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罗宝经通义卷第四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三。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三。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三。
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意生身分别通相,我今当说。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三种意生身。云何为三?所谓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觉法自性性意生身、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进相,得三种身。大慧!云何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谓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乐正受故,种种自心寂静安住,心海起浪识相不生,知自心现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乐正受意生身。大慧!云何觉法自性性意生身?谓第八地观察觉了如幻等法,悉无所有身心转变,得如幻三昧及余三昧门,无量相力自在明,如玅华庄严迅疾如意,犹如幻梦水月镜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种种支分具足庄严,随入一切佛刹大众,通达自性法故,是名觉法自性性意生身。大慧!云何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所谓觉一切佛法缘自得乐相,是名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大慧!于彼三种身相观察觉了,应当修学。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世尊告诉大慧菩萨摩诃萨说:关于意生身的分别和共通相状,我现在就为你们解说。你们要仔细听,认真思考。大慧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们恭敬地听从教诲。
佛告诉大慧:有三种意生身。是哪三种呢?就是所谓的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觉法自性性意生身、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修行者在证入初地之后,通过不断向上增进的修行,就能获得这三种身。
大慧!什么是三昧乐正受意生身呢?就是指修行者进入第三地、第四地、第五地时,因深入禅定三昧,享受寂静安乐。这时,种种妄心都归于寂静安住,心海不再兴起识浪的波动,了知自心所显现的一切境界,其本性都是空无自性的。这就叫做三昧乐正受意生身。
大慧!什么是觉法自性性意生身呢?就是指修行者达到第八地时,观察觉了一切事物都如幻化般,全然没有真实自性。由此,身心发生转变,证得如幻三昧以及其他种种三昧法门,获得无量的神通相貌、自在力和智慧光明。此身如同妙花庄严,迅捷如意,又如同幻影、梦境、水中月、镜中像一样,非由造作而生,也非被造作而成,却能如同造作而成一般,具足一切美妙的色相和庄严形态。能随意进入一切诸佛国土和大众之中,因为已彻底通达万法自性的真谛。这就叫做觉法自性性意生身。
大慧!什么是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呢?就是指觉知一切佛法的境界,证得源自本性的、自然而然的法乐之相。这就叫做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
大慧!对于这三种意生身的相状,你们应当仔细观察、透彻了知,并依此努力修学。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用偈颂说道:
非我乘大乘,非说亦非字,非谛非解脱,非无有境界。然乘摩诃衍,三摩提自在,种种意生身,自在华庄严。
不是我的大乘教法,不是言说也不是文字,不是真理也不是解脱,并非没有境界。然而这伟大的修行之道,能使禅定自在成就,化现种种意念所生之身,如同莲花庄严自在绽放。
向以八地無生為得意生之終,今以種類極於佛地而兼明其始,又與前文喻數互有廣略、名相、通別之異,蓋上下相顯也。列文言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進相,即今三種具約十地始終明矣。以覺法當八地,則種類一種任運增勝。然則十地分分齊者,多是通位,亦教道說。釋中言三昧樂正受者,三昧以定性為樂,異乎苦樂等受,故曰正受。以位則三地以上真空三昧,不言餘地者,略爾。此在菩薩,故不同三乘為相風所動。種種自心寂靜者,心無種種,種種自彼,若識自心種種寂靜,故曰安住心海。以不同凡夫,則六識波浪不起,了一切境界唯自心現,則知外性非性,即初意生相也。覺法自性,文釋顯矣。言如幻等法者,謂了一切法如幻,故無所有,而身心亦幻,故能轉變無礙,是為如幻三昧。及無量相力自在明者,即三昧所得法門,如玅華之莊嚴也。其身迅疾如意,如幻夢等之無礙也。不同四大實造,故曰非造非所造,而非無幻假之相故,如造所造一切色等。通達自性法故者,即以如幻為法自性,菩薩通達以建化本,是名覺法自性義。種類俱生,言覺一切佛法者,前二空幻猶是二邊,今覺中道,故一切法皆名佛法。佛法非他,故云自得。自得之樂,樂之至者,故言樂相義。當八地以上,得一身無量身,三昧普現,如鏡現象,故名種類俱生。不由作意,名無行作。或以作字綴下,則猶未免作意,亦從譬為言爾。勸文可知。偈初四句,約如來自證離相,故皆以非言之。謂如前分別,雖是大乘,而非我所乘。我所乘者,離諸名相,無證無得,而亦非無境界可示,故曰非說亦非字等。亦可以說字等句,用配三軌(云云)。三軌和合,為一大乘,即初句也。非捨而弗乘之謂,直如向說一乘,性本亡泯,詎容三種名相乎?然以機緣故,非乘而乘,即後四句。約果後化用,亦一時中乘摩訶衍三種大乘,故曰三摩提自在等。文不次第,彰一時爾。如上對位,約機證入,復自一途,言各有當也。
以前我们认为,修行到第八地“无生”的境界,就是达到了“意生身”的终点;现在明白了,这种“意生身”的种类,其实一直可以延伸到佛的果位,并且在讲清楚终点的同时,也说明了它的起点。这和前面经文里讲的比喻个数、详略程度、专有名词和通用名词的差别,其实是前后互相印证、互相补充的。接下来这段经文说:修行者要明白,从初地开始,修行的境界就一步步向上提升。那么这里讲的“三种意生身”,其实都是围绕从十地到成佛的整个过程来说的,这个道理就清楚了。为什么说“觉法自性”对应第八地呢?因为到了第八地,“种类俱生”这一种意生身,就会自然而然地不断进步、升华。但是,关于十地之间各阶段的划分,大多是指通行的修行位次,也是佛陀在教法中方便说法的。【解释】经文里说“三昧乐正受”,意思是:三昧(一种专注、平静的禅定状态)的本质是“定”,这种状态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它不同于我们平常感受到的苦乐等情绪,所以叫做“正受”(正确的接受、体验)。从修行的位次来看,这是三地以上的菩萨才能进入的“真空三昧”。经文没有提其他地阶,只是省略了而已。这种境界属于大乘菩萨,他们和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修行者不同,不会被各种外在现象所动摇。“种种自心寂静”的意思是:各种杂念、分别心,其实来源于外界,而我们内心本来没有任何杂念。如果能认识到,内心深处的种种杂念本来就是寂静、不存在的,那就叫做“安住心海”(心灵平静如大海,不被外境所动)。这和凡夫不一样,凡夫的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就像波浪一样不停翻腾。菩萨认识到,外界的一切境界都只是自己内心的显现,因此知道外界的各种性质、现象都不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意生身”最初的相状。“觉法自性”这段,经文里的解释已经很明白了。至于说“如幻等法”,意思是:认识到世间一切事物都像幻象一样不真实,所以本来就什么也没有。同时,我们的身心也是幻象,所以能够没有障碍地变化,这就是“如幻三昧”。而“无量相力自在明”,就是指从这种三昧中获得的种种神通智慧和法力,就像妙华一样庄严美丽。这种幻身能够随心所欲地快速移动,像幻象、梦境一样没有阻碍。它不同于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真实构成的身体,所以经文说“非造非所造”(不是创造出来的,也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东西)。但它又不是完全没有“幻象”这种假象,所以它看起来又像是被创造出来的一切物质现象。“通达自性法故”的意思是:菩萨把“如幻”作为一切法的本质,通达了这个道理,就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建立度化众生的根本,这就叫做“觉法自性义”。“种类俱生”,这个“生”说的是觉悟一切佛法。前面讲的“空”和“幻”还属于“二边”,现在说的“觉”是走中道,所以一切法都可以叫做“佛法”。“佛法”不是别的,它就是自己本来具有的觉悟。这种自己觉悟到的快乐,是快乐的最高境界,所以叫“乐相义”。到了第八地以上,菩萨就能得到“一身”和“无量身”,通过三昧普遍地显现,就像镜子映现万物一样,所以叫做“种类俱生”。这种境界不需要刻意去想、去做,所以叫“无行作”。如果有人认为“作”字应该放到后句去理解,那还是难免有“做作”的意思。经文这样写,也只是个比喻罢了。【劝请部分的文字】比较容易理解,这里就不多说了。【偈颂】开头四句,是讲如来依靠自己证悟的境界,远离了一切表面相状,所以都用“不是(非)”来表达。意思是:以前我们分别的那些东西,虽然属于大乘教法,但不是我真正所依靠、所运用的“乘”。我真正依靠的“乘”,是远离一切名称和相状的,既没有证得的东西,也没有得到的对象。但是,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境界可以显示,所以说“不是语言可以说,也不是文字可以写”等等。也可以用“不是语言等……”这句,来对应“三种轨道”(等)。这三种轨道和合在一起,就是“一乘”(最高、最根本的佛法),这正是第一句说的意思。这并不是说要“舍弃”而不去乘,就像
○右第一章
第一章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五無間業?所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惡心出佛身血。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為惡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事者,名五無間,亦名無間等(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
这时大慧菩萨恭敬地对佛说:世尊!就像您曾经说过:如果有男子或女人做了五种无间业,却不会堕入无间地狱。佛告诉大慧:仔细听好,认真思考!我来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恭敬地聆听教导。
佛告诉大慧:什么是五种无间业?就是杀害父母、伤害阿罗汉、破坏僧团、以恶念使佛身流血。大慧,什么是众生的母亲呢?就是指那贪爱轮回、执取生命,与贪喜相伴的染着,如同将无明比作父亲,由此产生六入处的聚集;若能断除这两种根本,就称为害父母。那些烦恼潜伏不显,如鼠毒发作一般;若能彻底断除一切法中的这些烦恼,就称为害罗汉。
什么是破僧呢?指将各种不同相状的五阴和合积聚,错误执取为实有;若能究竟断除这种执着,就称为破僧。大慧,不能觉知外境自相与共相皆是自心所现,执着七识身的存在,若能以三解脱门的无漏智慧,彻底断除这七种识的妄见,就称为恶心出佛身血。
如果有男子或女人修行这些无间之事,就叫做五无间,也叫做无间等(世尊!为什么说行五无间业却不会堕入无间地狱呢)。
五無間業,逆惡之極也。以報名業,曰五無間。亦作惡時,以增上心無間故也。如來一時甞縱言之曰:亦有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獄者。無擇,猶無間也。大慧未達,於是乎問。佛答中,先據事列名,次約法徵釋。名雖從逆,法實惟順。所以言之者,蓋彰法無定名,理無定說。逆順在心,而不在事。善惡惟實,而不惟名。亦是以惡假名,而詮至理。其五無間業,皆解脫相之謂乎?如來說法,雅有深致。大慧請問,理不徒然。謂愛更受生者,即十二因緣中,現在之愛,更從受生,而與未來貪喜俱,皆有生義故。如緣之母立,立亦生義,或恐生字之誤也。愛必先於無明,故以無明為父。由是貪愛,生六入十二處等聚落。若斷貪等根本,即害父母義。彼諸使不現,如羅漢已斷。正使鼠毒發諸法(鼠毒義如別出),如習氣猶在。諸法之言,謂不染汙無知,凡有種種諸法故也。若究竟斷彼習使,即害羅漢義。僧者,和合為名。故以斷陰相和合為破僧。不覺外諸法自共相,是自心現量。是猶迷八識,而唯存七識。指七識妄覺,為七佛義。非無漏行,莫之能斷。故以三解脫智,斷彼七識。既皆曰究竟,須從極說,則不止於小乘。無漏既盡,識相根本,亦不止於出血義而已。無漏本善,而云惡想者,亦順事中惡心為言。五無間事,事亦業也。又曰無間等,謂如是之業,與證實法時無間智等。據後,則報亦名等,謂其與業等而無異也(一)。
五种无间业,是叛逆罪恶的极致。因为果报而得名,称为五种无间。也是在作恶时,由于心念的强烈增上,毫无间断的缘故。如来曾经有一次概括性地说道:也有造作五种无间业,却不堕入无择地狱的人。无择,就是无间的意思。大慧菩萨未能理解,于是发问。
佛在回答中,先依据事实列出名称,接着约略从法理上追问解释。名称虽然来自叛逆行为,法理实质却只有随顺。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彰显法没有固定的名称,真理没有固定的说法。叛逆与随顺在于心念,而不在于事情本身。善与恶只在于实质,而不在于名称。这也是借用恶的名称,来诠释究竟的真理。那五种无间业,说的不都是解脱的样相吗?如来说法,向来有深远的旨趣。大慧的请问,道理也不是凭空而来。
所谓“爱更受生”,就是指十二因缘中,现在的爱,再次引发受与生,并且与未来的贪爱、喜乐一同,都具有产生的意义。“如缘之母立”的“立”,也是产生的意思,或许是“生”字的误写。爱必定先于无明,所以以无明为父。由此贪爱,产生六入、十二处等聚集的处所。如果断除了贪爱等根本,就具有杀害父母的意义。那些烦恼潜伏不现起,就像阿罗汉已经断除了现行烦恼。正使烦恼如鼠毒般引发各种法(鼠毒的意义在别处说明),就像习气仍然存在。“诸法”这个词,是指不染污的无知,凡夫有种种诸法的缘故。如果究竟断除了那些习气和烦恼,就具有杀害阿罗汉的意义。
僧,以和合为名。所以以断除五阴相续的和合状态,称为破僧。不能觉知外在诸法的自相与共相,是自心所现的度量。这就像迷惑于八识,而只存有七识。指认七识的虚妄觉知,作为七佛的意义。不是无漏的修行,无法断除它。所以用三种解脱的智慧,断除那七识。既然都说是“究竟”,必须从极致处讲,那么就不止于小乘。无漏烦恼既然断尽,识相的根本也就断除,也不止于“出血”的意义而已。无漏本是善法,却说“恶想”,也是随顺事相中恶心的说法。五种无间事,事也就是业。又说“无间等”,是说这样的业,与证得实相法时的无间智慧等同。依据后面的文义,那么果报也称为“等”,是说它与业相等而没有差别(一)。
复次大慧!有外无间今当演说,汝及余菩萨摩诃萨闻是义已,于未来世不堕愚痴。云何五无间?谓先所说无间。若行此者,于三解脱一一不得无间等法。除此已,余化神力现无间等,谓声闻化神力、菩萨化神力、如来化神力。为余作无间罪者,除疑悔过。为劝发故,神力变化现无间等,无有一向作无间事。不得无间等,除觉自心现量,离身财妄想,离我我所摄受,或时遇善知识解脱余趣相续妄想。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接着,大慧啊!还有一类“无间”的道理,现在要为你解说。你和其他的大菩萨们听了这个道理之后,在未来世就不会陷入愚昧迷惑之中。什么是五种无间呢?就是先前所说的那些无间业。如果有人造作了这些业,那么对于三种解脱法门,每一种都无法证得无间的平等智慧。
除了上面所说的,还有一种是通过神通变化力示现的无间等境界。这包括声闻乘的神通变化力、菩萨乘的神通变化力,以及如来的神通变化力。这是为了那些造作了其他无间罪业的人,消除他们的疑惑和悔恨,引导他们改过。是为了劝化、启发他们,所以用神通变化示现无间的境界与平等的智慧。并没有一种情况是,真正一直造作无间罪业的人,反而能够证得无间平等的智慧。
除非他能觉悟到,一切境界都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能够舍弃对自身和财物虚妄分别的执着;能够脱离对“我”和“我所”的占有和执取;或者有时能遇到善知识,从而解脱对其他生命形态(诸趣)相续不断的错误认知。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
贪爱名为母,无明则为父,觉境识为佛,诸使为罗汉。阴集名为僧,无间次第断,谓是五无间,不入无择狱。
贪爱如同母亲,无明如同父亲,对觉悟境界的了别就是佛陀,各种烦恼如同阿罗汉。五蕴聚合如同僧团,无间次第断除烦恼,这就是五无间罪,不会堕入无间地狱。
此下兼明外無間事,有權實、滅不滅、進否之異。夫外以對內,即指前為內內心也,以實作為外外事也。若聞外無間事,業報不差,則不墮邪見,亦不惑於向說,故曰不墮愚癡。先所說者,謂餘時所說事中無間也。行於外者不得於內,得於內者能除於外,故曰若行此者等。謂若實行是外無間業,則不得三解脫中無間道等法,亦猶行於內者不得外報,特逆順反覆爾。除此已者,起後權行也。謂佛菩薩示現無間,權必引實,葢權行者易轉,實作者難除,故示為易轉之迹,令其除疑悔過而發心也。然則彼實行者如蒙引發,其無間業果得滅否?曰:但恐疑不實除,過不實悔,苟能之也,孰曰不然?然未有實作是業而幸免其報者,故曰無有一向作無間事等。則又以因果不失,正其邪見也。一向之言,則業之定者。除後不定,則非一向。所以不定者三。故曰:除覺自心現量,則了起滅唯心者,一也。離身財妄想等,則內不見身,外不見財等妄想。離我我所攝受,達造逆緣空者,二也。或時遇善知識,則勸發開導之力,使其不續餘趣妄想報,三也。捨是三者,未見其有能滅,則業之定矣。抑從業有輕重,則逆惡定也,餘業不定也。若納心說,無論輕重,但得其理,則定可使不定。不得其理,雖不定,猶定餘業。准之,惡之業理,不可槩論,亦大約如是爾。偈言覺境識為佛者,謂能覺境者識也。以識為佛,斷以無漏,即害佛義。無間次第斷者,謂貪愛等,必由無間道故能斷,亦以斷故而得無間。斷必一時,而言次第者,亦從事云爾(二)。
接下来同时说明外在无间业报之事,存在权宜与真实、能否消除、能否转化等差别。所谓“外”是相对于“内”而言的,“内”即前面所说的内在心识,“外”则指实际造作的外在业行。如果听闻外在无间业报因果不虚的道理,就不会堕入邪见,也不会对先前所说的教义产生疑惑,所以说“不堕愚痴”。先前所说的,是指其他时候开示的“事中无间”之理。只注重外在事相修行的人得不到内心证悟,而内心证悟的人却能消除外在业障,所以说“若行此者”等。意思是如果实际造作了外在无间业,就无法证得三解脱中的无间道等法门,这就像只修内心的人不落外在果报一样,只是顺逆方向相反而已。
“除此已者”之后,开始说明权巧示现的修行。指佛菩萨为度众生而示现造无间业的权宜行为,权宜必引向真实,因为权宜之行容易转变,实际造作的业行难以消除,所以示现易转之相,令众生消除疑悔、改过发心。那么,那些实际造作无间业的人若蒙引导,其无间业果能消除吗?回答是:只怕疑悔不真切,若能真切疑悔,谁说不能消除?但从未有实际造作此业而侥幸免报的例子,所以说“无有一向作无间事等”。这是以因果不虚的道理来纠正邪见。“一向”指业力已定。排除后来不定的情况,就不是“一向”。业不定有三种原因:一是“除觉自心现量”,即了知起灭皆唯心所现;二是“离身财妄想等”,即内不见身、外不见财等妄想,远离我执我所的执着,通达造业逆缘本空;三是“或时遇善知识”,凭借劝发开导之力,使其不再延续恶趣妄想果报。舍离这三种条件,未见有能灭除定业的,这说明业力是确定的。
然而从业有轻重来说,五逆重罪属定业,其他业属不定业。若就心性道理而言,不论轻重,只要通达实理,定业也可转为不定;不通达实理,即使不定业也如同定业。以此类推,恶业的转化原理不可一概而论,大体如此。偈颂说“觉境识为佛”,意指能觉知外境的是心识。若将心识执为佛体,并断言其为无漏,则成害佛之义。“无间次第断”指贪爱等烦恼,必须通过无间道才能断除,也因断除而得无间。断惑本应一时顿断,这里说“次第”是就事相上而言的。(二)
○右第二草
第二品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之知觉。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觉?佛告大慧: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佛之知觉。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佛。以是因缘故,我说一乘。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陀请教:“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佛的智慧境界。世尊!什么是佛的智慧境界呢?”佛陀告诉大慧:“能够觉悟到‘人无我’和‘法无我’,彻底了知烦恼障与所知障这两种障碍,超越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死亡形式,断除根本烦恼与随烦恼这两种烦恼,这就叫做佛的智慧境界。声闻、缘觉的修行者如果证得了这个境界,也可以称为佛。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我才说佛法只有一乘。”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便用偈颂说道:
善知二无我,二障烦恼断,永离二种死,是名佛知觉。
真正懂得人无我、法无我的道理,彻底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永远超越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就是佛陀的觉悟境界。
向言一乘覺道,其說猶略。而未甞言所覺知者何法,所斷離者何妄,所證得者何理。故於是請說佛之知覺。佛答以覺二無我是為覺,了知二障是為知。惟其覺人法無我,故離分段變易二種死。知二障本空,故二煩惱斷。是則二障即二煩惱。別則煩惱及智名二障,見思無明等名二煩惱。名雖通別,體實不異。若作三法相釋,即覺人法無我者,是無業道。以有我必有業,故知二障。斷二煩惱,是無煩惱道。離二種死,是無苦道。既三道究竟離,則三德究竟顯。而不言三德者,但言所離,則所證可知。亦彰無證而證,得而無得。此則一乘覺道,唯在於佛。如前章所云,而曰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此復與進縱之之言也。意謂彼二乘者,若得此法,亦可名佛。推此而言,至於六道凡外,使得此法,亦本不異。惟其小志狹劣,於人法無我等,有不能盡。故曰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唯佛獨得。此文與大論云諸法實相,三乘皆得,言同而旨別也(云云)。抑所以與之,恐二乘之自鄙也。所以奪之,恐上慢之將濫也。一往雖爾,有得不得。究竟而言,無得不得。
之前谈到一乘觉悟之道,说法还比较简略。而且没有说明所觉悟认知的是什么法,所断除远离的是什么妄念,所证得的是什么真理。所以在这里请问佛的知觉是什么。佛回答说:觉悟人无我和法无我就是“觉”,透彻了知烦恼障和所知障就是“知”。正因为觉悟了人无我和法无我,所以能远离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死亡。知道二障本是空性,所以二烦恼得以断除。这就是说,二障就是二烦恼。分开来讲,烦恼障和所知障合称二障,见惑、思惑、无明等称为二烦恼。名称虽有通用和特指的区别,本体其实没有不同。如果用三道法相来解释:觉悟人法无我,就是无业道(因为有了“我”必然有业)。了知二障、断除二烦恼,就是无烦恼道。远离二种生死,就是无苦道。既然三道彻底远离,那么法身德、般若德、解脱德这三德就彻底显现。这里没有直接说三德,只说了所远离的,那么所证得的就可以推知了。这也彰显了无证而证、得而无得的境界。这说明一乘觉悟之道,唯有佛才能究竟证得。就像前面章节所说,又说声闻、缘觉如果证得此法,也可以称为佛。这又是进一步放宽条件来说的。意思是那些二乘行者,如果证得此法,也可以称作佛。由此推论,乃至六道凡夫和外道,假使他们证得此法,本质上也没有不同。只是因为他们志向狭小低劣,对于人无我、法无我等道理,不能究竟圆满证悟。所以说,因为这个缘故,我说一乘法,唯有佛能究竟证得。这段文字与《大智度论》说“诸法实相,三乘皆得”,言辞相似但旨趣不同(等等)。之所以给予(可以称佛的)肯定,是怕二乘行者自我轻视。之所以强调(唯佛究竟),是怕增上慢者混淆滥充。一时权宜虽然如此,似乎有得与不得的区别。但究竟而言,并无得与不得的分别。
○右第三章
第三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切佛及种种受生。我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经说。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尔时作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云何四等?谓字等、语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种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云何字等?若字称我为佛,彼字亦称一切诸佛,彼字自性无有差别,是名字等。云何语等?谓我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无增无减无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云何身等?谓我与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诸趣差别众生故,示现种种差别色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谓我及彼佛得三十七菩提分法,略说佛法无障碍智,是名四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问道:“世尊!为什么世尊在大众中这样宣告:我是过去一切佛以及种种转生。我曾做过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和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像这样在百千生的经历中宣说。”
佛告诉大慧:“因为四种平等的缘故,如来、应供、等正觉在大众中这样宣告:我曾是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哪四种平等?就是名字平等、语言平等、法平等、身平等,这叫做四等。由于这四种平等的缘故,如来、应供、等正觉在大众中这样宣告:什么是名字平等?如果称我为佛,那个名称也同样称呼一切诸佛,那个名称的自性没有差别,这就叫名字平等。什么是语言平等?就是我具有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那些如来、应供、等正觉也同样具有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不增不减,没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什么是身平等?就是我与诸佛的法身以及色身相好没有差别,除了为了调伏各类不同趣向的众生,而示现种种差别的色身,这就叫身平等。什么是法平等?就是我与那些佛都证得三十七种觉悟分法,简略说就是佛法的无碍智慧,这就叫四等。因此,如来、应供、等正觉在大众中这样宣告。”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意义,而说出偈颂:
迦叶拘留孙,拘那含是我,以此四种等,我为佛子说。
迦叶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这四位佛陀的修行历程,我都曾为求道的弟子们详细解说。
三世如來無不皆同,以其理極也。其理極故,事無不等。故曰我是一切過去佛,又曰受種種異生者。夫既曰佛矣,則合名言身說一切皆同,而又異其形生,何也?大慧所以持兩端為問,佛直告以四等之說,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等猶同也。是以其事同示夫理同,所以酬上我是過去諸佛之問。又曰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別眾生故,如前百千生經所說者,所以酬上異生之問。然猶有等之等,非所以盡等。惟其不等之等,則無往而不等。雖為機緣設迹或殊,會其歸趣亦一而已。所謂以世諦故說有三世,非謂菩提有去來今。故餘本以四等為密意,以其在彼而不在此也。而古師立四種意趣、平等意趣,此其一也。由是明之,不至極果則已,至極則無不皆等。言六十四種梵音者,如密跡力士經說(云云)。法身色身無有差別者,謂佛佛皆有生法二身,所以等也。抑法報常同,應身則隨緣不定。雖復不定,三身體一,故亦無別。餘文可知。而言佛法無障礙智者,謂得是四等,則於一切佛法無所障礙,亦不迷於如來化迹同異也(一)。
三世如来没有不相同的,因为真理是究竟的。真理究竟的缘故,事相上也没有不平等。所以说“我是一切过去佛”,又说“示现种种不同的生命形态”。既然称为佛了,按理说名言、身相、说法都应该相同,却又显现不同的身形和生命,这是为什么呢?大慧菩萨正是怀着两方面的疑问来提问,佛陀就直接用四种平等来解答,说的是文字平等、语言平等、教法平等、身相平等。“等”就是相同的意思。这是通过事相上的相同,来显示真理上的相同,以此回应上面“我是过去诸佛”的疑问。又说“除非是为了调伏那些不同趣向、有差别的众生”,就像前面《百千生经》里所说的那样,这是为了回应上面关于“不同生命形态”的疑问。然而,这种有分别的“平等”,还不是究竟的平等。只有那超越了分别的平等,才是无处不平等的。虽然为了众生的机缘,示现的形迹或许不同,但最终归向的旨趣是一样的。所谓依照世俗的认知来说有三世,并不是说觉悟的境界有过去、未来、现在的分别。所以别的译本认为这四种平等是佛陀的密意,因为这平等是从究竟理体(彼)上说的,而不是在差别事相(此)上说的。古德所立的四种意趣中,“平等意趣”就是其中之一。由此可以明白,没有达到究竟果位则罢了,一旦达到究竟,就没有不全部平等的。说到六十四种梵音,就像《密迹力士经》里所说的那样(等等)。“法身和色身没有差别”这句话,是说每一位佛都具有法身和生身(应化身),所以是平等的。再者,法身和报身是恒常相同的,应化身则是随缘示现而不固定。虽然不固定,但法、报、化三身本体是一,所以也没有差别。其余的文句可以类推。而说到“佛法无碍智”,是指证得了这四种平等,那么对于一切佛法就都没有障碍,也不会对如来教化示现的同与异产生迷惑了(一)。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不说是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何因说言不说是佛说?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说。云何二法?谓缘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说。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离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谓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大慧,于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种种乐耶?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过去一切诸佛,法界常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再次向佛请教:“世尊曾说过:‘我在某个夜晚证得了无上正觉,直到某个夜晚进入涅槃,在这期间,我一个字也没有说过,也没有已经说过或将要说的,不说才是佛所说的法。’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什么说‘不说就是佛说’呢?”
佛告诉大慧:“我依据两种法,才这样宣说。是哪两种法呢?就是‘缘自得法’和‘本住法’,这叫做二法。正因为这两种法,我才如此说。什么是‘缘自得法’?就是如来所证悟的,我也同样证悟了,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缘于自证所得的法,是究竟圆满的境界,它超越了言语分别和虚妄想象,脱离了文字与对立的戏论。什么是‘本住法’?就是自古以来的圣者之道,如同金银的本性一样,法界是永恒常住的;无论如来出现于世,还是不出现于世,法界都常住不变,就像通往那座城的路。好比一个人行走在旷野中,看见一条通往古城的平坦大道,便沿着它进城,享受种种如意的快乐。大慧,你认为呢?是那个人创造了那条路和城中的种种快乐吗?”
大慧回答:“不是的。”
佛告诉大慧:“我和过去一切诸佛,所证的法界常住,也是这样。所以说:‘我在某个夜晚证得了无上正觉,直到某个夜晚进入涅槃,在这期间,不说一个字,也没有已经说过或将要说的。’”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含义,而说出偈颂:
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缘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说,彼佛及与我,悉无有差别。
我于某夜成就佛道,到某夜进入涅槃,在这两者之间,我其实没有说过任何教法。因为安住于自证境界的缘故,我才这样宣说——过去诸佛与我的证悟,完全没有差别。
夫如向示,猶涉言迹,非所以亡言泯迹之為等也。故大慧復問始終不說一字之義,以謂不說之說,是如來說,意發如來不言之玅,顯今究竟至等之談,如文云云。佛答則曰: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謂緣自得法,則證極之名;及本住法,則性德之稱。證極則性德也,性德則證極也,理一而已矣。夫惟證極,則無彼無此,體無增減,故曰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以究極故,其性亡離,故離言說文字能說所說之二趣。不唯自證之玅,言所不及,縱種種言之,亦所不解。如人食蜜,雖甜可說,而所以甜,則不可說。如魚在水,雖冷煖可知,而所以冷煖,唯自知可也。惟彼彼各證,如兩鏡相照,直示之而已者,為得之矣。夫惟性德,則天然本有,非造作所成。故曰:謂古先聖道,即先佛本所住法法也。如金銀等性,譬也。本自堅剛,非銷鍊所得,故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等,合也。所謂有佛無佛,性相常然。尚不得而加損,況得而說示乎?法界常住,凡兩言之。一則從事,一則從理。此譬合所以異也。又曰:如趣彼城道等,則又兼譬二法,歸乎一致。所謂古城平坦正道,則本住法也。士夫行之而至者,緣自得法也。惟其本有正道,故得隨之而入。入已安之,皆非外物。故曰:彼作是道等耶?答言:不也。謂其皆固有,故非造作成。以譬二法本有之性,非言說所及。所以五十年中,一大藏教,不說一字者,非曰不說,說所不到也。是亦遣言非言,則無言無迹。三世諸佛,理歸一揆。亦無等無不等,所以為至等也。偈頌可知(二)。
先前所示内容,仍涉及言语痕迹,并非达到无言无迹的平等境界。所以大慧菩萨再次询问如来始终不说一字的意义,认为这种不说的说法,正是如来的说法,意在启发如来不言说的奥妙,显明如今究竟至极的平等之谈,如经文所说。
佛陀回答道:我依据两种法,才作这样的说法。一是缘于自得法,这是证悟至极的称谓;二是本住法,这是本性德能的名称。证悟至极就是本性德能,本性德能就是证悟至极,道理是同一的。正因为证悟至极,就没有彼此分别,本体没有增减,所以说如来所证得的,我也证得了。因为究竟至极的缘故,其本性超越离绝,所以远离言说文字、能说与所说的两种趋向。不仅自己证悟的奥妙,是言语无法表达的,纵然用种种言辞解说,他人也无法理解。就像人品尝蜂蜜,虽然甜味可以说出来,但为什么是甜的,却无法言传。如同鱼在水中,虽然冷暖可以感知,但冷暖的感受,只有自己知道。唯有各自证悟,如同两面镜子相互映照,直接显示而已,这样才能真正领会。
正因为本性德能,是天然本有,不是造作而成的。所以说:所谓古圣先贤之道,就是过去诸佛本来安住的法法。用金银等物的本性来比喻,本就坚固刚强,不是冶炼所得,所以法界常住不变。至于如来出世与否等比喻,是契合说明。所谓有佛无佛,本性相状永远如此。尚且不能加以增减,何况能用言语说明指示呢?"法界常住"这句话,前后说了两次。一次是从事相上说,一次是从理体上说。这就是比喻与契合所以不同的原因。
又说:如同前往那座城的道路等比喻,则是同时比喻两种法,归于一致。所谓古城平坦的正道,就是本住法。行人循道而到达,就是缘自得法。正因为本来就有平坦正道,所以能够随顺而入。进入之后安然其中,都不是外在之物。所以说:那是人为造作的道路吗?回答:不是。因为这都是本来固有,所以不是造作而成。以此比喻两种法本有的性质,不是言说所能涉及。所以五十年间,一整部大藏教法,不曾说一个字——并非真的不说,而是言语无法达到。这也是遣除言语并非言语,达到无言无迹。三世诸佛,道理归于同一准则。也没有平等与不平等,这才是至极的平等。偈颂部分可以理解(二)。
○右第四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一切法有无有相,令我及余菩萨摩诃萨离有无有相,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此世间依有二种,谓依有及无,堕性非性,欲见不离离相。大慧!云何世间依有?谓有世间因缘生非不有,从有生非无有生。大慧!彼如是说者,是说世间无因。大慧!云何世间依无?谓受贪恚痴性已,然后妄想计着贪恚痴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静故,谓诸如来声闻缘觉,不取贪恚痴性为有为无。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向世尊请教: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一切法“有”和“无有”这两种现象,让我和其他大菩萨们能够远离“有”和“无有”的分别执着,迅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佛陀告诉大慧:仔细听,好好思考!我来为你们解说。大慧对佛陀说:太好了,世尊!我们恭敬聆听您的教导。佛陀告诉大慧:这世间的见解建立在两种错误观念上,就是建立在“有”和“无”上,陷入对自性“是”或“非”的执着,想要见到真理却离不开对“离”这个概念的执着。大慧!什么是世间人建立在“有”上的见解?就是说认为世间万物有因缘生起,所以不能说它“没有”,既然从“有”中生起,那就不是从“无有”中生起的。大慧!像这样说法的人,其实是在说世间万物没有原因。大慧!什么是世间人建立在“无”上的见解?就是说在经历了贪、嗔、痴这些心性活动之后,又用虚妄的分别心去执着贪、嗔、痴的本性是不存在的、是“无”。大慧!如果不执着认为这些心性活动是真实“有”的,那么一切事物的自性和表象本来就是寂然宁静的,所以说如来、声闻、缘觉这些圣者,既不执着贪、嗔、痴
有無有見者,凡外偏計也。離有無相者,佛法正宗也。苟不辨其偏,何以知其正?故大慧請說有無有相,意則離彼偏見而達乎正道也。於中先示二種依義,則曰世間依有,二種等凡。凡夫情見未甞獨立,不依於有則著於無,所指有無是所依境,不唯依之而已,而又墮性非性欲見。欲謂樂欲,其見必偏,本不能離而作離想,是謂不離離相,亦猶前文不出出覺是也。云何世間下,徵釋也。謂依有者,計有世間因緣生,是生與所生皆有,仍遮其非曰非不有。從有生,正言所生世間是有也。非無有生,言能生因緣是有也。故佛折之曰無因論,蓋世間有無必相因故。如彼計有從有生,則有為無所因,無因之有則邪見已。其計無者,謂先受貪恚癡性已,而後妄計其性非性,非性則無也。佛折之曰若不取有性等,意謂先有所受後有所非,是猶有取非不取也。若不取者,則其性相本來寂靜,如諸如來等不取貪恚癡性為有為無,則不取有無於其間,始可謂不取。然則二乘本求斷破,而此同如來不取者,所以蜜喻彼意,亦令其勿取爾。(一)
世间执着“有”或“无”的见解,都是凡夫外道的偏见。远离“有”和“无”这两种表象,才是佛法的正确道路。如果不分辨这些偏见,怎么能认识正道呢?所以大慧菩萨请佛解说“有”和“无有”的表象,用意正是要超越那些偏见而通达正道。
在这段开示中,先指出两种错误的依据:第一种是世间人依据“有”,第二种(及“无”等)则类似凡夫的见解。凡夫的情感与见解从来不能独立,不是依据“有”就是执着于“无”。他们所认定的“有”和“无”是所依靠的境界,但不仅仅是依靠而已,还会堕入“有自性”或“无自性”的欲求与见解中。“欲”指的是喜好与追求,这种见解必然偏颇。本来不能脱离却自以为已脱离,这就叫做“不脱离而自以为脱离的表象”,也像前文所说的“不出离而自以为出离的错觉”。
接下来“云何世间”以下是追问和解释。所谓依据“有”的人,是认为世间由因缘所生,这个“生”和所生的万物都是“有”,但仍要遮止其错误而说“并非没有”。从“有”而生,正是说所生的世间是“有”。“非无有生”,是说能生的因缘也是“有”。所以佛批驳这种观点为“无因论”,因为世间的“有”和“无”必然是相互依存的。像他们那样认为“有”是从“有”生,那么“有”就没有所依凭的原因;没有原因的“有”就已经是邪见了。
那些执着“无”的人,是说先领受了贪、嗔、痴的自性,然后虚妄地认为这些自性“非性”——“非性”就是“无”。佛批驳道:如果(真的)不执取有自性等等。意思是,先有所领受,后有所否定,这仍然是一种执取,并非不执取。如果真的不执取,那么这些自性相状本来就是寂静的,就像各位如来那样,不执取贪、嗔、痴的自性为“有”或为“无”,不在其中执取“有”或“无”,才可以称为“不执取”。然而,二乘修行者本意是寻求断除和破除,这里却说他们同于如来的“不执取”,是为了巧妙地比喻他们的真实状态,也是让他们不要执取罢了。
(一)
大慧!此中何等为坏者?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彼取贪恚痴性,后不复取。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如是解。大慧!非但贪恚痴性非性为坏者,于声闻缘觉及佛亦是坏者。所以者何?谓内外不可得故,烦恼性异不异故。大慧!贪恚痴若内若外不可得,贪恚痴性无身故无取故,非佛声闻缘觉是坏者,佛声闻缘觉自性解脱故,缚与缚因非性故。大慧!若有缚者应有缚,是缚因故。大慧!如是说坏者,是名无有相。
大慧!这其中什么才是真正被断除的呢?大慧向佛禀告:世尊!如果那些执着贪、嗔、痴的本性,之后不再执取。佛告诉大慧:很好!很好!你能这样理解。大慧!不仅贪、嗔、痴的本性空无自性可被断除,对声闻、缘觉乃至佛的境界而言,同样有可断除的执着。为什么呢?因为内外都不可得的缘故,烦恼的本性与解脱既非相同也非相异的缘故。大慧!贪、嗔、痴无论从内从外都不可得,贪、嗔、痴的本性没有实体所以无可执取,并非佛、声闻、缘觉本身是被断除的对象,佛、声闻、缘觉的自性本自解脱,束缚与束缚的根源本无实性的缘故。大慧!如果真有束缚者,才应有束缚,因为那是束缚的起因。大慧!这样所说的断除,就叫做不执着于表象。
如來將復計其非說,因問此有無取不取之間,何等為壞滅者。大慧答以如彼次說,以不取為非性,是即壞義。佛印其說,而有與奪抑縱之論。所以印者,與其言次說之當也。所以奪者,以其不取之說濫故。若直以不取為壞者,雖佛亦不取,抑何以異焉?故曰非但貪恚癡性非性為壞等。所以者何下,正揀異相。一往不取之言同,而其所以異,故曰內外不可得故等。謂佛能了知貪恚癡等諸煩惱性,於內外法非異不異,則其性本虗,故無實身可得。如是不取,則不同彼定有壞者。故覆結示曰:非佛聲聞緣覺是壞者,以其本來自性解脫故。無脫則無縛,故縛與縛因非性,則皆不可得。若彼於貪恚癡性,先受而後不取,則已有所縛,故曰若有縛者等。謂縛是其果,果必有因,是應指貪等為因。有縛必有壞,則曰如是說壞者,是名無有相。是必斷滅,墮於空見而為壞爾。斥失如後(二)。
如来接着要指出这种说法的错误,于是问在这有取与无取之间,究竟什么才是所谓的坏灭。大慧回答按照他先前所说的,把不取当作没有自性,这就是坏灭的意思。佛陀印可他的说法,但同时也加以辨析和引导。之所以印可,是肯定他前面所说的合理之处。之所以要辨析,是因为“不取”这个说法过于笼统。如果仅仅把不取当作坏灭,那么连佛陀也不取,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并非只是贪嗔痴等烦恼的自性空无就是坏灭等等。
“所以者何”以下,正是为了辨别其中的差异。表面上“不取”的说法似乎相同,但背后的原因却不一样,所以说“内外不可得故”等等。意思是佛陀能彻底了知贪嗔痴等一切烦恼的本性,在内在身心与外在境界中,既非完全不同也非完全同一,其本性本来就是虚妄的,所以并没有一个实在的、可被坏灭的主体。像这样的不取,就不同于那种认定有一个东西被坏灭的观点。因此最后总结指出:并非佛、声闻、缘觉是能坏灭者,因为一切法本来自然就是解脱的。没有解脱也就没有系缚,所以系缚以及系缚的原因(烦恼)其自性本空,都了不可得。如果有人认为对于贪嗔痴等烦恼,是先领受而后才不取,那说明他已经先被系缚了,所以说“若有缚者”等等。意思是系缚是结果,有结果就必然有原因,这里就应该是指贪等烦恼为因。有系缚就必然有坏灭,那么这样来说的“坏灭者”,就落入了“有相”的执着。这必定是断灭之见,堕入空无的邪见而自以为坏灭罢了。批评其过失如下(二)。
大慧!因是故,我说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大慧!无所有增上慢者,是名为坏。堕自共相见希望,不知自心现量,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离文字相妄相,是名为坏者。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正因为这个缘故,我说宁可执着如须弥山般巨大的自我见解,也不要生起那种认为一切皆无所有的傲慢空见。大慧!执着于“无所有”而生起傲慢,这就叫做败坏。这种人沉溺在自我和共相的见解中,心存妄想,不能了知一切只是自心所现的境界;看见外境事物无常变迁,刹那之间辗转坏灭,身心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相续流转、变异消散,便以为脱离了文字表象就是虚妄之相——这样的人就称为败坏者。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而说偈颂道:
有无是二边,乃至心境界,净除彼境界,平等心寂灭。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余,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若知无所生,亦复无所灭,观此悉空寂,有无二俱离。
存在与不存在是两种极端见解,乃至一切心识的活动范围,彻底净化这些心识活动的领域,平等无分别的心便归于寂静。不执着于外境的本质,所谓的寂灭并非空无一物,一切现象的本质皆是如如不动,如同圣贤所证悟的境地。无因无种却认为有事物生起,生起之后又认为它会断灭,将因缘和合的现象执着为实有或虚无,都不符合我所教导的真理。既非外道所说,也非佛陀本意,既非我执,也非其他,由因缘条件聚合而生起的现象,怎么能说它是绝对的无呢?是谁认为因缘聚合是实有,却又说它是虚无呢?错误的见解讨论生起之法,都是虚妄分别而执着有或无。若能了知本无真实生起,也就没有所谓断灭,观察这一切本质空寂,就能同时超越有与无两种边
既正其失,於是極言以貶之曰:寧取人見,如須彌山等。是以其至大,況其至小。則空見之失,甚於人見。葢人見者,其惡有止。若增上慢空見,則無法不棄,是所謂壞滅者也。言增上慢者,凡執有一法以為增上,成見慢者皆是。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即其人也。墮自共相見希望者,此本著有。而以斥空見者,葢唯一機故。惟其不能忘有,則必滅有以為無故。不知自心現量,見外性無常,以為壞滅反顯。若覺自心究竟不著者,則空有兩亡矣。又曰:離文字妄想者,是亦著文字相故。必求離相,所以為失。若達文字性離,即是解脫,則亦何離之有。是文字相,亦本無定性也。偈言有無是二邊者,頌上所依有無,則二邊而已。極其至處,本唯一心。所謂自心現量境界也。夫二邊之與一心,本不相遠。但淨除彼二見妄想,則心境平等。不見一法可得,則寂滅矣。無取境界性者,頌上不取之義。惟其不取彼境界性,故雖滅而非無,雖有而非異。故曰有事悉如如。所謂如賢聖境界者,如是而已。無種而有生等,追頌上二種依義。不出依世間因緣,計有計無,仍以正教非之。故曰不住我教法。凡我所謂生法者,非佛非外道所作,亦非神我及餘異因所造。乃由正因緣和合生。故曰因緣所集起等。然自其所起言之,不得謂之無。求其集之者不可得,則既本無矣。豈更破有言無邪。故知邪計有無,皆為妄想。若達生無所生,滅無所滅。自然妙契空寂,不墮有無。即正酬所請也。(三)
既然纠正了这种误解,现在就深入剖析并指出其谬误:宁可执着自我见解像须弥山那样巨大,也不应陷入虚无的见解。这是用最大的执着来对比最小的执着,可见执着空无的过失,比执着自我更为严重。因为执着自我,其危害尚有边界;若是执着于傲慢的空无见解,便会否定一切法,这就是所谓的破坏性见解。
所谓“增上慢”,是指凡是执着某种法门以为殊胜,从而产生傲慢见解的人,都属于此类。也就是那些没有得到却自称得到、没有证悟却自称证悟的人。
至于“堕自共相见希望”,这原本是执着“有”的见解。之所以在这里用来批评执着“空”的见解,是因为两者根源相同。正因为不能放下对“有”的执着,就必然通过否定“有”来建立“无”。他们不明白一切只是自心显现的境界,看到外界事物变化无常,就误以为这是坏灭,反而以此证明“空”。如果能觉悟自心本然,究竟无所执着,那么“空”和“有”的分别就都消失了。
又说“离文字妄想”,这其实也是执着文字相的缘故。一定要刻意离开文字相,这本身就是一种过失。如果了达文字本性即是离相,当下就是解脱,那又有什么可离的呢?文字相本身,原本也没有固定的实性。
偈颂中说“有和无是两种极端”,这是总结上文所依据的“有”和“无”,不过都是边见罢了。推究到究竟之处,根本只有一心。这就是所谓的“自心现量境界”。两种边见与一心,本来相距不远。只要清净去除那两种边见的妄想,就能达到心境平等。不见有一法可得,就是寂灭。
“无取境界性”,是颂扬上文“不取”的含义。正因为不执着于境界的实在性,所以虽然寂灭却并非虚无,虽然有现象显现却并非异于真心。所以说“一切事相皆如如”。所谓“如贤圣境界”,就是这个意思。
“无种而有生”等句,是追溯颂扬上文“二种依”的含义。不外乎是依据世间因缘,去计较“有”或“无”,而佛陀正教否定了这些。所以说“不住我教法”。凡是我所说的生起之法,既非佛陀也非外道所造作,也不是神我或其他奇异原因所创造,而是由正确的因缘和合而生。所以说“因缘所集起”等。
然而,从现象生起的角度说,不能称之为“无”;但寻求那个能生起的造作者却不可得,则说明其本性本来就是“无”。哪里还需要先破“有”再立“无”呢?由此可知,错误的计度“有”或“无”,都是妄想。如果了达生本无所生,灭亦无所灭,自然就能微妙契合空寂之理,不落入“有”“无”两边。这就是正面回答了所请法义的问题。(三)
○右第五章
第五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及诸菩萨说宗通相。若善分别宗通相者,我及诸菩萨通达是相。通达是相已,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随觉想及众魔外道。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谓宗通及说通。大慧!宗通者,谓缘自得胜进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远离一切虗妄觉想,降伏一切外道众魔,缘自觉趣光明辉发,是名宗通相。云何说通相?谓说九部种种教法,离异不异有无等相,以巧方便随顺众生,如应说法令得度脱,是名说通相。大慧!汝及余菩萨应当修学。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和诸位菩萨解说宗通的真实样貌。如果能清楚分辨宗通的特征,我和诸位菩萨就能真正通达这种境界。通达之后,便能迅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不再跟随虚妄的觉想,也不会被魔众和外道所迷惑。
佛告诉大慧:仔细听,好好听!要认真思惟!我这就为你们解说。
大慧对佛说:是的,我们恭敬受教。
佛告诉大慧: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两种通达的相状,就是宗通和说通。大慧!所谓宗通,是指依着自心证得的殊胜境界,远离言语、文字和妄想分别,趋向无漏的境界,到达自觉的境地,证悟自心本相,远离一切虚妄的觉想,降伏所有外道和魔众,依着自觉的趣向,内心智慧光明焕发,这就叫作宗通相。
那什么是说通相呢?就是演说九部等种种教法,远离异与不异、有与无等对立分别,以善巧方便随顺众生的根机,应机说法,使众生得到度化解脱,这就叫作说通相。大慧!你和其余菩萨都应当修学这两种通达。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出偈颂:
宗及说通相,缘自与教法,善见善分别,不随诸觉想。非有真实性,如愚夫妄想,云何起妄想?非性为解脱。观察诸有为,生灭等相续,增长于二见,颠倒无所知。一是为真谛,无罪为涅槃,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虽有贪恚痴,而实无有人,从爱生诸阴,有皆如幻梦。
修行法门与教理阐释的根本,在于依循自心本性与佛陀教法,正确认知并清晰分辨,不随从种种虚妄觉知。世间事物并无真实不变的本体,如同凡夫的错误认知,为何会产生这些妄念?不执着于事物本性即是解脱。观察一切有为现象,生灭相继的流转过程,只会增长"有"与"无"两种偏见,在颠倒认知中迷失方向。唯一真理是:超越罪业的清净境界即是涅槃,观察世间种种妄念,如同幻影、梦境、芭蕉般虚妄不实。虽显现贪嗔痴等烦恼相,实则并无实在的造作者,由执着爱染生起五蕴身心,所有存在都如幻梦般空寂。
欲善化道,必宗說兼通,方能誘物而至於道。葢宗者道之本,說者教之表。宗所以明趣,趣不明則失其所歸。教所以言理,理或昧則瞢其所入。故宗通說不通,理雖精而必壅。說通宗不通,言雖辯而非要。抑說苟不通,則宗為未至。宗苟不通,則說為未明。是二者實相濟為道,其為定慧之形容,解行之標準矣。大慧請說宗通相,而不及說者,舉其要也。宗通則說在其中矣。答中兼言者,必二而後備也。宗通有三,曰極,曰次,曰又。其次文言緣自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者,對後趣無漏界覺。而又曰勝進相,即如是如來所證法。如文殊普賢諸大士,深入如來境界者,則宗通之至極者也。言趣無漏界自覺地自相等,即悟住地菩薩所證法門。如華嚴善財,於諸知識,得種種法門,助其次也。又曰緣自覺趣光明輝發者,謂除上八極果法,凡能發悟自己光明,輝輝古今。如從上諸祖,傳宗明道者,則又其次也。三者雖異,率皆自得自覺。而遠離有深淺,降伏有能否,及須不須,此皆宗通之相。乃知此事,誠未易言。今人於此,未少有所得。自謂宗通者,誤矣,抑欺也。說通者,此既依教,不必分異。然亦非無淺深。謂說九部,即十二分教。除因緣譬喻論議之三,猶兼小故。則大唯九部,亦有通別進否(云云)。以是教法導利機緣,仍須離異不異等。謂於自行離四執已,方可隨宜為他四說。所謂善別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者,始曰可矣。不然,亦難哉。偈初三句,茲約宗說通相對說間言之。不隨諸覺想等,謂得二通相者,則不隨外道之覺想,及愚夫實性之妄想也。云何起妄想者,因上徵釋所起覺想。謂或以非性為解脫,或於有為起二見,或以一是為真諦,或以無罪為涅槃。如後涅槃見中出其相,然皆顛倒無知之見故。以今宗趣,觀彼妄想,如幻夢芭蕉,則不隨可知。雖有貪恚癡等,覆釋如幻之義。謂雖有三毒,而無其人。明無能起,則無所起。又能生愛等既幻,則所生陰有亦然。二者交明,如幻益顯。
想要善于教化引导众生,必须宗门与教说都通达,才能接引众生而抵达正道。宗门是道的根本,教说是教法的外显。宗门用来阐明旨趣,旨趣不明就会迷失方向。教说用来阐述义理,义理如果暗昧就会懵懂不知如何契入。所以,宗门通达而教说不通达,义理虽然精深却必然受阻。教说通达而宗门不通达,言辞虽然雄辩却不得要领。进一步说,如果教说不通达,那么宗门就尚未究竟。如果宗门不通达,那么教说就未能明彻。这两者实在是相辅相成、共同成就道业的,它们是定慧的体现,是解行的标准。
大慧菩萨请问宗门通达的相状,而没有涉及教说,这是举其精要。宗门通达了,教说自然也就在其中了。回答中两者兼提,是因为必须二者兼备才算圆满。宗门通达有三种层次:最上、次等、再次等。其中次等的经文说“缘自得胜进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这是对应后面“趣无漏界觉”的境界。而“胜进相”,就是指如来所证悟的法。像文殊、普贤这些大菩萨,深入如来境界的,就是宗门通达的至高境界。说到“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等”,就是指悟入并安住于菩萨阶位所证的法门。像《华严经》中的善财童子,在诸位善知识那里,获得种种法门,这是助成其次的境界。又说“缘自觉趣光明辉发者”,是指除了上述八种究竟果位之法,凡是能启发觉悟自己本有光明,光辉照耀古今的。就像历代诸位祖师,传承宗门、阐明大道的,这又是再次一等的境界。这三种境界虽然不同,但大体都是自证自觉。然而“远离”有深浅差别,“降伏”有能否之别,以及是否需要借助言教,这些都是宗门通达的相状。由此可知,这件事确实不容易讲说。现在的人,对此还没有少许的证得,就自称宗门通达,这是错误的,甚至是自欺欺人。
关于教说通达,这既然是依据教法而言,就不必再分差异。然而也并非没有浅深层次。所说的“说九部”,就是指十二分教。除去因缘、譬喻、论议这三类,因为还兼涉小乘的缘故。那么大乘唯独九部,其中也有通别、进否(等等说法)。用这些教法来引导利益相应根机的众生,仍然需要远离“异”与“不异”等边见。就是说,在自己修行中已经远离了四种执着之后,才可以随顺机宜为他人作四种说法。所谓善于辨别诸法相状,而于第一义谛如如不动的,这才可以说是教说通达。不然的话,也很难啊。
偈颂的前三句,这里是从宗门与教说通达相对、说与默相间的角度来讨论的。“不随诸觉想”等句,是说获得这两种通达相状的人,就不会追随外道的种种觉想,以及凡夫执著实有的妄想。“云何起妄想”这一句,是根据上文追问解释所生起的觉想。意思是,有人把“非性”(否定一切)当作解脱,或者对有为法生起“断”、“常”二见,或者把某种“一”(单一、绝对)当作真理,或者把“无罪”(无过失)当作涅槃。如同后面“涅槃见”中所揭示的那些相状,然而这些都是颠倒无知的见解。用我们现在的宗门旨趣来观察那些妄想,它们如同幻化、梦境、芭蕉一样不真实,那么不追随它们就可想而知了。虽然(众生)有贪、嗔、痴等烦恼,这进一步解释了“如幻”的含义。意思是,虽然有三毒烦恼,却没有实有的“人”(我)在造作。说明没有能生起的主体,也就没有所生起的对象。再者,能生起贪爱等的“心”既然是幻化的,那么所生起的五蕴身心也是如此。能、所二者相互印证,“如幻”的道理就更加明显了。
○右第六章
第六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不实妄想相,不实妄想云何而生?说何等法名不实妄想?于何等法中不实妄想?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能问如来如是之义,多所饶益,多所安乐,哀悯世间一切天人。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着妄想生。大慧!摄所摄计着,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着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计着我我所生。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着妄想生;摄所摄计着,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着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我我所计着生。世尊!若如是外种种义相,堕有无相,离性非性,离见相。世尊!第一义亦如是,离量根分譬因相。世尊!何故一处妄想不实义,种种性计着妄想生,非计着第一义处相妄想生?将无世尊说邪因论耶?说一生一不生?佛告大慧:非妄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谓有无妄想不生故,外现性非性,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大慧!我说余愚夫自心种种妄想相故,事业在前,种种妄想性相计着生。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解说虚妄不实的妄想现象,这些虚妄的妄想是如何产生的?应当如何描述这些虚妄的妄想?又是在哪些事物中产生了这些虚妄的妄想?佛告诉大慧:善哉!善哉!你能向如来提出这样的问题,将带来广泛的利益与安乐,是为了哀悯世间一切天人与众生。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惟忆念,我将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善哉!世尊!我恭敬地聆听教诲。佛告诉大慧:种种对事物义理的分别、种种虚妄不实的妄想,都是由于执着于妄想而产生的。大慧!对于能摄取与所摄取的对象产生执着,不能了知这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度量,因而落入有或无的极端见解,助长了外道错误的知见与妄想习气,执着于外在种种义理,在心与心所的种种妄想中,执着于自我及我所而生起。大慧对佛说:世尊!如果种种义理分别、种种虚妄的妄想,都是因执着于妄想而生;对于能取所取产生执着,不了知自心现量,并堕入有无二见,增长外道邪见的妄想习气,执着于外在种种义理,在心心所法的妄想中执着自我与我所有而生——世尊!如果像这样,对外在种种事物表象,堕入有或无的形相,远离其自性亦非无自性,远离能见与所见的对待。那么世尊!第一义谛也是如此,远离度量、根器、分别、譬喻、因缘等相。世尊!为什么在一般世俗处,会有妄想执着于不真实的义理,产生种种自性分别的妄想,而在第一义谛的境地,却不生起执着于形相的妄想呢?难道世尊您是在讲说错误的因果理论吗?说一边生起一边不生起?佛告诉大慧:并非妄想一边生一边不生。为什么呢?因为对“有”和“无”的妄想本身并不生起,外境所显现的所谓自性其实并非真实自性,若能觉悟一切都是自心所现的度量,妄想便不会生起。大慧!我之所以说那些愚痴凡夫有自心种种妄想相,是因为面对现前种种事相境界时,他们便对种种妄想的性质与形相产生执着。
穷妄想者,必极其致。示真性者,必尽其源。葢尽其源,则真性自明。极其致,则妄想何有。故大慧请说不实妄想相,凡致三问。一问妄想云何生,二问何法名妄想,三问于何而妄想。佛以次答释。初答言种种义者,凡外法有种种相义,皆妄想因之而生,故有种种不实妄想计着生。知其生,则知所以灭也。次答言摄所摄计著者,谓于根境计着,而不知是自心现量,及于心外堕有无见,依是增长诸外道见,皆妄想法。知其法,则知所以妄也。后答言妄想习气等者,即上所因是其处也。又曰心心数妄想计着我我所生者,即我我所是其处也。知其处,则知所以起妄之本。处既不实,妄即灭矣。大慧曰佛言下,复叠领上义,以生后问。意谓若于外种种义堕有无相者,及而言之,有堕则有离,亦应离性非性有无相及离诸见相,是亦知其堕,则知所以离也。因复例第一义既离根量等一切相,亦应有离则有堕,故结问云何故一处妄想等。言一处妄想则不容有二生,使无二生,何以于二义有生有不生耶?答中先遮所难,次征释。所以生不生者,谓处本无二,但觉则不生,愚者谓生,故曰有无妄想不生故等。文对下愚夫,则此为觉者,以了有无妄想不生故,于外现性非性有无之境,觉自心现量,自然妄想不生,即不生处是第一义,非别有第一义故不生。自余愚夫不觉此理,以自心种种妄想相故,见事业在前,即有外种种义妄想计着生,是为不实义,非别有不实义故生,故曰我说余愚夫等,亦是以不生故即不实处是第一义,以生故即第一义是不实处。究言二义,初无定法,但迷觉异有生不生。
彻底探究妄想的,必定要穷究它的极致。揭示真实本性的,必定要穷尽它的根源。因为穷尽了根源,真实本性自然明了。究极了极致,妄想又哪里存在呢?所以大慧菩萨请求解说虚妄不实的妄想相,总共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问:妄想如何产生?第二问:什么是妄想?第三问:对什么产生妄想?佛陀依次给予解答。
首先回答“种种义”的部分,是说一切外在事物有种种相状和意义,都是妄想依此而生起的因缘,所以有种种虚妄不实的妄想和执着产生。知道了它如何生起,也就知道如何让它息灭了。
其次回答“能取所取的执着”部分,是说对于根(感官)与境(对象)产生执着,却不知道这只是自心显现的度量;以及在心外陷入有或无的见解,依凭这些增长各种外道的邪见,这些都是妄想之法。知道了这是什么法,也就知道为何是虚妄了。
最后回答“妄想习气”等部分,就是指上面所说的生起原因是其处所。又说“心与心所妄想执着于我和我所而生起”的,就是“我”和“我所”是其处所。知道了它的处所,也就知道了生起妄想的根本。处所既然不真实,妄想也就息灭了。
大慧菩萨说“佛言”以下,是再次复述领会上面的义理,从而引出后面的问题。意思是说,如果对于外境种种义理,陷入有相或无相的,由此推论,有陷入就有超离,那么也应该超离“性非性”(实有与虚无)的有无之相,以及超离各种见解之相。这也是知道其陷入,就知道如何超离。因此又类比,第一义谛既然超离了根、量等一切相,那么也应该有超离就有陷入(相对而言),所以总结提问:“为什么说一处妄想”等等。说“一处妄想”就意味着不容许有两种生起,假使没有两种生起,为什么在两种义理上(第一义与世俗义),有时有生起有时没有生起呢?
回答中先是否定所质疑的问题,其次是追问并解释。之所以有生起与不生起,是因为处所本来没有两种,只是觉悟了就不生起,愚昧者认为有生起,所以说“有与无的妄想不生起故”等等。经文对比下面的愚夫,那么这里指的就是觉悟者,因为明了有与无的妄想本不生起,所以对于外境显现的“性非性”(实有与虚无)有无之境,觉悟到是自心显现的度量,自然妄想不生起。这个“不生起之处”就是第一义谛,并非另外有一个第一义谛所以不生起。
其余的愚夫不能觉悟这个道理,因为自心有种种妄想相的缘故,见到事物现象在眼前,便认为有外境的种种义理,虚妄的分别执着由此生起,这就成了不真实的义理。并非另外有一个不真实的义理所以生起,所以说“我说其余愚夫”等等。这也是因为“不生起”的缘故,那不真实之处就是第一义谛;因为“生起”的缘故,那第一义谛就成了不真实之处。探究来说,这两种义理,本来没有固定的法,只是迷惑与觉悟的差异,导致了有生起与不生起。
云何愚夫得离我、我所计着见,离作、所作因缘过,觉自妄想心量,身心转变,究竟明解一切地如来自觉境界,离五法自性事见妄想?以是因缘故,我说妄想从种种不实义计着生,知如实义,得解脱自心种种妄想。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普通人如何摆脱对“自我”和“我所拥有”的执着见解,远离“能作”与“所作”的因缘过错,觉察到自心妄想的分别计量,从而身心转化,最终彻底明了诸修行阶位及如来自证自悟的境界,超越对“五法”、“三自性”等名相事的虚妄分别?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才说:种种妄想都是从对不真实的境界、道理产生执着而生起的。若能了知真实的义理,就能从自心所生的种种妄想中得到解脱。**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偈颂道:
诸因及与缘,从此生世间,妄想着四句,不知我所通。世间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不从有无生,亦非非有无。诸因及与缘,云何愚妄想?非有亦非无,亦复非有无。如是观世间,心转得无我,一切性不生,以从缘生故。一切缘所作,所作非自有,事不自生事,有二事过故。无二事过故,非有性可得。
世间一切现象的产生,都依赖各种条件和机缘, 人们却执着于“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片面见解, 不能明白我所通达的真理。 世间万物并非真实存在, 也并非完全不存在; 既不是从“有”或“无”中产生, 也不能用“有或无”来界定。 为什么愚昧的人要对这些条件和机缘 产生虚妄的执着呢? 真实之理超越“有”与“无”, 也超越“既有又无”的分别。 若能这样观察世间, 心念就能转化,达到无我的境界—— 一切事物的本性本就不生, 因为都是依缘而显现。 凡是缘起所成的事物, 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 事物不能自己产生自己, 否则就会犯“能生与所生成为两个事物”的逻辑错误。 正因为没有这种逻辑错误, 所以可知万物并无固定不变的本性可得。
據向所答,則愚夫一向在迷,何由得離諸見過?不離我我所,則作所作因緣等皆過相,故復示之曰覺自妄想心量等。謂但覺妄想皆自心量,則有無迷悟一切唯心,不為外物所轉而能轉於外物,由是身心轉變自迷之悟,究竟明解一切地義,到如來自覺境界,離五法自性上事見妄想。事即名相,見即妄想,所治既離,能治亦亡,五法尚離,豈我我所等計著見過而不離邪?此特從本通示離過而已。若別推破因緣及作所作離過相,如後偈,故結示曰以是因緣故等。謂以妄想從不實義則妄想生,以如實智契第一義則得解脫,自心妄想可知矣。然則實不實義,亦約情智假立異名爾。自偈初至非有性,可得頌上離作所作因緣過。於中先推因緣,則曰諸因及與緣等。謂凡諸世間法,莫不從因緣生。而妄想者,於因緣法,著有無等四句見,不知如來所通無生之理,故曰世間非有生等,即離性執四句也。又曰諸因及與緣等,仍責前非有等四句,亦是妄想,即非非有等離相執四句也。具如大論性相二空(云云)。如是觀世間心,轉得無我者,謂轉彼性相二執心,而得人法二無我智。一切性不生者,謂性實不生,從緣故有,亦結前起後義。次推作所作者,則曰一切緣所作等。謂若由緣所作,則非本自有。若非本有而自生者,則是事自生。事有二事過,故事亦果也。如必無二事過,則須於事亦無性可得。所謂世緣起法,亦本無生,則作所作因緣過,任運離也(二)。
根据之前回答的内容,既然愚昧的人一直处在迷惑中,又怎么能脱离各种错误的见解呢?不放下对“我”和“我所”的执着,那么能作、所作、因缘等等就都成了错误的表现,所以又开示说:觉悟到自己的妄想心量等等。意思是只要觉悟到所有妄想都是自心的显现,那么有无、迷悟等一切就都是心所造,不会被外物所转动,反而能转动外物,由此身心转变,从迷惑走向觉悟,最终明了通达一切修行阶位的意义,到达如来自觉的境界,远离五法、三自性这些事相上的妄想分别。“事”就是名相,“见”就是妄想,所要对治的既然已经远离,能对治的也就自然消失,连五法都能超越,难道对“我”、“我所”等的计较执着这些错误见解还会不离开吗?这里只是从根本上总体开示如何远离过错罢了。如果要具体推究破除因缘以及能作、所作如何远离错误相状,如同后面偈颂所说,所以总结开示说“以是因缘故”等等。意思是,因为执着不真实的道理,所以妄想生起;因为以如实智慧契合第一义谛,所以得到解脱,自心妄想的情形就可以明白了。然而,真实与不真实的道理,也只是根据迷情与智慧而假立的不同名称罢了。
从偈颂开头到“非有性可得”,是颂扬前面所说的远离能作、所作、因缘的过错。其中先推究因缘,就说“诸因及与缘”等。意思是,所有世间法,无不是从因缘而生。而妄想的人,对于因缘法,却产生有、无等四种边见,不了解如来所通达的无生之理,所以说“世间非有生”等,这就是要远离对自性的执着这四种边见。又说“诸因及与缘”等,仍然是斥责前面“非有”等四种见解,本身也是妄想,也就是要远离对“非有”等相的执着这四种边见。具体如同大论中关于性空、相空二种空的论述(等等)。这样观察世间心,从而转变为无我智慧,是说转变那执着性与相的两种心,而证得人无我、法无我的智慧。“一切性不生”,是说事物的自性本就不生,只是依缘而暂时显现,这也是总结前面、引出后面的意思。
接下来推究能作与所作,就说“一切缘所作”等。意思是,如果是由因缘所造作,那就不是本来自己就有的。如果不是本有而自己生起,那就是事物自己生自己。事物自己生自己有两种过失,所以“事”也就是“果”。如果确实没有这两种过失,那么对于事物也就没有实在的自性可得。所谓世间缘起之法,从根本上也是无生的,那么能作、所作、因缘的过错,自然也就远离了(第二点)。
观诸有为法,离攀缘所缘,无心之心量,我说为心量。量者自性处,缘性二俱离,性究竟玅净,我说名心量。施设世谛我,彼则无实事,诸阴阴施设,无事亦复然。有四种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无我等,第四修修者。妄想习气转,有种种心生,境界于外现,是世俗心量。外现而非有,心见彼种种,建立于身财,我说为心量。离一切诸见,及离想所想,无得亦无生,我说为心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离,谓彼心解脱,我说为心量。如如与空际,涅槃及法界,种种意生身,我说为心量。
观察一切有为现象, 远离攀附的对象与能攀附的心念, 那超越思虑的觉照本身, 我称之为心量。
心量的本质所在, 能缘与所缘两者皆超脱, 本性终究玄妙清净, 我称之为心量。
世俗所设立的“我”, 并无真实存在; 对五蕴等概念的设定, 同样没有实质。
平等有四种: 相状平等、因性平等、 无我平等,以及修行者与修行平等。
习气与妄念流转不息, 生出种种心识分别; 外境似乎显现, 这是世俗认知中的心量。
外境显现却非实有, 心识感知种种现象, 由此建立身体、财物等概念, 我称之为心量。
远离一切偏见, 也远离能想与所想, 无所得亦无生灭, 我称之为心量。
非有亦非非有, 有无之见全然超越, 达到心的解脱境界, 我称之为心量。
真如、空性边际、 涅槃以及法界, 乃至种种意生身相, 我皆称为心量。
此下至盡偈,頌上覺自妄想心量,顯如來自覺境界。於中又二:初八句,略頌始終心量。始離攀緣所緣,雖無能緣之心,而存能無之心,是無心之心量,則自生而已,故曰量者自性處。若猶有處,性則未亡,必須緣性俱離,始謂究竟玅淨。然有能離者在,是亦心量施設。世諦我下二十八句,廣示心量,亦是頌上離五法自性。凡五重:初約世諦施設,而有假名我;約五陰施設,而有實法我。以自共相求之,無實事可得,則法皆平等。因有四種平等見相,謂五陰,則相與非相平等;相必有因,則因性與果性平等;因果具故有我,則我與無我平等;推無我者是脩,則脩與脩者平等。文標三四,而不言一二者,略爾。然皆妄想習氣,次第轉生,有種種心相,因有種種外境界現,內外待對,即世俗心量,亦五法之名相,一也。外現而非有者,謂外境本無,由心取之,見種種相,即五塵等,是謂五識身財,身之財故,故曰建立於身財,即妄想心量,二也。離一切諸見者,謂縱離一切見想,無得無生,則性而已矣。既曰無生,即正智之心量,三也。然遣性者,非性也,非性亦非,此二俱離,謂是解脫,猶有謂者心量,四也。遣至於此,則如如矣。空際、涅槃、法界等,同出異名,皆意謂所生種種義身,非向所謂意生,但未離名相待對,是皆心量不亡,即如如之心量,五也。五法俱離,於是見矣。然則孰為非心量者?置之(三)。
从这段开始到偈颂结束,是赞颂上文所讲的觉悟自心妄想分别的作用,从而显明如来自觉的境界。其中又分为两部分:开头八句,简略概括心量作用的始终。开始时虽已脱离能攀缘的心和所攀缘的境,虽然没有能缘的心,却还存着一个“能无”的心念,这仍是“无心”的心量作用,不过是自己生起的念头罢了,所以说“量者自性处”。如果还存有“处所”的概念,自性就仍未消亡,必须连能缘的心和所缘的性都一起舍离,才可称为究竟微妙的清净。然而,若还有一个“能离”的主体存在,这也还是心量上的假立施设。
从“世谛我”开始的二十八句,广泛开示心量的种种相状,也是赞颂上文远离五法和三自性的道理。共分五层:第一层,就世俗谛的施设而言,而有假名的“我”;就五阴(色受想行识)的施设而言,而有实法的“我”。若从自相和共相去推求,并无实在的事物可得,那么一切法本质平等。由此产生四种平等的见解:说到五阴,则“相”与“非相”平等;相必定有生起的因,则“因性”与“果性”平等;因果具足故而安立“我”,则“我”与“无我”平等;推求无我者是修行,则“修行”与“修行者”平等。经文只标出第三、第四,而未提第一、第二,是省略的说法。然而这些都是妄想习气,次第辗转生起,有种种心识的相状,因而有种种外境界显现,内心与外境相对待,这就是世俗的心量,也是五法中的“名相”,这是第一层。
外境显现却并非实有,是说外境本无实体,由心识执取,才见种种相状,如五尘等,这称为“五识身财”(五识所缘的、作为身心资财的境界),是身心的资财,所以说“建立于身财”,这就是妄想的心量,是第二层。
“离一切诸见”,是说纵然远离一切见解和思虑,达到无得无生的境界,那也只是“性”而已。既然说“无生”,这就是“正智”的心量,是第三层。
然而,所要遣除的“性”本身,也并非实有之性。“非性”这个念头也要否定,这两者都远离,才可称为解脱。如果还有一个“称为解脱”的念头,那仍是心量作用,是第四层。
遣除功夫到了此处,便是“如如”境界。空际、涅槃、法界等,都是同一实相的不同名称,都是由意识分别所产生的种种“义身”(概念化的境界)。这并非前面所说的“意生身”,但还未脱离名相、对待,这些都是心量未曾泯灭的表现,即“如如”的心量,是第五层。
如此,五法都远离,真正的境界方才显现。那么,究竟什么才不是心量呢?暂且搁置不论(三)。
○右第七章
第七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菩萨摩诃萨当善语义。云何为菩萨善语义?云何为语?云何为义?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为语?谓言字妄想和合,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因彼我言说妄想习气计着生,是名为语。大慧!云何为义?谓离一切妄想相言说相,是名为义。大慧!菩萨摩诃萨于如是义,独一静处闻思修慧,缘自觉了向涅槃城,习气身转变已自觉境界,观地地中间胜进义相,是名菩萨摩诃萨善义。复次,大慧!善语义菩萨摩诃萨,观语与义非异非不异,观义与语亦复如是。若语异义者,则不因语辨义而以语入义,如灯照色
那时,大慧菩萨对佛说:世尊!正如世尊您所说,大菩萨应当善于理解语言与含义。什么是菩萨善于理解语言与含义呢?什么是语言?什么是含义?佛告诉大慧: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忆念!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们恭敬地接受教导。佛告诉大慧:什么是语言?就是指文字、词语与分别心混合在一起,依靠喉咙、嘴唇、舌头、牙齿、牙龈、脸颊这些部位发出,由于过去执着于“我”和“他”的言说分别习气而生起,这就叫做语言。大慧!什么是含义?就是指远离一切分别心的表象和言说的表象,这就叫做含义。大慧!大菩萨对于这样的含义,在独自安静的处所,通过听闻、思考、修习而产生的智慧,依循自觉自悟的路径趋向涅槃的境界,当执着习气所构成的身心发生转变之后,在自觉的境界中,观察菩萨修行各个阶位之间层层增进的真实含义与相状,这就叫做大菩萨善于把握含义。再者,大慧!善于理解语言与含义的大菩萨,要观察语言与含义既不是截然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观察含义与语言,也是这样。如果语言和含义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那么就不能凭借语言来辨别含义,也不能通过语言来领悟含义,这就好比灯光能照亮物体的形色一样。
向言如如空際等,於理可謂極矣,而猶墮心量,況餘言說乎?因有善語義之問答中,先別明語義。謂言字妄想和合,依咽喉唇舌等處,及彼我言說妄想生者,名之為語。離是二者,別有一法顯示,名之為義。故曰:離一切妄想相,言說相。要由契證,方名善義。不然,猶語而已矣。故次明脩契之道,則曰:於如是義,獨一靜處等。言獨一,則無待對。以靜處,則言想雙絕。於如是處,隨其所聞,以向所謂如如實際等名義,思脩觀察,一一緣自覺了智,隨順涅槃,悉令契合。轉前言說妄想習氣,身歸自覺境界,至於觀地地中間勝進義相。如是趣入,乃名善義。然善義者,固當善語。徒善語者,未必善義。故復兼明善語與義,則曰:觀語與義,觀義與語,非異非不異。謂若語異於義,則不應因語以辨義。苟以語入義,如燈之照色,是因而不異也。然亦應云:燈能照色,色實非燈。因語入義,義實非語。是亦不一也。由是覈之,非異非不異,則本無自性,離諸分別,孰得以語義定之乎?果不可以語義定,即文字性離言說尚是,況第一義諦乎?但如是會,未名為善。(一)
前面说到“如如”、“空际”这些概念,在道理上可以说已经讲到极致了,但仍然落入心识思量的范畴,更何况其他的言说呢?因此,在关于“善解语意”的问答中,先要分别说明“语”和“义”的含义。
所谓“语”,是指文字、妄想和合,依赖咽喉、嘴唇、舌头等部位发出,以及由“我”和“对方”的言说妄想所产生的,这就叫做“语”。而离开这两者,另有一种能显示真实道理的法,就叫做“义”。所以说:要远离一切妄想相、言说相。必须要通过亲身体证,才能叫做“善解其义”。否则,就只是停留在“语”的层面罢了。
所以接下来阐明修习体证的方法,那就是:“于如是义,独一静处”等等。“独一”,意味着没有相对的伴侣。“以静处”,则言语和妄想双双断绝。在这样的境界中,随着自己所听闻的,用前面所说的“如如”、“实际”等名相和义理,去思维、修习、观察,每一个都依据自己觉悟的智慧,随顺涅槃的境界,让它们全部契合。转变之前由言说妄想养成的习气,让身心回归自觉的境界,以至于观察每一修行阶位以及阶位之间向上增进的义理和相状。这样去趣入,才叫做“善解其义”。
然而,真正善解义理的人,自然也善于运用语言。但仅仅善于言辞的人,却未必真正善解义理。所以又同时阐明“善语”与“善义”的关系,说道:“观察语言与义理,观察义理与语言,它们既非截然不同,也并非完全同一。”意思是,如果语言和义理完全不同,那就不应该凭借语言来辨明义理。如果通过语言能悟入义理,就像灯能照亮物体一样,这说明它们是有联系的,并非完全不同。但也应该说:灯能照亮物体,但物体本身并不是灯。通过语言悟入义理,但义理本身并不是语言。这说明它们也不是完全同一的。
由此来考察,既非完全不同,也并非完全同一,这说明它们本来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远离一切分别。谁又能用固定的“语”或“义”来界定它们呢?如果连语言文字、言说的本性尚且是离言绝虑的,更何况那最究竟的第一义谛呢?但是,仅仅这样理解,还不能称为真正的“善解”。
(一)
复次,大慧!不生不灭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如缘言说义计着,随建立及诽谤,见异建立异妄想,如幻种种妄相现。譬如种种幻,凡愚众生作异妄想,非圣贤也。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再有,大慧!不生不灭的自性圆寂,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与唯一佛乘的心性本质,如果只是随着言语概念去执着、分别,就会陷入两种偏执:一种是随顺言语建立种种虚妄见解,另一种是因见解不同而诽谤他人。因为看到不同的说法,就产生不同的妄想,如同幻术一般,种种虚妄的表象就显现出来。就像各种幻化出来的景象,凡夫愚昧的众生对此产生各种错误的妄想,这不是圣贤的见解。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就用偈颂说道:
彼言说妄想,建立于诸法,以彼建立故,死堕泥犂中。阴中无有我,阴非即是我,不如彼妄想,亦复非无我。一切悉有性,如凡愚妄想,若如彼所见,一切应见谛。一切法无性,净秽悉无有,不实如彼见,亦非无所有。
那些言语和妄想,把种种事物当成真实存在,因为这种错误认知,死后就会堕入地狱。身心现象中并没有一个永恒的我,身心现象本身也不是我,但也不像凡夫妄想的那样彻底没有我。如果一切事物都像凡夫妄想的那样具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按照他们所认为的那样,那么一切事物都应该真实不虚了。实际上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清净与污秽也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凡夫所见的并不真实,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
如緣言說計著者,雖聖言說,未免墮謗。故曰不生不滅,自性涅槃等。此皆理性名言。若謂實有,則墮常見。若謂定無,則墮斷見。況其餘乎。言異建立異妄想者,謂因名言差別建立,而作異妄想計。若如幻有種種現,便作異相分別。曾不知雖幻種種,而無有實。譬如來差別言教,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而凡愚不了,執以為實,非聖賢也。反是則為誹謗妄想。文略不言爾。偈言彼言說妄想者,然以言說建立諸法,未必失也。惟其以彼邪計,建立誹謗,則為過矣。故曰死墮泥犂中。夫罪莫大於毀方等,謗般若。今結是報,不為過也。陰中無有我等三偈,因上斥外計,復寄此以示墮相。言陰中無有我,又曰陰非即是我者,其文總略具,應該有無非即四計。總不出斷常,而皆墮我見。故正斥之曰不如復妄想。謂不如彼我見,而亦非無我。葢我無我俱離也。又曰一切悉有性等,常見也。若實有性,應須見諦。彼不見諦,而言有性,則妄計而已。又曰一切法無性等,斷見也。斷則一切無有,故非之曰不實。如彼見等,正言不如彼見之不實也。是斷與常,皆非正見。惟無所見,法亦何常。(二)
如果因为执着于言辞概念,即使是圣人的言教,也难免陷入诽谤。所以说“不生不灭”、“自性涅槃”等等,这些都是指向真理的方便言说。如果认为这些说法是实有的,就落入了常见;如果认定它们绝对没有,就落入了断见。更何况其他的见解呢?
所谓“言说不同、建立不同、妄想不同”,意思是:因为名言概念的差别安立,从而产生种种不同的妄想执着。比如,看到如幻的事物呈现出种种形态,便当作不同的实有相貌来分别。却不知道虽然幻相千差万别,但并无实体。就像如来随顺众生根机而施设的不同言教,只是借用假名来引导众生。而凡夫愚痴不能明了,执着以为实有,这就不是圣贤的见地。反过来(否定一切言教),则成为诽谤的妄想。经文此处省略没有明说。
偈颂中说“彼言说妄想”,然而用言说来建立诸法,未必就是过失。只有用那种邪谬的计度来建立见解、诽谤正法,才是过错。所以说死后堕入地狱。罪过没有比毁谤大乘方等经典、诽谤般若智慧更大的了。这里总结这样的果报,并不为过。
“五阴中无有我”等三首偈颂,是因为上文驳斥了外道的计执,又借此来显示堕入邪见的相状。说“五阴中无有我”,又说“五阴并非就是我”,经文总括得简略,但应该包含了“有、无、非即(离)”四种计执。总不出断、常二见,而都堕入自我执着。所以正面驳斥说“不如彼妄想”。意思是既不如那种执着有我的见解,但也不是断灭的无我。因为我和无我都要远离。
又说“一切法都有自性”等等,这是常见。如果一切法真有不变的自性,就应该能亲见证得真理。他们并未见谛,却说有自性,那只是虚妄计度而已。又说“一切法都没有自性”等等,这是断见。断见就认为一切法全然无有,所以否定它说“不真实”。“如彼见等”,正是说不如那种见解那样不真实。因此,断见和常见都不是正见。唯有无所执见,诸法又哪有恒常不变的自性呢?(二)
○右第八章
第八章
复次,大慧!知识相今当说。若善分别知识相者,汝及诸菩萨则能通达知识之相,疾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慧!彼智有三种,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云何世间智?谓一切外道凡夫计着有无。云何出世间智?谓一切声闻缘觉堕自共相希望计着。云何出世间上上智?谓诸佛菩萨观无所有法,见不生不灭离有无品,如来地人法无我缘自得生。大慧!彼生灭者是识,不生不灭者是智。复次,堕相无相及堕有无种种相因是识,超有无相是智。复次,长养相是识,非长养相是智。
另外,大慧!关于智慧与认识的形态,现在应当为你说明。如果能善于分辨智慧与认识的形态,你和诸位菩萨就能通达智慧与认识的本质,迅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大慧!那种智慧有三种,就是:世间智慧、出世间智慧、出世间上上智慧。什么是世间智慧?是指一切外道和凡夫执着于存在或不存在这类见解。什么是出世间智慧?是指一切声闻、缘觉沉溺在个体或共相的期望与执着中。什么是出世间上上智慧?是指诸佛菩萨观察一切法本无所有,照见不生不灭、远离存在与不存在的分别,在如来境界中,人无我、法无我的智慧随顺本然而生起。大慧!那有生有灭的是认识作用,不生不灭的才是智慧。再者,陷于有相或无相,以及陷于存在或不存在等种种相状和因缘的是认识,超越存在与不存在之相的是智慧。还有,能增长、培养形相的是认识,不增长、不培养形相的是智慧。
辨諸法之真妄,明語義之是非,莫若乎知識。故如來於此,不待請問,而語之曰知識相。今當說。夫知識之名,有通有別。通言如世出世間,皆可名智。如八識等,皆可名識。別則識之極盡凡,智之極唯聖。故以智言之,無法不是。以識言之,無法不非。欲知諸法之是非,審其智識而已。初明智有三種,約十界能知言也。言智則識兼之。於世智言有無者,二見也。出世智言自共相者,即二乘人觀陰界入有總別相,如前分別(云云)。上上智言無所有法者,夫理智之極,無以名言,強示之曰無所有法。既曰無所有矣,則觀何所觀?照了諸法是畢竟空,即是見不生不滅,離有無品。一切異名別說,皆趣此理。而特出此等名相者,亦為下對格張本。以智為內證,故皆緣自得,生非別有。所謂不生不滅等,則自覺聖智境界也。然其義猶通,故別約三對。以的揀之,則生滅等凡,屬九界者是識。不生滅等凡,屬佛界者是智。雖兼通別,今意在別。以教言之,亦是偏圓。對明則前三屬識,唯圓名智。相無相中,兼言相因者,據理三雙,各通因果。特發此中,以見前多從因,後多從果,但文略爾。長養相是識者,正約對人法無我言之。前文所謂色等長養心者,即其義也。凡假外塵資養於內,皆識也。唯無所資待,而自得於內者,則智而已矣(一)。
要辨别诸法的真伪,判断义理的是非,没有什么比得上智慧与心识。因此如来在此处,不等他人发问,便主动开示关于智慧与心识的相状。现在就来解说。
“智慧”与“心识”这两个名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无论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都可以称为“智”。例如八识等,也都可以称为“识”。但从狭义上区别,心识的极致仍在凡夫境界,智慧的极致则唯属圣者。所以,从智慧的角度看,一切法无不是真理。从心识的角度看,一切法无不是虚妄。想要了知诸法的是与非,只需审察它属于智慧还是心识便可。
首先说明智慧有三种,这是根据十法界众生能知的层次来说的。说到“智”时,其实也包含了“识”的作用。世间智慧所说的“有”与“无”,是两种边见。出世间智慧所说的“自相”与“共相”,是指二乘人观察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时,所见的总相与别相,如前文所分别的那样(等等)。最上乘的智慧所说的“无所有法”,是指理性与智慧的极致,无法用言语名相来表达,勉强指示为“无所有法”。既然说是“无所有”,那还能观照什么呢?能透彻了知一切法毕竟是空,就是见到了不生不灭,远离了有与无的对待。一切其他不同的名称和说法,都归向这个真理。这里特别列出这些名相,也是为了给下文对照辨析打下基础。
因为智慧是向内证悟的,所以都缘于自心所得而生起,并非别有他法。所谓不生不灭等境界,就是自觉圣智的境界。然而这个含义还比较宽泛,所以再特别依据三组对立概念来精确拣择。那么,生灭等属于凡夫,涵盖九法界的是心识。不生不灭等属于圣者,唯在佛界的是智慧。虽然兼有通别二义,但此处用意在狭义的区别。从教法来说,也有偏与圆的分别。对照来看,前三种属于心识,唯有圆教才可称为智慧。
在“相”与“无相”这一对中,兼带说到“相”的原因,是根据义理,这三组概念各自都贯通因果。这里特别指出,是为了表明前面多从因位上说,后面多从果位上说,只是文字简略而已。
“长养相”属于心识,这是正对着“人无我”与“法无我”来说的。前文所说的“色法等长养心识”,就是这个意思。凡是假借外境尘缘来滋养内在心识的,都属于心识范畴。唯有无需外在资粮等待,而自心内在证得的,才是智慧(一)。
复次有三种智,谓知生灭、知自共相、知不生不灭。复次无碍相是智境界,种种碍相是识。复次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识,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复次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自得圣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接下来还有三种智慧:一是了知生灭变化,二是了知事物个别的与共通的特征,三是了知不生不灭的实相。再者,通达无碍的境界是智慧所及的领域,而显现为种种障碍、分别的现象则是识的作用。另外,根、尘、识三事和合而产生的虚妄分别相是识;不假借因缘造作、本然自存的真实体性则是智慧。再者,执着于有所得、有相可得的是识;超越得失、无所得的是智慧。圣人自证所得的智慧境界,既无出也无入,无所来去,就像水中的月亮一样清净显现。这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就以偈颂说道:
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观察一切法,通达无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则名为慧。缚境界为心,觉想生为智,无所有及胜,慧则从是生。心意及与识,远离思惟想,得无思想法,佛子非声闻。寂静胜进忍,如来清净智,生于善胜义,所行悉远离。我有三种智,圣开发真实,于彼想思惟,悉摄受诸性。二乘不相应,智离诸所有,计著于自性,从诸声闻生。超度诸心量,如来智清净。
采集现象的是识,不采集的是智。观察一切事物,通达它们本无实体,获得自在能力,这就称为慧。被境界束缚的是心,觉察念头生起的是智,达到无所有及殊胜境界,慧便由此产生。心意与意识,远离思虑分别,证得无思无想的境界,这是佛子境界而非声闻所能及。在寂静中精进修持安忍,成就如来清净智慧,此智生于殊胜真理,一切妄行皆已远离。我有三种智慧,圣者依此开显真实,于种种思虑分别中,全然包容诸法本性。声闻缘觉未能契合,智慧远离一切执取,若仍执着于自性,便落入声闻境界。超越一切心识计量,方是如来清净智慧。
次明三智者,約一人所知有三,照後偈文,即如來所知之三,猶其有五眼,而實能知則一也,故與前異。以其相猶通淺深,則又約三義的顯極智,故曰無礙相是智等。謂於前三智,一心融泯,故無染礙之相,反是為識也。言三事和合生方便相者,如前由根塵等三緣合生,是方便識相,非自性相。若自性相,則一念靈知,不假緣生,故曰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也。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者,相一而已,而見有離著,故得不得所以異也。金剛般若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等,即其義也。所謂如來自得聖智境界,則如來所開發,都非礙等三相,而亦不離礙等境界,無以名狀,故曰不出不入,如水中月,則不即不離也。此可智知,難以言示。偈言採集業為識者,略頌上智識二義。採集義如上解,此以八識為識,則識之極也。反上不採集為智,即如來藏是也。觀察無所有等,頌上上智也。而智亦名慧,識亦名心等,皆異名也。故曰縛境界為心等。四句義見前解。此言覺想生為智者,謂覺想轉而為智。心想及與識者,識也。遠離思想法者,智也。得無思想法,則反識為智,是菩薩而非聲聞,言智之始也。寂靜勝進忍者,即如來所得寂滅忍智,言智之終也。從善勝第一義生,故所行處悉遠離也。我有三種智等,頌上所知之三,是如來所開發故。雖所知生滅等,亦皆真實。法華所謂開佛知見,大論所謂三智一心是也。於彼想思惟等,重出前二,以顯極智。謂彼凡夫,以妄想思惟,攝受諸生滅性。二乘反是,故不相應。離諸所有,而猶計著自性,則聲聞智而已。若如來極智清淨,則超度一切心量,何直異二乘世智而已哉(二)。
其次说明三种智慧,这是从一个人所能认知的角度分为三种,对照后面偈文的内容,其实就是如来所知的三种智慧,好比一个人有五眼,但真正能知的本质是同一个,所以和前面所说的有所不同。因为它们的表现还涉及浅深层次,所以又从三个方面确切地显示究竟的智慧,因此说“无碍相是智”等等。意思是对于前面三种智慧,在一心中融通消泯,所以没有染着障碍的相状,反过来就是识了。
所谓“三事和合生方便相”,就像前面说的由根、尘等三种因缘和合而生,这是方便识的相状,不是自性本有的相。如果是自性本有的相,那就是一念灵明自知,不借助因缘而生,所以说“无事方便,自性相是智”。
“得相是识,不得相是智”,相只是一个,但见解上有执着和超脱的区别,所以“得”与“不得”因此不同。《金刚般若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等等,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如来自得圣智境界”,就是如来所开发显现的,完全不是障碍等三种相,但也不离开障碍等境界,无法用言语形容,所以说“不出不入,如水中月”,这就是不即不离。这可以用智慧去体认,难以用语言说明。
偈语说“采集业为识”,是简略地概括上面智慧与识的两层含义。“采集”的意思如前面解释,这里以八识为识,是识的究竟。反过来,不采集就是智,也就是如来藏。
“观察无所有”等句,是称颂上面所说的上等智慧。而智慧也可称为慧,识也可称为心等等,都是不同的名称。所以说“缚境界为心”等。四句的含义参见前面的解释。
这里说“觉想生为智”,是指觉想转化而成为智慧。“心想及与识”,是指识。“远离思想法”,是指智慧。证得无思想法,就是转识成智,这是菩萨而非声闻的境界,说的是智慧的起始。“寂静胜进忍”,就是如来所得的寂灭忍智,说的是智慧的究竟。从善胜第一义而生,所以所行之处都能远离。
“我有三种智”等句,是称颂上面所知的三种智慧,是如来所开发显现的缘故。虽然所知有生灭等等,但也都是真实的。这就是《法华经》所说的“开佛知见”,《大智度论》所说的“三智一心”。
“于彼想思维”等句,重新提出前面两种,以显示究竟的智慧。意思是那些凡夫,用妄想思维去摄取、执受各种生灭的性质。二乘则相反,所以不相应。虽然远离了所有执着,但仍然计度执着自性,那只是声闻的智慧而已。如果如来究竟智慧清净,那就超越一切心识思量,哪里只是不同于二乘和世间智慧呢?(二)
○右第九章
第九章
复次,大慧!外道有九种转变论,外道转变见生,所谓形处转变、相转变、因转变、成转变、见转变、性转变、缘分明转变、所作分明转变、事转变。大慧!是名九种转变见,一切外道因是起有无生转变论。云何形处转变?谓形处异见。譬如金变作诸器物,则有种种形处显现,非金性变,一切性变亦复如是。或有外道作如是妄想,乃至事变妄想,彼非如非异妄想故。
再有,大慧!外道有九种关于事物变化的错误理论,他们因为看到变化的现象而产生执着,分别是:形态变化、相貌变化、原因变化、形成变化、见解变化、本性变化、条件分明变化、造作分明变化、具体事相变化。大慧!这叫做九种对变化的错误执着,一切外道都依据这些,建立起“有”或“无”的错误变化理论。
什么是形态变化呢?就是指只看到形态处所的差异。好比金子被制作成各种器具,就显现出种种不同的形态和样子,但并不是金子的本性发生了变化。一切事物本性的变化,道理也是这样。有些外道却产生这样的错误想法,乃至于对具体事相的变化也产生错误想法,那是因为他们的想法既不符合真实,又执着于差异的缘故。
法有變不變異者,非實有不同,見之者異也。如外道計九種轉變論,謂形相因成等,不出四大五陰等法。彼見其生滅異相,故計有轉變。而正教則曰緣生,曰如幻,曰自心現。外性非性及不變等,則未甞定。謂邪正得失,於是見矣。形謂形處異見,文釋顯然。相謂生住滅相,因謂因漸成熟,成謂成必有壞,見謂隨物遷改,性謂生生不息,緣謂因緣變滅,作謂造作不常,事謂有為之法,顯而易見。復曰:分明因見生,論理之當然。因是起有無者,謂自有之無,或自無之有,皆轉變相,亦終歸於有無而已。徵釋。言形處轉變者,按後偈文,即四大諸根形質處也。彼見其形隨時異,謂有轉變,而神我不變。如金變諸器,器有種種,故異相顯現,性則不變。又曰:一切性變亦如是者,例餘相等諸法變轉,亦如此譬。然非謂其性變也。疊破彼計中,先片引譬之。非如金變諸器,即前經所謂金莊嚴具是也。本譬非如非異,而彼計以為異。又以其性不變為如,故知彼言如異,出於妄想故。由是言之,定計如異者,義必不兩立。非如非異者,其理固常融。今以理融,破彼定計。此內外得失,所以異也(一)。
所谓“法有变与不变”的差别,并非真实存在不同,而是观察者的见解不同罢了。比如外道主张的九种转变理论,所说的形相、因缘成熟等现象,都不超出地水火风四大和色受想行识五蕴等范畴。他们看见事物有生有灭、形态各异,所以认为存在转变。而正法教导我们说:一切是缘起而生,如幻如化,都是自心所显现。外物的自性并非真实存在,所谓“不变”等概念,也从未是固定不变的。这样看来,邪见与正见的得失对错,在这里就看得清楚了。
“形”指的是形态、处所的变化,经文的解释很明确。“相”指的是生、住、灭的现象。“因”指的是原因逐渐成熟。“成”指的是形成后必定会坏灭。“见”指的是随事物变迁而改变的看法。“性”指的是似乎生生不息的现象。“缘”指的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变化与消亡。“作”指的是造作行为并非恒常。“事”指的是一切有生有灭的现象,这些都显而易见。
又说:这些分别认知,都是因为见解而产生的,讨论其道理本是如此。由此产生“有”和“无”的见解,是说从看似“有”中生出“无”,或从看似“无”中生出“有”,都是转变的相状,最终也还是归结于“有”或“无”的范畴而已。
进一步解释。所谓“形处转变”,根据后面偈颂的文字,就是指地水火风四大以及眼耳鼻舌身等诸根的物质形态。外道看见这些形态随着时间而变化不同,就认为有转变,而认为有一个“神我”是不变的。就像金子做成各种器具,器具有种种差别,所以差异的相状显现出来,但金子的性质却不变。经文又说“一切性变亦如是”,是举例说明其他相状等一切法的转变,也如同这个比喻。但这并不是说它们的自性真的变了。
在层层破除外道执见的部分,先是部分引用比喻进行说明。经文说“非如金变诸器”,就是前面经文里提到的“金庄严具”的比喻。这个比喻的本意是说,既不是“如同”金器变化,也不是“不同于”金器变化,而外道却执着地认为二者是“不同”的。他们又把自己认为的那个“不变的性质”当作是“真如”,所以可以知道,他们所说的“如同”或“不同”,都是出于妄想。
由此说来,固执地认定是“如同”或是“不同”,这两种观点在道理上必定不能同时成立。而“非如非异”(既非相同也非不同)的道理,本来就是圆融无碍的。现在用这个圆融的道理,来破除他们的固执见解。这就是佛教内教与外道在得失见解上根本不同的原因<
如是一切性转变,当知如乳酪酒果等熟,外道转变妄想,彼亦无有转变若有若无,自心现外性非性。大慧!如是凡愚众生自妄想修习生。大慧!无有法若生若灭,如见幻梦色生。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一切事物的性质变化,应当明白就像牛奶变成乳酪、果实酿成酒那样自然完成。外道所执着的种种变化幻想,其实根本没有所谓产生或消失的实质——那只是自心显现出似乎外在、实则非真实存在的境界。大慧啊!这些都是凡夫愚痴众生,依着自己的妄想修习而产生的认知。大慧!并没有任何事物真实地生起或灭去,就像看见幻术或梦中景象那样,看似有物生起罢了。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便用偈颂说道:
形处时转变,四大种诸根,中阴渐次生,妄想非明智。最胜于缘起,非如彼妄想,然世间缘起,如楗闼婆城。
事物的形状、位置、时间都在变化,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以及各种感官功能,在生命流转的中间状态里逐渐生起,凡夫的这些想法并非真正的智慧。那最殊胜的缘起道理,并不像他们那种虚妄的想象;然而世间所显现的缘起现象,却如同海市蜃楼一样虚幻不实。
次例破一切性變等,亦先以譬示,則曰當知如乳酪等次第漸熟者,此亦不然,但轉變妄想爾。以理奪之,本無有實,故曰彼亦無有轉變等。其實有無等法,皆自心現,故外性非性,則如幻而已,安有乳酪等實轉變哉。故結片曰如是凡愚等,謂凡見有生滅轉變者,皆自妄想自性,又宿習所生,非實法體然也。又曰無有法若生若滅如見幻夢色生者,正謂本由不實故見如幻夢,未有實法生滅見如幻夢者。例乳酪等本無轉變,其理亦爾。推而言之,亦可凡愚見如幻作生滅,不見生滅為如幻。若見如幻,則無生滅,豈有轉變乎。然則於生滅而不生邪見者,世諦也。見生滅而起計著者,外道也。見如幻夢者,觀行之通者也。見法法皆自心現,了外性非性者,此經之正者也。是則佛法異於外道明矣。偈言形處時轉變者,略頌上形變義,亦可以時字兼於餘計,莫非時故。中陰謂轉變之始,最勝於緣起等,謂佛於緣起則見如幻化,故曰如楗闥婆城(二)。
接下来举例破除一切事物具有真实变化等错误观点,也是先用比喻来说明,经文说“应当明白像牛奶变成奶酪等是逐渐变化成熟的”,这种看法并不正确,这只是妄想分别产生的转变罢了。从真理的角度来破除,这些现象本来就没有实体,所以说“它们其实也没有真实的转变”等等。那些看似有或无的事物,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因此外物的自性并非真实存在,只是如同幻象而已,哪里真的有牛奶、奶酪等事物的实际转变呢?所以总结说“像这样凡夫愚痴”等等,意思是凡夫看见有生灭转变的现象,都是自己妄想分别的产物,也是过去习气所生起的,并非真实的法体如此。经文又说“没有一法是真实的生或灭,如同看见幻梦中的景象产生”,这正是说,正因为本来不真实,所以所见如同幻梦,并没有真实的法在生灭,却让人看见如同幻梦。以此类推,牛奶奶酪等本来没有转变,道理也是一样的。进一步推论,也可以说凡夫愚痴看见幻象就当作是生灭,却看不见生灭本身就是幻象。如果能看见如幻的本质,那就没有真实的生灭,哪里还会有转变呢?这样看来,面对生灭现象而不产生邪见的,是世俗谛的见解。看见生灭就执着计度的,是外道的见解。能看见现象如幻如梦的,是修行观照有成就的人。能看见一切法都是自心所现,透彻了知外物自性非实的,才是这部经所阐明的正确知见。如此,佛法与外道的区别就很清楚了。偈颂中说的“形状、处所、时间等方面的转变”,是简略概括上面关于形态变化的含义,也可以用“时间”这个字来兼顾其他错误的计度,因为无不是与时间相关的概念。“中阴”指的是转变的开始阶段,“最胜于缘起等”是说佛陀在观察缘起法时,看见它如同幻化,所以说“如乾闼婆城”(二)。
○右第十章
第十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法相续义解脱义。若善分别一切法相续不相续相,我及诸菩萨善解一切相续巧方便,不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善于一切诸法相续不相续相,及离言说文字妄想觉,游行一切诸佛刹土,无量大众力自在通总持之印,种种变化光明照耀觉慧,善入十无尽句无方便行,犹如日月摩尼四大,于一切地离自妄想相见,见一切法如幻梦等,入佛地身于一切众生界,随其所应而为说法而引导之,悉令安住一切诸法如幻梦等,离有无品及生灭妄想异言说义,其身转胜。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讲解一切现象连续与解脱的真义。若能清楚分辨现象连续与不连续的状态,我和诸位菩萨就能善巧掌握一切相续的方便法门,不会陷入对所说教义的执着,巧妙通达诸法相续与不相续的实相,进而超越言语文字和虚妄分别的认知,自由往来一切诸佛国土,具足无量大众威德、自在神通与总持法印,展现种种变化光明,以觉悟智慧善入十无尽句的无造作境界,如同日月、宝珠、地水火风四大元素般,在一切修行阶位中舍离自我妄想的认知模式,照见万法皆如幻梦,证入佛地果报身后,在一切众生界随顺因缘说法引导,使众生都能安住于一切法如幻如梦的见地,超越有无对待、生灭妄想及文字分别的局限,使修行境界日益增上。
法無自性,未始有相續不相續相。分別由人,故說有相續不相續者。因是言說,其義生焉。然則相續者,凡夫妄想也。不相續者,解脫異號也。於相續而了無相續者,方便善者也。於本無相續而因起相續者,情著深者也。其有一念能斷,則解脫矣。至哉斯言,其解脫生死之本乎。所以大慧請說一切法相續及解脫義。解脫葢反相續者也。於中先祈願致請。文有自行,有化他。自行中言若善分別等,即因說致益。謂由說故而得分別,由分別故善解。不墮如所說義計著者,義見後文。惟其善諸法相,及離言說文字妄想覺故,則能隨方增道。故曰遊行一切諸佛剎土等。力自在通總持之印,則所獲功德法門也。種種變化等,則起諸化用也。名義如別出(云云)。言無方便行者,即向無開發方便行。猶如日月行空,而無所依著。如摩尼隨現,而無自性。如四大周徧,而不相妨礙。皆菩薩化道之相。至於歷位證入,則曰離自妄想相見等。按後文,即地地各有自妄想相,皆悉須離極。至入佛地身,則自行祈願滿也。化他文中,誘物致益,亦略如向所得益相。故曰於一切眾生界等。異言說義者,即向不墮如所說義計著。而後化功歸已,則自他法身,轉更增勝也(一)。
**译文:**
一切事物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从来不存在“连续”或“不连续”的固定形态。所谓的连续或不连续,其实是人们自己分别、判断出来的。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言说讨论,其中的含义才产生出来。
那么,认为事物是连续不断的,这是凡夫的妄想分别。认为事物是不连续的,这不过是“解脱”的另一种说法罢了。能在看似连续的现象中,透彻了悟并无实质的连续,这是善巧方便的修行者。在本无连续的本质中,却因执着而生起连续的观念,这是情执深重的人。如果有人能在一念之间断除这种分别执着,那就获得解脱了。这话说得多么透彻啊,这正是解脱生死的根本所在!
所以,大慧菩萨请求世尊解说一切事物“连续”与“解脱”的含义。解脱,其实就是对治“连续”执着的那一面。
在这段请求中,先有祈愿和至诚的祈请。文中有关于自身修行的内容,也有关于教化众生的内容。
在自身修行部分,说到“若能善分别”等等,就是指因为听闻说法而获得利益。意思是:由于听闻解说,才能正确分别;由于正确分别,才能善于理解。所谓“不堕入对所说义理的执着”,其中“义理”的含义,后文会有解释。正因为能善巧通达一切事物的表象,并能远离言说、文字和虚妄分别的觉知,所以才能随顺各种因缘,增长道业。因此说“游行一切诸佛国土”等等。“力、自在、神通、总持之印”,是指所获得的功德和法门。“种种变化”等等,是指生起种种度化众生的作用。具体的名称和含义,在别处有详细列出(等等)。
所谓“无方便行者”,就是指前面提到的“无开发方便行”。这就像日月运行于虚空,而无所依托;像摩尼宝珠随缘显现影像,自身却没有固定不变的性质;像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周遍各处,却互不妨碍。这些都是菩萨度化众生的表现。至于逐步经历各个修行阶位而证入,经文中说“远离自心所现的妄想分别之相”等等。根据后文,每一个修行阶位都有各自需要远离的、由自心所现的妄想分别之相,都必须彻底远离。直到证入佛地之身,自身修行的祈愿才算圆满。
在教化众生部分,引导众生使他们获得利益,其情形也大致类似于前面所说的自身所得利益。所以说“于一切众生界”等等。“异言说义”,就是指前面所说的“不堕入对所说义理的执着”。而后,将度化的功德回向自身,那么自他的法身,就能辗转增长,更加殊胜了(一)。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无量一切诸法,如所说义计着相续,所谓:相计着相续,缘计着相续,性非性计着相续,生不生妄想计着相续,灭不灭妄想计着相续,乘非乘妄想计着相续,有为无为妄想计着相续,地地自相妄想计着相续,自妄想无间妄想计着相续,有无品外道依妄想计着相续,三乘一乘无间妄想计着相续。复次,大慧!此及余凡愚众生自妄想相续,以此相续故,凡愚妄想如蚕作茧,以妄想丝自缠缠他,有无有相续相计着。复次,大慧!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见一切法寂静,妄想不生故,菩萨摩诃萨见一切法寂静。复次,大慧!觉外性非性自心现相无所有,随顺观察自心现量有无一切性无相,见相续寂静故,于一切法无相续不相续相。
佛告诉大慧菩萨:很好!很好!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忆念,我将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们恭敬聆听教诲。佛告诉大慧:对于无量的一切诸法,如果对其所说的义理产生执着,就会形成连续不断的分别,这就是所谓的:对事物表象的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因缘的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有性或无性的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生或不生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灭或不灭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大小乘或非乘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有作为或无作为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各地境界自相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自我妄想的连续不断产生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外道依据“有”或“无”等见解产生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对三乘与一乘之间关系的妄想执着形成连续分别。再者,大慧!这些以及其余的凡夫愚痴众生,由于自己的妄想连续不断,因为这种连续不断的缘故,凡愚的妄想就像蚕作茧一样,用妄想的丝线缠绕自己,也缠绕他人,从而产生对“有”与“无”等现象的连续执着。再者,大慧!在实相中,并没有连续或非连续的现象,因为见到一切法本来寂静,妄想不再生起,所以大菩萨能见到一切法本来寂静。再者,大慧!觉悟到心外的事物并无自性,一切显现都是自心所现,其本质空无所有,随着这样的观察去体认自心所现的范畴,无论呈现为“有”或“一切性无”的样貌,都是没有固定表象的,因为见到了连续分别的寂灭,所以对于一切法,既没有“连续”的相,也没有“不连续”的相。
答中,先示諸相續相。言無量者,謂內則一身,外則萬法,大而虗空,小而一塵,粗而言說,極於無言。推其著心,蓋無適而非相續,故曰隨所說義。計著,即所謂隨語生解是也。於中為三:初約世間法,謂相即五陰,緣即所緣塵境,性非性,生不生等,皆相反為義,而相續成著者也。意謂凡愚妄想,縱不於性等計著,而又於非性計著,其著相不斷如此,餘義例然。次言出世法者,乘謂三乘,非乘則遣於乘者,亦謂人天等道,有為無為,則二種解脫。地地自相妄想者,謂於自地各有著相,所謂法愛是也。三約凡聖相對言,自妄想即前世間法,無間即出世法,有無品即外道所依斷常。三乘一乘,除自證得,若作待對,是亦妄想相續非相續斷。此及餘凡愚等,結前別斥。即一此字,結前內教弟子也,往往其著猶輕。次別斥凡愚,正謂外道,其著尤重。故曰:如蠶作繭,莫能自出,卒歸於有無相續而已。然亦一往使彼宿種一念能斷,未必不反是也。彼中亦無下,次明不相續智。夫將明智斷,必先示境無。使境而不無,雖智亦不斷。是智雖有能斷之功,要由境無而稱於智。故曰:彼中亦無相續不相續相境也。謂如上明諸相續相,但是妄想,謂為相續,而本無相續之實。故見一切法寂靜時,妄想不生者,則境稱於智也。又曰:覺外性非性等智也。謂雖覺是相,若不隨順觀察,是境亦不能斷。故見相續寂靜時,了無相續不相續相,則智稱於境也。文雖前後,理實一時。一念斷處,諸見悉滅,即解脫矣。而亦言無不相續相者,謂若存其一,則猶相續。故須雙遣,方為寂靜。論至於此,未曰亡言。(二)
回答中,首先说明各种相续的现象。所谓“无量”,指的是内在的整个身心,外在的一切事物,大到虚空,小到一粒微尘,粗浅的如言语表达,深奥的直到无言可说的境界。推究人们执着的心念,几乎没有什么不是相续不断的,所以说“随所说义”而执着。这里的“计著”,就是随着听到的话语产生自己的理解。
这部分内容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就世间法来说。“相”指的是五蕴,“缘”指的是所攀缘的外境。“性非性”、“生不生”等等,都是相对立的概念,而凡夫就在这些对立概念的相续中产生执着。意思是说,凡夫愚痴的妄想,即使不在“性”等概念上执着,也会在“非性”等概念上执着,他们执着于各种表象的习气就是这样连续不断,其他的概念也是如此类推。
第二层是说出世间的法。“乘”指的是声闻、缘觉、菩萨三乘。“非乘”则是指要超越对“乘”的执着,也指人天善道等。“有为无为”则是指两种解脱境界。“地地自相妄想”是说,修行者在各个阶位(地)上,对自己所处的境界也会产生贪著,这就是所谓的“法爱”。
第三层是就凡夫与圣者相对而言。“自妄想”就是前面说的世间法,“无间”指出世间法,“有无品”指外道所依据的断见、常见等邪说。关于“三乘”与“一乘”,除非是自己亲证悟得,如果还在用相对、对待的心去看待它们,那也仍然是妄想相续,并非相续的断除。
“此及餘凡愚等”这句话,是总结前面并特别斥责。单用一个“此”字,是总结前面佛教内部的弟子们,他们的执着还算轻微。接下来特别斥责凡夫愚痴,这里主要指外道,他们的执着尤其严重。所以说:就像春蚕作茧,自己无法挣脱,最终都落入“有”或“无”的相续执着之中罢了。不过,这也是从一般情况来说,假如他们宿世的善根种子成熟,一念之间能够断除执着,也未必不能返归正道。
“彼中亦無”以下,接着阐明“不相续”的智慧。要想说明智慧能断除执着,必须先显示所执着的境界本是空无。如果境界并非空无,那么即使有智慧也无法断除。这智慧虽然具备能断的功能,但关键在于境界本是空无,才能与智慧相应。所以说:“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的相”(这是指境界)。意思是,如上所阐明的各种相续现象,只是妄想,人们称之为相续,而根本上并没有相续的实体。所以,当见到一切法本来寂静时,妄想便不生起,这就是境界与智慧相应。
又说:“觉了外境之性本非实有”等等(这是指智慧)。意思是,虽然觉悟到这些只是表象,但如果不进一步随顺观察、深入思维,那么这个境界(空无之理)本身也无法断除执着。所以,当见到相续现象归于寂静时,彻底明了并无“相续”与“不相续”的分别之相,这就是智慧与境界相应。文字上虽有前后次序,道理上实则是同时发生的。在一念断除的当下,各种邪见全都息灭,这就是解脱了。
文中也提到“无不相续相”,意思是如果还存留一个“不相续”的概念,那仍然是一种相续(执着)。所以必须将“相续”与“不相续”两者都超越,才是真正的寂静。道理探讨到这里,还未能说是达到了言语道断的境界。(二)
复次,大慧!彼中无有若缚若解,余堕不如实觉知有缚有解。所以者何?谓于一切法有无,有无众生可得故。复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续,谓贪、恚、痴及爱,未来有喜爱俱,以此相续故有趣相续,彼相续者续五趣。大慧!相续断者,无有相续不相续相。复次,大慧!三和合缘作方便计着,识相续无间生,方便计着则有相续,三和合缘识断见三解脱,一切相续不生。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另外,大慧啊!在真实境界中,本就没有什么束缚或解脱,只是凡夫因为不能如实地觉知,才错误地认为有束缚、有解脱。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一切事物,执着于“有”或“无”的分别,并认为有实在的众生可得。
再者,大慧啊!凡夫有三种相续不断的烦恼习气,就是贪欲、嗔恨、愚痴,以及对未来生命的贪爱。因为这些烦恼相续不断,就导致了生死轮回的相续不断,这种相续使众生流转于五道之中。大慧啊!所谓断除相续,就是既没有“相续”的念头,也没有“不相续”的念头。
还有,大慧啊!由于根、境、识三者和合因缘的作用,人们便产生了虚妄的计着,于是心识就相续不断地生起。一旦有这种虚妄的计着,就有了生死相续。如果能在三者和合的因缘中,断除对心识的妄见,证得三种解脱,那么一切的生死相续就不会再生起了。
这时,
○不真实妄想,是说相续相。若知彼真实,相续网则断。于诸性无知,随言说摄受。譬如彼蚕虫,结网而自缠。愚夫妄想缚,相续不观察。
虚假的念头,就是连续不断的幻相。若能认清真实本质,幻相之网便会被斩断。对事物本性缺乏认识,便会陷入言语概念的束缚。就像那蚕虫一样,吐丝结网将自己缠绕。愚昧的人被妄想捆绑,只因未能觉察这连续不断的幻相。
此下再約縛解義,覆疏也。然以不續為脫,則相續為縛,本同一理。彼既雙遣,此亦俱亡,方彰一揆之意,故曰云云。夫本自無縛,何解之有?唯實智能契,自餘墮不如實覺知者,如偏小凡外,則有縛有解,皆非究竟。所以者何下,徵釋雙出有無之意。惟其於一切法有,則有眾生可縛,有縛則有解,無則反是。今從後說,故無縛無解。然則向言解脫,何也?曰:為斷相續,故對言之。既得解脫,自會一如,寧存縛解之異?又曰:愚夫有三相續者,是亦成顯上義。前諸相續,特約法言之,而不知所以相續者,在此不在彼。故復出三相續義:一、約三道,謂貪、恚、癡等,即三世煩惱也。以此相續,故有趣相續,有即業也。續五趣者,報也。而斷亦雙遣,故曰云云。二約三和合緣義,見上解。謂以作方便緣,則有計著識。相續無間,生於其間。由是二者,續續不斷。故曰方便計著,則有相續,有亦業也。若三合緣離,則相續識斷。即三合處見三解脫,無別解脫,故續則不生。亦是以緣故生識,識斷則緣離。然皆以識為主也。偈言不真實妄想者,頌上續不續義,不出真妄而已。妄故有於相續,真則其斷可知。所以真實即諸法一如,豈容續斷於其間。然則曰斷者,亦對妄云爾。理而言之,本自無續,何斷之有。言於諸性無知,則諸法本無自謂分別之知。但由凡愚隨言取著,觸境生迷,計以相續,由不觀察故也。反而觀之,續復何有。不續則斷也。有如觀之而不斷者,則觀道未力也。(三)
接下来再从束缚与解脱的角度,进一步深入阐述。既然以不再相续为解脱,那么相续不断就是束缚,这本是同一个道理。前面既然同时排除了两边,这里也要一并超越,才能彰显根本一致的深意,所以说……。本来就没有束缚,哪里来的解脱呢?只有真实的智慧能够契合,除此之外,凡是落入不真实、不觉悟认知的,比如偏执的小乘、凡夫和外道,就会认为有束缚、有解脱,都不是究竟的真理。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就来追问和解释,同时点出“有”与“无”两方面的含义。正是因为对一切法执着其“有”,才会认为有众生可以被束缚,有束缚才会有解脱;如果认识到“无”,情况就正好相反。现在依据后一种(“无”的)观点来说,所以是既无束缚也无解脱。那么,前面为什么又说到解脱呢?回答说:那是为了断除相续,才相对而言的。既然得到了解脱,自然就契入一如不二的境界,哪里还会存在束缚与解脱的差别呢?又说:愚痴的凡夫有三种相续。这也是为了进一步阐明上面的道理。前面所说的种种相续,只是从“法”的角度来说的,却不知道导致相续的根本原因,在于这里所说的(三种相续),而不在别处。所以再列出三种相续的含义:第一,是约着三毒烦恼来说,就是贪、嗔、痴等,也就是贯穿过去、现在、未来的烦恼。因为有这些烦恼相续不断,所以才有“趣”(趋向)的相续,这个“有”指的就是业力。相续不断地轮转于五道(天、人、畜生、饿鬼、地狱)之中,这就是果报。而断除也是同时超越两边,所以说……。第二,是约着根、境、识三者和合产生作用的因缘来说,解释见上文。意思是,因为有了造作的方便作为条件,就会产生执着分别的识。识相续无间地生起。由于这两者(方便与计著识),便续续不断。所以说,有了造作的方便和执着分别,就有相续,这个“有”也是指业力。如果三者和合的因缘条件分离了,那么相续不断的识就断了。也就是说,就在这三者和合之处,便能见到三种解脱的真义,并没有一个另外的解脱可得,所以相续就不会产生。这也是因为有了因缘条件才生出识,识断了,因缘条件也就脱离了。但都是以“识”为主导的。偈颂里说的“不真实的妄想”,就是总结上面相续与不相续的道理,不外乎真实与虚妄罢了。因为虚妄,所以有相续;因为真实,那么断除相续便可想而知。所以,真实就是一切法原本一如,哪里容许在其间有相续或断灭呢?然而之所以说“断”,也只是相对于虚妄而言罢了。从究竟的真理来说,本来就没有相续,又哪里有什么断灭可言。说到对诸法本性无知,是指诸法本来没有所谓自我分别的认知。只是由于凡夫愚痴,随着言语产生执着,接触境界就生起迷惑,虚妄计度出相续不断,这都是因为不去观察体悟的缘故。反过来观察体悟,相续又哪里存在呢?不相续,就是断了。如果有人观察了却不断除,那是因为观察修行的功夫还不够得力。(三)
○右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世尊!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清净无性过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
大慧再次向佛禀告:“就像世尊您所说的:用种种的分别心,去分别种种事物的性质,其实并没有那些事物固有的本质,只是分别心自己产生的性质罢了。世尊!如果仅仅说分别心自己产生的性质,并没有实在的性质可以相互对应,那岂不是像世尊您这样说法,会导致烦恼与清净都没有真实自性的过失吗?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分别心产生的性质,并没有真实的自性。”
佛告诉大慧:“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正如你所说。大慧!但不像愚昧凡夫那样,把事物固有的本质当作真实,这种分别心所产生的性质,并不是真实存在、有自性的东西。”
一言而盡幻妄之本者,其妄想自性之說乎?若達妄想性而非性,其本既亡,末將自去。譬如空華,其翳既消,華亦自殞,況得有彼彼自性邪?故曰: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此由前文有諸妄想相續之說,故大慧以意領文,為復設難張本。彼彼之言,正謂諸相續相而妄想緣之,故曰: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而彼諸法本無自性,但歸之妄想爾。然猶有疑者,謂若但妄想自性,非彼諸法有性自性與妄想相待者,將非世尊所說煩惱涅槃染淨等法亦有無性之過邪?以一切法唯妄想自性,本非性故。此結難意,正以一切法無自性,妄想有自性為難。佛答中先印其說,成上非有彼自性之義,以例煩惱等法亦應無性。是則謂諸法無自性,是也;謂妄想有自性,非也。故如來直告之以妄想亦無自性,故曰: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實。蓋今所謂妄想,正為智者點迷即悟,說離謂實之妄想,故不當同彼愚夫計性自性謂實之妄想。則又曰: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言其非有實性,直皆無性爾。如知其無性,則妄想何有?然則有兩妄想邪?曰:妄想本一,愚智之異。愚人謂實,其妄難除;智者知虗,其妄易轉。今為智說,所以異也。(一)
能够用一句话概括虚幻妄想的根源的,大概就是关于妄想自性的说法吧?如果能够明白妄想的本性并非真实存在,那么它的根源一旦消失,枝末自然也会随之而去。就像空中幻现的花朵,当眼睛的翳障消除之后,花朵的幻影也就自然消失了,哪里还会存在那些事物各自独立的真实自性呢?所以说:因为那些种种的妄想,才去妄想出种种事物的自性;其实并没有那些事物独立的自性,只是妄想自己生起的自性罢了。
这是由于前文有关于种种妄想相续不断的说法,所以大慧菩萨领会文意,为了进一步设问而铺陈。这里“彼彼”的说法,正是指那些相续不断的现象,而妄想去攀缘它们,所以说: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而那些事物本来就没有独立的自性,只是归结于妄想而已。
然而可能还有疑问:如果说只有妄想有自性,并非那些事物有真实的自性与妄想相对待的话,那岂不是世尊所说的烦恼、涅槃、染污、清净等法,也有成为无自性的过失了吗?因为一切法都只是妄想的自性,从根本上说就不是真实存在的自性。这个总结性的问难,正是以“一切法无自性,而妄想有自性”作为难点。
佛陀在回答中,首先印可了他的说法,成立前面“非有彼自性”的含义,以此类推烦恼等法也应当是无自性的。这样看来,说诸法无自性,是对的;但说妄想有自性,就不对了。所以如来直接告诉大慧:妄想也是没有自性的,所以说:并非像愚夫所认为的那样,有真实的自性,而妄想是实在的。因为这里所说的妄想,正是为了智者能够点破迷惑、当下觉悟,而说的一种需要离弃、不可执为真实的妄想,所以不应当等同于那些愚夫所计执的、认为有真实自性的那种妄想。
于是又说:这个妄想自性,并没有真实的自性相。然而说它没有真实的自性,其实就是指它完全是无自性的。如果知道它是无自性的,那么妄想本身又哪里存在呢?那么,难道有两种妄想吗?回答是:妄想本来只有一个,只是愚者和智者的认识不同。愚人认为它是实在的,这种妄想就难以去除;智者知道它是虚妄的,这种妄想就容易转化。现在是为智者而说,所以有所不同。(一)
大慧!如圣智有性自性,圣知圣见圣慧眼,如是性自性知。大慧白佛言:若使如圣以圣知圣见圣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世尊!云何愚夫离是妄想?不觉圣性事故。世尊!彼亦非颠倒非不颠倒。所以者何?谓不觉圣事性故,不见离有无相故。世尊!圣亦不如是见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现,不说因无因故,谓堕性相见故异境界,非如彼等如是无穷过。世尊!不觉性自性相故。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实知妄想?
大慧!如同圣者的智慧具有本然自性的特质,圣者的认知、圣者的见解、圣者的慧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了知自性本然。大慧向佛陀禀告:如果说如来以圣者的认知、圣者的见解、圣者的慧眼——不是天眼也不是肉眼——如此了知自性的本然,那就不像凡夫那样凭虚妄分别去认知。世尊!凡夫怎样才能脱离这种虚妄分别呢?因为他们未能觉知圣者所证悟的自性实相。世尊!他们的认知既不能说是完全颠倒,也不能说是不颠倒。为什么呢?由于他们不能觉知圣者所证悟的自性实相,也看不见超越“有”和“无”两种对立的真实相状。世尊!圣者也不会像凡夫那样,把虚妄分别所见当作真实;因为他们不把个体所见的相状境界当作究竟的境界。世尊!那些(凡夫所执的)现象,其实也是自性本然所显的相,是虚妄分别的自性如此显现;圣者不会去追究它们是有因还是无因而生,因为一旦陷入对自性相状的执着分别,就会进入另一种(与真实相违的)境界,而不像凡夫那样陷入无穷的过失。世尊!这都是因为未能觉知自性本然相状的缘故。世尊!也不是说虚妄分别的自性就是自性本然
如來恐其未悟,故復以聖性自性,反而喻之曰,如聖智有聖性自性,聖知汝當如是知,例聖見則有聖慧眼。夫聖性自性知者,聖人實知實見也,知一切法性非性故。以例妄想,亦當如是而知,故曰如是性自性知。此則如來全以自證境界示之,可謂明矣。大慧於是曉然領悟曰,若果如聖知非凡知,聖見非凡見,則非如愚夫之妄想矣。既深領悟,因復對世尊難疑釋結,文凡五重,述示愚夫所以離妄想者。而佛皆默印,一無所詰,乃知其說,頗當聖心。初謂愚夫既不覺向聖性事,何由得離妄想難也。此下竝伏一疑一釋,凡三疑釋,意其不覺是顛倒邪?故釋曰,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所以者何下,復自徵釋,謂不覺聖性事,故非不顛倒。不見離有無相,則如事而見,故非顛倒。又曰,聖亦不如是見如事妄想者,意其方以如事而見為非倒,而聖亦不如事妄想見,應反倒邪?則又釋曰:不以自相境界為境界故,謂聖雖不如事見,而不隨境界自相所轉,故非顛倒。又曰:彼亦性自性等,意其不為境所轉而非倒者,是聖人未嘗無性自性也。使聖而有性自性,則愚夫固亦有之。故曰:妄想自性如是現。則又釋曰:不說因無因故,謂如來固亦有性自性,而不說因與無因,故不墮性實。彼既說因說無因,則墮自性相見。故如來所見異境界者,謂異於凡見之境界,不如彼等差別之境界也。故結斥曰:如是無窮過。是則翻前所疑,皆為過相。故曰:無窮唯一不覺性自性盡之矣。而是相不覺妄想自性,亦非因彼性自性相,直自妄想而已。故復宗結難曰:彼云何得妄想非妄想,如實知妄想邪?還是結前云何愚夫是妄想之難爾。(二)
如来担心大众未能领悟,所以又用圣者的本性境界反过来比喻说:如同圣智具备圣者的本性,圣人的认知你们应当这样理解,以此类推,圣见则具备圣者的慧眼。所谓圣者本性的认知,是圣人真实的知、真实的见,因为了知一切法的本性并非固定不变。以此类推妄想,也应当这样去认识,所以说“应当这样认识本性”。这其实是如来完全以自己亲证的境界来开示大众,可以说是非常明白了。大慧于是豁然领悟道:如果确实如圣者之知不同于凡夫之知,圣者之见不同于凡夫之见,那就不是像愚夫那样的妄想了。既然深深领悟了,便又向世尊提出疑难、请求解开心结,文字共有五层,陈述说明愚夫如何才能远离妄想。而佛陀都默然印可,完全没有追问,就知道他的说法,颇合圣心。第一层是说:愚夫既然不觉悟圣者本性之事,又凭什么能脱离妄想呢?这是一个疑难。这下面其实隐含着一疑一答,共有三次问答。意思是:不觉悟难道就是颠倒邪见吗?所以解释说:他们既非颠倒,也非不颠倒。为什么呢?下面又自我设问并解释:因为不觉悟圣性之事,所以不能说不是颠倒;但因为没有看见脱离“有”“无”的表象,只是如事物显现的样子而见,所以又不是颠倒。又说:圣者也不是像这样“如事物显现的妄想”而见——意思是前面刚说“如事物而见”不算颠倒,但圣者却不像事物妄想那样去见,这难道反而是颠倒吗?于是又解释道:因为圣者不以事物自相所呈现的境界为真实境界。就是说圣者虽然不像事物显现那样去认知,但也不会被境界的自相所牵引,所以不是颠倒。又说:他们(圣者)也有本性自性等——意思是他们不被境界所转而非颠倒,是因为圣人并非没有本性自性。假使圣人具有本性自性,那么愚夫本来也有啊。所以说:妄想自性就是这样显现的。于是又解释道:如来不说“因”或“无因”。就是说如来固然也有本性自性,但不说“有原因”或“无原因”,所以不堕入“本性实有”的执着。而那些(外道)既说因、说无因,就堕入了自性实有的见解。所以如来所见的“异境界”,是指不同于凡夫所见的境界,不像他们那样落入种种差别的境界。因此最后总结斥责说:这样就会有无穷的过患。这就是把前面所提的疑难,都归结为过患之相。所以说:无穷的过患,归根到底只是一个“不觉悟本性自性”罢了。而这种“不觉悟的妄想自性”,也不是因为那个“本性自性”之相而产生的,只是妄想自己生起而已。所以最后又总结疑难说:他们怎样才能认识到妄想并非真实、如实地了知妄想呢?这其实是呼应前面“为什么愚夫会有妄想”这个疑难。(二)
世尊!妄想异,自性相异。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彼云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实知,然为众生离妄想故,说如妄想相不如实有。世尊!何故遮众生有无有见事自性计着,圣智所行境界计着,堕有见说空法非性,而说圣智自性事?佛告大慧:非我说空法非性,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众生无始以来计着性自性相,圣智事自性计着相见说空法。大慧!我不说性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离惑乱相见,离自心现性非性见,得三解脱如实印所印,于性自性得缘自觉观察住,离有无事见相。
世尊!各种妄想不同,事物本质的表现也不同。世尊!如果妄想与事物本质的表现没有关联,为什么人们不会各自产生妄想呢?而愚昧的人不能如实地了知这个道理。然而,为了让众生脱离妄想,才说这些妄想所显现的相状并非真实存在。世尊!为什么您要阻止众生执着于“事物有实体”或“无实体”的见解,又阻止他们执着于圣智所行的境界呢?您为了避免众生堕入“事物实有”的见解而宣说空性、否定事物的实在性,可为什么又讲说圣智本身的真实境界呢?
佛告诉大慧:我并非在宣说空性就是否定一切存在,也不会因为怕堕入“事物实有”的见解而不讲圣智的真实境界。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众生摆脱恐惧的言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执着于事物本质的相状,也对圣智境界的相状产生执着,因此我才对他们宣说空法。大慧!我并不是在否定事物本质的相状本身。大慧!我只是安住于自证所得的、如实的空性之法中,远离一切错乱颠倒的相状和见解,远离由自心所显现的“事物有实体”或“无实体”的分别见解。我获得了三种解脱,并得到如实证悟的印证;对于一切事物的本质,能够以缘起自觉去观察和安住,从而远离对“有”
將申答釋,先結示二異。謂妄想異,虗實不同故。自性相異,覺不覺殊故。此所以為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然則虗而能覺者,智者之不妄想也。實而不覺者,愚夫不如實知也。故復徵曰:彼云何各各不妄想等。各各云者,謂於前二異,各非妄想也。還約愚智對難,以起復釋。則曰:然為眾生離妄想故等。意謂愚智雖異,不可以人異異於妄想。但愚者不知,自謂為實,故說妄想不如實有。以覺愚夫,令其離妄,故曰云云。是則說妄不實,正為凡愚離謂實妄想。故知虗實雖異,理實相符。苟達妄想不實,而不以情蔽者,何患乎不離?此本如來為物深旨。但前既奪愚夫實有,故此不應復與其說。理不容自釋,特託大慧以發之。然亦承佛力而言也。世尊何故下,復難其偏墮。謂若果妄想不實,何故又遮有無偏見?是事自性,計著則成,以實難虗也。謂聖智所行境界者,如前明聖智自性之境界也。於是計著,則墮有見。又說空法非性,而與所說聖智事乖,則有無相反也。佛答中,先雙拂彼難。言離恐怖句故者,謂眾生無始怖空著有。以怖空故,為說聖智事自性以導之。夫聖智事,因非有無也。而以著有故,起著相見,說空法以治之。是則凡說空有,率為眾生,未嘗說有實法也。故曰我不說性自性相,即示自住之法。曰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即本住畢竟玅空也。不墮邪例,故離惑亂相見。而常居中道,故離自心現性非性見。又曰得三解脫等者,即以其所證成,顯上三義而已。(三)
要展开解答前,先归结出两种差异。一是妄想有差异,因为虚妄与真实不同。二是自性相有差异,因为觉悟与不觉悟有别。这就是成为“不相似因”的妄想自性相。然而,虚妄却能觉悟的,是智者不陷入妄想;真实却不觉悟的,是愚夫不能如实了知。所以又追问说:为什么他们各自都不妄想等等。“各自”的意思,是指对于前面两种差异,各自都不是妄想。仍然就愚者与智者相对设问,以引发进一步的解释。于是说:然而为了众生远离妄想的缘故等等。意思是愚者智者虽有差异,但不能因为人的差异就认为妄想本身有差异。只是愚者不知道,自己以为是真实的,所以说妄想并非真实存在。这是为了启发愚夫,让他们远离妄想,所以说如此这般。这就是说妄想来破除它的真实性,正是为了让凡夫愚人远离那种认为是真实的妄想。由此可知,虚妄与真实虽有差异,道理上其实是相通的。如果通达了妄想不真实,而不被情识所蒙蔽,又何愁不能远离呢?这本是如来为众生设教的深远用意。但前面既然否定了愚夫所执的实有,这里就不应该再给予那种说法。道理上不允许自己解释,所以特意借大慧菩萨来引发。然而这也是承佛威神之力而说的。“世尊何故”以下,又难问其偏堕。意思是如果妄想果真不真实,为什么又要遮止有、无的偏执见解?这件事的自性,一执着就成立了,这是用真实来难问虚妄。所谓“圣智所行境界”,就像前面阐明的圣智自性的境界。对此产生执着,就会堕入有的见解。又说空法无自性,这又与所说的圣智事相违背,那就成了有与无相互矛盾了。佛在回答中,先同时拂除那些难问。说“离恐怖句故”的意思是,众生无始以来恐惧空无、执着实有。因为恐惧空无,所以为他们说圣智事的自性来引导。那圣智事,本非有也非无。但因为众生执着有,生起了执着表象的见解,所以就说空法来对治。这就是说,凡是说空说有,都是针对众生的病,不曾说过有实在的法。所以说“我不说性自性相”,这就是指示自住之法。说“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就是本住的究竟妙空。不堕入邪谬的类比,所以远离惑乱的表象之见。而恒常处于中道,所以远离自心所现性、非性的见解。又说“得三解脱”等等,就是用其所证悟的境界来成就,显明上面三种含义罢了。(三)
○右第十二草
第十二品
复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所以者何?谓宗一切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说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则坏。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坏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坏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说则坏。大慧!有无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无相不可得。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坏,以有无性相不生故,不应立宗。五分论多过故,展转因异相故,乃为作故,不应立宗分。谓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无自性,不应立宗。大慧!然菩萨摩诃萨说一切法如幻梦,现不现相故,及见觉过故,当说一切法如幻梦性,除为愚夫离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堕有无见,莫令彼恐怖远离摩诃衍。
再有,大慧!关于“一切法不生”这个观点,菩萨中的大菩萨不应把它当作一个固定的主张来建立。为什么呢?因为主张一切现象本无自性,同时又承认现象有产生的因缘相状,如果再说“一切法不生”作为主张,这个主张本身就站不住脚。那个主张说一切法不生,它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这个主张本身也是依赖条件才提出的。再者,那个“不生”的主张,其实已经落入“一切法”的范畴了,因为“不坏灭的相”本身也是不生起的,所以建立“一切法不生”这个主张,所说的道理就矛盾了。大慧!像“有和无都不生”这类主张,一旦它进入一切现象之中,有和无的相状就都不可得了。大慧!假如那个主张认为“不生”,又主张“一切性不生”来立论,这样他的主张就破坏了,因为“有性”和“无性”的相状本就是不生的,所以不应该这样建立主张。由于五分论法容易产生很多过失,各种因由辗转不同,又成了有所造作,所以不应在分别的立场上建立主张。所谓“一切法不生”,以及“一切法空”、“一切法无自性”,都不应作为僵化的主张来持守。大慧!然而菩萨中的大菩萨,应当说一切法如同幻象梦境,因为现象时而显现时而不显现,并且认识到凡夫觉知的过失,所以应当宣说一切法如幻如梦的本质,这只是为了让凡夫远离恐惧而采用的方便言说。大慧!凡夫容易陷入“有”或“无”的极端见解,但不要让他们因此对大乘佛法产生恐惧而远离。
一切法不生,則言想都絕。言之已非,況妄立宗乎?如彼外道立不生宗,則是於一不生反生枝葉。其不可者此也。如來所以誡菩薩者,不應立是宗,凡有多違過故。所以者何下。徵釋其義。謂宗一切性非性故者,意言宗必有主。若宗一切性,性自非性,其宗義安在?凡言不生,必因生立。既有待對,則不生成生,自壞不生義。其不應立宗一也。又彼宗不生,必入一切法。若同諸法,應有壞相。若不壞相不生,不應言一切法進退皆非。故不應者二也。又曰:有無不生者,前直以無為不生。此縱轉計入一切性,有無皆不生。是亦不然。縱加有無,性相皆不可得。是亦不生義,自不容立宗。如前難三也。言五分論多過故者,正為彼立宗分,展轉因異相故,則有多過(義如別出)。及墮有作為,故政同此責。其不應四也。又曰:謂一切法不生,亦曰空,曰無自性等。若皆立宗,則乖於名實。豈有空無自性而立宗邪?既不定一,應有多宗,宗可多乎?則又不應五也。然菩薩下,復自釋疑,且示說有可否之義。如說一切法如幻夢,豈非不生?其相不常,亦應有過。何獨責彼立不生宗邪?故曰:現不現相及見覺過。故謂幻現則有,不現則無。言夢迷則見,覺則無見。是皆不常之過。為斷此疑,故曰:當說如幻夢性,性離有無,則為無失。然又當審其可否,則曰:除為愚夫離恐怖句故,方可說之。葢愚夫者,墮有無見。若聞說如幻夢性不有不無,彼則應怖,有遠離不受大乘之失。故亦不應說。推此而言,凡所說法,尚須鑒達物機,知其損益。況因說立宗,而可易邪?(一)
一切事物本来没有生起,那么言语和概念就都断绝了。用语言去说它已经不对了,何况还要错误地建立一个宗旨呢?就像那些外道建立一个“不生”的宗旨,这反而是对“不生”本身又生出了枝节。这是不行的。如来之所以告诫菩萨,不应该建立这样的宗旨,是因为有很多违背和过失的缘故。
为什么呢?下面解释这个道理。所谓“宗旨必须有一个主体。如果以一切事物的本性为宗旨,而本性自身就是‘非本性’(空无自性),那么这个宗旨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凡是说到“不生”,必定是相对于“生”而建立的。既然有了相对待的概念,那么“不生”就变成了“生”,自己就破坏了“不生”的意义。这是不应该立宗旨的第一个原因。
再者,他们那个“不生”的宗旨,必然要落入一切事物之中。如果它和一切事物相同,就应该有坏灭的相状;如果它没有坏灭的相状,那“不生”就不应该用“一切法”来形容。这样前进后退都不对。所以不应该立宗旨,这是第二个原因。
又说:“有和无都不生。”前面是直接用“无”作为不生。这里姑且转个角度,认为进入一切事物的本性,有和无都不生。这也是不对的。纵然加上有和无,事物的本性和相状都不可得,这本身也是“不生”的意思,自然不允许再另立一个宗旨。如同前面质疑的,这是第三个原因。
说“五分论(因明学五分作法)有很多过失”的,正是因为对方建立了宗旨的部分,其推论的根据(因)和相状各异,所以就有很多过失(道理在别处有说明),并且堕入有所造作的窠臼,所以正可以这样来责难。这是不应该立宗旨的第四个原因。
又说:“所谓一切法不生,也可以说是空,说是无自性等等。”如果这些都立为宗旨,那就与名称和实质相违背了。哪有空、无自性这些东西可以立为宗旨的呢?既然不固定为一个,就应该有很多宗旨,宗旨可以有很多吗?那么这又是第五个不应该的原因。
然而菩萨……下面又自己解释疑问,并且显示说法有可以说不可以说的道理。比如说一切法如幻如梦,这难道不是“不生”吗?它们的相状不恒常,也应该有过失。为什么单单责难他们建立“不生”的宗旨呢?所以说:“显现时不显现的相状,以及觉知感受上的过失。”意思是说幻象显现时好像有,不显现时就没有;说梦境,迷惑时就看见,醒来就看不见。这都是不恒常的过失。为了断除这个疑问,所以说:应当说如幻如梦的本性,这个本性是脱离有和无的,这样就没有过失。然而又应当审察是否可以说,所以说:除非是为了让愚痴的凡夫远离恐惧的说法,才可以这样说。因为愚痴的凡夫,堕在有或无的见解里。如果听到说如幻如梦的本性不是有也不是无,他们就会感到恐惧,有因此远离、不接受大乘佛法的过失。所以也不应该说。由此推论,凡是所说的法,尚且需要洞察众生的根机,知道其中的利弊得失。何况因为说法而去建立宗旨,怎么可以轻率呢?(一)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那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诗句说道:
无自性无说,无事无相续,彼愚夫妄想,如死尸恶觉。一切法不生,非彼外道宗,至竟无所生,性缘所成就。一切法不生,慧者不作想,彼宗因生故,觉者悉除灭。譬如翳目视,妄见垂发相,计着性亦然,愚夫邪妄想。施设于三有,无有事自性,施设事自性,思惟起妄想。相事设言教,意乱极震掉,佛子能超出,远离诸妄想。非水水想受,斯从渴爱生,愚夫如是惑,圣见则不然。圣人见清净,三脱三昧生,远离于生灭,游行无所有。修行无所有,亦无性非性,性非性平等,从是生圣果。云何性非性?云何为平等?谓彼心不知,内外极漂动,若能坏彼者,心则平等见。
没有自性不可言说,没有实质没有相续,那是愚昧之人的妄想,如同死尸般的恶劣认知。一切法本就不生,并非那些外道的宗旨,毕竟无所生起,本性因缘所成就。一切法本就不生,有智慧者不起分别,那些宗派因生灭立论,觉悟者全部消除。好比眼翳之人观看,妄见垂发之相,执着本性也是如此,愚昧者邪见妄想。安立三界存在,并无事物自性,安立事物自性,思虑生起妄想。对现象设立言教,心意混乱剧烈动摇,佛弟子能够超越,远离一切妄想。并非水却生水想,这是从渴爱产生,愚昧者如此迷惑,圣者见解则不然。圣者所见清净,三解脱三昧生起,远离生灭分别,游历于无所有境界。修行无所有境界,也无有性与非性,性与非性平等,由此生起圣果。什么是性与非性?什么是平等?是说那心不能了知,内外剧烈漂动,若能破除它,心便能平等现见。
偈言無自性無說者,頌上一切法不生。言無自性則無說,無說則無事,無事則無相續施設,是本末皆不生。而彼愚夫,妄想立宗,有如死屍,而復起惡覺人。其信諸不生若此,豈外道所得宗乎?此不生論,且欲折諸外道,固不可與常途同日語也。究竟而言,性本不生,緣所成就,而緣亦不可得。故覺慧者,尚不作不生想,況作生想?是生與不生皆不生,豈得對生而立宗邪?譬如翳目視下,以明邪正之別。翳目垂髮,並譬非有而有。夫三有本無,性妄想現。愚夫邪妄,見有三有,於無所有,施設種種相事自性。復由思惟而起妄想,以相事而設言教。言教,謂假名也。使意地紛然,極於震掉,則散動之甚者。佛子能超出者,謂菩薩能離是性,而曰非水。水想愛重,舉渴鹿譬,以彰所離。聖人見清淨等,則又言妄想不生,而智慧生之義。三脫,慧也。三昧,定也。定慧生滅,相反為道。故定慧生,則生滅離。聖人以是游焉修焉,皆如虗空,故無所有。求有無不可得,則性非性平等,復乎實際。此佛果所從生。又曰:云何性非性等?復究其所以有無平等,要不出迷解二心。迷故不知內外一如,遂至於有無漂動,故有性非性見。解故能壞彼見,則復本心見平等矣。(二)
偈颂说“无自性则无可言说”,这是颂扬一切法本不生的道理。所谓无自性就无可言说,无可言说就无具体事物,无具体事物就无相续不断的假名安立,这样根本与枝末皆不生起。而那些愚昧凡夫,却以妄想建立宗派主张,如同死尸一般,还生起恶劣的觉知。他们对于“不生”的信仰竟是如此,这哪里是外道所能建立的宗义呢?此处的不生论,主要是为了折服各种外道,自然不能与通常的见解相提并论。从究竟而言,本性本就不生,只是因缘所现,而因缘本身也了不可得。所以真正觉悟的智者,尚且不起“不生”的念头,何况还会起“生”的念头?因此“生”与“不生”其实都无生起,怎能对着“生”而另立一个“不生”的宗派呢?譬如患有眼病的人向下看,以此说明邪正的区别。眼病所见垂发等影,都是比喻并非实有却看似存在。三界本自无有,只因妄想而显现。愚夫邪见虚妄,误以为有三界存在,在本来无所有中,安立种种事物相状与自性。又经由思惟而生起妄想,依着事物相状而建立言教。言教,就是假名。使得意识纷乱动荡,甚至剧烈摇撼,这是散动到了极点的状态。佛子能够超脱的,是说菩萨能远离这种自性执着,而说“非水”。对水相的贪爱执着深重,举渴鹿追逐阳焰为譬喻,以显明所应远离的境界。圣人见到清净平等,则又说明妄想不起、智慧生起的含义。三解脱,属于慧。三昧,属于定。定与慧的生起与息灭,相辅相成而成就道业。所以定慧生起时,生灭分别就远离了。圣人以此游心、修习,皆如虚空一般,故无所执着。寻求有无皆不可得,则“有自性”与“无自性”平等不二,回归实际理地。这正是佛果所由生的境界。又说:为何“有自性”与“无自性”平等?再探究其所以能达到有无平等的缘故,关键不出迷与悟两种心。迷时不知内外本是一如,于是陷入有无的波动中,因此产生“有自性”“无自性”的分别见解。悟时便能破除那些见解,从而恢复本心、现见平等了。(二)
○右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如攀缘事,智慧不得,是施设量建立。施设所摄受非性,摄受亦非性。以无摄故,智则不生,唯施设名耳。云何,世尊!为不觉性自相共相、异不异故,智不得耶?为自相共相、种种性自性相隐蔽故,智不得耶?为山岩石壁、地水火风障故,智不得耶?为极远极近故,智不得耶?为老小盲冥、诸根不具故,智不得耶?世尊!若不觉自共相、异不异,智不得者,不应说智,应说无智,以有事不得故。若复种种自共相、性自性相隐蔽故,智不得者,彼亦无智,非是智。世尊!有尔𦦨故智生,非无性会尔𦦨,故名为智。若山岩石壁、地水火风、极远极近、老小盲冥、诸根不具,智不得者,此亦非智,应是无智,以有事不可得故。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就像您曾经说过的:对于攀缘的事物,智慧是无法真正把握的,这只是一种假设性的认知建构。这种假设所摄取的对象并非真实存在,能摄取的主体也同样不真实。因为根本没有真实的摄取,所以智慧不会因此产生,仅仅是个假设的名称罢了。那么,世尊!究竟是因为没有觉察到事物各自的特性和共同特性、以及它们相同或不同的关系,所以智慧无法把握吗?还是因为事物各自的特相、共相以及种种内在本质的相状被隐藏了,所以智慧无法把握?或是因为高山岩石、墙壁、地水火风这些障碍,智慧无法穿透?是因为距离太远或太近,智慧无法触及?还是因为年老、幼小、盲目愚暗、感官不全,智慧无法生起?
世尊!如果是因为没有觉察到自相与共相、同与异,智慧才无法把握,那就不该称为智慧,而应说是没有智慧,因为面对事物却无法认知。如果是因为种种自相、共相及其内在本质被遮蔽,智慧才无法把握,那同样不是智慧,而是无智。世尊!智慧是因为有事物显现才生起的,并非在没有对象的情况下凭空聚合显现,才能称为智慧。如果因为山岩墙壁、地水火风、极远极近、老幼盲暗、根器不全这些原因,智慧无法把握事物,那这也不是智慧,应该算是无智,因为面对具体事物却无法认知。
有知而知,知彼所知者,凡夫妄識之知也。無知而知,知而無知者,般若之真知也。夫無知而知,則無不知。知而無知,其相亡也。大慧因前有云不得相是智,故以義度其言,即是智不得所緣境相,故曰如世尊說等。謂攀緣事,則所緣之境智,即能知之智。不得,猶不見也。果所不見而云智者,但是施設量中假名建立,本無其實也。故曰所攝受非性等。謂攝所攝,則根境是已。言非性,則皆不可得,豈有智於其間?故智則不生,是如施設假名耳。凡致數端為問,意在破妄知,顯真知,故一一挾妄為疑。初云為不覺性自共相異不異,故智不得者,謂於所攝受性,都不覺知有自共相異不異,故云智不得邪?若爾,則是應無智,以於所緣事境,不得彼相,故結問云云。又曰為自共相相隱蔽故者,即彼種種自其相性,更相隱蔽,如上相奪義,故智不得邪?信如所疑,正當了法無性。此不名智,更指何乎?故知此中已露消息。而且結問者,亦假設云爾。又曰有爾炎故智生者,正謂有爾炎所知之事,故有智生,非全無彼性。會於爾炎之知,而名為智。是必合能所故有知,則猶以障為智,非般若獨照之智。據下正釋,乃成反顯其意,假設之義彰矣。極近而不見者,目睫是也。小而不見,嬰兒是也。餘文可知(一)。
有知觉而认知,认知那个被认知的对象,这是凡夫虚妄心识的认知。没有知觉而认知,认知而又没有知觉,这才是智慧的真实认知。所谓没有知觉而认知,那就没有不知道的。认知而又没有知觉,它的表象就消失了。大慧因为前面提到“不得相是智”,所以用义理来推测这句话,意思是智慧不执着于所攀缘的对象表象,所以说如同世尊所说的等等。所谓攀缘的事物,就是所攀缘的对象;智慧,就是能认知的主体。“不得”,就好比说“不见”。如果所见的对象根本不存在却还说是智慧,那只是在假设的概念中假立名称,本来就没有真实体性。所以说“所摄受非性”等等。所谓能摄取和所摄取,就是指感官和对象。说它们“非性”,就是都不可得,哪里还有智慧存在于其中呢?所以说智慧本身不生,这就像假设的假名罢了。他提出好几个问题,目的在于破除虚妄的认知,显扬真实的认知,所以每一个问题都带着对虚妄的质疑。第一个问题说:是因为没有觉知到事物自相和共相的异同,所以智慧才不得(不见)吗?意思是,对于所摄取对象的体性,完全不觉知它有自相、共相的异同,所以说智慧不得(不见)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应该没有智慧,因为对于所攀缘的事物对象,得不到它的表象,所以这样总结提问。又说:是因为自相和共相互相隐蔽的缘故吗?就是说那些种种事物各自的相状体性,互相隐蔽,像上面说的互相取代的意思,所以智慧不得(不见)吗?如果真的像所质疑的那样,那正是明白了事物没有固定体性。这如果不叫做智慧,那又该指什么呢?由此可知,这里面已经透露了真义。而他这样总结提问,也只是假设的说法。又说:因为有“尔炎”(所知对象)所以智慧产生,这正是在说,有“尔炎”这个被认知的事物,所以才有智慧产生,并非完全没有那个体性。结合对“尔炎”的认知,而称之为智慧。这必定是结合能认知和所认知两方面才有认知,那就还是把障碍当作智慧,不是智慧独照的智慧。根据下文正确的解释,就成了反过来显明其意,假设的用意就很明显了。极近而看不见的,眼睫毛就是。微小而看不见的,婴儿就是。其余的文字可以类推。(一)
佛告大慧:不如是无智,应是智非非智。我不如是隐覆说攀缘事,智慧不得。是施设量建立,觉自心现量有无有,外性非性知,而事不得。不得故,智于尔𦦨不生,顺三解脱智亦不得。非妄想者,无始性非性虗伪习智,作如是知。是知彼不知故,于外事处所相性无性妄想不断,自心现量建立,说我我所相,摄受计着。不觉自心现量,于智尔𦦨而起妄想。妄想故,外性非性观察不得,依于断见。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佛告诉大慧:不是这样没有智慧,应当是智慧而非非智慧。我不是这样隐晦地解说攀缘的事,智慧不能获得。这是设立度量标准,觉悟到自心所现的度量有或没有,外境的真实性与非真实性了知,而实际事相却不能证得。不能证得的缘故,智慧在当下不生起,随顺三解脱的智慧也不能获得。不是妄想分别的人,没有起始以来真实与非真实的虚伪习气智慧,能这样了知。这种了知是他人所不知的,因此对于外境事物处所的相状、真实与非真实的妄想不断,自心现量建立,执着说我和我所的相,摄取计着。不能觉悟自心现量,在智慧当下生起妄想。因为妄想的缘故,观察外境的真实与非真实不能证得,依止于断灭的见解。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用偈颂说道:
有诸攀缘事,智慧不观察,此无智非智,是妄想者说。于不异相性,智慧不观察,障痴及远近,是名为邪智。老小诸根冥,而智慧不生,而实有尔𦦨,是亦说邪智。
有些攀附外境的现象,智慧不去观照分辨,这种没有智慧的状态并非真正的智慧,是陷入妄想之人的见解。对于本质无差别的事物实相,智慧不去深入观照,因而产生障碍、愚痴以及分别远近的妄念,这就叫作邪见智慧。无论年长年幼、根器利钝,若是智慧不能生起,而实际上却自以为有智慧的光芒,这种情形也属于邪见智慧。
答中,先拂彼難曰:不如是,直據問端,只知有智之智,曾不知無智之智,是智之至者,故曰無智。應是智即非智之智,而智體復不可得,則又曰非非智。此猶通說。若約台宗,依準大論以明智者,謂無智者空也,應是智者假也。非非智者,非前二智,直彰中道第一義智。如是三智,一心中得。得而無得,則不得空,不得假,不得中道。三智融泯,是為智慧不得。又曰不得相是智,皆其理也。言我不如是隱覆說者,重拂彼難辭。夫如來之說,直說也,顯露說者也。豈有本無其實,徒為隱覆施設建立邪?然亦固甞隱覆說矣。如後文云云,但宜隱則隱,宜顯則顯,今非隱覆故也。覺自心現量有無有下,正顯真智也。謂達境有無,唯自心量也。外性非性者,知法本虗也。如是而知,知而無知,為事不得,非曰不得。了性本虗,心外無法,故不可得也。夫不得也者,智於爾炎既不生,而爾炎於智亦不生。是兩皆無生,則其體本空。順三解脫,而智亦不自得。然則真知若此,其可以知不知、得不得而云乎?言非妄想者,揀妄知也。謂非同妄想,以無始有無妄習之智,而唯事物之知。是雖能知彼,而不自知,則喪智於物。故於外境有無妄想不斷,則常見也。自心現量建立說者,謂以向所謂覺自心現量建立言之,則有無有等,皆自心量。而妄想者,以我我所相,攝受計著,不覺是自心現量。故於前外境,妄想不斷,計為常見。於後智體,見有能所,轉為爾炎,而起分別妄想。於外性非性,有所知則有所不知,即不知處,計為斷見。故曰於智爾炎等。殊不知觀察不得處,正是智,宜善思之。偈言智慧不觀察者,正頌上智慧不得之義。非不覺察,妄其所以知也。而謂此無智非智者,妄想說爾。又曰而實有爾炎者,正謂諸根冥等。言彼雖不見,而實有所智者,是亦邪智,非正智也(二)。
回答中,先否定对方的疑难说:并非如此,直接依据问题本身来看,只知道有智慧的智慧,却不知道无智慧的智慧,这才是智慧的最高境界,所以说“无智”。这应是智慧即非智慧之智慧,而智慧的体性又不可得,所以又说“非非智”。这还是通常的说法。如果按照天台宗的教义,依据《大智度论》来理解智慧:所谓“无智”是指空观,“应是智”是指假观,“非非智”则是超越前两种智慧,直接彰显中道第一义谛的智慧。这三种智慧,在一心中同时证得。证得而又无所得,即不执取空,不执取假,也不执取中道。三智融合消泯,这就是“智慧不得”。又说“不得之相即是智慧”,都是这个道理。
说“我不像这样隐覆地说”,是再次否定对方的疑难之辞。如来的说法,是直接说,是显露天机地说。哪会本来没有实义,却只是隐覆地施设建立呢?不过,如来确实也曾隐覆地说过,像后文所说的那样。但该隐则隐,该显则显,现在这里并非隐覆的缘故。
“觉知自心现量,有与无有……”以下,正是显发真实的智慧。意思是了达外境的有无,都只是自心的现量。“外性非性”,是了知万法本虚。像这样去认知,认知而无所知,对于事物无所取着,并非说不能了知。明白了自性本虚,心外无法,所以不可得。这个“不得”,是指智慧对于所缘境不生起,而所缘境对于智慧也不生起。两者都无生,其体性本空。随顺三解脱门,智慧自身也无所得。那么,真实的智慧既然如此,又怎能用知与不知、得与不得来谈论呢?
说“非妄想”,是为了拣别虚妄的认知。意思是不同于妄想,那种从无始以来由有无虚妄习气所产生的、只知攀缘事物的认知。这种认知虽然能知外物,却不能自知,于是将智慧迷失在事物中。所以,对于外境的有无,妄想不断,就是常见。“自心现量建立说”,是指用前面所说的“觉知自心现量”这个角度来建立言说,那么有、无有等等,都是自心的现量。而妄想者,以自我和属于我的观念,去摄取、计度、执着,不能觉知这是自心的现量。因此,对于前面所说的外境,妄想不断,计执为常见;对于后面所说的智慧体性,见到有能知和所知,转化为所缘境,从而生起分别妄想。对于“外性非性”(外境无自性),有所知就必然有所不知,在不知之处,又计执为断见。所以说“于智、所缘境等等”。殊不知,观察那不可得之处,正是智慧,应当好好思量。
偈颂说“智慧不观察”,正是称颂上面“智慧不得”的含义。并非不去觉察,而是虚妄地认知其所以知。而说此“无智、非智”的,是妄想之说罢了。又说“而实有所缘境”,正是指诸根冥暗等境界。意思是,他们虽然不见,但确实有其所认知的对象,这也是邪智,不是正智(二)。
○右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