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生会寂门第一
夫缘起万有。有必显于多门。无性一宗。宗盖彰于众德。分其力用。则卷舒之趣易明。览其玄纲。则理事之门方晓。今就体用而言。略分十义。
万物皆因缘和合而生,存在必然通过多种方式显现。无自性这一根本宗旨,正是通过无数功德得以彰明。分析其作用力时,收放自如的妙趣便容易理解;把握其根本纲领时,真理与现象的关系才能通达。现在就本体与作用来说,大致分为十个方面来讲。
一明缘起 二入法界 三达无生四观无相 五了成坏 六示隐显七发菩提 八开涅槃 九推去来十鉴动静
一、明白因缘生灭的道理 二、体悟万物相互含摄的境界 三、通达无生无灭的实相 四、观照一切相皆虚幻不实 五、洞悉世间成住坏空的规律 六、显化隐藏与显现的奥妙 七、发起追求觉悟的真心 八、开启清净自在的涅槃门 九、勘破过去未来的虚妄 十、照见动静不二的真相
初明缘起者。如见尘时。此尘是自心现。由自心现。即与自心为缘。由缘现前。心法方起。故名尘为缘起法也。经云。诸法从缘起。无缘即不起。沉沦因缘。皆非外有。终无心外法。能与心为缘。纵分别于尘。亦非攀缘。然此一尘圆小之相。依法上起。假立似有。竟无实体。取不可得。舍不可得。以不可取舍。则知。尘体空无所有。今悟缘非缘。起无不妙。但缘起体寂。起恒不起。达体随缘。不起恒起。如是见者。名实知见也。
当你看到一粒尘埃时,这尘埃其实是自心显现的。因为是从自心显现,它就成为了心的缘起。正是有这个缘出现,心念才得以生起。所以说尘埃就是缘起法。佛经上讲:一切现象都因缘而生,没有缘就不会显现。
要知道,所有沉沦轮回的因缘,都不是外在的。从来就没有心之外的事物能真正成为心的缘起。纵然我们分辨尘埃的相状,这也不是真正的执着。其实这颗微小圆融的尘埃相,是依着法性显现的,看似存在实则虚幻,根本没有实体。你想抓取它抓不到,想舍弃它也舍不掉。
正因为取不得、舍不掉,我们就明白尘埃的本体根本是空。现在觉悟到“缘”并非实有的缘,“起”也无不玄妙。虽然缘起现象纷然,但其本体寂然不动,生起当下就是不生;通达本体随缘显现,不起之中常起妙用。能这样观察的人,才称得上真正明见了实相。
二入法界者。即一小尘。缘起是法。法随智显。用有差别。是界此法。以无性故则无分齐。融无二相。同于真际。与虚空界等遍通一切。随处显现无不明了。然此一尘。与一切法各不相知。亦不相见。何以故。由各各全是圆满法界。普摄一切更无别法界。是故不复更相知相见。纵说知见。莫非法界知见。终无别法界可知见也。经云。即法界无法界。法界不知法界。若性相不存。则为理法界。不碍事相宛然。是事法界。合理事无碍。二而无二。无二即二。是为法界也。
一粒微小的尘埃中,就蕴含着进入法界的两种途径。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法性显现。这种法性随着智慧显现,作用虽有千差万别,但其本质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没有界限分割。它融通无碍、没有对立,如同真理本身,像虚空般遍及一切处所,随处显现无不明朗透彻。
然而这粒尘埃与万事万物之间,既不相通也不相碍。为什么呢?因为每一物都全然具足圆满法界,普遍含摄一切,再没有另一个独立的法界存在。所以它们不需要相互认知、相互面对。即便说到认知面对,也都是法界自身的认知面对,终究没有另外的法界可以被认知。
正如佛经所说:法界本身就是无法界的境界,法界不会去认知法界。若是抛开本质与现象的执着,就是理法界;但不妨碍事相清晰显现,这就是事法界。理与事互融无碍,看似有别实则不二,不二而又宛然有别——这就是真正的法界啊。
三达无生者。谓尘是心缘。心为尘因。因缘和合。幻相方生。由从缘生。必无自性。何以故。今尘不自缘。必待于心。心不自心。亦待于缘。由相待故。则无定属缘生。以无定属缘生。则名无生。非去缘生说无生也。论云。因不自生。缘生故。生缘不自生。因生故。生今由缘生。方得名生。了生无性。乃是无生。然生与无生。互成互夺。夺则无生。成则缘生。由即成即夺。是故生时无生。如是了者。名达无生也。
所谓通达无生之理,是说外境是心识的缘起条件,心识又是外境生起的根源。因与缘和合时,才显现出如幻的相状。既然是从因缘而生,必然没有独立不变的本性。为什么呢?眼前的外境不能自己攀缘自己,必须依赖心识才能显现;心识也不能独立存在,同样要依托外缘才能生起。由于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可知万物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既然缘起之法没有独立自性,这就称为"无生"——并非要否定缘起现象而谈无生。
论典中说:根源不能独自生起,要依靠条件才能生发;条件也不能自行存在,要凭借根源才能显现。现在正因为依托因缘而生,才称之为"生";而透彻认识"生"的本性空寂,才是真正的"无生"。生起与无生本是相辅相成又相互破除的关系:破除妄执则见无生,顺应缘起则见生灭。正因为即成立即破除,所以生起的当下就是无生。能这样透彻认知的,才称为通达无生之理。
四观无相者。如一小尘圆小之相。是自心变起假立无实。今取不得。则知。尘相虚无。从心所生。了无自性。名为无相。经云。诸法本性空。无有毫末相。然相虽取不得。诠无之义非绝。以相无体性法即立。以法为无相之佐由不失法相故。相即非相。非相即相。相与无相。实无差别也。此无相义。如绳上蛇。全言无蛇。当知。绳是无蛇之依。今法是无相之法。全以法为无相之相也。
世尊所说的四种无相观察是这样的:就像一粒微尘,看似圆润细小,其实都是自心变幻出来的假象,根本没有实体。当我们意识到无法真正把握它时,就会明白尘相本是虚妄,皆由心念所生,完全没有独立自性,这就叫作"无相"。佛经上说:一切事物的本质本是空寂,连最微细的相状都不存在。
虽然相状不可得,但说"无"并不是彻底否定。正因为相没有实体,诸法才得以成立;以诸法作为无相的依托,并不失去法的显现。所以相即是非相,非相即是相,相与无相本质上没有差别。这个道理好比绳子上误认为蛇,我们说没有蛇,但绳子仍是辨认"无蛇"的依托。同样,诸法就是展现无相的平台,完全是以法的存在来彰显无相的真谛。
五了成坏者。如尘从缘起立是成。即体不作于尘是坏。今由了缘非缘。乃名缘成。了坏非坏。乃名缘坏。以坏不妨始成于法。是故坏时正是成时。以成无所有。是故成时。正是坏时。皆同时成立。无先无后。若无坏即成。是自性有。若无成即坏。是断灭空。成坏一际。相由显现也。
五、明白成与坏的道理。好比一粒微尘,它依靠各种条件才生起存在,这叫“成”;但它的本体并不是微尘本身,这叫“坏”。现在明白了条件本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条件,这才叫真正懂得“缘成”;明白了坏并不是真正的消灭,这才叫真正懂得“缘坏”。因为坏并不妨碍一开始就形成事物,所以坏的时候正是成的时候;因为成并没有实在的东西,所以成的时候正是坏的时候。成和坏都是同时成立的,没有先后的分别。如果没有坏,那么成就是本来就有的东西;如果没有成,那么坏就是什么都没有的断灭空。成和坏是一体的,它们互相依靠才显现出来。
六示隐显者。若观尘相不可得时。即相尽而空现。由见相时不即于理。是故事显而理隐。又此尘与诸法。互相资相摄。存亡不同。若尘能摄彼。即彼隐而此显。若彼能摄尘。即尘隐而彼显。隐显一际。今但显时。已成隐也。何以故。由显时全隐而成显。隐时全显而成隐。相由成立。是故隐时。正显显时正隐也。
第六点讲的是隐藏与显现的关系。当我们观察事物时发现其相状不可得,这时候相状消失而空性显现。正因为我们看到现象时未能直接体悟真理,所以事相显现而真理隐藏。再者,这个现象与一切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含摄的,只是存在与消亡的表现不同。若是现象能含摄其他事物,则其他事物隐藏而此现象显现;若是其他事物能含摄这个现象,则此现象隐藏而其他事物显现。隐藏与显现本是一体两面——当某物显现之时,其实已经同时成就了隐藏。为什么呢?因为显现时,它正是通过完全隐藏另一面才得以显现;隐藏时,它又是通过完全显现另一面才形成隐藏。二者相互依存而成立。所以说隐藏的时候正是显现的时刻,显现的时候也正是隐藏的时刻。
七发菩提者。谓此尘即寂灭涅槃无性乃是佛菩提。智所现故。今由了达一切众生及尘毛等无性之理。以成佛菩提智故。所以于佛菩提身中。见一切众生成正觉转法轮也。又众生及尘毛等。全以佛菩提之理成众生故。所以于众生菩提身中。见佛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当知。佛菩提更无异见。今佛教化尘内众生。众生复受尘内佛教化。是故佛即众生之佛。众生即佛之众生。纵有开合。终无差别。如是见者。名发菩提心。起同体大悲。教化众生也。
真正发菩提心的人明白:眼前这微尘世界本身就是清净涅槃,因为空性正是佛觉悟的智慧所显现。当我们真正了悟一切众生乃至微尘毛发皆具空性时,便成就了佛的觉悟智慧。因此在佛的觉悟境界中,能看见一切众生都已成佛、都在转动法轮。
反过来看,众生与万物本质上都是由佛的觉悟之理成就的。所以在众生的觉悟自性中,能看见诸佛发菩提心、修菩萨行的身影。要知道,佛的觉悟与众生本无二致。现在佛教化着微尘世界里的众生,众生也接受着这微尘世界中的佛法教化——佛即是众生的佛,众生即是佛的众生。虽有展现形式的开合变化,究竟本质毫无差别。
能这样认知的人,才算是真正发起菩提心,生起同体大悲之心,从而自然地教化众生。
八开涅槃者。谓不了尘显迷显为生。复见尘隐迷隐为灭。即依流动生灭之相。缘于尘上。迷心变起。谓是真实。今求生灭之相。竟无起处。亦无可得。动念自亡。妄想皆灭。随其灭处。名大涅槃。故经云。流转是生死。不动名涅槃。
八种涅槃说的是:人们看不清楚尘相显现时,就把这种显现误认为是生起;又看见尘相隐没时,就把这种隐没误认为是消亡。于是跟着这些流动生灭的现象,在尘境上执着,被迷惑的心识变现出各种相状,还以为是真实存在的。
现在若要寻找这些生灭现象的根本来源,会发现它们根本没有真正的起源之处,也得不到任何实质。当分别念头的活动自然止息,所有妄想也都灭尽。就在这些妄念寂灭的境界中,称之为大涅槃。
所以佛经上说:流转不息就是生死,寂然不动即是涅槃。
九推去来者。谓尘随风东去时。求去相不可得。随风西来时。求来相亦不可得。皆唯尘法。竟无来去之相。以无实故。来时无所从来。去时亦无所去。经云。法无去来。常不住故。良以了尘去来无体。所以去来即无去来。无去来而恒来去。一际成立。无有彼此之差别。是故经云。菩萨不来相而来。不去相而去。所以不移尘处。而诣十方。恒不离十方。而入尘处。恒不来去。而来去之量。等于法界也。
风吹起尘土向东飘去时,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其实找不到一个真实存在的"去"的动作。当尘土随风向西飘来时,也找不到一个真实存在的"来"的动作。这一切只是尘粒因缘聚散的现象,根本不存在来去的实质。因为来无所从来,去也无所从去。
佛经上说:诸法没有来去,因为一切都在不断变化中。明白了尘土来去本无自性,就会懂得来去本身就是无来无去。虽然无来无去,却又显现着来去的现象。来与去本是一体两面,没有绝对的区别。
所以经中说:菩萨不以执着"来"的相状而来,不以执着"去"的相状而去。不必离开当下所在,却能遍至十方世界;虽然遍入十方,却从未离开过当下。这种不来不去的境界,其广大平等如同法界本身。
十鉴动静者。谓尘随风飘飖。是动寂然不起是静。今静时由动不灭。即全以动成静也。今动时由静不灭。即全以静成动也。由全体相成。是故动时正静。静时正动。亦如风本不动能动诸物。若先有动。则失自体。不复更动思之。
十种观察动静的方法:就像尘土随风飘扬是动,安然不动是静。但在静止时,动的本质并未消失,实际上正是动构成了静;在运动时,静的本质也未消失,实际上正是静成就了动。因为动静本是一体相互成就的,所以运动时正是静止,静止时正是运动。这就好比风本身并不动,却能推动万物。如果风自己先动了,就失去了本体,再也无法带动其他事物了。这个道理值得细细体会。
然上诸义缘生既立。理不合孤穷万有以为同括。无尽而成总。若寻其奥。虽处狭而常宽。欲究其渊。纵居深而逾浅。缘起之义其大矣哉。
然而以上所说的道理,既然确立了缘起法则,就不能孤立地穷究万物以为同一,也不能囊括无尽现象而强求统一。若要探寻其中的奥妙,即便处在狭小处也总能发现广阔;想要追究其深意,纵然居于深渊却越探越明白。缘起的道理,真是博大精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