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眾法第十二(十二條)一、着衣须齐整。二、当持坐具安臂上。三、坐须知大小。四、未打钟不得前入堂。五、上座未坐,不得先坐。六、当敛容寂默,不得语笑。七、上床下床当须如法,不得令脚膊踝露。八、坐须端身安住,不得数动。九、不得左右顾视。十、若欲欠呿,当以手遮口,不得作声。十一、不得抓痒。十二、当念本业,不得余缘。
入眾法第十二(十二條)一、着衣须齐整。二、当持坐具安臂上。三、坐须知大小。四、未打钟不得前入堂。五、上座未坐,不得先坐。六、当敛容寂默,不得语笑。七、上床下床当须如法,不得令脚膊踝露。八、坐须端身安住,不得数动。九、不得左右顾视。十、若欲欠呿,当以手遮口,不得作声。十一、不得抓痒。十二、当念本业,不得余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