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句第二帙
观憍梵波提一缘,因为之言曰:观形不观德,其蔽也外;知德不笑形,其智也内。此天人之所以异欤?又憍梵波提闻佛灭度,随亦入灭,说偈云:佛出我出,佛住我住,佛灭我灭,四道流注。好个话头,但恐人不会,今为下注脚云:只是起信所谓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之意。四道恐只是四相尔,亦应云好个话头,不合注破。不然,今应更各添一不字,不妨尽理。
看憍梵波提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只看外表不看品德,这种毛病是肤浅的;知道品德好就不嘲笑外表,这种智慧是内在的。这就是天人和凡人的区别吧?另外,憍梵波提听说佛圆寂了,随后自己也入灭了,他说了一首偈子:佛出现我就出现,佛住世我就住世,佛灭度我就灭度,四道流转不息。这话说得真好,就怕人们不理解,现在我来解释一下:这其实就是《起信论》里说的生、住、异、灭四相同时存在,都没有独立自性,本来平等,同是一个觉悟境界的意思。这里说的“四道”恐怕就是指“四相”吧。其实这话头本身已经很好,本不该解释得太明白。不过,现在不妨在各句前面都加一个“不”字,这样更能把道理说透。
二鬼争尸,颇关教意,第小人拈掇耳。今因为之颂曰:投宿空亭事可悲,遇逢二鬼共争尸。可怜随拔还随补,却问他人是阿谁?
两个鬼抢一具尸体,这故事挺有教育意义的,只是被小人物拿来当谈资罢了。现在我为它写个颂词说:投宿空亭真可悲,碰到两个鬼抢尸体。可怜这边拔了那边补,却问别人“你是谁”?
此于别教立三佛界者,其与圆教六即异矣。然亦是教门一节目之论,固无害也。而言若指果头,应云九界非己有者,意以佛界为已故也,在别可尔。若约圆论,应云十界皆已有是圆意。然则文本明非已有,何得对别却作皆已有示耶?若如所云,却成定说,于理未圆,常患教门多有此见。今谓亡之则无生无佛,谓之皆非已有可也;一佛成道,法界无非佛之依正,谓之皆已有可也,又何尝定论乎?此理可与知者道,难与俗人言,姑置之。
这在别教中设立三种佛界的说法,和圆教讲的“六即”是不同的。不过这也是教法理论中的一个环节,本来没什么妨碍。
但如果说这是指最终的佛果,就应该说“九界都不是自己本有的”——意思是把佛界当作自己本有的。这在别教里可以这样讲。
如果按照圆教来讨论,就应该说“十界都是自己本有的”,这才符合圆教的意思。然而文本明明说的是“不是自己本有的”,怎么能针对别教却用“都是本有的”来展示呢?
如果像那样说,反而成了固定的说法,在道理上不够圆融。我常常担心教法理论中多有这种见解。
我认为:如果泯灭分别,那就没有众生也没有佛,说“都不是本有的”是可以的;一旦一尊佛成就道果,整个法界无不是这尊佛的依报和正报,说“都是本有的”也是可以的。这又哪里是固定不变的说法呢?
这个道理可以和明白的人讨论,很难对世俗之人讲清楚,暂且放在一边吧。
阿育王礼诸罗汉塔,至簿拘罗塔供二十贝子,而贝子从塔飞出等,非少欲之力熏习所成,其能至是哉?所谓死而不亡者,见于是矣,与夫至死犹贪者亦异矣。然贪与少欲,其机一也,奈何世人不知务哉?
阿育王去礼拜各位罗汉的塔,到了簿拘罗塔,供养了二十枚贝子。结果那些贝子从塔里飞了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少欲的修行力量长期熏习所成就,怎么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呢?这就是所谓的“身死而精神不灭”啊,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了。这和那些到死还贪心的人,是完全不同的。然而贪心和少欲,它们的根源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心念的作用。为什么世上的人不知道去追求呢?
佛之说与外道之说果有以异乎?果无以异乎?如不得一法入心,与佛说我坐道场时不得一法实以何异?又曰一切法不忍,与佛说不受亦不受亦何以异?故知异处不在语言,毕竟在甚么处?学者试定当者。满慈子欲还本国利人至是为行忍。满观此言,忍可谓忍之至者。然则何以致其忍?不过曰忍者安义,又从其极处能譬之,故或遭毁辱则安,于毁辱、于举殴、于本杖、于刀刃等能皆安之。然则何以能安?曰无我而已。又何以无我?曰相应而已。若夫相应,非久习积行则不能也。故曰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凡诸圣贤无有不自忍辱中来,奈何今人而小不忍乎?佛法身不动而迹示人间,悬知世人着相者多,故托空生石室观空悟道一事以发赴之,所以引进世人即色观空,深达法身之妙尔。若要见佛当如是见,是真见佛之如是见,徒以色声求佛是行邪道,岂见佛之谓哉?虽然,在佛言之则可,若在机缘,于泥龛塑像尚当致敬,况真见佛,色声又焉得不致敬乎?故知理无一向,不可槩论。
佛的说法和外面那些宗教的说法,到底有没有不同?还是其实没什么不同?
如果你心里一个道理都领悟不了,那和佛说“我坐在道场时,没得到一个真实的法”有什么两样?
又说“一切法都不认可”,这和佛说的“不接受也不接受”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要知道,不同的地方不在语言上,那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学佛的人试着好好想想。
满慈子想回到自己的国家利益众生,到这里是为了修行“忍”。满慈子看这话,“忍”可以说是忍的最高境界了。
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这种忍呢?不过就是说:忍就是安住于道义。又从它最极端的方面来打比方,所以如果遭到毁谤侮辱,就能安住于毁谤侮辱;对于被人举起殴打、被棍棒打、被刀剑砍等等,都能安然处之。
那么,怎么能安然处之呢?说:没有“我”的执着罢了。
又怎么能没有“我”的执着呢?说:与真理相应罢了。
至于与真理相应,如果不是长久练习、积累修行,那是做不到的。所以说,能修行忍辱的人,才可以称为有力量的大丈夫。
所有的圣贤,没有不是从忍辱中成就的,为什么现在的人却连一点小事都不能忍呢?
佛的法身本来不动,却示现踪迹在人间。佛早就知道世人执着于表象的很多,所以借须菩提在石室中观空悟道这件事来启发引导,目的是引导世人从眼前的现象去观察空性,从而深深通达法身的奥妙。
如果要见佛,应当这样见。这才是真正见佛的正确方式。如果只是用眼睛看、用耳朵听去求佛,那是走了邪路,怎么能叫见佛呢?
虽然这么说,但从佛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的。如果从众生的机缘来看,对于泥塑的佛像尚且应当恭敬礼拜,何况真正见到佛,又怎么能不恭敬佛的色身和声音呢?
所以要知道,道理不是死板的,不能一概而论。
为学日益,学也;为道日损,无学也。此持世间之学无学尔。以出世学无学者,则又有浅深焉。故小教之言学无学,谓学未必尽理,无学未必臻极,姑一往耳。大教言者,理则反是,不唯无学之极,而学亦尽理。故令以五句区别之,谓其大小相望,浅深对明,抑凡圣之异故也。然则学无学者,位之定者也。与其学而无学,不若无学而学。故无学学者,上也;学无学者,次也;非学非无学者,又其次也。若都不摄,则凡下而已矣。揆斯五句,得不警省哉!
圆论界如,一心具十,十界具百,界各十如,以成一千。约色心言之,则二千备矣。而今文又曰约界论如,约如论界,以成二千者,则又一例也。然此犹单数而已,若纵言之,亦应云百界中之千如、如如、十如等,何但界如各一千邪?则成万二千等,兼前则三例也。若论三千,止应单数,今何异常途邪?抑别有谓乎?曰:非无所以益,各随其文旨,数有开合多少故也。如四明亦尝用之,云百界千如,百如千界,即其例也。故知法门圆融,重重无尽,既曰不思议,无不可者,则变例之数也。若所谓三千,则常数之不可增减也。拣如类论。
前虽已明师徒摄化,主伴击扬,其闻有权有实,有生有熟,或内或外,若亲若疎,虽示迹万殊,施设不一,然皆散而无统,未明所以本一理而归一道者,故于是示首楞严大定以本之,约法华五时以申之,述大经半满以摄之,依本门实道以发之,夫然后知向所设化,若师弟子方便善权,皆依首楞严三昧之所建立,无他法也,无异道也,如是而已矣。
释:诸大弟子,虽各依当文名义,以示观解,然犹未尽观行精微,故于诸心数中,通取善十心数,以表十大弟子所住法门,各据一德,共辅心王之意,以示初心,则观慧易发,有能改恶从善,革凡成圣,于一念心,深入实际者,即今王数之力也。又以通十心数,表对行相,以示观心,王数相扶,共攻恶数,化诸尘劳,同入实境,非王非数者,即总明观心之旨也。以此作观,观有成否浅深之异,如历五味,至于醍醐,王数皆毕,心想不行,是行般若波罗蜜者,则观成之极至也。
心数,可以因之成观,而不可以入道。若欲入道,必须化转至于毕尽,而后道可入也。故引普贤观文为证。有曰:心数尘劳,若不尽者,观则不等。故知若要入道证理,必须能所心尽。益能所者,起妄之始。此心未亡,则妄源未尽,虽欲入理,得乎?故四明曰:于境观双绝之处,融妙三千,一时显现者,即其理也。凡今举心动念,趣便落在能所情想中。纵曰唯心绝待观境,亦只言之而已。求相应者,未见其人,况发悟乎?又曰:所言尽者,因心所尽,果心亦尽等,则因果皆不住,尚何心所而不尽也?又若以尽不尽相对而起定见者,则亦能所而已,又安得而亡乎?所谓才有一丝头,便有一丝头是也。
论释叹菩萨德文,列上支下支门,有总相别相之释,如文云云。言有上下支者,即初总句能总于下,谓之上支;下句仍派于上,谓之下支。又有摄取事门义云云。天台依之作横竖二释,非臆说也,其理自长。但约位横竖之释,颇似难晓。谓竖约十地义释,横约初住义释,既位次前后一贯,而横竖异义者,今谓此亦未失,輙称意出之。所以十地竖释,则分证之终也;初住横释,则分证之始也。若初后相成,上下互显,不过以初之横冠下皆横,以下之竖成上皆竖,其义善成,亦不违大体也。但谓人情好异,作是释者,恐非正论。使天台之后,复有好异者,为之奈何?适所以启异说之端也。有如旧说,既以眉目与之,又以宗体夺之,与夺不定,不若勿与为善也。书曰:公生明,不公则暗矣。又曰:当仁不让,让则公理何由出哉?余为是直之云尔。阴阳灾变之数,颇不易明,况世典经教,议论不一,交乱于其间,宜其说之不齐也。今疏释罗睺一缘有障持日月之事,记文因斥世言日月薄蚀,以为险怪邪说,又从而折衷之云云。然以历数可预知,谓全无是理则不可,故曰以器世间法,尔与阴阳合等是也。而天台之斥,姑以大体正之,非谓全弃。若曰如日月所照等,应知此说全同楞严,所谓如一国人同感恶缘,覩诸一切不祥境界,而彼此国土见不见者,其义颇悬符。所谓一分与阴阳合,则不违世谛也;一分依众生业力,则不失正理也。虽然,如必一一遍为之说,则或有时而穷,姑存而勿论可也。
人理教行,四法皆一,乃一经之大旨。序中表此正宗,示此流通,弘此无非此者。又圆论三观,所观三德,德必兼人,亦四一也。以是历位,六即始终,位位皆四。至于念念之心,色香之尘,何法而非四一?即法华三昧,徧一切处,摄一切法。究竟言之,一而已矣。一不徒一,一必有四。四不定四,只是一理。识此一理,妙在其中。苟为不然,法居心外。观心之要,政在于斯。照者方知,非说可了。文出为义,则文光而义后。义出为文,则义先而文后。既互为先后,而二者何先?必曰义先,益义者实也,文者虗也。若本无实,文何所施?苟知此意,则今四句思过半矣。彼以有义无文为不可依者,使无义则已,苟为有义,虽无文可也,又安知有义而无文乎?宜为记者所难。然以四句为四人用之,可谓妙尽其理。又引经四依以证之,亦当矣。但无文义一句,不可全谓迷者。以理言之,亦是文义所不到处,不妨好个消息。亦可云迷者悟之津,非迷何以得悟?亦相去不远也。思之。
凡言序者,必與正宗義有同異,或非同異。何者?若一向同,序正何別?若一向異,序義不成。要必處乎兩者之間,始得為序。如無量義經所以為法華序者:一者、體同名異,故得為序。以體同故,本一實相;以名異故,或名妙蓮華,或名無量義。名蓮華者,正從能出,亦兼所出,故為正宗。名無量義者,正從所生,義兼能生,故成序分。故曰:佛直說此名等是也。二者、從一出多,故得為序。此經云:從一清淨道,施出二三四。但言從一出多,而不言收多歸一,所以為序。更言收多歸一,則正宗矣。故曰:從一義處,出無量法等是也。於其二義,後義最親。得此,則為序之旨,顯然可觀。往驗諸文,無不合者。若論所施之權,為同異體者,備諸別章(云云)。
光宅以無量義,然萬善同歸,有成佛義,異於正宗,無二無三,故為序者。據此,則無量不及法華明矣。至於判教,却以正宗為不明常住,何顛倒邪?今故以無量義明法身百非洞遣,及普賢觀四德皆常,例而斥之,則初後常住,何謂中間而不明邪?故知光宅不善圓詮,同出異名,於一極理,翻成異見,一何悖哉?餘如疏斥(云云)。
以一法异名言之,则法华无量义互得为名,无不可者。然以能所定之,谓所生为无量则可,以能生为无量则不可。而嘉祥以能生所生俱名无量,故记有可否之论,故曰云云,以其能所义定也。然则以已定之义,正异名之释,则法华不得名无量义。以异名之称,召未定之义,则无量义可得名法华。如实相具横广之义,是即无量也。名义虽尔,序意不然,以所生非能生故也。
定慧之法,有体有用,用则相成,体则相即。相成故,非禅不智,必先定动而后智拔,故先于入定;非智不禅,必先智导而后行禅,故或先于说法。若以体即言之,则智不可无定,定不可无智,定为即智之定,智为即定之智。以其体用不二,故虽有出入而无出入,虽无前后而不妨前后,故曰无有隔碍,即首楞严之大定,般若之大智是也。其在此经,则曰入于无量义处三昧,其先定后慧之旨也。
旨哉言乎!其身之本源湛若虗空,心之理性毕竟常寂等,可谓观道明白之文也。而自来讲学,曾不知初心行者无有是理,今故得以示之。只如今日学者,有能入是之定,所谓身之本源、心之理性,一一具足,一一见成,何甞欠少一法?即此便是初心境观,无别竟观也。若果相应,亦应可使身若金刚不可动转,心若虗空无有分别,是亦得为无量义三昧,所时亦得寂而常照,能知世出世,闻一切诸法,从此一法出无量法也。何必大通智胜,身心寂然,然后以为证乎?好个道理,用心示处,奈何不作此示,致使学者推功上人,遇此妙定,却与自己了无交涉,可不惜哉!斯言也,使诸祖复起,亦将不易矣。
旧传光宅讲法华,感天华纷然而雨。又此言状如云母,一时征应而已者,其言有与夺云云。今谓此亦难言,谓之征应可也。必其然否,则未可也。是岂无自而然哉?要当求其主之者果谁乎?但作此问,便可释然。只如牛头知尚,百鸟㘅华事,亦可谓奇矣。因甚见四祖却不然?推此而言,如慈恩掷笔之事,例皆可知。苟未可为定说,亦存而不论可也。
凡诸佛会,一问一答,为众发起,击扬道妙,固已难矣。况于法华,开显座席,大事因缘,尤为不易。故曰:具二庄严故能问,具二庄严故能答。非德位相亚,莫当其任,即文殊、弥勒其人也。但机有在无,故宜问则问,宜答则答,于圣人分上,初无彼此。苟知此理,则不复起浅深优劣之见。然有所谓权实久近,随名便易者,亦一往言尔。遂谓实然之论,则不可言机有在无者,谓机缘于其人,有在不在尔。故引文殊,推堪问疾,于无垢施,则为所呵,是殆不可为定论也。要之,佛菩萨示化,但在共熟机缘,初不问迹之高下,亦是诸佛镜界,岂凡情下地所测量哉?
经有偈颂,譬之有散华、贯华也。胜论凡约十义申之,令见其五,从要引也。西竺龙树以下诸圣师,深达法相,知辨无穷,故凡释经论,动輙数十义,非徒夸名相而已,益法尔而然,殆不可加抬,其不可及也如此。爰至此土,通经莫若天台,其凡所申义,卛多承用,以其宗途有在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