有余依地,二乘无学所有有漏、无漏诸法为性。
无余依地,二乘唯以真如为性,余依无故,佛身有余,前后两解。无余三解,今取正义。佛身有为功德,有余依摄。无为功德无余依摄,如论具陈。
又释论问:何缘五识合立一地,说在最初,余识立一说在第二?
答:五识同无,当说分别所缘等业,所说事少故,合一说在最初,意地翻此,故别立一说在第二。又以五识同依色根、同缘色境,故合立一。余依无色所缘不定,故别立一。自性依缘麁细次第,故说先后。又以五识同现量摄,故合立一说在最初,余识不定,或现、或比、或非量摄,故别立一说在第二。
基公释难问:何故五识云身相应意识,不说身相应,并不言心地、识地竝。如释论何故心所乃有众多,唯以寻伺及定有,无以明分位作用等别,不以慧、非慧,痴、无痴等分位作用,辨差别耶?
答:理例应然,但以略标,增胜位别,故无说余,谓有寻等上下地位麁细别故,等引非等引,上下定散,界差别故。
此二增强,故略偏立,由斯释论云:此中存略且说十七,非依余法不得立地,以瑜伽师用一切法为依缘故。
又问:何故但言有寻无寻地,不言有定无定地,而言三摩呬多及非耶?
答:三摩呬多此云等引,体通有心、无心,不须言有,其寻等唯是一不定心所,不通无心,彼以有言表通五蕴,故释论中等持对等引为四句——第三俱言或等持俱亦等引地——谓诸静虑及诸无色有心定位心心所等,除三摩地,三摩地体唯一别境定数故也。
但以寻伺推度不推度麁细治别,体非三学无胜利益,故以有言显其分位,定体是学有胜利益,但言定非地,即显差殊,不须说有,以同寻伺心体亦无殊胜利益,非学法故,亦以有言辨其差别,说为有心及无心地。
又问:何故不言善心地,但言有心、无心耶?
答:总胜故、别劣故。
又问:三乘所行有多种行,何故但说三慧为地?
答:以慧为首摄一切故,申此论名,彼所成地,出世行中,慧偏胜故。
又问:何故五乘不说人天,但说三乘?
答:说极胜乘不说劣故,说有性乘非无性故。
又问:何故有四涅槃及与菩提唯说二依?
答:通三乘故,但说二灭,无住唯是大乘果故,自性本成故,又即摄尽故,但言二依,不言二涅槃,即摄菩提。总言二依不说二灭,即摄四尽,其自性清净,涅槃本旧自有,非今始得,不说为果。
更有一解。此中若法有六义,方立别地。何等为六?一者、无滥:简不定性随缘起行故;二者、发心:简无种姓不能发心故;三、有胜用:简生得善,不能克果故;四者、差别:简性净灭地之通体故;五者、共果:简无住果,唯不共故;六者、所假:简不相应,无别体性,非所假故。
此中境行果三无等,配十七地。前九地是三乘境,次六地是三乘行,后二地是三乘果。观境起行,方证果故,境九为三。初二地是境体,一切皆以识为体故。次三地是境相,下上麁细,境相异故。后之四地是境界位,定俱不俱,心有无故,体二易知、难知为前后,相三麁细,成三品为前后,位四中欲界名不定地。上二界名定,颂三摩地俱非言在也。心与定俱名为地,与定不俱,名不定地故,定胜故在前,散劣故在后。九次第定中,前八有心地故先说,后一名无心地故后说。就行六地中,初三通行,三乘皆修三慧行故,初中后起,以为前后,后三别行,随机修法,成自乘故,劣胜小大方便根本以为前后,果二地中。若依二乘,因亡果亦亡,果立二门,以为前后。若主佛身,菩提涅槃分成两异,以为前后。
云何五识身下,第二随别解释。文相有四:初、约自性等五义,分别五识;二、约根境作意分别;三、约率尔等心分别;四、就喻相,重辨初门所依缘等。
前中复二,初举五义以为章门,后牒五识一一分别。
前文可解。后文分别五识,即为五段,别显眼识五门义。
即为五:初明自性,依眼、了别色者,此中且说不共所依,识相难了,举所依因及所了果,而显自性。
次、解所依文别有三:初略显三所依;次摄之为二;后重出三体。
唯识云:增上缘依、无间缘依、因缘依,彼以四缘名显故。又云:「俱有依、开导依、种子依」,大势同此。成唯识第四中以亲疎为次第,此中以显隐为次第,前后不同也。
彼俱有依,合有四解。明五识依,但有三解。彼第三师同第二故。第三正义,五有四依,谓五色根,六七八识,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此中六七八识稍疎远,故略不述。
此中净月等解:依及所依。言别、义同。论云:俱有依,谓眼故。
护法等解:若法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此所缘及名所依,名通也。此论于所依中,说依名,故云俱有依。
彼论等无间依合有三解。第三、五识各唯取自类识为依,以之为正。若小乘以过去为意,故论破云:意名应无有义。今大乘说:即于现在将灭位中有牵后力,名次第灭根,非入过去方始名根。故新译摄论云:于将灭位,得此名故。
种子依虽有二说。解前五识,皆无异解。第七卷中,解依止者,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共即依现,亲即依种。
今此文中,若依景释:唯举异熟赖耶,意取种子。
基作三解:一云,种子是所执,所执即所依,与现行为依故,不离第八识,故名异熟。又变异而熟,亦名异熟,阿赖耶所摄。
第二解云,由第八识,得二种子名,一、亲因缘,即识中种;二、增上缘,即种持识,依止根本,能生之义,亦名种子。彼论以二缘别故,说现行入俱有依中。此论以能生义故,说现行第八,亦名种子。种子是所执,能依现行,是能执所依,故亦不相违。
第三解云,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为二缘。一、为种子,二、为所依。故今现、种二法,皆为彼俱依。
若此三依以四缘名显者,如唯识云:如次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因缘依,所以不说缘缘者,即是第三所缘门摄,故所依中不说也。
于重出三体中,以五义释。一、所造,二、所依,三、净色,四、无见,五、有对。各有别义,及有所简。
种子识中,乐着戏论等者,此有三解。即言说及分别皆名戏论,以现行为因,所生种子异熟识,即名言熏习种子是。二解,即所生现行异熟识,名种子依,依熏习因是种故。三解:通取现种。
次解所缘中。初约有见有对解;二、约显、形、表等三色。分别有四,复次,初、列三色体数;二、辨三色相;三、对辨差别;第四、偏明显色有好恶等。
有见有对者:旧经论名可见,依梵本名有见。依正理论总有三说:云由二义故。一者、此色定与见俱故名有见,由色与眼俱起故,如有伴侣;二者、此色可有示现,故名有见,可示在此。在彼别故,如有所缘。有说:此色于观等,事有像可现,故名有见,可示如彼,此亦尔故。有对有三,此是障碍有对。
列三色体数中,若依对法论有二十五种色。故彼论云: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麁细高下、若正不正、光影明暗、云烟尘雾、逈色、表色、空一显色。
此诸色中,何假何实?范师述曰:青等四实,自余皆假。若依显扬论,光影之外说影像之色。
所以分影为二者,前影色是障,日光等成影之色;后影像色,是水月为缘。于本识所,现色上有眼识所见影像色,是色处摄。若在水镜等者,是法处摄。意识所现处,对法说。
何故对法中,色处中不别说影像色者?
三藏会云:集论青等中本影,合说故无影像。显扬别开本影,故立影像色。
何故此论明三十一不明逈色者?
解云:空一显色之与逈色,约体是同,故是合说。对法中,空一显色与逈色不同。所以然者?体虽是一,而约处别,是故别说。谓在上空现者,名空一显色。若近下逈处现者,名为逈色。上观见苏迷卢山青、瑠璃影作虚空解,则就影色假立,空一显色。
故对法云:空一显色者,谓上所见青等显色。此中相传三藏云:准藏论中,自有四句。今依大乘唯有三句:一、显非形者青等十三,二、形非显者长等十色,三、俱非句者无表色。
景后拟补云:今瑜伽等论上所说中唯明两句,显而非形,形而非显,不明亦形、亦显俱色。
故此论说显色有十三形色,有其十种,表色谓屈申等,即是形色所收故。
无俱色有何意耶?
解云:小乘宗说:形显性别一处同聚,故说俱色。大乘义中,显色是实。如此显色积集之时,假说形色,说彼形显假实色时,色义周尽。
云何更有俱色可说影与暗别者?
真谛释俱舍云:如云障日成阴,余色于中,犹显现可见说为影,须弥障日成阴,余色于中,隐不可见名暗。
光与明别者,如俱舍云:日炎名光,星月火药,宝珠电光称明,风吹细土名尘,雨后日出,气从地起名雾。
长短与高下别者,长短据四边,高下据处中,谓中凸名高,中凹名下也。方谓界方,圆谓团圆,形大曰麁,翻此名细,如束物头齐整名正,翻此名不正。余色易了,不须别释。其长短等色。
西方两说:
一云,是假故,非眼识境;一云,色处摄故,是眼识境。此长短及与名等,虽是假有,而现量境。
问:若尔何故?
理门论云:现量不依,名种境者。三藏解云:名者名句文身,种者同异句。
若依名种与所诠法,互相系属为所缘者,即非现量。若但能缘名句文身,所有自类而不缘,彼相系属境,亦有现量,是故五识虽缘长短等,假亦是现量。
解表色相中,生灭相续者,不同正量部动及日出论师义。
由变异因者,即发业心刹那灭故,果随因变,不同正量等,先灭后生,故先生处不生。
或无间或有间者,景拟补阙云:若善等业一类相续,名为无间。善恶互起为有间。基师云:无间者,如作一业相续即成。有间者,若中途而息后方更作也。
即于此处变异生者,如坛场䠒跪身住威仪,善色不移本处也。
辨差别中,表色者,谓业用为作,动转差别者,业用者,思业也,由此思业为作故,诸有形色动转差别说名表色。基公牒论文业用为依,释中言:以此言以此为依,未知何正?
眼等所行者,所游历义。境界者,所瞩取义;所缘者,带行相所着虑义。
明好恶等中,偏明显色。补阙云:以青黄等有其能杂故,成坏等异故,分别好恶,形表二色,无如此事,故略不论。基师云:举本实色,末假可知。
似色显现者,补阙云:因现显色,犹如幻化,故名似色。基师云:依他之色,似所执实,色而显现故。对法言:似色了别,或眼意所取似本识所变色,故言似色。
次明助伴,今依此论六位心所,有五十三。于显扬等五十一。上加邪欲、邪胜解故。五识于此五,十三中俱,与三十六法相应,遍行五,别境五,善有十一。
唯识复说,亦与轻安俱故,烦恼有三:谓贪、瞋、痴;随烦恼有十二:谓无惭、无愧、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心乱、不正知、邪欲、邪胜解,此说因位;若无漏位与二十一俱,遍行、别境并善十一。
言同一所缘,不同一行相者,此有三解:
一云,眼识及心所同类,赖耶所变相分本质尘起,名同一所缘。心及心所各各别变影像不同,名不同一行相。行相义者,行谓见分,相即相分,行之相故名为行相,是依主释,不应难言第八,无本如何说云同一所缘,用他第八所变诸相为本质故。
一云,唯约影像分为二句,各变似一,名同所缘,而实非一说不同言。
问:正智缘如境体是一,如何名似?
解云:此约余心,若约正智境一故名同。
一云,王数同缘一青故名同一所缘,而领纳了别等,行解各别,故名不同一行相。
各从自种生者,此据实心所,非彼假者亦别种生。
次明作业有六:一、了自境,约因位说故。二、了自相,处自相故。三、了现在,唯因非果。四、刹那,非相续,不据等流。五、随意识转,此即总举。
下二别解:一、自不善恶由意引,二、自不能为转,但能为随转。六、取爱非爱果者,不同大众部等五唯无记故。
下明四识,大义准眼,随难钞释。
因俱声者,西方两解:
一云,二大发一声,然随强者判内外也;一云,二大各别发声,理实有二,二皆说俱,然有增微,故随增者说一声为俱。
问:化人语是何大造?
答:有两解:
一云,虽是不执受大种声而是内声;一云,依下决择,化人有似心故,无妨亦说似因执受大种声。
今此论及对法所列声中,皆无响声,唯显扬说:彼云或依托崖谷所发响声。此中据法师云:因受等三是有体声,余竝假有,是差别故。
香中,平等者,此有二解:
一云,依四谛论解:正量部香有三种:香、臭、平等。平等者,无臭香也。
一云,长养根大名为好香,损害名恶,无前二用名平等香。范师云:香中三假余实,以论五十四名可意等,三是分位差别故。
味中,若舍处所者,中容之味,能生舍受名舍处所,于中苦等六实,可意等假。
触,异名中,硬、湿、动、煖、地、水、风、火,如次配之。此中若依萨婆多有十一触,皆是实法,竝触入摄。若依成实论有三十五种触,揽四尘成四大,四大是缘成假法入所摄。今依此论二十六数等,虽有假实竝触入摄。依论五十四云:四大实有所余唯假。
显扬中二十六触外,复言或缘光泽或不光泽,或缘坚实或不坚实,或缘执缚或缘增聚,或缘乖违或缘和顺。
若俱生、若和合、若变异者,补阙述三藏解,更无别法,总于二十六触中随义别说。
自下约根境作意分别。
问:眼由明见色,有见暗色,识依眼根生,有识不依根?
答:准相续解脱经云:由定力故有光明相,由此光明故见暗中。然即天眼尚假光明,况亦肉眼不假光明。若蝙蝠等者,眼匡有光明故,暗中能见色也。
能生作意者,西方三释,一解、设无本识相应作意,五识不生;二解、无意识俱作意,五识不生;三解、无五识俱作意,五识不生。依下第六十卷云:由俱有能生作意为依止,故所生识转。补阙云:此据意识作意之数于前,欲作见色之意,眼识方生,不尔不生,不取眼识同时作意,以与眼识恒相应故,此亦从多说须作意。有人在室正眠,贼在边而立,忽尔睡觉,即此见贼。又有人从生不识白象,忽尔路逢等,何必须作意眼识方生耶!
次约率尔等心,分别心生次第,诸部不同。若依成实明识、想、受想四心。前三无记,第四通三性。又初通六识,后三在意。若正量部明了论亦立四心:一、初至识,二、随行识,三、决行识,四、大六识。若上座部立九心论:一、有分识,二、引发,三、观见,四、寻求,五、贯彻,六、安立,七、势用,八、变缘,九、还是有分识。今依此论约六识明五心次第生,七八常起,不论次第也。
或善或染、相续而转者,西方两解:
一云,眼识唯一刹那;一云,亦得相续,如唯识论:广解五心,指如别章。
下喻辨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