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上)(釋疏終權實對辨中立三種教)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疏十门分别者。然此十门,生起有绪。初因缘者。夫圣人言不虗发,动必有由,岂同凡、愚无端率尔?欲释圣典,先知因由,故受之以教起因、缘。二者、因缘既彰,有所起教。教虽无量,不出三藏、二藏、大小诸乘、十二部分。须知此经何藏、何乘、何分所摄,故受之以藏、乘、分摄。三者、然其藏、乘、部分,皆通权、实。须知此典为实、为权?判权、实者,须有凭据。况西域此方,末代诸德,造论制疏,宗尚不同,故受之以权、实对辨。四者、既辨此经是实教摄,所诠自有深、浅、广、略。未知此经所诠之义分齐如何,故受之以分齐幽、深。五者、已知经义甚深甚深,未审是何根器堪受此法,故次明所被机宜。六者、虽知深义,正被顿机。未知能诠之经以何为体,故次明能诠体、性。七者、能、所文义已知深妙,未审其中所宗、所尚何是旨趣,故次明宗、趣通、别。八者、上之七门,悬谈文、义,已知纲领。虽能、所诠异,终教属宗。而因诠得意,得意须忘诠,忘诠修、证,非无顿、渐,顿、渐证入,方便如何,故次辨修、证阶差矣。九者、凡是经、论,出自西天,爰至汉朝,始洎东夏。封域既异,言音不同,将示群方,必须翻译。未知翻译为是何年,回缀笔受是何人者。然经旨深妙,罕及常情,欲使知之,必须疏解。未知今、古凡有几人,故有第九门也。十者、通意虽知,在文难晓。欲使差别义门彰乎翰墨,宗通理、味现乎经文,故别解文、义也。
这部疏文分十个部分来讲解,每个部分之间都有内在的逻辑顺序。
第一讲**教起因缘**。因为圣人的言教不会凭空而发,一举一动必有缘由,怎会像凡夫愚人那样毫无缘由、轻率随意呢?要解释圣人的经典,先要了解它的起因,所以第一部分就讲这部经产生的因缘。
第二讲**藏乘分摄**。既然明白了因缘,就知道由此产生了教法。教法虽然无量无边,但总不出三藏、二藏、大小诸乘、十二部类的范围。必须清楚这部经属于哪一藏、哪一乘、哪一部类所统摄,所以第二部分就讲它的归属。
第三讲**权实对辨**。然而,这些藏、乘、部类,都同时包含权宜(方便)教法和真实(究竟)教法。必须辨明这部经典是究竟实教,还是方便权教?要判定权实,必须有所依据。况且,无论西域还是中土,后世诸位大德造论作疏时,所尊崇的宗旨各有不同,所以第三部分就进行权宜与真实的辨析。
第四讲**分齐幽深**。既然辨明这部经属于实教所摄,它所诠释的义理自然有深浅、广略的差别。还不知道这部经所诠释的义理,其深度与广度究竟如何,所以第四部分就探讨其义理的分界与幽深之处。
第五讲**所被机宜**。已经知道经义极其深奥,但还不清楚什么样根器的人能够接受这样的法门,所以接着第五部分就阐明这部经所适合的众生根器。
第六讲**能诠体性**。虽然知道了深奥的义理,并且明确它正适合顿悟根机的人,但还不知道能诠释这些义理的经典,其根本性质是什么,所以第六部分就阐明能诠经典的体性。
第七讲**宗趣通别**。能诠的经文与所诠的义理,其深妙之处已经大致了解,但还不知道其中所尊崇、所主张的根本宗旨和核心意趣是什么,所以第七部分就阐明其总体的和具体的宗旨与归趣。
第八讲**修证阶差**。以上七个部分,是预先从整体上讨论经文与义理,已经掌握了纲领。虽然能诠的经文与所诠的义理不同,但最终的教法总归要落实于修行宗旨。而通过经文(诠)来领悟真意(意),领悟真意后又要超越对经文的执着(忘诠)。超越执着去修行证悟,并非没有顿悟与渐修的区别,那么顿渐证入的方便法门又是怎样的呢?所以第八部分接着就辨析修行与证悟的次第差别。
第九讲**传译流通**。凡是经论,都出自西天(印度),直到汉代,才开始传到东土华夏。地域既然不同,语言音声自然有别,要想向各方众生展示法义,就必须进行翻译。还不知道这部经是在哪一年翻译的,参与译场缀文、笔受的又是哪些人。然而,经文的旨意深奥微妙,远非凡情所能轻易领会,要想让人们理解,就必须加以疏解阐释。还不知道从古至今总共有哪些人为它作过疏解,所以就有了这第九个部分。
第十讲**别解文义**。整体的意思虽然知道了,但具体到经文文字上,仍然难以明了。为了让经中各种不同的义理门类能通过文字
疏:因缘者,因缘之言,有其通、别。通者,因是因由,缘是所以,亦是由缘,意不异也。假如云:因何作如是事?或云:缘何作如是事?二言总得,语势同矣。别者,缘是资缘、事缘,此则因亲、缘疎。故华严大疏光明十种由致,故说大经。后明须假十种事缘、资缘,方可说经。因之与缘,各有其十。今此所明教起因缘者,是前通意,不分亲、疎之异也。若约分者,酬因是因,酬请是缘。
疏:关于“因缘”这个词,有普遍和具体两种含义。普遍来说,“因”指的是原因、缘由,“缘”指的是所以然、来由,也就是凭借的条件,两者的意思其实没有本质差别。比如我们问:“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或者说:“缘于什么要做这件事?”这两种说法都能成立,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具体来说,“缘”是指辅助的条件、外在的机缘,这时“因”就是直接原因,“缘”则是间接条件。所以《华严经大疏》中讲到“光明十种由致”,说明这部大经的宣说,后来也指出需要具备十种事缘、助缘,才能讲经说法。这里的“因”和“缘”各有十种。现在我们这里所要说明的“教起因缘”,是采用前面那种普遍的含义,不区分直接与间接的差别。如果具体分析的话,回应宿世的根机是“因”,回应当世的请法是“缘”。
疏总者,文二:一、正明因缘。言酬因者,佛在因地修行发愿,愿得成佛,说法度人。今转法轮,酬因地之行愿。故华严云:毗卢遮那佛愿力周法界一切国土中恒转无上轮。又云:如来不出世亦无有涅槃以本大愿力示现自在法。疏酬请者,佛初成道,梵王、帝释等请转法轮。故法华云:我始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乃至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着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护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合掌恭敬礼请我转法轮。佛酬其请,故始于鹿苑,终于鹤林,四十九年说诸经教,度众生故。疏显理度生者,说二乘教,显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说大乘教,显二空理,度凡夫、二乘;说圆顿一乘教,显三谛真实理,度圆机众生及地位菩萨。
这部疏文总体分为两部分:一、正式说明因缘。所谓酬报往昔因行,是指佛在过去因地修行时发下大愿,誓愿成佛后说法度化众生。如今转动法轮宣说教法,正是兑现因地所发的行愿。所以《华严经》说:毗卢遮那佛的愿力遍满一切法界,在所有的国土中恒常转动无上法轮。又说:即使如来不出现于世,也不入涅槃,但依其本初的大愿力,仍会示现自在教法。疏文所说酬应请法,是指佛刚成道时,大梵天王、帝释天等诸天恳请佛转动法轮。因此《法华经》记载:我初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这样的事——我所证得的智慧微妙最为第一,但众生根机迟钝,贪著享乐,被愚痴所蒙蔽,像这样的众生,该如何度化呢?那时诸梵天王及天帝释、护世四天王与大自在天等,都合掌恭敬顶礼,请我转动法轮。佛为回应他们的祈请,所以从鹿野苑开始,直至鹤林涅槃,四十九年间宣说一切经教,都是为了度化众生。疏文阐明显理度生,是指佛说二乘教法,显明众生空性的道理,度化凡夫与外道;说大乘教法,显明人法二空的道理,度化凡夫与二乘行者;说圆顿一乘教法,显明三谛真实的道理,度化圆顿根机的众生以及登地菩萨。
▲疏若原佛本意下,二、尅就佛意也。于中二:一、正明。谓若据机感,则具多缘;缘会,即应;机请,即说。所说之教,亦三乘深、浅不同。若直就佛本意而言,则唯为开示众生如来知见,更不约余事。故法华云:诸佛唯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故知佛意唯为一乘。言开、示、悟、入者,我、法俱空为开,所显真如为示;理、智不二为悟,念念相应为入。又无念是开,分明了了为示;本来如此为悟,不认迷情为入。又始觉为开,本觉为示;始、本不二为悟,迷、悟不二为入。又一念不生,前、后际断为开,照体独立为示;摄一切法为悟,同一切法为入。此皆邈境、智相应时而言,非为释义。余约法华论及诸家疏意广释。具释,如清净慧章中。又引南、北二宗禅门释之,在补卷中。有心力者,捡而说之。
▲疏文“若原佛本意”以下,是第二部分,专门探究佛陀的本意。这部分又分两层:第一层,正面阐明。意思是,如果根据众生的根机与感召,那么需要具备多种因缘;因缘和合,佛陀就应化示现;众生祈请,佛陀就为之说法。所说的教法,也有三乘深浅的不同。但如果直接依据佛陀的根本意愿来说,那么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导指示众生,令他们明了如来的知见,并不涉及其他事情。所以《法华经》说:诸佛只为一件大事因缘才出现于世间。诸佛世尊想要让众生开启佛的知见,使其得以清净,所以出现于世间;想要向众生显示佛的知见,所以出现于世间;想要让众生觉悟佛的知见,所以出现于世间;想要让众生契入佛的知见之道,所以出现于世间。诸佛如来只是教化菩萨,一切所作所为,常常只为这一件事,唯有用佛的知见来开示觉悟众生。舍利弗!如来只因为一佛乘的缘故,为众生说法,并没有其他的乘。无论是二乘还是三乘,一切十方诸佛,他们的教法也是如此。因此可知,佛陀的本意唯有一乘。
说到“开、示、悟、入”:认识到自我和万法皆空是“开”,所显露出真如实相是“示”;理体与智慧不二是“悟”,念念与实相相应是“入”。又,无有妄念是“开”,清楚明了是“示”;本来如此是“悟”,不认同迷惑的念头是“入”。又,开始觉悟是“开”,本有的觉悟是“示”;始觉与本觉不二是“悟”,迷惑与觉悟不二是“入”。又,一念不生、前后分别断绝是“开”,观照的本体独立显现是“示”;能含摄一切法是“悟”,能与一切法平等不二是“入”。这些都是从境界与智慧相应时的状态来说的,并非是为了解释字面含义。其余的依据《法华论》以及各家注疏的意旨来广泛解释。详细的解释,如同《清净慧章》中所说。又引用南宗、北宗禅门的解释来阐述,在补遗的卷册中。有愿力心力的人,可以查阅并讲述它。
▲疏虽说三乘至一、佛乘故者,二、释疑。应先假为。问曰:无常经云:若老、病、死世间无者,如来不出于世,为诸众生说所证法及调伏事。是故应知:此老、病、死于诸世间是不可爱、不充泽、不可念、不称意。由此三事,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于世,说所证法及调伏事。据此,则为老、病、死故出世。法华又云:唯为开示知见故出世。既言唯为,不合兼为其余,何以二经不同?又佛所说教,现有三乘,云何言唯为一大事?未审唯为之言,如何通释?故疏便兼义牒起。无常经文纵其问意,后以法华之文而答。此则一行之中便具二经本文及义,并问、答之意,皆备足矣。此疏文略义广之势,例皆如此。所言兼义牒起者,以无常经但云说所证法,不云三乘,然定是三乘之所证。所证法者,二乘生空偏真之理,大乘二空之理。调伏事者,谓五停心观等一切行门。如净名经:众香菩萨问维摩诘:今者世尊释迦牟尼以何说法?维摩诘言: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佛为说刚强之语以调伏之。言是地狱、畜生、饿鬼,是诸难处,是愚人生处,是身、口、意邪行,是身、口、意邪行报,乃至持戒、犯戒,是得罪、离罪,是净、是垢,是有漏、是无漏,邪道、正道,有为、无为,世间、涅槃。以难化之人,心如猿猴,故以若干种法,则御其心,乃可调伏。譬如象、马,𢤱悷不调,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之。如是刚强难化众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皆调伏众生。惑、业集谛既亡,老、死苦谛即绝,故云为老、病、死说调伏事。若约权、实无碍说者,说调伏事,则是为老、病、死而出世;说所证法,即是为一大事故出世。由调伏惑、业,故证如来知见;如来知、见,故惑、苦皆亡。反复相成矣。然疏中虽说二字,含于两势:一云虽说三乘,二云虽说所证法等。虽说三乘者,则法华中,世尊恐会中闻说佛出,唯说一乘,即疑云:何故鹿苑已来,又说种种余法?故举三世诸佛,虽说种种,皆为一乘。经云: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种种因缘、譬喻、言词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乃至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既言种种皆为一乘,即知虽有三乘,不乖唯为之言。虽说所证等者,则通无常经中为老、病、死出世之难也。疑、难二处,释唯一文。虽说其多,皆为一故,但于一中作多说故。
▲疏文虽然说到三乘乃至一佛乘的部分,是第二、解释疑问。应当先假设提问。有人问:《无常经》说:如果老、病、死这些现象在世间不存在,如来就不会出现在世间,为众生宣说他所证悟的真理以及调伏身心的修行方法。因此应当知道:这老、病、死对于世间众生来说,是不可爱、不圆满、不可留恋、不称心意的。由于这三件事,如来、应供、正等觉才出现在世间,宣说所证悟的真理及调伏的方法。依据这段经文,就是为了老、病、死而出世的。《法华经》却又说:只为了开示佛的知见而出世。既然说“只为了”,就不应该同时为了其他目的,为什么两部经的说法不同?而且佛所说的教法,现在明明有三乘的差别,为什么说“只为一桩大事”?不清楚“只为了”这句话,该如何融会解释?所以疏文就兼顾两经的含义,引出问题。先举出《无常经》的经文,纵容对方的疑问,后面再用《法华经》的文句来回答。这样在一行文字之中,就同时具备了二部经的原文及义理,并且问答的意图也都完备了。这是疏文文字简略而含义广博的风格,大致都是如此。所说“兼顾含义引出问题”,是因为《无常经》只说“宣说所证悟的真理”,没有提到三乘,但所证悟的真理必定是三乘所证的内容。“所证悟的真理”指的是:声闻、缘觉二乘所证“人我空”的片面真理,以及大乘所证“人法二空”的真理。“调伏的方法”指的是:五停心观等一切修行法门。正如《维摩诘经》所说:众香国的菩萨问维摩诘居士:现今世尊释迦牟尼用什么法门来说法?维摩诘回答:这个世界的众生刚强难化,所以佛用刚强的言语来调伏他们。说的是地狱、畜生、饿鬼,是各种苦难的处所,是愚痴众生投生的地方,是身、口、意的不正当行为,是身、口、意不正当行为的果报,乃至持戒、犯戒,是招罪、离罪,是清净、是污垢,是有漏、是无漏,邪道、正道,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涅槃。因为难以教化的众生,心像猿猴一样躁动,所以要用种种不同的法门,才能驾驭他们的心,才可能调伏。好比象、马,桀骜不驯,就要施加种种严厉手段,甚至痛彻骨髓,然后才能调伏。像这样刚强难化的众生,所以要用一切恳切严厉的言语,才能使他们入于规矩,这都是为了调伏众生。众生的迷惑、业力这些“集谛”既然消除,老、死这些“苦谛”也就断除了,所以说“为了老、病、死而宣说调伏的方法”。如果从权宜与真实互不相碍的角度来说:宣说调伏的方法,就是为了老、病、死而出世;宣说所证悟的真理,就是为了那一桩大事而出世。由于调伏了迷惑与业力,所以证得如来的知见;因为证得如来的知见,所以迷惑与痛苦都消亡了。两者是互相成就的。然而疏文中“虽说”两个字,包含了两种情势:一是“虽说三乘”,二是“虽说所证悟的真理等”。“虽说三乘”的意思,是指《法华经》中,世尊担心法会大众听到说佛出世只为了宣说一乘,就会怀疑:为什么在鹿野苑初转法轮以来,又说种种其他的法门?所以举出三世诸佛,虽然宣说种种法门,都是为了那一乘。经文说: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种因缘、譬喻、言词,为众生演说种种法门,这些法门都是为了成就一佛乘。这些众生从佛那里听闻佛法,最终都能获得一切种智,乃至佛以方便之力,在一佛乘中分别说为三乘。既然说种种法门都是为了那一乘,就可以知道虽然有三乘的差别,并不违背“只为了”的说法。“虽说所证悟的真理等”的意思,则是通解《无常经》中“为了老、病、死而出世”这一诘难。疑问和诘难这两处,解释只用了一段文字。虽然宣说了众多法门,都是为了那一桩大事的缘故,只是在那一桩大事中作出多种说法的缘故。
疏别者者,唯说圆觉一经所起因缘,不说余经,故云别也。文二:一、标数。疏因行有本下,二、列释。言行本者,谓诸波罗蜜、三十七品助道之法,皆是因行,皆由了悟圆觉,方成实行,方曰正因。故经指觉心为诸行本。云从圆觉流出波罗蜜等,具在文殊一章,可捡。经文、疏文于此悬说。
(标题翻译) 圆觉经疏释钞
(正文翻译) 所谓“疏别”的含义,是指这部疏文专门阐述《圆觉经》产生的因缘,不涉及其他经典,因此称为“别”。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标明章节数目。从“因行有本”以下的疏文,属于第二部分的列举解释。
这里所说的“行本”,是指各种波罗蜜、三十七道品等助道法门,这些都是修行实践的根本。这些实践都因为彻底领悟圆觉真心,才能成为真实的修行,才能称为正因。所以《圆觉经》指出觉悟之心是一切修行的根本。经文说“从圆觉流出波罗蜜等”,具体内容在文殊菩萨一章中,可以查阅。此处是提前概括经义和疏义。
疏:二、泯绝下,文二:一、述义。言泯绝菩提等者,下文云:一切如来妙圆觉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且无成佛及不成佛。又云:生死与涅槃凡夫及诸佛同为空华相。疏无始无终者,菩提无始,烦恼无终,不同法相宗菩提有始,烦恼有终。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不尽。疏不增不减者,论云: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等,乃至亦名如来法身。故云不增减。疏究竟果者,此经下云:障尽愿满,便登解脱清净法殿,证大圆觉妙庄严城。即是此疏究竟果也。如此文类,下文甚多。如云:三事圆证,故名究竟涅槃。又云:若事、理障永已断灭,即入如来微妙圆觉,满足菩提及大涅槃等。又云:一切障碍,即究竟觉等。即知泯绝果相,成真实圆满果也。
**白话翻译:**
**疏文第二部分:** 从“泯绝”开始往下的文字,分为两段:第一段,阐述义理。这里说的“泯绝菩提等”,下文有解释:一切如来的微妙圆满觉悟之心,原本就没有所谓的“菩提”和“涅槃”,也没有成佛或不成佛这回事。下文又说:生死与涅槃,凡夫与诸佛,都如同空中的幻花一样(本质是空幻的相状)。
**疏文说“无始无终”的意思是:** 觉悟(菩提)没有开始,烦恼也没有终结。这不同于法相宗认为觉悟有开始、烦恼有终结的观点。所以《摄大乘论》说:世间法(的虚妄)未被破除时,出世间法(的真如)也未曾断绝。
**疏文说“不增不减”的意思是:** 《大乘起信论》说: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在真如法性上并无增减,不是从前际(过去)产生,也不会在后际(未来)灭失,是永恒不变的。从无始以来,其本性就具足圆满一切功德,就是所谓的自体中本有大智慧光明等等,乃至也可以称之为如来法身。所以说“不增不减”。
**疏文提到“究竟果”的意思是:** 本经下文说:障碍除尽、本愿圆满,便能登上解脱清净的法殿,证入大圆满觉悟的妙庄严境界。这就是本疏所说的究竟果位。像这样的文句,下文还有很多。例如:烦恼、所知二障及生死这三事圆满证悟,所以称为究竟涅槃。又说:如果事障(烦恼障)和理障(所知障)永远断除,就能契入如来微妙圆满的觉悟,圆满成就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及大涅槃等等。又说:一切障碍当下就是究竟觉悟等等。由此可知,泯除、超越了对果相的执着,才能真正成就真实圆满的佛果。
▲疏故说下,二、指文。此是普眼章末之文也。具云:此菩萨及末世众生修习此心得成就者,于此无修,亦无成就,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于中百千万亿不可说阿僧祗恒河沙诸佛世界犹如空华,乱起,乱灭,不即,不离,无缚,无脱,始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疏等者,等取前所引本无菩提及与涅槃等文。文类亦多,更须捡说。
▲疏文中“故說”以下,第二、是指出經文出處。這段話出自《圓覺經》普眼章末尾的經文。完整的經文是這樣說的:這位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以成就的人,在這境界中,沒有什麼可修,也沒有什麼成就,圓滿的覺性普照一切,寂靜與生滅沒有分別。在這之中,百千萬億不可說阿僧祇恒河沙數的諸佛世界,猶如虛空中的幻花,雜亂地生起,雜亂地滅去,既不完全相同,也不完全分離,沒有束縛,也沒有解脫,這時才知道眾生本來就已成佛,生死與涅槃,都如同昨夜的夢境。疏文中用“等”字,是表示等同於前面所引用的“本無菩提及與涅槃”等經文。這類經文還有很多,需要進一步
疏:三、决择者,决断定须圆顿悟理,称理修行。拣择一向但说本自圆真,不假修行者,及一向说断障证真,灭凡成圣者。疏悟理应修者,此义具在本起因地疏文也。此中文二:一、正明悟修。言普贤问者,文云:一切众生修大乘者,闻此圆觉清净境界,云何修行?世尊!若彼众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还修于幻?若诸幻性一切尽灭,则无有心,谁为修行?云何复说修行如幻?若诸众生本不修行,于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脱?疏佛说者,文云:一切众生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犹如空华,从空而有;幻华虽灭,空性不坏。众生幻心还依幻灭,诸幻尽灭,觉心不动。又云: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虗妄境界,乃至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如钻火等。偈云:幻从诸觉生幻灭觉圆满。普眼章云:幻身幻心幻尘灭故,幻灭亦灭;幻灭灭故,非幻不灭。譬如磨镜,垢尽明现。又云:证得诸幻灭影像故,尔时便得无方清净无边虗空,觉所显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等。言应当远离者,即是起幻智也。虗妄境界者,即是所除之幻。幻身、心、尘灭,即是幻尽之言也。远离亦复远离及幻灭亦灭等,皆是智泯之言也。觉圆满及非幻不灭、垢尽明现、觉所显发等,皆是觉心圆明之言也。
疏文第三部分:抉择正见。这里要明确断定,必须通过圆顿法门领悟真理,并依循真理修行。需要辨别两种偏颇见解:一种是片面强调本性原本圆满真实,不需修行;另一种是片面主张断除烦恼才能证得真如,认为必须灭除凡夫境界才能成就圣果。
疏文提到“悟理应修”的根据,这个道理详细记载在本经关于修行起点的章节中。这部分内容分为两段:第一,阐明悟与修的关系。普贤菩萨的发问,经文记载如下:“一切修习大乘的众生,听闻这圆觉清净境界后,应当如何修行?世尊!如果那些众生明白一切都是幻化,身心也是幻化,又怎能用虚幻的身心去修证虚幻的境界?如果一切幻性都彻底寂灭,那么连心念也不存在了,又是谁在修行呢?为什么还说修行如同幻化?如果众生本来就不修行,在生死轮回中始终处于幻化境界,从未真正了知如幻的实相,那他们的妄想心又该如何解脱?”
疏文引述佛陀开示,经文记载如下:“一切众生的种种幻化现象,都源自如来圆觉妙心。犹如空中之花,依虚空而显现;幻花虽会凋谢,虚空本性却永不坏灭。众生的幻化之心还要依靠幻化的修行来寂灭,种种幻化彻底寂灭时,觉悟之心如如不动。”又说:“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的境界,乃至对‘远离幻化’这个念头也要放下,层层远离,如同钻木取火般精进不懈。”偈颂说:“幻化从种种觉念产生,幻化寂灭时觉性圆满显现。”普眼菩萨章说:“幻化的身体、心念、外境寂灭后,连‘幻灭’这个概念也要消融;‘幻灭’的概念消融了,那非幻的觉性就自然呈现。好比打磨铜镜,污垢除尽光明自现。”又说:“证得一切幻化寂灭如同影像般不实,那时便能获得无边际的清净虚空境界,这都是觉性所显发;觉性圆满明澈,方能显发心灵清净等等。”
经文所说“应当远离”,就是指生起观照幻化的智慧。“虚妄境界”,就是指所要消除的幻相。“幻身、幻心、幻尘寂灭”,就是幻相除尽的意思。“远离也要再远离”以及“幻灭也要灭除”等开示,都是指智慧也要归于空寂的深意。“觉性圆满”以及“非幻不灭”、“垢尽明现”、“觉性显发”等表述,都是在描述觉悟之心圆满光明的境界。
▲疏然今下,二、印定其要。文二:一、彰要所以。唯者,简圆悟之人于中道第一义谛真性之体,知真性随缘成如幻之法,缘无自性,故一切空。此说即不溺无修。今有但说空、幻,不知体是灵性者,却乖修也。何者?以虗空无可除断,无可添补、增益,故空不可修;翳所见华,且无体可断,故终无结果义,故幻不可修。南宗谈禅失意者,多有此类。若经、论学者,即西域清辨门下。此方习三论不得意者,亦有此类。又智论说:方广道人立空、幻宗,西域推为附佛法外道。疏修习下,谓不先求了达自心,不知性具一切功德,不悟缘起如幻本空,但凭佛语发心,运意而修。既不寻佛意,迷四悉坛。故法华云:不得亲近小乘三藏学者。此宗禅门多有此类。若经、论学者,即多是法相及小乘宗人,及不参问善友,不听经、论,但以善心修行之者。故三圣观云:有信无解,增长无明。既不知性德本圆,诸法空、幻,故有所得;但结三界因、果
疏文接下来第二段,是印证确定其核心要义。分为两部分:一是说明为何这是关键。文中所说“唯”字,是为了区分那些圆满觉悟之人。他们对于中道第一义谛的真性本体,明白真性随因缘变化而显现如幻的现象,因缘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以一切皆空。这样讲就不会陷入否定修行的偏颇。而现在有些人只谈论空、幻,却不知道本体是灵明觉性,这反而违背了修行的真义。为什么呢?因为虚空本身没有东西可以去除、断灭,也没有东西可以添加、弥补或增加,所以“空”本身是无法修习的;好比眼睛有病所看见的幻花,它根本没有实体可以断除,所以终究没有修证得果的意义,因此“幻”也是无法修习的。南宗禅门中未能领会禅意的人,多有这类情况。如果是研究经论的学者,那就是西域清辨论师门下,以及中土学习三论宗却不得要领的人,也有这类情况。另外,《大智度论》提到:方广派的学人主张空、幻的宗义,在西域被判定为附佛外道。
疏文“修习”以下,是说如果不先求明了通达自己的本心,不知道自性本来具足一切功德,不领悟缘起如幻、本来性空,只是凭借佛经上的话语来发心,凭着意念去修行。既然不探究佛法的深意,就会迷失于四种悉檀(世界、为人、对治、第一义)的善巧。所以《法华经》说:不应亲近小乘三藏学者。此宗禅门中多有这类情况。如果是经论学者,则多属于法相宗及小乘宗人,以及那些不参访请教善知识,不听习经论,只凭着一片善心去修行的人。所以《三圣观》说:只有信心而没有正确知解,反而会增长无明。既然不知道自性功德本来圆满,诸法本性空寂、如幻,就会产生有所得的心;这样只能结下三界的业因,招感轮回的果报。
▲疏似反而符下,二、结以印定。于中,先且辨迷所以。言似反者,既顿悟性、德本具,烦恼本无,即不应更修。既假修之,积渐断惑成德,即不名顿悟。故似反也。言符者,顿见九层之台,渐渐而登;顿生孩子,六根具足,渐渐成长;顿认得身是良人;渐学仁、义、礼、乐;顿见本性,渐渐修行,亦复如是。故二义相符契合,不乖反也。疏故最下,正是印定。上句结,下句印定。结中,一向说顿,一向说渐,或说顿、渐各别,皆是易也。唯说二不乖,故难。
**▲疏文似乎矛盾却契合下文,第二、总结并确认。其中,先说明迷惑的原因。所谓“似反”,是说既然顿悟了本性功德本来具足,烦恼本来没有,就不应该再修行。既然要借助修行,逐渐积累断除烦恼、成就功德,就不能称为顿悟。所以看似矛盾。所谓“符”,是说顿然看见九层高台,却要一步步登上去;孩子顿然出生,六根具足,却要慢慢长大;顿然认出丈夫是良人,却要逐渐学习仁、义、礼、乐;顿然见到本性,再逐渐修行,也是如此。所以顿与渐两种意义相互契合,并不矛盾。疏文说“故最下”,正是确认。上句总结,下句确认。总结中,一味说顿,一味说渐,或者说顿与渐各自不同,都是容易的。唯独说二者互不矛盾,才是难的。
疏:四、穷尽下,文二:一、正明,二、显要。初中三:疏谓菩萨下,一、举疑念也。菩萨,即金刚藏也。其文具云:若诸众生本来成佛,何故复有一切无明?若诸无明众生本有,何因缘故,如来复说本来成佛?十方异生本成佛道,后起无明,一切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释曰:此有三句:一、谓真能生妄;二、谓说妄为真;三、牒而纵之,责无穷过。
疏文第四部分从“穷尽”往下,分为两段:一是正式说明,二是显示要点。第一段中又分三层: 疏中“谓菩萨下”是第一层,举出疑问的念头。这里说的菩萨,就是指金刚藏菩萨。这段经文原文是:“如果一切众生本来都已成佛,为什么还会有一切无明?如果一切无明是众生原本就有的,那么如来又为什么说众生本来成佛?十方各类众生本来已成就佛道,后来才生起无明,那么一切如来什么时候又会再生起一切烦恼呢?” 解释:这里有三层意思:一是认为真实的本性能生出虚妄;二是说把虚妄当作真实;三是承接上文并加以推演,责难这样会陷入无穷的过失。
△疏佛答下,二、斥疑念。文云:种种取舍,皆是轮回;未出轮回,而辨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释曰:种种取舍之言,通摄一切分别,即已该刚藏三句疑难也。故疏叙意云:即此分别,便是无明矣。余文易见。疏如云驶下,文云:譬如动目,能摇湛水;又如定眼,犹回转火。云驶,月运,舟行,岸移,亦复如是。善男子!诸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况轮转?生死垢心,曾未清净,观佛圆觉,而不旋复。是故汝等便生三惑。释曰:四喻中,初由目数动,湛水如波摇;次眼识迟钝,旋火成轮相;余二可见。诸旋者,眼、目、云、舟;彼物者,水、火、月、岸。
**疏文**:佛回答之后,第二部分是驳斥怀疑的念头。经文说:种种的执着与舍弃,都是轮回的表现;还没有脱离轮回,却去分辨圆觉。那个圆觉的本性,也就如同在流转之中一样。**解释**:“种种执着与舍弃”这句话,概括了一切分别心,已经包含了刚藏菩萨所提的三个疑难。所以疏文概括其意说:这种分别心,就是无明。其余文字容易理解。**疏文**:如云飘动以下,经文说:譬如眼睛不停转动,能使平静的水面看起来摇晃;又比如定睛看火,火把旋转时看起来像一个火轮。云在飘行,月亮好像在移动;船在行驶,河岸仿佛在后退。也都是同样的道理。善男子!这些旋转的现象没有停息,想让那些物体先静止下来,尚且不可能,何况生死轮回呢?被烦恼污染的心,从来不曾清净,却想观照佛的圆觉境界,而不随之旋转回复。所以你们便产生了三种疑惑。**解释**:四个比喻中,第一个是由于眼睛频繁转动,平静的水看起来像波浪摇晃;第二个是由于眼识反应迟缓,旋转的火把看起来像是一个火轮;其余两个比喻可以类推。“诸旋”指的是:眼睛、眼识、云、船;“彼物”指的是:水、火、月、岸。
△疏但一念下,三、断疑念。清凉大师答顺宗皇帝心要之言也。次云:照体独立,物、我皆如。言一念者,一、约遍计,二、约依他。疏如翳差华亡者,文云:譬如幻翳,妄见空华。幻翳若除,华于空灭。疏等者,等有二意:一者、等于余文,不具取故;二者、等于后喻,谓佛通此难,有其二喻:空华喻顿悟本无烦恼,金鑛喻渐断惑习。若但用前喻,即拨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见;若但用后喻,即成众生觉性本来不净,失真常理,亦成邪见。故说二喻。疏但举一,故等取二也。金鑛文云:善男子!如销金鑛,金非销有。既已成金,不重为鑛。经无穷时,金性不坏。不应说言本非成就。如来圆觉亦复如是。
**疏文“但一念下”**,第三部分,断除疑惑之念。这是清凉大师回答顺宗皇帝有关心要的言论。接着说道:观照的本体独立存在,外物与自我皆真实不二。 所谓“一念”,有两层含义:一是从遍计所执的角度说,二是从依他起性的角度说。
**疏文“如翳差华亡”**,经文说:好比患有眼病,妄见空中之花。眼病若除,空花便灭。 **疏文“等”字**,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等同于其他经文,因未全部引用;二是等同于后文的比喻,即佛陀回应此难时用了两个比喻:空花比喻顿悟本来没有烦恼,金矿比喻逐渐断除惑业习气。若只用前一个比喻,就会否定迷惑与觉悟的因果现象,成为邪见;若只用后一个比喻,就会误认为众生的觉悟本性本来不净,失去真实常住的道理,也成邪见。因此要并举二喻。疏文只举其一,所以用“等”字兼取二者。 “金矿”之喻的经文说:善男子!如同冶炼金矿,金子不是因冶炼才有的。一旦炼成纯金,就不会再变回矿石。纵使经历无穷时间,金的性质不会坏失。不应说它原本并未成就。如来的圆满觉悟也是如此。
▲疏众生即佛下,二、显要也。文二:一、辨所以。此有五重,展转难得其人,谓难知,难信,难解,难了,后后难于前前也。通论难者,凡、圣相违故,说有多门故。别释相者,初谓不遇人说,旷劫无由自知。既善友难逢,故知之不易。次谓宿有缘种,闻之方信。且百千万亿之数,无一有宿种、宿缘。故虽闻之,难生信也。金刚经赞信者云:不于一佛、二佛等。三、谓设令但有缘无种,或但有闻种无信种者,今生虽闻而信,亦难解悟。不论根性利、钝,要须宿世闻、信所薰,今再闻方解。故须拣择所闻之法、能信之心,不得杂薰,累于至道矣。然缘则属人,种则属法。由此缘种,应成四句,谓有缘无种等。于人有缘,则易信;于法有种,则易解,亦通易信。余句可知。四、谓才闻一门之义、一重之法,即便信解、领受,未经纵夺、推征。或宿种本非深广者,即虽解,亦难至此境也。此境有二:一、谓不觉此刚藏所难三句之境。此意言尚不解生疑,匪唯不能通决。二、谓纵觉此疑境,又难自决了。决了者,如佛所说之文也。难臻此境之言,既含两重,兼前三重,故成五也。罕者,稀也。寡、鲜,皆少也。臻,至也。
▲疏文“众生即佛”以下,第二部分是显明要义。文字分为两段:一、说明所以然。这有五层意思,辗转难得这样的人,说的是难知、难信、难解、难了,后一层比前一层更难。总体来说难的原因,是凡夫与圣者境界相违,说法又有多门差别。分别解释其相状:第一层是说,若不遇他人解说,历经久远劫数也无从自己知晓。既然善知识难以遇到,所以知道它并不容易。第二层是说,须有宿世的缘分种子,听闻后才能相信。况且百千万亿人中,没有一个具备宿世种子、宿世因缘的。所以即使听闻,也难以生起信心。《金刚经》赞叹能信的人说:不是在一佛、二佛那里种过善根等。第三层是说,假使只有缘分而无种子,或只有听闻的种子而无信心的种子,今生虽然听闻而相信,也难于解悟。不论根性利钝,必须宿世曾受听闻、信心所熏习,今生再听闻才能理解。所以要拣择所闻的法、能信的心,不能杂染熏习,妨碍了至道。然而缘分属于人,种子属于法。由此缘分与种子,应构成四句,如“有缘无种”等。对于人有缘,就容易信;对于法有种子,就容易解,也通于易信。其余各句可以推知。第四层是说,才听闻一门义理、一重法义,便立即信解、领受,未经反复辩驳、推究问难。或者宿世种子本不深广的,那么即使理解,也难达到此境界。此境界有两种:一、指不觉察此处金刚藏菩萨所难问的三句境界。这意思是说,尚且不懂生起疑问,更不用说不能通达决断。二、指纵使觉察此疑问境界,又难于自己决断明了。决断明了,就如佛所说的经文。难以达到此境界的话,既然包含两重,加上前面三重,所以成为五层。罕,是稀少。寡、鲜,都是少的意思。臻,是到达。
△疏今经下,二、结成其要。于中,上二句结众生与佛若各随相说,是生灭门中染、净起,皆是枝派之义。良由泯相同一心源,故得相即。当知相即即是穷源。下二句显要。言群疑者,然求大乘者所疑虽多,统要唯二:一者、疑法障于发心,谓作是疑:大乘法体为一为多?一则无诸众生,菩萨为谁发弘誓愿?多则物、我各别,如何得起同体大悲?由是疑惑,不能发心。二者、疑门障于修行,谓疑如来所立教门众多,依何修行?若并可依,不可顿入;若依一、二,何去何就?由是疑故,不能起行。故论中立一心法,遣彼初疑,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无别法。但有无明迷自一心,起诸波浪,流转六道。虽起六道之浪,不出一心之海。良由一心动作六道,故得发弘济之愿;六道不出一心,故能起同体大悲。如是遣疑,得发心也。开二种门,遣第二疑,明菩萨诸行虽有众多,初入修行,不出二门:依真如门以修止行,依生灭门而观起行。止、观双运,万行斯备。入此二门,诸门皆达。如是遣疑,能起修行也。今此疏意亦同论也。谓信解净性一心,有生有佛;又悟相即,即是一心。二门本、末无碍。既此义精通,故一切疑自然净释,无所滞也。
**疏文今经下,第二部分,总结其要义。** 在这段中,前两句总结众生与佛:如果各自依表象来说,属于生灭门中染、净生起的事相,都是枝节末流之义。正因为泯灭差别相而同归一心本源,所以能够相互即入(相即)。应当知道,这种“相即”就是穷究到根源。后两句显示其要义。
**所谓“群疑”**:然而求大乘的人所疑虽多,归纳起来主要只有两种: 第一、疑法障于发心。就是产生这样的疑惑:大乘法的本体是一还是多?如果是一,就没有种种众生,菩萨又为谁发弘誓愿?如果是多,万物与我就各自分别,如何能生起同体大悲?由于这种疑惑,就不能发起菩提心。 第二、疑门障于修行。就是疑惑如来所立的教门众多,该依哪一种修行?如果都可以依,又不能同时顿入;如果只依一两种,又该取舍哪一种?由于这种疑惑,就不能开始修行。
因此《大乘起信论》中建立“一心”之法,遣除第一种疑惑,阐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没有别的法。只是由于无明迷惑自心,才兴起种种波浪,流转六道。虽然生起六道的波浪,却不超出一心之海。正因为一心能动现六道,所以能发弘济众生的誓愿;六道不出一心,所以能起同体大悲。这样遣除疑惑,便能发起菩提心。
又开显二种门(真如门、生灭门),遣除第二种疑惑,说明菩萨的众多行门虽然很多,初入修行不外二门:依真如门修止(定),依生灭门修观(慧)。止观双运,一切修行自然具足。进入这二门,其他诸门都能通达。这样遣除疑惑,便能开始修行。
现在这段疏文的意思也与《起信论》相同。就是说:信解清净本性一心,有众生、有佛;又悟到相即,就是一心。真如、生灭二门,根本与枝末无碍。既然这个义理精通,那么一切疑惑自然澄清消释,不再滞碍了。
疏:五、除断等者,无明、贪爱即是轮回根本也。故文云:由此妄有轮转生死,故名无明。又云: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文中三:一、谓发业下,显所除过患。其发润之下,义当具释。此通诸教,故十二缘生,生起有绪。且约大乘一重因、果者,最初是无明,无明发业,业是行也;发已成种,即次五支。次爱、取能润,润已名有,有故受生,即后二支。
疏文:第五、“除断”等句所说的,无明与贪爱正是轮回的根本。所以经文说:由于这种虚妄,才有生死轮回,因此称为无明。又说:因为有种种恩爱、贪欲,所以才有轮回。这段文分为三部分:一、从“谓发业”以下,是显示所要断除的过患。其中“发润”以下的含义,应当详细解释。这通于各种教法,所以十二缘起的生起是有次第条理的。暂且依据大乘的一重因果来说:最初是无明,无明引发业行,业就是“行”;引发之后已成为种子,就是接下来的五支。接着是爱、取能够滋润,滋润之后称为“有”,有了“有”所以受生,就是最后的两支。
△疏若不识下,二、明应除所以。言贼能为者,涅槃经云:觉知是贼,贼无能为。今反此意。若不识无明,无明则能为也。能为者,能发业也。疏不可断者,中论云:定有着常,常故不可断也。如真如体,由此必须先显其相,后显本空。具如下文,可捡而说之。故智论云:佛有二种说法:先分别诸法,后说毕究空。即此意也。
△疏文“若不识下”第二段,说明应当去除无明的理由。文中说“贼能为”,是指《涅槃经》中讲过:若能觉知它是贼,贼就无能为害了。这里反用其意。如果不认识无明,无明就能起作用了。所谓“能为”,是指它能引发业行。疏文说“不可断”,是依据《中论》所说:如果认定事物是固定、实有的,就会执为恒常,既是恒常,便无法断除。就像真如的本体,正因如此,必须先显示它的相状,然后再显示它本自空寂。具体内容在下文有详细说明,可以查考并讲解。所以《大智度论》说:佛有两种说法方式:先分别种种法相,后说毕竟空性。就是这个意思。
△疏故答下。三、指能除之文。各于本章捡而略叙。然显示无明,已不即次断贪爱者,由断贪爱是修行之心,心行难顿相应,不同悟解之慧。故须假普贤已下三章之理,观照圆通,方能穷达微细,染着根本。
疏文中“故答”以下第三部分,是指出能够对治无明的经文。这些内容都在各自的本章中可查考,此处只是简略叙述。然而,经中先显示无明,却不紧接着断除贪爱,是因为断除贪爱属于修行的实践层面,心行难以立刻与之相应,这与领悟理解的智慧不同。所以需要借助普贤以下三章所阐明的道理,通过观照使智慧圆融通达,才能彻底洞悉微细难察的、一切染著执着的根本。
疏六中搜索者,委曲寻求也。菩提隐障者,但障菩提,而不起惑造业,故举菩提以目其障。菩提之隐障,依主释也。故文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净觉。障者,是覆蔽、妨碍之义。隐者,疏中自释。此文分四:一、谓我、人下,正指隐障;二、虽名同下,释隐所以。然此四种缘,唯我相是主宰义。但由展转约义,故有四名。四名复有二相:一、迷识境,谓取自体为我相,计我未来展转趣于余趣为人相,计我过去从无始来种种死生为众生相,计我现在一报命根不断而住为寿命相。诸教亦说我等四相,皆是此也。故云名同。二、迷智境,即此经所明。约以智证理,能、所难忘,微细展转,成此四相。文云:以己微证为自清净,犹未能尽我相根本。四相者,一、认证名我,二、悟我成人,三、了迹迹生,四、潜续如命。故云深密等也。义在本文。
疏文第六部分所说的“搜索”,指的是仔细深入地探寻。“菩提隐障”的意思,是这种障碍只阻碍觉悟,并不引发烦恼和造作恶业,所以用“菩提”来指明障碍的性质。所谓“菩提的隐障”,是依主体来定义的说法。因此经文说:那些修行的人,不消除自我执着,所以不能进入清净觉悟的境界。“障”,是遮蔽、妨碍的意思。“隐”的含义,疏文中自己会解释。
这段文字分为四部分: 一、从“谓我、人”以下,直接指出什么是“隐障”; 二、从“虽名同”以下,解释为什么称之为“隐”。 然而这四种缘起的相状,只有“我相”具有主宰的含义。只是因为根据意义层层推演,所以才有四个名称。这四种名称又可以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是对心识认知境界的迷惑。具体指:执着于自己的身心整体为“我相”;思量这个“我”在未来会辗转投生到其他生命形态,就是“人相”;思量这个“我”在过去从无始以来经历种种生死,就是“众生相”;思量这个“我”在现在这一期的生命延续不断,就是“寿命相”。其他佛教经典里所说的我等四相,都是指这个。所以说“名称相同”。 第二类,是对智慧证悟境界的迷惑。就是这部《圆觉经》所阐明的内容。这是依据以智慧求证真理时,能证之心与所证之境难以忘怀,由此产生极其微细的辗转分别,形成了这四种相状。经文说:将自己微少的证悟境界当作自心清净,其实还未完全断除自我执着的根本。这四相指的是:一、把能证之心当作真实,称为“我相”;二、觉悟到有能证的“我”,便形成了“人相”;三、了知前念已灭、后念又生,念念相续,就是“众生相”;四、这种能所对立的微细心念潜藏持续,如同寿命,就是“寿命相”。所以说它“深密”等等。具体的含义在
▲疏其犹下,三、喻释,可显。
这段疏文的意思,好比用比喻来解释,就能清楚地说明了。
▲四、我亦下,合而指文。
四、从"我亦"以下,是结合经文的指向来解说。
疏:七中三:一、以论文总列广、略。
疏文:第七部分包含三个层次:第一,依据论典总括列出详说与略说。
△疏如论中说者,凡所引教,若云说者,即取意引,不具其文;若云某教云者,即是如次具写文也。疏或有众生下,论具云: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释曰:疏中取意引也。但读此对详,自见具阙。然本文有四类、二经、二论,今约机略说三耳。
讲论中说的意思,就是凡是引用经典教法,如果说是“讲说”的,那是根据大意引用的,并不完全照着原文写;如果是说“某部经教说”的,那就是完全照着原文写的。经疏中说的“有些众生”这部分,论典具体是这样表达的:如来在世的时候,众生善根很利,能讲经说法的人,身体和心念的业力都很殊胜。一旦佛说出圆满的法音,不同种类的众生都能平等理解,这样就不需要论典了。如果如来涅槃以后,有些众生能靠自己的力量广泛听闻佛法而获得理解;有些众生也能靠自己的力量少听一些但理解得更多;有些众生没有自己的能力,要依靠广大的论典才能得到理解;还有些众生因为广论文字太多,觉得繁琐厌烦,喜欢用少量文字概括很多意义而能理解。像这样的论典,就是为了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的义理。解释:经疏中是按照大意引用的。只要对照详细原文读一读,自然就能看出哪里完整哪里缺失。不过原文本来有四种类型、二部经、二部论,这里是根据众生的根机简略说了三种。
△疏此之三类下,二、以广、略指配诸教。然详论意,以遍寻诸经为广,不必唯指一大部。今缘但就诸部经中,唯将圆觉对余经而论广、略,故以大部为广也。言文广者,六百卷也。义略者,但约遍计所执,一向明诸法皆空。如大品云:设更有法过于涅槃,我亦说如梦、幻等。俱广,可知。俱略者,文唯一十四行,义唯空理。
这里讲的是三类经典中的第二类:用广和略来概括不同的教法。详细来说,"广"指的是广泛参考所有佛经,不一定要限定在一大部头经典上。但我们现在只从各类经典中,把《圆觉经》和其他经典比较,讨论它们的"广"和"略",所以把大部头经典称为"广"。
所谓"文广",就是指有六百卷那么多。所谓"义略",就是只围绕"遍计所执"这个道理,全部都在说明所有现象都是空的。比如《大品般若经》里说:如果还有什么法门比涅槃更高级,我也会说它像梦、幻一样是空的。
"俱广"的意思很容易理解。而"俱略"指的是:文字只有十四行,义理也只讲了"空"这一个道理。
△疏三、文略下,三、正明圆觉略而摄广。文二:今初,具显也。然据论中辨文略义广,判论不判经。今以含、摄例同,故以此文判于圆觉。问:马鸣本为见有一类众生厌繁乐略,故造起信论。今判圆觉是文略义广,已自当于此机,马鸣何须重说?答:佛所说经,但指法体,意不展转讲解性、相之义。中、下众生无由解了,故须菩萨造论解释。是以马鸣叙意云: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或少文摄广而解等。故古德云:经以意趣中求,论以性、相中求。是则经含广者,含广多法门也;论含广者,含广多义理也。问:若尔,何以今判经云文略义广,不云法广?答:法对能诠之文,总名为义;对于展转解释之义,即名法也。亦缘借论之本文判于经故。疏谓一轴下,显文略义广之相也。出纸数者,彰文略也。余皆义广。然天台四教、贤首五教,皆摄一切经。今经义具,故是广也。四教、五教,如下所明。今云空宗、相宗,即始教也;单取空宗,即通教也。余皆可知。云该及含者,虽有小乘及圆教之义,而非其宗故。
△疏文第三部分,“文略下”第三点,正说明《圆觉经》文字简略却能涵盖深广义理。内容分为两部分:现在是第一部分,详细说明。然而依据《大乘起信论》中辨析“文略义广”的论述,原本是评判论典而非直接评判佛经。这里因为“含摄”的道理相通,所以用这段文字来判定《圆觉经》也具有此特质。有人问:马鸣菩萨原本是因为看到有一类众生厌烦繁复、喜好简略,所以才著作《起信论》。现在判定《圆觉经》是“文略义广”,已经适合这类众生的根机了,马鸣菩萨何必再另外造论呢?回答:佛所说的经典,只是直接指出法的本体,本意并非辗转详细讲解法性与法相的义理。中等和下等根机的众生无法自行理解,所以需要菩萨造论来解释。因此马鸣菩萨在序文中说明:有些众生缺乏自力领悟的能力,需要借助广博的论典,或者通过少量文字涵盖广博义理的方式来理解等等。所以古德说:佛经的深意要从其意趣宗旨中去探求,论典的义理要从法性、法相的辨析中去探求。这样一来,经典所说的“含广”,是指含摄众多法门;论典所说的“含广”,是指含摄众多义理。又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现在判定这部经是“文略义广”,而不说是“法广”呢?回答:法门相对于能诠释它的文字,总称为“义”;相对于辗转解释出来的种种义理,就称为“法”。这也是因为借用论典的原文来判定这部经的缘故。疏文中说“一轴下”,是显示“文略义广”的具体表现。指出纸张数量,是为了彰显文字确实简略。其余所阐述的都是义理深广。然而天台宗的“四教”、贤首宗的“五教”判教体系,都能统摄一切佛经。这部《圆觉经》的义理完备,所以说是广博的。“四教”、“五教”的具体内容,下文会说明。这里说的“空宗”、“相宗”,就属于始教;单取“空宗”,则属于通教。其余都可以此类推。说“该及含”的意思,是指虽然经文中也包含小乘及圆教的义理,但那并非这部经的核心宗旨。
△疏:龙藏下,二者,总结也。余起首转藏经时,便在意更拣悟修周备、卷轴少略者,无有等于此者。
**疏解**:在《龙藏》之下,第二点是总结性的说明。我当初开始整理、转读藏经时,便已留意,要再挑选那些领悟与修行兼备、内容周详完备而又卷帙相对简明的经典,没有哪一部能与此经相比的。
疏:八中二:一、配三根。三根之义,捡文略叙。二、言一法下,释一法。
疏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配合三种根器。关于三种根器的含义,查阅经文略作叙述。第二,从“一法”往下,是解释这一法门。
疏:九、令修下,文二:一、举浅。言诸家禅定者,说一向安心息念门户。色四、空四者,四禅、四空也。六度中禅门,亦只约四禅等辨其行相。又诸经散说顿、渐禅定功用道理,劝赞修习之意,文亦甚多。然于一性观门,不别立宗、体,又无始、终方便门户。天台广明甚深禅定,亦只约四禅、八定而为修习之门。
疏文:第九、“令修”以下,分为两部分:一、举出浅近的修法。所谓“诸家禅定”,是指那些主张一味安心静息、止息妄念的修行法门。“色四、空四”,指的是四禅与四空定。六度中的禅定这一度,也仅就四禅等境界来说明其修行相状。此外,诸经中零散开示的关于顿悟、渐修禅定的功用与道理,以及劝勉赞叹修习的意旨,相关文字也很多。然而,对于从自性本源出发的观心法门,并未特别建立宗旨与体性,也没有起始与终结的修行方便与途径。天台宗虽然广泛阐明了甚深禅定,但也只是以四禅、八定为修习的门径。
▲疏唯起信下,二、显深也。真如三昧者,论云: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气息、形色,不依于空、地、水、火、风、见、闻、觉、知,乃至依如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释曰:此一段上门有始有终,简魔简伪,显能显益。义、意、门、户一切周圆,故异诸教。诸教但说义也。虽三根者,问:三观各有名目,何以复云圆觉观门?故此答云虽三根等。
▲疏文中从“唯起信”往下,是第二部分,显示其深妙。“真如三昧”指的是《大乘起信论》中所说:如果修习止法,应安住于安静之处,端身正坐,心意端正,不依靠呼吸气息、身体形色,也不依靠空、地、水、火、风等外境,乃至不依靠眼所见、耳所闻以及一切感觉认知,……依靠这样的三昧,便能了知法界本来是一体无别的。就是说一切如来的法身与众生之身是平等无二的,这就叫做“一行三昧”。应当知道真如是所有这些三昧的根本。如果有人依此修行,便能逐渐生起无量的三昧。解释如下:这一段法门从开始到终结都很完备,能辨别魔事、剔除虚妄,显示其功用与利益。其中的义理、旨趣、法门、途径一切周全圆满,所以不同于其他教法。其他教法大多只解说义理而已。虽然针对三种根器……问:三种观法各有名称,为什么这里又说“圆觉观门”?所以在此回答说“虽三根等”。
疏:十、劝事下,文三:一、明诸教不必依人也;二、此经下,明此宗必须善友。于中又二:一、立理。言惑元无者,文云:此无明者,非实有体等。又云:亦无身心受彼生死。又云:生涅昨梦。又云:如翳见华。又云:实无菩萨及诸众生。除断者,文云:永断无明,方成佛道。又云:先断贪欲及除爱渴。又云:依愿修行,渐断诸障。又云:若能断憎爱及与贪嗔痴。又云:由静力故,永断烦恼。又云:不取作用,独断烦恼。如是等文,更有数十。佛本是者,文云:始知众生本成佛等。又云:一切障碍,即究竟觉等。又云:圆觉清净,本无修习及修习者。如此文例,亦甚多矣。懃修者,文云:先依如来奢摩他行,坚持禁戒等。偈云:欲求入佛道应如是修习。举要而言,普贤下十章,皆是说修行也。一切仪式者,有惑,有断;无惑,无断;本迷,本佛;有修,无修;因果,地位;证理,度生等也。
**疏文**:第十、劝诫修持以下,分为三段:第一、说明各类教法不一定依赖特定的人来传授;第二、从此经以下,说明此宗派必须依靠善知识。这其中又分两部分:第一、建立道理。说到“惑元无”,经文说:这种无明烦恼,并非真实有实体等。又说:也没有身心去承受那些生死。又说:生死涅槃如同昨夜的梦。又说:就像眼睛有翳障而看见空花。又说:实际上并没有菩萨及一切众生。关于“除断”,经文说:永远断除无明,才能成就佛道。又说:先断除贪欲以及消除爱渴。又说:依照所发的愿去修行,逐渐断除各种障碍。又说:如果能断除憎恨、爱恋以及贪、嗔、痴。又说:依靠静定的力量,永远断除烦恼。又说:不执着于有所作为,独自断除烦恼。像这样的经文,还有几十处。说到“佛本是”,经文说:才知道众生本来都成就了佛道等。又说:一切障碍,就是究竟的觉悟等。又说:圆满觉悟的本性是清净的,本来没有修习以及修习的人。像这样的经文例子,也非常多。关于“勤修”,经文说:先依循如来奢摩他(止)的法门修行,坚持禁戒等。偈颂说:想要证入佛道,应当这样修习。概括来说,从普贤菩萨以下的十章,都是讲修行的方法。所谓“一切仪式”,指的是:有烦恼,就有断除;没有烦恼,就无需断除;本来迷惑,本来就是佛;有修行的法门,也有不执着修行的境界;因果、修证的阶位;证悟真理、度化众生等内容。
△疏故令下,二、指文也。具云: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欲修行者,当求一切正知见人,心不住相,不着声闻、缘觉境界。虽现尘劳,心恒清净,示有诸过,赞叹梵行,不令众生入不律仪。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末世众生见如是人,应当供养,不惜身命。彼善知识四威仪中常现清净,乃至示现种种过患,心无憍慢,况复转财、妻子、眷属!若善男子于彼善友不起恶念,即能究竟成就正觉,心华发明,照十方刹。又云:应当尽命供养善友,事善知识。彼善知识欲来亲近,应断憍慢;若复远离,应断瞋根。现逆、顺境,犹如虗空;了知身、心毕竟平等,与诸众生同体无异。如是修行,方入圆觉。
接着上面疏文说“故令下”,第二部分是指出经文依据。具体经文说:末法时代的众生将要发大愿心,寻求善知识。想要修行的人,应当寻访一切具有正确知见的人,他们心不执着于外相,不沉迷在声闻、缘觉的境界里。虽然示现在世俗劳碌之中,内心却始终清净;即使显现种种过失,仍能赞叹清净的修行,不让众生陷入不合戒律的行为。找到这样的人依止,就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末法众生见到这样的人,应当尽心供养,甚至不惜生命。那位善知识在行住坐卧一切威仪中常常显现清净,乃至有时示现种种过错缺点,内心却毫无骄慢,更何况会贪着财物、妻子、眷属呢!如果善男子对这样的善友不起恶念,就能最终成就正觉,心中智慧之花绽放,光明照彻十方世界。经文又说:应当尽形寿供养善友,侍奉善知识。善知识若要来亲近,应断除骄慢心;若是暂时远离,应断除嗔恨的根源。面对逆境、顺境,心都如虚空般坦然;彻底了知身心终究平等,与一切众生同为一体、没有差别。这样修行,才能契入圆满觉悟。
▲疏是以下,三、指华严以为类例。谓彼经法界品说:文殊从佛会出,人间游化,至福城东古佛塔庙,演普照法界修多罗。城中优婆塞夷、童子、童女各五百诣文殊所,听受已,各归城中。五百童子中有一,名曰善财,闻种种法已,一心勤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说偈:愿赐观察,愿垂教敕,守护,拔济!文殊告善财言:善哉,善哉!汝已发阿耨菩提心,复欲亲近诸善知识,问菩萨行,修菩萨道。善男子!亲近、供养诸善知识,是具一切知最初因缘,是故于此勿生疲厌。乃至若有众生能发阿耨菩提心,是事为难;能发心已,求菩萨行,倍更为难。若欲成就一切智者,应决定求真善知识,勿生疲懈;见善知识,勿生厌足;于善知识所有教诲,皆应随顺;于善知识善巧方便,勿见过失。于此南方有一国土,名为胜乐;其国有山,名曰妙峰;于彼山中有比丘,名曰德云。汝可往问。善财遍问,展转乃至经百一十城矣。
**疏文接下来第三部分,是以《华严经》作为类似的例证。** 说的是《华严经·入法界品》中记载:文殊菩萨从佛陀的法会中起身,到人间游历教化,来到福城东边的古佛塔庙,宣讲《普照法界修多罗》。城中的优婆塞、优婆夷以及童子、童女各五百人,都到文殊菩萨那里听受教法,听完后各自回到城中。五百童子中有一位名叫善财的童子,听了种种法门之后,一心勤恳追求无上正等正觉,并诵偈说:愿您慈悲观察我,愿您垂示教诲,守护我,拔济我!文殊菩萨告诉善财童子说:善哉,善哉!你已经发起了追求觉悟的心,还想亲近各位善知识,请教菩萨的修行,修习菩萨的道法。善男子啊!亲近、供养各位善知识,是具足一切智慧的最初因缘,所以在这条路上不要产生疲劳厌倦的心。……乃至说,如果有众生能够发起追求觉悟的心,这件事已经很难得;能够发心之后,还去求菩萨的修行,就更加倍地困难。如果想要成就一切智慧,就应当坚定地去寻求真正的善知识,不要生出疲乏懈怠的心;见到善知识,不要觉得满足;对于善知识的一切教诲,都应当随顺听从;对于善知识的善巧方便,不要去看他的过失。从这里往南方,有一个国土,名叫胜乐国;那个国中有一座山,名叫妙峰山;在那山中有一位比丘,名叫德云比丘。你可以去向他请教。善财童子便一路参问,辗转经历了一百一十座城池。
疏故以事师下,彼既判善财求法已下乃至经终为流通分,意令末代倣此圆修,一生证入,故云为后之轨。
疏中说到“以事师下”部分,既然他们将善财童子求法之后直到经文结束判定为流通分,用意是让后世的人效仿这样圆满的修行,在一生中就能证悟契入,所以说这是为后人立下的轨范。
○藏、摄门,文二:初藏,后摄。初中又二:初、列而总释。疏含、摄者,世亲摄论第一、庄严论第四皆云:彼三及二,云何名藏?答云:由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今加含者,摄即包含。包含释藏,其义显易。故加含字,兼取论文,云含、摄矣。
○藏和摄这两个概念,在文中分为两部分:先说藏,后说摄。关于藏的部分又分为两点:第一,列出名称并作总体解释。疏文中提到的“含、摄”,根据世亲《摄论》第一卷和《庄严论》第四卷所说:那三种及两种,为什么称为“藏”?回答说:因为能摄持,也就是摄持了一切所应了知的义理。现在加上“含”字,是因为“摄”本身就意味着包含。用包含来解释“藏”,这个含义更加明显易懂。所以加上“含”字,同时依据论典的说法,称为“含、摄”了。
疏初、三藏下,二、牒而别释,文二:一、三藏,二、二藏。初中二:一、能诠,二、所诠。初中三,谓经、律、论。经中又二:一、释名,二、显相。初中又三:一、义翻而释。疏修多罗者,亦名修妬路。此二,什公多云尔。唐三藏云:素怛缆是中天语。然西来三藏,或中天,或东、西、南、北;什公是龟兹,近于东天,然亦游五天。随时所受,小有轻重,大旨无乖。如此方中华及吴、楚、燕、蜀,言音虽异,所目无殊。疏契理,契机者,契,谓符契道理,合有情机。此中相对,应有四句:一、契理、不契机,如达磨对梁武帝之类也;或法华五千拂席,华严五百盲、聋等。二、契机、不契理等,可以意知。疏贯穿者,当契理;摄化者,当契机。贯、摄二义,如佛地论。次下当释。
**疏文开头“三藏”以下,第二部分是分别解释,文字分为两层:一、三藏,二、二藏。其中“三藏”部分又分两层:一、能诠(表达教法的语言形式),二、所诠(教法所阐释的义理)。第一层“能诠”包含三项,就是经、律、论。**
**“经”这一项又分两层:一、解释名称,二、显明体相。解释名称再分三层:一、从意义翻译并解释。疏文说“修多罗”,也叫“修妬路”。这两种叫法,鸠摩罗什法师大多这么说。唐代玄奘三藏说:“素怛缆”是中天竺的语言。然而从西方来的三藏法师,有的来自中天竺,有的来自东、西、南、北天竺;罗什法师是龟兹人,靠近东天竺,但也曾游历五天竺。他们随所处时代和地域所接受的说法,在细节上略有差异,但根本宗旨并无违背。就像我们这里中原地区与吴、楚、燕、蜀等地,语言发音虽然不同,所指的事物却没有差别。**
**疏文说“契理、契机”:“契”是符合、契合的意思,指符合真理,契合众生的根机。这里相对而言,应有四种情况:一、契理但不契机,比如达摩祖师面对梁武帝这类情况;或者像《法华经》中五千人离席、《华严经》中五百位盲聋之人不能领会等。二、契机但不契理等情况,可以依此类推理解。**
**疏文说“贯穿”对应契理;“摄化”对应契机。“贯穿”与“摄持”这两层含义,在《佛地论》中有说明。接下来会解释。**
▲疏正翻下,二、正翻对释二:一、直翻释。谓西域以华供养,以线贯之,不为风所吹散。圣教贯所诠之义,如线贯华。故从喻立圣教之名,名为线也。疏持纬者,然圣教贯义,非唯但以线之贯华,亦似经之持纬。二义无别。
这段经文讨论了对“经”这个词的解释。▲“疏”中的解释转而往下,第二、正式解释“经”的含义时用了两种对比说明:第一、直接解释。意思是古代西域人用花来供养,并且用线把花串起来,这样花就不会被风吹散了。佛教的圣教如同线贯穿花朵一样,贯穿了它所诠释的道理。所以,根据这个比喻,给圣教起了个名字,就叫做“线”。但这又像织布时,经线是固定不动的,纬线来回穿梭编织一样,经线是贯穿整块布的主干,而纬线是分支。所以“疏”里说“持纬者”,意思是,圣教贯穿义理,不仅像线贯穿花朵,也像织布时,经线固定并带着纬线跑。这两种说法道理上没有区别。
△疏此方下,二、明取舍。谓线、经二喻,义虽不殊,但以西域风俗多见线华,故立名线。此方重于经典之称,遂云经也。
疏文“此方”以下是第二点,说明取捨的用意。这是说用“线”和“经”两种比喻,道理虽然相同,但因为西域风俗常见用线串花,所以称为“线”。我们这里更重视经典的称呼,于是就说成“经”。
△疏然天竺下,三、广翻结释。于中三:一、正翻四名。西国风俗,例如此也。如涅槃说:呼马鸣、盐器、水四事,皆云仙陀婆等。然此方亦有此类,但字不同。如呼所使为婢,呼能𭊴根为鼻及回避等。仙陀婆义,如下具说。
**第三部分:详细翻译与总结** 这里分为三小节:第一,正式翻译四个名称。 印度的风俗习惯通常如此。比如《涅槃经》中提到:称呼马鸣、盐罐、水等四样东西,都用“仙陀婆”这个词。其实我们这里也有类似说法,只是用字不同。例如称呼被使唤的人为“婢女”,称呼能闻气味的器官为“鼻子”,还有“回避”这样的说法。“仙陀婆”的含义,下面会详细说明。
△疏故梁下。二、证成。一、名别。卷中具有别释。
**疏**:所以梁朝以下,第二、證成。第一、名別。卷中另有詳細解釋。
△疏:古德下,三、结成义翻。义翻,加契字也。文中二:一、明义翻之意。儒者即九流之首,周末鲁大夫,姓孔,名丘,字仲尼,是其主也。墨者即墨翟,为教主,以亡身益物,是其所宗。如夏禹之勤劳,用斯意也。儒有九经,五经皆称为经。经者,常典也。圣人之言,方得称经。老子亦云道德经,庄子亦云南华真经等。此方既以圣人之言为经,故古德译圣教亦名经也。言借彼者,席经不顺本义,故
**疏文**:古德以下,第三部分,总结“义翻”的含义。所谓“义翻”,就是加上“契”字(指契合义理)。文中分为两层:一、说明“义翻”的用意。儒家是九流学派之首,创始人是周朝末年的鲁国大夫,姓孔,名丘,字仲尼。墨家的创始人是墨翟,作为一派教主,主张牺牲自身、利益万物,这是他们尊崇的宗旨。就像夏禹那样勤劳为民,运用的是这种精神。儒家有九经,五经都称为“经”。“经”的意思是恒常的典则。只有圣人的言论,才能称作“经”。老子所著也称为《道德经》,庄子所著也称为《南华真经》等等。既然我们这里(指中土)将圣人的言论称为“经”,所以古德翻译佛教圣教时,也沿用“经”这个名称。文中说“借彼”,意思是借用这个名称,但并不完全符合“经”字原本的涵义。
△疏则双含下,二、申义翻之要。疏二义者,一、圣教义,二、经纬义。疏两方者,顺夫子等经及顺西域纬圣教之经也。疏借义助名者,名即经也。得契字之义扶之,即成圣教之经,不是持席纬之经也。云契字是义者,以梵题无也。谓梵云欲底,此翻云契。若契经二字具足梵语者,应云欲底修多罗。今梵题既无欲底之言,明知无契字。契字但是义矣。知质多名心,集起为义。故拣异者,以契字简席字,则经有所属。然契经皆依士释。允当者,由双含、俱顺、简异等,义极相符。又名不失,故为当也。允,信也,是诚实之义。问:西域修多罗所目四名中,既有经字,则经正是敌对。何以古来诸德皆云义翻?线既敌对,经何得非?答:若但取名,即如所难。今以顺于义故,四中经字自属席经。不目佛教,何成敌对?若敌对翻于佛语者,应云圣教。以四中有圣教之名,敌对故。故契经言皆是义译。然此二字对修多罗,有二同、别:一、名同义别,即经字也。席经非圣教,故别;皆是经字,故同。二、义同名别,即契字也。修多罗不目契字,故别;而实契理、契机,故同。
**疏文提到“双含”以下,第二部分,说明翻译的重要原则。疏中提出两种含义:第一是圣教义,第二是经纬义。疏中说的“两方”,是指既要顺应孔子等儒家经典的传统,也要顺应西域(印度)圣教经典的体系。疏中说的“借义助名”,这里的“名”就是指“经”字。通过契合“契”字的含义来辅助“经”字,就能成为圣教之经,而不是指普通书籍的经。说“契字是义”,是因为梵文原题里并没有对应的词。梵文“欲底”翻译过来就是“契”。如果“契经”二字要完整对应梵语,应该是“欲底修多罗”。现在梵文题目既然没有“欲底”这个词,就清楚地表明没有“契”字。“契”字只是从意义上添加的。知道“质多名”(心)的含义是“集起为义”。所以要加以区别:用“契”字来区别于“席”(普通书籍)字,这样“经”字就有了明确的归属。然而,“契经”这个词都是根据其本质含义来解释的。说它“允当”,是因为它同时包含了双重含义、顺应了两方面传统、并且能明确区分,这些意义都非常契合。同时名称也没有丢失原意,所以是恰当的。“允”,是信实的意思,指诚实之义。
问:西域(印度)“修多罗”这个词所包含的四个名称中,既然有“经”字,那么“经”字应该是直接对应的翻译。为什么古来各位大德都说这是“义翻”(根据意义翻译)?线(修多罗本义)既然是直接对应,经为什么不算?
答:如果只看名称的表面,确实像你所质疑的那样。但现在因为要顺从其深层含义,那四个名称中的“经”字本身属于普通书籍的经,并不指佛教的教典,怎么能成为直接对应的翻译呢?如果要直接翻译佛的言教,应该译成“圣教”。因为那四个名称中有“圣教”之名,这才是直接对应的。所以“契经”这个词都是根据意义翻译的。然而,这两个字(契经)对应“修多罗”,有两方面相同和不同:第一,名称相同但含义不同,指“经”字。普通书籍的经不是圣教,所以不同;但都用了“经”字,所以相同。第二,含义相同但名称不同,指“契”字。“修多罗”这个词本身不包含“契”字,所以名称不同;但实际上佛的言教既契合真理又契合众生根机,所以含义是相同的。
▲疏然其义下,二、显相也。文二:一、约佛地论,云第一也。此或贯、摄,皆通所说、所化。谓贯穿所说之法,摄令不散故;贯穿所化众生心行,摄取不舍故。或各局一义,谓贯穿所诠法相,摄持所化众生。
▲疏文“然其义”以下,是第二部分,显示其相状。文字分为两段:第一,是依据佛地的境界来论述,称为“第一”。这里的“贯”与“摄”,都通用于所宣说的法和所教化的众生。意思是说,贯穿所宣说的法义,收摄使其不散失;贯穿所教化众生的心念行为,摄取而不舍弃。或者,各自限定于一种含义,即贯穿所诠释的事理表象,摄持所教化的众生。
△疏杂心下,二、约杂心论。论云:修多罗者,凡有五义:一曰出生,出生诸义故;二曰涌泉,义味无尽故;三曰显示,显示诸义故;四曰绳墨,并诸邪、正故;五曰结鬘,贯穿诸法故。如是五义,是修多罗义。今疏引初二义不次者,依古疏引,取义便耳。注五义对详者,初二井索。显示即圣教。绳墨是持纬之经,同席经也。结鬘同线,线能贯华,结成鬘故。总此五义,不出贯、摄。
在《圆觉经大疏》的“杂心”部分之后,第二点是根据《杂心论》来解释。论中说:所谓“修多罗”(经典),一般有五种含义:第一是“出生”,能生起种种义理的缘故;第二是“涌泉”,义理意味无穷无尽的缘故;第三是“显示”,能开显阐明种种义理的缘故;第四是“绳墨”,能辨别邪说与正法的缘故;第五是“结鬘”,能贯穿连缀一切教法的缘故。这五种含义,就是“修多罗”的意义。现在《疏》中引用前两种含义而没有按次序排列,是依据古疏的引述,只是为了取用义理的方便罢了。注文中说“五义对应详明”,是指前两种(出生、涌泉)如同井绳。显示即指圣贤的教法。绳墨好比织布时固定纬线的经线,与“经”字本义相同。结鬘如同线,线能贯穿花朵,编结成花环。总括
疏二、毗奈下,二、律也。文二:一、正,二、兼。梵名及义,诸家不同,如别卷说。疏业非者,不杀、盗等。故律中有犯毗尼,有诤毗尼等。烦恼者,是发业之本。故律云:为调伏贪等令尽,是故世尊制增戒学。灭果者,即无为果。故经云: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尸罗者,具云翅恒罗。清凉者,双从因、果得名也。别解脱者,别有二义:一、如疏;二、拣异定、道,名之为别,谓非定共、道共二戒。此是远离覉缚业缘,名解脱也。随顺者,随顺有为、无为二解脱故。故遗教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然戒、律等复有众多,亦在别卷。其显相者,前名之中已含止、作,即毗尼相。
疏文第二部分,“毗奈”以下是关于律藏的阐述。文字分为两部分:一是主要说明,二是附带说明。梵文名称及其含义,各家的解释不同,具体在别的卷中说明。疏文中“业非”指的是不做杀生、偷盗等恶行。所以律藏中有关于违犯戒律(犯毗尼)和关于争议处理的戒律(诤毗尼)等。“烦恼”是发起恶业的根本。因此律藏说:为了调伏贪欲等烦恼令其断尽,所以世尊制定了增上戒学。“灭果”指的是无为的果报。所以经中说:持戒清净并有智慧,便能证得第一圣道。“尸罗”的全称是“翅恒罗”。“清凉”这个名称,是从因和果两方面得来的。“别解脱”的“别”有两层意思:一是如疏文所解释;二是为了区别于定共戒和道共戒,所以称为“别”,指的不是由禅定或圣道引发的这两种戒。此戒是通过远离束缚业力的因缘,所以名为“解脱”。“随顺”的意思是随顺有为与无为两种解脱。所以《遗教经》说:戒是正确随顺解脱的根本,因此称为“波罗提木叉”(别解脱戒)。然而戒、律等还有很多其他含义和分类,也在别的卷中。至于其表现形态,前面的名称中已经包含了“止持”(禁止恶行)和“作持”(奉行善行)两方面,这就是毗尼(律)的相状。
疏三、阿下,文二:一、释名、义,二、显行、相。释中二:一、释义,二、释名。一中三:一、所对。云法有二种者,取俱舍意,释彼论云:能持自性,故名为法,唯是涅槃。若法、相法通四圣谛,是善,是常,故名为胜。即释彼论也。注性也,状也者,二、俱相也。以四圣谛中灭谛是理,而皆云相者,灭谛之相即体相也;余三约相,即相、状也。
第三部分、从“阿”字往下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解释名称和含义,二是说明修行方法和表现。解释部分又分为二:一是解释含义,二是解释名称。解释含义中分为三:一、所对治的对象。所谓“法有两种”,是依据《俱舍论》的意思来解释,该论说:能够保持自身特性,所以称为“法”,这专指涅槃。如果是“法”与“法相”之法,则通于苦、集、灭、道四圣谛,是善的、是恒常的,所以称为“胜”。这就是解释《俱舍论》。注解说“性也,状也”,这两者都属于“相”的范畴。因为四圣谛中的灭谛是真理本体,但都说它是“相”,是因为灭谛的相就是它的本体之相;其余三谛是从现象来说,指的是相状、形态。
△疏:对亦二义者,二:能、所也。亦取论意。彼论云:此能对向,或能对观。故为此配属。
**疏文解释**:所谓“对向”也有两层含义,这两层含义是:“能”对向和“所”对向。这也是采纳了《起信论》的意思。那部论中说:这种“对向”,可以是“能够朝向(觉悟)”的主动作用,也可以是“被(智慧)所观照”的对象。所以我才这样来分配和归属这两个含义。
△疏:其能下者,三、能对也。其能对者,即是出对、法对也,谓无漏慧及相应心所等。故彼颂云:净慧随行名对法。长行云:慧谓择法,净谓无漏,净慧眷属名曰随行。如是总说无漏五蕴名为对法。更有问答,在别卷中。
**疏文**:接下来“其能”以下,是第三部分,解释“能对”(能作为对境或对照的)。所谓“能对”,指的就是“出对”和“法对”。这指的是无漏的智慧以及与其相应的心所(心理活动)等等。所以那首偈颂说:“清净的智慧及其随行(伴随的心理活动)合称为‘对法’。”在详细的解释(长行)中又说:“‘慧’指的是抉择判断法的能力;‘净’指的是没有烦恼染污;这种清净智慧的辅助部分,就叫做‘随行’。”这样总体而言,无漏的五蕴(色、受、想、行、识)合起来就叫做“对法”。还有相关的问答讨论,记录在其他卷中。
▲疏言对法下,二、释名。若据正对所依,应名法论,慧依于法故。今以慧为其主,故名慧论,故所诠中诠于慧学故。旧译为无比法,以诠慧胜故。
▲这段疏文解释“对法”这个名称。如果按照真正对向的对象来说,应该叫“法论”,因为智慧是依靠法来建立的。但现在以智慧为主体,所以叫“慧论”。因此在所讲的内容中,主要讲的是智慧的学习。旧译本把它翻成“无比法”,是因为它所讲的智慧特别殊胜。
△疏世亲下,二、显行相。文二:一、正显数者,数字通去、入二声。今标以去声,释以入声。自相者,色以变碍、受以领纳为相等。共相者,共有无常、苦、空相等。广如华严、十地明。疏伏者,由此具足论处所等,故能伏他论也。谓瑜伽说有七例,颂云:论体论处所论据论庄严论负论出离论多所作法。如别卷释。言胜伏他论者,胜约能立,伏约能破。故梁论云:伏者,此法能伏诸说。立、破二能,由正说、依止等方便故。通者,梁论名解,由阿毗达摩修多罗义易解故。
▲疏文中“世亲”以下第二部分,是阐明修行实践的相状。文字分为两段:第一,正确解释“数”的含义。“数”这个字在读音上可读去声或入声。这里标题用去声,解释时用入声。“自相”指的是事物各自的特征,比如物质有变化障碍的特性,感受有领受接纳的特性等等。“共相”指的是事物共同具有的特性,如无常、苦、空等特性。详细内容可参考《华严经》、《十地经》中的说明。疏文中“伏”的意思是,因为具备了论说的处所等条件,所以能够折服他人的论点。正如《瑜伽师地论》所说有七种规范,偈颂说:论体、论处所、论据、论庄严、论负、论出离、论多所作法。具体解释详见其他卷章。所谓“胜伏他论”,“胜”是就能立论而言,“伏”是就能驳论而言。所以《梁论》说:“伏”,是指这种方法能降伏各种异说。建立和破斥这两种能力,是通过正确言说、依止教理等方法实现的。“通”,在《梁论》中称为“解”,因为阿毗达摩和修多罗的义理容易理解。
△疏亦名优波下,二、别显本母者,亦翻为依。依藏生解,藏为解母,本即是母也。又梵云摩夷,此云行母,依藏成行故,行之母故。然论藏有是佛说,有是菩萨。取经中义,广以释之。以本统末,亦名佛说三藏尔。广如别卷。
疏然此下,二、所诠也。一者、则世亲摄论第一云:又能说三学故,立素怛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学故,立毗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悔、无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毗达摩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梁论亦同。疏通三者、经文戒、慧,其文非一。智论等亦广说定,律中亦说定、慧。故毗尼增三文云:云何增戒学?所谓增定学、增慧学,是名增戒学等。
疏:二、藏中文三:一、正明。庄严论第四云:此三藏由上、下乘差别,故复为声闻藏及菩萨藏。摄大乘论亦同此说。声闻者,闻声得道也。如瑜伽八十二说:声闻理者,生、空、偏、真也;行者,四谛;果者,有余、无余二涅槃。菩萨理者,二空;行者,六度;果者,无住涅槃。
疏文第二,关于经藏的划分有三部分:第一是正式说明。《庄严论》第四卷说:这三藏由于上乘与下乘的差别,又分为声闻藏和菩萨藏。《摄大乘论》也持相同观点。所谓声闻,是指听闻佛陀音声而证得道果的人。如《瑜伽师地论》第八十二卷所说:声闻所证悟的真理,是众生空、偏向真谛之理;所修持的法门,是苦集灭道四圣谛;所证得的果位,是有余依涅槃和无余依涅槃两种涅槃。菩萨所证悟的真理,是人空与法空二种空性;所修持的法门,是布施、持戒等六度;所证得的果位,是无住涅槃。
△疏三乘下。二、通妨也。理果同者,同证生空理,同得二涅槃果,如别卷说。
**疏文“三乘下”第二,是解答疑难。** 所谓“理果相同”,是指三乘行者同样证悟“众生性空”之理,同样获得“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两种果位,具体内容在别的卷次中已有说明。
△疏若约下,三、添义。此收是二藏,今复别说三藏,故科云添义矣。教别者,四谛、十二缘。行别者,有四:一、修习及唯断正使;二、总观、别观;三、集谛为门,苦谛为门;四、制果、不制果。疏普超下,普曜阇王经亦说。然西方复有四藏、五藏、八藏、九藏、十藏、十二藏,如别卷中。
**疏文**如果从以下角度来说,第三部分是“增添义理”。这里原本收摄为二藏,现在再分别解说三藏,所以科判称为“增添义理”。教法方面的区别是:四谛、十二因缘。修行方面的区别有四种:一、修习以及只断除主要的烦恼(正使);二、总体观修、分别观修;三、以集谛为入门,以苦谛为入门;四、有规定果位、无规定果位。**疏文**“普超”以下部分,《普曜经》和《阇王经》也有说到。然而在西方(印度)还有四藏、五藏、八藏、九藏、十藏、十二藏的说法,详见其他卷中。
▲疏然此下,二、摄也。文二:一、藏摄此经;二、若此下,此经摄藏。该三、二者,三藏、二藏也。先令下,摄律藏也;刚藏下,摄论藏也;该浅者,摄小乘藏也。亦是通难。难云:此经所云持戒、安居及论难等,皆是大乘,云何判言普摄三藏、二藏?故为此答矣。摄经藏及菩萨藏者,不言,可见。
这部疏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关于统摄的内容。文字分为两层:第一层,说明藏教统摄这部经;第二层,从“若此”以下,说明这部经统摄藏教。所谓“该三、二者”,指的是三藏(经、律、论)和二藏(声闻藏、菩萨藏)。先说“先令下”这段,是统摄律藏;“刚藏下”这段,是统摄论藏;“该浅者”,是统摄小乘藏。这也是为了回应一种可能的疑问。有人可能会问:这部经中所说的持戒、安居以及辩论问难等内容,都属于大乘范畴,为什么判定它普遍统摄三藏和二藏呢?所以作了这样的解答。至于统摄经藏和菩萨藏的部分,没有明说,但意思可以推知。
乘摄门,文二:一、明乘,二、辨摄。初中六重,一一重中各皆总摄诸乘。一乘者,此是会三所归之一,非三中之一数。云十方等者,法华文云也。如下两宗对辨中引释。疏二乘者,了义一乘含在菩萨乘中,缘觉乘即含在声闻乘中。疏三乘者,开出缘觉,未开出佛乘。疏四者下,第四重中,文三:一、正立,谓于上二乘中各开二,故成四也。
关于乘与摄的论述,分为两部分:一、说明乘的分类,二、辨析摄受的关系。第一部分又分六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总摄所有乘类。
一乘:这是指《法华经》中会归三乘所最终指向的究竟一乘,并非三乘中作为数目之一的“一”。文中“十方”等语,出自《法华经》经文。具体引证和解释详见下文两宗对比辨析的部分。
二乘:了义的一乘已包含在菩萨乘之中;缘觉乘则包含在声闻乘之内。
三乘:从二乘中单独开出缘觉乘,但尚未开出佛乘。
四乘:在第四层次中,论述分为三点:一、正式建立四乘,即在上述二乘(声闻、菩萨)中各开为二,所以成为四乘。
▲二、故梁下,引证。即论第八卷末云:佛说正法善成立。释论解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注四品下涅槃经说十二因缘下、中、上及上上智观,故如次成声闻、缘觉、菩萨、佛等菩提。
▲疏梁朝下,三、广释,文二:一、约法华,二、约诸教。初中三:一、正立四乘,二者、出所以,三、会通权、实。初中言光宅,寺名也。法师名云光,讲法华经。次被志公呵者,四衢者,四谛也。
△疏临门下,二、出所以。所以有三,故三乘是权,而义势连环。初云亦同羊、鹿俱不得者,羊、鹿是虗指。出门不上车,牛车居是实。出门即合上,牛车亦不上。明三皆虗指。约法说者,昔指三乘,三界门外,二乘出界,无有实果;菩萨出界,岂有实证?俱无实证,名不上车。明知三乘皆是权设。疏并无体者,既不得车,明皆无体,以无可得故。长者虗指,三车实无。界外三乘,明是方便。尽无生智是二乘车体,丈六佛智是牛车体。二乘之智既非真实,浅智岂有实耶?然上不得约人就法,今明无体,直就法明。疏诸子皆索故者,复成上义。向若有体,即不合索。诸子皆索,明皆无体。不见羊、鹿,故索羊、鹿。今索牛车,明无牛可见。故彼经云:尔时诸子各白父言:父先所许玩好之具,羊车、鹿车、牛车,愿时赐与。既索牛车,明同无体,故牒索耳。索车是喻,约法云何?古有多释,略要有二:一者、机索,二者、口索。言机索者,三乘之人以佛教门出三界苦谓为究竟,不解索乘已被陶炼,一乘机发叩圣义言索尔。佛知机熟,灵山集会为说法华一极之旨,即是各赐诸子等一大事。二口索者,已集灵山,三乘三根皆悉启言求法求记,即是索车。为说与记令其修证,即是等赐。弥勒序品陈四众疑征佛定因,已是索义。文殊云: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余。已许等赐。方便品初:若诸声闻众,及求缘觉乘,我令脱苦缚,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众生处处着,引之令得出。已是开权。又云:舍利弗当知,诸佛语无异,于佛所说法,当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后,要当说真实。即是显实。开权显实已是略赐,亦是许与。身子三请法说索车,譬喻品初腾疑白佛请说喻车,踊出品中弥勒陈疑请说果车,开示知见说佛寿量品等,即是等赐。三根求记即是索车。佛皆与说即是等赐。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已除,即是欢喜。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皆是赐义。故合喻云:令诸子等日夜劫数常得游戏,与诸菩萨及声闻众乘是宝乘,直至道场。由是故知三乘皆赐。由上三段展转相成,是如三乘皆是虗指以为方便,无有实体。故古人云:虗指三车,而譬子竞驰。火难既夷,乃无有二,岂合有三实以为一,又殊走而异获哉?故经云:如彼长者初以三车诱引诸子,然后但与大车,宝物庄严,安隐第一。然彼长者无虗妄之咎。如来亦复如是,无有虗妄,初说三乘引导众生,然后但与大乘而度脱之。何以故?如来有无量智慧、力、无畏等诸法之藏,能与一切众生大乘之法,但不尽能受。以是因缘,当知诸佛方便力故,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明三皆虗指也。由皆虗指即无体故,后得大车并非本所望。若昔大是实,令得牛车何非望耶?问:索车之者但是二乘,二乘教是方便,故羊鹿无体,长者权指,岂可大乘牛车亦是虗指,何乃玉石俱焚?故侧注通之,云经不言事也。
△注然約下,三、會通權實也。於中又二:初四句結前生後(各二句也)。後謂約下,正會通。於中有通有局。局者,廢、開、歸、會等四,如次別配教、理、行、果。通者,互用皆通。先局配中,言約教廢立者,三教虗設,一乘之教方稱實故。約理者,言有三理覆於一極(各以所證為真實,則無由見圓通法性),開無三理,一極自彰故(能所俱泯,真性圓現)。行者,三乘之行皆佛因故(既達真理,人天施戒尚皆佛因,況三乘行耶)。果者,三乘之因同歸一果(全性之果無別新生),三乘之果非究竟故(二乘之果但是三昧權教,大乘之果但舉之以為所〔忻〕作起行方便,究竟無實。故華嚴中說修因契果行相,方名生解)。注又廢下,通也。初句猶局。謂三乘教是虗設,名言已定,一向須廢,不可開會,唯立一乘令證入故。次句方通也。言餘三者,開、顯、攝為會、歸等也。言通三者,理、行、果也。開、顯、通三者,如上說。謂昔說三理,謂各別證。今示法身是同(彼論云示者同義,三乘同法身故),更無異味。昔言有三,是方便門,則閇於一實。今云無三,則一理自顯。故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若約行者,昔說三乘之行,行各不同,諦、緣、度等隨修各異,今並得為佛因。謂三行別,則方便之門閇於一實。今攝為一,則方便門開,一實顯矣。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若約果者,昔說三乘不同,是方便門,閇於一實。今云三果虗設,唯有極果無上菩提,心生歡喜,自知作佛,則實相顯矣。其攝三會三,文雖各異,義意不別,思之可知,不能一一牒釋。良以小乘昔有二下劣心,故須會之,令悟同於一因一果。一謂自行不成佛。故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云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又云:金色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皆明小行不得佛也。故藥草喻品說小行即是佛因以會之。文云: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示佛道,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聲聞眾皆非滅度(廢小果也),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三乘行皆佛因也),漸漸修學悉當成佛(歸於一實)。二謂大行非己分。故淨名云:一切菩薩聞此法者,應大欣慶;一切聲聞皆應號泣,聲震三千。又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皆明大行非己分也。故信解品顯示大行是其所有。文云:復於少時,父知子意漸已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諸君當知,此是我子,我之所生。於某城中捨吾逃走,伶俜辛苦五十餘年。其本字某,我名某甲。昔在本城懷憂推覓,忽於此間遇會得之。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今我所有一切財物(萬德、萬行),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指於前文,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此即喻慧命須菩提說般若取與,即是出內。以法外化,名之為出。化功歸己,故稱為入。自利利他之行,皆如般若等中)。上引二文,皆證會攝三因為一因也。問:若約法華已前,但是三權。若據法華會中,乃至涅槃,但是一實。進退推求,皆無四義。光宅疏主何立四乘?答:但於一代時教,權實相對,立有四乘,何必同時(以昔三權對今一實,即為四矣)?況法華之前,亦有一實。謂對一類利根,頓說如來藏性真常之理。又諸般若及淨名之類,皆密約實理,彈呵二乘。但以機聞名,殊不兼權教。故迦葉自責云:譬如根敗之士,其於五欲不能復利。如是聲聞諸結斷者,於佛法中無所復益(自知不成佛也)。又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此顯煩惱已斷,不能生也)。今法華三根聲聞皆與授記,一切聲聞不在此會,令轉宣說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則是開權會權,唯是一實。法華云妙,妙在於此。然所歸之實,即昔實也。但以昔未會,今會之而為妙矣。是則說權說實,皆是法華。故生公云:此經不說則已,說則權實雙辨。謂昔佛說權,不言權也。故上云方便門閇。故知四乘進退皆成。但光宅不顯出昔日自有一乘實教(法華唯會昔權,不會昔實,昔實不滯方便故),而乃唯說法華為實,則抑諸大乘了義之經,斯為闕事也。若四乘之義,則教理善成。
△疏华严教义下,大文第二、约诸教也。教义分齐者,是藏和尚所述,文有三卷,其中引诸教料拣一乘、大乘之殊。今虽标举教义分齐,无是用诸教也。注亦不可云以佛教言下,遮救也。恐彼救云以佛教言但约二乘,何以輙判大乘亦但是教?故此遮之,云经不简故。注华严性起品者,是晋译经中品名也,即今如来出现品矣。龟镜者,神龟有灵,能知吉凶;秦镜照胆,能鉴邪正。守株者,即待兔之事也。疏除一乘者,约四十年前未显实也。若兼前实言之,即含在大乘之中。
△解释华严教义部分,大段第二、是依据各教派而说。“教义分齐”这一部分,是藏和尚所论述的,文字共有三卷,其中引用各种教义来辨别一乘教与大乘教的区别。现在虽然标举“教义分齐”,但并不是在运用这些教派理论。注释中也不能说“以佛教言”以下,是为了防止补救。恐怕对方补救说:“以佛教言”只是针对二乘教,凭什么擅自判定大乘教也仅仅是教法?所以这里预先防止,说因为佛经并没有区分。注释中提到的“华严性起品”,是晋代译本中的品名,也就是现在译本里的“如来出现品”。“龟镜”的意思是:神龟有灵性,能预知吉凶;秦朝的镜子能照见肝胆,能鉴别邪正。“守株”指的是守株待兔的故事。解释中“除一乘”的说法,是依据佛陀讲法四十年之前还未显扬真实义理而言。如果结合之前已含的真实义理来说,那么一乘也就包含在大乘之中了。
▲疏今此下,第二、辨摄也。文二:一、彼摄此;二、若约此下,此摄彼。
▲疏文现在开始,是第二部分,说明本经的归属关系。文字分为两层:第一层,从其他经典体系来看本经的归属;第二层,从“若约此”以下开始,是从本经立场看它与其他经典体系的关系。
分摄门。文三:一、总标。举旧云者,唐三藏已前也。注各有二相者,第一中或三,余皆是定。二、二契经下,别释。三、辨通局。
**分类归纳部分** 正文分为三段: 一、总体概括 “举旧云”指的是唐代玄奘法师之前的说法。注文说“各有二相”,是指第一种分类有时包含三项,其余都是固定的两项。
二、从“二契经”以下 是具体解释。
三、辨析通例与特例
▲二中文有十二:一中契經者,翻修多羅也。注中二:一、釋二相,二、釋別名。上云或三者,一、總相,二、別相,三、本相,亦名略相。下異名中法本,即當第三相也。注別相者,就前總相分出十一,餘不收者,還復攝在修多羅中,名為別相。用斯別相,望祇夜等為本故。此即初為後本。綴緝者,即十一分所不攝者,如華嚴賢首品云爾時文殊師利說無濁亂清淨行大功德已等類,此是結集綴緝,非佛正說,故云十一所不攝者。略說所應說義者,此即略為廣本也。言如色者,即是根本略相。復云青黃等者,是名廣相。又若舉類者,如賢首品次前文云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類也。緣此品一卷半唯說菩提心功德故,標者是略,為一卷半是廣,故云略為廣本。注異名者,有其四也。聖教及經,已如藏攝中釋。法本者,隋遠法師以五義釋之:一、教為理本,二、經為論本(上二可知),三、總為別本,四、初為後本,五、略為廣本(上三如次,是前總相、別相、本相等三也。總別可知。其本相者,亦名略相,即上釋略說所應知義,舉色略廣之說及引賢首品例是也)。直說者,成實名直說語言,總相而言名為直說,一一語多義分別名非直說。斯則通十二分皆有此一,不同別相十一不攝(然總別略廣二對中通,妨在補闕卷中)。二中二相者,一者雜集云不了義經,應更頌釋。二者涅槃云何等名為祇夜經?佛告諸比丘:昔我與汝愚無智慧,不能如實見四真諦,是故流轉久處生死。何等四諦?苦、集、滅、道。如佛昔日云云。說經竟,爾時復有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問人:如來向者為說何事?佛時知已,即因本經以偈頌曰: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等。是名祇夜經。三中二相者,一者其文非一。二者涅槃云何等授記經?如有經律如來說時,為諸天人授佛記別:汝阿逸多!來世有王名曰禳佉,當於是世而成佛道,號曰彌勒。是名授記經。四中涅槃引諸惡莫作偈,二相意同,亦如華嚴三天偈等。五中一者為重法故,如三家五請等制戒等。二者涅槃云何等名為尼陀那經?如舍衛國有一丈夫,羅網捕鳥得已籠繫,隨與水草而後還放。世尊知其本末因緣,而說偈言:莫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六中一者十地本分,金剛藏菩薩列十地名已然不釋,解脫月菩薩因此三請不說,大眾同請,佛又加請,總三家五請方說。初列十地名,即無問自說之經也。請後方說地相,即屬因緣經也。二者如阿彌陀經等。七中,一者說威光太子等,瑜伽云:本事者,謂佛前際所有事,除所生事。二者雜集云:本事者,謂宣說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又華嚴善友因緣等。八中,一者如華嚴說威光太子數數轉身遇佛等,涅槃云:如佛世尊本為菩薩修諸苦行,於過去作鹿羆麞兔粟散王輪王,如是等行菩薩道所可受身。二者如華嚴諸善友等,然本事但云其事,除所生事,本生要說身受。九中,二相合釋,華嚴、圓覺全受此名。涅槃云:所言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虗空。雜集開為五義云:方廣者,為菩薩藏相應言說。亦名廣破,廣破一切障故。亦名無比法,無有諸法能比類故,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義故。十中,一者初生即行七步,華嚴不起而昇四天。二者說佛菩薩不共功德,經文非一。十一中,一、法華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二者如為擔人說二蘊等。又雜集通說二相云:為令本義得明了故。十二中云云可知。
△疏然此下,三、辨通局也。且约一相者,十二分中既名二相,今大三小三各阙一相,故各就阙者云唯九部。注但约因缘中因事者,意明不阙,因请方说,为重法故也。余皆例知。
**疏文接着说**,第三部分,要辨析这部经的适用范围和界限。暂且从“一相”这个角度来说:在十二分教中,既然说有两种相状,那么现在的大乘三藏和小乘三藏,各自都缺少一种相状,所以各自就所缺少的部分来说,都只有九部。**注解中只从因缘里的“因事”这个角度来说**,意思是要表明并不缺少,是因为有人祈请才宣说,这是出于尊重佛法的缘故。其余的部分都可以依此类推理解。
疏然此经下,第二、相摄也。文中二:一、彼摄此。言唯二所摄者,余十分皆无圆觉中义,故不摄也。疏若此下,明此摄彼者,一、摄契经,二、摄重颂,三、授记。如次因缘、本事、希有、方广、譬喻、论议等。余不摄者,义如上说。
疏中“然此经”以下,是第二段,说明本经与其他经典的关系。文中分为两部分:一是其他经典包含本经的内容。说“唯二所摄”,是指其余十类经典中都没有涉及圆觉的义理,所以不能包含本经。疏文“若此”以下,是说明本经包含其他经典的内容:一是包含契经,二是包含重颂,三是包含授记。接着依次是因缘、本事、希有、方广、譬喻、论议等类别。其余不包含的,理由如上文所说。
○三、权实对辨门。文二:一、正辨,二、相摄。初中二:一、总标,二、别辨。今初也。或一味不分者,成上合字也。如西域龙树之释大品,无着之解金刚等。东夏僧肇之解净名,僧叡之释思益等。或开宗料简者,成上离字也。如西域智光、戒贤各分三时,东夏生公之立四轮,智者之分四教等。诸德见开有失则合,见合有失则开矣。
第三部分、权宜与究竟的对照辨析。内容分为两段:一是正式辨析,二是相互含摄。第一段中又分两部分:一是总体概括,二是分别辨析。现在开始第一部分。有些理论主张法味纯一不加区分,这对应了前文“合”字的含义。例如西域龙树解释《大品般若经》,无著注解《金刚经》等;中土则有僧肇阐释《维摩诘经》,僧叡解说《思益梵天所问经》等。另一些理论则建立宗派、分门别类,这对应了前文“离”字的含义。例如西域智光与戒贤各立三时教判,中土则有道生大师设立四轮教义,智者大师划分四教体系等。诸位大德看到过分分别的弊端就倡导融合,看到过分混同的弊端就提倡分别。
疏今将下者,别释也。文二,如疏标列也。不分中又二:一、立理,二、正明。今初也。殊途同归者,周易云:天下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谓若千逗、九达,王城不二;九流、百氏,大道宁差?今疏借用,乃通三义:一、约教,始随机异,故殊途;终归显实,故一致。二、约机,则异;就理,常一。三、体外无权,权即是实,故殊途同致。疏一音普应,一雨普滋者,一音即是净名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一雨即法华药草喻品,谓三草、二木不同,同承一雨之润;五性、三乘不一,法雨一味无差。故彼经云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等。疏三、原佛本意,为一事故者,亦是法华中意。故彼经云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词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等,又云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等,皆为一事也。疏四、随一一文,众解不同者,此通明诸经。如经说一无常,或有解者:以生、灭代谢,故云无常;或云:无彼常故,名为无常;或云:不生不灭,名为无常;或即无法可常;或云:真如一法,随染、净缘,转变不常,故名无常;或云:无常。便知对常以说无常,非常非无常以为中道等。明知随人解不同也。又苦、集、灭、道,四名即同;随机解殊,乃有四种,谓:生、灭、无生、无量、无作等也。又涅槃云:十二因缘,下智观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者,得佛菩提。又如中论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即有多人解不同也。此义甚要,在补阙卷中。智力及者,遇聪慧人可领得者,即捡叙之。疏多种说法,成枝流故者,华严法界品云:法欲灭时,有千部异、千种说法等。何不寻条以得根,便欲派本而为末?浑淳源之一味,成浇薄之枝流。疏故不可分,总、结也。孔子云: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何得执异迷同,是非竞作?
现在解释“今将”以下的部分,是分别阐释。文字分为两部分,如同疏中所标示列出的。在“不分”的部分又分为二:一、建立道理;二、正式阐明。现在是第一部分。
“殊途同归”这句话,出自《周易》:“天下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意思是说,即便有千万条岔路、九条大道,通往王城的方向没有第二个;诸子百家、各种学派,所追求的根本大道难道有差别吗?现在疏中借用此语,是贯通三种含义:第一,从教法上说,开始时随顺众生根机不同,所以是“殊途”;最终都归于显扬实相真理,所以是“一致”。第二,从众生根机上说,则各有差异;但从真理本身来看,始终是同一的。第三,实相本体之外并无权宜之法,权宜之法本身就是实相,所以殊途而同归。
疏中“一音普应,一雨普滋”,“一音”即是《维摩诘经》所说:佛以同一种音声演说佛法,众生随各自的种类都能理解等;“一雨”则出自《法华经·药草喻品》,是说三草、二木种类不同,但同样承受一场雨的润泽;五种根性、三乘教法并非一样,但佛法的雨露一味无差。所以那部经中说:如来知道这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最终都归于空等。
第三,“原佛本意,为一事故”,这也是《法华经》中的意思。所以那部经说: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词而为众生演说诸法,这些法都是为了成就一佛乘的缘故等。又说:我这九部法门,是随顺众生而说,以引入大乘为根本等,都是为了这一大事因缘。
第四,“随一一文,众解不同”,这是普遍说明各部经典的情况。例如经中说一个“无常”,有的解释是:因为有生、有灭、更替变化,所以叫无常;有的说:因为没有那个“常”,所以名为无常;有的说:不生不灭,名为无常;有的认为:根本就没有一个法可以称为常;有的说:真如这一法,随染缘、净缘,转变不定,所以叫无常;有的说:说到“无常”,便知道它是相对于“常”而说的无常,非常非无常才是中道等。由此可以明白,随不同的人理解就不同。又如苦、集、灭、道这四个名称虽然相同,但随众生根机理解不同,于是就有了四种理解方式,即:生灭四谛、无生四谛、无量四谛、无作四谛等。再如《涅槃经》说:观察十二因缘,下等智慧观者,得声闻觉悟;中等智慧观者,得缘觉觉悟;上等智慧观者,得菩萨觉悟;上上等智慧观者,得佛觉悟。又如《中论》偈颂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对此也有很多人解释不同。这个道理非常重要,在《补阙》卷中有详细说明。如果读者智慧力足够,遇到聪慧能够领会的人,就可以查阅并向他讲述。
疏中“多种说法,成枝流故”,《华严经·法界品》说:佛法将要灭时,有千部差异、千种说法等。为何不去追寻枝条以找到根本,却想要分流根本而成为末节?将淳厚源头的同一法味搅浑,变成了浮薄的支流。
所以“故不可分”,是总结。孔子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怎么能执着差异而迷失共同的根本,导致是非争论竞相产生呢?
△疏即后魏下,二、正明也。即元魏菩提流支云:如来一音,同时报万,大小并陈。什公云:佛一圆音,平等无二,无私普应,机闻自殊。非谓言音本陈大小。故维摩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各各随所解。此上二师,初则佛音具异,后则异自在机,各得圆音一义耳。然此二义若不会释,歒体相违,共不相许,则齐、楚俱失,并应夺之。若取各自所宗,故各得一义而与之耳。
疏文提到北魏之后,第二部分是正式说明。也就是北魏菩提流支所说:如来以一种音声,同时回应万众,大小乘教法一齐呈现。鸠摩罗什大师说:佛的圆满音声,平等无二,没有偏私地普遍应机,众生根机不同,听法感受自然有别。并不是说佛的音声本身有大小之分。所以《维摩诘经》说:佛以同一种音声演说佛法,众生各自随自己的理解而领悟。以上两位大德的观点,前者认为佛音本身具备种种差异,后者认为差异在于众生的根机,各自体现了圆满音声的一个方面。然而,若不能融会解释这两种观点,它们看似对立、互相矛盾,如果各执一端,就都偏离了真义,应当同时破除。若是从各自所宗的立场来看,则各自把握了一部分道理,可以予以肯定。
疏其分教者下,釋分教中文二:一、標意,二、正開。今初也。注後三別說者,顯過於前。疏一理雖一味等者,謂今欲分教,非欲分理,迷於權、實,寧契佛心?二中一字通於兩用,謂一音、一雨。一音但是教本,非即是教;教乃在機、隨機,不同今分彼教。故淨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今分隨所解耳。其猶長風是一,百竅異吹,豈以一風不殊,便令百竅為一音響?一雨亦就佛說,正由揀權顯實,會三為一,故云一雨。一雨之喻,正是破三。今若不分,即三乘皆實;皆實,即成三雨。故知辨教方符一雨之義。若就機聞三乘者,如三草中皆有濕潤滋味,甘、苦不同。雨中濕潤,本無甘、苦;草木中濕潤,即有甘、苦。如佛一味法,到三乘人見、聞之中,便成三種矣。三中本意未申者,如佛本為一事,出現於世四十餘年,未顯真實;今分一代時教,豈妨判有淺、深?言隨他意語者,佛有三語:一、隨自意語,說自所證一實等故;二、隨他意語,一向方便引眾生故;三、隨自、他意語,半稱自證,半隨機故。故今分之,令知隨自意說,方是實也。四中言有通、別者,如前所引。其通者,隨聞異解;有不通者,就此分之。如說人空法有,斯即小乘,不可言大;若說二空,此可名大,不得名小。說有五性,非是一性;說一性處,非是說五。如是等文,無容異解,故須分之。五中有二義故,雖分權、實,不成枝流:一、善會佛意故,謂所說逐機之教,乃是隨宜;所說實者,稱理究竟。二、有開、顯故,謂說權教是方便門,說於實教是真實相。不執方便為真實,則方便門開;知實理之普周,則真實相顯。今能開、顯,故不滯枝流;約佛施設,故須分權、實。疏六、王之密語下,此下有三意,顯過前不分,即六、七、八也。今此六中密語等者,涅槃第九說:仙陀婆,一名四實:一者、鹽,二者、器,三者、水,四者、馬。釋中,一、水,二、鹽,三、器,四、馬(此喻常、樂、我、淨也)。故彼文云:如是四法,皆同此名。有智之臣善知此名:若王洗時,索仙陀婆,即便奉水(無常也);若王食時,索仙陀婆,即便奉鹽(苦也);若王食已,將欲飲漿,索仙陀婆,即便奉器(空也);若王欲遊,索仙陀婆,即便奉馬(無我也)。如是智臣善解大王四種密語。是大乘經亦復如是,有四無常,大乘智臣應當善知:若佛出世,為眾生說如來涅槃,智臣當知:此是如來為計常者說無常相,欲令比丘修無常想。或復說言:正法當滅,智臣應知:此是如來為計樂者說於苦相,欲令比丘多修苦想。又復說言:我今病苦,眾僧破壞,智臣當知:此是如來為計我者說無我相,欲令比丘修無我想。或復說言:所謂空者,是正解脫。智臣當知,此是如來說正解脫無二十五有,欲令比丘修學空想。以是義故,是正解脫,則名為空。(水、鹽、器、馬,如次喻無常、苦、空、無我。水方圓流止,無常定故;鹽多即是苦味故;器即當其空有用,故喻空;馬由人䇿不自在,故喻無我也。)因文勢便,須辨權、實及八行義。並在補闕卷中。疏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等者。如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而謂但是如來方便說者,是以深為淺也。不能正修,高推聖境,即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故云失於大利。離世間品云:修此法者,少作功力,疾得菩提等。言以淺為深,虗其功者。如佛為止亂想,合數息著心;為厭苦者,令出三界。眾生不了,耽味為真,勤苦不已,多用功力,所獲至微,不得涅槃一日之價。故云虗其功。故虗廢功力也。疏八、諸佛、菩薩亦自分者。如解深密,立三時不同;解節金光明,立三輪之異。涅槃自分半、滿,又約五味之差,皆佛自分也。若無著之扶五性及與三時,龍樹之判四門,(空、有等四句也。天台云:四教中,教教皆有四門,四門皆有四悉壇也。)共與不共,(共般若淺,不共般若深也。)皆簡權、實,有取有捨,即菩薩亦分也。更有莊嚴聖教等,意在補闕卷中。
疏以斯等意下,雙結離、合,而捨合從離。疏讖者,曇牟讖也,從天竺來。半、滿者,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為滿字教。隋遠法師涅槃疏云:聖教雖眾,略有二種: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教聲聞者,名聲聞藏;教菩薩者,名菩薩藏。亦同此半、滿也。疏屈、曲、平道者,兼注釋之文,皆依華嚴疏中敘。又此二教略有四異(亦是印公立教之文):一、主異,謂釋迦化身與盧舍那十身異故;二、處異,謂娑婆界木樹、草座與華藏界中寶樹、寶座等異故;三、眾異,謂聲聞及菩薩說與唯菩薩及極位同說異故;四、說異,謂局處之說與該通十方之說異故。然華嚴,苑法師破之,清涼救之,兼更立十異,並在別卷(辨權、實門,甚要此義)。疏且對小顯大者,斯則文據涅槃,蓋是且對小乘都顯大乘通相之意,未於大乘中顯有權、實,亦含半、滿也。疏約佛化儀者,佛以一味之法、化生之儀有曲、直,故意明所詮之法不殊能詮之教有屈、曲、平道。此但化法儀式不同耳。疏但滿及屈、曲下,謂讖於半,則了於滿有闕;印於平道,則了於屈曲有闕。滿闕權、實者,謂但順通相之意,未知佛之深旨。半、滿之言,顯在小、大密意。有以權為半,以實為滿,則大乘中亦有半滿矣。亦猶緣覺、聲聞,開之有異,則成二乘;合之有同,總稱為小。權、實亦爾,開之有異,權可稱半;合之大同,故並稱滿。是則實教唯滿,小教唯半,權教、大乘亦半亦滿。故天台法華玄疏第十亦破流支云:若從般若已去,諸經皆滿者,釋論云:般若非祕密教,以付阿難;法華是祕密教,付諸菩薩。若同是滿教,何得一祕一不祕?又若皆是滿,應同會三。又若同是滿,生、熟二穌應同是醍醐,醍醐應同是生、熟酥。能譬之味既差別不同,所譬之法豈併是滿?屈曲闕權、實者,既不判屈曲之教自有淺、深,便令大乘、小乘無異,空教、相教無殊,致使多法渾同,令人不識權、實,了、不了義。疏餘亦有理者,半字小乘,平道一乘,義無殊謬,皆為當也。三種教中,初就此方,文分三段:一、總主三教,二、別分漸教,三、判其違、順。今初也。頓、漸二教約佛化儀及時分說,謂頓、漸說是化儀故,非約所詮之理有頓、漸也。時者,頓在初成佛時,頓說;漸則五時先小後大,漸說故。故華嚴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即是頓義;又如慈龍降雨,即是漸義。(二皆出現品也。)疏不定教者,不定是初成頓說;又不定是三時、五時,先小後大,漸次而說也。疏謂別有經者,頓、漸所不攝也。雖非最初者,簡前頓也。而明佛性等者,即勝鬘經說二種如來藏,即佛性也。又歎佛三身云一切法常住等,即今梵音之文也。經初云波斯匿王末利夫人信法未久,明非後時漸大,又非初成頓說,故云不定。又金光明經三身品中廣說常住,然非最初、最後時教。又如來藏經,佛成道十年即說,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身,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以九喻喻之,廣如下說。疏又亦有大等者,明先小後大,不定也。如央掘經,六年之內即說。為遮此等妨難,故諸師於劉公所立頓、漸加此一教,是為偏方不定教也。謂大體而言,漸中先小後大,而不妨說小之時亦有說大。如人十年弘律,不妨稱房時說大乘,故曰偏方不定。
这部注疏用这样的思路,总结“分离”与“融合”两种观点,最终舍弃“融合”而采用“分离”的说法。注疏中提到的“讖”,是指昙无谶,他从天竺来到中土。所谓“半”和“满”,就是指声闻藏是半字教法,菩萨藏是满字教法。隋朝的慧远法师在《涅槃经疏》中说:圣人的教法虽然很多,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声闻藏,二是菩萨藏。教导声闻弟子的,称为声闻藏;教导菩萨的,称为菩萨藏。这也和这里的“半”、“满”说法相同。
注疏中提到的“屈”、“曲”、“平道”,以及相关的注释文字,都是依据《华严经疏》中的叙述。另外,这两种教法大致有四点不同(这也是印公(可能指印度论师或某位法师)立教时所写的文字):第一,说法之主不同,是指释迦牟尼佛的化身与卢舍那佛的十种佛身不同;第二,说法之处不同,是指娑婆世界的树木、草座与华藏世界中的宝树、宝座等不同;第三,听法之众不同,是指对声闻及菩萨说法与只对菩萨及极高阶位的圣者一同说法不同;第四,说法方式不同,是指局限于一处说法与普遍通达十方世界说法不同。然而,华严宗的苑法师曾对此提出批评,清凉国师(澄观)则加以维护,并且进一步提出了十点不同,这些都记载在别的卷帙中(辨别权教与实教的道理,这个义理非常重要)。
注疏说“姑且通过对小乘的对比来显扬大乘”,这是依据《涅槃经》的文义,大概是姑且通过对比小乘来总体显扬大乘的通相(普遍特征)之意,还没有在大乘内部进一步区分权教与实教,但也包含了“半”、“满”的意思。
注疏说“根据佛陀教化众生的方式”,是指佛陀用同一味道的佛法,但教化众生的方式有曲折与直接的差别,所以意思是所要诠释的佛法本身没有不同,但能诠释的教法却有“屈”、“曲”(曲折)与“平道”(平坦直接)的区别。这只是教化方法与表现形式的不同罢了。
注疏说“但满教及屈曲教之下”,是说昙无谶对于“半”字教,就明了“满”字教有所欠缺;印公对于“平道”教,就明了“屈曲”教有所欠缺。“满”教欠缺权、实之分的,是指只顺应了通相(普遍说法)的意思,未能了知佛陀深奥的旨意。“半”、“满”的说法,明显是隐含在小乘、大乘的密意之中。有的观点以权教为“半”,以实教为“满”,那么大乘之中也就有半、满之分了。这也好比缘觉与声闻,分开来看有差异,就成了二乘;合起来看有共同点,就总称为小乘。权教与实教也是这样,分开来看有差异,权教可以称为“半”;合起来看大体相同,所以都称为“满”。这样看来,实教纯粹是“满”,小教纯粹是“半”,而权教大乘则是亦“半”亦“满”。所以天台宗的《法华玄义疏》第十卷也批评流支(菩提流支)说:如果从《般若经》以后的诸经都是“满”教的话,那么《大智度论》为什么说:般若非秘密教,把它付嘱给阿难;《法华经》是秘密教,把它付嘱给诸位菩萨。如果同是满教,怎么会一个秘密一个不秘密?再者,如果都是满教,应该都能会三归一(会合三乘归于佛乘)。还有,如果同是满教,那么生酥、熟酥这两种乳制品应该同是醍醐,醍醐也应该同是生酥、熟酥。用来比喻的滋味既然有差别不同,所比喻的教法怎么可能全都是“满”呢?
“屈曲”教欠缺权、实之分的,是指既然不判定“屈曲”的教法本身也有浅、深之别,就会使得大乘、小乘没有差异,空宗之教、相宗之教没有区别,导致众多法门混淆相同,让人无法识别权教与实教、了义与不了义。
注疏说“其他说法也有道理”,是指“半”字指小乘,“平道”指一乘,在义理上没有错误,都是恰当的。
在三种教判(顿、渐、不定)中,首先就我们这个世界(此方)的教法来说,文字分为三段:第一,总说三种教法的确立;第二,特别分析渐教;第三,判定其违、顺(与佛意相违或相顺)。现在是第一段。
顿教与渐教这两种教法,是根据佛陀教化的方式以及说法的时节因缘来判定的,意思是顿说与渐说是教化方式的不同,并不是根据所诠释的真理本身有顿、渐的区别。“时”的意思,顿教是在佛陀最初成道时,顿然宣说;渐教则是在五个时段(五时)中,先说小乘后说大乘,依次第而说。所以《华严经》说:如同太阳初升,先照耀高山,这就是顿教的意思;又如同慈龙降雨(普润大地),这就是渐教的意思。(这两处都出自《华严经·如来出现品》。)
注疏说“不定教”,是指它不固定属于最初成道时的顿说;也不固定属于三时或五时中那种先小后大、渐次而说的体系。
注疏说“是指另外有一些经典”,是顿教和渐教所不能涵盖的。“虽然不是最初(所说)”,这是区别于前面的顿教。“而阐明佛性等道理”,就是指《胜鬘经》所说的两种如来藏,也就是佛性。又如赞叹佛的三身时说“一切法常住”等等,就是现在这段梵文音译(“今梵音之文”)的内容。经的开头说波斯匿王和末利夫人信受佛法不久,说明这不是后来说渐教大乘的时候,也不是最初成道时顿说,所以称为“不定”。又如《金光明经》的“三身品”中广泛宣说常住之理,但它既不是最初、也不是最后时段的教法。再如《如来藏经》,佛陀成道十年后即宣说,讲一切众生都具有如来身,功德相好完全具备,与佛没有差别。用九个比喻来说明,详细内容后面会说到。
注疏又说“也有大乘(教法出现在小乘时期)”,是说明先小后大的次序中,也有不固定的情况。例如《央掘魔罗经》,在佛陀成道六年之内就宣说了。为了排除这类疑难,所以诸位法师在刘公(可能指刘虬)所立的顿、渐二教之外,加上这一种教法,这就是“偏方不定教”。意思是,大体趋势是渐教中先小后大,但不妨碍在说小乘的时候也有说大乘的情况。好比一个人十年间主要弘扬戒律,但不妨碍他在禅房时也讲说大乘,所以称为“偏方不定”。
△疏就渐教中约时下,二、别分渐教也。开渐成别,自有四重,从二至五。疏半满者,即前谶、远二师所立也。于渐中早已阙分权、实,况又全阙顿及不定。虎丘者,苏州山寺。疏一、有相等者,今文略也。彼具立云:谓十二年前见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后齐至法华,见空得道,名无相教;最后双照一切众生佛性,阐提作佛,名常住教。真谛三藏立三轮教,在补阙卷中。疏或分为四者,应云:一、有相教,二、无相教,三、同归教,四、常住教。言同归者,以会三归一,万善悉向菩提故。疏或开为五者,应云:一、人天教,二、有相教。余三同上。注刘公者,刘虽但立顿、渐二教,然于渐中亦同诸师开异也。
▲关于渐教部分中“约时”以下,是第二点,即对渐教的细分说明。将渐教展开为不同类别,共有四个层次,从二教到五教。疏文中提到的“半满”,就是前面僧叡、慧远两位法师所建立的教判。在渐教中早已欠缺权教与实教的区分,何况还完全缺少顿教及不定教。“虎丘”指的是苏州的虎丘山寺。疏文第一、“有相”等,这里文字有所省略。原本完整建立为:指佛说法最初十二年,见到“有”而证得道果,称为有相教;十二年后一直到《法华经》时期,见到“空”而证得道果,称为无相教;最后阶段,同时观照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使断善根者也能成佛,称为常住教。真谛三藏建立了三转法轮的教判,记载在《补阙》卷中。疏文“或分为四”,应指:一、有相教,二、无相教,三、同归教,四、常住教。所谓“同归”,是因为会合三乘归于唯一佛乘,一切善行都导向觉悟。疏文“或开为五”,应指:一、人天教,二、有相教。其余三教同上。注文中提到的“刘公”,指刘虬。他虽然只立顿教、渐教两种,但在渐教内部也同诸位法师一样做了不同的展开。
▲疏上来下,三、判其违顺中四:一、标妨,二、显妨,三、判违,四、许顺。今初也。招难者,以所立先小后大,遂招初时有说大之难,及所立名义之中皆有妨难。
▲疏文接下来,第三部分是判断其违背与顺应之处,包含四个层次:一、指出妨碍,二、显示妨碍,三、判定违背,四、许可顺应。现在是第一层。招致疑难的原因是,因为所建立的教法顺序是先小乘后大乘,于是就招来了初期有人说大乘教法的疑难,以及所建立的名相义理之中都存在妨碍与疑难。
△疏以十二下,二、顯妨也。略顯五時之妨,餘可例知。謂既顯五時,判四、三二時,自然破矣。文中五。今初,第一、有教之妨也。既說二空,何得但云說有?注成實等者,成實論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義即空。釋曰:此則小乘論也,成立小乘中實義故,以三藏即小乘教故。既言實義即空,明知小乘已說空竟,何得唯言見有得道?阿含者,彼經云:無是老死無誰老死釋曰:此是小乘經也,明十二因緣人、法空義。是老死者,指老死法體;誰者,即人也。無是老死,即老死法空;無誰老死,即受老死者人空也。然諸經、論多明小乘但有人空者,有二義:一、從多分說,二、從顯了、不顯了說。說法空不顯了,故言不說耳。智論者,彼論云:二藏明法空為大空(小乘),摩訶衍中明十方空為大空(大乘)。釋曰:彼釋十八空,揀二乘大空之異。今但取三藏明法空之言,三藏即小乘教耳。疏十二年後方制廣戒者,顯第二時說空之妨。謂聲聞戒經云: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此是釋迦如來於十二年中為無量僧說此戒經。從是已後,廣分別說。釋曰:明知十二年後始制廣戒。小乘之戒即是明有,豈唯說空?又智論云:從初得道乃至涅槃,常說般若。豈前後時不說空耶?實相般若豈無常耶?涅槃亦說,佛性亦名,般若豈非常住耶?又般若離四句,何曾存空?不壞四句,豈無妙有?疏第三下者,顯同歸教之妨也。此非破同歸之教,但是難其未名常住之妨。意云:若第三但顯同歸,未明常住者,法華方便品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又壽量品云:常住不滅。又云: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此等並豈非說常住耶?
△疏文“以十二”以下,第二部分是显明疑难。这里略举五时教判的疑难,其余可以类推。既然显明了五时,那么对四时、三时、二时的判摄,自然也就破除了。文中分五点说明。现在是第一点,关于“有教”的疑难。既然说了人空、法空,怎么能只说“说有的教法”呢?注文中提到《成实论》等:《成实论》说:我现在正是阐明三藏中的真实义,真实义就是空。解释:这是小乘的论典,因为它要成立小乘教中的真实义,而三藏就是小乘教法。既然说真实义就是空,就清楚地知道小乘教法已经讲说空义了,怎么能说只见有法而得道呢?提到《阿含经》:该经说:“无是老死,无谁老死。”解释:这是小乘经典,阐明十二因缘中“人”与“法”皆空的义理。“是老死”指的是老死这个法体;“谁”就是指人。“无是老死”就是老死之法是空;“无谁老死”就是承受老死的人是空。然而诸多经论大多说明小乘只讲人空,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从多数情况来说,二是从显了说与不显了说来说。小乘法空说得不显了,所以说它不说罢了。提到《大智度论》:该论说:二藏(声闻藏、缘觉藏)所明的法空,称为“大空”((小乘的大空));大乘法(摩诃衍)中所明的十方空,称为“大空”((大乘的大空))。解释:那是辨析十八空时,拣别二乘与大乘所说“大空”的差异。现在只取“三藏明法空”这句话,三藏即指小乘教法。疏文中说“十二年后方制广戒”:这是显明第二时“说空教”的疑难。所谓声闻戒经说:“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这是释迦如来在成道后的十二年中,为无量僧众说此戒经。从这以后,才详细分别解说。解释:由此可知,十二年后才开始制定详广的戒律。小乘的戒律就是阐明有法,怎能说那时只讲空呢?又《大智度论》说:从佛陀初成道乃至涅槃,常讲说般若。难道前后时期就不说空了吗?实相般若难道是断灭无常的吗?《涅槃经》也讲说佛性,佛性也称为般若,般若难道不是常住不变的吗?再者,般若超越有无等四句,何曾执着于空?它又不坏四句,难道没有微妙的存在吗?疏文“第三”以下:是显明“同归教”的疑难。这并不是要破斥同归教,只是责难它“未明常住”这一说法有妨碍。意思是:如果说第三时只显明同归一乘,还未阐明常住的话,那么《法华经·方便品》说:“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还有《寿量品》说:“常住不灭。”又说:“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这些难道不都是在说常住吗?
疏常住教下,显唯说常住之妨也。意云:当教可尔。而涅槃之时亦有小乘之教说无常相,岂最后教但说常住耶?如阿含经说:如来于纯陀家乞食,食栴檀木耳羮,得患背痛。拘尸那城娑罗双树间逆顺出入超越三昧,于第四禅中入火光三昧,烧身灭度,唯留舍利为人、天福田,身、智俱灭,入无余涅槃。是也。疏提胃下者,显最初时说人、天教之妨也。此破刘公义也。提胃经说:如来在树王下成道,于七日中无人知,唯提胃、波利二居士明究阴阳,钻龟易卜,知有圣人初出,现在树下,谓为树神。提胃献麨,四天王奉钵,如来受已,始为提胃说世间因果。此约小乘相,不妨为大。谓彼经又云:五百贾人得受五戒,先自忏悔五逆、十恶、谤法等罪,得四大本净、五蕴本净、六尘本净、五根本净。提胃长者得不起法忍,三百贾人得柔顺忍,二百贾人得须陀洹果,四天王得柔顺忍,三百龙王得不起法忍,自余天等无量众生发无上菩提心。又普曜经云:第二七日,提胃等五百贾人施佛麨密,佛与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皆同一字名,名曰齐成,明非独人、天也。然提胃塔现在土火罗国。今所引经,皆明初时已说大也。又密迹经中第二七日说三乘故。
**疏文**谈到常住教法时,指出了“只讲常住”这一说法的难点。意思是:在本教法体系内这样讲或许可以。但涅槃时期也有小乘教法讲无常相,难道最后的教法只讲常住吗?比如《阿含经》里说:如来在纯陀家乞食,吃了栴檀木耳羹,得了背痛的病。在拘尸那城的娑罗双树间,以逆顺出入超越三昧,在第四禅中进入火光三昧,焚烧身体而灭度,只留下舍利作为人、天的福田,身与智都寂灭,进入无余涅槃。就是这样的。
**疏文**提到“提胃”以下部分,是指出“最初时期只讲人天教法”这一说法的难点。这是破斥刘公的观点。《提胃经》说:如来在菩提树下成道,头七天里没人知道,只有提胃和波利两位居士精通阴阳,用龟甲占卜,知道有圣人刚出现,现在树下,以为是树神。提胃供奉了乳糜,四天王献上钵盂,如来接受后,才为提胃讲说世间因果。这是依据小乘的相状来说的,但并不妨碍它属于大乘。因为那部经又说:五百商人得以受持五戒,先自己忏悔五逆、十恶、谤法等罪,证得四大本净、五蕴本净、六尘本净、五根本净。提胃长者证得不起法忍,三百商人证得柔顺忍,二百商人证得须陀洹果,四天王证得柔顺忍,三百龙王证得不起法忍,其余天众等无量众生发起了无上觉悟之心。另外《普曜经》说:第二个七日,提胃等五百商人布施佛乳蜜,佛为他们授记:你们在未来世将会成佛。都同一个名号,名叫“齐成”,说明并非仅仅是人天教法。然而提胃塔现在土火罗国。这里所引的经典,都说明最初时期已经讲说大乘教法了。还有《密迹经》中记载第二个七日就讲说了三乘教法。
△疏故知约时下,第三、判违也。既显五时违妨,即四、三二时不言可显也。
由此可知,按照时间次第来说,这是第三部分、判别其中的矛盾。既然已经说明了五时教法的相互矛盾之处,那么第四时、第三时、第二时的矛盾也就不言自明了。
△疏簡去不定下,第四、許順也。有二義故,故得順理:一、簡去不定,則無尅定之失,不違密迹等經。(初空後有,先大後小,是不定也。令簡去之,則先小後大,初有後空之判無失,非謂指前不定教也。彼於頓、漸中不定,此唯於漸教五時中不定也。)二、從多分說,則不違自所立義,故有理在。
疏文说“简去不定”以下,是第四部分,说明这样判教是合理的。有两个理由,所以能合乎道理:第一、排除掉不确定的部分,就不会有硬性规定的过失,这样就不违背《密迹经》等经典。(最初说空、后来说有,先说大乘、后说小乘,这是不确定的安排。现在把它排除出去,那么“先小乘后大乘、先有后空”的判教就没有过失了,并不是指前面所说的“不定教”。前面是在顿教和渐教之间不确定,这里只是在渐教的五个阶段中有不确定。)第二、从大多数情况来说,这样判教就不违背自己所建立的义理体系,所以是有道理的。
二、西域三时门中,文三:一、总标,二、各立,三、广辨。疏二、西域者下,总标也。性、相二宗元出彼方等者,此是藏和尚教义分齐,云:法藏于文明年中幸遇中天竺国三藏法师地婆诃罗,唐言日照,于西太原寺翻译经、论。法藏腾慈恩寺三藏所立教相,亲问之,故有凭矣。又准无行禅师书,亦云:西方有二宗并行:一宗无着、天亲,一宗龙树、提婆。则同时定有二宗。那烂陀者,此云施无厌,此寺在中天竺矣。疏同时有二大德等者,若案唐三藏传,似智光乃戒贤弟子。而今云同时者,或恐名同人异,或先学戒贤宗教,后改业学清辨等宗。如荷泽和尚先依此宗,六祖大通和尚后往曹溪承禀南宗。据戒贤年百二十岁,八十余夏,号正法藏,即在世日久。故得智光习空空成就,弘传戒贤,尚与同时,无所妨矣。五印者,五印度即五天矣。疏六师者,一、是断见外道也,亦云空见外道;二、是常见外道;三、是苦行外道,彼说众生所受生死皆由着乐,若修苦行,便得解脱;四、是自然外道,说一切法皆自然生;五、是事火自然天外道,能生诸法;六、是宿作外道,说一切法皆宿世已作其因,令不作因,便灭故业,即得解脱也。六师之名在别卷。稽颡者,孔注尚书云:稽首,首至地也。今云颡者,有云:额也。以额至地,表敬之甚也。或颡即喉,颡如喉。今最要如归命之言等,任详去取。异部归诚者,小乘诸部是大乘之异类,多有归依、虔诚、敬信其教矣。疏大乘学人者,多取当宗徒党。若据外道、小乘,尚皆敬伏,即不妨亦互兼自、他宗人,皆尊仰也。疏独步等者,难曰:既有二人,何言独步?答:各于一宗,唯一人而已,故云独步。疏然所承宗异,立教互违者,大乘宗义,随教无边。且论空、有二宗,各别所以。谓佛对一类之机,渐次说法:初有,次空,后境空、心有,乃至最后心、境俱空。唯如来藏常住佛性,是真实有。佛既灭已,诸圣弟子各随所乐,结集流行。又造论弘传,随时应机,或性,或相,破执生解。至佛灭后千一百年,清辨、护法二宗论师便兴鬪、净,各执空、有,展转流传,至于晨旦。后学不知根源者,随学即党,故有异、同。故佛地论第四说:声闻藏,佛去世百年已后,即分多部。而菩萨藏,千载已前,清净一味,无有乖诤;千年已后,乃兴空、有二种二异论。是故说言:如来正法,但经千载。此意明尼行八敬,故正法却得千年也。
二、关于西域佛教的三个时期,这部分文字分为三段:第一是总体说明,第二是分别设立,第三是详细辨析。 疏文中“西域者”以下,是总体说明。性宗和相宗原本都出自那里等等,这是法藏和尚在教义分判中的说法。他说:法藏在文明年间有幸遇到中天竺国的三藏法师地婆诃罗,汉语称日照法师,在长安西太原寺翻译经论。法藏就玄奘慈恩寺三藏所立的教相,亲自向他请教,所以是有依据的。又根据无行禅师的书信,也说:西方有两宗并行:一宗是无著、世亲,一宗是龙树、提婆。这说明当时确实有两宗。那烂陀寺,汉语意思是“施无厌”,这座寺院在中天竺。 疏文说“同时有二大德等”,如果查考唐三藏的传记,似乎智光是戒贤的弟子。但现在说他们是同时期的人,或许是因为同名而人不同,或者他先跟随戒贤学习其宗教,后来改学清辨等人的宗派。就像荷泽神会和尚先依此宗,后来到大通和尚那里,又前往曹溪承继南宗。根据记载,戒贤活到一百二十岁,出家八十多年,被称为正法藏,在世时间很长。所以智光学习空宗有所成就,并弘传戒贤的教法,说他们同时期,也没有什么妨碍。五印,就是五印度,也就是五天竺。 疏文说的“六师”是指:第一,是断见外道,也叫空见外道;第二,是常见外道;第三,是苦行外道,他们说众生所受的生死都是因为贪著快乐,如果修苦行,就能解脱;第四,是自然外道,说一切法都是自然产生的;第五,是事火自然天外道,认为(火等)能生出一切法;第六,是宿作外道,说一切法都是过去世已经造作了因,现在只要不再造因,就能灭除旧业,从而得到解脱。六师的具体名字在别的卷中。 “稽颡”,孔安国注解《尚书》说:稽首,是头碰到地。现在说“颡”,有的说:就是额头。用额头触地,表示极其恭敬。也有人说“颡”就是喉咙,额头就像喉咙。现在最重要的是像“归命”这样的说法等等,具体如何理解可以斟酌取舍。 “异部归诚”,是指小乘各部是大乘的异类,但很多都归依、虔诚、敬信大乘的教法了。 疏文说的“大乘学人”,大多是指本宗的徒众。如果根据外道、小乘尚且都敬重信服的情况来看,也不妨互相兼指自宗和他宗的人,都尊崇仰慕。 疏文说“独步等”,有人质疑:既然有两个人,为什么说“独步”?回答是:各自在一个宗派里,只有他一人达到顶峰,所以说独步。 疏文说“然所承宗异,立教互违”,大乘的宗派义理,随教法不同有无边差别。暂且讨论空、有二宗,各自不同的原因。这是说佛陀针对某一类根机的众生,渐次说法:开始说“有”,其次说“空”,后来又说外境空、内心有,乃至最后心、境都空。只有如来藏、常住佛性,是真实有的。佛陀灭度后,诸位圣弟子各自随自己的喜好,结集经典并流传。又造论来弘传,随着时代和根机,或讲性宗,或讲相宗,都是为了破除执着、产生正解。到佛陀灭度后一千一百年,清辨、护法两宗的论师就兴起争论、辩驳,各自执着空、有,展转流传,直到现在。后来的学人不知道根源的,跟随谁学习就偏向谁,所以有异、同。因此《佛地论》第四卷说:声闻藏,在佛灭度百年以后,就分成了很多部。而菩萨藏,在千年以前,是清净一味的,没有分歧争论;千年以后,才兴起了空、有二种不同的理论。所以说:如来的正法,只经过了一千年。这意思是说明,因为有比丘尼实行八敬法,所以正法反而得以维持千年。
疏谓戒贤远承下,第二、各释所立,即为二别:一、相,二、性。二中,文皆四段:一、师承,二、正显所立,三、结判,四、所凭。今初,法相宗中,初、师承也。弥勒、无着皆是古师,故云远承;护法、难陀但是当时英彦,化世未久,故云近踵。依深密等者,所凭经、论等取佛地等经,对法显扬等法相之论。余并可知。疏以法相、大乘为了者,则显法性为不了也。唐三藏所宗者,案西域记:唐三藏初遇龙树宗师,欲从学法。师令服药,求长生,方能穷究。三藏自思:本欲求经,恐仙术不成,辜我宿愿。遂不学此宗,仍学法相之宗。具如彼记及三藏传广说。
这部《圆觉经大疏》解释说:戒贤论师远承弥勒、无著等古德,近接护法、难陀等当时贤者。这是第二大部分,分别解释各宗所建立的宗旨,分为两类:一、法相宗,二、法性宗。这两类各自的解释又都包含四段内容:一、师承来历,二、正面阐明所立宗旨,三、总结判别,四、所依据的经典。现在先说法相宗的第一段——师承。
弥勒、无著都是古代的祖师,所以说是“远承”;护法、难陀只是当时的杰出学者,教化世间的时间还不算久远,所以说是“近踵”。“依深密等者”是指他们所依据的《解深密经》等经典,同时也包括《佛地经》等其他经典,以及《对法论》《显扬圣教论》等阐述法相教义的论著。其余内容可以类推理解。
《疏》文说“以法相、大乘为了义者”,这就表明法性宗被判定为不了义。关于唐三藏玄奘大师所尊崇的宗派,根据《西域记》记载:唐三藏最初遇到龙树宗的宗师,想跟随他学习佛法。那位宗师让他先服用丹药,求得长生不老,才能彻底探究佛法。三藏自己思量:我本来是为了求取佛法而来,如果修仙之术不成,反而辜负了我长久以来的心愿。于是就没有学这一宗,转而修学了法相宗。详细经过见《西域记》
▲疏謂佛初下,正顯所立也。然此三教,一一教中有三定:一、時定,謂初、時等故;二、法定,謂有、空等故;三、經是定,謂指阿含等故。鹿苑者,義如釋疏序中,仙苑已具說也。疏四諦法輪者,輪是摧輾義,摧惑障故。轉,謂知苦,斷集,修道,證滅。下文當說。註翻外計我者,計我之義,如普眼章說。疏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有;二、約遍計說空;三、具說三性,則遍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性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文在唯識中也。下當引釋。)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為盡理。
▲疏文说“佛初下”,正是显示所建立的教法。然而这三种教法,每一教中都有三种确定:第一、时间确定,指初时、第二时等;第二、法义确定,指说有、说空等;第三、经典确定,指指出《阿含》等经典。所谓鹿苑,其含义在解释疏序时已经详细说明,关于仙苑的部分也已完备述说。疏文说“四谛法轮”的“轮”,是摧毁碾碎的意思,指摧毁迷惑障碍。“转”,指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习道谛、证得灭谛。下文将会说明。注文“翻外计我者”,指外道执着“我”的见解,其含义在普眼章中已说。疏文“具说三性、三无性等”,这里有两重含义:第一、就三性来说,则初时是依据他起性说为有;第二时是就遍计所执性说为空;第三时则完备地说明三性,即遍计所执性是空,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是有,以此作为中道。第二、就三性来说,都是有的;就三无性来说,都是空的。第一时中说三性为有,第二时中总说一切法“皆悉无性”,这是依据三无性的密意而说的。(相关文字在《唯识论》中。下面将会引用解释。)意思是,如果显了地说明,则需要同时阐明三性和三无性,才是中道,所以这才是究竟的义理。
▲疏初有,次空等者,三、结判也。然二宗义别,下说十种。此中且约三性空、有论耳。谓彼三时:初随有边,次随空边,俱非了义;后时具说遍计性空;余二为有,契会中道,方为了义矣。
这部疏文开头先说有,然后说空等等,这是第三部分,总结和判断。然而这两宗(空宗、有宗)的义理各有不同,后面会详细解说十种区别。这里暂且依据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的空与有来讨论。说的是那三个时期:最初时期偏向“有”的一边,接着时期偏向“空”的一边,这两种都不算彻底圆满的教义;到了后来的时期,才完整地说明遍计所执性是空,而其余二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为有,这样契合中道之理,才算是彻底圆满的教义了。
△注:此依深密者,第四、结成所凭。
疏二、智光下,疏文亦四,今即初也。初、師宗文殊者,習其宗教,即是師承,如慧文禪師、遠師、龍樹之類也(慧文即南岳思大師之師也)。然護法難陀注唯識論,青目注中論,清辨亦注中論,造掌珍論。般若等經者,等取涅槃、華嚴等。中觀等論者,等取門百,智論亦立。三下,正標所立,可知。
疏文第二部分,从“智光”往下,疏文也分为四段,现在就是第一段。第一、以文殊菩萨为宗师的人,修习他的教义法门,这就是师承关系,比如慧文禅师、慧远大师、龙树菩萨这一类(慧文禅师就是南岳慧思大师的老师)。然而护法、难陀注释《唯识论》,青目注释《中论》,清辨也注释《中论》,还撰写了《掌珍论》。“般若等经”的“等”字,包括了《涅槃经》、《华严经》等经典。“中观等论”的“等”字,包括了《十二门论》、《百论》,还有《大智度论》也确立同样的道理。“三”字往下,正式标出所建立的宗义,可以明白。
▲疏謂佛初下者,二、正立也。心、境俱有者,心謂能緣第六識心(小乘不知七、八、九),境謂所緣觀四諦理,各執為有,即初時教也。境空心有者,謂唯識觀遮外虗妄境,即名、義等四。但唯有心,心外更無境也。心、境俱空者,謂所緣名、義等境既空,能緣識心不立。故中邊論云:以塵無有故本識即不生。問:何故下,直說平等真空之法,言依他似有法耶?故注答云由彼怖空等也。謂小乘聞空,謂無物為空,則畢竟都無,恐成斷滅。若必無者,何有因果、生死、涅槃?徒事勤修,復何所益?故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故生驚怖,令存假名。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存依他之假者,以接小心之劣機。
▲疏文说“佛初下”这部分,是第二、正式建立教义。所谓“心、境俱有”,心指的是能缘虑的第六识心(小乘教法不知第七、八、九识),境指的是所缘虑的对象,即观察四谛的道理,各自执着为实有,这就是最初的教法阶段。所谓“境空心有”,是说通过唯识观的修习,遮除外在虚妄的境界(即名、义等四种),认为只有心识存在,心外再没有实在的境界。所谓“心、境俱空”,是说既然所缘的名、义等境界是空,能缘的识心也就不能成立。所以《中边论》说:因为外境(尘)不存在,所以根本识(本识)也就不生起。有人问:为什么下面直接说平等真空的法门,却又说依他缘起看似有的事物呢?所以注解回答说,是由于他们害怕空见等等。意思是小乘行者听到“空”,以为是没有任何事物的空无,那就成了彻底的虚无,他们恐怕这会落入断灭的见解。如果一切必定空无,那怎么还会有因果、生死、涅槃呢?徒然勤奋修行,又有什么益处?所以经上说:宁可生起像须弥山那样大的有见,也不可生起像芥子那么小的空见。因此他们心生惊惧怖畏,为了让这类根机的人能够接受,就暂且保留假名安立的事物表象。这是为了消除他们的病执(错误见解),而不否定法本身。所以保留依他缘起的假有说法,是为了接引那些心量狭小、根机较劣的修行者。
▲疏方为了义者,三、结判也。既蹑上句心、境俱空,平等一味,方为了义,则翻明前心、境俱有,境空、心有,皆非了也。若约三性空、有明了、不了者,初破外道自然性等,故说缘生法决定是有;次渐破小乘缘生实有之教,故说依他似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由存假名而引接之;后时方就究竟说缘生即空,是缘成实,方为了义。
**疏中所谓“这才是究竟了义”的第三层,是总结判定。既然承接上文“心念与对象都空寂,平等无二”,这才算是究竟了义,那么反过来就表明,前面所说的“心与对象都存在”、“对象空而心念有”,都不是究竟了义。如果依据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中关于空、有、明了、不了义来分:最初为了破除外道的自然实有等邪见,所以说因缘所生之法决定是存在的;接着逐渐破除小乘认为缘生法真实存在的教法,所以说依他起性只是似有非真,因为他们畏惧这真空之理,所以暂且保留假名来引导接引;到最后时机成熟,才依据最究竟的义理,说缘生之法当下就是空性,这才是依缘而成就的真实(圆成实性),才是究竟了义。
▲疏此三、次第下,结成所凭。般若灯论本即中论五百偈,题云分别明菩萨释。分别即智,明即是光,译人异耳。大乘妙智经未见经本,但依贤首引耳。或经在西域、未来,或即般若经。般若是智,摩诃是大,大亦妙矣。
**疏文**:这第三点,“次第”以下,是总结所依据的文献。《般若灯论》的原本就是《中论》的五百偈颂,题目称为“分别明菩萨释”。“分别”就是智慧,“明”就是光明,只是翻译的人用词不同罢了。《大乘妙智经》没有见到经文原本,只是依据贤首(法藏)大师的引述而已。这部经或许还在西域、没有传来中土,或许就是《般若经》。“般若”是智慧,“摩诃”是广大,广大也就有微妙的含义了。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下)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第三、广辩也。文二:一、问;二、答。今即问也。矛楯者,矛是戈戟之类,楯即排甲之流,如一人卖矛楯二物,云矛颕利无有傍排而不透,云楯坚固无有枪戈而可穿,此人二言不应俱信,今二宗亦尔。
第三、详细辨析。这部分文字分为两层:一是提问;二是回答。这里就是提问部分。所谓“矛盾”,矛是戈、戟这类兵器,盾则是盾牌、甲胄一类防具。好比有一个人同时卖矛和盾两样东西,他说自己的矛极其锋利,没有任何盾牌是它刺不穿的;又说自己的盾无比坚固,没有任何枪戈能将它穿透。这个人的两种说法不可能同时成立。如今这两种宗派的观点,也正是如此。
▲疏答有三义下,答也。文列三章,具在疏文。其第一者,文异理同。佛本但为一大事故,说法损益,在于弘传之者。称机,则空、有俱益;差机,则理、事皆损。要在临时观根辨教,岂在定判教之是非耶?故不应和会也。其犹药无贵贱,承病为先;法无浅深,当机者妙。古德云:卷机说法,是众生怨。又云:通则文文妙药,执则字字疮疣。
▲疏文回答包含三层含义,以下是解答。文字分三部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疏文。其第一层意思是:文字表述虽有差异,根本道理相同。佛陀本为一大事因缘而说法,教法的利与弊,关键在于弘传者如何运用。契合众生根机,则空宗、有宗都能带来利益;若与根机不符,则义理、事相皆可能造成损害。关键在于说法时观察根器、辨别教法,岂能预先固定评判教法的是非对错呢?因此不应强行调和会通。这就如同药物不分贵贱,对症才是首要;教法不论浅深,契合根机方为妙用。古德曾言:不顾根机而机械说法,实为众生怨敌。又说:通达时字字句句皆是妙药,执着时字字句句反成疮疣。
△疏:四、悉壇者,悉壇,梵語。有云:翻就此說,即是宗義。或云:義、宗,名有所重故。所謂說法有四:宗、義、類也。若約天台,即云:悉者,普也,布也,遍也。壇者,此云施也。若和會者,謂以此四宗之義,通布施於眾生,皆令霑益。若不得此四種善巧方便,即所說逗機差互,或益不益,即法施不得遍布矣。然四各義者,如智論釋:一、世界悉壇:或聞真歡喜,或聞俗歡喜,或聞中歡喜。此即隨情為說,忻、悅不同故。二、各各為人悉壇:或有聞說空,則戒、慧增長;或聞說有,則戒、慧增長。此即隨情為眾生,便、宜不同故。三、對治悉壇:或聞有法能破睡眠、惡覺,或云空法能破睡眠、惡覺。即隨情為眾生,破、惡不同故。四、第一義諦悉壇:或聞空生解,或聞有起悟,或聞中發徹。此即隨用為悟、入不同故。如來立法,不過此四。有四種悉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悟,無相違背。請約如如法實際者,世界悉壇故無,第一義悉壇故有。約人等者,世界悉壇故有,第一義悉壇故無。(五陰和合,無有別人故。問曰:云何佛言我見眾生?答:約世界故,非有第一義。外人迷此世界,故佛為說。)第三、對治悉壇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對治者,如不淨觀,於貪愛病中名善對治,於嗔恚病名非對治。以嗔恚觀,人生更增嗔恚。如慈心觀,於嗔病中則是對治,於貪愛中則非對治。如因緣觀,於愚癡病中為善對治,於具嗔貪則非對治。言愚癡者,非如牛羊等。是人具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如是人當觀因緣也。四、於第一義悉壇,一切語言道斷,心行處滅,不求諸法實相,無初中後,是名第一義也。又天台法華玄疏第一中,解四悉壇為十重:一、釋名,乃至第十、通經,廣如彼說。詳其意者,分別令稱機悅適是世界,令生善心是為人,令惡除滅是對治,令入聖道是第一義。又雙說空有是世界,單說有是為人;單說空是對治,非空有是第一義。大意如此,文在別卷。
**疏文**:第四、“悉坛”这个说法,“悉坛”是梵语。有一种解释是:翻译成我们这里的说法,就是宗派的核心教义。也有说:教义、宗派,名称各有侧重。所谓说法有四种:宗派、教义、类别。如果依据天台宗的解释,就是说:“悉”的意思是普遍、布施、周遍。“坛”在这里是施予的意思。如果综合起来理解,就是说用这四种宗派的教义,普遍施予给众生,让他们都能获得利益。如果不懂得这四种善巧方便,那么所说的法就可能与听法者的根机不相应,有的得益有的不得益,这样法施就不能普遍周遍了。然而这四种各有其含义,比如《大智度论》解释:一、世界悉坛:有的人听到说真谛(空)欢喜,有的人听到说俗谛(有)欢喜,有的人听到说中道欢喜。这就是随顺众生的情感而说法,因为他们的喜好、欣悦不同。二、各各为人悉坛:有的人听到说空法,戒律和智慧能增长;有的人听到说有法,戒律和智慧能增长。这就是随顺众生的根性,为了对他们方便、适宜不同。三、对治悉坛:有的人听到说有法能破除睡眠、恶念,有的人听到说空法能破除睡眠、恶念。这就是随顺众生的烦恼,为了破除、对治他们的恶习不同。四、第一义谛悉坛:有的人听到空义能生起理解,有的人听到有义能发起觉悟,有的人听到中道义能彻底通达。这就是随顺教法的作用,为了悟入的途径不同。如来设立教法,超不出这四种。因为有这四种悉坛,所以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都是真实的觉悟,彼此没有违背。如果依据真如法性的实际理体来说,从世界悉坛的角度看是没有的,从第一义悉坛的角度看是有的。如果依据众生(五蕴假合的人)来说,从世界悉坛的角度看是有的,从第一义悉坛的角度看是没有的。(因为只是五阴(色受想行识)的和合,并没有一个实在独立的“人”。问:为什么佛说“我见众生”呢?答:那是依据世界悉坛(世俗谛)而说,不是依据第一义谛。外道之人迷惑于这个世界(世俗假相),所以佛为他们这样讲说。)第三、对治悉坛,针对有烦恼需要用法门对治时,这个对治法就是“有”,但从实相本性来说则是“无”。所谓对治,比如不净观,对于贪爱这种病来说是善巧的对治,对于嗔恚这种病来说就不是对治。因为用不净观,对于嗔恨心重的人反而可能增加嗔恚。再如慈心观,对于嗔病来说就是对治,对于贪爱来说就不是对治。又如因缘观,对于愚痴病来说是善对治,对于兼具嗔恨和贪爱的人来说就不是对治。这里说的愚痴,不是像牛羊那样的无知。是指那些追求真实之道,但因持邪见、用邪心观察,从而产生种种邪见的人。这样的人应当观修因缘法。第四、关于第一义悉坛,一切言语道断,心念处灭,不寻求诸法的实相,没有开始、中间、结束,这叫做第一义。另外,天台宗的《法华玄义》和《法华文句》第一卷中,将四悉坛解释为十个层次:一、解释名称,一直到第十、通贯经义,详细内容如那里所说。详究其意旨:通过分别解说让听法者感到契合根机、欢喜舒适,这是世界悉坛;让听法者生起善心,这是为人悉坛;让听法者的恶习除灭,这是对治悉坛;让听法者悟入圣道,这是第一义悉坛。再者,同时讲说空和有是世界悉坛;单独强调有是为从悉坛;单独强调空是对治悉坛;超越空和有的对立,才是第一义悉坛。大意就是这样,详细的文字记载在别的卷帙中。
△疏: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二、別時意趣,三、別義意趣,四、補特伽羅樂欲意趣。有一本起信鈔引攝論別釋,一一皆云意趣。今親撿攝論文,與彼小異。應是前後翻譯不同,或是釋論各別。今但且寫親撿之文,如後論當第五之。復有四種意義,一切佛語應隨順入:一、平等意,如言:我於昔時名毗婆尸正徧知。二、別時意,如言:誦持多寶如來名,決定得阿耨菩提。又如經說:唯發願將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如經說:親近恒河沙等諸佛,將解大乘法義。四、隨人心意,所謂:或為此人讚嘆布施,復為此人毀訾布施。如布施,戒及餘脩亦如是。是名四種意。(上是本論。)釋曰:(下是釋論。)如有人取同法,故言:彼即是我。世尊亦爾,心在平等法身,故說:我於彼時名毗婆尸等。非毗婆尸,是釋迦牟尼。此中平等為意故。(既佛身名平等,言釋迦與毗婆二名不異,故或時云我名毗婆也。)別時意者,此意非唯稱佛名,決定得阿耨菩提。如言以一金錢得千金錢,豈一日得耶?此意在別時故。(意云:以一錢經紀即得千錢,非停一錢多時自然成千也。發願亦爾,但有願即有行,行成即生極樂,非但以願即得往生也。)別義意中得解大乘法者,謂於三性道理自覺其相。若世尊意但以如文詞為解義者,凡夫亦應正解。彼解義者,必由親近無量諸佛方乃得故,此是佛意。(意云:親近諸佛必聞法,聞法故解。)隨人心意者,或於此人讚嘆布施,又於此人毀訾布施,如是等意有隨彼得成。若人慳恡,於彼讚施;若此人於施已得勝故,即於彼所毀訾布施。若無此意,於一施中或讚或毀,即是相違。由有此意,故若讚毀皆悉相應。戒等亦爾,應如別卷。疏云:於一法中或讚毀者,此通論佛語難定,不局四意趣之文。
**疏文说**:第四、意趣的含义,包括:一、平等意趣,二、别时意趣,三、别义意趣,四、补特伽罗乐欲意趣。有一本《起信钞》引用《摄大乘论》分别解释,每一条都称为“意趣”。现在我亲自查阅《摄大乘论》原文,与那本《钞》的解释略有不同。这可能是前后翻译版本有差异,或者是释论的见解各自有别。这里只写下我亲自查阅的原文,相关内容在后面的论文中会详细说明。 《摄论》中说:又有四种意义,对于一切佛语都应随顺理解:一、平等意,例如佛说:“我在过去世名叫毗婆尸,是正遍知者。”二、别时意,例如佛说:“诵持多宝如来名号,决定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又如经中说:“只要发愿就能往生极乐世界。”三、别义意,例如经中说:“亲近像恒河沙数那样多的诸佛,才能理解大乘的法义。”四、随人心意,所谓:或对这个人赞叹布施,又对另一个人批评布施。如同布施一样,持戒以及其他修行也是如此。这就叫做四种意趣。(以上是《摄大乘论》本论的原文。)
**释论解释说**:(以下是释论的解说。)就像有人因为证得了相同的法,所以说:“他就是我。”世尊也是如此,心契入平等法身,所以说:“我在那时名叫毗婆尸等。”这并非说毗婆尸就是释迦牟尼佛本人。这里是以“平等”作为意趣的缘故。(既然佛身佛名本质平等,所以说释迦与毗婆尸这两个名字并无不同,所以佛有时会说“我名叫毗婆尸”。) “别时意”的意思是,此意并非指仅仅称念佛名,就立即能在当下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像说用一枚金钱能得到千枚金钱,难道是一天之内就能得到的吗?这个意趣是指向未来别的时节的缘故。(意思是:用一枚钱去经营,将来才能得到千钱,并非放着一枚钱过段时间它自己就变成一千。发愿往生极乐也是如此,只要发愿就必然伴随修行,修行成就才能往生极乐,并非仅仅靠发愿当下就能往生。) “别义意”中所说的“得解大乘法”,是指对“三性”的道理能自觉了知其真实相状。如果世尊的意思只是按字面文词来理解“解义”,那么凡夫也应该能正确理解了。而那种真正的“解义”,必须是亲近了无量诸佛之后才能获得的,这才是佛说此话的真实意趣。(意思是:亲近诸佛必定听闻佛法,因闻法才能理解真实义理。) “随人心意”是指,或者对这个人赞叹布施,又对另一个人批评布施,像这样根据对方的不同情况而说,都能帮助他成就。如果一个人吝啬,就对他赞叹布施;如果这个人对布施已经修得很好了,就对他批评布施(以防止他执着)。如果没有这种随机的意趣,对于同一种布施行,有时赞叹有时批评,就显得自相矛盾。正因为有这种意趣,所以无论赞叹还是批评,都是相应于对方根机、恰到好处的。持戒等其他修行也是如此,具体应参考别的卷章。 疏文说:对于同一种法,有时赞叹有时批评,这是总体上讨论佛语难以一概而论,不局限于上述四种意趣的条文。
疏二者下,第二章中明末学须和会也。文二:初、标大意,二、正和会。今初也。言见趣者,见为起计,趣谓情趣。一味者,就教本为一事,就理同有佛性。故涅槃师子品说海有八德之喻,法合第三同一咸味,云:一切众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一解脱、一因、一果、一甘露,一切当得常、乐、我、净,是名一味。云一甘露者,正显一味甘露以喻涅槃。言渐分者,分为五性、三乘,即如五味、三味,或分为空、有二味。各立宗源者,然空与有皆依真性而说,但是真性中二义,二义同一真性之源。故论中唯依一心说二门义。后辈学习空、有二宗之人,便各立己义以为宗源,谓破相宗以空便为本源,法相宗以唯识为本源。党己斥彼者,破相宗党空斥有,法相宗党有斥空。或癈或兴者,清辨、护法及诸徒属互望兴、癈。住空者,有癈故也;住相者,空癈故也。冀如初者,如千年前也。不敢的定准拟,但希冀矣。
第二段以下,是第二章中说明后学必须融会贯通的部分。文字分为两部分:首先标明大意,其次正式融会。现在是第一部分。
所谓“见趣”,“见”是指生起计度分别,“趣”是指情感取向。“一味”的意思是:从教法根本来说是一件事,从理体上说众生都有佛性。所以《涅槃经·狮子吼品》用大海具有八种功德作比喻,在法义对应的第三点“同一咸味”中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同属一乘、同一解脱、同一因、同一果、同一甘露,一切众生都将证得常、乐、我、净,这就叫做“一味”。说“一甘露”,正是为了显示那唯一的甘露,用来比喻涅槃。
所谓“渐分”,是指分为五种种性、三乘教法,就像分为五种味道、三种味道,或者分为空、有两种法味。“各立宗源”的意思是:然而空宗和有宗都是依据真如佛性而建立的,其实只是真如佛性中的两种含义,这两种含义同属一个真如佛性的本源。所以《大乘起信论》中只依据一心来开示心真如门和心生灭门这两门义理。后来学习空、有两宗的学者,却各自树立自己的教义作为根本源头,比如破相宗认为空就是本源,法相宗认为唯识才是本源。
“党己斥彼”是指:破相宗偏袒空宗、排斥有宗,法相宗偏袒有宗、排斥空宗。“或废或兴”是指:清辨、护法两位论师以及他们的弟子们互相看待对方宗派的兴衰。执着空宗的人,希望有宗被废除;执着相宗的人,希望空宗被废除。“冀如初”是希望像一千年前那样(和谐统一)。不敢确切地断定或比拟,只是心怀这样的盼望罢了。
▲疏于中下,正会也。开章云云,初者下,文三:一、开章;二、初中又下,牒释科段,皆在疏文。文,义也。已具如二宗各立中释。三、由有如此下,三、结会也。言明了、不了者,谓约前门,则法相为了,法性为不了;若约后门,则法性宗为了,法相宗非了。既皆二义了、二义不了,文、理则齐。然此依藏和尚释彼密意,用于法性。何者?有二义故:一、以摄生宽、狭对益物渐次,则摄生宽了,不及益物唯大为了;以言教具、阙对显理增微,则言教具为了,不及显理尽为了。思之,可知。二者、言中虽云各有二了,有二不了,深密宗中二种了义亦成不了。何者?如摄生中,第二时唯摄大为不了,第三时具摄为了者,则有纯金,何如杂铁?纯菩萨众,何如凡、小同居?法华唯为菩萨,何如昔被三根?是故应云:摄机唯令入大为了,摄令入三乘为不了。又如言教具、阙中,以第二时不具为不了,第三具说三乘为了者,应可言皆阙典,应为不了;杂以无稽,应当为了;纯卖真金,应为贫士;瓦、木杂货,应为富商。法华唯说一乘,何如昔说三异?是故应云:唯说一极,方为了义;杂说三乘,即为不了。上二本是法相为了,今皆成不了;后二又成法性是了。则四种不了,皆属前宗;四种了义,皆属法性。今恐宗法相者,是非心生,故疏不具分折,但为和会耳。疏互不相违者,然此二对三时,若各执其文,并各不能断一代时教,以各有据,互相违故。若得佛说时意者,亦不相违,谓佛各别为于一类机故。深密经意为于一类飡般若者,闻平等空,拨无因、果,不了空、有、无二,故第三时为其分折,于一法上空、有二义。其妙智经则以一类闻说三性,迷唯识者未能忘怀,观缘起者定谓似有,故令总忘心、境,即事而真矣。意明偏执,则互相违,相违,则俱非;得意,则互相顺,相顺,则俱是。此乃离之两伤,合之双美。
在疏文中间偏下的部分,是正式的会通。开章所说的内容,初者以下,文字分为三部分:第一是开章;第二的“初中又下”是重复解释科判段落,这些都在疏文之中。文,就是义理。已经完备如二宗各自安立的解释中。第三,“由有如此下”是第三部分,总结会通。所说的明了、不了,是指依前一门来说,则法相宗是了义,法性宗为不了义;如果依后一门来说,则法性宗是了义,法相宗非了义。既然都具备两种了义、两种不了义,文句和义理就平等了。然而这是依据藏和尚解释那密意,用于法性宗。为什么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以摄受众生的宽狭对应利益众生的渐次,那么摄生宽泛是了义,但比不上利益众生唯在大乘才是了义;以言教具足、欠缺对应显理的程度深浅,那么言教具足是了义,但比不上显理究竟才是了义。仔细思考,可以明白。第二,言语中虽然说各有二种了义,有二种不了义,但深密宗中的二种了义也成了不了义。为什么呢?比如在摄生中,认为第二时唯摄大乘是不了义,第三时具足摄受是了义的话,那么有纯金,怎么会不如混杂铁呢?纯是菩萨众,怎么会不如凡夫、小乘同居呢?法华经唯为菩萨,怎么会不如过去被三根普摄?因此应当说:摄受根机唯令入大乘为了义,摄受令入三乘为了义。又如在言教具足、欠缺中,认为第二时不具足是不了义,第三时具足说三乘是了义的话,就应当说都欠缺典籍,应是不了义;混杂无稽之谈,应当为了义;纯卖真金,应是贫士;瓦、木等杂货,应是富商。法华经唯说一乘,怎么会不如过去说三乘差异?因此应当说:唯说一乘至极之理,方是了义;杂说三乘,即为不了义。上面两种本属法相宗为了义,现在都成了不了义;后面两种又成了法性宗是了义。那么四种不了义,都属于前宗;四种了义,都属于法性宗。现在恐怕宗奉法相的人,生起是非之心,所以疏文不详细分析,只是作和会罢了。疏说互不相违,然而这两对三时教判,如果各自执著其文字,都各自不能决断一代时教,因为各有依据,互相违背的缘故。如果领会佛说时的意趣,也就不相违背,是说佛各别为了某一类根机的缘故。深密经的意趣是为了一类修学般若的人,听闻平等空性,拨无因果,不能了悟空、有本无二,所以第三时为他们分析,于一法上开显空、有二义。那妙智经则是因一类听闻说三性,迷惑唯识的人未能忘怀,观缘起的人一定认为似有,所以令其总忘心、境,即事而真了。意在说明偏执,就互相违背,互相违背,就都不对;领会意趣,就互相随顺,互相随顺,就都对。这是分离则两伤,合和则双美。
疏后会所宗空有义中,先叙异说者,但叙两家各说宗意,非疏家意。疏家意在后会无违中也。有中四句:初、立有,二、破空,三、双印,四、指据。今初也。疏若言下,破空也,又四:一、出其过;二、若尔下,释所以;三、设有处下,遮救;四、若此无下,结过。二中又二:一、正释;二、故论下,引证,即唯识也。三中恐性宗救云:诸大乘经多说诸法皆空,今云不空,岂不违教?故为此遮也。四、结过中二:一、正结;二、经云下,引证,即一经一论也。疏如是空下,双印也。疏瑜伽下,指据也。
在解释《圆觉经大疏》后面会通所宗“空”与“有”之义的部分,先叙述不同说法,这里只是列出两家各自阐述的宗义,并非疏文作者本人的观点。疏文作者的意旨,在后面会通“空”“有”不相违的部分。 关于“有”的论述分为四段:第一、建立“有”的见解;第二、破除“空”的偏执;第三、同时肯定“空”与“有”;第四、引据经典作为根据。这里是第一段。 疏文中“若言……”以下,是破除“空”的偏执,又分四步:一、指出其过失;二、“若尔……”以下,解释为何有过失;三、“设有处……”以下,遮止可能的补救说法;四、“若此无……”以下,总结过失。 第二步中又分两段:一、正面解释;二、“故论……”以下,引用经论为证,即《唯识论》。 第三步是担心主张“性空”的宗派会补救说:诸多大乘经典多讲一切法皆空,如今却说“不空”,岂不是违背教义?因此在此遮止这种质疑。 第四、总结过失中分两段:一、正面总结;二、“经云……”以下,引经论为证,即一部经与一部论。 疏文中“
△疏:二者、下空中文四:一、以理立破,二、以过破之,三、以经夺论,四、以师诃责。今初,又四:一、立空;二、设有下,通妨;三、以若下,破有,又二:一、以理破;二、大品下,引教破。疏智论云下,四、印空,又三:一、引教印;二、又若言此幻下,反质印幻喻,如下普贤章中广释;三、当知此兔下,蹑前印。疏又汝以下,第二、以过破之;三、入汝云下,第三、以经夺论;四、汝无着下,以师诃责。
疏文第二层,关于“空”的论述分为四部分:一、依据道理建立并破除;二、指出错误来破除;三、引用经典驳斥论说;四、以祖师之言进行斥责。现在是第一部分,又分四步:一、确立“空”的道理;二、从“假设有……”开始,疏通疑难;三、从“如果……”开始,破除“有”的见解,这部分又分两步:一、用道理破除;二、引用《大品般若经》等教典破除。疏文中引用《大智度论》的部分,属于第四步:印证“空”义,又分三节:一、引用教典印证;二、从“又如果说这个幻象……”开始,通过反问印证幻喻,详细解释见下文普贤菩萨章;三、从“应当知道这只兔子……”开始,承接前文进一步印证。疏文从“又你因为……”开始,是第二部分:指出错误来破除;第三部分,从“再者,你说……”开始,是用经典驳斥论说;第四部分,从“你无著……”开始,是以祖师之言进行斥责
疏:第二、会无违者,从此方是疏家意也。文二:初、标一味;二、是故龙下,会二宗。文三:今初,会龙树、无着也。又三:一、顺显无违,二、反显无违,三、更相由籍。初中三:一、明空不违有;二、无着下,明有不违空;三、当知下,明空、有一味。
疏文:第二、会通无违的部分,从这里开始才是疏主的本意。文字分为两段:第一、标举一味之理;第二、从“是故龙”以下,会通二宗。文字又分三层:现在先会通龙树、无著二家。再分三层:一、顺向显示无违;二、反向显示无违;三、阐明相互依存。第一层中又分三节:一、说明空理不违背有相;二、从“无著”以下,说明有相不违背空理;三、从“当知”以下,说明空、有本来一味。
△疏:如其下,反显无违,又三:一、执有失有;二、又若恐下,执空失空;三、是故下,结成无违。
**疏文解释:** 从“如其”以下的内容,是从反面说明(上述观点)并无矛盾,又分三部分: 一、(若)执着“有”就会错失“有”的真义; 二、从“又若恐”以下,(若)执着“空”就会错失“空”的真义; 三、从“是故”以下,总结说明(真正的见地)并无矛盾。
△疏非直下,更相由藉也。
这部疏文并非直接解释,而是层层递进、相互依凭展开的。
▲疏问:若尔下,二、会清辨护法中二:一、问,二、答。又二:一、标征。二、为末代下,二、正会,文三:一、破有成有,二、破空成空,三、反结、顺结。初中三:一、正明;二、若不下,反明;三、是故下,顺结。疏又彼下,破空成空中三:一、正明;二、若不下,反明;三、是故下,顺结。疏若无如下,三、反结、顺结也。
疏文提问:如果是这样,接下来第二部分,会通清辨与护法的观点,其中分为两点:第一是提问,第二是解答。解答又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标举并征问。第二是从“为末代”往下,是正式会通,文字分为三节:一、破除“有”而成立“有”;二、破除“空”而成立“空”;三、反向总结、顺向总结。第一点“破有成有”中又分三小段:一、正面说明;二、从“若不下”开始,反面说明;三、从“是故下”开始,顺向总结。疏文又说“彼下”,在“破空成空”中也分三小段:一、正面说明;二、从“若不下”开始,反面说明;三、从“是故下”开始,顺向总结。疏文从“若无如下”开始,是
▲疏由幻有下,第三、双会二代中四:一、彰所以;二、若不相下,正和会;三、龙下,辨教主意;四、违顺下,总会无违。
**疏文从“由幻有”以下,是第三部分“双会二代”,其中包含四个层次:一、阐明这样做的原因;二、从“若不相”以下,是正式调和会通;三、从“龙”字以下,是辨明教主的本意;四、从“违顺”以下,是总结会通,说明并无矛盾。**
三、約此土承習者,第三、須料簡也。文二:一、述料簡意也。去聖等者,借御注孝經序中文義例於佛教,彼文具云:嗟呼!夫子沒而微言絕,異端起而大義乖,乃至故魯史春秋學開五傳(左傳、公羊傳、穀梁傳、郢傳、列傳也),國風雅頌分為四詩(元詩、韓詩、齊詩、魯詩),去聖逾遠源流益別。近觀孝經舊注踳駮尤甚,至於跡相祖述殆且百家,業檀專門猶將十室,希陞堂者必自開戶牖,攀逸駕者必騁殊軌轍,是以道隱小成、言隱浮偽。釋曰:今以佛滅度至貞觀十九年,得千八百餘年,為去聖時遙,用宗慈恩等後來傳述之教為源流益別,以清辨護法早已流別於源,今展轉枝流故云益別,故全道隱小成等也。
三、关于中土传承学习的第三点,需要加以辨析说明。文字分为两部分:一、阐述辨析的用意。“去圣”等语,是借用唐玄宗《孝经注序》中的文义体例来比拟佛教。该序原文写道:唉!孔夫子逝世后精微的言论就断绝了,各种异端学说兴起导致根本义理混乱,以至于鲁国史书《春秋》的学问分出了五种传注(指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郢传、列传),《诗经》中的国风、雅、颂也被分为四家诗学(指元诗、韩诗、齐诗、鲁诗)。距离圣人时代越遥远,传承的源流分支就越发不同。近看《孝经》的旧注尤其杂乱矛盾,至于沿袭阐述的著作几乎有上百家,专攻此学而成一家的也还有十来户。希望登入学问殿堂的人必定各自另开门户,追随先贤车驾的人却奔驰在不同的道路上,因此大道被浅薄的成就所遮蔽,真言被虚浮伪饰的言论所掩盖。解释如下:现在从佛陀圆寂到唐朝贞观十九年,已有一千八百多年,这就是“距离圣人时代遥远”;采用宗派、慈恩宗等后世传承阐述的教法,就是“源流越发不同”。因为清辨、护法两位论师早已在源头上就分流了,如今辗转传承、分支更多,所以说“越发不同”,因此完全符合“大道被浅薄成就遮蔽”等描述。
疏方拭隔遠者,天竺與此隔諸封疆及諸險難,又極遙遠。謂若隔而不遠,聲響相聞;若遠不隔,則至學之者可詣。今以隔遠,故法教轉轉疎謬也。疏風俗攸殊者,攸,所也。謂設有得過隔絕之難,到於遙遠之邦,邦之風俗一切別異,故翻譯多失。疏三難、五失者,道安法師云:譯梵為秦,有五失本、三種不易。(華嚴鈔引,今疑其非,以道安是晉非秦故。)五者:一、梵語盡倒,而使從秦;二、梵經尚質,此方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三、梵經委悉,至於歎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四梵有義說,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十故百,刈而不存;五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也。乃復說而悉除之。又三不易者,然般若逕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險易,而將雅古以適今時,一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微言,使傳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迦葉合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裁量,彼阿羅漢競競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是,豈將不知法者勇乎?誡茲五失經、三不易云云。叡公摩訶般若經序云:執筆之次,三惟亡師五失本、三不易之誨。(叡公云師,前又云秦,似是羅什。)惕焉若厲,憂懼盈懷,雖復履薄臨深,未足喻也。幸冀宗匠通鑒,文離左右,而旨不乖中。遂謹受案譯,敢當此任。由此,故古來云:會意譯經,秦羅什為最。然晉者(此中闕文,應知別本有等雕鏤,固難尋訪。下有斯例,皆准知之)。疏雖餘乳等者,用涅槃經意也。彼經第九云:善男子!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添二分水,賣與餘女。女復加二分水,賣與近城女人。女人復加二分水,轉賣城中女人。彼女復加二分水,詣市賣之。時有一人,為子納婦,至市欲買,多索價數。是人答言:汝乳多水,值我待客,故取。取已,還家,煑用作糜,都無乳味。雖無乳味,於苦味中,千倍為勝。善男子!我涅槃後,正法未滅,餘八十年。諸惡比丘抄略是經,分作多分,能滅正法色、香、美味。是諸比丘是伴侶,受畜不淨之物(不淨財寶、金銀、莊宅等),而言:如來悉聽我畜,如乳,如水。雜以世語,錯定是經,令多眾生不得正取。釋曰:今意云:法相學,是人重論輕經,展轉加名數,致令求法、求道者聽聞,不得一一聞經。況此方人,百年已來,俗講之流,多是別誦。後人撰造,順合俗心之文,作聲聞諷詠。每上講說,言百分中無一言是經、是法。設導者經,亦是亂引雜用,不依本血脉之義,連環講之。正如涅槃經所說行相也。又多事鞍馬,貯畜財物,且當八不淨財也。今云餘乳色者,謂多水之乳,其味雖淡薄,色還白也。如名利比丘說法,雖無理觀之味,而還禮佛、念佛、恭敬之相。鐘磬嚴座,讚佛讚經,種種相貌,宛如法教與行之相也。故云雖餘乳色。疏法藥流布,惑病唯增者。夫方藥要妙,在於効驗。且自相教大昌,僧中修證轉少,求名利、騁奢華、縱貪欲者轉多。有人云:經論眾生出世因解來翻更長貪嗔。今意云:事既如此,即知所傳授之章疏,不得諸佛菩薩所說所造經論之深旨也。如人服藥病增,即知方書差錯,調合失節,服餌失度。理合更訪良醫,求其深妙。何得守株待兔,刻舟求劒乎?故志公云:無為大道快樂,眾生不解脩錯。不逢出世明師,未服大乘法藥云云。勤學不如選師,犢子逐他走作。師暗不識三乘,聽者任他斟酌。但知多納財帛,死乃三途受惡云云。真似赤眼老翁,傍門唱賣眼藥。自病猶治不差,將知眼藥是惡。愚人不解思量,任他立翁斟酌。買藥安置眼中,赤眼重生匡廓。疏既性教蔑下。自一、二百年來,法性之教,二京不行。故經論宗中脩習求證之道流,閴寂不聞於當代。蓋由良醫既絕,則病者不聞其効矣。疏若不下。如欲適楚,問人道路,一令南駕,一使北轅。問者既疑,求決於我。我若云總得,何指所歸?以彼二說,南北敵體相違,必須一非一是。理應為辨是非,乃至遠近、利害、曲直、夷險矣。
**疏文解释“隔远”:** 天竺与此地之间隔着重重疆界与险阻,路途又极其遥远。若是只隔不远,还能听见声响;若是只远不隔,求学之人尚可前往。如今既隔又远,导致佛法教义在传播中层层疏漏错谬。
**疏文解释“风俗攸殊”:** “攸”就是“所”的意思。意思是即便有人能越过隔绝的险难,到达遥远之地,那里的风俗习惯也全然不同,因此翻译多有失误。
**疏文解释“三难、五失”:** 道安法师曾说:将梵语译为秦语(汉语),有五种偏离原貌之处、三种不易处理的困难。(《华严钞》引述时称“秦”,此处疑有误,因道安是晋代人而非秦代。) 五种偏离原貌是: 一、梵语的语序完全颠倒,却要让它顺从汉语习惯; 二、梵文经典崇尚质朴,而此地喜好文采,为让大众接受,非加以文饰不可; 三、梵文经典叙述详尽,至于赞叹咏叹之处,反复叮咛,或三遍或四遍,不嫌繁琐,如今却加以删减; 四、梵文中有义理阐述,正像文末总结的“乱辞”,寻绎前文,意思并无不同,但译者或十倍百倍地铺陈,便删除不存; 五、事情本已说完,却又旁涉其他,回头重复前面的话,也全都除去。 三种不易是: 第一,智慧经由佛三达圆满之心,当面宣说,圣者必定顺应时代,而时代风俗有险峻平易之别,却要以古雅适应今时; 第二,愚者与智者如天地相隔,圣境难以企及,却想将千载之上的微妙言语,传译得契合后世百代末流世俗; 第三,阿难诵出经典时,离佛世不久,尊者迦叶会集五百位具足六通的大阿罗汉,反复审查、书写。如今离佛已千年,却以近人之意裁断,彼等阿罗汉尚且如此谨慎,我等生死凡夫却如此轻率,岂非让不知法者妄逞勇猛? 故告诫这五种偏离原貌、三种不易之处等等。 僧叡法师在《摩诃般若经序》中说:执笔翻译之际,三次想起先师关于“五失本、三不易”的教诲。(僧叡称“师”,前文又说“秦”,似乎是指鸠摩罗什。)心中戒惧,如临危境,忧惧满怀,即使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也不足以比喻。幸望宗门大匠明鉴,使文辞虽离左右,而旨意不乖中道。于是恭敬受命译经,敢担此任。 因此,古来都说:领会意趣翻译佛经,以秦时鸠摩罗什为最佳。然而晋代……(此处原文有缺漏,应知别本或有补正,但固难寻访。下文若有类似情况,均依此理解。)
**疏文“虽余乳等”:** 此处是借用《涅槃经》的寓意。该经第九卷说:善男子!譬如牧牛女,为卖乳多获利,掺入两分水,卖给另一女子。那女子又加两分水,卖给近城的女人。这女人再加两分水,转卖城中的女人。那女人再加两分水,到市场售卖。当时有一人,为儿子娶妇,到市场想买,对方索价甚高。这人说:你的乳掺了很多水,只因我待客急需,才买下。买回家后,煮成乳糜,却全无乳味。虽无乳味,但比苦味仍胜千倍。善男子!我涅槃后,正法未灭的最后八十年,恶比丘们抄略此经,分割成多份,能灭除正法的色、香、美味。这些比丘结成同伴,接受蓄养不净之物(不净财宝、金银、田宅等),却说:如来都允许我们蓄养,如乳如水。他们杂入世俗言语,错乱定说此经,使许多众生不能正确领会。 解释:这里的意思是:执着法相之学的人,重论轻经,层层增添名相数目,致使求法求道者听闻时,不能一一领会经义。何况此方之人,近百年来,俗讲之流,多是别处诵习。后人编造、迎合世俗心理的文字,作为声闻讽咏之词。每次上讲说法,所言百分中无一字是经、是法。即使引用经典,也是乱引杂用,不依根本血脉义理,连环讲述。正像《涅槃经》所说的情形。又多经营车马,积蓄财物,且当属八不净财之类。 如今说“余乳色”,是指掺了多水的乳,味道虽淡薄,颜色还是白的。如同求名利的比丘说法,虽无义理观照之味,却仍有礼佛、念佛、恭敬之相。钟磬庄严法座,赞佛赞经,种种仪式样貌,宛如正法教说与修行的表象。所以说“虽余乳色”。
**疏文“法药流布,惑病唯增”:** 方药的精妙,在于疗效。且看自从相教(注重形式的教法)大兴,僧众中真实修证者渐少,追求名利、竞逐奢华、放纵贪欲者反多。有人说:经论本是众生出世之因,理解后反而更增长贪嗔。 此处意思是:事情既已如此,便可知所传授的章疏,并未掌握诸佛菩萨所说所造经论的深意。如同服药后病反而加重,便知药方有误,调配失当,服用失度。理当再访良医,求其深妙之法。怎能守株待兔、刻舟求剑呢? 所以志公和尚说:无为大道本自快乐,众生不解修行差错。不遇出世明师,未服大乘法药等等。勤学不如择师,牛犊只知跟着乱跑。师者昏昧不识三乘,听者任其随意理解。只知多敛财物,死后三途受苦等等。真像赤眼老翁,依傍旁门叫卖眼药。自己的病尚且治不好,可知眼药是劣货。愚人不解思量,任他老翁安排。买药点入眼中,赤眼反更严重。
**疏文“既性教蔑下”:** 近一两百年来,法性之教(直指心性的教法)在东西两京(长安、洛阳)已不流行。因此,经论宗派中修习求证的修行者,寂然无闻于当世。皆因良医既已断绝,病人便听不到疗效了。
**疏文“若不下”:** 譬如想去楚国,向人问路,一人让你向南驾车,一人让你向北行车。问者既生疑惑,求我决断。我若说“都可以”,如何指明方向?因那两种说法,南北截然相反,必有一非一是。理当为之辨明是非,乃至远近、利害、曲直、平险。
▲疏然大乘下,二、開章料簡中,初、且開章云云(在䟽)。前二者,上下疏文頻顯空、有二宗矣。而傳習者,近代章疏皆認等者,所宗之義唯般若、深密等三論、瑜伽之旨,所引證據圓通了義,即皆用華嚴、涅槃之類。然華嚴等經、起信等論、法性顯實之宗,本無敵對諍覺宗計,如是二宗之本源故。故今約本源之宗,對前二料簡及和會,則前二易見,違(料簡)、順(和會)矣。有多差別者,宗源差,則一切皆差故也。
▲疏文“然大乘下”这一段,是第二部分“开章料简”中的内容。开头先列出章节纲要说……(详见原疏)。前面提到的两种,在上下疏文中已经多次阐明空宗、有宗这两大宗派了。然而传承学习的人,近代的章疏著作都认为……所尊崇的教义只是《般若经》《解深密经》等以及三论宗、瑜伽宗的宗旨,所引用的经论证据若要圆融通达究竟义理,便都采用《华严经》《涅槃经》这一类经典。但像《华严》等经、《起信论》等论,以及法性宗、显实宗这些宗派,本来并没有互相对立、争执不休的宗派见解,它们其实是前面那两种宗派的根本源头。所以现在依据这根本源头的宗派,来对照前面两种宗派进行辨析比较以及融会调和,那么前面两种宗派的异同就容易看清,哪些是相违(指需要辨析区分之处),哪些是相顺(指可以融会贯通之处)了。之所以有许多差别,是因为根本宗旨源头不同,那么一切教义就都会随之产生差别。
疏且初二下,初、二相对中文二:一、总判;二、如法相下,二、别释,文二:初明三乘,后明五性。今初也。于中三:先标所宗。
疏文开头“初二”以下是第一、二部分对照分析中的第二段:一、总体判别;二、从“如法相”往下,是第二部分具体解释,文字分为两段:先说明三乘,后说明五性。现在是第一段。其中分为三步:首先标明所依据的宗旨。
△二、故深密下,引文成立。总为二段:一、明三乘为了,一乘不了;后、明五性为了,成前三乘是了。前中引其二经。初引深密,虽明有性、无性,意成三乘。言初皆不成者,小乘中说独佛一人有大觉性,余不说有,故皆不成佛。次一向成者,此是彼宗,指法性唯说一乘。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得成佛,为第二时教,非深密本文。深密判第二时但说空宗也。彼意言:一向尽成,则太过;尽不成,则不及。故皆方便为不了。以初未堪闻大,一向抑故;第二时劝令忻佛,一向扬故;第三时中依理正说。有性皆成,非不及也;无性不成,非太过也。故称实为了。上明三乘是了之证。疏又云下,又暗引二文:一则深密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说,据此,则明是权;二则胜鬘云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即是一乘,彼宗指此云一乘是方便说,方便说者,即为权也。又十轮第九亦说三乘各定差别。
第二、所以《解深密经》后面,引用经文来成立观点。总共分为两段:第一、说明三乘教法是究竟了义,一乘教法是不了义;之后、说明五种根性是为了了义,来证明前面三乘是了义。前段中引用了两部经。首先引用《解深密经》,虽然讲到了有佛性和无佛性,但用意是成立三乘。经文说“初皆不成”,是指小乘教法中只说佛陀一人具有大觉悟的根性,其余众生不说有佛性,所以都不能成佛。接着“一向成”,这是指那一宗的立场,依据法性只说一乘教法。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这是第二时教法,并非《解深密经》本文的意思。《解深密经》判定第二时教法只是讲说空宗的道理。它的意思是:如果说一切众生都必定成佛,那就说得太过头了;如果说一切众生都不能成佛,那又说得不够。所以这些都是方便说法,是不了义的。因为最初众生还不能听闻大乘法,所以一味压抑他们;第二时为了劝勉众生欣慕佛果,所以一味抬高他们;到了第三时,才依据真理正确宣说。有佛性的都能成佛,这就没有说得不够;无佛性的不能成佛,这就没有说过头。所以这才是符合实相的究竟了义。以上是说明三乘是了义的证据。疏文又说下面,又暗中引用了两段经文:一是《解深密经》最初两卷中都说一乘是密意说法,根据这点,就明确这是权宜之说;二是《胜鬘经》说如果如来随顺众生的意愿而施设方便,这就是一乘,那一宗根据这点说一乘是方便说法,方便说法,就是权宜之说。另外《十轮经》第九卷也说三乘各有确定的差别。
△疏:皆以性定五者,三以后结前也。
▲疏故楞伽下,明五性也。文二:一、约经正立;乃至五者、无性,唯楞伽文。从无性之人下,兼,亦是善戒经、地持论文也。彼但说二种:一、有种性,二、无种性。亦云:无种性人,无种性故。乃至而成熟之,全同楞伽。彼论释云:性种性者,无始法尔,六处殊胜,展转相续等。
▲疏文所以引《楞伽经》以下,是说明五种根性。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依据经文正式建立;……乃至第五种、无性,这仅出自《楞伽经》的经文。从“无性之人”以下,兼带的内容,也是《善戒经》和《地持论》中的文义。那里只说两种:一、有种性,二、无种性。也说:无种性的人,因为不具备种性。……乃至“而成熟之”,完全与《楞伽经》相同。那部论解释说:性种性,是指无始以来本然具有,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功能殊胜,展转相续不断等。
△疏般若下。广指经论也。皆在别卷中所引。
**白话翻译:** 疏文中“般若”以下部分,广泛引用了各种经论。这些引用的内容都收录在别卷之中。
疏若法性宗下,文二:先标所宗;后法华下,文有八段:一、立一乘,二、立一性,三、破趣寂,四、破无性,五、斥取引,六、释所引,七、前非定,八、后是凭。初中二:一、以经正立。云十方佛土中等者,即第一方便品偈。上三句正立,第四句释疑。言无二亦无三,古有多说。慈恩云:二即第二,三即第三,以菩萨乘胜,故为第一。此用即用生公意,而未尽其旨。生公云:二者、第二乘,三者、第三乘,亦应无第一。第一不乖,所以大,故不无之。既无二、三,一亦去矣。意云:今日一乘深有玄致,所以称大。所以大者,义理深也。昔三乘中,大乘据未融余二,则立为权。若约悲、智,万行不乖今日之一,故云不乖,所以大,故不无之。言既无二、三,一亦去者,昔说有三,二既不立,大岂独存?以不收二乘,又权指故,亦同羊鹿俱不得故,如光宅四乘中说。若天台等意,无二者,无有声闻、缘觉二乘;无三者,总无昔日三乘,明皆非实,故宗说不同,任情去取。若望经意,但立一实为真,趣举一门,三皆不许,不论大小。如说世界中,此人独立,更无与此,非要别指张、王二人。下句释疑。疑云:若唯有一,昔何说三?又华严经云:或有国土说一乘,或二、或三、或四、或五,如是乃至无有量。何言唯一?故经通此。疑云:除佛方便说。今释意云:若如来方便,则多少皆得。即明昔说有三是方便耳,非真实也。又次下,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据此是明三乘是权,一乘实故。第二又云:初以三乘引导众生,然后但以大乘而度脱之。释曰:纵会二归一,亦言三为方便,言唯一为实耳。
疏文如果属于法性宗体系,分为两部分:先标明所依据的宗义;后面从“法华”开始,共有八段内容:一、确立一乘法,二、确立一佛性,三、破除趣向寂灭的偏执,四、破除无佛性的见解,五、斥责错误引用经文的做法,六、解释所引经文的真义,七、说明前说并非定论,八、指出后说方是依据。第一段中又分两部分:一、引用经文正式立义。所说“十方佛土中”等句,出自《法华经·方便品》的偈颂。前三句正面立义,第四句解释疑问。所谓“无二亦无三”,古来有多种解释。慈恩大师说:二指第二乘,三指第三乘,因为菩萨乘最为殊胜,所以称为第一。这里采用了道生法师的意思,但未完全阐明其宗旨。道生法师说:二者指第二乘,三者指第三乘,按理也应无第一乘。第一乘不与实相违背,因其广大,所以不否定它。既然无第二、第三,第一也应去除。意思是:如今所说的一乘法深含玄妙旨趣,所以称为大。之所以称为大,是因为义理深远。过去三乘中的大乘,因未能融摄其余二乘,故被立为权宜之说。若从慈悲、智慧及万行来看,并不违背今日所说的一乘,所以说“不乖”,因其广大,故不否定。说“既无二三,一亦去除”,是因为过去说有三乘,既然第二、第三皆不成立,大乘岂能单独存在?由于它未收摄二乘,又属权宜指引,所以也如同羊车、鹿车都不可得,正如光宅寺四乘说中所论。若按天台宗等观点,“无二”指无声闻、缘觉二乘;“无三”指根本无过去所说的三乘,表明皆非真实,因此各宗说法不同,可随各自理解取舍。若对照经文本意,只确立一乘真实为究竟,举出任何一法门时,三乘皆不认可,不论大乘小乘。譬如说世界中,此人独自站立,再没有其他人相伴,并非特指张、王二人。下一句解释疑问。疑问是:如果只有一乘,过去为何说三乘?又《华严经》说:或有国土说一乘,或说二乘、三乘、四乘、五乘,乃至无量乘。为何说唯一?所以经文在此解答此疑:除非是佛陀的方便说法。现在的解释是:如果是如来的方便施设,则说多乘少乘皆可。即说明过去说有三乘只是方便,并非真实。又下文说:只是借用假名概念来引导众生,据此可知三乘是权宜,一乘才是真实。第二段又说:最初用三乘引导众生,然后只以大乘令其究竟度脱。解释:纵然会归二乘于一乘,也说明三乘是方便,强调唯有一乘是真实。
疏以性下,二、以后一性结成前一乘,亦是标后文也。谓若有多性,容有三乘;既唯一性,并同作佛,故唯一乘耳。疏次法华云:知法常无性等者,二、立一性也。经文具有三偈,义意联绵,云:未来世诸佛难说百千亿无数诸法门其实为一乘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于道场知已导师方便说。今但引一句,显诸法无性成一性义耳。然上三偈,诸释不同。今直解经文:初一偈明当佛开权,终归一实,故云其实为一乘;次二偈释说一乘所以,以唯一性故。谓若有二性,容有两乘;既唯以一性,故说一乘耳。知法常无性者,知即证知,法即色、心等一切法也。常无性者者,所证理也,即如无性理觉诸法故。云何无性?谓色、心等从本已来性相空寂,非自,非他,非即,非离,湛然常寂,故曰无性。而言常者,谓此法等有来即无,非推之便无,故曰常无性耳。佛种从缘起者,然有二义:一、约种,种即正因佛性故。涅槃之佛性者,即无上菩提中道种子,此种即前无性理故。涅槃之佛性者,即是第一义空,无性即空义也。缘即六度万行,万行是缘因佛性,起彼正因,令得成佛。是故说一乘者,唯以佛性起于佛性,更无余性,故说一乘,称理说也。体同曰性,相似名种。故关中云:如稻自生稻,不生余糓,此属性也。萌干华粒,其类无差,此属种也。二果种性,关中云:佛报唯佛,其理不差,即性义也。说法度人,类皆相似,即种义也。果之种性,缘真理生,故云从缘。故释此偈云:佛缘理生,理既无二,是故说一乘耳。意云:证理成佛称理一。此中知法常无性偈,全同华严出现品。彼云:如来成正觉时,于其身中,普见一切众生成正觉,乃至普见一切众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谓无性。乃至知一切法皆无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续,救度众生。谓知无性,佛性同故。准此以知,无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况不说一乘而度之。下经云:始知众生本成佛道,亦此义也。后偈云:是法住法位等者,重释前偈。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无性者,由住真如正位故。由缘无性,缘起即真。由即真故,上云无性。言法位者,即真如正位故。智论说:法性法位等,皆真如异名。世法即如,故皆常住。谓由乖常理,成三界无常。若解无常之实,即无常而成常矣。则常无常,二种不偏。今于道场,证知一切世间无常,即真常理。犹悬镜高堂,万像斯鉴。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说。一尚假说,况有二、三!故知前偈即一性之文。疏中略要,但引一句耳。故知唯一性也。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疏涅槃之下,引涅槃明乘性相成。非但由唯一性,故说一乘。经明一性即一乘也。即第二十七经云:善男子!毕竟有二种:一者、庄严毕竟,二者、究竟毕竟:一者、世间毕竟,二者、出世毕竟。庄严毕竟者,六波罗蜜;究竟毕竟者,一切众生所得一乘。一乘者,名为佛性。以是义故,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一切众生实有一乘,以无明复,故不能得见。释曰:以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是第一义空之理。理能运载,即是乘义耳。疏师子吼下,即二十七经师子吼品。次云:若不宣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则是野干。设千万年在于佛法,修不能作师子吼也。非唯因同,亦乃果同。故三十三云:一切众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一解脱、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当得常、乐、我、常,是名一味。释曰:此且师子吼品明海八德,下具合之。此合第三一味之义。言一甘露者,正显一味甘露以喻涅槃。
这段疏文解释《法华经》中“知法常无性”等偈颂,说明为何只有一佛乘。疏文分为两部分:一是用“唯一佛性”来归结“唯一佛乘”,并点明这是后文要展开的内容;二是引用《法华经》建立“一性”的义理。
疏文说:如果众生有多种不同的本性,那或许可以有三乘的差别;但既然众生只有唯一佛性,最终都会成佛,所以只有一佛乘。接着引用《法华经》“知法常无性”等偈句,来确立“一性”的义理。这段经文共有三个偈颂,意义连贯。大意是:未来诸佛虽说无数法门,其实都是为了引导众生归于唯一佛乘。诸佛了知一切法本性空寂(无性),佛种(成佛的因性)依缘而起,因此宣说一乘。诸法安住于其本然法位,世间万象的本性即是常住。诸佛在道场证悟此理后,以善巧方便为众生演说。这里只引用了“知法常无性”一句,是为了显示“诸法无性”即是“唯一佛性”的道理。
对于这三个偈颂,历来有多种解释。这里直接解释经文:第一偈说明诸佛最终会开示权宜之法,回归究竟真实,所以说“其实为一乘”。后两个偈颂解释宣说一乘的原因,就是因为唯一佛性。意思是,如果有两种本性,或许可以有两乘;但既然只有一性,所以只说一乘。
“知法常无性”:“知”是证知,“法”指色、心等一切现象。“常无性”是所证悟的真理,即了知一切法本无自性。为何无性?因为色、心等一切法,从本以来性相空寂,不是自己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也不是无因生,远离一切分别,湛然常寂,所以说“无性”。加上“常”字,是说这些法当下即是空寂,并非经过推理分析才变成空,所以说“常无性”。
“佛种从缘起”:这有两层含义。第一,从“种”(因)的角度说。“种”就是成佛的正因佛性。如《涅槃经》所说,佛性就是无上觉悟的中道种子,这个种子就是前面说的“无性”之理。《涅槃经》说佛性即是第一义空,“无性”就是空义。“缘”指六度万行等修行,这是缘因佛性。依靠这些修行缘起,能引发那正因佛性,使其成就佛果。因此宣说一乘,意思是:唯有用佛性(缘因)来引发佛性(正因),再没有其他本性,所以只说一乘,这是契合真理的说法。本质相同叫“性”,形态相似叫“种”。所以关中的注解(可能指僧肇或三论宗注疏)说:就像稻谷只生稻,不生其他谷物,这属于“性”的范畴;而萌芽、茎干、开花、结粒,这类生长过程相似,属于“种”的范畴。第二,从“果种性”的角度说。关中注解云:佛的果报唯有佛才能证得,这根本道理没有差别,这就是“性”义;佛说法度人,方式类同相似,这就是“种”义。佛果的种性,是依缘于真理而生起的,所以说“从缘”。因此解释这个偈颂说:佛是依缘于真理而生,真理既然唯一不二,所以宣说一乘。意思是:证悟真理而成佛,与真理唯一不二相应。
这里“知法常无性”的偈颂,与《华严经·出现品》的意思完全相同。《出现品》说:如来成就正觉时,在其正觉中,普见一切众生都成就正觉,乃至普见一切众生都入涅槃,都同一佛性,所谓无性。……乃至了知一切法皆无自性,所以得一切智,大悲相续,救度众生。这是指了知无性,故知佛性相同。据此可知,了知无性尚能成就一切众生皆成佛,何况不说一乘来度化他们呢?后面经文说“始知众生本来成佛道”,也是这个意思。
后面的偈颂“是法住法位”等,是重新解释前面的偈颂。“是法”指前面所了知的一切法。它们之所以“常无性”,是因为安住于真如法位。由于缘起即是无性,无性的缘起就是真实。因为即是真实,所以前面说“无性”。“法位”就是真如法位。《大智度论》说,法性、法位等都是真如的别名。世间法即是真如,所以都是常住。意思是,因为违背了常住的真理,才形成了三界的无常现象。如果理解了无常的本质,那么无常当下就是常。这样,常与无常两种见解都不偏执。如今在道场,证知一切世间无常现象即是真常之理。犹如明镜高悬厅堂,万象皆能映照。真谛与俗谛不二,无法用言语表达;佛以方便力,假借言语来宣说。连这“一乘”都是假借言说,何况有二乘、三乘呢!由此可知,前面的偈颂就是阐明“一性”的文字。疏文中简要地引用了一句,就是为了说明唯有“一性”。
疏文第三部分提到“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接着在“涅槃之下”,引《涅槃经》说明“乘”与“性”相辅相成。不仅因为唯一佛性所以说一乘,《涅槃经》也明确说一性就是一乘。《涅槃经》第二十七卷说:善男子,“毕竟”有两种,一是庄严毕竟(六度修行),二是究竟毕竟(一切众生所得的一乘)。这一乘,就叫做佛性。因此,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一切众生实际上都有一乘,只是被无明覆盖,所以不能得见。解释:因为都有佛性,所以只有一乘。再者,佛性即是第一义空之理。理体能运载众生到彼岸,这就是“乘”的含义。
疏文“师子吼下”,指的是《涅槃经》第二十七卷《师子吼品》。经文接着说:如果不宣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那就像野干(狐狸)叫,就算千万年在佛法中修行,也不能作师子吼。不仅因性相同,果也相同。所以《涅槃经》第三十三卷说:一切众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同一解脱、同一因、同一果、同一甘露(涅槃),一切众生都应当证得常、乐、我、净,这就叫做“一味”。解释:这里《师子吼品》说明涅槃具有八种功德,下文会结合起来解释。这里结合的是第三“一味”之义。“一甘露”正是显示一味,用甘露比喻涅槃。
疏又法華下,三、破趣寂。既無趣寂,則無定性二乘;二乘既無,則一乘義亦已顯矣。文二:初、引文,二、結破。今初,引四處文也。此即初一,謂化城喻品結會世尊所化弟子,曰:爾時所化無量恒河沙等眾生者,汝等諸比丘及我滅度後未來世中聲聞弟子是也。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釋曰:言餘國者,有云:隨舉娑婆之外一國即是。若天台云餘國者,方便有餘土也。彼立四土:一、凡、聖雜居土,即法相中變化土也;二、方便有餘土;三、實報無障礙土,即是法相中報土,通自、他受用;四、常寂光土,即法性土。方便一土,法相所無。天台依智論而立,即下所引。外救曰:法華入滅後,於餘國信入一乘者,是變化權聲聞,非趣寂者。何得引之破趣寂之義耶?今破之曰:此有二失:權必化實,無實化誰?則汝有化無利用之失也。若有不定性聲聞,故菩薩化為聲聞,誘令迴心,此則化而有益。今汝宗中定性決不迴心,何用化為?既無所化之機,能化便成無用。二者、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眾生耶?謂一類人厭生死苦,又聞佛道長遠,心生怯弱,常欲且趣寂滅者。若知一滅永沉,彼則不敢趣滅。今見變化之者從滅得起,此怯弱人便謂有真趣滅得起者,便即趣寂,希後得起。汝宗一滅決定不起,便成悞彼,令其永沉。故云爾耳。疏智論亦同者,二也,即第九十五文。論曰:阿羅漢先世因緣所受身,必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得阿羅漢,更不生三界,有淨佛土,出三界外,乃至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說:有阿羅漢,我於餘國等。引文全同前論。次又云:若爾,羅漢受法性身,應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云:以捨眾生,捨佛道。又復虗言:得道雖不受生死,於菩提根鈍,不能疾得。不如直往菩提。釋曰:智論之文照然,與法華符會。定知雖出三界,不趣寂也。疏法華論者,三也。論文具云:言聲聞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退菩提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二種聲聞,如來與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若決定、增上慢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記;菩薩與授菩提記者,方便令發心故。疏文略引耳。論更問答授記,義在別卷。言退菩提心得記者,即如身子,二萬佛所已曾教化。又次下云:今還令汝等憶念本願所行道故。則為非獨身子。又四大聲聞自陳捨父逃逝,明已先化。第三周中引大通智勝佛所曾已廣化,皆是菩提心。言應化者,如富樓那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又言: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又阿難自憶本願偈云:方便為侍者。羅睺羅偈云:羅睺羅密行唯我能知之現為我長子。皆應化聲聞也。故生公云:夫能對揚聖教,影響其迹,靡不是權。而獨言富樓那是應化者,亦抑法華諸羅漢耳。言菩薩與記者,論主次前自引不輕品中示現應知禮拜、讚嘆,作如是言:我不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者,諸眾生所有佛性故。此上皆論,而利涉法師不許此義。云何有昔時菩薩預記今日會上聲聞?即諸弘法菩薩,謂藥王等當與記也。今釋曰:論主引昔事為例,例於今、後,今、古道同。故今有人語諸眾生言:汝心即是佛性,悟心、脩心定當作佛。即同彼事。非謂往昔常不輕與,如今人授記。良由執己所宗,致令不曉論意,而乃拒而不信。故知五性宗,人、天親化亦不得,況餘人乎?既云根未熟,則知他日必熟,決定迴心,非定性也。若定不成佛,論則應言:餘二聲聞根性無故,佛不與記。若大乘法師云合言不熟,譯者誤言未熟耳。故注結彈云:不可未字不順己宗,定有趣寂之說。便判論文錯耶?設云不熟,亦非無根性,但是根性不熟故。疏楞伽下,第四、文中例引三經也。今即初一,謂入楞伽(魏菩提流支所譯十卷者);第二、第四、第七,皆同說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當得無上菩提。釋曰:若爾,何言以得涅槃望其當分,謂是無餘涅槃?以大乘望之,但是三昧。深入三昧,沉空多時,假言涅槃,以引劣器耳。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無實涅槃。論釋譬喻中第四,為有定性人說化城喻。論云:四者、實無,而有增上慢人。以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䟦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顛倒取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釋曰:既言實無涅槃,明如是似說耳。故與前同。疏勝鬘者,彼經亦云:言諸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言密嚴者,彼經中亦說:二乘必無灰斷永滅。明知趣下,二經破也。
**疏文**接下来是《法华经》部分,第三,破除(二乘)趣向寂灭(即定性声闻)的见解。既然没有真正趣向寂灭的二乘,那么“定性二乘”也就不存在了;二乘既然不存在,那么“一佛乘”的义理也就自然显明了。这段文字分两部分:首先,引证经文;其次,总结破除。现在是第一部分,引证四处经文。这里引的是第一处,即《法华经·化城喻品》中总结世尊所教化弟子的部分,经文说:“那时所教化的无量恒河沙数众生,就是你们这些比丘,以及我灭度后未来世中的声闻弟子。我灭度后,还会有弟子没有听闻这部经,不知道、不了解菩萨所修持的行门,对自己所得的功德生起‘已证灭度’的想法,以为自己应当进入涅槃。我将在其他国土示现成佛,另有不同的名号。这些人虽然生起‘已证灭度’的想法,进入了(他们以为的)涅槃,但会在那个国土寻求佛的智慧,得以听闻这部经,最终唯以佛乘而证得真正的灭度……”等等。
**解释**:这里说的“其他国土”,有人说:随便举出娑婆世界之外的一个国土就是。但天台宗说“余国”,指的是“方便有余土”。天台宗建立四种国土:一、凡圣同居土,就是法相宗所说的变化土;二、方便有余土;三、实报无障碍土,就是法相宗所说的报土,通自受用、他受用;四、常寂光土,就是法性土。“方便有余土”这一种,法相宗是没有的。天台宗是依据《大智度论》建立的,就是下文要引用的。
**外部的反驳观点**说:《法华经》里说的灭度后,在其他国土信入一乘的,是“变化权声闻”(菩萨权现的声闻),不是真正趣向寂灭的定性声闻。怎么能引用这个来破除“趣寂”的义理呢?
**现在予以驳斥**:你这种看法有两种过失:第一,权化必有所对之实,没有真实的所化对象,权化谁呢?那么你就有“只有能化(的菩萨)而无真实利益对象”的过失。如果存在“不定性声闻”(根性不定,可以回小向大),所以菩萨化现为声闻,诱导他们回心向大,这样权化才有利益。现在你们宗派主张的“定性声闻”是决定不回心的,那何必去化现呢?既然没有可以被教化的根机,能教化者(权化的菩萨)就成了无用之举。第二,这岂不是误导了一类怯弱、喜好寂灭的众生吗?有一类人厌离生死之苦,又听说成佛之道长远,心生怯弱,常常想暂且趣向寂灭。如果他们知道一旦入灭就永远沉沦,他们就不敢趣向寂灭了。现在看到变化权现的声闻从寂灭中还能再起,这些怯弱的人就会以为有真的趣向寂灭后还能再起的,于是就去趣向寂灭,希望以后还能再起。你们宗派主张一旦入灭就决定不起,这就成了误导他们,令其永远沉沦。所以说(引用这段经文)是有道理的。
**疏文**说“《智论》亦同”,这是第二处引证,即《大智度论》第九十五卷的文字。论中说:“阿罗汉由于过去世的因缘所受的肉身,必定应当坏灭,(那么他)住在何处,来具足佛道呢?回答:证得阿罗汉后,不再生于三界,有清净的佛土,超出三界之外,乃至没有烦恼之名。在这样的国土佛前,听闻《法华经》,具足佛道。如《法华经》所说:有阿罗汉,我于余国……等。”引用的经文与前面《法华经》全同。接着又说:“如果是这样,罗汉受法性身,应该能得菩提,为什么还延迟呢?”回答说:“因为他们舍弃了众生,舍弃了佛道。又或者(可以这样解释):虽然他们声称得道、不再受生死,但对于菩提的根性迟钝,不能快速证得。不如直往菩提的菩萨。”
**解释**:《大智度论》的文字清楚明白,与《法华经》相符合。由此可以确定,虽然超出三界,但(二乘)并非趣向永寂。
**疏文**提到“《法华论》”,这是第三处。该论文详细说:“所谓声闻授记,声闻有四种:一、决定声闻(定性),二、增上慢声闻,三、退菩提心声闻,四、应化声闻(菩萨权现)。有两种声闻,如来给予授记,就是应化声闻和退失菩提心后又重新发菩提心者。至于决定声闻和增上慢声闻,这两种声闻因为根机尚未成熟,所以如来不给予授记;菩萨给予授菩提记,是方便令他们发心的缘故。”疏文是略引。该论还有关于授记的问答,义理在别的卷中。说到“退菩提心得记”的,就像舍利弗,曾在二万佛所已被教化。又下文说:“现今还令你们忆念本愿所行之道。”这就说明不单是舍利弗。另外,四大声闻自述“舍父逃逝”,表明他们过去已被教化。第三周说法中,引大通智胜佛时曾广泛教化,都曾是发过菩提心的。所谓“应化”的,像富楼那,内里是秘行菩萨行,外现是声闻相。又说:“所以诸菩萨作声闻、缘觉。”又如阿难自忆本愿偈说:“方便为侍者。”罗睺罗偈说:“罗睺罗密行,唯我能知之,现为我长子。”这些都是应化声闻。所以道生法师说:凡是能对扬圣教、随应示现其迹的,无不是权化。而单单说富楼那是应化的,也是为了抑制《法华经》会上诸罗汉(认为他们全是定性)的看法。说到“菩萨与记”,论主在前面自己引用了《不轻品》中示现的常不轻菩萨礼拜、赞叹,说这样的话:“我不轻视你们,你们皆当作佛”,这是因为诸众生都有佛性的缘故。以上都是《法华论》的义理,但利涉法师不认可此义。他说:怎么会有往昔的菩萨预先给今日法会上的声闻授记?这是指弘法的菩萨,如药王菩萨等应当给予授记。
**现在解释**:论主引用过去的事为例,是为了例证现在和未来,古今道理相同。所以现在如果有人对众生说:“你的心就是佛性,悟心、修心必定当作佛。”这就和常不轻菩萨的事相同。并非说往昔的常不轻菩萨是在给现在的人授记。实在是因为执着于自己所宗的见解,导致不能明了论意,竟然拒绝不信。由此可见,主张“五性各别”宗的人,连天亲菩萨(世亲)的教化都得不到认可,何况其他人呢?既然说“根未熟”,就知道他日必定成熟,决定回心,不是定性。如果是定性不成佛,论中就应该说:其余两种声闻因为没有(成佛)根性,所以佛不授记。如果大乘法师认为应该说“不熟”,那是译者误译为“未熟”罢了。所以注文总结批评说:不能因为“未”字不符合自己的宗派,坚持有“趣寂”的说法,就判定论文错了。即使说“不熟”,也并非没有根性,只是根性尚未成熟而已。
**疏文**说“《楞伽》下”,是第四处,文中例引了三部经。现在这是第一处,指《入楞伽经》(北魏菩提流支所译十卷本);第二、第四、第七卷,都同样说二乘没有真实的涅槃,只是依靠三昧的力量,(暂时安住),以后必定会证得无上菩提。
**解释**: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说他们“以得涅槃望其当分,谓是无余涅槃”呢?从大乘的角度来看,那只是三昧。深入三昧,沉溺于空寂很长时间,假说为涅槃,是为了接引根器低劣的众生罢了。《法华论》中的意思,也与此相同,认为没有真实的涅槃。该论解释譬喻品中第四种情况,是为有定性根机的人说化城喻。论中说:“第四种,实际没有(涅槃),但有增上慢人。因为拥有世间有漏的三昧、三摩钵底,实际没有涅槃,却生起涅槃想。为了对治这种颠倒执取,所以为他们说化城的譬喻,应知。”
**解释**:既然说“实无涅槃”,说明这只是相似的言说。所以与前面所说相同。
**疏文**提到“《胜鬘》”,那部经也说:“说诸二乘得涅槃,是佛的方便。”《密严经》中,那部经里也说:“二乘必无灰身灭智、永断永灭。”由此明确可知,趣向寂灭(的见解)是被这两部经所破除的。
疏涅槃第九下,四、破无性也。即彼经菩萨品广说阐提无善根竟,即云:复次善男子!譬如莲华为日所照,无不开敷。一切众生亦复如是,若从见、闻大涅槃日未发心者,皆悉发心为菩提因。是故我说大涅槃光入其毛孔,必为妙因。彼一阐提虽有佛性,而为无量罪垢所缠,不能得出,如蚕处茧。以是业缘,不能生于菩提妙因,流转生死,无有穷已。上皆经文。今疏但取中间,意在虽有佛性之言。既言虽有,则非无也,但未得有用耳。然据彼经,佛与阐提相望有、无,总有四句:佛有非阐提者,谓果性;阐提有非佛者,谓无明、诸结性。二人俱有者,是理性;二人俱无者,是善因性。故阐提决有佛性。又上经云:若言众生别有佛性,是亦不然。何以故?众生即佛性,佛性、众生即,直以时异,有净、不净。解曰:生之与性既二互相即,明有众生即有佛性矣。又有外救及却破,在别卷中。是知阐提不作佛者,以发心后方能作佛,从未发心前名阐提耳。亦如女身不得成佛,何妨龙女忽然之间变成男子而作佛耶?阐提成佛亦复如是。此约成佛。若约佛性,理本有之。
在《圆觉经大疏》中解释涅槃的第九部分末尾,第四点是破除“无佛性”的观点。这里依据的是《涅槃经》菩萨品在详细说明一阐提人没有善根之后,紧接着说:再者,善男子!好比莲花被日光照射,没有不绽放的。一切众生也是如此,如果他们见到、听闻大涅槃的日光,即使尚未发心求道,也都会发起菩提心,成为觉悟的因缘。所以我说,大涅槃的光明照入众生的毛孔,必定成为微妙的因缘。那些一阐提人虽然具有佛性,却被无量的罪业污垢所缠缚,不能显现出来,就像蚕困在茧中。由于这样的业力因缘,他们不能生起觉悟的微妙因缘,在生死中流转,没有尽头。以上都是经文原文。
现在《大疏》只选取中间部分,用意在于“虽有佛性”这句话。既然说“虽有”,那就不是没有,只是尚未能发挥作用而已。然而根据那部经,从佛和一阐提相互对比来看,有与无的情况总共有四种:佛有而一阐提没有的,是果位的佛性;一阐提有而佛没有的,是无明和各种烦恼结缚的本性。两者都有的,是本具的理性;两者都没有的,是善行的因缘性。所以一阐提人决定有佛性。
另外,上面经文还说:如果说众生另外有一个佛性,这也不对。为什么呢?众生就是佛性,佛性就是众生,只是因为时间阶段的差异,而有清净与不清净的区别。解释来说:众生与佛性既然互相含摄,就说明有众生就一定有佛性了。此外还有外部的质疑和进一步的驳斥,记载在其他卷中。
由此可知,一阐提人不能成佛,是因为要发心之后才能成佛,而在尚未发心之前,才叫作一阐提罢了。就像女身不能成佛,但何妨像龙女那样,忽然之间变成男子而成就佛道呢?一阐提成佛也是这样。这是从成佛的角度来说。如果从佛性的角度来说,理性是本来具足的。
疏况前引下,五、所引也。破其不晓经意。彼之所引,证无性义。今释其所引,还是有性,非无性也。彼经具云:五者、无性,谓一阐提。此有二种:一者、焚烧一切善根,即谤菩萨藏;二者、怜愍一切众生界,即是菩萨。若有众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慧白佛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萨常不入涅槃,非焚烧一切善根者,以知诸法本来涅槃,不舍一切诸众生故。此意明菩萨入而不入。既云菩萨常不入,非阐提者,则明阐提后必入矣。况经自云:复以如来神力故,或时善根生耶?庄严论第五亦同,如别卷引。上但斥五性之文失,则三乘之义自乖矣。若据彼所引,三乘为实,一乘为权,文亦有错失。谓彼指胜鬘一乘为方便之言者,是失也。彼经云: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即是一乘,无有二乘。二乘入于一乘,一乘者即第一义乘。此意明随欲方便而说二乘,明知即是一乘,无有二矣。谓若随欲说,不是方便,是真实者,即定有三乘。既随欲说,是方便说,非真实者,则明真实唯有一乘,故云即是一乘。则随彼所欲而方便说为一句,此是一乘。所以下云即是一乘,无有二乘,正显一乘之义。但彼宗中人不晓此意错读,乃将上方便连下一乘为句,云而方便说即是一乘,故谓一乘是方便,惑之甚矣。且彼经中广破二乘,云无涅槃。又云:此经断一切疑,决定大乘了义,入一乘道。岂说一乘以为方便?设有方便之言,尚在法华之前,况无复耶?
前面的文字引用了下面第五点,这是所引用的内容。这是在批评对方不理解经文的真正含义。他们引用这段是为了证明无佛性的观点。现在我来解释这段引文,其实它恰恰说明了有佛性,而不是无佛性。那段经文完整地说:第五种是无佛性,指的是一阐提。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烧毁一切善根,也就是诽谤菩萨法藏;另一种是悲悯一切众生,这就是菩萨。如果有众生不入涅槃,我也不入。大慧菩萨问佛:这两种人,哪一种永远不入涅槃?佛说:菩萨永远不入涅槃,并不是那种烧毁一切善根的人,因为菩萨了知一切法本来就在涅槃之中,所以不捨弃一切众生。这里的意思是说明菩萨看似入涅槃,实际上并不执着于入。既然说菩萨常不入,而不是说一阐提不入,那就表明一阐提将来必定会入涅槃。何况经文自己还说:又因为如来的神力加持,有时善根也会生起吗?《庄严论》第五卷的说法也与此相同,其他卷里也有引用。上面只是指出了五性之说的错误,那么三乘是实、一乘是权的观点自然也就不成立了。如果根据他们所引用的,认为三乘是真实、一乘是方便,这在经文的理解上也有错误。他们引用《胜鬘经》说一乘是方便的话,这是一种误解。那部经说:如果如来随顺众生的意愿而方便说法,那就是一乘,并没有二乘。二乘最终归入一乘,一乘就是第一义乘。这里的意思是说明,随顺众生意愿方便说有二乘,恰恰了知根本就是一乘,并没有两个。意思是,如果随顺意愿说的法不是方便,而是真实的,那才确实有三乘。既然是随顺意愿说的,是方便说,不是真实的,那就表明真实只有一乘,所以说“即是一乘”。那么,“随彼所欲而方便说”是一句,这说的就是一乘。所以下文说“即是一乘,无有二乘”,正是显明一乘的义理。只是他们宗派中的人不明白这个意思,错误地断句,竟然把上面的“方便”和下面的“一乘”连成一句读,说“而方便说即是一乘”,所以就认为一乘是方便,这迷惑得太严重了。况且那部经中广泛破斥二乘,说二乘没有真正的涅槃。又说:此经断除一切疑惑,是决定的大乘了义经,归入一乘之道。怎么会说一乘是方便呢?即使有“方便”这样的说法,也还在《法华经》之前,更何况后来就没有再这样说了呢?
疏是知前来下,六、释所列也。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经,皆是未说法华之前。就其长时,云定性、无性;多劫之外,无性发心。故声闻非永定,阐提非永无矣。然法华已前有二意故,说有趣寂:一、为好灭之者,且顺其心。谓彼念言:大患莫若于有身,愿灭身以归无;劳勤莫先于有智,须绝智以沦虗。智以形患,形以智劳。轮转修途,疲而弗已;不如寂灭,诸患永已。故顺彼机,言有永寂。二者、为欲恐怖不定性怯弱菩萨。谓有菩萨倦于广大利益,且欲息心,便闻趣寂声闻下沉涅槃,永不复起,便生怖畏,惧见小乘。由此策心,远行大道。有斯二益,权说有之;不晓随宜,执为究竟。故法华之会广破昔非,三根声闻皆与记别,不在此会亦为宣陈。若实声闻,必信一乘之说;若不信者,增上慢人。更有余义在别卷中。且法华宗是会三归一。今执五性三乘,贬于一性一乘,即是谤经。谤经之罪,受极苦报。文相分别。但由不信皆当作佛,即是谤经。岂要不信文字、经卷耶?故谤常不轻者,只由不信汝等皆当作佛之言,故千劫堕阿鼻地狱。更有道理在别卷中。
前面我们解释了六种分类的依据。所引用的《大般若经》、《解深密经》等经典,都是在《法华经》宣讲之前所说的。在那个漫长的时期,说到定性种性、无性种性;经过多劫之后,无性种性也能发心成佛。所以声闻并非永远定性,一阐提也并非永远无性。然而,在《法华经》之前,说有声闻趋向寂灭(趣寂)有两个用意:第一,是为了那些喜好寂灭的人,暂且随顺他们的心意。他们认为:最大的祸患莫过于有这个身体,希望灭除身形归于虚无;最劳累辛苦的莫过于拥有心智,必须断绝心智以沦入虚空。心智因为身形而产生祸患,身形因为心智而承受劳苦。在轮回的长途上奔波,疲惫不止;不如进入寂灭,一切祸患永远止息。所以随顺这类根机,说有声闻永远寂灭。第二,是为了让不定种性的怯弱菩萨心生怖畏。有些菩萨厌倦了广大无边的利他事业,想暂且歇息其心,这时听说趋向寂灭的声闻沉入涅槃,永远不会再起,便产生恐惧害怕,畏惧堕入小乘。由此激励其心,努力行于菩萨大道。因为有这两种利益,所以权宜方便地说有这种趣寂;如果不明白这是随宜施设,执着为究竟实义,那就错了。所以在《法华经》的法会上,广泛破斥了过去的错误说法,为三根声闻都授记成佛,即使不在法会现场的,也为之宣说。如果是真正的声闻,必定会相信一乘佛法的教说;如果不信的,那是增上慢人。还有更多的道理在别的卷章中说明。况且《法华经》的宗旨是会合三乘归于唯一佛乘。现在如果执着五性、三乘的说法,贬低一性一乘的教义,那就是诽谤佛经。诽谤佛经的罪过,会遭受极重的苦报。从经文义理来分析,只因为不相信一切众生皆当作佛,就是诽谤佛经。难道必须是不相信文字、经卷本身才叫谤经吗?所以,诽谤常不轻菩萨的人,只是由于不相信他所说的“汝等皆当作佛”这句话,因此要千劫堕入阿鼻地狱。还有更多道理在别的卷章中。
疏妙智經下,七、顯前教非定。文二:一、證彼是前。妙智經者,如前辨三時教中所說。梁攝論者,即第八卷末論云佛說正法善成立釋。論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道理勝及所得果法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解曰:既彼論亦云第三最勝居三乘後,則三乘非了也。又無量義經云四十年後說法華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又云如來自知涅槃時至等。莊云法華非最後者,涅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亦以一乘一性破三、五矣?若以般若為第二時,法華為第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法華破三,深密立三故。疏明知深密下,二、結成前非。欲將深密三時定一切佛法,理不盡故,非最後故。以約時判,未是窮終之極唱故,如世後敕破於前敕。又說深密時,未說法華、涅槃等類,深密所判,因何收之?(慈恩二十唯識疏云:先時所說,一時、五時皆無經教,意以深密為教據故。今時暗破云:因何收得未說之經?)涅槃居於最後,故能決了有餘義耳。若爾,豈不謗於深密經耶?答:深密且約顯一類之義,別為一類之機,故分三耳。義如前說,故非無理。如諸教餘經,雖未終極,各隨一類,皆不相違。若將法華經望之,以後一乘破前三時之三乘故。又彼二十唯識疏判第三時教云:後於七處、九會方說三界唯心,即華嚴是。以最初頓教為後時漸次,孟浪何甚!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 (段落翻译)
疏文中提到《妙智经》下半部分,第七点:显示前面所说的教法并非定论。文字分为两部分:第一,证明那些属于早期教法。《妙智经》的内容,就像前面辨别三时教法中所说的那样。《梁摄论》指的是第八卷末尾的论述,其中说“佛所说的正法是善巧建立的”。论中解释说:一切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共同宣说此法,所说的道理相同,互不违背,所以称为正法。又为了显示说法者的殊胜,所以说佛所说的道理殊胜以及所证得的果法殊胜,因此称为正法。如来建立正法有三种:一、建立小乘,二、建立大乘,三、建立一乘。在这三种之中,第三种最为殊胜,所以称为善巧建立。解释说:既然那部论也说到第三最为殊胜,位居三乘之后,那么三乘教法就不是究竟了义的了。又《无量义经》说佛陀在四十年后宣说《法华经》,由此明确知道《法华经》是排在后面的。经中说“临欲终时”,又说“如来自知涅槃时到”等等。庄法师说《法华经》并非最后,而《涅槃经》是临终所说,这当然是可信的。难道不也是用一乘、一性来破除三乘、五性的分别吗?如果把般若教法判为第二时,《法华经》判为第三时,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但这又自行违背了《深密经》所说第三时是普遍为发心趣向一切乘的人而说,因为《法华经》破三乘分别,而《深密经》建立三乘分别。
疏文中说“明知深密”以下,是第二部分:总结指出前面判教的不足。想要用《深密经》的三时教判来界定一切佛法,道理上不能完全涵盖,因为它不是最后所说的教法。如果按照时间来判定,它还不是最终极的宣说,就像世间后来的诏令可以破除先前的诏令一样。而且,在说《深密经》的时候,还没有宣说《法华经》《涅槃经》等经典,《深密经》的判教,凭什么能收摄这些后来才说的经呢?(慈恩大师在《二十唯识疏》中说:先前所说的教法,不论是一时还是五时判教,都没有经教的依据,他的意思是以《深密经》作为教判的根据。这里暗中破斥说:凭什么能收摄那些尚未说出的经典?)《涅槃经》位于最后,所以能够决断明了其他经典尚未完全阐明的义理。如果这样,难道不是在毁谤《深密经》吗?回答:《深密经》只是就显明某一类义理,专门针对某一类根机的众生,所以分为三时罢了。义理如同前面所说,因此并非没有道理。就像其他各种教典和经典,虽然未必是终极之谈,但各自随顺一类众生,彼此都不相违背。如果用《法华经》来对照,它是用后来的一乘教法,破除前面三时所说的三乘分别。另外,那部《二十唯识疏》判定第三时教法时说:后来在七处、九会才宣说“三界唯心”,这就是指《华严经》。把最初顿悟的教法当作后来渐次才说的,是何等轻率!
疏法华下,八、明后说经教,方为凭也。文二:一、判经为凭;二、然破三显一下,验经有应。意云:以四十余年皆说三乘,唯至法华独说一乘,故难信解。此即法师品文。文云:佛告药王:我所说经典无量百千亿,已说,当说,今说。而于其中,此法华经最为难信,难解。药王!此经是诸经秘要之藏,不可分布,妄授与人。诸佛世尊之所守护,从昔已来未曾显说。而此经者,如来现在犹多怨嫉,况灭度后!释曰:言已说者,法华之前,谓般若等;言今说者,即无量义经;言当说者,即涅槃等。所以方诸不及法华,难信,难解者,以法华是会三之始,归一之初,信解者难。以昔经虽妙,犹带三乘,曾未明言说唯一实;涅槃之中虽明一极,法华在前已破三故。彼说一极,便易信受。法华犹如先锋,涅槃即如大军。先锋已破于贼,后军用力不多耳。又破三显一,法华如收获,涅槃如舍𥠊。故涅槃三十六云:昔于灵山说法华经,八千声闻得授记别。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为。即其义耳。若依难信之义,设将已说该着华严,若此法华亦为易信,始成正觉,便说一极。上根所受,不对昔权故。疏今果有等者。以今现见之事,以验佛在日经中悬记有凭矣。若约闻妙法莲华名题,或闻赞诵,便生毁谤,方名难信者,则千中无有一、二敢如此者。现今见人闻讲赞、讽诵、书写之处,闻者莫不敬信。岂可佛云难信,是佛错记耶?智者详之。故知定是不信一切众生及三乘贤圣皆同一味如来知见为疑谤矣。若保执三乘五性,不信一者,正由深为不可。故百喻经第二说权促由旬之喻也。如别卷引。
在《法华经》之后,第八点说明后来讲说的经教,才能作为凭据。这段文字分为两部分:一是判定《法华经》为凭据;二是从“破三显一”以下,验证经文有应验之意。意思是:因为四十多年来都说三乘法,只有到了《法华经》才单独说一乘法,所以难以相信和理解。这就是《法师品》的经文。经文说:佛告诉药王菩萨:“我所说的经典有无量百千亿部,有已经说过的,有将要说的,有现在正说的。而在这些经中,这部《法华经》最为难信、难解。药王啊!这部经是一切经典秘密宝藏的核心,不能随便分发,胡乱传授给人。它是诸佛世尊所守护的,从过去以来从未明显宣说。而这部经,如来现在世间时还多遭怨恨嫉妒,何况如来灭度之后呢!”(注释:所谓“已说”,是指《法华经》之前的经典,比如《般若经》等;“今说”,是指《无量义经》;“当说”,是指《涅槃经》等。)所以其他经典都比不上《法华经》那样难信、难解,因为《法华经》是融会三乘的开端,回归一乘的起点,能相信理解的人很少。因为过去的经典虽然精妙,还带有三乘的痕迹,从未明确说只有一乘真实;《涅槃经》中虽然阐明了一乘究竟的道理,但《法华经》在前已经破除了三乘的分别,所以《涅槃经》说一乘究竟,就比较容易让人信受了。《法华经》好比先锋,《涅槃经》就像大军。先锋已经击破了贼寇,后面的军队就不用费太多力气了。再者,破除三乘、显扬一乘,《法华经》如同收获果实,《涅槃经》如同舍弃糠秕。所以《涅槃经》第三十六卷说:过去在灵山说《法华经》,有八千声闻弟子得到授记。就像秋天收获、冬天储藏,再没有别的事了。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从难信的角度来说,假设把“已说”的经典算上《华严经》,那么这部《法华经》反而算是容易相信的了,因为佛陀刚成佛时,就直接说一乘究竟的道理。那是上等根器的人才能领受的,没有面对过去权宜说法的缘故。疏文中说“今果有等”,是用现在亲眼所见的事实,来验证佛在世时经中预先记下的预言是有凭据的。如果认为只是听到“妙法莲华”这个经名,或者听到赞叹、诵读,就生出毁谤,才叫做难信的话,那么一千个人里也没有一两个敢这样的。现在看到人们听到讲解、赞叹、讽诵、书写这部经的地方,听到的人没有不恭敬相信的。难道佛说难信,是佛记错了吗?有智慧的人应该仔细思量。所以要知道,这里一定是指不相信一切众生以及三乘的贤圣都同具一味如来知见,从而产生怀疑毁谤的情况。如果坚持执着三乘、五种根性的分别,不信一乘,那正是因为这种执着很深,实在不应该。所以《百喻经》第二卷说了“权促由旬”的比喻。具体内容在别的卷中引用了。
疏餘八躡前下,文二:一、相,二、性。相中二:一、正釋,二、類結。初中八說有八識下,一、諸法唯妄心。言從業、惑生者,以現行第八名異熟識。異熟識由過去煩惱及薰習成種,招此識果,酬引業故。其前六識酬滿業者,彼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故其八識皆業、惑生。偈云:由諸業(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起自功能也)、習氣(即此功能說為習氣,是業氣分薰習所成。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即有支習氣)、二取(相分、見分也。或名色為二,或心王、心所為二,或分本、末為二)、習氣(彼所薰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為二習氣,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薰習故也)、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是踈、親緣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偈先說也)。前異熟既盡(前前生業異熟果),復生餘異熟(後後生業異熟果,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果)。疏依生、滅識等者,攝論第一云:無始時來果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界即因義,謂種子識等。
疏文其余部分承接前文而来,分为两层:一是相状,二是本性。相状部分又分为两层:一是正式解释,二是类比总结。正式解释的第一层,说到有八种识以下,首先阐明一切现象都是虚妄心念所现。文中所说“从业力、迷惑而生”,是指现行活动的第八识称为异熟识。异熟识是由过去的烦恼以及熏习所形成的种子,招感而成就此识的果报,这是酬答牵引之业的缘故。那前六识酬答圆满之业的,是从异熟识生起,称为异熟所生;不直接称为异熟,是因为它有间断的缘故。所以这八种识都是由业力与迷惑所生。偈颂说:由各种业力(福业、非福业、不动业,即是有漏的善、不善的思业。这些业力虽然刚生起,瞬间就灭去,本身没有实体能直接招感果报。但能熏染本识,引生自体的功能)、习气(就是这种功能,称为习气,是业力的气分熏习所成。这样的习气展转相续,到成熟的时候,就招感异熟果报。这也就是有支习气)、二取(相分和见分。或者以名与色为二,或者以心王与心所为二,或者以根本与枝末为二)、习气(由上述二取所熏发,能直接生起那本识上的功能,称为二取习气,也就是我执习气与名言习气,因为执取我、我所以及执取名相概念而熏习的缘故)、共同作用(指业种子与二取种子共同存在,是疏缘与亲缘互相辅助的意思。业力招感果报的作用明显,所以偈颂先说到它)。前面的异熟果报既然穷尽(指前前生业力所感的异熟果报),又会生起其余的异熟果报(指后后生业力所感的异熟果报,当受用穷尽时,又会另外能生起其他的异熟果报)。疏文依据生灭之识等等,如《摄大乘论》第一卷所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界”就是因的意思,指的是种子识等等。
△疏故所立下。二、真如唯不變。言故者,躡前文勢,下皆例知,故云相攝釋矣。常不變者,若識從真如、如來藏起,則有隨緣之義。識既業、惑辨生,明知真如不變。故唯識釋真如云:真謂真實,表無虗妄;如常,表無變易。(意云:若隨緣變,豈得稱如?)
这部疏接着说第二点:真如只是恒常不变。这里说的“故”,是承接前文的语气,后面也都类似这样理解,所以称为“相摄释”了。所谓“常不变”的意思是:如果识是从真如、如来藏生起的,那真如就有随缘变化的意义。但识既然是业力、烦恼所生,就清楚地表明真如是不变的。所以《唯识论》解释真如时说:真,就是真实,表示没有虚妄;如,就是恒常,表示没有变易。(意思是说:如果真如会随缘变化,那怎么能称为“如”呢?)
△疏依他下,三、三性空、有、離。言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唯識論第八中頌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遍計)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依他)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生(圓成)。初中有多師義,今從護法。初句能遍計,次句所遍計,後二句明所執。其能遍計正義,唯六、七識所計有多,故云彼彼。其所遍計,正唯依他為親所緣,依展轉說,亦通圓成;為疎所緣,此凡境故,非親所緣。其所執性,若安慧師,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虗妄薰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二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遍計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無明依他起。(此師唯立一分義說。)若護法師,一切心及心所,由薰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有、無、一、具、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此師立四分義故。)二、明依他起性者,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各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二句圓成者,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釋圓滿也)常(釋成就也),體非虗謬(釋實性也),揀自、共相、虗空、我等(此一體言,貫通三處:遍揀自相,常揀共相,非虗謬揀於空、我)。若爾,淨分依他體非常、遍,如何亦是圓成實耶?故彼論云:無漏有為離倒(實也)、究竟(成也)、勝用周遍(圓也),亦得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圓成有二:一、理,二、果。今說理圓,故云非後,以約三性通一切故)。上來論文方釋圓成實言。次釋餘文,云: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為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義故。上來所釋,一依唯識。今疏語意揀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則依他無性,無性即空,空即圓成。今言似有不無,非即空也。語則但釋依他,影出圓成名耳。經說空義,但約所執者,三性之中,遍計所執,此一則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約
疏文“依他”之下第三部分,是讲三性的空、有、离。所谓三性,第一是遍计所执性,第二是依他起性,第三是圆成实性。《唯识论》第八卷中有颂说:“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这是讲遍计所执性)“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这是讲依他起性)“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这是讲圆成实性)在最初解释遍计所执性时,有多种师说,现在依从护法论师的观点。颂文第一句“由彼彼遍计”是指能遍计的心识,第二句“遍计种种物”是指所遍计的对象,后两句“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是说明所执取的自性其实是没有的。能遍计的正确含义,只有第六识和第七识,所计度的对象有很多,所以说“彼彼”。所遍计的对象,从直接(亲)所缘的角度说,正是依他起性;若辗转(疏)来说,也可以包括圆成实性。但圆成实性是凡夫境界所不能直接缘取的,所以不是亲所缘。关于所执性的解释,如果按安慧论师的说法,三界中的心与心所,由于无始以来的虚妄习气熏染,虽然各自体性是一,却显现为似有二分——即见分与相分,也就是能取与所取。这二分,从凡情看似乎有,从真理看实在无,这种虚妄相就被称为遍计所执。而二分所依托的自体,确实是依托众缘而生,这体性并非无,就是依他起性。(这位论师只主张“一分”的义理。)如果按护法论师的说法,一切心与心所,由熏习力所变现的见、相二分,也是从缘而生,所以也属于依他起。遍计心依此二分虚妄地执著,认定其为实有、实无、一体、异体、俱存、不俱存等等,这种妄执才叫做遍计所执。(这位论师主张“四分”的义理。)第二,说明依他起性:由众缘所生的心、心所自体,以及它们的见分、相分,不论有漏还是无漏,都属于依他起,因为都是依托众缘而得生起的。颂文说“分别缘所生”,要知道这里暂且是指染污分的依他,因为清净分的依他也属于圆成实。或者说,一切染污与清净的心、心所法,都各自具有能分别缘虑的作用。那么,一切染净依他,都包含在此处所说的依他起性之中。颂文最后两句讲圆成实性:由我空、法空所显的圆满成就的诸法真实体性,叫做圆成实。显示此性周遍一切(解释“圆”字)、恒常不变(解释“成”字),体性真实不虚(解释“实”字),以此区别于事物的自相、共相,以及虚空、我等概念(这里“体”字贯通三处:用“遍”区别于自相,用“常”区别于共相,用“非虚谬”区别于虚空和我执)。如果这样,清净分的依他起,其体性并非恒常、周遍,为什么也可以称为圆成实呢?所以《唯识论》说:无漏的有为法,远离颠倒(这是“实”义)、究竟圆满(这是“成”义)、殊胜作用周遍(这是“圆”义),所以也能得到圆成实这个名称。然而现在颂文中所说的是第一种(理圆成实)而非第二种(事圆成实)(圆成实有两种:一是理体,二是事果。这里说的是理体的圆成实,所以说“非后”,因为这是就三性能通摄一切法来说的)。以上是《唯识论》文解释“圆成实”一词。接着解释颂文其余部分,说:这圆成实性,就是在彼依他起性之上,恒常远离前面所说的遍计所执性,由我法二空所显的真如为其体性。说“于彼”二字,显示圆成实与依他起是不即不离的关系。“常远离”三字,显示虚妄所执的能取、所取之性,在道理上恒常非有。“前”字是为了显示不空的依他起性,而性显二空之理并非圆成实本身,因为真如是离有离无的。以上所解释的,完全是依据唯识宗的义理。现在疏文的语意,则是要拣别法性宗的观点。在法性宗中,依他起无自性就是圆成实,那么依他无性,无性即空,空就是圆成实。现在疏文说依他起“似有不无”,就不是即空了。语句虽然只解释依他起,但也间接带出了圆成实的名目。经文说空义,只就遍计所执而言,是因为三性之中,只有遍计所执这一性是空,其他二性不空,所以说“但约”。
△疏一分下,四、生佛不增减别。既言五性不同,故说三分半众生决不成佛,名不增减也。此但义别而文全同,非如前后一乘、三乘但取三乘之义等。谓定性、无性众生守众生界,如何可减?
**白话翻译:**
接着是疏文的第四部分,讲的是众生与佛在数量上并无增减的分别。既然说到众生有五种根性的不同,所以经文中有三分半的众生决定不能成佛的说法,这就叫做“不增不减”。这只是从义理上有所分别,而文字表述与前面完全一样,并不像前面或后面讨论一乘、三乘时,只取三乘的义理那样。意思是说,那些定性声闻、缘觉以及无佛性的众生,他们始终处在众生的范畴里,众生的总数怎么会减少呢?
△疏真、俗下,五、二谛空、有。虽于中含二义:一、但明二谛别,二、兼明中道别。言二谛别者,依唯识第九,有四种胜义:一、世间胜义,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三、证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一真法界。依瑜伽六十四,有四世俗:一、世间世俗,谓草林等;二、道理世俗,谓蕴、处、界等;三、证得世俗,谓预流等;四、安立世俗,即安立真如。以四世俗对前四种胜义,则有四重二谛:一、世间二谛,谓草林为世俗,蕴等为胜义;二、事、理二谛,谓蕴等为世俗,苦等为胜义;三、四谛、胜义二谛,苦等为世俗,安立真如为胜义;四、安立、非安立二谛,谓安立真如为世俗,非安立真如为胜义。又真、俗各四,便成八谛:一、世俗四者,一、名假名无实谛,二、名随事差别谛,三、名方便安立谛,四、名假名非实谛。谓二空理,依诠而说;有假名,不得体故。胜义四者,一、体、用显现谛,二、因、果差别谛,三、依门显实谛,四、癈诠谈旨谛。然上八谛,名则小异,义不殊前。又四重中,初一唯世俗,后一唯胜义,中间六谛各通世俗、胜义。如第一胜义,望前为胜,望第二为世俗故。既四重二谛一一差别,故云超然不同。不同法性,二谛相即。疏因灭非常,果生非断者,又于二谛门中曲开此义,则于俗谛中明非断、常;不同法性,二谛互融,明非断、常。言果生因灭者,因灭,故不常;果生,故不断。故唯识第三云:此阿赖耶识恒转如暴流。释云: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灭,迁至于果,则名为常;若果不续,因无所生,则随断、灭。今常相续,故无常、断。广如唯识。
△疏同時下,六、四相有前後。成唯識第二云:然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蹔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標也。)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蹔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蹔有還無,無時名滅。(別名。)前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簡異小乘,生在未來,餘三現在也。)如何無法與有為相?(難也。)表此後無。(表此現在法後時還滅無,故立滅相。現且未滅,故云前後。只於現在法中說四相義,故疏云同時四相也。故論下云:此依剎那假立。)為相何失?(總答也。)生表有法先非有,滅來有法後是無;異表此法凝然;住表此法蹔有用。故此四相於有為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剎那假立四相。(結也。上即引此證同時之言。)今疏但舉滅者,唯此一句異於法性,不許同時故。
△疏文提到“四相同时存在”时,第六点:四相有前后之分。《成唯识论》第二卷说:一切有為法,由因缘力量推动,本来没有的现在产生,暂时存在又归于消失;为了区别于无為法,便假立了生、住、异、灭这四相。(这是总标。)从无到有,这个出现的阶段就叫做“生”。生起之后暂时持续,就称为“住”。住的状态在前后变化中,又安立了“异”的名称。暂时存在终归消失,消失的那个时刻就叫“灭”。(这是各相的名称。)生、住、异这三相属于“有”,所以都存在于现在;灭相属于“无”,因此属于过去。(这是为了区别小乘的观点,小乘认为生相在未来,其余三相在现在。)有人问:既然是“无”,怎么能作为有為法的相状呢?(这是诘难。)这是为了表示此法在以后会归于无。(表示这个现在存在的法,将来终究会消灭无存,所以安立灭相。目前尚未灭去,所以说有前后。其实就在现在这一法中说明四相的道理,所以疏文说“四相同时”。因此《成唯识论》下文说:这是依据刹那生灭而假立的。)这样安立为相,有什么过失呢?(这是总的回答。)生相表示此法先前没有、现在有了;灭相表示此法将来会归于无;异相表示此法在迁流变化;住相表示此法暂时有作用。所以这四相对有為法虽然都称为“表相”,但表示的意义不同。这些都是依据刹那生灭而假立的四相。(这是结论。上面就是引用这段来证明“同时”的说法。)现在疏文只举出灭相为例,是因为只有这一句(关于灭相的说法)与法性不同,不承认同时存在的缘故。
△疏根本下,七、能、所斷證。離因明斷證,復說緣境。根本緣真,後得緣俗。義說雙觀者,亦言了俗。由於證真二智雙觀真、俗,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正雙觀時,而常別照。言斷惑別者,根本智斷迷理隨眠,後得不斷。護法云:不親證。如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相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說:於脩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相傳釋云:正體能斷迷理、迷事二種隨眠,後得但斷迷事隨眠。斷迷理時,即觀理、境;斷迷事時,即觀事、境。故不即也。既言根本有雙斷義,則義說雙觀。後得既不斷於迷理,還成別照,不同法性一斷一切斷也。此中疏影略而說。約斷惑,應言義說;雙說雙斷,而實別斷。以有為智證無為理者,此即唯約根本智說。上明斷惑,此辨證理。前緣境斷惑,但就所觀論不即(能觀、能斷,智體不二故);今此證理,就能、所證心、境明不即(有為、無為別故)。能證之智,則是有為;所證之理,即是無為。故不即也。
**疏文“根本”以下第七部分,讲能断与所断、能证与所证。** 除了因明所说的断证,这里还说到所缘的境界。根本智缘真实理体,后得智缘世俗事相。从义理上也可以说双观真俗,或者说后得智也能了达世俗。这是由于在证得真理时,二智能双观真、俗二境,但因为其宗派主张中二智不能融通,二境并非一体,所以即使在正双观时,也仍然是分别观照的。
说到断除烦恼的不同:根本智能断除迷于真理的烦恼种子(随眠),后得智则不能断。护法论师说:后得智不能亲证真理。好比没有力量断除迷理的种子,但由于能正确无误地认知安立的事相,所以也能永远断除迷于事相的烦恼种子。因此《瑜伽师地论》说:在修道位中,有出世的断烦恼之道(根本智),也有世间与出世间的断烦恼之道(后得智)。相传的解释是:正体智(根本智)能断迷理与迷事两种烦恼种子,后得智只能断迷事的烦恼种子。断迷理烦恼时,就是观照真理的境界;断迷事烦恼时,就是观照事相境界。所以二者并非一体。
既然说根本智有双断(断迷理、迷事)的意义,那么从义理上就可以说它是双观的。后得智既然不能断迷理烦恼,终究还是分别观照,不同于法性宗所说的一断一切断。此处疏文是简略地说明。若就断惑而言,应该说这是从义理上说的;表面上说双观双断,而实际上是分别断的。
**“以有為智證無為理者”**,这只是针对根本智来说的。前面是说明断惑,这里是辨明证理。前面从所缘境和断惑的角度,只是就所观的境界论其非一体(因为能观的智、能断的智,其体性是不二的);现在这里从证理的角度,则是就能证的心与所证的境,来说明其非一体(因为能证是有为法,所证是无为法,性质不同)。能证的智慧,是有为法;所证的真理,是无为法。所以不是一体。
△疏既世出下,八、佛报化唯有为。佛地论第三云:大觉地无边功德略有二种:一者、为,二者、无为。无为功德,净法界摄。法界者,即是真如。无为功德,皆是真如体、相差别。有为功德,四智所摄。无漏位中智用强故,以智名显一切种心、心所有法及品类。若就实义,具摄一切德;若就麤相,摄妙观察等。明四智皆有为也。唯识第十云:四、所转得复有二种:一、所显得,谓大涅槃。又云:二、所生得,谓大菩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应心品。乃至云: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以斯二论明皆有为。今疏:初两句出有为所以。以从种生,生则有为。况能生识体是生、灭,所生之智安非有为?既是修生有为,必有有有为之相,谓生、住、异、灭,故云为相。所迁四智摄于三身,大圆镜智成自受用,故说报身有为无漏。
这部《圆觉经大疏释文钞》说“既出世下”这一段,是第八部分,讲佛的报身和化身都属于有为法。《佛地论》第三卷说:佛的觉悟境界里,那无边无际的功德,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为的,一类是无为的。无为的功德,是清净法界所包含的。这里说的“法界”,指的就是真如本体。所以,无为功德,都是真如的本体及其不同表现形态。而有为的功德,则是由佛的四种智慧所包含的。因为在无漏的果位上,智慧的作用非常显著,所以就用“智”来代表一切心识、心所有法及其各类变化。如果按照真实的含义来说,这四种智慧其实包含了所有的功德;如果只从大概的形态来看,它主要包含了妙观察智等。这说明四种智慧都属于有为法。《成唯识论》第十卷说:第四,所转得的果位又有两种:一是所显发的,叫做大涅槃。又说:二是所生起的,叫做大菩提。这菩提智慧虽然本来就有能生起的种子,但被所知障碍遮蔽着,所以不能生起。依靠圣道的力量断除了那些障碍,使得智慧从种子中生起,这就叫证得菩提。生起之后,这智慧就相续不断,直到无尽的未来。这就是与四种智慧相应的心识品类。以至于说:所以这四种心品,总括了佛地一切有为功德,没有遗漏。根据这两部论典,都说明(报化佛的功德)属于有为。现在这部《疏》文:开头两句是说明为什么属于有为。因为(这些功德)是从种子生起的,只要是生起的,就是有为法。更何况,能生的心识本体就是生灭变化的,那么由它所生起的智慧,又怎么会不是有为法呢?既然是修行所生起的有为法,那就必然具有有为法的相状,也就是生、住、异、灭,所以说它是“有为相”。这四种智慧所成就的佛身,包含了三身。其中,大圆镜智成就了佛自己受用的“自受用身”,所以说报身是有为的、无漏的。
▲疏如是下,二、指教类结也。
接下来第二部分,是总结说明这一类教法的性质。
疏法性宗者,文二同上。初正释中亦八:一、所立八识下,诸法唯真心。此中明具分唯识,真心成故。然法性中十义即华严中同教之义,彼经夜摩偈赞品中章疏广明。今且略引余经释耳。通如来藏者,如来藏即不生、灭,简异前教唯生、灭识。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皷溟壑无有断绝时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既言体即常住,明非唯是生、灭,常住即如来藏。故论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棃耶识。既二和合名阿棃耶,则知梨耶非独生、灭。谓唯真不生,纯、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识。
这部《法性宗》的疏解,文本结构分为两部分,与前文相同。第一部分是正式解释,也包含八点内容:第一点,从“所立八识”以下,说明一切现象都只是真心所显现。这里阐明的是完备的唯识教义,因为是以真心为根本而成立的。然而,法性宗所说的十种要义,其实就是《华严经》中所说的“同教”之义理,这些在《华严经·夜摩天宫偈赞品》的章句疏解中已有广泛说明。现在暂且简略地引用其他经典来解释。
所谓“通如来藏”,意思是如来藏本身是不生不灭的,这区别于前面其他教义中只讲生灭的识。所以《楞伽经》第一卷说:好比大海中兴起巨浪,这是由于猛烈的风吹动,洪波在深广的海壑中鼓荡,没有断绝的时候。藏识之海是恒常安住的,由于境界之风的吹动,种种识的波浪便奔腾跳跃,辗转生起。既然说它的本体是恒常安住的,就表明它不仅仅是生灭的,这个恒常安住的本体就是如来藏。所以《大乘起信论》说:不生不灭的真如,与生灭的妄心和合,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完全不同,这就叫作阿赖耶识。既然是真妄和合才叫作阿赖耶识,那么就知道阿赖耶识并不单单是生灭的。意思是说,只有真如则
△疏故说真下,二、真如具二义。楞伽经云:如来藏为无始恶习所薰,名为藏识。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皆明随缘成一切法也。论亦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成其染心等。而疏云但是者,蹑上而起,谓上众生但是真如随缘成也。由此成立,不失一对。性上始教,但说凝然,故云随缘。非谓此宗无不变义。由不变故,始能随缘;由随缘故,方说不变。何者?谓若变自体,将何随缘?如失湿性,将何随风而成波浪?即由此义,经中说言真如随缘。若不能随缘体,则不遍缘中。缘中既无,何成不变?是以二义反复相成。故胜鬘说:不染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深,难可了知。此有二对:上对即不变随缘,下对即随缘不失自性也。广明真如随缘不变之义,如下普贤章中引楞伽、起信对唯识具说。
**疏文说“真如”以下,第二部分,阐明真如具备两种含义。**《楞伽经》中说:如来藏被无始以来的恶劣习气所熏染,就称为藏识。感受苦乐,与因缘同时存在,无论是生起还是灭去,都说明真如随顺因缘而成就一切现象。论典中也说:自性清净心因为无明之风扰动,形成了染污的心识等。而疏文说“只是”这个词,是承接上文而起的,意思是上面所说的众生现象,只是真如随顺因缘而形成的。由此成立,真如具有不失去本性与随缘变化这一对含义。在法性宗(性宗)的初始教法中,只说真如凝然不变,所以这里特别强调“随缘”这一面。并非是说这个宗派没有“不变”的含义。正是因为真如体性不变,才能够随顺因缘而变化;正因为能随顺因缘,才需要说明它不变的本体。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真如自体改变了,那用什么去随顺因缘呢?就像水失去了湿润的本性,还怎么能随风形成波浪呢?正是依据这个道理,经中才说真如能够随缘。如果真如不能成为随顺因缘的那个本体,那么它就不能遍在于一切缘起现象之中。既然在缘起现象中都没有它,又怎么能成就“不变”的含义呢?因此,“不变”与“随缘”这两种含义是相互依存、反复成立的。所以《胜鬘经》说:真如本性不染污却能显现染污相,这道理难以透彻了知;显现染污相却又不失清净本性,这道理也难以透彻了知。这里有两对含义:上一对(不染而染)就是指“不变而随缘”,下一对(染而不染)就是指“随缘而不失自性”。关于真如“随缘”与“不变”
△疏依他下,三、三性,空、有即也。谓依他是因缘生法,缘生无性,无性故空。空即圆成,更无二体。此中无性即无遍计之性。法相宗中无于遍计,无即是空,故但空遍计。法性宗中则依他性上无遍计性,故依他即空。空即无性之理,即实相故。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为第一义。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一因缘上,三义具足,无前无后,故即有即空,不相舍离。若释三性之名,大意不殊前故。但融、不融,故分性、相之二宗耳。
**疏文**中“依他”以下第三部分,讲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中“空”与“有”的相即关系。意思是说,“依他起性”指的是由因缘条件所生起的事物,缘生的事物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因为没有自性,所以是“空”。这个“空”就是“圆成实性”,两者并非两个不同的本体。这里说的“无性”,就是指没有“遍计所执性”的那种虚妄自性。
在**法相宗**的教义中,认为要空掉的是“遍计所执性”,这个“无”(遍计所执)就是“空”,所以主要讲空除遍计所执。而在**法性宗**的教义中,则是在“依他起性”之上没有“遍计所执性”,因此“依他起”本身就是“空”。这个“空”就是无自性的真理,也就是真实的实相。
《密严经》中说:“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为第一义。”《中论》里讲:“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在同一个“因缘所生法”上,就同时具备
△疏一理下,四、生佛元平等也。谓法性既同,设一切众生一时成佛,生界不减,佛界不增。以生界即法性,喻如东方虗空是众生,西方虗空是佛。不以东方虗空添西方虗空,令东减西增,故一切法不增不减。大般若等经,皆约一性平等而说。大经出现品说:如化人成正觉,成、不成无别。下普眼章末具引,亦是此义。
**疏文“一理”之下,第四点,阐明众生与佛原本平等。** 这是说,一切众生的法性本来相同。假使一切众生同时成佛,众生的数量不会减少,佛的数量也不会增加。因为众生界就是法性本身,好比东方的虚空代表众生,西方的虚空代表佛。并不会因为把东方的虚空加到西方去,就让东方减少、西方增多。所以,一切法本质上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大般若经》等经典,都是依据这同一法性、平等无别的道理而说的。《华严经·出现品》中也说:就像幻化的人证得正觉,成佛与不成佛并没有差别。下文《普眼章》末尾会详细引用这段经文,讲的也是这个意思。
△疏第一義下,五、二諦,空、有、即也。雖有,不即、不離,對前成、即。言該通真、妄者,真諦隨緣似有為俗,執有故為妄,知妄本空即真也。注涅槃唯一者,彼經第十三云:文殊師利曰:佛言:所說世諦、第一義諦,其義云何?世尊!第一義諦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義諦不?如其有者,即應一體;如其無者,將非如來虗妄說耶?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諦。世尊!若爾,則無二諦。佛言: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善男子!若隨言說,則有二種:一者、世法,二、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善男子!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眾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解陰無有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住仁王云無二者,彼經二諦品云:波斯匿王言:第一義諦中有世諦不?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佛言:汝今無聽,我亦無說。無聽、無說,即為一、二義。七佛偈云:無相第一義無自無他作乃至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以上二經對前二論,二宗有殊。前教則八諦區分:初一唯世俗,後一唯勝義。中間六諦,上、下相望,名通二義,而皆約事。今第八諦獨居事外。今此二經,仁王則雖有二諦,智照無二;涅槃則本唯一諦,解惑分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真二諦。故昔人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即其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一諦為真,四言成權矣。即涅槃經意也。梁論亦云:智障甚盲瞑,謂真、俗別執。然法相務欲分折,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門,勿生偏滯。疏第一義空該通真、妄者,真、妄俱通空,非獨真空妄有、妄空真有也。(二雖俱空,空義不同。俗諦當體即空,真諦離一切諸法之相,故云空。)而言第一義空者,非無物為空,乃即有之空也。真非俗外,(明不異也。影取俗非真外。)即俗而真。(明相即也。影取即真而俗。又以妄必是真,亦有真非妄。故知波必濕,有濕非波。但觀俗入真,無有觀真却入世俗。故不云即真而俗也。)
在解释“第一义”之后,第五部分是关于二谛的,即空谛和有谛,以及二者的相即关系。虽然有“有”,但它与空既不完全等同,也不分离,相对于前面所说的“成”而言,这里强调的是“即”。文中说“该通真、妄”,意思是真谛随顺因缘显现为似乎存在的俗谛,若执着这个“有”就是妄,若能了知妄的本性为空即是真谛。注文中提到“涅槃唯一”,是指《涅槃经》第十三卷所说:文殊师利菩萨问:“世尊所说的世谛、第一义谛,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世尊,第一义谛中包含世谛吗?世谛之中又包含第一义谛吗?如果包含,那应该是一体的;如果不包含,难道如来说的是虚妄不实的吗?”世尊回答:“善男子,世谛就是第一义谛。”文殊菩萨又问:“世尊,如果是这样,那岂不是没有二谛之分了?”佛说:“有善巧方便,为了随顺众生,才说有二谛。善男子,如果随顺言语来说,则有二种:一是世间法,二是出世间法。善男子,如出世间人所了知的,称为第一义谛;世间人所了知的,称为世谛。善男子,五阴和合,被称作某甲。凡夫众生随顺这个称呼,这就是世谛。了悟五阴本身并没有‘某甲’这个名字,离开五阴也没有‘某甲’这个名字。出世间的人能如其本性、相状来了知,这称为第一义谛。”又引《仁王经》说“无二”,该经《二谛品》中说:波斯匿王问:“第一义谛中有世谛吗?如果说没有,智慧就不应分为二种;如果说有,智慧就不应是一体。这一与二的道理,究竟是怎么回事?”佛回答:“你现在没有在听,我也没有在说。无听、无说,就是一与二的真实含义。”《七佛偈》说:“无相第一义,无自无他作……乃至照见解见无二,二谛常不即,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以上两部经与前面提到的两部论典相对照,两个宗派的见解有所不同。前面的教法将八谛区分开来:第一个纯粹是世俗谛,最后一个纯粹是胜义谛。中间的六个谛,从上下来看,名称上通于两种含义,但都是就事相而言。现在这第八谛则独处于事相之外。而这里引用的两部经中,《仁王经》是说虽然有二谛,但智慧观照并无二致;《涅槃经》则是说本来只有一谛,因为理解和迷惑才分为二。这就是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与二自在无碍,才是真正的二谛。所以古人说:“二谛并非成双成对,常相违背却从未各自分离。”就是这个意思。道生法师说:“是与非相对待,所以才有真谛与俗谛。说生起一个谛为真谛,用四句话来成就权宜之说。”这就是《涅槃经》的意旨。《梁论》也说:“智慧上的障碍使人极为盲目昏暗,错误地认为真谛与俗谛是分离的,并执着于此。”然而,法相宗务求分析辨别,法性宗则务求融会贯通。各自依据一门,不要产生偏颇和滞碍。疏文中说“第一义空该通真、妄”,意思是真谛和妄谛都通于“空”,并非只有真空是空、妄有是空,或者妄空是空、真有是空。(真俗二谛虽然都空,但“空”的含义不同。俗谛是当体即空,真谛是远离一切诸法的相状,所以说是空。)而这里说的“第一义空”,并非以没有事物为空,而是即“有”本身而显的空。真谛不在俗谛之外,(说明二者没有差异。也暗含了俗谛不在真谛之外的意思。)即俗谛而显真谛。(说明二者相即。也暗含了即真谛而显俗谛的意思。另外,因为妄必定是真(的一种显现),但也有真并非就是妄。所以知道波浪必定是湿性的,但有湿性并不等于就是波浪。我们只观察俗谛而悟入真谛,没有观察真谛却再退入世俗谛的。所以这里不说“即真而俗”。)
疏虽空不断者,对前唯约事说中道也。今由二谛既融,合不断、常;中道妙旨,不唯约事。此即中论及智论文。且约空为真谛,有为俗谛者,空是即有之空,故虽空而不断,斯则即俗之真也。不同龟毛、兔角,方说名空。虽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故此有非常,斯则即真之俗也。若有定是有,便堕常见。故中论云:定有即着常定无即着断是故有智者不应着有、无。非断非常,即是中道。若灭,故不常;续,故不断。但俗中一义耳。上则不坏有、无,而离有、无。有之与无,非一非异,故成中道。若其一者,有、无之义俱坏;若其异者,便随断、常。何者?若法空有有相,则终无无相。如说三世有者,未来中有,迁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为常。又定有者,应不从缘;不从缘者,随无因常。若法定无,先有今无,是则为断。若不融二谛明空、有者,决不能袪断、常之见。
这部疏文提到“虽空不断”,是针对前面只从事相角度说明中道而言的。如今既然真俗二谛已经圆融,就结合了不断与不常;中道的微妙宗旨,不再只限于事相层面。这出自《中论》和《大智度论》的论述。暂且以空为真谛,以有为俗谛来说:这里的空是“即有之空”,所以虽说是空却不中断,这就是即俗谛而显的真谛。它不同于龟毛兔角那种完全虚无,才叫作空。“虽有不常”是指:有是“即空之有”,因此这种有并非恒常,这就是即真谛而显的俗谛。如果认定有是固定不变的有,就会陷入常见。所以《中论》说:认定实有就会执着常见,认定虚无就会执着断见,因此有智慧的人不应执着有或无。既不断灭也不恒常,就是中道。如果事物灭去,所以不常;相续不断,所以不断。但这只是俗谛中的一个道理而已。上面所说的,是不破坏有与无的假名,同时又超越有与无的执着。有和无的关系,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完全对立,这样才能成立中道。如果认为它们完全相同,那么有和无各自的含义都被破坏;如果认为它们完全对立,就会落入断见或常见。为什么呢?如果一个法在空性中还有固定不变的“有相”,那它就永远不会呈现“无相”。就像主张三世实有的人所说:未来中本已存在,移到现在,再转入过去,始终不失去原本的相状,这就成了常见。再者,如果认定事物固定实有,就应该不从因缘生起;不从因缘生起,就会陷入无因的常见。如果一个法被认定是绝对的无,先前存在后来消失,这就成了断见。如果不通过圆融二谛来阐明空和有,就绝对无法去除断见和常见的错误见解。
△疏四相下,六、四相一时也。以性灭为灭,故得同时。注净名者,文云:汝今即时亦生、亦老、亦灭故。又过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无住,三世皆空,故体性即灭,乃会相归性也。楞伽者,文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一切法不生我说刹那义。起信者,文云: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同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前假立四相,故一不同时。此教以所相法体随法性而融通,故能相之相亦生、灭而无碍。
**疏文“四相”之后,第六点:四相是同时存在的。因为从本性上说是寂灭的,所以能够同时。注引《维摩诘经》的文字说:你当下就是既在出生、也在衰老、也在寂灭。再者,过去已经寂灭,未来尚未到来,现在没有停住,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是空寂的,所以从体性上就是寂灭,这是会合现象回归本性。《楞伽经》的文字说:最初生起时就有寂灭,这不是对愚昧者说的;一切法本无生起,我所说的“刹那”含义就在于此。《大乘起信论》的文字说:如果证得了无念的境界,就能了知心念的生、住、异、灭诸相。因为无念平等,所以实际上并没有开始觉悟的差异。由于生、住、异、灭四相是同时存在的,都没有独立的自性,本来平等,同是一心觉悟的缘故。前面是权且假立四相的次第,所以说不是同时。这里的教法,因为所显现的法体随顺法性而融通无碍,所以能显现的生灭之相,也就同时存在、圆融无碍了。
△疏照惑下,七、能、所斷證即也。故十地經云:非初,非中、後。彼論云:是斷決相。此智盡漏,為初智斷?為中?為後?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非初,非中、後故。(論指經偈)云:何斷如燈炎?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謂唯取一時,不能斷三時。總取,方說能斷;假三時斷,則無定性。何者?初若能斷,不假中、後;後若能斷,不假初、中。既假三時,故知無性。一一推徵,三皆不能斷,即是經言非初,非中、後。由三時無斷,方能斷結,即是論云前、中、後取。論主總取三時,方顯三時無斷。經、論言反,意乃相成。經則約性,論則約相。性、相無礙,方能斷結。大意如此。而疏有二節:初總明無斷之斷,後別明內證之相。今初,文亦影略。若約緣境,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而不二,即智即如。若約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煩惱即菩提。故涅槃云:明與無明,愚者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智體無。自下別明內證之相。謂智有二能:一、能斷惑,二、能證理。上說斷惑,今明證理。即此智體本唯無念,不能自立。因惑說智,智不自名。智無自性,即是如體。無心存智,是曰證如。若以智合如,非證如矣。故大經?迴向品云:非智外如為智所證,亦非如外智能證於如。謂智即是如,如即是智。法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豈離寂外別有智邪?若智外有如,則收法不盡;若如外有智,如則不遍。智中舉一全收,不容相並。更有文云:無有一法與法同住。則顯法性無容並真。二既不並,一亦不立。如斯斷、證,唯實教宗不同前宗,決有斷、證。
**疏文**中“照惑”以下,第七点,讲的是能断与所断、能证与所证的实质。所以《十地经》说:不是最初,不是中间,也不是最后。那部论解释说:这是断除烦恼的决定性相状。这种智慧能断尽烦恼,是最初的智慧断除的?是中间的?还是最后的?既不是最初智慧断除的,也不是中间或最后的。偈颂说“非初,非中、后”就是这个意思。(论中指的是经中的偈颂)那么,断惑为何像灯焰一样呢?因为它不单单属于最初、中间或最后任何一个阶段,而是需要综合前、中、后三个阶段来把握。意思是,如果只取其中一个时段,就不能断除三时(全过程)的烦恼。综合把握整体,才谈得上能断;假借三个阶段来说断,正说明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断”的自性。为什么呢?如果最初就能断,就不需要借助中间和最后;如果最后就能断,就不需要借助最初和中间。既然需要借助三个阶段,就知道它没有固定自性。这样一一推究,三个阶段各自单独都不能断,这就是经中所说的“非初,非中、后”。正因为三个阶段各自都没有独立的“断”,才能综合起来真正断除烦恼结使,这就是论中所说的“前、中、后取”。论主综合把握三个阶段,正是为了显示三个阶段各自并无独立的“断”。经和论的说法看似相反,意义却是相辅相成的。经是从(空无自性的)体性上说的,论是从(缘起假有的)事相上说的。体性与事相圆融无碍,才能真正断除烦恼。大意就是这样。
而疏文分为两节:先是总体说明这种“无断之断”,然后分别说明内在证悟的相状。现在是第一节,文字也有省略互见之处。如果从智慧观照境界的角度说,虽不二(一体)而可权且分为二,就有能照的智慧和所照的真理;虽分为二而实则不二,智慧本身就是真理(即智即如)。如果从断除烦恼的角度说,虽不二而可权且分为二,就有能断的智慧和所断的烦恼;虽分为二而实则不二,烦恼本身就是觉悟(菩提)。所以《涅槃经》说:明(觉悟)与无明(愚痴),愚昧的人认为是两个东西。有智慧的人透彻了达它们的本性并无差别,这无差别的本性就是真实的本性。智慧的体性本是空无自性的。
**自下别明内证之相**。这是说智慧有两种功能:一、能断除烦恼,二、能证悟真理。上面说了断惑,现在说明证理。这个智慧的本体,原本就是无念的,不能独立成立。因为要对治迷惑才安立了“智慧”的名称,智慧本身并无自性,它就是真理(如)的本体。心中不存有“我在用智慧”的念头,这才叫做证悟真理(如)。如果认为有一个智慧去契合一个真理,那就不是真正的证悟了。所以《华严经》(《大经》)的《回向品》说:并非在智慧之外有一个真理被智慧所证悟,也并非在真理之外有一个智慧能去证悟真理。而是说智慧就是真理,真理就是智慧。法界寂静的本然状态叫做“如”,寂静之中恒常观照的功能叫做“智”。难道能离开寂静的本体另外有一个智慧吗?如果智慧之外另有真理,那么(智慧的)含摄就不圆满;如果真理之外另有智慧,那么真理就不周遍。在智慧(或真理)中,举一即可完全包含另一方,不容许二者并列。另外还有经文说:没有一法能与法性(真理)同住。这就显示法性(真理)的绝对性,不容许有并立的存在。既然不能有两个东西并立,那么“一”的概念也不能成立。像这样理解断惑
△疏既世、出世下,八、报、化,皆无为也。文中先出所以。若法相宗从生灭识生,则是有为。今依如来藏,所依常故,能依亦常。始谓始觉,本谓本觉。本觉理有,众许是常;始觉修生,义同无常。今以始同本无,复始、本之异,岂无常耶?若是无常,何得而言无有始、本之异?以一常、一无常故。今言不异,明即是常。疏则有为、无为,非一非异者,以约生灭,义同有为,全同藏性,故即无为;本觉义同无为,始觉即是有为。今说始、本,明其不一;始、本不二,明其非异。化身已下,正显无为。化身最劣,尚是常住;报身更胜,安得无常?化身即涅槃经文。故经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谓言但是不断之常,非凝然常。凝然者,常者但是法身,故云常身、法身,明化身即法身凝然常也。不堕诸数,即净名经弟子品云:佛身无为,不堕诸数,以诃阿难,谓佛化身有小疾故。上举二经,明化身常;下况报体,安得不常?言即体之智者,若体外有智,体常,智无常,即体之智。体既四相不迁,智亦无能迁矣。智若可迁,体亦可迁,以相即故。故涅槃第二云:若善男子!欲护正法,勿说如来同于诸行,唯当自责:我今愚痴,未有智目。如来正法不可思议,是故不应宣说如来定是有为、定是无为。若正见者,应说如来定是无为。何以故?能令众生生善法故、生怜愍故。如彼女人在于恒河,为爱念子而舍身命。若善男子!护法菩萨亦应如是,宁舍身命,不说如来同于有为,当言如来同于无为。以说如来同无为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彼女人得生梵天。何以故?以护法故。云何护法?所谓说言如来同于无为。善男子!如是之人虽不求解脱,解脱因至,如彼穷女不求,梵天自至。乃至云:文殊师利!外道邪见可说如来同于诸行,持戒比丘不应如是于如来所生有为想。若言如来是有为者,即是妄语,当知此人死入地狱,如人自处于己舍宅。文殊师利!如来真实是无为法,不应复说是有为也。如是等文,诸经皆有涅槃中意。初则为与无为二俱双遣,于此二中寄说无为,不应有为也。今三身既得相即,为与无为本融如是,解于如来是为真实观佛。
▲如是下。二、指教类结也。
接下来,第二点,是指出教导的类别并作总结。
疏后会者下,大文第二、会通二宗,令不相违也。然此会者,恐后学宗计是非,以生过患,故复会通。虽复会通,权、实不失。于中,先总标;后谓就机下,正会。言约法一者,非佛化法,化法亦有权说三乘故。今言法者,佛之知见,一乘可配之法耳。疏新薰则五,本有、无二者,然准法相,立新薰者,亦说有五;立本有者,且说有五。今借其言,不依其义,谓众生遇缘,薰三乘种性及不定性、无性,故有五耳。何者?唯习近声闻,成声闻定性;近缘觉,成缘觉定性。故法华安乐行中不许亲近声闻者,恐彼薰、习成其性故。若唯近菩萨,则成菩萨性;若俱习近三乘,则成不定性人。亦如今人偏习禅、戒等,即成定性;三学俱习,成不定性,不定偏执故。若都不习近三乘,则成无性,卒难教化。故知薰、习成五种性。依其长时,故说各别。言本有、无二者,本有佛性,理不容差。故说有心定当作佛,非是本有五种性也。疏若入理等者,真理寂寥,不属诸数。借一以遣三,三亡而一泯。言穷虑绝,何实何权?体本寂寥,就三就一。故法句云:森罗及万象一法之所印。此以一遣多也。又云:一亦不为一为欲破诸数浅智之所闻见一以为一。此以非一遣一也。故须三、一两亡。疏今约佛化仪,则能三能一者,随物机宜,则说三乘;陶炼已久,则便说一。故经云:或有国土说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如是乃至无有量。况三、一耶!疏是故下,令物除执,常说权、实,亦莫执之。此即求那䟦摩遗文偈也。偈云:诸论各异宗修行理无二竞执有是非达者无违诤。亦如脇尊者对迦腻色迦王云:如折金杖,况以争衣!争衣,则衣终不别;析金,则金体无体。是故依之修行,无不获益耳。故大集经说:五部律者,谓五部僧也。虽异,且不离法界。又涅槃三十二亦云:五部僧互生是、非,复有五事,长没三恶道。第三十四又说:五百比丘,一一说身之本因,各各不同。佛许无非正说,如别卷引。故海东晓公云:如言而取,所说皆非;得意而谈,所言皆是。清凉云:圆器受法,无法不圆;得之由人,皆为了义。则贵在得意亡言耳。余可知也。
疏文后面“会通”这部分,是大文章的第二大段,目的是会通两大宗派,让它们不相违背。这里之所以要会通,是担心后来的学人执着于宗派见解的是非,从而产生过失祸患,所以再次加以会通。虽然进行了会通,但权宜之说与真实之理的界限并未丧失。在这部分中,先总括标出要旨;后面“谓就机下”开始,才是正式会通。
说“约法一者”,这并不是指佛陀教化众生的法门(化法)只有一个,因为化法也有权宜宣说的三乘法门。这里说的“法”,是指佛陀的知见,是那唯一佛乘(一乘)可以相配的真理罢了。
疏文中说“新薰则五,本有、无二者”,然而依据法相宗的理论,主张种子新薰的,也说有五种性;主张种子本有的,暂且也说有五种。这里是借用他们的说法,但不依照他们的义理,意思是众生遇到不同的缘,熏习出三乘种性以及不定性、无性,所以才有五种。为什么呢?只亲近修习声闻法,就成就声闻的定性;只亲近缘觉法,就成就缘觉的定性。所以《法华经·安乐行品》中不许亲近声闻人,就是怕被他们熏染、习气影响,从而形成那种定性。如果只亲近菩萨法,就成就菩萨种性;如果同时修习亲近三乘法,就成为不定性的人。也像现在的人,偏重修习禅定、戒律等,就形成定性;戒定慧三学都修习,就成为不定性,因为不固定偏执一方。如果完全不亲近修习三乘法,就成为无种性,最终难以教化。由此可知,熏习造就了五种性。依据他们长期熏习的情况,所以说各有差别。
说“本有、无二者”,是指众生本有佛性,从理体上说不容许有差别。所以说有心众生必定当作佛,并非本来就有五种固定不变的性。
疏文说“若入理等者”,真理寂静空廓,不属于任何名相数目。借用“一”(一乘)来遣除“三”(三乘)的执着,“三”的执着消亡了,“一”的执着也随之泯灭。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哪里还有什么真实的、权宜的分别呢?本体本来就是寂静空廓的,无所谓“三”也无所谓“一”。所以《法句经》说:森罗万象,都是一法之所印。这是用“一”来遣除“多”的执着。又说:连“一”也不执著为“一”,为了破除种种数目概念,浅薄智慧的人所听到看到的,才把“一”当作一个固定概念。这是用“非一”来遣除对“一”的执着。所以必须“三”和“一”两边都放下。
疏文说“今约佛化仪,则能三能一者”,随顺众生根机和适宜的方式,就说三乘法门;陶铸锻炼众生的时机成熟了,便说一乘法门。所以经上说:有的国土说一乘,有的说二乘或三乘,或四或五,如此乃至无量乘。何况只是三乘和一乘呢!
疏文“是故下”,是让众生去除执着,佛陀虽然常说权教与实教,但也不要执着它们。这就是求那跋摩遗文中的偈颂。偈颂说:各种论典宗派各异,修行之理并无二致;竞相执着是非对错,通达之人没有违诤。也像胁尊者对迦腻色迦王说的:好比折断金杖,何况是争抢衣服!争抢衣服,衣服终究不会变成别的;但分析金子,金子的体性并无不同。因此,依据这些法门修行,没有不获得利益的。所以《大集经》说:五部律,指的是五部僧众。他们虽然有差异,但都不离法界。又《涅槃经》卷三十二也说:五部僧众互相产生是非,还有五种事,会使人长堕三恶道。卷三十四又说:五百比丘,各自讲述身体的根本因缘,各个不同。佛陀认可他们都没有说错,具体内容在其他卷中引述。所以海东的元晓法师说:如果拘泥于言语来理解,那么所说的都错了;如果领会了真意来谈论,那么所说的都是对的。清凉国师说:用圆融的器皿来承接法水,没有一法不圆融;能否得到,在于个人,都可以成为究竟了义。所以贵在领会真意,忘却言语。其余的道理可以类推了。
疏二、對破相者,開章如疏。其五別者,四對中每句皆上即破相義,下即法性義。唯三性、義兩宗,皆含空、有,而義不同。疏謂無相下,文二:一、具辨,二、例明。初中二:一、無相,二、法性。各有其五,謂:一、明理,二、明智,三、明諦,四、明三性,五、明佛德。今初,理也。謂諸法空,即名真理;如幻化無體,即是太虗;第二月無性,即是本月。故門論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又假名及中道,俱約空說。(如前不分教五義中所辨。)憑公雖云存世之所亡,意亦但以空為所亡。問:若言此宗但是空者,何以百論中有破空品?既破於空,不應云但約空也。答:正由破彼所執之空,方是此中真空之理。若存能破,亦同所破。故彼疏云:破如可破。
第二、针对破除表象的教义,分章节解说如原疏所示。其中五项具体差异在于:四组对应关系中,每一句的上半部分都是破除表象的义理,下半部分则是法性实相的真义。唯有三性与二谛这两类教义体系,都同时包含“空”与“有”的层面,但具体含义并不相同。
原疏中“谓无相下”的论述分为两部分:一、详细辨析,二、举例说明。第一部分又分两方面:一、无相义,二、法性义。每方面各含五点内容,分别是:一、阐明真理,二、阐明智慧,三、阐明真谛,四、阐明三性,五、阐明佛陀功德。现在先说明第一点“真理”。所谓诸法皆空,就是真正的实相真理;如同幻化现象没有实体,正如同太虚空性;又如第二个月亮没有自性,其本质仍是唯一的真月。因此《十二门论》说:最根本的深奥义理,就是空性。此外,假名施设与中道实相,也都是围绕空性展开论述。(如同前文“不分教五义”部分所辨析的内容。)凭公虽然说过“保存世间所遗忘的”,其本意也只是将空性视为被世间遗忘的真义。
问:如果说此宗派仅仅侧重空性,为何《百论》中专门设有“破空品”?既然破除对空的执着,就不应说此宗只局限于空义。
答:正是通过破除人们所执着的虚妄空见,才能显露出此处所说的真空实相。如果执着于能破斥的立场,便与被破斥的妄见陷入同样的困境。因此该论疏中说:破除应当被破除的执着。
△疏能了下。二、明智也。谓了一切皆无所有,即此能了之智亦不可得,即名真智。若存一法,即非智也。故法句云:一亦不为一。肇云:般若无知。又云:惑智知无,真智无知。百论以无相智为宗者,是此意也。
(能了结下。第二,说明智慧的含义。意思是彻悟一切现象都空无所有,就连这个能彻悟的智慧本身也不可得,这才叫做真正的智慧。如果心中还存有一丝执着,那就不是真正的智慧了。所以《法句经》说:连“一”这个念头也不执着。僧肇大师说:般若智慧是无所知的。又说:迷惑的智慧认为“无”是某种认知对象,真正的智慧则连“无知”这个概念也不执着。《百论》以无相智慧作为宗旨,就是这个意思。)
△疏所诠下。三、明谛也。以缘生即空为真谛,不待灭坏即俗谛,如空华之虗相。故影公中论序云:俗谛故有,真谛故无。
**白话翻译:**
△疏文“所诠”以下,第三层,阐明真俗二谛。 以“缘起所生即是空性”为真谛,不必等到事物灭坏才说空,当下即是俗谛,就像空中华(虚空中的幻花)那样的虚妄相状。 所以,影公(僧肇)在《中论序》中说:从俗谛角度看,现象是存在的;从真谛角度看,现象是空无自性的。
△疏有谓下,四、明三性空有。但所见有法即非真实,乃至菩提、涅槃皆如梦幻。言依计者,依他、遍计也。此中依计皆是虗妄。虗妄之中说此二名者,如空华依他病眼而有,第二月依他揑目及本月而有,故名依他。迷者情计谓为实有,即是遍计。二义虽别,所目之法不别。此等诸法皆无所有,方名圆成。然此圆成但约依他、遍计空理而说,亦无其体。故说三皆无性。不同法相宗即依于三性密意方便,说云三无性。
**白话翻译:** (接上文)疏文中说“有谓”以下,第四部分,阐明三性(依他起性、遍计所执性、圆成实性)的空与有。凡是所见到的现象事物,都不是真实不变的,甚至连觉悟、圆寂也都如同梦境幻影一般。这里说的“依计”,指的就是依他起性和遍计所执性。这两种性都是虚妄不实的。在虚妄之中之所以安立这两个名称,就好比:空中的幻花(依他起)是依赖病眼才显现的,第二个月亮(依他起)是依赖捏眼和真月(本月)才产生的,所以称为“依他”。迷惑的人以情识执着,认为这些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遍计”。这两种含义虽有区别,但所指的对象本身并无不同。这些现象事物,只有当体了知它们都无所有、不可得时,才称为“圆成”。然而这个圆成实性,也只是就依他起、遍计所执二者空无自性的道理而说的,它本身也没有一个独立的实体。所以说三性都无自性。
△疏雖說佛身下,五、佛德空也。云佛身者,所謂無身,故云雖也。故金剛云: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乃至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等。五、求不得者,即中論?觀如來品偈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釋曰:由外計我,我為如來計有五故,即離彼、此不相在及有,是為五求。若如來即五陰,五陰既無常,如來亦無常;若五陰即如來,如來既是常,五陰亦是常也。而今五陰既不常,如來非無常,何得言相即耶?故云非陰。若離五陰有如來,以何相知?又如來即先有,先有即為常;若五陰離如來,五陰即本無,本無即為斷。既不斷不常,當知不離。故云不離陰。若如來中有五陰,如器中有物,如來即大,五陰即小;若言五陰中有如來,如床上有人,五陰即大,如來即小。必無此理。故云此、彼不相在。又若相在,亦皆有別異過。若如來有五陰者,如人能有馬,馬與人異。如來與五陰不爾,故云如來不有陰。問:此與離陰何異?答:相離未必相有,相有必知相離,所以為異也(相有如人有馬,馬必離人;相離如馬離牛,非牛有馬)。然五句中,初即為一,後四皆異。若總合之,但是一異過耳。故法品破我,但云:若我是五陰,我即為生滅;若我異五陰,則非五陰相。今細推尋,故有五求,皆不可得。既知不有,當知不無。餘如別卷。得即虗妄者,如金剛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若見行住坐,不解我說等。無得乃真者,般若心經說:無蘊處界緣諦,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乃至得阿耨菩提等。離一切相,名佛功德者,金剛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無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等。如是等文,諸部般若及中百門論,首末皆是。今但略引眾人常所聞者,意在易曉,以為類例耳。
**疏文**中虽说佛身以下,第五点,是说明佛的功德也是空性的。所谓“佛身”,其实指的是没有实在的身相,所以说“虽”。因此《金刚经》说:如来所说的身相,就不是真实的身相,甚至说这些相状都不是真实的相状,才叫做三十二相等。第五种“求不得”,就是《中论》的《观如来品》偈颂所说:如来不是五蕴,也不离开五蕴,如来与五蕴不在彼此之中,如来也不拥有五蕴,哪里有一个独立的如来存在呢?(解释:由于外道执着有一个“我”,把这个“我”当作如来,他们执着的方式有五种,即认为如来就是五蕴、离开五蕴、在五蕴中、五蕴在如来中、以及如来拥有五蕴,这就是五种寻求方式。如果如来就是五蕴,五蕴是无常的,那么如来也就是无常的;如果五蕴就是如来,如来是恒常的,那么五蕴也应该是恒常的。然而现在五蕴既然不是恒常的,如来也不是无常的,怎么能说二者是相同的呢?所以说“不是五蕴”。如果离开五蕴还有一个如来,那用什么形相来认识他呢?再者,如果如来是先前就存在的,先前存在就成了恒常;如果五蕴离开了如来,五蕴就成了本来没有,本来没有就成了断灭。既然不是断灭也不是恒常,就应该知道如来并不离开五蕴。所以说“不离开五蕴”。如果如来之中有五蕴,就像器皿中有物品,那么如来就是大的,五蕴就是小的;如果说五蕴之中有如來,就像床上有人,那么五蕴就是大的,如来就是小的。这必定没有道理。所以说“彼此不在对方之中”。另外,如果认为彼此在对方之中,也都会有二者是不同东西的过失。如果说如来拥有五蕴,就像人拥有马,马和人不同。但如来和五蕴不是这样的关系,所以说“如来不拥有五蕴”。问:这和“离开五蕴”有什么区别?答:互相离开不一定互相拥有,互相拥有就一定知道是互相离开的,所以是不同的。<note>互相拥有就像人拥有马,马必定是离开人的;互相离开就像马离开牛,并不是牛拥有马。)然而在这五种说法中,第一种“即”是一种(认为相同)的过失,后面四种都是(认为相异)的过失。如果总合起来看,不过就是“相同”或“相异”的过失罢了。所以《中论》的《观法品》破除“我”的执着时,只说:如果我就是五蕴,那我就有生灭;如果我异于五蕴,那我就没有五蕴的形相。现在仔细推究,所以有五种寻求方式,都找不到一个实在的如来。既然知道没有实在的如来可得,也就应当知道并非断灭无物。其余详细道理可参见其他卷章。
“得到就是虚妄”这一点,如同《金刚经》所说:凡是所有一切形相,都是虚妄不实的。如果执着于色相来见我,执着于音声来求我,这人就走上了邪路;如果见到行、住、坐、卧等相,就不能理解我所说的道理等等。“没有所得才是真实”这一点,《般若心经》说:没有五蕴、六处、十八界,没有四谛,没有智慧也没有所得,正因为无所得,才能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等等。“远离一切相状,称为佛的功德”这一点,《金刚经》说:如果见到一切相都不是真实的相,就见到了如来;远离一切相,就叫做一切佛;没有高下分别,就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等等。像这样的经文,各部《般若经》以及《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等,从头到尾都是这个宗旨。现在只是简略引用大家平常所听闻的,目的在于容易明白,以此作为类比和例证罢了。
疏若法性下,五中,初、明理也。自性清净常住真心者,不待会色归空,不因断惑成净,自心本净,故云自性清净。此性无始来乃至尽未来际,有佛、无佛,常不灭坏,故云常住心也。宝性论云:清净有二种:一、自性清净,谓性净解脱,以自性清净心远离烦恼垢故;二、离垢清净,谓障尽解脱。又二十唯识释论云:心有二种:一者、相应心,所谓一切烦恼受相行等;二、不相应心,所谓第一义谛常住不变自性清净心。胜鬘亦云: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等。方是实理者,形对于前,显真胜也。前但了诸法无性,即名实理;此了诸法空无性已,显出自心本性,方为实理。如天上云散月出,如镜中垢尽明现。非但无云,便名月也;晦夜无云,不名月也。广如普贤章二空所显理中所辨。真如唯是一心者,论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乃至唯是一心,如上具引。
疏中“若法性”以下这段,第五部分里,首先阐明的是理体。所谓“自性清净常住真心”,意思是:不需要通过分析色法归于空性来显发,也不是靠断除烦恼才成就清净,这颗心原本就是清净的,所以称为“自性清净”。这个本性,从无始以来,乃至尽未来际,无论有佛出世、无佛出世,都恒常不灭、不会坏失,所以称为“常住心”。《宝性论》说:清净有两种:一是自性清净,指的是本性清净的解脱,因为自性清净心本来就远离烦恼污垢的缘故;二是离垢清净,指的是障碍除尽后的解脱。另外,《二十唯识释论》也说:心有兩種:一是相应心,就是与一切烦恼、感受、心所行相等相应的心;二是不相应心,指的是第一义谛、常住不变、自性清净的心。《胜鬘经》也说:自性清净心是难以了知的等等。这样才是真实的理体——这是相对于前面所讲的而言,显示此处所显之理更为殊胜。前面只是明白了诸法没有独立自性,就称为实理;这里是在明了诸法空无自性之后,进一步显露出自心的本来面目,这才算是真实的理体。好比天上的乌云散开,月亮显现;又像镜中的污垢除尽,光明现前。并非仅仅没有云,就能叫做月亮;晦暗的夜晚即使无云,也不能称为有月亮显现。详细的道理,可广泛参看《普贤章》中关于人空、法空所显理体的辨析部分。“真如唯是一心”的意思是:正如《大乘起信论》所说,心真如,就是整个一法界的大总相法门的本体。……乃至说到底,唯是一心。如上文已经完整引述过。
△疏一、心真實下,二、明真知,對前智也。言真實能知者,論明真如自體、相云: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荷澤云:無住體上自有本智能知等,通於理智。乃至注引華嚴智各別等者,顯真知異前知也。彼品覺首等九菩薩問文殊云:云何佛境界智?彼疏科云:能知之智也。文殊偈答云:諸佛智自在三世無所礙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虗空。彼疏釋云:上半權智,橫無不知,故云自在;竪達三際,故無所礙。下半實知,故云自在。慧境平等如空,無若干也。虗空之言,亦兼喻上無罣礙也。權、實無礙,方為佛境。諸菩薩又問:云何佛境界知?彼疏科云:明知體、相也。文殊偈答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羣生。彼疏釋云:知則心體。(彼鈔云:此句標示也。謂前對所證之法,明能證之智。今即直語靈知之心,異乎木石,通能、所證。又前唯佛果,權、實智慧不過於凡,故云智自在等;此通凡、聖,故云性淨開示羣生等。然上兩重料簡,即當寶性論二種清淨解脫。前云佛智自在,即離垢清淨解脫;後云性淨開示羣生,即自性清淨解脫。又云通能、所證,通聖、凡者,即是此疏通理、智,徹染、淨之義也)。了別即非真知,故非識所識(分別名識,今有了別之識,故非真如。知唯無念方見)。瞥起亦非真如(起心者,心亦是妄想,故非真知。真知必忘心遣照,言心斷矣。故勝天王般若經云:遠離思量,過覺觀境)。心體離念,非有念可無,故云性本清淨。眾生等有惑翳不知,故佛開示,皆令悟入。即體之用,故問之以知;即用之體,故答以性淨(即當五重中第一、第二理智義)。知之一字,眾妙之門。若能虗己而會,便契佛性(釋經中佛境之言也。故彼疏云:十信觀圓,便造佛境)。肇公云:知有有壞,知無無敗。其知之知,有無不計。
**疏文第一段,从“心真实”往下,第二段,阐明“真知”,这是针对前面所说的“智”而言的。** 所谓“真实能知”,《起信论》在阐明真如的自体、相状时说:真如从本以来,其本性就圆满具足一切功德,具体来说,自体具有“大智慧光明”的含义,以及“真实识知”的含义。荷泽神会禅师说:在无住的体性上,自然有本具的智慧能够了知等等,这贯通于“理”与“智”。乃至到后面注解引用《华严经》中“智各别”等文字,是为了显示“真知”不同于前面所说的“知”。
《华严经》中,觉首菩萨等九位菩萨问文殊菩萨:“什么是佛境界智?”那一段的注疏科判说:这是指“能知之智”。文殊菩萨用偈颂回答:“诸佛智自在,三世无所碍,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虚空。”那段注疏解释说:偈颂的上半部分讲“权智”(应机变化的智慧),横向遍知一切,所以说是“自在”;竖穷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通达无碍,所以说“无所碍”。下半部分讲“实知”(真实之知),所以说“自在”。智慧所证的境界平等如同虚空,没有差别。用“虚空”这个词,也兼带比喻上半部分所说的无挂碍。权智与实智圆融无碍,才是佛的境界。
诸位菩萨又问:“什么是佛境界知?”那段注疏科判说:这是指明“知”的体与相。文殊菩萨用偈颂回答:“非识所能识,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净,开示诸群生。”那段注疏解释说:这个“知”就是心的本体。(那段钞文说:这一句是标示意旨。意思是前面针对所证悟的法,说明能证悟的智。现在则是直接指那灵明觉知的心,它不同于木头石头,贯通能证与所证。又,前面(佛境界智)仅限于佛果,权、实二智凡夫不能超越,所以说“智自在”等;这里(佛境界知)则贯通凡夫与圣人,所以说“性净开示群生”等。然而上面这两重辨析,就相当于《宝性论》所说的两种清净解脱。前面说的“佛智自在”,就是“离垢清净解脱”;后面说的“性本清净开示群生”,就是“自性清净解脱”。又说“贯通能证所证,贯通圣人凡夫”,就是此处疏文中贯通理与智、彻通染污与清净的含义。)凡有了别作用的就不是真知,所以说“非识所能识”。(分别叫做“识”,现在有了了别作用的识,所以不是真如之知。真知唯有在无念时才能显现。)忽然动念也不是真如。(动起心念,这个心也是妄想,所以不是真知。真知必然要忘却心念、遣除观照,说到“心”的念头已经断了。所以《胜天王般若经》说:远离思量,超越觉观(感觉与思虑)的境界。)心的本体远离妄念,并不是有一个妄念可以去除,所以说“其性本清净”。众生虽然同样具有(这清净本性),但被烦恼障蔽不能自知,所以佛来开示,令他们都能够悟入。从本体生起妙用,所以用“知”来提问;从妙用归于本体,所以用“性净”来回答。(这就相当于前面所说五重玄义中的第一重“理”与第二重“智”的含义。)
“知”这一个字,是众多玄妙法门的总枢纽。如果能够虚心忘我地去领会,便能契入佛性。(这是解释经文里“佛境界”的说法。所以那段注疏说:十信位的观行圆满,便能契入佛的境界。)僧肇大师说:执着“有”的知见会坏灭,执着“无”的知见也会败落。而真知之“知”,是既不执着“有”也不执着“无”的。
△疏色等即空下。三、明三谛也。天台大师广明行相,具在章记。若本业经,即名有谛、无谛、中道、第一义谛。今但依注喻对详,即照然义现,故不备释其文及备引其教。其教具在后释三观门明之。
**疏文“色等即空”以下。第三部分,阐明三谛之理。** 天台大师曾广泛阐明其修行相状,详细内容都记载在相关的章疏和注记中。像《本业经》中,就直接称为有谛、无谛、中道第一义谛。这里只是依据注疏中的譬喻对应来详细说明,道理就清晰显现了,所以不再完整解释其文字,也未一一引证相关教典。相关的教理依据,将在后面解释三观法门的部分具体说明。
△疏遍计情有下,四、明三性空、有义也。三性之义,已如前释。情有理无。有如绳上见蛇,杌木上见鬼,情中定有,道理定无。相有性无者,如水中月,如金中器。疏情无理有者,对遍计也。谓约迷者,见于杌鬼、绳蛇,情中都无绳杌,故曰情无。绳杌是实,故云理有。相无性有者,对依他。如摩尼珠在皂色中,虽全现黑相,其性常明,明性实有,黑相是无。
**疏文**在“遍计情有”之后,第四部分是阐明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的空、有之义。关于三性的含义,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所谓“情有理无”,就好比把绳子错看成蛇,把树桩错看成鬼,在迷乱的情识中,认定它们确实存在,但从真实道理上讲,是绝对没有的。 所谓“相有性无”,就好比水中的月亮,金矿中的器皿,有虚幻的相状,却没有真实的体性。
**疏文**说“情无理有”,这是针对“遍计所执性”而言的。意思是说,对于迷乱的人来说,他只看见了鬼和蛇,在他的情识认知里,根本就没有真实的树桩和绳子,所以说“情无”。但树桩和绳子本身是实际存在的,所以说“理有”。 所谓“相无性有”,是针对“依他起性”而言的。就像摩尼宝
△一切諸佛下,五、佛德真有也。疏常、樂、我、淨者,稱體之實德也。摩訶般若、解脫、法身,皆具此四。廣如疏序中釋。十身者,如華嚴說:融三世間為十種身: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法身,九、智身,十、虗空身。然此十身具十無礙:一、用周無礙,二、相遍,三、寂用,四、依起,五、真應,六、分圓,七、因果,八、依正,九、潛入,十、圓通。(一一云無礙。)十智者,亦如華嚴出現品中以十喻說佛十智:一、虗空無依喻,喻無依成事智;二、法界湛然喻,喻體無增減智;三、入大海潛益喻,喻體均益生智;四、大寶出生喻,喻用與體密智;五、珠銷海水喻,喻滅惑生德智;六、虗空含受喻,喻依持無礙智;七、藥王生長喻,喻窮劫利樂智;八、劫火燒盡喻,喻知無不盡智;九、劫風持壞喻,喻巧令留惑智;十、塵含經卷喻,喻性通平等智。然上十身,如彼疏懸談十緣中說。十智,如彼出現品經及疏具說。疏真實功德者,結上所具,皆稱法界,非如空宗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等。性自本有者,揀因修生得報身也。故論云性上本有過?河沙數無漏功德等,不待機緣,簡權教應化佛也。
一切诸佛以下,第五、说明佛的功德真实不虚。疏文中提到的“常、乐、我、净”,是契合真如本体的真实功德。摩诃般若、解脱、法身,都具备这四种功德。详细解释见疏序。所谓“十身”,依照《华严经》所说:融合三种世间而成十种身:一、众生身,二、国土身,三、业报身,四、声闻身,五、缘觉身,六、菩萨身,七、如来身,八、法身,九、智身,十、虚空身。而这十种身都具备十种无碍:一、作用周遍无碍,二、形相遍在无碍,三、寂灭与妙用无碍,四、依体起用无碍,五、真身与应身无碍,六、分殊与圆满无碍,七、因果无碍,八、依报(环境)与正报(自身)无碍,九、潜隐融入无碍,十、圆满融通无碍。(每一种都称为“无碍”。)所谓“十智”,也如《华严经·出现品》中用十种譬喻来说明佛的十种智慧:一、虚空无所依傍的譬喻,比喻无依而成就万事的智慧;二、法界湛然清净的譬喻,比喻本体无增无减的智慧;三、潜入大海暗中润益的譬喻,比喻本体平等利益众生的智慧;四、大宝自然出生的譬喻,比喻妙用与本体紧密不分的智慧;五、宝珠消除海水咸味的譬喻,比喻灭除烦恼、生起功德的智慧;六、虚空含容万有的譬喻,比喻依持一切而无障碍的智慧;七、药王令万物生长的譬喻,比喻穷尽劫数利益安乐众生的智慧;八、劫火焚烧净尽的譬喻,比喻了知一切无有遗漏的智慧;九、劫风持物令坏的譬喻,比喻善巧方便令烦恼暂留以度众生的智慧;十、微尘内含经卷的譬喻,比喻真性通达平等的智慧。然而上面所说的十身,详见该经疏悬谈部分的十缘中说。十智,详见该经出现品的经文及疏文的完整解说。疏文中“真实功德”一句,是总结上文所具备的功德,都称合法界真如,不像空宗所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等。所谓“性自本有”,是为了拣别那些因修行而获得的报身。所以论中说,真如自性上本来具足超过恒河沙数的无漏功德等,不等待机缘才显现,这是为了简别权教所说的应化佛。
疏略辨下,第二、例明也。約前性、相十對義目,為例說之。且初破相中,一者、眾生性空,何有五、一之性?二、教如筏喻應捨,何有一、三之乘?意以非乘而為了義。三者、一切境界唯是妄念,念自本無,何但境界無也?四者、迷,則妄想、妄見變易;悟、妄皆空,空、不變易。五者、已如上說。六者、生、佛皆空,故不增減。七者、亦如上說。八者、時無別體,約法以明;法既本無,時復何有?九者、與性宗文同意異。如云照體無本者,空宗但無而已。性宗云:無本者,自無本故,但以無住為本。無住體上自本有智能知,此為能斷智之本體。照體無自者,空宗以五蘊等為自,都無此自,名無自體。性宗以清淨心性為自,即性之照,不可將照還能自照,如眼不自見眼等。斯乃體即自照,故照不見有自體也。亦同智都無所得,非無知也。且約繩上蛇、水中月辨二宗所見異者,空宗意云:但見月空無,即名見實;設云繩水,繩水亦無。故解舉論云:若見藤分已藤知如蛇知。(夜見藤,謂為蛇;明見,即知蛇無。因悟藤亦是空,故云如蛇。如蛇知者,知蛇也。)性宗意者,則若但云蛇無,未必為實;真見繩有,方為真實。又繩是依他,未為真實;唯見是麻,方為真實。此與法相宗說三性之喻義相同者,以就世人可見之邊,為須存麻故。若云麻亦空無,此便是法,何名為喻?即法與喻,義旨渾雜,何以生解?智者詳焉。十者、有為、無為,俱空、一、異,皆不可得。故掌珍論云: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法性十義者,不異前說,但對法相及對法性及對破相,意勢小異。思之,可知。疏後會通下,但約三諦中鏡影之喻,即一切皆通。謂空宗中說影空為真,影相為俗;性宗但加於明,為第一義。今會通也。影即空,空即明,明中無物即為真,不妨現影即為俗。始、末覆躡,即三即一,即一即三,故皆無異。
在简要辨析之后,第二部分是举例说明。这里就前面提到的关于本性、相状的十组概念为例来解说。先看破除表象这一部分:第一,众生的本性是空寂的,哪里会有“五蕴”或“一合相”这样的固定本性呢?第二,佛法教义如同渡河的筏子,过了河就应该舍弃,哪里会有固定不变的“一乘”或“三乘”呢?意思是,并非执着于某种“乘”才是究竟的道理。第三,一切境界都只是虚妄的念头,念头本身也是本无自性的,哪里只是境界不存在呢?第四,迷惑时,就会产生妄想、妄见,事物看起来变化无常;觉悟了,就知道这些虚妄都是空寂的,而空性本身是不变易的。第五,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了。第六,众生和佛的本性都是空寂的,所以没有增加或减少。第七,这一点也如上所说。第八,时间没有独立的实体,是依据事物的变化来显现的;事物既然是本无自性的,时间又怎么会真实存在呢?第九,这里的说法与阐述本性的宗派文字表面同意,但含义不同。比如说“能观照的本体没有根本”,在主张空性的宗派看来,只是说“没有”而已。而阐述本性的宗派说:“没有根本”,是因为它自身就没有一个可以执着的根本,只是以“无所住”作为它的根本。在这个“无所住”的本体上,本来就有智慧能够觉知,这就是能够断除烦恼的智慧之本体。再说“观照的本体没有自我”,空宗是把五蕴等聚合当作“自我”,认为这些都没有真实的自我,所以叫没有自体。性宗则是以清净的心性为“自我”,这个本性本身就能观照,不能用“观照”反过来再去观照它自己,就像眼睛不能看见眼睛本身一样。这正是因为本体就是自我观照的,所以在观照中不见得有能观照的“自体”。这也好比智慧本身一无所取,但并非无知。姑且用绳子上的蛇、水中的月亮来辨别这两个宗派见解的不同:空宗的意思是,只要认识到月亮是空无的,就叫见到了真实;即使说到绳子或水,绳子或水也是空无的。所以《解深密经》举例说:如果看清了藤条,就会像了解蛇一样了解它。(夜晚看见藤条,以为是蛇;天亮看清了,就知道蛇不存在。由此领悟藤条也是空无的,所以说“如蛇”。“如蛇知”,就是了解蛇的真相。)性宗的意思则是,如果只说蛇不存在,未必就把握了真实;真正认识到绳子是存在的,才算把握了真实。进一步说,绳子是依赖其他条件而有的,还不算最真实;只有认识到它是麻做的,才是真实。这与法相宗用三性来比喻的道理有相同之处,因为就世人能看见的层面来说,需要保留“麻”这个比喻。如果说麻也是空无的,这就直接是法义本身了,怎么能叫比喻呢?那样法和比喻的意义就混杂不清了,怎么能让人理解呢?有智慧的人请仔细思量。第十,有为之法和无为之法,都是空寂的,“同一”或“差异”也都不可得。所以《掌珍论》说:无为法也没有实体,不起不灭,如同虚空中的花。关于法性的十个要点,与前面所说并无不同,只是相对于法相、相对于法性以及相对于破相来说,论述的侧重点稍有差异。思考一下,就能明白。后面关于会通的部分,只要依据三谛中镜子和影像的比喻,一切就都能贯通了。就是说,在空宗里,说影像的空性是真谛,影像的相状是俗谛;性宗只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光明”(指心性本体)作为第一义谛。现在来会通:影像就是空,空就是光明,光明之中没有任何实在之物就是真谛,不妨碍显现影像就是俗谛。从开始到结束,层层推进,三者即是一体,一体即是三者,所以都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