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参订疏卷第八
刘宋天竺沙门求那䟦陀罗 译
皇明吴兴后学沙门广莫 参订
夏官大夫檇李袁黄 阅正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四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彼无有我,谁生、谁灭?愚夫者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识涅槃。
(不覺,唐譯作不求。○陰、界、入生滅之相,前文具明。今復問者,蓋大慧重起疑情,疑謂雖知陰、界、入等是生滅法,然彼等法中,既無主宰,無我相可得,誰為生滅?且彼愚夫,不知生滅無主,更反依之,不求盡苦之要,不識涅槃之名,有悲愍意,故發此問。嗟夫!今之世不求盡苦,不識涅槃者,充滿兩間,而達道者有幾?)。
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
(上文大慧所問生滅法中誰為主宰,今佛答如來藏是善不善因為之主也。謂如來藏性,一切心善惡之法因之而有,蓋以生滅不生滅和合成諸趣耳。譬如下,舉喻明變現之主。伎兒即幻師,喻如來藏也。所現幻事,喻變現諸趣也。然所現事皆幻,故離我我所。)。
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著作者为无始虗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諸凡愚者,不覺諸識皆幻妄,依三緣和合方便而生諸趣。彼外道輩,以不覺故,計為作者,生於諸法。此總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生相,即此藏識為無明住地也。住地即根本義。此無明與前七識俱,俱者不離也。如海浪身長生不斷者,海喻藏識,浪喻七識。浪不離海,離海無浪故,喻如前七不離藏識。離藏識無前七故,從無始來相續不斷。以惡習熏故,如來藏體翻為藏識。本性不易故,離無常及我等過。以無過故,自性無垢。以無垢故,畢竟清淨。)
其余诸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念念有七,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种种形处计著名相。
(藏識無垢,本然常住。其餘七識,則有生滅。何以故?謂意意識等,念念攀緣,七體不斷。以依不實妄想,取諸境界長短大小種種形處,計著名相,故有生滅。)。
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不觉苦乐。不至解脱。名相诸缠。贪生生贪。若因若攀缘。
(承上不實妄想取外境界,由不覺自心現相,依貪生著,著故生貪,不覺貪欲為苦,不知解脫為樂,念念塵勞恒受繫縛,是故不能至於解脫,隨順因緣相續長劫。)。
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第四禅、善真谛、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
(言諸受根者,受有三種,謂苦、樂、不苦不樂也。違情則苦,順意則樂,平常則無苦無樂。此三種受,從六根起,故云諸受根也。若諸受根滅,則次第不生。次第即相續義。言不生者,但是相續麤相已滅,尚餘自心微細妄想。此微細妄想,正是捨念清淨境界,故云不知苦樂,乃至入於滅受想定。其間或於第四禪,或善真諦道,解脫修行者,於此作解脫想。)
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藏七识流转不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
(此承上文修行者出其未了之過也。謂彼修滅定者,即依此定作解脫想,而實不離不轉如來藏中識藏之名。何以故?滅盡定中未離識故。若住滅定,七識應滅。今文何言七識不滅?蓋通指未及滅定者說,故兼第四禪也。成唯識引契經說:住滅定者,根無變壞,識不離身。此指眼等轉識不離身故。由是成唯識廣破其說,謂此定眼等轉識非不離身,不離身者但第八識耳。又云:由未永斷第七種子故,從滅盡定起已,此復現行。又云:第七差別有三種:一、數取趣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應。蓋滅定但滅初相,故知今文七識不滅之言,指第七識耳。然此定中染污末那雖滅,無染末那猶在,法我見未空故。今文與唯識相符,故詳出於此。蓋藏識因緣甚深微細,如楞嚴所謂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謂無流。二乘不了作解脫想,是故此識非其境界。不覺下,謂二乘不盡覺知無我法故,猶故攝受自共相及諸陰界入等,言其法執未破故也。)
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地次第相续转进,余外道见不能倾动。
(古註云:若見如來藏,五法三自性,人法無我等,法數則滅。以見如來藏故,復得入地,轉進至八地,外道惡見不能傾動。)。
是名住菩萨不动地得十三昧道门乐。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
(是名下,結前法空進地之樂。三昧下,更明菩薩自願度生之意。楊彥國纂云:以觀察佛法自願,則能顧愍眾生不滯空寂,故於三昧門樂及實際皆不受。)。
向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离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
(謂不動地菩薩不受三昧門樂,顧愍眾生向自覺聖趣,不與二乘外道所共,得十地聖道及法身真智如意受生,遠離七地已還有功用,定是菩薩自願無作行相也。四教儀云:十住名習種性,十行名性種性,十迴向名道種性,十地名聖種性。今云十賢聖種性,謂得十地種性也。彼文又云:地前三十位為三賢,登地名十聖。今文賢聖並舉,而以十數標名者,意以十地望上等妙為賢,望下三十位名聖耳。是故下,結勸勝進之要。)
大慧,若无藏识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
(此明無漏藏性,則無生滅也。或問:前經屢言藏識常住,不生不滅。今文何言藏識滅耶?答曰:此識通有漏無漏,元以生滅不生滅和合為體。生滅是有漏,不生滅是無漏。今所滅者,但滅有漏業相耳。生滅既滅,其體本真,故無生滅。)
大慧!然诸凡圣悉有生灭,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不舍方便。
(魏譯云:一切凡夫及諸聖人,依彼阿黎耶識,故有生滅。以依阿黎耶識故,諸修行者,入自內身聖行所證法樂行,而不休息。○此明凡聖修行者,未易離此藏識生滅也。何者?謂藏識淵深,至不動地,始捨藏名。金剛道後,始空異熟。是故今文意云:雖住現法,而不捨方便,即微細生滅未忘也。故成唯識云: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又云:但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
大慧,此如来藏、识藏,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虽自性清净,客尘所覆故,犹见不净,非诸如来。
(唐譯云:大慧!此如來藏藏識,本性清淨,客塵所染,而為不淨。一切二乘,及諸外道,憶度起見,不能現證。○此明藏識本淨,而諸聲聞,以所知心,妄見此識,謂為不淨。然由客塵覆故,非諸如來有淨不淨也。)
大慧,如来者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
(此承前藏識之意,直明如來切見,反顯二乘不了也。視如掌中果者,謂於此識切近曉了無纖疑故,無淨不淨異二乘故。阿摩勒見第一註。)。
大慧,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声闻计着,见人法无我。
(唐譯云:我為勝鬘夫人,及餘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藏名。藏識與七識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我。○佛以方便神力,建立藏識名義。乃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演此義。謂以藏識不滅,七識俱生。而諸聲聞,依於此識,證得涅槃。見思惑破,但得人空。法執全在,猶稱計著。今示此義,令見法無我。故文中闕略,會意可知。勝鬘夫人,是匿王正后優婆夷也。佛舉在家一眾,及出家利智菩薩者,意明此義,不簡在家出家,若男若女。但解此旨,盡得宣揚故也。)。
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说如来境界,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如来藏、识藏,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
(勝鬘既奉佛旨演說如來藏境,自力不及,必承佛威乃可說也。餘文可解。)。
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识藏当勤修学,莫但闻觉作知足想。
(佛以此義結勸修學,復勉依義深修,莫但從聞覺解,便以為得作知足想。)。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二种摄受生,智者则远离。
(如來藏非二乘所知,故稱甚深也。直以識體即如來藏,離如來藏無識體故。是故識藏與七識俱生之時,全體即如來藏也。二種者,承上二句,謂如來藏真也,七識妄也,真妄和合而有生滅。攝受即和合義,愚者執之,智者則離。)
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如实观察者,诸事悉无事。
(古注云:如鏡因前境,故有像現。以譬如來藏心鏡,因七轉識無始妄習薰故,乃有三界依正妄法現。如實觀者,一切悉無耳。)。
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名字者,不见我真实。
(新說云:智者見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觀文字之指,不得真實法也。)。
心为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新說云:言如來藏,識藏受熏,持種變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兒。染污末那,執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轉識,取塵相資,譬之伴侶。第六意識,虗妄了別,類彼觀人。)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
(大慧因前聞說見如來藏則五法、自性、識等滅,因知如來藏中一切法數悉不可得,何故復有五法、三自性等種種差別?究竟諸相何所攝屬?又前文但標總名,未明其相,今請別顯,故發此問。我及下,大慧自敘所問之益。)。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
(次佛告下,牒問語。謂名下,示五法名。若修下,明所修益。謂修行者能行此法,乃能入於如來自覺聖趣。既入聖趣,則離斷常等見,因得正受法樂現在其前。)。
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圣。贒。
(此明不覺五法等從自心現者,是凡非聖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诸圣贒
(上文佛謂五法等數,皆是凡愚妄想所生,非聖賢有。大慧躡此生疑,謂正智如如,豈非聖賢所有?然其名數雖知,義意未了,故發此問。)。
佛告大慧:愚夫计着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着妙色;计着已,无知覆障故生染着;染着已,贪恚痴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想自缠,如蚕作茧,堕生死海、诸趣旷野,如汲井轮;以愚痴故,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离我、我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离相所相及生住灭,从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时节、微尘、胜妙生,愚痴凡夫随名相流。
(唐譯云:佛言:大慧!凡愚不知名是假立,心隨流動,見種種相,計我、我所,染著於色,覆障聖智,起貪、瞋、痴,造作諸業。如蠶作繭,妄想自纏,隨於諸趣生死大海,如汲井輪,循環不絕。不知諸法如幻、如燄、如水中月,自心所見,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謂從自在、時節、微塵、勝性而生,隨名、相流。○答:謂由著名、相,妄事隨生,依妄生妄,無窮已也。文中流散已、計著已、染著已、積集已,此四已句,即牒上義。生下妄情,展轉積妄,墮生死海,如汲井輪,循環上下,莫知遇絕。以愚下,明其愚故,不知妄所由生而異計也。末二句,結牒妄因。此按下文相等,皆有釋文。然無釋名一節,大約依相攝名,故略之耳。)
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本文可知,釋相竟)。
大慧!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
(如此不異者,謂以妄想計著名相堅執不移,如計象等名言非謬,非以象作馬等、馬作象等畢竟不異,即此堅計是名妄想。釋妄想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
(集註云:正智者,觀彼名相不實,如過客。客非住義,故不可得。以不可得故,諸識不生。蓋以智為主人,以名相為客也。此智既不斷不常,則不墮凡夫二乘之地。釋正智竟。)。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謂以正智觀察法數不可得故,名相不立。非不下。防難也。或謂名相滿前,何云不立?故此通云非不立名相。但捨離有無二見,則建立誹謗二過不生也。了知名相不生處,即如如故。)。
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
(以住如如故,得無所有。無所有境,上通妙覺,下及初地。見無所有境,即得初地。得初地已,永離世間一切外道邪趣,住持出世正趣。正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諸法,即自覺趣相。以悟自覺趣相故,則能離諸妄想所見一切性之異相也。)
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
(依前初歡喜地次第,乃至第十法雲地,於其十次第中,三昧神力自在成就,開敷一切神通變化,入如來地也。)。
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菩薩得入如來地已,覺行滿足,乃能種種變化現身,圓照一切,成熟眾生。然所現身,如水中月,無出無入。是故善得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心意識解眾生分別說法。而此菩薩意生法身,離意所作,所謂無行作意生身也。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之相。從前住如如者,至此獨明得如如者之益。)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
(新說云:大慧前舉四門而問,如來但約五法一門而答。故此再問,為三自性入五法中,為三自性別有自相宗耶?佛答言:餘三法門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門,則諸門備攝,餘三亦爾。謂其中名相生妄想自性,此妄想自性入五法名相也。)。
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
(唐譯云:以依彼分別心心所法俱時而起,如日與光是緣起性。○按唐譯謂:緣起性依彼分別心心所法而生,分別心入五法中妄想也。葢妄想與緣起相因有故,俱時顯現而不相離故。如日光俱者,蓋日喻心王,日之光喻心所有法,光所照相喻緣起性,故文可了。)
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集註云:正智如如,非有作法,故不可壞,名成自性。入五法,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复次,大慧!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前文以三自性會入五法,此復以八識二無我會入五法也。是故下,結前五法,是三乘諸地世出世間一切佛法之本,由是一切悉入其中。)。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五法數相,前文已明。今重出者,蓋前文以三自性會入五法,故先明五法之相,次會三性也。今復以八識、二無我等會入五法,故亦先陳五法,次會入之。經家敷演之緒如此。)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
(謂施名顯相,即能顯心心所法者,名為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
(謂彼名相妄想,始終非覺,當體虗寂,無展轉生相,是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真實下,先明所入如相。我及下,佛云:所如者,是我及諸佛隨順入處。又能普為眾生如實演說開示於彼,令彼隨入正覺,不令著於斷常,則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不向外馳,一切外道二乘所不得之相,是名正智也。)。
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此總結一切名數悉入五法中也。前則單約三性會入五法,今則總會一切悉入其中,故重釋其義也。)。
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此誡行者當學五法圓融,一切自覺覺他,無令隨他外道。)。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
(謂五法等數,普能攝入摩訶衍中。摩訶衍,譯語見前註。)。
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謂名相及妄想,屬三性中妄想緣起二種相也。正智如如,屬三性中圓成實相也。前經大慧總別諸問,皆不出五法等數。今文收攝顯示,此中甚明。)。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
(大慧嘗聞世尊稱三世佛如恒沙之多,在三世一多之間,疑滯未通,故引此為問。蓋謂三世佛興,若此之多,則違平等真如。故問:為如說而受耶?為有別義耶?)。
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
(如如虗寂,無說無受。以度生故,方便有所說受耳。今佛據如實義答,故云莫如說受也。若以事說,則無始劫來,諸佛興世,無量無邊,筭莫能及,強以恒沙而喻其多也。然恒沙雖多,不出數量。諸佛出興,固未可測也。若以理說,則諸佛法身,湛然無相,無出無沒,故云非如恒沙也。出過世間知見,一切譬喻所不能及。故徵釋云:過世間望,非譬所譬。)
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
(世尊說法,巧觀人根。此以計常外道長養惡見,長淪生死,欲令彼等捨生死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言:應捨生死,當求涅槃。諸佛能證此道,應往求之,現在某處而易見也。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以難見故,息方便求。優曇鉢,譯云瑞應。般泥洹經云:閻浮提內有尊樹王,名優曇鉢,有實無華。若優曇鉢樹有金華者,世乃有佛。今以此樹實而不華,故難得見。佛乃機感相應,顯現則易,非如此華之難見也。)。
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
(世尊又復有時觀懈怠機,說佛難遇,如優曇鉢華。上文說易,此復說難。世尊說法,如走盤珠也。)。
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
(此謂優曇三世必無見者。佛興世間,眾生悉見,是故前云非如彼華。然而佛雖易見,若不建立自通,則遇如不遇。由是告以如來出世,如優曇華,難值遇故。於此見時,當如說行。若寶山空返,再遇誠難。是故建立自通者,超過世間,而世人仰之如天之高也。)。
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
(彼凡愚者,邪謬異見,種種不一。顛倒之惑,深廣無涯。於自覺聖智境界,所不能信者,非譬可及,蓋言其多也。如來真實境界,超過心意識見,甚深微妙,亦不可以譬喻顯也。凡愚言自覺,如來言心意。自覺與心意,影帶顯故。蓋謂凡愚著心意識,而不信自覺,故為眾生。如來證自覺,而超心意識相,故為如來。迷悟迢然,皆難以譬喻明其迷悟之深且廣也。)
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此成前無過,以起下文之餘義也。初大慧問云: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已上佛所答者,先明恒沙,喻佛之多言無過也。下文次答更有餘義之問,以顯恒沙無我不壞等,即所謂餘義耳。)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鳖、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
(輸收摩羅,譯云殺子魚,又云鱷魚。善見律云:鱷魚長二丈餘,有四足,齒至利,禽鹿入水,齧腰即斷。昔韓潮州所伏者,是此類也。餘文可解。)。
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合上喻也。集註云:如來自覺聖智如恒河,力通自在等如恒河中沙,諸外道等來相惱亂,如來未嘗起一念恚彼而生憎愛分別。)。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
(恒沙自性,即地大也。劫火雖燒,地性不壞。縱令燒至極微,終不捨自性。何以故?地大火大,同本生故。同本生者,如楞嚴所謂同一妄明,生諸大故。諸凡愚人,妄見燒相,實地性不燒也。何以故?以地為火之因故。如楞嚴所謂風金相磨,故有火光,為變化性。金即地大故。大意火以風金為因。風金之因,出自妄明,則其體本妄。本因既妄,而因所生者亦妄矣。如實性中,更何所燒?)。
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結合可知,此合如來法身德也。)。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
(此合如來般若德也,光明屬般若德故。)。
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
(恒河所有純是金沙,其沙細甚如麵,別無瓦礫麤質,故云別求異沙永不可得。此合如來解脫德也,生死因緣斷是解脫故。)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
(恒沙自性本然靜故,彼增此減俱不我知。如來自性亦復如是,雖承智慧願力現身說法成熟眾生,而自性法身不增不減,非如色身有相之法。色身有壞,如來法身湛然虛寂,非有相法故。)。
如压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
(如是下,魏譯云:大慧!諸佛如來為諸眾生苦惱所壓,嗔不可得,不捨自法界相,不捨自法昧相,不捨本願與眾生樂,以得具足大慈大悲。我若不令一切眾生入涅槃者,我身亦不入於涅槃。○恒沙,喻如來。油不可得,喻如來。嗔不可得壓,喻眾生。苦惱逼迫如來,謂假使眾生以種種苦惱逼迫如來,而如來不為眾生所逼迫故,退捨大悲,而反令其獲諸功德。然彼眾生乃至未得涅槃,如來終不捨離法界三昧度生智願。何以故?如來以大悲之心深故。)。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
(非無水也一句,魏譯作終不逆流。○恒沙,喻如來所說諸法。水,喻涅槃。如是下,法合。謂如來所說諸法,皆隨順涅槃而流,終不逆也。如沙隨水,不逆流故。隨涅槃流者,流即不流,非去義也。是故如來不隨世間生滅諸法流轉,以世間諸去是壞義故。)。
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生死本際者,謂究竟生死無實,本際是空,故不可知。不知則空,空即實相,故不可以說去也。而諸愚夫說去者,是斷滅義。如來去即不去,愚夫不知。)。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
(此因生死不可知,故問解脫云何可知也。古注云:若眾生生死本際始時不可知者,云何後時得解脫,終時可知耶?)。
佛告大慧:无始虗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心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
(謂解脫者何?即彼無始過惡妄想習氣因滅,名為解脫。此習因滅者,為了知外境界義。由自心現,知唯自心。於外不著,於內則空。自此習因滅,而解脫現矣。由是妄想之身,轉為法身。妄想雖滅,解脫不滅。不滅則常,常則為實。實故可知也。是故下,出解脫異名。謂解脫即真空也。以真空徧故,因稱無邊。然此無邊,非都無所有,名無邊也。為彼妄想有量,而解脫無量,故作無邊等異名耳。)
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𦦨。一切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妄想,故妄想生,若识则灭。
(此承上解脫之意,以明妄想不生也。謂由解脫故,以智觀察內心外境二俱非實,因離妄想。妄想既離,即無差別體相也。眾生即體相義,是故能所諸法悉皆寂靜。然由不識妄想依自心現,故妄想生。若識自心現者,妄想則滅。)。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观察诸导师,犹如恒河沙,不坏亦不去,亦复不究竟,是则为平等。
(頌上三世佛量及諸性德等義)。
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一切过,随流而性常,是则佛正觉。
(頌上佛所說法,隨涅槃流,無所去壞,而影括長行全義。)。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
(集註云:因上佛言身法者有壞,即是說陰界入無常,故舉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以請問。)。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大慧!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凡愚善不善妄想。
(善不善等,是一切法之名也。此諸法中,有漏者是剎那,無漏者非剎那。略說下,先舉有漏法,明剎那義。謂一切法以五受陰為體,心意識習氣為五受陰因。凡愚不了心意識習氣故,長養善不善妄想。)
大慧!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
(次舉無漏法,明非剎那義也。初大慧但問剎那壞相,今世尊因剎那兼明非剎那意,令擇其善者而從之也。)。
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道所说。
(謂如來藏為無明所熏,即轉名識藏。意意識等可知。此出善不善等之本,所謂萬法唯識也。)。
大慧,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亦生亦灭。
(謂五識身,與心意意識,同時俱起,所造善不善相,展轉變壞,即剎那法也。此剎那法,相續長劫,流注不壞。以相續故,不壞身生,非真不壞。生已復滅,滅已復生,故云亦生亦滅。)
不觉自心现,次第灭余识生,形相差别摄受。
(古注云:此明五識不覺諸法自心現故,取種種塵,隨取即滅,故言次第滅。隨次第滅處,即六識生,故言餘識生。餘識生,記五識所取形相差別法。)。
意识、五识俱相应生。
(此明餘識生意也。餘識指第六意識,蓋謂意識與前五識和合,取塵相應俱起攝受差別形相,即唯識所謂同時意識也。)
刹那时不住,名为刹那。
(此結前文,心意識等所造諸法,剎那不住,名剎那義也。)。
大慧,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计着刹那论故。
(此牒明剎那非剎那意也。謂如來藏是八識果體,若如來藏與有漏識相應,名為藏識,生諸識習氣,名剎那也。若如來藏與無漏習氣相應,名如來藏,無漏習氣,非剎那也。凡愚不覺此義,故計剎那言論。)。
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断见坏无为法。
(凡愚不覺善不善等諸法即剎那非剎那,遂因剎那壞法作斷滅論,計著斷見,故不知無為非剎那之常,亦以斷見壞之。)。
大慧,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謂前七識念念生滅,無自性故,不能作生死涅槃之因。意顯藏識不滅,能為漏無漏之本也。宗鏡云:七識從緣,本無自性,尚不能為生死苦樂之本,豈復與涅槃作因?)。
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
(此承上文,以明如來藏識藏,能為生死涅槃之因,故云受苦樂與因俱也。由是長劫,若生若滅。)。
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见、妄想熏心。
(四住及無明者,為五住地惑也。華嚴鈔云:一、一切見住地惑,二、欲愛住地惑,三、色愛住地惑,四、有愛住地惑,五、無明住地惑。蓋凡愚以此五惑醉心,不覺如來藏義,作剎那見,種種妄想熏心。)。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佛舍利,得奇特性终不损坏。
(謂如來藏性,如金、金剛、佛舍利等,一任鎔冶槌擊,體性不壞,有奇特義。以喻如來藏性,恒受苦樂生死,不為彼所淪滅也。)。
大慧,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而圣未曾不圣。
(集注云:謂得如來所證無間之法,非剎那不住。若有剎那不住者,則聖應非聖。以非剎那不住故,而聖未嘗不聖也。)。
如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减。云何凡愚不善于我隐覆之说,于内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承前得無間法者,如金剛等經劫不滅,言不壞也。然佛有時說諸生滅流轉等法,是如來隱覆之說,非真實義。諸凡愚人不善了知,於內外法作剎那想。殊不知生即不生,滅即不滅,如來藏性無所增減。)。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六波罗蜜满足得成正觉。何等为六?
(大慧前聞諸去流轉是壞滅義,故有剎那之問也。今剎那既明,復從建立自通義中演出六波羅蜜為問。雖不明指自通義意所自來者,然或遠從總問偈中抽繹問耳。)。
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
(梵語波羅蜜,譯云到彼岸。大論又翻事究竟。天竺國人,凡作事畢,謂為到彼岸也。謂施、戒、忍、進、禪定、智慧,此六俱稱到彼岸者,各得究竟實際故。雖云究竟,亦有淺深權實之不同。稱機巧說,自分三種。)。
大慧!世间波罗蜜者,我、我所摄受,计着摄受二边,为种种受生处,乐色、声、香、味、触故,满足檀波罗蜜;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世間六度,謂世善、究竟也。世善有為,三輪不空,著我、我所,攝受施者、受者二邊。依此行施,求生未來善處,貪樂彼處五欲樂故。得生彼已,為施事究竟,名世間波羅蜜也。餘戒等五,亦復如是。修世度者,得凡夫神通,及生梵天,為究竟處。凡夫神通有五種: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他心通;四、宿命通;五、身如意通。未離生死,所以不得第六漏盡通也。得漏盡者,乃名聖人。)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行六波罗蜜乐、自己涅槃乐。
(新說云:出世間波羅蜜者,是二乘人厭捨生死,欣趣涅槃,求於自度,修習六種劣無漏行,故不得作佛。)。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诸趣摄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计着,为安乐一切众生故,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
(出世上上六度者,是大乘菩薩所修之行,能覺自心現量及外所攝并內自心,了達內外二法無實性故,不生妄想,故於諸趣受生非其分矣。自心證得殊勝色相,無所計著,但為安樂一切眾生故,修行檀度。三輪既空,四攝巧作,超過二乘,起出世上上方便。)。
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摄所摄,是羼提波罗蜜。初中后夜精勤方便,随顺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罗蜜。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观察不堕二边,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得自觉圣趣,是般若波罗蜜。
(於彼外緣,妄想不生,不生即無生,無生即戒,是名戒度。不生有忍義,知攝所攝非性,是無生忍,名忍度。精勤方便,而無勤行之著,雖終日行,而未嘗行者,為上上方便,是名進度。妄想悉滅,不墮二乘見處,是名禪度。自心現量,妄想非性,以智觀察,不墮有無,先所證得,離妄想身,展轉增勝,而不可壞,自覺聖趣,由此滿足,是名智度。前文檀是梵語,具云檀那,譯云施。尸,具云尸羅,譯云滅惡。羼提,譯云忍辱。毗黎耶,譯云精進。禪,具云禪那,譯云靜慮,又云思惟。修般若,譯云智慧。蓋即一心而具六度,故今文中,皆稱自心。宗鏡云:檀因心施,圓清淨之施門。戒因心持,成自性之淨律。辱因心受,具無生之大忍。勤因心作,備牢強之進門。能觀心性,名為上定,則禪因心發。般若靈鑒,窮幽洞微,則智心起。故經云:空心不動,具足六波羅蜜。)。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空无常刹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灯种子,而作刹那想。
(集註云:世尊常以如河流、如種子、如燈等喻,破彼妄想有為作法,皆是空無常剎那。凡愚不善此隱覆之說,計作剎那想也。)。
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
(集註云:說剎那者,息愚夫妄想計著煩亂。然煩亂性本寂靜,離作所作法。一切下,新說云:以一切法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者,方見剎那。)。
初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无间相续性,妄想之所熏。
(世間萬物有生有滅,智者即於生滅了悟無生,愚者因觀代謝計為斷滅,由是不為愚者說耳。如來藏性與有漏和合,相續長劫無有間斷,為妄想之所熏故。)。
无明为其因,心则从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间有何分?
(以無明為因,生彼識心。賴耶心體,未涉六麤。心無初相,中何可分?蓋言其妄耳。)。
相续次第灭,余心随彼生,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
(前二句頌長行次第滅餘識生義,後二句言其妄體無依也。故魏譯云:色不一念住,觀於何法生?斯可知矣。)。
以从彼生故,不如实因生。云何无所成,而知刹那坏?
(承前次第滅餘心生者,謂從不如實因所生,念念不住無自體性,無自體性則無所成,無所成則剎那非實。是故微云: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
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光音天宫殿,世间不坏事。
(前長行中,但有金剛舍利之言,而無光音宮殿。此天劫壞時,水灾所及。今云不壞者,蓋用長阿含經意,謂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生此間,為人之始,似不壞故。金及金剛,亦是可壞。經意但取堅久於萬物者,用為喻耳。唯佛舍利,實為不壞。至劫壞時,沉金輪下,終不磨滅。)。
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见刹那?
(此頌得無間法者,非剎那也。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二句,語倒置。應云:得住於正法,具足如來智,語始順也。集註云:如來智滿足,比丘得八地平等,云何有剎那之見?)。
捷闼婆幻等,色无有刹那,于不实色等,视之若真实。
(集註云:色等諸法,如犍城幻夢,無有剎那生住異滅之相。於不實色相,計著剎那,視犍城等,若實有也。)。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
(此問從前三種波羅蜜及剎那非剎那義中來也。蓋今羅漢得菩提記出自三種波羅蜜,下文一切眾生法不涅槃出自非剎那,化佛說法出自剎那,不施本際出自次前恒沙章中,生死本際諸業果報出自隱覆之說。按經文義秪發五問,集註列而為十,其言似枝。今乃順文疏釋,殊為妥當,幸諸達者校焉。今文起第一問羅漢得記與菩薩無別者,夫法華以前未經開顯,蓋密記也,非與法華義同,詳如輔行中辨,引見下註。)
一切众生法不涅槃,谁至佛道?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无所答。如来常定故,亦无虑,亦无察。
(此第二問也。諸法本然,無起滅相,生佛平等,誰至道者?所以從初得佛,乃至涅槃,於其中間,何所說示?亦無問者答者,所以終日說示,而未嘗說示也。如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此之謂歟?如來常寂光定,無慮無察。然則東涌西沒,何嘗非定?談天論人,一何非寂?如肇論云: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湖競注而不流。法乃如斯,非作故爾。經初偈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義同於此。)
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金刚力士常随侍卫?
(此第三問也。第一經云:法佛所說離心意識相,然則心意識相剎那壞滅,一切權乘佛事悉由化佛所作。故今問謂法佛本然無慮無察,云何復有化佛作事無威德力假借侍衛耶?金剛護法神名,梵語跋闍羅波膩,譯云金剛手,謂手執金剛杵以立名也。正法念經云:昔有國王夫人生千子,欲試當來成佛次第,拘留孫探得第一籌,釋迦得第四籌,乃至樓至得末籌。第二夫人生二子,一願為梵王請千兄轉法輪,次願為密迹金剛神護千兄教法。此金剛護法之由也。)
何不施设本际?
(此第四問也。前恒沙章中云:生死本際不可知,不可知即不施設。今問:何故不施設本際?中論云:大聖之所說,本際不可知。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若無有始終,中間云何有?蓋以虗妄故,不施設也。)
现魔、魔业、恶业果报。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空钵而出,恶业障现。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而不离诸过?
(此第五問也。不示本然,全彰隱覆。大意明宿業必報,無可忘者。故維摩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理之然也。現魔魔業者,上魔字言外魔也。魔業者,言自造魔業也。梵語魔羅,譯云能奪命。謂能作奪命因緣,外則奪乎身命,內則奪乎慧命故也。輔行云:古譯經論,魔字從石。自梁武來,謂能惱人,字宜從鬼。觀佛三昧海經云:佛坐道樹,肌骨枯槁,以成佛道。有魔名波旬,欲往征之。乃興天神地祗、精魅妖怪、一切鬼部,莫不畢至。殊形異狀,惡獸火雷,擎山持杵,弓弩鎗戟,如雲如雨。死人膿血,穢污不淨,嬈害於佛。佛以慈心三昧力,一一對之,刀兵悉變蓮華,不能加害。此外魔也。佛本行經?捔術爭婚品云:悉達調達及諸王子,爭婚瞿夷,種種捔術。瞿夷爾時在高樓上,觀其捔試,乃至彎弓徹鼓,納妃生子。此為自造魔業也。惡業果報等者,謂佛宿生惡業,報不可忘。今雖成佛,宿業必酬。大聖尚爾,吾儕豈為?因錄其詳,以備觀者,知有所警也。旃遮摩納,出曜經作旃摩那祗,興起行經乃作旃沙。蓋旃遮是名,摩納是婆羅門姓也。西域風俗,先名後姓。故婆羅門,具云婆羅賀摩拏。今云摩納,即摩拏字形稍差。又略上三字,偏稱摩納耳。興起行經云:佛為六師等諸比丘,及諸王臣、清信士女,說法之時,以宿業故,旃沙多舌童女,繫盂起腹,來於佛前,謗曰:瞿曇沙門,何以不說家事,乃說他事?今汝自樂,不知我苦。汝先共我通,使我有身。今當臨月,事須酥油以養小兒,盡當給我。爾時眾會皆低頭默然。時釋提桓因化作一鼠,入其衣裏,嚙盂繫斷,忽然落地。眾等見已,皆大歡喜。孫陀利,未詳譯語。準孫陀羅,譯云好愛,又云端正。疑孫陀利即孫陀羅,梵音稍異,是婆羅門女名也。佛言:往昔波羅奈城有博戲人,名淨眼。時有婬女,名鹿相。淨眼誘此女人,共車出城,至樹園中,相為娛樂。時彼園中有辟支佛,修行道法。淨眼待辟支佛入城乞食,遂殺鹿相,埋辟支佛廬中。後累辟支佛,將至死地。淨眼見已,即起悲心:我所造作〔白〕當受故,自說罪因。國王即殺淨眼。時彼淨眼,則我身是。彼鹿相者,孫陀利女是。又寶積經去來方便會中云:諸婆羅門殺婆羅門女孫陀利,埋祗洹園塹中。爾時如來知孫陀利女命根將盡,必為他殺。以此方便,令諸外道不善障露,墮不如意處。令多眾生生清淨心,增善根故。空鉢而出者,大智度論云:佛昔一時於舍婆提國受歲竟,阿難從佛遊行,欲到婆羅門城。彼城有王,知佛神德,今來到此,誰復樂我?便作制限:若有與佛食者,輸五百金錢。制已,佛到其國,將阿難持鉢入城乞食。眾人皆閉門不應,佛因空鉢而出。此諸問意,總謂佛得一切種智,超諸心量。云何不離諸過耶?)。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为无余涅槃故,说诱进行菩萨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乐声闻乘涅槃,为令离声闻乘进向大乘,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
(將酬前問,且立答意。謂五問中義,若權、若實、若事、若理,皆為無餘涅槃誘進修菩薩行者故,又為怖大樂小者令離著故。又明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輔行云:大慧問佛:如來何故授聲聞記?佛言:三意故記:一、為入無餘界者,密勸修菩薩行故;二、為此界他土菩薩樂求聲聞涅槃者,勸捨此心修大行故;三、變化佛授聲聞記非法性佛。然授聲聞記與菩薩不異,此是秘密說也。又云:若聞法華是顯露記,不同方等隱密與記。若據斯理,淨名、大品皆應有之,何獨楞伽?又云:當知大慧發起密說,是故問授記之事。)。
大慧,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大慧,不异者,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解脱一味非智障断。大慧,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七识灭;法障解脱,识藏习灭究竟清净。
(此答第一問也。因是故者,牒上三意,以起答文也。不異下,明有異不異之義也。不異者,謂三乘同斷煩惱障,同得一味解脫,故言不異。若其異者,則佛菩薩智障永斷,而諸聲聞未斷智障。今約煩惱障斷,暫言不異,非謂智障斷也。智障下,明二障斷相。謂智障斷者,見法無我,得諦理殊勝清淨,是智障斷相。煩惱障斷者,先所修習,見人無我已,則煩惱障斷,七識滅也。以法障解脫故,藏識習因亦滅。二障既滅,則得究竟清淨。)
因本住法故,前后非性;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无虑无察;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二烦恼障断;离二种死,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
(此答第二問也。謂本住法,三際平等,湛然一心,故云前後非性。如來本願,稱性周普,故無盡也。以本住故,無慮無察。以願無盡故,而演說法。正智所化者,正中道義。謂以中道之智被物,念離有無,故不妄也。說即非說,度生同空,故又稱云無慮無察。此由如來斷盡諸障,圓具三覺故爾。)。
大慧,心意意识、眼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大慧,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
(此答第三問也。謂眼識等七是剎那習氣因,修善無漏品則離此七不復輪轉,是故不能與生死苦樂作因。唯如來藏常住不滅,能與生死涅槃作因,此非凡小所能覺也。空亂意慧者,謂空慧亂意慧也。空屬二乘,亂屬外道。金剛所護者,是化佛隱覆之迹,非真法佛之本也。真如來下,牒明法佛本義,謂法佛離諸心量,一切凡小心量悉滅,得現前法樂及住持平等法忍。無間,魏譯作平等。離對所對,眾魔所不能動,故非力士所護。)
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
(此答第五問也。謂化佛非真,隨機現相說法,亦從權耳。由是不從自通業行所生也。化佛權現,故非佛。去法無化,故不離佛。如月臨四海,萬影同真。佛應羣生,眾權皆實。因陶家輪眾生作相說法者,謂諸眾生輪轉六道,互為昇降,如陶家之輪。如來現身,亦同勝劣。此非法佛自通,及說自覺境界。)
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此答第四問也。謂彼愚夫,依七識身剎那滅處,則起斷見。見相續處,不知是藏識體,則起常見。然諸生滅,從自妄想生。以妄想故,本際虗妄,故不知也。若自妄想慧滅,則得解脫生死本際。四住下,明其滅妄想得解脫之斷德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三乘亦非乘,如来不磨灭,一切佛所说,说离诸过恶。
(三乘權設,則乘非乘也。化佛非真,然不離法,故不磨滅。一切佛所同說者,謂同說佛離諸過也。)。
为诸无间智,及无余涅槃,诱进诸下劣,是故隐覆说。
(此頌初文三意也)。
诸佛所起智,即分别说道,诸乘非为乘,彼则非涅槃。
(謂諸佛以如實所起智,分別說彼諸乘非為實乘,彼所得涅槃亦非實處。)。
欲色有及见,说是四住地,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
(欲等四住由意所起,意以識藏為宅,依之而住。)。
意及眼识等,断灭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而为说常住。
(謂前七識剎那斷滅故說無常,見無常即著於斷,識藏相續作涅槃見,計以為實則著於常。)。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葱者,五辛之總名也。然雖獨舉,意實兼之。是故後偈云:一切肉與葱,及諸韭薤等。五辛者,梵網經云:一、大蒜,二、茖葱,即薤也。三、慈葱,乃葱之正名也。四、蘭葱,即小蒜也。雜阿含經云:非小蒜,是木葱,即韭也。五、興渠,又云興宜,葉如蔓菁,根如蘿蔔,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闐國。此方無,故不翻。)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着,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当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旃陀羅,譯云嚴幟,謂持杖搖鈴,以惡幟自嚴故。又云屠者譚婆,譯云食狗肉人。)。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呪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
(食肉之人,見彼禽獸之形,起於識想,深生味著,故不應食。)。
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
(首楞云: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其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
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
(如彼飽飫之徒,烹調五鼎,炮炙八珍,於飲食無節者,奚以過此。)。
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佛誡食肉之人,作食子肉想,以制其心。復制比丘乞食人間,不自熟食。凡食不別精麤食者,為療饑故,作服藥想。療饑求食,豈必於肉?)。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俸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此示食肉有過之微也。王名師子蘇陀娑,魏譯作師子奴,唐譯作師子生。據奴生二義,蓋是蘇陀娑之譯語耳。考其立名之由者,唐譯云:昔有一王,乘馬遊獵。馬驚奔逸,入於山險。既無歸路,又絕人居。有牝師子,與同遊處。遂行醜行,生諸子息。其最長者,名曰斑足。後得作王,領七億家,食肉不厭。初食禽獸,後乃至人。此似立名之由也。)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此示殺因也。以二因故殺:一、因財利,二、因貪食。凡諸下,因利故殺者也。彼諸下,因食故殺者也。彼殺下,謂因殺故造諸殺具,或以食、或以利殺諸眾生,是故不應食肉。集註云:世間之肉,未有不殺而得肉者。縱使不教、不求、不想而得之,是必從於殺也,故不應食。)。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集註云:諸經遮制五種十種,以不能頓斷眾生食肉故,尚有開除方便。今此經中一切悉斷,為最後清淨明誨。十種者,謂人、蛇、象、馬、龍、狐、猪、狗、師子、獼猴。五種者,謂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
(集註云:如來但以法喜禪悅為味,故無所食。況於淨不淨肉,豈教他人食之耶?)。
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大悲前行者,謂世尊度生,以大悲為前導,故無苦不拔,無樂不與,等視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食肉也。子肉子字,承上一子,意謂等視眾生,作一子想,食眾生肉,即食子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昔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薤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放逸酒者,酒能發人貪嗔欲惡,家國滅亡。故禮有生禍之規,書著崇飲之旨。世教尚爾,況修無上菩提而不戒之哉?靡惡不從此發,故稱放逸酒也。是故智論開三十五失,始於現生虛乏,終於來世愚癡。四分律又明三十六失,始於不孝父母、不敬三寶,終於落水失火、凍死熱亡。酒過如此,修出世行者應制。)。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新說云:自下諸偈多示其過,悉令遠離,少頌長行。言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蟲,合壓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諸牀多有蟲聚,皆不可坐臥,以諸蟲於坐臥之時生驚怖故。)。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
(覺,謂惡覺也。)。
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新說云,既無教想求,則三淨肉非有。凡諸肉者,皆殺命而得,如何可食。)。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诃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陁夷尼。
(陀夷尼,魏譯作羅剎女。)。
及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徧于是中生。
(死墮虎狼類,猶約近而言也。諸經皆云:先墮地獄,經無數劫,復入餓鬼。餓鬼罪畢,方作畜生,酬償先債。償債畢已,始復人身。三途劇報,動經塵劫。覩此應生怖畏,速戒可也。所生下,謂雖復人身,殺習未盡,故作旃陀羅等。)。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摩罗。
(縛象,魏譯作象掖,唐譯作象脇。央掘利摩羅,西域記譯云指鬘。皆如來所說經名。)。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诃责,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
(集註云:佛先所說見聞疑殺等肉,不應食之。而彼愚夫,不明如來所制淨不淨肉,悉已令斷。於開遮方便處,起諸妄想,謂聽食其淨肉。)。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以不食故,永絕冤對。縱虎狼之惡,可同遊止。人若無慈,殺心偏盛。物見生怖,或飛或走。豈獨生怖,亦復含嗔。由是群吠屠狗,追逐啣齧。雖無害於此物,固傷其類耳。)
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
(新說云,背正解脫者,由無慈慧,虧利自他,及違聖人護生儀表。)。
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前明食肉之過,此示不食之功。總答大慧食不食肉,功德過惡之問也。是經大部,未至來此土者,佛語心一品耳。一品問答,唯談一心。此心之邪正偏圓,全經具顯。然而妙心既明,群邪既破,無復所事矣。是心雖明,壇穢不止。則慈慧不發,正觀不淨,正行不勤,卒難臻其妙域。故以斷肉一章,結其全義,良有以也。是猶首楞立三漸次,除助因,刳正性,違現業者同耳。)
(閣筆偈)
笔底楞伽一字无, 浮云散去月明孤。
恩深欲报辞难尽, 尘劫分身舌不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