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罗宝经通义卷第六
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四(餘)。
一切佛语心品第一之四(其余部分)。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六地菩萨摩诃萨及声闻、缘觉入灭正受,第七地菩萨摩诃萨念念正受。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声闻、缘觉,诸声闻、缘觉堕有行觉摄所摄相灭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得种种相性,觉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无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心意意识妄想相灭;初地乃至七地菩萨摩诃萨,观三界心意意识量,离我我所自妄想修,堕外性种种相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虗伪习气所熏。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请教: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进入灭尽定的层次顺序与连续相状。如果能透彻理解灭尽定的次第与相续之相,我和其他菩萨就绝不会错误舍弃灭尽定的安乐法门,也不会堕入一切声闻、缘觉及外道的愚昧见解中。
佛告诉大慧:仔细听,认真听!好好思考忆念,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世尊!恳请为我们解说。
佛告诉大慧:第六地的菩萨摩诃萨以及声闻、缘觉所入的灭尽定,与第七地菩萨摩诃萨在每一念中都能安住的正定是不同的。第七地菩萨是远离一切事物自性相状而安住正定,这不是声闻、缘觉的境界。那些声闻、缘觉堕于有所造作、能取所取的分别中而证入灭尽定,因此第七地并非他们那种念虑寂灭的定境。第七地菩萨证得一切法无差别的实相,并非分别获得种种相状特性;他们能觉知一切法善与不善的性相而安住正定,因此第七地是没有“善念”分别的正定。
大慧!第八地菩萨以及声闻、缘觉,其心意意识的虚妄分别相已经息灭;而从初地到七地的菩萨摩诃萨,观察三界中心意意识的度量,远离我与我所的自我执着修习,但尚未完全超脱对外在事物种种相状的愚昧执着。这两种修行者(指七地前菩萨与声闻缘觉)的内心,仍残留着能取与所取的倾向,由于无始以来的过失、虚妄习气所熏染,而未能彻底觉知。
滅定正受,其名一也,不問以辨之,安知入者之淺深?十地次第,其位一也,不言以示之,孰知歷者之共別?故大慧問以三乘同入滅定而有次第淺深,歷於十地而有相續共別,苟善其相,則於大滅定而不捨,於小正受而不墮。問文可知。答中位相進否多途,凡四義:初以六七對明淺深,則六地三乘同入滅定,此位最淺,故菩薩所得定未異二乘。七地菩薩念念正受等者,念念則出入無間,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則不取攝所攝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墮有行覺,必滅諸相然後為定,是故七地為非念正受,謂非彼住念之正受也。又曰:得一切法無差別相,則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無有差別,非彼二乘於其定中分得一兩相者,故曰非分得種種相性,是為無善念正受。謂至七地尚不住於善,況不善念乎?則其為無差別相正受可知矣。據此七地已過二乘,唯言菩薩,而於後地復存二乘者,今以意求,當是一往欲辨六七異相,且約共別存沒言之,非謂後位不兼二乘,亦可望前六地俱名菩薩,故所異者異前二乘爾。明教眼者更詳。二、約七八以辨異相,即心意識妄想相有滅未滅,故過德不同。謂八地三乘妄想識滅,故唯德。若初地至七地,觀而未滅,離而能修,則猶存過德之間。謂離我我所自妄想修者,德也。墮外性種種相,而為愚夫有無二心所攝者,過也。所以過,則由向無知惡習所熏,故勝劣於是可知(一)。
灭定正受,名称虽然相同,若不通过问答来辨析,怎能了知修入者的浅深差别?十地次第,阶位虽然一贯,若不通过言语来开示,谁能了知经历者的共相与别相?所以大慧菩萨问到:三乘同样证入灭定,却存在次第深浅的差异;历经十地,又有相续修证中的共通与不同。若能善加辨别这些相状,就能在大灭定中不舍离众生,在小正受中不堕入偏执。提问的经文可以参见。
回答中关于阶位、相状、进升与否的途径有多种,总共有四层含义:首先以六地与七地相对照,说明浅深差别。六地时三乘共同证入灭定,此阶位最为浅近,所以菩萨所得的定境尚未与二乘不同。七地菩萨“念念正受”等句,所谓“念念”,指出入定境无有间断,远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则是不执取能取、所取的一切相状,因此不同于二乘堕于有所行、有所觉的境地,必须灭尽诸相才称为定。所以七地称为“非念正受”,意思是不是那种住着于念头的正受。又说:“得一切法无差别相”,即觉悟一切法善与不善的性相本无差别,不像二乘在其定境中只分得某一两种相状,所以说“非分得种种相性”,这就是“无善念正受”。意思是到七地尚且不住着于善念,何况不善之念呢?由此可知这是无差别相的正受。
根据这里所说,七地已超越二乘,只提菩萨,而在后面的阶位又提到二乘,今依文意推求,应当是为了先辨明六地、七地相状差异,暂且依共相、别相、存有、隐没的角度来说,并非指后位不兼摄二乘;也可以理解为相对于前六地都称为菩萨,所以七地所异的只是异于前文所说的二乘而已。明达教理眼目的人可再详究。
第二,约七地、八地来辨别相状差异,即心、意、意识妄想相有灭除与未灭除,所以过失与功德不同。所谓八地三乘妄想识灭,故唯显功德。若从初地至七地,观照而未灭除,虽能离执而修习,则仍存于过失与功德之间。所谓“离我我所自妄想修”是功德;“堕外性种种相,而为愚夫有无二心所摄”是过失。之所以有过失,是由于以往无知恶习所熏染的缘故,由此胜劣差别便可明了(一)。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萨声闻缘觉涅槃,菩萨者三昧觉所持,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来地不满足,弃舍一切有为众生事故佛种则应断,诸佛世尊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声闻缘觉三昧门得乐所牵故作涅槃想。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识相,善修我我所摄受人法无我生灭自共相,善四无碍决定力三昧门地次第相续入道品法,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不善七地堕外道邪经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实无有若生若灭,除自心现量,所谓地次第相续,及三界种种行愚夫所不觉。愚夫所不觉者,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及说三界种行。
大慧!修行到第八地的菩萨,虽然具备了声闻、缘觉所证入的涅槃境界,但菩萨的智慧被深定之力所护持,因此虽享受禅定的安乐却不进入究竟涅槃。若不被这种定力护持,便无法圆满成就如来果位,等于舍弃了一切有为的众生事业,佛法的传承便会中断。诸佛世尊为了显示如来不可思议的无量功德,而声闻、缘觉因耽著禅定之乐,便以为自己已证入涅槃。
大慧!我将菩萨道划分为七个阶位(七地),是为了让修行者善巧调伏心、意、意识的运作现象,善巧修习对“我”与“我所”的执取,体悟人无我与法无我,明了生灭、自相与共相的真相,并善用四种无碍辩才、决定力与各种禅定法门,依阶次循序渐进修习道品法门。这是为了避免菩萨误判自相与共相,或因为不善于修证第七地而堕入外道邪见,因而设立阶位的次第。
大慧!实际上一切法本无生灭,唯有自心所显现的境界。所谓阶位次第的相续安立,以及三界种种心行差别,都是愚痴凡夫所不能了知的。愚夫所不能了知的,正是我与诸佛所说的“地次第相续”以及“三界种种心行”的深意。
三、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取不取異。則曰菩薩者,三昧覺所持等,謂如幻三昧覺力所持故,雖入三昧門樂而不取涅槃。若不持者,反以不持顯持者之德。言如來地不滿足,則自行虧也。棄捨一切為眾生事,則化他失也。自他既失,則佛種應斷。故諸佛為示不思議功德,所以勸進也。二乘反是,所以失也。我分部七地下,總結示意。謂即七地兼前望後分別部類,有善不善、滅不滅等異意。令善修心意意識相,則達識性本空,除其妄想也。善修我我所,了人法無所著,則攝受二無我性,不墮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則定慧均等,無偏過之失。由是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則進入後位之資也。不令菩薩等者,則是不令不善者墮於七地,為愚夫二邊邪徑所攝。此地相次第所以立也。言修有善不善者,謂離相則善,著則不善。故善修者,雖心意意識我我所等,亦足為入道之所。苟為不善,雖定慧等法,亦不無偏失。故知善與不善,在人而不在法。故曰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等,謂前所分別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如四禪八定等,雖前後轉進,若有生滅除自心量建立,本無其實。而愚者不覺,謂是佛所施設,豈理也哉?故今所不與。推是而言,凡佛有所說,一依眾生心量分別,其於佛法何有乎(二)?
三、说明第八地三乘修行者虽同证涅槃境界,却有执取与不执取的差别。经中说菩萨能被“三昧觉所持”等,是指依靠如幻三昧的觉照力量所护持,所以虽然进入三昧法门的喜乐却不执取涅槃。如果失去这种护持,反而能通过不护持来彰显护持者的功德。说到如来地若未圆满,是指自身修行尚有欠缺。若舍弃一切利益众生的事业,则是度化他人的失职。自利利他两者皆失,佛法的传承就应断绝。所以诸佛示现不可思议功德,正是为了劝勉精进。二乘修行者与此相反,因此有所缺失。
从“我分部七地”以下,是总结上文大意。就是说针对七地以及前后各阶段的分类,有善与不善、寂灭与不寂灭等不同含义。若能善修心意意识的真相,就能通达心识本性本空,消除其中妄想。善修自我与所属的执着,明了人与法皆无可执取,就能体证两种无我性,不堕入生灭、自相与共相的分别。善用四无碍智的决断力与三昧法门,就能定慧均等,没有偏颇的过失。由此按修行阶次相续进入道品法门,便是向上进阶的资粮。
“不令菩萨等”是指不让不善修的菩萨堕于七地境界,被凡夫二边邪见所摄受。这就是建立各地修行次第的原因。所谓修行有善与不善,是指离相即善,执著即不善。所以善修者,即使面对心意意识、自我所属等境界,也足以成为入道的途径。若是不善修,即便修习定慧等法,也难免产生偏失。因此可知善与不善,在于人而不在于法。所以说“彼实无有生灭”。
至于“除自心现量”等,是指前面所分别的修行阶次相续,以及三界种种修行法,如四禅八定等,虽然看似前后转进,若是生起灭除的分别而建立自心所现的境界,本无真实体性。但愚者不能觉察,以为是佛陀所设立的教法,这岂是真理呢?所以现在不予认同。由此推论,凡是佛陀所说教法,一概依众生心量分别而说,对于究竟佛法而言,哪有什么固定法相呢?(二)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第八菩萨地,灭三昧门乐醉所醉,不善自心现量自共相习气所障,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妄想涅槃想,非寂灭智慧觉。大慧!菩萨者见灭三昧门乐,本愿哀愍大悲成就,知分明十无尽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离摄所摄妄想,觉了自心现量一切诸法妄想不生,不堕心意意识外性自性相计着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随智慧生得如来自觉地。如人梦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觉,觉已思惟为正为邪非正非邪,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心意意识梦现。
再有,大慧!声闻、缘觉以及第八菩萨地的修行者,沉醉于灭尽定等禅定境界的安乐之中,不能善巧了知自心所显现的种种相状,被过去习气所障碍,落入对人无我、法无我的片面理解,执着于一种涅槃的虚妄想法,这并非真正的寂灭智慧觉悟。大慧!真正的菩萨,虽然也见到这些禅定境界的安乐,但因往昔所发的大悲本愿,了知十无尽句的甚深法义,不会生起对涅槃的虚妄执着。由于他们已不再生起涅槃的妄想,故而能远离能取与所取的分别妄想,觉悟了知一切万法皆是自心所现,虚妄分别不再生起。他们不堕入对心、意、意识,以及外境自性相状的执着妄想中。若非佛法的正因,便不会生起这种觉悟;随顺智慧而生,便能证得如来自觉圣智的境界。好比有人在梦中设法渡河,还未渡过便已醒来,醒来后思惟:刚才梦中的经历是真实的,还是虚妄的?既非真实,也非虚妄。其余的,那些无始劫以来的见、闻、觉、知,因为种种忆想、种种习气、种种境界形相,便堕入有或无的分别之中,心、意、
四、示八地復有共別。按台宗明義,應分二種:一者、三乘共行,則菩薩有共。二乘證得而不免過者四:一、同為滅定所醉,而不能化他益物;二、不善自心現量,為諸法自共相習氣所障;三、墮人法無我,起法攝受見,正言著法之見也;四、於涅槃起著想故,非究竟寂滅覺。竝如文云云,所謂鈍同二乘是也。但明共位有進退爾(云云)。二者、別立忍名則曰菩薩者,見三昧門樂等,一一翻前過相,以彰八地利智獨菩薩德。文離不次,對釋可知。既一切妄想不生,則無復生因,故曰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謂以成就佛法為因則生,非是則不生;隨智慧則生,非是亦不生;是則未甞生,未嘗不生。惟道是從有生不生,終於究竟得如來自覺地,皆以此理也。如人夢中下,譬上自他法也。大意則謂夢時非無,覺已無有,而實非實非虗。以喻八地菩薩,始於見法,終於度生。一以如幻三昧建立,故如夢時作用。及得無生忍,顯無功用道,如覺己無得。而言未度而覺者,位未極故,未到彼岸也。為正為邪者,審其虗實也。非正非邪者,極言其理也。故自覺己言之,孰得謂之實。自夢事言之,孰得謂之虗。言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者,然真淨界中,無佛無生,尚何修因度生之有。但未復真淨,尚餘無始覺識以為因想,則到夢之由也。因其以種種習氣,而有種種眾生形處。於其境界,墮有無想。故有心意意識,夢事隨現。若無始覺識因想滅,則一切法無有,如覺己皆不可得也。(三)
四、说明八地菩萨还有共同和特殊的修行境界。按照天台宗的解释,应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三乘修行者共同经历的境界,这时菩萨与声闻、缘觉有共同之处。但二乘圣者证得这个境界时仍免不了四种过失:一、同样被灭尽定所迷惑,不能教化众生、利益他人;二、不能善巧了知自心所显现的境界,被各种事物表面和共相的习气所障碍;三、虽然证悟人无我、法无我,却生起对“法”的执着见解,正是所谓执着于法的观念;四、对涅槃境界产生贪着,所以不是究竟的寂灭觉悟。这些在经文里都有说明,就是所谓“钝根与二乘相同”的意思。不过要明白,在共同境界中还是有进步和退步的区别的(等等)。
第二种是特别设立“无生法忍”这个名称,专指菩萨的境界。菩萨能见到种种三昧法门的妙乐等等,一一对应地超越前面所说的过失,以此彰显八地菩萨的殊胜智慧和唯有菩萨才具备的功德。经文虽然分散不按次序,但对照解释就能明白。
既然一切妄想都不再生起,那就没有了再生的原因,所以说“不是佛法的因就不会生起,是随顺智慧而生”。意思是:以成就佛法为因就会生起,否则就不生;随顺智慧就会生起,否则也不生;这样看来,既可以说从未生起,也可以说从未不生。唯有遵循正道,才有生与不生,最终达到究竟圆满的如来自觉境界,都是依据这个道理。
接下来“如人梦中”以下的文字,是用比喻来说明自法和化他法。大意是说:做梦的时候并非什么都没有,醒来之后才发现不存在,而实际上既不是真实也不是虚幻。用来比喻八地菩萨,从初见法性开始,到度化众生为止,一切都是依靠如幻三昧来建立事业,所以如同梦中作用一样。等到证得无生法忍,显现无功用行,就像醒来后一无所得。而说“未度而觉”,是因为修行位次还未达到极点,还没有到达彼岸。“为正为邪”是审察其虚妄与真实。“非正非邪”是彻底说明其中的真理。所以从自觉的角度来说,谁能说它是实在的?从梦事的角度来说,谁能说它是虚幻的?
说到“其余无始以来的见闻觉知、意识分别等因缘妄想”,其实在真如清净的境界中,既没有佛也没有众生,哪里还有修行因缘、度化众生这些事呢?只是因为还没有恢复真如清净,尚且残留着无始以来的觉知意识作为因缘妄想,这就是进入梦境的缘由。由于这些种种习气,而显现种种众生形态。在这些境界中,落入有或无的妄想。所以有心、意、意识,梦境般的事情随之显现。如果无始以来的觉知意识、因缘妄想息灭了,那么一切法都不存在,就像醒来后一切都不可得一样。(三)
大慧,如是菩萨摩诃萨,于第八菩萨地见妄想生,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见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离心意意识,得无生法忍。大慧,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这样的菩萨大士,在第八菩萨地时,观察到妄想的生起,从初地逐步修行到第七地,以一切法如幻的智慧观照为方便,超越能取与所取的心念妄想之后,再运用成就佛法的善巧方法,使尚未证得的得以证得。大慧,这正是菩萨趋向涅槃的修行途径——不破坏、不脱离心意意识,而证得无生法忍。大慧,在第一义谛中本无次第相续的分别,这里所说的,是令一切虚妄分别寂灭的法门。这时,世尊为了重新阐明这个道理,便以偈颂说道:
心量无所有,此住及佛地,去来及现在,三世诸佛说。心量地第七,无所有第八,二地名为住,佛地名最胜。自觉智及净,此则是我地,自在最胜处,清净妙庄严。照曜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炽𦦨不坏目,周轮化三有。化现在三有,或有光时化,于彼演说乘,皆是如来地。十地则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
心量本无所有,此安住境界乃至佛地,过去未来及现在,三世诸佛皆如此宣说。心量境界属第七地,无所有境界属第八地,此二地称为安住地,佛地则最为殊胜。自觉智慧与清净境界,此即是我所证之地,自在无碍最胜之处,具足清净微妙庄严。智慧光明如炽盛火焰,遍照一切无所不至,炽焰明亮却不伤眼目,周遍法界化度三有众生。应化示现在三有世间,或随众生因缘显现光明而化导,于彼处演说诸乘教法,皆不离如来所证境界。第十地亦可视为初地,初地亦可视为八地,第九地亦可视为七地,七地亦可复视为八地。第二地可视为第三地,第四地可视为第五地,第三地可视为第六地——既达无所有境界,又何需执着次第分别?
此下合上譬也。謂是菩薩見妄想生,即所夢生死大河之譬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即能度方便義也。度攝所攝妄想行已,即自行度根境等一切妄想義也。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即以自度而復度他,亦猶未度者令度義也。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者,正言菩薩雖得涅槃,而不壞方便度生事也。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者,即至第八地得無功用道,如覺已無得之譬也。是亦結示忍名,故曰得無生忍。此共別相,非一宗教門莫識旨歸,亦見此經兼該通乘。此其三也。於第一義下,結示上所說地次第相續等。其文葢略,正應言於第一義無次第中說有次第,無相續中說有相續,無所有妄想中說妄想寂滅法。良以第一義諦中一法不可得,況次第相續乎?然皆依眾生心量方便化門,於本無中分別說爾。心量苟盡,則第一義空,逈無所有,猶如太虗不存鳥跡。所謂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者,亦無名相中假名相說爾。能契此理,說本無說也。偈初八句,先總次別。別者,謂七地猶存心量,八地則無所有,故約七八對明分齊,偏得住名。八地雖無所有,猶有定住,唯以佛地名為最勝,則因果歷然,教道之說不同。後文皆如來地證道所說,無有定次。自覺智及淨下,別頌佛地功德殊勝。如婆伽婆六義,此見其五。謂自覺智及淨者,名稱也。最勝處者,吉祥也。餘三名義顯然可知。既具其五,豈不尊貴乎(云云)。不壞目者,謂如來光明雖復熾盛,而俯同萬物等一照燭,不同日電等光奪壞人目也。周輪化三有者,亦曰周流。謂如來周流三界,化過現世間,及被未來演說諸乘。故曰於彼皆是如來地者,則又頌上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故曰十地,則為初等。即以不次顯其圓融究竟而言,寂滅真如有何位次,不同教道定有次第也(四)。
接下来是结合前面的比喻来说。这是指菩萨看到妄念生起,就是前面比喻中梦见生死大河的情景。从初地逐步提升到第七地,认识到一切事物都如幻影等种种善巧方法,这就是能够度化的善巧含义。度越了能执取与所执取的妄念行为之后,就是自己修行度脱根尘境界等一切妄念的含义。施行佛法的善巧,让尚未证得的得以证得,就是以自度进而度化他人,也如同让未度者得以度化的意思。这是菩萨涅槃的善巧而不毁坏的含义,正是说菩萨虽然证得涅槃,却不废弃以善巧度化众生的事业。远离心、意、意识而证得无生法忍,就是到达第八地获得无功用行,如同醒来后一无所得的比喻。这里也是总结指示“忍”的名称,所以说证得无生法忍。这里的共通相与差别相,若非通达一乘教法的宗门则难以认识其宗旨归宿,也可见此经兼收并通贯诸乘。这是第三点。
“于第一义”以下,是总结指示上文所说的各地层次顺序相续等内容。文字较为简略,其完整意思应是:在究竟第一义中没有次第的境界中,方便说有次第;没有相续的境界中,方便说有相续;在没有所有妄想的境界中,宣说妄想寂灭之法。实在是因为究竟第一义谛中连一法都不可得,何况次第与相续呢?然而这些都是依众生心量的接受程度,以善巧教化的法门,在本无分别中方便分别而说罢了。心量如果穷尽,则第一义空,全然无所有,犹如太虚空中不存飞鸟的踪迹。所谓宣说无所有妄想寂灭之法,也是在无名无相中假借名相而说罢了。能够契合此理,则说本就无说。
偈颂开头八句,先总说后分说。分说是指:七地尚且存有心量,八地则证得无所有,所以约七八两地对比说明其分界,特别安立“住”的名称。八地虽证无所有,仍有定境可住,唯有佛地方可称为最胜,这样因果次序分明,是教法权说中的表述不同。后文都是如来地证道境界中所说,没有固定的次第。
“自觉智及净”以下,分别颂扬佛地功德的殊胜。如世尊(婆伽婆)具足六种含义,这里可见其中五种。所谓“自觉智及净”,是指名称。“最胜处”,是指吉祥。其余三种名号含义显然可知。既已具备其中五种,岂不极为尊贵吗(如此等等)。“不坏目”是指:如来光明虽然极其炽盛,却能俯就万物平等普照,不同于日光、闪电等光芒会耀眼损伤人眼。“周轮化三有”,也称作周流。是说如来周遍流转于三界,教化过去、现在世间,并泽被未来演说种种法门。所以说“于彼皆是如来地”,则又颂扬上文“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因此说十地,则从初地开始平等皆是。即以无次第来显发其圆融究竟,而说寂灭真如哪有位次差别,不同于教法权说中必定有固定次第(第四点)。
○右第五章
第五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若常者,有作主过;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有过故。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而如来不断。大慧!一切所作皆无常,如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无差别因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复次,大慧!如来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无常,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故不可说,是故如来非常。复次,大慧!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无生常过故,如来非常。复次,大慧!更有余事知如来常。所以者何?谓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大慧!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不住虗空,亦非愚夫之所觉知。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问道:“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是永恒的还是无常的?” 佛告诉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永恒,也不是无常,因为说永恒或无常都有过失。如果说永恒,就有‘造作者’的过失;所谓永恒,是一切外道所说的造作者没有造作。因此如来所说的永恒不是外道那种永恒,因为外道执着的永恒是有过失的。如果说如来是无常的,那就有‘造作无常’的过失。五阴所呈现的表象,其本质并无自性,如果五阴坏灭就应当断灭,但如来并不会断灭。大慧!一切所造作的事物都是无常的,就像瓶子、衣服等,说它们都是无常也有过失。如果一切智慧与修行方便都无意义,因为都是造作而成的;那么一切造作之物都应当成为如来,因为没有差别的因性。所以,大慧!如来既不是永恒,也不是无常。
再者,大慧!如来并非像虚空那样永恒。如果说如来像虚空一样永恒,那么自觉圣智和修行方便就失去意义了。大慧!譬如虚空本身既不是永恒也不是无常,它远离永恒与无常、一与异、俱与不俱这些分别,说它永恒或无常都有过失,所以不可言说,因此如来不是永恒。
另外,大慧!如果说如来是无生而永恒的,那就像兔角、马角一样不存在。因为无生而永恒,修行方便便无意义;由于无生永恒有过失,所以如来不是永恒。
还有,大慧!另有其他缘由可以了知如来是常住的。为什么呢?因为无间断所证得的智慧是常住的,所以如来是常住的。大慧!无论如来出现于世间或不出现于世间,诸法始终安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断地安住,这种安住并非住于虚空,也不是凡夫所能觉知的。”
前言常無常者屢矣,而獨未明如來所證果法為常為無常。以理言之,前諸所說,豈復外此?苟不別明,惑者昧焉。故復為未了者請答中,先言果證非常非無常。葢其所證,理絕百非,圓離眾過,異彼外計,故言雙非,二俱有過。若常有作主過者,謂如來尚無我相,豈容保常有作主宰之過?又曰:常者,一切外道說,則邪計作者為常,是有所作也。而如來說作者無所作,故常而非常,非彼有作之常為有過故。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正言無常同於有作。若同有作,則是五陰相所相,其相無性,故陰壞則斷,而如來之常不應斷。又曰: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者,謂若一切皆歸無常,如世間瓶衣等物,則顯如來修德無功,故曰一切智眾具方便,皆應無實義。若同所作,則一切所作皆應是佛,以無別因性故,故結云云。然性德圓離,雖曰俱非,而果證亦得是常。但常義多途,故復遮二種非義,則曰非如虗空等常。謂虗空之常,頑虗無義,非同如來自覺聖智眾德修顯。縱以空性為言,而空離四句不可偏說。若同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亦本無生無方便等義,豈同常德?故二皆有過。然則果以何義言如來常邪?即以三義故知之,故曰謂無間所得智常等,即金剛後心無礙道所得智。以是顯德一證永常一也。二法畢定住故,謂一切諸法畢定住於常寂之理,所謂有佛無佛性相常然,而唯如來能顯,所以常也。三間無住故,即向如來種性四法無間皆得常住,則非住於虗空。而兼言二乘者,示各有種性,以因顯果也。此三亦可義配三德(云云一)。
关于“常与无常”的讨论已经很多次了,但唯独没有阐明如来所证得的果位之法,究竟是常还是无常。从道理上说,前面所讲的种种,难道能超出这个范畴吗?如果不特别说明,困惑的人就会不明白。所以,这里再次为尚未了悟的人请问并作答。回答中首先指出,所证的果位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这是因为如来所证悟的真理,超越了所有相对的分别,圆满地远离了一切过失,不同于外道的那些计执,所以说它“双非”(既非常也非无常),因为执着于“常”或“无常”这两边都有过错。
如果说如来是“常”,就会有“有作主”的过失。意思是,如来连“我相”都没有,怎么会有保持一个恒常不变、能作主宰的实体这种过失呢?又说:所谓“常”,是一切外道的说法,他们错误地计执有一个“作者”(造物主)是常,那是有造作的。而如来说的“作者”是无造作的,所以(如来之常)是常而又不是那种常,因为不同于外道那种有造作的“常”,那是有过失的。
如果说如来是“无常”,就会有“有作无常”的过失。这正是说,如果“无常”等同于“有造作”,那么如来就等同于五蕴(色、受、想、行、识)的“能相”和“所相”。这些相的本性是无自性的,所以五蕴坏灭时,这个“无常”也就断灭了。然而如来的“常”是不应该断灭的。又说:一切有造作的事物都是无常的,比如瓶子、衣服等。意思是,如果一切(包括如来)都归于无常,像世间的瓶瓶罐罐、衣服那样,那就显示如来修行的功德没有实际效用。所以说,一切智慧、种种善巧方便,都应该没有真实意义了。如果(如来)等同于有造作的事物,那么一切有造作的事物都应该是佛了,因为没有别的因性(来区分)。所以总结说……。
然而,自性功德圆满超离,虽然说是“双非”(既非常也非无常),但所证的果位也可以说是“常”。只是“常”的含义有很多种,所以这里又排除了两种不正确的“常”义,说它不是像虚空那样的常。虚空的“常”是顽空、没有意义的,不同于如来由自觉圣智、种种功德修行所显现的常。纵然以“空性”来说,空性是远离“四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的,不能偏执地说它是常。如果说它像“无生”那样的常,比如兔子角、马角等,本来就没有生起,也没有修行方便等意义,这怎么能等同于(如来)具有功德的常呢?所以这两种(虚空常、无生常)都有过失。
那么,果位究竟以什么意义来说如来是“常”呢?就是从以下三种意义可以知道,所以说“谓无间所得智常”等等。第一,这是指金刚喻定之后心(成佛前最后一刹那),在无碍道所证得的智慧。以此显示功德,一旦证得就永远常住。第二,“法毕定住故”,是说一切诸法终究安住于常寂之理,所谓有佛出世、无佛出世,法性、法相永远如此,而唯有如来能完全显现它,所以是常。第三,“间无住故”,就是前面说的如来种性等四种法,在无间修证中都能得到常住,这并非安住于顽空的虚空。这里兼带提到二乘(声闻、缘觉),是为了显示他们各有自己的种性,以此因地的不同来反显佛果的殊胜。这三种意义也可以
大慧,如来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识,彼诸阴、界、入处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实妄想所生,如来不从不实虗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无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静,一切法无二生相故。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大慧,乃至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分别觉灭者,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慧者,永离常、无常、非常、无常熏。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如来所证得的智慧,是由般若智慧长期熏习而成的;它不是由心、意、意识,也不是由那些五蕴、十八界、十二入处等所熏习成的。大慧,一切三界的存在都是由不真实的虚妄分别所生起的,如来却不是从不真实的虚妄分别中产生的。大慧,因为(众生)执着于二元的分别法,所以才会有“常”与“无常”的对立,这不是不二的境界。不二的境界是寂然宁静的,因为一切法本来就没有二元对立的生起之相。所以,如来应供等正觉,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大慧,乃至只要还有言语分别的生起,就会陷入“常”或“无常”的过失;当分别的觉知寂灭时,就能远离凡夫关于“常”与“无常”的见解;具有不寂静分别心的人,则永远离不开“常”、“无常”、“非常非无常”等概念的熏习。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了以下的偈颂:
众具无义者,生常无常过,若无分别觉,永离常无常。从其所立宗,则有众杂义,等观自心德,言说不可得。
一切事物本无固定意义,执着生灭就会陷入常见或断见的误区。若能超越分别的认知,便能永远脱离常与无常的对立。若拘泥于所建立的学说,便会衍生诸多繁杂见解;平等观照自心本具的功德,则能了悟言语概念的虚妄不实。
將以無常顯常,以二法顯不二,故復陳三義明之。則所謂常及雙非,皆究竟果德,名偏義圓,其理一也。言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者,謂修德之智,全性德般若之所熏發,不同九界心識,為彼陰入等熏。又言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則唯從真實功德生。以因驗果,理無差忒。此以無常顯常也。又曰: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者,謂若以生死涅槃為二法,則有常與無常,非所謂不二。而如來既證諸法一相,所謂無相,則不二寂靜,故無二種生相。是即非常非無常,以二顯不二也。然言至於此,可謂極其理矣。而執言者,墮分別言想,則二與不二,待對不忘,猶為不寂。故復遣之曰:乃至言說分別生財,有常無常過。極言亦應有非常非無常過。惟言語斷,覺想滅,無所分別,則離愚夫等諸見過,永離諸見過。熏文從略說,互見言之,是為究竟寂靜慧者。但離諸見,雖常無常,無非玅用,況非常非無常乎?或本多不字,殊乖文旨。偈言眾具無義者,謂凡非如來脩德所顯,故常無常,皆悉有過,則以聖奪凡也。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則以理泯情也。從其所立宗者,如外道所計邪常,及七種無常見,皆所謂眾雜義也。若夫以等觀心,了自心量,心量無有,則生死涅槃,本來平等。故一切言說,悉不可得。(二)
要用无常来显现常,用二法来显现不二,所以再陈述三方面的道理来阐明。这里所说的“常”以及“双非”(既非常也非无常),都是究竟圆满的果地功德,名称虽偏于一方,含义却圆融周全,其根本道理是一致的。
说如来所证得的智慧,是般若智慧所熏修的,这是指修德所成的智慧,完全是由本性具足的般若智慧所熏发显现的,不同于九法界众生的心识,是被五阴、十二入等所熏染的。又说如来并非从不真实、虚妄的分别念中产生,而是唯独从真实的功德中出生。从因地的性质来验证果地的境界,道理上不会有差错。这就是用“无常”来显现“常”的道理。
又说:因为执着二法的缘故,才会有“常”与“无常”的对立,这就不是不二法门。意思是,如果把生死和涅槃看作是两种对立的法,那么就会有“常”与“无常”的分别,这就不是所说的不二。而如来既然已经证悟一切法同一实相,也就是不执着于任何表象,那么不二法门就是寂然宁静的,因此没有“常”和“无常”这两种生的相状。这就是既不是常,也不是无常,是通过“二”来显现“不二”。
然而,道理说到这个地步,可以说是极其透彻了。但是,如果执着于言语本身,陷入分别和言语概念的窠臼,那么“二”与“不二”仍然相互对立,不能忘怀,还是不够寂静。所以,还要进一步破除这种执着,说:乃至因为言语分别而产生执取,才会有“常”与“无常”的过失。推究到极致,也应该有“非常非无常”的过失。只有当言语断绝,思虑觉想熄灭,达到无所分别的境界,才能远离愚夫等人的各种错误见解,永远脱离一切错误见解。经文的熏习文字从简略的角度说,意思可以互相参照,这才是究竟寂静的智慧。只要远离了一切错误见解,那么即使是“常”或“无常”,也无不是微妙的功用,更何况是“非常非无常”呢?有的版本多了“不”字,这很违背文章的宗旨。
偈颂说“众具无义”,意思是凡所有不是如来修德所显现的,那么讨论“常”或“无常”,都会有过失,这是用圣者的境界来超越凡夫的见解。如果没有分别的觉知,永远脱离“常”与“无常”的对待,那就是用真理来泯灭凡情。从他们所建立的宗派来看,比如外道所执着的邪见之“常”,以及七种“无常”的见解,都是所谓的夹杂众多错误含义的说法。
如果能够以平等心去观察,明了自心的现量境界,连心量的概念都不存在,那么生死与涅槃,本来就是平等的。所以,一切言语说法,都了不可得。(二)
○右第六章
第六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说阴界入生灭。彼无有我,谁生谁灭?愚夫者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识涅槃。佛言:善哉!谛听!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不觉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著作者,为无始虗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说:世尊,恳请世尊再为我讲解五蕴、十八界、十二入处的生灭道理。这些现象中并没有一个实在的“我”,那么到底是谁在生、谁在灭呢?凡夫因为执着于生灭现象,不能觉悟痛苦的息灭,也不认识涅槃的境界。佛说:问得好!仔细听,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聆听您的教导。佛告诉大慧: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能够普遍变现出一切生命形态。就像魔术师变幻出各种形象,因为众生远离了“我”和“我所”的执着而不自觉知,依靠根、境、识三缘和合而暂时生起。外道不能觉知这一点,却执着有一个造作者,这是由于被无始以来的虚妄恶习所熏染,这个状态就叫做识藏。它产生了无明住地,与七识共同存在,如同海浪般持续不断地生起。若能远离无常的过错,舍弃关于“我”的谬论,就能了知自性本无染污,终究是清净的。
陰界入生滅,前文固言之矣。而大慧復有疑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有我,誰為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凡夫何由出生死邪?故請云云。佛答中,先總次別。總文有法譬,不言陰界入,直告以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蓋如來藏者,本也。陰界入者,末也。以末而不以本,是迷與解,相循為難,終莫能解。以本而不以末,是迷解同出一理。故迷解之外,有未嘗迷解者。為迷為解,即如來藏隨緣為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故有十界迷解之異。迷則為生滅,解則為無我。此惑智所以相翻,雖互為有無,而理不相悖。即酬問之大旨也。譬如伎兒下,譬也。喻上隨緣造法,猶如伎兒,變現諸趣,而本離我我所。是則生滅無我,理在其中。亦猶伎者,能變諸形,而無有我故也。次別又二:先言如來藏有覺不覺。以不覺故,則有生滅。故曰不覺彼故等。謂不覺彼藏識性,離於三緣合處,計以為我,或計為作者。從是有生有滅,皆由無始習氣,熏如來藏,轉名識藏。生無明住地,言其始起也。與意等七識,俱則復起。餘四住地,煩惱可知。故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則自本而起末,由八識而至六識身,亦即六道身也。故自末言之,唯無常我見而已。若由聞教,還依藏理,了本真常,離於我論,則但除其末,理自復本。故曰自性無垢,畢竟清淨。此則八識之起滅也。(一)
身心现象的生灭变化,前面已经讨论过了。而大慧菩萨之所以再次提出疑问,是认为这些身心现象既有迷惑也有觉悟。如果觉悟了,那里就没有一个“我”,那又是谁在生灭呢?如果迷惑了,凡夫依附着生灭现象,觉察不到痛苦的尽头,不认识涅槃境界,那凡夫又凭什么能脱离生死轮回呢?所以他这样请教。
佛陀的回答,先总说后分说。总说部分有法理和比喻,不直接谈身心现象,而是直接指出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因为如来藏是根本,身心现象是枝末。只盯着枝末而不从根本入手,迷惑与觉悟就会互相纠缠成为难题,终究无法解开。从根本出发而不拘泥于枝末,迷惑与觉悟其实是同一个道理。所以在迷惑与觉悟之外,还有一个从未迷惑也无需觉悟的本体。成为迷惑或成为觉悟,就是如来藏随着因缘成为善或不善的根源,能够普遍显现创造一切生命形态,因此才有十法界迷悟的差异。迷惑时就显现为生灭,觉悟时就体证无我。这就是惑与智相互对翻的原因,虽然看起来彼此有无不同,但道理并不矛盾。这就是回应问题的核心要旨。
“譬如伎儿”以下是比喻。比喻上述随缘显现万法的道理,就像演戏的艺人,变化出各种角色,而本身并没有“我”和“我所”的执着。这样看来,生灭与无我的道理就蕴含其中了。也就像那艺人,能变化各种形象,而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我”。
接下来分说又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如来藏有觉悟和不觉悟两种状态。因为不觉悟,所以有生灭现象。所以说“不觉彼故”等等。意思是说,不觉悟那藏识的本性,原本远离根、尘、识三缘和合之处,却错误地执著有个“我”,或者认为有一个造作者。从此就有了生、有了灭,这都是由于无始以来的习气,熏染了如来藏,转变成为识藏。生起“无明住地”,这是说烦恼的最初生起。与第七识末那识等七个识共同作用,就又生起其余四种住地烦恼,这些烦恼就容易理解了。所以说“如海浪身,常生不断”。这就是从根本生起枝末,由第八识扩展到前六识身,也就是六道众生之身。所以从枝末的角度说,只有无常和自我执着而已。如果通过听闻教法,回过头来依止藏识的真理,了达根本的真实常在,脱离关于“我”的妄论,那么只要消除枝末,道理自然回归根本。所以说“自性无垢,毕竟清净”。这就是八识的生起与寂灭过程。(一)
其余诸识有生有灭,意意识等念念有七,因不实妄想取诸境界,种种形处计著名相,不觉自心所现色相,不觉苦乐不至解脱,名相诸缠贪生,生贪若因若攀缘,彼诸受根灭次第不生,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入灭受想正受第四禅善真谛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不离不转名如来藏。识藏七识流转不灭。所以者何?彼因攀缘诸识生故,非声闻缘觉修行境界,不觉无我自共相摄受,生阴界入见如来藏,五法自性人法无我则灭。
其他各种心识都有生有灭,意识等心念在每一刹那都有七种变化,因为依据不真实的妄想执着各种境界,对种种形态和处所计较执着名称表象,不能觉悟都是自心所显现的色相,不能觉知苦乐也无法达到解脱。名称表象的种种缠缚贪欲生起,贪欲生起无论是因由还是攀缘对象,那些感受的根源灭除后便依次不再生起,其余自心妄想不知苦乐,进入灭受想的禅定状态及第四禅的善妙真谛解脱,修行者便以为是解脱境界,其实并未脱离也未转变,这称为如来藏。藏识与七种心识流转不息不会断绝。为什么呢?因为它们都是依靠攀缘各种心识而产生的缘故,这不是声闻缘觉修行所能体悟的境界。由于不能觉悟无我以及自相共相的执着,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显现出如来藏,五法、三自性、人无我、法无我的境界便随之寂灭。
次言諸識有生滅者,謂餘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則起必俱時也。因不實妄想等,謂六識也。以六識取境故,有種種形處,謂六塵也。六塵既形,著諸名相,而不覺是八識自心所現色相,則以末而迷本。不覺苦樂等,正言七識自相,謂不覺苦樂,則不同六識,不至解脫,則不同八識,亦曰不受苦樂因,及非涅槃因等,即其義也。但著名相,與貪相生,至於發起六識,則為彼因,及彼攀緣,皆所謂生相也。言滅相,則曰彼諸受根滅,及想行等,次第不生,唯餘自心微細妄識,入滅想正受,即四無色定,及第四禪,唯一心支,而亦言不知苦樂者,此以滅想云爾。善真諦解脫脩行者,即聲聞所脩,於此滅定,作解脫想,非究竟滅也。不離不轉下,總判結答也。即總判前諸識,有離不離,轉不轉之異,故曰不離不轉者,如來藏識也。謂不離意意識等,而未始有轉,以具隨緣不變二義故也。不離而轉者,識藏也,即第八貪藏種子識。葢不離藏識而轉,為諸識所依故也。以顯七識亦離亦轉,故曰七識流轉不滅。亦離者,以藏識雖未始離七識,而七識自離,是亦情離而體不離也。而亦轉者,以七識與六識為因,及彼攀緣生於諸緣,故言流轉不滅等。二乘於此但知作解脫想,而不知轉依八識實不可滅,故非其境界。不覺無我等者,正酬結所問。謂若於此不覺無我,以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法,則猶生滅非生滅盡。若見如來藏,則五法自性皆無我相,豈陰界入而不滅互?故知若明其本,末將自除,所以本末實相顯發。由是明之,總別相貫,本末交映。如來酬答文旨若此,可不究其始末乎?(二)
接下来讲各种心识有生有灭的问题。这指的是除了根本识之外的其他意识等,每一念都包含七种识,它们生起时必定同时出现。所谓“因不实妄想等”,指的是六种感官意识。因为六识会抓取外境,所以产生各种形态的处所,这就是六尘。六尘既然有了形态,就会执着于各种名称和表象,而不能觉察这些都是八识自心所显现的色相,这就是以枝节现象而迷失了根本。所谓“不觉苦乐等”,正是说明第七识的自相,意思是它不感知苦乐,这一点与六识不同;它不能导向解脱,这一点又与八识不同。也称之为“不受苦乐因”以及“非涅槃因等”,就是这个意思。只要执着名相,就会与贪欲一同产生,进而引发六识的活动,成为那些现象的起因,以及那些攀缘的对象,这都是所说的“生起之相”。
说到“灭相”,就是指那些感受的根源息灭,以及思想、造作等活动依次不再生起,只剩下自心极其微细的虚妄心识,进入灭尽定的状态,也就是四无色定以及第四禅中仅存的一心支。这里也说“不知苦乐”,是从灭除思想的角度来说的。那些追求真实解脱的修行者,即声闻乘所修,在这种灭尽定中,以为就是解脱,其实并非究竟的寂灭。
“不离不转”以下,是总结性的判断和回答。也就是总体判断前面所说的各种心识,有“不离”与“离”、“不转”与“转”的差异。所以说“不离不转”的,是如来藏识。意思是它不离开意、意识等,却从未有转变,因为它同时具备随缘和不变两种含义。“不离而转”的,是识藏,也就是第八阿赖耶识中藏有贪爱种子的部分。它不离开藏识而转变,成为其他各种心识所依止的基础。
由此显示第七识既是“离”也是“转”,所以说“七识流转不灭”。“亦离”是指,虽然藏识从未离开第七识,但第七识自身有离的一面,这是从情识作用上离,而其体性并未离。“而亦转”是指,第七识作为第六识生起的因,并由此攀缘而产生种种因缘,所以说它流转不息等。声闻、缘觉二乘于此只知道作解脱想,却不明白转依到八识的真实境界其实是不可灭的,所以这不是他们的境界所能了知的。
“不觉无我等者”,正是回应和总结前面所问的问题。意思是,如果对此不能觉悟无我的真理,仍然以自相、共相去执取、感受,从而产生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法,那么就还是处于生灭之中,并未穷尽生灭。如果彻见如来藏,那么五法、三自性都呈现无我之相,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怎么会不寂灭呢?由此可知,如果明了根本,枝节自然就会消除,所以根本与枝节的真实相状得以显发。由此看来,总体与部分相互贯通,根本与枝节交相辉映。如来回答的文义主旨便是如此,怎能不探究其来龙去脉呢?(二)
地次第相续转进,余外道见不能倾动,是名住菩萨不动地。得十三昧道门乐三昧觉,所持观察不思议佛法,自愿不受三昧门乐,及实际向自觉圣趣,不共一切声闻缘觉及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贤圣种性道,及身智意生离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欲求胜进者,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大慧!若无识藏名如来藏者,则无生灭。大慧!然诸凡圣悉有生灭,修行者自觉圣趣,现法乐住不舍方便。大慧!此如来藏识藏,一切声闻缘觉心想所见,虽自性清净,客境所覆故犹见不净,非诸如来。大慧!如来者现前境界,犹如掌中视阿摩勒果。大慧!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宣扬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声闻计着,见人法无我故。胜鬘夫人承佛威神说如来境界,非声闻缘觉及外道境界。如来藏识藏,唯佛及余利智依义菩萨智慧境界。是故汝及余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识藏当勤修学,莫但闻觉作知足想。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在修行的次第中逐步向上迈进,其他外道的见解无法动摇,这就称为安住于菩萨不动地。获得十三种三昧法门的禅悦,能以智慧观察不可思议的佛法境界,自愿不贪著三昧的快乐,以及趋向实际解脱的自觉圣道,不与一切声闻、缘觉及外道所修的道路相同,成就十种贤圣种性的道业,以及超越身、智、意生等三昧造作的境界。因此,大慧啊!大菩萨若想求得更殊胜的进步,就应当净化如来藏以及识藏的名相执着。大慧!如果没有识藏名相的分别,如来藏本就无生无灭。大慧!然而一切凡夫圣者都显现生灭之相,修行者通过自觉圣智,安住于现法乐中而不舍弃善巧方便。大慧!这如来藏与识藏,是一切声闻、缘觉以分别心所见;虽然其自性本来清净,但因客尘烦恼覆盖,所以仍见不净,并非如来的境界。大慧!如来对当前境界的觉知,清楚得如同看自己掌中的阿摩勒果一般。大慧!我对此深义曾以神力加持,让胜鬘夫人以及智慧深利的诸位菩萨,宣扬演说如来藏与识藏的名相,指出七识与生俱来、声闻却执取人法二无我的局限。胜鬘夫人仰承佛的威神力,演说如来境界,这不是声闻、缘觉及外道所能企及的。如来藏与识藏的究竟义,唯有佛陀以及其他依义深入、智慧利根的菩萨才能真实通达。因此,你与其他大菩萨,对于如来藏与识藏的义理应当精进修学,不要只停留在听闻觉知上就感到满足。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以偈颂说道:
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二种摄受生,智者则远离。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如实观察者,诸事悉无事。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名字者,不见我真实。心为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深奥的如来藏,与七种心识同时存在, 两种执着产生生死,有智慧的人便能远离。 就像镜子映现影像,心识被无始以来的习气熏染, 如实观察的人,明白一切现象本质空寂。 如同愚人只看手指却不见所指的月亮, 执着于名相概念的人,不能见到真实法义。 心如同变幻的艺人,意识如同配合演出的乐师, 五种感官意识如同伴侣,种种妄想如同观看演出的众人。
由前所悟得入初地,次第轉進依位顯德,餘外道見所不能動,即第八不動地也。得十三昧道門樂,即此地證十種三昧,數如別列。自願即本願也,以本願故不受三昧樂,及住實際則起化利物也。十賢聖者,望極位故聖亦名賢,如普賢之例。身智意生者,分得三身,謂一身一智法報也,意生則應身也。離三昧行者,仍上意生言之,雖由三昧而無作行也。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者,如來之藏本無可淨,淨其覆者爾。識藏以名言者,謂如來藏變起妄識無別體故,特其名而已。若無識藏名,則轉妄識復本藏理,故無生滅。凡諸真妄名轉體不轉者,見於是矣。然則聖無生滅邪?故曰:然諸凡聖悉有生滅。言脩行者,還約因位言之,謂諸因聖雖得自覺聖樂,而不捨方便,故亦有生滅。此言方便有二種,謂一者自行增道方便,二者化他益物方便,皆有生滅義也。二乘於此方便既皆無有,則見應淨邪?故復曰:此如來藏等,謂二乘雖無彼生滅,而心想猶在,客塵所覆見猶不淨,非如來究竟清淨也。故知言自性清淨者,在法不在人;亦有生滅者,在人不在法。反而言之,亦復何定?即不定處,理在是矣。又曰:如來者,現前境界等。謂若如來見如來藏,不離現前境界,了無所覆,亦無見相。無見而見,其猶掌果。雖然,畢竟是箇甚麼?我於此義下,指經顯證也。然如來之說,本不假證。但於彼經,已廣明竟。故此略文,得以指之。抑文有與奪,故託勝鬘以言之爾。而言如來藏識等,諸識俱生者,凡夫也。聲聞於此,計著無我。曾不知執無我者,正是於我。為此所蔽,故於如來藏,非其境界。若如來藏無我相者,我亦不可得。故勸脩覺,良在於此。偈言甚深如來藏等者,頌上如來藏心,以無始惡習所熏,故與七識俱。乃至由自共相二種攝受,則有陰界入生。若見如來藏,人法無我則滅。故曰:智者則遠離也。如鏡象現心等,譬上法也。謂八識心體,本來無物。由無始妄熏,故有七識等法生,如鏡象之現也。若如實觀察,稱性遠離,則象事本虗。故曰:諸事悉無事。次別出指月喻,以喻假名實法,有得有失。苟不能遣言契理,政如觀指而不觀月也。心如工伎兒等,追頌上喻,可以意得。(三)
通过先前所领悟的进入初地境界,逐步转进依不同阶位显现功德,其他外道的见解都不能动摇,这就是第八不动地。获得十三昧道门的安乐,就是在此地证得十种三昧,数目如别处所列。自愿就是本愿,因为本愿的缘故,不贪着三昧的安乐,以及安住实际境界却起用教化利益众生。十贤圣者,相对于究竟极位而言,圣者也称为贤,如同普贤的例子。身、智、意生者,是分证三身,即一身、一智(法身、报身),意生就是应身。离三昧行者,仍是承接上面意生来说,虽然由三昧而生却无造作之行。当净如来藏及识藏名者,如来之藏本来无可清净,是清净那覆盖它的东西罢了。识藏以名言安立,是说如来藏转变生起虚妄识心,并无别的体性,只是有其名而已。如果没有识藏之名,那么转灭妄识,恢复本来的藏理,所以没有生灭。凡是这些真实与虚妄的名称转变而体性不转变的道理,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了。然而难道圣者就没有生灭吗?所以说:然而一切凡夫圣者都有生灭。说到修行者,还是就因位来说,指那些因位的圣者虽然已得自觉圣智的安乐,却不舍弃方便,所以也有生灭。这里说的方便有两种:一是自己修行增长道业的方便,二是教化他人利益众生的方便,都有生灭的意义。二乘圣者对于这两种方便既然都没有,那么是否认为应该清净呢?所以又说:此如来藏等,是说二乘虽然没有那些生灭,但妄想心念还在,被客尘烦恼所覆盖,见解仍然不净,不如如来究竟清净。由此可知,说自性清净,是就法体而言不在个人;说也有生灭,是就个人而言不在法体。反过来讲,又哪里是固定的呢?就在这不固定之处,道理就在这里了。又说:如来者,现前境界等。是说如果如来现见如来藏,不离现前的境界,完全无所覆盖,也没有能见之相。无见而见,就像看掌中的果子一样明白。虽然如此,到底是个什么呢?我对于这个义理在下文,引用经文来显明证明。然而如来的说法,本来不须假借证明。但在那部经中,已经广泛说明完毕。所以这里简略的文字,可以拿来指证。或许文句有给予和夺除之意,所以假托《胜鬘经》来说罢了。而说到如来藏识等,诸识俱生者,是凡夫。声闻乘人对于这个,执着计度无我。他们竟不知道执着无我的,正是落在一个“我”上。被这个所遮蔽,所以对于如来藏,不是他们的境界。如果如来藏没有我相的话,我也就不可得。所以劝修觉悟,确实是在这里。偈颂说甚深如来藏等,是颂扬上面所说的如来藏心,因为无始以来恶劣习气所熏染,所以与七识共同生起。乃至由于自相、共相两种执取,就有了五阴、十八界、十二处的生起。如果现见如来藏,人无我、法无我就息灭了。所以说:有智慧的人就会远离。如镜中影像显现心等,是譬喻上面的法义。是说八识的心体,本来没有一物。由于无始以来的虚妄熏习,所以有七识等法生起,如同镜中影像的显现。如果如实地观察,随顺真性远离执着,那么影像之事本就虚妄。所以说:一切事相都无实事。接着另外举出指月之喻,用来比喻假名和实法,有得有失。如果不能遣除言语契合真理,正像只看手指而不看月亮。心如工伎儿等,是追颂上面的譬喻,可以意会理解。(三)
○右第七章
第七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圣贤。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诸圣贤?佛告大慧:愚夫计着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着玅色,计着已,无知覆障故生染着,染着已,贪恚痴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想自缠如蚕作茧,堕生死海诸趣旷野如汲井轮,以愚痴故,不能知如幻野马水月。自性离我我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离相所相及生住灭,从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时节微尘胜玅生,愚痴凡夫随名相流。大慧!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为我们解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的究竟分别之相,使我和其他诸位大菩萨,能在一切修行阶位中次第相续,分别明了此法,从而契入一切佛法,所谓契入一切佛法,乃至达到如来自觉圣智的境界。佛告诉大慧:仔细听,认真听,好好思量铭记。大慧对佛说:是的,我们定当遵从教诲。
佛告诉大慧:所谓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的分别旨趣与相状,就是指: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果修行者能依此修行,进入如来自觉圣智的境地,就能远离断见、常见、有见、无见等错误见解,当下便能安住于现法乐正受之中。大慧!凡夫不能觉知这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的真实义理,执着于自心所显现的外境为实有,这只是凡夫的虚妄分别,并非圣贤的境界。
大慧向佛禀告:世尊!为什么愚痴凡夫会生起虚妄分别,而圣贤却不会呢?佛告诉大慧:愚痴凡夫执着世间约定俗成的名称与表象,心念随这些名相流转散乱;心念流转散乱之后,便对种种形象样貌产生执着,堕入“我”和“我所”的见解之中,进而贪求、执着于美妙的色相;一旦产生执着,由于被无知所蒙蔽障碍,就会生起贪染执着;有了贪染执着,就会积聚由贪、嗔、痴所造的业力;业力积聚之后,妄想便如蚕作茧般自我缠缚,于是堕入生死大海,轮转于各道之中,如同打水的井轮循环不息。因为愚痴的缘故,不能了知一切法如幻影、如阳焰、如水月般虚妄不实。一切法的自性本来远离“我”和“我所”,凡夫却生起一切不真实的妄想,这些妄想远离能执取的“相”和所执取的“所相”,也本无生、住、灭可得,都是从自心妄想中生起的,并非由自在天、时节、微尘等外因或殊胜妙有所生。愚痴凡夫只是随著名相流转罢了。
大慧!所谓“相”,就是指:眼识所缘取的对象,叫做色;耳、鼻、舌、身、意及意识所缘取的对象,叫做声、香、味、触、法,这些就叫做“相”。大慧!所谓“妄想”,就是指:安立种种名称,用来指称显示各种表象,认为这些名称和它所代表的事物是固定不变的对应关系,例如象、马、车、
五法向雖已明,而未嘗約諸地分別,示其所以入一切佛法至如來地者,故復請之。答中,先通示五法迷悟相,謂脩行者趣入,則五法通是悟相,故曰若脩行者等。若反是不覺,則五法通是迷相,故曰不覺彼五法等。故知法無自性,迷悟在人,此特發其緒言爾。所以趣入等相,備見後文。次徵釋中,先別約名相等;三、就凡夫法以示迷相,謂依六塵等俗數名相,起諸分別,其心流散,不能自反,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玅色,色非麤玅,著則成麤,玅體本融,達之即離。因妄想生於三道,即無知覆障等惑也,所生業積集等業也,墮生死海等報也。如蠶作繭者,為自纏縛之譬也。如汲井輪者,為受輪回之譬也。如幻野馬等,為不知幻性離我我所之譬也。起於一切不實妄想者,謂於六塵等名相處,起諸妄想,成於三道。夫妄本不實,起於幻相。幻相本離,故離相所。相亦無生住滅可得,則歸諸自心而已。然心不自心,亦不從外道諸異因生,還自愚夫依名相生。故曰:愚癡凡夫等。是名相妄想,互為生起。抑由不知幻相,故妄想生。若知幻相,妄想即滅。此文所以反覆言之也。又曰:彼相者,追釋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也。故曰:如此不異等。如象馬車步四兵,及男女等。名相既立,一一分別此如是,此不異。於無定法,生於定見,則妄想而已矣。此之謂凡夫法(一)。
五法之前虽然已经说明,但还没有结合修行阶位来分别阐述,指示如何通过它们证入一切佛法、达到如来境界,所以再次请问。回答中,先总体说明五法的迷惑与觉悟之相:修行者若能契入,那么五法整体都是觉悟之相,所以说“若修行者等”。如果与此相反、不能觉知,那么五法整体都是迷惑之相,所以说“不觉彼五法等”。由此可知,法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属性,迷与悟在于人,这里只是先点出这个头绪。至于具体如何趣入等相状,后面会详细说明。
接着在追问解释中,先分别从名、相等法来说;第三,就凡夫法来说明迷惑之相:凡夫依凭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以及世俗约定建立的名相,生起种种分别,心念流散放逸,不能返观自照,堕入自我与我所的执着,希求并执取美妙的色相。其实色相本身并无粗妙之别,一旦执着就变成粗重;妙体本来圆融,通达它就能远离执着。因为妄想而产生三种烦恼道:即无知、覆障等属于惑业;所造作的业行积累等属于业业;堕入生死大海等属于报业。用蚕作茧比喻自我缠缚;用汲水辘轳比喻轮回不息;用幻术、阳焰等比喻不知幻化之性、不离自我与我所的执着。“起于一切不实妄想”是说,在六尘等名相处,生起种种妄想,形成三种烦恼道。妄想本不真实,起于幻化之相。幻相本来空寂,所以能离一切相。相本身也没有生、住、灭可得,最终都归于自心。然而心并非实有,也不是从外道等各种异因所生,还是愚夫依凭名相而生起。所以说:“愚痴凡夫等”。这就是名相与妄想互相生起的关系。又因为不知幻相,所以妄想生起;若了知幻相,妄想即灭。这段文字之所以反复说明。
又说:“彼相者”,是进一步解释名与相二法,都不出六识范畴。心识取用六尘并加以称呼,就是“名”;所取用的对象,就是“相”。显现安立种种名相,就是“妄想”。所以说:“如此不异等”。比如象、马、车、步兵四种军队,以及男女等称谓。名相既已建立,便一一分别“这个是这样”、“这个没有不同”,在无定法中生出定见,这不过是妄想而已。这就是凡夫法(一)。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自觉法趣相,离诸妄想见性异相,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大慧啊!真正的智慧,在于认识到一切名称和表象都不可执着,就像路过的旅客一样虚幻不实。种种心识活动既不生起也不断灭、既不恒常也不短暂,不会堕入任何外道、声闻、缘觉的片面见解之中。再者,大慧!大菩萨们凭着这种真正的智慧,既不刻意建立名相概念,也不是完全否定名相;他们能舍离“有”和“无”这两种极端见解——既不执着建立,也不陷入诽谤否定,深知名相本质空寂、本自不生,这就叫做“如如”。
大慧!大菩萨安住于这种“如如”境界,便能证入无所得的境界,从而登入菩萨初地——欢喜地。进入欢喜地之后,就能永远超离一切外道的错误道路和恶趣,真正安住于出世间的正道。对于一切法的表象能够如实知见、圆满成熟,能清晰辨别如幻如梦的种种现象;自己内证法的真实趣向与相状,远离一切虚妄分别,见到法性不同于虚妄之相。这样依次修行,直至菩萨第十地——法云地。在这过程中,凭借禅定的力量,获得自在神通,智慧如花开放。最终达到如来境地后,便能以种种变化,如明月映水般清净圆满地示现、教化众生,令其善根成熟。究竟圆满具足十种无尽功德大愿,针对怀着不同见解的众生,善巧地分别说法。而法身本身,是超越意识造作的。这就是菩萨证入“如如
次約正智如如。就聖賢法以明悟相,則曰正智者等。謂彼名相不可得,則各相等義在其間。以本無自性,通皆屬悟。不起斷常等見,是為正智。言如過客,諸識不生者。過客,猶路人也。以譬名相,初無自性。而有智者,終不於彼生諸分別。故曰諸識不生。聖賢正智,視彼名相,亦復如之。菩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者。謂菩薩以正智,破名相妄想,而亦不自立其名相。自若不亡,還為所破。然則既曰正智,豈非名乎。不斷不常,豈非相乎。故曰非不立名相。但其為正智,既捨離二邊,不墮二謗,則其性不生。以不生者,即如如義。菩薩住如如下,示如如所得相。夫既曰如如,豈有得乎。然以無得而得,亦得自他因果之法。故曰得無所有境界,即菩薩歡喜地也。不離而離,離一切外道惡趣。無住而住,住出世間之正趣。無分別而分別,了一切法皆悉如幻。無證而證,證自覺法趣相。亦離諸妄想,見性異相,即能見及異相也。前文所謂相見俱離是也。葢菩薩將自淺階深,以至於極。故凡能所同異,一切俱離,而入一如,法爾然也。至於三昧力等,種種功德,由之開發。自果及他,由之建立。從始洎終,究竟法身。任運稱性,離意所作。一□如如,而得成辦。故曰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二)。
接下来从正智和如如的角度,结合圣贤的法门来说明觉悟的样貌,这就叫做正智等等。意思是那些名相概念既然不可得,那么各种平等无别的道理就自然包含在其中了。因为从根本上就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这一切都属于觉悟的范畴。不产生断灭或恒常等错误见解,这就是正智。说“如过客,诸识不生”中的“过客”,就好比路上的行人。用它来比喻名相,本来就没有自性。而有智慧的人,终究不会对那些名相产生种种分别。所以说“诸识不生”。圣贤的正智,看待那些名相,也是如此。菩萨用这样的正智,并不是要另外建立一个名相。意思是菩萨用正智破除对名相的妄想,但自己也不去树立一个名相。如果自己(对正智的执着)不消除,那还是会成为被破除的对象。然而,既然叫“正智”,难道不也是一个名称吗?不断灭也不恒常,难道不也是一种相状吗?所以说并非不立名相。只是这个正智,既然已经舍弃了两种极端,不落入两种错误的见解,那么它的本性就是不生起的。因为这不生不灭的状态,就是“如如”的含义。在“菩萨住如如下”之后,展示了如如所获得的境界。既然说是“如如”,哪里会有获得呢?但正是以无所得的心去获得,也就能获得自利利他的因果法门。所以说“得无所有境界”,这就是菩萨的欢喜地。不刻意脱离而自然脱离,远离一切外道的错误道路。不刻意安住而自然安住,安住于出世间的正确方向。不刻意分别而自然明了,了知一切法都如同幻象。不刻意证悟而自然证悟,证得自觉的法趣真相。同时也远离一切妄想,认识到自性与其他相的差别,这就是能见的智慧和所见的差别相。也就是前文所说的“能见之相与所见之相都离弃”。菩萨将从浅入深,逐步达到究竟的境地。所以凡是能知与所知、相同与相异,这一切全都离弃,从而融入唯一的真如,这是法尔自然的道理。至于三昧的力量等等,种种功德,都由此开发出来。自己的果位和利益他人的事业,都由此建立。从开始到最后,成就究竟的法身。任运自然,契合本性,远离意识造作。完全契合如如的境界,而得以圆满成就。所以说这就叫做菩萨入如如所得。(二)。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复次,大慧!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这时大慧菩萨向佛陀问道:“世尊!为什么世尊将三种自性归入五法之中?是各有独立的体系吗?”佛陀告诉大慧:“三种自性以及八识、两种无我,全都包含在五法之内。大慧!那些名称和事物的表象,属于妄想自性。大慧!如果依据那些妄想,产生了心念与心所法,名称和事物同时生起,就像阳光与光明同时存在一样,种种表象各自分别被执持,这就称为缘起自性。大慧!正智与如如,因其不可破坏的特性,称为成自性。再者,大慧!自心所显现的妄想有八种分别,就是藏识、意、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五识。表象,是指不真实的、由妄想所产生的相状。对‘我’和‘我所’的两种执着断除了,两种无我的智慧就生起了。所以,大慧!这五法,声闻、缘觉、菩萨、如来,以及自觉圣智的各个修行阶位、相续次第,一切佛法都涵盖在其中。再者,大慧!五法就是: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是指处所、形状、色相、形象等显现出来的东西,这就叫做相。如果认为有这样的相状就叫做瓶等等,认定这个而非别的,这就施设为‘名’。安立种种名称来显示各种相状,对于瓶等事物产生的心念心所法,这就叫做‘妄想’。那些名称、那些相状,毕竟不可得,始终没有真实的觉知,对于一切法不产生辗转分别,远离不实的妄想,这就叫做‘如如’。真实、决定、究竟的自性不可得,那就是如如之相。我和诸佛随顺证入这个境界,普遍为众生如实地演说、安立、显示。随顺证入这个境界而获得正觉,不断灭也不常见,妄想不生起,随顺自觉圣智的趣向,这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证得的境界,这就叫做‘正智’。大慧!这就叫做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两种无我,一切佛法都包含在其中。所以,大慧!你应当以这些方法自己修学,也教导他人,不要追随其他邪见。”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说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五种教法、三种本质特性,以及八种心识作用,两种无我真理,全都包含在大乘佛法之中。名称概念、虚妄分别,本质特性的两种表现形态,真实智慧与如如真理,这些就构成了完整的佛法体系。
既申五法即三自性,義在其中,如前後會攝,故復問其攝入之外亦有自相宗邪?答中先答總入可知,次別配法相。初以名相對妄想者,從所因言也。以彼妄想反屬緣起者,從所起說也。即依妄想生心,心法是其所起故。既俱時生,則如日光持種種相而分別不謬,故曰各各分別。持即日光以譬妄想,種種相以譬緣起,正智如如以配成性,其義可知。五法攝八識者,即自心現妄想一也。而通八種分別,謂識藏即妄想之本,意則執我妄想之主,意識及五識妄想之相,故八識雖異,皆妄想也。若亦兼餘義,則如此分別者,八識之名相也。了知識性不墮二邊而卒於不生者,即正智如如。是五法亦可通配八識也。我、我所二攝受滅故,二無我生者,由妄想等即有我、我所,以滅即無我,則正智如如。是則識等雖異,同歸五法,無別自相宗明矣。又曰聲聞、緣覺乃至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者,總結示也。如前三乘及如來地自他因果一切佛法亦悉入今五中,了無剩法。然猶約有法言之,若乃五法無法,餘法亦無,孰為入者?則一切佛法,道在其中矣。復次,五法下,重示異義。則列名釋義,復自一途,大同小異,不無所以。相名反上,不出名實,互有前後。餘二前後者,前約自行,故先智後如;此兼化他,則反其次。故曰我及諸佛隨順入處者,如如也;普為眾生如實演說等,正智也。故知此文兼於化他。言瓶等心心法者,謂因瓶等名相,則有心心數法,能緣妄想。始終無覺等者,示名相不可得處,即如如義。謂名相妄想,各不相到,故始終無覺知者。而彼諸法,各各自住,故無展轉續待之相。以是推之,法無自性,故離不實妄想,則如如也。真實決定等者,重指如相是諸佛入處,依於自證,如實演說,不斷不常,非凡小偏邪所得,故名正智。又曰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者,約互攝義,通結四種,故與上異。勸文言勿隨於他者,隨他則失於自己。偈言摩訶衍者,大乘也。謂上四法,攝受一切大乘。反而言之,一切佛法,亦徧攝今四法也。(三)
既然已经说明五法就是三自性,其中的道理已在其中,如同前后文相互关联会通所显示的,所以再问:在五法摄受的范围之外,是否还有别的自相宗派呢?回答中先总的说明“都摄入其中”这一点可以明白,接着是分别配合法相来解释。首先,将“名”、“相”对应于“妄想”,这是从妄想产生的根源来说的。而将“妄想”反过来归属于“缘起”,则是从妄想生起的所依来说的。也就是说,依于妄想而生起心,心法就是它所生起的。既然(名、相、妄想)是同时生起的,那就像日光能映现种种色相而分别不谬误,所以称为“各各分别”。“持”就是用日光来比喻妄想,“种种相”则是比喻缘起。“正智”、“如如”用来配合成就(圆成实)性,其中的道理可以明白。五法摄受八识的意思是:“自心现”的“妄想”是第一个,它贯通于八种分别。就是说,藏识(阿赖耶识)是妄想的根本,末那识是执着自我、作为妄想主体的意识,意识及前五识是妄想所现的相状。所以八识虽然不同,但都是妄想。如果也兼顾其他角度的含义,那么像这样进行分别的,就是八识的“名相”。能够了知识的本性,不堕于有无二边,而最终归于不生不灭,这就是“正智”与“如如”。这样看来,五法也可以普遍地配合八识来解释。“我”和“我所”这两种执着断灭了,所以“二无我”(人无我、法无我)就生起了。这是由于妄想等法就是“我”和“我所”的根源,断灭了它,就是无我,也就是“正智”与“如如”。因此,八识等法虽然各有差异,但同归于五法之中,并没有另外的自相宗派,这就很明白了。又说“声闻、缘觉乃至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这是总结性的开示。如同前面说过的三乘以及如来地的自他、因果等一切佛法,也全都摄入现今这五法之中,完全没有剩余的法。但这还是从“有法”的角度来说的。如果连五法本身也了不可得,那么其余的法也无从安立,还有什么能称为“摄入”的呢?这样,一切佛法,其真谛就在其中了。
接下来,“五法”以下,是重新展示另一种角度的解释。于是列出名目解释含义,这又自成一条思路,与前面大同小异,但并非没有道理。“相”、“名”的顺序与前面相反,不外乎名与实,只是先后次序互有不同。“正智”、“如如”前后顺序不同的原因是:前面是从自我修行的角度,所以先“智”后“如”;这里兼带化导众生的角度,所以就反过来。所以说“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指的是“如如”;“普为众生如实演说”等,指的是“正智”。由此可知这段文字兼有化他的含义。说到“瓶等心心法”,意思是由于“瓶”等名相的存在,就会产生心、心所法这些能缘的妄想。“始终无觉”等句,是开示名相了不可得之处,就是“如如”的义理。意思是名相和妄想,彼此各不相到,所以从始至终都没有能觉知的主体。而那些诸法,各自安住于其本位,所以没有相互辗转、连接、对待的相状。由此推论,诸法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因此远离不实的妄想,就是“如如”。“真实决定”等句,是再次指出如如之相是诸佛证入之处,依于自内所证,为众生如实地演说,不断灭也不恒常,不是凡夫、小乘或偏邪外道所能得到的,所以称为“正智”。又说“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依据互相含摄的义理,总结贯通这四种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所以与上面的说法不同。
劝诫的文字说“勿随于他”,意思是随顺他人见解就会迷失自己。偈颂中说的“摩诃衍”,就是大乘。意思是上面这四种法(此处或指五法,或依前文脉络),能摄受一切大乘法。反过来说,一切佛法,也普遍地摄受现今这四种法。(三)
○右第八章
第八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更有余义?惟愿如来哀愍解说。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钵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是说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钵华,优昙钵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钵华。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正如您所说的那句话——过去诸佛多如恒河沙数,未来现在诸佛也是如此。请问世尊,我们应当按字面意思来理解这句话吗?还是其中另有深意?恳请如来慈悲为我们解说。”
佛告诉大慧:“不要仅仅按字面意思去理解。三世诸佛的数量,并非真如恒河沙数那样可以计算。为什么呢?因为诸佛的境界超越世间所能企及,不是任何比喻能够完全比拟的。只是由于凡夫愚人执着于‘常’的见解,外道又滋生种种妄想,助长邪恶知见,以致在生死轮回中无法出离;为了让他们对生死轮回产生厌离心,精进修行,追求殊胜的进步,所以才对他们说‘诸佛很容易见到’,并不是像优昙钵花那样难得一见——这样说,是为了让他们不要放弃精进的求法之心。但有时候,观察某些应当被教化的众生,我也会这样说:‘佛很难遇到,就像优昙钵花一样稀有。’实际上,优昙钵花从来没有人见过——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有人见到;而如来,世间众生都能见到。我并不是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威而说‘如来出世如同优昙钵花’。
大慧,那些建立在自觉圣智基础上的境界,是超越世间想象的,凡夫愚痴之人无法相信,也无法用任何譬喻来形容。真实的如来境界,超越一切心意识所能认知的表象,根本无法用比喻来说明。
大慧,尽管如此,我用‘恒河沙’来比喻诸佛,并没有什么过错。”
三世諸佛如恒河沙,經教言之多矣,往往聞者必曰其數云爾。大慧意其別有所在,故復請云云。佛答中先止其非,曰莫如說受,謂止言數而已。蓋諸佛數量過於此故,亦過世間心量所望,故非譬所譬,豈特恒沙而已。文先寄曇華以開譬端,示凡譬喻義不一揆也。則曰凡愚計常等,謂彼凡外有未受化者生死無窮,如來為說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退想,息方便求而求佛道。此則反喻以難顯易,所以進之也。又曰有時復觀諸受化者,為說佛難值遇,猶如曇華令其希慕求道。此則順譬所以䇿之也。進之䇿之所以誘物,其致一也。然皆化用邊事,非謂建立自通,則又結示能喻所喻有難有易,故曰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則能喻唯難。見如來者世間悉見,則所喻有難易。文但言易,亦法譬互見爾。所謂自通等者,即如來自覺聖智境界真實法身,則非難非易過世間望,故非凡愚所信,亦非心意識量之所能見。無譬為譬,此其為自通境界也。然則譬佛如恒沙何也?抑言之過邪?故復宗釋疑正酬所請,曰無有過。各凡略有七義,所以言之如次文。(一)
过去、现在、未来的诸佛,数量多如恒河沙,这在佛经教义中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常常听到的人,必定会问究竟有多少。大慧菩萨觉得这其中另有深意,所以再次向佛陀请教。
佛陀在回答中,首先否定了那种单纯从数量上去理解的说法,告诉大慧“不要像他们说的那样去接受”,意思是不要只停留在数量多少的层面上。因为诸佛的数量远超于此,也超越世间凡夫心量所能想象的范围,所以不是任何比喻能够完全比拟的,岂止是恒河沙可以形容的呢?
经文先借用昙花来开启比喻,说明凡是比喻,其含义并非只有一种。佛陀说,那些愚痴凡夫执着于常恒不变等错误见解,是指那些尚未受到教化的众生,生死轮回无穷无尽。如来为了让他们明白诸佛其实并不难遇见,不像昙花那样稀有,从而让他们不产生退却之心,放下急切求成的心态,而去真正追求佛道。这是一种“反喻”,用看似困难(昙花难见)来反衬出容易(见佛不难),以此来鼓励、提升他们。
佛陀又说,有时观察那些已经接受教化的众生,则会告诉他们佛非常难遇,就像昙花一样稀有,让他们生起稀有难得之心,从而更加仰慕并精进求道。这是一种“顺喻”,顺着事物(难遇)来激励他们。
无论是用反喻来提升,还是用顺喻来鞭策,目的都是为了引导众生,其根本宗旨是一致的。然而,这些都还是教化作用层面的事,并非建立和显示如来自身所证的境界。
因此,经文又总结指出,能用作比喻的事物(昙花)和所比喻的对象(见佛),本身就有“难”与“易”的不同。所以说,优昙钵花(即昙花),没有人过去见过、现在见到、未来将会见到,这说明“能喻之物”本身是极其罕见的。而见如来这件事,世间众生其实都有机会见到,这说明“所喻之事”有难有易。经文这里只说了“易见”的一面,也是为了让法与譬喻互相映照,让含义更完整。
所谓“自通”等,指的就是如来自觉圣智的境界、真实的法身。这既不是“难”,也不是“易”,它超越世间一切思量分别,所以不是愚痴凡夫所能信解的,也不是心、意、意识所能思量、所能见到的。没有比喻可以作为比喻,这才是如来自身所证的境界。
那么,为什么又把诸佛比喻为恒河沙呢?难道是话说得过头了吗?因此,佛陀又归结宗旨,解释疑惑,正面回答大慧所请,说“并没有说错”。总结起来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𩻪输收摩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如厌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极苦众生逼迫如来,乃至众生未得涅槃,不舍法界自三昧愿乐,以大悲故。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是,大慧!如来所说一切诸法随涅槃流,是故说言如恒河沙,如来不随诸去流转,去是坏义故。大慧!生死本际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说去?大慧!去者断义,而愚夫不知。
大慧啊!好比恒河里的沙子,所有鱼鳖、鳄鱼、狮子、大象、马匹、人兽践踏在沙上,沙子不会想:‘他们在扰乱我。’从而产生分别念头,因为沙的自性本来就是清净没有污垢的。如来、应供、等正觉的自在觉悟智慧,就像恒河一样;那些拥有大神通自在力的如来,如同恒河沙数。一切外道和各种人兽等的种种扰乱,如来都不会放在心上而生起分别妄想,如来始终安住寂静,没有动摇的念头。因为如来发下本愿,要用禅定的安乐来安抚众生,所以不会感到扰乱,这就和恒河沙没有分别,也是因为断除了贪欲和嗔恨的缘故。
又比如,恒河沙是大地自性的一部分,当劫末大火燃烧时,烧尽一切大地,但地大本身并没有舍弃它的自性,因为它与火大是共同存在的。其他愚昧的人以为大地被烧毁了,其实大地并没有被烧毁,只是由于火的因缘而显现烧相。同样道理,大慧啊!如来的法身就像恒河沙一样,是不会毁坏的。
大慧啊!好比恒河沙没有限量,如来的光明也是这样没有限量,为了度化成熟众生,普遍照耀一切诸佛和大众。
大慧啊!好比恒河沙,想从其中找到不同于沙的东西,永远也找不到。同样,大慧啊!如来、应供、等正觉没有生死生灭的现象,因为生灭的因缘已经断除了。
大慧啊!好比恒河沙,它的增加或减少无法被察觉。同样,大慧啊!如来的智慧成熟众生,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因为这不是有形有相的法。有形有相的法会有坏灭,如来的法身不是有形有相的法,就像想从恒河沙中榨出油来,是不可能得到的。所以,即使一切众生承受极大苦痛,逼迫如来,乃至众生还没有证得涅槃,如来也不会舍弃法界,不会舍弃自己禅定中的本愿与安乐,这都是因为大悲心的缘故。
大慧啊!好比恒河沙,随着水流而移动,并不是没有水。同样,大慧啊!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都随着涅槃的境界而流动,所以说如同恒河沙。但如来本身并不随各种生灭变迁的流转而去,因为‘去’意味着坏灭。大慧啊!生死的开端是不可得知的,既然不知道,又怎么能说‘去’呢?大慧啊!‘去’是断灭的意思,而愚昧的人并不明白。
一、沙不念,彼惱亂故,以譬如來聖智無念,不生妄想,如文可知。二、沙性不壞,以譬如來法身常住。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則同一堅性,故為沙為石,是堅之至者;以理則與彼堅、濕、煖、動均一真性,亦離異不異,如前不生之性。故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正謂此性也。故地之性即火之性,地大生時與火俱生,火事滅時而性不滅。若火大即性,亦得云火事如故。又曰火因者,謂火無所依,必因地而有,是地與火為相續體,故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惟其不自焚,故兩不相壞,此地所以不得而燒,而愚者見為燒爾。若以堅、濕、煖、動為自性者,此則政相凌奪,安得俱生而不燒邪?三、沙無限量,譬如來光明無量。四、無異沙,譬如來無分段之生死及變易之生滅,以內外諸有因緣斷故。五、沙無增減,譬如來以智慧成熟眾生,而於法身體無增減,不同色身之法有壞滅故。六如厭沙無油,譬如來雖為眾生極苦逼迫,而不捨本願,如油不可得。七如恒沙隨流,愚人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之,非無水也。譬如來說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於法悟性,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義故。若以法顯譬,而流亦無流,以前後流均一水故。又曰生死本際不可知者,是復以生死對涅槃。若以本際言之,則皆不可知,覆釋上不隨去流義。以其生死本際,際於涅槃,理極事徧,徧一切法,故無去來之異。此以不知而釋不去,故曰不知。云何說去?若以去者是生死後際永斷之義,固非愚夫所知,是亦不知也(二)。
一、沙子不会思考,因为它没有烦恼扰乱,以此比喻如来圣智没有妄念,不产生妄想,正如经文所说可以理解。二、沙子的性质不会毁坏,以此比喻如来的法身永恒常在。这里说的“地自性”,包含具体现象和根本道理两方面:从现象上说,沙和石头都具有同样的坚硬性质,石头是坚硬到极致的表现;从道理上说,它与坚硬、湿润、温暖、流动这些性质都同属一个真实本性,也超越了相同与不同的分别,就像前面说的那个“不生”的本性一样。所以当劫末大火燃烧时,能烧尽一切大地物质,但地大的本性并不会丧失,说的正是这个本性。因此,地的本性就是火的本性,地大产生时与火大一同产生,火的现象熄灭时其本性并不熄灭。如果说火大就是本性,也可以说火的现象依然如故。又说“火因”,意思是火没有独立的依托,必须依靠地才能存在,所以地和火是相互延续的整体,因此地没有火就不会燃烧,火没有地就无法持续。正因为它们不会自己烧毁自己,所以两者互不损坏,这就是大地不会被烧毁的原因,而愚昧的人只看到表面在燃烧罢了。如果认为坚硬、湿润、温暖、流动就是各自孤立的本性,那它们就会互相冲突侵夺,怎么可能同时存在而不被烧毁呢?三、沙子数量无限,比喻如来的光明无量无边。四、沙子没有差异,比喻如来没有分段生死和变易生灭,因为内外一切有为法的因缘都已断除。五、沙子没有增减,比喻如来用智慧成熟众生,但法身本体并无增减,不同于有形的色身会有坏灭。六、就像沙子榨不出油,比喻如来即使为众生承受极大苦痛逼迫,也不会舍弃本来的誓愿,就像从沙中得不到油一样。七、如同恒河沙随水流淌,愚人只看见沙在流动,却看不见水,用智慧观察,并非没有水。比喻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都随顺涅槃,就像顺流而下却没有“去”的实质,所以说如来不随各种“去”的现象流转。这是指在法上悟入本性,不随表象转动,所以不同于“去”的流转,因为“去”含有生死坏灭的意义。如果用法来显明这个比喻,那么“流”其实也没有“流”,因为前后流动的都是同一水体。又说“生死本际不可知”,这是再次用生死来对照涅槃。如果从本际来说,两者都不可知,这进一步解释了上面“不随去流”的含义。因为生死的本际,与涅槃际会,道理穷极,事相周遍,遍及一切法,所以没有去和来的差别。这里用“不知”来解释“不去”,所以说“不知”。为什么还谈论“去”呢?如果认为“去”是指生死后际永远断灭的意义,那本就不是愚夫所能了解的,这也是一种“不知”(二)。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众生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解脱可知?佛告大慧:无始虗伪过恶妄想习气因灭,自心现知外义,妄想身转解脱不灭,是故无边,非都无所有。为彼妄想作无边等异名,观察内外离于妄想,无异众生智及尔𦦨,一切诸法悉皆寂静。不识自心现妄想故妄想生,若识则灭。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尊者向佛陀问道:“世尊,如果众生生死的源头根本没法弄清楚,那解脱的境界又怎么能被理解呢?”
佛陀告诉大慧:“(解脱,就是)那无始以来虚假、过恶的妄想习气因缘断灭了;能了知一切外境都是自心所显现,由妄想所产生的身心现象转变了,但解脱的境界本身并不会消失,所以说它是无边无际的,并非什么都没有。‘无边’这些不同的名称,都是针对那些妄想而安立的。如果观察内(心)外(境),远离了妄想,就会发现(解脱境界与)众生、智慧乃至极微细的事物都没有差别,一切事物法相根本都是寂静的。正是因为不认识一切皆是自心所显现的妄想,所以妄想才会生起;如果认识了,妄想就息灭了。”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道理,而说了一首偈颂:
观察诸导师,犹如恒河沙,不坏亦不去,亦复不究竟,是则为平等。观察诸如来,犹如恒沙等,悉离一切过,随流而性常,是则佛正觉。
观察诸位导师,就像恒河的沙粒一样,不会毁坏也不会消失,也并非彻底穷尽,这就是平等。观察诸位如来,如同恒河沙数一般,全都远离一切过失,随顺流转而本性恒常,这就是佛的无上正觉。
大慧因以生死解脫,對問知不知義。葢二者迷悟前後之際極,其理既等,云何一可知一不可知?答中先示解脫之由。由於妄想身轉,故曰無始虗偽等。謂以妄想習氣因滅故,自心現知外義。正言以自心現知於外境,則自心現妄想身轉故,而得解脫。故妄想轉即是解脫,而解脫實不滅。惟其妄想解脫,本只一體,不見有際畔可得,故曰無邊。無邊則不可知義。雖不可知,而以妄想不轉而轉,則解脫亦無得而得,故曰非都無所有等。謂非無為彼妄想轉處作異名者,異名即解脫也。是亦可知義。台宗所謂名轉體不轉者,頗與今文合。以彼釋此,其義善成。然以佛出生死,是亦可知。但了生死無生死,故知而不知。然而知不知之外,復誰知邪?觀察內外者,向以自心現知外義,則外無外想。還以此理而照內心,則內外一如,離於妄想矣。唯一真如,更無別法,亦無眾生可異。智及爾炎,了無待對。一切諸法平等,一切則寂靜也。不識自心現者,重結示釋成。要哉斯言!其妄想生滅,唯於自心識與不識而已矣。苟識自心,妄無不滅。然有言識而妄不滅者,是未為真識故也。偈言觀察諸導師等,略頌上譬中諸義。存沒不次,帖釋可知。亦復不究竟者,然以佛為究竟,則假名得對,終乖一如,非所以平等。故復遣之,法應爾耳。(三)
大慧菩萨接着用生死和解脱的道理,来向佛陀询问“可知与不可知”的含义。因为生死与解脱,是众生迷惘和觉悟前后截然不同的两种状态,它们的本质其实是平等的,为什么一个可以说“可知”,另一个却说“不可知”呢?
回答中,佛陀首先开示了解脱的缘由。解脱是由于“妄想身”的转变而产生的,所以说“无始虚伪”等等。意思是,因为妄想习气的根源息灭了,便能以“自心所现”来了知外境的意义。这正是说,以自心所现去了知外境,那么自心所现的妄想身也随之转变,从而获得解脱。所以,妄想转变了就是解脱,而解脱本身并没有一个实在的东西被灭除。正因为妄想和解脱,从根本上说是一体的,看不到它们之间有分界线,所以说“无边际”。既然无边际,那就是“不可知”的含义。
虽然说是不可知,但因为妄想在不转变中转变了,解脱也在无所得中得到了,所以说“并非什么都没有”等等。意思是,并非在那个妄想转变之处,另有一个不同的名字(“异名”就是解脱)。这也就是“可知”的含义。天台宗所说的“名字转变而本体不转变”,与这里经文的意思颇为吻合。用他们的见解来解释这里,道理就很好地成立了。
然而,佛陀出于生死,这也可以说是“可知”。但因为他彻悟了生死本无生死,所以是“知”而“不知”。可是,在“知”与“不知”之外,又还有谁在知道呢?
“观察内外”的意思:前面说到以自心所现来了知外境的意义,那么外境就不再是外在的妄想了。再把这个道理用来观照内心,就会发现内与外本是一如,远离一切妄想。唯有一真如,再也没有别的法,也没有与众生的差别。“智及尔炎”的境界,完全超越了能知与所知的对待。一切诸法平等,一切当下就是寂静。
“不识自心现者”,这是再次总结和开示,以成就上述义理。这句话至关重要啊!所有妄想的生起与息灭,只在于对自心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罢了。如果认识了自心,妄想没有不熄灭的。然而,有人说认识了但妄想不灭,那是因为并非真正的认识。
偈颂中“观察诸导师”等句,是简略地概括上面譬喻中的各种含义。顺序上虽有穿插,但对照解释就能明白。“亦复不究竟”的意思:然而,如果把佛陀当作究竟的终点,那就落入了假名的对待,终究违背了万法一如的道理,不符合平等真义。所以经文再次遣除这种执着,佛法正理本就应当如此。(三)
○右第九章
第九章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谓善不善无记、有为无为、世间出世间、有罪无罪、有漏无漏、受不受。大慧!略说心意意识及习气,是五受阴因,是心意意识习气,长养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三昧乐三昧正受现法乐住,名为贤圣善无漏。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道所说。大慧!五识身者,心意意识俱善不善相,展转变坏相续流注,不坏身生亦生亦灭,不觉自心现次第灭余识生,形相差别摄受意识,五识俱相应生,刹那时不住名为刹那。
这时大慧菩萨又向佛禀告:世尊!恳请您解说一切事物刹那生灭的现象。世尊!什么是一切法的刹那生灭呢?佛告诉大慧:仔细听,认真听,好好思考领会,我这就为你解说。佛告诉大慧:所谓一切法,指的是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有为之法、无为之法,世间法、出世间法,有罪业之法、无罪业之法,有烦恼之法、无烦恼之法,有感受之法、无感受之法。大慧!简略来说,心、意、意识以及习气,是构成五蕴感受的原因,正是这心、意、意识和习气,滋长着凡夫愚人关于善与不善的虚妄分别。大慧!修习禅定,安住于正受的当下法乐之中,这就称为圣贤的善的、无烦恼的境界。大慧!所谓善与不善,指的是八识。哪八识呢?就是如来藏(也称为藏识),以及心、意、意识和眼耳鼻舌身这前五识,这并非外道所说的那样。大慧!前五识身,与心、意、意识一起,呈现善或不善的状态,它们相互影响、辗转变化、相续不断地流动,在身体未坏时生起又同时灭去,不能觉知这一切都是自心所现,前念次第灭去后念随即生起,摄取外境形相的差别而产生了意识,五识与意识相应同时生起,在极短的瞬间不能停住,这就叫做“刹那”。
夫剎那者,時之最促,念之極微者也。故以心念起滅不停為剎那。又物之無常變壞者,亦曰剎那。是皆眾生虗妄識相。如來示之,意在即剎那無剎那,了性真常爾。而大慧請說剎那壞相,豈能當如來之意?手亦責之如後。然因請故,得詳其說。於中先示一切法,謂善不善等。始言三性,則法之有為,故繼言無為以配之。餘世間等,各以類言。至於言受,則攝上諸法。言不受,則有無皆非。不受亦不受,獨得其至。此法非法之大凡也。次明剎那非剎那相。先略說者,為下廣明張本。謂心意意識,及色等習氣,為五受陰因。以是識習,長養善不善妄想,故有六凡有漏剎那。言修三昧樂等,即無漏因果。惟空與定,則是三乘無漏,非剎那也。次善不善者下,廣明二相。名雖疊上,實則通示。能生八識,故曰謂如來藏等名。識藏□指第八妄識,如前識藏名是也。而是八識名相,出於正教,故非外道說。言五識身者,正明剎那相。謂心意意識俱,則能生雖通,所生則別,故正約五識示之。即眼等五識,俱彼心心意識,同時取境,有善不善相。或次第起,或間雜起,故曰展轉變壞,相續流注。根境之間,未始間斷。從本言之,亦自八識不壞身生,而亦生亦滅。由不覺自心所現,唯依五根有生有滅,故曰次第滅。餘識生,攝受五塵,形相差別,故五識生時,意識俱生,故曰俱相應生。不俱,則不能分別也。以是識故,起滅不停。不於此,則於彼,無時暫息,故曰剎那。時不住,即剎那之想也(一)。
所谓“刹那”,是时间中最短暂、心念中最微细的。所以用心念的生灭不停来比喻刹那。又或者事物无常变迁、坏灭,也称为刹那。这些都是众生虚妄识心的显现。如来开示这个道理,用意在于让我们明白:就在这刹那生灭之中,其实并无真实的刹那可得,从而了悟本性真实常在。然而大慧菩萨请求解说刹那坏灭之相,这怎能完全契合如来的深意呢?因此下文也对此有所责难。不过,正因有此请问,才得以详细阐述其中的义理。
在这部分中,先开示一切法,指的是善法、不善法等。开始时说到三性,这是属于有为法范畴,所以接着用无为法来配合说明。其余如世间法等,都各自依其类别而言。至于说到“受”,则总摄了上面所说的诸法;而说“不受”,则意味着有与无两边都不执取。连“不受”这个念头也不执取,才能独得究竟。这就是法与非法的根本原则。
其次说明刹那并非真实的刹那之相。先略说,是为后面广说做铺垫。说的是心、意、意识,以及色等习气,是构成五受阴的原因。由于这些识的习气,滋长、养育了善与不善的妄想,所以才有六凡有漏的刹那生灭。说到修习三昧乐等,则属于无漏的因果。唯有空性与禅定,才是三乘无漏法,不属于刹那生灭的范畴。
接下来从“善不善者”开始,广明两种相状。名称虽然与前面重叠,实际上是普遍开示。能够生起八识的,所以说“谓如来藏等名”。识藏特指第八妄识,如前文“识藏名”所指。而这八识的名相,出自佛陀的正教,因此不是外道的说法。
所谓“五识身”,正是阐明刹那相。意思是心、意、意识同时俱在,那么能生之心虽然相通,所生之识则各有区别,所以特别针对五识来说明。即眼等五识,与彼心、意、意识共同作用,同时攀取外境,显现出善或不善的相状。它们或者次第生起,或者间杂生起,所以说“展转变坏,相续流注”。在根与境之间,从未间断。从根本上说,也是从八识不坏之身中生起,同时也是亦生亦灭。由于不觉知一切都是自心所现,只依五根而有生有灭,所以说“次第灭”。其余诸识生起,摄取五尘,形成种种形相的差别,所以五识生起时,意识也一同生起,所以说“俱相相应生”。如果不俱起,就不能分别了。因为这些识的缘故,生灭不停。不在此处,便在彼处,没有一刻暂时停息,所以称为“刹那”。时间迁流不住,就是刹那之想(一)。
大慧!刹那者,名识藏,如来藏意俱生,识习气刹那,无漏习气非刹那,非凡愚所觉,计着刹那论故,不觉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断见坏无为法。大慧!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见妄想熏心。
大慧啊!所谓“刹那”这个概念,指的是藏识——也就是如来藏与意识共同作用产生的状态。由意识习气形成的现象都是刹那生灭的,但无漏的清净习气却不是刹那生灭的。这不是一般凡夫愚者所能觉察的,因为他们执着于“刹那生灭”的理论,所以不能了悟一切法中既有刹那生灭的部分,也有非刹那生灭的真理,从而以断灭的见解破坏了无为法的实相。
大慧啊!前七识本身并不流转不息,也不直接感受苦乐,它们不是证得涅槃的根本原因。大慧啊!如来藏则不同,它伴随着苦乐的感受以及产生这些感受的因缘,有生有灭,被四种住地烦恼及无明住地烦恼所迷惑。凡夫愚者不能觉察这一点,他们的心被刹那生灭的虚妄见解所熏染。
剎那者下。重結前起後。是二種相雖通依諸識生起,而所從則別,故曰名識藏等。是則以諸識從識習氣者剎那也,從無漏習氣者非剎那也。然善無漏法本唯空,空而猶名習氣者,謂其體是七識,執想猶在故。雖非剎那,未為究竟真常無漏,要是三乘聖賢境界,故曰非凡愚所覺。彼凡愚此唯作剎那論計著,不唯不覺非剎那,亦不自知其為剎那,以全體在剎那故也。脫或凡外塵勞念息幾至無為,則又計為斷見,故曰以斷見壞無為法,惡識所以無為者哉。又曰七識不流轉者,承上無漏之義,對明七八異相,則七識以三義故異餘諸識而非剎那,謂不流轉不受苦樂故異六識,非涅槃因故異八識。教門一往以對二乘,良有以也。然向言七識流轉,今何反之?亦以二義故前後不同。一者克體,則唯妄想執我而已,如今文是也。二者從緣,雖不自有為,以從緣故亦與諸識流轉不滅,如前文是也。如來藏者正明八識,以不變性本非剎那,而以隨緣受熏轉為識藏,變起諸識則反上三義,故受苦樂亦與因俱,若生若滅一也。為五住煩惱所醉,凡愚不覺成剎那見,故亦流轉二也。而以妄想熏發本心,故或致涅槃因三也。然皆如來藏所從出,則流轉非流轉、剎那非剎那、涅槃非涅槃,染淨二熏本一而已,此所以異於七識也(二)。
关于“刹那”这个概念,下面进一步总结前面的内容,引出后文。这两种相虽然都依据各种识而生起,但它们的来源却不同,所以说“名为识藏”等等。这就是说,各种识中,那些从识的习气(习惯势力)产生的,就是刹那性的;而从无漏(清净无染)习气产生的,就不是刹那性的。然而,善的、无漏的法本质是空寂的,空寂却还被称为习气,是因为它的体性是第七识,其中执着和妄想的成分还在的缘故。它虽然不是刹那性的,但也还不是究竟、真实、永恒的无漏境界,终究还是三乘圣贤所能达到的境界,所以说不是凡夫愚人所能了知的。那些凡夫愚人在这里只作刹那性的理解和执着,他们不但不能了知非刹那的境界,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就是刹那境界,因为他们完全处在刹那性的状态之中。假如有凡夫或外道,他们的尘劳妄念暂时停息,几乎达到无为的状态,却又错误地把它理解为断灭,所以说他们用断灭的见解破坏了无为法,哪里能真正懂得无为是什么呢?又说“七识不流转”,这是承接上面无漏的含义,对比说明第七识和第八识的不同相状。第七识因为三个含义而与其他诸识不同,不是刹那性的:一、它不流转、不感受苦乐,所以不同于前六识;二、它不是涅槃的直接因,所以不同于第八识。在教法上,一度为了对治二乘(声闻、缘觉)的见解而这样说,确实是有道理的。但是前面说过第七识流转,现在为什么又说不流转呢?这也是因为两个含义,所以前后说法不同。第一,从它的本体来说,它只是妄想执着于“我”而已,就像现在这段文字所说的。第二,从它随缘而起的角度说,虽然它自身不产生有为法,但因为随缘的缘故,也和其他诸识一起流转不灭,就像前文所说的那样。“如来藏”这里正是说明第八识。因为它具有不变的真如本性,本来不是刹那性的,但由于随缘而受熏染,转变为“识藏”,并变化生起其他诸识,这就与上面所说的第七识的三个含义相反了:一、它会感受苦乐,也与因(业因)一同存在,有生有灭;二、它被五种住地烦恼所迷惑,凡夫愚人不能觉知,形成刹那性的见解,所以它也在流转;三、然而,通过妄想熏习也能引发本有的清净心,所以它也可能成为趋向涅槃的因。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如来藏中产生的,所以,流转并非真正的流转,刹那并非真正的刹那,涅槃也并非一个固定的涅槃。染污和清净两种熏习,根本上是一体的。这就是第八识不同于第七识的地方(二)。
复次,大慧!如金金刚佛舍利,得奇特性终不损坏。大慧!若得无间有刹那者,圣应非圣而圣未曾不圣,如金金刚虽经劫数称量不减。云何凡愚不善于我隐覆之说,于内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另外,大慧啊!就像黄金、金刚石、佛陀舍利子,获得了奇异的性质,永远不会损坏。大慧啊!如果认为存在连续不断的、刹那生灭的事物,那么圣者就不该是圣者,但圣者从来不曾不是圣者,就像黄金和金刚石,即使经历无数劫的时间,它的分量和本质也不会减少。为什么凡夫愚痴之人,不能正确理解我所说的深奥道理,却对内在身心和外在世界的一切事物,都产生它们是刹那生灭、短暂无常的执着想法呢?
然以剎那則有損壞,非則反是,理之然也。如來本答剎那,而直以不可損壞言者,亦相顯爾。於中先喻,言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者,夫奇特□有事有理,如金金剛以百鍊故鑛朴俱銷,唯一精剛物不能壞,則得事中奇特性也。若佛舍利以萬行熏修垢妄都盡,唯一精真無能壞者,則得理中奇特性也。如來所得真常亦復如是,故曰終不損壞。意言汝問剎那壞相,豈不以生滅妄想故也。若亦真常終無損壞,此則答違上問。法中言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謂我以無間道所證真常,豈有剎那而不正言,故寄言反顯爾。則曰聖應非聖等,夫聖未有不聖之理,則知一證永常,其無剎那明矣,故合云云。云何凡愚等者,結斥不善。如來密旨正顯諸法性非剎那,聞者只合於起滅不停處,了悟無生復本寂靜,亦顯如來所得性常,此則說剎那之密意也。奈何不善於一切法作剎那想,所以寄斥凡愚實責所問,大慧領悟意必頓消。(三)
然而从刹那生灭的角度来看,事物就有损坏变化;如果不是刹那生灭,情况就相反,道理本来就是如此。如来原本回答的是刹那生灭的问题,却直接用“不可损坏”来说明,也是为了相互映衬显明真义。这段先用了比喻,说就像黄金、金刚石、佛舍利,具有奇特的属性,终究不会损坏——所谓“奇特”,有事相上的也有理体上的。比如黄金和金刚石,因为经过千锤百炼,矿石杂质都已消除,只剩下纯粹的精质,外物无法破坏,这是事相上获得的奇特性。至于佛舍利,则是通过万种修行熏习锻炼,染污虚妄全部除尽,只留下精纯真实的体性,没有什么能破坏它,这是理体上获得的奇特性。如来所证得的真实常住的境界,也是这样,所以说“终究不会损坏”。意思是:你问刹那生灭的坏相,难道不是从生灭妄想的角度来看的吗?如果从真实常住的境界来说,终究没有损坏可言。这样回答似乎和上面的问题不一致。经文里说“若得无间有刹那者”,是说:我通过无间道所证得的真实常住的境界,哪里会有刹那生灭呢?所以没有直接说明,而是借言语反衬显明。于是说“圣者应当不是圣者”等等。既然圣者没有不成其为圣者的道理,就知道一旦证悟就永远常住,其中没有刹那生灭是很明显的了,所以后面总结说“云云”。“云何凡愚等者”一句,是总结并批评不善理解的人。如来的深密意旨,正是为了显明一切法的本性并非刹那生灭,听闻的人本应在生灭不息的现象中,体悟无生之理、回归本来的寂静。这也显明了如来所证得的体性是常住的——这才是佛陀说“刹那”一词的密意。怎奈不善于理解的人,对一切法都只当作刹那生灭来看待,所以借批评凡夫愚者,实际是责备所提的问题。大慧菩萨领受悟解之后,心中的疑问必然顿时消散。(三)
○右第十章
第十章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六波罗蜜满足得成正觉。何等为六?佛告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分别,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大慧!世间波罗蜜者,我、我所摄受,计着摄受二边,为种种受生处,乐色、声、香、味、触故,满足檀波罗蜜;戒、忍、精进、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声闻、缘觉堕摄受涅槃故,行六波罗蜜,乐自己涅槃乐。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觉自心现妄想量摄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诸趣摄受非分,自心色想不计着,为安乐一切众生故,生檀波罗蜜,起上上方便;即于彼缘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罗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摄所摄,是羼提波罗蜜;初、中、后夜精勤方便,随顺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棃耶波罗蜜;妄想悉灭,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禅波罗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观察不堕二边,先身转胜而不可坏,得自觉圣趣,是般若波罗蜜。
大慧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正如您所说:圆满六波罗蜜就能成就正觉。请问是哪六种?”
佛告诉大慧:“波罗蜜有三种差别,就是:世间波罗蜜、出世间波罗蜜、出世间上上波罗蜜。
大慧!世间波罗蜜,是执着于‘我’和‘我所’,陷在两边对立的观念里,为了投生到各种享乐的环境,贪着色、声、香、味、触的满足,而修布施波罗蜜;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也是这样,这只是凡夫的神通境界,或者为了生到梵天。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是声闻、缘觉执着于涅槃的境界,为了追求自己涅槃的安乐而修行六波罗蜜。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则是觉悟到一切只是自心显现的妄想分别,连对自心所起的二边分别也不生起妄想,不在六道中执着任何境界,对自心所现的色相也不贪着,为了安乐一切众生,而行布施波罗蜜,发起最殊胜的善巧方便;就在这样的境界中妄想不生,持戒清净,就是持戒波罗蜜;在那样的境界中安住不动,了知能取与所取皆空,就是忍辱波罗蜜;从初夜到后夜精进不懈,随顺正法修行,妄想不起,就是精进波罗蜜;一切妄想都寂灭,却不落入声闻的涅槃执着,就是禅定波罗蜜;了知自心妄想本无自性,以智慧观察而不落二边,使身心不断转胜乃至不可破坏,证入自觉圣智的境界,就是智慧波罗蜜。”
刹那生灭者,生死此岸之事也。真常不坏者,涅槃彼岸之理也。然则自此岸而达彼岸,由刹那而究竟真常者,其六度之功乎?抑前章明不坏有四,佛舍利其一也。又曰: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斯由六度所熏。大慧所以承是请问也。答中言六度有三:初世间六度。言我我所摄受计着等者,谓凡夫所修其过有四,即计我我所著于二边,为求胜报乐着六尘。夫计我我所则无为生之念,著于二边则不足以达中道彼岸,为求胜报则不免于生死,乐着六尘则非所谓无住相施。凡夫神通及生梵天,亦由修事度而得,故因出之。出世间六度即二乘所修,虽依谛缘亦行是行,故曰堕摄受涅槃故,则但为自度而求涅槃,故异菩萨。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即圆顿所修,谓妄想量。摄受者,六尘也。及自心二者,内心与境为二也。觉唯自心现,则二而不二,故妄想不生。依是而修檀波罗蜜,所修离相则不堕诸趣所摄,故曰非分。其于色等既皆自心,则不复计着,虽对六尘而无所有,尚何行施之可得乎?唯为安乐众生而修是度,皆反过为德,即初檀度之意也。亦兼通意,则上上之方便也。既了通已,历别尔修,即以上善修之心,于持戒等缘,亦妄想不生,一一称性而持者戒也。又曰:是尸波罗蜜者,重结究竟也。故如是而行檀,则无悭无施;如是而持戒,则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则不违不顺;如是而精进,则何进何退;如是而修定,则无定无乱;如是而习般若,则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边,不离二边,安于中道,直济彼岸,是谓上上波罗蜜相。忍中言知摄所摄者,恐脱一空字。进度凡两,言方便者,一则别相,谓诵经等;一则通相,即兼五度,皆须精进而行禅度。言不堕声闻涅槃摄受者,谓声闻定力偏多,及为涅槃修禅故也。而一一度言妄想不生,或言悉灭非性等,是则六度虽异,率以离妄为本,苟能离妄,何行不成?若不离妄,无一而可,此不可不知也。先身转胜而不可坏者,谓六度增进,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转胜前五,不可破坏,得自觉圣趣,则又般若之至者。于是三品,虽通中下,意实在上,修者择焉。
刹那生灭的现象,是生死此岸的事相。真实恒常不坏的本质,是涅槃彼岸的真理。那么从此岸到达彼岸,从刹那迁变归于究竟真常,难道不是六度的功德吗?前一章说明不坏有四种,佛舍利是其中之一。又说:安住于正法而证得如来智慧,具足这一切都是由六度熏修而成。这是大慧菩萨接着提出询问的原因。
回答中指出六度有三种:首先是世间六度。所谓“我”和“我所”的执取、计度等,是指凡夫修行的四种过失:即计度有“我”和“我所”,执着于两边,为了求得殊胜果报而贪乐六尘。凡是计度“我”和“我所”,就不会生起无我的正念;执着于两边,就不足以通达中道而抵达彼岸;为了求胜报,就难免轮回生死;贪乐六尘,就不是所谓无住相布施。凡夫的神通以及往生梵天,也是通过修习事相上的度法而获得,所以在此一并指出。
出世间六度是二乘修行者所修,虽然依据四谛、十二因缘而行持这些法门,所以说“堕于执取涅槃的缘故”,那只是为了自我度脱而求证涅槃,因此与菩萨不同。
出世间上上波罗蜜,是圆顿根器所修,指超越妄想计量。所谓“摄受”,即六尘。“及自心二者”,是指内心与外境对立为二。觉悟到一切唯是自心所现,则对立而实无对立,所以妄想不生。依此而修布施波罗蜜,所修离一切相,就不会堕入六趣所摄受的范畴,所以说“非其分限”。既然色等六尘都是自心所现,就不再加以计度执着,虽面对六尘而了无所有,哪里还有所谓行施可得呢?只是为了安乐众生而修此度法,都是将前面的过失转化为功德,这就是最初布施度的深意。也兼有通贯其他度的含义,这才是最上乘的方便。
既已通达根本道理,再依次具体修持,即以最上善心修持,在面对持戒等对境时,同样妄想不生,一一随顺本性而持守的,就是戒。又说:这是尸波罗蜜(持戒度),是重新归结到究竟之义。所以如此行布施,则无悭吝也无施相;如此持戒,则非持戒也非犯戒;如此安忍,则无违逆也无随顺;如此精进,则何来前进何来后退;如此修定,则无定相也无乱相;如此修习智慧,则非愚痴也非世智。自然不即两边,也不离两边,安住中道,直抵彼岸,这就是上上波罗蜜的体相。
忍辱度中提到“知摄所摄”,恐怕脱落了一个“空”字。精进度分两方面说“方便”:一是别相方便,如诵经等;一是通相方便,即兼修其余五度,皆须精进行持。禅定度说“不堕声闻涅槃摄受”,是指声闻定力偏重,以及为求涅槃而修禅定的缘故。而每一度都强调“妄想不生”,或者说“悉灭非性”等,这说明六度虽各有不同,大抵都以远离妄想为根本。若能远离妄想,哪一行不能成就?若不离妄想,则无一法可行,这一点不可不知。
“先身转胜而不可坏”,是说六度辗转增胜,乃至般若所成就的慧身,超越前五度,不可破坏,证得自觉圣趣,这又是般若智慧的最高体现。以上三品虽通于中下根器,本意实在最上品,修行者应善加抉择。
○右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那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诗句说道:
空无常刹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灯种子,而作刹那想。刹那息烦乱,寂静离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物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无间相续性,妄想之所熏。无明为其因,心则从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间有何分?相续次第灭,余心随彼生,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以从彼生故,不如实因生,云何无所成,而知刹那坏?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光音天宫殿,世间不坏事。住于正法得,如来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见刹那?揵闼婆幻等,色无有刹那,于不实色等,视之若真实。
一切事物空寂无常、刹那生灭,这本是凡夫妄念所造作的认知,如同河流、灯焰、种子等现象,被误认为有实在的刹那相。若能止息刹那分别的妄心纷扰,安住寂静、远离造作,体悟一切法本自不生——这才是我所说的刹那真义。万物生起必有坏灭,但这道理不为愚痴者宣说,因为众生被相续不断的妄念习气所染。无明是这一切的根源,心识由此生起;乃至物质现象尚未显现之前,这中间又有什么分别呢?前念灭去,后念随之生起,当心不住着于外境时,它又缘何而生?既然心念皆依他而起,便非真实有自性,既然如此,怎会有一法实际成就,而又被认知为刹那坏灭呢?修行者入正定之时,如金刚不坏的佛舍利、光音天的宫殿,这些世间视为不坏之物,在证悟者看来亦然。安住于正法而成就,具足如来智慧,得平等心的比丘,又如何会执着刹那之见呢?如同乾闼婆幻化的城郭,一切色相本无刹那实性,只是众生将虚妄不实的现象,错认为真实存在罢了。
此偈合置前剎那想下文差間爾。偈言空無常剎那者,謂虗空相常了不可得,況言剎那起滅乎?首言此者,以見諸法體性本來寂靜猶如虗空,而愚夫妄想或作常計、或作剎那想如河流等,是豈知空性本無也哉?剎那息煩亂等,正頌出隱覆義。謂能了剎那則可以息煩亂,體寂靜則自然離所作,故一切法無生,所以為說剎那之義也。物生則有滅,固生滅常理,若為愚者說,適滋名相如。是說破生滅法文,先示生相為所破,謂無間相續性則剎那生滅,由妄想所熏無明為固,故剎那心相從彼而生。次正破中,初破生相。言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者,即承上心雖生而色未生,中間自無所依之分,是心無色而不生。次第相續滅者,謂色雖已生而心續滅,是色心不相待。縱餘心隨彼色生,苟心不住,於色復何所緣而生?為其念念不住亦不取故。是心雖有色,亦無生性。抑若從彼生,則自無實性可得,故曰不如實因生。次破滅相者,由向推之,於中求剎那成不可得,況知剎那壞乎?壞即滅也。既破生滅,則復本真常。故次頌不壞中,初不壞法有四,謂修行者正受一也,金剛二也,佛舍利三也,光音天宮殿四也。此天三災不壞,復為後劫生成之如,即二為世間法不壞,二為出世法不壞。次示能得人,言住於正法得者,謂如來以種智具足莊嚴,比丘以平等正受,皆以正法而得也。餘二非此,故亦有壞。然一往爾,云何見剎那者,反頌上結斥,謂苟不如上作剎那見,當以何理見剎那邪?故示之曰揵闥婆幻等。即幻色固非剎那,而於虗假之色,當視若真實,了本無生,庶幾乎得矣。(右本屬第十章之四)
这首偈颂应放在前面“刹那想”那段文字的后面,上下文略有间隔。偈颂说“空无常刹那”,意思是虚空的相状恒常明了不可得,更何况说刹那间的生起与灭失呢?开头用“此”字,是因为看到一切事物的体性本来寂静犹如虚空,而愚昧凡夫却凭妄想或执着为常、或执着为刹那生灭如河流等,这哪里知道空性本自无生呢?“刹那息烦乱”等句,正是颂出隐覆的含义。是说若能了知刹那生灭的真相,就可以止息烦乱;体认到本体的寂静,自然就能远离造作,所以一切法无生,这才是讲说刹那义理的目的。事物有生就必有灭,这本是生灭的常理,但如果对愚者讲说,反而容易滋生名相的执着。这段是破除生灭法的文字,先显示生相作为所破的对象,所谓无间相续的性质就是刹那生灭,由于妄想熏习、无明坚固,所以刹那心相由此而生。接着正式破除,首先破除生相。说“乃至色未生中间有何分”,就是承接上文:心虽然生起但色法尚未生起,中间自然没有所依的分际,这是心无色而不生。“次第相续灭”是说,色法虽然已经生起,但心相续灭失,这是色与心互不相待。纵然其他心识随那色法生起,如果心念不住,对于色法又有什么可攀缘而生呢?因为心念念不住也不执取。这样,心即使有色法对应,也没有生的自性。或者说,如果从那里生起,则自身并无实性可得,所以说“不如实因生”。其次破除灭相:由上述推究,在其中寻求刹那成立尚且不可得,何况能知道刹那的坏灭呢?坏就是灭。既已破除了生灭,就回归本真的恒常。所以接着颂“不坏”中,首先不坏的法有四种:修行者的正受是第一,金刚是第二,佛舍利是第三,光音天宫殿是第四。这天界不为三灾所坏,又作为后劫生成的依据,即其中两种是世间法不坏,两种是出世间法不坏。其次显示能得此法的人,说“住于正法得”,是说如来以一切种智具足庄严,比丘以平等正受,都是依正法而证得。其余两种不属此类,所以也有坏灭。但这只是暂且这么说。那么“云何见刹那”呢?这是反过来颂上文并总结斥责,是说如果不照上面那样正确理解而作刹那的妄见,应当以什么道理见到刹那呢?所以指示说“如乾闼婆幻等”。幻化的色相本非刹那,而对于虚妄假有的色相,应当视如真实,了达本无生灭,这样差不多就能领悟了。(右边这段原属第十章之四)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世尊记阿罗汉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与诸菩萨等无差别。一切众生法不涅槃,谁至佛道?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无所答。如来常定故,亦无虑亦无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说识刹那展转坏相?金刚力士常随侍卫,何不施设本际现魔魔业恶业果报?旃遮摩纳、孙陀利女空钵而出恶业障现,云何如来得一切种智而不离诸过?
这时大慧菩萨再次向佛请教:“世尊!世尊曾预言阿罗汉也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这与菩萨们并无差别。一切众生本具的法性从未离开过涅槃,那么究竟是谁成就了佛道呢?从最初成佛到最终圆寂,在这整个过程中,如来不曾说过一个字,也没有回答过任何问题。因为如来始终安住于甚深禅定之中,既没有思虑,也没有分别。一切佛事都是化佛所作,那为什么又说识是刹那生灭、辗转变坏的呢?金刚力士常随左右护卫如来,为何不显现最初的境界,示现魔事、恶业及其果报呢?像旃遮摩纳、孙陀利女这样的诽谤,以及空钵而出等恶业障碍都曾显现,为什么如来已证得一切种智,却仍不远离这些过失呢?”
舊釋此文,凡作十問答,往往文外穿鑿疣贅。今以問答始末參照,止應有六。文先疊問。初問:記阿羅漢得成佛道與菩薩無異,然於何處記邪?或據前文三昧樂住聲聞當得如來最勝之身者,若即其文,則顯此經唯化佛說。此復不可抑文別有,謂如向釋。今謂當是大慧別有所聞,故特於此以發授記聲聞之意,復當更明。二問:始終無說。文先言一切眾生即涅槃相,故法不涅槃。使誰至於佛道,而言從初得佛?復誰入於涅槃,而曰至般涅槃?乃至始終不說一字耶?因復再徵,若以如來常在定故無說者,則五十年所說皆應化佛施作邪?三問:說識壞相。亦由上文有言無漏非剎那,又曰七識不流轉,則七識無漏不當壞滅,何得復說識諸剎那展轉壞邪?四問:佛何假乎護?五問:何意不施設本際?施設猶顯示也。此因前文有言生死本際不可知,果不可知則是不施設本際,故復問其所以。六問:如來九惱(事緣如別出),意謂如來萬德普備、眾善咸會,安有至聖復嬰過難耶?答如次文(一)。
旧注解释这段经文,通常分为十个问答,往往牵强附会、画蛇添足。现在根据问答的起止来对照,应该只有六个。经文先连续发问。
第一问:经中预言阿罗汉最终能成就佛道,与菩萨没有差别,那么这个预言是在哪里记载的呢?有人根据前文“住于三昧乐的声闻当得如来最胜之身”这句话,如果就是依据这段文字,那就显得这部经只是化身佛所说的。这又不行,难道要抛开经文另有所指吗?就像前面解释的那样。我认为这应该是大慧菩萨另外有所听闻,所以特意在这里提出,以阐明为声闻授记的深意,这还需要进一步说明。
第二问:关于如来从始至终未曾说法。经文先说一切众生当下就是涅槃之相,所以佛法本身并无涅槃可得。那么,是谁达到了佛道,而说“从初成佛”呢?又是谁进入了涅槃,而说“至于涅槃”呢?乃至如来从始至终不曾说过一个字吗?因此再次追问,如果因为如来恒常安住于定中所以算作无说,那么佛陀五十年间所讲的法,难道都是化身佛的方便施设吗?
第三问:关于心识坏灭之相。这也是由于上文说过“无漏法非刹那生灭”,又说“七识不流转”,那么第七识若是无漏,就不应当坏灭,为什么又说各种心识在刹那中辗转坏灭呢?
第四问:佛陀何需护卫?
第五问:为何不显示生死的最初边际?“施設”就是显示的意思。这是因为前文说过“生死的最初边际不可知晓”,既然果真是不可知,那就是不显示本际,所以再问其中的缘由。
第六问:关于如来所受的九种恼害(具体事缘在其他地方列出)。意思是说如来万德圆满、众善汇集,怎么会有至圣之人还会遭受灾祸苦难呢?
回答的内容依次在下文(一)。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为无余涅槃故说,诱进行菩萨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萨行者,乐声闻乘涅槃,为令离声闻乘进向大乘,化佛授声闻记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记诸声闻与菩萨不异。大慧!不异者,声闻缘觉诸佛如来,烦恼障断解脱一味,非智障断。大慧!智障者,见法无我殊胜清净;烦恼障者,先习见人无我断七识灭;法障解脱,识藏习灭究竟清净。
佛对大慧菩萨说: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领会,我这就为你解说。大慧菩萨对佛说:太好了!世尊!我们恭敬聆听您的教导。佛告诉大慧:这是为了引导众生证入无余涅槃而说的,也是为了激励修行菩萨道的人。在这个世界以及其他世界中,有些修习菩萨道的人,却偏好声闻乘的涅槃境界。为了让他们舍弃声闻乘,进而趋向大乘,所以化现的佛为声闻行者授记,但这并非法身佛的本意。大慧!正因为这个缘故,我说声闻与菩萨所得的授记并无差别。大慧!所谓无差别,是指声闻、缘觉与诸佛如来,在断除烦恼障、获得解脱的本质上是一样的,但这并非指断除了智慧障。大慧!智慧障的断除,在于证见“法无我”的殊胜清净境界;烦恼障的断除,则是先通过串习“人无我”的观修,断除第七识的染污而使之寂灭。只有法障得以解脱,藏识中的习气种子彻底寂灭,才能达到究竟的清净。
以次答釋中,初言為無餘涅槃故說者,即聲聞子果二縛盡生無餘依界,以非究竟故說。彼授記已復須行行,而意不在彼,所以誘進始行者令行菩薩行故,則曰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等。謂菩薩中有始修大行復樂小果,為其說授記事以䇿進之,使其自反進向大乘,即此經言記聲聞之意。故台宗有曰:楞伽密對菩薩,方等斥奪聲聞,即其義也。唯是法華正記二乘獨超一化,今以二義區別其說曰:一者所記為此不為彼,義如上說。二者能記是化而非法,故曰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言化佛則權,言法佛則實,故知二意同異明矣。又曰與菩薩不異者,一往約同斷煩惱障,故得解脫一味云爾,非謂無明智障斷也。抑此經所說三乘多槩言之,亦所以密與其進也。次出異相,則曰智障斷見法無我等,約二無我以辨淺深,而言先習見人無我斷者,謂聲聞人先得人空,故先所習見人無我智,但斷見思煩惱而已,而未斷無明,故未見法無我智,此一異也。又曰七識滅法障解脫者,亦以七八識滅而論二障有脫未脫,二乘但滅七識故未盡淨,此二異也。是知同異未易輙論,而末學欲以一槩盡,局哉難矣(二)。
在接下来的回答解释中,首先说“为了无余涅槃而讲”的,是指声闻弟子果位上烦恼、所知二缚断尽,进入无余依的境界,因为这并非究竟解脱,所以佛才说。给他们授记之后,还需要继续修行,而佛的本意并不在于让他们停留在那个境界,是为了引导初发心的人走上菩萨道,所以说“在此及他方世界修菩萨行”等等。意思是菩萨当中,有人刚开始修大乘行,却又贪恋小乘果位,就为他们说授记的事来鞭策他们,使他们自我反省、回小向大,这就是本经给声闻授记的用意。所以天台宗曾说:《楞伽经》秘密针对菩萨,《方等经》呵斥贬夺声闻,就是这个道理。只有《法华经》是正式为二乘人授记,在整部教法中独树一帜。现在用两个要点来区分这种说法:第一,所授记的对象是为这些人,不是为那些人,道理如上所说。第二,能授记的是化身佛,不是法身佛,所以说“化身佛给声闻授记,并非法身佛”。说到化身佛就是权宜方便,说到法身佛就是真实究竟,所以这两种用意的同与不同就很清楚了。又说“与菩萨没有差别”的,这是暂且从同样断除烦恼障、同样得到解脱一味的角度来说的,并不是说他们没有明智障(所知障)的断除。况且这部经里所说的三乘,大多是概括而言,也正是为了秘密引导他们进步。接下来指出不同之处,就说“智障断除、证得法无我等”,是依据人无我和法无我两种无我来辨别浅深。而说“先前修习证人无我而断”的,是指声闻人先证得人空,所以他们先前修习证得人无我的智慧,只是断了见思烦恼而已,并没有断除无明,所以还未证得法无我的智慧,这是第一个不同。又说“七识灭除法障解脱”的,也是从七识和八识是否灭除来讨论二障有没有解脱,二乘只灭了七识,所以未能完全清净,这是第二个不同。由此可知,其中的相同与不同不能轻易笼统地论断,而后学的人想要用一概而论的方式穷尽,实在是太局限、太难了。(二)
因本住法故,前后非性;无尽本愿故,如来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无虑无察;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二烦恼断;离二种死,觉人、法、无我及二障断。大慧,心意意识、服识等七刹那习气因,善无漏品离,不复轮转。大慧,如来藏者,轮转涅槃苦乐因,空乱意慧愚痴凡夫所不能觉。
依据本然安住的真理,过去未来并无固定不变的自性;由于如来往昔所发的无尽悲愿,所以能无需思虑分别而自然演说正法;因为如来已成就无漏正智的化用,心念纯净无虚妄,故能无虑无察;由于彻底断除了四种住地烦恼与无明住地的习气,便断尽了我执与法执二类烦恼;远离了分段生死与变异生死二种生死,觉悟了人无我、法无我,并断除了烦恼障与所知障。大慧啊,心意、意识以及眼耳鼻舌身等七识的刹那习气之因,已被清净无漏的功德所超越,不再落入生死轮转。大慧,如来藏正是众生轮转生死与证得涅槃、感受苦乐的根源,但这空性错乱、智慧蒙昧的凡夫却不能觉知。
次答第二問。言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者,謂本住法則性無增減,故前無佛道可得,後無佛可涅槃,中間亦無法可說,故曰前後非性。非性之性法界平等,故云無說爾。然以無盡本願為眾生故無說而說,則曰無慮無察而演說法。謂佛以無為智定寂而常照,圓鑑法界如鏡現象、如印印泥,故不待慮而說、察而知,則未甞無說正智所化等。復言無慮無察者,由於正智所化寂念不妄故也。又曰四住地等,謂究竟果人所斷者二障,所離者二死,所證者二無我。法門深極如是,豈化佛之所為乎?是亦抑大慧之問也。心意意識下,答第三問。謂心意識三未始不俱,而說識剎那有壞不壞者,所從言異爾。若以諸識從剎那習氣因則有壞,從善無漏品則不壞,以其性離非剎那故不復輪轉,即不壞義。然則剎那習氣者六識之分也,善無漏品者七識之分也,此猶六七對明壞不壞異。若約七八相望,則七識執我想心未亡故猶可壞,唯八識不壞,故特言眼識等七意,存八識不壞故也。次別顯藏識者,謂如來藏在輪轉則與之為輪轉,在涅槃亦與之為涅槃,與之為苦樂而未始不淨,與之為涅槃因而未始淨,方其即則未始不離,方其離則未始不即,既非即非不即亦未始壞不壞,故非凡小所覺。言空亂意慧即指二乘,義兼與奪,謂以空亂意奪也,而猶名慧與也(三)。
接着回答第二个问题。说到“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意思是本住法的本性没有增减,所以过去没有成佛之道可得,未来也没有佛可入涅槃,中间也没有法可以言说,因此说前后都不是实有。这种非实有的本性就是法界平等,所以说“无说”。然而,佛陀以无尽的根本大愿为了众生,虽无可说却依然说法,这就叫“无虑无察而演说法”。是说佛陀以无为的智慧,在禅定寂静中却恒常观照,圆满鉴照法界如同镜子显现影像、如同印章印在泥上,所以不需要思虑才说、观察才知,因此并非没有说法,这正是智慧所教化显现的。又说“无虑无察”,是由于正智所教化的境界寂静,念头不虚妄的缘故。又提到“四住地”等,指的是究竟成佛的圣者所断除的是烦恼障和所知障,所脱离的是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所证得的是人无我和法无我。法门的深奥极致到了这个地步,哪里是化身佛所能完全体现的呢?这也是为了抑制大慧菩萨的提问。
“心意意识”以下,是回答第三个问题。说的是心、意、意识这三者并非不共同存在,而说到识有刹那生灭的“有坏”和“不坏”两种说法,是由于所依据的角度不同罢了。如果从诸识由刹那习气为因而生起这个角度说,那么就有坏灭;如果从善的、无漏的品类这个角度说,那么就不坏灭,因为它的本性是远离、不属于刹那生灭的,所以不再轮转,这就是“不坏”的含义。然而,刹那习气是属于前六识的部分,善无漏品类是属于第七识的部分,这还是从第六识与第七识相对来阐明“坏”与“不坏”的差异。如果从第七识与第八识相互对照来看,那么第七识执着“我”的想心尚未断除,所以还是可以坏灭的,唯有第八识是不坏的,因此特别指出眼识等前七种识,而保留了第八识不坏的意思。
接下来特别显明藏识(阿赖耶识)的,是说如来藏,在众生轮转生死时,它就与之共同轮转;在众生证得涅槃时,它也与之共同涅槃。它与众生共处苦乐,却从未不洁净;它作为涅槃的因,却也从未是绝对的净。当它显现为现象时,从未不是离于现象的;当它离于现象时,也从未不是与现象不即的。既然既不是完全同一,也不是完全不同,也就无所谓绝对的“坏”与“不坏”,所以这不是凡夫和小乘圣者所能觉知的。所说的“空乱意慧”就是指小乘圣者,含义中兼具给予(肯定)和否定,说他们被“空”所扰乱心意是一种否定,但仍然称其为“慧”则是一种肯定(三)。
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大慧!那些有金刚力士随行护卫的,其实是佛的化身,并非真正的如来。大慧!真正的如来,超越一切感官认知的范畴,一切凡夫、声闻、缘觉以及外道的认知方式都已寂灭,因为他已安住于现前法乐的境界,证得了无间断的法智忍,所以不需要金刚力士的护卫。一切化身佛并非由业力所生,化身佛虽然不是佛的根本法身,但也未曾离开法身;他们是顺应众生各自的因缘和认知方式,如同陶匠借助转轮那样而演说佛法,并非在自身所证的境界中直接宣说那自觉圣智的领域。
还有,大慧!愚痴的人因为见到前七种识的生死生灭,就产生了“断灭”的见解;因为不能觉知藏识(第八识)的持续相续,就产生了“永恒”的见解。由于自己的虚妄分别,所以无法了知生死轮回的根本起源;只有当这种虚妄分别的认知息灭时,才能获得解脱。只有当四种住地烦恼以及无明住
答第四問中,文有對有別。對論則佛有真化,故曰金剛力士所隨護者,化佛也。離一切根量等,真佛也。言離一切根量,則不墮自他陰界入法,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則究竟住於智斷,功德法身常與定俱,故不須護。別論者雖化亦不護,凡二意故。葢化謂化,現亦應也。又無而歡有曰化,皆隨宜應現,不同凡夫隨實業生,則不待護一也。又曰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則從真起化,故非一非異,亦不待護二也。但由化用必因眾生,眾生有作須眾緣具,故佛亦以緣具說法,故曰因陶家輪等,正取緣具義也。然則不護而護,而金剛力士獨得非化乎?非自通處者,不同真佛唯說自覺境界。答第五問者,非無本際可示,但為眾生未能出自妄想外,故於本際有所不知,極其妄想不出斷常,故曰愚夫依七識身滅等。即限彼所知,極於七識之外無所知故,因起斷見而不覺識藏無盡,見其念念相續,故起常見。由其自妄想內而不及外,故不能知。必待妄想轉滅,即解脫等當自知爾,故曰自妄想滅。而言慧滅者,示妄不自滅,必由慧而滅。夫然則五住二死究竟咸亡,金剛法身豈復有魔業等事?故自四住地下,答第六問。然皆為眾生故,文便示現爾(四)。
在回答第四个问题时,经文内容既有对比也有分别说明。 对比讨论时,佛有真身佛与化身佛之分,所以说“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指的是化身佛。而“离一切根量等”则是指真身佛。 所谓“离一切根量”,即不陷于自身或他人的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法之中,能安住于现前的法乐,证得无间断的法智忍,因此能究竟安住于智慧断惑的境界。功德法身恒常与禅定相伴,所以不需要护持。
分别说明时,即便是化身佛其实也不需护持,主要有两个原因: 所谓“化”,是指变化示现,也是应机示现。另外,从无中显现为有叫作“化”,这些都是随顺机缘、应现度众,不同于凡夫随着实际业力受生,因此不需要护持——这是第一个原因。 又说“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即从真身而起化身,所以既非完全同一也非截然相异,同样不需要护持——这是第二个原因。 但化身的起作用必定依赖于众生,众生有所造作需要众缘具足,所以佛也因应众缘具足而说法,因此说“因陶家轮等”,正是取“众缘具足”这个含义。
既然如此,看似不护持实则护持,那么金刚力士难道唯独不是化身吗? 所谓“非自通处”,是指不同于真身佛只宣说自证自觉的境界。
回答第五个问题:并非没有本际可以指示,只因为众生未能超出自己的妄想之外,所以对本际有所不知。众生的妄想推究到底不外乎断见与常见,所以说“愚夫依七识身灭等”。 这是局限在他们的认知中,以为推到七识之外就一无所知,因而生起断见;却不觉察识藏是无尽含藏的,见到念念相续不断,又生起常见。 由于他们困在自心妄想之内而无法触及之外,所以不能了知。必须等到妄想转化寂灭,到解脱之时自然就会明白,所以说“自妄想灭”。 而提到“慧灭”,是表示妄想不会自行消灭,必须依靠智慧才能灭除。 这样一来,五住烦恼、分段与变异二种生死都究竟断尽,金刚法身哪里还会有魔业等事呢?
所以从“四住地”以下,是回答第六个问题。然而这些都是为了众生而方便示现罢了。
(四)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那时,世尊为了再次阐明这个道理,用诗句说道:
三乘亦非乘,如来不磨灭,一切佛所记,说离诸过恶。为诸无间智,及无余涅槃,诱进诸下劣,是故隐覆说。诸佛所起智,即分别说道,诸乘非为乘,彼则非涅槃。欲色有及见,说是四住地,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意及眼识等,断灭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而为说常住。
三乘修行法门其实也不是真正的乘载工具,如来法身永不磨灭,一切佛陀所授记的,都是教导远离种种过失罪业。为了引导众生证得无间断的智慧,以及无余依的涅槃境界,佛陀会接引那些根器尚浅的众生,因此采用权巧隐覆的说法。诸佛所生起的智慧,即是依分别心而说种种道法,各种乘载法门并非究竟的乘载,那些也不是真正的涅槃境界。欲望界、色界、有想界以及种种邪见,这四种称为住地烦恼,都是意识活动所产生的,意识如宅舍般被心意所居住。心意及眼识等诸识,若说它们是断灭的便落入无常见解,若执着涅槃境界当作实有,则应为这类众生开示常住真理。
偈言三乘亦非乘者,非實乘也。如來不磨滅者,謂真佛也。惟其非乘,故與授一乘記。惟其是真佛,故說離諸過惡。即間頌初後二答,亦兼頌第四問答也。為諸無間智等,覆頌初答意,可知。諸佛所起智者,頌答次問也。謂從初起道樹所得智,後即分別說道。此以其說頌無說,非曰不說。以非性言之,故乘而非乘,涅槃而非涅槃,云不說爾。欲色有及見,頌四住地也。意識之所起者,頌第五答文。謂意由八識而起,而八識意之所住,故喻之如宅。以是言之,自不容以七識身滅而起斷見。彼又於第六識等斷滅處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者,此皆凡外自妄想見,故不知本際,如來為是說常住也(五)。
偈颂说“三乘亦非乘”,是指并非真实的乘。如来不磨灭,指的是真佛。正因为不是真实的乘,所以授记一乘法。正因为是真佛,所以说远离一切过恶。这中间颂文开头和结尾的两段问答,也同时涵盖了第四组问答。“为诸无间智”等句,是重复颂出最初回答的意思,可以理解。“诸佛所起智”一句,是颂答接下来的问题。这是说从最初在菩提树下证得的智慧,之后便分别演说教法。这里是用“说”来颂扬“无说”,并非指完全不说法。从非实有自性的角度来说,所以是乘而非乘,涅槃而非涅槃,这才说“不说”。“欲色有及见”,是颂四种住地。“意识之所起”,是颂第五段答文。这是说意识由八识生起,而八识是意识的所依之处,所以比喻为宅舍。由此说来,自然不应因为七识身的灭去而生起断灭的见解。他们又在第六识等断灭之处说无常,或者将其当作涅槃的见解,这些都是凡夫外道自己的虚妄分别之见,所以不能了知生死根本,如来为此而说常住法(五)。
○右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这时,大慧菩萨用偈语问道: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那些追求佛道的菩萨们, 对于饮酒食肉及葱蒜等物, 该如何对待? 恳请无上尊贵的佛陀, 慈悲为我们开示。 愚人所贪恋的这些污秽之物, 连名称都不堪听闻, 却是虎狼所嗜好的, 怎能食用? 食用会招致诸多过患, 不食则能增长福德。 恳请佛陀为我们宣说, 食与不食的罪福报应。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着,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甞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呪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甞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婆,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大慧菩萨用偈语提问后,又向佛禀告说:恳请世尊!为我们解说食肉与不食肉的功德和过失。我与诸位菩萨在现在和未来,应当为种种贪求食肉的众生分别说法,使那些众生生起相互的慈心。得到慈心之后,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修行境地清净明了,迅速证得究竟的无上正等正觉。声闻、缘觉在他们自身的修行阶段止息烦恼后,也能快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那些持邪恶论调的外道之徒,怀着邪见,执着于断灭或恒常的颠倒见解,尚且制定戒律禁止食肉,何况是成就世间救护正法的如来,难道会食肉吗?
佛告诉大慧:善哉善哉!仔细听,仔细听!好好思考忆念!我应当为你解说。大慧对佛说:是的,我恭敬受教。
佛告诉大慧:有无数的因缘不应食肉,但我现在为你大略说明。说的是,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通过辗转的因缘关系,都曾互为父母、兄弟、姐妹等六亲眷属,因为想到曾是亲人的缘故,所以不应食肉。驴、骡、骆驼、狐狸、狗、牛、马、人、兽等动物的肉,屠夫混杂贩卖,所以不应食肉。这些肉是从不净的气味环境中生长出来的,所以不应食肉。众生闻到食肉者的气味都会生出恐怖,就像见到屠夫或食狗肉的人一样,狗看见了也会憎恶、惊怖、成群吠叫,所以不应食肉。又因为食肉会让修行者不生起慈心,所以不应食肉。食肉是愚昧凡夫所嗜好的,臭秽不净,没有好的名声,所以不应食肉。食肉会使各种咒术不能成就,所以不应食肉。因为杀生的人看见动物的形体就会生起贪着的意识,深深迷恋其滋味,所以不应食肉。那些食肉的人会被诸天舍弃,所以不应食肉。食肉会使口气臭秽,所以不应食肉。食肉会让人多做恶梦,所以不应食肉。在空旷的树林中,虎狼会闻到食肉者的香味而来,所以不应食肉。食肉会使人饮食没有节制,所以不应食肉。食肉会让修行者对生死轮回不生厌离之心,所以不应食肉。我曾经说过,凡是饮食,都应作吃自己孩子肉的想,作服药的想,所以不应食肉。允许食肉,是没有道理的。
再者,大慧!过去有位国王名叫狮子苏陀婆,吃各种肉,最后发展到吃人,臣民无法忍受,便谋划反叛,断绝了他的俸禄。因为食肉有这样的过患,所以不应食肉。
再者,大慧!凡是那些杀害众生的人,都是为了财利而杀生屠宰贩卖。那些愚痴的食肉众生,用钱财作为罗网,去捕取各种肉食。那些杀生的人,或用财物,或用钩网,捕取空中飞行、水中游动、陆地行走的众生,进行种种杀害、屠宰、贩卖以谋求利益。大慧!从来没有不是经过教唆、追求、妄想而自然就有的鱼肉。因为这个道理,所以不应食肉。
大慧!我有时说遮止五种肉,或制定十种不食,但在这部经里,无论任何种类、任何时间,除了特殊的方便开许之外,一切肉类都应完全断除。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且无所食着,何况食用鱼肉?也不会教人食肉。因为是以大悲心为先导,看待一切众生如同一个孩子,所以不允许他们吃自己孩子的肉。
这时,世尊为了重新宣说这个义理,而说偈言:
曾昔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一切肉与葱,及诸韮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呌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诃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狠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及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偏于是中生,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诃责,食已无慙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韮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从前作为亲属时,污秽不净混杂,从不净中生长,闻到气味都感到害怕。一切肉类与葱,以及韭菜蒜等,种种令人放纵的酒,修行者应当永远远离。也要远离麻油,以及有孔洞的床具,因为那些细微虫类,在其中令人极为恐惧。饮食滋生放纵,放纵引发各种觉受,从觉受产生贪欲,所以不应食用。由于进食产生贪欲,贪欲使心迷醉,迷醉增长爱欲,生死轮回不得解脱。为利益杀害众生,用钱财换取肉类,两者都是恶业,死后堕入号叫地狱。如果没有教导、没有为它设想、没有特意寻求,就没有所谓三种清净肉,这些肉并非无缘无故存在,所以不应食用。那些修行的人,因此都应远离,十方诸佛世尊,全都斥责此事。互相辗转吞食,死后堕入虎狼之类,臭秽令人厌恶,所生之处常是愚痴。多生为屠夫种姓,猎人或食肉者族群,或生于陀夷尼中,以及各种食肉习性。罗刹、野猫、狐狸等,往往从此类中生,缚象经与大云经,央掘魔罗经,以及这部楞伽经,我都制戒断肉。诸佛以及菩萨,声闻圣者所斥责,食后毫无惭愧,生生世世常处愚暗。先前说见杀、闻杀、疑为己杀,已断除一切肉,因妄想而不自觉知,所以生于食肉之处。如同那贪欲的过患,障碍圣者解脱,酒、肉、葱、韭、蒜,都是圣道的障碍。未来世的众生,对于肉类愚痴地宣称,说这些清净无罪,佛允许我们食用。进食应如服药般想,也如吃自己孩子的肉,懂得知足而生厌离,修行而行乞食。安住于慈悲心的人,我说他们常能厌离,即使虎狼等恶兽,也能恒常同游共处。如果食用各种血肉,众生都会恐惧,所以修行的人,以慈悲心不食肉。食肉就没有慈悲与智慧,永远背离正真解脱,并且违背圣者的表率,因此不应食用。能生为梵志种姓,以及各种修行之地,智慧与富贵之家,这都是由于不食肉。
佛說心品將未,大慧復請垂誡酒肉等以終之。葢吾佛說化,以一性平等為本,以慈悲同體為心。以為人入道為宗,故莫先於清淨離過;以濟物度生為事,故莫上於罪福因果。是以楞嚴正宗之後,具明四種明誨,三種漸次,而於此經誡之彌篤,亦可以之擬流通焉。文先請通誡,次請別誡。佛答中備列不應食肉者,凡十七緣(云云)。次示遮制通局中,初言小教方便,或開五種,謂見、聞、疑、殺等,自餘宜若開食;或制十種,謂人、蛇、象等,而不及餘類,似應通許者。然尤謹言之,但曰遮制而已,曾無開許之□,縱有一時方便,亦不得已爾。次言此經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其言可謂深切矣。而論者猶以聽制食肉為一疑難。葢記者有言曰:此經菩薩不應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開。遂謂此經但制菩薩,仍存小教開許者。或謂記者之誤,今謂非也。正言楞伽當四阿含之後,故存漸教之說,異乎梵網頓制,以見此經部當方等,如是而已。所謂存者,特其文耳,何謂猶存其事,且以為誤邪?不然,經云一切悉□□,言何謂乎?嗚呼!大為之防,嚴為之制,而世猶或□之,況不為之誡乎?有以見業習之深也。至有不復讚歎梵行,亦令他人入不律儀者,吾知斯人自詒厥咎。然此經言一切法唯自心現,苟知善惡唯心,奈何順妄想而違聖教哉?戒之!勉之!
佛说《心品》将要结束时,大慧菩萨再次请求世尊告诫关于酒肉等事,以此作为终结。我佛的教化,以一切众生本性平等为根本,以慈悲同体为心。以引导人入道为宗旨,所以首要在于清净离过;以济度众生为事业,所以没有比罪福因果更重要的。因此在《楞严经》的正宗分之后,详细说明了四种明确的教诲、三种渐次修行的阶段,而在这部经中告诫得更为恳切,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流通分。经文先请求普遍告诫,再请求分别告诫。佛在回答中详细列举不应食肉的理由,共十七条(具体内容略)。接着说明遮止与制定的通别:首先说到小乘教法中的权宜方便,有时开许五种情况可以食肉,即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等,除此之外似乎允许食用;有时则禁止十种肉,即人肉、蛇肉、象肉等,而不涉及其他种类,看起来是普遍允许的。然而经文仍然谨慎地说,只称为“遮制”而已,并没有开许的说法,纵使有一时的方便,也是不得已罢了。其次说到这部经排除一切方便,完全断除食肉,这话可以说是非常深切了。但讨论的人仍然把听许与禁止食肉当作一个疑难问题。因为记录者曾说:这部经说菩萨不应食肉,所以知道仍然保留小乘教法中的开许。于是有人认为这部经只禁止菩萨食肉,仍保留小乘的开许。有人说是记录者的错误,我认为并非如此。正是说明《楞伽经》出现在四阿含之后,所以保留了渐教的说法,不同于《梵网经》的顿制,以此表明此经的部类属于方等经,仅此而已。所谓“保留”,只是文字上如此,怎能说是仍然保留其事,并且认为是错误呢?否则,经中说“一切悉断”,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唉!大力地设防,严格地制定戒律,而世间还有人违犯,何况不加告诫呢?由此可见业力习气的深重啊。甚至有人不再赞叹清净梵行,还让他人陷入非律仪的行为,我知道这种人自招罪过。然而这部经说一切法只是自心所现,如果知道善恶都由心造,为什么要顺从妄想而违背圣教呢?要警戒啊!要自勉啊!
○右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楞伽阿䟦多罗宝经卷第四竟。
《楞伽经》第四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