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章段。此经言约义周,非一意之可尽。又大圣适机演教,变文转势,义亦多方。昔已叙一途,今更陈异意。大明此经,凡有三分:一、说经因缘分;二、正说分;三、信受奉持分。初六事,谓说经因缘分。尔时,世尊四众围绕竟普贤之末,为正说分。从佛说此经已,第三、信受奉持分。经初六事,可两望之:一、为未来生信,为证信分;二、望现在,是说经因缘分。一切诸佛要备六缘,方得说经:一、众生有信心,即如是也;二、有持法之人,即我闻也;三、根缘时熟,即一时也;四、有化主,谓佛也;五、要须待处,谓住处也;六、所为之人及证明众,故有徒众。要具六缘,方得说法也。
解释章节段落。这部经文言辞简练而义理周全,不是单一意思能够穷尽的。而且佛陀顺应众生的根机演说教法,变换文辞调整方式,其中的义理也有多种层面。过去已经阐述过一种理解,现在再陈述不同的见解。大体说明这部经文,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说经的因缘部分;第二、正式说法部分;第三、信受奉行部分。开头的六件事,就是说明讲经的因缘。从“尔时,世尊被四众弟子围绕”一直到普贤菩萨问答结束,属于正式说法部分。从“佛说完这部经”之后,是第三、信受奉行部分。经文开头的六件事,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为了未来众生生起信心,属于证信部分;二是针对当时法会,属于说经因缘部分。一切诸佛说法都必须具备六种条件才能讲经:一、众生具备信心,就是“如是”;二、有传承法义的人,就是“我闻”;三、众生根机成熟时机已到,就是“一时”;四、有教化之主,就是指佛陀;五、需要合适的场所,就是指住处;六、有所教化的对象及证明的圣众,所以要有听众。必须具足这六种条件,才能够宣说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