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诤论释上分第四
释曰:
解释如下:
如汝所说,我今答汝。汝说偈言:
您提出的疑问,我现在来回答。您刚才用偈颂说道: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如果一切都没有实体, 言语本身也属一切, 言语自己就没有实体, 又怎么能否定其他事物的实体呢?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我语言若离, 因缘和合法,
是则空义成, 诸法无自体。」
我的话语如果脱离因缘和合的作用, 那么空性义理就能成立, 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不变的实质。
此偈明何义?若彼言语,因中、大中、和合中无,离散中无,咽、喉、唇、舌、齿、根、龂、鼻、顶等诸处皆各有力,如是一一处、和合中无。若离如是因缘和合,更无别法,以如是故,无有自体。无自体故,我言一切皆无自体,空义则成。如此言语无自体空,诸法如是无自体空。是故汝言,汝语空故不能说空,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说语言本身,在发音的根源里找不到,在整体组合里找不到,在分离状态中也找不到——咽喉、嘴唇、舌头、牙齿、牙床、鼻窦、上颚等各个发音部位单独来看都具备功能,但每个局部乃至它们的组合里都找不到完整的语言。如果离开这些因缘和合,更不存在独立存在的语言实体,由此可知语言根本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因为没有固定本质,所以我说万物都没有固定本质,空性的道理就成立了。既然语言本身也是无自性空的,那么万法同样是无自性空的。因此你指责"你的言语是空的所以无法说明空性",这种反驳是站不住脚的。
更进一步说,还有偈颂指出:
「若因缘法空, 我今说此义,
何人有因缘? 彼因缘无体。」
如果因缘法本是空性,我现在说明这个道理: 那么谁拥有因缘呢?那些因缘本身就没有实体。
此偈明何义?汝不能解一切法空,不知空义,何能咎我?如汝所言,汝语言空语无自体,无自体故不能遮法。此法若是因缘生者,生故得言一切法空,得言一切皆无自体。以何义故知因缘生法无自体?若法一切皆因缘生,则一切法皆无自体。法无自体则须因缘,若有自体何用因缘?若离因缘则无诸法,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如是我语亦因缘生,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以一切法因缘生者自体皆空,如舆、瓶、衣、蕃等诸物,彼法各各自有因缘。世间薪草、土所作器、水、蜜、乳等,将来将去及举掌等,又复寒、热风等障中诸受用法,因缘生故皆无自体。如是如是我语因缘和合而生,如是得言无有自体。若无自体,如是得言无自体成。如是空语世间受用,是故汝言无自体故汝语亦空,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你既然不能理解一切法皆空的真义,又怎能指责我的观点?正如你所说:你的言语本身是空性的,没有独立自性,因此无法否定其他事物。但若一切法都是因缘和生的,正因如此才说一切法皆空,才说一切都没有独立自性。
凭什么说因缘所生法没有独立自性?如果万法皆由因缘和合而生,那么一切法必然没有独立自性。正因为没有独立自性,才需要依赖因缘;倘若真有独立自性,又何须依靠因缘?离开因缘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存在,既然由因缘生起,就说明没有独立自性,正因为没有独立自性才称为空。
同样地,我的言语也是因缘所生。既然是因缘所生,就没有独立自性;正因没有独立自性,所以也是空性的。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本质皆空,就像车乘、陶瓶、衣物、篱墙等物品,每种事物都有各自的形成因缘。世间柴草、泥土制作的器具、清水、蜂蜜、乳汁等,搬运移动、举手投足的动作,还有寒热、风中产生的种种感受之用,全都因缘所生而没有独立自性。
同样道理,我的言语由因缘和合而生,因此可以说没有独立自性。既然没有独立自性,自然能成立"无自性"的真理。这样空性的言语世间仍在运用,所以你说"言语无自性故为空,因此不能否定诸法本质"的观点,其实并不正确。
接下来还有更深层的义理,偈颂说:
「化人于化人, 幻人于幻人,
如是遮所遮, 其义亦如是。」
变化者对变化者, 幻化者对幻化者, 如此破除所破除, 其中道理亦如此。
此偈明何义?如化丈夫于异化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如幻丈夫于异幻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能遮化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化人是空,所遮化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亦空,能遮幻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幻人是空,所遮幻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亦空。如是如是我语言空,如幻化空,如是空语能遮一切诸法自体。是故汝言,汝语空故则不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汝彼语言则不相应。若汝说言彼六种诤彼如是遮,如是我语非一切法。我语亦空、诸法亦空,非一切法皆悉不空。又复汝说偈言:
这个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就好比幻化出来的壮士,面对另一个幻化出来的人,看见他有来去行动等种种行为,就加以阻止;又如同魔术变出的壮士,面对另一个魔术变出的人,看见他有来去行动等种种行为,就加以阻止。能够阻止幻化人的那个本身就是空;如果那个能阻止幻化的人是空,那么被阻止的幻化人也同样是空。如果被阻止的是空,阻止者也就是空。能够阻止幻术人的那个本身就是空;如果那个能阻止幻术的人是空,那么被阻止的幻术人也同样是空。如果被阻止的是空,阻止者也就是空。
同样的道理,我所说的言语本身就是空,如同幻化般空无自性。正是这样空性的言语,能够破除一切事物具有独立实体的观念。所以你之前说"因为你的言语是空,所以不能破除一切事物具有独立实体"这种观点,与你的立论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你用那六种辩论方式来反驳,这样来否定我的观点,那么我的言语本身并非就是一切事物。我的言语是空,一切事物也是空,并非所有一切都不空。
另外你所说的偈颂: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如果言语有真实不变的本质, 那么前面建立的论点就被推翻了,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缺陷, 必须提出更有力的理由来补救。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言语无自体, 所说亦无体,
我如是无过, 不须说胜因。」
话语本身没有真实体性,所说的内容也没有真实体性, 我这样的立论没有过失,不需要再说明更殊胜的理由。
此偈明何义?我此语言以因缘生,非有自体。如前所说,自体不生故得言空,如是得言此语言空,余一切法悉皆是空。如是空故,我则无过。若我说言,此语不空余一切法悉皆空者,我则有过。我不如是,是故无过。理实不得语言不空余一切法皆悉是空,我以是故不说胜因。若语不空、余一切法皆悉空者,可说胜因。是故汝言「汝诤论坏语则有过,应说胜因。」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我所说的这些话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就像前面说过的,因为事物本身没有独立不变的本质,所以说是空性。同样的道理,这些语言也是空性的,其他一切事物也全都是空性的。正因为都是空性,所以我的观点没有错误。假如我说这些话不是空性的,而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空性的,那我的观点就有问题了。但我并不是这样说的,所以没有过错。
实际上,不能认为语言不是空性的而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空性的,因此我不需要提出特别的理由来证明。如果语言不是空性的,而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空性的,那才需要提出特别的理由来证明。所以你说的“你的论点如果否定了语言本身,就会自相矛盾,应该提出更有力的理由”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另外你还用偈颂说:
「若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如果认为如同用声音来遮止声音,这个道理并不正确。声音确实能够遮止声音,但无声又怎么能遮止呢?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汝言『勿』声者, 此非我譬喻,
我非以此声, 能遮彼声故。」
您说“停止”这个词,并不能代表我的观点, 我并非用这个词语,来否定您所说的内容。
此偈明何义?此非我喻。如何人言「莫作声」者,彼自作声以声遮声?声非不空。我则不尔,语言亦空、遮法亦空。何以故?譬如彼声能回此声,我不如是;我如是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何以故?若无体语回无自体,则一切法皆成自体,如言「勿」声,声能遮声。如是如是无自体语遮无体法,若如是遮无自体者,则一切法皆成自体,若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我说法空,不说不空,譬喻如是。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这个比喻和我的观点并不相同。就像有人说“不要出声”,他其实已经发出了声音,用声音去阻止声音——声音本身并非不空。但我的观点不是这样:语言本身是空的,用来遮止的方法也是空的。为什么呢?就像那个声音能阻止这个声音,我的方法并非如此;我是这样说的: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存在的本性,正因为没有独立存在的本性,所以说是空。为什么呢?如果用一个没有本性的言语去遮止另一个没有本性的事物,那么一切事物反而都成了有本性的了——就像说“不要”这个声音,声音能遮止声音。如果认为没有本性的言语能遮止没有本性的事物,这样推论下去,一切事物反而都成了有本性的;如果一切事物都有独立存在的本性,那么一切事物就都不是空的了。而我所说的法是空性的,不是不空的,这个比喻就是这样理解的。偈颂说:
「如或有丈夫, 妄取化女身,
而生于欲心, 此义亦如是。」
如同有人错把幻化的女子当作真实, 因而生起贪欲之心, 这个道理也是如此。
此偈明何义?如化妇女实自体空,如或丈夫于化女身,生实有想、起于欲心,彼虚妄取;诸法亦尔。彼或如来、如来弟子声闻之人,为回彼人虚妄取心,或是如来威神之力、如来弟子声闻威力,化作化人。如是如是语空如化,如化妇女无自体空。法如是空,取法自体能遮令回。如是如是以此空喻能成空义,我则相应,非汝相应。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什么道理呢?就像幻化出来的女子本就没有真实自体,如果有个男人对幻化出的女身,产生真实存在的想法、生起贪欲之心,那便是虚妄的执着;一切事物也都是如此。若是如来、或是如来的声闻弟子们,为了扭转那些人虚妄执着的心,要么凭借如来的威神之力、要么依靠如来弟子声闻的威力,化现出幻化的人形。如此这般宣说"空性如幻"的真理——如同幻化女子没有真实自体那般空寂。万法本来如此空寂,通过揭示法的真实自体,便能破除执着令其回转。正是像这样,用这个空的譬喻来阐明空性的真义,是与我(的主张)相契合的,而非与你(的主张)相契合。如偈颂所说:
「同所成不然, 响中无因故,
我依于世谛, 故作如是说。」
如同回声中没有真实的成因, 我依据世间常识的层面, 才这样说明。
此偈明何义?若汝或谓如「勿」声者,因同所成。何以故?以因不离一切诸法无自体故,非彼声响而有自体,以因缘生故无自体。若无自体,汝说声有能遮声者,彼义则坏。又我所说不违世谛、不舍世谛,依世谛故能说一切诸法体空;若离世谛,法不可说。佛说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你认为就像"勿"这个字的声音,能够否定其他声音,那么这种否定的作用本身也是因缘和生的。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声音也不例外——它由因缘而生,所以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既然声音本身没有独立自性,你所说的"声音具有否定其他声音的功能"这个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再者,我所阐述的真理既不会违背世间常识,也不会抛弃世间常识。正是依据世间约定俗成的认知方式,才能说明一切事物本质是空的;如果脱离了世间认知的基础,真理就无法被传达。佛陀曾用偈颂开示道:
「若不依世谛, 不得证真谛;
若不证真谛, 不得涅槃证。」
如果不通过世间常识来理解,就无法领悟终极真理;如果不能领悟终极真理,就不可能达到涅槃的境界。
此偈明何义?如是诸法非是不空,一切诸法皆无自体,此二无异。又复汝说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就像这样,一切现象并非不空,所有事物都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这两者说的是同一个意思。而且你之前说的偈颂提到: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你所说的否定能否定自身, 这样的说法其实也不成立。 按照你这样的主张, 其实是你的理论自我矛盾,并非我的问题。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我宗有者, 我则是有过;
我宗无物故, 如是不得过。」
如果我主张某种见解,那我确实有错; 但我什么见解都没有,所以不会犯错。
此偈明何义?若我宗有,则有宗相;若我有宗、有宗相者,我则得汝向所说过。如是非我有宗,如是诸法实寂静故、本性空故,何处有宗?如是宗相,为于何处宗相可得?我无宗相,何得咎我?是故汝言「汝有宗相得过咎」者,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我主张某种观点,就会表现出这种观点的特征;如果我既有主张又表现出其特征,那么你刚才指出的问题确实会成立。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根本不固守任何主张,因为一切现象本质是寂静的、本性是空寂的,哪里会有需要坚持的主张呢?既然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观点特征,这些特征又能从哪里显现呢?我既不执着任何观点特征,你又怎能指责我的过失?因此你所说“你持有观点所以有过失”这样的批评,是完全不成立的。
你还用偈颂这样说:
「若彼现是有, 汝可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如果你说的事物真实存在, 那么你的反驳或许能成立; 但这些事物本身也是空无自性, 又怎么能被反驳呢? 你提出现量、比量、圣言量和譬喻量这四种认知方法, 想用现量、比量、圣言量来证明事物真实存在, 连譬喻量也想用来证明。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我取转回, 则须用现等,
取转回有过, 不尔云何过?」
如果我执着于辩论反驳,就需要用现量等论据, 执着于辩论反驳是有过失的,否则怎么会有过失呢?
此偈明何义?我若如是少有法物,则须现、比、「阿含」、譬喻如是四量。复有四量,我若如是取转回者,我则有过。我既不取少法转回,若我如是不转不回、汝若如是与我过者,是义不然。若现等量复有量成,量则无穷。汝如是义,不能咎我。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我当真执着任何事物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就需要用现量、比量、圣言量和譬喻量这四种认知方法来验证。既然有这四种方法,倘若我如此执着事物有真实体性,那确实是我的过错。
但我根本不执着任何事物有真实体性,既然我不执着任何事物的实存性,你却还要指责我的观点有过失,这就不合理了。如果现量等认知方法本身还需要其他方法来证明,就会陷入无限循环的论证困境。你这样的质疑,并不能驳倒我的立场。
这里还有更深层的含义,正如偈颂所说:
「若量能成法, 彼复有量成,
汝说何处量, 而能成此量?」
如果证明方法能确立真理, 那么这个方法本身也需要被证明。 请问你用什么来证明, 这个证明方法本身正确无误?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能成物,如量所量,现、比、「阿含」、喻等四量,复以何量成此四量?若此四量更无量成,量自不成。若自不成能成物者,汝宗则坏。若量复有异量成者,量则无穷。若无穷者,则非初成、非中后成。何以故?若量能成所量物者,彼量复有异量来成;彼量复有异量成故,如是无初;若无初者,如是无中;若无中者,何处有后?如是若说彼量复有异量成者,是义不然。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通过认知标准能够确证事物的存在,比如现量、比量、圣言量、譬喻量这四种认知标准——那么,又该用什么标准来证明这四种标准本身正确呢?如果这四种标准不再需要其他标准来证明,那就意味着这些标准本身无法被确证。如果连自身都无法确证的东西,却声称能够证明其他事物,你们的立论就站不住脚了。如果每种标准都需要另一种标准来证明,就会陷入无限循环的困境。一旦陷入无限循环,就谈不上最初的确立、中间的确立和最终的确立。为什么呢?假如某个标准能证明认识对象,这个标准本身又需要其他标准来证明;而那个证明标准又需要另一个标准来证明——这样就没完没了,找不到起点;如果没有起点,也就没有中间过程;如果没有中间过程,哪里还会有最终结论呢?因此,认为认知标准需要其他标准来证明的观点,是不合理的。正如偈颂所说:
「若量离量成, 汝诤义则失,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如果要用衡量标准来证明衡量标准本身, 那么你辩论的立场就站不住脚。 这样的论证存在缺陷, 应当提出更有力的依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离量成,所量之物为量成者,若如是诤,量成所量,汝则有过。有物量成、有不量成,若如是者,应说胜因。若说胜因,则可得知何者量成、何者不成。汝不能示如是分别,义不相应。此我今说。如有人言「我所说量,自他能成」而说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认知方法不需要其他方法验证,而认知对象却需要依靠认知方法才能确立——这样争辩“认知方法能证明对象存在”的观点,其实存在逻辑缺陷。照此说法,世间事物就该分成两类:一类能被认知方法证实,另一类则不能。若真要这么区分,你们就应当提出充分的判别依据。只有给出明确的判别标准,才能让人明白哪些可被证实、哪些不能。但你们根本说不出所以然,这样的观点显然不合逻辑。现在我要指出:就像有人宣称“我提出的认知方法,本身就能证明一切”——
(此处龙树菩萨点出对方论点中的自相矛盾:若认为认知方法本身不需验证,却主张认知对象必须靠认知方法确立,则陷入无限循环的论证困境。)
「犹如火明故, 能自照照他,
彼量亦如是, 自他二俱成。」
就像火光本身, 既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他物, 正确的认知方法也是如此, 既能验证自己也能验证其他。
此偈明何义?如火自照亦能照他,量亦如是,自成成他。我今答彼,偈言:
这个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就像火既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其他东西,认知方法也是同样,既能确立自身也能确立其他事物。我现在回答这个问题,用偈颂来说:
「汝语言有过, 非是火自照,
以彼不相应, 如见暗中瓶。」
你的说法存在矛盾, 就像火不能照亮自己, 这种道理说不通, 好比在黑暗中看见瓶。
此偈明何义?彼量如火自他能成,难不相应。何以故?非火自照。如初未照,暗中瓶等不可得见,以火照已然后得见;如是如是若火自照,初火应暗后时乃明,如是得言火能自照;若初火明,则不得言火能自照。如是分别火自他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那些用来证明事物的方法就像火一样,说是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其他东西,这种说法其实站不住脚。为什么呢?因为火并不能照亮它自己。就像在没有光照的时候,黑暗中的瓶子等物体是看不见的,用火照亮之后才能看见;同样的道理,如果火真能照亮自己,那么刚开始的火应该是暗的,后来才变亮,这样才能说火能照亮自己;但如果火一开始就是亮的,那就不能说火能照亮自己了。所以把火分为能照亮自己和照亮别人,这个道理是说不通的。另外还有一层意思,偈颂说:
「又若汝说言, 火自他能照,
如火能烧他, 何故不自烧?」
“如果你说火焰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其他事物, 那么就像火焰能烧毁其他东西一样, 为什么它不会烧毁自己呢?”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如火自照亦能照他,如是如是自照照他。如是如是既能烧他亦应自烧,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能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说就像火既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其他东西,这样来比喻自照照他的关系——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火既然能烧毁其他东西,也应该能烧毁自己才对,但实际上我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所以说用火能自照照他来比喻,道理上是讲不通的。这里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又若汝说言, 火能自他照,
暗亦应如是, 自他二俱覆。」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火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其他东西, 那么黑暗也应该同样, 既能遮蔽自己又能遮蔽一切。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火自他照能却暗者,暗何以不自他皆覆?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照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首偈文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说火焰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周围来驱散黑暗,那为何黑暗不能既遮蔽自身又遮蔽他物呢?实际上我们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所以说火焰能自照他照的道理,是讲不通的。还有更深一层含义,偈颂说:
「于火中无暗, 何处自他住?
彼暗能杀明, 火云何有明?」
在火焰中没有黑暗, 哪里会有自身与他物的分别? 那黑暗若能消灭光明, 火焰又怎会拥有光明?
此偈明何义?火中无暗,火处无暗,云何名为明能破暗?若彼火中如是无暗,何处有暗火能破暗?若当无暗可破灭者,云何而得自他俱照?此我今说。若如是者,非火中暗、非火处暗,如是如是火自他照,彼火生时即能破暗。如是火中无暗、火处无暗,如是火生能照自他。此我今说。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火中并无黑暗,火所在之处也没有黑暗,为什么说光明能驱散黑暗?如果火中本就没有黑暗,那么黑暗究竟在何处被火驱散?如果根本没有黑暗可以被破除消灭,火又怎能照亮自身和周围?我现在来解释这个道理。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并非火中有黑暗,也非火所在之处有黑暗,而是当火焰生起时,自然就能照亮自身与周遭。火焰燃起时即刻破除黑暗。正因为火中无暗、火处无暗,所以火焰生起时就能实现自他俱照。这就是我要阐明的道理。偈颂说:
「如是火生时, 即生时能照,
火生即到暗, 义则不相应。」
火在生起的那一刻, 就立刻能照亮一切; 如果说火在生起时, 才能触及黑暗—— 这道理实在说不通。
此偈明何义?若火生时能自他照,义不相应。何以知之?如是初火不能到暗。何以知之?若未到暗不能破暗,若不破暗不得有明。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说火在产生时既能照亮自己又能照亮其他东西,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最初的火光根本无法触及黑暗。何以见得?如果火光没有触及黑暗,就不可能驱散黑暗;若是连黑暗都无法驱散,又怎么可能产生光明呢?正如偈颂所说:
「若火不到暗, 而能破暗者,
火在此处住, 应破一切暗。」
若火不到暗处, 却能破除黑暗, 那么火在此处燃烧, 就该破除一切黑暗。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火不到暗能破暗者,火此处住,则应能破一切世间所有处暗。何以故?俱不到故。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俱不到,云何唯能破此处暗,不破世间一切处暗?若汝意谓火不到暗而能破暗,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世尊,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火焰不需要接触黑暗就能破除黑暗,那么火焰停留在此处时,就应该能破除世间所有地方的黑暗。为什么呢?既然都说不需要接触。但实际上并没有见过这样的事。如果都不需要接触,为什么只能破除这里的黑暗,却不能破除世间所有地方的黑暗?如果你们坚持认为火焰不需要接触黑暗就能破除黑暗,这个道理是说不通的。再进一步说,还有偈颂讲到:
「若量能自成, 不待所量成,
是则量自成, 非待他能成。」
如果认知方法能自我成立, 不需要依赖认知对象就能成立, 那么认知方法就是自我成立的, 而不是依靠其他条件才能成立。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与所量如火成者,量则自成,不待所量。何以故?若自成者则不待他,若待他者非自成故。此我今说。若不相待,何不自成?若待于他则非自成。此我今说。若量不待所量之物,为有何过?此我今说。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能衡量的智慧与被衡量的对象,就像火与燃烧物那样互相依存才能成立的话——那么能衡量的智慧本身就应该是独立成立的,不需要依赖被衡量的对象。为什么呢?如果真是独立成立的,那就不需要依靠其他条件;如果还需要依靠其他条件,那就不是独立成立的。这就是我要阐明的观点。
如果两者互不依存,为什么不能独立成立?如果必须依赖其他条件,那就不是独立成立。这就是我要强调的。如果衡量事物的智慧不需要依赖被衡量的对象,会有什么问题呢?这正是我要说明的。偈颂说:
「不待所量物, 若汝量得成,
如是则无人, 用量量诸法。」
如果必须依赖被测量的事物,你的测量才能成立, 那么实际上就没有人,能够用测量去认识一切事物。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所量而量得成,则无有人用量量法,有如是过。若何等人须用量者,不待所量而得有量。若不待成,彼得何过?则一切法皆不待量。若一切法不待量成,彼得何过?成得言成,未成叵成,以无待故。若汝复谓待所量物量得成者,如是四量皆有待成。何以故?若物未成,云何相待?物若已成,不须相待。未得未成则不待物,若已成者更不待成,如物已作无作因缘。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不需要依靠被认知的对象就能建立认知方法,那么世上就不会有人运用认知方法去认识事物了,这就是你们观点的谬误所在。假如有人需要运用认知方法,却不需要依赖被认知的对象就能建立认知方法。如果不需要依赖就能成立,会有什么过失呢?那么一切事物都不需要依靠认知就能自然成立。如果一切事物不需要认知就能成立,这会导致什么过失呢?已成立的固然算是成立,但未成立的却永远无法成立,因为失去了相互依存的条件。
如果你们又辩解说需要依赖被认知的对象才能建立认知方法,这样四种认知方法就都需要依赖他者才能成立。为什么呢?如果事物尚未形成,又如何能相互依赖?如果事物已经形成,就不需要再依赖他者。尚未获得成就时固然不需要依赖对象,若是已经成就的就更不需要依赖他者而成,就像物品已经制作完成就不需要再借助制作的因缘。
这里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若所量之物, 待量而得成,
是则所量成, 待量然后成。」
如果要测量的对象, 是依靠测量才成立, 那么这些对象的存在, 就要先有测量才能成立。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待量而成,是则以量成彼所量。何以故?所成非成、量成所量。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被认知的对象要依靠认知才能成立,那就意味着认知本身确立了那些对象。为什么呢?因为被确立的对象并非本来成立,而是通过认知才得以成立。再者还有更深层的意思,如偈颂所说:
「若物无量成, 是则不待量,
汝何用量成? 彼量何所成?」
如果事物无需计量就能成立, 那么计量又有什么必要? 你为何还要用计量来证明? 那计量本身又能证明什么?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彼量所量成者,汝今何用求量而成?何以故?彼量义者为何所求?彼所量物离量成者,彼量何用?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不需要借助认知工具和认知对象就能成立的话,现在又何必寻求认知工具来证明呢?为什么呢?认知工具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为了什么?假如认知对象可以脱离认知工具独立存在,那认知工具还有什么用处?这里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若汝彼量成, 待所量成者,
是则量所量, 如是不相离。」
如果你所说的“量”需要依赖“所量”才能成立, 那么“量”与“所量”这两者, 就像纠缠的藤蔓一样, 根本无法截然分开。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待所量物是故有量,畏有前过。汝若如是,量所量一不得相离;汝若如是,量即所量。何以知之?所量成量,所量即量;量成所量,量所量一。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必须依赖被测量的对象才能建立测量的标准,这是担心会犯前面说过的错误。假如按照你们的想法,测量者与被测量对象就不可分离;这样一来,测量者本身就变成了被测量对象。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被测量对象成就了测量者,被测量对象就是测量者;测量者成就了被测量对象,测量者与被测量对象合为一体。正如偈颂所说:
「若量成所量, 若所量成量,
汝若如是者, 二种俱不成。」
如果测量工具能证明被测量的事物, 如果被测量的事物能证明测量工具, 照你这样的逻辑, 这两种情况其实都不能成立。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成所量,见待量故;所量成量,见待所量。汝若如是,二俱不成。何以故?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通过正确的认知方法才能确立所认知的对象,这是依赖于认知方法;反过来,所认知的对象也能确立认知方法,这是依赖于对象。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么这两者其实都无法成立。为什么呢?正如偈颂所说:
「量能成所量, 所量能成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测量方法能证明被测量的事物, 被测量的事物也能验证测量方法, 如果这两者真是这样的关系, 它们又怎么能互相证明呢?
此偈明何义?若量能成所量之物,彼所量物能成量者,量自未成因缘不成,云何能成所量之物?又复有义,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认知方法能够证明认识对象的存在,而认识对象反过来又能证明认知方法的合理性,那么认知方法本身尚未得到确认,其成立的基础都不存在,又怎么能证明认识对象的存在呢?这当中还蕴含更深层的含义,正如偈颂所说:
「所量能成量, 量能成所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通过测量来证明标准,又用标准来确认测量, 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这样, 这两者又如何能够互相证明呢?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能成彼量,彼量能成所量之物,所量未成因缘不成,云何成量?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被认知的对象要依赖认知方式才能成立,而认知方式又要依赖被认知的对象才能成立,那么当被认知的对象尚未确立时,认知方式就失去了依存的条件,这样又怎么能成为有效的认知方法呢?正如偈颂所说:
「为是父生子? 为是子生父?
何者是能生? 何者是所生?」
是父亲生了儿子?还是儿子生了父亲? 哪个是能生的?哪个是被生的?
此偈明何义?如有人言父能生子,彼若如是,子亦生父。汝今为说何者能生?何者所生?汝如是说量成所量、所量成量,汝今为说何者能成?何者所成?又复有义,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什么道理呢?比如有人说父亲能生育儿子,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儿子也能生育父亲。您现在要说明哪个是能生?哪个是被生?您这样论证“量能成立所量、所量能成立量”,现在请您说明哪个是能成立?哪个是被成立?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为何者是父? 为何者是子?
汝说此二种, 父子相可疑。」
什么是父亲?什么是儿子? 你所说的这两种,父子关系实在令人怀疑。
此偈明何义?前说二种所谓父子,何者为父?何者为子?父子二相若相待生,彼则可疑,何者为父?何者为子?如是如是若汝说此量与所量,彼何者量?何者所量?此之二种,若能成物可得言量,若物可成得言所量,则不疑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如是能成可得言量,如是可成得言所量,此则不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前面提到父子两种关系,究竟哪个是父亲?哪个是儿子?如果父子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依存而产生的,那就值得怀疑了:究竟哪个该称为父亲?哪个该称为儿子?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所说的"量"与"所量"这两个概念,究竟哪个是"量"?哪个是"所量"?如果"量"能够成立事物,就可以称为"量";如果事物可以被成立,就可以称为"所量"——这样就不会产生"哪个是量?哪个是所量?"的疑问。正如能够成立事物的可称为"量",可以被成立的可称为"所量",这样自然就不会疑惑何者为量、何者为所量了。偈颂说:
「量非能自成, 非是自他成,
非是异量成, 非无因缘成。」
通过智慧观察可知: 正确的认知方法并非自己就能成立, 也不是靠自己和他人共同成立, 更不是依靠其他认知方法成立, 但也不是毫无缘由就能成立。
此偈明何义?如是量非自成——现非现成、比非比成、喻非喻成、「阿含」亦尔非「阿含」成;非是自他迭互相成——现非比、喻、「阿含」等成,比非现、喻、「阿含」等成,喻非现、比、「阿含」等成、「阿含」非现、比、喻等成;非异现、比、譬喻、「阿含」别有现、比、譬喻、「阿含」异量来成。如量自分和合不成,自他境界和合不成,非无因成,非聚集成。此之因缘如先所说,二十、三十或四、五、六,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或有六十。若汝所说以有量故得言所量,有量所量证一切法皆有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这些认知方式都不是自己成立的——
直接感知并非由直接感知本身证明, 逻辑推理并非由逻辑推理本身证明, 类比说明并非由类比说明本身证明, 圣典依据同样不是由圣典依据本身证明;
也不是通过互相依赖来成立——
直接感知不能靠推理、类比、圣典来证明, 推理不能靠感知、类比、圣典来证明, 类比不能靠感知、推理、圣典来证明, 圣典不能靠感知、推理、类比来证明;
更不存在独立于感知、推理、类比、圣典之外的 某种特殊认知方式来证明它们。
就像认知方式本身无法自我成立, 主观客观结合也无法使其成立, 不是无因无缘就能成立, 也不是简单堆砌就能成立。
这其中涉及的因缘关系, 正如先前讨论过的—— 二十种、三十种或四五六种, 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乃至六十种条件。
如果你们认为有认知方式就可以说存在认知对象, 想通过“有认知方式与认知对象” 来证明一切事物都有独立自性, 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再说你们之前提出的偈颂: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出法出自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智者了知诸法实相,说善法本具真实体性, 世间众生认知存在实体,其他诸法也是如此显现。 从因缘生起的法皆源自其本体,这是圣者开示的真理, 同样,无生的法不离自性,不生不灭即是法的本来面目。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法师所说, 善法有自体,
此善法自体, 法应分分说。」
如果善法有真实不变的实质, 您这位说法者就应当 将这些善法的实质 一点一点详细解说清楚。
此偈明何义?若彼法师谓彼善法有自体者,应分分说此善自体。此之善法如彼善心善心自体。如是如是一切诸法不如是见,若如是说亦法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在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那位法师认为善法有独立存在的自体,就应该逐一说明这个善的自体。这种善法就像善心具有善心的自体一样。但事实上,一切诸法都不是这样存在的,如果硬要说诸法有独立的自体,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若善法自体, 从于因缘生,
善法是他体, 云何是自体?」
如果善法的本质,是由因缘所生, 善法若是他物的本质,又怎能说是它自己的本质呢?
此偈明何义?若善法体从于因缘和合而生,彼是他体,善法云何得有自体?如善法体,余亦如是。若汝说言如彼善法善法自体,如是不善不善体等,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善法的本质是由因缘和合而生,那么它本身就是由其他条件构成的,善法又怎么能说有自己的独立本质呢?不仅善法如此,其他一切法也都是同样的道理。倘若你认为善法具有善法的独立本质,不善法具有不善法的独立本质,这种见解是不符合真理的。这个偈颂还包含更深层的含义:
「若少有善法, 不从因缘生,
善法若如是, 无住梵行处。」
如果存在丝毫善法, 不是从因缘而生, 善法若是如此, 便没有实践梵行的可能。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少有善法不因缘生,如是不善不善自体、无记无记自体;若当如是,无住梵行。何以故?汝若如是,是则舍离十二因缘;若当舍离十二因缘,是则舍见十二因缘。若如是无十二因缘,则不得见十二因缘;如其不见十二因缘,不得见法。世尊说言:若比丘见十二因缘,彼则见法。若不见法,不住梵行。若离如是十二因缘,则离苦集,十二因缘是苦集故;若离苦集是则离苦,若无集者何处有苦?若无苦者云何有灭?若无苦灭当于何处修苦灭道?若如是者无四圣谛,无四圣谛则亦无有声闻道果,见四圣谛如是则证声闻道果,无声闻果无住梵行。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们认为存在某些善法不是由因缘所生,同样地,不善法自有不善的本体,无记法也有无记的本体;若真是这样,清净的修行便无法安立。为什么呢?如果你们持这种见解,就等于抛弃了十二因缘法;若是舍弃了十二因缘,就等于否定了十二因缘的实相。这样就没有十二因缘的存在,也就无法现观十二因缘;既然不能现观十二因缘,就不能证见真理。世尊曾经开示:比丘若能现观十二因缘,就能证见真理。若不能证见真理,清净修行便无从安住。如果脱离这十二因缘,就等于脱离苦的根源,因为十二因缘正是苦的聚集;若离开苦的根源也就脱离苦果,没有苦因哪里会有苦果?若没有苦果又怎会有苦的止息?若没有苦的止息,要在何处修习灭苦之道?照这样推演,四圣谛也就不存在了,没有四圣谛自然没有声闻的道果——唯有现观四圣谛才能证得声闻圣果,没有声闻果位则清净修行无从建立。此外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偈颂说:
「非法非非法, 世间法亦无,
有自体则常, 常则无因缘。」
既不是真实的存在,也不是绝对的虚无, 世间一切现象本无实质。 若事物真有独立不变的实体, 就会成为永恒常在—— 而永恒存在的事物, 又怎会依赖因缘而生起呢?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离于因缘和合生者,汝得多过,以不得法及非法故,一切世间法皆不可得。何以故?因缘和合生一切法,以一切法皆从因缘和合而生;若无因缘和合生者,则一切法皆不可得。又复自体不从因缘和合而生,无因缘有则是常法。何以故?无因缘法则是常故。彼若如是,无住梵行。又复汝法自有过失。何以故?世尊所说,一切有为皆悉无常。彼何自体皆悉无常?偈言: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如果像这样否定因缘和合而生万法的观点,你就会面临很多问题,因为这样既无法理解真实法理,也无法理解虚妄法理,世间一切现象都将无法认知。为什么呢?因为万事万物都是依靠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如果否定因缘和合而生,那么所有现象就都无从谈起了。再说,如果事物本身不需要因缘和合就能存在,这种无因无缘的存在就成了永恒不变的东西。为什么呢?因为不需要因缘的事物必然是恒常不变的。如果真是这样,修行梵行就失去了依据。而且你们这种观点本身也存在问题。为什么呢?世尊曾经开示过: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都是无常的。为什么说它们都是无常的呢?偈颂这样回答:
「善不善无记, 一切有为法,
如汝说则常, 汝有如是过。」
善与不善及无记,一切有为诸法体, 若如汝言皆实有,则应恒常无变易, 汝执实有之见中,实有此种过失存。
此偈明何义?若说善法有法自体,不善、无记亦如是说。若如是者,汝说一切有为法常。何以故?法若无因,无生、住、灭。无生、住、灭,非有为法,则一切法皆是无为。若说善等一切诸法皆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说善法有独立不变的本质,那么不善法和无记法也应当同样具有这种本质。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实际上就等于承认一切有为法是永恒不变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事物没有生起的因缘,也就不会有产生、持续和消亡的过程。没有生、住、灭这些现象,就不能称为有为法,这样一切法都变成了无为法。如果说善法等一切现象都具有独立不变的本质,那么一切法就都不是空性的,这个观点与真理是不相应的。另外你们所说的偈颂这样讲: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如果一切事物都没有真实本体,没有本体怎么能有名称? 有真实本体才有名称,仅仅是个名称又怎么能称作真实存在呢?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人说有名, 语言有自体,
彼人汝可难, 语名我不实。」
如果有人主张名称是实有的,认为语言有独立的自体, 那么你可以驳难他,但我所说的名称并非实有存在。
此偈明何义?若何人说名有自体,彼人如是汝则得难。彼人说言,有体有名、无体无名。我不如是说有名、体。何以知之?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若空者得言不实。若汝有名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有人主张名称具有独立实在的本质,你才能这样反驳他。他们声称:有实体才有名称,无实体就无名称。而我并不这样认为名称和实体是绑定的。凭什么这样断言呢?因为一切现象都没有独立不变的实质,既然没有独立实质,就可称之为空;既然是空,就可说是不真实的。如果你坚持名称具有独立实在的本质,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了。再进一步说,偈颂指出:
「若此名无者, 则有亦是无,
若言有言无, 汝宗有二失。
若此名有者, 则无亦是有;
若言无言有, 汝诤有二失。」
如果这个名称代表不存在, 那么存在也会变成不存在; 如果你既说有又说无, 你的主张就犯了两重错误。
如果这个名称代表存在, 那么不存在也会变成存在; 如果你既说无又说有, 你的论点就陷入两重矛盾。
此偈明何义?若此名无,如是宗失;如其是有,如是诤失。我宗不尔。有物有名、无物无名。如是诸法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若说这些名称概念本质是空无,那么我的立论就失去意义;若说它们真实存在,又会陷入争辩的过失。我的主张并非如此——存在事物才安立名称,没有事物就不立名称。如果说一切现象都有独立存在的自体,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再进一步说,还有更深层的含义:
「如是我前说, 一切法皆空,
我义宗如是, 则不得有过。」
我先前所说的, 一切事物本质皆空, 我的宗旨就是这样, 因此不会有任何过失。
此偈明何义?我前已说,一切法空亦说名空。汝取空名,而有所说。若一切法皆无自体,名亦无体,我如是说,义宗无过,我不说名有自体故。又复汝说偈言:
这首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我之前已经说过,一切事物本质空寂,这种空性本身也称作"空"。你现在抓住"空"这个名称,用它来辩驳。如果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那么名称本身也没有实体。我这样解说,教义的宗旨并没有过失,因为我从不认为名称具有独立存在的实体。
「若离法有名, 不在于法中,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如果离开了事物本身还有独立的名相, 那么名相就不属于事物的一部分。 那些主张名相能脱离事物而存在的人, 这种观点才值得商榷。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别有自体, 不在于法中,
汝虑我故说, 此则不须虑。」
如果事物另有独立的自性, 而这个自性并不存在于现象之中, 你因为顾虑我的观点才提出质疑, 其实这个顾虑完全不必存在。
此偈明何义?彼不须虑汝妄难我,我则不遮诸法自体,我不离法别有物取。何人取法,彼人须虑。我不取法,故不遮法,云何有过?若我取法有自体者,则可难言汝不相应;我不如是,汝难大赊全不相当。又复汝说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你不需要费心用错误的观点来反驳我。我并没有否定事物本身的存在,也不认为在事物之外另有一个能执取的主体。如果是那些执着于事物实有的人,才需要担心这些问题。而我不执着于事物的实有,所以也不否定事物的存在,这样会有什么过错呢?假如我真的执着事物有实在的本体,你才可以指责我言行不一;但我的观点并非如此,你的批评完全偏离了重点,根本对不上号。另外你又说偈颂道: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无自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泥, 可得遮瓶泥,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如果事物有真实不变的实体, 才能去否定各种事物的存在; 但一切事物本就没有真实实体, 究竟要否定什么? 就像有瓶才能说有泥土, 才能否定瓶和泥土的存在; 看到实有之物才能否定, 看到虚无之物就无可否定。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有体得遮, 若空得言成;
若无体无空, 云何得遮成?」
如果事物有实在的本体,就能够被否定; 如果一切本是空性,言语才可能成立; 如果既没有实在的本体,也没有空性, 那么否定与成立又如何能够存在呢?
此偈明何义?法若有者则可得遮法,若无者则不得遮。汝难我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实如汝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何以知之?以汝遮法无自体成。若遮诸法无自体成,得言一切诸法皆空。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事物真实存在,就可以被否定;如果事物根本不存在,那就无法否定了。你们质问我:"你说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存在的实质",其实你们说的没错,一切事物确实都没有独立存在的实质。怎么知道呢?因为你们否定事物有独立实质的这个行为本身,正好证明了事物没有独立实质。如果否定事物有独立实质的观点能够成立,那就说明一切事物确实是空性的。正如偈颂所说:
「汝为何所遮? 汝所遮则空;
法空而有遮, 如是汝诤失。」
你究竟在否定什么?你所否定的本身即是空性; 若说万法皆空却仍有否定,这样的争辩就陷入矛盾了。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遮、有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空亦空。是故汝言有物得遮、无物不遮,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一切事物都被否定、说它们有独立自性,那么连“无自性”这个概念本身也是空的。所以您说“只能否定实际存在的东西,无法否定虚无的东西”,这个观点并不合理。还有更深一层含义,偈颂说: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抂横而难我。」
我没有任何事物可执着, 所以我也没什么需要否定的。 你这样指责我毫无道理, 是在无理取闹地刁难我。
此偈明何义?若我如是少有物遮,汝得难我。我无物遮,如是无物我无所遮,如是无遮一切法空。如是无物遮与所遮,是故汝向如是难言「何所遮」者,此汝无理抂横难我。又复汝说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我有某个具体事物要否定,你确实可以这样反驳我。但我根本没有任何事物需要否定——正因为没有任何事物,我也就没有任何需要否定的对象。这种无所否定的状态,正是说明一切事物本性皆空。既然没有具体事物,也就没有所谓的“否定行为”与“被否定对象”。因此你刚才质问“到底否定什么”,这种责难本身就没有道理,是在无理取闹。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如果事物没有真实的本性, 言语又能够否定什么呢? 如果没有什么可以被否定, 就算不说话也成了否定。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汝言语法别, 此义我今说,
无法得说语, 而我则无过。」
你的言辞与真理分离, 这个道理我现在说明: 没有真实事物能对应言语, 所以我没有过错。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无有言语亦成遮者,随何等法彼一切法皆无自体,说彼「诸法无自体」语,非此言语作无自体。此我今答,若说「诸法无自体」语,此语非作无自体法;又复有义:以无法体知无法体,以有法体知有法体。譬如屋中实无天得,有人问言有天得不,答者言有,复有言无,答言无者语言:不能于彼屋中作天得无,但知屋中空无天得。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此语不能作一切法无自体无,但知诸法自体无体。若汝说言「若无物者则不得言法无自体,以无语故不得成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这个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你主张“没有言语也能成立否定”——既然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自性,那么“诸法无自性”这句话本身,并不能创造“无自性”这个事实。对此我的回答是:当说“诸法无自性”时,这句话并没有制造出“无自性”的状态;更深一层说:我们是通过“无自性”认知到无自性,通过“有自性”认知到有自性。就像屋里本来没有“天得”这个东西,有人问“屋里有天得吗”,回答“有”或“没有”。说“没有”的人,他的话并不能让屋里变得没有天得,只是如实了知屋里本就没有天得。同理,说“一切法无自性”时,这句话并不能让诸法变得无自性,只是如实认知到诸法本无自性。如果你主张“若根本不存在事物,就不能说‘法无自性’,因为缺乏言说对象故无法成立无自性”,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你又说偈颂:
「如愚痴之人, 妄取炎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就像愚昧的人, 错把阳焰当作水, 如果你要破除这种妄执, 道理也是如此。
执着的主体与被执着的对象, 破除的主体与被破除的对象, 这六种事物, 在世人眼中都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没有被执着的对象, 也就没有执着的主体; 如果没有被破除的对象, 也就没有破除的主体。
如果没有被破除的对象, 也就没有破除的主体, 那么一切法就成立了, 它们的自体也就成立了。
此四行偈,我今答汝,偈言:
我用这四句偈来回答你,偈文说:
「汝说鹿爱喻, 以明于大义,
汝听我能答, 如譬喻相应。」
你举出鹿群渴爱的比喻,想要阐明深奥的道理。请听我作出回应,这个回答会与你的比喻完全相应。
此偈明何义?汝若说此鹿爱譬喻以明大义,汝听我答如喻相应。偈言:
这个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你提出这个"鹿群逐阳焰"的比喻来阐明深义,现在请听我依照比喻本身的特点来回应。偈颂说:
「若彼有自体, 不须因缘生;
若须因缘者, 如是得言空。」
如果事物有固定不变的本质, 就不需要依赖因缘条件而生起; 既然需要依赖因缘条件, 这就说明其本质是空性的。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妄取水体非因缘生,汝喻相当。鹿爱因缘彼颠倒见,颠倒见者以不观察因缘而生,如是得言因缘而生。若因缘生彼自体空,如是之义如前所说。又复有义,偈言:
这个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那样,误以为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认为这水不是因缘所生,那你的比喻才算恰当。但是,海市蜃楼中的水影,本身就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错觉;这种错觉,是由于没有正确观察因缘而产生的。所以,它恰恰可以说是因缘所生。既然是因缘所生,它的本体就是空无自性的。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了。
这里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如偈颂所说:
「若取自体实, 何人能遮回?
余者亦如是, 是故我无过。」
如果事物本身真实存在,又有谁能驳倒这种见解? 其他道理也都是这样,所以我的观点没有过失。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取水体实,何人能回?若有自体则不可回,如火热、水湿、空无障碍。见此得回,如是取自体空,如是如是余法中义应如是知。如是等如取无实,余五亦尔。若汝说彼六法是有,如是得言「一切诸法皆不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这首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像渴鹿追逐阳焰般执着水有真实本体,谁又能破除这种执着呢?倘若事物真有独立不变的本体,那就无法被破除,就像火的热性、水的湿性、虚空的无碍性那样不可改变。我们之所以能破除错误认知,正是认识到事物本无自性。这样的道理,在其他一切现象中也应当如此理解。
就像"取"这个动作本无实性,其余五种感官作用(受、想、行、识等)也都是如此。如果你坚持认为这六种现象真实存在,并据此主张"一切事物都不空",这样的观点是不符合真理的。
而你又说偈颂称: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你的论证根本不成立,没有实体的东西怎么能作为原因? 如果事物根本没有原因,又怎么能说它们成立? 假如你主张无需原因就能成立,说诸法自有本体, 那我也可以说无需原因,诸法本来就有自性。 若有原因却无实体,这道理根本说不通—— 世间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可能说它有?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此无因说者, 义前已说竟,
三时中说因, 彼平等而说。」
没有原因的说法,其中的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了, 在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中谈论原因,都是平等无差别地解说。
此偈明何义?如是大义于前已说,此则无因应如是知。如是论义,前因已说遮六种回,彼前论义今于此说。又复汝说偈言:
这段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这样的大义在前面已经阐述过,这里应当明白“无因”的真谛。先前论述已破除了六种辩难,现在正是将前文要义在此阐明。你又提出偈颂说: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后遮若俱并, 如是知有体。」
前面的否定与后面的否定,这样并不对应, 后面的否定如果同时存在,这样就知道有实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现在用这首偈来回答你,偈文这样说:
「若说三时因, 前如是平等,
如是三时因, 与说空相应。」
如果讨论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因果,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平等不二的, 这样的三时因果道理,与宣说空性的真理是完全相应的。
此偈明何义?若遮此因三时言语,此先已答,应如是知。何以故?因平等故。如遮三时彼不相应,彼语亦在遮、所遮中。若汝意谓无遮所遮犹故得遮,我已遮竟,此三时因与说空人言语相应。又复云何先已说竟?如向偈言:
这个偈颂要说明什么道理呢?如果要否定这个立论依据在三个时间点上的言语表达,这个问题先前已经解答过了,应当这样理解。为什么呢?因为立论依据的本质是平等无差别的。就像否定三个时间点的论证方式本身就不成立一样,那些言语本身也同时处在“能否否定”与“被否定”的矛盾中。如果你认为即使没有明确的否定对象仍然能够进行否定,这个观点我先前已经驳斥过了——这三个时间点的立论依据与主张空性者的言语逻辑是相契合的。再说为什么称为“先前已解答”呢?正如前面偈颂所说的: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抂横而难我。」
我没有任何事物可执着, 所以我也没什么需要否定的。 你这样指责我毫无道理, 是在无理取闹地刁难我。
若汝复谓三时遮成,见前时因、见后时因、见俱时因。彼前时因如父以子,后时因者如师弟子,俱时因者如灯以明。此我今说,此不如是。前说三种,彼三种中一一复有三种过失,此前已说。复次第遮汝立宗失,如是等自体遮成。偈言:
如果你又认为在三个时间段中都能成立否定——见到过去时间的因、见到未来时间的因、见到同时存在的因。比如过去时间的因就像父亲生育儿子,未来时间的因就像老师教导学生,同时存在的因就像灯与光亮的关系。这些说法我现在要指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前面所说的三种情况,每一种又包含三种过失,这些之前已经说明。接下来依次破除你立论的过失,像这样通过自身逻辑来破除你的主张。偈颂说:
「若人信于空, 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信空, 彼不信一切。」
如果有人相信空性,这个人就相信了一切真理; 如果有人不信空性,这个人就不相信任何真理。
此偈明何义?若人信空,彼人则信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何以故?若人信空,则信因缘和合而生;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则信四谛;若信四谛,彼人则信一切胜证;若人能信一切胜证,则信三宝,谓佛、法、僧。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彼人则信法因法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彼人则信非法因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信非法因信非法果,则信烦恼、烦恼和合、烦恼法物。彼人如是一切皆信,如是前说,彼人则信善行恶行;若人能信善行恶行,彼人则信善恶行法;若人能信善恶行法,则知方便过三恶道。彼人如是能信一切世间诸法,如是无量不可说尽。
这段偈颂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有人真正相信空性,那么他就能信受世间和出世间的所有真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相信空性的人,就会明白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明白了因缘和合的道理,就会信受苦集灭道四圣谛;信受了四圣谛,就能相信所有殊胜的修行证果;能够相信这些殊胜证果,自然就会皈依佛、法、僧三宝。
如果相信因缘和合而生的道理,就会明白善法必然招感善果;明白了善法的因果规律,同时也会认清恶法的因果报应;既能信受善法的因果,又能认清恶法的因果,就能如实了知烦恼的本质、烦恼的聚集、以及烦恼所生的种种现象。这样的人能够信受所有这些真理,正如前面所说,他就会相信善行恶行的果报;相信善行恶行的人,就会信受善恶行为的法则;信受了善恶行为的法则,就能掌握方法避免堕入三恶道。这样的人能够信解世间一切真理,这些道理深广无量难以说尽。
「空自体因缘, 三一中道说,
我归命礼彼, 无上大智慧!」
以空性为本质的因缘法,用三一妙理宣说中道真义, 我以至诚之心归命顶礼,那无上广大的圆满智慧!
释回诤论偈义已竟。
《回诤论》偈颂的含义已经全部解释完毕。
(作此论者,阿阇梨龙树菩萨摩诃萨,一切论义皆能解释。)
(这部论典的作者,是龙树菩萨尊者,他能够透彻阐释一切经论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