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句第三帙
夫法施有三:有法施而非财者,有即财而言法者,有摄三以为施者。初例如净名呵善德云云,后如金刚般若明无相施云云。今则即身命财而为法施,亦如无尽意之施璎珞也。而言与生死后际等者,惟其即财之法,故其施与法等。何则?失身命财者,施之末者也。生死后际者,舍之极者也。苟能观身命财如生死后际,则一舍一切舍,无一法而不舍,是亦一切法趣舍。一舍之外,更无余法。舍之极,施之本也。观身命财,直一芥耳,又何足以累吾情哉?以不坚法而得究竟坚固法身,所以即真法施,更无二无别。记特不释者,意如向说。
佛法布施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纯粹的法布施,不涉及财物; 第二种是借助财物来传达佛法; 第三种是融合身、命、财三者来布施。
第一种情况的例子,就像《维摩诘经》中维摩诘居士批评善德长者的故事。 第三种情况的例子,就像《金刚经》里所说的“无相布施”。
现在这里说的是第二种情况——用身体、生命、财富来做法布施,就像《法华经》里无尽意菩萨布施璎珞那样。
经文说“与生死后际等”,意思是:正因为这是通过财物来传达佛法,所以这种布施本身就与佛法等同。 为什么呢?
失去身体、生命、财富,这只是布施的表面。 而生死轮回的尽头,才是彻底舍弃的极致境界。 如果能够看待身体、生命、财富就像看待生死尽头一样——那么一旦舍弃,就是彻底舍弃,没有一样东西舍不得。 这也意味着一切法都归于舍弃。 在彻底的舍弃之外,再没有别的法了。
舍弃的极致,才是布施的根本。 当你把身体、生命、财富看得像一粒芥子那么微小,它们又怎么能困扰你的心呢?
用这些不坚固的东西,去换取究竟坚固的法身——这才是真正的法布施,没有别的,也没有区别。
经文注释里没有详细解释这一点,意思就像我刚才说的这样。
般若之道,政自難言,寄說與觀言之可也。而所以說觀者,則說所不到。故經曰:說寂滅法等。夫寂滅無二,猶如虗空,尚何以觀說云乎?雖然,不可說而說,是說般若;不可觀而觀,是觀般若,則真般若有在於此。惟其不可說而說,則言語道斷;不可觀而觀,則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則泯前說觀,心無所著,卒歸於無說無觀而已。無說無觀者,豈妙慧之謂哉?則又曰:說其所不可說,觀其所不可觀,以此為因,求無上道,則般若大智之果也。故今以此三行為般若之問者,盡之矣。般若既通三教,則此三義亦該諸教。所以疏文凡約五義,從容釋之,政由通於諸教釋義故也。雖通諸教,極則唯圓,總不出乎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為一家之極致,亦為諸宗之極政。至哉斯言!人所不到,夫豈遠乎?人自不到耳。其第四釋云:見人不見座席者,既見人矣,何為不見座席?只如天台見靈山座席,豈不見人邪?曰:不類。彼為成疑念,止曰或見而已,未必純皆是圓,故猶有人座之間。天台頓悟,以虗顯法,以法例人,見則俱見,是故不類。然亦有見座席而不見人者,如普賢云云。此後別有意(云云)。
智慧的道路,确实很难用语言说清楚,借助“说”和“观”来讨论它,或许可以。但是,用来“说”和“观”的那个东西本身,却是言语说不到的。所以佛经上说:说的是寂灭法等。寂灭没有分别,就像虚空一样,这还怎么用“观”和“说”来谈论呢?尽管如此,对那不可言说的东西去言说,这就是在“说”智慧;对那不可观察的东西去观察,这就是在“观”智慧,那么真正的智慧就在这里了。正因为是对不可言说的去言说,所以言语的道路就断绝了;对不可观察的去观察,所以心思的运作就止息了。言语道断,心行处灭,那么前面所说的“说”和“观”也就泯灭了,心没有任何执着,最终归于“无说”和“无观”罢了。这“无说无观”,难道就是妙慧的意思吗?那么又可以这么说:去说那不可说的,去观那不可观的,以这个为因,去求无上正等正觉,那就是智慧大智的果了。所以现在用这三种修行来作为关于智慧的问答,就完全概括了。智慧既然贯通三教,那么这三种含义也包含了各教。所以疏文里总共依据五种含义,从容地解释它,正是因为它贯通各教的释义缘故。虽然贯通各教,但最终的极致只在圆教,总归不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这是一家学说的最高境界,也是各宗的最高准则。这话说得真透彻啊!人们达不到,难道是境界遥远吗?只是人们自己没达到罢了。那第四种解释说:看见人却看不见座席的,既然看见人了,为什么看不见座席呢?就像天台大师看见灵山法会的座席,难道没看见人吗?回答是:不一样。那是为了形成疑问,只说“或见”而已,未必纯粹都是圆教的境界,所以还有人和座席之间的分别。天台大师是顿悟,以虚空彰显法理,以法理类推于人,要见就都见到,所以不一样。但也有看见座席却看不见人的,比如普贤菩萨说的那样。这后面另有含义(等等)。
古師以起塔為佛事,不言佛般涅槃,以畏妨壽量故也。今家則不然,政以究竟涅槃為歸源復性之地,用表真常不滅之理,奈何畏妨而不言邪?有以見其雖曰釋經,全同情見,曾不知大教所明,則化化無窮,相相八相,常無常用,未始不俱,故有所謂法華壽量不久滅度,大經垂終而言常住,是豈可以人情度量也哉?況今以所表義釋,妙極其致,較彼天懸痛哉之歎,宜矢伏疑伏難之釋。經論固常有之,但有難意而不發於言者皆是。雖不發於言,而意常見於拒之之言,非當機問答,雨鏡相照,察於言意之外者,終莫能知。後世披文之流,不有知微違識,文外巧思者,亦孰能明之?所以為難也。伏或云潛,難亦曰疑,雖亦互出,其實一也。今此文者,若各據當文直釋而已,本亦無他,但釋籤總上下兩文,合而斷之,頗似交加,自昔所以論也。彼既合釋,今各析之,則不見所難也。文曰:彌勒初以伏疑潛難,難曰云云,謂彌勒以文殊伏疑,今文所謂伏難是也。而顯釋之,今文所謂彰灼釋難是也。而潛必對顯,難必對釋,互形彰略爾。然則今文云釋,而彼云難者,既云顯釋,則知其為潛難,意請決答是也。亦一舉兩得之義,但如此釋,又何難哉?待至後文,當復取次句帖釋之(云云)。
古代的祖师们,在佛事活动中建立佛塔时,都不提佛陀涅槃这件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担心,如果总说佛涅槃了,会妨碍大家理解佛的寿命其实是无量无边的。但我们天台宗不是这样看的。我们认为,究竟涅槃正是众生回归本源、恢复本性的地方,正好用来彰显佛法真实永恒、永不灭失的道理。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因为害怕“妨碍理解寿命”就不敢提呢?从这里就能看出,那些古师虽然名义上是在解释佛经,但他们的思路完全还是普通人的情见和执着。他们根本不知道,佛陀的大教法所阐明的境界,是变化无穷、妙用无尽的。示现涅槃的相和常住不灭的体,从来都是同时具备、不相妨碍的。所以,《法华经》里才说,佛的寿命无量,但也会示现不久灭度;《大涅槃经》在佛即将涅槃时,反而大力宣说常住不灭的道理。这些深奥的义理,哪里是能用凡夫的人情世故去揣测衡量的呢?更何况,我们现在是用“表法”的义理来解释,把其中的奥妙推究到了极致。比起那些因为误解而发出“痛心啊”感叹的旧说,我们的解释更能让人信服,足以平息各种潜伏的疑问和诘难。在经论中,本来就常常有这种情形:有些疑难的含义,并没有直接说出来。虽然没有明说,但它的意思常常隐藏在那些反驳或拒绝的言辞里。如果不是当机的问答,像雨水和明镜一样互相映照,能够体察言外之意的人,终究是无法明白的。后世那些只从文字表面去研究的人,如果没有洞察幽微的见识和文辞之外的巧妙思惟,又有谁能明白这些深意呢?这正是它困难的地方。“伏”也可以说是“潜”,“难”也就是“疑”。这两个词虽然交替出现,但意思其实是一样的。现在看这段文字,如果只是各自依据表面的文句直接解释,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法华玄义释签》把上下文合在一起判断,就显得有些交错复杂,这是自古以来就有争论的。既然《释签》是合起来解释的,现在我们把它分开来分析,就看不到所谓的“难”在哪里了。经文说:弥勒菩萨最初是以潜伏的疑问和隐藏的诘难来发问的。这里说的“伏疑潜难”,就是指弥勒借着文殊菩萨的疑问,也就是我们现在文中说的“伏难”。而“显释”,就是我们文中说的“彰灼释难”,即明显、清楚地解释疑难。“潜”必然对应“显”,“难”必然对应“释”,它们是互相彰显、有详有略的关系。那么,我们现在的文句说的是“释”,而《释签》那里说的是“难”。既然说了是“显释”,就知道它对应的是“潜难”,意思就是请求佛陀决断回答。这也是一举两得的说法。但如果只是这样解释,又有什么难懂的呢?等到后面相关的文句,我们再接着逐句贴切地解释。
以六十小劫为长,以如一食顷为短,斯皆情谓之见,故于此事,不能无疑。曾不知今法华时会,既曰开显诸法皆妙,夫妙者即不思议,亦不决定之义,岂有时节而不妙耶?只如经曰一念普观无量劫等,即一念为无量劫,则非长非短,故知时无长短,长短自情,奈何以情而疑时乎?抑又诸佛菩萨,证得不思议解脱,故有所谓延促劫智,岂徒然哉?必也诸佛境界,若时若法,皆不思议,奈何以凡情而疑圣境乎?又置是事,只如黄粮之梦,烂柯之局,桃源之迹,彼皆神仙幻事,尚犹若尔,况真不思议境界乎?由是论之,凡今所谓与夺之论,要皆以分别情想,未为称理之谈,纵未能亲切体会,亦当信教仰理,毋滞情见可也。
把六十个小劫看作很长,把一顿饭的时间看得很短,这些都是我们凡夫根据自己的感觉和想法产生的看法,所以对这件事,难免会有疑问。他们不知道,现在法华会上,既然说开显一切法都是微妙的,这个“妙”就是不可思议、没有固定不变的意思,难道时间的长短就不微妙了吗?就像经上说的,在一念之间就能普遍观察无量劫等等,这一念就是无量劫,那么时间本身既不是长也不是短,所以要知道时间没有长短,长短是我们自己感觉出来的,怎么能用自己的感觉去怀疑时间本身呢?
再说了,诸佛菩萨证得了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所以他们有所谓延长或缩短劫数的智慧,这难道是白费的吗?必定是因为诸佛的境界,无论是时间还是事物,都是不可思议的,怎么能用凡夫的感觉去怀疑圣人的境界呢?
再退一步说,就像黄粱一梦、烂柯棋局、桃花源的传说,那些都是神仙的幻化故事,尚且能这样改变时间感,何况是真正不可思议的佛菩萨境界呢?
这样看来,现在人们那些关于时间长短的争论,说到底都是用分别心、凡夫的想法在讨论,算不上符合真理的言论。即使我们不能亲身深切体会,也应当相信佛的教导,仰信真理,不要固执于自己的感觉和见解才好。
古师以妙光为所因付托之人,非对告之人,意显身子为对告而非付托者,天台以谓不然云云。今谓古师以妙光例今文殊为所付托则可,以身子但是对告而非付托则不可。况经言因者,直所因之因,谓因妙光而为正说,岂便作因托?传通而解,近于太凿,此古之失也。
古代法师认为妙光菩萨是受付托的人,不是对话的对象,意思是说舍利弗只是对话者而不是受付托的人。天台宗认为这种说法不对等等。现在我觉得,古代法师用妙光的例子来比喻现在的文殊菩萨是受付托的人,这还可以接受;但说舍利弗只是对话者而不是受付托的人,这就不对了。何况经文里说的“因”,只是指凭借、依靠的意思,意思是凭借妙光菩萨而进行正式说法,怎么能直接就理解成付托传承呢?按照传播流通的意思来解释,未免太牵强了,这是古代法师的失误。
法华所以异于余教者,谓其记二乘,谈远寿也。故明授记二乘,独出今经。虽楞伽、方等有授记之说,而别有所以,此外无有也。虽然,其如二乘之人,于法华得记之时,纯成圆机,已非二乘矣。至于调熟,功由昔教,安得独彰法华邪?曰:今未必以专记二乘为功,而以独显一乘为妙。惟其一乘极唱,故无间于大小,凡外皆悉会归佛道,所以称妙也。而特言二乘者,取其难尔。亦是以昔之无,显今之有,则知昔所无者,机教未纯也;今所独者,机教归一也。较其优降,孰与为至哉?虽调熟之事,出于在昔,而功归法华,益昔之所用,全由法华同体权实施开之妙,故推功有在也。世徒知记二乘之末,而不知其本,故于是表发之。若二经所记,文固言之,但要知所以密对斥夺果何如,其义如别释。
《法华经》跟其他佛经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给声闻、缘觉这两种小乘修行人授记成佛,还讲到佛寿命长远无边。所以明确给二乘人授记,这是《法华经》独有的内容。虽然《楞伽经》《方等经》里也有授记的说法,但那是有特殊原因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些二乘修行人,在《法华经》里得到授记的时候,已经完全具备圆教的根器,已经不是原来的二乘人了。至于他们根器能够调教成熟,这个功夫是靠过去种种教法逐步积累的,怎么能把功劳全算在《法华经》头上呢?
回答是:现在不一定非要强调专门给二乘人授记这个功劳,而是要以它独特彰显“一佛乘”为殊胜。正因为《法华经》把“一佛乘”的道理说到极致,所以不分大乘小乘,连凡夫和外道最终都能归入佛道,这才叫妙啊。而特别提到二乘人,是因为他们最难转化。这也是用过去没有的,来突显现在独有的,从而知道过去没有,是因为根器和教法都还不纯熟;现在独有,是因为根器和教法都归向一佛乘了。比较起来,哪个更究竟呢?
虽然调熟根器的事,发生在过去,但功劳要归于《法华经》,因为过去所用的方法,完全来自《法华经》权实一体、开权显妙的奥义,所以功劳是有归属的。世人只知道给二乘授记这个表面现象,却不知道根本原因,所以在这里说明一下。
至于两部经里提到的授记,经文里确实写了,但关键是要明白它们暗中对应、互相补充的道理究竟怎样,这个意思另外再解释。
经颂此土六瑞,于中独长出天皷自鸣,表无问自说者,记者申之云云。谓无问自说者,言其事大理妙,无能问者,即方便品初从定而起,告舍利弗等,即其文也。所以于六瑞中长出而独表,何也?以是一经之要本故也。若言其要,亦有方广及未曾有等,则六瑞既表之矣,何独表此乎?曰:此固有由也。以其此当广叹略叹之始,略开三显一之初,该于一化有权有实等一一妙法,而无能发问者,故佛无问自说,表之以天皷自鸣,即一经之根本有在故也。所谓方广及未曾有等,总在其中,无劳别表也。
经文里赞叹这个世界的六种祥瑞景象,其中特别提到天鼓自己响起,这是表示佛陀不需要别人提问就主动说法。记录经文的弟子解释说,所谓“无问自说”,是因为这件事意义重大、道理深妙,没有人能问得出来——就像《方便品》开头,佛陀从禅定中起来,直接告诉舍利弗等人那段经文一样。
那为什么在六种祥瑞中,特别把天鼓自鸣单独拿出来表示这个意思呢?因为这是一部经的根本要义所在。
如果说重要,那《方广经》和《未曾有经》等经典也很重要,六种祥瑞既然已经表示了各种殊胜,为什么偏偏用这个来表示“无问自说”呢?
回答是:这当然有原因。因为这里正是广叹略叹的开始,是简要开示“三乘是权、一乘是实”的起点,涵盖了整个教化中权实并用的种种妙法。而这样深妙的法义,当时没有人能发起提问,所以佛陀就无问自说。用天鼓自鸣来象征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是一部经的根本所在。
至于《方广》《未曾有》等经所说的内容,其实都包含在这里面了,不需要另外再表示。
夫如来成道,有修有性。以修则积功累德,以性则称本自然。然非修无以证其本性,非性无以合乎自然,此成道之大体也。故今言方便道,则积功之谓也。言发真道,则自然之谓也。合而言之,则理一而已。以一家教门,则通乎四教。若三身之释,则约别圆料拣,例显可知。此大有说在,姑略释耳。
如来成佛这件事,既有修行的一面,也有本性的一面。 从修行来说,就是不断积累功德、培养德行;从本性来说,就是顺应本来的自然状态。 但是,如果不修行,就无法证悟自己的本性;如果不明白本性,也就无法与自然相合——这就是成佛的根本道理。
所以,现在所说的“方便道”,指的就是积累功德的修行; 而“发真道”,指的就是回归自然的境界。 把这两方面合起来看,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从一个教法的体系来看,这个道理贯通了四种教法。 如果从佛的“三身”来解释,则可以依据别教和圆教来分别说明,例子一摆就清楚了。 这里面有很多可以讲的内容,这里只是简单解释一下。
前既已释弥勒伏疑之文,此当更释文殊断疑之句。谓文殊因以弥勒伏疑,潜而释之。若论发之于言,正当显释,何云潜耶?谓以今文正当显答上问,而潜释当文伏疑尔。故复曰释云等,正谓显释,非潜释也。但如此分而析之,其难释然。奈何昔人自生曲见,非尽心探[泳-永+赜],亦不能至也。学者其详之。
前面已经解释了弥勒菩萨消除疑问的部分,现在该接着解释文殊菩萨断除疑问的句子了。 意思是说,文殊菩萨借着弥勒菩萨已经消除疑问的机会,在暗中进行了解释。 如果要说把疑问说出来、公开解释,那应该是在明处直接回答,怎么能说是“暗中”呢? 这是因为现在这段文字,表面上是明确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而实际上也暗中解释了文中隐含的疑问。 所以后面又说“释云”等等,正是说明这是公开的解释,不是暗中解释。 不过这样分开来分析,其中的难点也就清楚了。 可惜过去的人自己产生了片面的见解,如果不是尽心尽力去深入探究,也是无法明白的。 学习的人要仔细体会这一点。
方便之名,名通今昔;品題之旨,唯在於今。惟其名通今昔,故以三種方便釋其名。前二屬昔,非今品意;後一唯今,乃當題旨。抑為彰開顯故,兼出前二,以為所開;若至今經,無非秘妙也。又方便之義,雖有三種,並約三教;雖俱三教,今明開顯。故秘妙方便,非體外權;既非體外,權即是實。但如是釋,了然可知。云何昔人乃以昔方便之名,難今經之實,以為名實相乖,題文不稱耶?論者於是云云。曾不知既以方便在今,旨歸秘妙,何得却以昔權為難?一不可也。又政使義兼前二,今經開之,無非秘妙。奈何以異體之權,對同體之實,為相乖異?二不可也。又方便名權,權義名含,真實一義,未稱斯題,安得以彼易此?三不可也。且以三義,格彼舊非,如其題旨,具諸義章(云云)。
“方便”这个词,名字上能贯通古今;但这一品要讨论的核心,只在今天。正因为这个名字能贯通古今,所以用三种“方便”来解释它。前两种属于过去,不是这一品要说的;最后一种只属于现在,才符合这一品的主题。不过,为了彰显“开权显实”的道理,也顺便把前两种列出来,作为被“开”的对象;如果说到这部经,那就全都是秘密、微妙的法了。另外,“方便”的含义虽然有三种,但都是围绕三教来说的;虽然都涉及三教,但这里要阐明的是“开显”。所以,秘密微妙的方便,并不是本体之外的权宜之法;既然不是本体之外,那么权宜就是真实。只要这样解释,就很清楚了。为什么过去的人要用过去“方便”这个名字,来质疑这部经的真实性,认为名字和实质不符,题目和内容不相称呢?讨论的人于是说这说那。他们难道不知道,既然“方便”在这里是指现在,主旨归于秘密微妙,怎么能反过来用过去的权宜之法来责难呢?这是第一个说不通的地方。再者,即使含义兼有前两种,这部经把它们“开显”出来,也无非是秘密微妙之法。怎么能用不同本体的权宜,来对比相同本体的真实,说它们互相矛盾呢?这是第二个说不通的地方。还有,“方便”这个名字指权宜,权宜的含义包含较多,而“真实”这一层意思,并没有完全对应这个题目,怎么能用那个来替换这个呢?这是第三个说不通的地方。暂且用这三个道理,来批驳那些旧有的错误看法。至于这一品的主题和要旨,都详细写在相关的章节里了(等等)。
由开显而知秘妙可也。如在昔圆人,既不由开显,而曰亦见四种无秘妙者,其何自而知之邪?抑所谓四俱秘妙者,其相若何?今谓四教所诠,不出十界。圆人既了十界百界,三谛圆融,虽未开显,则四俱秘妙,可以类推知之。但于昔教未开显,故不得显说相即之言。此初心之人,所以未免有谓圆隔偏之情者,良在此也。然则既曰四俱秘妙,而又曰谓圆隔偏,何也?此但通言耳,亦未定其位也。要以初心文验之,则其浅深有归矣。若在昔密闻开显,与夫得意圆人,则又不在两者之限。故知根性不可一途。
一切法一也,而並得作四句言之,則其理本自圓融。開顯之旨,正本於斯。奈何古今諸師,於法界體上開顯之後,而竊竊然守一偏之見,各以為實,互相是非。曾不知法體圓妙,未始膠於一端,豈其理哉。正如摩尼映於五色,雖隨變現,而實珠體不當五色。今此亦爾,雖諸師偏取,亦何甞當道理邪。然則天台達此理,故常得其全。諸師失此,故各守其偏。是否於是別矣。舊以如來甞依二諦說法,約此二諦以為三門(云云)。其說雖不足以釋今方便,然以通途大體,示漸入之義,亦不無是理。苟能依之修入,是亦一轍也。何往而不可哉。故今存之,以見通論。但不可以入天台規矩門戶耳。
嘉祥以身與乘,各作四句云云。記者以一家規矩准繩,評而斥之,故一無所當。又立三種法輪,以華嚴為根本,乃至法華為會末歸本,亦大有所妨。評之亦略如今文(云云)。若論嘉祥,雖別有建立,必是未歸心之前,故有今所評。後既歸心天台,故有頂戴法橋,伏膺甘露之語。往往章疏已行,不復改轉爾。今所斥者,令知同異得失而已,非實斥其違背也。亦既歸心正,不必須改舊章,正其名分,殆似區區。然如此等文,宜置是可也。而必云本師所師者,恐誤。正使欲正其稟承,亦何必乃爾。況此前後言大師處不一,豈必一一改邪。文以四句偏於諸法,則諸法未始異。復以諸法通於四句,則四句未始同。未始同故非一,未始異故非異。非一非異,義頗難明。故以三智照三諦境等攝,令可攝識。故曰:一空一切空,故一切皆實等。非遙觀玄覽,曠蕩高明者,其孰能與於此。又曰:須曉四句只一法性者,謂一法性者,理也。四句者,體上之義也。以法性之體,不違諸法,不受不住不入,則其體無自性。故權則皆權,實則皆實。以四句觀法性,則法性未始一。以法性統四句,則四句未始異。既不可以一異求之,則不合不散。不合散故,徧於諸法。所謂一一名字,一一句偈等,皆無非法界。法界故一如,一如故無礙。此所以如十不二門說。故以十門言之,則皆可說。以不二言之,皆不可說。說而不說,亡照一時,妙而已矣。
嘉祥法师曾经用“身”和“乘”的概念,各自建立了四句分别的说法。记录的人用天台一家的规矩标准来衡量,加以评析和驳斥,所以显得完全不恰当。他又建立了三种法轮的说法,把《华严经》当作根本法轮,甚至把《法华经》说成是最后会归根本的法轮,这也有很大的问题。对他的评价也大致像现在这段文字说的差不多。至于谈到嘉祥法师,虽然他另外有不同的理论构建,那肯定是他还没有归心天台宗之前的事,所以会有现在这些批评。后来他既然归心天台宗,所以就有“顶戴法桥,伏膺甘露”这样的话。只是他以前的著作已经流传开来,不好再改动罢了。现在这里对他进行批驳,只是让大家明白观点的不同和得失而已,并不是真的要斥责他违背了什么。况且他已经归心正统,也不必非得修改旧作,非要正名分,那恐怕显得太计较了。像这类的文字,放在这里就可以了。而一定要强调谁是“本师”、谁是“所师”的说法,恐怕有误。就算想正明法脉传授关系,又何必要这样做呢?何况前后文提到大师的地方不只一处,难道每一处都要改吗?如果用四句分别的观点去看一切事物,那么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差异。反过来,用一切事物的角度看四句分别,那么四句分别本来也不是相同的。因为本来不相同,所以不是“一”;因为本来没有差异,所以不是“异”。既不是“一”也不是“异”,这个道理比较难明白。所以用“三智”照见“三谛”的境界等等说法来统摄,让大家能够理解和把握。所以说:“一个空,一切皆空,所以一切都是实相……”,如果不是见识超远、心胸开阔、智慧高深的人,谁能理解到这个境界呢?又说:必须明白,四句只是同一个法性。意思是:这一个“法性”,是根本的道理。四句分别,是这个根本道理(体)上展现出来的意义(用)。因为法性的本体,不违背一切事物,也不执着、不滞留、不陷入。所以它的本体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因此,从事物的现象(权)方面看,一切都是现象;从本质(实)方面看,一切都是本质。用四句分别的观点去看法性,那么法性也并非固定的一体。用法性去统摄四句分别,那么四句分别也并不是彼此差异。既然不能用“一”或“异”去求它,那它就是既不融合又不分散。因为不融合也不分散,所以它能遍及一切事物。所以说:每一个名字,每一句偈颂等等,没有不是法界的。因为是法界,所以一切都是“一如”;因为是“一如”,所以圆融无碍。这个道理,就像《十不二门》里说的。所以,如果用十个门类来讲,那都是可以讲述的。如果从不二法门的根本来讲,那都是无法言说的。说而又等于没说,言说和照见同时消融,这就是玄妙之处啊。
以一经皆方便,其为方便也大矣。良以方便者,果上之化用,化用莫大乎同体,权实施,开废三,是为今经之方便也。故曰序中证信,发起方便等云云。然则方便之名,虽题于一品,方便之旨,实通乎一部,而特不言今品者,方便之首,故不待言之也。其体既即真实,则非体外之权,又安得以方便对难哉。而曰法华一部,方寸可知者,如向旨趣,莫越乎一心,若了一念,则一部经旨,皆须于自心识得也。所谓谁肯以三界有漏识心,为今经所叹方便者,正由不离刹那阴心,而能显于实相妙理故也。然则十方三世,无怀异求,求乎此者也。至于十乘观法,法华三昧,无上佛果,皆一于此理而已矣。
万法起于理本,十双始于无住,故曰从无住本,立一切法。夫理本者,真如也。真如不守自性,故心意识等,由之而起。此净不净业,所以转变无穷,能成事中一切诸法,故名事为权要。其所以非理无以立事,非事无以显理,但一言于事有二:一者迷染之事,事犹理出,出则非理,虽非是理,亦依事以见理。二者修显之事,如后教行等,此正能显理,故曰事有显理之功,所以称叹方便者是也。又曰:理实何在?心意识三,无非理所徧处。今法华称性开显,即世间相,无非常住,故有漏等染净缘起,同属于事,罔不即理,具如事理不二门明者。言事理,则总彼十门,无非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之事理也。亦犹今事理一双,通为十双之本是也。谁肯云者,谓舍是法华开显谈妙,其孰诠此迷染识心,为今即性显理之教。肯犹肯可之义,谓于他教,则莫可也。
行有进趣,故浅深所以随位。位虽浅深,而其法始终常定,故问云云。答意有二者,谓诠理之教则无二,诠行之教则有殊,亦一往尔。如教诠真中,岂应无二?若诠圆行,岂应有殊?又曰:能诠之教,亦无进趣者,谓凡进趣,皆自行言,非必由教也。若教诠之行,则浅深常定,岂得无殊乎?故普门子亦云:行有岐路,则始终天隔;解无方隅,亦浅深随类。斯言殆见不特行之有异,抑亦解通浅深。故知同异之说,不可槩论,惟义所适。弥尔者不达,多滞名相。
行固有善恶,而理无达顺。然则顺于理者智也,违于理者情也。苟顺于理,虽恶而非恶。苟违于理,虽善而不善。即今所谓行有违顺是也。故不二门曰:逆谓背性成迷,顺谓了性为行。令记则曰:诸经地前,尚自违理,未开权故等。所以必待开权者,亦以其称理尔。故知称理以开,不称理则非实。要之开显之说,如是而已。又亦可谓约法通收,虽人天小善,无非圆因。据情的拣,自别地前,犹为逆修。故知迷悟缚脱,初无定法,惟其情智而已矣。
体用之说,有即有离,离言其义,即言其实。若约离明义,则体不可以为用,用不可以为体,用有差别,体无差别,此犹常情之论,偏教所诠者也。若约即明实,则体外无用,用外无体,体不唯无差,亦具差别,用乃反是,则圆诠妙解之谓也。故有所谓体用俱軆,体用俱用,差即无差,无差而差。但相对为言,则有同有异;若融即而说,则无可不可。只如文云:譬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是芽有种种,地唯一生,性本无异也。虽然,而芽本是地,故地亦种种;全地为芽,则芽亦无异,故曰非地无以生等。是能譬一异,亦未始有定也。奈何自昔宗途,各自为说,是非浅深,纷然殽乱。若夫四明,则统一而兼得者也,故不与诸说类。
前立四句各通一切,则句句遍摄,一一徧破。今之品题,正属第三一句。若今各对以分权实,则向遍摄一切之言,皆不成也。故问云云。答中初意者,谓对论,则第三句但是随自他意,未即为今品题。其第二三意,则若取开竟,亦不妨圆融徧摄之旨,但一往借彼结成尔。既得四句各通诸教,何妨别束三语以对四句,无不可者云云。
法用者,谓凡所用之法,必有能用之智也。能通者,即教为能通之门,通于所通之理也。秘妙无别法,即所通之理妙极诸法,所以为秘也。是三者,不特施于方便品目而已,凡是一化设教,大体莫不该通偏圆、能所、理教等相,皆可以令二义蔽之,略无不在也,故其旨不可不明。又昔部中凡明圆教,必曰部主在圆,又曰部中论主虽是圆教等,然必推主于圆者,以其佛化元意本在于圆故也。其偏前三教,皆不得已方便之说,但为助显而已,故曰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是也。
名必有体,法之常也。况今方便为用之大者,岂得无体哉?于是引或人之问曰:设方便以何为体?答曰:以后得智为体。夫言后得,对根本智言也。其法相本出唯识,彼约十度言之,则般若一度是为本智,余四法世俗说,故属后得智摄。若唯六度,则不开二也。据补注引慈恩玄赞有此之说,彼以果后利他说法,能起方便妙用,故以后得智为体。信如其说,则一切教皆尔,何独令方便为体之义?是未可为定论也。以今记言之,即体有二义,谓当体、所依。即实而权为当体,即权而实为所依体。谓即实而权,则方便为当体,指言教也。即权而实,则实理为所依,权必依实也。而此二义奚甞暂分一往?约亲依反复以分二体,斯得其当也。若借彼以为说,则合云唯一久成为根本,余皆后得,其为二智莫大乎是,彼又恶知之哉?
一经所说,虽多不同,一言蔽之,二智而已。今正宗之初,将欲开显说是二智,必先殷勤称叹,所以发起众会钦渴之意,即实相妙体,混然天然,有在乎是。称叹之后,早已泄机也。文先寄叹而后绝叹者,疏言之矣。若不措言,无能知者。虽复称扬,言不能尽。取意言之,亦应先绝而后寄。言各有在,理无二也。所以寄绝者,谓寄则寄佛以言,绝则非言所讥。虽二叹不同,皆所以彰不思议极致之妙,出乎言意之表。寒山子所谓吾心似秋月,无物堪比伦者,二言近之矣。
如来内证常住大寂定中,未始出入,政使有为有说,亦寂而常照。世教尚云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况吾佛出世大觉,讵有出入之迹也哉?然则云入无量义处三昧,今又云从三昧而起者,得非三世诸佛轨佛常仪,寄迹表示,言入言起尔。所谓即入出而未始入出,无碍自在,彰解脱无方大用,故曰此有所示等是也。若也兀然顽如木石而不能应者,又恶得为寂用无碍之大定乎?苟知此理,亦不必论。夫事定理定,有入有出,有入出而未始入出者,纵如光明入游法性定中,不妨无说而说,说已方出者。又如三藏如来一日三时入定,求可度机者,是皆大小教迹各有所表,岂可以定迹见如来乎?今故知其不必论也。文约四悉,皆言哀从定起者,记作哀愍义释,曾不若作表字释之为近。又曰安详者,谓安心实相而详审不谬云也。文释对告舍利弗,而便言因其破小智、显大智、废会、开覆凡十义,指如玄文中说者,何也?曰:是固有由也。盖舍利弗于诸声闻弟子智慧第一,就其开显,则从智开智为易;方其未开,则小智而已。因其小而惑其大,则又从根为便,故不告其他,特告夫舍利弗者,良有在也。故曰因其小智开成大智等。然则不言开则已,开必始于对告,中于授记等,原始要终,理无异辙。故大师酌其意,以开显大体言之,于一开言下,遍具众议,故曰云云。所以只一开权,而预指开破废会等十义,为下正开张本。故知凡明开显大体,必该人理教行开破废会之旨,虽则身子一人,亦必兼乎众义也。举一例诸,则三周开显,莫不只一开权之妙,而教废行会,情破理显,有同有异,总在其中。自非天台深穷佛意,善达化源,安知对告之时,便有如是大旨哉?宜深究之,宜善会之。
经无结跏等文,前文虽有,而非次第。今此牒云者,当是引论因言之尔。如系念在前等,亦是论有其文。以见文言之,殆无来自,而记家失点,致读者迟回,故因示之。
方便为迹门之首,法说乃三周之初末。上便叹佛之二智者,夫极理之境不可知,故寄极智言之。极智若明,则其理得矣。所谓极智者,佛智也。佛智无相,有权有实,实则自行照理之智。此智极实际之底,穷法界之边,横广竖深,故曰甚深无量。权智即自行道前方便,有趣入道中实智之能,故名为门。此唯四十位真因之智所能悟入,自余七方便人不能测度,故曰难解难入。而特举声闻缘觉不能知者,从执重者言也。故以时言之,历前四时皆所不知,法华开显方乃知之。自余释结之文,如文可知,不复烦引。
经云吾从成佛已来,此成佛语一往与本门同,而近远则异,故知是释迦自叹文也。后文又以成佛叹实智者,若实显本,应指尘点劫前则曰甚大久远;今叹成佛实智,故自寂场以来即便言种种因缘等,则叙四时施化也。故今从隐本,亦且言迹而已。若下文曰从真如实际中来而成佛道者,则通于本迹,以若本若迹莫非此道故也。又曰如来知见谓能知见也,广大深远言所知见也。若论实智本非横竖、照无限极,义言横竖如函大葢大也。今论迹门,正约能知见佛眼种智言之,故曰所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等是也。若兼所知见,则言有详略、意有傍正尔,非谓能所全不相关。若不然者,岂有佛之知见全不即三谛理耶?又曰若论实智本非横竖者,此对拣思议之横竖,故云本非;今约三谛圆融而言横竖,故曰照无限极,义若横竖如函大葢大等。又复旧以此文对上料拣前后,凡有三意:一诸佛二智合叹者,明体同故;释迦开叹者,明用异故。二明垂迹之本,故诸佛先叹实;今明显本之能,故先叹权。三诸佛显自行先须得实,释迦明化他宜先权引。而互现出没者,将明体圆不偏存也。然观其所简,似亦巧而有理,但释佛经有恐过于巧见,故不取尔。又此及上文虽极叹二智有释有结,然未见所以妙也。至绝言叹中方见所以,指的妙境结成观体等意,委如后文云云。
引摄论言:了义经依文判义,不了义经依义判文。如今说二乘等是了义教,故但依文判,其义自了。若其余文,虽记二乘,犹未决了,当以义判。然而经又有曰:依义不依文,依了义不依不了义。是文为不足依,而又何耶?抑教有言以文定义,万无一得等,则与论全违。今谓后之二文无非是者,论自一说,不须和会。又古师以平等意趣释诸佛成道,以别时意趣释记声闻等,则显此经成不了义,犹须以义判定。故知其说尤非尽理。
将欲绝言以叹道妙,不先由渐殆于崭绝,故先述其由。由前叹权实二智而来,故或作寄言说,令知此法极证在佛;或作绝言说,令知此法终不可以言尽。故寄言绝言,或可或否,皆不失其宜,故曰云云。又须知绝叹之本,本于何法,故须明其境。则知所以绝叹者,不出上权实之法而已。则又曰:取要言之者实也,余句权也。又举要者,结指之辞也,余句亦权实也。佛悉成就,则修道之极亦不容言矣。各随义便,如是而已。所以叹中前实后权,谓从实而舒权也。今欲绝言,必卷权归实,故先权后实。止止者,正绝言也。谓此法深寂,言语道断,体不可说,故止止以叹之。纵慈悲为说,闻亦不解,所以止之也。然皆以极,故不可说也。
绝言之妙,便合直下休去。只如净名居士最后一点,犹有示在,及为文殊所称叹,则已周遮不少,况更于此广陈诸法实相十如是法,示其所以甚深境界,言其所以不可思议,岂不言愈多而去道愈远,安在其为绝言邪?此唯悬解者可以默契,非滞迹者所得泯绝。虽然,经既有言,祖复有释,谁道不言绝言之妙?
诸法,事也。实相,理也。合而言之者,妙境也。证而极之,亦曰甚深境界。是道也,凡诸圆旨,莫不推本于是。故记家以十义总括其旨,谓法华之理本者,一乘之妙也。诸教之端首者,圆诠之旨也。释义之开键者,四释之要也。众生之依止者,法性之异名也。发心之凭杖者,无作四谛之境也。迷悟之根源者,一真如性也,亦无住本也。权谋之用体者,同体权实也。果德之理本者,法界之性也。一化之周穷者,种熟脱之始终也。五时之终卒者,三德之旨归也。是皆与今实相同出而异名,但得一意,则十义皆明。故曰以消诸异,坦然明白是也。心具诸法,一中无量,无量中一,有情有理。以理则一往平等,无心则已,本无增减。以情则取着之心,不具三千。是情与理,义不并立,虽各言之可也。今何不然,而曰凡夫虽具绝理成迷,二乘虽具舍离求脱等,则又情理并陈,何耶?曰:一往似异,理实无违。常言情理,虽复各陈,言其理性,体不可异。惟其不异,故须并明。所以今明十界,一一皆言具者,情不异理也。惟其并明,故义有相夺。若情夺于理,则唯圆能具,凡九界心,则不具也。若理夺于情,则无间高下,莫不咸具。而有情迷等言者,理不妨情也。各当其义,无往不可。奈何后人强生穿凿,岂其理哉?
法莫尚乎理,理莫近乎心。苟得其理,则凡诸佛法,皆可会通。苟达乎心,则一切理性,皆可照了。故曰云云。谓今所明诸法实相,乃一经之理本。故法说所显,譬说所譬,宿世所到,久成所成。至于流通弘之,诸教会之,莫不旨归此理。觉而可识,则实相而已矣。实相无相,近莫若心。苟达诸心实相不远,则心外无别法,法外无别心。所谓广演于八年等,举不外是。亦达十方佛事,不离目前。法界根机,如指诸掌。若心若法,无非理藏。所谓恒沙佛法,便须向一毫端上识得也。可不快哉。
諸法實相,餘經固甞言之。十如是法,直因果法耳。奈何今獨指之為甚深境界,又為絕歎之境,其旨何在邪?曰:法無定法,顧其證得者何如耳。言無定言,觀其言之者何如乎。此經既曰佛所成就,又曰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又曰我法妙難思等,是焉得不為甚深境界、絕歎之境乎?自非天台深契經旨,亦莫能用也。若餘經所言,通途之理耳。故不可並今經為難。所以具約四釋申之,以引證文,則可知也。故約十界釋者,明此法之體徧也。約佛界釋者,示此法之證極也。約離合釋者,彰法體之難思也。約位釋者,顯唯佛之究盡也。抑又指的妙境,莫不本諸此者,則又得乎本末究竟等之旨也。故知今附經文,特約經旨推而明之。若失玄及止觀,各自為說,則又從彼部旨言也。如今記文,望彼止觀,明玄有寬狹之義(云云)。委如文釋,此不暇詳也。
十如是一也。而前约十界释,则十如是通于十界。次约佛界释,则十皆佛界,谓非相不相等,意显中道唯佛法界故也。又次约离合释,而有自行堕他等异,故约自行,则十如唯佛,皆名无上相等。若对随他等,则通于九界,以随自故合,随他故开,合则为一,开则无量。约此论三谛者,则不合不散,正显不思议意,妙在于此。而次约位释,则以相性体三,当于理性,虽属理性,而实通十界,故曰若研此三德等,以后七知次第对于十信等,是则十界为横,十如成竖。若约理性,则义复成横。所以理性言之,既通十界,始终不二,故有虽在恶而不沉等言,亦所以彰不思议绝叹之旨也。故知只一十如,兼于诸释,一一契经合旨,可谓曲尽其妙也。较彼诸说,固不可同日矣。
至哉究竟等之言,所谓了义之极说也。奈何旧不知此,但于十如本末处求,故终不近,致于指的妙境之说,皆言之不通,可不惜哉。今谓只此三字,正是究竟开显之妙,所以开三显一者,莫不由此理也。故令约解惑人教等释,无不皆事者,正以此也。若极论此旨,又岂直三一而已,又何一法而不等,何一理而不然。但使有说无不皆等,又何直有说,至于说与不说,亦悉归于究竟等也。然则还有出得是究竟等者么,有则试为道看。
大凡论疏之作,虽各法相规矩,体制不同,然以所造深微,不容异趣,故会释之宜也。亦不必一一泯齐,使牵强迁就,则又不可,姑亦会其大体尔。如彼论五句,意皆一一问起之辞。谓何等法者,直问十如是何等法也。云何法者,问其所以也。何似法者,诘其比类也。何相何体法者,征其体相也。但如是征释,则今十如可得而明矣。复各一一约四重明之,有以见其法义大括包富也。如记家一一会释,可谓明矣。如必一一求其所以,条理宗有归源之说,终恐泯而不通,谓各当其理,各自一说可也。
不思议未必绝言,绝言未必不思议,惟两者并明,如今所谓者,始可谓至矣。然亦何间于言说文字哉?据论以不决定为不思议,是亦不往示相尔。若论不思议,又岂直不决定而已哉?要之,决定不决定,是犹思议,非不思议也。又以出过心心数法,一切语言所不能到者,是亦思议,非不思议。若论遮个道理,直须到与不到,行与不行,一切坐断,心领默契,或恐相应有分,不然亦难矣。
论以譬喻示不思议者,其文颇难晓,今为疏之。初以色空示平等相,则曰云云,谓不以坏色趣空为平等道,唯观色即空乃为平等。文言不异者,亦应云不一,不一不异即平等大乘也。故譬之如明与暗共,犹色空体即也。彼不知者,谓明暗异,曾不知犹如月光与暗共合,亦何甞异乎?而月光非暗,又何甞一乎?如是不一不异,而言共合。又如日出明生,不与暗共,而暗未甞去,明未甞来,暗时全明而为暗,明时即暗而为明,如是亦不来不去,不一不异,而言不与暗共合也。亦犹生死与道合,而不一不异,道即生死,亦不一不异,如来以是断烦恼,出生死,亦不一不异。故曰佛之所尽已尽,所度已度,所谓明暗不相除,显出佛菩提,亦其理也。如是明之,非不思议乎?记释全与今异,得失未详。
不思议者,理之极致也。理之极致者,无问世出世法,皆不可以言意到。试以世间果报事法以明之,如阿含明四不思议云云,又经明五道各一不思议等,虽非理之极,法之深者,求其极致,又岂得而思议耶?只如世间根尘日用,极其理本,亦有圣智所不能知者,如眼何为而见?耳何为而闻等?如楞严所谓本非因缘及自然性,如是推求,其皆出于本如来藏。不思议一中无量,无量中一,是固圆诠法果融通之
果上胜妙之用,岂无自而然哉?要必有理本于性具,性具之妙,不离因心,谓之性德,谓之理本,谓之因理等,皆其旨也。但由凡迷不能显发,虽即未显,不可去无,若也本无,显何所显?此则一家谈性具之宗旨也。彼不达者,徒张果用之圆融,法界之无碍,䞉谈重重无尽,一一融摄,究其理趣,曾无旨归。与而言之,只如性起,不说性具,逐为今宗所指斥也,故曰云云。又曰:诸佛果上,依正融通,并由众生理本益,彼此得失,互见其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