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用显露门第五
夫法体圆通真源满彻。显则十方洞鉴示。乃一切咸彰。指微尘以覩玄宗。举纤毫而观佛境今达妄开真。略分十义。
佛法这个本体,圆融通达,就像真正的源头,圆满透彻。它显现出来时,能让十方世界都清清楚楚,一切事物都明明白白。哪怕是极小的微尘,也能看到深奥的佛法;哪怕是一根细毛,也能观察到佛的境界。现在我们要看透虚假、开显真实,大概分出十个方面的道理。
一显光明 二了境智 三明生了因四明佛境 五辨因果 六明佛性七表性德 八自心现 九出世间十托生解
十种光明境界
第一 显现光明 第二 了知外境和智慧 第三 明白修行所依的因缘 第四 认识佛的境界 第五 分辨因果 第六 明白佛性 第七 表达本有性德 第八 从自心显现 第九 超越世间 第十 依托生死来理解
初显光明者。谓见尘中法界真如理事之时。显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若无智光。则理事不显。但见法时。是心光明。由积智功圆。是故放一光明。则法界无不显示。常观察一切法界。是为放光明照一切也。
最初显现的光明,指的是看清世间万物本质和规律的时候,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是智慧之光在照耀。如果没有智慧之光,就看不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每当看清事物的真相,实际上就是内心的光明在起作用。因为平时不断积累智慧,最终修成了圆满的功夫,所以只要发出一道光明,整个宇宙的真理就无处不显现。常常仔细观察一切万物的真相,这就叫做放射光明,照亮一切。
二了境智者。如一尘圆小事相是世谛。了尘无生无性是真谛。彼真俗二谛。是所依之境。此贯达之心。是能依之智。此智于境。无复能取所取二种分别。何以故。今智由法成时。方得言智。离法则无能分别之智。法由智显时。方得言。法离智亦无所分别之境。以心智寂故。虽流照而常安。由法随缘故。虽空寂而恒用。
智慧有两种认知的境界。比如,一粒微尘这么小的具体事物,这是世俗谛(我们眼见为实的世间真相)。认清这粒微尘没有固定实体、没有自性,这是真谛(超出表象的真理)。真谛和俗谛这两层道理,是智慧所依靠的境界;而能贯通这二者的,是智慧本身。这份智慧在面对“境界”时,不再有“是谁在认知”和“认知到什么”这两种分别想法。为什么呢?因为智慧是在认识到“法”的实相时,才被称为智慧。离开了事物本身,就没有能产生分别的智慧;而“法”也要通过智慧的显现,才能被称为“法”。离开了智慧,同样没有能被分别的境界。因为心灵和智慧的本质是寂静的,所以虽然像流水一样照见万物,却始终安定;因为一切事物都随因缘变化,所以虽然本质是空的,却永远发挥着作用。
三明生了因者。谓尘体空寂缘起法界之义。由智方显。是了因。见尘体已修于解行。生起力用。是生因。然生即无生。还同法体。了亦非了。岂等缘生。生之与了。无有差别。生则约行。了则据体。无体即体。了则无生。体即无体。生还为了。契同一际。无所分别。
三明分为“生了因”和“了因”。 “了因”是说:眼前的尘世万物,本质上是空静没有固定实体的,里面包含整个宇宙的真理。需要靠智慧才能看明白,这就是“了因”。 “生因”是说:看明白万物的本质后,接着去修行、去实践,在生活中生发出行动的力量,这就是“生因”。
但是,这种“生”其实不是真的生出什么新东西,它和万物的本质是一回事。 “了”也不是真的看明白了什么独立的东西,它跟世间各种因缘产生的事物也不是一回事。
“生”和“了”本质上没有区别: “生”是从修行的角度说的,“了”是从本体真相的角度说的。 如果说本体是空的,那这个“空”本身也就是本体; 能够“了”明白,就明白“本来没有什么生出”。 本体就是没有固定本体,那么这个“本体”就回归到“了”当中去了。
“生”和“了”最终是同一个层面,没有任何分别。
四明佛境者。谓尘体不可得。此不可得。是佛得尘相无分齐无可依。此无依。是佛依尘体不生。此不生是佛生尘无分别。是佛分别。由无得无依无生。方能建立一切法。又尘全见更不可见乃至不可闻。皆是佛见闻。经云。所见不可见。所闻不可闻。
五辩因果者。尘即是缘起事相现前为因。即事体空不可得是果。果不异因。全以因满称为果也。由因不异果。全以果圆称之为因也。若因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非因也。皆同时成立无别异故。是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正觉已。乃是初心。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悉与三世诸如来等。
六明佛性者。谓觉尘及一切法。从缘无性名为佛性。经云。三世佛种。以无性为性。此但一切处。随了无性即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无情故无。今独言有情者。意在劝人为器也。常于一尘一毛之处。明见一切理事。无非如来性。是开发如来性起功德名为佛性也。
七表性德者。问尘是有耶。答是非有之有。如水月镜像。经云。非有是有。问尘是无耶。答是有之非有空无性也。经云。有是非有。问尘是亦有亦无耶。答从缘生故有。无自性故空。空有一际自在成也。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问尘是非有非无耶。答有相空相俱不可得也。互相夺尽。无所成立。今此性德。但无执着。不碍分别。论云。若因有与无亦遮亦应。听离言心不着。是则无有过。
八明自心现者。如见此尘时是自心现也。今尘既由心现。即还与自心为缘。终无心外法。而能为心缘。以非外故。即以尘为自心现也。离心之外。更无一法。纵见内外。但是自心所现。无别内外。此无过也。
九出世间者。谓见尘色相作实解。即为处世间。今尘相空无所有。是出世间也。经云。三世五蕴法说名为世间。斯由虚妄有。无分别则出世间也。
十托事生解者。如见尘相。是事于事处贯达。即无生之理现前。是谓托事生解也。又别托外物以表此法。表尘法自在故。以尘表之显法润益故。以云雨表之。显尘性德深广故。以海表之。如是无量。更有所表。各异。以智推之。
然上诸义。惑尽智生相亡体显。差别缘起。方腾性海之波。一味真源。用显随缘之镜。会真之道失。何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