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罗宝经通义卷第五
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三(餘)。
《楞伽经》第一品“一切佛语心”之三(其余部分)。
复次,大慧!愚痴凡夫无始虗伪恶邪妄想之所回转,回转时自宗通及说通不善了知,着自心现外性相故着方便说,于自宗四句清净通相不善分别。大慧白佛言:诚如尊教。惟愿世尊为我分别说通及宗通,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二通,来世凡夫声闻缘觉不得其短。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三世如来有二种法通,谓说通及自宗通。说通者,谓随众生心之所应,为说种种众具契经,是名说通。自宗通者,谓修行者离自心现种种妄想,谓不堕一异俱不俱品,起度一切心意意识,自觉圣境界离因成见相,一切外道声闻缘觉堕二边者所不能知,我说是名自宗通法。大慧!是名自宗通及说通相,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此外,大慧啊!愚昧的凡夫被无始以来虚妄邪恶的妄想所迷惑,在迷惑中不能正确理解自宗通和说通,因为执着于自心所显现的外在事物表象,所以执着于方便的言教,对于自宗四句清净的通相不能善加分别。大慧对佛说:确实如您所教导的。恳请世尊为我分别解说“说通”和“宗通”,我和其他菩萨大士若能善解这两种通,将来世间的凡夫、声闻、缘觉就无法指摘我们的过失。佛告诉大慧:很好,很好!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领受教导。佛告诉大慧: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如来有两种法通,就是“说通”和“自宗通”。“说通”的意思是,随顺众生的心念和根机,为他们宣说种种契机的经典教义,这就叫做说通。“自宗通”的意思是,修行者远离自心所现的种种妄想,也就是不陷入“一”、“异”、“俱”(两者都有)、“不俱”(两者都无)这类对立的范畴;超脱一切心、意、意识的分别,达到自觉的圣者境界,远离由因缘条件构成的虚妄之相;这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这些堕于两边极端见解的人所不能了知的,我所说的这个就叫做自宗通法。大慧啊!这就是自宗通和说通的真实相状,你和其他的菩萨大士应当勤加修学。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了一首偈颂:
我谓二种通,宗通及言说,说者授童蒙,宗为修行者。
宗说通相,前文言之详矣。而再言者,但前通三乘,此唯在佛,机应不同,故前说后宗。次则反上。又前为众请,此佛自述,故有妄想回转等言以启其说,则知此法在凡未尝无之,但为迷转故,全体不知。夫回转者,谓迷自己故,回内向外,唯着自心现外性相等境界,亦着方便言说,故于自心宗本离四句所通相而不能了。大慧所以因而致请,言不得其短。若谓宗通说不通,其短在化导;说通宗不通,其短在自行;俱通则不得其短也。答中言二种法通者,谓宗通不过自证法,说通则说一心所显法,而以被物者故佛,佛所以道同此经,所谓法等。言众具契经,即前九部摄一切法,故曰众具。而䘚归于契理契机,是谓契经。自证之法本不可说,故寄修者以示其相,则曰离自心现种种妄想等。谓不堕四句,则妄想不行;妄想不行,则超度一切心识,到自觉圣境界。然则何以示之?亦唯曰离因成见相而已。凡有为之法,可说众因缘成,得有见相。今自觉境界,则是无为,出因缘外,非相之相,岂有见乎?故云离是。宜非凡外小圣堕二边者所知,故曰云云。偈言童蒙犹初机也。其说通所被,未必一向初机,为对宗通言尔。宗通虽为修行,若不假说,其何以示是?宗亦须说,皆一往尔。所谓信行乐多闻,法行宗深观者是矣。
关于宗通和说通的本质,前面已经详细讨论过了。这里再次说明,是因为前面讲的是普遍适用于三乘的道理,而这里则专指佛陀的境界,所对应的根机和教法有所不同,所以先讲“说通”,后论“宗通”。其次,这里的论述顺序与前面相反。再者,前面是应大众祈请而说,这里是佛陀主动开示,因此有“妄想回转”等话语来开启这番道理。由此可知,这个法门在凡夫心中并非不存在,只是因为被迷惑所转,所以完全不能了知。
所谓“回转”,是指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将向内的觉知转向外求,一味执着于自心所显现的外在事物表象等境界,也执着于方便的言教。因此,对于自心宗本所离四句、通达无碍的真实相状,反而不能明了。大慧菩萨正是因此而提出疑问,说找不到(宗说二通)的缺陷。如果说只通宗(自证)而不通说(化他),缺陷在于难以教化引导他人;如果只通说而不通宗,缺陷在于自身的修行;如果二者都通达,那就确实没有缺陷了。
回答中所说的两种通达法门,是指:宗通无非是自证的法门,说通则是宣说由一心所显现的法门,而以此法门利益众生的就是佛。诸佛所证悟的“道”与此经所说相同,这就是所谓的“法等”。文中说的“众具契经”,就是指前面提到的九部经,它们总摄一切法,所以称为“众具”。而其最终旨归,在于上契真理、下应根机,这就叫做“契经”。
自证的法门本是言语无法表达的,所以借助修行者的境界来显示其相状,就说要“远离自心所现的种种妄想”等等。意思是,不落入四句的分别,那么妄想就不会生起;妄想不生起,就能超越一切心识的分别,到达自觉的圣智境界。然而,用什么来显示这个境界呢?也只能说:远离因缘和合所成的虚妄之相罢了。凡是有为法,可以说是众多因缘和合而成,因此有相状可见。如今自觉的圣智境界,则是无为法,超脱于因缘之外,是超越相状的真实之相,哪里还有可见的相呢?所以说要远离这些。这当然不是凡夫、外道以及执着二边的小乘圣者所能了知的,所以经中这样讲。
偈颂里说的“童蒙”,就好比初学佛法的人。说通所教化的对象,不一定全是初机,这里是为了与宗通对举而说。宗通虽然是关于修行的,但如果不借助言说开示,又如何能指明修行的路径呢?所以,宗通也需要言说,这都是相对而言的。正如经中所说:信行之人乐于广学多闻,法行之人则注重深入的观照修行。
○右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如世尊一时说言:世间诸论种种辩说慎勿习近,若习近者摄受贪欲不摄受法。世尊何故作如是说?佛告大慧:世间言论种种句味因缘譬喻采集庄严,诱引诳惑愚痴凡夫,不入真实自通不觉一切法,妄想颠倒堕于二边,凡愚痴惑而自破坏,诸趣相续不得解脱,不能觉知自心现量,不离外性自性妄想计着,是故世间言论种种辩说,不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诳惑迷乱。大慧!释提桓因广解众论自造声论,彼世论者有一弟子,持龙形像诣释天宫建立论宗,要坏帝释千辐之轮,随我不如断一一头以谢所屈。作是要已,即以释法摧伏帝释,释堕负处即坏其车还来人间。如是大慧!世间言论因譬庄严,乃至畜生亦能以种种句味,惑彼诸天及阿修罗着生灭见,而况于人。是故大慧!世间言论应当远离,以能招致苦生因故慎勿习近。大慧!世论者唯说身觉境界而已。大慧!彼世论者乃有百千,但于后时后五十年,当破坏结集恶觉,因见盛故恶弟子受。如是大慧!世论破坏结集种种句味因譬庄严,说外道事着自因缘无有自通。大慧!彼诸外道无自通论,于余世论广说无量百千事相无有自通,亦不自知愚痴世论。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请教说:“世尊!您曾经说过:世间各种各样的言论、辩论,千万不要去学习接触;如果学习接触这些,只会助长贪欲,而不能助长对佛法的领悟。世尊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佛告诉大慧:“世间的言论,用种种词句、修饰、因缘、比喻来组织装点,只是为了引诱、欺骗愚痴的凡夫。它们不能使人契入真实境界,不能通达一切法的本质,只会让人陷入妄想颠倒,落入两边(常见或断见)的极端。愚痴凡夫被迷惑而自我损害,在六道中生死相续,不得解脱。他们不能觉悟‘一切皆是自心所现’的真理,无法摆脱对外在事物和内在自性的妄想执着。因此,世间的种种言论辩论,都无法让人超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只会让人更加迷惑混乱。
大慧!比如帝释天(释提桓因)曾广解各种理论,还自己创立了声论。当时有一个世间的论师,派了一名弟子,化现为龙的形像,来到天宫建立论题,扬言要击破帝释的千辐金轮,并立下誓约:‘如果辩论输给我,就要砍下你的一颗头来认输。’ 立下这个约定后,他便用帝释自己的理论驳倒了帝释。帝释辩论失败,他的金轮也就被毁坏,那弟子便返回人间。
大慧你看,世间的言论,依靠比喻和修饰,甚至能让畜生道众生(指化现为龙的弟子)用种种巧妙的词句,迷惑那些天人和阿修罗,使他们执着于生灭的见解,更何况是人呢?所以,大慧!应当远离世间言论,因为它们会招致痛苦,是产生苦恼的因缘,千万不要学习亲近。
大慧!那些世间论调,只不过是在谈论身体感官所觉知的境界罢了。大慧!这类世论有千百种之多,但到了将来——特别是佛灭后五百年——它们会破坏正法的结集,助长错误的知见。因为邪见盛行,那些心术不正的弟子就会接受这些。
大慧!世间言论破坏正法结集,用种种词句、比喻、修饰来宣扬外道的事情,执着于自己的因缘立论,却没有通达真理的智慧。大慧!那些外道没有自己通达的真理,在其他世间言论中虽然广泛宣说无量百千的事相,却既不能通达真理,自己也不知道那是愚痴的世间论调。”
夫道有正道有邪道,而論有世論有非世論,雖不兩立如水火然,而亦未甞不竝行於世,若薰蕕之同器也。故如來誡其慎勿智近,大慧因是而問焉。答中先斥世論非,則曰世間言論不入真實自通,謂彼無理可詮,故不可與入真實自通之地。又言墮於二邊者,凡彼宗歸於此而已。凡愚癡惑下,次明受習之非,謂因受習其說以自破壞故。有諸趣下諸過失相,而後結斥其非云云。釋提桓因等,引事證失也。持龍形象者,葢非龍則不能升天,故以龍身往求議論。建立論宗者,凡彼議論必先立宗,作是要已要當平呼,謂約也。即以釋法者,還即彼論為難。墮負猶言不勝。大慧世論下,重出彼論建立,唯說身覺境界,謂陰身覺想境界也。雖彼世論乃有百千,極其宗旨不離情識,豈知有他道哉。後五十年破壞結集者,按金剛功德施論,謂人壽百齡開為二分,初分五十教力增強,後五十歲教力漸徵,言正法欲滅時也。或十當為百,字之誤也。破壞如來結集正教,所以為魔外也。惡覺因見盛故者,謂顛倒惡覺苦因邪見識盛世間,故諸惡黨類受習其說自取淪墜也。如是大慧下,總結過類,斥言著自因緣,即向說身覺是已,而不能以現自通,故曰無有自通,大率如是而已(一)。
正道与邪道并存,世间的言论与超越世间的言论同在,它们虽然像水火一样互不相容,却未尝不在世间并行,就像香草和臭草被放在同一个容器里。所以如来告诫我们要谨慎,不要接近那些世俗的见解,大慧菩萨因此提出这个问题。回答中先驳斥世间言论的谬误,说世间的言论无法契入真实、通达真理的境界,因为它们没有真正的道理可以诠释,所以不能进入真实通达的境地。又说它们堕落在两种极端之中,凡是那些学说的宗旨,归根结底不过如此。接下来说明接受和学习这些学说的过错,认为因为接受修习这些说法,反而会毁坏自己。之后列举了导致各种轮回趋向等过失的具体表现,最后总结并斥责其谬误等等。提到释提桓因等事例,是引用事实来证明其过失。所谓“持龙形象”,大概不是真龙就不能升天,所以借用龙的形象去寻求辩论。“建立论宗”,凡是那些议论必须先树立一个宗旨,这样确立之后,应当平等地讨论,也就是要约定。接着“以释法”,就是指用对方的论点来反驳。“堕负”就好比说辩论失败。大慧,世间言论这部分,再次指出那些言论的建立,只是讲述身体感官所觉知的境界,也就是身心感受和想象的境界。虽然世间言论可能有成百上千种,但推究它们的根本宗旨,都离不开凡夫的情感和分别意识,哪里能知道还有其他更高深的道理呢?后面说到“后五十年破坏结集”,根据《金刚功德施论》的说法,将人的百年寿命分为两半,前五十年教法的力量强盛,后五十年教法的力量逐渐衰微,这是说正法将要灭尽的时候。或者“十”字应该是“百”字,是文字的错误。破坏如来结集的正法,所以成为魔道和外道。“恶觉因见盛故”,是说颠倒的错误认知和痛苦的根源——邪见,在世间兴盛,所以那些邪恶的党徒接受修习这种学说,自己招致沉沦堕落。如此,大慧,下面总结这些过失的种类,斥责他们执着于自己(感官经验)的因缘,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身体觉受,而不能以智慧现观通达真理,所以说“没有真正的通达”,大体情况就是这样(一)。
尔时,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外道世论,种种句味因譬庄严,无有自通自事计著者。世尊亦说世论,为种种异方诸来会众,天、人、阿修罗,广说无量种种句味,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说数耶?佛告大慧:我不说世论亦无来去,唯说不来不去。大慧!来者趣聚会生,去者散坏,不来不去者是不生不灭。我所说义,不堕世论妄想数中。所以者何?谓不计着外性非性自心现处,二边妄想所不能转;相境非性觉自心现,则自心现妄想不生;妄想不生者,空、无相、无作,入三脱门,名为解脱。大慧!我念一时于一处住,有世论婆罗门来诣我所,不请空闲,便问我言:瞿昙!一切所作耶?我时报言:婆罗门!一切所作是初世论。彼复问言:一切非所作耶?我复报言:一切非所作是第二世论。彼复问言:一切常耶?一切无常耶?一切生耶?一切不生耶?我时报言:是六世论。大慧,彼复问我言:一切一耶?一切异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因种种受生现耶?我时报言:是十一世论。大慧,彼复问言:一切无记耶?一切记耶?有我耶?无我耶?有此世耶?无此世耶?有他世耶?无他世邪?有解脱耶?无解脱耶?一切刹那耶?一切不刹那耶?虗空耶?非数灭耶?涅槃耶?瞿昙,作耶?非作耶?有中阴耶?无中阴耶?大慧,我时报言:婆罗门,如是说者悉是世论,非我所说,是汝世论。我唯说无始虗伪妄想习气种种诸恶三有之因,不能觉知自心现量而生妄想,攀缘外性如外道法。我诸根义三合知生,我不如是。婆罗门,我不说因,不说无因,唯说妄想摄所摄性施设缘起,非汝及余堕受我相续者所能觉知。大慧,涅槃、虗空、灭,非有三种,但数有三耳!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请教说:“世尊!如果外道的世间言论,用各种文句、譬喻修饰得华丽动听,却执着于没有真实自证的见解。那么世尊您也讲说世间法,为了各方来集会的大众,包括天、人、阿修罗等,广泛开示无量种种文句义理,这难道也不是自证境界吗?是否也落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说的范围呢?”
佛告诉大慧:“我不说世间言论,也不说‘来’与‘去’,只说不来不去。大慧!所谓‘来’是指趋向聚会而生起,‘去’是指散失坏灭;‘不来不去’就是既不生也不灭。我所阐扬的义理,不会堕入世间言论的妄想分别之中。为什么呢?因为不执着外境是有是无,了知一切皆是自心所现,不被有无二边的妄想所动摇;对一切现象不起实在的认知,觉悟都是自心所现,那么自心现起的妄想就不会生起;妄想不生起,便进入空、无相、无作三种解脱之门,这就称为解脱。
大慧!我记得曾经在某处安住时,有一位持世间论的婆罗门来到我这里,不等我空闲,就直接问我:‘瞿昙!一切事物都是造作而成的吗?’我当时回答:‘婆罗门!认为一切是造作而成,这是第一种世间论。’他又问:‘一切都不是造作而成的吗?’我又回答:‘认为一切非造作而成,是第二种世间论。’他接着问:‘一切是常存的吗?一切是无常的吗?一切是生起的吗?一切是不生的吗?’我当时回答:‘这是六种世间论。’
大慧,他又问我:‘一切是一体的吗?一切是各异的吗?一切是同时存在的吗?一切不是同时存在的吗?一切因为种种业因而受生显现吗?’我当时回答:‘这是十一种世间论。’
大慧,他继续问:‘一切都是不可记说的吗?一切都是可记说的吗?有“我”吗?无“我”吗?有此世吗?无此世吗?有他世吗?无他世吗?有解脱吗?无解脱吗?一切是刹那生灭的吗?一切不是刹那生灭的吗?是虚空吗?是非数灭吗?是涅槃吗?瞿昙,是造作吗?非造作吗?有中阴身吗?无中阴身吗?’
大慧,我当时回答:‘婆罗门,像这样所说的全都是世间言论,不是我所说的法,那是你的世间论。我只说众生从无始以来虚妄的妄想习气,是种种恶业与三界存在的根源,因为不能觉知一切是自心所现的度量,而生起妄想,攀缘外境,如同外道所执着的法。我并不认为根、尘、识三者和合而生知觉。婆罗门,我不说“有因”,也不说“无因”,只说由于妄想能取与所取的关系而假名施设的缘起法,这不是你及其他堕在执着“我”相续之中的人所能觉知的。
大慧,涅槃、虚空、灭这三种法,并非实有三种差别,只是名称上分为三种罢了!”
次顯正教。於中,初大慧反問如來亦同世說,凡二難。如為異方諸天人眾廣說諸法,則隨他意語,豈亦非自通義?又何以異於外道智慧言說數邪?如文云云。答中,先拂初難云:我不說世論,葢世論者說來去,佛唯說不來不去,故曰來者趣聚會生等。謂來者趣聚義,則緣會而生;去者散壞義,則緣散而滅。佛說異是,故不來不去,即不生不滅,乃我所通。酬次難云:不墮世論妄想數者,即二邊是妄想數。故徵釋云:謂不計著外性非性,自心現處,則不著二邊。以不著故,二邊妄想所不能轉。相境非性,非性即空,何轉之有?覺自心現故,則自心現。妄想不生者,既了自心,復何所生?是則心不自生心,心不自轉心,心不自著心,豈復自心墮於自心邪?故妄想不生者,則順於空相,入三解脫門,是豈與外道同哉?次正引論廣辨邪正,則曰我念一時等。不請空閒者,空閒猶間隙也,當是請問之儀,如禮有請問之語是也。而彼不請,卒然有問,所以責之也。彼問雖多,槩以一世論報之,所以拒之也。如是說者,悉是世論,則率由情見,所以抑之也。又曰:非我所說,是汝世論,所以外之也。我唯說下,即佛自示正教,不出三道因果。謂無始虗偽等煩惱也,種種諸惡之因業也,三有苦也,及迷心起妄,攀緣外性等。斯皆內教正因緣之說,非外道所知。又曰:如外道法者,重舉彼計,以格其說。言我諸根義,三合知生者,按唐譯,則我及根境合故,有於知生。知即識也。或說以為因,或說無因等,佛皆異其說曰:我不說因,不說無因,唯說妄想攝所攝性等。夫言施設緣起,則未甞無因。言妄想,則未甞有因。但不如彼說有即常,說無即斷。故曰:非汝及餘墮受我見相續者所能覺知,則邪正於是別矣。受我見者,或本無見字。謂由受有我,由我故受,展轉相續,皆外道見。言涅槃虗空滅等,文似孤然。因上外道亦問此故,何為亦世論邪?故釋云:爾無為之法,本實非三。彼以數問,亦世論也。(二)
接着阐明真正的教义。这部分开头,是大慧菩萨反过来问如来是否也和世俗言论一样,共有两个诘问。比如,如来为各方天人大众广泛宣说各种法义,那是随顺他人心意的言语,难道也不是您自己通达的义理吗?又为什么不同于外道关于智慧、言语、术数的说法呢?如经文所说等等。
回答中,先拂去第一个诘问说:我不说世俗言论,因为世俗言论是讲来和去,佛陀只说没有来也没有去,所以说“来者趣聚会生”等等。意思是,“来”是趋向、聚集之义,就是因缘和合而生;“去”是离散、坏灭之义,就是因缘离散而灭。佛陀的说法与此不同,所以不来不去,就是不生不灭,这才是我所通达的义理。
回应第二个诘问说:不堕入世俗言论的妄想分别,这“二边”就是妄想分别。所以追问并解释说:所谓不执着计较外在事物是有自性还是无自性,了知一切是自心所显现的处所,这样就不会执着于二边。因为不执着,所以不会被二边的妄想所左右。外相境界没有自性,“非性”就是空,哪里还有可被左右的东西呢?觉悟到是自心所显现的缘故,那么自心所显现的妄想就不会产生。既然了知是自心,还有什么能生起呢?这样就是心不自生心,心不自转心,心不自着心,难道还会是自心堕落在自心里吗?所以妄想不生的状态,就顺应了空性之相,进入三解脱门,这哪里会和外道相同呢?
接着正式引用外道的言论广泛辨别邪正,经文说“我忆念一时”等等。“不请空闲”的“空闲”,犹如间隙,应当是请问的礼节,如同礼仪中有请问的言语就是这样。而他们不先请问,突然发问,所以责备他们。他们问的虽然多,我概略地用一番世俗言论来回复,所以是拒绝他们。像这样说的,全都是世俗言论,都是随顺情识见解,所以是贬抑他们。又说:这不是我所说的,是你们的世俗言论,所以是排斥他们。
“我唯说”以下,就是佛陀自己开示的正教,不外乎三道因果。所谓“无始虚伪”等是烦恼,“种种诸恶”是业因,“三有”是苦果,以及迷失本心、生起妄念、攀缘外在事物自性等等。这些都是佛教内部关于正因缘的说法,不是外道所能知道的。
又说:“如外道法者”,是重新列举他们的计执,来对照他们的说法。说“我诸根义,三合知生”,按照唐代译本,就是“我”以及根、境和合的缘故,才有“知”生起。“知”就是识。有的说这是有因,有的说这是无因等等,佛陀都不同于他们的说法,说:我不说有因,也不说无因,只说妄想能取和所取的性质等等。说到施设缘起,那么未尝没有因;说到妄想,那么未尝有定因。只是不像他们那样,说有就是常见,说无就是断见。所以说:不是你和其余那些堕在“受我见”相续中的人所能觉知的,这样邪正就在这里区别开了。“受我见”,有的版本没有“见”字。意思是由执着有“我”而产生感受,由“我”而产生感受,展转相续,都是外道的见解。
说到涅槃、虚空、寂灭等,文字看起来有些孤立。因为上面提到外道也问这些,为什么(问这些)也是世俗言论呢?所以解释说:那些无为法,本来确实不是三种。他们用术数来问,也是世俗言论。(二)
复次,大慧!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痴受业因故,有三有耶?为无因耶?我时报言:此二者亦是世论耳。彼复问言: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我复报言:此亦世论。婆罗门!乃至意流妄计外尘,皆是世论。复次,大慧!尔时世论婆罗门,复问我言:颇有非世论者不?我是一切外道之宗,说种种句味因缘譬喻庄严。我复报言:婆罗门!有非汝有者,非为非宗非说非不说,种种句味非不因譬庄严。婆罗门言:何等为非世论非非宗非非说?我时报言:婆罗门!有非世论,汝诸外道所不能知,以于外性不实妄想虗伪计着故,谓妄想不生,觉了有无自心现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尘,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论。此是我法,非汝有也。婆罗门!略说彼识,若来若去,若死若生,若乐若苦,若溺若见,若触若着种种相,若和合相续,若爱若因计着。婆罗门!如是比者,是汝等世论,非是我有。大慧!世论婆罗门,作如是问,我如是答,彼即点然不辞而退,思自通处作是念言:沙门释子出于通外,说无生无相无因,觉自妄想现相,妄想不生。
另外,大慧啊!那时候,那些崇尚世俗理论的婆罗门又来问我:“众生是因为愚痴、造业和因缘,才在三界中轮回的吗?还是这一切根本没有原因?”我当时就回答他:“你提的这两种可能,本身也还是世俗理论的范畴啊。”他又追问:“那么,一切事物的本性,是不是都归结于它们各自的特相和共相呢?”我再次告诉他:“这个看法,也还是世俗理论。婆罗门啊!乃至意识流转,虚妄地分别、计较外在的事物,这些统统都是世俗理论。”
还有,大慧!那时,那位婆罗门又问我:“那么,有没有一种理论,是超越你们所说的‘世俗理论’的呢?我可是所有外道学说的集大成者,能演说种种精妙的文句、义理,用因缘、譬喻来修饰我的学说。”我回答他:“婆罗门!有的,但那不是你所能拥有的境界。那境界,无所谓是不是一个宗派,无所谓说还是不说,也无需借助种种文句、譬喻来修饰庄严。”婆罗门就问:“那究竟什么是‘非世俗理论’?它既不算一个宗派,也谈不上是学说?”我当时告诉他:“婆罗门!确实有超越世俗的理论,是你们这些外道所不能了解的。因为你们总是对外在事物产生不真实的妄想,进行虚妄的分别和执着。而所谓的‘非世俗理论’,是指妄念不再生起,能彻底明了‘有’和‘无’都不过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相;妄念不生,就不会被外境所扰动;妄念永远止息,这就叫做‘非世俗理论’。这是我的教法,不是你所拥有的。”
“婆罗门!简略地说,你们所谈论的那个‘识’,无论是它的来去、生死,还是它所感受的苦乐、所沉溺的见解、所接触和执着的一切表象,以及种种因缘和合、相续不断的现象,还有因贪爱而产生的种种分别执着……婆罗门啊!像这一类的探讨,都是你们这些世俗理论,不是我(所主张)的。”
大慧!那位婆罗门这样问我,我就这样回答他。他听了之后,就沉默不语,没有告辞便离开了。他心里琢磨着自己学说的道理,这样想道:“这位释迦族的沙门,所说的道理超出了(我们)通常的理解范围,他讲什么无生、无相、无因,觉悟到一切只是自心妄想的显现,而妄想本身并不真实生起。”
彼復挾佛二三義為問。使佛以實告,則墮彼問矣。故亦以世論杜其辭。乃至曰:意流妄計外塵,皆是世論。此則齊彼所知。凡意識流動,隨塵計著,無問邪正,皆為世論。使彼不得問,所以杜之也。彼論既窮,於是始有非世論之請。如來言有而非汝有,直為異之之論,所以啟之也。一一皆言非等,所以對外言也。是終未與說實。及其再請,而曰非非宗者,謂何等為非非宗?非非說者,意指今宗說言也。乃復抑之,非汝所知。以其於外法妄想計著,不唯不能信入,亦復隨語生解,起請見過,所以難之也。不得已而後為說,亦不過謂妄想不生等。凡以二義故,謂覺了有無。無非自心現量,則妄想不生。不受外塵故,則妄想永息。永息猶不生也。是即非世論。始知三世諸佛,初無一法與人。但令妄想不生,則天真妙性,不遠而復,皆自己有。且曰此是我法,非汝有者,亦所以奪之也。因說彼所有者,則曰略說彼識若來若去等,謂有如是種種異相。溺謂陷溺,不能自出之謂。餘皆可知。然則識相無性,而計有去來等,故知其妄也。然以各不相有,則彼此一爾。而有真妄虗實,所以異也。彼論既屈,負慚而退,亦不暇辭耳。且言思自通處,又曰出於通外者,此皆外道退而有言。以佛所說,求諸己而不得,始知佛說出於自通之外,而曰說無生無相等。觀其所領,亦足見其曉悟矣。(三)
对方又抓住佛陀的两三个义理来提问。如果佛陀据实回答,就会落入他的问题圈套。所以也用世俗的言论来阻断他的话头。甚至说:意识流转、虚妄计度外境尘相,都是世俗言论。这就是将他所知的境界等同视之。凡是意识流动,随着外尘产生执着计较,不论邪说还是正理,都属于世俗言论。让他无法再问下去,这就是为了阻断他。他的论辩既然穷尽了,这时才有请求开示“非世俗言论”的请教。如来说“有,但不是你所拥有的”,这直接是提出一个不同的观点来论说,目的是为了启发他。每一处都说“不是”等等,是为了针对外道的言论而说。这终究还没有对他讲说真实义。等到他再次请教,而说“非非宗”时,意思是问:什么是“非非宗”?“非非说”的意思,指的是现在这个宗派的言说。于是又压制他,说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因为他对于外境诸法怀着虚妄的念头去执着计度,不但不能相信悟入,还会随着言语产生误解,提出问题时带着成见,所以难以对他讲说。不得已而后才为他说法,也不过是说“妄想不生”等等。总括起来有两个要义,说的是觉悟了“有”和“无”。无非是自心所显现的度量,那么妄想就不会产生。不攀缘、不接受外尘的缘故,那么妄想就永远止息。永息就如同不生。这就是“非世俗言论”。这才知道三世诸佛,最初并没有一法给予他人。只要让妄想不生,那么天然本具的玄妙本性,不用远求就能恢复,都是自己本有的。并且说“这是我的法,不是你所有的”,这也是为了破除他的执着。接着说明他所拥有的,则说“简略来说,那心识若来若去等等”,指的是有这些种种不同的相状。“溺”是陷溺其中,不能自己解脱的意思。其余的都容易理解。然而心识之相本无自性,却计度它有来去等相,所以知道这是虚妄的。然而因为彼此各不相干、互不拥有,那么彼此都是一样的。而其中有真实与虚妄、虚幻与实在的分别,所以有所不同。他的论辩既然被折服,惭愧认输而退下,也顾不上告辞了。而且说到“思想自己通达之处”,又说“出于通达之外”,这些都是外道退下后自己说的话。用佛陀所说的法,反求于自身而无法得到印证,才知道佛陀所说的超出了自己所能通达的范围,于是说“讲说无生、无相等等”。观察他所领受的,也足以看出他有所领悟了。(三)
大慧!此即是汝向所问,我何故说习近世论种种辩说,摄受贪欲不摄受法?大慧白佛言:世尊!摄受贪欲及法,有何句义?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乃能为未来众生,思惟咨问如是句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所谓贪者,若取若舍若触若味,系着外尘堕二边见,复生苦阴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如是诸愚皆从爱起。斯由习近世论及世论者,我及诸佛说名为贪。是名摄受贪欲不摄受法。大慧!云何摄受法?谓善觉知自心现量,见人无我及法无我相,妄想不生;善知上上地,离心意意识,一切诸佛智慧灌顶,具足摄受十无尽句,于一切法无开发自在,是名为法。所谓不堕一切见、一切虗伪、一切妄想、一切性、一切二边。大慧!多有外道痴人,堕于二边若常若断,非黠慧者受无因论则起常见,外因坏因缘非性则起断见。大慧!我不见生住灭故说名为法。大慧!是名贪欲及法,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这就是你刚才问的,我为什么说亲近世间言论、种种辩论,是在助长贪欲而不是在助长正法?大慧向佛禀告:世尊!助长贪欲和助长正法,这两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佛告诉大慧:善哉,善哉!你能为未来的众生,思考并询问这样的道理。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惟,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地聆听教导。
佛告诉大慧:所谓的贪欲,无论是追求还是舍弃,无论是接触还是贪恋滋味,只要心被外境束缚,陷入“有”或“无”的极端见解,就会再次招致身心的苦果,产生生老病死、忧愁悲伤苦恼,所有这些愚昧的烦恼都是从贪爱生起的。这正是由于亲近世间言论以及那些发表言论的人,我和诸佛把这种行为称为贪。这就叫做“助长贪欲,而不是助长正法”。
大慧!那什么是“助长正法”呢?就是善于觉察了知一切只是自心的显现,证悟到“人无我”和“法无我”的真谛,不再生起虚妄分别;善于了知更高层次的修行境地,超越心意和意识的分别,得到一切诸佛智慧的加持,圆满地把握那十种无穷无尽的广大愿行,对于一切法都能不假造作、自在无碍,这就叫做“法”。也就是说,不陷入一切错误见解、一切虚假不实、一切妄想分别、一切固定不变的属性、一切对立的两边。
大慧!有很多愚痴的外道,就陷在“常”和“断”这两种极端里。那些不够智慧的人,接受“无因论”就会生起“常见”(认为事物永恒不变);认为外因能破坏事物,否定因缘的真实性,就会生起“断见”(认为事物断灭无有)。大慧!正因为我不见有真实的生、住、灭相,才把它称为“法”。
大慧!这就是贪欲与正法的区别,你和其他的大菩萨们都应当这样学习和修行。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了一首偈颂:
一切世间论,外道虗妄说,妄见作所作,彼则无自宗。唯我一自宗,离于作所作,为诸弟子说,远离诸世论。心量不可见,不观察二心,摄所摄非性,断常二俱离。乃至心流转,是则为世论,妄想不转者,是人见自心。来者谓事生,去者事不现,明了知去来,妄想不复生。有常及无常,所作无所作,此世他世等,斯皆世论通。
世间各种学说,外道虚妄的言论,都执着于能造作的主体与所造作的事物,这些说法根本没有真实的立足点。唯有我所弘扬的真理,超越了能作与所作的分别,为弟子们宣说,引导他们远离一切世间戏论。心的真实体量无法被妄见所窥察,不去分别能知与所知的对立,能摄取的心与所摄取的境本无自性,断见与常见两种边见都要舍离。只要心念还在生灭流转,这就堕入了世间戏论;若能不起妄想分别,此人方能亲见自心本性。所谓“来”是指现象生起,“去”是指现象隐没,若能清楚明了来去的真相,妄想便不再生起。常见与断见、有所造作与无所造作、此世与他世等等说法,这些都是世间戏论的范畴。
三結指所答云云。大慧因問攝受貪欲等義,答中以取舍等為貪,貪即惑也,以貪故繫著外塵等業也,復生苦陰等報也,皆以愛為本。愛復由習近世論及世論者,者則人也,皆能攝令生貪,故云攝受貪欲。不攝受法,左右異言爾,而請中有及法之言,故復告其所以。攝受法者,即善覺知自心現量等,此以知諸法門為法。又曰:不墮一切見等,則以離妄為法。竝義如前釋。然則覺法由於離妄,離妄必由覺法,文雖竝出,旨實互顯。多有外道癡人者,因斥凡墮邊見者,皆愚人法,非黠慧者,意令聞而自化。受無因論,則起常見者,謂四大性常,不假因成,故成常見。或見外因壞滅,計因緣非性,則成斷見。又曰:我不見生住滅故,則生而無生,滅而無滅。反上斷常,是亦名法。偈初四句,通頌世論計作所作,而不知唯自心量故,無有自宗。佛法異彼,則曰:唯我一自宗。謂唯以自心為宗,則一切皆法自心量故,離作所作等。諸世論計心量不可見者,惟其自心性離故,不可以有無見,不可以能所攝。則不觀察有無二心,了攝所攝非性,出於斷常。故得以流轉者,皆為世論。唯不隨妄想轉者,名見自心。若見自心,心實非見。以此為宗,宗亦非宗。所謂唯一真如智獨存者,斯得之矣。故曰:來者,謂事生等。謂事之來去,自彼來去,而此心不動。如鏡之現象,象有生滅,而明未甞動。惟其出於來去者,然後乃知來來者不來,去去者不去。雖或來去,而不為來去所轉,則妄想不復生矣。凡自心外有常無常等諸差別見者,皆世論通,非佛法也。(四)
三结指的是回答的内容等等。大慧因为询问关于助长贪欲等问题的含义,在回答中用取舍等行为来解释贪,贪就是迷惑,因为贪所以执着于外在事物等造作业力,又产生痛苦果报等,都以贪爱为根本。贪爱又由于亲近世俗言论以及世俗言论者,者就是指人,这些都能助长生起贪欲,所以说助长贪欲。不助长法,左右说法不同,但因为请问中有涉及法的言辞,所以又告知其中的道理。助长法,就是善于觉察了知自心显现的境界等,这是以了知各种佛法为法。又说:不陷入一切错误见解等,则是以远离虚妄为法。含义都如前面解释的那样。然而觉悟法性源于远离虚妄,远离虚妄必然依靠觉悟法性,文字虽然并列写出,主旨其实是互相彰显。有很多外道愚痴的人,借此斥责凡是陷入极端见解的,都是愚人的法,不是聪明智慧者的做法,用意是让听到的人自我转化。接受无因论,就会产生常见,认为地水火风四大本性是恒常的,不需要因缘形成,所以成为常见。或者看见外在因缘坏灭,就认为因缘没有自性,则成为断见。又说:我不见生、住、灭的缘故,那么生就是无生,灭就是无灭。与上面断见常见相反,这也称为法。偈颂开头四句,总体概括世俗言论计较能作与所作,却不知道一切都是自心境界的缘故,没有自己的宗旨。佛法与此不同,则说:只有我这一自宗。意思是只以自心为宗旨,那么一切都是自心境界的缘故,远离能作所作等。各种世俗言论计较心量不可见,只因为自心本性远离,不能用有无来认识,不能用能取所取来涵盖。那么不观察有无二种心,明了能取所取没有自性,超脱断常。所以导致生死流转的,都是世俗言论。只有不随妄想转动的,称为见到自心。如果见到自心,心其实并非可见。以此作为宗旨,宗旨也并非宗旨。所谓唯一真如智慧独自存在的,这才算领悟了。所以说:来,是指事物的生起等。意思是事物的来去,是它们自己在来去,而这心不动摇。如同镜子映现影像,影像有生灭,但镜子的明亮不曾变动。只有超出来去的人,然后才知道来来者并没有来,去去者并没有去。虽然或许有来有去,但不被来去所转动,那么妄想就不会再生起了。凡是自心之外有恒常、无常等各种差别见解的,都是世俗言论的通病,不是佛法。(四)
○右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所言涅槃者,说何等法名为涅槃,而诸外道各起妄想?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如诸外道妄想涅槃,非彼妄想随顺涅槃。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或有外道阴界入灭,境界离欲见法无常,心心法品不生不念,去来现在境界诸受阴尽,如灯火灭如种子坏妄想不生,斯等于此作涅槃想。大慧!非以见坏名为涅槃。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请教:世尊!您所说的涅槃,究竟是指什么样的境界才称为涅槃?为什么各种外道都会对此产生各自的妄想呢?佛告诉大慧:仔细听,认真听!好好思考铭记!我将为你解说。那些外道所妄想的涅槃,并不是真正随顺涅槃的真实义。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愿恭敬领受教导。
佛告诉大慧:有些外道认为,当五阴、十八界、十二入寂灭,远离欲望所对的境界,看见一切法无常,心与心所法不再生起、不起念虑,过去、未来、现在境界中的种种感受与五阴都穷尽,如同灯火熄灭、种子坏损一般妄想不再生起,他们就把这样的状态当作涅槃。大慧啊!并非见到现象坏灭就叫做涅槃。
有以色心轉變,至於無變,名為涅槃,辨二乘之所得。又以妄想識滅為涅槃,斥外道之所計,則既明矣。大慧!復有所請者,惟恐理未盡明,見未盡破,一為所惑,墮於邪見,則究竟解脫之道,無上涅槃之城,反致侵毀,法身慧命,不得而立。此聖人之所憂,而不可不辨者。文曰:或有外道陰界入滅等,作涅槃想者。按提婆論釋,凡二十種計,此當第一小乘外道論。論曰:諸受陰盡如燈滅,種壞風止名涅槃。今文則又曰:境界離欲等。謂於六塵無染,故曰離欲。見諸法無常,故不起心心數法。以不念過現等境,故諸受陰盡,如燈滅種壞。受滅則想滅,故曰妄想不生。且約滅想云爾。其實見想不除,故斥曰:非以見壞為涅槃。是猶在見中,亦可以此總破諸見,所以為非一也(一)。
有人因为色与心的转变,最终达到不再变化的状态,称之为涅槃,这是说明二乘修行者所证得的境界。又有人将妄想分别的意识熄灭当作涅槃,这是驳斥外道所执着的见解,这些道理已经阐明。大慧!我之所以再次请示,是担心道理未能完全显明,执着未能彻底破除,一旦被这些见解迷惑,堕入邪见,那么究竟解脱的道路、无上涅槃的境界,反而会遭到侵损毁坏,法身慧命也将无法建立。这是圣人所忧虑,而不得不加以辨明的问题。经文说:或有外道将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息灭,当作涅槃来理解。依据《提婆论》的解释,这类执着共有二十种,这里所指的属于第一种小乘外道的主张。该论说:一切感受与五阴灭尽,如同灯火熄灭,种子坏灭、风息停止,就称为涅槃。现在经文又说:对境界离欲等等。这是指对六尘境界不起贪染,所以说离欲。因为见到一切法无常,所以不起心与心所的活动。由于不忆念过去、现在等境界,一切感受与五阴灭尽,如同灯火熄灭、种子坏灭。感受灭则想灭,所以说妄想不生。这里暂且从灭除想的角度来说。但实际上他们的执着见解并未消除,所以驳斥说:并非以见解的坏灭当作涅槃。这说明他们仍陷在见解之中,也可以用这个道理总体破除各种执着,因此指出这些见解并非究竟(一)。
大慧!或以从方至方名为解脱,境界想灭犹如风止;或复以觉所觉见坏名为解脱;或见常无常作解脱想;或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思惟是已不善觉知自心现量,怖畏于相而见无相,深生爱乐作涅槃想;或有觉知内外诸法自相共相,去来现在有性不坏作涅槃相;或谓我人众生寿命一切法坏作涅槃想;或以外道恶烧智慧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士夫所出名为自性,如冥初比求那转变,求那是作者作涅槃想;或谓福非福尽,或谓诸烦恼尽,或谓智慧,或见自在是真实作生死者作涅槃想;或谓展转相生生死更无余因,如是即是计着因,而彼愚痴不能觉知,以不知故作涅槃想;或有外道言得真谛道作涅槃想;或见功德功德所起和合一异俱不俱作涅槃想;或见自性所起孔雀文彩种种杂宝及利刺等性,见已作涅槃想。大慧!或有觉二十五真实,或王守护国受六德论作涅槃想;或见时是作者时节世间,如是觉者作涅槃想;或谓性,或谓非性,或谓知性非性,或见有觉与涅槃差别作涅槃想。
大慧!有些人以为从一处境界转移到另一处境界就是解脱,就像风停息时各种境界的念头也跟着熄灭一样;也有人认为只要摧毁能感知与所感知的见解就是解脱;还有人把看见常或无常当作解脱;或者见到种种现象念头会招来痛苦,想到这点后,却不能清楚觉察自心所显现的真相,因为害怕现象而执着于无相,深深爱恋这种状态,就当作是涅槃。
也有人觉察到内外一切事物各有自相与共相,过去、未来、现在都存在不灭的本性,就把这当作涅槃的样貌;或者认为我、人、众生、寿命等一切法终将坏灭,把这当作涅槃;有些外道用邪见烧毁智慧,认为有自性与造作者(士夫)二者,二者之间有相互作用,从造作者产生的就是自性,就像从最初的混沌(冥初)中演变出各种性质(求那),而性质就是创造者,他们把这当作涅槃。
有人以为福报或罪报尽了就是涅槃,或说一切烦恼尽了就是涅槃,或单把智慧当作涅槃,或见到大自在天以为是真实创造生死的主宰,把这当作涅槃;有人认为生命只是辗转相生,生死没有其他原因,这其实就是执着于某种因,而愚痴的人不能觉察,因为不明白所以当作涅槃;也有外道自称证得真谛之道,就当作涅槃。
有人见到功德与功德所生的事物,和合为一或分别为异、亦同亦异或非同非异,就当作涅槃;有人看见自性所显现的孔窍纹彩、种种珍宝或锋利刺棘等性质,一见便当作涅槃。大慧!还有人觉察二十五种真实境界,或依仗国王守护国家、奉行六种德论,就当作涅槃;或认为时间是创造者,时节决定世间一切,这样认知的人也当作涅槃;或执着有性,或执着无性,或认为能知有性无性,或觉得有所觉悟但与涅槃仍有差别——这些都被人当作涅槃。
此下凡二十一計,或云涅槃,或云解脫,並同出異名,或義有同異(云云)。言從方至方者,論云:第二外道說最初有方,從方生世間及人,從人生天地,次第滅沒,還入彼處,說方是常,名為涅槃因。今謂方猶方所,亦彼此也。而趣方者,不失自性云爾。又曰:境界想滅,猶如風止,則無迹而已。據論合在上種滅文,下文差互耳。舊或以此句當風仙外道,計風能生殺萬物,說風為常,是涅槃者,意全不類,豈必然乎?凡後有名相,與論絕不類者,例是不必對會也。或復以覺所覺見壞為解脫者,凡外道曰覺,多謂覺想,彼復不存能所之異,故曰見壞。而猶有壞者,未離想故。或見常無常者,按論謂是外道說,其師云:伊賖那形相不可見,遍一切處,而能生一切物,即賖那是常,名為涅槃,所生之物,即名無常。或見種種相想,招致苦生因等,是以相想而為苦因,不知相即自心現量,捨相而著無相見者。或見內外等法,有自共相三世之異,別計性不壞作涅槃者。或謂於我人眾生等一切假實法壞而作想者,此雖計壞,而非無我人眾生壽者,見既不破,亦邪計爾。或以外道惡燒智慧者,先出彼非相,義通文別,則是以惡見火燒滅正智也。見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間者,間當去呼,猶間異也。謂自性即士夫所從出,言其有能所之間,故曰士夫所出名為自性,如冥初生覺之比。一往引同,非即彼計,彼計如後。又曰求那轉變等,謂求那有自性、有所依,所依諸緣則有轉變,而求那自性即是作者,計此不變作涅槃想。惑謂福非福盡者,皆指盡處作涅槃見。或謂諸煩惱盡等者,按論本一計,謂是外道說煩惱盡依智名涅槃。或見自在等,論云:自在天能造作眾生及一切物。又言:我造一切物,於一切法中勝,是我能作生,名常是涅槃因。即此計也。或謂展轉相生故有生死,無別有因者,曾不知如是計著是即生死之因,而彼愚不覺,以不知故計無因作涅槃想。或言得真諦道者,僧佉論師說:二十五諦自性因生,諸眾生自性是常,名涅槃因。論又云:於中隨何等性修行,如實證知自性生,還入自性,能離一切生死等。按論是僧佉釋,亦未可憑。據後經文自有覺二十五諦真實之言,真實豈非諦義?安得於此互出之邪?況論却無後段經文,驗是二十五諦即其計也。而言得真諦道者,此亦外道常語爾,如冥諦等亦名諦故。又曰:瞿曇雖神,不如我道真。但以佛教望之,非真諦爾。或見功德者,論亦曰:作、所作、和合等。凡外道所謂功德,多指苦行。仍於所起和合處,作四句見計著。或見自性所起,如孔雀文采者,論謂無因論師作如是說等。謂皆出於自然,不由造作。計自然性為是者,此下間大慧字未詳。或恐是外道之宗,故更端言之。不然則多爾。二十五真實者,真實即諦義。如前冥初生覺,次第轉生二十五諦,即其相也(名義別出)。或王守護國土,受六德論者(六德義如別出)。此或以能安世諦為涅槃。或見時是作者,時謂時節。以世間作必依時,時有變遷,而作者不異。如是而覺者,論亦曰:時論師說時是常,能生一切物等是也。或謂性等,性即是有。謂如地水火風等物,各有其性,能生萬物。或物即是性,非性則無物。謂反上性等如虗空,如萬物之因性,非性則兼有無言之。謂是外道說本無物而有水生,從水生一切物等,即其計也。或見有覺與涅槃差別而作想者,若見有異,何從作想?是應以前諸計,多計覺等為涅槃。此復見其異相,故翻前計,於所異處作涅槃想。大略如此。餘有同異,須者檢之。雖是外計,亦須文理粗通可也(二)。
接下来总共有二十一种错误见解,有的说是涅槃,有的说是解脱,其实都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叫法,有的意思相同,有的略有差别。所谓“从方至方”,《论》里说:这是第二种外道的说法,他们认为最初存在一个“方”,从这个“方”产生了世界和人,从人又产生了天地,最后一切依次消亡,又回归到那个“方”里去。他们说这个“方”是永恒不变的,称之为涅槃的原因。这里说的“方”就像是方位、处所,也就是彼此分别的地方。而趋向这个“方”的人,被认为是不失去自己的本性。又说:境界的念头熄灭,就像风停了一样,就只是没有痕迹罢了。根据《论》的意思,这段应该归在前面“种灭”那部分文字里,下文的位置有些错乱。旧的解释有的把这句话对应成“风仙外道”,他们以为风能生成和毁灭万物,说风是永恒的,这就是涅槃。意思完全对不上,难道一定是这样吗?凡是后面出现的名相,如果和《论》里说的完全对不上,通常都不必强行去对应、比附。有的又把“觉所觉见坏”当作解脱。凡是外道说的“觉”,大多是指感觉、念头,他们那里也不区分能觉和所觉的不同,所以说“见坏”。但既然还有“坏”这个概念,就说明还没有脱离念头。有的见解是“见常无常”,按照《论》的说法,这是外道说他们的老师讲:伊赊那的形状相貌看不见,但遍布一切地方,能生出一切东西。这个伊赊那是永恒的,就叫涅槃;它所生出来的东西,就叫无常。有的见解是“见种种相想,招致苦生因等”,这是把事物的相状和念头当作痛苦的根源,不知道这些相状其实就是自心显现的影像,他们舍弃了对“有相”的执着,却又执着于“无相”的见解。有的见解是看到内外等一切事物,有自相、共相以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差别,就另外执着有一个不坏的本性,把它当作涅槃。有的认为,对于我、人、众生等一切假名和实有的法,把它们破坏掉而产生一个想法,这虽然是在计度“坏”,但并没有破除我、人、众生、寿者的见解,既然见解没破,那也是邪见。有的提到“外道恶烧智慧”,先指出他们的错误相状,意思相通但文字表述不同,就是用邪见的火烧灭了正确的智慧。“见自性及士夫彼二有间”的“间”字应该读去声,意思是间隔、不同。说自性就是士夫所从出的地方,意思是说它们之间有能和所的间隔,所以说士夫所出的地方叫作自性,就像“冥初生觉”那种说法类似。这里只是暂时引用类似的例子,并不是说就是那种计度,那种计度在后面会说到。又说“求那转变等”,是说“求那”有自性,也有所依,所依靠的各种条件会有转变,但“求那”的自性就是造作者,执着这个不变的东西当作涅槃的想法。迷惑的人认为“福非福尽”,都是指把福报或罪报穷尽的地方当作涅槃的见解。有的说“诸烦恼尽等”,按照《论》的原本是一种计度,说是外道认为烦恼穷尽、依靠智慧就叫做涅槃。有的见解是“见自在等”,《论》说:自在天能创造众生和一切事物。又说:我创造一切物,在一切法中最殊胜,是我能作、能生,是永恒的,是涅槃的原因。就是这种计度。有的认为事物展转相生所以有生死,没有别的原因。他们竟然不知道,这样的执着本身就是生死的原因,而那些愚痴的人没有觉察,因为不知道,所以认为“无因”就是涅槃的想法。有的说“得真谛道”,这是僧佉论师的说法:二十五谛从自性这个因产生,一切众生的自性是永恒的,叫做涅槃的原因。《论》又说:在其中随顺哪种性质去修行,如实证知是从自性生,还回归自性,就能脱离一切生死等。按照《论》这是僧佉派的解释,也不一定可靠。根据后面经文自己就有“觉二十五谛真实”的话,“真实”难道不是“谛”的意思吗?怎么能在这里互相矛盾地出现呢?何况《论》里并没有后面这段经文,验证起来这“二十五谛”就是他们的计度。而说“得真谛道”,这也是外道常用的说法,比如“冥谛”等也叫做“谛”。又说:瞿昙虽然神通,但不如我的道真实。只是从佛教的角度来看,那不是真正的真谛罢了。有的见解是“见功德”,《论》也说:作、所作、和合等。凡是外道所说的功德,大多指苦行。仍然在所生起的和合之处,作四种句子的见解来执着。有的见解是“见自性所起,如孔文采者”,《论》说这是无因论师这样说的等等。认为一切都出于自然,不是由谁造作的。执着自然性是对的,这下面隔了一个“大慧”字,意思不详。或许恐怕是外道的宗旨,所以换个话题来说。不然就是多余的话。“二十五真实”的“真实”就是“谛”的意思。就像前面说的“冥初生觉”,依次转生二十五谛,就是它的相状。有的“王守护国土,受六德论”。这或许是把能够安定世间真理当作涅槃。有的见解是“见时是作者”,“时”指的是时节。因为世间做事必须依靠时间,时间有变迁,但造作者不变。这样去理解的,《论》也说:时论师说时间是永恒的,能生出一切事物等等,就是这个。有的说“性等”,“性”就是存在。比如地、水、火、风等东西,各有它们的性质,能生出万物。或者事物就是性质,没有性质就没有事物。说反过来“性等如虚空”,就像万物的因性,“非性”则兼有“有”和“无”来说。说是外道认为本来没有东西而有水生起,从水生起一切事物等等,就是这种计度。有的见解是“见有觉与涅槃差别而作想者”,如果看到有差别,又从哪里产生想法呢?这应该是根据前面各种计度,大多是把“觉”等当作涅槃。这里又看到它们的差别相,所以反过来,在觉得有差别的地方当作涅槃想。大概就是这样。其余有相同或不同的地方,需要的人可以去查考。虽然是外道的计度,也需要文字道理大致通顺才行。
有如是比种种妄想,外道所说不成所成,智者所弃。大慧!如是一切悉堕二边作涅槃想,如是等外道涅槃妄想,彼中都无若生若灭。大慧!彼一一外道涅槃,彼等自论智慧观察都无所立,如彼妄想心意来去漂驰流动,一切无有得涅槃者。大慧!如我所说涅槃者,谓善觉知自心现量不着外性,离于四句见如实处,不堕自心现妄想二边,摄所摄不可得,一切度量不见所成,愚于真实不应摄受,弃舍彼已得自觉圣法,知二无我离二烦恼,净除二障永离二死,上上地如来地,如影幻等诸深三昧,离心意意识说名涅槃。大慧!汝及余菩萨摩诃萨应当修学,当疾远离一切外道诸涅槃见。
有这类种种妄想,都是外道的说法,不能成立什么道理,被有智慧的人所抛弃。大慧啊!所有这些都落入两个极端,却自认为是涅槃境界,像这样的外道对于涅槃的妄想,其中根本没有真正的生起与寂灭。大慧!那些外道所主张的种种涅槃,他们用自己的理论思辨去观察推求,其实都建立不起真正的实义,就像他们那妄想的心念来来去去、飘荡流动一样,终究没有一个能得到真实涅槃的。大慧!依照我所阐释的涅槃,指的是善于觉知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不执着外界的实在性,远离“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种偏执见解,如实知见真相,不陷入自心所现妄想的两个极端,能摄取的心与所摄取的境都不可得,一切度量分别见不到有所成立,对真实之理愚昧无知就不该妄加摄取,舍弃这些之后证得自觉圣智之法,了知人无我与法无我,远离根本烦恼与随烦恼,清净除去烦恼障与所知障,永远超越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从菩萨诸地次第上进直至如来地,证入如幻影般深邃的三昧境界,超离心、意、意识的活动,这才叫做涅槃。大慧!你和其他大菩萨们应当这样修学,并应迅速远离一切外道的各种涅槃见解。
結斥,文凡五非。言不成所成者,惟其皆妄想故,雖計涅槃,而不成所成之涅槃。前文所謂非彼妄想隨順涅槃,故為智者所棄,一也。又曰如是一切悉墮二邊者,二也。又彼雖妄計生滅,而實彼法何曾生滅,三也。然彼皆邪論,正智觀之,本無成立,四也。抑又以彼心想流動,乖涅槃性,是故無有得涅槃者,五也。並如文云云。以是辨之,足顯其妄。如我所得下,對邪顯正,其文亦五:謂善覺知自心現量,不著外性,一也。離於四句,見如實處,二也。不墮自心現妄想二邊,則攝所攝不可得,三也。一切度量,不見所成,顯今涅槃出眾邪外,四也。愚於真實,不應攝受者,謂凡迷實理,隨有所見,不應攝受,而亦不自攝受,則一切無著,五也。亦可反上五義,對之可見(云云)。由是言之,凡彼蔽涅槃者,皆當棄去,故曰棄捨彼已,彼得自覺聖法,則無上玅心,理當自顯。所謂常樂我淨,以至恒沙性淨功德,亦是對妄強名。究竟言之,本無一法,若有所得,即非涅槃。又由自他俱離,方證無得之得,知二無我等,即所證覺法也,義見上解。得如幻影等諸深三昧,離心意意識,皆所以顯涅槃者。若夫克論所渭涅槃,則非證非非證,非得非非得,非離非非離,玅絕百非,咸亡四性,如是安住,是為究竟祕密理藏也(三)。
这段总结批驳的文字,共列出五种过失。说“不成所成”的意思是,正因为这些都是妄想,所以即使他们执着于涅槃,也无法成就真正的涅槃。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并非那种妄想所随顺的涅槃”,因此被有智慧的人所摒弃,这是第一点。又说“像这样的一切见解都落入两边(的极端)”,这是第二点。再说,他们虽然虚妄地执着于生灭,但那些法(实相)何曾有过生灭呢?这是第三点。然而那些都是错误的见解,用真正的智慧来看,本来就没有什么可以成立的,这是第四点。而且,又因为他们心念妄想流动不息,违背了涅槃的本性,所以并没有真正证得涅槃的人,这是第五点。这些都像经文里所说的那样。根据这些来辨析,足以显明其虚妄。
从“如我所得”以下,是针对邪见来显扬正见,文字也有五点:是说善于觉知一切只是自心所现的境界,不执着于外物的自性,这是第一。远离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偏执的语句,见到事物真实的样貌,这是第二。不堕入自心所现的妄想两边,那么能执着的心和所执着的对象都不可得,这是第三。一切思量测度,都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成立的,这显明了这里所说的涅槃,是超出于众多邪见之外的,这是第四。愚痴之人对于真实之理,不应该去执着获取,意思是凡是迷惑于真实道理的人,随着自己的知见去执着,是不应该去获取的,而且也不自己执着于获取,这样就能对一切都不执着,这是第五。也可以反过来对照上面那五种邪见的含义,对比之下就能明白(等等)。
由此说来,凡是那些遮蔽对涅槃正确认识的见解,都应当舍弃,所以说舍弃那些之后,便能证得自觉圣智之法,那么无上的微妙真心,其真理自然就会显现。所谓的常、乐、我、净,乃至于像恒河沙一样多的清净功德,也都是针对虚妄而勉强安立的名相。从究竟意义上说,本来就没有一个实在的法,如果认为有所得,那就不是涅槃了。又因为自、他两边都远离,才能证得那无所得的“得”,了知人无我、法无我,就是所证悟的觉法,道理参见上面的解释。证得如幻、如影等种种甚深的三昧,远离心、意、意识的活动,这些都是用来显明涅槃境界的。至于究竟讨论所谓的涅槃,那便是非证悟也非不证悟,非得到也非得不到,非远离也非不远离,微妙地超越一切否定,泯灭一切自性(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的戏论,像这样安住,才是究竟的秘密真理宝藏(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那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诗句说道:
外道涅槃见,各各起妄想,斯从心想生,无解脱方便。愚于缚缚者,远离善方便,外道解脱想,解脱终不生。众智各异趣,外道所见通,彼悉无解脱,愚痴妄想故。一切痴外道,妄见作所作,有无有品论,彼悉无解脱。凡愚乐妄想,不闻真实慧,言语三苦本,真实灭苦因。譬如镜中像,虽现而非有,于妄想心镜,愚夫见有二。不识心及缘,则起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则不生。心者即种种,远离相所相,事现而无现,如彼愚妄想。三有唯妄想,外义悉无有,妄想种种现,凡愚不能了。经经说妄想,终不出于名,若离于言说,亦无有所说。
外道对涅槃的理解,各自产生虚妄的见解,这些都是从心念妄想中生起的,并没有真正的解脱途径。愚昧的人被束缚所困,远离了善巧的修行方法,外道所设想的解脱,终究不会真实生起。种种智慧趋向不同,外道所通达的见解,他们全都没有获得解脱,都是因为愚痴妄想的缘故。所有愚痴的外道,虚妄地看待能作与所作,执着于“有”或“无”的议论,他们全都无法解脱。凡夫愚者喜好妄想,不听闻真实的智慧,言语分别是三种痛苦的根源,真实智慧才是灭除痛苦的根本。好比镜子中的影像,虽然显现却并非真实存在;在妄想的心这面镜子前,愚昧的人却看见了主客二元的分别。不认识心识及所缘境,就会生起二元的妄想;透彻明了心识与境界,妄想便不会产生。心识就是种种显现,远离能执着之相与所执着之相,事物显现却并无实在的显现,正如那些愚者的妄想。三界的存在只是妄想,外境的意义全然没有实体,妄想现出种种景象,凡夫愚者不能明了。各部经典都在解说妄想,终究离不开名相概念;如果离开了言语表述,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偈頌為二:初凡四偈,並言外計無有解脫,而其義有四:一者不出想心,二者不善方便,三者一依癡想,四者妄見有無。由是言之,所謂解脫,本無有法,但離癡想等,斯為解脫爾。次言凡愚唯著妄想,與上互顯其意。初四句法,不出妄想真實。謂妄想出於言語,故為三苦本。真實反於妄想,故為滅苦因。然則言語真實,復何與焉?但由凡迷自生向背,故今示之,意令眾生反迷歸悟也。譬如鏡中象下,別舉譬顯。即鏡以喻心,象以喻境。現而非有,其妄可知。了境即心,鏡象不二。而言愚夫見有二者,謂心境之二也。不識心及緣者,緣亦境也。以不識故,謂心與境異。是心與境皆起妄,則二妄想也。了則不二,故妄想不生。心即種種,故無別所相。事現而無現等,合上鏡象四句也。三有唯妄想者,一妄想外,更無有法。經經說妄想,終不出於名。一假名外,亦無有說,無說則無法。然則妄想一出於心,解脫亦從心得。解不自解,由縛而有解。縛不自縛,因心而成縛。若達心性本空,則縛與縛者,當處解脫。惟其不了,但增妄想。究而言之,唯一心法翻覆而已矣。斯皆如來示人,令從省要處悟入也(四)。
偈颂分为两部分: 首先有四首偈颂,都是说明外道所认为的解脱其实并不存在,其中包含四层含义:一是未能超越妄想心念,二是不懂得善巧方法,三是完全依从愚痴妄想,四是错误地执着有或无。由此可见,所谓的解脱,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只要远离愚痴妄想等,这才是真正的解脱。
接着说明凡夫愚痴只执着于妄想,与上文互相呼应、互为彰显。开头的四句法义,不离妄想与真实。意思是妄想产生于言语分别,因此成为三种痛苦的根源;真实则与妄想相反,所以是灭除痛苦的原因。然而言语和真实本身,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因为凡夫迷失,自己产生背离或趋近,所以现在开示这个道理,意在让众生从迷转悟。
“譬如镜中象”以下,是另外举比喻来说明。用镜子比喻心,镜中象比喻外境。现象显现却并非实有,其虚妄可知。明了外境即是心现,镜子与影像本无分别。而说愚夫看见有两样东西,是指把心和境界分开来看。所谓“不识心及缘”,缘也就是境界。因为不认识这个道理,便以为心与境界不同。这样心和境界都生起虚妄,就成了两种妄想。若了达真相则无分别,所以妄想不生。心能现起种种现象,因此没有另外的所缘相。“事现而无现”等句,是配合前面镜子与影像的四句话。
“三有唯妄想”是说,除了妄想之外,再没有别的法。各部经典所说的妄想,终究离不开名字概念。一切假名之外,也没有可说的,无可说也就没有实在的法。既然如此,妄想完全从心产生,解脱也从心获得。解脱不会自己解脱,是因为有束缚才显出解脱;束缚也不会自己束缚,是由于心才形成束缚。如果通达心性本空,那么束缚与被束缚者,当下就得解脱。只因为不能了达,反而增加妄想。归根结底,只是心法反复变化而已。这些都是如来开示世人,让人从关键简要处领悟而入(四)。
○右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三竟
**楞伽经卷第三结束**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四。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四。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三藐三佛陀,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如来自性自觉觉他。佛告大慧:恣所欲问,我当为汝随所问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作耶为不作耶?为事耶为因耶?为相耶为所相耶?为说耶为所说耶?为觉耶为所觉耶?如是等辞句,为异为不异?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如是等辞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过故。大慧!若如来是事者,或作或无常,无常故一切事应是如来,我及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无所得故方便则空,同于兔角槃大之子,以无所有故。大慧!若无事无因者则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出于四句,四句者是世间言说,若出四句者则不堕四句,不堕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来句义亦如是,慧者当知。
这时大慧菩萨对佛说: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无上正等正觉的境界,让我和其他大菩萨们,能够善于通达如来的本性,自己觉悟也能帮助他人觉悟。佛告诉大慧:随你心意提问吧,我会针对你的问题一一解答。大慧对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造作出来的还是非造作的?是果还是因?是能显现的表象还是所显现的对象?是能言说的还是所言的道理?是能觉悟的主体还是所觉悟的境界?像这类言辞概念,是彼此不同还是并无差别?佛告诉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对于这些言辞概念来说,既不是果也不是因。为什么呢?因为执着于任何一边都会产生过失。大慧!如果如来是果,那么或是造作而成或是无常变化,若是无常,那么一切事物都该是如来,这是我和诸佛都不认可的。如果如来是非造作的,那就无从获得,一切修行方法便成虚设,如同兔角龟毛一般,因为根本不存在。大慧!如果既无果也无因,那就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既然超越了有无,也就超出了四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的范畴。四句只是世间的言说分别,若能超出四句,就不会陷落在四句的局限中。不陷落于四句,才是智者所应把握的。一切如来所开示的义理也是如此,有智慧的人应当明白。
佛固不易聞見,而知佛益難。大慧於是清說三藐三佛陀,此言正徧知,又曰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自性謂法身也。知覺理一,故得互顯。文因明涅槃而來,亦為後世。欲善知佛者,請凡約六義,謂作、不作等。作謂修治造作,義該因果,故繼之事因,事即果也。不作則非事非因,故略不言,亦與下答文互出。相謂身相、言說、覺知也,竝以理性為所相等。如是辭句為異為不異者,謂如來自性於作不作等辭句為異不邪?答中先酬所問,直言非事非因,即非因非果也。準後徵釋,應云非作非不作,亦可言非則不作義,因果則作義,故得兼之。言俱有過者,不直遮事因而已,正言如來若唯事因則墮作過,若非事因墮無所有過,方盡文旨。先以非事覈事,則曰若如來是事等。謂若如來定須因果等事,則同作法。作則無常,同一切事。故曰一切事應是如來,佛亦不欲。是佛不許同彼事也。理而言之,方復求同一切法不可得,況不欲乎。亦且一往覈非云爾。舉果知因,故略不言因。次以事覈非事,則曰若非所作等。即覈上非事非因句,異其言爾。故以方便對言之。謂非所作,則無所得。無所得,則福智方便皆為徒施。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謂石女兒也。由是言之,自性法身克體,則不當因果脩顯,則非無事因。是謂非有事因。非無事因,則非有非無。文偏言者,亦略如向說。言四句是世間言說者,謂有無等四句。若出四句,則不墮有無等戲論,是智者所取。即是如來法身句義也(一)。
佛陀本就难以听闻和遇见,而理解佛陀更为困难。于是大慧菩萨请求解说“三藐三佛陀”,这指的是正确、普遍地了知一切,也称为善于如来的自性、自觉、觉他。“自性”指的是法身。知与觉在道理上是统一的,所以能够互相彰显。这段文字是因阐明涅槃而引出,也是为了后世众生。想要真正理解佛陀的人,大略可从六个方面来把握,即“作”与“不作”等。“作”指的是修行造作,其含义涵盖因果,所以接着说到“事”与“因”,“事”就是果报。“不作”则既不是事也不是因,所以这里略去不说,也和后面回答的文字互相呼应。“相”指的是身体相貌、言语说法、觉知了别等,都是以理性(真如理体)作为所显现的相。像这样,“辞句”(概念表述)与如来自性,是相异还是不相异呢?意思是问:如来自性对于“作”、“不作”这些辞句概念,是相异还是不相异?回答中先回应所问,直接说“非事非因”,即不是因也不是果。根据后面追问解释的意思,应该说“非作非不作”,也可以说“非”就是“不作”的含义,“因果”就是“作”的含义,所以能够兼顾二者。说“俱有过”的意思,不仅仅是直接否定“事”与“因”而已,正是要说如来如果仅仅是“事”与“因”,那就堕入了“造作”的过失;如果不是“事”与“因”,又堕入“无所有”的过失,这样才完全表达了经文的主旨。首先用“非事”(不是事)来考察“事”,就说“若如来是事”等等。意思是如果如来必定需要因果等事相,那就等同于造作之法。是造作的便是无常,就和一切事相相同。所以说“一切事应是如来”,但佛陀的本意并不希望如此。这是佛陀不允许将自己等同于那些事相。从道理上说,进一步推求,会发现想与一切法相同也不可能,更何况佛陀本就不愿相同呢。这也暂且是一种针对“非”的考察罢了。举出“果”来就知道“因”,所以省略了不说“因”。其次用“事”来考察“非事”,就说“若非所作”等等。这是针对前面“非事非因”句的考察,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所以用“方便”来对比说明。意思是如果不是造作所成,那就无所得。无所得,那么福德、智慧、方便都成了徒劳施设。所以方便也就落空,如同兔角、槃大之子(指石女儿,喻虚幻不存之物)。由此说来,就自性法身的本体而言,则不应归属于因果;从修行显现的角度说,则并非没有事与因。这就叫做“非有事因,非无事因”,即不是有也不是无。经文偏重说一方面,也大略如同前面所说的方式。说“四句是世间言说”,指的是有、无等四句分别。如果超出四句分别,就不会堕入有无等戏论,这是智者所应把握的。这就是如来法身的句义所在(一)。
如我所说,一切法无我。当知此义,无我性是无我。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大慧,譬如非牛马性、非马牛性,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诸法非无自相、有自相,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无生、无自性,当如是知。如来如是与阴,非异非不异。若不异阴者,应是无常;若异者,方便则空;若二者,应有异。如牛角相似故不异,长短差别故有异;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异左角,左角异右角,如是长短种种色各各异。大慧,如来于阴、界、入,非异非不异;如是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如是如来以解脱名说。若如来异解脱者,应色相成;色相成故,应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得相应无分别,而修行者见分别,是故非异非不异。如是智及尔𦦨,非异非不异。
正如我所说,一切事物都没有实在的自我。应当明白这个道理:所谓“无我性”就是指没有自我。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性,没有其他事物的特性,就像牛和马那样。大慧啊,就好比不能说牛具有马性、马具有牛性,这些特性其实既不能说绝对存在,也不能说绝对不存在,但它们并非没有自身的特性。同样地,大慧,一切事物并非没有自身的相状,也不是有实在的相状,只是并非没有“无我”这个真相,这是被妄想蒙蔽的凡夫所不能了解的。因此,一切事物本性空寂、无生、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应当这样去认识。
如来与五蕴(身心现象)的关系,既不是截然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如果完全相同,如来就应该像五蕴一样是无常的;如果截然不同,那么修行的方法就落空了;如果是两种独立的东西,就应该有明显的差异。就像牛的两只角,因为都是角所以不是完全不同,但因为长短等差别所以又不是完全相同;一切事物也是如此。大慧,就像牛的右角不同于左角,左角也不同于右角,长短、颜色等种种特征各有差异。大慧,如来与五蕴、十八界、十二入(处)的关系,既非截然不同,也非完全相同;同样,如来与解脱的境界,也是既非截然不同,也非完全相同。所以,如来是以“解脱”来命名的。
如果如来与解脱截然不同,那么如来就应该由物质形象构成;由物质形象构成的话,就应该是无常的。如果完全相同,那么修行者在证悟时就应该完全无分别,但修行者仍能见到分别相,所以说既非不同也非相同。同样的道理,智慧与所认知的对象(尔焰),也是既非截然不同,也非完全相同。
前約法身自性相,非異非不異,則通而且總。故次具明三德,仍對陰等言之,方極其致。初法身文,先舉一切法無我句,以立法身義。本因自釋云:無我性是無我,謂無我之我,即真我也。故自真我言之,則曰自性。以無妄我言之,則曰無我性。故曰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知一切法是法身自性,則無妄矣。然復應知自性有二,謂獨一絕待之自性,此生佛所同。有自他形對之自性,則生佛所異。今當初義,故非對他。而曰無他性者,此方對自之他。言他則其自可知。故知兩句各有所屬。如牛馬者,譬顯也。葢牛性柔,馬性剛,而不相有。故曰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正言非牛則馬性,非馬則牛性,而一有一無。故曰其實非有非無。彼雖互無,而一知之性不異。則又曰彼非無自性,類法可知。因復例相,亦曰一切法非無自相,有自相。謂非無諸法之自相,亦有法身之自相。如是二相,不相傾奪,未始隱覆。但非凡小愚夫所知。此言無我者,謂無真我之愚夫也。如是一切法空等,例上無我,示諸異名。皆如來自性,亦當如是知之。次對五陰,正明非異非不異。夫陰即苦道,與夫法身,的相翻對。若知不即不離,不合不散,則陰體本融,即是法身不得轉除也。於中先立,次覈,三結。言方便則空者,謂法身本無相,方便則有相。若異陰者,則無方便應應之相,是則非異非不異。又曰:若二者應有異,覆示上二義,不應復異,異則不成非異非不異也。故就牛角,開二喻示之。初異牛角似喻,喻一切法異,而法身性同,故曰一切法亦如是。次一牛異角喻,喻法身本一,而諸法宛然。如是長短種種色異者,亦猶左右角之不同也。結文可知。解脫中,亦先立如來。以解脫名說者,即解脫是如來異名,亦佛之大用,故對色相明之。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是如來,非解脫也。若色相所成,則應無常。若不異者,如修行者,得解脫相,應無人法之異。若亦見有分別異者,則不可云一。而特以修行對覈者,以因顯果,亦一往爾。般若與爾𦦨,約智障相翻言之,文但標例而已。准義應云:若異,則離障無智,如離水無水。若不異,則障豈即智,而理須融氷。亦非異非不異,可以意得。(二)
前面从法身的自性相来说,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这样既通达又总括。所以接着详细说明三德,仍然对照五阴等来说明,才能彻底讲明白。首先是法身部分,先提出“一切法无我”这个句子,来建立法身的义理。本来的解释是:无我性就是无我,说的是没有那个虚妄的“我”,这才是真正的“我”。所以从真我的角度来说,就叫作“自性”。从没有虚妄自我的角度来说,就叫作“无我性”。所以说一切法有自性,没有他性。知道一切法就是法身的自性,那就没有虚妄了。但还应该知道自性有两种:一种是独一无二、绝对的自性,这是众生和佛共同具有的;另一种是自他相对而形成的自性,这是众生和佛有差异的地方。现在用的是第一种意思,所以不是相对于“他”而言的。而说“无他性”,这里“他”是相对于“自”来说的。说了“他”,那么“自”也就清楚了。所以要知道这两句话各有归属。用牛和马作比喻,是为了说明。牛性柔顺,马性刚强,彼此没有对方的性质。所以说,比如不是牛有马性,不是马有牛性。正是说不是牛就是马性,不是马就是牛性,一个有,一个没有。所以说其实不是有也不是无。它们虽然互相没有对方的性质,但那个能认知的本性没有不同。所以又说它们并非没有自性,类比到法上就可以明白。接着又用“相”来举例,也说一切法不是没有自相,也有自相。意思是说,并非没有诸法各自的现象,也有法身本具的真相。这样两种相,互不冲突掩盖,从来就没有隐藏。只是凡夫、小乘和愚痴的人不能了知。这里说的“无我”,指的是不明白真我的愚痴凡夫。像这样“一切法空”等等句子,类比上面的“无我”,显示各种不同的名称。都是如来的自性,也应当这样去理解。
其次对照五阴,正式说明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五阴就是苦道,和法身,是截然相反的。如果知道既不即是也不分离,既不聚合也不散乱,那么五阴的体性本就融通,就是法身,不需要另外转变消除。这部分先建立观点,其次审察辨析,最后总结。说“方便则空”,意思是法身本来没有形相,为了度化众生的方便才显现形相。如果法身和五阴是不同的,那就没有方便应化的相,所以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又说:如果是两个东西就应该有差异,这是反过来显示上面两种含义,不应该再有差异,有差异就不能成立“非异非不异”了。所以用牛角作比喻,分两个比喻来说明。第一个比喻是“不同的牛角”,比喻一切法各有差异,但法身的本性相同,所以说一切法也是这样。第二个比喻是“同一头牛不同的角”,比喻法身本来是一个,而诸法现象宛然存在。这样长短种种颜色差异,也就像左右角不同一样。总结部分可以理解。
解脱部分,也是先建立如来的概念。用解脱这个名称来说,解脱就是如来的另一个名字,也是佛的大作用,所以对照色相来说明。如果如来和解脱是不同的,那么色相就应该就是如来,而不是解脱了。如果是色相所构成的,那就应该是无常的。如果是相同的,那么修行的人,证得解脱的相状时,应该没有人和法的差别了。如果也看到有分别差异,那就不能说是一。而特意用修行人来对照审察,是用因地的修行来显示果地的境界,也是一种方便说法。
般若和涅槃,是从智慧与烦恼障碍相对的角度来说的,文字只是标出例子而已。按照义理应该这样说:如果智慧与障碍是不同的,那么离开障碍就没有智慧,就像离开水就没有水一样。如果是相同的,难道障碍就是智慧吗?而道理上需要像融化冰一样(转化障碍)。也是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可以意会。(二)
大慧,智及尔炎,非异非不异者,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阴非异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故,悉离一切量;离一切量则无言说,无言说则无生,无生则无灭,无灭则寂灭,寂灭则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则无事无因,无事无因则无攀缘,无攀缘则出过一切虗伪,出过一切虗伪则是如来,如来则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离一切根量。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智慧与所认知的境界,既不是不同也不是相同——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既不是造作也不是被造作,既不是有为也不是无为,既不是能觉知也不是所觉知,既不是能显现的表象也不是所显现的表象,既不是五蕴也不是与五蕴相异,既不是能言说也不是所言说,既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既不是同时存在也不是不同时存在。正因为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不是同时存在也不是不同时存在,所以完全超越了一切思量分别;超越了一切思量分别,就没有了言语表达;没有了言语表达,就没有了生起;没有了生起,就没有了灭去;没有了灭去,就是寂灭;寂灭就是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就是没有事相、没有原因;没有事相、没有原因,就没有了攀缘执着;没有了攀缘执着,就超脱了一切虚妄假相;超脱了一切虚妄假相,就是如来;如来就是无上正等正觉。大慧,这就称为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大慧,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是远离一切感官与思量分别的。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意义,而用偈颂说道:
悉离诸根量,无事亦无因,已离觉所觉,亦离相所相。阴缘等正觉,一异莫能见,若无有见者,云何而分别?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阴非在阴,亦非有余杂。亦非有诸性,如彼妄想见,当知亦非无,此法法亦尔。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沉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一切远离感官与思量的境界,既无具体事物也无生起之因,已超越能觉与所觉,亦离却能相与所相。五蕴因缘与圆满觉悟,既非同一也非差异,若连能见的主体都不存在,又怎能产生分别呢?既非造作也非不造作,既非事物也非成因,既非五蕴也非蕴中所有,更无其余杂染。亦无种种自性,如那妄想所见的景象,但应当知道也并非全无,这诸法真相本是如此。因为“有”才显出“无”,因为“无”才显出“有”,若真是无就不应领受,若真是有就不应仅存想象。有人执着于“我”或“非我”,在言语思量中徘徊,沉溺于两种极端,既损害自己也扰乱世间。若能解脱一切过失,正确体察真我通达无碍,这才名为如实观照,不会毁谤伟大的导师。
所以三皆非異非不異者,以其性融而理一也。一故中,中故妙,妙故離四句言說。故復例通而結成之,則曰非常非無常等。總不出非二邊,顯中道;非能所,顯一相;非四句,顯亡言。仍間雜不次,所以彰法門混融,無決定也。至於結成理性,則曰離一切量等。夫離諸言量,則無生寂滅,自性涅槃而已矣。既彰理性,乃復宗結,示曰無事無因等。唯一法身,逈然獨立,不見諸法,為所攀緣。故出過一切虗偽,名為如來三藐三佛陀。重言佛陀者,翻知覺之異,雙結上二名也。言至於此,可謂極矣。而復疊云離一切根量者,總酬所問,旨歸法身自性也。偈言悉離諸根量等,疊頌上諸文,總顯一離相。陰緣等正覺者,陰即五陰,緣謂界入等攀緣之緣,並對法身正覺。言非一異,而莫能見,因起後難釋。故曰若無有見者,難也。意謂既一切悉離,則都無所有,於何分別非作非不作等。言有餘雜,則不一義也。亦非有諸法自性,如彼妄想見者。是以其所離,還難自所分別。宜莫能解者,當知亦非無等釋也。謂雖離謂相,而亦非無所分別,以其法法自爾故。故曰以有故有無等。是則有不別有,有其所無。無不別無,無其所有。是應云以無故無有。文言有有者,或別有意。故雖有分別,而不妨離相。仍遮其非曰:若無不應受,受則有矣。若有不應想,想則著矣。若受若想,皆於法爾上加之情見,所以非也。或於我非我等,總反斥彼著。以我非我有無言量,留連沉溺。著於二邊,增損世諦。是為自壞,壞世間也。解脫一切過者,頌上佛陀離一切根量之過,亦反上沉溺之失。得正觀察,乃我所通。反顯有無,不名正觀。不毀大導師者,毀猶謗也,否則謗矣。(三)
因此这三者既非不同也非不异,是因为它们的本性相互融通而道理是统一的。统一所以中正,中正所以玄妙,玄妙所以超离四句言说的范畴。所以又类比贯通而总结起来,就说既不是恒常也不是无常等等。总归不出否定两边,以显明中道;否定能知与所知,以显明一相;否定四句,以显明言语的超越。仍然穿插着不按顺序,这是为了彰显法门的混融无碍,没有固定的规则。至于归结到理性本身,就说要超越一切思量分别等等。既然超越了种种言语思量,那就是无生寂灭,只是自性涅槃而已。已经显明了理性,于是又归结宗旨,指示说没有事相、没有因缘等等。唯有那唯一的法身,迥然独立,不见诸法可以作为攀缘的对象。所以超越了一切虚妄不实,就称为如来三藐三佛陀。重复说佛陀这个词,是翻译中“知”与“觉”的不同说法,双重归结上面的两个名称。话说到这里,可以说到了极致了。而又重叠说超越一切根识思量,这是总体回应前面的提问,旨归在于法身自性。偈颂说“悉离诸根量”等等,是重叠颂出上面的文字,总体显明一个“离相”。五阴、缘起等等与正觉的关系,阴就是五阴,缘指的是界、入等攀缘的缘,这些都与法身正觉相对而言。说不是一也不是异,而无法被看见,因此引出了后面的疑难和解释。所以说“若没有能见的”,这是疑难。意思是既然一切都超越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又从哪里去分别“非作非不作”等等呢。说到还有其余杂染,就不是统一的义理了。也不是有诸法的自性,像那些妄想所见的。这是用他所超越的,反过来责难他自己所作的分别。应该无法理解的,要知道也并非没有等等解释。是说虽然超越了所说的相,但也并非没有分别,因为法法本来就是如此。所以说“因为有所以有无”等等。这样就是“有”并非另外有一个“有”,而是“有”那个“无”;“无”并非另外有一个“无”,而是“无”那个“有”。这应该说“因为无所以无有”。经文说“有有”,或许另有含义。所以虽然有分别,但并不妨碍离相。仍然遮止其错误说:如果无就不应领受,领受了就是有了。如果有就不应执着想象,执着想象就粘着了。无论是领受还是执着想象,都是在法尔如是的状态上附加了情识见解,所以是不对的。或者对于我、非我等,总是反过来驳斥那些执着。因为对我、非我的有无言说思量,留连沉溺。执着于两边,增减世间的道理。这是自我毁坏,也毁坏了世间。解脱一切过患,是颂上面佛陀超越一切根识思量之过,也反衬上面沉溺的过失。得到正确的观察,才是我所通达的。反过来显示执着有无,不叫正观。不毁谤大导师,毁就是诽谤,否则就是诽谤了。(三)
○右第一章
第一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为是如来异名?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则摄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说如来非无性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亦非无义。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彼不生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来异名。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请教:世尊!就像您曾说的:佛经中蕴含着不生不灭的真理。您又说过:不生不灭是如来的另一个名称。请问世尊,您是因为诸法无自性而说不生不灭,还是说这本身就是如来的别名呢?
佛告诉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是为了破除有和无的对立分别。
大慧对佛说:世尊!如果一切法本来不生,那么能把握的实质就不可得;既然一切法不生,如果名相中确有实义存在,恳请您为我们解说。
佛告诉大慧:问得好啊!仔细听,好好思量,我来为你详细解说。
大慧回答:是的,我们恭敬聆听您的教导。
佛告诉大慧:我所说的如来,并非没有体性,也不是简单的不生不灭;如来含摄一切法却不依赖因缘,所以说不生不灭并非没有深意。大慧!我所说的意生法身如来名号,那个“不生”的境界,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第七住菩萨都无法企及的。大慧!那个“不生”正是如来的别名。
經教言不生不滅者多矣,而所以用義詮旨,則有同異,不可不審也。大慧於是以彼兩端申一疑,請為皆無性義邪?抑為異名別有義乎?佛答以不生不滅,則不有不無,故曰有無品不現。所以拂彼之見,而教旨異名,兩得之矣。而大慧以謂不現者,不生也,即攝受一切法不可得,則無而已矣,故曰一切法不生故。是直以不生無性義領之,故復請異名中別有法義。答中亦先拂彼見,言我說如來非無性者,正言異名非謂無性。又曰亦非攝一切法者,拂上次領義也。亦不待緣者,謂非待生滅而言不生不滅,則逆其意以遮之也。亦非無義,起後正答也。則曰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者,其文猶略具,應云我說不生不滅,即不生義,不生而生,則一切法身異名,皆從此出,故曰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始得疊云彼不生者等。不然,則此一句,全無生起,但此不生,異乎大慧所領之不生,將顯一切法皆趣不生,是如來境界,故曰一切外道,乃至七住菩薩,非其境界。七住即七地,未得無生,故非其境界,即其為八地無生也可知矣。故結答中,以不生為如來異名,即不生不滅,名偏義圓,其理一也(一)。
佛经中常讲“不生不灭”,但各家用这个词来阐释宗旨时,却有同有异,这不能不仔细分辨。大慧菩萨因此从这两个方面提出疑问:这是指一切法都没有自性吗?还是说它只是不同的名称,另有含义呢?佛陀回答:所谓不生不灭,就是既非“有”也非“无”,所以说“有”、“无”这两种对立的观念都不显现。这是为了破除他的执着见解,而佛法的宗旨与名称虽异,这两层意思其实都包含其中。但大慧认为“不现”就是不生,既然能含摄的一切法都不可得,那就只是“无”罢了,所以说“因为一切法不生”。这是直接以“不生”就是“无自性”的意思来理解,所以他再次请教,在“异名”之外是否另有法义。
回答中也是先破除他的执着见解,说:我所说的如来,并非没有自性——这正是说明“异名”并非指“无性”。又说“也并非能含摄一切法”,这是破除他上一轮的理解。还说“也不依赖因缘”,意思是并非等到生灭现象出现后才说“不生不灭”,这是反过来遮止他的错误想法。“也并非没有含义”,则是引出后面正面的回答。于是说:我所说的“意生法身如来名号”……这段文字略有省略,完整意思应该是: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即是“不生”的含义;由“不生”而显现的“生”,则是一切法身的不同名称都从此产生,所以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这才能够接连说“那个不生”等等。否则,这一句就完全没有着落了。不过,这里说的“不生”,不同于大慧所理解的“不生”,是为了显示一切法都归趣于“不生”,这才是如来的境界。所以说:一切外道,乃至七住菩萨,都不能了达这个境界。“七住”就是七地,尚未证得无生法忍,所以不是他们的境界,由此可知这指的是八地的无生境界。因此在总结的回答中,以“不生”作为如来的异名,也就是说,“不生不灭”这个名称虽偏于一面,含义却是圆满的,其中的道理是一致的。(一)
大慧,譬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无自性。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号,愚夫悉闻各说我名,而不解我如来异名。大慧,或有众生知我如来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觉者,有知导师者,有知广导者,有知一切导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细者,有知自在者,有知胜者,有知迦毗罗者,有知真实边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无生者,有知无灭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谛者,有智实际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无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此及余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彼诸愚夫不能知我,堕二边故;然悉恭敬供养于我,而不善解知辞句义趣,不分别名,不解自通,计着种种言说章句,于不生不灭作无性想,不知如来名号差别。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不解自通会归终极,于一切法随说计着。
大慧,就好比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这些事物,每一个都有很多不同的名称,但并不是因为名称多,它们就有多种体性,也不是说它们没有自身的体性。同样的,大慧,我在这娑婆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种名号,愚昧的人们都听说过,各自用某个名字称呼我,却不明白我如来的种种不同名号的含义。
大慧,有些众生知道我名为“如来”,有的知道我为“一切智”,有的称为“佛”,有的称为“救世者”,有的称为“自觉者”,有的称为“导师”,有的称为“广导者”,有的称为“一切导者”,有的称为“仙人”,有的称为“梵”,有的称为“毗细”,有的称为“自在者”,有的称为“胜者”,有的称为“迦毗罗”,有的称为“真实边”,有的称为“月”,有的称为“日”,有的称为“主”,有的称为“无生者”,有的称为“无灭者”,有的称为“空”,有的称为“如如”,有的称为“谛”,有的称为“实际”,有的称为“法性”,有的称为“涅槃”,有的称为“常”,有的称为“平等”,有的称为“不二”,有的称为“无相”,有的称为“解脱者”,有的称为“道”,有的称为“意生者”。
大慧,像这样三阿僧祇百千的名号,不增不减,在这个世界以及其他世界,众生都以这些名号了知我,如同水中的月亮,既不出来也不进去。那些愚昧的众生不能真正了知我,是因为他们陷入了两种极端的见解;然而他们全都恭敬供养我,却不能很好地理解言辞句义的真趣,不能辨别名号的差别,不明白这些名号最终都通向同一个本源,反而执着于种种言说章句,对于不生不灭的真理,却当作没有自性来想,不知道如来名号虽有差别,所指实则一致。就像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有多个名字一样,他们不明白这些名号最终是相通的,对于一切法,只是随着言说而产生执着。
此下引譬示異名義。如是等諸物者,謂帝釋所住地及虗空乃至手足,各隨其物以彰異號。是以帝釋有多種名,人只是一,故無多性。而隨物顯義,故非無自性。譬佛亦爾,故曰我於是娑呵世界等,凡列三十三名(恐煩不釋)。始言愚者悉聞各說我名,謂名各有義也。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則不知其體一本於不生不滅也。又曰皆悉知我等,即智者能知。如水中月不出不入,謂虗空之月如法身,應於眾生心水而現。如應身而影,不離水故不出,亦不外來故不入。不入故不生,不出故不滅。以喻顯法,其理如之。此猶分喻,不可守喻而害法也,可以意知。彼諸愚夫等,覆釋彼不知者,由墮二邊故,昧於不生不滅中道應本。亦如世人或以著相見佛,或謂佛無形相,是皆墮於二邊。雖亦供養,豈識所以真佛者哉。而不善解下,凡列三失。謂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一也。不分別名,二也。不解自通,三也。計著種種言說等,釋三失也。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者,正釋不善解知不生義趣,但成無法而已。亦結斥前所領也,釋不解自通。言會歸終極者,即自性法身一也,是亦不能反諸自己之謂(二)。
接下来引用比喻来说明不同名称的含义。 这里说的“这些事物”是指帝释天居住的地方、虚空乃至手脚等,每种事物都根据其特点有不同的称呼。所以帝释天有很多名字,但人只有一个本体,因此并没有多个本性。随着不同事物显现意义,所以不能说没有自身本性。佛陀也是如此,所以说我在这娑婆世界等,共列举了三十三个名号(为避免繁琐不逐一解释)。开头说愚昧的人听到各种名号都以为是在指称我,认为每个名字各有含义。但他们不理解如来这些不同名号背后的真义,就不知道其本体根本是不生不灭的。
又说“都能认知我”等,是指有智慧的人能够明白。如同水中月亮没有出也没有入——虚空中月亮好比法身,映现在众生心识的水面上;又如应身像影子,不离水面所以不出,也不是从外而来所以不入。不入因此不生,不出因此不灭。用这个比喻来显明法义,道理便是如此。这还是局部的比喻,不可执着比喻而误解法义,需要用心领会。
那些愚昧的人等,再次解释他们不能理解的原因,是由于陷入两种极端,所以不明白不生不灭的中道根本。也像世间人,有的执着形相来认识佛,有的认为佛没有形相,这都是落入两边。虽然也可能供养,但哪里能认识真正的佛呢?
“而不能善解”以下,共列出三种过失: 一是不善理解言辞句义的旨趣; 二是不区分名相差别; 三是不懂得返归自心通达。
“计着种种言说”等,是解释这三种过失。 “对不生不灭当作无自性去想”,正是解释不善理解“不生”的旨趣,只当成什么都没有而已。这也是总结并驳斥前面所领受的见解,解释“不解自通”。
说到“回归终极根本”,是指自性法身唯一不二,这也是指不能返照自己本性的意思(第二种过失)。
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言说。大慧,彼恶烧智不知言说自性,不知言说生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
大慧,那些愚昧之人这样说:“道理就如同言语所说,道理与言语没有差别。”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们认为道理本身没有实体,所以言语之外再没有别的道理,一切只停留在言语上。大慧,这些人被错误的见解烧毁了智慧,不明白言语自身的性质,不知道言语有生有灭,而道理却是不生不灭的。大慧,一切言语都落在文字相中,而道理则不落文字;因为它远离了“有”和“无”的分别,所以既没有感受生起,也没有实体可得。大慧,如来所宣说的法是不落于文字的法,因为文字的有或无都不可执取,唯有超越文字的法才是真实的。
因上言義,示有得失。初言一向失,則曰義,如言說等。夫義有二種,謂言下之義,有體上之義。此知言下之義而已,言外無餘義,故謂義。如其說無別義身,身猶體也,則無身為失。而不知體上之義出於言外,則是惡見燒滅正智。不知言說自性,妄想言有生滅,而義無生滅,詎得一之邪?直如言下之義,苟得其趣,亦不專言說。如淨名說苦空無常義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又如菴提遮女經說生死義云:生以不生生為義等。是皆言下義趣,亦何甞局於言說哉?次明有墮不墮,謂依言說則墮,得義則不墮。初文者,凡諸言說,未有不出文字法者。縱謂無文字可說,苟如言生著,是亦墮也。惟義則不墮,即體上之義,其理常融出於有無之外,故曰離性非性。故反顯言說由文字出,則有所從生,有生則有身。義則不然,故無受生亦無身,則無身為得,故與前異。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者,謂佛未甞著文字相而有所說,以其於文字有無了不可得故。下文所謂法離文字是也。然則如來果無說邪?則曰:除不墮文字,但不著文字有無二邊,而為眾生故,亦說一切法。則又曰:非不饒益義說是也。抑以所說言之,則說有說無者墮也,說中道義者不墮也。使隨言取著,雖中亦墮。如以對治說有無而知通變者,則未始墮也(三)。
根据上面讨论的道理,这里要说明理解和偏离的两种情况。先说完全偏离的情况,就是指只停留在语句表面的意思,比如拘泥于言辞本身。道理其实有两种:一种是言辞直接表达的意思,另一种是超越言辞的实质道理。如果只懂得字面上的意思,认为言辞之外再没有其他深意,这就叫“义”(仅执文句)。好比说除了言辞就没有别的道理本体,“身”在这里就是指本体,那么“无身”就是一种偏差。而不懂得实质的道理是超越言语的,这种错误的见解就会烧毁破坏真正的智慧。不明白言语本身的性质,妄想着言语有生有灭,而道理却没有生灭,这怎么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呢?即便是言辞直接表达的意思,如果能领会其中的旨趣,也不会只局限于言辞本身。就像维摩诘居士解释苦、空、无常的道理时说:一切法毕竟不生不灭,这才是无常的真正含义等等。又像《菴提遮女经》解释生死的含义时说:生是以“不生生”为其真义等等。这些都是从言辞中领会到的深层旨趣,又何尝局限于言辞本身呢?
接下来说明有陷入执着和不陷入执着两种情况:如果依赖、执着于言说,就会陷入偏差;如果领悟了实质的道理,就不会陷入偏差。第一点,凡是言说,没有不是从文字法中产生的。即使说没有文字可说,但如果因为言语而产生执着,那也是一种陷入。只有领悟了义理才不会陷入,这就是那超越言辞的实质道理,它的真谛恒常融通,超出“有”和“无”的对待之外,所以说“离性非性”(远离有性和无性)。因此反过来显示,言说是从文字产生的,那就有所从生的来源,有生起就有“身”(形相实体)。道理却不是这样,所以它没有“受生”(被产生),也没有“身”,那么“无身”在这里就是正确的领悟,因此和前面所说的偏差情况不同。
说如来不说是堕于文字的法,意思是佛陀从不执着文字的表相而有所说法,因为他对文字的“有”和“无”都彻底明了,了不可得。下文所说的“法离文字”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如来真的没有说法吗?答案是:除了不堕于文字执着之外,佛陀不执着于“有文字”或“无文字”两种边见,但为了度化众生的缘故,也宣说一切法。所以又说:这并不是不为了利益众生而说法。进一步从所说的内容来看,执着地说“有”或说“无”是堕于边见,宣说中道实义则不会堕入边见。假如随着言语就产生执着,即使是中道的言辞,也会变成执着而堕入偏差。如果是针对众生的执病而方便说“有”说“无”,并且懂得圆融变通、不滞于言句的人,那么他自始至终都不会真正陷入执着(三)。
大慧!若有说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则妄说,法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离文字故,非不饶益义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无者谁说为谁?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着言说,随宜方便广说经法,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我及诸佛为彼种种异解众生而说诸法,令离心意意识故,不为得自觉圣智处。
大慧!如果有人声称如来说法离不开文字,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真理本身超越文字。所以,大慧!我们一切诸佛和菩萨,既不说一个字,也不回答一个字。为什么呢?因为真理超越文字,并非否定言语对众生的益处,而是因为众生容易陷入对言语的执着妄想。大慧!如果完全舍弃言语宣说一切法门,那么教法就会衰败;教法衰败了,就不会有诸佛、菩萨、缘觉和声闻圣者;如果这些圣者都不存在,那又是谁在说法、为谁说法呢?因此,大慧!菩萨修行者不要执着于言语,但应随顺众生的根机和需要,善巧方便地广泛宣讲经典教法。因为众生的期望、烦恼各不相同,我与诸佛才为这些有种种不同见解的众生宣说各种法门,目的是让他们摆脱心念、意识和分别的束缚,而不是为了让他们执着于证得自觉圣智的境界。
此下反釋證成也。言法離文字者,謂如來所證之法,本來離相。故不著文字說,亦不著無文字說。所以言不說不答一字者,良在於此。然以不離而離,離彼著相之文字。離而不離,即文字非文字。非文非不文,非字非不字。則文字當體性離而已。淨名所謂文字性離,即是解脫。無離文字說解脫也。是即與離,理一義殊。故知法理常融,人自固執。離尚不可,況取著乎。非不饒益義說者,即上除不墮文字,但有饒益,皆可說也。所以必由言說者,以眾生妄想,希望言說。故如來依之以治妄病。妄病若盡,言說自亡。然不可以妄想而廢言說。故曰教法則壞。誰說為誰者,誰即彼我求實之謂。若都無有,則誰為能度,誰為所度,而建立機教哉。是說與不說,各有其致。但隨語生解,則為不善。故誡其莫著言說。言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者,蓋妄想心識,可使之離。而自覺聖智處,不可使之得。要須自證,非言為所及。所謂但盡凡情,無別聖解。又曰凡情盡處,聖解卓然。斯言近之矣。(四)
接下来从反面解释并论证成立。所谓法超越文字,是指如来所证悟的真理,原本就超越一切表象。因此既不执着于用文字来说,也不执着于不用文字来说。之所以说“不说、不答一字”,原因正在这里。然而,以不脱离文字的方式而超越文字,是远离那种执着于表象的文字;以超越文字的方式又不脱离文字,是认识到文字本身并非真实不变的文字。不是文字,也不是非文字;不是字,也不是非字。那么文字当下的本性就是超越的罢了。正如《维摩诘经》所说:文字的本性即是超越,这就是解脱。并没有离开文字而另说一个解脱。这也就是说,“即文字”与“离文字”,道理一致而表述不同。因此可知法的真理本是圆融的,只是人们自己固执分别。连“离”的念头尚且不应有,更何况去执着“取”呢?所谓“并非没有利益的意义而说”,就是上面提到的,只要不堕入对文字的执着,只要对众生有真实利益,都可以宣说。之所以必须借助言说,是因为众生的妄想习气,总是希求依靠言说。所以如来依此言说来对治众生的妄病。妄病如果除尽,言说自然消亡。但不能因为众生的妄想就废除言说。所以说(如果废除言说),教法就破坏了。“谁为谁说”中的“谁”,是指那种执着于实有的“我”和“对方”的分别见。如果完全没有能说者与所说者,那么谁又是能度化者,谁又是被度化者呢?这样度化众生的机缘和教法又如何建立呢?因此,说与不说,各有其深意。但如果只是随着言语表面去理解,就不是善巧的。所以告诫不要执着于言说。说到“令其远离心意意识,所以不能证得自觉圣智的境界”,这是因为妄想心识,可以令其远离;而自觉圣智的境界,却不能通过言语使其获得。必须亲自证悟,不是言语所能达到的。所谓“只要除尽凡夫的妄情,并没有另一个圣人的见解可得”。又说:“凡夫妄情断尽之处,圣人的智慧自然显发。”这个说法很接近了。(四)
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坏第一义,亦不能觉他,堕恶见相续而为众说,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达章句具足性义,彼则能以正无相乐而自娱乐,平等大乘建立众生。大慧!摄受大乘者,则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摄受一切众生;摄受一切众生者,则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则佛种不断;佛种不断者,则能了知得殊胜入处;知得殊胜入处,菩萨摩诃萨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形类希望烦恼诸相,如实说法。如实者不异,如实者不来不去相,一切虗伪息,是名如实。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摄受随说计着。真实者,离文字故。大慧!如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观指不得实义;如是愚夫随言说指,摄受计着至竟不舍,终不能得离言说指第一实义。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不应食生,若食生者则令发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灭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应当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视指端。是故,大慧!于真实义当方便修。真实义者,微玅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实义者,从多闻者得。大慧!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经论,身自不随亦不令他随,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是故欲求义者,当亲近多闻所谓善义,与此相违计着言说应当远离。
大慧啊!在一切事物中认识到空无自性,觉悟到一切只是自心的显现,就能脱离两种虚妄分别。诸位大菩萨依据真实义理,不依赖文字表面。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只依赖文字,就会毁坏最究竟的真理,也不能使他人觉悟,陷入错误见解的连续中,并以此向大众说法。他们不能善巧地了知一切法门、一切修行阶位、一切事物表象,也不懂得经文的章节句读。如果能善巧通达一切法门、一切阶位、一切表象,透彻理解章节句读并具足法义真髓,他们就能以真正不执着表象的安乐来自在愉悦,并依据平等的大乘之道来建立众生的信心。大慧啊!接受并护持大乘法的人,就是接受护持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接受护持诸佛、菩萨、缘觉、声闻的人,就是接受护持一切众生;接受护持一切众生的人,就是接受护持正法;接受护持正法的人,就能使佛法的传承不断绝;佛法传承不断绝,就能了知并获得殊胜的悟入之处;知道获得殊胜悟入之处,大菩萨们就能常常随缘化现,建立大乘的十种自在神力,示现种种身形色相,通达众生不同的种类、希求、烦恼等各种状况,并依据实相来说法。所谓“如实”,就是与真相没有差异;“如实”就是不来不去的本来面目,一切虚妄止息,这就叫做如实。大慧啊!善男子、善女人,不应当接受并执着于随言语而产生的计度分别。真实义理,是超越文字的啊。大慧!好比有人为愚昧的人用手指指向物体,愚昧的人只盯着手指却得不到所指事物的真实意义;同样的,愚昧的人随着言语的指向,接受并执着于言说,始终不肯放下,终究不能得到超越言语所指的、最究竟的第一真实义。大慧!又好比婴儿,应该吃煮熟的食物,不应吃生的,如果吃了生的就会让他发狂,这是因为不知道通过恰当的次第和方法将食物做熟。大慧!像这样,对于不生不灭的真理,如果不善用方法去修习,就是不得当的。所以应当善巧地修习方法,不要只是追随言说,就像只盯着指尖看。因此,大慧啊!对于真实义理,应当善用方法去修习。真实义理,是微妙寂静的,它是导向涅槃的因;而言语说教,是与妄想结合的;妄想,则是聚集生死轮回的根源。大慧!真实义理,要从多闻正法的人那里获得。大慧!所谓“多闻”,是指善于体悟义理,而非仅仅善于言说;善于义理的人,不追随一切外道的经典论述,自己不去追随,也不让他人追随,这才叫做有大德行、真正多闻的人。所以,想要探求义理的人,应当亲近那些所谓善于义理的多闻者,而对于与此相反、执着言说的人,则应当远离。
承上文旨將示誡勸,於中先言依不依義及善不善損益之相。言於一切法無所有,此對前著言說者尚不有一切法,況有文字可著乎?尚能覺了自心現量,離攝所攝二種妄想,豈不能依第一義乎?故曰依於義不依於文也。若善男子下,斥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然第一義諦實不可壞,但著文字乖離其說以為壞爾。墮惡見相續者,如前依言說相續計著是也。善不善者,即於一切法相章句有善其意不善其意者,善則依義可知。言一切法即教理等法也,地即行位之地,相謂因果之相,而於一一皆通達章句,亦了性離及實義也。正無相樂等,謂自行化他皆成就也。建立眾生本果上事,而因地亦分得此用,故攝受大乘,攝受大乘則一切凡聖無不攝者,如是而為正法、為佛種、為殊勝入處,則自覺聖知樂處是也。常得化生下,示一期事足。良由菩薩始於善義離文字相,其卒成就化用如此。故復示其所以如實者三:謂不異,義也;不來不去,體也;一切虗偽息,用也。分別雖爾,不應隨說計著,以真實者離文字故。因起二喻,以示得失:一、以指指物喻,喻言說實義;二、嬰兒食熟喻,喻方便脩法。然皆有得有失,其理曉然。愚夫不了,觀指而不觀物,食生而不食熟。凡今之人,執著言說,高談理性,而不善知真實進脩者皆是,幾何而不失實發狂也哉?如來所以諄復誨斥,不能自己言於真實義當方便脩者,應如淨名實慧方便縛解四句(云云)。亦可謂脩無不方便,義無不真實,法如是爾。餘文結示過德可知。又曰:真實義者,從多聞得。此以善義為多聞,非謂博聞也。如曰: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是也(五)。
承接上文要旨即将开示告诫劝勉,其中先说明依循义理与不依义理,以及善用与不善用所带来的损害与利益之相。所谓“于一切法无所有”,这是针对前文执着言说者而言——连一切法尚且不存在实体,哪里还有文字可以执着呢?既然能够觉知了悟自心所现的境界,脱离能摄取与所摄取两种妄想,又怎么会不能依循第一义理呢?所以说“依于义不依于文”。至于“若善男子”以下段落,是斥责那些依循文字者自己毁坏了第一义理;然而第一义谛实际不可毁坏,只是因执着文字、背离其真义而看似毁坏罢了。“堕恶见相续”的意思,就是如前所述依循言说相续不断、计度执着的情形。所谓“善不善”,是指对于一切法相章句有善解其意与不善解其意两种情形;善解者自然能依义理,这可以理解。“一切法”即教法、理法等种种法,“地”指修行阶位之地,“相”谓因果之相,而对于每一法都能通达章句,也能明了其本性远离执着及真实义理。“正无相乐”等句,是说自行化他皆能成就。建立众生本具果位上的事业,而在因地修行中也分证此妙用,因此能摄受大乘法;摄受大乘法则一切凡夫圣贤无不含摄,如此便是护持正法、延续佛种、成就殊胜入处,也就是自证圣智的安乐境界。“常得化生”以下,显示一期教化事业圆满。实在是因为菩萨从最初善于义理、远离文字相开始,最终才能成就如此化导众生的妙用。所以又开示其所以能如实的三个要点:所谓“不异”,是就义理而言;“不来不去”,是就本体而言;“一切虚伪息”,是就作用而言。虽然分别说明,但不应当随言说计度执着,因为真实义理是超越文字的缘故。因而举出两个比喻,以显示得失:一、以手指指示物体的比喻,比喻言说与真实义理的关系;二、婴儿食用生熟食物的比喻,比喻方便修习法门。然而都有得与失两种情况,其中的道理很明白。愚昧凡夫不能明了,只看手指而不看所指之物,只吃生食而不吃熟食。如今世人,执着言说,高谈理性,却不善于知晓真实修行途径的,都是如此,有多少人不迷失实相、不发狂乱呢?如来之所以反复教诲斥责,不能自已地说“于真实义当方便修”者,应当如净名经中实慧、方便、缚、解四句(等等)所说。也可以说修行无不需方便,义理无不真实,法本来如此。其余文字结示过失功德可以推知。又说:真实义理,是从多闻而得。这是以善于义理为多闻,并非指博学多闻。正如所说:若能了知如来常不说法,这才名为多闻(第五)。
○右第二章
第二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显示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虗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世尊!外道说因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外物因缘亦如是,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微尘、胜玅、自在、众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性不生不灭,有无不可得。外道亦说四大不坏自性不生不灭,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诸趣不舍自性,世尊所说亦复如是。是故我言无有奇特,惟愿世尊为说差别。所以奇特胜诸外道,若无差别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灭故。而世尊说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无有是处。如向所说,一世界中应有多佛,无差别故。佛告大慧:我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所以者何?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大慧!我者,离有无品、离生灭,非性非无性,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以是故,一切性无性非无性,但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安隐快乐,世事永息。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仰承佛陀的威神之力,向佛陀禀告说:“世尊!世尊所开示的‘不生不灭’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外道所主张的‘因’也是不生不灭的;世尊您也说过,虚空以及非由造作而寂灭的境界(非数缘灭),还有涅槃的境界,都是不生不灭的。世尊!外道说有一个‘因’生起了世间万物,世尊您也说由于无明、贪爱、业行、妄想等因缘而生起了世间万物,他们所说的‘因’和我们所说的‘缘’,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对于外物形成的因缘,道理也是如此。这样看来,世尊的学说与外道的理论似乎没有差别。外道所立的微尘、胜妙、自在天、众生主等九种本体,被认为是不生不灭的;世尊您也说一切事物的本性是不生不灭的,有无的分别不可成立。外道也说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不会坏灭,其自性不生不灭,四大永远是四大,即使流转于各种生命形态中也不会舍弃其自性。世尊您所说的道理也与此类似。因此我说,这并没有什么奇特。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您的教法究竟有何不同之处,为何说它奇特超胜于一切外道?如果没有差别,那么一切外道也都应该是佛了,因为他们也主张不生不灭。然而世尊您说过,在一个世界中同时有多位佛出世,这是不可能的。照我前面所说来推论,一个世界里就应该有多佛同时出世了,因为大家的教法没有差别嘛。”
佛陀告诉大慧:“我所说的不生不灭,与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同。为什么呢?那些外道认为有一个实在的‘性’,有一个‘自性’,他们执着于一个‘得不生、不变’的固定相状。我的教法则不是这样,不会落入‘有’或‘无’的边见。大慧!我的教法,是超越‘有’和‘无’的范畴,超越‘生’和‘灭’的分别;既不是认定事物有实在的‘性’,也不是认定事物是绝对的‘无’。就好像种种幻象和梦境显现出来一样,所以不能说它是绝对的‘无’。那为什么又说它‘无自性’呢?这是说,一切色法等事物,并没有一个可以把握的、固定不变的自性相状,因为它们时而显现、时而不显现,可以被感知、又不可被感知。因此,一切事物既非有实在的自性,也非绝对的虚无,只是要觉悟到这一切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当虚妄分别的念头不再生起,内心就能获得安宁快乐,世间事务带来的纷
向言不生不滅,直據正教言之,未辨所以異外道者。故大慧復承佛力,而有異同之問。凡設四竝:一、以外道說因不生滅,與三無為法竝;二、以彼因此緣竝;三、以微塵等生,與一切性不生滅竝;四、以說四大不壞竝。皆以外道之說,比同佛說,如文云云。故言佛說無有奇特。夫如來之說常道也,豈有意於尚奇乎?而大慧云爾者,非自為言也,直為對勝外道,引物希嚮。然自其不知不達者,亦謂之奇可也。答中,先總斥外道非。言諸外道有性自性等者,謂說一切性不生滅,是有性自性。又四大常是四大,如地只是地等自性,各不相混。兼前言之,為得不生不變相,則是以有著心,計彼性實,有實即有壞。雖曰不生不變,實則生滅,墮於有無。故曰:我不如是,墮有無品。於是對異其說,亦略有三:一、離有無品,如上說;二、離生滅,如次明之;三、非性非無性,則曰如種種幻夢等。謂今所說,如幻夢種種,以有所現,故非無性,而無實故。非性尚非無性,況得如彼墮性實邪?言色無自性相攝受者,謂幻夢之色,無自性相可得攝受。但以著心,攝取前境則現,不攝則不現。故曰:現不現,攝不攝。故以是例一切性,亦非性非無性,則其性本虗,唯一自心現量。但如是覺,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者,姑以近事言之。若夫遠理,則無生法忍,自此而得,豈直若是而已。(一)
刚才说到不生不灭,是直接依据正法教义而谈的,还没有辨明它与外道说法不同的地方。所以大慧菩萨又承借佛陀的威神力,提出了关于异同的疑问。一共设了四个并列比较:第一,将外道所说的因不生灭,与三种无为法并列;第二,将外道的“因”与佛教的“缘”并列;第三,将外道认为微尘等能生起,与一切法性不生不灭并列;第四,将外道说四大不坏,与佛教说法并列。这都是把外道的学说,拿来与佛陀的教说相比附,认为两者相同,如经文中所说。因此他们说佛陀的教法并没有什么特别奇妙之处。然而如来所说的,是恒常不变的正道,哪里会刻意追求奇特呢?大慧菩萨之所以这样说,并非是他自己的见解,只是为了破除外道的优胜处,引导众生向往正法。但对于那些不了解、不通达的人来说,认为佛法奇妙也是可以的。
在佛陀的回答中,首先总的驳斥了外道的错误。说到诸外道主张有“性”有“自性”等等,意思是他们认为一切法性不生不灭,是有一个实在的“性”或“自性”。又说地、水、火、风四大是恒常的,地就是地本身等自性,各自不相混杂。结合前面所说的,他们以为得到了不生不灭、不变异的相状,这其实是带着执着的心,计度那些法性是实有的。有实在,就意味着有坏灭。虽然他们口称不生不灭、不变异,实际上还是落在生灭、有无的见解里。所以佛陀说:我不像他们那样,堕在有或无的边见之中。
于是,为了显示与外道不同,佛陀的教说也大略分为三点:第一,是远离有和无的边见,如上所说;第二,是远离生灭的见解,如下文将要说明的;第三,是“非性非无性”,就是说一切法如同种种幻化、梦境一般。意思是这里所说的法,如同幻象和梦境所显现的种种事物,因为有所显现,所以不能说它“无性”(完全没有);但又因为并非真实,所以不能说它“有性”。连“无性”尚且不是,更何况像外道那样堕入实有自性的见解呢?
说到“色无自性相摄受”,是指幻梦中的色相,并没有一个实在的自性相状可以被我们抓取或领受。只是因为执着的心,去攀取外境,它就显现;不去攀取,它就不显现。所以说:现或不现,在于摄受或不摄受。因此,以此类推,一切法性也是“非性非无性”,它们的本性本是虚妄,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影像(现量)。只要这样去觉悟,妄想就不会生起,便能得到安稳快乐,世间的烦恼纷扰也就永远止息了——这里暂且用浅近的事情来说明。至于深远的道理,那么“无生法忍”也是从这里证得的,哪里仅仅是像上面说的这样简单呢。(一)
愚痴凡夫妄想修事非诸圣贤,不实妄想如犍闼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闼婆城及幻化人,种种众生商贾出入,愚夫妄想谓真出入,而实无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如幻人生实其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圣贤,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着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见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愚昧的凡夫用虚妄的念头去修行,这不是圣贤的境界,他们那些不真实的妄想,就像海市蜃楼和幻化出来的人一样。大慧啊!就像海市蜃楼和幻化人,有各种各样的众生、商人似乎在进出往来,愚昧的人凭妄想认为真的有出有入,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出者,也没有入者,只是他们的妄想罢了。同样道理,大慧!愚痴的凡夫生起“不生不灭”的迷惑,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无所谓“有为”或“无为”,就像幻化的人生,其本质是空无的,无论生灭、有自性或无自性,都了不可得,一切法也是如此,本就远离生灭。愚痴凡夫陷在虚妄不实中,生起关于生灭的妄想,这不是圣贤的境界。不依真实而修行的人就不是这样,如果(能认识到)事物的本性(如性自性)与妄想并无不同,但若认为妄想和本性是两回事,就会执着于一切事物的自性,从而无法见到寂静,见不到寂静,就终究摆脱不了妄想。所以,大慧!不执着于表象的见解,胜过执着于表象的见解;执着于表象,是导致轮回受生的原因,所以不殊胜。大慧!所谓“无相”,就是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所说的涅槃就是如此。大慧!涅槃,就是依真实的义理去观见,远离先前妄想的心及心所法,证得如来的自觉圣智,我说这就是涅槃。
三、追示離生滅義。於中先約虗實對明。即凡夫以妄想作事,謂事為實。非諸聖賢不實妄想,以妄想為虗。然妄想本一,而凡愚謂實。聖賢體虗,體虗則實性在焉。謂實則終無有實,如犍城等。次以譬顯,譬文可知。法中言愚夫起不生不滅惑者,謂彼妄想本是生滅,而計謂不生滅,則惑也。却成以生滅而惑於不生不滅也。彼亦無有有為無為者,言彼不棄有為,是不知生滅之實。既無無為,是不知無生滅之實。如見幻人出入,而實不知本無出入也。故復合云如幻人生等,以其幻性無性,無所有故。以是體了一切法離於生滅,顯不生不滅亦復如是。然則法本如幻,而愚夫墮生滅見。彼外道者,本是生滅,而又反起不生滅計。故知凡外始終顛倒,又安得而同邪?又曰:愚癡凡夫等者,重疊前凡聖妄想虗實異者,此亦不然,故曰不爾。謂凡夫性自性妄想,亦不一異也。若實異者,則凡夫固著性自性,不達自性本虗,故不見寂靜,是終不得離妄想也。因復以相無相見矯上之義,則虗實不必異,聖凡不必殊。但相無相之間,則其理易轉,其妄易融,故曰無相見勝等。謂無相見者,見寂靜故,其見勝。非相見相見者,謂本非相而作相見,則不見寂靜,是受生因,故其見劣。反顯無相見者,為涅槃如真實義見,又可知矣。離先妄想心心數法者,謂未見無相涅槃已前,所有妄想心數皆離。設竝之辭,雖不別酬,尋文可知。(二)
三、进一步说明远离生灭的道理。这部分先通过虚与实的对比来阐明。凡夫用妄想看待事物,认为事物是实在的。并非诸圣贤的妄想不真实,而是圣贤视妄想为虚妄。然而妄想本身是一样的,愚昧凡夫却认为它实在,圣贤则体认其虚妄。体认其虚妄,那真实的本性就在其中了。若执着为实在,则终究没有实在,如同乾闼婆城(海市蜃楼)等比喻一样。接着用比喻来显明,比喻的文字容易理解。在法义部分说“愚夫起不生不灭惑”,意思是他们的妄想本是生灭的,却误认为是不生不灭的,这就是迷惑。结果反而用生灭法去迷惑那真正的不生不灭。“彼亦无有有为无为”,是说他们不放弃有为法,是不明白生灭的实质;既然没有无为法,是不明白无生灭的实质。好比看见幻化的人出入,实际上却不知道原本并无出入。所以又总结说“如幻人生”等,因为幻化的性质没有自性,是空无所有的。由此体悟一切法远离生灭,显示不生不灭的道理也是如此。然而,诸法本来如幻,愚夫却陷在生灭的见解里。那些外道,其见解本是生灭的,反而生起不生不灭的计执。由此可知,凡夫和外道始终颠倒,又怎么能相同呢?又说“愚痴凡夫等”,是重叠前面凡圣在妄想虚实上的差异,但这里的意思并非如此,所以说“不尔”。意思是凡夫对自性的妄想执着,与圣贤的体悟既非绝对相同,也非绝对不同。如果实在地认为不同,那么凡夫就坚固执着自性,不能通达自性本虚,所以见不到寂静,终究不能远离妄想。接着又用“相”与“无相”的见解来矫正上面的含义,说明虚实不必截然不同,圣凡不必绝对殊异。只要在“相”与“无相”之间把握,道理就容易转变,妄想也容易消融。所以说“无相见胜”等。意思是,具有无相见解的,因为见到了寂静,所以其见解殊胜。而“非相见相见”,是说本来不是实在的相却当作实在的相来见解,那就见不到寂静,这是导致受生轮回的原因,所以其见解低劣。反过来显示具有无相见的人,是为了涅槃和如如真实的义理而见,这又可以理解了。“离先妄想心心数法”,是说在未见无相涅槃之前,所有妄想的心与心所法都要远离。假设并列的语句,虽然没有分别回应,但根据文意可以推知。(二)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那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诗句说道: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犍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折无和合,非如外道见,梦幻及埀发,野马犍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消除那些关于事物产生的争论,确立无生的真谛, 我宣说的这个法门,愚昧之人难以领会。 一切事物本无生起,没有固定本性、没有实在自体, 如同海市蜃楼、幻术梦境,认为事物有自性的人找不到生起的根源。
既然本无生起、没有自性,为何还要说“空”呢? 因为离开了各种因缘和合,能觉知的分别心便无法显现。 所以说空性本无生起,我指出事物没有独立自性—— 看似每一处和合中都有性质显现,其实并非真实存在。
深入分析并无真实和合,这不同于外道的见解。 如同梦境、幻影、眼中幻翳、阳炎水汽、海市蜃楼, 世间种种现象,没有实在原因却显现出相状。 以此驳斥主张“有因”的论点,阐明无生的深义。
阐扬无生之理的人,正法传承永不断绝; 这透彻的无因之论,如火焰炽燃,令外道心生
偈言滅除彼生論者,外道雖有不生滅之言,而實則生滅,故但成生論。佛言不生不滅,對彼則不生義,故曰建立不生義。言一切法不生等,兼出餘義,竝顯不生,亦可互相成顯也。謂無性義,無所有即空義,犍城等即幻義,文以次申之。不生無自性等,領上再徵也,以離於和合等釋也。先申空義,謂於根塵離和合相故,雖有覺知而性不現,不現即空,空即不生,故曰是故空不生。又曰我說無自性者,申無性義也。謂雖一一和合覺知性現,而自性不可得,故非有。各隨其義,文雖似反,理實相符。非若外道必待析無和合,然後乃空。教門所謂四性無生,幻化即空是也。夢幻及垂髮等,申如幻義也。上言有性者無因,又曰無因而相現,皆所以明幻非有無故。幻若有性,不應無因,無因而然,則性非有也。幻若無因,不應相現,無因而現,則相本虗也。竝顯不生義故。其所破立,則折伏外道有因之論,故曰申暢無生義,無生所以無因也。熾然,言正法之盛。然則因無因論,亦且一往。如彼外道,亦有計無因者,則成斷見。通言佛法本未嘗偏,但對外明內,故有無偏言爾。(三)
偈颂中所说“灭除彼生论”,是指外道虽然也讲不生不灭,但实际上还是落在生灭的见解里,所以只能算是一种“生论”。佛所说的不生不灭,是针对他们而建立的真正不生之义,因此称为“建立不生义”。“一切法不生”等句,连带引出其他含义,一并显示不生的道理,也可以互相印证、互相显发。所谓“无性”义,是指无所有即是空义;“犍城”等比喻即是如幻义,经文依次申明。“不生、无自性”等句,是承接上文再次设问,用“离于和合”等来解释。先申明空义:是说在根与尘的境界中,离开了和合相的缘故,虽有觉知作用,但其自性并不显现;不显现就是空,空就是不生,所以说“是故空不生”。又说“我说无自性”,是申明无性义。意思是虽然一一和合中觉知性似乎显现,但自性终究不可得,所以并非实有。各句随其含义,文字上看似相反,道理其实是相通的。不像外道一定要等到分析到没有和合,然后才说是空。教法中所说的“四性无生,幻化即空”就是这个道理。“梦幻及垂发”等比喻,是申明如幻义。上文说“有性者无因”,又说“无因而相现”,都是用来表明幻相并非实有或实无。幻相如果有实在的自性,就不应该没有原因;没有原因却能显现,说明其自性并非实有。幻相如果没有原因,就不应该有相状显现;没有原因却能显现,说明其相状本来就是虚妄的。这些都在显示不生的真义。其中所破斥、所建立的,是为了折伏外道主张有实因的论点,所以说“申畅无生义”,无生所以也就没有实因。“炽然”,是形容正法的兴盛。然而,“因”与“无因”的讨论,也只是一时的方便。像那些外道,也有执着无因的,那就落入断灭见了。总的来说,佛法本来并不偏执于一边,只是为了对外道而显明佛法的真义,所以才在言说上有所侧重罢了。(三)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
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耶?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这时,世尊又用偈语回答:
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无外性无性,亦无心摄受,断除一切见,我说是无生。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鏁,离彼因缘鏁,生义不可得。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
并非没有自性才叫无生,也不是观察各种条件而说,并非有个实在的自性可称名,但名称也并非毫无意义。一切外道、声闻和缘觉,乃至七地菩萨都未能完全通达,这才是无生之相的真实境界。远离一切因缘造作,也超脱所有事相执着,唯有微妙的真心安住,能想的念头和所想的对象都已放下,身心随之自然转化,我说这就是无生。外境本无实在自性,心也无所摄取执受,断除一切错误知见,我说这就是无生。这样的无自性境界,应当结合“空”等概念来辨别——并非断灭之空故说空,而是无生无灭故说空。因缘条件聚合时,便显现生灭现象;离开因缘组合,并没有独立的生灭可得。舍弃因缘的分别计度,更无其他独立体性,若执着“同一”或“差异”,都是外道的虚妄分别。执着“有”“无”之性不会产生真正的觉悟,真实境界超越“有”也超越“无”,除了因缘流转变化的现象,这些分别都不可得。世间只有种种俗谛概念,如钩锁般相互牵连;若能脱离因缘的锁链,生灭的妄见自然消失。生本无自性故不起妄动,如此便能远离外道的所有谬误。
次復申二重問答。初研無因義,凡蘊四問,意謂云何、何因、何故、何處而作是無因論邪?答亦含四意,即初句答處也。次句答云何無因,謂佛法本非有無等。三句答何所因,因彼生滅論者。第四句答何故,為滅彼見故。次究無生義,凡設三端為問,謂為無性?為顧視?顧猶待義,即顧彼諸緣而有所待者,為別有法?除是三外,不應無義。答中先遮所問,葢無生者不墮有無,性本自爾,故皆非之,名不應無義。起後正答也,亦凡三意:一以證位顯,正當八地所得無生,故曰七住非境界,謂中實諦理非有無凡小等境界也。二以離諸緣故,則非顧待等緣,然因緣法本未嘗離,但言無生則自離爾,唯微玅道心所得相應,亦無想心可得,故能所俱離,其心既然,身亦隨轉,故法身轉勝也。三以內外性不可得故,則外無性非性可得,內無心攝受可得,斷一異等一切見,即諸法寂滅矣。如是無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故曰非空。故說空等,簡非斷無等空,直以無生故言空爾。然向言離緣,則克體言之,而亦不離緣故。因緣數和合下,復即緣生示無生義。準後文,即十二因緣數法和合而有生滅,亦即無生同出因緣,故無異性。若定一異者,則外道說有無性不生等,正示無生離四句故。捨是無別無生,故曰除其數轉變等。但有諸俗數者,對無生之真,則俗數而已。意謂無俗數則已,必也凡夫以之溺生死海,外道以之墮斷常坑,連環不斷,是謂鉤鎖。離是無別生與無生,故曰生義不可得。而如來示世,以一無生破之,俾即生無生達鉤鎖,無鉤鎖則鉤鎖頓斷,入於不生不滅之地,故曰生無性不起。謂生無生性,雖生而不起,是生即無生,非一非異,故離外道定計之過也。(四)
接下来是两轮问答的进一步展开。首先探究“无因”的含义,共包含四个问题,意思是问:为什么、什么原因、什么缘故、在何处提出这种无因的观点呢?回答也包含四层意思,第一句是回答“何处”。第二句回答“为什么是无因”,是说佛法本来就不属于有或无等范畴。第三句回答“依据什么”,是因为那些持生灭观点的人。第四句回答“什么缘故”,是为了破除他们的见解。
接着探究“无生”的含义,共提出三个角度来问:是指没有自性吗?是指“顾视”(顾即等待之义,指观察、依赖于各种条件)吗?还是指另有一个特别的法?除了这三种,不应没有其他含义。回答中先否定所问的问题,因为“无生”不落入有或无的范畴,其本性本来如此,所以都对它们说“不”,这称为“不应无义”。由此引出后面正面的回答,也分三层意思:一是通过证悟的阶位来显示,正是八地菩萨所证得的无生,所以说“七住非境界”,意思是中道实相的真理,不是有、无、凡夫、小乘等所能理解的境界。二是由于远离一切条件,所以不是观察、等待等缘起法,然而因缘法本来也未曾真正离开,只是说“无生”时自然就超越了,唯有微妙道心才能与之相应,也没有能执着的心念可得,所以能缘和所缘都脱离了,心既然这样,身也随之转化,因此法身更加殊胜。三是由于内外之性都不可得,所以外境没有“性”或“非性”可得,内心也没有能摄取、执受的心念可得,断除一、异等一切错误见解,一切法就寂灭了。这样的“无生”,就是没有自性,没有自性所以是空,因此说“非空”。所以说“空”等等,是为了区别于断灭、虚无之类的空,只是基于“无生”的缘故而说空罢了。然而前面说“离缘”,是从本质上说的,但同时也并非脱离缘起。所以“因缘数和合”以下,又就缘生法来显示无生的意义。参照后文,就是指十二因缘的种种条件和合而有生灭,也就是无生与缘起并非不同体性。如果一定要判定为一或异,那就成了外道所说的有、无、性、不生等,这里正是为了显示无生远离四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的戏论。除了这个,没有别的无生,所以说“除其数转变等”。只要还有种种世俗的分别计度,相对于无生的真理,那只是世俗的计度而已。意思是,没有这些世俗计度也就罢了,但凡夫因此沉溺生死大海,外道因此堕入断常深坑,像连环一样连续不断,这就叫“钩锁”。离开这个,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生”与“无生”,所以说“生的意义不可得”。而如来示现世间,就用这个“无生”来破除它,使人就在生灭中通达无生,明白钩锁的本质,没有钩锁的实在性,那么钩锁当下就断了,进入不生不灭的境界,所以说“生无性不起”。意思是生本无生的自性,虽然显现生相而实无生起,这就是生即无生,不是一也不是异,因此能远离外道那种僵化的计度过失。(四)
但说缘钩锁,凡愚不能了。若离缘钩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锁义。如灯显众像,钩锁现若然,是则离钩锁,别更有诸性。无性无有生,如虗空自性,若离于钩锁,慧无所分别。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使诸世间,观察钩锁者,一切离钩锁,从是得三昧。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锁,锁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钩锁义,是则不成就。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钩锁?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坚湿煖动法,凡愚生妄想,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我为彼众生,破坏诸烦恼,知其根优劣,为彼说度门。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
只是讲解缘起连锁的道理,凡夫愚人却不能明白。如果离开缘起连锁之外,另外存在一个独立不变的生成本性,这就堕入了无因之论,破坏缘起连锁的真实义理。好比灯盏照亮各种器物,缘起连锁显现万物也是如此,若是认为离开连锁之外,另有其他独立的本性存在,那便错了。没有自性就没有真实的生起,如同虚空的本性一样,如果脱离了缘起连锁,智慧也就无从分别了。此外还有另一种无生的境界,是贤者圣人所证得的法,那生即无生的道理,就是无生法忍。倘若世间一切众生,能够观察缘起连锁的真相,彻底超越对连锁的执着,便能由此证入正定。愚痴、贪爱以及种种业力等,这些是内在的连锁;而锁具、火石、泥团、陶轮、种子等事物,则被称为外在的连锁。如果认为事物有独立于连锁之外的其他本性,却又是从因缘所生,那就违背了缘起连锁的义理,这样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如果生起本身并无独立的自性,那又是谁在构成连锁呢?正因为事物辗转相生,互为因缘,才应当了知这因缘的真义。坚性、湿性、暖性、动性这些现象,凡夫愚人生起虚妄分别,其实离开这些现象并没有另外的实体,这就说明了无自性的道理。如同医生治疗各种疾病,并没有千差万别的理论,只因为病症各有不同,所以才设立种种对治的方法。我为那些众生,为了破除他们的种种烦恼,知晓他们根机的优劣差异,因而为他们宣说不同的解脱法门。并非烦恼或根机本身有实在的差异,故而设立种种法,其实只说一乘教法,这才是大乘之道。
此下破外顯正也。若但說鉤鎖而不言無生,凡愚固所不了。或離鉤鎖別計生性者,則顯諸法一出於有,有為無所因,反成邪無因論,破壞正教鉤鎖無生之義。如燈顯眾色非即物,是明彼鉤鎖現。若如是者,則離因緣外別有諸性,外道見如之。若當體無性故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者,則正教如之。故知若捨緣生別求無生慧者,無所發明,故曰慧無所分別。復有餘無生等,指向賢聖所得,亦即生無生,約證顯也。又曰若使諸世間等,謂有能如是觀者,則當處無生,名之為離,亦得三昧,約脩顯也。因示其法又二:初立內外以言因緣,則曰癡愛諸業等,即十二支為內,鑽燧等名外。外以譬內,故言之爾。次覈自他以推無性,則曰若使有他性等。謂若唯他性從緣生者,緣非鉤鎖,自不成就。若無自性,則彼外緣為誰鉤鎖?亦應反云:若唯自性,應不待緣;若無他性,因不自生。文相互略,且據一邊。此椎自他不生也。展轉相生故者,謂若自他展轉相生,成因緣共生義。此亦不然。如四大堅濕煖動,各有其性,本無和合。而凡愚作生法妄想,其實生性不可得。是推共不生也。離數無異法,則無因而已。無因豈有生邪?既皆求而叵得,故曰無性,即無四性也。如醫療眾病等,總譬上法由根異。如上說不生空幻等法,皆以眾生病根故異,非謂法殊。根若無殊,法亦何別?則唯說一乘,故無種種之異。苟無眾生,亦無法也(五)。
接下来是破除错误见解、显扬正确道理的部分。如果只说事物像钩锁一样连环相生,而不讲无生的道理,普通人当然无法理解。但如果脱离钩锁连环的缘起法则,另外去设想一个实在的“生”的本性,那就会显示一切法都出于一个实在的“有”,这个“有”却没有原因,反而会堕入错误的“无因论”,破坏正法所说的“钩锁无生”的真义。就好比灯光能照显各种物品,但光本身并不是物品,这个比喻是为了说明“钩锁”现象只是显现。如果像那样(认为有独立实在的生性),就等于在因缘之外另有一个本性,那就和外道的见解一样了。如果认识到事物当体就是无自性,所以根本没有实在的“生”,就像虚空的特性一样,这才是符合正法的见解。因此要知道,如果舍弃缘生法,另外去寻求一个“无生”的智慧,那是什么也领悟不到的,所以说“智慧无所分别”。另外还有其他的“无生”等说法,是指向圣贤所证得的境界,也就是“生即无生”,这是从证悟的角度来显明。
又说“若使诸世间”等句,意思是如果有人能这样观察,那么当下就是无生,称之为“离”,也能得到三昧,这是从修行的角度来显明。接下来指示其中的法则又分两部分:首先建立内、外来阐述因缘,就是说“痴爱诸业”等,这是指十二因缘为内因,而“钻燧”等比喻为外缘。用外缘来比喻内因,所以这样说。其次,审察自性和他性来推究无自性,就是说“若使有他性”等。意思是如果只有他性(依赖外缘)才能生起,那么缘本身就不是钩锁连环(的全体),自性也不能成立。如果没有自性,那外在的缘又去锁链谁呢?也可以反过来推:如果只有自性,就应该不依赖外缘;如果没有他性(外缘),因自己也不能生起。经文互相省略,只根据一边来说。这是在推究自、他都不能独立生起。“展转相生故”的意思是说,如果自性和他性辗转相生,就构成了因缘共生的含义。这也不对。就像地、水、火、风四大,坚硬、湿润、温暖、流动,各有其特性,本来没有和合。而普通人却生出“有实在事物产生”的妄想,其实“生”的自性根本不可得。这是在推究共生也不能成立。“离数无异法”,那就是无因了。无因怎么会有生呢?既然从各方面推求都不可得,所以说“无性”,就是指自、他、共、无因这四种生性都没有。如同医生治疗各种疾病等,这是总括比喻上面的法门因为众生根器不同而施设。如上所说的不生、空、幻等法,都是因为众生的病根不同而有差异,并不是说法本身有差别。如果根器没有不同,法又有什么分别呢?那就只有说一乘佛法,所以没有种种差异。如果没有众生,也就没有这些法了(五)。
○右第三章
第三章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非我法也。何等为七?彼有说言作已而舍是名无常;有说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即色是无常;有说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有说性无常;有说性无性无常;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入一切法。大慧!性无性无常者,谓四大及所造自相坏,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彼不生无常者非常无常,一切法有无不生,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是不生义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若不觉此者,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
这时,大慧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一切外道都生起无常的错误见解,世尊也说一切行为都是无常,是生灭法。这其中的道理究竟如何?是邪还是正?无常又有几种呢?
佛告诉大慧:一切外道所讲的无常有七种,都不是我所宣说的正法。是哪七种呢?有的说事物形成后就舍弃,这叫无常;有的说形状处所败坏,这叫无常;有的说物质本身就是无常;有的说物质在转变的过程中就是无常,事物在连续不断地自行散坏,就像乳变成酪那样,转变的中间过程看不见,无常毁坏了一切事物的本质,使其转变;有的说本质就是无常;有的说本质与无本质都是无常;有的说一切法不生就是无常,并以此来涵盖一切法。
大慧!所谓“本质与无本质都是无常”,是指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以及它们所构成的事物,其自身的形相会坏灭,而四大元素自身的本性是不可得的、是不生的。那个“不生无常”的观点,认为无常既不是常也不是非常,主张一切法的存在或不存在都是不生,即使分析到极微小的尘埃也看不见,这不生是“非生”的意思,这就叫做“不生无常相”。如果不能觉悟这其中的谬误,就会堕入一切外道所主张的“生即是无常”的错误见解中。
彼外道皆邪,唯佛道獨正,理固然也。然則果何以異外道邪?以為常乎,外道亦嘗言之矣。以為無常乎,佛亦嘗言之矣。是果何以異外道邪?夫常有邪正,向已明之。無常之邪正,大慧所以再請決也。問文可知。答中先列外道有七無常義,唯色轉變無常,少帶釋相,餘但列名而已。後釋中或兼破計,或不破計,仍不次第,不出色性,互有前後,由相顯爾。言色轉變中間者,謂於色變之間,無間常趣,散壞之猶趣也。如乳酪等轉變,而中間微不可見。惟其於無常壞時,方知一切法轉,即其相也。初釋性無。性無常者,謂性即四大及所造自相也。壞則無性無常義也。四大自性下,破計也。意以自性不可得,則何性之有?不生則尚無有生,何壞無常之有?彼不生無常者,據前列名。又曰入一切法,則是計一切法本不生。既入一切法,謂無常可也,何謂不生?既已不生矣,復何無常云邪?因以理直之曰非常非無常。蓋極言不生,必一切法有無皆不生。凡有不生,可云無常。既無亦不生,豈當無常邪?若曰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者,此則有塵可滅,正同生義,何謂不生?若不覺此有無皆不生,而謂析塵為不生者,正墮生無常見也(一)。
那些外道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只有佛陀的教法才是真正正确的,道理本来就是如此。然而,究竟凭什么来区分外道的错误见解呢?如果认为是“常”吧,外道也曾经说过“常”。如果认为是“无常”吧,佛陀也曾经说过“无常”。这到底凭什么和外道区别开来呢?关于“常”有邪正之分,前面已经说明过了。至于“无常”的邪正分别,正是大慧菩萨再次请求决断疑问的原因。提问的经文部分可以知晓。回答的部分先列举了外道七种关于“无常”的见解,其中只有“色转变无常”这一种稍微附带了解释其相状,其余的只是列出名称而已。后面的解释中,有的兼带驳斥其执着,有的没有驳斥,并且次序也不连贯,不外乎是从色的体性出发,互相之间有前后交错,这是为了通过相状来显明道理。所谓“色转变中间”的意思,是说在色法转变的过程之中,有一种无间断的、恒常趣向散灭坏失的趋向。就像牛奶变成奶酪等转变过程,其中间的细微变化无法看见。只有在无常坏灭的时候,才知道一切法都在转变,这就是它的相状。首先解释“性无无常”。“性无无常”的意思,是说“性”就是指地、水、火、风四大以及由它们所造作出来的各种事物的自相。坏灭了,就没有自性了,这就是“无性无常”的含义。“四大自性不可得”以下,是驳斥这种执着。意思是,既然自性不可得,那还有什么“性”可言呢?“不生”则连“生”尚且没有,又哪里会有“坏灭无常”这回事呢?那个“不生无常”的见解,是根据前面列举的名称来说的。又说“入一切法”,那就是执着一切法本来不生。既然认为(无常)入于一切法,说它是无常也可以,为什么称之为“不生”呢?既然已经是不生了,又再说什么无常呢?因此用道理直接指出:“非常非无常”。这是彻底说明“不生”必定意味着一切法的“有”和“无”都不生。凡是“有”而不生,还可以说是无常。既然“无”也不生,难道还能算是无常吗?如果说分析事物直到微尘都不可见,这是“不生”的意思,而不是“生”的意思——这实际上是有微尘可以灭除,正好等同于“生”的含义,怎么能称为“不生”呢?如果不能觉悟到这“有”和“无”两者都不生,而认为分析微尘就是“不生”,那恰恰是堕入了“生灭无常”的见解之中(一)。
大慧,性无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无常性。所以者何?谓无常自性不坏。大慧,此是一切性无性无常事。除无常,无有能令一切法性无性者。如杖瓦石破坏诸物,现见各各不异。是性无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别,此是无常,此是事。作所作无异者,一切性常无因性。大慧,一切性无性有因,非凡愚所知,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无有别异,而悉见有异。若性无常者,堕作因性相;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无常无常故,一切性不无常应是常。若无常入一切性者,应堕三世。彼过去色与坏俱,未来不生;色不生故,现在色与坏相俱。色者,四大积集差别,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坏;离异不异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坏。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灭;离四大造色,一切外道于何所思惟?性无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坏故。
大慧,所谓“本性无常”的说法,其实是自心的虚妄分别,并非真正的无常之性。为什么呢?因为无常的自性本身是不变坏的。大慧,这是一切事物本性空、现象无常的道理。除了无常之外,没有其他力量能使一切事物本性空、现象灭。就像用棍棒、瓦石击坏物品,我们都能看到它们各自毁坏的现象。这种无常的现象,并不是造作的主体和所作的事物之间真有差别,这只是无常,这是现象。如果认为造作者与所作的事物没有差别,那么一切事物的本性就会变成恒常,且没有原因了。大慧,一切事物本性空、现象有,是有原因的,这不是凡夫愚者所能了解的;原因和结果并非不相似的事物。如果结果是从原因生起,那么一切事物应该都是无常的。虽然原因与结果并非不相似的事物,造作者与所作的事物本质上没有分别,但我们却总看到它们显现为不同的相状。如果认为事物的本性就是无常,就会堕入“造作是因”的见解中;如果堕入这种见解,那么一切事物的真实性就无法究竟通达。一切事物如果堕入“造作是因”的见解中,那么无常自身也应该成为无常;如果无常本身又成为无常,那么一切事物本应不是无常的,反而应该是常恒的了。如果无常能渗入一切事物的本性中,那就应该堕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中。过去的色法已经与坏灭一同过去,未来的色法尚未生起;既然色法本无生起,那么现在的色法也是与坏灭之相共存的。所谓色法,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积聚组合的差别相,而四大元素及所造色法的自性是不坏灭的;因为离于异与不异的分别,所以一切外道也认为四大是不坏的。一切三界的存在,四大及所造色法在我们所认知的范围内有生有灭;如果离开了四大和所造色法,一切外道还能思维什么呢?所谓“本性无常”,是指四大本身不生不灭,其自性相状是不坏灭的缘故。
性無常者,如後出彼計,但是性無性無常事,非性無常也。故直以自心妄想非之,非所謂常無常性。何者?以事可壞,而性不可壞,故曰無常自性不壞,豈得言性無常?若夫能壞之性,則不可壞,故曰除無常等。良以無常自性,常與物俱,不即不離,能令物無常,而不自無常。如杖瓦石,能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亦如物之八相是也(云云)。但此理不易明,故復反覆析其說曰:現見各各不異等。謂若性與事異者,如現見諸法,直性無常事而已,不見所異相。則非作所作有差別,而可指示曰:此是無常,此是事。安有無常自性不壞邪?此皆擬彼執難之意。又曰:作所作無異者,覆領上義。若無異者,如一切性常,亦應無因性。此以常例無常,顯皆有性,則一切性無性有因亦明矣。但其性微隱,非凡愚所知,故復以事驗其必異,則曰非因不相似事生。正言若非有因,則無不相似事生。如一切性悉無常,豈非不相似事?若其生者,以驗無常有因必矣。反顯前所謂無異者,而悉見有異。但前一往直彰性事,如形之有影,凡愚不了,見形而不見影。此以常例無常,兼以事驗,如五穀種別,則愚智共知。此特知無常有性而已,未明所以失也。故復追破之曰:若性無常等。夫言性必究竟無作,無作則常。若言無常,則墮於作法,非究竟義。以是為因,則墮作因性相,失所以性義。故曰:自無常應無常等。謂自無常者性也,性不應無常。性若無常,對事相奪,事應反常。為成反難,故縱云爾。又曰: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恐其執難。謂必入一切性,應墮三世。隨彼色壞,何謂自性不壞?故復釋出所以自性,則曰:色者,四大積集差別等。夫以積集和合言之,則未始異。以差別言之,則未始不異。既離異不異,即四大造色自性有在於此,豈復隨造色而壞乎?彼外道者,計性無常,徒能於四大不壞處,及三有造色所在,知有生滅而已。使離四大造色,復於何所思惟見性無常?是終不得而見也。曾不知所謂自性不壞者,不即造色,不離造色,在乎四大性本不生處。故曰: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謂於四大離異不異,則無定性。無定性故,生而不生。惟其不生,故不得而壞。如楞嚴所謂云者,則性無常之說墮矣。以其說害理為甚,故闢之特委焉(二)。
所谓“性无常”的说法,就像后面揭示的那种见解,其实只是说事物有生灭的无常现象,并不是说本性本身无常。所以直接指出这是自心妄想的产物,并非真正的常或无常的本性。为什么呢?因为事物会坏灭,但本性不会坏灭,所以说无常的自性是不坏的,怎么能说本性是无常的呢?至于那个能使事物坏灭的本性,它自身是不可坏灭的,所以说“除无常等”就是这个意思。实在是因为无常的自性,总是与事物同在,既不混同也不分离,能让事物无常,而它自身却不无常。就像棍棒、瓦石能打坏其他东西,但它们自身不会坏掉,也如同事物的生、住、异、灭等八种相状一样(等等)。
但这个道理不容易明白,所以又反复分析这个说法:比如“现见各各不异”等等。意思是,如果本性与事物是分离不同的,那么就像我们眼前见到的各种现象,只是事物无常的现象而已,看不到那个与之不同的“无常本性”的相状。那就不是“能作”和“所作”有差别,可以明确指出说:这是无常,这是事物。哪里还会有“无常自性不坏”这回事呢?这些都是模拟对方执着、诘难的意思。
又说“作所作无异”,这是重新概括上面的意思。如果本性与事物没有不同,那么就像如果一切事物的本性是恒常的,也应该没有“因”的本性了。这是用“常”来类比“无常”,显示二者都有本性,那么一切事物无论是有本性还是无本性,都有其原因也就清楚了。只是这个本性微妙隐蔽,不是凡夫愚人所能知道的,所以又用事物来验证它们必定不同,就说“非因不相似事生”。正是说,如果不是有原因,就不会有不相似的事物产生。比如一切事物的本性都是无常,这不就是不相似的事物吗?如果它产生了,就足以验证无常是有原因的。这反过来也显示了前面所说的“无异”,实际上都显现出是有差异的。
但前面一直直接彰显本性与事物的关系,就像形体有影子,凡夫愚人不能明了,只见形体不见影子。这里用“常”来类比“无常”,再加上用事物来验证,就像五谷种子各不相同,那么愚人和智者就都能知道了。这只是知道了无常也有本性而已,还没有明白他们错失在哪里。所以又进一步追破说:“若性无常等”。说到本性,必定是究竟、无造作的,无造作就是常。如果说本性无常,那就堕入了有造作的范畴,不是究竟的意义。把这个(无常)当作因,就会堕入“作因性相”,失去了“性”的真正含义。所以说:“自无常应无常等”。意思是,“自无常”指的是本性,本性不应该无常。本性如果无常,和事物现象互相争夺,事物反而应该变成常了。为了构成反诘,所以暂且这样说。
又说:“若无常入一切性者”,是担心对方执着诘难,认为如果无常的本性进入一切事物,就应该堕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随着那些物质形态的坏灭而坏灭,还说什么“自性不坏”呢?所以又解释出“自性”之所以如此的道理,就说:“色者,四大积集差别等”。从积集和合的角度来说,本性和事物未尝不同;从差别的角度来说,又未尝没有不同。既然超越了“异”与“不异”,那么地、水、火、风四大造作物质色相的自性就存在于这里,难道还会随着所造作的物质色相而坏灭吗?那些外道,执着于“性无常”的观点,只能在四大不坏的地方,以及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物质色相所在之处,知道有生灭而已。假使离开了四大和所造作的物质色相,又能在哪里去思惟、见到那个无常的本性呢?这是终究无法见到的。
他们不曾知道,所谓“自性不坏”,是指既不混同于造作的物质色相,也不脱离造作的物质色相,在于四大本性本来不生起的地方。所以说:“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坏故”。意思是,在四大之中,超越了“异”与“不异”,就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因为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所以生起即是不生起。正因为不生起,所以无法被坏灭。就像《楞严经》所说的那样,那么“性无常”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因为这种说法对正理的危害很大,所以驳斥得特别详细(二)。
离始造无常者,非四大复有异,四大各各异相自相故,非差别可得。彼无差别,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当知是无常。彼形处坏无常者,谓四大及造色不坏,至竟不坏。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尘,观察坏四大及造色。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坏,形处坏现,堕在数论。色即无常者,谓色即是无常,彼则形处无常,非四大。若四大无常者,非俗数言说。世俗言说非性者,则堕世论。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转变无常者,谓色异性现,非四大。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非金性坏,但庄严具处所坏。如是余性转变等,亦如是。如是等种种外道无常见。妄想火烧四大时,自相不烧。各各自相相坏者,四大造色应断。
离开最初造作而说无常的观点,认为并非地水火风四大之外另有独立无常,因为四大各有不同的特性和本质,并非存在差别可得。既然没有差别,这些就不会重新造作,两种方法都不起作用,应当知道这才是无常。那种认为形状处所毁坏就是无常的看法,是说四大及所造色其实不坏,终究不会坏灭。大慧啊!所谓终究,是指分析到极微尘的程度,观察毁坏的只是四大及所造色所形成的形状处所。形态处所差异显现,长短等相不可得,这并非四大本身。四大并不坏灭,只是形状处所显现坏灭,这种见解堕入数论外道的误区。认为色相就是无常的观点,是说色相本身即无常,那只是形态处所的无常,并非四大本身无常。如果认为四大本身无常,就不符合世俗言说的常理。若否定世俗言说的真实性,就会堕入世间戏论。只见一切法性唯有言说,不见其真实自相。认为生起转变就是无常的观点,是说色相变异之性显现,并非四大转变。如同黄金制成璎珞饰品,转变的只是形态显现,并非黄金性质坏灭,只是饰品形态处所有所变化。其他性质转变等情况,也是如此。以上这些都是各种外道对无常的见解。当妄想之火燃烧四大时,四大各自的自相并不被烧毁。如果认为各自的自相会被坏灭,那么四大所造色就应该断灭不存了。
離始造無常,亦曰作已而捨,名異義一也。以其始終次第造捨,義當無常,故曰離始造等。始謂四大和合而造,因見其有四大異相,如堅濕煖動各各不同,故非之以計異方。謂四大各有自相而造,義復非差別可得,遂捨異而計同方。謂彼無差別,而此復無同異更造之理。故雖同異二方,便亦不作,況得有所成乎?莫不以始造為是,卒而非之。既所計不常,任運成非,不待別斥也。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造色實不可壞,但壞其形處異見,是無常義,故曰至竟不壞。竟猶極也,盡也。謂分析造色至於極盡,猶不可壞,但觀察壞其形處長短異見,以不可得云壞爾,非壞四大也。四大不壞下,破也。謂不壞其實,但壞形處現相者,謂長短異見,則俗數言說而已,故曰墮數。論中亦併。如復斥色即無常者,義反前計。故對格其說曰:彼則形處無常等言,各有所偏。其於世諦言說,有違有墮。違則非俗,墮則乖真。違俗乖真,皆非正論。其失一也。又曰:世俗言說非性者。仍結前過。謂非實故,但有言說。雖各計不同,其不見自相生處一也。如前云云。若見生處,尚不當不壞,況言壞乎?轉變無常,言色異性現者。謂造色變異,故無常性現。以現處為壞,非四大壞。喻意可知。同前形處無常,不別破也。如是等種種下。總破也。凡彼諸見,皆約四大為言。非真智分別,則是妄想加彼四大之上。故曰妄想火燒四大。而所謂離異不異,自性相不可壞。壞則造色應斷,即墮斷見。或見其不可壞,則又起常見。是邪見火燒四大,終無已也。(三)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无常。所以者何?谓外性不决定故,唯说三有微心,不说种种相有生有灭、四大合会差别、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种事摄、所摄。知二种妄想,离外性、无性二种见,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不觉自心现量,堕二边恶见相续。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非凡愚所觉。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我所讲的法既不是永恒不变的,也不是无常生灭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外界的现象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我只是在说明三界存在的细微心识活动,并不认为各种现象有真实的生起和消亡、四大元素的聚合与分别、以及四大和它们所构成的事物是实在的。
一切妄想,都包含在能执着和所执着这两种事相里。明白了这两种妄想,就能远离执着外界事物为实有或虚无的两种错误见解,从而觉悟到一切都是自心所显现的度量。
所谓妄想,是由于思想活动、行为造作而产生的,并不是没有造作就能产生。要远离认为心性实有或虚无的妄想。世间法、出世间法、乃至最上乘的出世间法,一切法既非永恒也非无常;如果不能觉悟到这些都是自心现量的境界,就会堕入“有”和“无”两种极端的错误见解,并相续不断。
所有外道都不能觉悟到这是他们自己的妄想。凡夫对此没有根本的认识,他们以为世间、出世间乃至最上乘的法,是从言说妄想中产生的,这不是愚昧凡夫所能觉悟的。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说偈言:
远离于始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种心流转,摄受及所摄,无有我我所。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徧,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
远离最初创造之说,以及形态差异的见解, 事物的本质与现象皆非恒常,外道却愚昧地执着妄想。 一切存在本性无有坏灭,广大自性本来安住, 外道固守无常的错见,沉溺在种种妄见之中。 那些外道等人,未能了知生灭的真义, 将广大自性执为恒常,又何来无常之想? 一切皆是心识所现,两种心识流转不息, 能执着与所执着,并无真实自我与所属。 梵天犹如树根,枝条遍及一切, 如我所说,唯是那心识所现的量度。
此下的示正教對外揀異也。謂我法起於非常非無常,則常與無常,同出一理。葢一理者,體也。常無常者,舉體之用也。惟其體用互即,故常即無常,無常即常。此諸法外性,所以未始決定,故說非常非無常,以顯中道。中道之理,非妙心莫能契,故唯說三有微心以體之。言三有,則徧攝之量。言微心,則莫測之名。此法即心,本無內外。而言外性者,一往順妄爾。又言微心者,謂三有雖大,本於微心。一念之萌,無法不具。此則正教之大體,亦即此經所語之心也。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者,正對外揀,直彰理性,故不說彼諸妄想相也。所以不說者,二意:一以自性相不壞故,故曰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此即密示上自性不壞之意,故無生滅相可得。二以生滅是妄想相所攝故,故曰妄想二種事攝所攝。謂諸法生滅,不出名相二種妄想事所攝。今對外辨,不說妄想事故也。苟知二種之為妄想,則離外性無性,有無二種見,唯一自心現量。如是而覺者,亦知凡妄想者,從思想作行生,想行復從攝所攝受心生。然則妄想一出於心,心性無性,故亦離內心之妄想。然亦未甞以妄想而廢作行,故曰非不作行。但離心性妄想,則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復本一如,同一中道,故曰非常非無常。此能覺者也。其不覺者,則曰墮二邊惡見相續。此外道所以常在妄想,而不覺自妄想。凡夫所以不離根本,而無有根本。此本凡外兼之,亦互見爾。不知根本出此,但隨言想種種橫計,故謂世出世間諸法,生於言說妄想也宜矣。偈言遠離於始造者,頌總離諸見也。諸性無有壞等,頌上總破文也。謂彼雖妄想無常,而四大自性不壞,故曰大大自性住。乃知外道於本非無常,作無常想,沒於邪見。又曰彼諸外道等者,則又覆以向意,示諸外道。謂彼所計,本無生滅之實,其大大性常,固自若也。何得定謂作無常想乎?故復彼要言之曰一切唯心量等,謂見之邪正,想之有無,皆本諸心量,初無定實。惟其以生滅二心,流轉識境,所以為無常想。若於攝所攝根境,了無我我所,則亦無邪計可得。斯皆示無定說,虗其情謂爾。梵天為樹根等,即自在天初造眾生,為有情本,故如樹本而生枝條。以譬心量出諸妄想,亦復如之(四)。
接下来展示正确的教法,以辨别外道的差异。 我所说的法,起于“既非恒常也非无常”,那么“常”与“无常”,其实是源于同一个理体。这个理体,就是根本的体性;而常与无常,则是这一体性所展现的作用。正因为体与用相互含摄、彼此即是一体,所以常就是无常,无常就是常。 一切事物的外在相状,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性质,因此才说“非常非无常”,以显示不落两边的中道之理。中道之理,若非微妙的觉悟之心,是无法真正契合的,所以只说“三有微心”来体认它。 说“三有”,是指它普遍含摄一切现象的范围;说“微心”,是指它幽微难测、不可思议的本质。这个法本来就是心,本无内外之分。这里之所以说“外性”,只是暂且顺着众生的妄执而说。 又说“微心”,意思是:三有现象虽然广大,但根本源于微细的一心。一念萌动,一切法无不具足。这就是正确教法的大体宗旨,也正是这部经所讲的“心”。 经文不说种种生灭相,正是为了对外道进行拣择,直接彰显真理实性,所以不讨论那些虚妄分别的相状。之所以不说,有两层含义: 第一,因为自性本身并不坏灭,所以说“四大元素和合聚集,形成种种不同的四大及所造色”。这其实是暗中指示上文“自性不坏”的深意,因此并无生灭相可得。 第二,因为生灭属于妄想相的范畴,所以说“妄想包含能取与所取两种事”。一切法的生灭,都不超出“名”与“相”两种妄想事的范围。现在为了对外辨明正理,所以不讨论妄想之事。 如果知道这两种(名、相)都是妄想,就能远离对外在事物执为“有性”或“无性”的两种边见,明白一切只是自心所显现的境界。能够这样觉悟的人,也就会知道:凡是妄想,都是从思想造作的行为中产生,而思想行为又源于能取与所取的执着心。 既然如此,妄想完全出自于心,而心的本性空无自性,因此也就远离了内心产生的妄想。但也不是因此就否定一切造作行为,所以说“并非不造作行事”。只要远离对心性的妄想分别,那么世间与出世间一切法,就回归本来一如的状态,同归于中道,所以说“非常非无常”。这是能够觉悟的人。 那些不能觉悟的人,就会“堕入两种边见的恶见相续”之中。这就是外道之所以常处在妄想中,却不能觉察自己的妄想;凡夫之所以离不开根本无明,却又找不到无明的根源。这里本是兼指凡夫与外道,二者情况也互有显现。 不明白根本由此而出,只是随着言语思惟进行种种虚妄计度,所以说世间、出世间一切法,产生于言说妄想,也就很自然了。 偈颂说“远离于始造”,是总颂远离各种邪见。“诸性无有坏”等句,是颂上文总的破斥之文。意思是:外道虽然执着妄想无常,但四大自性本身并不坏灭,所以说“大大自性住”。由此可知,外道对于本来并非无常的法,却作无常想,沉没于邪见之中。 又说“彼诸外道等”以下,是再以先前的意思,开示诸外道:他们所计执的,本无生灭的实体,那“大大”的体性本是恒常的,一直如此。怎么能一定认为是无常呢?所以再对他们总结说:“一切唯心量”等等,意思是:见解的邪正、妄想的有无,都根源于心量,原本并无固定的实体。只因为以生灭二心,流转于识与境中,所以才产生无常想。如果在能取与所取的根境中,彻底明了无我、无我所,也就没有邪执可得。这些都是开示并无定法可说,以空却他们的妄情计度罢了。 “梵天为树根”等比喻,是指自在天最初创造众生,作为有情的根本,所以像树根生出枝条。用来比喻心量生出种种妄想,也是如此(四)。
○右第四章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