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略述卷下
建康沙门昙旷撰
论。复次有四种至起不断绝 述曰。生灭门内大分有二。于其第一生灭法中前来已明染净生灭。显前此识能摄法义。次下辨其染净相资广显能生一切法义。于中有四。一略标举熏习之数。二列染净熏习之名。三广染净熏习之义。四明二熏尽不尽义。此初也染法不断故有有漏六趣凡夫。净法不断故有无漏三乘圣者。
论。其次有四种情况能够使生灭相续不断。 述说:生灭门内主要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生灭法中,前面已经说明了染污与清净的生灭现象,显示了阿赖耶识能够含摄一切法的道理。接下来要阐明染污与清净相互影响的作用,广泛显示它能生起一切法的道理。这部分包括四个方面:一、简要列举熏习的种类;二、列出染污熏习与清净熏习的名称;三、详细说明染污与清净熏习的意义;四、阐明这两种熏习何时穷尽、何时不穷尽的道理。这里是第一部分。 染污之法不断绝,所以存在有漏的六道凡夫;清净之法不断绝,所以存在无漏的三乘圣者。
论。云何为四至所谓六尘 述曰。此列染净熏习名也。所言净法名真如者。生灭门内本觉真如以体本来自性净故内熏返染□治净故。外熏应机成净缘故。一切染因名无明者。根本无明为□细染因。枝末无明为六尘染因故。所言业识为妄心者。体非真□真中本无。为彼无明妄熏起故。所言六尘为妄境者。从妄心体自妄现。为彼事识妄心取故。然四法中初一净熏。后三染熏。彼□法自性差别故具说三。显彼净法体无别故总明一种。
论。什么是四种熏习?所谓真如、无明、妄心、六尘。 述说。这里列举的是染污与清净熏习的名称。所说的清净法名为真如,是指在生灭门中,本觉真如因为其体性本来自然清净,所以能向内熏习、对治染污、成就清净;又能向外应机、成为清净的缘起。一切染污的根源名为无明,根本无明是微细染污的因,枝末无明是六尘染污的因。所说的业识就是妄心,因为它的体性并非真实,真如之中本无此物,只是被无明妄念熏习而生起。所说的六尘就是虚妄外境,它们从妄心自体虚妄显现,又被事识的妄心所执着。 然而这四种法中,第一种是清净熏习,后三种是染污熏习。因为染污法各有自性差别,所以详细分为三种;而清净法体性无别,所以总括为一种。
论。熏习义者至则有香气 述曰。次下广释熏习之义。于中有二。先总。后别。□□亦二。初喻。后合。此初也。此中衣者。互通喻于真如无明。而言香者是通好恶。随应亦喻真如无明。互为能所熏成气故。
论。关于熏习的意义,直到“则有香气” 以下是解释:接下来详细解释熏习的含义。这部分分为两大段:先总说,后分说。总说中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比喻,后是结合意义。这里是比喻的开始。这里用“衣服”来比喻,既可以比喻真如,也可以比喻无明。而所说的“香气”则泛指好的和不好的气味,相应地也可以比喻真如和无明。因为它们是互相作为能熏习的力量和被熏习的对象,从而形成习气的缘故。
论。此亦如是至即有净用 述曰。此法合也。文中复显染净熏义。真如无染无明熏故有染相者。以生灭门本觉真如非定常一故。为无明熏起染相。妄熏无有返染用故。但言染相不言用也。无明非净真如熏故有净用者。生灭门内本觉真如内熏不觉。令成厌求返流顺真。故言净用。良以一识含此二义更互相熏遍生染净。故说无明熏真如等。
论。这里也是如此,乃至就有清净的作用 讲述说:这是用佛法来对应说明。文中又显示了染污与清净互相熏染的道理。真如本身没有染污,但由于无明的熏染,所以显现出染污的现象——这是因为在生灭门中,本觉真如并非固定不变、恒常单一的,所以会被无明熏染,生起染污的现象。虚妄的熏染本身没有返回染污的作用,所以只说染污的现象,而不说它有作用。无明本身不是清净的,但由于真如的熏染,所以有清净的作用——在生灭门内,本觉真如从内部熏染不觉之心,使其产生厌离烦恼、追求解脱的趋向,返回心流,随顺真如,所以说它有清净的作用。这确实是因为一个心识包含了染净这两种含义,它们互相熏染,普遍生起染污与清净的一切现象,所以才说无明熏
论。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述曰。次下别明熏习之相。于中有二。先染。后净。染中亦二先问。后答。此初也。
论:为何熏习会使染污法持续不断?
解释:接下来分别说明熏习的具体表现。这部分分为两块:先说染污熏习,再说清净熏习。染污熏习中又分两段:先提问,后解答。这里是提问的开始。
论。所谓以依至身心等苦 述曰。下答有二。先略。后广。此略也。此中略明三熏习义。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无明者。即举覆熏无明体也。无明妄法不能自立故。说依真有无明也。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者。根本无明复熏义也。以熏习故有妄心者。即依无明熏动真如有业识也。此则略辨无明熏义。以有妄心乃至现妄境界者。即显妄心习熏无明增其不了令起转识故。言不觉念起及现识。故言现妄境界。此则略明妄心熏义。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等者。即显境界资熏现识。令其念着造种种业等者。动本识海 彼六麁事识波浪令其念者。即六麁中智相相续相。此二皆是法执念故令其著者。即执取相计名字相。此二皆着我。我等故造种种业者。依惑造业起业相也。受于一身心等苦者。依业受果。即业系苦相也。此即略明境界熏义。
论。说到依靠真如法到身心等苦的部分 以下回答分两部分。先是简略说明,后是详细解释。这里是简略说明。这部分简要阐明三种熏习的含义。所谓“依靠真如法所以有无明”,是指举出覆盖熏习的无明本体。无明是虚妄之法,不能独立存在,所以说无明是依靠真如而有的。“因为有无明这些染污之法的因,就能熏习真如”,这是根本无明覆盖熏习的含义。“因为熏习的缘故,就有了妄心”,是指依靠无明熏动真如,产生了业识。这里简略辨别了无明熏习的含义。“因为有了妄心,乃至显现虚妄境界”,是指显示妄心习气熏习无明,增强了它的不觉悟,使其生起转识,所以说“不觉念起”以及“现识”,所以说“显现虚妄境界”。这里简略说明了妄心熏习的含义。“因为有虚妄境界这些染污之法的缘,就能熏习妄心等”,是指显示境界资助熏习现识。“使其产生念头执着,造作种种业等”,是扰动本识之海。那六种粗显的事识波浪“使其产生念头”,就是六粗中的智相和相续相。这两者都是对法的执着念头。“使其执着”,就是执取相和计名字相。这两者都是执着于自我和我所。“造作种种业”,是依于迷惑造作业行,即起业相。“遭受一切身心等苦”,是依于业力承受果报,即业系苦相。这里简略说明了境界熏习的含义。
论。此妄境界至增长取熏习 述曰。次下广释广前三义。即分为三。此即先明境界熏习广前以有妄境界即熏习妄心等也。谓即现识所现境界有似实法实我相故。还能资熏现识妄心。事识中法我念取故说境。熏义有二种。由似法境熏习力故。彼智相及相续相即事识中法执之念故。云增长念熏习也。由似我境熏习力故。执取相计名字相即事识中我见爱染烦恼取故。故云增长取熏习也。
论。此妄境界至增长取熏习 述曰。接下来详细解释前面提到的三种含义,分为三部分。这里先说明境界熏习,详细阐述前文所说的“因为有虚妄境界,就能熏习虚妄心”等道理。意思是,由现前心识所显现的境界,看似有真实的法相和自我相状,反过来又能资助、熏染现前心识的妄心。由于事识中执着法相和我相的念头执着,所以说境界熏习。熏习的意义有两种:由于类似法相的境界熏习力量,那些智相和相续相(就是事识中对法相的执着念头),所以说“增长念熏习”。由于类似我相的境界熏习力量,那些执取相和计名字相(就是事识中自我执着、爱染烦恼的执着),所以说“增长取熏习”。
论。妄心熏习至业系苦故 述曰。此即广前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也。妄心有二。业识事识故妄。妄心熏义有二种。业识妄心还能熏习根本无明深迷无相能转相。现相相续成其趣生诸苦体相。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其事识分段麁苦。由此根本报识在故。犹爱变易黎耶行苦。故言能受阿罗汉等生灭苦故。事识妄心熏习见爱枝末无明。发动身口。起造诸业。成起业相。由业能招当来苦果。受于凡夫业系苦相分段麁苦。故言能受凡夫苦等。
论中说到“妄心熏习至业系苦故”。这里要详细说明的是:因为有妄心,就会熏习无明。妄心有两种,就是业识和事识。妄心熏习的意义也有两种:业识妄心还能熏习根本无明,深深迷失于无相,能转变出相续不断的现象,形成轮回生死的种种苦的体相。那些三乘修行人虽然超出三界,脱离了事识带来的分段生死粗重之苦,但由于根本的报识还在,仍然会感召变易生死的阿赖耶行苦。所以说“能受阿罗汉等生灭苦故”。事识妄心熏习的是见惑、爱惑这些枝末无明,发动身口造作种种业行,形成起业相。由这些业力招感将来的苦果,承受凡夫被业力系缚的苦相,也就是分段生死的粗重之苦。所以说“能受凡夫苦等”。
论。无明熏习至事识义故 述曰。此即广前以名无明熏真义也。以成此无明有二种异故。无明熏义有二种。根本无明而能覆熏未起真如。今成动念业转现识本识妄心。故云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等。枝末无明又更覆熏已起真如成其事识。故云所起见爱熏习能成分别事识义也。
论。无明熏习至事识义故 述曰。这段是详细说明前面提到的“无明熏习真如”的道理。因为这种无明有两种差别,所以无明熏习的作用也就有两种。根本无明能够持续熏染尚未起动的真如,使其产生动摇的念头,形成业、转、现三种识以及本识的妄心。所以说根本熏习能够成就业识等含义。枝末无明又进一步熏染已经起动的真如,使其形成事识。所以说,由根本无明所生起的见爱烦恼的熏习,能够成就分别事识的含义。
论。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述曰。次明净熏。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初也。
论。如何通过熏习使清净法持续不断 解释说。接下来说明清净熏习。这部分分为两点:先是提问,然后回答。这里是提问部分。
论。所谓以依至乐求涅槃 述曰。下答有二。先略。后广。略中又二。先明真熏。后显妄熏。此初也。谓有真如熏无明者。显能熏真以有体相用大义故而能内外熏习无明。以熏习下明能。谓即真如体相二大内熏因力用大闻熏为外缘力。则令无明发净妄心厌三界苦求解脱乐。真本无有生死涅槃。是故欣厌是妄心也。是真如熏所起净用。
论中说到“所谓以依至乐求涅槃”。 以下是回答,分为两部分:先简略说明,再详细展开。简略说明中又分两层:先阐明真如的熏习作用,后显示妄念的熏习作用。这里是第一层。 所谓真如熏习无明,是指真如具有体、相、用三大意义,因而能够从内外两方面熏习无明。 接下来说明熏习的作用:真如的体与相两大作为内在熏习的因力,用大则通过听闻正法形成外在熏习的缘力。这样便能使无明发起清净的妄心,厌恶三界的痛苦,追求解脱的快乐。 真如本身并无生死与涅槃的分别,因此欣求与厌离都是妄心的作用。这正是真如熏习所引发的清净功用。
论。以此妄以至熏习真如 述曰。次明妄熏。于中有二。初正明熏习后显功能。此初也。谓此妄心厌生死苦背无明动。乐求涅槃向真静故。劫熏真如趣于大乘。自信己性等也。
论。以此妄心不断熏习真如 解释:接下来说明妄心的熏习作用。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正面说明熏习的过程,后显发其功能。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说,这虚妄的心识厌离生死轮回的痛苦,背离无明的扰动,乐于追求涅槃,向往真实寂静的缘故,长久熏习真如,趋向大乘,确信自身本具佛性等等。
论。自信己性至不取不念 述曰。下显熏功能。于中有二。先明因。后显果。此初也。文中二节。自信己性等者。因信修解。即信己性本无动念。修离念法以为正因。以如实知下因解修所。顺真如无住妙。所以为助缘。凡所修行不见行相不望异果。故云不取不念。
论。自信己性至不取不念 述说:以下是显示熏习的功能。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因,后显示果。这是第一部分。文中有两节。“自信己性”等句,指因信心而修习理解,即相信自己的本性本来没有妄动之念,修习离念之法作为正因。“以如实知”以下,指因理解而修习所行,顺随真如无所执着的微妙作用,以此作为助缘。凡所修习之行,不见行相,不期盼异果,所以说“不取不念”。
论。乃至久远至境界随灭 述曰。次下明果。于中有二。初明灭惑。后显证理。此初也。由前因中三无数劫久远已来熏习力故。真用极显至此果位。无明灭者。根本无明尽也。心无起者。妄心尽也。境界灭者。妄境无也。
论。乃至久远至境界随灭。 述说:接下来说明果位。这部分包含两个层次:先说明烦恼的灭除,后显证真理。这是第一层。 由于前面因位中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久远以来的熏习力量,真如的作用极为显发,到达此果位时: “无明灭”是指根本无明断尽; “心无起”是指妄心息灭; “境界灭”是指虚妄境界消失。
论。以因缘俱至成自然业 述曰。此显证理也。因谓无明。缘谓妄境。心相谓即麁细染心。此皆尽故心体转依名得涅槃成自然业。转依有二。一转显。即由了因心体显故名得涅槃。二转得。即由生因以用起故成自然业。
论。以因缘俱至成自然业 述曰。这是显示证悟真理的境界。因指的是无明烦恼,缘指的是虚妄境界。心相就是指粗细染污的心念。这些都完全断尽时,心体转变成清净依托,称为证得涅槃,成就自然无作的清净业用。转变依托有两种:一是转变显现,即由于觉悟之因使心体显发光明,所以称为证得涅槃;二是转变获得,即由于生起之因使清净作用发起,所以成就自然无作的业用。
论。妄心熏习至速趣涅槃 述曰。次下广释。于中有二。先明妄心熏。后显真如熏。此初也。真熏无明依二妄心起能熏智故。妄心熏义有二种。谓凡夫等依于事识起麁妄智。厌动欣寂。不了诸法唯识熏。故说厌求智名为事识。此熏真如增其势力。令凡夫等起随事行。故言依凡夫等随力所能也。于法执相体未觉故。能熏之智犹浅薄故。与所熏真疎且远故。不能速疾向涅槃道故。渐趣向无上菩提故。依凡夫等厌求妄智说为分别事识熏习。谓诸菩萨依于业识发唯识智了智唯识离前事识麁执相。故得意识名。实非意识。即由此智深契如理劫熏真如增其智力。今诸菩萨发。勇猛心起。随行离。法我执。证见本识。能熏之识深厚彻故。与所熏真观且近故。故能速证大般涅槃。故依菩萨所起证智名意熏习。
论。妄心熏习至速趣涅槃 述说:接下来详细解释。这部分包含两方面:先说明妄心熏习,后显示真如熏习。这是第一段。真如熏习无明,是依靠两种妄心生起能熏的智慧。妄心熏习的意义有两种:凡夫等人依据事识生起粗浅的妄心智慧,厌恶动乱、向往寂静,未能了悟一切法皆是唯识所熏,所以说这种厌离、求取的智慧名为事识。这种熏习能增强真如的力量,使凡夫等人发起随顺事相修行的行为,因此说依凡夫等人随其能力所能而行。由于对法相的执着体性尚未觉悟,能熏的智慧还浅薄,与所熏的真如关系疏远,所以不能迅速趋向涅槃之道,只能渐渐趣向无上菩提。依据凡夫等人的厌离、求取的妄心智慧,称为分别事识熏习。
而诸位菩萨则依据业识,发起唯识的智慧,了悟这智慧本身也是唯识,远离前述事识的粗浅执着相状,因此称为意识,实际上并非普通意识。正是由于这种智慧深深契合真如之理,长久熏习真如,增强其智慧力量,使诸位菩萨发起勇猛之心,生起随顺真理的修行,远离法、我二执,证见本识。能熏的识深厚透彻,与所熏的真如观照亲近,所以能迅速证得大般涅槃。因此,依据菩萨所生起的证悟智慧,称为意识熏习。
论。真如熏习至用熏习 述曰。显真。于中有二。初标数列名。后名广辨。此初也。以此真如有三大故能熏无明。自体相者。内熏因。用熏习者。为缘内外别。故体用分二。同内熏故体相为一。
论。真如熏习至用熏习 述说。显明真如。其中分为两部分。先列举名称,后详细解释。这是第一部分。因为真如具有三大特性,所以能熏习无明。自体和相状,是内在熏习的因;用熏习,则是外缘的作用。内外有别,因此体与用分为两项。由于同属内在熏习,所以体与相合为一。
论。自体相熏习至境界之性 述曰。自下辨相。于中有二。先别释。后合明。别中亦二。先明体相。后显用大。初中亦二。初正显。后除疑。正中又二。先明熏习。后显功能。此初也。具无漏法名。谓体大中具足无漏性功德故。备有不思议业等。为有用大作境界因。不思议业者。即用大也。作境界者。谓显用大能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性者因也。谓体大中非但具足无漏法故而为智因熏于众生。兼作用大境界之因熏众生。
论。从自体相熏习到境界之性 述说如下。接下来辨别相状。其中分为两部分。先分别解释,后综合说明。分别解释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明本体之相,后显示作用之大。说明本体之相这部分也分两部分。先正面阐明,后解除疑惑。正面阐明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明熏习,后显示功能。这是第一部分。
具备无漏法的名称。这是说本体之大中具足无漏性的功德。完备地拥有不可思议的业用等。以此作为作用之大能成为境界的因。“不思议业”就是指作用之大。“作境界”是说显示作用之大能够给众生作六根所对的境界。“性”就是因。这是说本体之大中,不仅因为具足无漏法而成为智慧的因,熏习众生;同时也兼作作用之大成为境界的因,熏习众生。
论。依此二义至发心修行 述曰。此显功能也。依此本有境智因义常熏众生。以有熏力故令妄心而得发心厌苦欣灭。自信己性修行诸行。
论。根据这两种含义直到发心修行 述说:这是显示其功能。依据这本有的境界与智慧作为因由,持续熏染众生。由于有这种熏染力量的缘故,使虚妄之心得以发起心志,厌恶痛苦、向往寂灭。相信自身本具真如佛性,从而修行种种法门。
论。问曰至等入涅槃 述曰。次入除疑。先问。后答。此问也。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熏习者。举所难法。云何有信无信等者。举违设妨。有信无信。此举凡位信心有无。前后差别。此举入位解行差别。皆应一时等者。正陈责难。用熏既齐。宁有差别。既有差别。宁言等熏。
论。问:为何说一切众生都有真如等熏习的力量,却有人有信心、有人没有信心,修行有先有后,而不应该同时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同时进入涅槃呢?
述说如下。接下来是解答疑惑的部分。先提问,后回答。这是提问的内容。“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熏习者”,是举出所质疑的法理。“云何有信无信等者”,是提出看似矛盾的地方。“有信无信”,这是指凡夫位中信心有无的差别。“前后差别”,这是指进入修行位次后理解与实践的差别。“皆应一时等者”,是正式提出责难:既然众生所受的熏习力量是平等的,怎么会有这些差别呢?既然存在差别,又怎么能说熏习是平等的呢?
论。答曰至无明起差别 述曰。下答有二。初约惑厚薄以明不等。后约缘前后以明差别。初中有二。初正显惑差别。后结明不等。此初也。文中三节。初显无明厚薄。同真如一者。显熏平等。真虽等熏而依真有根本无明厚薄不同。致诸凡夫有信无信。诸贤圣等有证不证。非由熏使之然也。过恒沙等上烦恼等者。次显现行烦恼不等。上烦恼者。即余四住现行烦恼以现起故名上烦恼。我见爱染烦恼等者。此显四住烦恼障种。我见谓即初一住地。爱染谓即余三住地。此现种惑数过恒河沙。皆因无明起成差别。
论。回答说到无明产生差别 述说。下面的回答有两层意思。先是根据烦恼的深浅来说明不等同,再根据缘起的前后来说明差别。第一层意思中又分两部分。先是正面显示烦恼的差别,然后总结说明不等同。这是开始。文中有三个小节。先是显示无明的深浅。同真如一者,显示熏习是平等的。真如虽然平等地熏习,但依托真如而有的根本无明却有深浅不同,导致凡夫们有的有信心、有的没有信心,诸位贤圣等有的证悟、有的没有证悟。这并不是因为熏习使他们这样的。过恒沙等上烦恼等者,接着显示现前活动的烦恼不等同。上烦恼,就是指其余四种住地的现前活动烦恼,因为现前生起所以称为上烦恼。我见爱染烦恼等者,这是显示四种住地的烦恼障种子。我见说的就是最初一种住地,爱染说的就是其余三种住地。这些现前和种子的烦恼数量超过恒河沙数,都是因为无明生起而形成差别。
论。如是一切至如来能知故 述曰。此结明不等也。此二烦恼皆依根本无明所起。以本无明有多差别如此惑性差别无量。自非佛智余岂能知。以此烦恼性差别故。故令信等前后差别。
论。从“如是一切”到“如来能知故” 述说:这是总结说明不等同之处。这两种烦恼都是依据根本无明而生起的。因为根本无明有许多差别,所以这些烦恼的性质也有无量差别。如果不是佛的智慧,其他人怎能了知?正是由于这些烦恼性质有差别,才使得信心等修行境界前后有所不同。
论。又诸佛法至乃得成辨 述曰。次下约缘明其差别。于有中三。谓法喻合。此初也。然信证等所有佛法若独因不假外缘。可如所责。然今外价用熏为内熏为因方得成辨故。信证等致有前后。非一时也。
论。又诸佛法至乃得成辨 述说。接下来从因缘角度说明其差别。这部分包含三方面:法说、比喻、结合。这是法说部分。然而信、证等所有佛法,如果仅靠内在因素而不借助外在条件,或许会如所质疑的那样。但现在外在的教法作为外熏,与内在的本觉作为内熏互为因缘,才能得以成就。所以信、证等过程才会有先后次序,并非同时完成。
论。如木中火至无是要 述曰。此举喻也。
论。如木中火至无是要 述曰。此举例说明。
论。众生亦尔至则无是处 述曰。次下法合。于中有三。初明阙缘。次显阙因。后因缘。具此初也。
众生也是如此,如果缺少善知识的引导,即使听闻佛法,也无法真正信解。 接下来用比喻来说明,分为三点: 第一,说明缺少外缘; 第二,说明缺少内在条件; 最后,说明因缘具足的重要性。 这里是第一点。
论。若虽有外缘至乐求涅槃 述曰。此显阙因也。谓有无明厚熏之染。虽则本觉常起内熏。无明熏故而熏无力。纵遇善友外缘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道。
论。若虽有外缘至乐求涅槃 述曰。此显阙因也。谓有无明厚熏之染。虽则本觉常起内熏。无明熏故而熏无力。纵遇善友外缘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道。
论。若因缘具足至向涅槃道 述曰。此显因缘具足也。若因缘具足等者。初显具熏所谓自有熏习力者。惑业微薄因熏有力也。又为佛等悲愿护者。感其外缘悲愿熏也。能起已下。后显熏益。起厌苦心修善根者。自分行也。以修善根等者。胜进行也。既值佛等示其好丑。三乘六度教令舍恶而从善行为说当益。令行心利。赞其所行而令心喜。既由如是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论。若因缘具足至向涅槃道 讲述说:这里说明因缘具足的道理。所谓“若因缘具足”等语句,首先显示具备熏习的条件,也就是自身具有熏习的力量——这是指烦恼业力微弱,因而内在的熏习能够有力运作。再者,得到佛等圣者慈悲愿力的护持——这是感得外缘的慈悲愿力熏染。从“能起”以下,其后显示熏习的益处。生起厌离苦恼的心,修习善根——这是自己本分内的修行。而“以修善根”等语句——是指殊胜的进步修行。既然遇到佛等圣者开示好坏差别,以三乘、六度等法教令舍弃恶行、遵从善行,为其宣说将来利益,使修行之心更加锐利;赞叹其所修之行而令心生欢喜。正是由于这样的开示、教导、利益、欢喜,才能够向前迈进,趋向涅槃之道。
论。用熏习者至外缘之力 述曰。下明用熏。于中有二。初指事总标。后约缘别显。此初也。谓佛等菩萨所起作用大悲弘誓应现所起作多方。但预见闻无不蒙益故。是众生外缘之力。
**论:** 所谓“用熏习”,是指外在助缘的力量。
**述:** 接下来阐明“用熏”。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是指明事相、总体概括;其次是依据助缘分别显明。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说,诸佛与菩萨所发起的作用——如大悲心、广大誓愿、顺应众生显现的种种应化身等等——所兴起的作为方式众多。只要众生预先能够见到、听闻到,没有不蒙受利益的。所以说,这是众生的外在助缘之力。
论。如是外缘至略说二种 述曰。次约缘别显。于中有三。谓标列释。此初也。
论。以上是外缘,简略说有两种。 述说。接下来分别说明缘的具体情况。这部分分为三点:即标出、列举、解释。这是第一点。
论。云何为二至平等缘 述曰。此列名也。厌心所见多门化身名差别。定心所见称性报身名平等。随彼境心得彼名故。
论。什么是“二”到“平等缘”这一段。 这里列出名称。厌离心所见的种种化身称为“差别”,定心所见契合真如的报身称为“平等”。随顺不同境界与心识,便得到相应的名称。
论。差别缘者若见若念 述曰。次下辨相。于中有二。先明差别缘。后显平等缘。前中又二。先总。后别。标总中又二。初明感用因。后正明用相。此初也。言此人者。机欲之人。即是凡小差别之机。佛菩萨者。出外缘体。谓从初位乃至佛果为彼凡小作别缘也。初发意下明所感缘时分齐也。若见若念明行者心感用器也。谓见身形念其功德。由此便能感胜用也论。或为眷属至无量行缘 述曰。下明用。于中有二。初明别用。后辨用之益。此初也。文中二义。前有五句开总成别。欲令荷以恩慈。示为眷属慈爱故摄生。欲令悦其供侍。示为给使居卑以接物。欲令慕其行义。示为朋友同类以劝发。欲令厌彼侵诬。示为怨家怖之以入道。欲令当成爱行故。起四摄引之以令修。乃至下摄别成总。一切所作无量行缘皆为众生外缘之力。
论。差别缘者若见若念 述说。接下来辨别其相状。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差别缘,后显示平等缘。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段,先是总说,后是分说。总说中又包含两层,首先是说明感召作用的因缘,后是正式说明作用的相状。这里是第一层。所说的“此人”,是指具有机缘和愿求的众生,也就是凡夫与小乘这类有差别的根机。“佛菩萨”则指出外在缘分的本体,指的是从初发心位直至佛果的圣者,为那些凡夫小乘众生作个别的助缘。“初发意”以下说明所感召的缘分在时间上的分限。“若见若念”阐明修行者内心感召作用的器皿。意思是见到佛菩萨的身形,忆念他们的功德,由此便能感召殊胜的助缘作用。
论。或为眷属至无量行缘 述说。下面说明作用。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个别的作用,后辨别作用的利益。这里是第一层。文中有两层含义。前面有五句,将总说展开为分别说明:为了让众生承受恩惠与慈悲,示现作为眷属,以慈爱来摄受众生;为了让众生欢喜供养侍奉,示现作为仆役,身处卑位以接引众生;为了让众生仰慕其行为与道义,示现作为朋友,以同类身份劝导激发;为了让众生厌离侵害欺诳,示现作为怨家,以怖畏使之入道;为了让众生成就爱语利行等,所以发起四摄法,引导他们令其修行。“乃至”以下,是将分别说明收摄为总说。一切所作的无量行为因缘,都是为了众生,这都是外在缘分的力量。
论。以起大悲至得初益故 述曰。此辨用之益也。文易可解。
论。从发起大慈悲心到获得初步利益。 述说:这是在说明修行的实际利益。文字容易理解。
论。此缘有二种至远得度故 述曰。次下别开。于中有二。先开近远。后开解行。初也。即为根熟易可度者。而作近缘。为根未熟难可度者而作远缘。故说佛等普皆摄益。
论。这种缘分有两种,直到最终获得度化。 述曰。接下来分别展开说明。其中包含两部分:先说明近缘与远缘,再说明理解与实践。这是第一部分。即针对根基成熟、容易度化的众生,作为近缘;针对根基未熟、难以度化的众生,作为远缘。所以说佛等普遍摄受利益一切众生。
论。是近远二缘至受道缘 述曰。此开解行也。谓前近远二缘之中各开顺行受道二缘令其修习自分所。故名增行缘。增长行故。令其修习胜进行故名受道缘。进上道故。
论中说到“是近远二缘至受道缘”。这里要展开解释修行实践。意思是前面所说的近缘和远缘这两类因缘,各自又分为随顺修行的因缘和领受佛道的因缘,让修行者依照自己相应的阶段去修习。所以称为“增行缘”,因为它能增长修行功夫。而让修行者修习更殊胜、更深入的境界,就称为“受道缘”,因为它能使人向上趣入更高的佛道。
论。平等缘者至而现作业 述曰。次显平等缘。于中有二。先明能作缘者。后释平等义。此初也。言菩萨者。谓初地上。入地方证同体智故。皆愿度者。平等心也。由此愿度一切众生。自然等者。常用应机任运熏习常无断也。以同体等者。由得众生平等体故。求灭他苦求灭自苦。如应见闻现作业用。
论。平等缘是指直到显现造作诸业。 叙述如下。其次阐明平等缘。其中包含两部分:首先说明能作为缘的主体,其次解释平等的含义。这里是第一部分。所谓菩萨,是指初地以上的圣者,因为登地时证得了同体智慧。皆愿度化,体现的是平等心。由于这种愿力要度化一切众生,自然平等意味着恒常随应机缘、任运自然地熏习,从未间断。因为证得众生平等本体的缘故,为他人灭除苦痛就如同为自己灭除苦痛一样。随众生所见所闻的需要,显现相应的造作与业用。
论。所谓众生至见诸佛故 述曰。此遣外疑释平等义。谓外疑云。若谓能现平等缘用。何故众生见差别耶。故此释云。谓平等缘应平等机。平等机者。谓三贤上诸众生等依三昧力悉见诸佛。身量平等无有彼此分齐之相。故云平等见诸佛也。
论。所谓众生至见诸佛故 述曰。此处为消除外界的疑问,解释平等的含义。外界有人质疑说:如果说能显现平等的缘起作用,为什么众生看到的却是差别相呢?因此这里解释道:平等的缘起应对应平等的根机。所谓平等的根机,是指三贤位以上的诸位众生等,依靠禅定的力量,都能见到诸佛,所见佛身量平等,没有彼此、大小的分别之相。所以说“平等见诸佛”。
论。此体用熏习至有二种 述曰。上来别明体用熏习。次下合释。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标也。
论。这种体用熏习有两种 述说。前面分别说明了体用熏习。接下来是综合解释。其中分为两部分。先是标出纲要,后是详细解释。这里是标出纲要。
论。云何为二至用相应故 述曰。下释有二。初未相应。后已相应。凡夫等者。约位举人。以意意识熏习等者。辨其行劣。凡夫二乘意识熏习。新发意菩萨以意熏习。虽是真如所熏起识。犹有分别未契真如。故云依心力故而修行也。未得已下明未相应。以未证得无分别智。未发显法身。未同佛体相应也。故云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以未证得后得智故。未同诸佛起应化身。未与诸佛用相应也。自在业者。即报化用。言修行者。即后得智。后智能起报化用。故名自在业修业也。
论。为什么说有两种到作用相应的缘故 以下是解释,分为两部分:先是未相应,后是已相应。凡夫等者,是就修行阶位列举相应的人。以意和意识的熏习等者,说明其修行尚浅。凡夫和二乘是意识的熏习,初发心的菩萨是以意的熏习。虽然是由真如所熏习而起的识,但仍有分别心,未能契合真如。所以说依心之力而修行。未得以下的文字说明未相应的状态。因为尚未证得无分别智,未能显发法身,未能与佛的本体相应。所以说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的缘故。因为尚未证得后得智的缘故,未能同诸佛一样起应化身,未能与诸佛的作用相应。自在业者,就是指报身和化身的作用。所说的修行者,就是指后得智。后得智能够发起报身和化身的作用,所以称为自在业修业。
论。二者已相应至灭无明故 述曰。法身菩萨举位取人。谓是地上诸菩萨也。得无分别心者。正显相应。谓得如理正体智故名得此心。故便同佛体。故与诸佛体相应也。以得如量后得智故能起化用。故与诸佛智用相应也。唯依法力等者。显其行胜。初地已上证真如法而起诸行。唯依证智任运而修。云依法力自然修也。以胜行熏习真如。真如既显无明灭也。
论。第二是已经达到相应境界直至灭除无明的阶段。
述说如下。这里所说的法身菩萨,是从修行阶位上指称修行者,指的是登地以上的诸位菩萨。“得无分别心”这句话,正是显明“相应”的含义。意思是,获得了契合真理的根本智,所以称为“得此心”。因此,其本体便与佛相同,所以说与诸佛的本体相应。因为获得了了知万物的后得智,所以能够发起教化众生的作用,因此与诸佛的智慧妙用相应。
“唯依法力”等语,是显示其修行的殊胜。从初地以上,证悟了真如法性,并依此发起种种修行。只是依凭所证得的智慧,自然而然地修行,所以说“依法力自然修”。以殊胜的修行熏习真如,真如既然显现,无明也就灭除了。
论。复次染法至尽于未来 述曰。上已广显染净义。自下第四显染净熏尽义。于中有三。初标举其相。次征问所由。后释义所以。此初也。染法谓即本末不觉。净法谓即本始二觉。虽皆无始。而相熏习由常有断无断。
论。接着说到染法延续至未来尽头 述说。前面已经详细阐明了染与净的含义。接下来第四部分说明染与净的熏习何时穷尽。这部分包含三层:首先标举其相状,其次追问缘由,最后解释道理。这是第一层。染法指的是根本与枝末的不觉,净法指的是根本与起始的觉悟。虽然二者都无始以来存在,但它们的相互熏习由于有持续与间断之分,所以有穷尽与不穷尽之别。
论。此义云何 述曰。此征问所以也。此有二意。染净之熏俱无始有。何故染熏有尽净熏无断耶。染净相因方成熏义。若得佛已则无染法。如何可言净法熏习则无断耶。
论:这是什么意思呢? 讲述道:这是在追问其中的缘由。这里有两层含义:污染和清净的熏染都是无始以来就存在的,为什么污染的熏染会有尽头,而清净的熏染却永不断绝呢?污染与清净相互依存,才构成熏染的意义。如果已经成佛,就没有污染的法存在了,那么又怎么能说清净法的熏习是永不断绝的呢?
论。以真如法至故无有断 述曰。此释义所由也。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即灭者。释初门也。谓彼染熏达理所起无常法故。故有灭尽。净法之熏顺理而生。是常法故。故无有断。故言真如常熏习等。法身显现等者。答后问也。若未成佛。法身未显。以体熏习有染相故。若已成佛。法身显现。以用熏习有染生故。由此净熏无有尽也。
论。以真如法至故无有断 述曰。这是解释道理的由来。因为真如法恒常熏习的缘故,妄心就会息灭——这是解释第一层含义。意思是那些染污的熏习违背真理,生起无常的现象,所以会有灭尽的时候;而清净的熏习随顺真理而生,是恒常的,所以不会断绝。所以说真如恒常熏习等等。“法身显现”等句,是回答后面的问题。如果还未成佛,法身未能显现,因为真如本体受染污熏习而现出杂染相状;如果已经成佛,法身就显现出来,因为真如妙用熏习而有染法生起的可能。因此清净的熏习是无穷无尽的。
论。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述曰。生灭门内有二分中。前来已释生灭心法。释立义中是心生灭因缘相竟。次下明其所示之义。释立义中能示摩诃演自体等义。于中有二。初合释体相二大。后别释用大之义。初中亦二。初总标二大之名。后别释二大之义。此初也。以此体相多凡位说与用别故。二合说。其用大者约佛菩萨悲智而明。是故别开。故言真如自体相也。
[論。復次真如自體相者 述曰。生滅門內有二分中。前來已釋生滅心法。釋立義中是心生滅因緣相竟。次下明其所示之義。釋立義中能示摩訶演自體等義。於中有二。初合釋體相二大。後別釋用大之義。初中亦二。初總標二大之名。後別釋二大之義。此初也。以此體相多凡位說與用別故。二合說。其用大者約佛菩薩悲智而明。是故別開。故言真如自體相也。] (这是 **佛教义理阐释段落**,大意是:接下来解释“真如”自身的体性与相状。作者昙旷在疏解中说:在“生灭门”包含的两部分中,前面已经解释了“生灭心法”,即《大乘起信论》立义分中“心生灭因缘相”的部分。接下来要阐明它所显示的义理,即立义分中“能显示大乘自体”等义。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块:先合并解释“体大”和“相大”,再分别解释“用大”。合并解释的部分又分两步:先总体标举“体”、“相”二大的名称,再分别解释二大的义理。这里是第一步。因为“体”和“相”多针对凡夫位次来说,与“用”有所区别,所以合并解说。而“用大”是依据佛菩萨的悲心和智慧来阐明的,因此分开解释。所以说“真如自体相”。修持此论可以 **深入理解大乘佛法的根本义理,认识众生心本具的真如体性,为修行成佛奠定坚实的正见基础**
论。一切凡夫至毕竟常恒 述曰。次下别释二大之义。于中二大即分为二。此体大也。人虽就位以分优劣。以体随人未曾增减。其次二句释此所以。前际凡位不生故非增。后际佛位不灭故非减。其下一句转释此义。常故前际不生。恒故后际不灭。既常恒故从凡至圣其体毕竟。
论。一切凡夫至毕竟常恒 述曰。接下来分别解释“体大”与“相大”二者的含义。这两大又分为两部分,这里先讲“体大”。人虽然因修行阶位而有高低优劣之分,但真如本体随着不同的人却从未增加或减少。后面两句就是解释这个道理:在过去,凡夫位时它不曾新生,所以没有增加;在未来,成佛位时它也不会消亡,所以没有减少。最后一句进一步解释这个意义:因为“常”,所以过去不曾新生;因为“恒”,所以未来不会消亡。既然它是常恒不变的,那么从凡夫到圣者,这个本体终究是始终如一的。
论。从本已来至一切功德 述曰。次明相大于中有二。初正明性德。后问答重释。前中亦二。先明德相。后显立名。初中又三。初总标。次别释。后总结。此初也。谓此相大一切功德即于体大自性之上本来具足非新起。故名性功德。如水八德不离水故。
论。从本以来至一切功德
解释:接下来说明相大,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阐明本性具足的功德,随后通过问答重新解释。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步:先说明功德的相状,再揭示其名称的由来。第一步中又包含三点:总体概括、分别解释、最后总结。这里是总体概括。
意思是说,这相大所包含的一切功德,就在体大的自性之上,从本以来就完全具备,不是后来新产生的,所以称为本性功德。就像水的八种功德(清凉、甘美、轻软、润泽等)从来就不离水本身一样。
论。所谓自体至自在义故 述曰。此别释也。文中六句显六德相。初显本觉照明之义。次明显照诸法之义。次明显照无倒之义。次明显照无倒之义。次明性离惑染之义。次显净德圆满之义。后显性德无迁之义。即由前前而有后后。以后后句显前前义。
论。所谓自体至自在义故 述说:这是分别解释。文中的六句话显示了六种功德相状:第一句显示本觉照明的意义,第二句显示明了照见一切事物的意义,第三句显示明了照见无颠倒的意义,第四句显示明了照见无颠倒的意义,第五句说明自性远离迷惑染污的意义,第六句显示清净功德圆满的意义,最后显示本性功德永恒不变的意义。这些意义是由前一句引出后一句,又通过后一句来彰显前一句的含义。
论。具足如是至不思议佛法 述曰。此总结也。性德尘沙皆即真体故云不离。无始相续故云不断。共同一味故云不异。德义深广名不思议。皆是觉法故名佛法。
论中说到“具足如是至不思议佛法”。这里是对前文的总结。一切本性的功德如同尘沙无量,都离不开真实的本体,所以说“不离”。这些功德无始以来相续不断,所以说“不断”。一切功德共同融为同一体性,所以说“不异”。功德的含义深奥广大,称为“不思议”。这一切都是觉悟的体现,所以叫作“佛法”。
论。乃至满足至如来法身 述曰。已显德相。次显立名。举广就略故云乃至。显具众德故云满足。更无所念云无所少。能摄果地如来万德名如来藏。果德相显为万德依故名法身。
论中从“乃至满足”到“如来法身”这一段,解释说:前面已经显示了功德的相状,接着要显示立名的意义。“乃至”这个词,是举出广大的内容而归结到简要的说法。显示具备一切功德,所以说“满足”。再没有什么可追求的,所以说“无所少”。能够含摄果地如来的一切功德,就叫做“如来藏”。果地的功德相状显现出来,成为一切功德的依止,所以叫做“法身”。
论。问曰上说至种种功德 述曰。上来正明性功德义。次下问答重显。于中有二。初问。后答。此初也。谓执真体定离诸相故疑有此功德相也。
论。问:上文说到具足种种功德。 述:以上是正面阐明自性功德的含义。接下来通过问答再次显明。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是提问,后是回答。这里是第一层。意思是有人执着真如本体一定远离一切相,所以怀疑它是否真有这些功德相。
论。答曰至是故无二 述曰。下答有二。初明差别而无二。后显无二而差别。此初也。文中三节。初显众德。虽复广多同一味。如次释所以。以无分别能取之心。又离分别所取之相。由无二取故同一味。下句总结。由同一味真如性故。是故前言无有二也。
论中回答:“答曰至是故无二”。 以下是解释,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虽有差别却无二致,其次显示虽无二致却有差别。这是第一部分。 文中分为三小节: 第一,阐明众多功德虽然广博繁多,却同属一味。 接着解释原因:因为没有能分别、能执着的心,也远离了被分别、被执着的表象。 由于没有能取与所取的分别,所以同属一味。 最后一句总结:因为同属一味真如本性,所以前文说“无有二”。
论。复以何义至生灭相示 述曰。下显无二而差别。于中有二。先略。后广。此初也。文中四句。上半疑词。既其不二以何说别。下半释遣。以依生灭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真德差别。且举染本但言业识。据实通对一切染也。
论。又为什么说生灭相显示呢? 述说:下面说明无二而又有差别。这部分有两层,先简略说,再详细说。这里是开头。文中有四句,上半是疑问:既然不二,为什么又说差别?下半是解释和消除疑问:因为依着生灭相中无数的染污法,反过来显示真如本性的差别功德。这里暂且举染法的根本只说业识,实际上是对应一切染污法而说的。
论。此云何示 述曰。次下广释。于中有二。先问。后显。此问对染所示义也。
论。这如何显示呢? 述说。接下来展开解释。其中分为两部分:先提问,后阐明。这是针对染法所显示的意义而提出的问题。
论。以一切法至实无于念 述曰。下答有三。初举所迷之理。次对染以显德。后结后以释名。此初也。以一切法即心真如真非妄故。一切诸法实无念也。
论。以一切法至实无于念 述说:以下回答分为三部分。首先列举众生所迷惑的真理,其次对照染污法门以彰显真如功德,最后总结并解释名称。这是第一部分。因为一切法就是心的真如,真实不虚妄,所以一切诸法实际上没有妄念。
论。而有妄心至光明义故 述曰。次下对染显德。于中有二。先明对染别显德相。后明对染显具众德。初中显前六种德义即分为六。此初本觉智明义也。谓诸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故总说无明心性不起。是故即说智慧光明。
论。而有妄心至光明义故 述说。接下来通过染法来显发本觉的德相。这部分分为两层:先说明针对染法分别显发德相,后说明针对染法显发具备众多功德。第一层中显发前文六种德义,即分为六段。这是第一段,阐明本觉智慧光明的含义。意思是,一切妄心因不觉而生起念头,从而执取种种境界。总体而言,无明的自心本性本不起动,因此就说本觉具有智慧光明的德性。
论曰。若心起见至法界义故 述曰。此即显照诸法义也。若心起于妄见染者。有所见故有所不见。心性无此诸妄见。故即说显照诸法义也。
论中说:如果心产生妄见,就无法通达法界的真实含义。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正是在阐明照见一切事物的真实含义。如果心产生虚妄的见解和染污的念头,就会因为有所见而有所不见。心的本性本来没有这些虚妄的见解,所以这里就是在说明照见一切事物的真实含义。
论。若心有动非真识知 述曰。此即对明显照无例义也。此中应言若心有动。非真识知。心性无动明是真实识知义故。以文略故。谓若心起九种妄动。非真识知。心性无动即说心性真识义故。
**论:**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 **述解:** 这里是对照说明真实智慧无有类比之义。此处本应说:若心有动,即非真实智慧;心性本无动摇,方是真实智慧之义。因原文简略,所以意思是:如果心产生九种虚妄动摇,那就不是真实智慧;心性本无动摇,才可说心性具足真实智慧。
论。无有自性 述曰。此即对明。性离惑染义。此亦文略。若具应言。若心有动。无有自性。心性无动。即是自性清净心义故。谓诸动念皆无自性。清净心义也。
**论**:没有自己的本性 **解释**:这是在对比说明本性远离迷惑染污的道理。这段文字比较简略,如果完整地说,应该是:如果心念有动摇,那就没有自己的本性;心性没有动摇,这才是自性清净心的含义。也就是说,一切动摇的念头都没有自己的本性,这才是清净心的真实含义。
论。非常非乐非我非净 述曰。此即对显净德圆备义。此中应言。若心有动。非常乐等。心性无动。即是常乐我净义故。若心有动。轮六趣故非常。是行苦故非乐。惑所使故非我性。是染故非净。心性不动飜此四种。即是常乐我净义也。
论中提到:“非常、非乐、非我、非净。”
这里解释说:这是为了对比显示清净功德的圆满具足之义。此处应当说明:如果心念有所动摇,就不是常、乐、我、净;而心性若无所动摇,就具有常、乐、我、净的意义。因为心念若动摇,便会轮转于六道之中,所以不是“常”;这是行苦所成,所以不是“乐”;被烦恼所驱使,所以没有“我”的真实体性;属于染污性质,所以不是“净”。反之,心性若无所动摇,则与这四种状态相反,就具备常、乐、我、净的真实意义。
论。热恼衰变则不自在 述曰。此则对显性德无迁义。此亦应言。若心有动热恼衰变。则不自在。心性无动。即是清凉不变自在义也。诸惑烧心故名热恼。妄染迁故则名衰变。业果系缚是不自在。心性不动则无此义。故说真如清凉不变自在义也。
论中说到:“如果心被烦恼扰乱、随着妄念变化,那就不自在了。” 这里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真如本性的永恒不变。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如果心念动摇,就会陷入烦恼和变化,从而失去自在;而心性本来不动,所以具有清凉、不变、自在的特质。 各种烦恼像火一样烧灼内心,所以叫“热恼”;虚妄杂念不断变迁,所以叫“衰变”;被业力果报束缚,就是“不自在”。 心性本来不动,就没有这些现象。所以说真如具有清凉、不变、自在的涵义。
论。乃至具有至相义示现 述曰。此举诸染显众德相。言乃至者。总举之词。妄遍恒河沙。翻对此故真恒不动。即说真有过于恒河德相表示。
论。乃至具有至相义示现 述说:此处列举种种染法,以显示真如的诸多德相。说到“乃至”,是总括的用语。妄念遍布如恒河沙数,与此相对,真如恒常不动。因此说真如具备超越恒沙数目的德相,以此表示显现。
论。若有起至如来之藏 述曰。此即第三举德以释名。若心更起外念求之。即第三举德以释名。若心更起外念求之。即是不足故有少也。以心性中净法满足更无所求。云无所念。无所念故是净满足。即此一心德法满故为净法依名为法身。能摄如来清净功德名如来藏。
论。若有人生起至如来之藏 叙述如下:这是第三部分,通过列举功德来解释名称。如果心中再生起向外追求的念头,这就是第三部分,通过列举功德来解释名称。如果心中再生起向外追求的念头,便是有所欠缺,因此有所不足。因为心性中本具清净圆满的佛法,无需再向外寻求,所以说无所执念。无所执念,所以是清净圆满。正是这一心性功德圆满,成为清净佛法的依托,称为法身。能够含摄如来清净功德的,名为如来藏。
论。复次真如至发大慈悲 述曰。上明体相。下显用大。于中有二。初总明。后别释。总中有二。初对果举因。后牒因显果。初中亦二。初悲。后智。悲中有三。初显起用因。次因悲起行。后因悲立愿。此初也。诸佛如来本因地者。此明能起用大之人。即初发心凡夫人也。依因此人发用大故。发大慈悲者。此明所起用大之因。大悲发用大故。
论。接下来从“真如”到“发大慈悲”这一段。 这是解释上面说明了真如的体与相,下面要显示其作用广大。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总说,后分述。总说中又分两部分:先对应果位举出因行,后依据因行显示果德。第一部分中也有两层:先讲慈悲,后讲智慧。慈悲部分包含三层:先显示发起作用的因缘,其次说明因慈悲而生起修行,最后说明因慈悲而建立誓愿。这里是第一层。
“诸佛如来本因地者”:这是指明能够发起广大作用的人,就是最初发心的凡夫。 “依因此人发用大故”:因为依靠此人才能发起广大作用。 “发大慈悲者”:这是说明所发起广大作用的因由,即大悲心能引发广大作用。
论。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述曰。此因悲立行也。修诸波罗蜜。显六度行。摄化众生。明四摄行。皆为利他而修行也。即以利他而为自利。是故此中二利具足。
论。修习各种波罗蜜来摄受化导众生 述说:这是基于慈悲心而建立修行。修习各种波罗蜜,是显示六度的修行。摄受化导众生,是阐明四摄的修行。这都是为了利益他人而修行。也就是通过利益他人来实现自我利益。因此这里自利利他都圆满具足。
论。立大誓愿至尽于未来 述曰。此因悲立愿也。尽欲度脱等众生者。广大愿也。亦限劫数等者。长时愿也。
论中说到“立下宏大誓愿直至未来尽头”。 这里解释:这是出于慈悲而建立的誓愿。“誓愿度尽一切众生”体现的是广大的愿心;“设定劫数期限”则体现的是长远的愿心。
论。以取众生至不取众生相 述曰。自下明智。于中有二。初显自他同体之智。后释同体智之所由。此初也。以取众生如己身者。显得摄他同己想也。而亦不取众生相者。不见身外有众生也。由平等智以取众生如己之身故。虽起愿度诸众生。而亦不取众生之相。
论。以取众生至不取众生相 述说。以下是阐明智慧的部分。其中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显示自他同体的智慧,其次是解释同体智慧的缘由。这里是第一层。所谓“以取众生如己身”,是显示能够将他人纳入自身、视同己想的境界。而“亦不取众生相”,则是不见自身之外另有众生存在。由于平等智慧将众生视为如同自己的身体,所以虽然发起度化众生的愿力,却也不执着于众生的表象。
论。此以何义至真如平等 述曰。此显自他同体所以。此以何义者责其自也。无别所以。谓如实知自他同真无有别体。何见身外别有众生。亦于自身尚不见故。
论。这里说的是什么意思呢?直到真如平等。述曰:这是说明自己和他人本质相同的理由。“此以何义”是在追问自己的见解。没有别的道理,就是说如实地知道:自己和他人同样具有真实的本质,没有不同的本体。怎么会认为在自己身体之外还有别的众生呢?因为连对自身尚且不执着其存在。
论。以有如是至见本法身 述曰。自下第二牒因显果。于中亦二。初显用体。后明用相。此初也。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牒前显果之因。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举因所显之果。大方便者。即前所起大悲行愿体正名方。助道名便。智谓自他同真之智。以有如是大悲智故。无明除灭法身了果究竟显现。是故名为见本法身。
论。以有如是至见本法身 述说如下。这是第二段,通过列举原因来显示结果。其中也分为两部分:先显示作用的本质,后说明作用的表现。这是第一部分。“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是列举前面显示结果的原因。“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是举出原因所显示的结果。“大方便”指的是前面所生起的大悲行愿,其本质正称为“方”,辅助修行的方法称为“便”。“智”是指自己和他人共同证悟真理的智慧。因为有了这样的大悲与智慧,所以无明得以消除,法身得以彻底了悟,结果完全显现。因此称之为“见本法身”。
论。自然而有至遍一切处 述曰。下显用相。于中有二。初明用染广。后明用无相。此初也。自然等者。明用染也。与真等者。显用广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用相巨多名种种用。任运起用名自然有。是则依前法身之体不待作意。任运起相难思业用。用依真起。故同真如等遍一切。
论中说:“自然而有至遍一切处。”这里要说明的是:下面显示的是作用的形态。这部分包含两个层次:首先是说明染污作用的广泛性,其次是说明作用本身的无相性。这是第一层意思。“自然”等词语,是说明染污的作用。“与真如等同”等表述,是显示作用的广泛性。微妙的用难以测度,所以称为“不可思议”。作用的形态极其繁多,所以称为“种种用”。不假造作、自然生起的作用,称为“自然而有”。这就是说,依据前面所说的法身之体,不需要刻意去思虑,就能自然生起难以思议的业用。这些作用依真如而生起,所以与真如一样,平等周遍于一切处。
论。又亦无明有至故说为用 述曰。此明用无相也。又亦无有用可后者。此标无相也。何以故者。责无相义。佛具三身秉现诸相。如何乃言无用相耶。下答意云。若废机感。如来唯是妙理本智最胜实义。更无应化生灭等相。但随缘用。用即无用。用即无用。如水即波。即用常寂。故云。诸佛唯是法身离施作等。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随机感而应益用无边。即寂常用。故云但随众生得益说为用等。
论。又亦无明有至故说为用 述曰。这里说明作用是无相的。所谓“亦无有用可后者”,这是标示无相的道理。为何这样说呢?这是追问无相的含义。佛陀具备三身,随缘显现种种形相,为何却说作用没有形相呢?下文回答的意思是:如果抛开众生的机缘感召,如来只是玄妙的理体、本有的智慧、最殊胜的真实义理,并没有应化身、生灭等形相。只是随顺因缘而起作用,作用本身就是无作用,作用即无作用,好比水即是波浪,在作用中常保寂然。所以说,诸佛唯有法身,远离造作等相。虽然真理与玄妙智慧本来常寂,但随众生机缘感召而应化利益的作用无边无尽,即在寂然中起常恒作用。所以说,只是随众生获得利益而称之为作用等等。
论。此用有二种 述曰。次下别显。于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也。
论中说道:这作用有两种。下面分别说明,分为两部分:先是概括,再是解释。这是第一部分。
论。云何为二至不能尽智故 述曰。下释有二。初正显用相。后问答释疑。前中亦二。初直显用相。后重牒分别。前中又二。先明应身。后报身。此初也。凡夫二乘起心分别而见佛者。依于分别事识见也。此识不知诸境唯心。执有外境。凡夫二乘未离此识而见佛身。依此麁识分别佛身。但见应身麁色之相。不见报身微妙色相。是故风小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下释见麁。所以所见佛相皆是梨耶转识所现。谓由事识厌苦忻灭。愿求见佛熏习力故。即依转识所有现识而现佛身净胜境界。此人不知转识现佛。谓佛外从兜天来。不达色即举体是心无有分齐。执色离心而取佛身分齐。但有丈六色相。以不能知分齐之色即无分齐。是故名为不尽知也。
论。什么是二到不能尽知的原因。 以下分两部分解释:先正面显示作用相状,后以问答解释疑问。前一部分又分两块:先直接显示作用相状,再重新归纳分别。前一部分再分两段:先说明应身,后说明报身。这是第一段。 凡夫和声闻缘觉二乘众生,起心动念分别而见到佛,是依据分别事识而见的。这个事识不知道一切境界都是心所显现,执着有外在境界。凡夫和二乘众生没有离开这个识而见到佛身,就是依着这个粗浅的识去分别佛身,只能见到应身粗糙的色相,看不见报身微妙的色相。因此,凡夫和二乘心所见的,就叫做应身。 因为不知道……下面解释见到粗相的原因。所见的佛相都是阿梨耶转识所显现的。就是说,由于事识厌恶痛苦、欣求寂灭,发愿求见佛的熏习力量,便依转识所含的现识而显现佛身清净殊胜的境界。这些人不知道佛身是转识所现,以为佛是从外界的兜率天而来,不明白色相全体即是心,没有分割界限,却执着色相离开心而取得佛身的分限,只见到丈六的色相。因为不能了知有分限的色相即是没有分限,所以称之为不能完全了知。
论。二者依于至名为报身 述曰。下显报身。于中有三。初约识举人。明其所见。次正显依心二报之相。后显果因释显报名。此初也。十解已上诸菩萨等依于业识发能见智。即依此智见佛报身。故说依于业识见也。非谓业识即是能见。此识微细未能见故。
论。第二,依据业识而称为报身。
述文如下。接下来显示报身。这部分有三层意思。首先,根据识来举出能见之人,说明他们所见的对象。其次,正面显示依据心识所现的两种报身之相。最后,显示果报之因,解释并显明“报身”这一名称。这是第一层意思。
十解位以上的诸位菩萨等,依据业识,发起能见的智慧。正是依据这种智慧,才能见到佛的报身。所以说,是依据业识而见。这并不是说业识本身就是能见的主体。这种识非常微细,本身并不能起见的作用。
论。身有无量色至无量好 述曰。下显报相。于中有二。初正报。后依报。此初也。身无分齐云无量色有。依色有相。相亦无量。依相有好。好亦无尽相以表德。令人敬德而念佛。好为严身。令人爱乐而亲近。故说佛身有相好等。
论中说:“佛身具有无量的色相,乃至无量的随形好。” 这里要说明的是佛陀的果报相。这部分可分为两方面:首先是正报,其次是依报。现在讲的是正报。 佛身没有边际限制,所以称为“无量的色相”;依托色相而显现的形貌特征,也是无量的;依托形貌特征而显现的细微妙好,同样无穷无尽。 形貌特征是为了表显佛陀的功德,让人因敬仰功德而忆念佛;细微妙好是为了庄严佛身,让人因心生喜爱而愿意亲近。因此说佛身具备相好等庄严。
论。所住依果至不毁不失 述曰。此显依报。言依果者。即所依土。能依正报无有边故。所住依果有无量。池台楼观七珍百宝。若人若物种种庄严不同。化土分齐之色随所乐现。即无有边。皆遍法界互融无碍。故无究尽离分齐相。随其业行所感何相而所应者即皆常住。故非如非出三灾毁坏恶人损失。
论。所住依果至不毁不失 述说。这是显示依报。所谓“依果”,就是所依托的国土。因为能依托的正报没有边际,所以所住的依果也无量无边。池沼、楼台、观阁、七宝、百珍,无论是人还是物,种种庄严各不相同。化现的国土所呈现的种种景象,都随众生所好而显现,因此没有边际,全都遍及法界,相互融通而无障碍。所以没有穷尽,也没有固定的形相界限。随着众生业行所感召的是怎样的景象,那么所相应显现的就都是恒常安住的。因此,它不像世间国土那样,会因水、火、风三灾而毁坏,也不会被恶人所损害。
论。如是功德至说为报身 述曰。此续果由因释报名也。如是依正功德报相无障无碍。不思议事皆因六度深行之熏。及由本觉不思议熏内外二因之所成就。乐相圆备故得报名。
论。如此功德乃至称为报身 解说如下:这是接着说明果报由因而得名的部分。这些依报、正报的功德相状,无障无碍,不可思议的成就,都是因为修行六度的深刻熏习,以及本有觉悟不可思议的熏力——内外两种因缘共同成就的。因为乐果之相圆满具足,所以称为报身。
论。复次凡夫所见至说为应身 述曰。次下第二重牒分别。于中有二。先应。后报。此初也。前明报身。通依凡小所见而说。今欲简凡异小。所见重显应身。二乘见佛是圣人身。凡夫见者六道各异。皆非出世相同苦谛。是故名为非受乐相。果不称因。说之为应。
论。再说凡夫所见的佛身,称为应身。 阐述如下:接下来是第二重分别说明。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应身,后说报身。这里是第一部分。前面说明报身时,是依据凡夫和小乘修行者共同所见而说的。现在为了区分凡夫与小乘的不同所见,重新显明应身。二乘修行者所见佛身是圣人之身,而凡夫所见则随六道众生各有差异,都不是出世间的相貌,与苦谛相应。因此称为“非受乐相”。果报与因行不相应,所以称之为应身。
论。又初发意至法身位故 述曰。下显报身。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后显地上所见。此初也。前明报身通地前后所见而说。今欲简比异于证故重明报身。十解已上依比观门见真如理。故言深信真如理也。以非亲证是相似觉。言少分见。以见真如异凡小。故知色相等元来去等。以依比观而得深解。未入法身证真位故。而此菩萨由分别也。
论。又初发意至法身位故 述曰。下面显示报身。这部分分为两段,先说明地前菩萨所见,后显示地上菩萨所见。这是第一段。前面所说的报身是贯通地前、地上菩萨所见而总说的,现在为了区分比观与亲证的差别,所以重新说明报身。十解位以上的菩萨,依比观的方法见到真如之理,所以说“深信真如理”。因为不是亲自证得,只是相似觉,称为“少分见”。由于见到真如不同于凡夫与小乘,所以知道色相等本来无来无去。这是依靠比观而得到的深刻理解,但还未进入法身亲证真如的阶位。而这样的菩萨仍存有分别。
论。若得心至递相见故 述曰。此显地上所见也。若得净心所见微妙用转胜者。此明见胜。用相过前而于地地用亦转增。故云转胜。乃至菩萨究竟者。此明见极。尽地菩萨见佛报身相。身相极名见究竟。金刚后心离于业相更则不见。故离业识则无见相。所依既无能依无。故谓离业识即名诸佛。诸佛唯是真如法身无有彼此色相可见。故离业识无见相也。
论。若得心至递相见故 述说。这是显示地上菩萨所见境界。若证得清净心时所见微妙作用更加殊胜。这是说明所见境界的殊胜。作用相貌超越从前,并且在每一地中作用也愈发增长,所以说“转胜”。乃至菩萨究竟地者。这是说明所见达到极致。十地圆满的菩萨能见佛的报身相好,身相达到究竟名为见究竟。金刚喻定后心远离业相就不再有所见。所以远离业识就没有能见之相。所依既无能依也无。所以说远离业识就名为诸佛。诸佛唯是真如法身,没有彼此色相可见。所以远离业识就没有能见之相。
论。问曰至能现色相 述曰。上显用相。次下释疑。于中问答。此问也。若谓法身无色相者。云何能现报化色相。
论。问:直到能够显现色相。 阐述如下:前面说明了作用与相状,接下来解释疑问,通过问答形式展开。这是提问。如果说真如法身没有色相,那么为什么能够显现报身和化身的色相呢?
论。答曰至能现于色 述曰。下答有二。先释法身能现。后释所现之色。前中亦二。先总举。后别成。此初也。谓此法身即是报化色家之体。故能现色。若非色体。不名法身。色德名法。自体名身。是故法身名为色体。
论。回答说到“能现于色”。 下面回答分为两部分:先解释法身能够显现,再解释所显现的色相。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步:先总说,后分别说明。这里是总说。 所谓法身,就是报身和化身这些色相的根本体性,所以能够显现色相。如果不是色相的根本体性,就不能称为法身。“色”的体性称为“法”,其自身本质称为“身”,因此法身就是色相的根本体性。
论。所谓从本至遍一切处 述曰。此别成也。从本已来色心不二者。总标所现色不异心。谓从因至据本而言色心不二。既因中色以心为体。故报化色不异真心。以色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显前不二。以彼报化色之本性即是本觉心智性故。而彼报化举体是智。色相都尽。但云智身。以智性即色等者。明心即色。显前不二。以心智性即是报化色体性故。说名法身。报化色法依心体故。遍于一切色相之处。
论中说到:“所谓从根本到遍及一切处”。
解释如下:这是特别成立的道理。“从根本以来色与心不二”这句话,总体标明了所显现的色法并不异于心。这是说从因位到根本而言,色与心不是分离的。既然因位中的色法以心为体,所以果报身与变化身的色法也不异于真心。
“因为色性即是智慧”等语句,阐明色就是心,显示前面所说的不二道理。因为那果报身与变化身的色性本质,就是本觉心的智慧性。所以那果报身与变化身全体就是智慧,色相完全消融,只称为智慧身。
“因为智慧性即是色”等语句,阐明心就是色,显示前面所说的不二道理。因为心的智慧性,就是果报身与变化身的色法体性。所以称之为法身。果报与变化的色法,是依于心体而显现的,因此能遍及一切有色相的地方。
论。所现云色至而不相防 述曰。下释法身所现之色。于中有二。初明所现无碍。后所现难思。此初也。先分齐者。此标无碍。以其法身无碍常遍故。所现色无断无限。随心已下显无碍相。谓随十方诸菩萨心能不无量胜妙报身无量庄严净妙土相。各随十地所见不同。皆无分齐而不相防者。显无碍义。虽其所见皆遍法界。各差别相互不相妨。
论。所现云色至而不相妨 述说。以下解释法身所显现的色相。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所现色相的无碍性,其次说明所现色相的不可思议。这是第一层。“先分齐者”这里标示无碍之义。因为法身无碍、恒常遍在,所以它所显现的色相没有间断、没有限制。“随心已下”显示无碍的具体表现。意思是随着十方诸位菩萨的心念,能够示现无量殊胜微妙的报身,以及无量庄严的清净佛土相。各自随十地菩萨所证境界的不同,所见也有所不同。“皆无分齐而不相妨者”阐明无碍的含义。虽然他们所见的色相都遍满法界,但各自差别之相彼此互不障碍。
论。此非心识至自在用义故 述曰。此名所现难思通外难也。谓外难云。凡言色者质碍为体分齐为相相妨为用。如何各别皆无分齐不相防耶。故此答云。非心识等。
论。这并非心识所能测度,乃至其自在作用的含义。 述曰。这是针对所显现的不可思议境界,回应外界的疑难。 意思是,外界质疑说:通常所说的色法,以质碍为体性,以界限分齐为相状,以相互妨碍为作用。为何这里却各自都没有界限分齐,互不妨碍呢? 因此回答道:这不是心识所能测度等。
论。复次显示至色之与心 述曰。上显法义别释真如及生灭门显非一义竟。自下第二。二门相对。会于入空显不异义。于中有三。谓标释结。此初也。将显会相入空义故。故言显示从生灭门入真如门。云何显示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色蕴名色。四蕴名心。推此五阴离真无体。故从生灭即入真也。
论。接下来说明从物质到心识的道理 以下是解释:前面阐明法义的分别解释,关于真如和生灭二门,显示它们并非同一的道理已经说完。以下是第二部分,将二门相互对照,会归于空性,显示它们并非相异的道理。这部分分为三层:标出、解释、总结。这里是开头。为了显示会通相状而入空性的道理,所以说“显示从生灭门进入真如门”。如何显示呢?就是推究五蕴——物质与心识。色蕴称为“色”,受、想、行、识四蕴称为“心”。推究这五蕴,离开真如就没有实体,所以从生灭当下就能进入真如。
论。六尘境界毕竟无念 述曰。下释有二。先观色法。次观心法。初也。谓彼六度有无对色。皆从心起。毕竟无体。离心之外无可念相。故言六尘毕竟无念。
论中说:“六尘境界毕竟无念。” 阐述如下:下文解释分为两部分。先观察色法,再观察心法。这是第一部分。意思是,那六种境相无论是有形质还是无形质,都是从心识生起的,终究没有独立实体。离开心识之外,并没有可以执着的外相。所以说“六尘境界毕竟无念”。
论。以心无形相至终不可得 述曰。下显观心。于中有三。谓法喻合。此初也。六尘色法多现有像尚不可得。况心无形像而可得耶。由无形故即无住处。无住处故即无所有。故言十方求之终不可得。
论。从“心没有固定形态”到“终究无法获得” 阐述如下。接下来显示观照心性的方法。其中分为三部分,即法说、譬喻、结合说明。这是第一部分。六尘等色法大多显现为有相状的事物尚且无法获得,何况心没有固定形态,怎能获得呢?因为没有固定形态,就没有停留之处;没有停留之处,就是没有实体存在。所以说向十方寻觅,终究无法获得。
论。如人迷故至方实不转 述曰。此举喻也。
论。就像有人因为迷失方向,以为东方在转动,其实方向并没有改变。
述说:这是举例说明。
论。众生亦尔至心实不动 述曰。此法合也。推求动念已灭未生中无所住。无所住故则无有起。故知心性实不动也。
论中说:“众生也是如此,乃至心性其实不曾动摇。”
述文解释道:这是以法义来契合事相。我们推究观察:动摇的念头在已灭去和未生起之间并无安住之处。既然无所安住,也就没有生起的可能。因此可知心性其实是恒常不动的。
论。若能观察至入真如门故 述曰。此后总结。即得随顺是显信位。若能观察得方便观入真如者。若至初地得正观也。
论。如果能通过观照而进入真如门故。 这里接着作总结。所谓“即得随顺”,是显示信心的阶位。“若能观察得方便观入真如者”,是指通过善巧的观照得以进入真如。“若至初地得正观也”,是说如果达到初地,便获得真正的观智。
论。对治耶执者至则无耶执 述曰。上来已明显示正义。次下第二对治邪执。于中有二。初就本总标。后显别明除障。此初也。谓依分别我见之上起于分别迷教邪执。既依我见起于邪执故。离我见邪执即亡。根断枝亡。理恒教故。
论。对治邪执者至则无邪执 讲述说。前面已经清楚说明了正确的道理。接下来第二部分是对治错误的执着。这部分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依据根本原理总体说明,然后具体分析消除障碍的方法。这里是开头部分。意思是说,错误的执着是建立在分别心产生的自我执着之上的,是由于误解教义而产生的错误认知。既然这种邪执是依自我执着而生起的,那么离开了自我执着,邪执自然就会消失。就像树根断了树枝就会枯萎一样,这是永恒不变的道理。
论。是我见有二种至人我见 述曰。次下第二别明除障。于中有二。初对治离。后究竟离。初中有二。初标数别名。后别辨其相。此初也。计有总相宰主之者名人我见。计一切法各有实体名法我见。然此二见各有二种。任运起者名为俱生。邪思起者名为分别。今此所说分别起者。皆迷正教而生起故。
论中提到:“我见有二种,直到人我见。” 这里要说明的是,接下来第二部分是具体说明如何消除障碍。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先是对治性的暂时远离,后是彻底究竟的远离。对治远离中又分两步:先列出种类并分别命名,后具体说明各自的相状。这里是第一步。 把生命整体当作有一个主宰、有一个“我”的见解,叫做“人我见”;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独立实在的本体,叫做“法我见”。然而这两种见解又各自分为两种:自然而然生起的,称为“俱生”;由错误思维、邪见引发的,称为“分别”。这里所讨论的,主要是指由错误思维生起的那一类,都是因为误解正法教义而产生的。
论。人我见者至说有五种 述曰。次下辨相。于中有二。初明人我。后明法我见。初中亦二。初总标。后别释。此初也。然此人我唯佛法内学大乘人凡夫所起。是故下文皆举迷。于大乘教起故。依凡夫说五我见。
论。关于人我执的部分,说到有五种。 以下开始辨别其相状。这部分包含两层:先说明人我执,再说明法我执。在人我执这部分,也分两步:先总标,后分释。这里是总标。 不过这种人我执,唯独是在佛法内部、学习大乘教法的凡夫所生起的。因此下文都举出是因为对大乘教法迷惑而生起。依据凡夫的情况,说五种我见。
论。云何为五至犹如虚空 述曰。次下别释。别释五见。即分为五。一一文中皆有三义。初明起执之由。次正明执相。后显对治。此初我见云中起执之由也。此般若等经文为破执相好身为真佛者。故说法身寂寞无相如虚空也。
论。什么是五至犹如虚空 述说。接下来分别解释。分别解释五种错误见解,分为五部分。每一段都包含三层意思:首先说明产生执着的缘由,其次说明执着表现,最后说明对治方法。这里首先说明“我见”中产生执着的缘由。这段般若等经文是为了破除执着于相貌庄严之身为真佛的人,所以说真正的法身寂静无相,如同虚空一般。
论。以不知至是如来法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谓诸凡愚不了教意。则谓虚空是佛法体。是则以喻而为法也。
论。因为不了解这就是如来法义。 阐述道:这里正是说明执着表象的问题。意思是说,凡夫愚人不能领会教法的真义,便认为虚空就是佛法的本体。这样就是把比喻当作了真实法义。
论。云何对治至体无不实 述曰。下明对治。于中有二。初明虚空非常遍有。后显法身非有遍常。前中亦三。初立。次释。后结。此初也。明虚空相是妄法者。此明情有。闻说空名随分别有虚空相故。体无不实者。此显理无。如彼空花据情虽有据理无故。
论。如何对治至体无不实。讲述如下:接下来说明对治的方法。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虚空并非恒常普遍存在,随后显示法身并非实有却普遍恒常。前一层又分三步:先立论,再解释,最后总结。这是第一步。说明虚空之相是虚妄之法:这里指从凡情角度看似乎存在,因为听到“空”这个名字就随着分别心产生了虚空的相状。体无不实:这是揭示从真理角度看并无实体,就像空中幻花,依凡情看似乎存在,依真理看本无实体。
论。以对色故有至虚空之相 述曰。此释也。以对碍色故。于无碍明暗之处说有虚空。然此无碍明暗之相是空界色眼可见相。牵起念念生灭心耳。以一切色法下。显理无也。本以对色而立虚空。色体尚无。宁有空寂相。
**论:** 因为有形质的东西相对,才显出虚空的样貌。
**解释如下:** 这是对上面道理的说明。因为有阻碍的形质存在,才在那些没有阻碍、或明或暗的地方,说有一个“虚空”。然而,这种没有阻碍、或明或暗的样貌,其实是“空界色”,是眼睛能够看到的景象,它会牵引、引发我们念念生灭的心识。
**“以一切色法下”** 这段,是阐明真理上其实没有这回事。本来是因为有形质相对,才安立了虚空。形质的本体尚且是不存在的,哪里又会有真实、恒常的虚空寂灭之相呢?
论。所谓一切至境界灭 述曰。此体也。一切境界唯心妄有者。此明情有。若心已下后显理无。既一切法妄情则有。据理皆无。故知虚空非常遍有。
论。所谓一切至境界灭 阐述说:这是指事物的本体。一切境界都是心识虚妄产生的,这是在说明情感执着的存在。从“若心”往后,是显示真理的空性。既然一切事物都是虚妄情感所生,从真理角度看都是空无。所以要知道,虚空并非永恒普遍的存在。
论。唯一真心至虚空相故 述曰。此显法身非有遍常。唯一真心无所不遍等者。辨法同喻。以佛法身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无不遍者。是显如来智性广大究竟之义。如虚空义故喻虚空相者。简法异喻。非谓如彼情有理无妄虚空相。
论中说到“唯一真心至虚空相故”。这里要说明的是:法身并非实有,而是普遍永恒的存在。“唯一真心无所不遍”等语句,是通过比喻来阐明法理。因为佛的法身就是那唯一的真心,它无所不在、遍及一切。“无不遍者”正是为了显示如来智慧的体性广大无边、究竟圆满的意义。用“如虚空”来作比喻,是为了借虚空之相来说明,但也要区分法与喻的不同——并不是说它像我们凡夫所认知的那种看似存在、实则虚妄的“虚空之相”。
论。二者问修至离一切相 述曰。第二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即大品等诸缘若经。为破取着生死涅槃妄生。分别而欣。厌者故。说诸法毕竟皆空。即从本来无自性故离一切相。名之空耳。
论。第二问修行达到脱离一切表象 解说:第二部分关于自我执着的内容,首先说明产生执着的缘由。就像《大般若经》等众多经典所说,为了破除对生死、涅槃的执着和虚妄产生的分别心,以及由此引发的欣求与厌离,所以讲一切法终究都是空的。这是因为一切法从本以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能脱离一切表象,称之为空罢了。
论。以不知至唯是其空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以不知为破着故。即如言执真如涅槃性功德相毕竟断无。
论。由于不明白而执着于空无 这里说明执着于表象。因为不懂得破除执着的缘故,就会像依言执着那样,认为真如、涅槃的本性功德之相是彻底断灭不存在的。
论。云何对治至性功德故 述曰。此显对治也。真如法身自体不空者。正明不空对治空执。具足无量性功德者。此释不空所以义也。
论。为何要对治至性功德呢?述曰:这是显示对治的意义。真如法身自体不空,正是说明不空是为了对治执着于空的见解。具足无量的自性功德,这是解释为何不空的道理。
论。三者至功德之法 述曰。第三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此文为破着空众生。说如来藏具体相用。
论。第三点讲的是达到功德的法门 述说如下。第三部分关于自我执着,首先阐明产生执着的缘由。这段文字是为了破除执着于空见的众生,说明如来藏具备本体、相状和作用。
论。以不解故至自相差别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色谓相好。心谓相好。心谓力等。彼初心者执此为实。闻如来藏备功德法。不解约真性德而说无差别相。谓有如前自体差别色心功德。
论。因为不理解,所以导致自相的差别。 解释:这里正是说明执着于表象。色指的是外在形貌,心指的是内在特质。那些初学的人将这些当作真实,听到如来藏具备功德法,却不明白这是从真如本性的功德来说,指的是无差别的本质,误以为真有前面所说的那些自体差别、色心功德。
论。云何对治至说差别故 述曰。此显对治也。唯依真如义说故者。二之不二。所言体备功德法者。唯依真如性德义说。非谓有前色心之法。因生灭义等者。不二之二。何故乃说差别功德。谓对生灭差别染义示现说其差别功德。非谓性德有其差别。
论。为何要对治乃至说差别之故 阐述如下。这是显示对治的意义。所谓“唯依真如义说故”,是指二而不二。所说的“体备功德法”,是只依据真如本性所具的功德意义而说,并非指存在前面所说的色、心等具体事物。至于“因生灭义等”,是指不二而二。为什么要说差别功德呢?这是为了针对生灭差别染污的现象,而显示说明其差别的功德作用,并不是说真如本性所具有的功德本身存在差别。
论。四者至不离真如 述曰。此第四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此文为破执生死染法离真有体者故。说真如随缘之义。生死染法依藏有者。显如来藏作缘生义。一切诸法不离真者。显缘生法无别体义。
论。第四是“至不离开真如” 述说。这第四种“我见”之中,首先说明产生执着的缘由。这段文字是为了破除那些执着于生死染污之法离开真实而有独立体性的见解,所以阐述真如随顺因缘的道理。生死染污之法依托藏识而存在,显示如来藏作为缘起的意义。一切事物都不离开真实,显示缘起之法没有独立体性的意义。
论。以不解故至生死等法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不解真如随缘义故。谓如来藏体若无染何能生染为染所依。故知体具世间染法。
论。由于不理解,以致产生生死轮回等法 讲述说:这里正是说明执着表象的原因。因为不理解真如随顺因缘变化的道理,误以为如来藏的本体如果没有染污,又怎能生出染污、成为染污的依托呢?所以认为本体本身就具备世间的染污法。
论。云何对治至相应故 述曰。下显对治。于中有二。初顺遣情疑。后返破愚执。此初也。以如来藏从本等者。此明净德妙有。过恒沙等烦恼等者。此明妄染理无。从无始世来等者。此显妄不入真。故如来藏不相应也。
论。为何要对治到相应为止? 说明如下。下文显示对治之义。其中分为两部分:先顺应消除情执疑惑,后反过来破除愚痴执着。这是第一部分。 所谓“以如来藏从本以来”等句,这是说明清净功德真实存在。“超过恒河沙数烦恼”等句,这是说明虚妄染污本质空无。“从无始世以来”等句,这是显示虚妄不能渗入真实。因此如来藏不与虚妄相应。
论。若如来藏至无是处故 述曰。此返破也。谓诸圣者证会此时既离妄染故。如来藏体无妄也。
论。如果说如来藏有妄染,那是不对的。 以上是反驳的观点。意思是说,诸圣者证悟契会此理时,已经远离虚妄染污,所以如来藏的本体是没有妄染的。
论。五者至故得涅槃 述曰。此第五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如来藏性为诸法依。由此便有生死涅槃。
论。第五点说到因此证得涅槃。述说:这第五点关于自我执着中,首先说明产生执着的原因。如来藏的本性是一切事物的根本依据。由于这个本性,才有了生死轮回和涅槃境界。
论。以不解故至还作众生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谓闻依藏有生死故。则谓真先而其妄后。故起众生有始之见。以见始下。复于涅槃起终见也。既如来藏本无惑处。而起诸染得有众生。纵离惑染。所得涅槃何不终尽作众生邪。由此劫成前始见也。
论。因为不理解,所以又变回众生。 这是说明执着表象的问题。意思是听到“依如来藏有生死”的说法,就以为真如在前、虚妄在后,因而产生众生有开端的见解。从这种开端见解出发,又对涅槃产生终结的见解。既然如来藏原本没有迷惑之处,却生起种种染污而有了众生,那么即使离开迷惑染污,所得的涅槃又怎会不最终消失、再变成众生呢?由此就形成了前面所说的开端见解。
论。云何对治至外道经说 述曰。下显对治。于中有二。初明无始。后显无终。此初也。以如来藏无前际等者。正明无始有如来藏即有无明。所依藏性既无前际。能依生死何有始耶。无明相者。即生死也。若说已下显始见。至如彼数论外道经说。从冥生觉。初作众生。劫归冥性。名得涅槃。从冥生觉。还有众生。
论。如何对治乃至外道经说 述说。下面显示对治。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无始,然后显示无终。这是第一部分。因为如来藏没有前际等:正是说明无始。有如来藏即有無明。所依的藏性既然没有前际,能依的生死又怎么会有开始呢?无明相:即是生死。如果说以下显示开始之见。至于像那些数论外道经所说:从冥性生出觉性,最初造作众生,劫数回归冥性,称为得到涅槃。从冥性生出觉性,又出现众生。
论。又如来藏至无后际故 述曰。此显无终也。谓如来藏无后际故。诸如来智证之相应所得涅槃与藏相应而无后际。即真体故。
论中又说“又如来藏至无后际故”——这里要说明的是没有终结。意思是如来藏没有终结的边界。所以,诸佛如来的智慧证悟之相,所证得的涅槃,与如来藏相应,同样没有终结的边界。因为这就是真实的本体。
论。法我见者至说人无我 述曰。下显法我见。于中亦三。此初明起执之由也。虽此法相亦空无我。二乘根钝且未堪闻。为引彼人令入圣道。是故但说人无我理。
论。关于法我执到说人无我 阐述说。下面显示法我执。其中也分三部分。这里是首先说明产生执着的缘由。虽然这些事物的表象也是空性、无我,但二乘根器较钝,尚且不能直接听闻。为了引导这些人,使他们进入圣道,所以只为他们解说人无我的道理。
论。以说不究竟至妄取涅槃 述曰。此正明执相也。由其显蕴体亦空。说未了故。彼二乘者未亡法执。见有五阴生灭实法故。怖生死妄取涅槃。
论。因为说法不够透彻,导致错误地执着于涅槃境界。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是在强调执着于表象的问题。 由于只说明了五蕴本体也是空性,但讲得不彻底,那些二乘行者还没有断除对法的执着。 他们看到有五蕴生灭的真实存在,因而畏惧生死轮回,错误地追求涅槃。
论。云何对治至本来涅槃故 述曰。此显对治也。以彼五阴本无自性。何有生灭 即无生灭。本自涅槃。何有实法。妄生欣厌。
论。如何对治达到本来涅槃的境界 这里说明对治的方法。因为那五蕴本来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哪里会有生灭变化呢?既然没有生灭,本来就是涅槃的境界,哪里存在真实不变的事物,让人产生虚幻的喜好与厌恶呢?
论。复次究竟至自相可说 述曰。次下第二显究竟离。于中有二。初约法明能作。后会相释伏疑。前中亦二。初约法总显。后举广类求。此初也。前明伏道。伏除邪执名为对治。今明断道。永离妄执名究竟离。总举执缘显无自性所执无故能执不生。心无所依自然解脱故言究竟离妄执等。
论中又说:“最终达到自相可说”。 述文解释道:接下来第二部分是显示彻底脱离。这部分包含两层:先是从法理上说明能作的作用,后是汇合现象解释隐含的疑问。前一部分又分两点:先是总述法理,再举各类情况推求。这里是第一点。前面讲的是降伏之道,降伏消除邪见执着叫作对治;这里讲的是断除之道,永远脱离虚妄执着称为彻底脱离。总括指出执着的缘起,显示其没有自性——所执着的对象既然不存在,能执着的心也就不会生起。心无所依附,自然获得解脱,所以说“彻底脱离虚妄执着”等等。
论。是一切至不可说相 述曰。此举广类求也。是前染净相待假故。一切诸法本无自性。非由悟后方便生。然故言是故从本来等。二取无故非色非心。心无染净。非识进无起尽。非有非无。由是毕竟不可说相。
论中说到:“一切至不可说相。”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是在广泛推求各类现象。因为前面所说的染与净是相对而成立的假名,一切事物本来就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并非觉悟之后才因方便而显现。所以说“从本来等”,既没有能取与所取的分别,也就没有色与心的对立,心本身没有染污与清净的差别,也没有识的生起与止息,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因此,终究是不可用言语描述的状态。
论。而有言说至入实智故 述曰。此会释伏疑也。而有言说等者。此正会伏疑。圣既了法不可说相。应无所说。而有说者。假言引而令悟。其旨不在言也。其旨趣者等者。辨定圣意。意存归真。不欲寻名滞言说相也。以念一切法等者。返以释成。以若寻名便起于念。则心生灭不称平等者。等真实智故。
论中说到“而有言说乃至入实智故”,这里是在解释和消除潜在的疑问。“而有言说等”这一句,正是为了化解这个疑问:圣人既然了悟诸法本不可言说,照理应该没有言教才对;但之所以还有言说,是借助言语来引导众生领悟,其真意并不在言语本身。“其旨趣者等”这一句,是辨明圣人的本意。圣人的心意在于令众生回归真实,并不希望众生执着于名相、滞留在言语的表象上。“以念一切法等”这一句,是从反面来阐明:如果只追寻名相,就会生起妄念,心便落入生灭分别之中,与平等不二的真实智慧不相契合。
论。分别发趣至趣向义故 述曰。上来已明对治邪执。次下第三发趣道相。于中有二。初标意显名。后别开分别。此初也。取证道者。即是真如。此是佛智所证道故。趣向义者。释其道名。此所证理是诸菩萨所趣向义故名为道。欲明菩萨发心修行趣向诸佛取证之道故。名分别发趣道相。
论中“分别发趣至趣向义故” 解释如下:前面已经说明了对治错误执着的道理,接下来是第三部分,阐明发心趣向佛道的相状。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层:首先是点明意旨、显示名称,其次是分别展开详细说明。这里是第一层。 所谓“取证道”,指的就是真如境界,因为这是佛陀智慧所证悟的道。“趣向义”则是解释“道”这个名称的含义——这个所证悟的真理是一切菩萨所趋向的目标,所以称为“道”。为了说明菩萨发起菩提心、修行实践,最终趋向诸佛所证悟的真理之道,因此这一部分命名为“分别发趣道相”。
论。略说发心至证发心 述曰。次下别开。于中有二。初标数列名。后别开分别。此初也。信成就发心者。谓于十信终满位中信心成就。能发三种决定信心住十住故。解行发心者。谓十行位。能解法空顺行六度解行纯熟发回心住十向故。证发心者。位在初地乃至十地。依前二种相似发心证得真如发真心故。
论。从简略说明发心到证悟发心。 述说如下。接下来分开阐述,其中包含两部分:首先列出名称,随后分别详细解释。这里是第一部分。 所谓“信成就发心”,是指在十信位的最终圆满阶段,信心已经确立,能够发起三种坚定的信心,从而安住于十住位。 所谓“解行发心”,是指在十行位中,能够理解法性本空,随顺修行六度,使理解与实践纯熟,从而发起回向心,安住于十向位。 所谓“证发心”,是指从初地到十地的阶位。依据前两种相似的发心,证得真如实相,发起真实无伪的菩提心。
论。信成就发心至堪能发心 述曰。次下辨相。辨上三名。即分为三。初中亦三。一明信心成就之行。二显分成发心之相。三彰发心取得利益。初中又二。初问后答。此初也。文中四句。总为三。问依何等人者问能修。何等行者问所修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者。问行成已堪为发何心。
**论。信成就发心至堪能发心** **解说:** 接下来是辨别其具体表现。辨别上述三个名称,即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又分三节:一、说明信心成就的修行;二、显现分别成就发心的表现;三、阐明发心所能获得的利益。第一节又分两部分:先提问,后回答。这里是提问部分。文中有四句,总括为三个问题:“依何等人”是问能修行的人是什么人;“何等行”是问所修的是什么修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是问修行成就后,能够发起什么样的心。
论。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述曰。下答有二。初正答前问。后举劣显胜。前中亦二。先别答。三问。后结成入位。前答三问。即分为三。此显修人。答初问也。分别三聚乃有四门。今者唯就约位分别。十住已上名正定聚。住圣种故。未入十信名邪定聚。背正因故。中间十信名不定聚。行进退故。今依此人明所修行。故言依不定聚众生也。
论中说到:所谓依靠不定聚众生。 以下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正面回答前面的问题,其次通过对比低劣来显示殊胜。前一部分又分为两步:先分别回答三个问题,最后总结进入修证阶位。回答三个问题即分为三段,此处阐明修行者的身份,是回答第一个问题。 关于区分三聚众生有四种角度,这里仅从修行阶位来区分:十住以上称为正定聚,因为安住于圣者种性;尚未进入十信的称为邪定聚,因为背离正法因缘;处于中间的十信阶段称为不定聚,因为修行尚有进退波动。此处正是依据这类众生来说明所修之行,所以说“依靠不定聚众生”。
论。有熏习至修行信心 述曰。此显修行。答第二问。有熏习善根力者。此辨行因。谓有本觉内熏因力。善友闻熏为外缘力。必依前世修善根力。信业果报等者。次显所行。由前熏习善根力故。能信果报起二善根。起十善者。世间善也。厌生死等者。出世善根也。得值诸佛等者。此明行胜。谓约缘修习十种信心行也。
论。从“有熏习”到“修行信心” 解释如下:这是说明修行,回答第二个问题。 “有熏习善根力者”——这是在说明修行的内在原因。指的是有本觉内在的熏习作为根本动力,以及善知识、听闻正法等外在条件作为助缘。必须依靠前世所修善根的力量。 “信业果报等者”——接下来说明所修的内容。由于前面熏习善根的力量,能够深信因果报应,生起两种善根。 “起十善者”——属于世间善法。 “厌生死等者”——属于出世间的善根。 “得值诸佛等者”——这里说明修行的殊胜。指的是依靠外缘修习十种信心之行。
论。经一万劫至能自发心 述曰。此明信成。答第三问。经一万劫信心成就者。此约时满显行成也。即是信位上品满人。于十千劫修十信心。而其信心方成就故。诸佛菩萨教发心者。此约胜缘明所发心也。谓依胜缘发三心故。唯十住论有七发心者。前三是此决定发心。诸佛菩萨教发心者。教念真如发惠心也。以大悲故自发心者。愍众生苦发悲心也。以护法故自发心者。守护善法发深心也。
论。经历一万劫才能自发觉悟之心。
这是说明信心成就的阶段,回答第三个问题。“经历一万劫信心成就”这句话,是通过时间圆满来显示修行成就。指的就是信心位中上品圆满的人,在十千劫中修习十种信心,这样他的信心才算真正成就。
“诸佛菩萨教导发心”这一句,是借助殊胜的助缘来说明所发的心。意思是依靠殊胜的助缘,发起三种心。在《十住论》中只提到七种发心,其中前三种就是这里所说的决定发心。
所谓“诸佛菩萨教导发心”,是指教导众生忆念真如本性,从而发起智慧之心。 所谓“因为大悲而自发心”,是指怜悯众生的痛苦,从而发起慈悲之心。 所谓“因为护持正法而自发心”,是指守护善法,从而发起深固的向道之心。
论。如是信心至正因相应 述曰。上答前问。此能成入位也。是十千劫信成就故得发三心。至初住位名入正定聚。大涅槃离生死耶名正种姓菩萨。取一趣之必尔名定。众多摄为一类名聚。当所成觉名白如来。习性当治名住种中正因相应释当治义内熏佛性名曰正因。修行契假故曰相应。由与得佛正因相应。是故得住如来种也。
论。从这样的信心到正因相应 述说:前面回答了之前的提问,这里说明能够进入菩萨阶位的原因。由于经过十千劫修行使信心圆满成就,所以能发起三种心。达到初住位时,称为进入正定聚。大涅槃远离生死,所以称为正种姓菩萨。选择一条必定通达的道路称为“定”,将众多众生摄受归为一类称为“聚”。未来应当成就的觉悟称为“白如来”。习性尚待对治,称为“住种中正因相应”——解释“当治”的含义:内在熏习的佛性叫作“正因”,通过修行与真理契合称为“相应”。因为与成佛的正因相应,所以能够安住于如来种性之中。
论。若有众生至若进若退 述曰。次下第二举劣显胜。于中有二。初内熏力微。后外缘力劣。此初也。内熏力微。即是信位初心入也。善根微劣等者。总明障重。创修善行名为微少。久惑未制名为深厚。虽值于佛等者。别显住轻。于中别显三种劣心。然起人天种子者。倒种苦因。或起二乘种子者。异求小果。设求大乘根本定者。犹豫大乘即下中上三品人也。此虽遇胜缘发心。善少障深但得浅利。
论。如果有众生,修行时有时进有时退。
说明:接下来是第二段,通过比较低劣的情况来显示殊胜。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内在熏习的力量微弱,第二是外在助缘的力量不足。这里是第一层。
内在熏习力量微弱,指的是刚开始进入信心位的修行者。所谓“善根微劣”等,是总说业障深重的情况:刚开始修习善行,所以善根还很微少;长久以来的烦恼尚未调伏,所以业障深厚。
“虽然遇到佛陀”等语句,是分别说明三种低劣心态的具体表现: - 有人生起追求人天福报的种子——这是颠倒地种下苦因; - 有人生起追求二乘(声闻、缘觉)的种子——这是偏离正道,只求小果; - 即使有人追求大乘的根本定,心中仍存犹豫——这对应下、中、上三品根器的人。
这些人虽然遇到了殊胜的助缘而发起信心,但因为善根尚少、业障仍
论。或有供养至堕二乘地 述曰。此明外缘力显其信位中心人也。供养诸佛未经万劫者。行时未满。于中遇缘亦有等者。遇缘不胜。见佛色相。不见体故。供养众僧。取仪形故。二乘教发劣劝发故。学他发心。无自性故。如是等发心等者。能成退失。此四皆非悲智之心。不见本性。体不定故。虽皆发心。或便退堕。即十住论后四心也。
论中说:“有人虽供养诸佛却未能经历万劫,或中途遇到某些因缘,甚至可能退失信心堕入二乘境界。” 这里说明的是依靠外在因缘之力而显现信心位中的修行者。 “供养诸佛未经过万劫”——是指修行时间尚未圆满; “中途遇到因缘”等语——是指所遇的助缘不够殊胜; “只见佛的外在色相,未能体悟佛的本体”; “供养僧众,却只注重外在威仪形貌”; “受二乘教法启发而发心,这是较为浅劣的劝发方式”; “模仿他人发心,缺乏自发内在的体性”。 像这样依靠外缘发心等情形,都可能导致退失。 因为这四种发心都不是出于真正的慈悲与智慧,未能见到自心本性,其体性不坚固的缘故。 虽然都曾发心,却
论。复次至略说有二种 述曰。上明信心成就之行。下显行成发之相。于中有二。初正明发心。后问答释疑。前中有二。初问起标数。后依标显相。此初也。
论中接着说:从“复次”到“略说有二种”。 以下说明:前面讲的是信心成就的修行,接下来显示修行成就后发心的相状。这部分分为两段:先正式说明发心,后以问答解释疑问。前一段又分两部分:先以提问引出并标出数目,后依据所标显示相状。这里是第一部分。
论。云何为三至众生苦故 述曰。此依标显相也。言直心者。无分别义。正念真如无邪念故。即是二利行之本也。言深心者。是意乐义。意乐修行诸善行故。即是自利行之本也。言大悲心者。是普济义。普欲济拔众生苦故。即是利他行之本也。此三即是三菩提心由此。是其发心相耳。
**论**:什么是三种心直至“为救众生苦难”?
**解释**:这是依据标题来显示其含义。 所说的“直心”,是指没有分别的含意。正确地忆念真如,没有邪念的缘故。这就是自利利他修行的根本。 所说的“深心”,是指内心的志向与意愿。内心乐于修行各种善行的缘故。这就是自利修行的根本。 所说的“大悲心”,是指普遍救济的含意。普遍想要救度、拔除众生苦难的缘故。这就是利他修行的根本。 这三种心就是三种觉悟心。因此,这就是发心的相状。
论。问曰至诸善之行 述曰。次下释疑。于中问答。此初也。唯许直心疑其后二故发问耳。
论。有人提问到“各种善行”部分。 以下是解释疑问的内容,采用问答形式。这是第一个问题。 因为只认可直心,而对随后的两种心(深心、大悲心)产生疑惑,所以提出此问。
论。答白至终无得净 述曰。下答有二。初答前问。后重显方便。前中亦二。先喻。后合。此初也。
论。回答从开始到最终无法获得清净。
解释:下面的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回答前面的问题,之后重新说明修行方法。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先举比喻,后结合法义。这是第一层。
论。如是众生至亦无得净 述曰。下合有三。初正合前文。次显行所以。后善行顺真。此初也。
论。从“如是众生”到“亦无得净” 讲述说。以下应有三部分。第一是正合前文。第二是显现行持的依据。第三是善行顺应真如之理。这是第一部分。
论。以垢无量至以为对治 述曰。此显众生行之所以也。真如之理既遍一切。无明真有垢染义。即验垢遍一切法也。故修众善以为对治。
**论**。从“垢无有量”到“以为对治” **解释如下**:这里说明众生修行的原因。真如的真理既然遍及一切事物,而无明确实具有染污的含义,这就证明染污也遍及一切法。所以要修习种种善法,来对治这些染污。
论。若人修行至真如法故 述曰。此显善行顺真也。真如既遍一切法中。亦非一善而能顺。善从真如流。染从无明起。若修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修善法自归真也。
论中说:如果有人修行达到真如的境界。 这里说明善行与真如相应。真如遍及一切法中,也不是靠一种善行就能完全相应。善是从真如中流露,染是从无明中产生。如果修习善行,对外能远离虚妄染污,对内能随顺真如,所以修习善法自然就能回归真如。
论。略说方便有四种 述曰。次下第二重显方便。于中有二。初标数。后别释。此初也。于中初一显不住道。后三即显三聚净戒。遍包一切顺真方便故。言略说有四种也。
论中说到,简略来说修行方法有四种。 以下开始第二大部分,详细说明这些修行方法。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列出方法种类,然后分别解释。这里是第一层次。 这四种方法中,第一种是显示不执着的修行途径,后三种则是显示三类清净戒律。这些方法涵盖了所有顺应真理的修行途径。所以说,简略来说有四种方法。
论。云何为四至性无住故 述曰。次下别释。别释四种。即分为四。此初显不住道也。行根本方便者。列其名也。谓依真如修不住行。与后三行作根本故。此行顺真名为方便。观一切等者。次显其相。自性无生者。所观境空离妄见者。能观心空。心境既空。何所乐着。故能生智。不住生死。业果不失。众生不悟。深可生悲。为救济故不住涅槃。以随顺等者。显修行意释方便也。以此法性无性无住故。修此行而为随顺之方便也。
论。什么是四种至性无住故 述说。接下来分别解释。分别解释四种,即分为四段。这是第一段,显示不住于道的修行。“行根本方便”:列出名称。意思是依靠真如修行不住于相的行持,为后面三种行持作根本。这种行持随顺真如,所以称为方便。“观一切等”:接着显示它的相状。“自性无生”:所观照的境界是空寂的,远离虚妄的见解;能观照的心也是空寂的。心境既然都空寂,还有什么可贪恋执着的呢?所以能生起智慧,不住于生死轮回。业力果报不会消失,众生却不明白,实在令人深深生起悲悯。为了救济他们,所以也不住于涅槃寂静。“以随顺等”:显示修行的用意,解释“方便”的含义。因为此法性本无自性、无所住着,所以修行这种行持,作为随顺法性的方便。
论。二者能止至离诸过故 述曰。此即显其摄律仪戒离一切恶。能止方便者。列其名也。谓由惭愧能止恶法随顺真如。是故能止即方便也。惭愧等者。次显其相。于中则显二种。止一切恶法者。未生恶法令不生。不令增长者。已生恶法令除断。以随顺等者。释其修意显方便名也。以顺法性离过义故。故说能止为方便也。
论。第二是能止达到远离一切过失 讲述说:这就是显示摄律仪戒能远离一切恶行。所谓“能止方便”,是列出它的名称。意思是由于惭愧心能够制止恶行,随顺真如,所以“能止”就是一种方便法门。“惭愧等”之后,接着显示它的相状。其中显示两种作用:制止一切恶法——让未产生的恶法不生起;“不令增长”——让已产生的恶法得以断除。以“随顺”等语句,解释修行的用意并显示“方便”这一名称。因为随顺法性、远离过失的意义,所以说“能止”是一种方便。
论。三者发起至离痴慢故 述曰。此显摄善法戒修一切善。发起等者。初列名也。谓由勤故发起善根。复由勤故善根增长。即是顺真如之方便也。谓勤供养礼拜等者。未生善法令发生。由信增长生诸善故。又为佛僧力等者。已生善法令增长。消障不退由善增故。随顺等者。释方便名。发起善根生福智故。故顺离痴。善根增长灭业障故。故顺离障。故起善根以为顺真之方便也。
论。第三是发起至远离愚痴傲慢的缘故 讲述说。这里显示摄善法戒是修习一切善行。“发起”等语句,是首先列出名称。意思是由于精勤所以发起善根,又因为精勤所以善根增长,这就是随顺真如的方便法门。所谓精勤供养、礼拜等,是让未生的善法得以生起,因为信心增长能生起种种善行的缘故。又说为佛、为僧、为力等,是让已生的善法得以增长,消除障碍、不退转是由于善法增长的缘故。“随顺”等语句,是解释“方便”这个名称。发起善根能生起福德与智慧,所以随顺远离愚痴。善根增长能消灭业障,所以随顺远离障碍。因此发起善根,就是作为随顺真如的方便法门。
论。四者大愿至究竟寂灭故 述曰。此显摄众生戒。大愿等者。列其名也弘誓普周故名大愿。愿心无异故名平等。愿行顺真故名方便。所谓已下次显其相。于中即显三种愿相。发愿等者。长时愿也。化度等者。广大愿也。皆会等者。第一愿也。下释所以显方便名。随顺等者。长时所以。法性等者。广大所由。不念等者。第一所谓。或是第四不颠倒愿。
论。四者大愿至究竟寂灭故 述说。这是阐明摄众生戒。“大愿等者”,是列举其名称。弘大的誓愿普遍周遍,所以称为大愿。愿心没有差别,所以称为平等。愿行随顺真理,所以称为方便。“所谓”以下,接着显示其相状。其中即显示三种愿的相状。“发愿等者”,是长远时劫的愿。“化度等者”,是广大无边的愿。“皆会等者”,是最殊胜第一的愿。下面解释原因,以显示“方便”的名称。“随顺等者”,是说明长远时劫的原因。“法性等者”,是说明广大无边的缘由。“不念等者”,是说明最殊胜第一的意义。或者也可解释为第四种不颠倒的愿。
论。菩萨发是至见于法身 述曰。上显行成发心之相。次下第三障其发心所得利益。于中有四。一显胜德。二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初中又二。初明自利功德。后显利他功德。此初也。发是心者。即发如前三种心也。由其直心正念真如深心悲心助显真故。真性似显故。名少分见法身也。
论中说:“菩萨发起这样的心,就能少分见到法身。” 这里讲述道:前面显示了修行成就、发起菩提心的样貌。接下来是第三部分,说明发起此心所能获得的利益。其中分为四点:一是显示殊胜功德,二是说明微小过患,三是会通权宜教法,四是赞叹真实修行。第一点“显胜德”中又分两部分:首先是说明自利的功德,其次是显示利他的功德。这里是第一部分。 “发是心者”,就是指发起如前所说的三种心(直心、深心、大悲心)。由于以直心正念真如,再以深心与大悲心辅助显发真实的缘故,真如本性仿佛有所显现,所以称为“少分见到法身”。
论。以见法身至入于涅槃 述曰。此显利他德也。随本发心利众生愿。能现八相权作佛身。八相成道作众生事。
论。以见法身至入于涅槃 讲述道。这里显示利他的功德。随顺本初发心利益众生的誓愿,能够示现八种相状权且化作佛身。八相成道来作利益众生的事业。
论。然是菩萨至未能决断 述曰。次明微过于中有二。先异地上。后异凡愚。此初也。然是菩萨以未亲证真法身故未名法身。以其等者释异所以。以未能得无漏智故。无始及即依于二障所起漏业未能除也。
论。然而这位菩萨还未能够决断。 述说。接下来阐明微细的过失,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与地上菩萨的差异,再说明与凡夫愚者的差异。这是第一部分。 然而这位菩萨因为尚未亲身证得真实的法身,所以还不能称为法身。 “以其等者”解释差异的原因:因为他还未能获得无漏的智慧,所以无始以来以及当下依于烦恼障和所知障所起的漏业,尚未能完全断除。
论。随其所生至自在力故 述曰。此异凡愚也。虽由未断诸过漏故。失念起恶能招苦果。暂随所生微苦相应。而亦非被恶业所系。以有悲智所起大愿自在之力所住持故。
论。随其所生至自在力故 述曰。这是区别于凡夫愚人的境界。虽然由于尚未断尽种种烦恼过失,失却正念而起恶行,能够招致苦果,暂时随其业力所生之处,有微细苦痛相应,却也不会被恶业所系缚。这是因为有慈悲智慧所发起的大愿自在之力在护持的缘故。
论。修多罗中至勇猛故 述曰。此会通权教也。如本业经说七住前名退。退者非其实退。为彼十信初学之人未入十住正定位中而懈怠者。如来怖之令发勇猛故。说六住退入凡夫。而实入住即不退也。
论。在经典中说到勇猛精进的缘故 这里解释说:这是为了融会权宜教法。如《本业经》说,七住以前称为退转。所谓退转,并非真的退转。这是为了那些十信位初学、尚未进入十住正定之位而生懈怠的人,如来以退转之说警策他们,令其发起勇猛心的缘故。所以说六住会退堕凡夫,但实际上一旦进入住位,就不会再退转了。
论。又是菩萨至自涅槃故 述曰。此难其实行也。一发心后离怯等者。于下不堕了人法空。何有怯弱。进成实行不堕二乘。若闻等者。于上不怯。得涅槃者。即成佛也。信知已下总释所以。既知诸法本来涅槃。岂同二乘厌苦欣灭。
**论:**“又是菩萨至自涅槃故” **解说:** 这是针对菩萨真实修行的诘问。 “一发心后离怯等者”:指菩萨在下位修行时,已不堕于对“人空”“法空”的偏执,哪里还会有怯弱之心?进而成就真实修行,便不会堕入二乘境地。 “若闻等者”:指菩萨在上位闻法时,心无怯弱。 “得涅槃者”:即成就佛果。 “信知已下总释所以”:从“信知”以下,是总体解释原因。既然了知一切法本来即是涅槃,怎会像二乘那样厌离苦患、欣求寂灭呢?
论。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述曰。次下第二解行发心。于中有二。初显解业所得发心。后显发心所行解行。初中有二。初总标欲胜。后显其胜相。此初也。解谓十解。行谓十行。苦心谓即入十向住前。但依信而起于行。令此依解而起于行。即转信心为胜解性故名转胜。
论。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解说: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解行发心”。其中分为两层:先说明理解修行所引发的发心,后说明发心所对应的理解与修行。第一层又分两点:先总说发心趋向殊胜,后具体说明殊胜的表现。这里是第一点。 “解”指十解位,“行”指十行位。发心者是指进入十回向位之前的修行人。他们最初是依信心而发起修行,如今则是依理解而发起修行,这就将信心转化为殊胜的理解体性,因此称为“转胜”。
论。以是菩萨至所修离相 述曰。此显胜相也。以是菩萨等者。此明时胜。谓彼初劫有三时分。十住行向居初中。后令此发心在后时中。故言初劫将欲满也。于真如法深解等者。此明解胜超前正念真如之位。异信位故之深。异证德故云解。得此深故云现前。所修离相者。此显行胜。由于真如得深解。故凡所修行皆离相也。
论。因为这位菩萨直到所修行的都脱离表象。 叙述说:这里显示殊胜的特征。 “因为这位菩萨”等句:这是说明时间上的殊胜。 意思是那第一劫有三个阶段,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于初、中阶段,而让这个发心出现在后一阶段,所以说“初劫将要圆满”。 “对于真如法深刻理解”等句:这是说明理解上的殊胜,超越了前面正念真如的阶段,与信心位不同所以称为“深”,与证得功德不同所以称为“解”。 因为获得这样深刻的理解,所以说“现前”。 “所修行的脱离表象”:这是显示修行上的殊胜。 由于对真如获得深刻理解,所以一切修行都能脱离表象。
论。以知法性至般若波罗蜜 述曰。此明发心所信解行也。文中别显无相六度。一一文中显解行别。以知法性无贪等者。此显解也。圣证法性无贪着故。故知法性无贪等也。以悭贪等垢障乖真而施戒等契会真理。是故行檀等行也。此六皆能至胜彼岸。故皆名为波罗蜜也。
论。以知法性至般若波罗蜜 述曰:这部分阐明发心所信解与修行。文中分别显示不执着于表象的六种修行法门。每一段都明确了解悟与修行的区别。“以知法性无贪等”这句话,是阐明解悟。圣者体证法性,本无贪着,所以知道法性没有贪欲等烦恼。因为悭吝、贪欲等污垢障碍违背真理,而布施、持戒等行为则契合真理,因此要修行布施等善行。这六种修行都能到达殊胜的彼岸,所以都称为“波罗蜜”。
论。证发心者至究竟地 述曰。次下第三明证发心。于中有三。初明发心体。次显发心相。后显成满德。初中又三。初标证位。次辨证体。后明证用。此初也。所言证者。体会为义。心本无明起念。始从初地至第十地。渐断无明体。会心源发真智。故名证发心。
论。证发心者至究竟地 以下第三段说明证发心。这部分有三层:先说明发心的本体,其次显示发心的相状,最后显示圆满的功德。第一层中又分三:先标明证悟的阶位,其次辨别证悟的本体,最后说明证悟的功用。这是第一层。所说的“证”,是以体会为含义。心本来因无明而生起妄念,从初地到第十地,逐渐断除无明的本体,体会心的本源,发起真实的智慧,所以称为证发心。
论。证何境界至名为法身 述曰。此辨证体也。证何境界谓真如者。此举所证之法也。以依转识为境界等者。此释外疑难也。既说体会名证。真如于中则无能所差别。而乃说真为境界者。以依证智同时转相能取境界故。说真为境。欲显菩萨虽证真如非能净故假说转识。而实证者。体会真如理智无别。何有境界。唯真如智名法身者。结明非境。谓证菩萨名为法身。法身唯是如净智。既彼理智无有别体。是故真如境界也。
论。证得何种境界才能称为法身。这是说明证悟的本体。所谓“证得何种境界即真如”,这是指出所证悟的法。至于“依据转识而说有境界”等说法,是为了解释外部的疑问。既然说体悟真如称为证悟,真如之中本无能证与所证的分别,却仍说真如为境界,是因为依据证悟智慧生起的同时,转识有能取境界的作用,所以权且说真如为所缘之境。这是为了表明:菩萨虽然证悟真如,但并非能证之心已经完全清净,故而假借转识来说明。而实际证悟之时,体认真如的智慧与真如本身并无分别,哪里还有独立的境界可言?唯有真如智慧才能称为法身——这是归结阐明真如并非外境。所谓证悟的菩萨称为法身,法身只是如如清净的智慧。既然那智慧与真如没有别体,因此真如本身并非实有的境界。
论。是菩萨至不依文字 述曰。下显证用。于中显有四种德用。一摄法上首德。二随根延促德。三实行不殊德。四应机殊用德。此初也。是菩萨等者。此明请法。一念作意能至十方故。法唯为开导等者。显其请意。唯为开导无闻众生故。不依文字者。显为他意。法出自心非依言解故。
论。是菩萨至不依文字 叙述说:以下显示证悟的功用。其中显现四种功德作用:一是统摄法要、位居上首的功德;二是随顺众生根器、延长或缩短教法的功德;三是实际修行与本质无异的功德;四是应机施教、各有殊胜作用的功德。这里是第一种。“是菩萨等”一句,说明请法的意义。因为一念起意便能到达十方世界的缘故。“法唯为开导等”一句,显示请法的用意。只是为了开导未曾听闻佛法的众生。“不依文字”一句,表明为他人说法的本意。因为法义出自本心,并非依赖言语理解。
论。或示超地至不可思议 述曰。此随根延促德。文中三义。谓促延结。文易可知。
论。或示超地至不可思议 述说:这是随顺众生根器而延长或缩短修行阶段的功德。文中包含三层含义:缩短、延长和总结。文字容易理解。
论。而实菩萨至阿僧祇劫故 述曰。此实行不殊德也。而实菩萨种姓根等义。一种姓等。皆入菩萨种姓位故。二诸根等。上中下根皆上根故。三发心等。发真心等皆无别故。四所证等。皆证真如根本理故。以一切菩萨等者。后约时释成。从初正信至于初地。初僧祇劫。初地乃至七地满心。二僧祇。满八地乃至十地终心。三僧祇。劫既皆三祇。故无超也。
论。而实菩萨至阿僧祇劫故 述曰:这是说明真实修行没有差别功德。所谓“而实菩萨种姓根等”的含义:第一是种姓平等,都进入菩萨种姓的阶位;第二是诸根平等,上中下根都成为上等根器;第三是发心平等,发起真实心而没有差别;第四是所证平等,都证悟真如根本真理。 “以一切菩萨等者”之后,是从时间角度解释成立:从最初生起正信直到初地,是第一阿僧祇劫;从初地直至七地满心,是第二阿僧祇劫;从八地圆满乃至十地最终心,是第三阿僧祇劫。既然劫数都是三大阿僧祇,所以没有超越的情形。
论。但随众生至亦有差别 述曰。此应机殊用德也。种姓发心根证虽等。而其所行示现差别。众生不同怯懈贪等。世界不同诸佛出事。根有上中下。乐欲速中钝。种有劣中胜。于所见闻皆有异。故菩萨是行不可同也。
论。只是随顺众生乃至也有差别 述说:这是对应众生根机的不同功用。众生的种姓、发心、根基和证悟虽然平等,但菩萨所行的示现有差别。众生各有不同,有怯懦懈怠、贪着等习气;世界各有不同,诸佛示现出世因缘。根基有上、中、下之分,愿求有速成、中等、迟缓之别,种姓有劣、中、胜之异。因此众生所见所闻都有差异,所以菩萨的修行示现也不能完全相同。
论。又是菩萨至微细之相 述曰。次下第二显发心相。于中有二。初显细标数。后列名释相。此初也。显此发心胜于前住。难测知故言微细相。
论。从“又是菩萨”到“微细之相” 述说:接下来是第二部分,阐明发心的相状。这部分包含两方面:首先是揭示微细之相并标明数目,其次是列出名称并解释相状。这是第一段。说明这种发心比前面所说的“住”更为殊胜,因为难以测度了知,所以称为“微细之相”。
论。云何为三至起灭故 述曰。此列名释相也。谓根本智名为真如。体会真心体会真如无分别故。谓后得智本名方便。心妙修遍善巧化生故。阿黎耶识名业识心。二智起时必依此故。此实非是发心之相。欲显菩萨虽得二智犹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摄在发心相耳。
论。什么是三种发心相呢?这里列出名称并解释其含义。根本智慧称为真如,因为它能体认真实的本心,体认真如而没有分别。后得智慧本名方便,因为此心能巧妙修行,普遍善巧地教化众生。阿赖耶识称为业识心,因为两种智慧生起时必定依止于此。这实际上并非发心的直接表现,而是为了说明菩萨即使证得两种智慧,仍有细微生灭的习气牵累,与佛地纯粹清净的功德不同。因此将这三者归在发心相中来讲。
论。又是菩萨至最高大身 述曰。第三显成满德。于中有二。初正叹胜德。后问答释疑。初中有二。初显位满。后明德满。此初也。又是菩萨等者。因位穷也。福德智慧皆圆满故。是故名为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者。果位成也。将欲成大法主。是故不现最高大身。此即成就他受用。佛在色究竟而成佛也。
论。又是菩萨至最高大身 述说:第三部分显示修行圆满的功德。这部分包含两方面内容:首先是正面赞叹殊胜功德,随后以问答形式解释可能产生的疑问。赞叹功德中又分两层:先显明阶位圆满,再说明功德圆满。这里是第一层。 “又是菩萨”等句,是指因位修行已达究竟。因为福德与智慧都已圆满具足,所以称为“功德成满”。 “于色究竟处”等句,是指果位成就。即将成为大法之主,因此不显现最高大的身形。这里所指的,是成就他受用身——如来在色究竟天示现成佛。
论。谓以一念至利益众生 述曰。此显德满也。文中二义。初显自利德。谓以一念相应惠者。是无间道。以一刹那无明尽故。名一切种智。是解脱道。解脱道中种智圆故。自然已下显利他德。既成果德显种智体。由此便能不待功用思议而起利益事故。
论。说到从一念到利益众生。 这里说明功德圆满。文中包含两层含义:首先说明自利功德。所谓“一念相应慧”,指的是无间道。因为在一刹那间破除无明,所以称为一切种智。这是解脱道。在解脱道中,种种智慧圆满的缘故。 “自然”以下说明利他功德。既然成就了果德,显现了种种智慧的体性,由此便能不依赖造作思虑,自然而然地发起利益众生的事业。
论。问曰至名一切种智 述曰。次下释疑。有二问答。初显智体断无明成。后显智用而能普益。初中有二。初问。后答。此初也。虚空无边等者。举境难知以申难本。若无明断者。显无能了启所疑。谓无明者心相依处。心想乃是智慧依处。若无明断则无心想。心想无故智慧亦无。云何遍知无边之境。言无明断成种智耶。
论。有人问:直到名为一切种智。以下开始解释疑问。共有两轮问答。先说明智慧的本体是断除无明而成就,再说明智慧的功用能够普遍利益众生。第一部分又分两节:先是提问,后是解答。这里是提问的开始。“虚空无边”等句,是举出境界难以测知作为疑问的根据。“若无明断”一句,则显示没有能了知的主体,从而引出所疑之处。所谓无明,就是心相依托之处;而心想则是智慧依托之处。如果无明断除了,就不会有心想;心想没有了,智慧也就不存在了。这样怎么能普遍了知无边的境界呢?为何说断除无明就能成就一切种智呢?
论。答曰至离于想念 述曰。下答有三。初依心立理。次举非显失。后举是彰德。此初也。一切境界虽复无边。据本如来皆自心变无别境界。是所想念由诸境界不生心故。心若离念。契证心源。即心之境何不能了。
论。有人问:要达到远离一切念头。以下回答分三部分:首先依据心性建立原理,其次举出错误显示过失,最后举出正确彰显功德。这是第一部分。一切境界虽然无边无际,但究其根本,都是如来藏心所显现,并没有独立于心的外在境界。这些被我们执着想象的境界,如果心能不随境界生起念头,心念一旦远离执着,就能契合证悟心的本源。既然境界本就是心所显现,还有什么不能明了呢?
论。以众生至故不能了 述曰。此举非显失也。以众生妄见等者。此明妄见有限之境。以妄起想念等者。此显不见所由。即明由有妄所见故有所不见。
论。由于众生局限而不能领悟 述曰。这里是举出错误来显示过失。所谓“众生妄见”等,是指妄念所见是有限的范围。所谓“妄起想念”等,是说明不能见到真理的原因。也就是说,由于有虚妄的所见,所以有所不见。
论。诸佛如来至名一切种智 述曰。此举是彰德也。文中二义。初显智体能照诸法。由无妄见无所见故无所不见。故言诸佛离于见相无不遍也。佛心离妄归一心源。始觉同本名心真实。然此本觉为妄法体。故云即是诸法性也。既此本觉为诸法体。妄是本觉佛之相。相现于体。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能知。故言自体显照妄法。有大智用等者。后显智用能广利益。以同体智大力用故。起缘方便摄化众生。既灭无明显种智体起种智用。由是义故断灭无明名为种智。
论。诸佛如来乃至名为一切种智。 阐述如下:这是通过列举来彰显佛德。文中包含两层含义: 首先,彰显智慧本体能够照见一切法。由于远离虚妄分别,无所执着,所以无所不见。因此说诸佛超越一切执着表象,无一处不遍照。 佛心远离虚妄,回归一心本源,始觉与本觉合一,称为心的真实状态。然而此本觉即是虚妄法的本体,所以说“即是诸法性”。既然此本觉是一切法的本体,虚妄是本觉中显现的相状,相状显现于本体,本体照见其相状,还有什么难以明了而不能知晓的呢?因此说自体能显照虚妄法。 “有大智用等”之后的内容,是彰显智慧妙用能广大利益众生。由于同体智慧具足大威力的作用,故能生起种种善巧方便摄受教化众生。既已灭除无明而显发一切种智之体,便能起一切种智之用。由此道理,断灭无明即称为一切种智。
论。又问曰至多不能见 述曰。下显智用能普利益。于中问答。此问也。即由前说有大智用能普益生故为此问。
论。又有人问至“多数人不能见到”。 以下是说明智慧的作用能够普遍利益众生。其中通过问答形式展开。这里先提出疑问。 正是因为前面说到智慧具有广大作用、能普遍利益众生,所以才引出这个问题。
论。答曰至法身不现故 述曰。此答也。诸佛如来等者。初举法也。法身平等遍一切处者。平等遍在众生心故。无有作意故。说自然者。能无功用起作用故。但依众生心现者。依厌求一随其胜劣即现报化麁细用故。众生心者如镜等者。次举喻也。如是已下后法合也。心有垢者。谓有染着生死过患而无厌求见佛之机名为有垢。法身不现者。法身遍在众生心中而不能现报化用也。非有烦恼垢故不现。以善星等烦恼心中亦见佛故。
论。答曰至法身不现故 述曰。这是回答。所谓诸佛如来等语,是首先举出法理。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是说它平等普遍存在于众生心中。因为没有造作意念,所以说是自然;能够不假功用而起作用。只是依众生心而显现,是依据众生厌离生死、希求佛道的心,随其胜劣程度,即显现报身、化身等或粗或细的妙用。所谓众生心如镜等语,是其次举出譬喻。如是以下,是最后以法配合譬喻。心有垢,是说众生心有染着、执取生死过患,而没有厌离、希求的机缘,见佛的根机不具,称为有垢。法身不现,是说法身虽然普遍存在于众生心中,却不能显现报身、化身的妙用。这并不是因为有烦恼垢障所以不现,因为像善星等烦恼深重的人心中,也能见到佛的缘故。
论。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述曰。次明第四修行信心分。于中有二。初结前起后。后正显修行信心。此初也。上显大乘明解释分。今明起信故次应说修行信心。
论。已经说完解释分,接下来要讲修行信心分。 述说如下。接着说明第四部分“修行信心分”。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是总结前面内容引出下文,后是具体阐明修行信心。这里是第一层。前面阐释大乘教义属于“解释分”,现在为发起信心所以接下来要讲“修行信心分”。
论。是中依未入至修行信心 述曰。次下正显。于中有三。初就人标意。次约法广辨。后防退方便。此初也。所言未入正定众生者。亦是大乘不定聚人。然不定聚有胜有劣。胜者乘进。劣者可退。前信成就发心之相。为彼胜人信满者说令发三心住正定位。今此修行信心者为彼劣人可退。同前发心住正定位。所为虽别趣是同。
论。这部分针对尚未进入正定直至修行信心的人。以下开始正式阐释。其中分为三部分:首先根据人的根器点明要旨,其次依据法义详细辨析,最后说明防止退转的善巧方法。这是第一部分。所说的“尚未进入正定的众生”,也属于大乘中不定聚的人。然而不定聚中也有优胜与低劣之分。优胜者能乘势进步,低劣者可能退转。前面所讲信心成就、发起菩提心的相状,是为那些优胜的、信心圆满的人说的,令他们发起三种心,安住于正定之位。现在这里所说的“修行信心”,则是为那些低劣的、可能退转的人说的,目的同样是让他们发起菩提心,安住于正定之位。所针对的对象虽然不同,但趋向的目标是一致的。
论。何等心云何修行 述曰。次下第二约法广辨。于中有二。先发二问。后还两答。此初也。
论。何等心云何修行 述曰。次下第二约法广辨。于中有二。先发二问。后还两答。此初也。
论。略说信心有四种 述曰。下答有二。先答信心。后明修行。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
论。简略说来,信心有四种。
述说如下。下面的回答分为两部分:先回答信心的问题,再说明修行。这部分内容又分为两个层次:先是标题,后是解释。这是开头的部分。
论。云何为四至真如法故 述曰。下释四信。即分为四。此初信有得佛因也。真如既是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云根本。乐念观察故名为信。是后三信根本故故初明也。
论。什么是四至真如法故 述说:以下是解释四种信心,分为四段。这是第一种信心,说明有成就佛果的因由。真如是诸佛所依止的根本,一切修行功德的源头,所以称为根本。乐于忆念、观察真如,因此称为信。这又是后三种信心的基础,所以首先说明。
论。二者信佛至一切智故 述曰。此信由因所得之果。果因成故次明也。
论。第二是相信佛达到一切智慧的缘故。
述说:这种信心是由修行之因而获得的果报。因为果报是由因而成就的,所以接着说明这一点。
论。三者信法至波罗蜜故 述曰。此即信有得佛之行。佛依法成故次明也。教理行果四法之中。前明理果此信行也。必信由教方信此三故。于此中亦显信教。
论。第三是相信修行方法能够到达彼岸的缘故
述说:这里是指相信有能够成佛的修行方法。佛是依据佛法成就的,所以接下来说明。在教法、真理、修行、果报这四种法中,前面已经说明了真理和果报,这里说的是相信修行。一定要相信通过教法才能相信这三者,所以在这里也显示了相信教法。
论。四者信僧至如实行故 述曰。此即信有起行之人。法籍人弘故次明也。
论。第四是相信僧宝,因为他们能如实修行。
解释道:这里说的是相信有能够实践修行的人。佛法需要人来弘扬,所以接着说明这一点。
论。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述曰。下答修行。于中有三。初举数标意。次依数列名。后依名别解。此初也。前虽学起四不德信。若无行成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
论中说到:修行有五种方法能够成就这种信心。 以下解释修行部分,内容分为三点:首先列出方法数目并点明主旨,接着按照数目列出名称,最后依照名称分别解释。这里是第一部分。 前面虽然通过学习生起了四种不可动摇的信心,但如果没有修行来巩固,信心就不会坚定。不坚定的信心遇到外缘就容易退失,所以要修习五种实践来成就这四种信心。
论。云何为五至五者止观门 述曰。此依数列名也。以诸菩萨定惠变修止观齐运。二不相离故合二度为第五门。
论。为什么是五门修行直到第五为止观门。这里解释:这是按照次序列出名称。因为菩萨们修定时要有智慧,修智慧时要有定力,止与观同时运用,二者不能分离,所以将两种修行合为第五门。
论。云何修行至向菩提故 述曰。次下第二种门别释。于中有二。初略明前四。后广释止观。前中又二。初别明四行。后总明深障。别中显其四种修行。即分为四。此初也。文中初则别明三种施相为修正因。不应已下总劝所修。离于僻执而求正果。三种施相如文可见。
论:如何修行才能趋向觉悟?
讲述:接下来是第二部分的具体解释。这部分包含两个层次:先简要说明前四种修行,再详细解释止观法门。前一个层次又分两步:先分别说明四种修行,再总体说明深重障碍。分别说明中展现四种修行方式,就此分为四段。这是第一段。
文中首先分别说明三种布施的表现,作为修行的正确基础。“不应”以下的部分,总体劝勉所修内容:要远离偏颇的执着,以求得正果。三种布施的表现,依照文字即可理解。
论。云何修行至妄起至罪故 述曰。此中即显三种戒相。所谓不盗等者。此依在家显摄律仪戒。遮在家人多造恶故。若出家者等者。此依出家明摄善法戒。已离诸恶劝进善故。当护已下。亦依出家显摄众生戒。不令他恶是悲护故。
论。如何修行能够断除妄念、止息罪业呢? 这里说明三种戒律的相状。所谓不偷盗等,这是依据在家众来显示摄律仪戒,因为在家众容易造作恶业,所以加以遮止。若是出家众等,这是依据出家众来阐明摄善法戒,因为已经远离种种恶行,所以劝令增进善法。应当守护以下等,也是依据出家众来显示摄众生戒,不让他人造恶,是出于慈悲护念的缘故。
论。云何修行至苦乐等法故 述曰。此中则显二种忍相。应忍他恼。不怀报者。耐怨害忍。亦当忍于利衰等者。安受苦忍。荣润名利。侵损名衰。过诬名毁。越赞名誉。委欲为称。实责名讥。逼迫名苦。适意名乐。此违顺境名为八风。能动行人妄生喜怒。若住平等谛察真如。纵遇他恼无怀报心。虽遇八风其心不动。既由谛察二忍方成。是故亦显有三忍也。
论。为何修行能承受苦乐等法。 这里说明两种忍辱的相状。应忍受他人恼害而不怀报复之心,是耐怨害忍。也应忍受利衰等境遇,是安受苦忍。荣华滋润称为利,侵损称为衰,过失诬陷称为毁,过度称赞称为誉,委曲欲望称为称,实际责备称为讥,逼迫称为苦,顺意称为乐。这八种违顺境界称为八风,能扰动修行人妄生喜怒。若能安住平等心,如实观照真如,纵然遭遇他人恼害也无报复之心,虽遇八风而心念不动。正是通过如实观照,两种忍辱才能成就,因此也显示其中包含三种忍辱。
论。云何修行至速离众苦 述曰。此中即显三种精进。于诸善事不退等者。被甲精进。如世被甲无退屈故。当念过去久远等者。摄善精进。念昔虚苦令勤善故。自利利他速离苦者。利乐精进。欲脱他苦自精进故。
论:如何修行才能迅速脱离种种痛苦?
述说:这里显示了三种精进。“对于各种善行不退转”等语,指的是被甲精进,就像世人披上铠甲便不会退缩屈服一样。“应当忆念过去久远”等语,指的是摄善精进,忆念往昔虚妄之苦,从而令自己勤修善法的缘故。“自利利他,迅速脱离痛苦”等语,指的是利乐精进,因为想要帮助他人脱离痛苦,而自己精进修行的缘故。
论。复次若人至众多障碍 述曰。次下第二除障方便。于中有二。先障。后治。此初也。先世多有重罪等者。此举内因之业障也。魔鬼病苦所恼乱者。感外缘恼之报障也。世间事务所牵缠者。此显所起烦恼障也。
论。再说如果有人遇到众多障碍。 述曰。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讲消除障碍的方法。其中分为两段:先说障碍,后说对治。这是第一段。 “先世多有重罪等”,这是指内在因缘所造的业障。 “魔鬼病苦所恼乱者”,这是感召外缘侵扰的报障。 “世间事务所牵缠者”,这是指由此生起的烦恼障。
论。是故应当至善根增长故 述曰。此明治障法也。是故应当礼拜等。此即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忏悔等者。即显别除四障之法。诸恶业障忏悔除。谤正法障劝请除灭。嫉妬他胜随喜对治。乐着三有回向对治。常不休废得免诸障等者。此结前方便免障生善也。
论。因此应当以至善根增长故 述曰。这是说明对治障碍的方法。因此应当礼拜等。这是总说消除障碍的方便法门。好比欠债的人依附于国王,债主便拿他无可奈何。同样,修行人礼拜诸佛,得到诸佛护持,便能脱离各种障碍。忏悔等者,即是具体说明消除四种障碍的方法。各种恶业障碍由忏悔消除。诽谤正法的障碍由劝请消除。嫉妒他人殊胜由随喜对治。贪乐执着三界轮回由回向对治。常不懈怠便能免除诸障等者,这是总结前述方便法门能免除障碍、生起善根。
论。云何修行止观门 述曰。下明止观。于中有二。初问。后释相。此初也。
论。如何修行止观门 讲述说。接下来说明止观。其中分为两部分:先提问,后解释具体内容。这是第一部分。
论。所言止者至观义故 述曰。次下释相。文中有二。初略明。后广显。略中亦二。先举别修以明随顺。后举双运释随顺义。此初也。谓止一切境界相者。由先分别作诸外尘。今以觉惠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境。相既止。无所分别。故名止。分别因缘生灭相者。先由修止其心沉没。今觉惠观察因缘生灭之相发生妙智故为观。随顺奢魔他观义等者。梵云奢魔他。此翻止。毘钵舍那此译为观。译此论者为方便及正止观故。于此中加此随顺奢摩他等。谓于方便而存梵言。于正止观而为华语。即正止观名之为观。双运之时是正观故。若此文中。皆就华言。应言随顺止观义。随顺观观义。谓方便时止诸尘相是能随顺正观之止。故言随顺止观义也。又能分别因缘相故。能顺正观之观故。言随顺观观义也。
论。所谓“止”到“观义故” 述说:接下来解释其含义。文中分为两部分:先简要说明,后详细展开。简要说明又分两部分:先举单独修习来说明随顺,后举同时运用解释随顺的含义。这是第一部分。所谓止息一切境界相,是因为先前分别心造作了种种外在尘境,现在以觉悟智慧,依据唯识的道理破除外在尘境的相。境界相既然止息,便没有分别,所以称为“止”。分别因缘生灭相,是因为先前修止时心念沉没,现在以觉悟智慧观察因缘生灭之相,从而生起微妙的智慧,所以称为“观”。“随顺奢摩他观义等”:梵语“奢摩他”,汉语译为“止”;“毘钵舍那”译为“观”。翻译本论的译者,为了区分修行阶次中的方便法与真正的止观,所以在这里加上了“随顺奢摩他”等语。即在方便法门处保留梵语名称,在真正的止观处使用汉语译名。真正的止观就称之为“观”,因为二者同时运用时正是观照起作用。如果在这段文字中都采用汉语,应该说“随顺止观义”、“随顺观观义”。意思是:在方便修习阶段,止息诸尘相,是能够随顺真正观照的“止”,所以说“随顺止观义”;又因为能够分别因缘相,所以能随顺真正观照的“观”,所以说“随顺观观义”。
论。云何随顺至双现前故 述曰。此显双运释随顺义。以此二义渐习等者。显能随顺之方便也。不相舍离双现前者。明所随顺之正观也。即止时观即观时止。止观齐均名不相离等也。
论。如何随顺至双现前故 讲述说:这部分阐明止观双运来解释随顺的含义。通过这两种含义渐次修习等,显示能够随顺的方便法门。不相舍离、双现前者,说明所随顺的正确观行。即止息时观照就在,观照时止息也在,止与观均衡平等,称为不相离等。
论。若修止者端坐正意 述曰。次下第二广明止观。于中有二。先明别修。后显双运。别中有三。先止。后观。止中有五。一修止方法。二显止胜能。三辨止魔事。四简止真伪。五欲止劝修。初中有二。初明胜人能入。后显障者不能前中亦二。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前中又二。初明修止次第。此初也。住静处者。修止缘也。具而言之。应有五缘。闲居静处。持戒清净。衣食具足。得善知识。息诸缘务。今略举初云住静处。言端坐者。是显调身。身若却倚。或复低屈。及今傍侧。既生懈慢。复引昏沉。故端其身结加趺坐。言正意者。是显调心。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苟求名利现寂静仪。心既不止。无由得定。离此耶求故云正意。欲令其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调心也。
论。若修止者端坐正意 讲述如下。接下来第二大部分详细说明止与观。其中分为两段:先说明分别修行,后显示双运并行。分别修行中又分三项:先修止,后修观。修止部分包含五点:一、修止的方法;二、显示修止的殊胜功能;三、辨明修止时可能出现的魔障;四、辨别止的真伪;五、劝导修行止法。第一点中又分两部分:先说明有胜解能力的人能够契入,后显示有障碍的人不能进入。前一部分再分两段:先依托安静环境平息心念作为修止的方便,后说明止成就得定、消除障碍、不再退转。前段又分两点:先说明修止的次第,这是第一点。 “住静处”,是修止的外缘。完整来说,应具备五种条件:闲居静处、持戒清净、衣食具足、得遇善知识、息灭各种杂务缘虑。这里简略举出最初一项,说“住静处”。 “端坐”,是显示调身的方法。身体若向后靠倚,或者低头屈背,乃至向旁偏侧,既容易生起懈怠放逸,又会引发昏沉,所以要端正身体,结跏趺坐。 “正意”,是显示调心。末法时期的修行人,发正愿的少,怀邪求的多。如果只是贪求名利,外表装作寂静威仪,心念却无法止息,就不可能得定。远离这种邪求,所以称为“正意”。要让自心与真理相应,为自度度他、直至成就无上佛道而修,这才叫做调心。
论。不依气息至见闻觉知 述曰。自下第二修止次第。于中有二。初约坐修止。后余亦起。前中亦三。先离倒境心。后除失念。此初也。言气息者观境。言形色者即骨琐等青黄赤白四种相也。空地水等五一切处皆是事空所缘境界。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通前即显十一切处。于此诸境推求了达知唯自心不复托缘。故言不依。
论中说到“不依靠呼吸乃至见闻觉知”。 这里要说明的是,以下是第二部分修习止观的次第。其中分为两段:先说明静坐时修止的方法,之后再说其余时候也能修习。前一段又分为三步:先远离颠倒所缘的境界,再消除失念的状态。这里是第一步。 所谓“气息”,是指观想的对象;“形色”,就是指骨骼等青、黄、赤、白四种相状。“地、水、火、风、空”等五遍处,都属于事相上的空所缘境界。而“见、闻、觉、知”属于识遍处。连同前面所说的,就显示了十种遍处观。 在这些境界中,推究体察,明白它们都只是自心所现,并不依赖外缘。所以说“不依”。
论。一切诸想至念念不灭 述曰。此离倒心也。一切诸想随念皆除者。此除分别内心想也。前虽令离取倒境相。若存内心亦是妄倒。是故内心一切分别随起想念皆除遣也。亦遣除想者。此遣能之妄想也。前令离念说想皆除。非谓有于能除之想。除想若存亦非离相。是故亦遣能除想也。以一切下释其亦遣能所以。以一切法本无所想无有念念生灭体故。所除之想既不可得。岂更得存能除想也。
论。一切诸想至念念不灭 述曰。这是说明远离颠倒心念的部分。“一切诸想随念皆除”这句话,是要消除内心分别的念头。前面虽然已经让修行者远离对颠倒外境的执着,但如果内心还存有念头,那也是虚妄的颠倒。所以,内心一切分别,随着念头生起的种种想法,都要全部去除。“亦遣除想”这句话,是要遣除那个能作“去除”之用的妄想。前面说要离念,说一切想都要除去,并不是说还要保留一个“能除去想法”的念头。如果这个“除想”的念头还存在,也还是没有脱离对相的执着。所以,也要遣除这个能除的念头。从“以一切”往下,是解释为什么要遣除这个能除之念的原因。因为一切法的本质,原本就没有所想的东西,也没有念头生灭的实体。既然所要除掉的念头根本就不可得,哪里还能保留一个能除的念头呢?
论。亦不得随心至以心除心 述曰。次下第三除失念心。于中有二。初举非想制。后示除方便。此初也。不得随心外念境者。此令不起外失念相。谓修止者常须作意。岂唯离于倒境。倒心亦不住心失念外境。后以心除心者。此令不起内失念相。前心失念。念着境时既舍于境。后心失念。念着内心。即以止心除心也。
论。也不能随心去用念头去除念头
述说:接下来是第三部分,关于去除失散的心念。这部分包含两方面内容:先指出错误的观想方式并加以制止,后说明去除的具体方法。这里是第一方面。
所谓“不能随心追逐外境的念头”,这是为了避免生起向外失散的心念相。意思是修习止观的人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不仅要对错误的境界保持距离,就连错误的心念本身,也不能让心失散在外境上。
后面说“用念头去除念头”,这是为了避免生起向内失散的心念相。当前一念失散、执着于外境时,既然已经放下外境;后一念如果又失散、执着于内心本身,这时就应该用安止的心来去除这执着内心的念头。
论。心若驰散至住于正念 述曰。次下示除正念方便。于中有二。初令住正念。后示正念相。此初也。前虽制言不得失念。若时失念如何摄持。故此示令摄住正念。此正念者即无念也。若不起念自不驰散。故言心散即当摄来。非谓以心摄驰散心。以心摄心心不息故。至此无念不散之位名住正念。无别可住。若有所住名邪念故。
论中说: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
叙述如下:接下来说明如何对治散乱、安住正念的方法。这部分分为两段:先教令安住正念,后说明正念的相状。这是第一段。前面虽然已告诫不得失去正念,但如果一时失念,又该如何收摄护持呢?因此这里指示应当摄心住于正念。这里所说的正念,其实就是无念。若能不起妄念,心自然就不会向外奔驰散乱。所以说心若散乱,就应当把它摄归回来。这并不是说用一个心去摄持那个奔驰散乱的心,因为以心去摄心,心念的波动就不会止息。达到这种无念、不散乱的状态,就称为住于正念。并没有另外一个“正念”可以安住。如果认为有某个对象可以安住,那就叫作邪念了。
论。是正念者至念念不可得 述曰。此示正念相也。谓离所取能取二相心无所得契证真如。是正念相。当知唯心无外境者。此显正念离所取相也。即复此心亦无等者。此显正念离能取相。离二取相都无所念契证心源。名得住也。
论。所谓正念,是念念皆不可得。 讲述:这里说明正念的状态。意思是远离所取和能取这两种分别,心中一无所执,契合证悟真如,这就是正念的状态。要知道一切只是心,没有外在的境界——这里显示正念远离所取的分别。而就连这个心本身也没有实存——这里显示正念远离能取的分别。远离这两种执取的分别,全然无所执念,契合心的本源,就称为安住正念。
论。若从坐起至随顺观察 述曰。此显余仪亦修止也。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论。若从坐起至随顺观察 述说。这是说明在其他仪态中也要修习止观。并非只在静坐时,才修习这种止观。在其他行住坐卧的威仪中,也要常常思量运用善巧方便,随顺那法性不动的真理进行观察。
论。久习淳熟至速成不退 述曰。此即胜人能入之中成得定除障不退。久习淳熟其心得住等者。此明止成入证。深伏烦恼信心等者。此显得定入位。文易可知。无烦更解。
论中说到:“长久修习达到纯熟,便能迅速成就永不退转的境界。”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是指殊胜的修行者在契入真如的过程中,能够成就定力、消除障碍、达到不退转。
“长久修习达到纯熟,心便能安住”等等——这是在说明通过修止而证入实相。 “深能降伏烦恼,信心坚固”等等——这是在显示获得定力、进入相应阶位。 文字容易理解,无需多加解释。
论。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 述曰。前来已显能入之人。显障者所不能入。此中即举七种障人。一疑惑者。凡愚之人怀犹豫故。二不信者。阐提之人不希望故。三诽谤者。外道之人起邪见故。四重罪者。十恶等人心不净故。五业障者。五逆之人心极恶故。六我慢者。自高之人不屈学故。七解怠者。放逸之人心纵荡故。于此七中随有一者即不能入。
**论:** “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
**解说:** 前面已经说明了能够契入此法门的人,现在要说明被障碍所阻、不能契入的人。这里列举了七种被障碍的人:
第一是“疑惑者”,指一般愚昧的人心中存有犹豫不决; 第二是“不信者”,指断除善根的人对佛法不生希求; 第三是“诽谤者”,指外道之人兴起邪见; 第四是“重罪者”,指造作十恶等罪业的人内心不净; 第五是“业障者”,指犯五逆罪的人心性极其恶劣; 第六是“我慢者”,指自视过高的人不肯虚心学习; 第七是“懈怠者”,指放纵放逸的人心思散乱飘荡。
在这七种人中,只要具备其中一种,便不能契入此法门。
论。复次依是至一行三昧 述曰。次下第二修止胜能。于中有二。初显三昧能知真义。后显真如门三昧本。此初也。依是三昧即知等者。初立胜能相者体也。谓一切下次显其义。诸佛法身与众生身释法界字。皆意所知差别法故平等无二释一相字。凡圣同真无二体故。即名已下显立其名。此释知字。能知法一相心者。是即名为一行三昧。一谓真如。是三昧境。行谓行解。是三昧。入此三昧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
论中又说:“依据这种禅定,就能知道一切诸佛的法身与一切众生的身体是平等无二的,这就叫做一行三昧。”以下是对这段的解说。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说明修习止观的殊胜功用。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是显示这种禅定能够了知真实义理,其次是显示真如门是禅定的根本。这里是第一层。“依据这种禅定就能知道”等等,首先确立殊胜功用的相状,也就是它的体性。“所谓一切”之后的内容,是进一步阐明其含义。“诸佛的法身与众生的身体”是解释“法界”这个词的含义。“都是意识所能了知的差别法,所以平等无二”是解释“一相”这个词的含义。凡夫与圣者同具真实,没有两个不同的本体。“这就叫做”之后的内容,是显示并确立其名称。这是在解释“知”字。能够了知万法同一相状的心,这就叫做“一行三昧”。“一”指的是真如,是此禅定的境界。“行”指的是修行与理解,是此禅定的作用。进入这种禅定,就能完全了知如恒河沙数
论。当知真如至无量三昧 述曰。此显真如为三昧本。谓此真如是三昧体。三昧乃是真如之用。一切三昧顺真而生故。说真如为三昧本。若人修行真如三昧即能渐生无量。以此正观真如体故。
论。应当明白真如乃至无量三昧。 述说:此处显示真如为三昧的根本。这真如即是三昧的本体,三昧则是真如的作用。一切三昧皆随顺真如而生起,所以说真如为三昧的根本。若有人修习真如三昧,便能逐渐生起无量三昧,因为这是如实观照真如本体的缘故。
论。或有众生至男女等相 述曰。次下第三辨止魔事。于中有二。先略。后广。略中又二。先障。后治。此初也。所言众生无善根力者。此举障因。谓无增上胜善根力非都无也。则谓已下显能障者。魔谓天魔。性乐生死恐出其境。故障修止。鬼谓堆惕鬼。神谓精媚神。由修邪道堕此类中。是故总名外道。鬼神憎嫉行人亦障修止。或于已下举其恼相。如前三类皆能怪变。或现恶形以怖其心。或现美色以迷其意。或现杂相以易所专。故言坐中现恐怖等。
论。或有众生至男女等相 讲述说:接下来第三部分辨明止息魔障之事。其中分为两段:先简略说明,后详细展开。简略说明又分两部分:先说障碍,再说对治。这里是第一部分。所说的“众生无善根力”,这是指出障碍的根源。指的是缺乏殊胜的增上善根力量,并非完全没有善根。接下来“则谓已下”显示能造成障碍的对象。“魔”指的是天魔,其本性贪恋生死轮回,唯恐修行者超出其掌控范围,因此障碍修习止观。“鬼”指的是堆惕鬼,“神”指的是精媚神。由于修行邪道而堕入这类众生中,所以总称为外道鬼神。它们憎恨嫉妒修行人,也会障碍修习止观。“或于已下”列举它们扰乱的表现。如前所述三类都能作怪异变化:有的显现恐怖形相来惊吓修行者的心;有的显现美貌色相来迷惑修行者的意念;有的显现杂乱相状来改变修行者专一的心念。所以说在静坐中现出恐怖等相。
论。当念唯心至终不为恼 述曰。此略辨治也。一切诸境尚唯自心。何况坐中境非心也。是故观察唯心之理。恼境自灭不能乱。魔境皆依动念生故。观察唯心非彼知故。
论中说到“当念唯心至终不为恼”,这里简要说明了对治烦恼的方法。一切外在境界尚且都是自心所现,更何况静坐时出现的境界,哪能脱离心而存在呢?因此只要深入观察“万法唯心”的道理,扰人的境界自然消失,无法再扰乱内心。一切魔境都因妄念波动而生起,若能观照一切无非自心所现,魔就无法知晓你的心念、无从侵扰了。
论。或现天像至是真涅槃 述曰。次下广辨魔事差别。于中有二。先辨魔事。后显对治。初中显其五对。此即第一所现形声对也。以此现形说法异相或乱行人令失本道。是故皆名为魔障也。
论。或现天像至是真涅槃 叙述说:接下来详细辨别魔事的差别。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辨别魔事,后显示对治方法。第一部分又显示为五组对应关系。这里就是第一组——所显现的形象与声音的对应。因为这些显现的形象、说法等异常现象可能会扰乱修行人,使他们迷失原本的道路。所以这些都称为魔障。
论。或令人知之名利之事 述曰。此第二所得通辩对。知宿命等。显得三通。辨等已下显成四辨。
论:有人能让人知晓名利之事。 述说:这是第二“所得通辩对”。知晓宿命等,显现出三种神通;辨别等以下,显现成就四种辩才。
论。又令使人至种种牵缠 述曰。此第三所起惑业对也。数瞋喜等是所起惑。舍本行等是造诸业。
论。又让众生陷入种种烦恼牵绊 述曰。这是第三部分关于所生起的迷惑与业报的对应关系。反复的嗔怒、欢喜等是所生起的迷惑;舍弃根本修行等是造作各种业行。
论。亦能使人至使人爱着 述曰。此第四所得定住对也。得诸三昧少似等者。此所成定。或复令人一日等者。此所住禅。
论。也能使人达到并使人爱着。 解释如下:这是第四种所得定住的对应说明。“获得各种三昧稍有相似”指的是所成就的定境。“或者能让人一日”等句,指的是所安住的禅定。
论。或复令人至颜色变异 述曰。此第五所变食色对。文相易知。无烦配释。
论。又或令人食后身体不适,面色改变。 述文:这是第五类关于食物引起身心变化的对应说明。文字含义容易理解,无需额外配对解释。
论。以是义故至是障业障 述曰。上辨魔事。此显对治。行者常应观察等者。此劝观察。不堕邪网。谓诸魔等以如前事网罗行者令堕其中。是故常应智慧观察。必莫令其出离之心却堕邪网。行其颜邪道。当勤正念不取等者。此后示其观察之法。谓有如前邪相现时。但自修习本所修行。都无动念。名勤正念住。正念故发生智慧。了法即心。更何所取。知心即如。何有能着。是故名为不取不着。由不着故业障所起所有邪相无不远离。故言远离是诸业障。
论。因此道理至是障业障 述说。上文辨别魔事。这里显示对治方法。修行者应当常常观察等语。这是劝勉观察。不堕邪网。是说诸魔等用前述种种事相网罗修行者,使其堕入其中。所以要常常用智慧观察。切莫让这出离之心反堕邪网。走入邪僻道途。应当勤修正念不取不著等语。此后指示观察的方法。是说若有前述邪相现前时。只管自己修习本来所修的行法。完全不起动摇之念。叫做勤修正念安住。因为安住正念所以生起智慧。了知万法即是自心。还有什么可取的?了知自心即是真如。又有什么能执着的?因此叫做不取不著。由于不执着的缘故,业障所生起的一切邪相无不远离。所以说远离这些业障。
论。应知外道至名利恭敬故 述曰。次下第四简止真伪。于中有二。初举外内二定以别邪正。后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前中又二。初明邪定。后显正定。谓彼外道所得三昧皆不能离分别烦恼。多起诸见。又亦不离俱生烦恼。多生耽着。又亦不伏所知障故。恃定生慢故。云不离见爱我慢心也。由不伏惑而贪名利故。言贪著名利等也。
论。要知道外道到追求名利恭敬的缘故。 述说。接下来第四部分是辨别真伪。其中分为两部分:先是举出外道与内道的禅定来区分邪正,后是对比事相与理体的禅定以说明真伪。前一部分又分为二:先说明邪定,后显明正定。 所谓那些外道所获得的三昧,都不能脱离分别烦恼,常常生起各种妄见;同时也不能脱离俱生烦恼,容易产生贪著;再加上不能降伏所知障,依仗禅定而生起傲慢,所以说“不离见爱、我慢之心”。由于不能降伏烦恼而贪求名利,因此说“贪著名利”等等。
论。真如三昧至渐渐微薄 述曰。此显内定是正也。谓既远离一切相故。真如三昧故。在定中离于心相。离于真相。故言不住见相得相。若在散心。于诸善亦生懈怠。亦不恃定慢诸善品。故言出定亦无懈慢。由定契真损惑种力故。出定时现惑不起。故言烦恼微薄也。
**论:** 从真如三昧到烦恼渐渐微薄 **解释如下:** 这里显示内在禅定是正道。意思是说,既然已经远离了一切事物表象,安住于真如三昧,那么在定境中就能超脱妄心的分别相,也超脱对真理本身的执着相。所以说“不执着于所见的相和所得的相”。如果是在散乱心状态下,对于各种善行容易产生懈怠,但也不会因为自己有定功就傲慢轻视其他善法。所以说“出定之后也没有懈怠和傲慢”。由于通过禅定契合真如,削弱了烦恼种子的力量,所以在出定的时候,现行烦恼不会生起。所以说“烦恼渐渐微薄”。
论。若诸凡夫至无有是处 述曰。次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于中有二。初明理定是真。后显事定之伪。此初也。谓诸凡十信人等修行大乘菩萨行者。莫不皆信真如三昧得入十住称姓位中。除此更无能入之道。故云不习无有是处。然如来种有其二种。一者本住。谓众生身本觉真性。即是起如来之种本来有故。二者始起。谓初住上得定信心往如来家当绍佛位。是为佛种即方起故。今此得入如来种者。即是始起如来种也。
论。从“若诸凡夫”到“无有是处” 解释如下。接下来针对理定与事定两种禅定,来阐明真伪的区别。这部分分为两段:先说明理定是真实的,后显示事定是虚假的。这是第一段。 说的是所有凡夫乃至十信位的人,凡是修行大乘菩萨行的人,无不都是因为信受真如三昧,才能进入十住位,称为“姓位”。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能够进入此位的方法。所以说,若不修习真如三昧,就没有可能达到。 然而,如来的种性有两种: 第一种是“本住”,指的是众生身中本有的觉性、真实本性,这就是能够生起如来的种性,是本来具有的。 第二种是“始起”,指的是从初住位以上,获得坚定的信心,进入如来之家,将来继承佛位。这称为佛种,是方才生起的。 这里所说的“得入如来种”,指的就是这第二种,即始起的如来种性。
论。以修世间至外道见故 述曰。此显事定之伪也。何以要由真如三昧方入种姓不退位中故。此答云。以不净观安钵念等诸禅三昧有相可坏皆名世间。由有相故而有四过多起味着。依我见起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为发通而修此者。常须善友教授护念。不尔则起外道见也。
论。以修世间至外道见故 解说:这里揭示的是事相禅定的虚假之处。为什么必须通过真如三昧才能进入种姓不退转的位次呢?此处回答说:因为不净观、安那般那念等种种禅定三昧,都有相状可以破坏,都称为世间禅。由于有相的缘故,会产生四种过失,容易生起贪爱执著。这些禅定依自我执着而起,系缚于三界之中,与外道所修相同。如果是为了引发神通而修习这类禅定,必须常常有善知识教导、护持、忆念。否则,就会生起外道的见解。
论。复次精勤至十种利益 述曰。次下第五示止利益。于中有二。初总标。后别释。此初也。
论。接着说明精进修行到十种利益。
讲述如下。接下来是第五部分,说明修习止观的益处。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是总体概括,再分别解释。这里是总括部分。
论。云何为十至之所护念 述曰。次下别释。别释十种即分为十。此初也。由修三昧正因相应。得入佛种蒙佛护也。
论。什么是十种被佛护念的情况? 以下分别解释。解释这十种情况,分为十段。这是第一段。由于修行三昧,与正因相应,得以进入佛种,蒙受佛的护念。
论。二者不为至所能恐怖 述曰。由修三昧正智相应。知境本空知心无念。不为魔等现形恐怖。
**论:** 第二,不被魔事所惊吓。
**述说:** 由于修行禅定,与真正的智慧相应,便能了知外境本是空幻,内心本无妄念。因此,不会被魔众等显现的形相所惊吓。
论。三者不为至之所惑乱 述曰。而外道者。着诸见。修三昧者。见不动。故不为彼所惑乱也。
论:第三,不被外道和修行者的见解所迷惑。 解释如下:那些外道执着于各种错误见解,而修习禅定的人则执着于“不动”的境界。所以,真正的修行者不会被这些见解所迷惑扰乱。
论。四者远离至渐渐微薄 述曰。达境唯心不诽唯识。知心无起不谤真如。由达识如甚深法故。非但不谤不起新业。亦了诸法无有自性。故重罪障渐得薄也。
论。第四是远离,直至渐渐微薄。 解释:通达境界只是心的显现,不诽谤唯识之理;了知心本无生起,不毁谤真如。由于通达唯识与真如的甚深法义,不但不会毁谤、不生起新的业障,也能明白一切事物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所以重大的罪业障碍会逐渐变得轻微薄弱。
论。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述曰。由此证了唯识真如不生犹豫疑惑之心。况复更生诸恶寻伺。
论。第五,消除一切疑惑和种种恶念觉观 述说。通过证悟了唯识真如,内心不再产生犹豫和疑惑。更不会再产生种种恶意的寻思和伺察。
论。六者于如来境信得增长 述曰。谓本始觉名曰如来。修行所观即名为境。修三昧者虽未契证。信此真如本无念也。
论。第六是在如来的境界中信心得以增长 述说。所谓本觉与始觉称为如来。修行所观照的就叫作境界。修习三昧的人虽然尚未契合证悟,但能相信这真如本来没有妄念。
论。七者远离至勇猛不法 述曰。知一切法即涅槃相。所求果无忧不成。于已学法不悔修行。于生死法而知梦幻。修行而勇猛。久处而无怯。
论。第七种是远离怯懦达到勇猛无畏的境界 这里解释说:明白一切事物本来就是涅槃的本相。所追求的果位不必担忧不能成就。对于已经学到的佛法不后悔地修行。对于生死轮回的现象了知如同梦幻。修行要勇猛精进。长久安住于此心而不怯懦。
论。八者其心至他人所恼 述曰。有高傲者轻蔑于他。为他轻忍便生恼恨。心调顺者谦下于他。为人所敬不为恼也。
论。第八种心是到了他人那里就感到烦恼。 述说。有傲慢高傲的人轻视蔑视他人。被他人轻视容忍便生出烦恼怨恨。心调柔随顺的人谦卑对待他人。被他人尊敬就不会烦恼。
论。九者虽未至不乐世间 述曰。虽然未得常在定中。由前定力衰烦恼种纵在。敬心不起现惑。由此不着世间法也。
论。第九、虽然尚未达到不贪恋世间 述说。虽然还没有达到常在禅定中的境界,但由于先前禅定力的作用,烦恼种子虽然存在,却不会生起明显的惑乱。因此不会执着于世间的事物。
论。十者若得至之所惊动 述曰。若时得住三昧之中心如虚空无罣碍故。虽有疾声终无惊动。
论述。第十点:如果达到定境而有所惊动。 解释如下:当修行者能够安住于三昧之中,内心如同虚空一般毫无挂碍,那么即使遇到巨大的声响,最终也不会受到惊动。
论。复次若人至是修观 述曰。上显修止。下显修观。于中有三。初修观之意。次辨所修观相。后结观分齐。此初也。若唯修止。便有四失。一心沉没失。息缘偏寂顺痴相故。二起懈怠失。其心止息弃余业故。三不乐味。寂静轻众善故。四不起大悲失。不观苦境自乐寂故。
论。再说如果人们要修习观想。 述说如下。前面说明了修习止息的方法,接下来说明修习观想。这部分分为三点:首先是修习观想的意义,其次是辨别所修观想的样貌,最后总结观想的层次。这里是第一点。如果只修习止息,就会有四种过失:一是心沉没的过失,因为停止缘虑偏向寂静,容易随顺愚痴之相;二是生起懈怠的过失,因为心停止活动,放弃了其他善业;三是不乐修善,轻视寂静之外的众多善法;四是不发起大悲心的过失,因为不去观察众生的苦境,只乐于自身的寂静。
论。修习观者至须臾变坏 述曰。次辨观。于中有四。一法相观。二大悲观。四精进观。初中有四。一无常。二诸苦。三无我。四不净。此观于无常倒也。显世间法迅速无常故。说有须臾变等。
论中说到“修习观行的人……顷刻间就会变化毁坏”。以下是解说:接下来辨别观行内容,其中包含四种观法:一是对事物表象的观察,二是对众生苦难的观察,三是对精进修行的观察。第一种观法又分为四类:一是观察无常,二是观察诸般痛苦,三是观察无我,四是观察不净。此处首先阐明对无常的错误认知。为了显示世间万物迅速无常的本质,所以说有“顷刻变化”等描述。
论。一切心行至以是苦 述曰。此明修观除乐倒也。言心行者。谓彼四蕴体迁流故。以有逼迫坏疾迁流总别苦性故。名为苦。
论中“一切心行乃至以是苦”部分,阐述如下:这里说明通过修行观想来消除对快乐的颠倒认识。所谓“心行”,是指受、想、行、识这四蕴的本质是迁流变化的。因为它们具有逼迫性、破坏性、迅速迁流的总相与别相,这些都属于苦的特性,所以称之为苦。
论。应观过去至忽尔而起 述曰。此观无我除我倒也。过去如梦者。已灭难追故。现在如电者。刹那不住。未来如云者。无常忽起故。由观三世无有自性能离我相故除我倒。
论中说:“应当观想过去如梦境,现在如闪电,未来如浮云,忽然间便生起。” 这里讲述的是通过观照无我来消除对自我的执着。 “过去如梦境”,是因为已经消失难以追寻; “现在如闪电”,是因为刹那不停留; “未来如浮云”,是因为无常忽然生起。 通过观照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便能远离对自我形象的执着,从而消除对自我的颠倒执着。
论。应观世间至无一可乐 述曰。此观不净除净倒也。此除四倒名法相观。除前第一心沉没失。
论。应当观察世间至无一可快乐。 述言:这是通过观想不净来破除对清净的颠倒执着。此处破除四种颠倒,称为对事物表象的观照。目的在于消除前面所说的第一种心念沉没的过失。
论。如是当念至甚为可愍 述曰。此大悲观除前第四不起悲失。如是当念众生等者。先观苦境为悲因也。众生如是甚可愍者。见苦因相而生悲也。
论中说到:应当这样忆念众生,实在非常可怜。
解释如下:这是通过大悲观来消除前面第四种“生不起慈悲心”的过失。“应当这样忆念众生”这段话,是先观察众生的苦境,作为生起慈悲心的基础。“众生这样实在非常可怜”,则是见到众生受苦的情形而自然生起悲悯之心。
论。作是思惟至第一义乐 述曰。此誓愿观。因悲立愿。愿修众善除前第二不乐善失。愿令我心难分别者。此不颠倒愿。即愿体也。下有三愿。显其愿用。遍于十方修行等者。明长时愿。以无量方便救拔等。明广大愿。令得涅槃。明第一愿。愿既是心。亦得名为四种心也。
论。作这样的思惟直到第一义的安乐 述说。这是誓愿观。基于悲心建立誓愿。愿修习一切善法对治前述第二种不乐于善的过失。愿令我的心难以分别的。这是不颠倒的愿。即是愿的体性。下面有三种愿。显示愿的作用。遍及十方修行等。说明长时愿。以无量方便救拔等。说明广大愿。令得涅槃。说明第一愿。愿既是心。也可称为四种心。
论。以起如是至以无懈怠 述曰。此精进观。因愿策勤除前第三起懈怠失。一切时处简声闻行。不于一切时处修故。随己堪能等者。简凡夫行。不量自力顿修便止故。
论。以起如是至以无懈怠 述说。这是精进观。因愿策励勤修,为对治前面第三点所说的懈怠过失。一切时处修行,区别于声闻的修行方式,因为他们并非在一切时处都修行的缘故。随己堪能等语,区别于凡夫的修行,因为他们不衡量自身能力,骤然修行便随即停止的缘故。
论。唯除坐时至应作不应作 述曰。此第三结观分齐也。唯除端坐修止之时。若余一切悉当观察。顺理应作。违理不应作。
论。唯除坐时 至 应作不应作 述曰。这是第三部分总结观察的范围。除了端坐修习止观的时候,其余一切时处都应当观察。合乎道理的事就应当去做,违背道理的事就不应当去做。
论。若行若住至观止俱行 述曰。上显别修。下明双运。于中有三。初总标俱行。次显其行相。后总结双运。此初也。则四运于中威仪常俱行也。
论。无论是行走还是站立,乃至观想与止息都要并行不悖。 解说:上文说明分别修行的方法,下文则阐明二者并行运用的道理。这部分内容分为三层:首先总说并行的方法,其次说明具体的实践方式,最后总结二者并行的要义。这里是第一层,指在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中,观想与止息要始终同时进行。
论。所谓虽念至性不可得 述曰。下显行相。于中有二。初显顺理俱行止观。后显对治俱行止观。此初也。所谓已下初明即止而修。于观自性无生者。约非有义以明止也。业果不失者。约非无义以明观也。此二不二故云即念。此即顺于不动真际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不动止而起观也。虽念已下后明即观而修。于止因缘业报约非无义以明观行。性不可得约非有义以明止行。此二不二亦云即念。此即随顺不坏假名而说实相。以法非无即是非有故。不舍观而入止也。然此止观说虽前后。在行者心镕融。不二之性即实性故。
论。所谓虽念至性不可得
述曰:下面显示修行相状。其中分为两部分:先显示随顺理体而修的止观,后显示对治烦恼而修的止观。这是第一部分。
“所谓”以下,首先说明在止的境界中修观。所谓“观自性无生”,是从“非有”的角度来说明止;所谓“业果不失”,是从“非无”的角度来说明观。这两者本是一体不二,所以说“即念”。这正随顺了不动真如实际而建立一切法的道理。正因为非有就是非无,所以能在不动的止中发起观照。
“虽念”以下,接着说明在观的境界中修止。所谓“因缘业报”,是从“非无”的角度来说明观行;所谓“性不可得”,是从“非有”的角度来说明止行。这两者同样不二,也称为“即念”。这正随顺了不破坏假名而说实相的道理。因为一切法非无即是非有,所以能不捨弃观照而进入止息。
然而这种止观的解说虽有先后次序,但在修行者的心中却是融会贯通的。不二的体性即是真实的本性。
论。若修止者至不修善根 述曰。此显对治俱行止观也。谓修止者除二种过。正除凡夫人法二执。以是住着世间因故。兼除二乘法我之见。以是法怖生死因故。若修止者心安真境。何乐世间。宁怯生死。谓修观者亦除二失。正除二乘不观众生不起大悲狭劣心过。兼除凡夫不观无常而生懈怠不修道过。
论。若修止者至不修善根 以下解说:这里阐明的是与对治法门并行的止观修行。意思是说,修习止的人能消除两种过失:主要消除凡夫对自我和事物的执着,因为这是贪恋世间的原因;同时也消除二乘修行者对事物实有的错误见解,因为这是恐惧生死轮回的原因。如果修习止,心能安住于真实境界,怎么会贪恋世间,又怎会畏惧生死呢?意思是说,修习观的人也能消除两种缺失:主要消除二乘修行者不观察众生苦难、不生起大慈悲心的狭隘过失;同时也消除凡夫不观察世间无常、因而懈怠不修佛道的过失。
论。以是义故至不相舍离 述曰。次下第二总结双运。于中有二。初显具德。后明阙失。此初也。谓凡夫人不因修止得不乐世间难起精进。若二乘人不因修止得不怖生死。无以起悲。此则以止而助观也。若二乘人不观心行念念生灭。凡夫之人不观三世无我不净。无以厌离而住于止。此即以观而助于止。故言止观共相助成。
论。以是义故至不相舍离 述说:接下来是第二部分,总结止观双运。其中包含两点:先说明具备功德,后说明缺失过失。这里是第一点。就是说,凡夫如果不通过修习止,就不会对世间产生厌离,难以发起精进;如果二乘人不通过修习止,就不会对生死产生怖畏,无法生起慈悲。这便是以止来辅助观。如果二乘人不观察心念行为念念生灭,凡夫之人不观察三世无我、不净,就无法厌离而安住于止。这便是以观来辅助止。所以说止观互相协助、共同成就。
论。若止观不具至菩提之道 述曰。此显阙失。菩提道者。即是法界菩提因也。止心寂归法性体。观心照用顺法性用。止观俱行双顺体用。既显法性得成菩提。若唯修止。不顺真用不发种智。若唯修观。不归真体轮回无息。是故不具非入菩提。
论中说:“如果止观不具足,便不能成就菩提之道。” 这里说明修行缺失的后果。所谓菩提道,就是通向法界觉悟的根本途径。 止息妄念使心归于寂静,契合法性的本体;观照智慧令心明照起用,顺应法性的妙用。止与观同时修持,便能双顺法性的体与用。如此方能显发法性,成就觉悟。 如果只修止而不修观,便不能顺应真如的妙用,无法开发种种智慧;如果只修观而不修止,便不能回归真如的本体,轮回生死便无有止息。 因此,止观若不具足,便不能契入真正的觉悟。
论。复次众生至意欲退者 述曰。次下第三防退方便。于中有二。初举可退之人。后显防退之法。此初也。初学是法者。此明行劣。以住已下举处释成。内心既劣。外胜阙缘。信行难成。故得退也。即是将退入二乘也。
**论:** 又说到众生乃至心生退意的人 **述说:** 接下来是第三部分,防止退失的方便法门。其中分为两段:先举出可能退失的人,后显示防止退失的方法。这是第一段。 “初学此法的人”,这是说明修行还浅薄。“以住”以下,是举出所处环境来解释成因。内心既然还薄弱,外在的殊胜因缘又缺乏,信心和修行就难以成就,所以容易退失。这就是将要退失而堕入二乘的人。
论。当知如来至摄护信心 述曰。次下显其防退之法。于中有二。初正显其法。后别引经证。初中有二。初劝知念诸佛摄护。后显知念所得之益。此初也。当知十方诸佛如来有胜神通善巧方便。摄受护念修信心者不令退堕。劝初心者起如是念勿生怯弱。
论。当知如来至摄护信心 述解:接下来说明防止退转的方法。这部分分为两层:先正面阐明方法,后特别引用经典证明。第一层又分两段:先是劝导了知并忆念诸佛的摄受护持,后显明了知忆念所能获得的利益。这是第一段。应当知道,十方世界的诸佛如来具备殊胜的神通和善巧方便,能够摄受、护持、忆念那些修习信心的人,使他们不致退转堕落。这是为了劝勉初发心者生起这样的信念,不要心生怯弱。
论。谓以专意至永离恶道 述曰。此后显其知念之益。为此行者。以知如来专意念故。随其愿乐见佛因缘。得生净土见佛不堕。
论。说到因为专心致志,所以能永远脱离恶道。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后面显现出知道并忆念佛的益处。 对于这样的修行者,因为知道如来专心忆念他们的缘故,便能随着他们愿意见佛的因缘,得以往生清净佛土,见到佛陀,不再堕落。
论。如修多罗至终无有退 述曰。下引经证。于中有三。初显得往生。后显住正定。此初也。然生净土有其愿行。若人专念西方等者。此显行也。所修善根愿求等者。此明愿也。即得往生常见等者。显由行愿得往生也。
论。从经典所述直至最终不会退转 以下说明。这里引用经典作为证明。其中分为三部分:首先说明得以往生净土,其次说明安住于正定。这是第一部分。然而往生净土需要具备愿力和修行。“若人专念西方”等语句,这是说明修行。“所修善根愿求”等语句,这是说明发愿。“即得往生常见”等语句,是说明通过修行和发愿得以往生净土。
论。若观彼佛至住正定故 述曰。此显住正定也。若至净土得闻法已。渐次修行观见彼佛真如法身。名毕竟生。得住种性正定位故。即佛法身名为佛家。观心随顺名往生也。
论中说:“若观彼佛至住正定故。” 这里要说明的是安住于正定。如果到了净土,听闻佛法之后,通过逐步修行,观见那尊佛的真如法身,这就叫作毕竟生。因为安住于种性的正定之位,这佛的法身就是佛的家。观照自心,随顺法身,就称为往生。
论。已说修行至劝修利益分 述曰。上来已释修行信心。次下第五劝修利益。于中有二。初结前起后。后正示劝修。此初也。前来已说显法正宗。此是其欲法流通。即显题中论之一字。显论功能令受持故。
论。已经说完修行部分到了劝修利益分。 我这样阐述:前面已经解释了修行信心。接下来第五部分是劝修利益。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是总结前文引出后文,其次是正式开示劝修内容。这里是第一层。前面已经说明了显法的正宗部分,这里是要让法门流传下去,也就是体现题目中“论”这个字的意义,彰显本论的功能,使众生能够受持。
论。如是摩诃演法至我已总说 述曰。次下正示利益劝修。于中有三。初总标结前说。次举信谤损益。后总结劝修。此初也。摩诃演者。举所劝修大乘法也。诸佛秘藏者。显大乘法是甚深也。我已总说者。显以略文摄广义也。
论。如此广大的佛法宣讲到我已经总括说明 述解:接下来正式开示利益劝人修行。其中分为三部分:先是总体概括前文内容;其次列举信受与诽谤的得失;最后总结劝人修持。这是第一部分。“摩诃演”指所劝修的大乘法门。“诸佛秘藏”表明大乘法极为深奥。“我已总说”显示以简略文字含摄广博义理。
论。若有众生至无上之道 述曰。次下显其信谤损益。于中有二。初信受福胜。后谤毁罪重。前中有二。初约三慧总举其益。后别显三慧所有益相。此初也。若有众生欲于等者。此明依论为得道因。无念真理名如来境。知而契顺名为正信。不谓念证名离诽谤。大智所游名大乘道心。离能所证会名入。当持此论思量等者。此明依论起三慧行。究竟能至无上道者。明依行缘所得胜果。
论。若有众生至无上之道 述曰。接下来显示相信与诽谤的得失。这部分包含两层:先说明信奉所得的殊胜福报,后说明毁谤所招的深重罪过。前一层又分两段:先总说闻、思、修三种智慧带来的利益,后分别详述三种智慧各自的作用。这是第一段。“若有众生欲于等者”,这里说明依据本论作为得道的因缘。不执着妄念的真理称为如来境界。了知并契合顺从称为正信。不认为自己已证得称为远离诽谤。大智慧所行之处称为大乘道心。远离能证与所证的分别契合称为契入。“当持此论思量等者”,这里说明依据本论生起闻、思、修三种智慧的修行。“究竟能至无上道者”,说明依此修行因缘所获得的殊胜果报。
论。若复有人至之所受记 述曰。次下别显三慧益相。于中有三。谓闻思修。此初也。真如本觉共佛齐同。一念证会与佛无异闻。而喜悦不怯修行。当知此人定绍佛种。佛与受记。决定无疑。
论。如果有人……所受的记别。 述说:接下来分别显示三种智慧的受益情形。其中分为三部分,就是闻慧、思慧、修慧。这是第一段。真如本觉与佛完全等同,一念之间证悟契合与佛没有差别。听闻后心生欢喜而不畏惧修行,应当知道这个人必定继承佛的种性,佛会为他授记,这是确定无疑的。
论。假使有人至不可为喻 述曰。此思慧益也。十善虽多人无漏业。思论虽少佛无漏因。由是过前不可为喻。
论中说:“假使有人……至不可为喻。”这里讲的是思维智慧的益处。修十善业的人虽多,但尚未成就无漏业;思维正理的人虽少,却是成佛的无漏因。因此,后者胜过前者,无法用比喻来衡量。
论。复次若人至无有边际 述曰。此明修慧益也。若人等者。显时少福多。假令已下据量多相。何以故下释多所以。此论所明法性之理。性体无际。德亦无穷。起修慧者契顺性德。功德无边欲莫能尽。
论。接着说到,如果有人修行到无边无际的境界。 这里说的是修行智慧带来的益处。“若人”指的是修行时间虽短,福德却很大。“假令”以下是说明福德广大的情形。“何以故”后面是解释福德广大的原因。这部论所阐述的法性之理,本性是无穷无尽的,其功德也是没有穷尽的。通过修行智慧,契合随顺本性的功德,功德无边无际,无法衡量。
论。其有众生至受大苦恼 述曰。次下显其毁谤罪重。于中有四。一谤成重罪。二诫劝止谤。三释罪重意。四转释所由。此初也。极造五逆但五劫苦。谤此论者经无量劫受于十方阿鼻极苦。以是诸佛师母法故。
论。若有众生乃至遭受极大苦恼。以下说明毁谤此论的罪业深重。其中分为四部分:一、毁谤构成重罪;二、劝诫止息毁谤;三、解释罪业深重的缘由;四、进一步阐明所以然。这是第一部分。即使犯下五逆重罪,也只受五劫之苦;但毁谤此论者,将历经无量劫数,在十方阿鼻地狱承受极苦。因为此论是诸佛之师、诸法之母的缘故。
论。是故众生至不应诽谤 述曰。此诫劝心谤也。由是毁谤获大罪故。纵未曾闻不堪思修。但可仰信。不应诽谤。
论中说到:“因此众生乃至不应诽谤。” 这里是在告诫劝止心生诽谤。由于毁谤会招致极大罪过的缘故,纵然未曾听闻、不能思维修持,也只应怀着敬仰之心去相信,而不应随意诽谤。
论。以深自害至三宝之种 述曰。此释罪重意也。造五逆者但能自害。非断三宝。非为深害。谤此法者岂惟自他堕大苦趣。亦断自他三宝之种。名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种也。
论。从严重伤害自己到断绝三宝的种子。
讲解:这是在解释罪业深重的含义。犯下五逆重罪的人,只是伤害了自己,并没有断绝三宝,还不算最严重的伤害。而诽谤这个法门的人,哪里只是让自己和他人堕入极大的恶道受苦,更是断绝了自己和他人心中三宝的种子。这叫做严重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断绝了一切三宝的种子。
论。以一切如来至入佛智故 述曰。次下转释断三宝意。于中有二。初明佛宝依法而成。后显僧宝依法而有。此初也。如来依此得涅槃者。明过现佛因法成果。菩萨因修入佛智者。显未来佛以法为因。故谤法者断佛种也。
论。以一切如来至入佛智故。 讲述如下:接下来转而解释断除对三宝信心的过失。其中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佛宝是依据正法而成就的,随后显示僧宝也是依靠正法而建立的。这是第一部分。 “如来依此得涅槃”——这是说明过去和现在的诸佛,都是依靠正法而成就佛果。“菩萨因修入佛智”——这是显示未来的佛,也是以正法为修行的根本。因此,毁谤正法的人,便是断绝了成佛的种子。
论。当知过去至得成净信 述曰。此显僧宝依法成也。夫言僧者。和合为义。净信无违方得名僧。三世菩萨既依此法得成净信。故谤此法亦得名为断僧宝也。佛僧断故法亦不行。是故名为断三宝也。
论。当知过去至得成净信 述说:此处显示僧宝是依据佛法成就的。所谓僧,是以和合为含义。清净信念没有违背才能称为僧。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菩萨既然都是依循这个法门成就清净信念,所以毁谤这个法门也可称为断绝僧宝。佛与僧断绝了,法也就无法推行。因此称为断绝三宝。
论。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述曰。前来已显信谤损益。此即第三总结劝修。是毁谤者自害害他成大损故。众生欲求自利利他成大益者于此论中应勤修学。
论。因此众生应当勤奋修学。 阐述如下:前面已经显示了相信与毁谤的损害和利益,这里是第三部分,总结并劝勉修行。因为毁谤者既伤害自己又伤害他人,造成极大损害,所以众生若想追求自利利他、获得广大利益,就应当对这部论勤奋修学。
论。诸佛甚深至一切众生界 述曰。上来已显法施正宗。此显回向流通分也。文中四句。显于大乘理教行果以成一颂。初句正显所说之法显说所依大乘理也。谓即一心是佛所证。含其二门。齐限不分名甚深义。具包三大无所不运名广大义。次句正显能诠之文。依理所起大乘教也。我随智量分所显理。以其略文而摄多义。起此大乘总持教也。次句正显福施群生。显修大乘之愿行也。谓如法性无所不至。我此依理起教功德亦如法性施群生也。后句正显福施之益。显依行愿所得之果利。普令众生得于大乘果利益也。
论。诸佛甚深至一切众生界 述说如下。前面已经阐明法施正宗。这里显示回向流通的部分。文中四句,显示大乘的理、教、行、果,构成一颂。第一句正显所说的法,显示说法所依据的大乘理体。就是说这一心是佛所证悟的,包含二门,界限齐平不分,称为甚深义理;具备包容三大,无所不运载,称为广大义理。第二句正显能诠释的文句,是依理体所生起的大乘教法。我随顺智慧度量,部分显示理体,用这简略的文句而含摄众多义理,生起这大乘的总持教法。第三句正显将福德布施给众生,显示修习大乘的愿行。就是说如同法性无所不至,我这依理体生起教法的功德,也如同法性一般布施给所有众生。最后一句正显布施福德的利益,显示依愿行所获得的果报利益。普遍让一切众生获得大乘的果地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