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诤论释初分第三
释曰:
解释如下:
论初偈言:
关于初颂所说: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若一切皆无实体, 言语即是一切法, 言语自身无实体, 何以能遮遣实体?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是因缘,则是因缘、因缘和合,离诸因缘是则更无一切自体,如是一切诸法皆空。如芽非是种子中有,非地、非水、非火、非风、非虚空等因缘中有,非是一一因缘中有,非诸因缘和合中有,非离因缘、因缘和合余处别有。若此等中一切皆无,如是得言芽无自体。若如是无一切自体,彼得言空,若一切法皆悉空者,则无言语,若无言语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汝意谓言语不空、言语所说一切法空,是义不然。何以故?汝言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以因中无。四大中无、一一中无、和合中无、因缘和合不和合中一切皆无。如是言语,咽喉中无,唇、舌、齿、根、龂、鼻、顶等一一皆无、和合中无、二处俱无,唯有因缘因缘和合;若离如是因缘和合,更无别法。若如是者,一切言语皆无自体。若如是无言语自体,则一切法皆无自体。若此言语无自体者,唯有遮名不能遮法。譬如无火则不能烧,亦如无刀则不能割,又如无水则不能澜,如是无语,云何能遮诸法自体?既不能遮诸法自体,而心忆念遮一切法自体,回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首偈子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构成的,那么它们就只是因缘的组合,离开了因缘就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这样看来,一切现象本质都是空的。就像芽并非预先存在于种子中,也不单独存在于土壤、水、火、风、虚空等任一因缘里,不在各个因缘的简单叠加中,也不在因缘之外另有实体。如果这些可能的存在方式中都找不到芽的真实自体,就可以说芽没有独立自性。既然一切事物都这样没有自体,就可以称之为空性。
如果万法皆空,那么语言本身也是空的。为什么呢?因为语言同样找不到独立存在的依据——发声器官中找不到,嘴唇、舌头、牙齿、牙龈、鼻子、头顶等任何单独部位都不存在语言,组合起来也不产生真实的语言实体,唯有各种因缘暂时和合显现。离开这些因缘条件,语言根本无从产生。既然语言本身没有真实自体,它又如何能否定其他事物的自性呢?就像没有火就不能燃烧,没有刀就无法切割,没有水就谈不上湿润,同样,没有真实自体的语言怎么能否定诸法的真实存在?
既然语言实际无法否定事物的本质,而人们却执着地用概念来否定万法自性,这种思维本身就是矛盾的。偈中进一步指出: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若此言语有自体者,汝前所立义宗自坏,是则有过;若尔,便应更说胜因。若汝意谓语有自体、余法空者,如是则违诸法空语,汝宗亦坏。又复有义,言语不离一切法数;若一切法皆悉空者,言语亦空;若言语空,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如是者,于六种中诤论相应,彼复云何汝不相应?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言语亦是一切法故。言语若空则不能遮,彼若遮,言一切法空则不相应。又若相应言语能遮一切法体,一切法空语则不空语,若不空,遮一切法则不相应。若诸法空、言语不空,语何所遮?又若此语入一切中,喻不相当。若彼言语是一切者,一切既空言语亦空,若语言空则不能遮。若语言空、诸法亦空,以空能遮诸法令空,如是则空亦是因缘,是则不可。又若汝畏喻不相当。一切法空能作因缘,如是空语则不能遮一切自体。又复有义,一边有过,以法有空、亦有不空。彼若有过,更说胜因。若一边空、一边不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这个偈子要说明什么道理呢?
如果语言本身有真实不变的本质,那你之前提出的观点就自相矛盾了,这样就有问题了;如果真是这样,你就应该拿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来。
如果你认为语言有真实本质、其他事物是空的,那你就违背了“一切事物都是空的”这个说法,你的观点也就站不住脚了。
还有一层意思:语言本身也属于一切事物中的一种;如果一切事物都是空的,那么语言也是空的;如果语言是空的,它就无法否定其他一切事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六种辩论情形中,你的说法就自相矛盾了,为什么你的观点前后不一致呢?
你说一切事物都是空的,那语言也是空的。为什么呢?因为语言也是事物中的一种啊。
如果语言是空的,它就不能起到否定的作用;如果它还能否定事物,那说“一切事物都是空的”这句话本身就不合理了。
反过来,如果语言能起到作用、能否定一切事物的本质,那么“一切事物都是空的”这句话本身就不应该是空的;如果这句话不空,用它来否定一切事物,这也不合理。
如果一切事物是空的,而语言不空,那语言还能否定什么呢?
再说,如果这句话本身也属于“一切事物”之中,那用比喻来类比就不恰当了。
如果语言属于“一切事物”,那么一切事物既然是空的,语言也应该是空的;如果语言是空的,它就不能起到否定的作用。
如果语言是空的,一切事物也是空的,用“空”来否定事物、让事物成为空,这样“空”本身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这就不对了。
如果你担心比喻不恰当,那么一切事物是空的,却能作为条件产生作用,这样“空”的说法就不能否定一切事物的本质了。
还有一层意思:只偏重一边就有问题,认为事物既有空的一面,也有不空的一面。如果这有问题,就需要提出更充分的理由。
如果一边是空、一边不空,那么说“一切事物都是空的、没有本质”就不合理了。
再有一层意思,偈子里说:
「汝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你说就像“别”这个字, 这个说法其实不对。 声音能够阻止别的声响, 没有声音怎么去阻挡?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声能遮声,如有人言「汝莫作声」,彼自作声而能遮声。如是如是一切法空,空语能遮。此我今说,此不相应。何以故?以此声有,能遮彼声;汝语非有,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汝所立义,语亦是无、诸法亦无,如是若谓如「勿」声者,此则有过。偈言:
这个偈子想说明什么道理呢?
如果你认为声音能阻止声音,就像有人说“你别出声”,他自己发出声音却能阻止别人出声。同样,你认为一切事物本性都是空的,用“空”这个概念就能否定一切。我现在要说,这种说法不对。
为什么呢?因为那个说“你别出声”的声音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它能阻止其他声音。但你说的“空”这个概念本身也是不存在的,那它怎么能否定事物本身的存在呢?
你提出的观点是:语言是空的,一切事物也是空的。如果这样,那就像只说一个“别”字就想阻止别人,这是有问题的。所以偈子里说: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遮与所遮亦如是者,彼不相应。若汝说言「我语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彼不相应。此我今说,是义不然。何以故?知如是宗相,汝过非我。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如是汝义前宗有过,咎不在我。若汝说言,汝遮所遮不相应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若彼现是有, 汝可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有现可取,汝得回我诸法令空,而实不尔。何以知之?现量入在一切法数,则亦是空。若汝分别依现有比;现、比皆空,如是无现、比,何可得现之与比?是二皆无,云何得遮?汝言一切诸法空者,是义不然。若汝复谓,或比或喻、或以「阿含」得一切法。如是一切诸法自体,我能回者。此义今说。偈言: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此偈明何义?比、喻、「阿含」、现等四量,若现能成,比、「阿含」等皆亦能成。如一切法皆悉是空,现量亦空,如是比、喻亦空,彼量所成一切诸法皆悉是空。以四种量在一切故,随何等法,若为比成,亦譬喻成、亦「阿含」成。彼所成法一切皆空,汝以比、喻、「阿含」等三量一切法,所量亦空。若如是者,法不可得,量、所量无,是故无遮。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此偈明何義?法師說善法,善法一百一十有九,謂心一相:一者受、二者想、三者覺、四者觸、五者觀察、六者欲、七者信解脫、八者精進、九者憶念、十者三摩提、十一者慧、十二者捨、十三者修、十四者合修、十五者習、十六者得、十七者成、十八者辯才、十九者適、二十者勤、二十一者思、二十二者求、二十三者勢力、二十四者不嫉、二十五者自在、二十六者善辯才、二十七者不悔、二十八者悔、二十九者少欲、三十者不少欲、三十一者捨、三十二者不思、三十三者不求、三十四者不願、三十五者樂說、三十六者不著境界、三十七者不行、三十八者生、三十九者住、四十者滅、四十一者集、四十二者老、四十三者熱惱、四十四者悶、四十五者疑、四十六者思量、四十七者愛、四十八者信、四十九者樂、五十者不順、五十一者順取、五十二者不畏大眾、五十三者恭敬、五十四者作勝法、五十五者敬、五十六者不敬、五十七者供給、五十八者不供給、五十九者定順、六十者宿、六十一者發動、六十二者不樂、六十三者覆、六十四者不定、六十五者愁惱、六十六者求不得、六十七者荒亂、六十八者懈怠、六十九者憂憒、七十者希淨、七十一者內信、七十二者畏、七十三者信、七十四者慚、七十五者質直、七十六者不誑、七十七者寂靜、七十八者不驚、七十九者不錯、八十者柔軟、八十一者開解、八十二者嫌、八十三者燒、八十四者惺、八十五者不貪、八十六者不瞋、八十七者不癡、八十八者不一切知、八十九者放捨、九十者不有、九十一者愧、九十二者不自隱惡、九十三者悲、九十四者喜、九十五者捨、九十六者神通、九十七者不執、九十八者不妬、九十九者心淨、一百者忍辱、一百一者利益、一百二者能用、一百三者福德、一百四者無想定、一百五者不一切智、一百六者無常三昧(少十三法,無處訪本)。如是如是善法一百一十有九。如彼善法善法自體、彼不善法不善法自體,如是無記無記、本性無記本性無記、欲界欲界、色界色界、無色界無色界、無漏無漏、苦集滅道苦集滅道、修定修定,如是如是見有無量種種諸法皆有自體。如是若說一切諸法皆無自體,如是無體得言空者,義不相應。此復有義,偈言:
「出法出法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此偈明何义?如说出法出法自体,如是不出法不出法自体;觉分觉分自体、菩提分菩提分自体、非菩提分非菩提分自体,如是余法皆亦如是。若如是见彼无量种诸法自体,而如是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名为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说无自体言语亦无。何以故?有物有名,无物无名。以一切法皆有名故,当知诸法皆有自体,法有自体故不得言一切法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偈言:
「若离法有名, 于彼法中无,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有法有名、离法有名,如是一切诸法皆空无自体成,非物无名、有物有名。此我今说。若如是者,有何等人说离法体别有名字?若别有名、别有法者则不得示。彼不可示,如是汝心分别别有诸法、别有名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若无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埿, 可得遮瓶埿,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此偈明何义?有物得遮、无物不遮,如无瓶、埿则不须遮,有瓶得遮、无瓶不遮。如是如是法无自体则不须遮,法有自体可得有遮,无云何遮?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而便遮言「一切诸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汝何所遮?若有遮体,能遮一切诸法自体。偈言: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此偈明何义?若法无体、语亦无体,云何遮?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如是遮,不说言语亦得成遮;若如是者,火冷水坚如是等过。又复有义,偈言:
「如愚痴之人, 妄取炎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如愚痴人取炎为水,于无水中虚妄取水。有黠慧人为回彼心而语之言:「汝妄取水。」如是如是于无自体一切法中取法自体,为彼众生妄心回故,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此我今说。偈言: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有众生者,有取、所取,有能取者,得言虚妄遮所遮等,如是六种义成。若六义成而说诸法一切空者,是义不然。偈言: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无如是过,非取、所取、非能取者。彼若如是虚妄取,遮一切诸法无自体者,彼遮亦无、所遮亦无、能遮亦无。偈言: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此偈明何义?若非有遮、非有所遮、非有能遮,是则不遮一切诸法,则一切法皆有自体。偈言: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空无自体,如是义中说因不成。何以故?一切诸法空无自体,何处有因?若法无因,一切法空以何因成?是故汝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是义不然。偈言: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无因成,法无自体。如汝无因自体回成,我自体法亦无因成。偈言: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有因成,因无自体。若如是者,无自体义则不相应。何以故?一切世间无自体者,不得言有。偈言:
这个偈子说明了什么道理?如果你的意思是,我的存在是由因缘和合而成,因缘本身没有独立自性。如果这样认为,那么无自性这个道理就不成立了。为什么呢?世间一切事物若没有独立自性,就不能说它们存在。偈中说: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若后遮及并, 如是知有体。」
前所遮止与后所遮止,如此二者不相契合, 若后遮止及同时遮止,由此可知实有自性。
此偈明何义?若遮在前、所遮在后,义不相应。未有所遮,遮何所遮?若遮在后、所遮在前,亦不相应。所遮已成,遮何能遮?若遮、所遮二法同时不相因缘,遮不因所遮、所遮不因遮,皆有自体故,则不得言遮。如角并生各不相因,左不因右、右不因左。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是义不然。
这首偈颂说明什么道理?如果否定在前、被否定之物在后,逻辑上不成立。尚未出现被否定之物,要否定什么?如果否定在后、被否定之物在前,同样不合理。被否定之物既已成立,否定怎能生效?若否定与被否定二者同时存在却互不依存,否定不依赖被否定、被否定不依赖否定,二者皆独立存在,就不能称为否定。如同牛角并生互不相依,左角不依赖右角、右角不依赖左角。同理,若说一切事物皆无独立自性,这个观点不能成立。
释初分竟。
第一卷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