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释此论,略启四门:一教起因缘、二藏教所摄、三宗趣总别、四随文释义。
要解释这部论典,先简要说明四个方面:第一是教法兴起的缘由,第二是所属经藏的类别,第三是宗旨大意的总说与分述,第四是依照经文逐段解释含义。
△今初。夫聖賢立論必有所由,今明起教因緣,略以二門分別:一通明諸論、二別顯斯文。通明諸論者,論有二種:一曰宗論、二曰釋論。釋論則隨文釋義,無別因緣,但由本義深玄則為發起。宗論者,佛法大海深廣難量,權實多門理非一致,圓音頓說異類各聞則不須論。但以世尊滅後,眾生宜樂不等(宜經宜論、樂實樂權)、受解緣殊(與佛有緣則宜經、與菩薩有緣則宜論),雖有羣經而弗能領悟,是以諸宗立論各被機宜,為令隨論知宗、隨宗得趣,故有小乘論、三乘論、一乘論興。二別顯斯文,復二:初總明、二別顯。總明者,若原佛出現,本為一事因緣,但由根器荖殊、見聞有異。雖以三乘教化,究竟唯為一乘。不了斯旨,多滯化門。為令尋派討源得佛本意,故此論興。二別顯,復有二:一破、二立。破謂破權,立謂立實。破立之意,四論即為四門:一俗諦,破常無常二倒,立動靜相即故。二真諦,破有無二見,立真俗理一故。三般若,破照用有無,立權實同體故。四涅槃,破迷真執應,立真應不二故。由斯破立,即顯真俗互融、權實交暎,理智冥合、心境泯亡。故立一義為宗,以盡究竟深旨,中間雖有多緣,不過大意。
现在开始第一部分。圣贤创立学说必定有其缘由,现在阐明这部论著兴起的因缘,大致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普遍说明各类论著的产生,二是特别说明这部论著的缘起。
普遍说明各类论著方面:论著有两种类型:一是宗旨性的论著,二是解释性的论著。解释性的论著是随着经文逐句解释含义,没有特别的兴起因缘,只是因为原本的教义深奥玄妙,需要加以阐发。宗旨性的论著则不同:佛法如大海般深广难以测量,方便法门与究竟实理多种多样,道理并非单一不变。佛圆满的法音一时宣说,不同根机的众生各自领受,这原本不需要论著。但自从世尊圆寂后,众生的适宜喜好各不相同(有的适宜经典,有的适宜论著;有的喜好实相之理,有的喜好方便权教),接受理解的因缘也各有差别(与佛有缘的就适宜经典,与菩萨有缘的就适宜论著)。虽然有许多经典存在,但众生不能领会悟解。因此,各宗派创立论著,各自对应相应的根机,为了让人们通过学习论著而了解宗旨,跟随宗旨而获得真趣。所以就有了小乘论、三乘论、一乘论的兴起。
特别说明这部论著方面,又分两点:一是总体说明,二是分别阐明。总体说明:如果追溯佛出现于世的本怀,本来是为了一大事因缘(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只因为众生根器差别悬殊,所见所闻各有不同。虽然用三乘教法进行教化,但最终目的唯是为了引导至一佛乘。不能明了这个宗旨,就会多停滞在方便的教化法门中。为了让人们沿着支流探寻源头,获得佛的根本意旨,所以这部论著兴起。
分别阐明方面,又分两点:一是破斥,二是建立。破斥指的是破除权宜方便之说,建立指的是树立究竟真实之理。破立的意思,在这部论的四篇论文中体现为四个门类:第一是俗谛门,破除常见与断见两种颠倒,建立动与静相互即是一体的道理。第二是真谛门,破除有见与无见两种执着,建立真谛与俗谛理体一致的道理。第三是般若门,破除认为观照与作用或有或无的见解,建立权教与实理同为一体的道理。第四是涅槃门,破除迷惑真身、执着应化身的错误,建立真身与应化身不二的道理。通过这样的破斥与建立,就能显示真谛与俗谛互相融通、权教与实理交相辉映,理性与智慧冥然契合、心识与外境双双泯灭。因此确立一个根本义理作为宗旨,来穷尽究竟深奥的意旨,中间虽然涉及诸多因缘,但都不超出这个根本大意。
△二藏教所攝者,三藏之中阿毗達磨藏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權實教中實教所攝。然權實之義,理亦多途,且依賢首大師以義判教,教類有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三大乘終教,亦名實教;四大乘頓教;五一乘圓教。此五相望,前前皆權、後後竝實。若據本教自宗,各許自實他權。今言權實,就始終分之,前二竝權,詮未究竟故;後三俱實,通詮一心故。就此權實之中,始教有法相、破相二宗;今以終實對之,略敘十義,即知此論文義終教所攝。一、法相立三乘定異,實教立一乘無三(下論云「誠真一之無差」,又云「第一大道無有兩正」)。二、法相說五性荖別(三乘并無性及不定性),實教談一性齊平(下云「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乎冥會」)。三、法相立二諦條然(俗有真無),實教乃真俗互即(下云「言真未甞有、言偽未甞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四、法相說根後各照(根本智證真、後得智達俗),實教談二照相須(下云「觀空而不證、處有而不染」)。五、法相說四相前後(生屬過去、住異屬現在、滅屬未來),實教顯生滅同時(下云「一切眾生即寂滅相」)。六、法相說理智有異(以有為智、證無為理),實教明能所混融(下云「此彼寂滅、物我冥一、怕爾無朕,乃曰涅槃」)。七、法相說真如凝然,實教顯隨緣妙用(下云「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又云「法身無象,應物而形」)。八、破相說真智了空,實教明靈知本寂(下云「終日知而未甞知」,又云「智有窮幽之鑒而無知焉」等)。九、破相說諸法無性(無性為真如),實教說本性真常(下云「涅槃之為道也,量太虗而永久」,又云「寂滅永安,無始無終,湛若虗空」)。十、破相說佛德亦空(一切智智亦清淨),實教明如來具德(下云「理無不契,故萬德斯弘」,又云「佛如虗空,無去無來;應緣而現,無有方所」)。以斯對辨,權實昭然。廣有義門,恐煩不敘。今此論義終實所收,於理無惑;其間或說權義,意在會歸(下云「般若虗玄者,蓋是三乘之宗極也,誠真一之無差」),不接權門,豈名終實?又亦頓明法性(下云「言之者失其真」等,又云「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毗耶」),直顯真常,即兼頓攝。但不明法界性海緣起無礙、主伴無盡之義,非圓教收。若以深該淺、以本攝末,圓亦收此,故曰實教所攝。
第二、关于这部论所属的经典类别:在三藏之中,它属于论藏;在二藏之中,它属于菩萨藏;在权教与实教的分别中,它属于实教。然而,权与实的含义,在道理上也有多种不同的理解途径。这里暂且依据贤首大师以义理来判别教法的体系,教法可分为五类:第一是小乘教;第二是大乘始教,也称为分教;第三是大乘终教,也称为实教;第四是大乘顿教;第五是一乘圆教。将这五种教法相互比较,前面的相对于后面的都属于权教,后面的相对于前面的都属于实教。如果依据各教派自身的宗旨,它们都承认自己是实教,而认为其他是权教。现在这里所说的权与实,是就始教和终教来区分的:前两种(小乘教、大乘始教)都属于权教,因为它们所诠释的道理尚未达到究竟;后三种(大乘终教、大乘顿教、一乘圆教)都属于实教,因为它们普遍诠释了万法归于一心这个根本道理。
在这权实分别之中,始教内部又有法相宗和破相宗两个宗派。现在用终教(实教)的立场来与它们对照,简略陈述十个方面的义理比较,就能知道这部《肇论》的义理是属于终教所摄的。
一、法相宗建立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差别是确定不同的;实教则建立一佛乘,并没有真实的三乘差别(本论下文说“确实是真实唯一而没有差别”,又说“究竟的大道没有两种正确的理解”)。
二、法相宗说五种性(声闻种性、缘觉种性、菩萨种性、不定种性、无种性)截然有别(即三乘种性以及无种性和不定种性);实教则谈论一切众生同一佛性,平等无二(下文说“九流学说在此交汇归宗,众多圣者在此默契相会”)。
三、法相宗建立真谛和俗谛界限分明(认为世俗谛是有,真谛是无);实教则认为真谛与俗谛是互相即是一体的(下文说“说真谛时并非认为它实有,说俗谛时并非认为它实无,两种言说未曾分离,两种道理未曾不同”)。
四、法相宗说根本智和后得智各司其职,分别观照(根本智证悟真谛,后得智通达俗谛);实教则谈论两种智慧互相依存,一体运作(下文说“观照空性而不沉溺于空寂,处于万有之中而不被污染”)。
五、法相宗说生、住、异、灭四相在时间上有前后顺序(生属于过去,住和异属于现在,灭属于未来);实教则显示生与灭是同时的(下文说“一切众生当下就是寂灭的本相”)。
六、法相宗说能证悟的智慧和所证悟的真理是分离的(以有造作、有分别的智慧,去证悟无造作、无差别的真理);实教则阐明能证与所证融合为一(下文说“彼此都归于寂灭,外物与自我冥然合一,空寂宁静没有痕迹,这才叫做涅槃”)。
七、法相宗说真如是不动不变、凝然寂静的;实教则显示真如能随顺因缘显现妙用(下文说“不动的真实本体,正是诸法建立之处”,又说“法身没有固定形象,却能顺应外物而显现形状”)。
八、破相宗说真实的智慧只是了知空性;实教则阐明灵明觉知的本体本来就是寂灭的(下文说“整日了知却未曾有能知之心”,又说“智慧有洞察幽微的鉴照作用,本身却无知无识”等)。
九、破相宗说一切事物没有永恒不变的自性(认为没有自性就是真如);实教则说本性是真实恒常的(下文说“涅槃作为大道,其体量如同太虚一样广大而永久”,又说“寂灭永远安宁,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清澈澄明如同虚空”)。
十、破相宗说佛的功德也是空无自性的(认为一切智慧也是清净无所得的);实教则阐明如来具足一切功德(下文说“真理没有不契合的,所以一切功德都能广大彰显”,又说“佛如同虚空,没有来也没有去;顺应因缘而显现,没有固定的方位处所”)。
通过以上这些方面的对照辨析,权教与实教的分别就非常清楚了。更广泛的义理门类还有很多,恐怕繁琐就不一一叙述了。如今这部论的义理属于终教(实教)所摄,在道理上是没有疑问的;其中有时也说到权教的义理,其用意在于引导权教最终归向实教(下文说“般若智慧之所以玄妙,是因为它是三乘教法共同的最高宗旨,确实是真实唯一而没有差别的”),如果不接引权教的方便法门,怎么能称为终教实教呢?同时,这部论也顿然地阐明法性(下文说“用言语去说它就会失去其真实”,又说“释迦牟尼佛在摩竭陀国默然不语,维摩诘居士在毗耶离城闭口不言”),直接显示真实恒常的本体,这就兼带包含了顿教的旨趣。
只是它没有明确阐明法界性海(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中,缘起的事物互相含容无碍、主伴关系无穷无尽的奥义,所以不属于圆教所摄。但如果以深奥的义理统摄浅显的,以根本的义理含摄枝末的,那么圆教也收摄这部论的义理,所以说它属于实教所摄。
△三宗趣总别者,能诠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趣。亦有总别。总以唯心一义为宗,真俗不二、理智混融为趣。别有四门:一真俗相即为宗,第一义谛为趣;二权实互具为宗,二用无知为趣;三以不二理智为宗,理智不二为趣;四教义诠显为宗,绝解修证为趣。由斯宗趣,即知四论前浅后深,别不过总。
**总体与各部分的宗旨要义**: 语言所推崇的称为“宗”,宗的归宿称为“趣”。这也有总体与分别的不同。 总体以“唯心一义”为宗,以“真谛俗谛不二、理性与智慧融合无间”为趣。 分别而言有四重门径: 一、以真谛与俗谛相互含摄为宗,以第一义谛为趣; 二、以权巧与真实互相具足为宗,以二者作用不落于知见为趣; 三、以不二的理性与智慧为宗,以理性与智慧本然不二为趣; 四、以教理与义理阐释显发为宗,以超越理解、修行与证悟为趣。 通过这些宗趣,便可知道四篇论述由浅入深,分别不离总体。
△第四随文释义。文三:初、总标题目。
第四部分,按经文顺序解释含义。全文分为三节:首先,总体说明题目。
肇论
肇即人名,论乃是法。以人统法、将法从人,肇之论故。论通诸论,肇拣当文,以别拣通故。凡立题有多种,谓单人、单法、单喻;此三复之,谓人法、法喻、人喻;或具足者。今即单人也。论者,贤首云:「建立决了可轨文言,判说甚深法相道理,依决判义名之为论。」又云:「论者,集法议论也。谓假立宾主、往复征析,论量正理。」故造论者有二不同:一宗论、二释论。今即宗论。宗论复有二:一宗经论文义,如《大乘百法明门论》。二以经论成立自宗,如《大乘起信论》。今论具斯二焉。宗本一章即自所成立,次下四论各以经论为宗,故斯文有所据、义有所宗,宗论摄也。然此总题,细详所立,非论主也。且此方西域、儒释二宗,未闻作者以名自立为目。又今观下五章文势,非如次而作。作之既备,纶绪不无。域内流通,人皆宝得,虽一一以法标目,总推论主之文,故以人名题之为总。
“肇”是人的名字,“论”指的是法义。用人来统摄法义、使法义随人而显,所以称为“肇”所著的“论”。“论”这个名称通用于各种论著,而“肇”在这里特指本文,是用特称来区分通称。凡是确立题目有多种方式,有单用人名、单用法义、单用譬喻的;也有将这三者两两组合的,如“人法”“法喻”“人喻”;或者三者都具备的。这里用的是单用人名的方式。所谓“论”,贤首大师说:“建立确定明了、可作为轨范的文字,判别解说甚深法相的道理,依据决断判定的义理,就称为论。”又说:“论,就是汇集法义进行议论。通过假立宾主双方、往复问答辨析,来论量正确的道理。”所以造论有两种不同:一是宗论,二是释论。这里属于宗论。宗论又分两种:一是依据经论文句义理而作,如《大乘百法明门论》。二是引用经论来成立自己的宗旨,如《大乘起信论》。现在这部论兼具这两种性质。开篇《宗本义》一章即是论主自己所成立的宗旨,后面四篇论各以经论为依据,因此这些文字有所凭据、义理有所宗承,属于宗论所摄。然而这个总题,仔细推究它所立的名称,并非论主自己命定。况且无论中土西域、儒家佛门,都未听说作者用自己名字来作为著作题目的。再看下面五章的文势,也不是按顺序写成的。写成之后,条理脉络并非没有。在世间流通,人们都珍视获得,虽然各篇都以法义标立篇名,但总体都推崇是论主的著作,所以用人的名字来作为总题。
△二作者示名
作者署名
后秦长安释僧肇作
后秦时期长安僧人僧肇所著
后秦,国号也。当姚帝第二主讳兴,弘始年中行化,正属东晋安帝义熈同时。论主生于秦。长安,城名,即古之雍州。僧传曰:「释僧肇,京兆人。」行业如本传。据此示名,合在义题之次。古者既立总题,题下示名,此亦无违。
后秦是国号。当时正是姚兴皇帝在位第二任君主,年号弘始年间推行教化,恰好与东晋安帝义熙年间同时。论主(指僧肇)出生于后秦。长安是城名,即古代的雍州。《高僧传》记载:“释僧肇是京兆人。”他的生平事迹详见本传。根据这里标示的名字,应当放在义理标题之后。古人在设立总标题后,常在标题下方标示名字,这样做也并无不妥。