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续疏卷上
马鸣菩萨 造
梁三藏法师 译
月氏国婆首那王子译语沙门智
明杂华林释 通润 述疏
大乘二字。是指无名无相不灭不生灵明绝待之心体言也。以此心周遍含容。故曰大。运载一切。故曰乘。
“大乘”这两个字,指的是那没有名称、没有形象、不灭不生、灵明透彻、绝对无待的心体。因为这心体遍一切处、包容一切,所以称为“大”;它能运载一切众生到达觉悟彼岸,所以称为“乘”。
若据文论义。大以法言。以此法具有体。相。用。三大故。乘以人言。以此法是诸佛菩萨所乘故。
如果从文字含义来讨论,所谓“大”是从法的角度来说的,因为此法具备体、相、用三大方面的特性;所谓“乘”是从人的角度来说的,因为此法是诸佛菩萨所依凭、所实践的途径。
若据义论文。则大乘二字。人法皆通。如有人发大心。修大因。证大果。此人则为大乘人。此法则名大乘法。由所乘之法大。故能乘之人亦称大也。起信者。谓此大乘法。一切众生平等具足。由无信力。故不肯乘。道亦不载。所以长沦苦海。没溺邪河。今论中发明此义。欲人起正信而乘此大法也。上四字是所诠。论是能诠。谓审明二本详定指归。令初心人易信易入。故曰论也。问云。初心学人。信此大乘。有何胜力。答。若正解圆明。决定信入。有超劫之功。获成圣之力。虽居生死。常入涅槃。恒处尘劳。不离净界。现具肉眼而开慧眼之光明。匪易凡心。便同佛心之知见。
如果从意义上来解释这部论,那么“大乘”这两个字,既指人也指法。比如有人发起广大心,修习广大的因行,证得广大的果德,这样的人就是大乘人,这样的法就称为大乘法。因为所乘载的法广大,所以能乘载的人也称作大。 “起信”的意思是说,这大乘法一切众生本来平等具足,但由于缺乏信心力量,所以不肯乘载,大道也无法运载他们,因此长久沉沦在苦海之中,淹没于邪见的河流里。现在这部论就是要阐明这个道理,希望人们生起正信,来乘载这广大的法门。 上面“大乘起信”四个字是所要阐释的义理,“论”是能阐释的文字。就是说,审慎地阐明根本,详细地确定宗旨方向,让初发心的人容易相信、容易进入,所以称为“论”。 有人问:初发心的学人,相信这大乘法,有什么殊胜的力量呢? 回答是:如果正确的见解圆满明澈,决定性地信入,就有超越漫长劫数的功德,获得成就圣道的力量。虽然身在生死之中,却常常进入涅槃境界;恒常处在烦恼尘劳里,却不离清净法界。现前虽然具备肉眼,却开启了慧眼的光明;不必改变凡夫的心,便能与佛的知见相同。
如太子具真王之相。迦陵超众鸟之音。将师子筋为琴弦。余音断响。以善见药而治病。众患潜消。若那罗箭之功。势穿銕鼓。似金刚锤之力。拟碎金山。则烦恼尘劳。不待断而自灭。菩提妙果。勿假修而自成。乃至等冤亲。和诤论。齐凡圣。泯自他。一去来。印同异。融延促。混中边。世出世法。不可说不可说之力。无能过者。佛藏经云。譬如有人。嚼须弥山。飞行虗空。石筏渡海。负四天下。及须弥山。蚊脚为梯。登至梵宫。劫尽烧时。一唾劫火顿灭。一吹世界顿成。以藕𮈔悬须弥山手接四天下雨。虽则如是。亦未为难。如来所说无相无为无生无灭一味大乘平等法相。令人信解。是则为难。
就像太子生来就具备真正君王的仪态,迦陵鸟的鸣声自然超越群鸟。用狮子的筋做琴弦,其他琴弦的声音都会断绝;用善见良药来治病,各种病患自然消退。如同那罗箭的威力,能射穿铁鼓;好似金刚锤的力量,能击碎金山。这样,烦恼尘劳不用刻意断除,自己就会消失;觉悟的殊胜果报,无需刻意修行,自然就能成就。乃至能平等对待冤家与亲人,调和争论,使凡夫与圣者无别,消除自他的分别,融合来去,印证异同,消融长短的界限,混同中心与边缘。世间和出世间的种种法门,那不可言说、不可言说的力量,没有能超过它的。
《佛藏经》中说:譬如有人,能嚼碎须弥山,在虚空中飞行,乘着石筏渡海,背负四大部洲及须弥山,用蚊子的脚作梯子,登上梵天宫殿。在劫末大火燃烧时,一口唾沫就能立刻熄灭劫火,一口气吹出就能立刻成就一个世界。用莲藕丝悬挂须弥山,用手接住四大部洲降下的雨水。虽然能做到这些,也算不上最难。而如来所说的,不执着于表象、无所作为、无生无灭、纯粹一味、平等无差别的大乘佛法真义,能让人们相信并理解,这才是真正困难的事。
以发此心者。能翻一切尘劳门。成八万四千三昧门故。乃至云。此心是大中大。上中上。圆中圆。满中满。真中真。实中实。不可思议中不可思议。才肯信入。如师子奋迅。威猛最雄。象王蹴蹋。势力无等。故欲入此门者。非信力不能。是故此论标大乘起信也。
能够发起这种心念的人,能够转化一切烦恼尘劳,成就八万四千种禅定境界。甚至可以说:这个心是广大中的最广大,至上中的最至上,圆满中的最圆满,充实中的最充实,真实中的最真实,实在中的最实在,是不可思议中最不可思议的。只要能够真正相信并契入,就如同狮子奋起,威猛无比;又像象王踏步,力量无可匹敌。所以想要进入这个法门,没有坚定的信心是做不到的。因此这部论典就命名为《大乘起信》。
归命尽十方。最胜业徧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我以至诚之心归敬十方世界一切诸佛——那功德最圆满、智慧遍知一切、色身无碍自在、救度众生的大悲圣者。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
以及那佛身的形相,皆如法性真如的深广大海。
无量功德藏。如实修行等。
无量功德的宝藏,依真如实际而修行等。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为了让众生能够消除疑惑、舍弃错误的执着,生起对大乘佛法的坚定信心,使佛法的种子代代相传永不断绝。
将欲造论。故先致敬三宝。陈造论之由。首四句。皈命佛宝。即报化佛也。众圣不能及。故曰最。能超一切圣。故曰胜。业。谓三轮业用。即不思议业也。遍知。是意业最胜。色无碍自在。是身业最胜。救世。是口业最胜。如来无意。以众生之意为意。故能遍知。如来无身。以众生之身为身。故得色无碍自在。如来无语。随众生根器说法而有语。故能救世。此最胜三业。皆是如来同体大悲所成。悉随众生心之所现。故总曰大悲也。者字结德属人。
将要撰写论著,所以先向三宝致以敬意,陈述著作的缘由。开头四句,是皈依佛宝,即指报身佛与化身佛。一切圣贤都无法企及,所以称为“最”。能超越所有圣者,所以称为“胜”。“业”,是指三种业用,即不可思议的业用。“遍知”,是意业的最胜境界。“色无碍自在”,是身业的最胜境界。“救世”,是口业的最胜境界。如来没有自己的意念,是以众生的意念为意念,所以能够遍知一切。如来没有自己的身相,是以众生的身相为身相,所以能获得色身无碍自在。如来没有自己的语言,是随顺众生的根器说法而显现语言,所以能够救度世间。这三种最胜的业用,都是如来同体大悲所成就的,完全随顺众生心念而显现,所以总称为“大悲”。这个“者”字,是用来归结这些功德,归属于佛。
及彼下二句。归命法宝。及彼者。牒指报化二佛也。身体相者。盖指报化二身之体相为法身。即以法身为法宝。所谓法性身。真如体也。法性者。即诸法自性。真如者。不妄不变之称。由深广无涯。故以海喻。佛之所以为佛。僧之所以为僧。皆借此法。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以及后面两句。是归命于法宝。“及彼”这个词,指的是前面所说的报身佛和化身佛。“身体相”的意思,是指将报身和化身这两种身体的根本体性,归结为法身。也就是说,以法身作为法宝。这就是所谓的法性身,是真如的本体。法性,就是一切事物本来的自性。真如,是真实不虚、永恒不变的意思。因为它深广没有边际,所以用大海来比喻。佛之所以能成佛,僧之所以能成为僧,都依赖于这个法。所以下文说:一切诸佛都是依此而成就的。一切菩萨也都是乘着这个法,到达如来的境地。
无量二句。是归命僧宝。谓法性海中。具足无量功德。入初地时。得证此性。从性起修。行如实行。名如宝修行。等者。等诸地也。以三贤位依法熏习。未证法身。不名如实故。有以无量功德藏一句属上文者。若据后译云。无边德藏僧。勤求正觉者。则属下句为顺。
这两句是皈依僧宝。说的是在法性的大海中,具备着无量的功德。当修行者证入初地时,就能体证到这个法性。从这个真如本性出发去修行,所行契合真实,这就叫做“如宝修行”。“等”这个字,是指代初地之后的各个菩萨阶位。因为住于十住、十行、十回向这三贤位的菩萨,还是依靠听闻正法来熏习修行,尚未亲自证得法身,所以还不能称为“如实行”。另外,也有观点把“无量功德藏”这一句归到上文去理解。如果根据后来的译本,那里写作“无边的功德宝藏——僧众,是勤勉追求正觉的人”,那么把这一句归到下面来解释,似乎更为顺畅。
为欲下。出造论之由。由众生不信真如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而妄生异计。又不知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而横起邪思。故论中先示正义者。令其除疑也。对治邪执者。令其舍执也。分别发趣道相者。令其起信根而乘大法也。有正信。乘大法。方能绍隆三宝慧命不绝故。
接下来说明撰写这部论典的缘由。因为众生不相信真如是一切法界的根本总体、一切法门的本体,反而虚妄地产生各种错误的见解;又不知道如来藏是善与不善的根源,从而横生邪思。所以论中首先开示正确的义理,是为了让众生消除疑惑;接着对治邪见执着,是为了让众生舍弃执着;再分别说明修行发心的阶位相状,是为了让众生生起信心的根基,从而乘载大乘佛法。有了正确的信心,乘载大乘佛法,才能够继承兴隆佛、法、僧三宝的智慧命脉,使之永不断绝。
論曰。有法(心)。能(功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论中说:有一种根本(心),具备(功能)生起大乘信心的根基,所以应当加以阐明。
此一论纲宗也。有法者。即本有法。若据下文。双含二义。一是体本法。即一体摩诃衍法。常恒不变。不假修成。属真如门。
这是本论的纲领宗旨。"有法"指的是本有的法。根据下文的解释,它包含双重含义:第一是本体根本的法,即一体摩诃衍法,它永恒不变,不依赖修行成就,属于真如门。
二是自本法。即自体自相自用摩诃衍法。迷觉觉迷。悉由熏习。属阿赖耶。由诸众生。既不知真如为清净觉。又不知黎耶为迷悟关。妄起邪执别生异端。故论主先标有法二字为宗本。次将有法于立义分中总立量云。众生心是有法。显示摩诃衍义是宗。因云。真如生灭互相摄故。同喻如金庄严具。又于真如门别立量云。真如是有法。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是宗。因云。不生不灭故。同喻如虗空。又于生灭门别立量云。阿黎耶识是有法。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是宗。因云非一非异故。同喻如微尘瓦器。立此总别三比量为一论之纲。要人先向己躬下顿悟真如。次于生灭门中渐修渐证故。摩诃衍。此翻大乘。以是二门。皆是大根器人所修法故。信者。即五根之一也。信有三种。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一切世出世善法。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有此信根。方能得入。
二是自本法。就是本体、本质和作用的"摩诃衍法"。迷的时候、觉悟的时候,都靠一种熏习的力量,这事儿属于阿赖耶识的作用。
因为众生既不知道真如是清净的觉悟,也不知道阿赖耶识是迷和悟的关键。就会胡乱产生错误的执着,搞出各种奇怪的道理来。所以写论的大师先用"有法"两个字做根本,然后在"立义分"里展开一个总的论证:
众生心就是"有法",要显示"摩诃衍"的义理就是目标。原因是:真如和生灭是互相包含的,就像黄金做的装饰品一样。
讲真如门的时候,又单独论证说:真如就是"有法",其实是一法界的大总相法门的本体,这是因为真如没有生也没有灭,比方就像虚空一样。
讲到生灭门的时候,又单独论证说:阿赖耶识就是"有法",它不生不灭和生灭边搅和在一起,这是因为它们不是同一个,也不是完全不一样,好比微尘和瓦罐。
设立了这三层整体的推理,作为整部论的总纲。人要先是自己直接悟到真如,然后再在生灭门里慢慢修行、慢慢证到。
「摩诃衍」翻译过来就是"大乘"。因为这两种门,都是大根器的人修的。
"信"是五种善根之一。信有三种内容: 第一,相信真有实事。就是指在一切具体事物和真实道理中,深信不疑。 第二,相信有功德。在三宝身上,他们的真正的清净功德,深信而且喜欢。 第三,相信有能力。对于一切世间的和出世间的善法,深信自己有力量,能得到、能成就,心里生起期望。
有这样的信根,才能入门。
昔严阳尊者问赵州云。一物不将来时如何。州云。放下着。阳曰。一物不将来。放下个甚么。州云。恁么则担取去。阳大悟。此从真如有法上起信根者。
从前严阳尊者问赵州禅师:“什么都不带来的时候,该怎么办?”赵州说:“放下吧。”严阳问:“什么都不带来,还要放下什么?”赵州说:“这样的话,那就担着走吧。”严阳顿时大悟。这是从真如具有法性这一面生起信心根基的例子。
罗山问岩头云。起灭不停时如何。头曰。咄。是谁起灭。罗山大悟。此从黎耶有法上起信根者。
罗山问岩头说:“念头生起又消失,停不下来,该怎么办?”岩头喝道:“咄!是谁在起灭?”罗山闻言大悟。这是从阿赖耶识执有实法之处,生起信心根基的例证。
故宗镜云。佛祖正宗。则真唯识。才有信处。皆可为人。如华严经以信为手。如人有手。至于宝所。随意采取。若当无手。空无所获。如是入佛法者。有信心手。随意采取道法之宝。若无信心。空无所得。有此利益。故造此论。
因此《宗镜录》说:佛门传承的根本宗旨,就是真实的唯识之理。只要对此产生信心,便都能引导他人。就像《华严经》用“信”比喻为手——人若有手,到了珍宝之地,就能随意选取宝物;若是没有手,便只能空手而归。同样,进入佛法之门的人,若怀有信心的手,就能随意获取佛法的珍宝;若是没有信心,便什么也得不到。正因为信心有如此大的益处,所以才要造作这部论典。
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因同)。二者立義分(略標大義)。三者解釋分(廣釋令人生解)。四者修行信心分(依解起行)。五者勸修利益分(辯法不修如貧人數他寶故勸)。
这部论典分为五个部分。是哪五个部分呢?第一是因缘分(说明造论的缘由)。第二是立义分(简要标举核心要义)。第三是解释分(详细阐释,使人能够理解)。第四是修行信心分(依据理解发起实践修行)。第五是劝修利益分(阐明佛法若不去实修,就如同穷人空数他人珍宝,所以加以劝勉)。
因缘分。出造论之所由。立义分。立此论之大义。解释分。析立义之隐微。修行信心分。为信未满者。修习信心故。劝修利益分。劝人进修必获利益故。
这部论分为四个部分来讲解:
第一是写这部论的缘起,讲为什么要写它。 第二是主要观点,确定这部论的核心道理。 第三是详细分析,把主要观点里深奥难懂的地方都说清楚。 第四是怎么修、怎么信,写给信心还不够坚定的人,教他们培养和加强信心。 最后是劝大家去修行能得到什么好处,鼓励人积极修行,保证能得到真实利益。
若当例经之三分。初一是序分。次三是正宗分。后一是流通分也。
如果要对照经典的三分结构来看,第一部分是序分,中间三部分是正宗分,最后一部分是流通分。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一者(大事)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首先说明造论的因缘。有人问:是出于什么因缘而撰写这部论典呢?回答是:这其中有八种因缘。哪八种呢?第一是(为了佛法根本大事)这个总的因缘。具体来说,就是为了让一切众生能够远离所有的痛苦,获得究竟圆满的安乐,而不是为了追求世间的名声、利益或他人的恭敬。
造论因缘。有总有别。言总者。统言造论之所由。别者。别显此论之所为。苦有三苦。八苦。及二死苦。乐有人天。二乘。及寂灭乐。今言离一切苦。是离分段变易二死苦也。今言得究竟乐。是得无上菩提及大涅槃乐也。
撰写这部论著的缘由,有总说和分说两种。总说,是概括性地说明撰写论著的根本原因;分说,是具体阐明这部论著所要达成的目的。苦,有三大类苦、八种苦,以及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两种生死之苦。乐,有人天福报之乐、声闻缘觉二乘之乐,以及究竟寂灭之乐。这里所说的“远离一切苦”,是指远离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生死之苦。这里所说的“获得究竟乐”,是指获得无上正等正觉以及大涅槃的究竟之乐。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白话翻译:**
第二,是为了解释如来的根本义理,让所有众生能够正确理解,不生谬误。
根本有二。一真如。是菩提涅槃根本。二无明。是三细六麤根本。今但言如来根本者。欲人向无明根本边入如来根本故。下文云。其旨趣者。无非离念归于真如是也。正解。即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五别境之一也。有正信可起正解。故前云正信。而此复言正解也。有此正解。则见理不谬。亦能正人之谬。故此当下文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也。
根本有两个。一是真如,这是觉悟与涅槃的根基。二是无明,这是三细六粗等烦恼现象的根源。这里只提如来的根本,是希望人们能从无明这一根本处,进入如来的根本。下文说:其宗旨所在,无非是离开妄念,回归真如。正解,就是殊胜的见解,对于确定不移的境界,以确认和持守为其本性,以不被外缘动摇为其作用。它是五种别境心所之一。有了正信,才能生起正解。所以前面先讲正信,这里再谈正解。有了这种正确的见解,就能正确认识真理而不产生谬误,也能纠正他人的错误。因此,这正对应下文所要阐明的正确义理,以及对治错误执着的内容。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为了让善根成熟的众生,对大乘佛法能够生起坚定不移的信心。
成熟者。谓熟处已生。生处已熟。堪任者。谓担当此事。永无退失。故下文云。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即住如来种中。名信成就。此当分别发趣道相也。
成熟,是指原本熟悉的境界已经生起,新生的境界已经熟悉。 堪任,是指能够担当这件事,永远不会退缩放弃。
所以下文说: “那些处于不定聚的众生,由于善根熏习的力量,相信业力果报,能够修持十善,厌离生死之苦,渴望证得无上菩提。他们修行信心,经过一万劫,信心得以成就,进入正定聚,从此毕竟不再退转,安住于如来的种性之中,称为信成就。”
这一段正是分别说明发心趣向佛道的相状。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为了让善根尚浅的众生能够修持信心。
信心虽发。而现惑未除。心志不定。日用寻常为惑所转。未能纯一。故云善根微少。信未满足。未能担荷大法。故令修习信心。下文云。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或起人天二乘种子。设求大乘。根则不定。遇恶因缘。即便退失。堕二乘地。故说修行信心分。
信心虽然已经生起,但现前的烦恼尚未清除,内心志向还不坚定,日常生活中常常被烦恼所牵动,无法保持纯粹专一。所以说善根还很微薄,信心尚未圆满具足,还难以承担宏大的佛法。因此需要进一步修习信心。后文提到:如果有众生善根微少,长久以来烦恼深重,即使遇到佛法,也可能只发起追求人天福报或声闻缘觉的心念;就算追求大乘佛法,根基也不稳固,遇到恶劣的因缘便会退失信心,堕入二乘境地。所以专门开示“修行信心”这一部分。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第五,是为了开示修行的方法,消除恶业障碍,妥善守护自心,远离愚痴傲慢,从而走出邪见之网。
虽发信心。而为恶业所障。魔鬼所侵。若不能守护即受群邪。未得谓得。自生痴慢。故示方便。令护持信心不退失故。故下文云。若人虽修行信心。以有重障。或为魔鬼病苦所恼。或为世务牵缠。应当勇猛精进。礼佛。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息。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曰为示方便。善护其心。或修三昧。为彼诸魔现形惑乱。当令观察。勿堕邪网。故曰远离痴慢出邪网也。此当下品修。
虽然生起了信心,却被恶业所障碍,被魔鬼所侵扰。如果不能守护这颗心,就会受到种种邪见的控制,把未证得的境界误认为已经证得,自己生出愚痴和傲慢。所以佛陀开示方便法门,让修行人能够护持信心不退缩、不丢失。所以后文说:如果有人虽然修行信心法门,但因为业障深重,或者被魔鬼、病苦所困扰,或者被世俗事务牵绊缠绕,就应当勇猛精进,礼拜诸佛,忏悔业障,劝请诸佛住世说法,随喜他人功德,并将所有善根回向无上正等正觉,恒常精进不休息。这样便能免除种种障碍,使善根不断增长。所以说“为示方便,善护其心”。或者在修习禅定时,遇到各种魔现形扰乱,应当教导他观察清楚,不要堕入邪见的罗网。所以说“远离痴慢,出邪网也”。这对应的是下品修行的情况。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第六是为了说明修习止观的方法,用以对治凡夫和二乘修行者的心念偏差。
信心虽发。若无止观对治。则堕凡夫及二乘地。故令修习止观。下文云。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此当中品修。
信心虽然已经生起,但如果没有修习止观来对治烦恼,就容易堕落回凡夫或二乘(声闻、缘觉)的境界。所以接下来教导应当修习止观。后文说:如果修习“止”,能够对治凡夫执着世间享乐的毛病,也能舍弃二乘人怯弱、不敢承担的心念。如果修习“观”,能够对治二乘人不发起大悲心、心胸狭隘的过失,同时远离凡夫不修善根的习气。这里指的是中等根器的人所修的止观。
七者為示專念(一心觀佛)方便(淨土)。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第七点是为了开示专心忆念、一心观想佛陀的修行方法,以此往生净土。当修行者往生到佛陀面前时,必定能令信心坚固不退。
此以专心念佛摄护信心。令不退失也。下文云。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自谓不能值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谓以念佛因缘。随顺得生他方佛土。以常摄护信心。终无有退。此当上品修。
这是通过专心念佛来守护信心,使其不会退失。后文说:众生刚开始学习此法时,想求得正信,但内心胆怯软弱,认为自己没有机会遇到佛,不能亲自供养承事,担心信心难以成就,便生起退缩的念头。这时应当以念佛为因缘,随顺佛力得以往生其他佛国,由佛常加摄受护持,信心终究不会退失。这属于上品的修行。
已上三种。皆是修习信心方便。
以上三种方法,都是帮助修行者建立信心的途径。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为显示修行利益而劝人精进修行。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正因如此种种缘由,故而造此论典。
由劝修䇿发。成前诸行故。此当劝修利益分。
通过鼓励修行、激发精进,来成就前面所说的种种修行。这部分对应的是“劝修利益分”。
有如下。结前八种为造论之由也。
前面所讲的八种情况,就是撰写这部论著的原因。
門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領納于心生慧為解)。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指菩薩言)。能說之人(指如來)。色心業勝。圓音一演(指口業)。異類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能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覽教)于廣論而得解者。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文約)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指起信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已說因緣分。
有人问:佛经中本来就有这些法义,为何还要重新阐述?回答说:佛经中虽然包含这些法义,但由于众生根机与修行程度不同,领受理解的因缘也有差别(领纳于心产生智慧就是理解)。比如如来在世时,众生根机锐利(这里指菩萨而言),说法者(指如来)身语意业极为殊胜,圆满法音一经宣说,不同根器的众生都能平等理解,自然不需要另造论典。但在如来涅槃后,有的众生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广闻经教而获得理解;有的众生也能凭自力虽少闻经教却得多解;有的众生缺乏自力,需借助(阅读教典)广博的论释才能理解;更有众生因广博论典文句繁多而感到烦杂,内心喜好总持法要,希望以简少文句(文字简练)统摄众多义理而获得理解。因此,这部论典(指《起信论》),正是为了总摄如来广大甚深无边的法义而宣说。以上已说明造论的因缘部分。
此设难通妨也。难曰。如上所说八种因缘。如来契经。皆已道过。何故复造斯论。答。由诸众生根器心行。利钝不同。故领受解会。或经或论。其缘亦别。若如来在世。师胜资强。故圆音一演。即异类众生。一触耳根。随机解悟。当尔之时。既有契经。又何须论。若夫如来灭后。说者既无圆音。听者不能等解。若此契经。不立大义。不加详释。恐中下之机。终无解入。所以契经之后复有论文。是则经有经功。论有论益。随时设教。各有所宜。非无谓也。言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是自有识见。复乐广寻经义。采取多闻。以资性识者。自力少闻而多解者。亦是自有心力。欲略寻经义。即知其要者。无自心力因广论得解者。是水母元无眼。求食须赖鰕者。复以广论为繁。乐总持者。是畏繁好简。欲得一而得一切者。如是下。正显此论正为最后一等机设也。言广大法者。是暗指真如。深法者。是暗指黎耶。无边义者。是暗指二门之义。下文云。一者法。二者义是也。已说因缘分结也。
这是为了解答可能存在的疑问而设的问答。有人问:像上面所说的八种因缘,如来佛所说的经典里,都已经讲过了。为什么还要再写这部论呢?回答:因为众生的根器和心性,有敏锐和迟钝的不同,所以他们领会、理解的方式,有的适合通过经典,有的适合通过论典,机缘也各不相同。如果如来佛还在世的时候,导师殊胜,弟子们根器也强,所以佛圆满的法音一旦宣说,不同种类的众生,只要一听到,就能随着各自的机缘理解开悟。在那个时代,既然已经有了佛经,又哪里需要论典呢?等到如来佛圆寂以后,说法的人已经没有佛那样的圆满音声,听法的人也不能平等地理解。如果这些佛经,不建立宏大的宗旨,不加以详细的解释,恐怕中等和下等根器的人,终究无法理解和契入。所以,在佛经之后,还需要有论典。这就是说,佛经有佛经的功用,论典有论典的益处。根据不同时代的需要来设立教法,各有其适宜之处,并不是没有意义的。
所谓“靠自己的力量,广泛听闻而获得理解”的人,是指自己本来就有见识,又乐于广泛探寻经文的义理,采纳多闻,来辅助自己本性的智慧。“靠自己的力量,听闻不多却能深刻理解”的人,也是指自己本来就有心力,想要稍微探寻经文的义理,就能知道其要点。“没有自己的力量,依靠广博的论典而获得理解”的人,这好比水母原本没有眼睛,寻找食物必须依赖虾来引导。“又因为广博的论典太繁琐,而乐于总持纲要”的人,这是害怕繁琐、喜好简略,想要掌握一个要点就通达一切的人。
“如是”以下,正是说明这部论正是为最后这一等根器的人而设立的。所说的“广大的法”,是暗指真如。“深奥的法”,是暗指阿赖耶识。“无边的义理”,是暗指心真如门和心生灭门这两门的义理。下文说“第一是法,第二是义”,就是这个意思。解释“因缘分”的部分到此结束。
次說立義分(大乘宗本)。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本論體)。二者義(體相用)。
接下来讲建立宗旨的部分(大乘的根本宗义)。所谓大乘,总的说来包含两个方面。是哪两个方面呢?第一是“法”(本论所阐述的体性),第二是“义”(体性所展现的相状和作用)。
此即将前有法以立摩诃衍义。法谓轨则。指一心言。以一心为万形轨则故。义谓宗趣。指三大言。以一心法具有三大为宗趣故。所谓能立门也。昔南阳忠国师与紫璘供奉论义。奉曰。请师立义。某甲破。师曰。立义竟。奉曰。是甚么义。师曰。果然不见。非公境界。故知未开口时。立义已竟。才说有法。已是葛藤徧地。况复刀刀。秖为婆心不觉多口。
这里是用前面提到的“有法”来建立大乘的义理。“法”指的是轨则,这里具体指一心,因为一心是一切万法的轨则。“义”指的是宗趣,这里具体指三大(体大、相大、用大),因为一心之法本身就具备这三大作为其根本宗趣。这就是所谓的“能立门”。
从前,南阳慧忠国师和紫璘供奉讨论法义。供奉说:“请法师建立义理,我来破斥。”国师说:“义理已经建立完毕了。”供奉问:“是什么义理?”国师说:“果然看不见,这不是你的境界。”由此可知,在还未开口的时候,义理就已经确立了。一旦开口说有法有义,就已经是纠缠不清的葛藤遍地了,更何况再层层剖析。这只是因为慈悲心切,不自觉地多说了几句。
所言法者(不出于心)。謂眾生心。是心則攝(真如隨緣)一切世間(三細六粗)出世間(本如二覺)法。
这里所说的“法”(都不离于心),指的就是众生的心。这个心,就包含了(真如随缘显现)的一切世间(三种微细、六种粗显的境界)与出世间(本有的真如和始觉、本觉)的种种法。
法身流转于六道。名曰众生。故以众生心为有法也。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者。此释心之所以名法也。心之一字。是包真妄言。谓此心能总摄一切真如门清净法。又总摄一切生灭门中染污法。由包真包妄。故总摄二门。大经云。心如工画师。画出诸形像。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古德云。百千法门。同归方寸。河沙性德。总在心原。是故一心能摄万法也。宗镜问云。诸佛方便教门。皆依众生根起。根既不等。法乃尘沙。何故唯立一心以为宗旨。答。此一心法。理事圆备。是大悲父。般若母。法宝藏。万行原。以一切法界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及一切众生。皆同此心。诸佛已觉。众生不知。今为未知者方便直指。以本具故。以应得故。是以若了自心。顿成佛慧。可谓合百川为一水。抟众香为一丸。融镮钏为一金。变酥酪为一味。故经云。若不了自心。云何知佛慧。是以向外别求。从他妄学者。喻如钻氷觅火。压沙出油。欲求济用。徒劳功力。若能谛了自心。不妄外求者。如从木出火。从麻出油。不坏正因。速得成办。故立一心以为宗旨。
法身流转于六道之中,就叫做众生。因此,众生心就是存在的法。这颗心能统摄一切世间法和出世间法,这是在解释为什么心被称为“法”。“心”这个字,是包含了真实与虚妄两方面来说的。意思是说,这颗心既能总摄真如门中的一切清净法,也能总摄生灭门中的一切染污法。因为它既包含真实也包含虚妄,所以能总摄这两大门类。大经上说:“心就像技艺高超的画师,能画出种种形象。五蕴都从它而生,没有哪一种法不是它所创造的。”古德也说:“百千种法门,都归向于方寸之心;如恒河沙数般的本性功德,总根源都在心中。”所以,这一心能统摄万法。《宗镜录》中问道:“诸佛种种方便教法,都是依据众生的根器而建立。众生的根器既然各不相同,法门也就多如微尘沙数。为什么唯独确立‘一心’作为根本宗旨呢?”回答是:这一心法,事相和理体都圆满具足,是大悲之父,是智慧之母,是法宝的宝藏,是一切修行的源头。因为一切法界中的诸佛、菩萨、缘觉、声闻,以及一切众生,都同样具有此心。诸佛已经觉悟,众生尚且不知。现在就是为了那些还不知道的人,用方便法门直接指示出来,因为这本就是众生自身具备的,也是他们应当证得的。所以,如果明白了自心,就能顿时成就佛的智慧。这可以说是汇合百川为一条水,聚合众香为一颗香丸,融化手镯金钏为一块金子,将酥和酪变为同一种味道。所以经上说:“如果不明白自心,如何能知道佛的智慧?”因此,那些向心外去别处寻求、跟随他人虚妄学习的人,就好比钻冰想取火,压榨沙土想榨出油,想要得到实际的用处,只是白白耗费功夫气力。如果能真实地明了自心,不虚妄地向心外求取,那就好比从木头中取火,从芝麻中榨油,不破坏正确的因缘,就能迅速成就办妥。所以,确立“一心”作为根本宗旨。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當體大乘種)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依据这一心性,来阐明大乘的深义。为什么呢?因为这心的真实本然状态,就显示了大乘的根本体性(这本身就是大乘的种子);而这心产生生灭变化的因果状态,则能够显示大乘本体自身的相貌和作用。
此明依一心法建立二种摩诃衍门也。难云。众生心法。既包真妄。通染净。大乘是诸佛菩萨所乘真净法。岂诸佛菩萨所乘者亦通染妄耶。答。大乘虽是真净。要在众生妄染中显。以众生心法。具有染净二分故。今立众生心中一分常恒不变者。名真如相。此真如者。即是大乘清净法体。又立众生心中一分染净因缘熏习者。名生灭相。此生灭者。复能显示自体。自相。自用故。故知大乘法本非妄染。今随妄染熏习。故即妄染以显示也。问。何故真如门中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示。答。言即示者。以真如相全体即是大乘。若离真如。别无大乘之体。故曰即示也。言能示者。谓此真如体中。具足无边相用。此相用者。不离众生日用生灭。故即在此灭边。复能显示真如自体相用。故云能示也。古德云。欲识诸佛师。向无明心内荐取。欲识万物不凋性。向万物迁变处荐取是也。问。何故依真如门所趣入之摩诃衍法。唯立体名。依生灭门所趣入之摩诃衍法。立自名。答。真如是泯相显性门。不与万法为侣。不与诸尘作对。由无他相。亦无自相。以自他不立。故独示其体。他者。谓一切不善法。自者。谓一切清净法也。生灭是揽理成事门。其体全依真如。其相用者。实由真如自体具足。但是为他染法所覆。不能显示。然要破他。方能显自。故曰能示自体。自相。自用也。立量可知。故大经云。唯心佛亦尔。唯佛众生然。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古德云。具足凡夫法。凡夫不知。具足圣人法。圣人不会。凡夫若知。即是圣人。圣人若会。即是凡夫。正此义也。问。一心开真如生灭二门。有何所以。答。一心起大乘之信。二门破邪见之执。约真如门。信妙理决定。约生灭门。信业用不亡。可谓理事圆融。真俗无碍。
这段说明是依据“一心”这个根本法门,建立两种大乘(摩诃衍)的修行途径。有人问:众生心这个法门,既然包含了真实与虚妄,贯通染污与清净,而大乘是诸佛菩萨所修持的真实清净法,难道诸佛菩萨所修持的法门也包含染污和虚妄吗?回答是:大乘虽然是真实清净的,但关键要在众生的虚妄染污中显现出来。因为众生心这个法门,本来就具备染污和清净两种成分。现在,确立众生心中那部分恒常不变、永不改变的,叫作“真如相”。这个真如,就是大乘清净法的本体。又确立众生心中那部分由染污与清净因缘相互熏习而变化的,叫作“生灭相”。这个生灭现象,反过来又能显示其自身的本体、自身的相状、自身的作用。所以要知道,大乘法本身并非虚妄染污,现在随着虚妄染污的熏习作用,才借着虚妄染污来显示它。
问:为什么在真如门中说“即示”(就是显示),在生灭门中说“能示”(能够显示)?回答:说“即示”,是因为真如相的整体就是大乘,如果离开了真如,就没有别的大乘本体了,所以说“就是显示”。说“能示”,是说这个真如本体中,具足了无量的相状和作用。这些相状和作用,离不开众生日常生活中的生灭现象,所以就在这生灭的当下,又能够显示出真如自身的本体、相状和作用,所以说“能够显示”。古德说得好:要想认识诸佛的老师,要向无明心的深处去体认;要想认识万物不凋零的本性,要向万物变迁的地方去体认。就是这个道理。
问:为什么依据真如门所趋向、进入的大乘法,只确立“体”这个名称;而依据生灭门所趋向、进入的大乘法,却确立“自”(自身)这个名称?回答:真如是泯灭一切现象、显露本性的法门,它不与万法为伴,不与各种尘境相对。由于没有“他”的相状,也没有“自”的相状,因为自、他都不成立,所以只显示它的本体。这里说的“他”,指的是一切不善法;“自”,指的是一切清净法。生灭是摄取真理而形成事相的法门,它的本体完全依托真如,它的相状和作用,实际上是由真如自身本体所具足的,只是被外来的染污法所覆盖,不能显示出来。然而,必须破除“他”(染污),才能显出“自”(清净),所以说“能够显示自身的本体、自身的相状、自身的作用”。建立这个道理就可以理解了。所以大乘经典说:心是如此,佛也是如此;佛是如此,众生也是如此。心、佛与众生,这三者没有差别。古德也说:凡夫具足一切凡夫法,但凡夫自己不知道;圣人具足一切圣人法,但圣人自己也不执着。凡夫如果知道了(自己本具的清净),就是圣人;圣人如果执着(于法相),就是凡夫。正是这个意思。
问:将一心开出真如和生灭两个门,有什么道理呢?回答:一心是为了生起对大乘的信心,二门是为了破除邪见的执着。就真如门而言,是相信玄妙的真理是确定无疑的;就生灭门而言,是相信业力作用不会消亡。可以说是真理与事相圆满融通,真谛与俗谛互无障碍。
释摩诃衍论云。心真如门有十种名。一者名为如来藏门。无杂乱故。二者名为不二平等门。无差别故。三者名为一道清净门。无异岐故。四者名为不起不动门。离作业故。五者名为无断无缚门。无治障故。六者名为无去无来门。无上下故。七者名为出世间门。无四相故。八者名为寂灭门。无向往故。九者名为大总相门。无别相故。十者名为真如门。无虗伪故。如是十名。总摄一切诸佛法藏平等义理法门名字。生灭门有十种名。一者名为藏识门。摄持一切染净法故。二者名为如来藏门。覆藏如来法身故。三者名为多相多异门。染净之法过恒沙故。四者名为起动门。相续作业故。五者名为有断有缚门。有治障故。六者名为有去有来门。有上下故。七者名为世间门。四相俱转故。八者名为流转还灭门。具足生死涅槃故。九者名为相待俱成门。无自成法故。十者名为生灭门。表无常相故。如是十名。总摄一切法藏种种差别法门名字。故知总立一心。别含多义。真如门内。无自无他。生灭门中。有善有恶。随缘开合虽异。约性一理无差。如上十门。义味方足。又开则无量无边之义为宗。合则二门一心之法为要。二门之义。容万义而不乱。无边之义。同一心而混融。是以开合自在。立破无碍。开而不繁。合而不狭。立而无得。破而无失。是为马鸣之妙术。起信之宗体也。
《释摩诃衍论》说:心真如门有十种名称。 第一称为如来藏门,因为它没有杂乱。 第二称为不二平等门,因为它没有差别。 第三称为一道清净门,因为它没有分歧。 第四称为不起不动门,因为它远离造作。 第五称为无断无缚门,因为它没有对治与障碍。 第六称为无去无来门,因为它没有上下。 第七称为出世间门,因为它没有生、住、异、灭四相。 第八称为寂灭门,因为它没有趋向。 第九称为大总相门,因为它没有别相。 第十称为真如门,因为它没有虚伪。 这十个名称,总括了一切佛法宝藏中平等义理的法门名字。
生灭门也有十种名称。 第一称为藏识门,因为它能含摄一切染污与清净的法。 第二称为如来藏门,因为它覆藏着如来法身。 第三称为多相多异门,因为染净之法多如恒河沙数。 第四称为起动门,因为它相续造作。 第五称为有断有缚门,因为它有对治与障碍。 第六称为有去有来门,因为它有上下。 第七称为世间门,因为生住异灭四相同时运转。 第八称为流转还灭门,因为它具足生死与涅槃。 第九称为相待俱成门,因为没有独自成立的法。 第十称为生灭门,因为它显示无常之相。 这十个名称,总括了一切法藏中种种差别的法门名字。
由此可知,总体建立一心,分别包含众多含义。真如门内,没有自他分别;生灭门中,则有善有恶。随因缘开合虽然不同,就本性而言同一理体没有差别。以上十门,义理意味才得完整。再者,展开则有无量无边的义理为宗旨,收合则以二门一心的法要为根本。二门的义理,能容纳万种义理而不混乱;无边的义理,同归一心而融通无碍。因此开合自在,建立与破除互不障碍。展开而不繁冗,收合而不狭隘;建立而不执取,破除而不丢失。这就是马鸣菩萨的妙法,也是《起信论》的宗旨与体性。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真如)。謂一切(凡夫聖人)(諸)法。真如(全徧)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真如所現為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根化身妙用不可思議故為用大)。能生一切世間(五戒人天善因)出世間(六度梵行成佛善因)善因果故(以上顯用字大意)。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已說立義分(文不可不立義觀立義又不可不解釋)。
所说的义理,可以分为三种。是哪三种呢? 第一是“体大”(指真如本体),意思是说一切(凡夫与圣人)(所有)现象的本质,真如(完全遍及)平等,没有增减变化的缘故。 第二是“相大”(指真如所显现的相状),意思是如来自性中,具足无量的清净功德性质的缘故。 第三是“用大”(指根本、化身等妙用不可思议,所以称为用大),能够产生一切世间(如持五戒、修人天善行等善因)与出世间(如修六度、清净梵行乃至成佛等善因)的善因与善果的缘故(以上是阐明“用”字的大意)。这是一切诸佛本来所依乘的,也是一切菩萨都依乘此法而到达如来境界的缘故。 以上已经说明了“立义分”(文字不能没有义理依据,而确立了义理又不能不加以解释)。
此释摩诃衍义也。
这是在解释“摩诃衍”的含义。
言体大者。谓众生心体。与四圣六凡。平等无二。名曰真如。此真如性。遍一切处。即局在众生黎耶窟中。其体未尝不大也。
说到“体大”,是指众生心的本体,与四圣(佛、菩萨、缘觉、声闻)和六凡(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都平等无二,这个本体叫做“真如”。这个真如的本性,遍及一切处所,即使它局限在众生的阿赖耶识深处,它的本体也从来没有变小过。
相大者。谓众生心。具有如来智慧德相。名如来藏。此藏不空。具摄无量性德不少剩故。虽为无明业相所䨱。其相未尝不大也。
众生心所具有的如来智慧德相,就叫做“相大”,也称为如来藏。这个藏不是空的,因为它完全包含了无量无边的自性功德,一点也没有缺少。虽然被无明业相的覆盖所遮蔽,但这个相的本体从来不曾缩小。
用大者。谓众生心具大作用。随其作用。皆能出生世间出世间善因善果。故虽在生死业用。而用未尝不大也。
所谓“大”,指的是众生心具有宏大的作用。随着心的作用发挥,都能够产生世间与出世间的善因善果。所以,即使处在生死轮回的业力作用之中,它的作用也从来没有不宏大。
然二乘凡夫。具此大体。背之而不知。有此大相。遗之而不顾。有此大用。弃之而不用。
然而,声闻、缘觉二乘的修行者以及普通凡夫,虽然都具备这个根本的体性(指真如心体),却因为违背它而不能了知;拥有这个广大的相状(指真如的功德相),却将它遗忘而不加顾念;具足这个广大的妙用(指真如随缘起用的功能),反而舍弃它而不去运用。
唯诸佛。乘此而坐道场。唯菩萨。乘此而登觉岸。由此一心具是三义。故立一心之义名大乘也。
唯有诸佛,凭借此心而成就道场;唯有菩萨,凭借此心而抵达觉悟的彼岸。正因为这一心具备这三种意义,所以建立“一心”的义理,便称之为大乘。
次說解釋分。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指上言義大乘法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接下来要讲解释的部分。解释分为三种。是哪三种呢?第一是阐明正确的义理(指的是前面所说的大乘法的义理),第二是对治错误的执着,第三是辨别说明趋向佛道的途径。
前分略示其源。此分广疏其派。故曰解释。
前面部分简要说明了源头。这一部分详细解释它的流派。所以叫做解释。
显示正义者。是能立门。对治邪执者。是能破门。分别发趣道相者。是进修门。既明邪正。不涉枝岐。方进修故。
要阐明正确的道理,这是建立正见的门径。对治错误的执着,这是破除邪见的门径。辨别并指明修行道路的方向,这是精进修行的门径。既然已经明白了邪正的区别,不再误入歧途,才能开始真正的修行。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要阐明真正的道理,要依据这“一心”的根本法。它包含两种不同的面向。是哪两种呢?第一是“心真如门”,第二是“心生灭门”。这两种面向,每一种都完全统摄着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现象。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两种面向,本来就是一体,互不分离。
此总释立义分一心中真如生灭二种义也。
这里总体解释立义分中一心包含真如与生灭两种含义。
心真如门者。谓本住性。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此以清净觉地为根本。
心真如门,指的是本然常住的自性。它既不是染污也不是清净,既不是生起也不是灭去,不动摇不转变,平等无别,自性中没有差别。这以清净觉悟的境界为根本。
心生灭门者。谓熏习性。随熏转变。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变。只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中。此以发业无明为根本。
心产生与消失这一部分,指的是受外界影响而养成的习性。这种习性随着影响的持续而转变,从而形成染污或清净的状态。染污或清净的状态虽然形成了,但心的本性却始终不变。正是因为这不变的本性,才能够显现出染污或清净的种种相状。所以说,那不变的本性,也正体现在变动不居的现象之中。这一切,是以能引发造作的无明作为根本原因的。
问。此真妄二心。以何为心。以何为体。以何为相。答。真如以灵知寂照为心。不空无住为体。实相为相。妄心以六尘缘影为心。无性为体。思虑为相。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者。谓真如门。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生灭门亦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难云。真如是不变门。何故摄世间法。生灭是随缘门。何故亦摄出世间法。答。以是二门不相离故。以真。有不变随缘义。妄。有体空成事义。由真不变。故妄体空。为真如门。由真随缘。故妄成事。为生灭门。以生灭即真如。故经说众生本来涅槃常寂灭相。以真如即生灭。故经说法身流转于六道名曰众生。既知一心具此二门。故于此中具彰二相。问。真如生灭各摄诸法。未知摄义为同为异。答。生灭门中名为该摄。真如门中名为融摄。该摄故染净俱有。融摄故染净俱亡。俱亡故一味不分。俱有故历然差别。
问:这真心和妄心两种心,以什么为心?以什么为体?以什么为相? 答:真如以灵明觉知、寂静观照为心,以不空、无住为体,以实相为相。妄心则以六尘缘起的影像为心,以无自性为体,以思虑分别为其相。 这两种门,都各自总摄一切法。就是说,真如门统摄一切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生灭门也统摄一切世间法和出世间法。 有人问难说:真如是不变之门,为什么能摄世间法?生灭是随缘之门,为什么也能摄出世间法? 答:因为这两门互不相离。真,具有不变与随缘两重含义;妄,具有体性本空却能成就事相的含义。由于真如不变,所以妄心体空,这属于真如门;由于真如随缘,所以妄心成就事相,这属于生灭门。 因为生灭就是真如,所以经中说众生本来涅槃、常是寂灭之相。因为真如就是生灭,所以经中说法身流转于六道,就叫做众生。 既然知道一心具备这二门,因此在这里就充分彰显了这两种相。 问:真如和生灭各自统摄一切法,不知道这两种“摄”的含义是相同还是不同? 答:生灭门中称为“该摄”,真如门中称为“融摄”。 因为该摄,所以染法净法都存在;因为融摄,所以染净差别都泯灭。 差别泯灭,所以一味平等,没有分别;都存在,所以历历分明,各有差别。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真如法體)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究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依義立名)。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
心真如,就是整个法界最根本的总体相状和一切法门的本体。所谓心的本性(即真如的法体本身)是不生不灭的。一切种种现象,都只是因为虚妄的念头才显现出差别。如果离开了心的妄念,那么一切境界的相状也就没有了。因此,一切事物从根本以来,就是超越言语表达的,超越名称概念的,超越心思攀缘的,终究是平等无二的,没有变化,不可破坏,只是这唯一真实的心,所以称为“真如”(根据这个含义来确立名称)。因为一切言语说法,都是假借的名称,没有真实体性,只是跟随妄念而有的,实际上并不可得。
此别释真如常恒不变门也。立量可知。言此真如即是华严一法界大总相缘起法门体。此一法门。举体全是不生灭。亦举体全作生灭。故禅原集云。谓一切圣凡根本。悉是一法界心。性觉宝光。各各圆满。本不名诸佛。亦不名众生。秖以此心灵妙自在。不守自性。随迷悟之缘。成圣凡之事。故曰真如。楞严名为性一切心。圆觉名为大陀罗尼。是也。难云。现见诸法。各各差别。何得却言是一法界。答。宗镜云。一切诸法。原是一法。实无二相。因生妄念。遂见差别。且如现见青白物时。物本自虗。不言我青我白。皆是眼识自性任运分别。与同时意识计度分别为青为白。以意辩为色。以言说为青。皆是意言自妄安置。且如六尘性钝。体不自立。名不自呼。悉无自性。皆是意言。故曰。万法本闲。而人自閙。是以有心起处。万境皆有。空心起处。万境皆空。空不自空。因心故空。有不自有。因心故有。既非有非空。则唯识唯心。若无于心。万法安寄。先德亦云。一切诸法。本自不言色。亦不言空。亦不言是非垢净。但人自虗妄计着。作种种解会。起若干知见。生若干爱畏。若了诸法不自生。皆从自己一念颠倒而有。知心与境。本不相到。当处解脱。当处寂灭。当处道场。故知一切法从本已来。下口不得。故离言说相。安名不得。故离名字相。着意不得。故离心缘相。性各满足。故毕竟平等。各住本位。故无有变异。本无造作。故不可破坏。更无二法。故唯是一心。即此一心。是一法界。故名真如。以一切法唯是意言。但有假名。都无实义。不可得故。故大珠云。世间一切生灭法。无有一法不归如。宗镜问云。何谓真心。何谓妄念。答。妄念者。从能所生。因分别起。发浮根之暂用。成对境之妄知。若离前尘。此心无体。因境起照。境灭照亡。随念生尘。念空尘谢。若将此影事而为佛事。既为虗妄之因。只成断灭之果。真心者。湛然寂照。不从境生。含虗任缘。未甞作意。明明不昧。了了常知。舒之无踪。卷之无迹。如澄潭莹野。明镜悬空。万像森罗。豁然虗鉴。不出不入。非有非无。斯则千圣冥归。万灵交会。信之者彻大道之原。体之者成常住之德。诸佛同证此心。名成正觉。亦名天真佛。法性佛。法身佛。如如佛。名虽种种。总是此心之别号也。
这是特别解释真如永恒不变这一部分。论证的步骤可以明白。这里说的真如,就是《华严经》中所讲的“一法界”这个广大总体的缘起法门的本体。这一个法门,它的整体完全是不生不灭的,同时,它的整体也完全显现为生灭的现象。所以《禅源诸诠集都序》里说:一切圣人与凡夫的根本,全是一法界心。这本性的觉悟如同珍宝的光芒,各自圆满具足。原本并不称为诸佛,也不称为众生。只因为这心灵活、神妙、自在,不固守自己的本性,随着迷惑或觉悟的因缘,才成就了圣人和凡夫的事相。所以叫做“真如”。《楞严经》里称之为“性一切心”,《圆觉经》里称之为“大陀罗尼”,就是这个意思。
有人问难说:我们现在明明看到一切事物,各有各的差别,怎么能说是一个法界呢?回答是:《宗镜录》里说:一切事物,原本就是一法,实在没有两种相状。因为生起了虚妄的念头,才看到了差别。比如,我们现在看到青色或白色的物体时,物体本身是虚的,它不会说“我是青的”、“我是白的”。这都是眼识本身自然而然地进行分别,加上同时生起的意识进行思量、判断,认为这是青、那是白。把意识的辨别当作颜色,把言语的表述当作青白,都是意识言语自己虚妄安立出来的。再比如,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尘境,本性是迟钝的,体性自己不能成立,名称也不会自己叫自己,都没有独立的自性。都是意识言语的产物。所以说:万法本来安闲,只是人在那里喧闹。因此,有心念生起的地方,万种境界就似乎都存在;心念空寂的地方,万种境界也就都空了。空不是自己空,是因为心才空;有不是自己有,是因为心才有。既然不是有也不是空,那么就只是唯识、唯心。如果没有心,万法能寄托在哪里呢?
先代大德也说:一切事物,本来自己不说自己是色,也不说自己是空,也不说自己是是非、是垢是净。只是人自己虚妄地执着,做出种种解释理会,生起许多知见,产生许多爱憎和畏惧。如果明了诸法不是自己生出来的,都是从自己一个念头的颠倒妄想而产生的,知道心与外境,原本互不相干,那么当下就能解脱,当下就是寂灭,当下就是道场。
所以要知道,一切法从根本上来说,用嘴说不出来,因此要离开言说的相状;给它安个名字也安不住,因此要离开名字的相状;用心去思量也把握不了,因此要离开心念攀缘的相状。本性各自圆满具足,所以是毕竟平等的。各自安住在本位,所以没有变异。本来没有造作,所以不可破坏。更没有别的法,所以唯是一心。就是这一心,就是一法界,所以叫做“真如”。因为一切法只是意识的言语,只有假立的名相,都没有真实的义理,不可得到的缘故。所以大珠慧海禅师说:世间一切生灭的法,没有一法不归于真如。
《宗镜录》问道:什么叫真心?什么叫妄念?回答是:妄念,是从能认识的主体和所认识的客体中产生的,因为分别而兴起。它发动眼耳鼻舌身这些浮浅根门的暂时作用,形成面对境界时的虚妄认知。如果离开前面的尘境,这个心就没有体性。因为境界而生起觉照,境界灭了觉照也就消亡。随着念头生起尘境,念头空了尘境也就谢落。如果把这些如影如幻的事相当作修佛的正事,既然是以虚妄为因,就只能得到断灭的果。
真心呢,它清澈宁静,寂然照了,不从外境中生起。它含容虚空,随顺因缘,不曾刻意造作。它明明朗朗,不昏昧;清清楚楚,恒常觉知。舒展开来没有踪迹,收卷起来也无痕迹。如同清澈的潭水映照原野,明镜高悬空中,森罗万象,都清晰地、虚无地映现出来。它不出不入,非有非无。这就是千圣默默归向、万灵交相会合之处。相信它的人能透彻大道的本源,体证它的人能成就常住不灭的功德。诸佛共同证悟此心,叫做成就正觉,也叫做天真佛、法性佛、法身佛、如如佛。名称虽然有种种,都是此心的不同名号罢了。
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所遣者名相耳)。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離言)。不可念(絕慮)。故名為真如。
说到真如也是没有固定相状的。它是言语描述的极限,通过言语来超越言语。这个真如的本体,没有什么可以去除的(所要去除的只是名称和表象罢了),因为一切法原本就是真实的;也没有什么可以建立的(因为一切法都同样平等)。应当知道一切法,无法用言语完全说明(超越言语),也无法用思虑完全把握(断绝思虑),所以称之为真如。
难云。真心绝朕。理出有无。既曰真如。岂非堕名字言说相乎。答。一心之门。微妙难究。知解罕穷。分别不及。名为真如。不过借言遣言。非谓真如寔堕言说名字相也。问。既一切言说皆可遣。而真如之名独不可遣乎。答。然真如之名可遣。而真如之体寔不可遣。以一切法皆是一真。无余剩故。问。既不可遣。则真如之体定可立乎。答。亦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一如。不欠少故。当知一切法。取不得。舍不得。拟议不得。近傍不得。不可名目。强名真如。故玄沙云。如如向上。没可安排。恰似𦦨炉。不藏蚊蚋。此理本来平坦。何用刬除。道不强为。建立乖真。若到这里。纤毫不受。措意则差。便是千圣出头来。也安他一字不得。
有人问:真心超越一切迹象,真理超出有与无的范畴。既然称为“真如”,难道不是落入了名称言说的表象吗?
答:一心之理的玄妙之门,深奥难以探究,用知见理解难以穷尽,用分别心无法触及。称之为“真如”,不过是借用言语来遣除言语的执着,并非是说真如本身真的落入了言说名称的表象之中。
问:既然一切言说都可以被遣除,难道“真如”这个名称偏偏不能遣除吗?
答:是的,“真如”这个名称可以遣除,但真如的体性实在无法被遣除。因为一切事物法相,都是这唯一真实的显现,没有多余剩余的东西。
问:既然不能遣除,那么真如的体性就一定可以建立吗?
答:也不可以建立。因为一切事物法相,都同属一如,本自圆满,不缺少任何东西。
应当明白,对于一切事物法相,既不能去抓取,也不能去舍弃;既不能去揣测议论,也不能去靠近攀附。它无法用名称概念来界定,只是勉强称之为“真如”。所以玄沙禅师说:在如如的境界之上,没有任何可以安排造作的东西。好比炽热的火炉,藏不住一只蚊子。这个真理本来平坦现成,哪里需要去铲除什么?大道不靠勉强作为,任何人为的建立都会背离真实。如果到了这个地步,连最细微的执着都不能容纳,稍一动念就会偏差。即便是千圣现身,也无法安立一个字在上面。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无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问:如果道理是这样,那么众生要如何顺着这个方向去,才能真正契入呢?
答:如果能够明白,一切法虽然被言说,实际上并没有能说的人、也没有可说的对象;虽然起心动念,实际上并没有能念的主体、也没有被念的客体——这就叫作“随顺”。如果能彻底放下一切念头执着,那就叫作“得入”。
难曰。既真如法不落言诠。不堕思惟。诸众生等。如何着力。方能随顺。如何用心。方能得入。答。若知一切法。本不可说。不可念。则无处着力。亦无处用心。若就日用开口动舌说一切法处。而反观能说法者。本无一字可说。又就日用东攀西缘念一切法处。而反观能念法者。本无一念可着。如此着力。如此用心。则不随顺于物。而能随顺真如矣。然虽如是。尚存窠臼。犹未忘缘。未能得入。以现前犹存少物故。若工夫挨拶到无可用心处。一念缘起无生时。便能得入。浑身住在真如门中矣。故宗镜云。若入此门。则佛法皆平等显现。不用记一字。念尽一切经。不用解一法。会尽无边义。不用说一字。常转正法轮。不用举一步。徧参法界友。何者。若记得。是想边际。若解得。落意根中。若说得。是辩才门。若参得。堕外道地。并不中自己地。此中不收。如手撮虗空。徒劳心力。所以道。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存之一一皆空。亡之处处咸有。第一不得于一机一境上守文作解。实无定法如来可说。此法门中不论此事。但知自心即休。不更思前虑后。
有人问:“既然真如法性无法用言语表达,也不能用思维揣测,那么众生该如何努力,才能逐渐契合它?该如何用心,才能最终契入呢?”
回答是:如果明白一切法本来不可言说、不可意念,那就无处可努力,也无处可用心。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每当我们开口说话、谈论一切法的时候,反过来观察那个能说法的人,会发现他本来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又能在日常生活中,每当我们东想西想、攀缘一切法的时候,反过来观察那个能起念的心,会发现它本来连一个念头也抓不住。像这样去努力,像这样去用心,就不会再被外物牵着走,而能逐渐随顺真如了。
但是,即便如此,仍然还存有旧有的思维框架,还没有完全放下对外缘的执着,所以还不能真正契入。因为眼前心里还存留着一丁点东西的缘故。如果功夫做到极致,到了无处可用的境地,在念头生起的当下,了悟它本无生灭,那时便能真正契入,整个身心都安住在真如的境界中了。
所以《宗镜录》里说:如果进入了这个门径,那么一切佛法都会平等地显现出来。不需要记住一个字,却能穷尽所有经典;不需要理解一个法义,却能会通无边妙理;不需要说一个字,却常在转动正法之轮;不需要迈出一步,却能遍访法界善知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去记,那是落在思想的边际;如果去理解,那是掉进意识的范畴;如果去说,那是口才的发挥;如果去参访,那是外道的路径。这些都和自己本来的心地不相应,不被这个法门所接纳。就像用手去抓虚空,只是白白耗费心力。
所以说:迎上去看不见它的头,跟随着看不见它的尾。你想抓住它,样样都空;你放下它,处处都有。最要紧的是,不要在任何一点现象、任何一个境界上,死守着文字去理解。实际上,如来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法可说。这个法门里,不谈这些事。只要了知自心本性,便足够了,不必再思前想后。
昔长庆初参灵云。问。如何是佛法大意。云云。驴事未去。马事到来。师如是参究二十年。坐破七个蒲团。不明此事。一日卷帘。忽然大悟。乃有颂曰。也大差也大差。卷起帘来见天下。有人问我解何宗。拈起拂子劈口打。如长庆七破蒲团时。便是随顺。卷帘时。便是得入也。问云。入此门时。有何功德。答。真心自体证入之时。非言所诠。湛如无际之虗空。莹若圆明之净镜。毁赞不及。义理难追。以功德过患二门绝对待故。故经云。心处无在。无在之心。唯是一心。一心之体。本来寂灭。不可以有无处所穷其迹。不可以识智诠量指其体。唯有入者。只在心知。如捣万种香为丸。爇一尘而具足众气。似入大海水中浴。掬微滴而已用百川。执砾而尽成真金。揽草而无非妙药。空器悉盈甘露之味。满室唯闻檐卜之香。众义同归。千途兢入。若论一心性起功德。无尽无边。若以有量之心。赞无为之德。任尽神力。一毫难述。以信入之人。悉皆现证。即凡即圣。感应非虗。坚信不移。法空之虗声自息。明诚可验。灵润之野焰俄消。岂假神通。心魔顿绝。匪𠙥他术。识火自消。除不肖人。不明斯旨。
从前长庆禅师初次参访灵云禅师时,问:“什么是佛法的根本要义?”灵云回答:“驴子的事还没完,马的事又来了。”长庆禅师就这样参究了二十年,坐破了七个蒲团,仍然不明白这桩事。有一天,他卷起帘子时,忽然彻底开悟,于是作了一首偈颂说:“真是大错特错啊大错特错,卷起帘子才看见整个天下。如果有人问我领悟了什么宗要,我就拿起拂子朝他嘴上打。”像长庆禅师坐破七个蒲团的时候,就是在随顺修学;卷帘开悟的那一刻,便是真正契入了。
有人问:“进入这个法门时,有什么功德呢?”回答:“当真心自体证入的时候,不是言语能够描述的。它清澈如同无边无际的虚空,明净好比圆满光洁的镜子。毁谤或赞叹都触及不到它,道理思量也难以追寻。因为功德和过患这两方面在这里完全超越了相对分别。所以经上说:‘心没有固定的所在,这无所在的心,其实就是一心。一心的本体,本来就是寂静寂灭的。既不能用有或无、这里或那里来探究它的踪迹,也不能用意识或智慧去描述、衡量它的本体。只有真正契入的人,才能在心中知晓。’就像把万种香料捣碎做成香丸,点燃一点就具备所有香气;又像进入大海中沐浴,捧起一小滴就已经用上了百川之水。抓起沙石全都变成真金,随手揽起草木无不是妙药。空瓶全都充满甘露的味道,满屋子只闻到檐葡花的芬芳。种种义理都归向这里,千条道路竞相汇入。如果要论一心本性显现的功德,那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如果用有限的心识,去赞叹无为的功德,就算用尽全部心力,连一丝一毫也难以述说。因为通过信心契入的人,都当下亲自证得。既是凡夫也是圣者,感应真实不虚。坚定信心毫不动摇,执着法相的虚妄声音自然止息;明了真心可以验证,妄识的野火瞬间熄灭。哪里需要借助神通,心中的魔障当下断绝;不必依靠其他方法,意识之火自己消散。除了那些不肖之人,不明白这个宗旨。”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真如这个概念,根据言语表述和思维分别,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哪两个层面呢?第一是“如实空”,因为它能彻底显现真实不虚的本体。第二是“如实不空”,因为它本身具有真实体性,圆满具足一切清净无染的功德。
此释立义分中真如相之相字。以空不空。是真如之相故。言如实空者。以如来藏。空无妄染。不立一法故。如寔不空者。以如来藏。万德皆备。不舍一法故。
这段解释的是“立义分”中“真如相”的“相”字。因为“空”与“不空”,就是真如的相状。所说的“如实空”,是指如来藏本身空寂,没有虚妄染污,不执着建立任何事物。所说的“如实不空”,是指如来藏圆满具足一切功德,不舍弃任何一法。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虗妄心念故。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这里所说的“空”,是指从最根本上,就与一切染污烦恼都不相应。意思是它远离所有事物的差别表象,因为没有虚妄的分别心念。要知道真如的本性,不是有表象,也不是无表象,不是“非有”的表象,也不是“非无”的表象,也不是既有又无的表象;不是单一的表象,也不是差别的表象,不是“非单一”的表象,也不是“非差别”的表象,也不是既单一又差别的表象。总而言之,因为一切众生都有虚妄的心,时刻不停地分别计较,而真如与这些都毫不相应,所以称之为“空”。如果离开了虚妄的心,其实也就没有所谓的“空”可说了。
此释真如空相也。一切染法不相应者。谓一切染法不与真如相应。故曰空也。差别相。即有无一异等言说相也。虗忘心。即分别相也。此二染法。即徧计执也。谓真如虽在语言分别中。而真如寔不与语言分别相应。即语言分别。未尝染污真如也。喻如太清。虽为云雾点染。而太清实不与云雾相应。即云雾点染初未尝污太清也。当知真如是离念境界。不可以有无思。不可以一异说。若定有有无。遮彼有无。有俱非句。今有即无。何有非有。今无即有。何有非无。故双非亦寂。若有无有二。可名俱有。今有即无。则有外无无可与有俱。今无即有。则无外无有可与无俱。故俱有亦不得立。故古德云。离言说者。不可以言谈。离心缘者。不可以心度。实谓心言路绝。唯证相应耳。且夫言说者。从觉观生。是共相和合而起。分别者。因意识生。由计度比量而起。以要言之。皆由不觉。名相随生。若无不觉之心。一切诸法。悉无自相可说。故知说有。是增益谤。说无。是减损谤。说非有非无。是相违谤。说亦有亦无。是戏论谤。有无既尔。一异亦然。四句既离。百非自遣。古德云。般若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入。又云。若有一法。不名法身。若无一法。不名法身。若剩一法。不名法身。若欠一法。不名法身。若于法法上求空。便于门门中解脱。故曰太末虫。处处能缘。独不能缘于火聚。众生心。处处能缘。独不能缘于般若。今对妄染是无。故说为空。非离妄心外。实有可空也。
这是在解释真如的空性本质。所谓“一切染法不相应”,是说一切染污的法和真如并不相应,所以称为“空”。“差别相”,就是指“有”、“无”、“一”、“异”等等这些言语表述的相状。“虚妄心”,就是指分别的相状。这两种染污的法,都属于遍计所执。意思是,真如虽然处在语言和分别之中,但真如实际上并不与语言、分别相应。也就是说,语言和分别,从来不曾染污过真如。好比太虚天空,虽然会被云雾点染遮蔽,但太虚天空本身并不与云雾相应,云雾的点染一开始也未曾污染太虚天空。
应当知道,真如是超越思虑的境界,不能用“有”或“无”去思量,不能用“一”或“异”去言说。如果一定认为有“有”和“无”,那么为了破除这种“有”“无”的执着,就会出现“非有非无”的表述。然而,现在“有”即是“无”,哪里还有一个“非有”存在呢?现在“无”即是“有”,哪里还有一个“非无”存在呢?所以,“非有非无”这两种否定本身也是寂灭的。如果“有”和“无”是两种独立的存在,那还可以称之为“俱有”(两者都有)。但现在“有”就是“无”,那么在“有”之外就没有一个独立的“无”可以与“有”并存;现在“无”就是“有”,那么在“无”之外就没有一个独立的“有”可以与“无”并存。所以,“俱有”的说法也同样不能成立。
因此古德说:“超越言说的,不能用言语谈论;超越心念攀缘的,不能用思虑揣度。”这实在是说,心念和言语的道路都已断绝,唯有亲身体证才能相应。况且,言语是从觉观(粗浅的觉察思虑)产生的,是众多概念和合而起的;分别则是因意识产生的,是通过计度、比较、衡量而起的。总而言之,都是由于不觉悟,名相才随之产生。如果没有不觉悟的心,一切法,全都没有可以言说的自相。所以要知道,说“有”是增益的谤言,说“无”是减损的谤言,说“非有非无”是自相矛盾的谤言,说“亦有亦无”是戏论的谤言。“有”“无”的道理是这样,“一”“异”等也是如此。离开了这四种极端的表述(四句),种种错误的见解(百非)自然就被排遣了。
古德说:“智慧如同大火聚,四面都无法靠近。”又说:“如果执著有一个法存在,就不能称为法身;如果执著没有一个法存在,也不能称为法身;如果多出一个法,不能称为法身;如果缺少一个法,也不能称为法身。”如果能在每一法上体悟空性,就能在每一法门中得到解脱。所以说,那种叫“太末虫”的微生物,处处都能攀附生存,唯独不能靠近火堆。众生的心,处处都能攀缘执取,唯独不能攀缘智慧。现在,相对于虚妄染污的“有”,才说真如是“空”,并不是说在虚妄心之外,真有一个可以被“空”掉的东西。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所谓“不空”的含义,是因为已经显明了法体本身空寂、没有虚妄,这就是真实心体永恒不变、清净圆满的功德,所以称为“不空”。这其中也没有任何形相可以执取,因为这是超越思虑的境界,只有亲自证悟才能相应。
此释真如不空相也。如本有檀德。今为悭贪。本有尸德。今随五欲等。是以即妄之空。藏不空之万德。由妄染既除。真心独露。净法满足。故曰不空。所谓垢尽明现也。故经云。知妄本自真。见佛则清净。先德云。灵光独耀。逈脱根尘。体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无染。即是圆成。但离妄缘。即如如佛。问。上云真如离相。一切皆空。若净法满足。亦应有相可取。何得言离一切相。答。虽有净法。寔无可取。以此净法。是智色不空之性。是离念境界。唯亲证者始得相应。向人吐露不得。岂分别心所可取哉。故先德云。𮨇此法是众生之本原。诸佛之所证。超一切理。离一切相。不可以言语分别有无推求而得。但心心相即。印印相契。便自证知。光明受用而已。故宗镜云。如群盲眼开。分别照境。验其真体。终不摸其爪牙。见乳正色。岂在谈其鹄雪。实见月人。终不观指。亲到家者。自息问程。唯证相应。不俟言说。又云。但了妄念无生。即是真如不动。此不动外。更无毫厘法可得。
这是在解释真如不空的相状。就好比本性中本有布施的德行,如今却被吝啬贪心所掩盖;本性中本有持戒的德行,如今却随顺五欲而放纵。因此,就在这虚妄之中所显的空性里,含藏着不空的种种功德。由于虚妄染污既已清除,真心独自显露,清净法圆满具足,所以称为“不空”。这就是所谓的尘垢除尽、光明显现。所以佛经上说:“知道虚妄原本即是真实,见到佛性便是清净。”古德也说:“灵明之光独自照耀,超脱根尘的束缚;本体显露真实常存,不受文字的限制。心性本无染污,当下就是圆满成就。只要远离虚妄的因缘,当下就是如如不动的佛。”
有人问:前面说真如远离一切相,一切皆空。如果清净法圆满具足,也应该有相状可以执取才对,为什么还说远离一切相呢?
回答:虽然具足清净法,但实在没有可以执取之处。因为这些清净法,是智慧本体不空的性质,是远离分别念头的境界,只有亲自证悟的人才能与之相应,无法向他人言说描述,哪里是分别心所能执取的呢?所以古德说:“这个法是众生的本源,是诸佛所证悟的。它超越一切道理,远离一切相状,不能用言语分别、以有無推求而得到。只要心心相印,如印章契合,便自然证知,光明受用而已。”因此《宗镜录》说:“就像一群盲人眼睛睁开,各自照见境界,验证其真实本体,终究无法用手摸出它的爪牙形状;亲眼见到牛奶的纯白正色,哪里需要谈论天鹅与雪的比喻?真正见到月亮的人,终究不会只盯着指月的手指;亲自到家的人,自然不再问路。唯有证悟才能相应,不依赖言语解说。”又说:“只要明了妄念本无生起,就是真如如如不动。在这不动之外,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法可以得到。”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此别释生灭随缘熏染门也。立量可知。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者。正显生灭妄心。本无有体。是依不生不灭如来藏性而起。故说生灭依如来藏。此即如来藏为可依。生灭为能依也。生灭心。即指最初生相无明也。不生不灭。即真如也。良由如来藏性。寔本真净。但为最初不觉。忽起动心。遂转此如来藏。名为识藏。更无别体。故楞伽云。如来藏为无始虗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是也。此阿黎耶识。即藏识也。具三藏义。谓能藏。所藏。我爱执藏也。言能藏者。是能持义。犹如库藏。能藏一切宝贝等物故。言所藏者。是所依义。犹如库藏。是宝贝等物所依故。执藏者。坚守不舍。犹如金银库藏为人坚守故。由斯真妄。非一非异。和合一处。则真如不独。生灭有依。故能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可凡可圣。可智可愚。为龙蛇混杂之乡。作凡圣同居之地。迷者迷此。悟者悟此。圣从此出。凡从此入。是知转愚成智。革凡成圣。要在此门着力。打破此门。便能闯入真如门矣。问。既一心具有真如生灭二义。不相舍离。何故真如门中不兼生灭。生灭门中必兼真如。答。此有深义。余甞于此会得周易阴阳奇偶之义。今借此发明。干阳为奇。坤阴为偶。夫干阳者。即真如光明藏也。坤阴者。即无明也。然奇不藉偶而成奇。而偶实藉奇而成偶。盖孤阳不生。及其随缘而与阴为偶。则变化出而万物生矣。故乾卦内外三爻皆奇。坤卦内外三爻皆偶也。此真如门如干奇。此生灭门如坤偶。盖真如不待生灭成真如。而生灭必待真如成生灭。由真如本无生灭。一随缘与生灭为偶。则三细六粗。变化百出。故在真如门。则独行无侣。在生灭门。则真妄和合。故知此门为凡圣交错之地。一入真如。尽成觉体矣。故楞伽云。如来藏者名阿赖耶。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水。常无断绝。又密严经云。如来清净藏。世间阿赖耶。如金与指镮。展转无差别。此言赖耶体即如来藏。与妄染合。名阿赖耶。更无别体。以真如不守自性。变识之时。此八识体即是真如随缘之义。亦可众生迷故。成阿赖耶。如来悟故。成如来藏。如金随工匠缘成时。转作指镮。如指镮随炉火缘坏时。却复为金。成坏展转。但是一金。更无差则。问。此法性宗与法相宗。如何辩别。答。法相多说事相。法性唯谈理性。如法相宗。离八识无眼等诸识。若法性宗。离如来藏无八识。又法性宗中。以第一义心。随缘成有。即为能作。所有心境。皆通所作。以不思议熏不思议变。是现识因故。若法相宗。第一义心。但是所迷。非是能作。有三能变。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又云。法相无体。是法性宗。法性有体。是法相宗。今此是约法性圆教以明正量。若法相宗。一向说有真有妄。若破相宗。一向说非真非妄。皆着一边。俱可思议。今不染而染。则不变随缘。染而不染。则随缘不变。斯乃不思议之宗趣。非情识之可知。然则分宗辩相事则两分若性相相成。理归一义。
这是专门解释生灭随缘受熏染的部分。论证逻辑可以推知。所谓“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正是要显示生灭的妄心,本来没有自体,是依于不生不灭的如来藏性而生起的,所以说生灭依于如来藏。这里如来藏是所依,生灭是能依。所说的生灭心,就是指最初生起那一念的无明。所谓不生不灭,就是真如。正因为如来藏的本性,确实本来真实清净,只因为最初一念不觉,忽然生起动心,于是转变了这个如来藏,称之为“识藏”,并没有别的本体。所以《楞伽经》说:“如来藏被无始以来的虚伪恶习所熏染,就叫做藏识。”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阿赖耶识,就是藏识。它具有三藏的含义:能藏、所藏、我爱执藏。说“能藏”,是能持守的意思,好比仓库,能藏一切宝贝等物。说“所藏”,是所依的意思,好比仓库,是宝贝等物所依托的地方。说“执藏”,是坚守不舍的意思,好比金银库藏被人牢牢守护。因此,真与妄,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截然不同,它们和合在一处,这样真如就不孤单,生灭也有所依凭。所以能够做到不改变自性而随顺因缘,随顺因缘而不改变自性。可以成为凡夫,也可以成为圣人;可以显现智慧,也可以显现愚痴。这里是龙蛇混杂的地方,是凡夫与圣人同居的场所。迷惑的人在此迷惑,觉悟的人在此觉悟。圣人从这里超脱而出,凡夫从这里沉沦而入。由此可知,转愚痴为智慧,革除凡夫性成就圣果,关键要在这个门上下功夫。打破这扇门,便能闯入真如之门了。
有人问:既然一心之中具有真如和生灭两种含义,互不分离,为什么真如门中不包含生灭,而生灭门中却必须包含真如呢?
回答:这里有深刻的道理。我曾经在这里领会到《周易》中阴阳、奇偶的含义,现在借此来阐明。乾卦属阳为奇,坤卦属阴为偶。乾阳,就是真如光明藏;坤阴,就是无明。然而,奇(阳)不依赖偶(阴)而成其为奇,但偶(阴)却必须依赖奇(阳)才能成其为偶。因为孤阳不能生发,等到它随顺因缘与阴相配为偶,那么变化就产生了,万物也就化生出来了。所以乾卦内外三爻都是阳爻(奇),坤卦内外三爻都是阴爻(偶)。这个真如门如同乾卦的奇(阳),这个生灭门如同坤卦的偶(阴)。因为真如不需要依赖生灭才成为真如,而生灭却必须依赖真如才能成为生灭。由于真如本来没有生灭,一旦随顺因缘与生灭相配为偶,那么三细、六粗等种种境界,变化百出。所以在真如门,是独自运行,没有伴侣;在生灭门,则是真与妄和合在一起。因此可知,生灭门是凡夫与圣人交错的地方,一旦进入真如,就全部成为觉悟的本体了。所以《楞伽经》说:“所谓如来藏,名叫阿赖耶识,而与无明及七识共同存在,如同大海水,常不断绝。”另外《密严经》说:“如来的清净藏,世间的阿赖耶,如同金子与指环,辗转变化没有差别。”这是说阿赖耶识的本体就是如来藏,与虚妄染污和合,就叫做阿赖耶,并没有别的本体。因为真如不能守持自己的本性,转变为识的时候,这第八识的本体就是真如随顺因缘的意义。也可以说,因为众生迷惑,所以成为阿赖耶;因为如来觉悟,所以成为如来藏。如同金子随着工匠的因缘,成就时转变制作成指环;如同指环随着炉火的因缘,毁坏时却又恢复成金子。成就与毁坏辗转变化,只是一块金子,并无差别。
有人问:这法性宗和法相宗,应该如何辨别呢?
回答:法相宗多讲说事相,法性宗唯谈论理性。比如法相宗认为,离开第八识就没有眼识等诸识;而法性宗认为,离开如来藏就没有第八识。另外,在法性宗中,以第一义心随顺因缘而成为“有”,这就是“能作”;所有的心境现象,都属于“所作”。因为是以不可思议的熏习产生不可思议的转变,这是现识(能现起万法的识)的因。而在法相宗,第一义心只是所迷的境界,不是能作。有三种能变识:异熟识(第八识)、思量识(第七识)以及了别境识(前六识)。又有说法:法相宗所说的法没有自体,这是法性宗的观点;法性宗所说的法有本体,这是法相宗的观点。现在这里所依据的是法性圆教来阐明正确的道理。如果是法相宗,一向说有真有妄;如果是破相宗,一向说非真非妄。都偏执一边,都是可以思议的境界。现在所说的“不染而染”,就是不改变自性而随顺因缘;“染而不染”,就是随顺因缘而不改变自性。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宗派旨趣,不是凡情妄识所能了知的。然而,分宗派、辨法相,从事相上看是两分;如果从性相互相成就的角度看,道理终究归于一致。
此識有二種義(真如有二一不變義二隨緣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这个心识包含两种含义(真如有两个特性:一是不变的本质,二是随缘的作用)。它能够含摄一切法,也能生起一切法。是哪两种含义呢?一是觉悟的含义,二是不觉悟的含义。
前立众生心为有法。通摄二门。此以阿黎耶识为有法。别开觉不觉二义。若在觉义边。则生一切净法。摄一切染法。若在不觉义边。则生一切染法。摄一切净法。故曰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也。此中觉即是悟。不觉即是迷。以此门能成能坏故。成则顿成天真之佛。坏则坏灭诸功德门。故永嘉云。是以禅门了却心。顿入无生慈忍力。又曰。损法财。灭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识。迷悟关头。正在此处。故分二义也。昔有僧问云庵禅师。如何是无明住地。即是诸佛不动智。适有童子扫地。庵唤云。童子。童子回首。庵云。此便是如来不动智。又问童子。如何是汝佛性。童子惘然。庵曰。此便是住地无明。故知或悟或迷。不离当处。
前面提出众生的心作为讨论对象,普遍包含觉悟与迷妄两个方面。这里以阿赖耶识作为讨论对象,特别开展出觉悟与不觉悟两种含义。如果站在觉悟这一边,就能生起一切清净法,统摄一切染污法;如果站在不觉悟这一边,就会生起一切染污法,统摄一切清净法。所以说它既能统摄一切法,又能生起一切法。这里的觉悟就是开悟,不觉悟就是迷惑。因为这扇门既能成就也能破坏:成就时,当下就能成为本然具足的佛;破坏时,就会毁坏种种功德法门。所以永嘉大师说:“因此禅门明了此心,顿时契入无生的慈悲忍辱之力。”又说:“损耗法财,减灭功德,无不是由这心意识所致。”迷与悟的关键,正在这里。所以分成两种含义。
从前有僧人问云庵禅师:“什么是无明住地?”禅师回答:“就是诸佛不动的智慧。”刚好有童子在扫地,云庵唤道:“童子!”童子回过头来。云庵说:“这便是如来不动的智慧。”又问童子:“什么是你的佛性?”童子茫然不知。云庵说:“这便是住地无明。”由此可知,无论是悟是迷,都不离当下此处。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顯出纏相)。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这里所说的觉悟含义,是指心的本体脱离妄念。脱离妄念的状态,就像虚空一样,无所不在,一切事物的本质是同一的,这就是如来的平等法身。(显现出超越烦恼束缚的真实相状)。依据这个法身,称为本觉。为什么呢?本觉的含义,是相对于始觉的含义来说的。因为始觉最终就等同于本觉。始觉的含义是:因为有了本觉作为基础,才有了不觉(的迷妄状态);因为有了不觉(的迷妄状态),才说有始觉(的觉悟过程)。
此释觉义。以心体离念为觉。则知动念是迷。以离念则徧。则知动念即隔。以离念为法界一相。则知动念为十法界差别相。以离念为如来。则知动念为众生。以离念为平等。则知动念为不平等。以离念为法身。则知动念为业识身矣。是故一切众生皆依妄念。故谓之迷。若了妄念无有根本。非内非外亦非中间。三世推求。悉不可得。便是智体。由此智体。便证如来平等法身。即此法身。即是众生本来面目。亦名清净觉地。亦名本觉。问。既曰本觉。原是本有。即不觉时亦未曾失。何故必待亲见。始名本觉。答。此虽本有。但一向为无明所覆。由不知故。不名本觉。今以自觉圣智照破无明。识得此物本来旧有。不是新成。故名本觉。此本觉义。是对始觉言也。问。本觉理有。始觉修生。此二觉心。是同是异。答。本觉始觉本非二物。由自觉智。照惑无本。即是智体。照体无自。即是证如。非有智外如为智所证。亦无如外智能证于如。是故本觉因始觉而得名。始觉因本觉而立号。非有异也。故大经云。如因日光照。还见于日轮。以佛智慧光。见佛所行道。以依本觉而有不觉。由不觉故。复以圣智照破不觉而合本觉。故名始觉。故知始本合一。名究竟觉。不然。但名相似随分觉也。昔忠国师问紫璘供奉云。佛是何义。答。是觉义。师曰。曾迷否。奉曰。不曾迷。师曰。用觉作么。故知对迷说觉。若无迷亦无觉也。问。始本二觉。摄何等法。答。本觉所摄。即大智慧光明义等。始觉所摄。即三明八解乃至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又云。净法之体属本觉。净法之用属始觉。问。本觉与真如何别。答。本觉之名对始觉义说。故在生灭门中收。非真如门。殆至染缘既尽。始本不殊。平等绝言。即真如相矣。此中大意。明依本觉而有不觉。因不觉故而成始觉。如因地而倒。因方故迷。又因地而起。因方故悟。故直见者。如开藏取宝。剖蚌得珠。光发襟怀。影含法界。如经颂云。如人获宝藏。永离贫穷苦。菩萨得佛法。离垢心清净。或不悟者。自生障碍。
这是对“觉”这一含义的解释。以心体脱离妄念为觉,那么就知道心动念起就是迷。因为脱离妄念就能周遍一切,那么就知道动念就产生了隔阂。因为脱离妄念就是法界浑然一体的相状,那么就知道动念就成了十法界种种差别的相状。因为脱离妄念就是如来,那么就知道动念就是众生。因为脱离妄念就是平等,那么就知道动念就是不平等。因为脱离妄念就是法身,那么就知道动念就是业识身了。所以,一切众生都是依凭虚妄的念头,因此称之为迷。如果明了妄念根本没有根源,不在内,不在外,也不在中间,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去推求,都找不到它的所在,这便是智慧的本体。由这个智慧本体,便能证得如来平等的法身。这个法身,就是众生本来的面目,也叫做清净觉地,也叫做本觉。
有人问:既然叫做本觉,原本就是本来具有的,那么即使在不觉悟的时候,也未曾失去。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亲自见到,才叫做本觉呢?
回答:这个虽然本来就有,但一直都被无明烦恼所覆盖。由于不知道它的存在,所以不叫做本觉。现在用自觉的圣智照破无明,认识到这个东西本来就是旧有的,不是新近才形成的,所以叫做本觉。这个本觉的含义,是针对始觉来说的。
有人问:本觉是理体上本有,始觉是修行所生。这两种觉心,是相同还是不同呢?
回答:本觉和始觉本来不是两个东西。由自觉的智慧,照见迷惑本无根源,这就是智慧的本体;照见本体自身无有实在自性,这就是证得真如。并非在智慧之外另有一个真如被智慧所证得,也没有在真如之外另有一个智慧能证真如。所以,本觉因为始觉的显发而得名,始觉因为契合本觉而建立名号,两者并非不同。因此大经上说:好比因为日光照耀,才能回过来看见太阳本身;凭借佛的智慧之光,才能见到佛所行的道路。因为依于本觉才有了不觉,由于不觉的缘故,再用圣智照破不觉而契合本觉,所以叫做始觉。因此知道始觉与本觉合而为一,叫做究竟觉。如果不是这样,就只能叫做相似觉或随分觉了。
从前,慧忠国师问紫璘供奉说:“佛是什么意思?”供奉回答:“是觉的意思。”国师说:“曾经迷过吗?”供奉说:“不曾迷。”国师说:“那还用觉做什么?”由此可知,是针对迷来说觉,如果没有迷,也就没有觉了。
有人问:始觉和本觉二者,包含了哪些法呢?
回答:本觉所包含的,就是大智慧光明义等等。始觉所包含的,就是三明、八解脱乃至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也可以说,清净法的体性属于本觉,清净法的作用属于始觉。
有人问:本觉和真如有什么区别?
回答:本觉这个名称是针对始觉的意义而说的,所以它归属于生灭门,不属于真如门。等到染污的因缘完全断尽,始觉与本觉没有差别,平等绝待,言语道断,那就是真如的相状了。
这里的大意是阐明:依于本觉而产生了不觉,因为不觉的缘故而成就了始觉。就像因为地面而跌倒,因为方位而迷失;又因为地面而站起,因为方位而觉悟。所以直接见到本觉的人,如同打开宝藏取出宝物,剖开蚌壳得到珍珠,智慧之光从胸怀中发出,光影中蕴含着整个法界。正如经中的偈颂所说:“如人获得宝藏,永远脱离贫穷之苦;菩萨证得佛法,远离尘垢,内心清净。”而那些不能领悟的人,是自己生起了障碍。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因为能觉悟心的根源,所以称为究竟觉悟。不能觉悟心的根源,所以不是究竟觉悟。
上以本始合一觉。此以究竟不究竟分二觉也。以登峰造极。无可进步处。名究竟觉。以路途之乐。未到家者。名相似随分。总名不究竟觉。心源。是指心之初起说。即生相无明也。
从根本与起始合一的觉悟来说,这是以究竟与不究竟来区分两种觉悟。所谓登峰造极、再无可进之处,称为究竟觉;而在路上虽得法喜、尚未到家者,称为相似随分觉。这两者总称为不究竟觉。这里所说的“心源”,是指心念最初生起之处,也就是生相无明。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这个道理怎么说呢?就像普通人觉察到前一个念头起了恶念,因而能够制止后一个念头,不让它生起。虽然这也叫做“觉”,但其实还是处于“不觉”的状态。
问。究竟不究竟。约人约法。其义云何。如凡下。初显断灭相无明。即起业相。是在信位。非究竟觉也。谓未入初信已前。不信真如是安身立命处。不信三宝是归依处。不知恶因。不识恶果。广造恶业。今既创发信心。觉知前念所造恶业。定招果报。遂修十善。能止后来恶念更不续生。此当灭六粗中起业相也。然但止后来恶念不生。未能止其不着善相。故虽名觉。犹然与不觉同。以未能伏惑故也。
问:究竟和不究竟,是从人的角度还是从法的角度来说的?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比如“凡”字以下,首先显示的是断灭相无明,也就是起业相,这属于信位,还不是究竟觉。意思是说,在还没有进入初信位之前,不相信真如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不相信三宝是真正的皈依处,不知道什么是恶因,也不认识恶果,所以广泛地造作恶业。现在既然初次发起信心,觉察到以前念头所造的恶业,必定会招致果报,于是开始修习十善,能够阻止后来的恶念不再继续生起。这对应的是灭除六种粗相中的起业相。然而,这只是阻止了后来的恶念不生起,还不能做到不执着于善的表象。所以虽然称为“觉”,但仍然与不觉相同,因为还不能降伏烦恼的缘故。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着相故。名相似觉。
如二乘修行者的观照智慧,及初发心菩萨等,能觉察到念头的变化差异,同时又了知念头本无差异的实相。因能舍弃粗重的分别执着相,故称为相似觉。
二。显断异相无明。是相似觉。非究竟觉也。二乘观智。即人空观也。初发意。即三贤位。此位菩萨虽未同二乘徧证人空。然于人空实得自在。故与二乘同论也。异相无明。即六粗中执取相计名字相也。谓此无明。迷前染净违顺二境。更起六识人我见爱。执种种差别名。计种种差别相。故名异相。今此菩萨。既觉种种异名异相。皆因妄念而有差别。故舍此异念。而令此念不作异相也。以伏分别我法二执。空名义自性差别。能舍分别事识现行。故曰粗。然现行虽伏。种子犹在。依稀髣髴。见道不真。正如梦中将觉未觉。朦朦胧胧。名相似觉。故唯识云。现前立少物。为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识。
二、说明断除异相无明,只是相似觉悟,并非究竟觉悟。二乘的观照智慧,即是人空观。初发心菩萨,指三贤位。这一阶段的菩萨虽然还未像二乘那样普遍证得人空,但在人空之理上实际已得自在,所以与二乘一并讨论。异相无明,就是六粗相中的执取相和计名字相。意思是这种无明,迷失于先前染净、违顺两种境界,更生起六识的人我见与爱着,执着种种差别名称,计较种种差别相状,所以称为异相。如今这些菩萨,既然觉悟到种种不同的名称、相状,都是因为妄念而产生差别,因此舍弃这种分别之念,使此念不再产生异相。由于降伏了分别我执与法执,能空除名、义、自性、差别这些概念,能够舍弃分别事识的现行活动,所以称为“粗”。然而现行烦恼虽然降伏,种子依然存在,模模糊糊、似明非明,见道并不真切,正像梦中将醒未醒,朦胧不清,称为相似觉。所以《唯识论》说:“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因为仍有所得之见,并非真正安住于唯识实性。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如同证得法身的菩萨等,他们能在妄念生起时保持觉照,了知念头本无实性、无所住着。由于已能远离分别造作的粗重妄念,这便称为随分觉。
三。显断住相无明。是随分觉。亦非究竟觉也。住相有四。由无明力。不觉动相。即是不动。转成能见。名曰转相。由无明力。依前能见。不了无相。遂令境界妄现。名现相。由无明力。迷前自心所现之境。妄起分别染净之相。名智相。由无明力。不了前所分别空无所有。复更起念相续不断。名相续相。此位菩萨。次第觉知四种无明。执着妄法。故初地觉相续相。二地至七地觉智相。八地觉现相。九地觉转相。由常觉不住。故曰觉于念住。念无住相。前伏分别现行。故曰舍。此断分别种子。故曰离也。以初地虽断分别法执。证一分平等法身。尚有俱生法执。故从二地乃至九地。随己分量。分断分证。名随分觉。
第三,说明破除执着于妄念的无明,属于随分觉,还不是究竟圆满的觉悟。执着于妄念有四种表现:由于无明的力量,不能觉知心念的迁动本质,误以为有不动的主体,从而转变为能见的功能,这叫作“转相”。由于无明的力量,依凭前面这种能见的功能,不能了知一切本无实在形相,于是令虚幻的境界显现出来,这叫作“现相”。由于无明的力量,迷惑于自心所显现的境界,虚妄地生起分别,执着于染污或清净的形相,这叫作“智相”。由于无明的力量,不能了知前面所分别的一切其实空无所有,又再次生起念头,相续不断,这叫作“相续相”。修到这个阶段的菩萨,依次觉知这四种无明,明白它们都是执着虚妄法而产生的。所以,初地菩萨觉破“相续相”,二地到七地菩萨觉破“智相”,八地菩萨觉破“现相”,九地菩萨觉破“转相”。由于恒常觉悟,不执着停留,所以说“觉于念住,念无住相”。前面是降伏分别心的现行活动,所以叫作“舍”;这里是断除分别心的种子,所以叫作“离”。因为初地菩萨虽然断除了分别法执,证得了一分平等法身,但还有与生俱来的法执存在,所以从二地直到九地,菩萨依据自己修证的层次,逐步断除、逐步证悟,这就叫作“随分觉”。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佛果)。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当菩萨修行圆满,具足一切善巧方法时,在极短的一念之间与真理相应,觉悟的心念初次生起,却了知心本无最初的形相。因为已远离极细微的妄念,得以亲见心的本性。心从此安住于永恒不变,称为究竟觉悟(即成佛果)。所以佛经中说:如果有众生能够观照无念的境界,便是趋向佛的智慧。
四。显断生相无明。名究竟觉也。由无明力。不觉心起。转彼净心而有其念。故名生相。亦名业相。然此业相。相见未分。甚深微细。唯佛能知。今此菩萨学穷行满。无所事事。故将往昔求正觉心。至此一时放下。名一念相应。始觉心初起处。以远离生相无明。故得瞥见父母未生已前面孔。如忘忽忆。如醉忽醍。名曰见性成佛。即证佛地无生法忍。却将去后来先作主公者。转成常住真心。名究竟觉。故经云。菩萨知终不知始。如来始终皆知。始谓生相。终谓余相。是故下。结归无念。言众生虽未能离念。但肯向日用中观察。无念者。是何等物。如此用心。此人渐与佛智相近。去佛不远。即为向佛智矣。况亲证无念者哉。故宗镜问云。佛称觉义。觉何等法。答。无法之法。是名真法。无觉之觉。是名真觉。则妙性无寄。天真朗然。华严经颂云。佛法不可觉。了此名觉法。诸佛如是修。一法不可得。无字宝箧经云。尔时胜思惟菩萨白佛言。何等一法是如来所觉。善男子。无有一法如来所觉。善男子。于法无觉。是名觉法。善男子。一切法不生。而如来证觉。一切法不灭。而如来证觉。是以若不见一法。则常见诸佛。千里同风。若见一法。即不见诸佛。对面胡越。故知背心合境。顿起尘劳。背境合心。圆照法界矣。问。华严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则一念相应在发心时。何故此中却在最后。答言。最初者。犹如远行。始于初步。然初步之后。非谓无后步也。此取最后者。如远行以后步为到。以因果相即。同时相应故。
四、阐明断除生相无明,名为究竟觉。由于无明的力量,不觉之心生起,转变那清净本心而产生念头,所以称为“生相”,也叫“业相”。然而这个业相,能见的“见分”与所见的“相分”尚未分离,极其深奥微细,只有佛才能彻底了知。现在这位菩萨修学圆满、行持究竟,已无事可做,所以将往昔追求正觉的心,到这时全部放下,称为“一念相应”。在始觉心最初生起之处,因为远离了生相无明,所以能忽然瞥见父母未生之前的本来面目,如同遗忘后忽然记起,如同沉醉后忽然清醒,这就叫“见性成佛”,也就是证入佛地的无生法忍。于是将那“去后来先作主公”的识神,转成常住不灭的真心,名为“究竟觉”。所以经中说:“菩萨知道终结却不知道开始,如来则开始和终结全都知道。” “开始”指生相无明,“终结”指其余的无明相状。因此下面归结到无念。说众生虽然还不能离开念头,但只要肯在日常生活中去观察:那个“无念”的,究竟是什么?这样用心,这个人就会渐渐与佛的智慧相近,离佛不远,就是趋向佛的智慧了。何况那些亲自证得无念境界的人呢?所以《宗镜录》中问:“佛称为‘觉’,是觉了什么法?” 回答说:“没有法的法,才叫真法;没有觉的觉,才是真觉。” 那么玄妙的真性无所寄托,本然的智慧光明朗照。《华严经》的偈颂说:“佛法本不可觉,明了这一点才叫觉法。诸佛就是这样修行,连一法都不可得。”《无字宝箧经》中说:“那时胜思惟菩萨对佛说:‘哪一种法是如来所觉知的?’ 佛说:‘善男子,没有一法是如来所觉知的。善男子,对一切法没有觉知,这才叫觉法。善男子,一切法本不生,而如来证觉;一切法本不灭,而如来证觉。’” 因此,如果不见一法,就能恒常见到诸佛,如同千里之外风气相同;如果执著有一法可见,那就见不到诸佛,即便对面也如胡越相隔。所以要知道,背离本心去攀缘外境,尘劳烦恼立刻生起;放下外境回归本心,就能圆满观照法界一切。问:《华严经》说“初发心时,便成正觉”,那么一念相应应该在发心的时刻,为什么这里却说在最后呢?回答说:所谓“最初”,好比远行,始于第一步。然而迈出第一步之后,并非就没有后面的步伐了。这里取“最后”的意思,如同远行是以后步为到达。因为因与果相互含摄,同时相应。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此外,关于心念的生起,并没有一个最初的形态可以被把握。之所以说“了知最初之相”,其实指的是“无念”的境界。因此,一切众生还不能称为真正的觉悟者,因为他们从无始以来,心念接连不断,从未脱离过念头的迁流,所以说这是无始无明的状态。
如果能够达到无念的境界,就能真正了知心念“生、住、异、灭”四种相状的变化。由于无念的境界与觉悟平等无别,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开始觉悟”的差别可言。因为生、住、异、灭这四相是同时存在、相互依存的,都没有独立的自性,从本以来就是平等不二的,同属于一个觉悟的整体。
问。心念初起之时。正由不觉。实无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何也。答。即谓无念。由无念故。即知前念是生相也。若以有念观生相。则生相重重。又乌能知。必无念而后知初相也。正如翳人。见空中花。必无翳人。方见空中花不有也。故自十信以至菩萨地尽。虽觉有相似随分之不同。然总堕众生数中。皆名不觉。以未至离念境界。未出无明窟宅故。唯佛一人。方得无念。独证觉性。始得徧知一切众生。皆在净觉心中乱起乱灭。正如野马尘埃狂花幻影之在太虗乱起乱灭也。问。何故得无念者。方知众生心指生灭。其余不知。答。以得无念者。圆证真如平等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故得一觉一切觉。问。必无念时。始得遍知生住异灭。然则始觉。亦先觉灭住异而后觉生相乎。答。虽始觉知生住异灭。寔非先知灭而后知生也。以四相之体。皆从本觉体上一念不觉俱时而有。实无自体。即此四相。本来平等同一觉性。故知迷则俱迷。觉则齐觉。非谓始觉有先后也。故圆觉云。离幻即觉。亦无渐次。问。前文言四相觉有先后。此言四相俱时齐觉者。何也。答。四相流转。总一梦心。处梦之时。谓为先后。各各随其智力浅深。分分知觉。至于大觉。则知梦中四相。唯一净觉。无有体性可辩前后。故曰俱时而有。皆无自立也。故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一刹那。即无念也。楞伽云。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以刹那流转。必无自性。无自性。即是无生。若非无生。即不流转。是故契无生者。方见刹那也。净名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楞伽云。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此皆发明真心随缘造作诸法。别无体性。唯是真心。故知四相即是真心。不觉全同本觉。
问:心念最初生起的时候,正是由于不觉,实际上并没有最初的相状可以认知。但经文说“知初相”,这是为什么呢? 答:这说的就是无念。正因为无念,才能知道前一个念头是生相。如果带着念头去观察生相,那么生相就会重重无尽,又怎么能认知到最初的呢?必须达到无念,然后才能了知初相。这就像有眼病的人看见空中有花,必须是没有眼病的人,才能看见空中实际上并没有花。所以,从十信位一直到菩萨地的尽头,虽然觉悟的程度有相似和随分修证的差别,但总体上仍然属于众生范畴,都叫做不觉。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离念的境界,没有走出无明的巢穴。只有佛一人,才真正证得无念,独自契证觉悟的本性,才能完全了知一切众生都是在清净觉悟的心中,乱起乱灭。这正如同野马尘埃、狂花幻影在太虚之中乱起乱灭一样。
问:为什么只有证得无念的人,才能了知众生心指的是生灭相,而其他人不能呢? 答:因为证得无念的人,圆满证得了真如平等法界这个大总相法门的本体,所以能够一觉悟便觉悟一切。
问:必须达到无念时,才能普遍了知生、住、异、灭四相。那么,始觉是否也是先觉知灭、住、异相,然后才觉知生相呢? 答:虽然始觉能够了知生、住、异、灭四相,但实际上并非先知道灭相然后才知道生相。因为这四相的本体,都是从本觉体上因一念不觉而同时产生的,并没有独立的自体。这四相本来就是平等、同一觉悟本性的。所以要知道,迷惑时就一起迷惑,觉悟时就一齐觉悟,并不是说始觉有先后次序。因此《圆觉经》说:“离开幻相就是觉悟,也没有渐次的顺序。”
问:前面经文说对四相的觉悟有先后,这里又说四相是同时一齐觉悟的,这是为什么呢? 答:四相的流转生灭,总归是一个梦境般的心。处在梦境中的时候,觉得有先有后,各自随着智力浅深的不同,一分一分地觉知。等到彻底大觉悟时,就知道梦中的四相,只是一个清净的觉悟,没有体性可以分辨前后。所以说它们是同时而有,都没有独立的自体。因此《摄大乘论》说:“在梦中觉得经过了多年,醒来才发现只是片刻。所以时间虽然显得无量,却可以收摄在一刹那之中。”这一刹那,就是无念。《楞伽经》说:“一切法不生,我所说的就是刹那义。”因为刹那间的流转,必定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是无生。如果不是无生,就不会有流转。所以,契合无生之理的人,才能见到刹那的真义。《维摩诘经》说:“不生不灭,就是无常的意义。”《楞伽经》说:“七识并不流转,不受苦乐,不是涅槃的因。如来藏则受苦乐,与因一起,有生有灭。”这都是阐发说明真心随缘造作一切法,并没有别的体性,唯是真心。因此可知,四相就是真心,不觉完全同于本觉。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再者,本觉随着染污的分别作用,产生两种相状。这两种相与本觉本身从不分离。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智净相”,第二种是“不思议业相”。
此言因本觉而随不觉。因不觉而生始觉。因始觉而发用也。本觉者。即本有清净觉体也。染分别者。即熏习染污不觉也。随者。言本觉不变而能随染缘也。生二种相者。谓断染成净。显出二相。非新生也。不离本觉者。正显二相。在染在净。皆不离本觉也。言智净相者。即始觉智随染还净之相也。言不思议相者。是始觉智还净起用之相也。
这里说的是:因为本有的觉悟,才会随着不觉悟的状态;因为不觉悟,才会产生初始的觉悟;因为初始的觉悟,才会发起作用。 所谓“本觉”,就是本来具有的清净觉悟本体。 “染分别”,指的是被染污习气熏染所形成的不觉悟状态。 “随”,是说本觉本身不变,却能随着染污的因缘而显现。 “生二种相”,是说断除染污、成就清净,从而显现出两种相状,并非新产生出来的。 “不离本觉”,正是说明这两种相状,无论在染污中还是在清净中,都不离开本有的觉悟。 所说的“智净相”,就是初始觉悟的智慧,随着染污还归清净时所显现的相状。 所说的“不思议相”,是初始觉悟的智慧在还归清净后,发起妙用时所显现的相状。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智慧清净的表现,是指依靠佛法的力量不断熏染修习,依照真实道理踏实修行,圆满掌握了各种修行方法。从而破除阿赖耶识中真妄和合的状态,熄灭妄心相续不断的现象,让法身所具有的智慧得以完全显现、纯粹清净。
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所有意识活动的现象,都是无明妄动产生的。而无明的现象,并没有离开本有的觉悟本性。这种本性的关系,既不能说被破坏,也不能说不会被遮蔽。就像大海的水,因为风吹而产生波浪。水的形态和风的形态,一时无法分离,但水的湿润本性并不是动荡的。如果风停了,波动的形态就会消失,而水的湿润本性却不会损坏。
同样道理,众生本来清净的心性,因为无明之风扰动,心与无明两者都没有固定形相,一时难以分离,但心的本性并非动摇的。如果无明息灭了,妄心相续的现象就会止息,而本具的智慧之性却永远不会损坏。
依法力熏习者。谓藉真如内熏之力。及法界等流教法外熏之力。依此二种熏力。修习资粮位中加行善根。至登地已。证如实理。行如实行。以至十地行中。方便满足。方得破除心识。净智现前也。和合识。即黎耶也。以生灭与不生灭和合故。相续心即微细意识名相续相故。摧碎之谓破。扫荡之谓灭。此在金刚无间道时。用金刚智。破灭心识。则平等法身。从兹发现。大圆镜智。亦得淳净矣。问。此智既已随染分别。若心识破灭。此智何故独存。答。凡是心识。皆是无明。而无明相。不离觉性。则知无明实性。即是佛性。故不可坏。以是心识属无明故。又非不可坏。故涅槃经云。因灭无明。得涅槃灯。故知无明虽灭。觉性不坏。如大下喻明。海水喻觉性。风喻无明。波喻心识迁流无常。水相风相不相舍离。喻觉性无明和合一处。俱时而转。以本觉心不自起故。当资无明之力。方得生起。根本无明。不自转故。要因真心之力。方得而转。如水不自作波。当因风力。风不自现动相。要资水方现动相。故经云。烦恼大海。有圆满如来宣说实相常住之理。本觉性体有无明众生。起无量无边烦恼之波。风虽动而水无动相者。喻无明动而觉性不动也。风灭则动相灭。而湿性不坏者。喻无明灭而心识灭。智性不灭也。昔有僧问大随云。劫火洞然。大千俱坏。未审这个坏不坏。随曰。坏。僧曰。甚么则随他去也。师曰。随他去。僧问龙济。劫火洞然。大千俱坏。未审这个坏不坏。师曰。不坏。僧云为甚么不坏。师云。为同大千。亦是此意。
依法力的熏习,是借助真如内在熏染的力量,以及法界等流教法外在熏染的力量。依靠这两种熏习力,修行者从资粮位中的加行善根开始修习,直到登地之后,证悟如实之理,修行如实之行,乃至十地行中方便圆满,最终才能破除心识,清净智慧现前。
和合识就是阿赖耶识,因为它由生灭与不生灭和合而成。相续心是微细意识,称为相续相。摧碎是指破除,扫荡是指消灭。这是在金刚无间道时,运用金刚智慧,破除消灭心识。这时,平等法身从此显现,大圆镜智也变得纯净。
问:这个智慧既然已经随染污分别,如果心识被破灭,为什么这个智慧独存呢?
答:凡是心识,都属于无明。而无明的相,不离觉性。由此可知,无明的实性就是佛性,所以不可破坏。因为心识属于无明,又并非不可破坏。所以《涅槃经》说:“因灭无明,得涅槃灯。”由此可知,无明虽然灭了,觉性却不坏。
像大海的比喻:海水比喻觉性,风比喻无明,波浪比喻心识迁流无常。水相和风相不相分离,比喻觉性与无明和合一处,同时运转。因为本觉心不自起,必须借助无明的力量才能生起;根本无明不自转,必须依靠真心的力量才能运转。如水不自作波,必须依靠风力;风不自现动相,要依靠水才能现出动相。所以经中说:“烦恼大海,有圆满如来宣说实相常住之理。本觉性体,有无明众生起无量无边烦恼之波。”
风虽然动,但水却没有动相,比喻无明动而觉性不动。风灭了,动相就灭了,但湿性不坏,比喻无明灭而心识灭,智性不灭。
以前有个僧人问大随和尚:“劫火燃烧,大千世界全部坏灭,不知道这个坏不坏?”大随说:“坏。”僧人说:“那么它就随大千世界一起去了?”大随说:“随它去。”僧人又问龙济和尚同样的问题,龙济说:“不坏。”僧人说:“为什么不坏?”龙济说:“因为它与大千世界相同。”这也是同样的意思。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不可思议的业用表现,是依据智慧清净的显现,能够示现一切殊胜微妙的境界。这就是指无量的功德相状,恒常不断绝,随着众生根机的不同,自然地相应而显现出种种形相,使众生获得利益。
此言转智而现报化二身也。下文云。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用是也。能作一切胜妙境界者。下文云。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是也。实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虗空无相。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现微妙色。出于妙音声。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使觉三昧触。令知深法性。是名妙境界。随众下。谓凡夫二乘身所见者名应身。三贤十地所见者名报身也。
这段话讲的是通过智慧转化,显现出报身和化身两种佛身。下文说:因为有这样广大的方便智慧,能消除无明,见到本有的法身,自然就会产生不可思议的功德作用,就是这个意思。所谓“能作一切胜妙境界”,下文解释道:这是说诸佛如来,只是法身和智慧所显之身,属于第一义谛的真理境界,没有世俗谛的境界,远离一切造作。《实性论》说:诸佛如来的身体,如同虚空一样没有固定形相,但为了那些具有殊胜智慧的众生,能作为他们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感知的对象。示现微妙的色相,发出美妙的音声,让他们嗅到佛的戒律清香,尝到佛法的殊胜法味,使他们感受到禅定的触乐,让他们了知深奥的法性。这就叫做微妙的境界。至于“随众生……”以下,是说凡夫和二乘修行者所见的佛身叫做应身(化身),而三贤位和十地菩萨所见的佛身叫做报身。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虗空等(言覺體無所不徧)。猶如淨鏡(言無所不顯)。
觉性的本体与相状,有四种根本特性,如同虚空一般(这是说觉性本体无所不遍及),又好比一面明净的镜子(这是说它无所不显现)。
此将上文真如门中二义。及本觉门中二义。和合一处。以显生灭门中本始二觉。即真如故。盖觉体是如如理。觉相是如如智。故有如理如智之名。法身智身之号。前虽各立宗因。未有喻合。至此总以净镜为同喻。以显三支无过之宗。喻义既明。则知若圣若凡。说同说异。皆是镜中影像故。先德云。若言众生心性。即诸佛心性。是别教义。圆教心性。是一寂光。无彼无此。极十方三世佛及众生边际。成一大圆镜。无有同异。佛及众生。皆是镜中影像故。故曰。举一心为宗照万法如镜。
上文已经说明了真如门中的两种含义,以及本觉门中的两种含义,现在将它们融合在一起,是为了显示生灭门中的本觉与始觉,其实就是真如本身。因为觉悟的本体是如如不动的真理,觉悟的相状是如如不动的智慧,所以有“如理如智”的名称和“法身智身”的称号。前面虽然各自设立了宗旨和依据,但还没有用比喻来综合说明。到了这里,就统一用清净的镜子作为共同的比喻,来显示这“三支”论证没有过失的宗旨。比喻的含义既然明白了,就能知道无论是圣人还是凡夫,所说的相同或相异的道理,都不过是镜中的影像罢了。先贤大德曾说:如果说众生的心性,就是诸佛的心性,这是别教的义理。而圆教所说的心性,是同一寂光净土,没有彼此的分别。穷尽十方三世诸佛与众生的一切边际,共同构成一面大圆镜,没有同与异的差别。诸佛与众生,都是这面大圆镜中的影像。所以说,标举一心为宗旨,照见万法如同明镜。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言本覺本來無妄)。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本覺體空無妄)。非覺照義故(無物可照)。
什么是四种大义。第一是如实空镜(指本觉心原本没有虚妄),远离一切心念所生的境界相状,没有事物可以显现(本觉体性空寂,没有虚妄),因此不具备觉知照见的对象(没有事物可以被照见)。
先以真如二义立比量云。觉体如实是有法。空为宗。因云。远离一切心境故。同喻如净镜。以镜为同喻者。镜中本无众像故。无法可现者。远离一切依他法也。非觉照义者。远离一切遍计心也。以依他徧计。皆是镜之尘垢。非镜之光明故。正言一法不存。一念不动。离遍计依他是如实觉体。名空如来藏。圆觉云。虗空性故。常不动故。古德云。常了一切空无物当情。是诸佛用心处。
首先用真如的两层含义建立推论:觉悟的本体真实存在是前提,空性为宗旨。理由在于:它远离一切主观与客观的境相。用干净的镜子作比喻:镜子本身原本不映现任何影像。所谓“没有事物可显现”,是指远离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所谓“并非觉知照见的对象”,是指远离一切虚妄分别的心念。因为因缘所生法和虚妄分别,都如同镜面上的尘垢,而非镜子本有的光明。这正是在说明:无一法可存留,无一念可扰动,超脱虚妄分别与因缘假相,才是真实的觉悟本体,称为“空如来藏”。《圆觉经》说:“因为如同虚空的本性,所以恒常不动摇。”古德曾言:“恒常明了,一切皆空无一物可执着,这正是诸佛用心的根本所在。”
二者因(內現)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本身清淨故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寔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第二种是因内在显现的熏习之镜。这是说真如本性真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都在其中显现。它不向外脱离(因为本身清净所以不脱离),也不向内进入;不会消失,不会毁坏,恒常安住于一心中。这是因为一切事物本身就是真实本性的缘故。同时,一切染污的法则都不能污染它,智慧的本体寂然不动,却能完全具备清净无漏的熏习力量来影响众生。
量云。如实觉相是有法。不空为宗。因云。因熏习故。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同喻如镜。以镜为同喻者。胡来现胡。汉来现汉故。一切世间。即三世间也。以三世间。不出本觉清净镜故。问。若以镜为同喻者。镜亦有因熏习乎。答。此中言因熏习者。是觉体中本来具足大智慧光明因。故能现三世间。如净镜具足光明因。方能现群像也。此正显觉性内因熏习。如净镜光明。非若黎耶有染净新熏因也。不出等者。言此镜中所现境界。非从内出。不从外入。不因境界出而失其镜。不因境界入而并坏其镜。以此心镜是常住故。以三科七大皆实性故。问。众生世间。是无明染法。若具足圆满。何得言觉体不染。故通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以智体不动。具足无漏清净种子。熏习众生世间。故得净法满足。染法不能染也。言具足者。正显不自外来也。已上二义。约真如门说。故无修证。下约生灭门说。故有修证也。
逻辑论证如下:如实觉悟的境界(是所讨论的对象),以“不空”为核心论点。理由是:由于内在熏习的作用,一切世间境界都能在其中显现。用镜子作为比喻:因为镜子能照出胡人来胡人相,汉人来汉人相。“一切世间”指的是三世间的境界。这三世间都不超出本觉清净的明镜之外。有人问:如果用镜子作比喻,镜子也有“因熏习”吗?回答:这里说的“因熏习”,是指觉悟的本体中本来具足的大智慧光明之因,所以能显现三世间。就像干净的镜子本来具足光明的特性,才能照出各种影像。这正显示了觉悟本性内在的熏习作用,如同净镜的光明,而不是像阿赖耶识那样有染污或清净的新熏之因。“不出等”的意思是:镜中所显现的境界,不是从内部生出的,也不是从外部进入的。不会因为境界显现而失去镜子本身,也不会因为境界进入而破坏镜子。因为这颗心镜是永恒不变的,三科七大都是真实本性的体现。有人问:众生世间是无明染污之法,如果它在本觉中完全具足,怎么能说觉悟本体不受染污呢?解答是:一切染污之法都不能污染它。因为智慧本体如如不动,具足无漏清净的种子,能熏习众生世间,所以能成就圆满的清净法,染污法无法污染它。说“具足”,正是强调这些不是从外面来的。以上两种含义,是从真如的角度来说的,所以没有修行与证得的分别。下面从生灭的角度来说,所以有修行与证得的过程。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第三种是法出离镜。这是指不空之法,能脱离烦恼的障碍和智慧的障碍,远离和合的表象,达到纯粹清净、光明透彻的境界。
次以本觉二义作比量云。不空法是有法。淳净明故是宗。因云。出离故。同喻如镜。以镜为同喻者。镜体若为尘封。则无现相之用。必镜体清净。然后能现相故。喻如众生虽具大圆镜智。然为二障蒙蔽。藏识盖覆。不能出离。光明不发。故假磨拭之功。去其重垢。令其明净。然后照物也。烦恼碍智碍。即二障也。和合。即阿黎耶识。离和合故淳。离烦恼故净。离智障故明。出离三过。圆满三德。名法出离。
接下来用本觉的两个特点来作比喻说明:不空之法是主体,纯净光明是本质。原因在于:能够超越束缚。好比镜子作比喻——用镜子比喻的原因是:镜面若被灰尘遮盖,就无法映照影像;必须镜体清净,才能显现万物。这就如同众生虽然本具大圆镜智,却被两种障碍遮蔽、被藏识覆盖,无法解脱,光明不能显现。所以需要借助修行的功夫,除去厚重的污垢,使其恢复清净明亮,才能照见万物。烦恼障与所知障就是两种障碍;和合状态即是阿赖耶识。远离和合故能纯粹,断除烦恼故能清净,超越所知障故能光明。脱离这三种过失,圆满三种功德,就称为“法的解脱”。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第四是缘熏习镜。这是指依据佛法得以超脱,因此能普遍映照众生的心念,促使他们修习善根,并随着众生的心念需求而自然显现。
量云。出离法是有法。徧照众生心是宗。因云缘熏习故。同喻如镜。以镜为同喻者。以能作增上缘遍照众生妍丑故。所言法者。谓众生心。众生之心已出二障。已离和合。故能作增上缘遍照众生之心。随彼心念现身说法。此即自得此镜。复将此镜以照人也。永嘉云。心镜明。鉴无碍。廓然莹彻周沙界。万像森罗影现中。一颗圆光非内外。所谓不思议业用也。
推理这样说:解脱的法门是存在的,普遍照见众生心性是核心宗旨。原因在于依靠熏习的力量。用镜子作为比喻:之所以用镜子作比喻,是因为它能作为增上缘普遍照出众生的美丑。这里说的“法”,就是指众生本具的心性。众生的心性已经超越两种障碍,脱离和合状态,所以能作为增上缘普遍照见众生的心念,随着众生的心念显现身形、宣说教法。这就是自己先得到这面镜子,再用这面镜子去照亮他人。永嘉大师说:“心镜明朗,照见无碍,空旷澄澈遍满尘刹;森罗万象影现其中,一颗圆光不分内外。”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妙用啊。
释觉义已竟。
解释“觉”的含义已经完成。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所谓“不觉”的含义,指的是不能如实了知真如之法本来是一体的。由于不能觉知,心念便随之生起,于是产生了种种念头。念头本身并无独立的实质,它从未离开过本有的觉悟。就像迷路的人,因为有了方向的概念才会迷失;如果根本没有方向的分别,也就无所谓迷失了。众生也是如此,正是依于本有的觉悟,才有了所谓的“不觉”;如果离开了觉悟的本性,也就没有“不觉”可言了。正因为众生有不觉的妄想心,才能了知名称与义理,所以才能为他们解说真正的觉悟。倘若离开了不觉之心,那么真觉本身的相状也就无从解说了。
此下释不觉义也。言不觉者。即无明也。是事不知。号曰无明。以不觉故不知有。以不信故不肯承当。故但起无明。只成倒想。如夜绳不动。疑之为蛇。暗室本空。怖之为鬼。此众生之迷根也。前以始觉契本觉。名始本不二法界一相为觉。此言无始觉契本觉。不达法界一相。故迷清净觉体。有不觉心。瞥然生起。遂转此清净觉心。而成最初一念。名为生相无明。由此无明一迷。从迷积迷。空历尘沙之劫。因爱生爱。永昏长夜之中。然此无明。无有自相。不能自立。皆依清净觉体而有。喻如迷人。以东为西。惑南为北。其寔西北。不离东南。若离东南。别无西北故。众生下。法合可知。以有下。发明觉与不觉。是对待立也。由对彼不觉。即此如实知者。名真觉也。若无不觉。真觉之名无处安立。故圆觉云。众幻灭无处。成道亦无得。故知觉与不觉。是两头语。真如门中。实无此事。首楞严云。妙性圆明。离诸名相。本来无有世界众生。因妄有生。因生有灭。生灭名妄。灭妄名真。又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故宗镜问云。不觉妄心。元无自体。今已觉悟妄心起时无有初相。则全成真觉。此真觉相。为复随妄俱遣。为当始终建立。答。因妄说真。真无自相。从空起妄。妄体本空。妄既归空。真亦不立。大智度论云。若世谛有如毫厘许有寔者。第一义谛亦应有实。故知凡立真妄。皆是随他意语。化门中收。若顿见性人。谁论斯事。洞山云。这个犹不是。何况张三李四。真空与非空。将来不相似。了了如目前。不容毫发拟。只如云这个犹不是。岂况诸狂机谬解。所以云心不系道。亦不结业。道尚不系。降兹可知。
接下来解释不觉的含义。所谓不觉,就是指无明。对真相不了解,就称为无明。因为不觉,所以不知道真相存在;因为不信,所以不肯承认承担。因此只生起无明,仅仅形成颠倒的妄想。就像夜里看到绳子不动,却怀疑是蛇;暗室本来是空的,却害怕有鬼。这是众生迷妄的根源。
前面说到始觉契合本觉,称为始本不二的法界一相,这就是觉。这里说的是没有始觉契合本觉,不能通达法界一相,所以迷失了清净的觉体,产生了不觉的心念,忽然生起,于是转变这个清净觉心,而成为最初的一念,称为生相无明。由于这个无明一旦迷惑,从迷惑积累成更深的迷惑,空过了像尘沙一样多的劫数;因为贪爱生出更多的贪爱,永远沉沦在长夜黑暗之中。
然而这个无明,并没有自己的体相,不能独立存在,都是依附着清净觉体而有的。好比迷路的人,把东方当作西方,误认南方为北方。其实西北方向,并没有离开东南方向;如果离开了东南,也就没有所谓的西北了。众生以下的比喻,道理是相合的,可以理解。
“以有”以下,阐明觉与不觉是对立而建立的。由于相对于那个不觉,这个能如实了知的,就称为真觉。如果没有不觉,真觉的名称也就无处安立。所以《圆觉经》说:“一切幻相灭尽无处,成就佛道亦无所得。”因此要知道,觉与不觉,是相对的两端话语。在真如门中,实际上并没有这些事。《首楞严经》说:“妙觉本性圆满光明,远离一切名称相状。本来没有世界和众生,因为妄念才有生起,因为生起才有灭去。生灭称为虚妄,灭除虚妄称为真实。”又说:“说出虚妄是为了显示真实,但虚妄和真实其实同属两种妄念。”
所以《宗镜录》中问道:“不觉的妄心,原本没有自体。如今已经觉悟,知道妄心生起时并没有最初的相貌,那就完全成了真觉。这个真觉之相,是应该随着妄心一起遣除,还是应该始终建立呢?”回答是:因为妄才说真,真并没有自相;从空性生起妄念,妄的体性本是空寂。妄既然归于空,真也就不再成立。《大智度论》说:“如果在世俗谛中有一丝一毫的实有,那么第一义谛中也应该有实有。”由此可知,凡是建立真与妄,都是随顺众生理解而说的方便语,属于教化法门的范畴。如果是顿时见性的人,谁还讨论这些事呢?
洞山禅师说:“这个尚且不是,何况张三李四。真空与非空,将来不相似。了了如在眼前,不容毫发思虑。”就像说“这个尚且不是”,何况各种狂妄的机巧、谬误的理解呢?所以说心不系缚于道,也不造作业力。连道尚且不系缚,更何况其他更低层次的事呢。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本)業相(末)。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六塵)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再者,依据不觉悟的状态,会产生三种现象,与这种不觉悟相互关联、不能分离。是哪三种呢?第一是“无明业相”——由于不觉悟而导致心念波动,这就称为“业”;觉悟时心念就不会波动。一旦波动,就会产生苦,因为结果离不开原因。第二是“能见相”——因为心念波动,所以产生了能见的功能;心念不动,就没有能见。第三是“境界相”——因为有了能见的功能,所以种种境界(即六尘)虚妄地显现出来;离开了能见,也就没有境界。
前明依本觉而起不觉。此明依不觉而起三细。所谓无明不觉生三细也。由前对真如三大后对六粗故立此三细也。由无明一动。迷体大而为业识。迷相大而为能见。迷用大而为现相也。言无明业相者。谓此业相。从无明起。名根本发业无明。此中业通因果。以心动是业因。故曰心动说名为业。以招报是业果。故曰动则有苦。果不离因者。正言粗中业果。不离最初一念业因。所谓因果交彻也。先德云。一翳在目。千花乱空。一妄在心。河沙生灭。反显觉心一发则不动。不动则证平等法身。故大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亦是因果交彻也。二者下。释转相也。由无明复盖大智慧光。不能徧照。成能见相。即根性也。楞严指此为见精闻精等是也。反显不动时。即是无见顶相。三者下。释境界相也。以无明力。转此第一义谛境界。为世谛境界。即器界也。反显无见则是第一义境界。摄论云。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是即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知。由不可知。故曰细。此皆八地已上所知境界。非余所知故。问。此中立义。与唯识宗为同为异。答。亦同亦异。唯识宗立四分。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此中亦立四分。一真如。二阿黎。三见分。四相分。两相符合。故同。然唯识以生灭业识为根本。相见为依他。此中以真如为根本。即后二分皆属依他。故异。
前面说明依靠本有的觉悟生起不觉迷妄。这里说明依靠不觉迷妄生起三种细微相状。这就是所谓无明不觉产生三细。由于前面对照真如的三大(体大、相大、用大),后面对照六种粗显相状,所以设立这三细。由于无明最初一动,迷失体大而成为业识,迷失相大而成为能见,迷失用大而成为现相。所谓无明业相,是说这个业相从无明生起,称为根本发动业力的无明。这里的“业”贯通因果:因为心动是业的起因,所以说“心动就称为业”;因为招感果报是业的结果,所以说“动就有苦”。果不离因,正是说粗显相状中的业果,不离最初一念的业因,这就是所谓因果互相融彻。古德说:一粒翳障在眼中,千花扰乱虚空;一个妄念在心中,如恒河沙数的生灭现象就产生了。反过来显示,觉悟的心一旦生起就不会动摇,不动摇就能证得平等的法身。所以大乘经典说:初发菩提心时,便成就正觉。这也是因果互相融彻。第二,解释转相。由于无明覆盖了广大的智慧光明,不能普遍照见,形成能见相,这就是根性。《楞严经》指这个为见精、闻精等就是此意。反过来显示不动摇时,就是无见顶相。第三,解释境界相。以无明的力量,转变这第一义谛的境界,成为世俗谛的境界,就是器世界。反过来显示没有能见,就是第一义境界。《摄大乘论》说:意识能缘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境界以及非三世境界,这是可以知道的。这个(业)识所缘的境界是不可知的。因为不可知,所以称为细。这都是八地以上菩萨所知的境界,不是其他人能知道的。问:这里建立的义理,与唯识宗是相同还是不同?答:既相同也不同。唯识宗建立四分: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这里也建立四分:一真如,二阿赖耶识,三见分,四相分。两者相互符合,所以相同。然而唯识宗以生灭的业识为根本,相见二分属于依他起性;这里以真如为根本,后面的二分(见分、相分)都属于依他起性,所以不同。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著)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于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因为有了外部境界的攀缘,又产生了六种现象。哪六种呢? 第一是分别智相:面对境界时,内心产生分别,生出喜爱或不喜爱的念头。 第二是相续相:基于这种分别,产生苦或乐的感受,心念随之持续不断。 第三是执着取相:随着心念相续,不断攀缘境界,执着于苦乐感受,内心产生强烈贪着。 第四是计名字相:依据虚妄的执着,对事物假立名称、概念加以分别。 第五是起业相:依照这些名称概念,追逐执取,从而造作种种行为业力。 第六是业系苦相:因为依循业力承受果报,身心不得自在。 应当知道,无明能够产生一切染污法,因为一切染污法都是不觉悟的表现。
前以真如为因。无明为缘。而生三细。此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复生六粗。楞伽云。譬如大海水。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是也。
前面讲到,以真如为根本,无明为助缘,从而生起三种微细的烦恼。这里则说明,以无明为直接起因,外境为助缘,又生起六种粗显的烦恼。《楞伽经》说:就像大海水,被境界的风吹动,种种心识的波浪便翻腾涌动,不断生起,正是这个道理。
言智相者。由无明故。不了自心所现境界。依于境界。分别好丑初起爱憎。名为智相。
说到“智相”这个现象,是因为无明遮蔽,不能了知一切境界都是自心所显现的。于是,便依凭这些外在的境界,开始分别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丑的,最初生起了喜爱与厌恶的念头,这就叫做“智相”。
言相续者。谓依憎爱心生苦乐受。觉心。即觉受也。由苦乐受领憎爱境念念不断。名相续相。此二徧计。即是六根对境而生。微细意识。即末那也。所以祖师云。不怕念起。唯虑觉迟。又云。瞥起是病。不续是药。以心生即是罪生。是以初心摄念为先。是入道之阶梯。禅原集云。摄心一处。便是功德丛林。散虑片时。即名烦恼罗刹。故知不觉最初一念因成之假。宁免后念相续成事之过乎。
所谓“相续”的意思,是指依着憎恨和贪爱的心,生起痛苦和快乐的感受。觉心,就是觉察这些感受。由于苦乐感受领纳憎爱境界,念念不断,就称为相续相。这两种遍计所执,就是六根面对外境而产生的微细意识,也就是末那识。所以祖师说:“不怕念头生起,只怕觉察太迟。”又说:“念头忽然生起是病,不让它相续就是药。”因为心念生起就是罪业生起,所以初学修行以收摄心念为首要,这是进入佛道的阶梯。《禅原集》说:“把心收摄在一处,便是功德丛林;心念散乱片刻,就叫烦恼罗刹。”由此可知,如果不能觉察最初一念因缘和合而成的假相,又怎能避免后续心念相续、形成具体过患的后果呢?
言执取者。谓依苦乐二受。于六尘境。攀缘不息。苦亦不舍。乐亦不离。愈苦愈执。愈乐愈取。名执取相。故经云。众生心性。犹如猕猴。猕猴之性。舍一取一。众生心性。亦复如是。取着六尘。无暂住时。
所谓执着,指的是人随着苦与乐两种感受,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境,不停地追逐攀附。苦来了也舍不得放下,乐来了更不愿离开。越是痛苦越紧抓不放,越是快乐越贪求不停。这就叫做执着相。所以佛经上说:众生的心性,就像猴子一样。猴子的习性总是丢掉这个去抓那个,众生的心性也是如此,不停地抓取执着六种外境,没有片刻安住的时候。
计名字者。由执取故。复恐于六尘境忘其相状。故于彼境。安立种种名字。于是计著名字。分别不停永无忘失。名计名字相。故经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此二徧计。又从微细意识。引生粗意识也。
当人们执着于事物时,又担心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忘记它们的形象,于是就给这些境界安立种种名称。从此便执着于这些名称,不断分别计较,永远不肯忘失,这就叫做“计名字相”。所以经上说:“事物的表象和名称总是相伴出现,由此生出种种妄想。”以上这两种普遍计度的执着,都是从微细的意识活动,引发出了粗显的意识分别。
此上四相。皆由不达境界是自心现。于境界上起憎爱。生苦乐。取相计名。深生惑着。不肯放舍。此由能见为根。能现为尘。由此根尘。生起四种惑相也。下二相。是造业受报也。
以上四种迷惑现象,都是因为不明白所面对的一切境界其实是自心所显现的。在这些境界上产生厌恶或贪爱,从而感受到痛苦或快乐,执着于事物的表象、计较名相分别,深深陷入迷惑与执着之中,不肯放下。这是由于把能感知的心识当作根本,把所显现的境界当作外境,由这种心识与外境的相互作用,才生起了前面所说的四种迷惑现象。下面要说的两种现象,则是关于造作行为以及承受相应果报的过程。
言起业相者。由业习气与二取习气。发动身口。造一切业。名起业相。即业因也。言业系苦者。既有业因。遂感异熟苦果。由业系缚。随业轮转。不得自在。名业系苦。此二皆从无明爱取三种烦恼生也。当知下。结显无明为因。生一切染法。以三细六粗。总属无明不了真如而起故。呜呼。至德之世。耕而食。织而衣。同与鸟兽俱。族与万物并。山无蹊隧。泽无舟梁。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当此之际。含哺而嬉。果腹而游。何爱何憎。何苦何乐。何名字取着之有。故知太古之民。具有三细。六粗未发。爰自中古。至德渐漓。淳风渐丧。而爱憎渐起。苦乐渐生。然未至于计名著相也。殆至伏羲。造书画卦。名相斯兴。虽是菩萨应时设化。对病设药。自兹以降。无论愚智。类皆堕在名相中。无以反其性情。由是惑业习袭。报应纶轮。尘沙劫波。莫之遏绝。故我释迦世尊。乘悲愿力。现相人中。直指本来清净觉体。令人反情复性。得大受用。逍遥乎无为之宅。游戏乎寂灭之场。非三界四生同体之悲。肯如是乎。故知圣人出世。必因其时。非漫然也。
说到“起业相”的意思,是由于业力的习气和执着自我与外境的习气,驱动身体和语言,造作一切善恶行为,这就叫作“起业相”,也就是业力的起因。说到“业系苦”的意思,是既然有了业力的因,就会招感相应的异熟苦果。被业力束缚,随业力流转轮回,不得自在,这就叫作“业系苦”。这两者都是从无明、贪爱、执取这三种烦恼产生的。
应当知道,下面总结说明无明是一切染污法的根源。因为从“三细”到“六粗”这些染污现象,都属于由于不明白真如而妄动生起的缘故。
唉!在德行最高尚的时代,人们耕种而食,织布而衣,和鸟兽和谐共处,与万物混同为一。山中没有路径隧道,水泽上没有船只桥梁,人们到老死都不互相往来。在这样的时代,人们嘴里含着食物嬉戏,吃饱了就优游自在,哪里有什么爱憎,哪里有什么苦乐,又哪里会有对名字、概念的执着呢?所以知道远古的人民,虽然已经有了“三细”的微细妄动,但“六粗”的粗显烦恼还没有发动。
到了中古时代,至高的德行渐渐淡薄,淳朴的风气逐渐丧失,于是爱憎之心慢慢生起,苦乐的感受也渐渐产生,但还没有到计较名相、执着外相的地步。等到伏羲氏出现,创造文字、画出八卦,名相概念从此兴起。这虽然是菩萨顺应时代因缘,为对治众生毛病而施设的教化方法,但从那以后,无论愚笨还是聪明的人,大都堕落在名相概念之中,无法返归自己本来的心性。由此,迷惑和业力不断累积熏习,果报轮回循环不息,像尘沙一样多的劫数,都无法阻断停止。
因此,我们的释迦世尊,乘着大悲愿力,示现人身来到世间,直接指示众生本自清净的觉悟本体,让人们放下妄情,恢复本性,得到大自在的受用,逍遥于无为的境界,游戏在寂灭的道场。如果不是与三界、四生一切众生同体大悲,怎肯这样呢?所以知道圣人出现于世,必定是因应时代的需要,不是随意而来的。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觉和不觉有两种表现。哪两种呢?第一是同相,第二是异相。
由前黎耶一量。但立宗因。未曾说喻。其于三支是缺减性。故立喻以足之。方成真能立也。立量云。阿黎耶识是有法。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是宗。因云。非一非异故。喻如微尘瓦器。言同相者。即同喻也。以不觉中同觉性故。喻如瓦器皆同微尘也。由同相显示一切诸法。唯一真如。异相者。异喻也。由异相显示真如。作一切法。谓不觉中虽同觉性。因四圣六凡之相。各各有异而性亦有异。喻如瓦器虽同是微尘。因瓦器之相各各有异。而微尘亦异也。又云。以真如故同。以无明故异。又云。以本有故同。以新熏故异。
根据前面关于阿赖耶识的论证,只提出了主张和理由,还没有举例说明。这在论证的三段式结构中属于不完整的部分。所以需要补充例证来完善,才能成为完整的论证。论证如下:阿赖耶识是讨论的对象,它具备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的性质是核心主张。理由是:因为它既不是完全同一也不是完全差异。比喻就像微尘与瓦器。所谓“同相”,就是相同性质的例证。因为在不觉悟的状态中同样具有觉悟的本性,好比瓦器虽然形态各异,但本质上都由微尘构成。通过相同相显示一切事物,根本都是同一个真如。所谓“异相”,就是差异性质的例证。通过差异相显示真如能显现一切事物。这是说虽然在不觉悟中同样具有觉悟本性,但因为四圣道与六凡夫的相状各有不同,其本性表现也有差异。好比瓦器虽然都是微尘构成,但由于瓦器的形态各不相同,构成的微尘也显现出差异。又说:因为真如的本体所以相同,因为无明的缘起所以相异。又说:因为本来具足所以相同,因为新近熏习所以相异。
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义。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同相的意思,就好比各式各样的陶器瓦罐,本质上都是微尘的性质与形态。同样的道理,一切无漏清净法、无明烦恼,以及种种业力幻现的现象,本质上都具有真如的性质与形态。因此,佛经中依据这个道理,说一切众生本来恒常安住,已经处在涅槃之中。觉悟的真理,不是靠修造而成的相状,也不是可以刻意造作出来的,终究没有什么可以得到,也没有任何色相形貌可以看见。而之所以有人看见色相,只是随着染污的业力幻现所产生的结果,并非智慧所显、本自不空的性质。因为智慧的体相,是没有任何形相可以看见的。
瓦器皆同微尘性相者。喻无漏所发净业。与无明所发染业。皆悉是幻。总不离真如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以真如不变。随缘成一切法故。文殊师利答第一经云。佛问文殊。汝久远来普游十方刹中。见何殊事。答曰。我久远来不见余事。唯见微尘。佛言。汝百年中居于轮家。不见种种瓦器相耶。答。我唯见尘。不见瓦器。佛言。汝实不见地水火风山川林树种种相耶。答云。我实不见相。唯见微尘。佛言。汝实见微尘耶。答云。我久远不见微尘。佛言。善哉。汝能觉一相。即是无相。若仁者如是觉。依一相门。一切众生本来常住等。问。众生本来是佛。应无众生色相可见。何故现见众生色相。答。此所见者。是众生真如随其染业。幻作此相。寔非本具如来智身也。以智身无相可见故。是知一切法界众生。皆含佛智。但以情尘自隔。不能内照。空埋金藏。枉蔽灵台。如鬬没额珠。醉迷衣宝。不因指示。何以发明。但能破尘出经。恒沙佛性一时皆了。是知水未入海不咸。薪未入火不烧。若入此门。皆同一照。无一心而非佛心。无一事而非佛事。未见刹那顷。不是如来得菩提时。无有芥子许。非是如来舍身命处。
所有瓦器都具有微尘的体性与相状,这是比喻由清净心所引发的纯净业力,与由无明所引发的染污业力,都同样是虚幻的,总归没有离开真如这一法界最根本的总相法门。因为真如本身不变,却能随顺因缘而显现一切事物。文殊师利菩萨在《第一经》中回答时,佛陀问文殊:“你长久以来普遍游历十方佛土,见到什么特别的事吗?”文殊答道:“我长久以来没有见到别的事,只见到微尘。”佛陀说:“你在百年间居于制陶轮的人家,难道没有看见种种瓦器的形相吗?”回答:“我只见到尘,不见瓦器。”佛陀问:“你当真没有看见地、水、火、风、山川、林木等种种形相吗?”答道:“我确实不见形相,唯见微尘。”佛陀问:“你真的见到微尘了吗?”答道:“我长久以来,连微尘也不见。”佛陀说:“善哉!你能觉悟一相,即是无相。如果仁者这样觉悟,依着一相法门,便能了知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平等……”有人问:“众生本来是佛,应该没有众生的色相可见,为什么现在却看见众生的色相呢?”回答:这里所见到的,是众生的真如随顺他们的染污业力,幻化出这些相状,实际上并非本来具足的如来智慧之身。因为智慧之身没有相状可见。由此可知,一切法界众生,都含藏着佛的智慧,只是被情识与尘境自我隔绝,不能向内观照,白白埋没了金矿般的宝藏,冤枉遮蔽了灵明的心台。就像斗殴时丢失了额上的宝珠,醉酒时迷失了衣中的珍宝,若不依靠指示,怎么能显发明白呢?只要能破除尘障、显发经义,恒河沙数般的佛性顿时都能明了。因此可知,水未流入大海就不咸,柴未投入火中就不燃。如果进入这个法门,都能得到同一的观照,没有一念心不是佛心,没有一件事不是佛事。没有一刹那的时间,不是如来证得觉悟的时刻;没有芥子那么小的空间,不是如来舍身舍命的地方。
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不同的相状,就像种种瓦器,各有各的差异。同样,无漏智慧与无明烦恼,随着染污因缘而显现虚幻的差别,其本性也因染污幻现而呈现出种种差异。
瓦器各各差别者。言生佛虽同一法界。以无漏所起净业。与无明所起染业。各各不同。故界界互别。性性各异。故名异相。佛问舍利子。汝见此土。作何心见。答曰。我见此土山川林树砂砾土石日月宫殿舍宅等种种相。各各不同。佛言。汝智慧力。下劣狭少。心有高下。见如是异等。问。何故圣凡。皆属生灭门收。答。以真如门。圣凡不立故。是故十方众生。全是佛体而无分剂。以不知故。甘称眇劣。禀如来之智德。自堕愚盲。具广大之威神。反跧小器。所以志公云。法性量同太虗。众生发心自小。由斯义故。方见全佛之众生。惺惺不昧。全众生之佛。历历无疑。悟本而自达家乡。得用而如亲手足。云何迷真抱幻。舍实𠙥虗。辜负己灵。埋没家宝。高推上圣。自鄙下凡。都为但诵空文。未穷实义。空记即心即佛之旨。亲省何年。高谈万法唯识之宗。谁当现证。既违教观。又阙明师。虽曰绍隆。但成自诳耳。
瓦器各不相同这件事是说:众生与佛陀虽然同处一个法界,但因为无漏智慧所生起的清净业力,与无明烦恼所生起的染污业力,各自不同,所以每一法界互相区别,每一自性各有差异,因此称为“异相”。佛陀问舍利弗:“你看见这个国土,是用什么样的心去见的?”舍利弗回答:“我看见这个国土的山川、树林、砂石、土块、日月、宫殿、房舍等等种种景象,各自不同。”佛陀说:“你的智慧力量,还低下狭小,心有高低分别,所以见到这样差异的景象。”有人问:“为什么圣人和凡夫,都归属于生灭门呢?”回答:“因为在真如门中,圣与凡的分别并不成立。所以十方众生,全体就是佛的本体,没有分割限量。但因为不知道这个道理,甘心自称渺小卑劣;本具如来的智慧德相,却自己堕入愚痴黑暗;拥有广大的威神力量,反而蜷缩在小小的器皿中。所以志公和尚说:‘法性的广大如同虚空,众生发心却自己局限狭小。’从这个道理出发,才能看见全体是佛的众生,明明了了、不曾昏昧;全体是众生的佛,清晰分明、无可怀疑。觉悟本来面目,就自然回到家乡;得到真实受用,就如同亲见手足。为什么还要迷惑于真实而紧抱虚幻,舍弃实在却趋向空无?辜负自己的灵性,埋没家中的珍宝;把圣人推得高高在上,又把自己贬为低下凡夫。这都是因为只诵读空洞的文字,没有探究真实的义理;空记着‘即心即佛’的宗旨,哪一年才能亲自体悟?高谈‘万法唯识’的宗义,谁又能够当下证得?既违背了教理与观行,又缺少明眼师父的指引。虽然号称继承弘扬佛法,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已上释立义分中心生灭三字竟。
以上解释了“立义分”中“心生灭”这三个字。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此义云何。以依阿赖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再者,关于生灭的因缘,说的是众生因为心、意、意识的流转变化而轮回。这是什么意思呢?由于依赖阿赖耶识,才有了无明不觉,从而生起能见、能显现、能执着外境的作用,并接连不断地生起念头,这就称为“意”。
此释立义分中生灭之因缘也。正谓清净心本无生灭。而忽起生灭。恐人认为自然。故说生灭皆随因缘。非自然也。众生依心意意识转者。众生二字。除佛一人。其余自凡夫。以至十地菩萨悉在其中。以前云。一切众生不名觉故。依有能依所依。所依。即心意识。能依。即众生也。心意意识。若据相宗解。集起名心。思量名意。分别名识。意谓自凡夫。以至十地菩萨。生灭灭生。各各不同。统而言之。皆依心意意识而转觉为迷。亦由心意意识而转迷为觉也。如楞伽云。心如工技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众伎。如歌舞工伎之人。随他拍转。拍缓则步缓。拍急则步急。众生亦如是。意地若生。身轮动作。意地若息。根境寂然。故曰。身非念轮。随念所使。故知或迷或觉。皆从意转。前文不立末那。此中亦不明指末那。据下五种。俱名为意。而以意识续之。则末那意。实通三细六粗。以半分属业识。半分通意识故。问。众生依心意意识而转觉为迷。此义云何。答。以一切众生皆以黎耶为因。无明为缘。由此二种为因缘故生五种意。谓不觉故心动名业识。复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相续名意。复从此意。计名著相名意识。是故一切众生皆依心意意识而转觉为迷也。问。前云依无明故而有黎耶。何故此中说依黎耶而有无明。答。有二义。一由无明动彼觉心成黎耶识。即此黎耶。复与无明为依以不相离故。二即此黎耶。具觉不觉。前就本觉说。故曰依觉而有不觉。今依不觉说。故曰依黎耶而有无明也。
这段解释的是“立义分”中生灭现象的因缘。清净心本来没有生灭,却忽然产生生灭现象,这是为了防止人们误认为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所以说明生灭都是随因缘而起,并非自然。
“众生依心意意识转”中的“众生”二字,除了佛陀一人,其余从凡夫到十地菩萨都包含在内。因为前文说过:“一切众生不名为觉”。这里有能依和所依。所依,就是心、意、意识;能依,就是众生。心、意、意识,如果依照相宗(唯识宗)的解释:积集、生起叫作“心”,思虑、量度叫作“意”,了别、分别叫作“识”。意思是说,从凡夫到十地菩萨,生灭变化,灭灭生生,各个不同,但总括来说,都是依靠心、意、意识的作用,从觉悟转为迷惑;同样,也是依靠心、意、意识的作用,从迷惑转为觉悟。
就像《楞伽经》说的:“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众伎。”如同歌舞伎人,随着节拍转动,节拍慢则舞步慢,节拍急则舞步急。众生也是如此,意地如果活动起来,身体就随之动作;意地如果停息,根(感官)与境(外境)就归于寂静。所以说:“身非念轮,随念所使。”因此可以知道,无论是迷是悟,都随“意”而转。前文没有特别提出“末那识”,这里也没有明确指出。根据下文所说的五种都名为“意”,而以“意识”来承续,那么“末那识”这个“意”,实际上贯通于“三细”和“六粗”的整个过程,因为它一半属于“业识”,一半又通于“意识”。
问:众生依靠心、意、意识而转觉为迷,这个道理怎么理解? 答:因为一切众生都以阿赖耶识(黎耶识)为内在因,以无明为外在助缘。由于这两种因缘,就产生了五种“意”:因为不觉悟,心动起来,这叫“业识”;接着从不觉悟中,产生能见、能现、能取的作用,相续不断,这叫“意”;再从这个“意”中,生起计度、执着、取相,这叫“意识”。所以,一切众生都是依靠心、意、意识的作用,从觉悟转为迷惑。
问:前面说“依无明故而有黎耶识”,为什么这里又说“依黎耶识而有无明”? 答:这有两层含义。第一,由于无明扰动那本觉之心,形成了阿赖耶识;而这个阿赖耶识,反过来又作为无明生起的所依,因为两者紧密相连,不相分离。第二,这个阿赖耶识本身,就同时包含了“觉”(觉悟)与“不觉”(迷惑)两种性质。前面是从“本觉”的角度来说,所以说“依觉而有不觉”;现在是从“不觉”的角度来说,所以说“依黎耶识而有无明”。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这个心识又有五种名称。是哪五种呢?第一种叫做业识。指的是由于无明的力量,使心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动摇的缘故。
业识者。谓清净觉心。本来不动。因无明风鼓。不觉心动。遂转此本觉真心而为业识。为二障之元。作二死之本。故远公云。本端竟何从。起灭有无际。一微涉动境。成此頺山势。明知三界别无理。但是妄心生。为八倒之根株。作四流之源穴。疾如掣电。猛若狂风。撇起尘劳。速甚瀑川之水。欻生五欲。急过旋火之轮。结搆四魔。驱驰十使。沉二死之河底。投八苦之焰中。醉迷衣里之珠。徒经艰险。鬪没额中之宝。空自悲嗟。皆由妄心。迷此真觉。若欲塞烦恼之窟穴。截生死之根株。但能内观一念无生。则空华三界。如风卷烟。幻境六尘。犹汤沃雪。廓然无际。唯一真如矣。
所谓业识,指的是原本清净的觉悟之心,本来如如不动。由于无明之风鼓动,不觉之间心念动摇,于是将这本有的觉悟真心转成了业识。它成为两种障碍的根源,作为两种生死的根本。所以慧远大师说:根本的源头究竟从何而起?生灭有无的边际又在何处?一旦细微的念头涉及动摇之境,便形成了这般山崩般的势力。要明白三界并没有别的道理,只是妄心产生,成为八种颠倒的根基,作为四种流转的源头。迅疾如同闪电,猛烈好似狂风,扬起烦恼尘埃,比瀑布激流还要快速;忽然生起五种欲望,比旋转的火轮更加急迫。它构造四种魔障,驱使十种烦恼,沉溺在两种生死的河底,投入八种痛苦的火焰之中。如同醉迷之人不知衣内藏有宝珠,白白经历艰难险阻;又像争斗时丢失了额上的明珠,空自悲伤叹息。这都是因为妄心,迷失了这真实的觉悟。如果想要堵塞烦恼的巢穴,斩断生死的根柢,只要能够向内观照一念本来无生,那么如同空花的三界,便会像风吹散烟云;如同幻影的六尘,就会像热汤融化冰雪。豁然开阔,无边无际,唯一真实如如的境界便显现了。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第二个叫做转识,它依托于动荡的心念,能够产生分别认知的作用。第三个叫做现识,指的是能够显现一切境界,就像明亮的镜子能映现出各种影像一样。现识也是如此,随着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尘境来到面前,它就立刻显现出来,没有先后次序。因为它在任何时候都自然而然地生起,总是处在最前面的缘故。
由依一念心动。转此大智慧光而为能见。名转识。有能见故。复转第一义谛境界而为世谛境界。名现识也。随其五尘对至即现者。如楞严云。汝以空明则有空现。乃至色来现色。声来现声。香来现香。味来现味。故曰即也。若据相宗解。五尘。即性境也。现者。即是现在。显现。现量之境。故曰即现。不现过未之境。故无前后。任运而起常在前者。是因缘变。非若分别变之有生灭也。此三虽属黎耶。然亦通属末那。以有赖耶。必有末那故。瑜伽云。赖耶识起。必二识相应故。若据后文即此相续识名为意识。有意识处必有末那。以意识缘境。必以末那为染净依故。但此末那行相微细。故虽通意识。而凡夫二乘皆所不知。是入地菩萨所知境故。此当相宗从自证分而生见相二分也。
由于依凭一念心念的波动,将这种大智慧光明转化为能见的功用,称为转识。有了能见的功能后,又将第一义谛的境界转化为世俗境界,称为现识。随着色、声、香、味、触这五尘对应而来,便立即显现——就像《楞严经》说的:“你以空性为明,就有空相显现;乃至色尘来了就现出色相,声尘来了就现出声相,香尘来了就现出香相,味尘来了就现出味相。”所以说“即现”。如果依据相宗(唯识宗)的解释,五尘就是性境;所谓“现”,就是当下、显现、现量所对的境界,所以说“即现”。它不显现过去、未来的境界,所以没有前后差别。自然而然地生起、恒常在前——这是因缘变,不像分别变那样有生有灭。这三种虽然属于阿赖耶识,但也通属于末那识,因为有了阿赖耶识,就必然有末那识。《瑜伽师地论》说:“阿赖耶识生起时,必定有两种识相应。”如果依据后文,这个相续识就称为意识;有意识的地方必定有末那识,因为意识攀缘境界时,必须以末那识作为染净的依止。只是这个末那识的行相非常微细,所以虽然通于意识,但凡夫和二乘修行人都不能了知,这是登地菩萨才能了知的境界。这里相当于相宗所说的从自证分生起见分和相分。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
四者称为智识,指的是能够分辨染污与清净法的认知作用。五者称为相续识,因为它能令念头相续不断地生起相应。
不了前境从自心现。本无染净。而虗妄计度是染是净。生爱生憎。故名智识。言智识者。谓迷智体。初起分别故。言相续者。谓既生憎爱。复于染净法中念念攀缘。心心无间。名相续识也。此从相见二分而起法徧计也。
不明白眼前的境界都是从自己心中显现的。它本来没有染污或清净的分别,却虚妄地分别计较这是染污、那是清净,从而产生贪爱或厌恶。所以称为“智识”。所谓“智识”,指的是迷失了智慧的本体,最初生起分别心的状态。所谓“相续”,指的是既然产生了憎恶与贪爱,接着又在染污或清净的境界中,念头一个接一个地攀附追逐,心念连续不断,这就叫作“相续识”。这是从“相分”(所认知的对象)和“见分”(能认知的心)这两个部分生起,进而普遍执着于一切事物的结果。
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是故三界虗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虗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心能够保持过去无数世所造的善业恶业,使其不会消失。还能让现在和未来的苦乐报应按时成熟,不会错乱。它能让已经过去的事情突然浮现心头,也让还没到来的事情不知不觉生出妄念。所以说,三界的一切都是虚幻,全由这颗心造作出来。离开了心,就没有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从心的妄念中产生。一切对事物的分别,其实都是在分别自己的心。心无法看见它自己,所以也得不到一个实在的“心”的表象。要知道,世间所有的境界,都是依靠众生的无明妄心才得以存在和维持。因此,一切事物,都像镜子里的影像一样,没有一个真实的实体可得。这一切只是心的虚妄造作。因为心念生起,种种事物就随之生起;心念息灭,种种事物也就随之息灭。
谓无明既发业已。而此相续识有三种思为业用。能造善恶二业种。而令赖耶执持业种。常不断绝。此即起业相也。楞伽云。心名采集业。意名广采集是也。
无明发动造业之后,这种相续不断的识有三种思虑作为作用,能够造作善业与恶业两种种子,并使阿赖耶识执持这些业力种子,恒常不断绝。这就是起业相。《楞伽经》说:“心名为采集业,意名为广泛采集”,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复能下。谓此识既造善恶二业。复能令赖耶识成熟苦乐二果。亦不断绝。此即业系苦相也。
而且,这个识还能向下发展。也就是说,这个识造下了善和恶两种业,同时它还能让赖耶识成熟,带来痛苦和快乐两种结果。这个过程不会停止。这就是业力束缚、导致痛苦的表现。
能令下。谓此识妄虑过现未来三世之境。而令赖耶念念受熏亦不断绝。由因果受熏皆不断绝。故名相续识也。下总结云。是知三界虗伪。皆是众生自心所现。若离自心外。无片事可得。当知境由心起。还逐心亡。但心生非境生。心灭非境灭。似鱼母念鱼子。如蜂王摄众蜂。鱼母不念而鱼子亡。蜂王不摄而众蜂散。是以有心缘境。万境摐然。无念忆持。纤毫不现。终无心外法。能与心为缘。但是自心生。还与心为相。是以箭穿石虎。非功力之所能。醉告三军。岂曲糵之所造。笋穿寒谷。非阳和之所生。鱼跃氷池。岂网罗之所致。悉为心感。显此灵通。故知万法施为。皆自心之力也。问。现见六尘。森然满目。何故却说唯心。答。以一切法。本无所有。皆从最初一念心动。转心为念。由此妄念。生种种法。复于种种法上分染分净。起爱起憎。妄生苦乐。殊不知总是自心取自心。故知但有一法现前。皆是自心分别。设当一念暂起。尽因幻境牵生。起灭同时。更无前后。问。既是法从心生。何故开眼但能见法。不见自心。答。心不见心。以无形相可得见故。故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能让下面所说的意思。指的是这个意识错误地思虑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各种境界,而使得阿赖耶识念念相续地受到熏染,也不会断绝。由于因果受熏都不断绝,所以称为“相续识”。下面总结说:由此可知,三界的虚妄假相,都是众生自心所显现的。如果离开了自心之外,就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得到。应当明白境界是由心而生起,也会随着心的止息而消失。只是心生起时并非境界生起,心灭时也并非境界灭去。这就像鱼母忆念鱼子,又像蜂王统领众蜂。鱼母不忆念,鱼子就消失;蜂王不统领,众蜂就离散。所以,有心去攀缘境界,万种境界就纷然呈现;没有念头去忆念执持,连一丝一毫也不会显现。终究没有心外的事物,能够成为心的缘起。一切都是自心所生,又反过来成为心的表象。因此,箭能射穿石虎,并非靠弓弩的力量所能做到;醉后号令三军,难道是酒曲所能造成的吗?竹笋穿透寒谷,不是阳光温暖所催生;鱼儿跃上冰池,岂是渔网罗具所导致?全都是心念感召,显现这种灵验神通。所以要知道,一切万法的造作施为,都是自心的力量啊。有人问:明明亲眼看见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境界,森然罗列充满眼前,为什么却说只是唯心所现呢?回答:因为一切事物,本来都没有实体存在,都是从最初那一念心动开始,把真心转成了妄念。由于这个妄念,才生出种种事物。又在种种事物上,分别出染污的、清净的,生起贪爱、生起憎恶,错误地产生苦乐感受。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心在取自心。所以要知道,只要有一件事物出现在面前,都是自心在分别。假使有一念暂时生起,全都是因为虚幻境界牵引而生。生起和灭去是同时的,并没有先后次序。又问:既然是事物从心生,为什么睁开眼睛只能看见事物,却看不见自己的心呢?回答:心不能看见心,因为心没有形相可以看得见。所以《金刚经》说:凡是所有一切表象,都是虚妄不实的。如果能认识到一切表象都不是真实的表象,那就见到如来了。
当知下。总结前文。无明。即不觉也。妄心。即业识也。言不但五蕴身是无明业识住持。即外洎山河虗空大地。皆是无明业识住持也。以业识能住持三类性境故。故知缘生之法。皆是无常。如镜里之形。无体而全因外境。似水中之月。不实而虗现空轮。以心下二句。正言流转还灭。皆是自心。更无别法。由二乘凡夫。不达三界唯心。故详示之。
要知道下面的内容是总结前文。无明,就是不觉悟。妄心,就是业识。这里说不仅五蕴构成的身体是由无明业识支撑维持的,就连外在的山河、虚空、大地,也都是由无明业识支撑维持的。因为业识能够支撑维持三类性境的缘故。由此可知,一切因缘和合而生的事物,都是无常的,就像镜子里的影像,没有实体,完全依赖外境而显现;又似水中的月亮,并非真实存在,只是虚妄地映现在空中。接下来“以心”这两句,正是说明流转生死与还归寂灭,都是自心所现,并没有其他东西。由于二乘人和凡夫不能了悟三界一切唯心所造的道理,所以在这里详细开示。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五蘊中妄執主宰為我)。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能依)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貪不斷)見愛(所依)煩惱增長義故。
再说这个意识,就是前面讲的那个相续不断的识。对于普通人来说,由于执着的心越来越重,就会产生“我”和“我的”这种想法(在色、受、想、行、识这五蕴中,错误地认为有一个主宰的“我”)。随着各种事情发生,心就跟着攀附上去,产生种种错误的执着,并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境进行分别、判断,这就叫做(能够依之而起的)“意识”。它也叫“分离识”,或者还可以叫做“分别事识”。这个意识,会随着(贪欲不断)以及基于“见解”和“贪爱”(所依存的)烦恼而不断增强、扩大。
此明从微细意识而生麤意识也。言即此相续识者。显非别有。即意所生也。依诸凡夫者。指人天乘也。取着转深者。执取相也。计我我所者。计名字相也。由此二种虗妄徧计。于是见色取色。闻声取声。乃至觉触取触。知法取法。故转此意名为意识。又名分离识者。以独缘法尘故。又名分别事识者。以能兼缘前五尘故。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者。即见思二惑也。由此二惑。故令相续益深。妄执愈炽。此从二种法徧计上复生二种我徧计。所谓迷人者必迷法也。此论以执法名意。执我名意识。非若识论立意意识各有我法二执也。若据六粗次第。此段当在起念相应不断故之下。联络住持等文。则前后相贯。读者详之。
这里说明从微细意识产生粗浅意识的过程。所谓“即此相续识”,表明并非另有一个独立的识,而是直接从意识产生的。“依诸凡夫”指的是人天乘的修行者。“取著转深”是指执着于现象表象。“计我我所”是指执着于名称概念。由于这两种虚妄的普遍执着,于是看见色相就执着色相,听到声音就执着声音,乃至感受到触觉就执着触觉,认知到事物就执着事物。因此,这个意识转变称为“意识”。又叫做“分离识”,因为它能单独攀缘法尘。也叫做“分别事识”,因为它还能同时攀缘前五尘(色、声、香、味、触)。这个意识依靠见解和贪爱烦恼而增长,也就是见惑和思惑这两种迷惑。由于这两种迷惑,使得相续不断加深,虚妄执着越发炽盛。这是从对“法”的两种普遍执着,又生出对“自我”的两种普遍执着。所谓迷惑的人必定也迷惑于法。这部论将执着于法称为“意”,将执着于自我称为“意识”,并不像《唯识论》那样认为意和意识各自都有对“我”和“法”的两种执着。如果依据六种粗相的次第,这段内容应当放在“起念相应不断故”这句话的后面。将它与前后关于住持等内容的文字联系起来,那么前后文意就贯通了。请读者仔细体会。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所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唯佛能知。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依据无明习气影响而产生的意识活动,并非凡夫所能理解,也不是声闻、缘觉二乘的智慧所能觉察。这是指依照菩萨从最初生起正信开始,发心修行、观察体证,即便证得法身境界,也只能了知其中少部分内涵。乃至菩萨修行至最高阶位,仍不能完全透彻知晓,唯有佛陀才能彻底明了一究竟。为什么呢?因为这颗心从最初以来,本性就是清净的,却存在着无明;由于受到无明染污,便产生了染污的心识。虽然存在染污的心识,但其本性却始终恒常不变。所以这个深奥的道理,只有佛陀能够完全明了。
所谓心性始终没有妄念,就称为“不变”。由于不能通达平等一体的法界真如,心识与真理不能相应,忽然生起妄念,这就叫作“无明”。
此下明由心意意识转迷而为觉也。问云。上言一切众生心本清净。皆依无明一动。熏起觉心。转成业识。即此最初无明。所熏之识。何人能知。答。凡夫在五住烦恼中住。二乘虽断四住。未达无明。所以凡夫二乘悉皆无分。此之无明。要具大乘二种性者。于初信位。发心观察。于资粮位。修大乘顺解脱分。于四加行。复修大乘顺决择分。至通达位。入初地时。断一分无明。证一分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地尽。不能尽知。秪名分觉。至佛果位。方能穷了。名究竟觉。问。何故无明必待极果然后能知。答。是心本来清净。毫无垢染。如净明日。无所不照。由于清净觉心。是初一念忽起动心。转此光明净觉而成无明。所谓不思议熏。不思议变也。既为无明所染。即名染心。不名净觉。所谓不染而染也。由此最初一念微细甚深。唯佛一人独能觉了。余虽随分。实未能知。故曰。声前一句。千圣不传。未曾亲近。如隔大千。问。既曰染心。则心已变。何故又曰常恒不变。答。由心性本来常寂。本无妄念。不与染法相应。故虽随染缘。实未曾变。喻如风起澄潭之浪。浪虽动而常居不动之源。似翳生空界之华。华虽现而匪离虗空之性。问。既曰自性清净。本无有染。何故忽起无明。此无明者。从何所来。答。心性本自常恒。皆由背觉合尘。不与法界相应。瞥起一念。故转净觉而为无明。别无所来。实由不变。故随染缘也。
接下来说明如何通过心意意识的转变,从迷惑走向觉悟。有人问:前面说一切众生的心本来清净,都是因为无明一动,熏染了觉悟的心,转变成业识。那么这最初的无明所熏染的识,有谁能知道呢?回答:凡夫处在五种烦恼之中,二乘虽然断除了四种烦恼,但还未通达无明。所以凡夫和二乘都无从知晓。这种无明,必须具有大乘两种根性的人,在初信位时发心观察,在资粮位修习大乘顺解脱分,在四加行位再修大乘顺决择分,直到通达位,进入初地时,才能断除一分无明,证得一分法身,得到少许的知晓。乃至菩萨地修到尽头,也不能完全知晓,只能称为分觉。到了佛果位,才能彻底明了,称为究竟觉。又问:为什么无明一定要到究竟果位才能知晓?回答:这颗心本来清净,毫无污染,就像清净明亮的太阳,无所不照。但由于清净的觉悟之心,在最初一念忽然生起动心,就把这光明清净的觉悟转成了无明,这就是所谓的不思议熏、不思议变。既然被无明所染,就叫做染心,不叫净觉,这就是所谓的不染而染。由于这最初一念极其微细深奥,只有佛一人能够完全觉了,其他人虽然随分知晓一些,实际上并不能真正知道。所以说:言语之前的那一句,千圣也无法传授;未曾亲身接近,就像隔着三千大千世界。再问:既然说是染心,那么心已经变了,为什么又说它常恒不变呢?回答:因为心性本来常寂,本来没有妄念,不与染污之法相应。所以虽然随顺染污的因缘,实际上从未改变。好比风吹起澄净潭水的波浪,波浪虽然动,却始终不离那不动的水源;又像眼翳在虚空中生出幻花,花虽然显现,却从未离开虚空的本质。又问:既然说自性清净,本来没有污染,为什么忽然生起无明?这无明又是从哪里来的?回答:心性本自常恒,都是因为背离觉悟、迎合尘境,不与法界相应,瞥然生起一念,所以把清净觉悟转成了无明。它并没有别处而来,实际上是由于那不变的心性,随顺了染污的因缘。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染污的心有六种。哪六种呢?第一种是执着于与烦恼相应的染污。依靠声闻、缘觉二乘的解脱境界,以及修行达到“信相应”的初地时,就能远离这种染污。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第二种是不断相续的烦恼染污。依着信解相应的修行阶段,通过逐步修习的方法,渐渐能够舍弃,到达清净心地时,便彻底脱离了。第三种是与分别知见相应的烦恼染污。依着具足戒行的修行阶段逐渐远离,直至修习无相观行的阶段,才得以彻底脱离。
问。今此净觉既为无明所染。不染而染。成此染心。此染心复有几种。何位方断。答。有六种。
问:现在这个清净的觉悟既然被无明所染污,虽不染而显现染相,形成了这个染污的心。这个染污的心又有几种?要到什么阶段才能断除?
答:有六种。
言执相应染者。即六粗中执取相。及计名字相。此即意识徧计执也。由意识见爱。烦恼所增长故。二乘至无学位。断见思惑。证生空理。得三解脱。方得远离。若菩萨从初发心观察。至七信位。信根成就。永无退失。名信相应地。然此菩萨。虽未得人空。由信力故。见思烦恼不得现行。故云远离。非约随眠。以留惑故。摄论云。若不断现行。则不异凡夫。若不留惑种。则不异二乘。此约终教说。若约始教。初地已上。方说留惑。若约实教菩萨。从初正信。便达真如本有。无明本空。随顺无念。于此地前。能修法空真如三昧。自然令彼法执不生。伏于无明。与真如相应。即能学断。故下文云。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故。
说到执着与烦恼相应的染污。这是指六种粗重烦恼中的执着取相,以及计较名相。这其实就是意识在普遍计较和执着。由于意识的见解和贪爱,烦恼得以增长。二乘修行者要到无学位,断除了见解和思惑,证得人我空的道理,获得三种解脱,才能真正远离这种染污。如果是菩萨,从最初发心观察修行,直到第七信位,信心之根已经坚固,永远不会退失,这叫做“信相应地”。这样的菩萨,虽然还未证得人我空,但由于信心的力量,见解和思惑的烦恼不会现行发作,所以说“远离”,但这并不是指烦恼的种子(随眠)也断除了,因为菩萨特意保留了烦恼种子。《摄大乘论》说:如果不断除烦恼现行,那就和凡夫没有区别;如果不保留烦恼种子,那就和二乘没有区别。这是从大乘终教的立场来说的。如果从大乘始教的立场,要到初地以上,才说保留烦恼种子。如果从实教(如圆教)菩萨的立场,从最初发起正信时,便能通达真如本性本自具足,无明烦恼本来空寂,随顺无念的境界。在证入初地之前,就能修习法空真如三昧,自然使得那种对法的执着不生起,降伏无明,与真如相应,这时便开始学习断除烦恼。所以下文说:不能完全了悟一法界真实义的人,从信相应地开始,通过观察修习来学习断除。
不断相应染者。即六粗中第二相续相。五意中相续识。即分别法执也。此菩萨从初资粮加行位中修唯识观。现行已伏。至通达位。究竟永离。言净心者。由入初地断异生性障。证徧行真如。故唯识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这种持续不断的烦恼污染,对应的是六种粗显烦恼中的第二种“持续相”,也对应五种意识中的“持续意识”,其实就是对事物现象的执着分别。这些修行者在最初积累资粮、精进修行的阶段,通过修习唯识观想,已经能够降伏这种烦恼的现行。到了通达真理的见道位时,就能彻底永远地断除它。所谓“清净心”,是指进入初地时,断除了凡夫众生的障碍,证得了普遍存在的真如实相。所以《唯识颂》里说:当心识面对所缘境界时,智慧彻底不再有任何执着所得,那时就安住于唯识实相,脱离了能取与所取的对立分别。
分别智相应染者。即六粗中智相。五意中智识。此即俱生法执也。具戒地者。即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毁犯烦恼垢故。无相方便地。即第七远行地也。前之五地。有相观多。无相观少。至第六地。无相观多。有相观少。迨至第七地。纯无相观。念念正受。但念空无相无作。故不起分别。此意俱生法执。地地渐除。至此地。则意之徧计已空。故下破依他也。
与分别智慧相应的染污,就是六种粗相中的“智相”,五种意识中的“智识”。这属于与生俱来的法执着。“具戒地”就是“离垢地”,具备清净的戒律,远离能生起毁犯行为的烦恼污垢。“无相方便地”就是第七“远行地”。前面五地,修行中有相观想多,无相观想少。到了第六地,无相观想多,有相观想少。等到第七地,就完全是纯一无相观想,念念都在正定中,只观想空、无相、无作,所以不起分别心。这种意识中与生俱来的法执着,在每一地修行中逐渐断除,到了第七地,意识中的普遍计度执着已经空寂,所以接下来就要破除对依他起性的执取了。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第四种是显现色相的不相应烦恼,依靠色自在境界就能断除。第五种是能见心念的不相应烦恼,依靠心自在境界就能断除。第六种是根本业力的不相应烦恼,需要菩萨修行圆满,进入如来境界才能断除。至于不能透彻理解法界真义的情况,从信心相应的阶段开始,通过观察修学逐渐断除;进入清净心境界时,就能随修行程度部分断除;直到成就如来境界时,才能彻底断除。
现色不相应染者。此即三细中现境界相。五意中现识也。此境界是依根本无明一动所现。微细难知。至不动地。已离业色。任运现身现土。名色自在。
现色不相應染,指的是三細中的現境界相,也就是五意中的現識。這個境界是由根本無明最初一動而顯現出來的,非常微細,難以覺察。修行到了不動地,已經脫離了業力所感的色身束縛,能夠自然而然地隨緣示現身形、顯現國土,這叫作「色自在」。
能见心不相应染者。即三细中能见相。五意中转识也。此能见相。亦是根本无明一动所成。九地菩萨。尽此业相。善知众生十种稠林。以四无碍智现身说法。名心自在。
能见心不相应染,指的是三细相中的能见相,也就是五意中的转识。这个能见相,同样是由根本无明最初一动所形成的。修行到九地的菩萨,能够完全断除这个业相的障碍。他们透彻地了知众生种种复杂深密的心念差别(十种稠林),并能以四种无碍的智慧,随缘示现身形、讲说佛法。这就叫做“心自在”。
根本业不相应染者。即三细中业相。五意中业识。此无明业相。至菩萨尽地。在无间道。用金刚智。除灭无明。入如来地。得见心性。名究竟觉。问。何故相宗但空徧计。不遣依他。答。相宗立相。故不遣依他。唯空徧计。性宗显性。故先除徧计。亦遣依他。若空徧计而不遣依他。谓之半头唯识。若空徧计。复遣依他。方名具分唯识也。不了一法界义者。即最初一念生相无明。名不觉相。亦名根本无明。此无明从三贤位学断。乃至菩萨尽地渐离。至如来地。方究竟离。
根本业不相应染,指的是三细中的业相,五意中的业识。这种无明业相,要到菩萨修行圆满的境地,在无间道中,运用金刚般的智慧,才能破除无明,进入如来的境界,得以彻见心性,称为究竟觉。
有人问:为什么相宗只空除遍计所执,却不遣除依他起性呢?
回答:相宗立足于现象(相),所以不遣除依他起性,只空除遍计所执。性宗旨在显明本性,所以先除遍计所执,同时也遣除依他起性。如果只空除遍计所执而不遣除依他起性,这叫“半头唯识”。如果既空除遍计所执,又遣除依他起性,这才叫做“具分唯识”。
所谓“不了一法界义”,就是指最初一念生起的无明相,也叫不觉相,又称为根本无明。这种无明从三贤位开始学习断除,一直到菩萨修行圆满的境地逐渐远离,直到如来境地,才彻底断离。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所谓“相应”的含义,是指心念与事物现象不同,依据染污与清净的差别,而能了知对象、攀缘外相的缘故。所谓“不相应”的含义,是指心体本身不觉悟,恒常没有差别变异,不同于了知对象、攀缘外相的缘故。
问。同一染心而有相应不相应者何故。答。言相应者。谓此染心初起。以无力故。心王心所。不能自生。必依染净境界方生。以境有差别。心心所亦异。故曰知相缘相同也。以二法同生。名曰相应。言不相应者。谓无明初起。以有力故。不藉境生。由背清净觉。不与净觉相应。突起无明。即成不觉。故自始至终。从迷积迷。曾无别异。不同心境有别异故。名不相应。是知待生者弱。突起者强。在外者粗。在内者细。背觉者难除。合尘者易遣也。
问:同是染污心念,为什么会有相應和不相應的差别?
答:所谓相應,是指这种染污心念最初生起时,因为力量微弱,心王与心所不能自行生起,必须依靠染污或清净的外境才能产生。由于外境有种种差别,心王与心所也随之不同,所以说认知的对象和缘取的对象是相同的。因为这两种法同时生起,所以称为相應。
所谓不相應,是指无明最初生起时,因为力量强盛,不需要借助外境就能产生。由于背离清净觉悟,不与清净觉悟相應,突然生起的无明,立即成为不觉。所以从开始到最终,都是从迷入迷、累积迷惑,始终没有差别变化,不像心境相待时会有种种差别,因此称为不相應。
由此可知:需要依赖外境才能生起的染心力量较弱,突然自行生起的无明力量较强;表现在外的染心较为粗显,潜藏在内的无明较为微细;背离觉悟的根本无明难以断除,与外境相合的枝末染心相对容易遣散。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在业智故。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染心的含义,叫做烦恼障,因为它能障碍对真如的根本智慧。无明的含义,叫做所知障,因为它能障碍在世间自在运用的智慧。这道理怎么说呢?因为依靠染污的心,才会产生能见的分别和能现的影相,错误地执着境界,违背了万法平等的本性。因为一切法本来是恒常寂静的,没有生起的相状,但由于无明而不觉悟,虚妄地与法的真实状态相违背,所以就不能够随顺、了知世间一切境界的种种差别。
上以无明染心分根本枝末。此以染心配烦恼所知。以染心为烦恼障者。由彼染心。昏烦恼乱。障碍静心。不能契合根本如理智故。根本智。即智净相也。以无明为所知障者。由彼无明。愚痴暗昧。障碍净用。不能证得自然业智故。自然业。即不思议业用也。所以下征释。以染心为烦恼碍者。由彼染心于六根门头。见色闻声。妄生取着。分染分净。生爱生憎。障平等理。故以染心为烦恼障也。以无明为所知障者。以一切法本自寂灭。无有动相。由无明一起。妄与法违。故开眼时。不达性空。皆成法碍。故以无明为所知障也。是知心外无法。法外无心。但了一心。诸尘自寂。起心背法。即乖法体。既与相违。即不通达。若能顺法界性。合真如心。则般若无知无所不知矣。
前面把无明和染心分为根本与枝末。这里将染心对应烦恼障,无明对应所知障。之所以说染心是烦恼障,是因为这染心让人昏沉烦乱,障碍清净心,使人无法契合根本的如理智。根本智,就是智慧清净的相状。之所以说无明是所知障,是因为这无明让人愚痴暗昧,障碍清净的妙用,使人无法证得自然业智。自然业,就是不可思议的业用。
下面进一步解释。说染心是烦恼障,是因为这染心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门头,看见颜色、听到声音,就虚妄地产生执着,分别这是染污、那是清净,生出贪爱和憎恨,障碍了平等真理,所以说染心是烦恼障。说无明是所知障,是因为一切法本来寂灭,没有动摇的相状,由于无明一旦生起,就虚妄地与法性相违背,所以当我们睁开眼睛看时,不能通达一切法本性空寂,所见都成了障碍认知的法相,所以说无明是所知障。
由此可知,心外没有独立的法,法外也没有独立的心。只要明了这一心,一切尘境自然寂灭。如果生起妄心、背离法性,就与法的本体相违逆。既然与法相违背,也就不能通达无碍。如果能随顺法界的本性,契合真如之心,那么智慧便能无分别而知,无所不知了。
已上释生灭因缘竟。
前面已经解释完生灭因缘的道理了。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心相应故。
再说这生灭现象的分别,有两种情况。是哪两种呢?第一种是粗显的,因为它和我们的心念活动直接相应。
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第二,微细。因为与心不相应。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凡夫所理解的,是最粗浅的层面。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粗心念中的细微觉察,与细微觉察中的粗浅心念,是菩萨修行所能体察的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细微之中的细微,是佛的境界。
此释立义分中生灭相之相字也。因生灭之相有粗细。故特明之。
这里解释的是“立义分”中“生灭相”的“相”字。因为生灭的现象有粗显和细微的区别,所以需要特别说明。
言粗者。即六染中前三染。与境相应而起。其相粗显。人所易了故。
粗显的染污,是指六种染污中的前三种。它们都是因为与外在境界相应而起的,这些染污的相状粗重明显,人们很容易察觉。
此即相生灭也。
这就是事物表象的生起与灭去。
言细者。即六染中后三染。是背觉而突起。其相微细。人所难了故。此即流注生灭也。
说到微细的方面,就是指六种染污中的后三种染污。这是背离觉悟而忽然生起的,它的相状非常微细,一般人很难明了。这就是相续不断的生灭现象。
又粗下复详分麤细。麤中粗者。谓三染心虽俱名粗。就中第一执相应染为尤粗。二乘三贤皆能觉察此染故。以是粗意识徧计故。
再者,从粗浅到细微,这里再详细区分粗与细。粗中的粗者,指的是三种染心虽然都称为粗,但其中第一种“执相应染”最为粗重。这是因为声闻、缘觉二乘以及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贤位修行者,都能觉察到这种染心的缘故。这是由于它是粗显的意识,普遍计度、执着而产生的。
粗中细者。即前三染中后二染。谓不断相应染。及分别智相应染也。此于粗中稍细。是初地以至七地菩萨所知故。以是微细意识所徧计故。
粗中细,指的是前面三种染污中的后两种染污,即“不断相应染”和“分别智相应染”。这两种染污在粗相中算是比较细微的,是从初地到七地菩萨所认知、断除的染污。因为这是微细意识(第七识)普遍执着计度而产生的缘故。
细中粗者。谓后三染心。虽俱名细。就中前二稍粗。谓现色不相应染。及能见心不相应染。此是赖耶所缘相分。及能缘见分。是八地九地菩萨所知故。
细中较粗的部分,是指后三种染污心。虽然都称为细相,但其中前两种相对较粗,即“现色不相应染”和“能见心不相应染”。这两者是阿赖耶识所缘取的相分,以及能缘取的见分,是八地、九地菩萨所能了知的境界。
细中之细。即最后根本业不相应染。以能所未分。行相微细。唯佛能了故。古德云。学道之人细识心。细中之细最难寻。可中寻到无寻处。方信凡心即佛心。正此意也。
最细微的烦恼,就是最后一种根本业不相应染。因为它还没有能认识和所认识的区别,运作的迹象极其隐微,只有佛才能完全明了。古德曾说:修行学道的人要觉察那细微的识心,细微之中最细微的,最难探寻。如果探寻到了无可探寻之处,才会相信凡夫的心就是佛的心。正是这个意思。
此二種(就粗細)生滅。依于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这两种(从粗浅和细微角度来说)生灭现象,都是依托于无明的熏染作用而产生的。具体来说,就是依托于“因”和“缘”。所谓“依因”,指的是由于“不觉”(即根本的迷惑)这个道理;所谓“依缘”,指的是虚妄地造作出种种境界这个道理。如果“因”(不觉)熄灭了,那么“缘”(妄境)也就随之熄灭。“因”熄灭,所以那些与真如不相应的心念活动就熄灭了;“缘”熄灭,所以那些与境界相应的、执着外境的心念活动也就熄灭了。
此明由因缘而有生灭相。以见生不自生。由因缘生。灭不自灭。由因缘灭也。若统言生。三细六粗。皆依无明熏习而生。故曰依于无明熏习而有也。若别言生。依无明因。生三种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种相应心。故曰依因依缘也。若统言灭。则无明灭时。无明所起现识境界亦灭。故曰若因灭则缘灭。若别显灭。三细因无明生。无明灭时。三细亦灭。三粗从境界缘生。故境界灭时。三粗亦灭也。此约生佛始终言生灭。非约刹那生灭义也。
这里说明的是:生灭现象都是依靠因缘而产生的。我们看到,生起并非自己生起,而是依靠因缘才生起;灭去也不是自己灭去,而是依靠因缘才灭去。如果从整体来说生起,那么三细六粗这些现象,都是依着无明的熏习而产生的,所以说“依于无明熏习而有”。如果分别来说生起,那就是:依着无明这个根本原因,生起三种不相应的微细心识;依着外境这个助缘,生起三种相应的粗显心识。所以说“依因、依缘”。
如果从整体来说灭去,那么当无明灭尽时,由无明所引生的现识和境界也就随之灭去,所以说“若因灭则缘灭”。如果分别显示灭去的次第:三细现象因无明而生,无明灭时,三细也就灭去;三粗现象从境界的缘而生,所以境界灭时,三粗也就灭去。这里是从众生到成佛的完整过程来讨论生灭,不是指刹那间的生灭变化。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無明)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滅心上生滅相)。非心體滅。
问:如果说心会灭,那怎么还能相续不断?如果说相续不断,又为什么说无明终究会灭呢? 答:这里说的灭,是指心上的生灭现象灭了,并不是心本身会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
就像风依靠水面才会显出波动的样子。
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
如果水的相状消失,那么风的相状也就随之断绝,失去了依存的根基。正因为水的相状不灭,风的相状才能持续不断地生起。
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风停息了,水面的波动自然随之平息,但并非水本身消失了。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
不明真相的迷惑也是如此,它依附于本心的本体而产生波动。
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
如果心的本体消失了,那么众生就会断灭,没有可以依托的根本。正因为本体不会消失,心识才能持续相续。
唯癡(無明)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只是愚痴(无明)消除的缘故,心的种种表象也就随之消失,但这并不是心本身(即智慧)的消亡。
此约粗细二心灭有先后以兴难也。意谓境界缘灭。则相应心已灭。不应复有不相应心相续。若谓尚有不相应心相续者。即此便是不灭之相。云何复说究竟灭。答。谓境界缘灭。唯相应心粗相灭。非心体灭。无明灭时。亦唯不相应细相灭。非心体灭也。
这里是根据粗细两种心念的灭除有先后顺序而提出的诘问。意思是说:当外境因缘灭尽时,与之相应的粗心念就应该已经灭除,不应该再有不相应的细心念继续存在。如果说还有不相应的细心念持续不断,这本身就是心念未灭的表现,又怎么能说是彻底灭尽呢?回答是:外境因缘灭尽时,只是与境界相应的粗显心念现象灭除了,并非心体本身灭失;无明烦恼灭尽时,也只是与无明相应的细微心念现象灭除了,心体本身依然不灭。
如风下喻明。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者。立喻本也。
就像风和水作比喻来说明。好比风依靠水面才显出波动的样子,这是设立比喻的根本。
若水下。先喻相应心也。以境灭时相应心相虽灭。心体不灭。以不灭故。三细相续。正如猛风灭故。粗浪相灭。非水体灭也。
就像水下的情形。先比喻相应心。当境界消失时,相应心的相状虽然消失,但心的本体不会消失。因为本体不灭,所以三种微细的相状持续不断。正如猛烈的风停了,粗大的波浪相状就消失了,但水的本体并没有消失。
唯风下。次喻不相应心也。以心非动性。故无明灭而染相灭。而心不灭。正如微风灭故。细波亦灭。非水体灭也。无明下法合。无明依心而动。合喻本也。
只有风下面的部分。接下来比喻不相应的心识。因为心的本质不是动摇的,所以无明熄灭时,染污的相状也就熄灭了,但心本身不会熄灭。这正像微小的风停息了,细小的波浪也就平息了,并不是水的本体消失了。无明下面的部分是结合法义来说明。无明依附着心识而产生动摇,这是结合前面的比喻来阐明根本道理。
若心下。合相应心灭而心体不灭也。此众生。是依业转二相之众生也。斯即八地已上菩萨皆依业转得名。以粗染灭时。细染不灭。故八地已上菩萨。尚在生灭。流注不断。未得成佛。
如果心念消融,只是妄念的相续作用停止,而心的本体并不会消失。这里说的众生,是指还受着业力流转两种状态影响的众生。这正是八地以上的菩萨,都还随着业力流转而得名。因为粗重的烦恼染污消除时,微细的烦恼染污并未断尽。所以八地以上的菩萨,仍然处于生灭变化之中,微细的念头像水流一样持续不断,还没有圆满成佛。
唯痴下。合不相应心灭而心智不灭也。以无明灭时。细染方尽。而如来大圆镜智淳净明故。故曰非心智灭。
只是痴迷消除后,说明不相应的心念虽灭而真实心智不会消亡。因为当无明断灭时,细微的烦恼染污才会彻底除尽,而如来的大圆镜智本就纯粹清净、光明朗照。所以说并非真实心智会断灭。
已上释心相竟。
以上是关于心相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